工地食堂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地食堂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1
工地治安管理制度是确保建筑工地安全、秩序和效率的关键组成部分,它涵盖了人员管理、设备安全、现场监管、应急预案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人员管理:包括员工的身份验证、出入登记、行为规范等,旨在防止非法入侵和内部违法行为。
2、设备安全:涉及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存储,防止盗窃和意外事故。
3、现场监管:通过定期巡逻、监控系统等方式,确保工地的日常运作符合安全标准。
4、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火灾、塌方、盗窃等突发情况的'预案,提高应对速度和效果。
5、法规遵守:确保所有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建筑法规及安全规定。
6、培训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的培训,提升自我保护意识。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2
为加强工地食堂卫生管理工作,切实维护人们的身体健康,认识工地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性,将卫生管理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和创建文明建筑工地工作中,加大投入,完善硬件设施,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此制度: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相关知识,认真学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
2、提高认识,做好施工工地卫生监督工作。
3、工地食堂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农药、消毒剂、杀虫剂等),工业用盐(亚硝酸盐)不得带入工地食堂。
4、工地食堂要保证加工环境、就餐环境卫生清洁。
5、工地食堂饭菜在烹制时必须加工彻底,易发生食物中毒的蔬菜(如菜豆等)必须烧熟、烧透后方可食用。严禁食青皮、发芽土豆、不明来历的蘑菇等有毒植物。
6、炊管人员和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健康证、卫生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时要戴口罩、穿工作服,勤洗手、勤换洗工作服。
7、严禁购买、食用腐败变质食品,对无检验合格证的食品一律不得购进,以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8、认真落实各项卫生防病措施,预防传染病发生。要保持环境卫生,采取灭鼠、防蝇、防蚊措施。做好饮用水供用设施的'卫
生防护,落实消毒措施,防止水质污染。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革除不卫生陋习,工地宿舍要经常打扫,保持通风良好,教育民工勤洗衣服,勤晒被褥,勤洗澡,不喝生水,保持个人卫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注意饮食调剂,提高抗病能力。
9、通过各种方式,做好工地卫生监督工作,认真学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增强工地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信心,共同营造卫生安全的环境。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3
工地消防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消防责任体系的建立
2、火灾风险评估与防控措施
3、消防设施的配置与维护
4、员工消防知识培训与应急演练
5、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执行
6、消防安全管理的`监督与检查
内容概述:
1、责任划分:明确工地各级管理人员的消防职责,从项目经理到各班组负责人,形成逐级负责的消防管理体系。
2、风险识别: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识别可能引发火灾的风险源,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
3、设施配备:根据工地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疏散指示标志等,并确保其功能正常。
4、培训教育: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5、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火灾应急预案,包括报警、疏散、灭火、救援等多个环节,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快速响应。
6、监督检查:定期进行消防设施的检查与保养,同时对工地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4
一、开饭时间
早餐:7:30~7:55
中餐:12:00~12:40
晚餐:18:00~19:40(根据每天收工的情况,灵活确定)。
二、食品卫生
1、严把进货关,粮油、调料、肉类、豆制品等原材料,尽量从大型超市和正规商店进货,拒绝采购有害物质污染、霉变、变质、过期、腐败的物品。
2、采购物质尽量定点购买,并认真做好购货记录,经验收后方可入库。
3、做好剩饭剩菜的处理工作,每天对不宜保存的饭菜,立即处理掉。对能放在冰箱保存的,做到专人专管并及时放入冰箱,吃前蒸熟煮透,确保食品安全。
4、做好中餐准备工作,为确保现场工作人员中餐能吃到热饭热菜,对在现场就餐的人员备保温饭盒,在早餐时备好饭菜,保证食品质量。
三、食品储存
1、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做到先进先出,以免贮存时间过长而生虫、发霉。
2、各类食品分开存放,生熟食品不能混放,存放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
3、定期检验库存食品,掌握所贮存食品的保持期,不使用腐败变质、生虫及污染不洁的食品。
四、食用具清洗消毒
食堂制作间的饮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刀、盆、案板等饮具应生熟分开。食品应有遮盖,遮盖物品应有正反标识。各种佐料和副食品应存放在密闭器皿内,并应有标识。
1、餐具茶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炊具、用具必须洗净消毒,保持清洁。
2、用餐人员配备专用餐具,饭桌上设立公筷。
3、配备两块砧板,生熟食品分开。
五、环境卫生
1、食堂室内环境卫生坚持每天清扫,做好日常保洁。
2、做好防鼠工作,确保食品存放不受老鼠污染。
六、个人卫生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搞好个人卫生,炊事员、帮厨人员应进行健康体检,持健康证上岗,勤剪指甲,不随地吐痰,不在操作时闲谈、抽烟。
