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制度

时间:2024-10-11 14:34:58 制度 我要投稿

[精]消防安全制度15篇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消防安全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消防安全制度15篇

消防安全制度1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减少一般火灾事故,切实有效地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面提升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能力。

  二、工作分工

  (一)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实名制管理要求,全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落实到人(附件一),各监督员要完全明确职责,落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制,全面监督指导重点单位和“九小”场所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二)还需担负的消防监督检查

  1、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监督抽查

  对纳入消防监督检查范围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有固定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等行政管理相

  对人进行监督抽查。

  2、对公众聚焦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3、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4、对举报、投诉的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5、根据需要进行的其它消防监督检查。

  (三)其它工作

  1、根据本责任范围内的火灾规律、特点以及结合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需要,对辖区内消防重点单位的火灾隐患情况进行全面的摸排、梳理,严格对照消防法规中关于重点单位界定的标准和条件,确保重点单位调整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切实找准本年度重点整治对象,并制定年度整治计划。

  2、结合开展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消防重点单位的监督工作。

  3、根据省、市、区部署的专项消防工作及我镇工作实际需要安排的消防重点单位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职责

  消防重点单位的监督员主要工作职责:

  (一)对责任范围内一的重点单位全面检查应每季度不少于三次,抽查每月不少于一次,主要监督重点单位执行消防法规,履行消防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

  (二)熟悉掌握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适时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严禁出现失控漏管现象。

  (三)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及时传达贯彻上级会议文件精神部署重大节日和不同季节的消防工作。

  (四)定期组织消防重点单位召开经验交流会;工作研讨会,推广典型经验,促进全镇重点单位工作开展。

  (五)根据重点单位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工作状况,抓好业务档案的管理,达到规范化、标准化。

  (六)依照法律程序,对重点单位的相关审批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

  (七)定期对重点消防单位重要岗位人员进行消防教育、培训、指导,不断提高主要岗位人员的消防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监督员必须做到熟悉以下六种情况:

  责任区的交通道路、水源情况;责任区重点单位的分类、数量及分布情况;责任区主要灾害事故处置的对策及基本程序;重点单位建筑物使用及重点部位情况;重点单位内部的消防设施情况;重点单位的消防组织及其灭火救援任务分工情况。

  (二)消防监督检查的频次

  监督员应根据本责任地区、单位实际组织监督检查,其频次应满足以下规定:

  (1)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监督抽查

  组织监督抽查时,以分行业或者地区采取随机方式确定抽查单位。每周抽查的单位数量应不少于4家。

  (2)对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公众聚集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的,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3)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在举办前进行的消防检查。

  对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在举办前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的,必须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4)对举报、投诉的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对举报、投诉的消防违法行为必须按规定组织逐件查处。

  (5)其他消防监督检查

  监督员可以根据本责任范围内实际情况和消防安全需要,组织其他消防监督检查。

  (三)组织实施责任范围内针对性的专项消防监督检查

  专项消防监督检查是促进消防工作不断向前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推动社会抵御火灾能力不断提高的重要措施,切实有效地组织实施是实现目标的关键环节。具有很强的突击性和针对性,检查对象、范围、目标相对明确,时间、步骤、方法、标准相对统一社会知晓程度较高,督促整改隐患效果显著。监督员可根据本责任地区、单位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火灾形势特点、公众活动安全需求以及涉及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等综合因素,通过实施监督检查行政行为,促使监督管理对象总体消防安全状况达到预期目标或可控状态,确保不发生恶性火灾事故。

  (四)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

  1、消防重点单位的检查内容

  是否建立有领导负责的逐级防火责任制;是否有生产岗位防火责任制;是否有专职或兼职的防火安全干部;是否有义务或专职消防队和必要的消防器材设备;是否有健全的消防安全制度;是否能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整改;是否对消防重点部位定点、定人、定措施;是否普及消防知识和加强重点工种的培训;是否有防火档案和灭火、疏散预案;是否能定期总结评比,奖惩分明。

  2、监督抽查的检查内容

  被检查建筑物或场所是否依法通过了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是否符合规定;建筑防火设计和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置、运行是否符合规定;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被检查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详尽规定的单位自身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

  3、公众聚集场所申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检查内容

  对公众聚集场所申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除应当检查其是否依法通过了公安消防机构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规定;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等内容外,还应结合具体情况,检查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检查的部位、数量可以采取抽查的方式。

  4、申报举办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检查内容

  对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前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的,应当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除检查室内活动使用的建筑物(场所)是否依法通过了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室内活动使用的建筑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规定和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定外,还应结合具体情况,检查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对室内活动使用的建筑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规定和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等情况,检查的部位、数量可以采取抽查的方式。

  (五)消防监督检查的方法

  消防监督员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应采取以下方法:

  1、查阅消防档案

  2、询问员工

  3、抽查消防设施设备

  五、重点单位应落实的日常监督管理六项制度

  1、季度例会制度

  (1)每季度集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监督管理人召开例会,时间一般安排在季度末,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2)会议由分管消防安全领导主持召开。

