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档案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档案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环境保护档案的形成、管理和保护工作,开发利用环境保护档案信息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环境保护档案,是指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以下简称环境保护部门),在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单位具有利用价值、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主要包括文书档案、音像(照片、录音、录像)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人事档案、基建档案及电子档案等。
第三条 环境保护档案工作是环境保护部门的重要职责,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第四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在业务上接受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在业务上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环境保护部门档案工作职责
第五条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完善档案工作管理体制,建立档案管理机构,配备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具备档案管理及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的正式专职档案管理人员。环境保护部门办公厅(室)档案管理机构归口负责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将档案工作纳入本部门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列入工作考核检查内容,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档案工作与本部门整体工作同步协调发展。
第七条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编制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科学合理核定档案工作经费,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对档案工作经费的审计和绩效考核,确保科学使用、专款专用。
第八条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确定文件材料的具体接收范围,包括本部门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以及与本部门有关的撤销或者合并部门的全部档案。
第九条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将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本部门信息化建设同步实施,推进文档一体化管理,实现资源数字化、利用网络化、管理智能化。
第十条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为开展档案管理工作提供必要条件。档案管理人员办公室、档案库房、阅档室和档案整理间应当分开。
第十一条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档案安全管理条件,提供符合设计规范的专用库房,配备防盗、防火、防潮、防水、防尘、防光、防鼠、防虫等安全设施,以及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扫描仪、照相机、摄像机、防磁柜等工作设备。
第十二条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将档案管理人员培训、交流、使用列入干部培养和选拔任用统一规划,统筹安排,为档案管理人员学习培训、挂职锻炼、交流任职等创造条件。档案管理人员的职务晋升或者职称评定、业务能力考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享有专业人员的同等待遇。
第十三条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确保环境保护档案安全保密和有效利用。
第三章 档案管理机构、文件(项目)承办单位职责
第十四条 环境保护部门的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工作方针、政策。经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研究制定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档案管理机构依据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制度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部门档案的统一管理,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档案管理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负责编制本部门档案管理经费年度预算,将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保管保护、开发利用,设备购置和运行维护,信息化建设,以及档案宣传培训等项目经费列入预算。
(四)负责本部门档案信息化工作,参与本部门电子文件全过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部门档案数字化加工、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以及重要档案异地、异质备份工作。
(五)负责对本部门重点工作、重大会议和活动、重大建设项目、重大科研项目、重大生态保护项目等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参与重大科研项目成果验收、重大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和重要设备仪器开箱的文件材料验收工作。
(六)负责制定本部门文件(项目)材料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指导本部门的文件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组织档案信息资源的编研,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安全保管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档案馆移交档案。
(七)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档案管理机构,负责汇总统计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本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直属单位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的数据,并报送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档案管理机构,负责汇总统计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档案工作基本情况数据,并报送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八)负责开展环境保护部门档案工作业务交流,组织档案管理人员专业培训。
(九)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布置的相关工作,并协调环境保护部门的档案管理机构与其他部门档案管理机构之间的档案工作。