2、就餐人员必须遵守服从食堂的管理,爱护食堂的卫生,不浪费食品,不污染环境。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规划许可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为加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建筑工程的规划核实工作规范建设工程的规划核实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四条的城市、镇规划区国有土地上建筑工程的规划核实镇规划区国有土地上建设工程(私有住宅除外)的规划核实,适用本规程适用本办法。城、镇规划区国有土地上修建私有住宅除外。
第三条
本规程所称建筑工程规划核实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的放线情况和建设情况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所确定的所列内容进行验核和确认的过程。
第四条
建筑工程规划核实分为放线核实、基础竣工核实、工程竣工核实三个环节,分别通过验核建筑工程的放线报告、基础竣工测量报告、工程竣工测量报告(以下统称为测量报告、见附件1)等措施,加强对建筑工程的监督检查。
市政工程规划核实分为放线核实、工程竣工核实二个环节,分别通过验核市政工程的放线报告、工程竣工测量报告(以下统称为测量报告、见附件1),加强对市政工程的监督检查。市政工程中的建筑部分规划核实参照建筑工程核实三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建筑工程规划核实实行责任告知、联系人、规划核实确认书等工作制度。
第五条
建筑工程规划核实的主要内容是:验核建筑工程放线报告;核实建筑工程是否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确定的所列的内容进行建设;检查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应拆除的建筑物是否按规定拆除;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及附件、附图;办理纳入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协办函,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不予确认函等。
市政工程规划核实的主要内容:
第六条
建筑工程规划核实分为放线核实、基础竣工核实、工程竣工核实三个环节,分别通过验核建筑工程的放线报告、基础竣工测量报告、工程竣工测量报告(以下统称为测量报告、见附件1)等措施,加强对建筑工程的监督检查。
本规程所称放线报告,是指放线单位依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的建筑施工图有关规划部分内容,对建筑工程实施定位测量形成的测量成果。放线核实,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放线报告与依法审定的建筑工程总平面图进行对照,验核该建筑工程的放线情况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的总平面图是否一致。
本规程所称基础竣工测量报告,是指放线单位对建筑工程基础竣工情况验测形成的测量成果。基础竣工核实,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基础竣工测量报告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确定的有关建筑基础规划部分内容进行对照,验核建筑工程基础的建设情况是否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相符。
本规程所称工程竣工测量报告,是指放线单位对建筑工程竣工后进行实地测量形成的测量成果。工程竣工核实,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工程竣工测量报告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所确定的内容进行对照,验核建筑工程的建设情况是否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相符。
第七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放线通知单时,同时发出建筑工程规划核实责任告知书(见附件2)。建设单位应将建筑工程规划核实责任告知书转送放线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
第八条
建筑工程规划核实联系人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建筑工程规划核实的具体工作;监督检查建筑工程实施规划许可情况;依法查处建设单位、放线单位、设计单位的违法行为;协调处理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规划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放线单位对建筑工程实施放线、基础竣工测量、工程竣工测量。放线单位应及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供该建筑工程的测量报告。
第十条
放线单位必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定线测量、规划验测测量的测绘资质。
第十一条
测量报告包括文本和附图两部分,文本(含电子文本)格式应规范,并与附图涉及的相关内容保持一致。
第二章
放线核实
第十二条
放线单位应当依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放线通知单和依法审定的建筑施工图对建筑工程实施定位测量,并及时出具放线报告。
第十三条
放线报告文本应包括放线回单、放线比较分析表(见附件3)等内容。
第十四条
规划核实联系人应将建筑工程放线定位的验核情况如实地填写在放线回单上,并在放线报告上签字存档。必要时,规划核实联系人应当到现场核实放线定位情况。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经放线核实,符合规划要求的,方可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
第三章
基础竣工规划核实
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基础竣工,并确定主体工程轴线位置后,建设单位应当书面通知放线单位进行基础竣工测量。
放线单位自收到建设单位基础竣工测量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应当组织人员实施建筑工程基础竣工测量,并及时出具基础竣工测量报告。
第十七条
基础竣工测量报告的文本应包括基础竣工验线回单、基础竣工测量比较分析表(见附件4)等内容。
第十八条
规划核实联系人应将建筑工程基础竣工验核情况如实地填写在基础竣工验线回单上,并在基础竣工测量报告上签字存档。
第四章
竣工规划核实
第十九条
建筑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通知放线单位进行建筑工程竣工测量、出具建筑工程竣工测量报告。
第二十条