  (3)会议内容主要有:各单位汇报本季度消防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在开展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传达上级各部门对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和有关精神,通报有关火情情况及公安消防机构监督抽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有关情况,并对下季度消防安全工作进行部署。

  (4)对例会中提出的在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能予以现场解答的应予以现场解答,无法予以现场解答的应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进行汇总整理上报支队相关技术人员予以解答。

  2、季度报告制度

  (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季度应向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季度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按照公安部第61号令要求建立各种消防安全制度情况、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开展防火检查情况、发现火灾隐患情况、落实整改火灾隐患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情况等。各单位要将开展各项工作情况填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季度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汇总表》并于每季度首月的5日前将上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报所在地公安消防机构。

  (2)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季度消防

  安全工作情况汇总表》要如实填写,未如实填写的单位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一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3)各村(社区)、各部门应及时对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填报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季度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汇总表》进行梳理汇总,并根据各单位填报情况适时组织监督抽查,核查填报内容,督促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

  3、教育培训制度

  (1)公众聚集场所每半年、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应按照公安部61号令要求对员工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技能。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以创办消防安全宣传栏、悬挂防火标语、上防火课、组织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学校、幼儿园等通过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幼儿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3)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构组织对重点单位法人代表、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专(兼)职防火员以及消防控制中心、化危品管理、电焊、气焊等岗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每两年轮训一次,每次轮训时间为2至5天,并由组织培训的公安消防机构发给培训证。对消控中心等重要岗位的人员要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公安消防机构要加强对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内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和指导。

  (4)各单位、各部门应按《福州市落实政府及其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若干规定》要求,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意识。健全企事业单位、社会各团体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制度。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和冬夏火灾多发季节,组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

  4、季度抽查、公告制度

  (1)各村、社区应当根据本地区火灾规律、特点以及结合

  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需要,每季度组织一次对辖区内各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监督抽查工作,组织监督抽查时,可以分行业或地区采取随机方式确定检查单位。但在半年内每次抽查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不宜重复。监督抽查的时间量为每个在岗监督员每周不得少于1个工作日,其中用于抽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时间量应占80%以上。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按照每个在岗监督员1个工作日至少抽查1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或2个其他单位的工作量确定。

  (2)各村、社区、各单位组织季度监督抽查时,可以事先公告检查的范围、内容、要求和时间。监督检查的结果可以通过适当的方式予以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每季度公布并报支队备案。

  5、灭火和应急琉散预案演练制度

  (1)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按公安部第61号令要求制定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一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②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③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④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⑤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按公安部第61号令要求制定灭

  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与此同时,各单位应将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情况的文字或影像资料报所在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3)各单位、各部门每名监督员每半年现场参与指导消防全重点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不得少于3次。

  (4)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加强对各消防安全握单位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的督促和指导工作。

  六、资料收集、归档

  镇安办都要建立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专项档案,将消防重点单位消防档案,工作部署,年度工作计划,季度安排,责任范围的划分,日常检查监督情况记录,重点部位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基础台帐建立情况,以及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等应归集到专项案卷,作为年度考评钓依据之一。

消防安全制度2

  为了更好地落实《消防法》,防止火灾危害,爱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

  每学年初食堂责任人与各承包点责任人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二、使用液化气安全管理规定

  1、凡配有液化气灶具的承包点从业人员,必需把握液化气灶具正确使用(方法)后方可上岗操作。任何人员在使用过程中不得违返操作规程,以免意外事故发生。

  2、液化气灶具点燃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避开液化气意外、泄漏。

  3、对液化气灶具、钢瓶、胶皮管、减压阀等部件,应做到每餐开饭前彻底检查一次,发觉漏气等现象应马上停止使用,准时进行修理。

  4、严禁随便倾倒液化气钢瓶中的残液。

  5、对配备的`灭火器要妥当保管,防止丢失、损坏。灭火器应放在拿取便利的位置。

  三、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任何人不得私接电路,不得私自改动、迁移各种供电设施。

  2、不准盗电使用,不得在公用供电线路用电或绕过电表用电。

  3、未经允许不得私自使用大计量电器。

  4、严禁伪装或启动电表铅封。

  四、凡违反本制度

  处以100——1000元罚款。

消防安全制度3

  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增强安全操作技能,保证其具备应有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从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与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1 .“三级”安全教育

  1.1 凡新入厂员工(包括合同工和临时工)、试用人员、长期实习人员(三个月以上)均需经过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转岗人员需持单位转岗证明或公司调令到安全环保管理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在本车间内部岗位调动需重新接受班组级安全教育,在车间之间调动需接受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离岗一年以上的需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1.2 各级安全教育要保证培训学习时间,公司级32学时以上,车间级24学时以上,班组级16学时以上。

  1.3“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实行补考制,第一次考试不合格可以进行一次补考,补考不合格交回上一级培训单位或公司人事部门。

  1.4 一级(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环保管理中心和人事部门负责,二级(车间级)、三级(班组级)教育,各单位必须建立安全教育教材、台帐、试卷(班组级试卷按岗位分类)。安全教育教材内容要符合安全培训要求,经安全环保管理中心审批后方可有效。