第十五条 环境保护部门的文件(项目)承办单位在本部门档案管理机构的指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文件(项目)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二)负责督促指导文件(项目)承办人分类整理文件材料,做到齐全完整、分类清楚、排列有序,并按照规定向本部门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三)重大建设项目、重大科研项目、重大生态保护项目承办单位负责制定专项档案管理规定、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报环境保护部门的档案管理机构同意后,由项目承办单位组织实施。
第四章 文件材料的归档
第十六条 环境保护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应当全面、系统地反映综合管理和政策法规、科学技术、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环境监察执法等业务活动。
第十七条 环境保护部门在部署污染源普查、环境质量调查等专项工作时,应当明确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在检查专项工作进度时,应当检查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情况;重大建设项目、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生态保护项目文件材料不符合归档要求的,不得进行项目鉴定、验收和申报奖项。
第十八条 环境保护文件材料归档工作一般应于次年3月底前完成。文件(项目)承办单位根据下列情形,按要求将应归档文件及电子文件同步移交本部门档案管理机构进行归档,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一)文书材料应当在文件办理完毕后及时归档;
(二)重大会议和活动等文件材料,应当在会议和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归档;
(三)科研项目、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应当在成果鉴定和项目验收后两个月内归档,周期较长的科研项目、建设项目可以按完成阶段分期归档;
(四)一般仪器设备随机文件材料,应当在开箱验收或者安装调试后七日内归档,重要仪器设备开箱验收应当由档案管理人员现场监督随机文件材料归档。
第五章 档案的管理
第十九条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不同门类、各种形式和载体档案的管理,确保环境保护档案真实、齐全、完整。
第二十条 环境保护档案的分类、著录、标引,依照《中国档案分类法 环境保护档案分类表》《环境保护档案著录细则》《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其相应的电子文件材料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同步归档。
文书材料的整理归档,依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xx)的有关规定执行。
照片资料的整理归档,依照《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 11821-20xx)的有关规定执行。
录音、录像资料的整理归档,依照录音、录像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科技文件的整理归档,依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xx)的有关规定执行。
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依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人事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依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组通字〔1991〕13号)、《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组通字〔1991〕11号)、《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中组发〔20xx〕1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电子文件的整理归档,依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 18894-20xx)、《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gb/t 17678.1-1999)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重要电子文件应当与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
第二十一条 环境保护部门的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态,调试库房温度、湿度,及时对破损或者变质的档案进行修复。
第二十二条 环境保护档案的鉴定应当定期进行。
环境保护部门成立环境保护档案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工作,鉴定小组由环境保护部门分管档案工作的负责人、办公厅(室)负责人,以及档案管理机构、保密部门和文件(项目)承办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对保管期限变动、密级调整和需要销毁的档案,应当提请本部门环境保护档案鉴定小组鉴定。鉴定工作结束后,环境保护档案鉴定小组应当形成鉴定报告,提出鉴定意见。
第二十三条 环境保护档案的销毁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并履行销毁批准手续。未经鉴定、未履行批准销毁手续的档案,严禁销毁。
对经过环境保护档案鉴定小组鉴定确认无保存价值需要销毁的档案,应当进行登记造册,报本部门分管档案工作负责人批准后销毁。档案销毁清册永久保存。
环境保护档案的销毁由档案管理机构组织实施。销毁档案时,档案管理机构与保密部门应当分别指派人员共同进行现场监督,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确认。档案销毁后,应当及时调整档案柜(架),并在目录及检索工具中注明。
第二十四条 环境保护部门撤销或者变动时,应当妥善保管环境保护档案,向相关接收部门或者同级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并向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 文件(项目)承办单位的工作人员退休或者工作岗位变动时,应当及时对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办理移交手续,不得带走或者毁弃。
第六章 档案的利用
第二十六条 环境保护部门的档案管理机构应当积极开发环境保护档案信息资源,并根据环境保护工作实际需要,对现有档案信息资源进行综合加工和深度开发,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服务。
第二十七条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积极开展环境保护档案的利用工作,建立健全档案利用制度,明确相应的利用范围和审批程序,确保档案合理利用。
第二十八条 环境保护档案一般以数字副本代替档案原件提供利用。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带出档案室。
利用环境保护档案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负责所利用档案的安全和保密,不得擅自转借,不得对档案原件进行折叠、剪贴、抽取、拆散,严禁在档案原件上勾画、涂抹、填注、加字、改字,或者以其他方式损毁档案。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扬、表彰或者奖励:
(一)在环境保护档案的收集、整理或者开发利用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对环境保护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
(三)将个人所有的具有重要或者珍贵价值的环境保护档案捐赠给国家的;
(四)执行档案法律法规表现突出的。
第三十条 在环境保护档案工作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联合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1994年10月6日公布的《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局 国家档案局令第13号)同时废止。