建筑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是指建筑工程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所确定的内容全面竣工后,被许可人提出申请,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予以竣工规划核实确认。
第二十一条
因特殊情况确需进行分段、分栋规划核实的,应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主城区内的,应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
建筑工程竣工分栋规划核实确认是指两栋以上的建设工程,其中一栋或几栋建筑工程竣工后,被许可人提出申请,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已竣工建筑工程予以竣工规划核实确认。分栋竣工规划核实的建筑与相邻其他建筑的间距,应满足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同时应具有完整的使用功能、相应的配套设施,并能正常投入使用。
建筑工程竣工分段规划核实确认是指一栋或几栋建筑工程竣工后,被许可人提出申请,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已竣工的部分建筑予以竣工规划核实确认。竣工规划核实确认的部分建筑应具有相对独立、完整的使用功能和配套设施,并能正常投入使用。
分段、分栋规划核实的建筑工程,在对最后部分进行规划核实确认时,必须全面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确定的建设内容。
第二十二条
工程竣工测量报告的文本应载明以下内容:建筑工程竣工验线回单、建筑工程竣工比较分析表(附件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明细表(附件6)、建筑工程建筑面积汇总表(附件7)、其他情况说明等。
工程竣工测量报告的附图应为实测1:500现状地形管线图、实测1:500现状地形建筑比较图和各楼层实测平面图。
工程竣工测量报告中的建筑工程使用功能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确定的功能标注。
第二十三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放线单位提供的工程竣工测量报告等材料核实后存档。对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的建筑工程,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及附件、附图;其中,纳入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建设项目,还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协办函。不符合的,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不予确认函,并对违法建设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工程竣工测量报告中的实测1:500现状地形管线图应作为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的附图。
第二十四条
申请竣工规划核实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表》(原件1份);[此表可在各规划报建窗口领取或在重庆市规划局公众信息网下载(http://www.cqupb.gov.cn/)];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复核原件);[申请人委托证明文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证明文件,原件1份;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原件);(限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的)]
(三)建设工程竣工图(1份,建筑工程只需建施图有关规划部分);
(四)具有相应资质的放线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测量报告(原件1份,附电子文档);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的其他材料(1份)。
第二十五条
纳入《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按照窗口公示的材料备齐相关资料后向核发《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未纳入《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按照规划报建窗口公示的材料备齐相关资料后向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二十六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不予受理或要求补正材料的决定;作出上述决定后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竣工规划核实应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不能在上述规定期限内作出的,经市局分管领导或分局负责人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的理由。
纳入《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应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放线单位出具的放线报告、基础竣工测量报告、工程竣工测量报告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规范、技术标准、技术规定的要求,并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建筑工程的修建情况。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对其进行抽查。测量报告不合格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查处。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
建设单位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建设单位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予竣工规划核实确认。
涉及利害关系人的违法建设行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办理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前,应当先参照《重庆市规划局行政许可公示听证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规划核实过程中,必须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滥用职权。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放线单位提供的测量报告应当符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xx)和《城市测量规范》(CJJ8-99)。
