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制度

时间:2024-08-12 17:34:54 制度 我要投稿

内部审计制度

  在当下社会,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内部审计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1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改造、维修等工程的管理,规范内部审计的内容、程序与方法,根据《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是指:集团各单位(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及所属全资、控股和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

  第3条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的内容包括对建设项目的投资立项、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竣工验收等审计。改造、维修及零星工程审计以开展工程造价审计为主。

  第4条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在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及方法:

  1、技术经济审查、项目过程管理审查与财务审计相结合;

  2、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相结合;

  3、注意与项目各专业管理部门密切协调、合作参与。

  第2章建设项目开工审计

  第5条建设项目开工审计是指对建设项目投资程序执行情况、建设资金的筹措与保障情况等开工前的准备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

  第6条建设项目开工前审计的依据:审计署《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前审计暂行办法》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

  第7条审计内容:

  1、审查项目投资程序执行情况

  (1)检查项目是否具备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调查报告是否经过充分论证;

  (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有关文件的编制、审批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是否符合集团公司关于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定。

  (3)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是否真实、完整、科学。

  (4)项目法人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内控制度等是否建立健全。

  建设工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5)设计、监理、施工、物资(含设备)供应等承建单位的资质等级、资信能力、技术服务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的要求,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6)土建项目的征地拆迁、施工现场“四通一平”等前期准备工作是否已准备就绪。

  2、审查建设资金的筹措与保障情况

  (1)资金筹措方式是否科学,资金来源是否安全,资金成本是否经济,前期资金是否到位。

  (2)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的部分,审查建设单位的财务报表和建设期间的财务预算,根据经营和积累情况,测算建设期间可能筹集到的建设资金是否可以满足投资需要。

  (3)建设资金来源为贷款的部分,审查是否签订了贷款意向或协议书。

  (4)建设资金来源为合资经营项目的部分,审查合资企业合同中资金来源和各方出资比例、时间。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3、审查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内容是否齐全,编制依据是否适用,费用计算是否合规、准确。

  4、严格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规范招投标行为。

  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招标,招标方式、程序和评标办法是否符合集团有关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3章建设工程管理审计

  第8条工程管理审计是指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作进度、施工质量、工程监理和投资控制所进行的审查和评价。

  工程管理审计的目标主要包括:审查和评价建设项目工程管理环节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工程管理资料依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建设项目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等。

  第9条工程管理审计应依据以下主要资料:

  1、施工图纸;

  2、与工程相关的专项合同;

  3、网络图;

  4、建设单位指令;

  建设工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5、设计变更通知单;

  6、相关会议纪要等。

  第10条工程管理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进度控制的审计

  (1)检查现场的原建筑物拆除、场地平整、相邻建筑物保护、降水措施及道路疏通是否影响工程的正常开工;

  (2)检查是否有对设计变更、材料和设备等因素影响施工进度采取控制措施;

  (3)检查进度计划(网络计划)的制定、批准和执行情况,网络动态管理的批准是否及时、适当,网络计划是否能保证工程总进度;

  (4)检查是否建立了进度拖延的原因分析和处理程序,对进度拖延的责任划分是否明确、合理(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处理措施是否适当;

  (5)检查有无管理不当造成的返工、窝工情况;

  2、工程质量控制的审计

  (1)检查有无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2)检查是否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对会审所提出的问题是否严格进行落实;

  (3)检查是否按规范组织了隐蔽工程的验收,对不合格项的处理是否适当;

  (4)检查是否对进入现场的成品、半成品进行验收,对不合格品的控制是否有效,对不合格工程和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是否进行分析,其责任划分是否明确、适当,是否进行返工或加固修补。

  (5)检查工程资料是否与工程同步,资料的管理是否规范;

  (6)检查评定的优良品、合格品是否符合施工验收规范,有无不实情况;

  (7)检查中标人的往来账目或通过核实现场施工人员的身份,分析、判断中标人是否存在转包、分包及再分包的行为;

  (8)检查工程监理执行情况是否受项目法人委托对施工承包合同的执行、工程质量、进度费用等方面进行监督与管理,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工程监理。