档案管理制度2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使其纳入正规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纳入档案管理的.项目
1、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规划。
2、确定的重、特大及一般性危险源及事故隐患登记表。
3、安全隐患重点单位、部位登记表。
4、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5、安全生产会议及安全检查记录。
6、各种上报、汇报材料。
7、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其它。
二、查阅档案程序
1、查阅档案资料时,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签批;
2、如需将档案资料拿走,必须写借条经领导审批。
三、加强档案的日常管理,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
档案管理制度3
一、死因登记信息报告卡第一联由公共卫生科进行保存管理。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由录入单位和县疾控中心按档案管理要求长期保存。
二、公共卫生科要定期下载死亡个案数据和储存本单位网络上报的原始数据库,并采取移动存储等有效方式进行数据的'长期备份,确保报告信息数据安全。
三、医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于死亡统计、信息分析资料统一管理,不得擅自公布。
四、对于其他需要使用死亡信息的,应由申请人按有关行政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申请书应明确信息的用途、范围、时段和类别。
档案管理制度4
一、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公司档案管理由技术质量部指派专人负责,各部门应指定人员兼职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各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应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本部门的档案资料和移送相关资料到技术质量部。
二、归档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开发、经营、企业管理等技术资料、报告等,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留存。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下属机构须保留的,保存人必须到技术质量部登记,技术质量部保存复印件。
4、以下文件资料应统一由人事行政部归档管理:
(1)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
(2)一切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等要留底稿及正文归档备查。
(3)经领导批示传阅的重要文件,必须随文将领导批示和传阅人员签字表格一并存档;
(4)上报和外发文件有上级来文的,要将上级来文一并附后归档。
(5)业务活动中的有关请示报告及公司领导批复,涉及人力资源问题或属付款性质的,由技术质量部和财务部予以相应处理后,由经办人整理后,移交人事行政部;
(6)其它重要报告,在企业资料归档范围内的,连同有关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移交技术质量部。
(7)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均保留两份原件,技术质量部、财务部各存一份。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技术质量部保存原件,财务部保存复印件并注明原件存放处。
(8)公司名义的收文、发文等文书、文档资料由技术质量部归档。
1、以下文件资料应统一由各部门归档管理:
(1)各部门之间日常收文、发文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2)各种传真函件,由收、发函部门保存。
三、档案保管制度
1、技术质量部及各部门应有存放档案的专门文件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2、所有归档资料要分类进行登记。
3、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负责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规律。
4、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档案保管期限。每年年终据此进行整理、销毁。
(1)技术资料、合同协议保管期限暂定为10年,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2)文档性资料,保管5年;
(3)其它资料销毁时报批执行。
1、严格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2、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时检查档案专柜,核对件数,发现异常或被盗、丢失等情况,及时向公司领导反映,妥善处理。
3、凡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岗位前必须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四、档案借阅制度
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档案,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任何资料。
2、借阅由部门保管的档案、材料,须经档案所属部门负责人批准。借阅技术质量部统一保管的档案、材料须经技术质量部经理批准;借阅重要密件,必须经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3、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两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人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技术质量部审核并报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
5、调阅或借阅档案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不得任意转借或摘抄、复印、不得拆卸、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6、借出档案资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技术质量部及时予以处理。
7、发生档案损坏、丢失事件后,如系人为造成,公司将根据情况严重程度及所带来的后果,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依据公司《奖惩条例》予以相应的处罚。
档案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使公司人事档案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档案法》、《浙江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浙江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条员工人事档案是记载员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任用员工的重要依据,是本公司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本公司的人事档案工作任务:
1、保管员工人事档案;
2、收集、鉴别和整理员工人事档案材料;
3、办理员工人事档案的查阅、借用和转递;
4、通过人事档案了解熟悉员工,为人事工作提供情况;
5、逐步实现员工人事档案管理手段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第四条本公司的员工人事档案管理由公司综合服务部负责。
第二章人事档案的收集和归档