  2.外来人员

  2.1 外来施工人员进入生产区内作业前,必须先到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审查,开具施工证明或签定业务合同(协议),然后到安全环保管理中心接受安全培训,签定《安全管理协议书》,经审批同意后可持入厂证进入作业区域作业,并执行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2.2 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和外来短期实习人员,必须到安全环保管理中心接受安全教育,在指定人员的陪同下进入生产区。实习人员未经允许不准独立操作,特殊情况下需经车间主任同意,在岗位主操作的监督下方可操作。

  3 .特种作业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资格培训,取得《特种作业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定期参加复审。

  4. 复工安全培训

  复工人员到公司安全环保管理中心接受上岗前的安全培训,重温安全基础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返岗作业。

  5. 日常安全教育

  5.1 各单位每年必须对所在单位的员工组织一次安全培训,培训要有计划、实施过程文件、教材、试卷、台帐。

  5.2 每年的安全培训内容要符合公司安全的要求,所编写的教材必须报安全环保管理中心备案。

  5.3 各单位在培训、考试时必须提前通知安全环保管理中心,安全环保管理中心将对培训、考试的过程进行监督考核,并做记录。并对各单位的培训效果实行随机抽考制。

消防安全制度4

  为使单位防火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检查实效,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度本制度。

  一、实行每日巡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各岗位自查与重点部位抽查相结合的办法。

  二、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应至少每两小时进行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由部门负责人或(安防员)组织实施,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三、防火巡查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和主管部门负责人在记录上签名。

  四、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五、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归口管理部门或各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防火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六、检查要填写检查记录,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措施,限期完成。

消防安全制度5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

  三、根据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及授课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理论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

  四、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全体人员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五、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做好记录;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宾馆的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

  (四)负责组织、引导群众疏散的人员;

  (五)其他根据需要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六、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逃生自救器具、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五)员工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技能。

  七、新上岗员工和重新调整到新岗位的员工,应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防火巡查制度

  一、宾馆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巡查的路线、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四)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二、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三、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营业期间安全出口严禁锁闭,疏散通道严禁占用。

  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不得被浆洗的被褥、蔬菜、啤酒箱等杂物阻塞。

  三、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应急照明等疏散设施不得被圈占、挪用、遮挡、覆盖,并应经常维护维修。

  四、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楼梯间的防排烟设施等应定期进行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防火检查制度

  一、宾馆的防火检查应当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

  二、宾馆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三、宾馆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一)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二) 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四、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二、值班人员要提前十分钟到岗,按照要求与上个班的值班人员进行交接,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字确认,做好上岗前的准备工作。

  三、值班人员接班后,要利用设备自检功能对室内的消防、防盗等设备进行巡检,并将巡检结果认真填写在巡检记录上,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要及时填写故障通知单交设备维修部门签字维修。

  四、值班期间发生各种报警,值班人员要按照相应的报警处置程序进行灵活有效的处理,要严格执行火警报警制度。

  五、值班人员要遵守值班纪律,不得私自串班,不得擅离职守,不准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接收和发出报警要及时进行电话录音,不准随意删除报警电话录音。

  六、严禁在监控室内睡觉、打瞌睡,严禁在室内喝酒、吸烟、会客和搞各种娱乐活动,严禁酒后上岗。

  七、值班期间要保持头脑清醒,对各种报警提示音要迅速做出反应,及时时行确认。做到“耳细听、眼勤看、头脑清、反映快”,处置得当。不漏报、不误报,报警准确率达100%。

  八、值班人员严禁擅自关闭、改变室内消防防盗设备的工作状态,对外来人员要认真登记,厂家的工作人员维修设备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由维修部门的'人员陪同方可进入室内工作。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包括: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分隔设施、疏散设施、手动报警、声光报警等各种灭火设施。

  二、室内消火栓,由设置部位的所在部门指定人员管理。做到:

  1、消火栓内配齐的水带及其开关、按钮等,必须保持完好,不准锈死、损坏,非灭火需要严禁动用。

  2、装修或摆放商品时,不准遮挡、阻碍。

  3、发现故障或破损时,应及时报告消防设备维修人员立即修复。

  三、防火门、楼梯间前室、防火卷帘门、疏散指示灯、标志灯、火灾事故照明灯,由设置部位的所在部门指定人员管理。做到:

  1、通道和出口,不得摆摊设柜台堵塞通行。

  2、不准在防火卷帘下设柜台堆放物品,妨碍降落。

  3、不准遮挡、人为破损。

  4、发现破损,应立即报消防设备维修部门及时修复。

  四、消防器材按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配置;

  五、各设置点的消防器材应指定专人管理。并做到:不准挪动,不准在周围摆放物品遮挡堵塞,不准损坏、不准随意试验或挪作它用。

  六、消防器材进行补充、更换和维修时,应保证消防器材原配备的数量。

  七、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等自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应当定期检测、调试、维修,并按时认真填写检查、检测、维修保养记录。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对公安消防机构确定的火灾隐患:

  对《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确定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应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和限期届满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复函》,申请公安消防机构复查;

  对《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确定的火灾隐患或需要动用较大数额资金整改的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具体整改计划,内容包括隐患情况,整改方案,整改时限等报上级主管领导批示后,督促落实,整改期间采取临时性防范措施,整改完毕和限期届满时填写《火灾 隐患整改复函》,申请公安消防机构复查。

  二、宾馆、饭店本单位在防火巡查、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登记备案,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需要资金投入的,宾馆、饭店的负责人应当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三、对一时确有困难(含时间、技术、资金)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应书面报告公安消防机构,制定分段整改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或停止使用,保证不因隐患而引发事故。

  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一、宾馆营业期间,严禁在旅客、顾客入住、就餐、娱乐的建筑内进行焊接、切割、烘烤、熬炼和喷灯等明火作业。

  二、在其他部位进行明火作业必须进行由单位主管消防安全的部门批准方可进行。

  三、明火作业前,在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量的相应消防器材,明火作业负责人对全体作业人员详细讲明动火方案和动火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预防措施和处理办法,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清理工作,消防安全主管部门派人对现场监督。

  四、动火作业完毕,消防安全主管部门应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监督作业现场的清理,确保安全。

  五、厨房炉灶用火应落实专人管理炉灶,做到人走火灭,使用燃油、燃气的炉灶,在厨房下班后应落实专人检查所有阀门,保证其处于关闭状态。

  六、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电源。确须临时电源的,由宾馆、饭店的消防安全主管部门指定专职电工按操作规程作业,用后由单位消防安全主管部门监督拆除。

  七、宾馆的电源、电器开关等应落实专人负责。负责人应负责每日的最后关闭,发现异常及时报单位修复。

  八、宾馆的电气线路应定期进行检测,发现有线路老化,电阻过大现象时,应及时更换电气线路。

  九、宾馆的客房、餐厅、娱乐室、活动室、会议室、多功能厅等有顾客活动的房间严禁拉接临时电源和敷设临时电气线路。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一、宾馆的客房、餐厅、娱乐室、活动室、会议室、多功能厅等有顾客活动的房间及相邻房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二、宾馆使用燃油、燃气锅炉和器具的,其燃油、燃气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存放(见技术标准)。

  三、不准客人带入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宾馆,宾馆迎宾台的工作人员应主动提示客人勿带易燃易爆物品入住,已经携带的,规劝客人由宾馆代为寄存,否则不准入住。

  消防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一、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综合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二、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三、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

消防安全制度6

  一、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要求,切实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的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适合本部门特点的防火安全制度和保障防火安全的操作规程并督促其落实;组织制订防火工作计划,督促所属单位、人员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组织消防灭火和安全疏散预案的制订、演练;组织对义务消防队伍的.管理和对师生员工、义务消防队员进行防火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及培训;组织管理、维护防火设施、器材,保证其完好有效;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组织防火安全责任(保证)书各项内容的落实。

  三、各重点防火部位,实行昼夜24小时有人值守制度;其防火安全措施按《重点防火部位安全管理规定》、《消防(控制)室安全管理规定》、《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等规定落实。

  四、严格用火安全管理。禁止在室内外乱烧废纸、垃圾;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等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应按规定审批,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作业。

  五、严格用电安全管理。各类电线、电器的安装、使用均应符合用电安全、防火安全规定;严禁乱拉电线,严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电设备。

  六、加强消防水源管理。消防水池和消防栓要保持足够的消防水源,禁止将专用消防水源挪作他用。

  七、加强气源管理,特别是易燃、有毒气体和易燃、易爆危险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持室内良好通风。

  八、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处堆放障碍物,严禁在教学、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九、保障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排烟送风、自动喷淋、火灾事故广播、火险报警等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十、遇有火灾险情,要迅速组织扑救、报警。

  十一、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移交政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消防安全制度7

  为防止火灾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院校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油库消防制度

  1.油库内禁止烟火。

  2.油库的盛油罐、桶和管道不准有跑、冒、滴、漏油的现象。

  3.油库内使用的工具及装卸设备必须是能防止产生火花的有色金属制品或镀铜工具。

  4.不准穿带钉子的鞋或能产生静电的'衣服出入油库重地。

  5.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汽油的保管贮存安全规定。

  6.必须会使用消防器材,并使之保持完好状态。

  二、锅炉房消防制度

  1.司炉工必须经过考试合格,持有上岗证,方可进行操作,操作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章制度。

  2.各种仪表,阀门必须安全有效,如发现管道阀门漏气或其他不正常现象,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不得放任自流,不问不管,否则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3.锅炉房内严禁会客,操作人员工作时间禁止喝酒、睡觉、玩耍、擅离职守,认真做好当班记录,详细记录本班运转情况。

  4.按要求做好水处理和排污工作,锅炉房内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烘、烤衣物,保持工作场所干净、整洁。

  5.锅炉内不准会客。认真做好当班记录,详细记录本班运转情况。

  三、食堂消防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有关消防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消防训练,掌握基本消防知识,熟练操作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消防设备,确保器材完好无损。