  3、工程投资控制的.审计

  建设工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1)检查是否建立健全设计变更管理程序、工程计量程序、资金计划及支付程序、索赔管理程序和合同管理程序,看其执行是否有效;

  (2)检查支付预付备料款、进度款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的规定,金额是否准确,手续否齐全;

  (3)检查设计变更对投资的影响;

  (4)检查是否建立现场签证和隐蔽工程管理制度,看其执行是否有效。

  第4章建设工程造价审计

  第11条工程造价审计是指对建设项目全部成本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

  工程造价审计的目标主要包括:检查工程价格结算与实际完成的投资额的真实性、合法性;检查是否存在虚列工程、套取资金、弄虚作假、高估冒算的行为等。

  第12条工程造价审计应依据以下主要资料:

  1、经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咨询部门)审核过的概算(含修正概算)和预算;

  2、有关设计图纸和设备清单;

  3、工程招投标文件;

  4、合同文本;

  5、工程价款支付文件;

  6、工作变更文件;

  7、工程索赔文件等。

  第13条工程造价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图预算的审计

  施工图预算审计主要检查施工图预算的量、价、费计算是否正确,计算依据是否合理。施工图预算审计包括直接费用审计、间接费用审计、计划利润和税金审计等内容。

  2、合同价的审计。即检查合同价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包括固定总价合同的审计、可调合同价的审计、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审计。检查合同价的开口范围是否合适,若实际发生开口部分,应检查其真实性和计取的正确性。

  建设工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3、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审计

  (1)检查实行清单计价工程的合理性;

  (2)检查招标过程中,对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编制的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消耗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

  (3)检查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否符合国家清单计价规范要求的“四统一”,即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和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4)检查由投标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报价目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

  (5)检查标底的编制是否符合国家清单计价规范。

  4、工程结算的审计

  (1)检查与合同价不同的部分,其工程量、单价、取费标准是否与现场、施工图和合同相符;

  (2)检查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清单费用与清单外费用是否合理;

  (3)检查前期、中期、后期结算的方式是否能合理地控制工程造价。

  第5章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审计

  第14条竣工验收审计是指对已完工建设项目的验收情况、试运行情况及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的检查和评价活动。

  竣工验收审计应依据以下主要资料:

  1、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竣工图;

  3、施工图设计及变更洽谈记录;

  4、国家颁发的各种标准和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

  5、有关管理部门审批、修改、调整的文件;

  6、施工合同;

  7、技术资料和技术设备说明书;

  8、竣工决算财务资料;

  9、现场签证;

  10、隐蔽工程记录;

  11、设计变更通知单;

  12、会议纪要;

  建设工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13、工程档案结算资料清单等。

  第15条竣工验收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验收审计

  (1)检查竣工验收小组的人员组成、专业结构和分工;

  (2)检查建设项目验收过程是否符合现行规范,包括环境验收规范、防火验收规范等;

  (3)对于委托工程监理的建设项目,应检查监理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的有关资料;

  (4)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规定提供齐全有效的施工技术资料;

  (5)检查对隐蔽工程和特殊环节的验收是否按规定作了严格的检验;

  (6)检查建设项目验收的手续和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7)检查保修费用是否按合同和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和控制;

  (8)检查验收过程有无弄虚作假行为。

  2、试运行情况的审计

  (1)检查建设项目完工后所进行的试运行情况,对运行中暴露出的问题是否采取了补救措施;

  (2)检查试生产产品收入是否冲减了建设成本。

  3、合同履行结果的审计。即检查建设单位、承包商因对方未履行合同条款或建设期间发生意外而产生的索赔与反索赔问题,核查其是否合法、合理,是否存在串通作弊现象,赔偿的法律依据是否充分。

  第6章审计程序

  第16条建设工程开工设计、管理审计、竣工验收审计程序。

  1、法审部根据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编制工程审计计划,报经集团领导批准后,由法审部组织实施。

  2、审计部门在接到审计任务后,组成审计组进行审计。由审计组负责人编制审计方案。审计组应对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并附上所需资料清单。

