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14 14:31:02 制度 我要投稿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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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障施工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施工现场,指该工程土建、设备安装、市政雨污水管道及道路、管线敷设、场区环境布置绿化及材料等施工活动所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河南开心一方置地集团有限公司负责。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制定本办法的主要依据:工程建设条例、建筑法、现场施工及验收规范、现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和现行安全用电规范等。

  第六条:建设单位在现场委托一名(或若干名)驻工地代表;施工单位应当固定项目经理,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不得少于25个工作日。

  第七条:施工单位项目部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建立现场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承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经过内部审批后,报项目监理部审批认可,再上报建设单位,然后组织施工。

  第九条:施工单位必须根据施工现场需要配有专职质检员、安全员。

  第十条:各施工单位必须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需进行较大修改时,必须经建设单位、项目监理部同意。

  第三章 文明施工管理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贯彻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办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不得危害基坑安全等。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施工标牌、施工警示牌,标明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各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内容。施工单位负责施工标牌的制作和保护工作。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胸卡,以表明身份。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要求,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第十六条: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并向甲方及监理履行报验程序,经验证合格并经主管部门验收后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随时清理建筑垃圾,保持场容场貌整洁。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规范,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交底,每日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保护措施。非施工人员不准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第四章 安全施工管理

  第二十二条: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有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十三条:特殊工种要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特殊工种人员资质要向甲方和监理报审,不合格、不称职人员监理有权清退出场。

  第二十四条:施工现场要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警示牌,建立班前安全交底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二十五条:发生安全事故,施工单位必须报甲方、监理按照“三不放过”原则(不查清事故原因不放过;不查清事故责任人不放过;不使有关人员受到教育不放过)进行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第二十六条:脚手架搭设必须牢固,安全可靠。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2

  一、要求施工单位设立隔离带,按装防护网,先在建设的楼基四周划定10米的隔离带,再扯上2米高的防护网,做到施工区与教学区、生活区隔离,并在显眼的位置张贴安全警示标语;

  二、要求工人文明施工,不得随意出入学生生活、学习区域;

  三、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安装安全防护设施;

  四、要求施工单位的建筑材料摆放规范,设立围栏,与教学区、生活区隔离;

  五、要求施工方合理调整施工时间,尽量减少工地噪音,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同时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六、要求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七、要求施工单位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师生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学校内部安全管理要求

  一、校长与班主任及班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制。

  二、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要紧密结合工程施工的.特点,开展安全教育,使师生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每星期一召开一次全体师生安全教育大会,进行专题安全教育;每星期上一堂安全教育课;

  三、成立“项目校安全管理领导组”,明确职责,并将职责落实到具体人头上;并制订、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四、积极有效地处置安全事故;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助,把事故损失降至最小;

  五、安排专职门卫,加强对外来施工人员的管理,查验其身份证原件,统一造册备案,每日入校时进行查验和登记,无证人员、闲散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六、学校门卫要对进入校园的施工车辆作好登记,并划定具体停车位置,不得乱停乱放;施工方所有车辆,特别是运料重车,禁止在学生活动和上下学期间进入校园;

  七、开辟教师、学生专用安全出入通道和活动场地,严禁学生靠近和进入施工场地;

  八、设立安全管理员,全天候在工地四周值班、巡逻,特别是学生课间活动和上下学时间,要重点管理;

  九、上学放学各班学生必须排队入校或离校。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3

  创鲁班奖装修工程主要施工管理措施:安全文明

  三、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安全措施

  3.1.安全防护措施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八字方针,项目管理机构职能部门和操作工人均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安全生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即抓生产,又抓安全,当生产进度与安全生产相矛盾时,进度让位于安全。

  (2)建立安全保证体系,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如安全交底教育制度,安全奖罚等制度。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对项目安全全面负责。各级安全管理负责人及相关施工管理者按国家、公司部门政策法规性文件按排组织施工,严禁违章指挥,禁止违章作业。安全员要检查到位,做到腿勤、眼勤、口勤,发现隐患立即解决,决不拖延,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3)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对新工人要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准许上岗,特殊工种的工人应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4)重视安全'四宝'的作用,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带安全带,所有手动工具均应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中认真穿戴好各种劳动保护用品。

  (5)按规定搭设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如五临边、四口的安全护栏等的搭设,均应符合有关的安全规定,架子搭设、吊栏、塔吊、外用电梯等安装前,均应编制可行性方案。安装完毕经专业人员及安全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6)在恶劣的'气侯条件下(六级以上的大风、大雨、大雪、大雾)禁止从事露天高空作业。夜间施工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危险区段边须设红灯示警。

  (7)施工安全用电管理措施:a.本项目施工必须根据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实施,施工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用电规范,实行'三相五线制'和'单相三线制',严格将工作零线和保护接pe线分开,实行一箱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制,上下线路间距合理,绝缘良好,电机、闸箱应有防雨措施;b.现场临电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使用不合格电器材料,严格用电申请请报批制,严禁私拉乱接。a、b、c三个区必须每区设一个临电电工;c.建立健全现场临时用电档案。

  (8)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a.施工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工地机械员应保存机械设备的技术说明书、出厂合格证、安全操作规程资料并建立档案,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b.现场正式运转的各类机械、应定人定机,相对固定,持证上岗,并制订岗位责任制;c.搅拌机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进行可靠性运转检查及防漏电检查。使用时严禁超载,上料台下严禁站人,以防漏浆伤人,并有可靠固定;d.提升架卷扬机作业前检查卷扬机与地面固定情况,防护设施,电气线路,制动装置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超载运行;e.木工使用的电动机具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如限位、保险、防护罩等应齐全有效,设备外壳、铁闸箱子等应做接地保护。严格依操作规程及使用说明作业;f.焊接设备上的电机、电器等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并有完整的防护外壳,一二次接线处有保护罩,电焊机加漏电保护器;g.现场所有设备均须按使用说明及操作规程使用;h.安全管理必须加强过程监督和控制,建立健全检查档案,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9)钢结构安装前要有安装方案,经监理审批后方能施工。对幕墙施工工人开专题安全教育。