第五条员工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是公司综合服务部与其他各部门的共同任务,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互相配合,认真做好。
第六条员工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范围,严格按照公司的人事档案管理要求执行。员工人事档案材料内容:
1、员工登记表(含照片)。
2、个人简历。
3、考核材料(如试用期满考核鉴定、见习期满考核鉴定以及近三年的年度考核记录、素质测试记录等)。
4、各类证书复印件、原件:(包括:①学历证书复印件;②各类资格证书复印件;③身份证复印件;④职务聘免复印件;⑤体检表、干部身份表;⑥其它等)。
5、奖惩材料。
6、兼职情况(包括出任董监事情况<原件或复印件>、担任社会职务情况<原件或复印件>等)。
7、承诺书、劳动合同(应做到文本齐全完整,时间连续及时)、各类因公出国协议或培训协议、担保书等。
8、各类审批材料(复印件,包括⑴应聘材料;⑵面试材料;⑶录用审批材料;⑷职务聘免审批材料;⑸调整工资审批表;⑹因公出国审批材料;⑺用工性质晋升审批表;⑻离职审批表<原件>,辞职批复;⑼离退休审批表;⑽调令单、分配单;⑾其它)。
9、其它可供参考材料(如近三年内的员工个人年度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各类培训总结、培训成绩、出国培训总结等)。
第七条收集归档的人事档案材料必须是文字、内容清楚完整,印章手续完备,且办理完毕的正式审核、审批、签署、落款文字材料。
第八条员工人事档案材料必须用毛笔或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第九条形成员工人事档案材料的部门,在形成正式材料后的一个月内,负责按要求把应归档的材料送交综合服务部归档。
第十条公司综合服务部发现送交的人事档案材料不符合归档要求时,要及时通知形成档案材料的部门,补送材料或补办手续。形成材料的部门要按规定认真办理。
第十一条员工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要经常了解和掌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来源的信息、沟通渠道、及时收集应归档的材料。同时,要熟悉收集归档工作的各项规定,对收集到的材料,认真鉴别,严格把关,及时入卷归档。
第十二条形成员工人事档案材料的部门,向公司综合服务部送递材料时,如其他档案管理部门也需要收集归档,则材料形成部门要事先考虑制作材料的数量,必要时协商联系,以防造成员工人事档案材料的短缺。
第三章人事档案的保管
第十二条员工人事档案由公司综合服务部设专人妥善保管,不得泄密。
第十三条员工人事档案应存入保险柜,有防盗、防火、防潮等安全措施。
第十四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对保管的档案逐一登记编号,并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核对,防止错放或丢失。发现丢失或问题,应及时查找并采取措施,以保证档傅耐暾桶踩
第十五条档案移交要填写清单,交接双方应共同清点并签字留据。
第十六条严格防止任何人私自保存他人的档案材料,对造成泄密或其它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必须严格履行交接制度,未交接清楚,不得离去。
第十八条建立坚固、安全的`库房,配置符合要求的档案柜。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光、防高温六项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九条档案库房是机要重地,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查阅人员须在档案管理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
第二十条逐步实现员工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现代化。
第四章人事档案的查阅和借用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查阅或借阅人事档案,经公司综合服务部总经理同意,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查阅或借阅本人人事档案。
第二十二条外单位人员凭介绍信等证件经公司综合服务部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查阅员工档案;档案原则上不外借,确因特殊情况必须外借时,应写明原因并经执行总裁批准同意方可。
第二十三条查阅或借用员工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员工阅档后摘录的材料应由档案工作人员与原文核对无误后,写明材料出处和时间,并加盖公司公章。严禁对档案进行圈划、涂改、拆换员工档案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或泄露员工档案内容,违犯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甚至纪律处分。
第五章人事档案的转递
第二十四条员工人事档案的转递是一项严谨、细致的工作。档案管理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在办理档案转递过程上,要认真细致,有条有理,切不可匆忙、马虎,防止出现丝毫的差错。
第二十五条人员内部调动,档案转递要做到'档随人走',公司综合服务部应将其档案密封转到新的归口单位。
第二十六条档案转递必须填写《员工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并通过机要转递或由档案管理员专程送取,严禁个人携带。对个人携带档案的,公司综合服务部应拒绝接收。
第二十七条转递的档案必须是经过鉴别、清理、整理的档案。转递档案必须一次转出,不能分批转出。
第二十八条对转进的档案在核对无误后,及时将《员工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退回。
第二十九条对违反转递规定,造成档案丢失或发生抽取,更换材料等问题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综合服务部负责解释。
档案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规范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对包括职业健康安全在内的管理体系运行中使用的各类文件实施有效控制,以确保各过程、环节/场所使用的文件具有统一性、完整性、正确性和有效性,与体系运行相关的部门均使用有效的现行版本文件,防止误用作废文件。
对安全记录档案进行有效控制,以证实符合规定要求,为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供客观证据,在必要时实现可追溯性。
2范围
本程序包含了文件的编写、审批、发放、使用、更改及作废等子过程。规定了各过程负责人的职责,适用于各过程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
本程序包括记录的填写、收集、保管、处置等子过程。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综合管理体系运行中形成的所有记录的控制。
3职责
3.1各过程管理部门职责:
3.1.1负责确定所管理的过程的文件需求。
3.1.2负责对所需的文件进行策划并安排专人编写。
3.1.3负责过程管理文件的(程序、规定、制度、表格)组织编制。
3.1.4负责严格执行过程管理文件的规定,并按规定的表格做好相应的记录。
3.1.5负责文件更改内容等。
3.2生产部职责:
3.2.1负责管理手册的编制。
3.2.2负责体系的认证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各过程文件的编制、评审和批准。
3.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记录的建立与管理。
4程序内容
4.1确定文件种类
4.1.1为便于文件管理,根据不同的管理方式将综合管理体系文件分为外来文件、综合管理体系文件。
4.1.2外来文件:外来文件系指国家、地方政府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见法律法规的识别与评价程序);上级部门下发的通知、要求、规定和办法;相关方的期望和要求。
4.1.3综合管理体系文件
a.方针、目标和指标;
b.实现方针、目标和指标的策划;
c.控制各业务过程的.程序、规定、指导书、表格。
4.1.4资料和记录
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a.各类分析/评价/统计数据;
b.特种设备(如压力容器等)及其附件的安全技术监察(检测)资料;