  2.对厨房内燃气燃油、管道、法兰接头、仪表、阀门必须定期检查,防止泄漏。设备使用后做到立即切断电源,清洁机器,确保可靠安全。

  3.在烹调时要谨慎操作,防止锅内油外溅,保持炉灶前清洁。

  4.对食堂用火人员实行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考核各小组的食品卫生,消防管理,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赏罚分明,记录备案。

  四 附则

  1. 本办法由浙江大学饮食服务公司滨江分公司负责解释,保卫处、总务处负责监督实施。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消防安全制度8

  1、目的

  对消防安全进行控制管理,保障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消防安全作的组织管理、责任划分、明火管理、电源电气管理、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安全检查、突发安全事件响应等过程。

  3、制定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2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3 《甘肃省消防条例》。

  3.4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4、职责

  4.1公司总经理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2行政人事部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

  4.3行政人事部负责实施消防安全宜传教育和培训。

  4.4各部门、车间负责所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

  5、内容

  5.1方针和原则:消防安全管理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基本方针;实行“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

  5.2组织管理

  5.2.1公司实行总经理领导卜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车间、班组实行逐级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5.2.2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防火责任区和消防职责。

  5.2.3公司应当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安全观念:让职工懂得本岗位有什么火灾危险,懂得预防措施,懂得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苗头。

  5.2.4公司应建一立义务消防队,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的职工都应参加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要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5.3消防安全责任

  5.3.1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B、统筹安排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C、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3.2公司行政人事部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拟订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及组织保障方案;

  C、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D、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E、组织火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F、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G、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行政人事部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消防操作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5.3.3行政人事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及其他消防安全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B、督促各部门、车间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C、监督各部门、车间落实实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

  D、协助创业中心物管部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E、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消防设施设务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F、协助办公室及生产车间做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G、及时向领导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H、负责公司消防设施设备的定点、统计、监管l几作;

  I、负责公司消防器材的统一申报、采购和配挥工作。

  5.3.4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主管区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B、负责在其管理区域内落实与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C、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的自查与隐患整改工作;

  D、对管理区域内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科;

  E、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严禁将消防设施设备挪作他用;

  F、及时将部门或车间内损坏、失效、己使用的设施设备上报安全科备案,对己使用的器材设备要做出书面说明;

  G、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整洁完好,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5.3.5行政科负责公司消防设施的维修和维护。

  5.4明火管理

  5.4.1车间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焊、气焊(割)时,必须事先报告工程部,由工程部派专人监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5.1.2公司须根据生产特性、危险程度和建筑布局划分禁火区城。因工作需要在禁火区域内动用明火时,必须书先向生产副经理申请同意,由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源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保护措施。

  5.4.3严禁在车间、仓库等重点区域内使用明火。

  5.4.4公司生产区、库区、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场所,应有明显禁烟、火警标志,严禁吸烟。

  5.4.5外来单位或人员进厂作业前,必须规定其进出厂区的路径,保证施工或作业范围内的消防安全。

  5.5电源电气管理

  5 .5.1车间、仓库内严禁擅自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如需改变或安装线路,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负责。

  5.5.2车间、库房的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立式配电柜内应保持干燥,不得有灰尘堆积,不准堆放物品。各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施严禁超负荷运行。

  5.5.3公司生产部机修车间负责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合理安装电气设备,做到安全操作,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用电安全。

  5.5.4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A、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电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B、凡电加热设备应落实专人负责操作和看管,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C、车间设备负责人应经常组织对电气等关键设备进行巡检,及时清除粘附在设备上的花蓬、废丝等易燃易爆物品。

  D、车间内使用酒精清洗工作时,应先审批后使用,落实专人负责,从严限制,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E、严禁在设备的电动机上、电箱开关内摆放物品。

  F、严禁在电线、电线上方堆放原辅材料、成品等易燃易爆物品。

  5.6消防器材管理

  5.6.1公司应根据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备适当种类和足够数量的消防设备和器材,且不得挪作他用。

  5.6.2公司行政人韦部应建立本公司《消防器材管理记录》,详细记录公司消防器材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安装地点、有效状况等。 5.6.3管理要求要点:

  A、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应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点。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结块和防冻措施。

  B、消防设备、器材的周围原则上不准堆放杂物和挂放其他物品,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公司办公室对消防设备、器材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保证完好有效。

  5.7消防安全检查

  5.7.1公司必须建立、健全逐级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险患。

  5.7.2公司行政人事部应每月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班组实行日检查,车间实行周检查,公司全面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应包括: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消防通道有无堵塞;

  C、消防水压是否正常;

  D、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有效;

  E、是否存在线路私拉乱接、开关裸露等安全隐患;F、安全出口、应急照明是否良好;

  G、电气等关键设备运转是否良好,有无易燃易爆物品摆放或粘附;H、生产区域是否有吸烟现象,地面是否有烟头;I、火灾等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5.7.3行政人事部每次检查后,应形成《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及时通报,并要求责任部门整改。各级责任部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应认真研究,有条件的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5.7.4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责任人应及时将整改完毕的工作联络单报送行政人事部验证、存档。