  3、审计组进驻后被审计单位应当及时、全面、如实地向审计组提供与审计相关的资料。

  建设工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4、审计结束后,审计组应向法审部提交审计报告,审计组在将审计报告报送之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

  5、出具审计报告。

  第17条建设工程造价审计程序:由施工单位编报结算表送建设单位初审,初审后的结算表送集团有关部门审核,法审部有权对任何工程结算进行审计,通过审计后出具工程结算审计决定,作为拨付工程结算款的依据,未经审计,财务部门不得结算付款。

  第18条由集团控股或参股的股份制企业工程审计,由集团公司出具审计委托书后,按本办法规定进行审计。

  第7章审计工作结果

  第19条审计组根据审计结果,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20条工程价款结算按审计决定进行调整。

  第21条因贪污受贿、收取回扣、倒买倒卖或因工作失误造成工程建设重大损失浪费的,建议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领导人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22条工程建设单位应根据审计工作中反映出的有关管理问题,及时加强整改工作,堵塞管理漏洞,审计将对企业有关整改工作做好后续跟踪审计。

  第8章附则

  第23条本办法集团审计部负责解释。

  第24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内部审计制度2

  为了规范学校财务内审工作,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定,维护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依据上级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学校成立内部审计工作小组,负责学校内部审计工作。

  二、学校每学期对相关部门进行内部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校长室。

  三、审计原则:

  依据国家方针政策、会计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对本校会计部门经办的经济活动进行校内审计。

  四、审计范围:

  学校财务运行情况、食堂财务运行情况、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及基建等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五、审计内容与方法:

  1、检查学校既定的方针、政策、计划、规章制度是否认真执行,尤其是否按经费预算进行合理支出,强化学校财务计划管理。

  2、查明学校财产(含各种设备)的核算范围是否健全、完善,查点实物,是否帐实相符,账账相符。

  3、检查学校是否有违反政策、法规和财经纪律及铺张浪费与不正之风的行为。

  4、重点审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原始凭证的.审批和报销手续是否真实、准确、合法;学校使用的内部管理数据是否真实、可靠。

  六、审计要求:

  1、审计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2、掌握政策、实事求是。

  3、审计结束,出具审计报告,如实向校长室汇报。

内部审计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内部审计行为,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规章,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XX、街道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内部审计是XX街道实施内部经济监督,依法检查会计账目及相关资产和村居及部门运行状况,监督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活动。办事处依法实行内部审计制度,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和监督,遵守国家财经法规,维护合法权益,促进改善社会稳步发展。

  第三条、本制度对、XX、街道审计机构的审计人员、审计对象和职责权限、审计工作基本程序、附则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规范,是办事处开展审计管理工作的依据和标准。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XX、街道各居委会(集体经济、合作社)、办事处下属各部门、各单位的审计工作。

  第二章、内审机构和内审人员

  第五条、成立、XX、街道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下称“办事处内审工作领导小组”),办事处内审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审计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办事处范围内的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审计工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各居委会及办事处下属各部门、各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资产负债和有关经济活动以及财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检查和评价。办事处内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计执行和具体业务操作。涉及到具体审计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专人组成审计项目组。

  第六条、审计工作在办事处领导下独立开展,行使审计职权,并对其负责。

  审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与其他职能部门保持相对独立性,不受其他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根据工作所需,可以在授权下委托社会审计机构或者与社会审计机构合作开展审计工作。

  第七条、审计人员应相对稳定,为符合审计工作要求的专职或者兼职人员。

  第八条、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审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专职人员要具有审计上岗证书,并积极参加相关审计机构组织的业务技术培训及其他教育培训活动,其中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审计教育培训。

  第九条、审计人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办事处有关制度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到独立客观、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审计人员不得兼任或者从事可能影响其依法履行职责的经营管理或者财务工作;与被审计对象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遵守有关回避规定;对其在执行职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条、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三章、内审职责

  第十一条、办事处内审工作领导小组对下列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一)本街道下属各部门、各单位;