c.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HSE 预评价报告、设计方案和图纸、HSE专篇、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审查结论和批复意见;
d.各类检查、教育培训、演习及其他活动记录;
e.专项风险评价、环境因素识别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f.化学危险品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储存、使用防护指南;
g.危化品应建立一栏三卡(职业危害公告栏、毒物周知卡、安全操作卡、异常工况处置卡)
h.设施的设计、运行技术资料;
i.供应商和承包商档案;
j.作业许可证等;
k.其他资料。
4.2提出文件的编制和修改需求
4.2.1公司所有人员都有提出编制和修改文件的权利,但是必须向过程负责人提出申请。
4.2.2过程负责人确定所管理的过程的文件需求。
4.3指定编写人
4.3.1如需要编制或修改,对所需的文件进行策划并安排专人编写。
档案管理制度7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采购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开展政府采购业务时(包括集中和分散),根据法律规定,必须保存的有关文件、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各种记录。档案资料除特殊情况外均要求为原件。
第三条政府集中采购应归档的基本资料有:
(一)领导批示、政府投资计划;
(二)采购申请;
(三)采购方式批复书;
(四)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五)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新闻媒体或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
(六)评委抽取登记表
(七)供应商投标情况登记表;
(八)评标委员会及监督人员(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签到表;
(九)评标专家及监督人员签字确认的评标报告(内容包括:评标时间、评标地点、评标程序、评标结果、评委打分表、商务、符合性、技术审查表、评审专家质疑表;
(十)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新闻媒体或网站发布的中标公示;
(十一)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未中标(成交)通知书;
(十二)政府采购合同;
(十三)验收单或验收报告、文件;
(十四)书面询问或质疑和询问答复、质疑处理决定;
(十五)历次资金支付申请书;
(十六)其它应保存的有关资料。
第四条政府采购档案管理人员,应注意采购活动资料的收集与整理,要认真核对资料是否齐全,避免出现资料遗失漏报现象。每一个采购项目结束后,要及时催促采购中心和采购单位将评标资料和合同报我办归档。
第五条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本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政府采购业务档案的归集和管理。
第六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建立档案检索工具,方便查找;归档资料必须按照采购项目归档目录要求,排列顺序,填写清楚;归档的项目资料必须齐全完整,案卷质量要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案卷质量标准,对资料不全项目,档案管理人员有权拒绝接受。
第七条档案管理人员要完善档案交接手续,建立档案借阅登记簿,保证档案的完整,未经领导批准,政府集中采购档案一律不准向外借出。
第八条档案管理人员和借阅人员要树立保密观念,自觉遵守保密制度,妥善保管、保存经手的档案资料,严禁失密、泄密和档案遗失现象的出现。
第九条对于达到保存期限应于销毁的档案,档案管理人员要进行认真的鉴定,无误后提出销毁意见,经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销毁的档案必须登记造册,采用粉碎或焚烧的方式进行。
档案管理制度8
第一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系统、准确,各项签字手续完备。
第二条归档的文件必须字迹清楚、工整、纸张及文件格式负荷规范要求,书写材料要适合长期保存,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纯蓝墨水及热敏纸。
第三条归档文件应为原件。
第四条科技成果鉴定、基建工程验收必须保存档案的完整性。文件材料不完整、不系统的.不能通过鉴定、验收。
第五条移交单位在正式移交前应对移交的文件材料进行组卷并编制移交目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结案后及时交专职文书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第三条凡本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收集管理。
第四条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第五条归档范围:
1、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2、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以及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3、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六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借阅档案要认真填写《借阅档案登记薄》。
2、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原因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3、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检查,如发现遗失、污损、或随意涂改情况的,要追究借阅者责任,并及时报告公司主管领导。
第七条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必须编制《档案销毁清册》,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核对清楚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档案管理制度9
一、乡村学校少年宫档案工作按照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建立专门的档案工作机构,形成分管领导负责、专人管理的机制,对少年宫形成的管理、教学、科研、基建、设备、出版物、财会、人事、业务、电子声像、实物等各类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二、乡村学校少年宫档案工作机构的基本任务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规定,规划少年宫档案工作。
2、制定少年宫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建设少年宫档案工作的网络,指导和协助各部门做好种类档案的收集、征集、整理、立卷、分类鉴定、保管统计工作。
4、接收档案并对室藏的全部档案进行科学管理,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做好利用服务工作。
5、开展档案宣传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档案意识。
三、归档范围
1、文书档案:主要包括少年宫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会议记录、纪要、工作计划、总结、规章制度等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2、教学档案:主要包括教学管理、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以及学生在小组或社团活动中形成的材料。
3、科研档案:主要包括在日常活动项目、特色项目等科研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少年宫出版的书、学报、校刊等。
4、基建档案:主要包括少年宫在基建项目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基建图纸、项目审批文件等。