  3.2.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现场场容管理:a.场容设计应结合项目管理目标来做优选经济合理方案,装修时平面图重新设计;b.本工地场容设计标准:市级文明工地标准;c.施工区所有围墙均采用预制铁围挡板不变;d.生活区布置不变:办公生活区分、食堂、厕浴区分、生活施工区区分。建立文明责任制,划分区域,明确管理负责人,实行挂牌制,做到现场干净整齐;e.施工现场主入口靠西侧围墙设置七板一图,提高文明意识;f.加强全员挂牌上岗管理,不带上岗证不许上岗;g.施工现场设垃圾站、定期清运,严禁乱堆乱放;h.工地厕所应及时清扫,并要有防蝇蚊措施;i.工地食堂要整洁卫生,做到生熟食隔离,要有防蝇防尘设施;j.设专人及时清理现场,疏通上下水管道,并不得有常流水。

  (2)环境保护措施:a.本工程严格依照iso14000标准环境管理体系施实执行;b.施工场界噪声达标,施工现场减少粉尘排放。施工现场达到无烟尘排放;减少cfcs的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c.环境保护方针:遵守法规、减尘降噪、节能减废、全员参与、污染预防、持续改进;d.环境保护体系:本工程贯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成立由项目经理领导,项目生产负责人和环境管理者代表人的三级管理体系,形成从项目经理到各管理层。各岗位负责人的机构,用环境保护体系,贯穿于施工生产环境保护的全过程,使施工现场每一个环境保护标准都能达标。

  (3)环卫措施:a.现场应设封闭垃圾站;b.食堂污水应按规定设隔油池,除油后外排;c.电锯应设封闭防护棚,严禁露天设置,晚上10:00后严禁使用;d.现场要有防扬尘措施,经常洒水湿润现场,水泥石灰等易飞扬的材料要存于库内;e.施工人员在装卸车,倒运材料时应轻拿轻放,尽力减少刺耳的噪声;f.现场噪音大的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等,坚持先作好防护棚再使用;g.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夜间作业时间,应提前与业主协调取得批准,取得谅解;h.工人进场后,由安全部门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严禁在现场大声喧哗;i.施工现场要求天天清扫,保持整洁卫生,场地平整,道路畅通,做到无积水,有排水措施;k.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发现有随地大小便的要对责任区负责人进行处罚。施工区及生活区有明确划分,设置标志牌;l.办公室内天天打扫,做到窗明地净,文具摆放整齐;m.职工宿舍轮流值日,铺上、铺下做到整洁有序,室内和宿舍四周保持干净,污水和污物,垃圾集中堆放及时外运;n.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炊具经常洗刷,生熟食分开存放,食物保管无腐烂变质,炊事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o.工地厕所顶、门窗齐全并设纱窗,设专人清扫、冲洗、保洁,定期喷洒灭蝇灭蛹药物。

  3.3.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措施

  (1)成立现场消防、保卫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

  (2)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保卫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旦发生突发事故,做到应召即来,团结奋斗。

  (3)结合季节变化、社会大气候的变化,定期分析掌握施工人员的思想动态,做到心中有数,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4)经常检查现场库房防止用品及现场的消防器材,按要求做好年检记录,以保证材料的可靠性。

  (5)工地设门卫值班室,由2人昼夜轮流值班,白天对外来人和进出车辆进行登记,夜间值班巡逻护场,重点是仓库、木工棚、成品、半成品保卫。

  (6)加强对外地民工的管理,摸清人员底数,掌握每个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

  积极与当地治安机关取得联系,结合北京的实际情况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地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7)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设库专管、非经单位工程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不按此执行,造成后果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8)更衣室、财会室及职工宿舍要指定专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盗窃案件。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9)外埠包工队及来京人员,须进行认真审核登记,注册后办理暂住手续。

  (10)施工层内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住宿。

  (1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12)建立用火申请制,安全负责人为现场的动火审批负责人。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13)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前,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施工交底,并应具有具体防火措施。

  (14)库房用非燃材料支搭,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

  (15)建立健全各级消防保卫安全档案,认真检查并填写有关资料,以备核查。

  3.4.材料管理措施

  (1)确定材料用量,搞好现场材料平面布置规划,严格按装修平面布置堆放材料

  (2)场地、道路要平整、坚实、畅通,有回旋余地,场地应向排水沟作坡,确保无积水。

  (3)材料严格按平面布置图码放,码放不超高,不越线。

  (4)认真按月做好材料统计与计划,按不同时期及时调整库存与进场量,不用材料及时清退。

  (5)水泥库具备有效的防雨、防水、防潮措施,落地灰及时清理回收利用。

  (6)施工现场设垃圾分检站,做到及时集中分检回收,及时清理。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4

  1.酒店工程部安全管理制度:钥匙锁具管理制度1.使用部门对钥匙的使用进行管理,所有门锁备用钥匙存于保安部,工程部负责保存钥匙管理档案。

  2.所有钥匙配制和换锁、加锁工作由酒店工程部执行,任何其他个人、部门不得私自处理。

  3.部门因工作需要配制钥匙、换锁、加锁,需部门经理填写《锁具更换申请单》,经保安部核准后,交工程总监/经理室,由工程总监/经理安排操作事宜。

  4.工程仓库管理员登记发放的钥匙胚和锁具,总监秘书负责填制锁具登记记录,并存档。

  5.技工换锁、加锁完毕后,将备用钥匙交总监秘书,由总监秘书交保安部。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5