第三十一条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八条所列乡、村规划区内乡村建设项目的规划核实,参照本规程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规程自20xx年12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暂行规程》(渝规发[20xx]147号)、《重庆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跟踪管理办法》(渝规发[20xx]54号)同时废止。
附件:
1、测量报告的制作要求;
2、重庆市建筑工程规划核实责任告知书;
3、建筑工程放线比较分析表;
4、建筑工程基础竣工比较分析表;
5、建筑工程工程竣工比较分析表;
6、建筑工程建筑面积明细表;
7、建筑工程建筑面积汇总表。
附件1:
测量报告的制作要求
一、(放线回单的制作要求)放线回单应载明以下内容: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工程名称、位置、规划许可情况、应拆建筑的拆除情况、放线测量成果、以及其他情况说明等。
二、(放线比较分析表的制作要求)放线比较分析表应将放线测量成果与依法审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图有关的建筑定位数据进行对照,制作建筑工程放线比较分析表。
三、(放线报告附图的制作要求)放线报告的附图应当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的建筑工程总平面图上制作,并将拟建建筑工程的平面位置、控制角点坐标,以及与其他建(构)筑物的间距、与各类规划控制线的距离准确、清晰地标注在附图上。
四、(基础竣工验线回单的制作要求)基础竣工验线回单应载明以下内容: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建筑工程位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称,基础竣工测量成果及情况说明等。
五、(基础竣工测量分析表的制作要求)基础竣工测量分析表应载明基础竣工测量成果数据、放线测量成果数据等内容,并与规划许可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六、(基础竣工测量报告附图的制作要求)
基础竣工测量报告的.附图应在放线单位提供的放线报告附图上制作,并将建筑工程基础竣工总平面位置、间距,以及与其他建筑物、各类规划控制线的距离等的实测数据标注在附图上。
七、(建筑工程竣工验线回单的制作要求)
建筑工程竣工验线回单应包括以下内容:建筑工程概况、竣工测量委托书(或协议)、放线单位名称(盖章)、资质证书及其法定代表人姓名、测绘作业人员姓名、建筑面积计算依据等。其中,建筑工程概况应载明建设单位、建筑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建筑工程位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及签发时间、建设总规模,每栋建筑的层数以及其他应注明的情况等内容。
八、(建筑面积明细表的制作要求)
建筑面积明细表应按照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的标准格式文本和内容制作,并将每栋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分别汇总,制作建筑面积汇总表。
建筑面积实测数据应与对应的规划许可数据进行比较,并注明其差值。
九、(现状地形管线图的制作要求)现状地形管线图除应按地形图的制作要求的制作规范标注地形、地貌、地物外,还应载明建筑工程的±0.00层标高、屋顶标高、建筑制高点标高(仅限于有限高要求的区域)、地下管网。其范围应包括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划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外周边30-50米的区域。
十、(现状地形建筑比较图的制作要求)现状地形建筑比较图是指在建筑工程竣工实测现状地形图上叠加各类规划控制线、放线附图中的建筑放线位置。
十一、(楼层平面图的制作要求)楼层平面图应载明建筑工程各楼层的使用功能、各边的长度、立体式(机械式)停车库的净高等内容。
附件2:重庆市建筑工程规划核实责任告知书
(建设单位):
为加强建筑工程的规划核实工作,保障建筑工程严格按照规划许可的要求顺利实施,根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重庆市建筑工程规划核实工作规程》,我局将对你单位xx建筑工程的放线、基础竣工、工程竣工等三个环节进行规划核实,并指定重庆市规划局xx区分局的同志作为为该工程的规划核实联系人,联系电话为xx。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规划核实联系的职责:
(一)负责建筑工程规划核实的具体工作;
(二)监督检查建筑工程实施情况;
(三)查处建设单位、放线单位、建筑设计单位的违法行为;
(四)协调处理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其他有关规划问题;
(五)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建设单位的职责:
(一)应在施工现场公示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二)应积极配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实施规划核实,并提供与规划核实相关的文件、资料;
(三)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所确定的内容建设,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向建筑工程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依法批准后,方可修改;
(四)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放线单位对上述建筑工程实施放线、基础竣工、工程竣工等三个环节的测量;
(五)应与规划核实联系人应保持工作联系,及时将建筑工程的放线报告、基础竣工测量报告、工程竣工测量报告等材料、分别报请建筑工程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予以核实后,方可开展下阶段的工作;
(六)不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及附件、附图所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的或建筑工程放线、基础竣工、工程竣工等三个环节未经规划核实擅自开展下阶段工作,出现违法建设行为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放线单位、建筑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职责:
(一)放线单位、建筑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或本市有关城乡规划、测绘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测量和设计;
(二)放线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测绘资质,并对其出具的测量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三)建筑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不得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的要求擅自变更设计和施工;
四、规划核实联系人不履行职责、滥用职权、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建设单位、放线单位、建筑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举报。举报电话:()。
五、建筑工程规划核实工作流程。
(一)建筑工程放线核实:建设单位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向申请单位发放放线通知单→建设单位联系放线单位到现场测量→放线单位向建设单位和城乡主管部门同时提供放线报告→建设单位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验核放线报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
(二)建筑工程基础竣工规划核实:建设单位在基础竣工后通知放线单位→放线单位进场测量→放线单位向建设单位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时提供基础竣工测量报告→建设单位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基础竣工核实→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核实情况填写在基础竣工验线回单上并明确是否符合规划许可要求。
(三)建筑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后通知放线单位→放线单位进场测量→放线单位向建设单位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时提供工程竣工测量报告→建设单位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6
一、工地食堂应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
二、食堂制作间的`饮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刀、盆、案板等饮具应生熟分开。食品应有遮盖,遮盖物品应有正反标识。各种佐料和副食品应存放在密闭器皿内,并应有标识。
三、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饮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
四、炊事人员上岗应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并应保持个人卫生。不得穿工作服出食堂,非炊事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制作间。
五、食堂的炊具、餐具和公用饮水器具必须清洗消毒。
六、食堂应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食堂严禁出售变质食品。
七、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
八、食堂外应设置密闭式泔木桶,并应及时清运。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7
建筑工地文明管理制度是对施工现场行为规范和工作秩序的全面管理,旨在提升工地的工作效率,保障安全,维护环境卫生,以及促进团队间的和谐合作。
内容概述:
1、安全管理:包括安全规程的制定与执行,安全培训,个人防护设备的使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等。
2、环境卫生:涉及工地清洁,废弃物处理,噪音与扬尘控制,绿色施工等。
3、设备管理:包括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使用规定,以及现场设施的整洁与安全。
4、人员行为规范:涵盖员工的着装,行为礼仪,工作纪律,考勤制度等。
5、质量控制:确保施工质量,落实质量检查,预防质量问题的发生。
6、项目协调:包括内部沟通,与业主、监理方的协调,以及进度管理。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8
制度一: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
六、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七、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八、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九、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合规,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
十、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制度二: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为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有碍食品操作与服务卫生的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处理食物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生食物后;
4、接触脏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
6、接触动物或废物后;
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如处理货物、执行清洁任务、接触钱币等)后。
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开始工作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六、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八、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制度三: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从事食品操作与服务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及晨检。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以备检查。