  (二)办事处所属各居委会及下属集体经济组织;

  (三)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的有关单位。

  第十二条、镇内审工作领导小组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一)对办事处下属独立核算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及其相关的经济活动进行财务审计或配合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二)对办事处财政下拨的专项资金或上级通过办事处下拨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三)对办事处组织实施的财政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的财务决算审计;

  (四)对下属部门的经济活动及个人报酬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五)对办事处及所属单位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进行审计和对重大经济合同签订的规范性进行审核;

  (六)配合中介机构对办事处及下属单位实施的、50、万元以下的'小额投资项目的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计;

  (七)对办事处组织实施的、200、万元以下的小额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预算进行审核;

  (八)对办事处组织实施的、50、万元以上办事处投资项目的工程竣工决算资料初审和报送;

  (九)对办事处组织实施的重大办事处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事项进行组织管理:

  (十)办事处或者县审计局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四章、内审的权限

  第十三条、内审工作领导小组和内部审计人员有权依法检查被审计单位审计期间内所有有关经营管理的财务、资料,包括:

  (一)要求被审计对象按时提供有关财政,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会计账簿、凭证、报表及相关经济活动的资料和电子数据;

  (二)检查有关财政、财务收支或者相关经济活动的全部业务合同、协议、契约和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现场清查、盘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全部实物资产和有价证券等;

  (三)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

  (四)对需要相关业务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合进行的内控流程记录和测试工作,有权要求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指派专人协助内部审计工作。被审单位应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内控缺陷进行完整记录和报告,及时与内审工作领导小组沟通,并提出解决方案和实施改善措施;

  (五)要求被审单位有关责任人在审计工作底稿上签署意见,对有关审计事项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六)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部门或个人,经主管审计负责人批准,可采取封存有关账册、冻结资产等必要的临时应急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七)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经主管审计负责人批准后,有权做出临时制止决定,并提出纠正处理的意见及改进建议;

  (八)审计人员发现被审计单位规章制度和管理存在缺陷,应向被审计单位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合理化建议;

  (九)向办事处反映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其他情况。

  第十四条、XX、街道办事处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权内审工作领导小组作出下列处理:

  (一)责令退还非法所得;

  (二)责令限期缴纳应当上缴的收入,因拒不缴纳,依法给予处理;

  (三)责令被审计单位限期调整账务;追缴被审计单位或个人违法违规所得和被侵占的资产;

  (四)对违反财经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予以制止,提出处理建议,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居委会(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追究法律责任;对遵守财经法律、法规,经济效益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表彰和奖励的建议;对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

  (五)经相关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批准,内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权对重大紧急事项有关财政、财务收支或者相关经济活动的资料予以暂时封存或申请其他部门采限保全措施后报相关领导。

  第五章、内审工作基本程序

  第十五条、审计工作计划:内审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根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确定审计项目,组成审计组,指定审计项目审计组组长和组员。

  第十六条、审计方案及审计通知书:根据被审单位具体情况,审计组制定审计项目实施方案,经内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内审工作领导小组在实施审计前将审计通知书送达被审计对象。

  第十七条、实施审计:审计人员进驻被审计单位后,被审计单位应当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审计组通过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方法,取得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并形成审计记录单。审计组就有关事项应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被审计对象应当按照审计组的要求反馈意见,并形成审计签证单。

  第十八条、审计报告:被审单位应按审计报告及时做出处理,并在审计报告规定时间内将处理结果报告内审工作领导小组和审计组。对审计意见和决定有异议,可以向、XX、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作出汇报。

  第十九条、审计档案:审计工作完成后,审计组应当对办理的审计事项,整理审计资料、装订成册,形成审计档案,按照规定管理。

  第二十条、后续审计:内审工作领导小组在必要时应当开展后续审计,一般在审计决定下达执行一定时期后进行,检查审计报告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办事处作出汇报。

  第六章、内审备案制度

  第二十一条、内审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向泗洪县审计局报送由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签发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和调整计划,年度工作总结等材料必须按时上报,审计报告应及时上报泗洪县审计局备案。