  5.8发生安全事件响应

  5.8.1发生火灾、爆炸等消防安全突发事件时,各级部门、人员应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确保火险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尽量避免或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5.8.2一旦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突发事件时,相关部门、人员应立即采取果断的应急措施,迅速扑灭火灾,紧急疏散人员,如触发报警装置报警及动用灭火器、消防栓等,以控制事故蔓延。

  5.8.3员工在发现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无法控制时,应立即拨打“119 ”火警电话报警。

  5.8.4应对消防安全突发事件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降级、开除或采取经济处罚:

  A、不执行、不服从公司领导的应急指令;

  B、提供错误、虚假的消防安全信息,导致公司决策失误的;

  C、玩忽职守,对突发安全事件隐瞒、缓报或置之不理的;

  D、麻痹大意,组织领导不力,处置不及时的。

  5.9激励

  公司将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A、模范执行消防安全法规、规章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B、积极参加灭火战斗、抢救公司财产和保护员工生命安全表现突出的;

  C、刻苦钻研消防安全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

  D、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等安全隐患,避免火灾等重大损失的;

  E、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的;

  F、适当时根据,公司制度进行相应的奖励。

  6、记录

  6.1 《消防器材管理记录》。

  6.2 《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消防安全制度9

  消防安全防范制度是一系列用于预防和解决火灾问题的规定和措施,以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一、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架构

  1. 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全面指导和监督公司消防安全工作。

  2. 设立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各部门设立消防安全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消防安全培训

  1.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2. 对新员工进行入职消防安全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3.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严格落实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消防安全工作有章可循。

  2. 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办公区域、生产区域、仓库等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3. 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制度,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4. 建立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四、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管理

  1. 确保公司内部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

  2. 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3. 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测试,确保其能够在关键时刻发挥作用。

  五、消防安全通道与疏散

  1. 确保公司内部消防安全通道畅通,不得堵塞或占用。

  2. 确保公司内部消防安全出口畅通,不得上锁或安装栅栏。

  3. 制定紧急疏散预案,指定疏散负责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能够快速有序疏散。

  六、消防安全用电管理

  1. 定期对电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因电器设备老化、短路等原因引发火灾。

  2. 严禁员工随意拆卸、安装电器设备,如需拆卸或安装,需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3. 加强对大功率电器设备的管理,防止因长期使用导致电器设备过热,引发火灾。

  七、消防安全奖惩机制

  1.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3. 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八、其他消防安全事项

  1.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当前消防安全形势,部署下一步消防安全工作。

  2.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制度10

  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学校各部门、各班级要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学校各消防要全重点部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三、学校各部门应对新上岗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捎防安全培训。

  四、学校保卫处(科)对各部门的负责人应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五、学校保卫处(科)应用心配合校宣传部门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对师生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以提高他们的防火自救潜力。

  六、校保卫处(科)每年至少应组织进行二次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消防安全制度11

  第一条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积极做好防火工作。

  第二条各部门每月15号进行一次安全性检查;电器、电路有关等设施。

  第三条各部门的'消防通道、安全门不准堆放杂物、机械等,经常保持畅通。

  第四条严格管理和规范放置易燃易爆物品,未经厂安全管理小组批准,任何人与部门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转移厂方指定的原存放点。

  第五条新员工入厂时,由人事部培训有关安全防火知识及紧急疏散方法,并每季度组织一次全厂全员安全疏散实习演练。

  第六条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在宿舍、车间、货仓、易燃品存放点及其它作业场所的重点防火区域内私接电源、生火、吸烟。

  第七条各部门应在下班离开作业场所时,关闭一切电源,发现电路、电器有破损现象要即刻中止使用,报电工专业人员及时维修好后方可投入再作业。

  第八条若发生火警,厂中心领导应即刻到位,迅速组织消防工作,采取紧急、正确的消防措施灭火,并及时报火警119求援。

  违犯本章有关规定的单位负责人或个人按《人事制度》第十三节有关程序规定处理。

消防安全制度12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我站消防管理工作,消除各种火险隐患,预防火灾事故,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一、消防安全基本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基本制度。

  A 、我站成立以副站长刘京昆为组长、谢红军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实施对全站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站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设在后勤部门,由梁海舰负责。站组长为第一负责人;班组(队、科)负责人为本部门第二责任人;班组设消防安全员;站建义务消防队,形成全站消防安全管理网,做到组织、职责、制度“三落实”。各级负责人要尽职尽责,做好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工作变动时要做好交接工作。

  B 、装备各种消防器材。按照《公安部消防器材配置规定》,根据不同部位的具体情况和消防灭火需要,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建立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使消防器材保持完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

  C 、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制度。对全站员工及新入站员工实行三级(站、部门、班组)消防按教育,使全体员工达到“四懂四会”的要求。

  D 、建立安全检查制度。站领导要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以“四查”(即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现场及消防器材的完好状态)为内容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研究解决。