  一、项目经理部必须对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施工图进行认真会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或设计文件有遗漏而导致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特点,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制定针对性强、实施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三、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和规程;必须全面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工程特点和作业环境。

  四、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必须根据需要有设计、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说明,并应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五、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未获得批准之前,相应工作不得进行。

  六、项目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现场及外部环境实际情况的变动对原定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进行修订变更。

  七、原定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的修订变更必须依照审批程序及时办理修订审批手续,否则应停止施工作业。

  八、危险性较大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按照《危险性较大分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建六局有限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建六局有限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报告制度》的规定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相应组织专家论证工作。

  九、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留存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的附件。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6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安全一标否决权。

  2、认真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福建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实施细则》等有关安全法规及标准。

  3、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市安监站→公司安监站→分公司安监站→工地项目经理部(兼职安全员、工长、材料员)→班组长→工人。

  4、建立各极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5、做好工人三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持证上岗等工作。

  6、建立旬检、月检、不定期检查、验收制度。

  7、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内业资料档案。

  8、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9、现场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义务消防队,并执行值日值班制度,设兼职安全员一名,负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0、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围护设施保护制度,移交制度。

  11、建立安全技术措施费专款专用制度。

  12、严格执行奖罚分明。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7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记录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准确和完善,通过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记录、整理和归档,不断增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可追溯性、闭合性,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档案(台账):是指各部门、项目部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图像、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2、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和储存的信息。

  3、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综合管理工作,对各项目部、各部门安全生产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拟定公司安全记录归档和保管、使用、统计等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公司各类安全生产记录的分类、编号和备案工作。

  4、各部门分别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管理工作。统一使用公司制定的格式进行安全生产记录。

  5、各项目部负责本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记录管理,填写、收集、整理、保管、利用本项目部在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类记录。

  6、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各职能部门按照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关制度履行相应职责。

  7、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变动记录。

  8、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等。

  9、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11项制度必须建档)等文件。

  10、与工种岗位和设备工具相对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规程。

  11、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和下发的制度性文件、通知、通报等。

  12、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相关人员证书(含三类人员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相关资格证书)。

  1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计划、阶段性专项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14、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执行、考核记录。

  1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台账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6、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含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学习、活动资料;

  17、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身份证明、资格证书;

  18、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临时组织的各类会议,包括传达贯彻上级文件,收看收听电视电话会议通知、记录、纪要等;

  19、重大危险源的检测、评估、监控报告或记录;

  20、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的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培训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21、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名称、负责人、地点(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

  22、职业健康目标管理和责任制,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明(复印件);

  23、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

  24、年度职业健康计划和实施方案,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记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宣传图片、纸质和摄像资料)等;

  25、用人单位职业监护档案,职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接触职业危害人员登记表及体检记录(上岗前、在岗、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表),职业病人登记表,职业病人诊断证明等;(如果有)

  26、相关方单位资质及签订的安全协议(合同)、安全告知等;

  27、相关方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

  28、外用工、外包工等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记录;

  29、专业安全检查、季节性检查、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记录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30、专项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31、日常、综合性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32、隐患检查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登记表;

  33、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安全事故隐患的类别、所属工艺、地点、影响范围及程度、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及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责任人和部门(或单位)、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的评估报告;

  34、其它与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工作有关的记录。

  35、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档案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6、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的相关记录。

  37、安全工作费用投入过程中相关票据复印件等。

  38、《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消防工作责任书》规定的其它台账。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记录、建立台账的内容。能够证明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的其他记录资料等。

  40、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纸质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字迹清晰,日期明确,签认手续完备;

  41、各项目部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记录、收集和整理;

  42、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台账)应分类存档,按时间顺序(以年度为界),每年年终将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装订成册;

  43、档案(台账)以数据电文形式存在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xx年修正)的相关要求。

  44、各部门、各项目部记录管理人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记录(记录管理人由单位、各部门根据岗位职责进行确定),填写“在档记录清单”;

  45、记录的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填写的项目,应说明理由,并将该项用双斜杠划去;

  46、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不允许空白。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记录,应采用双斜杠划去原记录,在其上方写上更正后的记录,加盖或签上更正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更正日期;

  47、记录填写应与运行活动同步进行,不得后补或编造。

  48、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运行记录的发放;记录发放范围仅限公司范围内;记录发放部门应填“发文记录”,记录的接收部门应填“收文记录”。

  49、记录表格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或复制,并由各部相关部门记录管理人负责登记发放。

  50、各部门的记录需借阅或复制者要经相应部门负责人批推,由各部门相关记录管理人登记备案。

  51、记录如超过保存期限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销毁时,由各相关部门记录管理人填写《文件销毁申请单》,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安全管理部确认,由记录使用部门标记过期或执行销毁。同时在“在档记录清单”上注明销毁的项目、方式、数量等信息。

  52、对于保存期限内需向其他移交或提供的运行记录,除应在“记录清单” 上注明移交或提供记录项目、数量等信息外,还应填写“文件移交清单”接收移置运行记录的部门应在“运行记录移置清单”上签字确认。

  53、各部门、各项目部需指定记录管理员,记录管理员必须把单位所有记录分类,依据记录的类型整理、标识,便于查阅并可追溯相关活动。

  54、记录应存放于通风、干燥的地方,所有记录保持清洁,字迹清晰。不得丢失或破坏、防止泄密。

  55、文书档案保管期限按照公司相关文件管理规定或《国家档案局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要求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执行。

  56、公司安委办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建立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时间为每年度至少一次。

  57、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消防工作责任书》涉及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记录管理工作的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8