5、设备档案:主要包括各种活动器材、使用说明、技术图纸、技术操作规程、软件、技术参数、合格证、保修卡等。
6、业务档案:主要包括辅导员培训进修、各种成果、获奖证明等。
档案管理制度10
一、归档时间办理完毕的文件,按工作阶段性进行归档:
1、按年形成的文件,第二年上半年归档。
2、凡是有法律效用的文件材料,一生效就归档。
3、凡是有机密性的文件,随时形成,随时归档。
4、特种设备电梯重大维修验收及年检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归档。
二、归档要求
1、材料完整齐全。
2、系统、条理、保持有机联系。凡是归档文件材料,均要按其不同特征组卷,尽量保持它的内在联系,区分它们不同的保存价值。文件分类准确、立卷合理。
3、立卷时,要求将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等统一立卷,不得分散。
4、在进行卷内文件排列时,要合理安排文件的先后秩序,按时间先后排列。对于同一事情的同一文件,应统一规定进行,比如:正件与附件,应正件在前,附件在后等。
5、由档案部门对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加以指导,协助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共同做好旧档的`组织工作。办理移交手续,双方在移交清册签字。
三、归档流程
1、编制立卷项目,将办理完毕的文件按有关条款归入卷内,便于次年立卷。
2、文件按时间顺序排列,最近的在最上面。
3、一台特种设备一个立卷,一个档案盒。
4、定时交档案室:文件量少的,一年交一次,次年上半年收集。文件量大的,一年交两次,次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
5、记录档案文件材料须用碳素笔写。在无特殊情况下,须用A4纸。
四、档案管理工作
1、档案的管理:区分全宗,正确立档单位;分类,依据档案、来源、时间、内容、形式分成若干层次和类别;案卷排列并编制案卷目录。
2、档案保管:本单位设立专用文件库保存档案。
3、档案的鉴定:从档案的内容、来源、时间、可靠程序、名称鉴别、档案价值,确定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编制成表。
4、档案的销毁编制销毁清册;办理销毁手续,经总经理批准,方能销毁;销毁要有二人以上监销,并在清册上签字。
五、档案利用工作
1、凡需调阅档案,均须填写档案借阅单,依据借阅权限和档案密级,经有关领导签批后方能借阅。借阅档案应在“档案借阅登记簿”上登记,注明借阅档案的名称、密级、借阅方式、数量、期限。
2、档案利用方式有:提供档案原件;提供档案复印件;提供文献索引资料。
3、依据国家统计和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本公司档案统计工作。
档案管理制度11
1.总则
1.1为规范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使档案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有效地为集团公司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2档案管理工作包括分类、归档、保管、借阅及调用、销毁等方面的工作。
1.3档案管理工作遵循的原则是:服务企业、规范管理、认真负责、实用方便、完备安全。
1.4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由集团公司行政部具体负责。
2.档案的管理机构
档案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2.1集团公司的有关档案管理工作由集团公司档案室具体承担。
集团公司下属各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其中各单位的基本档案除自行保存以外,还应报集团公司档案室存档和管理。各下属单位对常用的集团公司基本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也应保留一套备用。
2.2集团公司档案室设专(兼)职档案员,承担日常档案管理工作;下属各单位可设置专职或兼职档案员,承担日常档案管理工作。
3.档案的种类:
3.1公司基本档案
3.1.1集团公司开业登记证件,包括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等。
3.1.2集团公司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档案(公司历史沿革、设立及变更历次批准文件)。
3.1.3集团公司章程(含历次修正案)。
3.2公司综合档案
3.2.1法规性文件,包括上级发布、需集团公司执行的,或由集团公司发布的各种标准、规章制度等。
3.2.2企业的重大决议,包括由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及其相关行政会议等形成的文件和会议材料、会议记录等。
3.2.3计划性文件,包括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开发计划、项目质量计划、营销计划、财务计划等。
3.2.4 总结性文件,包括集团公司年度和月度工作总结、下属部门、公司的年度和月度工作总结、单项性工作总结、调查报告等。
3.2.5批示性文件,包括集团公司各类计划指标、技术指标、营销指标等,以及各类决定、命令、工作指示等。
3.2.6凭证性文书材料,包括集团公司各部门上报的、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凭证,如财产状况、合同书、协议书等的原始记录和文本。
3.2.7证件性文书资料,包括公司各类资质证书、企业和产品获得的各类荣誉证书和证明、集团公司主要领导人获得的各类荣誉等。
3.2.8汇报性文书资料,包括上报各级主管部门的文件资料和相关统计表,以及集团公司领导在外部公共场合发言、汇报或发布的各类文书资料;
3.2.9声像制品资料,包括集团公司在经营活动、重大庆典、企业文体活动中,以及在外学习、考察时或外部门提供的,以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各种资料,如照片资料、录音资料、录像资料、影片资料等。
3.2.10题赠性资料,包括上级领导和外协友好部门或个人提供的题词、书画、工艺制品等。
3.3专业档案
3.3.1人事档案
3.3.1.1职员基本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及证明、面试、录用、试用与转正。
3.3.1.2劳动合同。
3.3.1.3任免职、调岗调薪记录。
3.3.1.4考核与奖惩记录。
3.3.1.5考勤与工资福利发放。
3.3.1.6教育与培训记录。
3.3.1.7其他人事管理档案。
3.3.2财务档案
3.3.2.1历年帐册、凭证、报表、预算、审计、税务等会计档案。
3.3.2.2财产目录清单。
3.3.2.3财产所有权证。
3.3.2.4其他财产管理档案。
3.3.3法律档案
3.3.3.1各类合同原件。
3.3.3.2各类案件的有关法律文书、行文。
3.3.3.3其他法律方面档案材料。
3.3.4投资项目及工程档案
3.3.4.1投资项目的论证材料;
3.3.4.2实施项目的前期材料(两证一书等)及工程(含房地产开发)资料(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
3.3.4.3其他有关投资项目及工程的档案、材料。
3.3.5购销业务档案
包括各类购销合同,有关收发货、收付款、信用证开证与议付、结汇与核销、开票、托运、财产保险、商检报关等凭证单据。
3.3.6部门工作档案
3.3.6.1各职能部门(包括项目、商贸、国贸业务部门)在工作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统计报表、汇总记录及文件等。
3.3.6.2其他有存档价格的资料等。
4.归档
4.1归档范围:凡属本标准第四条所涵盖的文件资料,均应进行整理、立卷、归档。
4.2立卷归档要求
4.2.1立卷时应编制好案卷目录,把文件的作者、标题、日期等项目填写清楚,概括而简洁地拟写好案卷标题,把案卷内容表达出来,装订整齐、
牢固,无论何金属物,填写备考表,注明保管期限。
4.2.2填写案卷一律用碳素黑水钢笔或毛笔,禁止用圆珠笔或铅笔,字迹应清楚、准确。
4.2.3立卷应以本部门形成的文件为主,根据文件形成的特点,保持文件间的历史联系,适当照顾文件的保存价值,使案卷能正确反映企业生产活动状况和面貌。
4.2.4立卷应以部门为主,结合其他特征的方法组卷,把有密切联系的文件组合在一起。
4.2.5立卷应把上级文件与本公司文件(除请示、批复外)按保管期限和文件年限分开立卷。
4.2.6立卷归档后,发现需立卷的文件资料,可按立卷原则进行插卷。
4.2.7文件组成案卷后,卷内文件应按照一定规律进行排列,系统地反映问题,做到查找方便。
4.2.8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请示和批复、底稿、正文和附件必须立在一起。