  第二十二条、内审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内部审计人员,在每年年初应将上年度所有审计项目的资料收集整理、汇编成册、装订在案。

  第七章、罚、则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由办事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一)拒绝向审计人员提供有关文件、账簿、报表、凭证、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二)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四)拒不执行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处理决定的;

  (五)打击报复审计工作人员的。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的,审计工作组将依法、依纪向纪检监察、公安等相关部门提供线索。

  (一)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牟取私利的;

  (二)玩忽职守,泄露机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给办事处或被审计单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办事处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制度由、XX、街道内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内部审计制度4

  总部管理制度审计是对企业核心运营机制的全面检查,旨在确保各项管理流程的`有效性、合规性和效率。它涵盖了组织结构、决策流程、风险管理、人力资源、财务控制、信息技术等多个领域。

  内容概述:

  1. 组织架构审查:评估各部门职责划分是否清晰,是否存在权责交叉或缺失。

  2. 决策流程审计:检查决策制定的程序是否符合公司政策,是否高效透明。

  3. 风险管理评估:审视风险识别、评估、应对机制是否健全,能否有效防止潜在问题。

  4. 人力资源管理:考察招聘、培训、绩效考核等流程是否合理,员工满意度如何。

  5. 财务控制系统:审核财务报告的准确性,资金使用的合规性,以及预算管理情况。

  6. 信息技术管理:评估信息系统安全性,数据保护措施,以及it支持业务的能力。

内部审计制度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各内部机构以及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公司所属各内部机构、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并予以披露。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

  第五条 公司在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

  第六条 内审部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的内部审计机构,是审计人员的日常办事机构,依照国家法规、政策和企业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公司所属各部门、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办事处的经济活动实行审计监督,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涉。

  第七条 内审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八条 内审部配置的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也可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从公司其他部门临时抽调人员组成审计组开展工作。

  第九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审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审计工作,更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执行任务、打击报复审计人员。

  第三章 内部审计基本原则

  第十条 内审部要保证其部门的独立性,不置于财务的领导之下,不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十一条 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时与审计对象或被审计单位(部门)有利害关系的,应事先申明,且不得参与该项内部审计工作。

  第十二条 审计人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并应有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审计工作,发表审计意见,保守其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在内部审计工作中取得的资料不得用于与审计无关的目的。

  第十三条 审计人员应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提高审计质量。

  第四章 审计范围及审计时限

  第十四条 内审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范围及时限。

  (一) 公司本部(包括各职能部门);

  (二) 公司下属分公司、生产车间及其它所属机构;

  (三) 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四) 内审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局部审计。

  (五) 当发生重大投资事项、签署重大经济合同或有重大经济问题时,经审计委员会决定,内审部可随时审计。

  (六) 当发生管理人员离任、调任及需要专项审计时,内审部可随时审计。

  第五章 内审部职责

  第十五条 内审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 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价;

  (二) 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报告、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三) 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四) 对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工程项目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对工程项目的预决算内容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进行审计;

  (五) 内审部应将审计重要的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事务等事项作为年度工作计划的必备内容。

  (六) 内部审计应涵盖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存货、固定资产、资金、投资与中小企业融资、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和信息披露等的管理。

  (七) 内审部应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控设计的合理性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八)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审计工作小结、内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九) 内审部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下一年度的内审工作计划,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十) 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六章 内审部的权限

  第十六条 内审部的主要审计权限:

  (一) 有权要求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按时报送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务报告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等;

  (二) 有权列席公司重要经营、管理会议,有对重大的投资、中小企业融资、对外担保和企业发展战略活动的参与权。

  (三) 有权参与有关业务部门研究制定和修改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

  (四) 有权审查被审单位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合同及其他有关生产经营活动的资料,对有关的计算机系统、电子数据与资料具有检查权。

  (五) 有权了解被审单位就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范的执行情况,对其经济、业务活动执行穿行测试并具有评价权。

  (六) 对被审计单位就审计事项进行调查时,有权要求被审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配合和提供证明材料。