  一、一般规定

  1、施工单位必需制定施工防火安全制度,施工人员必需严格遵守。

  2、住宅装饰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标准》(GB50222)的规定。

  二、材料的防火处理

  1、对装饰织物进展阻燃处理时,应使其被阻燃剂浸透,阻燃剂的干含量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2、对木质装饰装修材料进展防火涂料涂布前应对其外表进展清洁。涂布至少分两次进展,且其次次涂布应在第一次涂布的涂层表干后进展,涂布量应不小于500g/㎡。

  三、施工现场防火

  1、易燃物品应相对集中放置在安全区域并应有明显标识。施工现场不得大量积存可燃材料。

  2、易燃易爆材料的施工,应避开敲打、碰撞、摩擦等可能消失火花的操作。配套使用的照明灯、电动机、电气开关、应有安全防爆装置。

  3、使用油漆等挥发性材料时,应随时封闭其容器,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存放且远离热源。

  4、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必需去除四周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视。

  5、施工现场必需配备灭火器,砂箱或其他灭火工具。

  6、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

  7、严禁在运行中的营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展焊接和切割。

  四、电气防火

  1、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纳岩棉、瓷管或玻璃棉等A级材料隔热。当照明灯具或镇流器嵌入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中时,应实行隔热措施予以分隔。

  2、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纳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得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3、卤钨灯灯管四周的导线应采纳耐热绝缘材料制成的护套,不得直接使用具有延燃性绝缘的导线。

  4、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板爱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爱护,导线不得暴露。

  五、消防设施的爱护

  1、住宅装饰装修不得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并且不应阻碍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改动防火门。

  2、消火栓门四周的装饰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分。

  3、住宅内部火灾报警系统的穿线管、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的水管线应用独立的吊管架固定。不得借用装饰装修用的吊杆和放置在吊顶上固定。

  4、当装饰装修重新分割了住宅房间的平面布局时,应依据有关设计标准针对新的平面调整火灾自动报警探测器与自动灭火喷头的布置。

  5、喷淋管线、报警器线路、接线箱及相关器件宜暗装处理。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9

  1、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责任制,各部门严格遵照执行。项目和班组的分承包经济合同中应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和处罚措施。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悬挂于各工种加工场和主要工作区域内。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设立专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定期进行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考核。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切实做好施工安全的宣传、教育、布置、检查、整改、评比工作,做到三不伤害,坚持安全值日,谁负责施工,谁负责安全。项目经理为安全工作责任人;施工员负责按照审核批准的消防设计进行施工;安全监督员负责项目日常安全专业检查。施工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消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有针对性的消防技术措施,并由相关责任部门会签。

  2、目标管理

  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对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各班组和工人。建立责任目标考核制度细则, 并按考核制度定期进行考核。项目经理与分包单位、施工班组,在签订《施工分包协议》的同时还须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层层分解消防安全责任。

  3、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针对工程分部(分项)部位有针对性的以书面形式对班组和个人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4、安全检查

  建立半月一次的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检查记录应详细、认真,特别对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如隐患的部位、危险性程度和处理意见。事故隐患整改应落实到人,有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限制。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派专人落实并按要求日期完成。电线不得乱拖、乱拉。材料运输、堆放时,一定要注意保护好电线,防止碰砸电线,造成电线外皮破碎剥落,一经发现有电线露芯或电线外皮破损要及时修理,如果破损达到2处及以上时必须整条更换。雨季应加强电器设备的防雨和接地检查,以防发生漏电事故。手持类电动工具必须严格遵守《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每月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现场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的有关规定。电动机械及工具应严格按一机一闸制接线,并设漏电保护开关。现场施工用电设备均应有良好的二级防护装置。

  5、安全教育

  建立和完善安全教育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三个方面的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内容为: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现场规章制度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制度、纪律。每个工人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管理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定期安全培训。根据装饰施工特点进行“五抓紧”安全教育:工程突出赶任务,往往不注意安全,要抓紧教育;工程接近收尾时,容易忽视安全,要抓紧教育;施工条件好时,容易麻痹,要抓紧教育;季节气候变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紧教育;节假日前后,思想不稳定,要抓紧教育;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同时结合工程进度及不同施工工艺,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知识与遵章守纪教育。时刻关心安全、防火,不断提高对防火施工的认识,进入施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减低物材坠落对人员的伤害。溶剂、化工材料等易燃物品,特别加强管理,严格收发制度,对工人领用材料时应严格控制,对用剩的材料须随时归库保管。

  6、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应经特种作业安全培训教育,并持操作上岗证。上岗证应于特种作业人员进场时上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批。电焊工和监护人员动火作业前,必须接受防火安全交底,明确责任,相互监督,安全作业。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签发动火证,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执行工程多机监护制度(操作证、动火证、灭火证、监护人)和1—3级动火界限审批手续。应当按照施工性质和部位确定动火等级,节假日应提高一个等级,并相应落实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动火证使用有效期限:一级动火证1天,二级动火证3天,三级动火证7天。电焊工动火作业时,必须随身携带动火证和特殊工种操作证。施工现场使用切割机具作业时,视同明火作业,应开具动火证,并落实防护措施。施工区域动用明火作业时,应当清除周边易燃物,并落实防护措施,严防火花、焊渣、切割溶块坠落,监护人员要做好立体监护工作。施工进入装饰阶段,装饰施工现场禁止吸烟,明火作业动火证签发相应提高一个等级,并严格落实防范措施。施工现场木工操作间必须按规定设置禁火标志,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禁止将切割、打磨机具安装在木工间内使用。

  7、工伤事故处理

  工伤事故的处理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重大事故发生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事故紧急预案,组织人员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第一时间通知建设单位。工伤事故的分析按规定处理。事故的调查处理坚持“三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现场建立工伤事故档案。

  8、安全标志

  应绘制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并按图进行安全标志的设置。在施工现场的入口处,设置安全宣传标语和警示牌。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0

  1总则

  1.1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

  1.2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按照“人人管安全、安全为人人”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职责