  E 、健全消防设施的检查维修保养情况记录、灭火器档案,档案要做到内容完整,图字清晰,随时记载,管好用活。

  F 、对各类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并认真填写事故报告,调查处理表,严肃查处违反消防规章制度和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者,并将事故调查结果及时上报。

  G 、消防安全工作必须抓好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五个环节。对于认真执行防火制度,努力做好消防工作,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在消防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由站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于违反消防规章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的部门、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二、站分级放火安全岗位责任制

  1 、站消防安全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A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消防法规。

  B 、组织实施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C 、建立健全消防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D 、督促部门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员工执行和遵守消防法规的自觉性。

  E 、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G 、组织制订消防预案,组织带领员做好火灾扑救、火灾现场保护工作。

  H 、组织火警、火灾事故的查处,追查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原因。

  I 、负责对消防有功和失职人员实施奖惩。

  2 、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岗位职责

  A 、在上一级消防负责人的领导下,监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B 、确定本部门消防职责和任务。

  C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主持研究、整改火险隐患。

  D 、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E 、确定本部门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F 、领导本部门的义务消防组织工作。

  G 、指导监督本部门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

  H 、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并协助消防安全部门查明事故原因。

  3 、班组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A 、在上一级防火负责人的领导下,监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消防规定,负责本班组的消防安全工作。

  B 、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协助整改火线隐患。

  C 、负责本班组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D 、定期对本班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保养,保证完好有效。

  4 、员工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A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消防法规,负责本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谁在岗谁负责。

  B 、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C 、班前班后对本岗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D 、积极参加消防安全宣传和义务消防队组织活动。

  E 、达到“四懂四会”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补救方法,懂逃生方法;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险肇事故,会逃生。

  F 、保证本岗位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及卫生,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G 、发生火情积极参加扑救。

  三、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A 、为提高广大职工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认识,提高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对班组(队、科)进行普遍、深入、经常地消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及操作技术培训。

  B 、对新入站职工(包括临时工、徒工、实习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必须进行三级(即站、部门、班组)消防安全教育。

  一级教育由站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进行。内容包括:消防安全方针、危险性质和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防火防毒急救常识等。

  二级教育由站消防领导小组组织进行。教育内容:各部门岗位的危险特点及机械设备特点与事故预防方法,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消防安全注意事项等。

  三级教育由班组织进行。教育内容:本岗位的火险危险性、岗位防火安全制度等。

  C 、凡从事锅炉、电工、特殊危险操作工种的员工,由专业主管部门组织专门培训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操作。

  D 、日常教育,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四大节日”(元旦、五一、国庆节、春节)前,要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灭火技能,不断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自防自救能力。

  E 、承包单位来站内从事工程施工,危险性大的作业,由承包单位与我站安全管理部门签定施工协议书,对施工人员必须进行防火安全知识及消防安全注意事项教育,施工中的防火措施由施工队进行组织负责实施。

  四、重点部位消防安全制度

  A 、重点消防安全部位:

  B 、凡被确定为重点部位的岗位,一定要认真执行有关管理规定,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配备消防器材,做到防患于未然。

  C 、凡重点部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遵守操作规程,因违章操作,违反防火制度,造成事故的要严明制度,追究责任。

  D 、重点部位工作人员要由政治可靠,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对上岗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教育或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和操作。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禁止介入。

  五、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A 、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由站消防安全小组统一采购调配。

  B 、各班组(队、科)的消防设施及器材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做好日常维护及检查,发现器材失效应及时报告站消防安全小组进行调换。无故丢失或损坏,对责任班组(队、科)进行经济考核。

  C 、消防器材只能用于消防,不得挪做它用。

  D 、部门或个人私自动用消防器材,影响消防工作造成后果要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六、火警、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A 、凡发生火警、火灾事故,首先发现者应立即向站主管领导报告,并采取扑救措施和报火警。

  B 、发生火警、火灾事故的部门应在2 4小时内将具体情况报告站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并积极组织事故分析会,找出事故原因,查明责任,吸取教训。

  C 、火警火灾事故发生后,站领导要及时指定站消防安全小组与发生事故的班组(队、科),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

  D 、调查分析事故应对事故现场情况和事故当事人、见证人提供的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确定事故原点及造成的原因,查明责任。

  E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及间接责任者,视造成事故的后果及认识态度,按站消防安全奖惩制度处理。

  F 、站消防安全小组对事故调查分析后,应制定防范措施,并提出处理意见,报站领导进行处理。

  七、消防安全奖惩制度

  A 、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工作方针,认真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努力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组(队、科),由站对班组(队、科)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员和职工进行表扬及奖励。

  对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在消防安全工作方面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扬或奖励。

  B 、凡不认真执行消防安全制度,未按规定落实防范措施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降职、降薪等行政处分,后果特别严重的移交公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C 、对于有章可循、违章作业造成火灾事故者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D 、各班组(队、科)对职工的奖励与处分,按站规定的审批手续办理。