制度四: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制度五:食品贮存(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贮存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三、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四、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五、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六、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臵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七、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9
一、所有员工应按时就餐,如因工作需要推迟就餐时间,应由部门负责人提前通知,以便食堂做好相应准备。
二、员工进入食堂后,必须遵守秩序,打饭、菜时要自觉排队,服从食堂人员管理和劝告,不得争先恐后,不推敲盆、碗、桌椅及大声喧哗。
三、就餐人员必须按需盛饭打汤,不许故意造成浪费,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
四、员工用餐后的餐具放到食堂指定地点。
五、食堂内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大声起哄、吵闹,做到文明用餐。
六、就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讲究道德。
七、讲文明、讲礼貌,尊重食堂人员,对食堂管理服务有意见,可向办公室提出,不要与食堂人员争吵。
八、就餐人员不许把食堂的餐具拿出食堂就餐区或带回宿舍、办公室占为已有,要爱护食堂的公物和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九、对食堂的.饭菜质量和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有意见者,可向项目部办公室协商解决和完善,不得因此和食堂工作人员发生矛盾而争吵、打架。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项目部有权给予相应处罚。
一、项目部的后勤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负责抓好工地食堂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二、就餐人员必须遵守和服从食堂的管理,爱护食堂的公共设施,不浪费食品,不污染环境。做到文明用餐,讲究礼让,按先后顺序自觉排队就餐,不准在餐厅大声喧哗,禁止随地吐痰。
三、炊事员及帮厨人员须注重个人卫生习惯,要做到衣着整洁、勤洗手、勤剪指甲,在操作时不吸烟、不掏耳朵、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
四、食堂操作区,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不准在食堂内聚众聊天、洗漱、洗衣服、打牌和睡觉。
五、贯彻《食品卫生法》,不买、不做腐烂变质的食品,谨防食品中毒。没有特殊情况或未经领导同意,炊事员不准为他人开小灶。
六、炊事员搞好厨房和餐厅卫生,做到厨房、餐厅环境卫生整洁、桌凳及地面干净、炊具摆放井然有序,做好餐厅卫生及餐器具消毒工作。
七、食堂按时开餐,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和临时客餐,炊事员根据事前预约和通知及时予以安排,不得借故推诿。
八、职工食堂本身是为职工生活服务的,后勤管理人员应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千方百计让职工满意。合理安排,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努力减少损耗和浪费。
九、食堂采购人员必须大公无私,树立一切为项目部职工考虑的思想,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同时要把好质量关,坚决不采购腐烂变质的原料,预防和杜绝病从口入。
十、食堂管理人员要强化食品安全卫生意识,确保质量,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10
工地管理制度及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安全管理
2、工程质量管理
3、人员管理
4、设备与物资管理
5、环境保护与卫生管理
6、工期与进度管理
7、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
内容概述:
1、安全管理:涵盖安全培训、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危险源识别与控制、应急预案等。
2、工程质量管理:涉及施工工艺、材料检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
3、人员管理:包括员工入职与离职流程、考勤制度、绩效考核、劳动保护等。
4、设备与物资管理:设备保养、物资采购、领用与回收、库存管理等。
5、环境保护与卫生管理:施工现场的清洁、噪音控制、废弃物处理等。
6、工期与进度管理:施工计划制定、进度跟踪、延期处理等。
7、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事故报告机制、现场救援、后期处理等。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11
公司工地管理制度旨在确保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保护员工安全,提升工程质量和效率,维护公司形象,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其主要内容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工地组织架构与职责
2、安全生产管理
3、施工质量管理
4、设备与材料管理
5、环境保护与卫生规定
6、员工培训与行为规范
7、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
8、监督检查与考核机制
内容概述:
1、工地组织架构与职责:明确项目经理、工长、安全员等角色的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个人。
2、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工地无安全隐患。
3、施工质量管理:设定质量标准,实施质量控制,保证工程满足设计和验收要求。
4、设备与材料管理:规范设备使用、保养与报废流程,严格材料采购与检验程序。
5、环境保护与卫生规定:遵守环保法规,控制噪音、尘土污染,保持工地清洁。
6、员工培训与行为规范: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
7、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建立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快速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