  项目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单位,具体负责项目各项安全生产任务的组织和实施。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标准;组织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完成各项考核指标;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自我监督考核体系;积极开展各项安全活动;监督、指导分包队伍执行安全规定;建立项目部应急救援组织,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3项目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3.1安全部

  3.1.1 是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行使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职权。

  3.1.2 协助项目经理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业务活动,监督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

  3.1.3 定期向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情况,通报安全信息,及时传达项目安全决策,并监督实施。

  3.1.4 组织、指导项目分包单位开展各项安全业务工作。

  3.1.5 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监督隐患的整改和落实。及时制止违章行为,对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下令停工。

  3.1.6 指导协助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负责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分析,建立事故档案。

  3.1.7 组织开展项目部生产安全、职业健康教育培训。

  3.1.8 贯彻落实消防法规及规程,制定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1.9 对职工进行日常消防安全教育,加强现场消防巡查工作。

  3.1.10 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整改。

  3.2建造部

  3.2.1 在编制项目总控计划时,要综合考虑平衡各生产要素,保证安全管理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

  3.2.2 执行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合理组织生产,建立安全施工秩序。

  3.2.3 在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2.4 负责编制项目文明施工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3.2.5 负责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组织和落实。

  3.2.6 负责分布分项工程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

  3.2.7 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负责现场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并配合安全部门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3.2.8 在进行项目综合管理目标考核评价过程中,应同时考核评价安全生产情况。

  3.3工程技术部

  3.3.1 负责编制项目的各类安全技术方案,并按要求组织专项方案的审核、审批及专家论证工作。

  3.3.2 参加项目安全设备、设施的验收,从安全技术角度进行把关。

  3.3.3 在检查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施工中涉及的安全技术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3.3.4 组织开展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检查方案落实情况,对未按方案落实的`提出整改意见。

  3.3.5 对项目使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负责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操作规程。

  3.3.6 参加伤亡事故及未遂事故的技术性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3.4商务合约部

  3.4.1 组织与项目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3.4.2 审核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是否满足要求。

  3.4.3 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并建立使用统计台账。

  3.4.4 在办理分包工程款结算时,执行与各分包单位签定的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3.4.5 参与项目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经济损失分析、调查的有关工作。

  3.5综合办公室

  3.5.1 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负责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组织对管理人员进行体检普查。

  3.5.2 参与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尘毒浓度和噪声治理,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负责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

  3.5.3 负责食堂的管理工作,对施工现场生活卫生设施进行监督管理,预防疾病、食物中毒的发生。

  3.5.4 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组建现场救护队,管理现场急救器械,组织开展救护队成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3.5.5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及时组织抢救、治疗,并协助开展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3.6物资设备部

  3.6.1 提供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不合格的防护用品不得采购和发放使用。及时更换不合格的防护用品。

  3.6.2 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安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更换的制度和专项账、卡。

  3.6.3 参加项目组织的风险辨识与评价,定期开展物资专项安全检查,认真落实对隐患的整改措施。

  3.6.4 督促检查火工品库、油库等避雷设施的检测,库房保管员、巡守人员的工作情况。

  3.6.5 负责项目机械设备安全、用电安全,对工程项目机械设备和施工用电安全管理负责。

  3.6.6 组织对机械设备入场时的安全防护装置有效性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提出处理意见。

  3.6.7 负责对大型非标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建立特种设备检验情况的台帐,督促各作业队的特种设备定期检测和安全使用。

  3.6.8 定期组织机械设备检查,掌握在用机械设备的安全状态,确保性能可靠、有效

  3.6.9 组织消防设施的实施,并组织验收工作。

  3.6.10 负责租赁商、安拆单位资质的复核工作,负责机械设备进场验收;负责设备安拆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对安装、使用、拆除实施过程监管。

  3.6.11 负责物资供应商进场人员的专项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物资的进场验收;负责物资装卸车过程的安全监控。

  4项目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4.1项目经理

  4.1.1 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4.1.2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与项目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督促落实考核工作。

  4.1.3 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建立项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完善项目安全管理规定。

  4.1.4 组织制订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和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并贯彻落实。

  4.1.5 参与或主持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策划书和安全管理文件等工作。主持项目安全生产危害因素评估和风险控制措施评价,审核审批各级风险控制措施。

  4.1.6 负责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及时投入,保证专款专用。

  4.1.7 审核各类分包资质,审核机械、设备、车辆等出租方的相应资质,与分包单位、出租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4.1.8 组织并参加对项目管理人员、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

  4.1.9 组织并参加项目的定期安全检查,组织隐患整改。

  4.1.10 落实项目领导带班制度,安排现场值班。

  4.1.11 参加对现场大型机械设备、特殊防护设施的验收。

  4.1.12 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4.1.13 组织项目应急预案的编制、交底和演练工作。

  4.1.14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负责事故现场保护和伤员救护等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

  4.2项目建造总监

  4.2.1 组织项目施工生产,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

  4.2.2 组织落实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定期检查落实情况。监督、指导、支持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工作,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汇报。

  4.2.3 组织实施安全专项方案和技术措施,检查指导安全技术交底。

  4.2.4 组织对现场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等的验收。

  4.2.5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并定期组织对项目安全生产状态进行综合评价。

  4.2.6 负责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管理层的安全意识。

  4.2.7 组织项目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活动。

  4.2.8 发生伤亡事故,按照应急预案处理,组织抢救人员、保护现场,配合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落实防范措施。

  4.3项目商务总监

  4.3.1 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相关领导责任。确定工程合同中安全生产措施费,在业主支付工程款时,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费同时得到支付。

  4.3.2 在组织工程合同交底、签订分包合同时,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范围、比例(或数量)及支付方式。

  4.3.3 保证安全生产措施费的及时支付,做到专款专用,优先保证现场安全防护和安全隐患整改的资金。

  4.3.4 审核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清单,对该费用的统筹、统计工作负责。参与项目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经济损失分析、调查的有关工作。