  八、火警处理制度

  A 、发现火情,在场人员应立即扑救并报告,站消防安全小组接到火警报告后,立即通知站领导。

  B 、站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并立即召集当班消防人员,携带消防器材迅速赶赴现场,查看火情大小,即使扑救。

  C 、火情不大时,就立即用灭火器扑灭,分析引起火灾的原因并报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D 、无法用一般灭火器扑灭时,应及时组织在岗人员利用室内、外消火栓进行扑救。

  E 、火情较大时,应立即报火警1 1 9 。

  F 、报火警应准确无误的报告详细情况,火警地点、燃烧物质及火势大小,报告报警人姓名、电话号码并派专人在失火地点处接应。

  G 、警卫人员对大门和所有出口进行封锁,严禁不法分子趁火打劫。

  H 、消防人员应积极协助消防队的救火工作,保护火灾现场,并配合调查起火原因。

  I 、站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应及时将火灾调查情况报站领导。

  九、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K消防安全检查是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主要任务是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做到防患于未然。

  1 、组织方式

  A 、全站的消防安全检查,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进行,每月不少于两次。每年“四大节日”(五一、十一、元旦、春节、)按上级要求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由站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织进行。

  B 、不门的消防安全检查,由消防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每周不少于两次。

  C 、各班组要做到随时检查,班组(队、科)长和职工应严格进行交接班和班中巡回检查。

  D 、查出事故隐患,要及时记录、有整改意见、有整改措施,做到定时间、定项目、定人员落实整改项目计划完成时间。

  2消防安全家查的主要内容

  A 、查思想:重点查对消防工作的认识情况,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烈,查是否敢于和违章行为做斗争。

  B 、查制度:重点消防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查是否有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情况。

  C 、查领导:重点查是否把消防工作纳入本班组(队、科)重要议事日程;是否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抓不安全隐患的整改;是否抓消防教育,是否本着“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各类事故。

  D 、查现场:查是否重点部位(仓库、配电室)的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操作规程;查电器设备、生产设备的线路开关是否符合防火技术要求;查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3 、消防隐患的整改

  A 、对查出的消防隐患,站消防领导小组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分析研究后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见附录1),要按照“三定: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三不准:凡是班组(队、科)能整改的不能向上推,站消防领导小组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领导)的原则进行整改;隐患责任部门要认真落实整改计划,指定隐患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及人员,并将整改结果反馈给站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B 、所有隐患问题,都必须立即整改,暂不能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限期解决。

  C 、《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由站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存查,一份叫隐患所在的班组(队、科)部门作为整改依据。其内容包括隐患项目,需经站领导审查批准,属于那以级整改的交给该级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整改结果要按期反馈给站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存查。

消防安全制度13

  第一条:

  1 .编制目的: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

  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编制本制度。

  3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宾馆及全体员工。

  第二条:

  各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 消防安全。

  第三条:

  第一负责人是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

  各人员应当落实班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班组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班组, 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 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

  各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执行宾馆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组织每月一次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落实火险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或汇报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组织人员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应急疏散和实战灭火演练。

  第六条:

  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或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3.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5.组织实施对公司所有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组织管理公司义务消防队。

  6.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

  将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重 点部位 ,应根据上述情况确的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八条:

  动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分别落实监护人 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人员应当尊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条:

  保障防火责任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 明、消防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第十条:

  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 防火检查

  第十一条:

  重点部位由保卫巡逻人员每小时一次巡查,重点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确定人员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组 织一次大检查,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1. 用火

  2. 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3.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4. 安全疏散指

  5. 示标

  6. 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7.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

  8. 志是否在位、完整;

  9.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10. 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11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12.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13.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第五章 火险隐患整改

  第十二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2.违章动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违反禁令的;

  3.遮挡,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消防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第十三条:

  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险隐患,保卫科应及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

  第六章 消防档案

  第十四条:

  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并能全面详实地反映宾馆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统一 保管,备查。

  第十五条:

  消防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 宾馆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 消防管理组织体系和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

  3. 消防安全制度。

  4. 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

  6. 灭火预案。

  第七章 奖惩

  第十六条:

  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月奖、风险金、年终考核的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未 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根据消防安全分项制度条款予以罚款、警告、降职、撤职、直 至追究刑事责任。

消防安全制度14

  《消防法》关于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的规定主要有:

  (一)在总则中规定,任何单位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

  (二)规定了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3、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三)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履行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特殊的。消防安全职责:

  1、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3、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4、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四)规定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五)规定任何单位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六)规定任何单位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七)规定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单位,应当在整改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方可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

  同时,《消防法》还规定,任何单位都有权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消防安全制度15

  1所有员工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培训并进行考试,培训时光为每年的三月份和十一月份,培训的资料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规、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酒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酒店配备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2宣传教育培训采取酒店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等方式进行。

  3单位对新招入人员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培训资料与年度培训资料相同,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4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人员、专兼职消防人员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消防职业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单位对所组织的培训时光、资料及理解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备查。

  6消防安全培训由人力资源部与保卫部共同负责,人力资源负责制定消防安全培训计划,保卫部负责培训资料、授课和技能训练。

  7营业期间经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进取向顾客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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