  (七) 在审计委员会批准的条件下,对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资料和相关资料具有暂时封存权。

  (八) 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损失浪费行为具有临时制止权。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具有提请相关上级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或追究相应责任的建议权。

  (九) 对公司和被审单位的经营管理,制度建设和内控管理的建立健全具有建议权。

  (十) 对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严格遵守财政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经济效益显著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有向公司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权。

  第十七条 董事会授予的履行审计职责所需的其他权限。

  第七章 审计工作程序

  第十八条 内审部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制定次一年度的.内审工作计划,报审计委员会批准后执行;按批准的年度计划制定下具体项目审计计划。

  第十九条 内部审计工作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其日常工作程序为:

  (一) 审计立项:内审部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制定次一年度的内审工作计划,报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二) 审计准备:内审部应当充分考虑具体项目情况和内部管理需要,制定具体项目审计计划方案,做好审计准备。内审部应当在实施审计前3个工作日,通知各部门准备相关资料。各部门接到审计部门通知后,应当做好接受审计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及时提供所需资料。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及时提交的资料,由各部门相关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内审部经理同意,可于原约定日后三日内提供,逾期视为无效资料。

  (三) 实施审计:

  1、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工作时,首先应与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主要事项相关人员进行交流,介绍审计目的及主要审计内容,并了解各部门的基本情况;

  2、在对各部门基本情况了解后,审计人员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严格实施具体审计;

  3、内部审计人员应通过初步调查和内部控制检查及进一步测试,运用审核、观察、询问、函证、检查和分析性审计程序等方法,收集充分、可靠、相关有用的信息,以实现审计目标;

  4、内部审计人员应将审计程序的执行过程及收集和评价的审计结果,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以支持审计意见和审计结果。如有询问程序,应视询问适宜的重要程度决定是否需要被询问人签章。

  (四)审计结果

  1、审计小组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随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询问并提出改进的建议,审计终结,依据审计工作底稿,做出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后,报送分管领导,同时送达被审计单位。

  2、审计报告经审定后,内审部应当根据审计结论和审定意见,向各部门下达审计意见。

  3、 被审单位应按照审计处理意见书的要求提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的完成时间、措施和责任人,并报内审部备查。

  4、 内审部应对审计处理意见书中提出的整改项目进行后续审计,监督检查被审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和整改效果。

  第二十条 如为避免股东利益和公司财产损失等特殊原因而采取突击审计, 则可不按上述审计程序执行。

  第二十一条 审计项目完成后应建立审计档案,按审计档案管理和公司保密管理的要求,做好审计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的管理工作。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内审人员在工作中忠于职守,客观公正,认真履行职责,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及时制止或挽回经济损失成绩显著的,提出的管理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二十三条 内审人员违反本制度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秘密、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给予批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内审部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等;拒不改正的,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的建议。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拒绝或者拖延提供有关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二) 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拒绝、阻碍监督检查的行为;

  (三) 阻挠内审人员行使职权,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行为;

  (四) 打击报复内审人员或者提供审计线索人员的行为;

  (五) 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以及其他与经济活动和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行为;

  (六) 截留、挪用公司资金的行为;

  (七) 转移、隐藏、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

  (八) 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侵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的相关规则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内部审计制度6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旨在确保公司的财务报告的准确性,提高治理效率,并促进法规遵循。通过系统性的评估和检查,内部审计能够揭示潜在的风险,提出改进建议,从而增强企业的`决策制定能力,提升整体运营效能。

  内容概述: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1. 审计范围界定:明确审计的对象,包括财务、运营、合规等多个领域。

  2. 审计程序设定:规定从计划、执行到报告的整个审计流程,确保审计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3. 质量控制:设立内部质量评估机制,保证审计工作的专业性和可靠性。

  4. 人员资质与培训:规定内部审计团队的资格要求,定期进行专业技能培训。

  5. 沟通与报告:规范与管理层和其他部门的沟通方式,确保审计结果的有效传达。

  6. 纠正措施:设定对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流程,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改正。