  4.3.5 负责执行与各分包单位签定的安全生产奖罚规定,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奖罚。

  4.4项目技术总监

  4.4.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项目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

  4.4.2 严格落实安全技术标准规范,根据项目实际配备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4.4.3 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4.4.4 组织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进行专家论证,并监督实施程序。

  4.4.5 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技术交底,并检查相关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4.4.6 参加工程项目脚手架、模板支架、临时用电、大型机械设备及特殊结构防护等设施的验收,履行验收手续。

  4.4.7 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变更,或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要及时上报,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并做好培训和交底。

  4.4.8 参加安全检查工作,对施工中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处理措施。

  4.4.9 参加事故应急和调查处理,分析技术原因,制定预防和纠正技术措施。

  4.4.10 组织危险源的识别、分析和评价,编制危险源清单。

  4.5项目安全总监

  4.5.1 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直接领导责任,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4.5.2 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策划与部署,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定,监督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及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4.5.3 参与制订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项目应急救援体系。

  4.5.4 组织危险源的识别、分析和评价,对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行总体策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监督现场实施情况。

  4.5.5 参与编制项目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方案,合理布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4.5.6 参加现场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电力设施和消防设施等的验收。

  4.5.7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巡查工作,督促隐患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有权下达停工整改决定,监督安全文明施工处罚的落实。

  4.5.8 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新法规、新政策和新规定,督促落实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的相关规定,组织作业人员入场三级安全教育。

  4.5.9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达标、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督促主责部门及时上报有关活动资料。

  4.5.10 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参与事故应急救援。配合事故调查,监督安全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

  4.5.11 牵头归纳、整理、保存有关安全资料。

  4.6项目建造工程师

  4.6.1 对其管理的单位工程(施工区域或专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全面负责。

  4.6.2 严格按照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结合工程的施工特点,对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做好交底记录。

  4.6.3 检查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落实旁站制度,及时制止“三违”行为。

  4.6.4 参加管辖范围内的机械设备、电力设施、安全防护及消防设施的验收,负责对设施的完好情况进行过程监控。

  4.6.5 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在职责范围内,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4.6.6 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负责现场指导和旁站监管。

  4.6.7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组织抢救伤员、疏散人员,保护好现场,配合事故调查,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4.7项目安全管理人员

  4.7.1 认真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检查督促执行。

  4.7.2 参与制订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落实并检查执行情况。

  4.7.3 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安全生产纪律的行为和人员,填写安全日志。

  4.7.4 对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纠正和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有权下达局部停工整改决定。

  4.7.5 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实施过程,进行旁站监督。

  4.7.6 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工作,并进行复查。

  4.7.7 落实危险源告知工作,组织项目日常安全教育,督促班组开展班前安全活动。

  4.7.8 参加机械设备、施工用电、安全防护及消防设施的验收。

  4.7.9 建立项目安全管理资料档案,如实记录和收集安全检查、交底、验收、教育培训及其它安全活动的资料。

  4.7.10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立即报告,参与抢救,保护现场,并对事故的经过、应急、处理过程做好详细记录。

  4.7.11 发生紧急情况时,有权下达停止指令,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4.8项目作业人员

  4.8.1 自觉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章、规程和劳动纪律,主动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4.8.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8.3 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操作,不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8.4 正确使用安全生产用具、佩带劳动保护用品,定期对工具和设备进行保养。

  4.8.5 正确识别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严禁破坏安全防护和消防设施,及时向现场管理人员反映不安全因素。

  4.8.6 积极接受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交底,配合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4.8.7 当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4.8.8 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听从指挥,按规定路线疏散,积极参加抢险。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4.9后勤管理人员

  1 依照安全法律法规,组织作业人员的体检工作,负责对管理人员进行体检普查。

  2 对施工现场生活卫生设施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对生活区开展安全检查。

  3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时组织抢救、治疗,并协助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 配合完成项目安全管理相关用品及防护用品的购买及发放。

  5 在安全部门协助下,负责项目生活区及办公区安全、卫生及消防的综合管理。

  6 在安全部门协助下,负责项目保安及其他辅助工种的安全管理工作。

  4.10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

  4.10.1 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均应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方针政策和企业的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履行安全生产相应的职责。

  4.10.2 落实本岗位承担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工作。

  4.10.3 主动学习安全管理制度、规程,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提高安全管理意识,参与现场危险源识别和监管工作。

  4.10.4 进入施工现场前,正确选择和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5其它

  5.1各级职能部门成员按照所属部门职责分公履约相应安全管理职责。

  5.2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1

  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定期安全生产例会

  定期召开月度安全生产例会,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月度安全生产分析会议,由项目经理组织,可以与月度生产计划会议合并进行,总结、部署月度安全工作,研究决策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对当月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估,对次月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定安全防范重点,月度安全生产例会要有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签到表、要有上次会议决定事项的处理落实材料。

  不定期安全生产会议

  安全生产技术交底会:根据施工生产进展情况和需要,对重大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

  安全生产专题会:针对安全生产和特殊季节安全防范的需要,适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安全生产事故分析会: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事故分析会,教育事故单位,警示其他单位等,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安全生产现场会: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各类评比活动,适时召开安全生产现场会,达到树立典型、推动后进,共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等。

  会议要求:

  明确会议的严肃性,按时按需召开。做好会议的签到和会议记录,并作为安全管理的考核指标。

  会议的组织严格按照领导分工和单位层次组织进行,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

  重要的会议纪要,需上报经理部安全质量部备案。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制定各级各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一级对一级负责,责任落实到班组。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要求本项目部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实施、督促检查的管理职责,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运行。