上述归档材料原则上要以原件或材料正本归档,常用上述材料的部门或人员必须将复印件或副本归档,并注明原件或正本的所在。
各种实物档案(奖品、奖杯、锦旗、奖章、证书、牌匾、馈赠品等)归档必须有原件,并保持其完好无损。
4.2.9声像档案摄录必须详细记录事由、时间、地点、主要人物、背景、摄录者,归档声像资料必须是原版、原件、清晰、完整。
4.3归档时间要求:
4.3.1文书档案:每年第一季度,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公司将上一年度的需归档材料整理归档。
4.3.2会计档案: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整理立卷,自行保管三年后向档案室归档。
4.3.3法律档案:在合同履行完成或案件处理完毕后及时归档。
4.3.4工程项目档案:工程项目前期手续办完后即将有关证书、材料原件及时归档。工程设计、施工阶段有关材料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个月内整理归档。
4.3.5音像档案:音像资料在形成并使用完毕后,及时归档。
4.3.6证书、重要文件等:在取得之后及时归档。
4.3.7对于某些专门文件,或驻地分散在外的个别业务部门的文件,为方便日常工作,立卷归档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4.4归档时,归档人员应将档案材料整理清楚,开列清单移交档案室专职档案员签收。
4.5档案员应负责催办及接收登记工作,对各部门或各公司不及时办理归档工作的,应上报行政部协调处理。
4.1.5人事档案由集团公司人资部门负责管理,并另行制定管理细则。
5.档案的保管
5.1档案保管工作应做到四不:不散(不使档案分散),不乱(不使档案互相混乱),不丢(档案不丢失不泄密),不坏(不使档案遭到损坏)。同时,应做好防火、防潮、防晒、防虫、防损、防盗、防尘工作,以提高档案的安全性,对破损档案应及时修补。
5.2档案员对重要档案资料应重点保管,严防丢失、损坏等现象发生。
5.3档案保密要求
5.3.1档案员要严守档案秘密,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档案资料内容,严禁私自将档案资料携带外出。
5.3.2档案管理员和借阅利用档案的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加强保密意识,双方共同做好保密工作。
5.3.3档案分一般档案和有密级档案两类。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5.3.4有密级档案只许在档案室查阅,不许带离本室。有密级档案复制时,需经集团公司领导批准。档案室工作规定另行制定执行。
5.3.5有密级档案只限归档人使用,其他人员利用需经集团公司领导批准。
5.3.6对已到保密期限的档案要提请集团公司领导鉴定解密,对解密档案作一般档案管理,及时提供利用。
5.3.7档案管理员丢失或擅自提供泄露机密,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3.8在职工作人员离职(或调离)时,需按档案室要求整理已形成的文件材料,并退还所借档案,档案室审查无误签字后,才能离职(调离)。档案管理员离职(或调离),应由行政部负责人监督办理,档案交接之后,方能离职(调离)。
6.档案借阅、调用
6.1借阅档案者需办理借阅登记审批,注明借阅档案的具体名称、用途。
财务档案、法律档案及涉及资金往来的原件,必须由相应部门负责人亲自借阅,借阅档案资料不得带出档案室。
6.2因工作需要复印档案资料者,需办理复印登记审批,由档案员负责复印后,提供复印件。
6.3因工作需要调用档案(原件)者,需办理调用登记审批,注明调用档案的具体名称、用途。
6.4外单位人员一律不允许借阅、调用、复印档案资料。
6.5借阅、调用的档案资料归还时,档案员应认真检查,并在登记表上注明归还情况,发现有丢失、损坏或被涂改等现象,应及时上报行政部处理。
7.档案销毁
7.1档案保存期限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7.1.1国家有关规定有明确的,按其规定执行;
7.1.2反映公司沿革(包括有时延续关系的档案资料)及主要活动的档案资料永久保存;
7.1.3其他档案材料由档案员每年提出销毁意见,经行政部审核,报总裁审批后方可销毁。7.2销毁档案时,由档案员具体负责,行政部机要秘书监督执行。销毁档案一般采用碎纸机粉碎或烧毁方式进行。销毁后应在档案目录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及销毁日期。
8.附则
8.1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8.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档案管理制度12
1、要遵循保密准绳,未开放或涉及保密的.档案不得复制。
2、复制档案中的内容,须经领导同意,由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复制。
3、破损的档案,档案员要及时修改和复制。
4、对利用较多的档案,可复制数份,以利用使用,并保护原档案,减少档案的磨损。
档案管理制度13
第一条要建立工作业绩档案,对各段时期的工作要有评价和考核,对其主要表现记入档案。考核标准是依据岗位责任制中的职责范围等内容,考核工作可分配到各部门进行,最后由人事部汇总。
第二条建立员工工作业绩档案的目的是便于对员工正确全面地评价,对工作突出、成绩和贡献较大者要给予表扬、奖励、晋级等。对工作不踏实、消极怠工、屡屡出现差错者要进行批评、处罚、降级或撤职。
第三条员工工作业绩档案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部分:
1.文件材料。主要文件包括“员工人事调动表”、“书”、员工身份证、专业文凭、证书、待业证明等文件的复印件等;
2.考评记录。主要是“员工工作表现评估表”。公司实行制度化的评估工作,对员工工作表现定期定时进行考评。考评记录可比较全面地反映出员工的工作概况,具有重要的查考作用;
3.出勤记录。员工每月的考勤统计按年度汇总归纳,以专设的统计表格形式存入员工工作档案。员工出勤情况记录是员工工作态度的反映侧面,体现了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和对工作的责任感;
4.奖惩记录。员工在日常工作中表现突出或违反纪律而受到各种奖励或处罚的记录是对其工作能力、可信赖程度、工作责任心及工作态度的'一种检验尺度,也是考察员工表现,使用与提拔员工的重要依据;
5.职位变更。员工在工作中,由于工作表现及服务年限因素,其职务、级别与工资待遇等内容会有变化,这种变动也体现了员工工作能力、工作表现、贡献大小。因此,员工工作档案对员工职位的变动记录是考查员工工作表现的客观依据。
第四条在员工工作档案中,还要搜集员工工伤情况记录、客人表扬或投诉员工的信件(复印件)等资料。这对于全面、有效地考查员工表现都有重要作用。
档案管理制度14
为了适应当前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对档案信息的要求,促进档案向生产力转化,首要的任务是解放思想、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要摆脱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树立有利于档案与经济结合的新思想、新观念、使我们的思想认识,精神状态,工作作风与面临的形势相结合。
(1)提高对“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城建档案是潜在生产力”的认识,增强档案意识。当今世界,科学技术的发展及其向生产力的迅速转化,已经成为现代生产力中最活跃和最主要的推动力量.是形成现代国家综合国力的核心,是兴国之本,富国之源。充分认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对城建档案工作者来说,就是要增强科学意识,把城建档案管理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档案干部素质的轨道上来,要以科学技术为先导,依靠先进的科学技术振兴城建档案工作,要改变过去凭经验和主要依靠行政手段、手工操作进行管理,逐步实现城建档案现代化管理。
城建档案工作者要充分认识城建档案在生产力要素中的功能,充分认识自己的工作对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意义,把加速城建档案信息由潜在生产力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作为自己的时代使命。
(2)深化对档案基本功能的认识,增强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意识。档案是一种多功能的信息资源。档案有本源性信息的功能、知识功能、文化功能、再生功能、商品功能等等。对我们城建档案工作者来说,要着重加深对城建档案知识信息功能和商品功能的认识,提高对城建档案在生产力要素中的功能的认识。