内部审计制度7

  工程审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风险管理:通过审计发现潜在的风险点,防止项目超预算、延误或质量问题。

  2. 资源优化:确保资源的有效分配和使用,避免浪费,提高工程效率。

  3. 透明度与公正:增强工程管理的`透明度,减少不合规行为,维护公平公正。

  4. 法规遵从:确保工程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降低法律风险。

  5. 持续改进:通过审计结果推动工程管理的持续改进,提升组织的整体绩效。

内部审计制度8

  摘要:在经济转型发展的当下,宏观经济面临着“换挡”和转型,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和发展态势,企业面临着的微观经济环境也发生着较大的变化,这就要求企业在当下复杂的经济环境中积极适应,做好相应的对策和措施预案。房地产企业具有高风险、高投入、长周期的特点,其风险主要来源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和内部控制风险,因此,房地产企业在经济新常态的当下面临着更加复杂的局面,其风险管理能力的高低和效果的好坏直接决定着企业的运营状况。我们在详细阐述了当下房地产企业的内部审计现状之后,通过案例分析,总结了基于风险管理导向的内部审计的措施和对策,以期能够在房地产企业提升内部审计水平和效果,在积极引入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和措施的过程中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风险管理;房地产;内部审计

  一、房地产企业内部审计在企业风险管理的价值

  当下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使得经济正在经历着换挡。在这样的特殊阶段,房地产企业的风险特别是资金风险变得越来越大,对其资金风险管理的能力要求越来越高。在企业的资金管理过程中,企业的内部审计是重要的环节之一,是及时发现其资金风险点以及采取相应应对措施的重要基础。因此,房地产企业应该积极改进自身的内部审计方式和措施,引入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全面提升企业的资金管理能力,提升审计效果,规避企业风险。

  二、当下房地产企业的内部审计现状

  (一)制度方面

  在市场经济和现代管理理念的双重作用下,内部审计已经成为众多企业进行企业内部控制和管理的标准手段之一。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讲,内部审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企业的领导者和管理层都深知这一点,因此在内部审计制度建设方面的动作比较频繁。但是,在众多的房地产企业中,都或多或少的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制度本身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另外一方面是制度对于企业本身的适应程度。对于制度本身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当下的房地产企业由于受到自身知识水平、技能以及经验的限制,在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方面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和缺陷,制度的完整性方面缺乏事前审计和事后监督评价,制度的更新频次较低,导致制度的设计逐渐落后等等方面。对于制度对企业自身情况的适应程度方面。房地产企业在进行制度设计的时候,或多或少会对先进企业的内部审计制度和方式进行学习和借鉴,但是也正是这样的借鉴可能会导致其脱离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形成没有实际效果和实践意义的“空制度”。

  (二)人才方面

  良好的人才资源和储备是科学的制度建立的基础。房地产企业在制度建立的过程中,通常受到人才技术的限制。总体来看,当下房地产企业的内部审计人才问题主要集中在质量上面。由于经济环境的变化,导致企业在面临新的经济环境时需要及时的调整相关的管理方式和策略,同时,随着管理本身的发展,企业内部审计的管理理念及方式也在不断的更新和进步,这几点要求企业的`内部管理人才就需要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以及持续不断学习的意识,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企业的人才结构和人才所带来的知识和技能不会落后,也就从基础上防治制度和执行方面的不科学合理以及脱离实际。我国房地产企业的内部审计人才结构就存在着一定的落后的问题,一方面是企业的人才更迭机制不足,另一方面也是人才自身的惰于学习,以至会导致并使得在经济环境和管理目标变化时,房地产企业的内部审计人才显得较为落后和能力不足。

  (三)激励和控制方面

  在激励和控制方面,这是房地产企业内部审计制度切实落地的过程,是内部审计发挥其应有效果的过程。在房地产企业的内部审计执行过程中,由于房地产企业项目复杂度和周期交错度较高,其建造的设计、材料等价格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内部审计结果可能涉及相关人员利益等,这就给内部审计增加了很大的难度,也是房地产企业亟待提升内部审计能力的重要原因。总体来看,当前的房地产企业在内部审计的执行和监督方面,有一些流程化的东西,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也存在着“形式重于实质”的现象。针对房地产企业项目的地域跨度大、信息不流畅的问题没有着手解决,对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较为隐蔽的舞弊行为没有提前预判,导致企业的内部审计流于形式,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三、案例浅析