  考核按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项目部相关规定执行。

  3、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河道工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实行有效管理,全面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为从业人员提供安全、卫生、健康的生产作业环境,保证作业过程中的施工安全和公路运输安全,结合本管段实际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按照“总量控制、专款专用、严格监管、保证需要”的原则进行管理,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项目经理负责批准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保证安全生产的投入。

  项目部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是本制度的主管领导,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与实施。

  安全总监是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负责审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监督安全生产费用的实施。

  项目部安环部是本办法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费用的实施情况检查和监督。

  各部门的管理职责

  工程部负责对安全生产管理费用使用的策划,确认相关工程项目实施数量。

  商务合约部负责编制安全生产费用综合项目的预算,并负责对业主和劳务队的验工、计价、成本核算,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建账、收款、拨付、核算。

  安环部负责审核本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并负责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物资设备部负责本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并按使用计划购置、保管、发放安全生产所需要的物资、材料。

  综合部负责提报本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审核各劳务队使用计划。

  党群部门负责提报本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并实施。

  管理内容与控制要求

  开工前,项目部各部门应根据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的需要,依职责内容,编制提报总体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安全质量部对提报的计划进行审核、汇总,编制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报安全总监审查批准,按计划实施。

  工程开工后,项目部计财部按合同规定,以安全总监批准签发的计划实施和相关凭证复印件为依据,在验工计价的同时计取安全生产费用,分阶段取得安全生产费用收入。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管理。

  项目部在本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总计划的额度内,依施工生产进度和安全生产需要有计划地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的综合项目如“应急预案演练”、“安全检查费用”等,应编制预算或费用清单,按规定上报。安全生产费用的单项购置费用(如检测探测仪器、照相机、应急救援设备等)应报分管、主管领导同意后实施。

  项目部计财部应按规定设立专项科目,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安全费用使用计划,组织采购或租赁工作时,要索取有关的质量许可证、检验报告书、合格证等证件和发票。安全生产费用发票必须单独开具,且应附具物品名细,不得与其它不属于安全费用的产品同开一张发票。对于制作安装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器材、综合施工项目、安全应急演练所产生的人工费、其它材料费,实施单位应编制预算,经安环部复核,安全总监审定,项目经理审批后实施拨款。

  各单位应建立安全费用使用台账,并及时向采购人员索取采购物品的质量许可证、检验报告书、合格证等证件资料,安全生产费用的报销凭证复印件,留存备查。

  财务部门应审核安全生产费用的报销凭证,登记入账。

  安全生产费用应按规定的范围安排使用,并优先用于满足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各级安质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安全生产费用应实报实销,不得节余,不足应列入工程成本。

  利用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为有关人员的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检查与考核

  项目经理、主管副经理、安全总监、安环部、质量技术部、商务合约部、财务部应对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划、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未按计划和规定正确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和随意将其它费用列入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令限期整改或警告,逾期不改的,安环部下达通知单,由财务部直接扣款并剔除费用。

  4、安全生产检查评定制度

  项目部实行月检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安全检查方式。检查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两种形式

  定期安全检查

  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检查(即周检);专职安全员每天进行跟班检查。

  定期检查要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项目部检查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各部门人员参加进行检查。

  定期检查要进行全面的检查。要对管辖范围内所有的作业现场、全部的安全管理内容(包括作业现场、生活场所、办公场所、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内容)进行检查。

  定期检查应采取检查表的形式,进行评分。

  定期检查要有记录,进行通报。

  不定期安全检查.不定期安全检查分为:施工准备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以及专职安全人员日常检查等

  施工准备工作安全检查。每项工程开工前,项目部组织所属相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

  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施工的气候和特点,安全质量部及其他有关部门将适时组织相关的安全检查。

  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节前职工安全生产的思想松懈,易发生事故,应进行防火、防爆等方面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专业性安全检查。及时了解各种专业设备的安全性能、管理使用情况,岗位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危及职工人身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专职安全人员日常检查。专职安全人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巡回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要及时解决。不推诿,不拖延。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2

  为了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工程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以及该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一、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现场安全负总责,开工前工程项目总监必须组织监理部安全监理员编制安全监理方案。

  二、总监理工程师开工前首先必须熟悉工程项目特点和周边环境,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五项专项方案、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并写出审查意见。

  三、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组织实施的危险性较大的工序,委派安全监理人员实行现场跟踪旁站监理,如:深基坑开挖与劫掠工程、孔桩工程,起重设备安装与拆卸工程、大型模板安装和拆除工程、施工用电安装与拆除工程、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工程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施工单位指出,必要时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并将情况及时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四、安全监理人员必须督促施工单位定期对施工机械起重设备进行检修保养,并做好检修记录。

  五、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已安装完毕的`起重设备,督促施工单位请有关单位进行检测备案,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已搭设脚手架工程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施工用电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即时下发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将情况及时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八、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到位。

  九、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安全定期巡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必要时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并将情况及时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十、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存在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汇报,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向监理单位书面汇报,由监理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十一、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定期每周到工程现场检查指导现场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并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十二、工地安全例会制度,每月10号、20号、30号召开专题安全会议,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总结、要求限时整改并及时检查整改情况,及时做好记录。

  十三、对不履行安全责任的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按照监理单位管理处罚制度进行处罚。

  长达白河监理公司锦江工程项目监理部

  二0一一年六月十日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3

  1、工程部全体员工必须加强防火安全防范意识,并协同安全部认真做好大厦各系统的防火安全保卫工作。

  2、各个岗位的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发生事故或发现可疑情况时应迅速处理、上报、并负责保护好现场。

  3、外来人员禁止进入配电室、空调机房、电梯机房、水泵房、弱点机房等区域;参观、学习、施工如需进入必须经物业公司经理及工程部主任批准并在客服部办理登记手续后,由值班人员带领(或陪同)方可,严禁拍照、摄像。