城建档案还具有商品功能,城建档案作为人们从事科研,生产建设活动的原始记录,是把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结合起来的一种介质。它虽然不具有商品属性,不能作为技术商品流通。但是,其复制品可以进入技术信息市场,作为商品出售交换。从这个意义上讲,城建档案具有商品属性。当前科学技术已经成为商品进入技术市场,城建档案作为科学技术的一种载体也相应地进入了技术市场,例如:城建档案的复制品可以作为技术商品实行有偿服务(建筑设计、工程地质勘探等成果就是有偿提供的);可以为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提供成果信息;可供技术出口;可随产品出售作为产品维修依据。
城建档案工作者要增强城建档案信息观念和商品经济意识,千方百计使城建档案的复制品随技术转让、出口打入技术信息市场,使城建档案发挥经济效益。
城建档案管理现代化就是用科技的思想、组织、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对城建档案工作进行有效管理,使之获得最佳的工作效率,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城建档案管理现代化,主要抓三个方面的工作:
(1)建档工作现代化。即以当代的先进科学技术装备城建档案工作,实现工作手段现代化。从目前国内外的情况看,主要是采用电子计算机、缩微机等现代化设备,用于存储、检索、复制档案及各种管理数据的统计分析等。例如,建立计算机的检索系统、编目系统、借阅管理系统、统计系统、库房管理系统、财务从事行政管理系统,并逐步实行计算机联网,形成地区性或全国性的网格系统。
档案缩微化也是档案工作技术现代化发展的趋势,目前为了解决档案数量的急剧增长和载体的不断老化,以及由此而来的档案保管和使用上的矛盾。缩微技术在档案部门已经得到广泛的应用,它能保持档案的原貌,大大缩小档案的体积,节省存储空间,便于保管,有利于保护档案原件,延长档案的寿命,成本低,保存期长,不易损坏变质。此外,声像技术、现代化档案保护技术的作用,也是档案工作技术现代化内容,是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有力保证。
(2)城建档案工作管理现代化。实现档案工作管理现代化,要求从四个方面着手:一是管理思想现代化。就是要确立管理科学化、高效化、系统化的思想。二是管理组织现代化。组织机构是发挥管理功能,完成管理目标的工具,要求城建档案组织机构系统必须目标明确,任务清楚,信息灵通,相对稳定,管理效率高。三是管理方法现代化。采用现代化决策方法,目标管理、全面质量管理、经营责任制度,达到调动职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总目标实现的.目的。四是管理手段现代化。改变过去单纯用行政手段管理的方法,要采取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综合管理手段,履行监督指导职能。实现城建档案工作标准化,也是对档案工作进行科学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实现档案工作现代化的前提。城建档案名词术语、档案检索分类、主题与标引、著录格式、缩微、库房建筑、档案装具、组卷的方式方法等方面。都要制定统一的标准和技术规范,使城建档案工作逐步走向标准化、规范化。
(3)档案干部现代化。人是管理中最活跃的因素,档案工作机构由人来组成,现代化的工作技术由人掌握,管理的职责由人来完成,政策、法令、规章制度由人掌握和执行。要实现档案工作现代化,首先要实现档案干部的现代化。为此,必须大力加强教育,要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武装企体档案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档案干部的政策素质、业务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这是科学兴档的一项战略措施。城建档案工作现代化,对城建档案干部的素质尤其是知识结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城建档案干部除具备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系统的文化基础知识和档案专业知识外,还必须学习掌握现代化的科学知识,学习城市建设各项专业的基础知识,学习法律知识,学习掌握外语等。城建档案干部只有具备广泛的知识,才能有应变能力,富于创新精神,才能在实现档案工作现代化中加速城建档案向生产力转化方面发挥更加重要作用。
大力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是加速城建档案向生产力转化的必要条件。
为此,必须首先建立健全各城市城建档案信息库一城建档案馆。认真做好城建档案信息的储存、整理、分析、传播、输出和信息反馈工作。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抓好城建档案信息输入、存储工作。这是建设城建档案的收集工作,不断丰富优化管藏。
(2)抓好城建档案信息检索工具的编制工作。这是开发城建档案信息手段。档案信息检索工具越完整、越科学、档案信息开发的深度和广度越深越广,检索时间就越短,查全率、查准率就越高。
(3)要抓好城建档案信息输入、传播工作。这是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的目的。为此,要增强信息观念,树立城建档案工作应服从于经济建设的指导思想。在服务范围上,由内向外结合转变;在服务方式上,要由封闭、半封闭向开放型转变;在服务方法上,要由被动向主动转变,改变“消极守摊,被动应付”的局面;在服务手段上,要由手工操作向现代化手段相结合转变,要采用电子计算机、缩微照相、静电复印、光盘等先进技术,及时准确地输出、传播档案信息。在服务内容上提供一次文献向提供二次、三次文献转变。这是今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效方式。
档案管理制度15
为加强实验室建设,发挥档案对实验室管理和评估工作的作用,提高实验室教学和科研水平及投资效益,更好的为培养人才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档案是指实验室在日常管理以及实验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磁带等不同形式的纪录。
(二)、归档范围:
实验教学基本文件:
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实验教学课表、实验题目、实验项目卡片、有关奖励证明及相关资料等。
实验教学记录:
实验报告样本、实验项目开出率、新开实验试作记录、首次指导实验教师试作记录、历届学生在实验中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实验技术人员岗位日志,实验中心教研活动记录。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文件资料及各项规章制度:
①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仪器设备管理等规章制度;
②实验室建设规划、重点实验室建设方案、评估、论证、申报、审批材料;
③设计性、综合性、开放性实验题目落实情况;
④实验室评估材料;
⑤实验室占用的房间数及面积;
⑥每年实验室上报的各种统计表;
⑦实验室承担的其它工作及有关资料。
实验中心(室)工作人员情况;
①每届实验中心(室)主任、实验技术人员的自然情况;
②实验技术人员培训及考核记录。
实验设备及低值耐用品:
①实验设备及低值耐用品的数量及价值;
②精密仪器随机技术资料、申购计划、论证报告、验收报告;
③实验设备的.实验说明书、附表、图表等;
④设备运行的使用记录、借用记录和主要设备维修记录,事故分析、处理意见等;
⑤仪器设备技术改造和开发过程中形成的技术文件材料;
⑥自制实验设备申请书、合同书、鉴定证书。
其他与实验室工作相关材料。
(三)、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
实验中心主任要认真负责档案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每个实验室要设专人负责档案收集、整理、汇编及存档工作;
严格实验室档案借阅手续,实验室主任及具体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实验室工作档案,从建立之日起,开始建档,并逐年积累,严加保管;
【档案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档案馆档案管理制度07-05
档案安全的管理制度10-02
档案安全的管理制度[经典]10-02
档案保密管理制度07-21
消防档案的管理制度02-20
企业档案的管理制度03-11
档案管理制度09-11
档案管理制度11-13
企业档案的管理制度03-24
学籍档案的管理制度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