8、监督检查与考核机制:设立内部审计,定期评估制度执行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12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并经上岗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2、上岗前应洗手消毒,穿戴工作服、帽,保持个人清洁卫生。
3、食品原料进货应有验收制度,专人负责,以达到原料新鲜、无腐蚀变质。清洗要彻底,保证食品的卫生质量。
4、冰箱内,生熟食品必须严格分开存放,不得存放私物、药物等。
5、不得供应生冷拌菜和生食小水产、菜肴烧熟煮透,隔夜的剩菜应回锅加热,不得混入当餐鲜菜中。
6、保持食堂内外整洁,不堆放与食品无关的施工物料和工具,操作间和储藏间分开设置,做好防潮、防虫、防蝇、防鼠工作。
7、炊事用具无锈、无油污。采购、加工、储存生、熟食品要分开,并设有生熟、荤素标志,防止食品混存污染。
8、制售过程及刀、墩、案板、盆、水池、抹布和冰柜等工具要严格分开。每天加工、制售食品之后应全面清洗炊具、冲刷地面,各种炊事用品按规定存放。
9、食堂的.隔油池、沉淀池必须规范有效,定期清污掏油。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13
本工程公司工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工地作业流程,保障工程质量和人员安全,提升工作效率。其主要内容包括:
1、工地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3、工程质量管理
4、设备与物资管理
5、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
6、员工培训与绩效考核
7、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
内容概述:
1、工地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明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等角色的职责,确保工地运作有序。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包括出入管理、危险源识别、个人防护设备使用等,预防安全事故。
3、工程质量管理:设立质量标准,实施过程控制,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
4、设备与物资管理:规范设备保养与使用,合理调配物资,防止浪费。
5、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遵守环保法规,减少施工噪音、扬尘等污染,保持工地整洁。
6、员工培训与绩效考核:定期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建立绩效评价体系,激励员工积极性。
7、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制定应对火灾、坍塌等突发事件的预案,确保快速有效应对。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14
1.食堂要认真执行食品卫生管理,内外卫生整洁,各种规章制度健全并上墙。
2.员工应严格遵守规定的`用餐时间,用餐要自觉排队,文明有序,不得插队、挤闹、起哄。必须厉行节约,不得浪费。
3.就餐员工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要爱护公物,不得把餐具带出食堂或占为己有。对损坏各类公物者,要照价赔偿。
4.食堂要有计划的进行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加工保管生熟食品及炊具要分开并有生熟标记。
5.食堂要按时开饭,认真做好职工就餐登记工作,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6.食堂工作人员要对饭菜进行合理搭配,品种力求多样化;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员工伙食。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或有临时客餐的,须有事先预约或通知,保证供应。
7.食堂做好各项卫生工作:做到餐具、炊具洗刷干净,餐具每餐消毒,做到无锈无油污;食堂内外环境每天清扫,每周一次大扫除,确保无蝇、无老鼠、无蟑螂、无蚂蚁等害虫;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搞好个人卫生。炊事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8.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夏季要有灭蝇措施;各种佐料、副食品要密闭保存,米面要距离地面、墙壁20厘米以上;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厨房;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生;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煤气、以及其他设备是否关闭。管理人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9.新购进的粮食、蔬菜及调料要及时到后勤报账、入库(库管签字),以便财务核算管理。
10.遵守制度,树立为生产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努力做到饭熟菜香。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15
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施工行为,保障工地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维护城市环境和公众利益。这一制度涵盖了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环境保护、安全措施、质量控制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施工现场管理:包括工地的整洁、设备的摆放、施工区域的划分、警示标志的'设置等,确保工地有序运行。
2、人员行为规范:规定员工的着装、作业行为、休息时间、紧急情况应对等,保证人员安全和团队协作。
3、环境保护:强调减少噪音、尘土飞扬、废弃物处理等,以减小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安全措施:设立安全规程,如定期检查设备、设置防护设施、进行安全培训等,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5、质量控制:制定质量标准,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工程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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