  4、各岗位值班人员除负责设备安全运行外,还必须对所属机房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上级汇报、整改。

  5、任何人不得随意配制各机房钥匙,无人时必须锁好机房门窗;供水系统值班人员负责检查锁好各水箱盖,无关人员不得借用钥匙,除供水值班人员外,必须经值班主任批准才能打开水池盖。

  6、需要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办妥动火证后,方能进行施工,施工前要尽可能排除易燃物品及配备灭火筒。施工后应认真检查,确保没有火种后方能离开。

  9、任何人不能随意挪动消防器材,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泄漏应及时通知消防中心。

  10、任何人发现火警应及时报告,尽力配合消防队员一起扑灭火灾。一旦大厦发生火灾,工程部的`首要任务是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并组织重要设备的保护、疏散工作。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4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教育制度、安全学习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安全检查制、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外脚手架搭设安全验收制、持证上岗制、安全隐患停工制、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安全例会和安全把关制,以及进场后积极与业主、监理共同协商制定工地其他安全规章制度。

  (一)安全教育制度:

  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我集团公司、项目、岗位三级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安全学习制度:

  项目经理部针对现场安全管理特点,分阶段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各分包队伍在专职安全员的组织下坚持每周一次安全学习,施工班组针对当天工作内容进行班前教育,通过安全学习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

  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项目经理部必须分阶段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书面交底,各施工工长及专职安全员必须定期对各分包队伍进行安全书面交底。

  (四)安全检查制:

  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由项目经理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专业工长和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所管辖区域的安全防护进行检查,督促各分包队伍对安全防护进行完善,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责任人,定期进行整改,并组织复查。

  (五)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外脚手架搭设安全验收制:

  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经广州市劳动安全部门进行验收后才能使用;外脚手架搭设前需进行详细的载荷验算,搭设完成后,必须经我集团公司工程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六)持证上岗制:

  特殊工种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七)安全隐患停工制:

  专职安全员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进行制止;发现安全隐患,有权下令立即停工整改,同时上报我集团公司,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八)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奖励基金,根据半月一次的.安全检查结果进行评比,对遵章守纪、安全工作好的班组进行表扬和奖励,违章作业、安全工作差的班组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九)安全例会和安全把关制:

  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安全总监和专职安全员长驻现场,并每周组织一次所有现场工作的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天至少对现场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十)进场后积极与业主、监理共同协商制定工地其他安全规章制度。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一、安全生产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强社会信誉的一项系统工程,直接关系到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为搞好和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护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促进企业的发展,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安全管理要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及“谁管理,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党政工齐抓共管”的保证体系。

  三、公司安全管理必须坚持从严治理,做到严明职责,严密制度,严肃纪律,严格考核。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安全技术部门对项目安全管理实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

  一、项目部必须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安全领导小组的组长,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设立负责安全技术管理的职能部门,协助经理对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和机构安全工作履行监督、检查、管理职责,并协助搞好机械安全和消防工作。

  二、项目经理部设立专职安全员一名,特殊情况下可设两名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必须经地方劳动部门或总公司、局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的专业培训,获得安全员证后方可上岗。

  三、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得随意更换,确因工作需要变更工作岗位时,须报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并配备经培训获得安全员证的其他人员接替工作。

  四、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安全职责

  (一)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职责

  1、项目部经理对全公司、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副经理在经理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定和办法等。结合单位或工程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制定本单位各工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负责检查落实。

  3、认真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项目部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五同时)。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改进措施。严格执行劳保用品和防暑降温物品的发放标准。

  4、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安全措施。对新、难、险工程和不良条件下的工作场所,组织编制安全设计或安全措施,按规定报批后施工。

  5、领导本公司、项目部安全小组和负责检查安全技术部门的工作。坚持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点现场或关键岗位要实行重点检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定人,限时整改。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6、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及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自管辖的安全工作,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在技术、资金、物资上给予妥善安排和保证,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隐患,减少和杜绝伤亡事故。

  7、对发生人身、机械、火灾等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调查事故原因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和处理意见报有限公司审批,同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8、加强对职工的遵章守纪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推广先进科学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项目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在经理领导下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技术领导责任。

  1、主持项目安全技术业务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制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制度、条例、规定的施工规范等,组织编制安全技术规范操作规则。

  2、编制审定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有具体可行的安全内容,在技术交底时要有详细的安全措施要求。讲解施工工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深入施工现场,及时解决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3、组织施工技术、科研、安全监察、劳动保护人员研究推广安全生产防尘、防毒新技术,开展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科研工作,及时纠正。

  4、督促并指导工人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生产,对施工生产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及时纠正。

  5、负责干部、工人的安全技术教育,提出预防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6、按管辖范围参加各类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科学技术数据。

  (三)安全质量部门安全职责

  安全质量监察管理部门在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责任。

  1、监督检查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

  2、参加或组织审查安全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积极提出改进意见,负责监督贯彻执行。参加检查验收各种施工临时设施和劳动保护设施。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有权制止使用。

  3、参加审查本单位的新建、改建和大修工程的设计和验收至不符合劳动卫生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的应提出限期改正意见,对危及人身安全时,有权制止施工和投产使用。

  4、参加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改进意见或措施。

  5、审查和参加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办法、措施等,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对查出的严重问题填写“劳动安全监察通知书”或“劳动安全监察指令书”,督促限期整改。对领导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有权制止,遇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情况,有权指令停止生产或指挥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研究处理。

  7、会同劳资、教育部门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负责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的组织工作。

  8、参加领导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的问题分析整理,提出改进措施,经单位领导批准,督促实施。

  9、参加企业评先、评优工作,行使安全指标否决权。对在安全工作中采取措施预防事故做出成绩的人员,有权提出给予一次性奖励的建议。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屡教不改者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直至建设领导调离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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