  作为中国房地产企业集团——恒大地产,其在经营过程中显示出来的前瞻性和稳定性是毋庸置疑,其在内部审计完善和优化方面也必然有值得借鉴和学习的地方。在今年的年度工作会议上,恒大集团董事局主席许家印先生发表讲话,其在谈到20xx年的重点工作时,就以单列的形式强调了内部监管和约束机制的建立,而在内部监管和约束中,内部审计就是一个重要的环节。由此可见,尽管恒大集团拥有很强的资金管理能力以及内部控制能力,但是仍然将以内部审计作为重要环节的内部控制和约束作为工作重点。具体来看,恒大集团今年在内部审计方面的工作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内部审计部门自身的建设,这包括制度建设、流程建设、队伍建设等等;二是加强巡视和专项检查力度,最后是强调相关人员要加强自身学习,打铁必须要自身硬。从恒大集团的相关措施来看,对于内部审计工作的完善和健全,主要从制度完善,强力执行和人才学习等方面进行。房地产企业也可根据自身情况,借鉴和学习其适合自己的地方,提升企业内部审计能力。

  四、基于风险管理导向的房地产企业内部审计措施

  (一)制度方面

  针对房地产企业内部审计制度科学合理性以及切合实际两方面的不足,企业应该着力从制度入手,建立和不断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和流程,提供通畅的运行通道和流程。具体来讲,房地产企业应该积极把握当下经济形势下的管理目标和方向,在国家抑制房地产泡沫的大背景下积极加强自身内部控制,提升管理水平。一方面,房地产企业应该和具有良好关系的兄弟企业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相互探讨和研究关于风险管理的制度设计和执行工作,并且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遵循自身企业发展规律,因时因地制宜,建立起本地化的内部审计制度。另一方面,企业应该深刻认识到房地产业务过程中的资金信息隐蔽性,做好各个环节的公开和可追溯,建立起追溯体系及追溯责任制,使得相关的审计工作能够在“可查”的基础上进行,提升内部审计的效率和效果。

  (二)人才方面

  “打铁要自身硬”,这是恒大集团内部控制管理针对人才培养和优化方面给我们的重要启示。房地产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由于行业特性,显得较为复杂和多变,一方面需要扎实的专业知识技能,另一方面也需要丰富的实践经验。因此,房地产企业除了在人才引进方面做好工作外,还要加强内部的学习、交流和培训,营造进步氛围,打造相关的学习体系,保持人才结构和人才知识的新鲜度。一方面企业可以与本地高校相关学院建立良好的沟通交流机制,做好人才和知识储备;另一方面,企业可以与关系良好的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取长补短,共同培养内部审计人才,达到内部审计能力提升的共赢。

  (三)激励和控制方面

  在激励和控制方面,房地产企业应该积极践行相应的内部审计制度,并且在实践中不断的总结和摸索,逐步优化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具体来讲,一方面企业应该建立相关的执行和时间流程,做好各个环节的责任制下放,环环相扣,做好监督和审查,奖惩并举,做好激励工作;另一方面,企业要结合人才方面的措施,着力提升执行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执行和实践的效果以及反馈能力,为后期的总结和优化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练好内功任重道远

  在房地产市场深入发展的今天,经济增长方式发生着较大的改变,房地产市场面临着较大空间的泡沫抑制以及政策调控,各家房地产企业需要审时度势,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积极适应这样的大情势、大背景,在做好外部转变的同时积极进行内部管理的优化和完善,进一步练好内功。内部审计工作是企业内部管理重要的一环,总体来讲,企业应该立足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优化,逐步探索和研究相关课题,为后续的制度完善提供理论和经验支撑。同时,企业应该做好人才方面的优化,在做好人才引进的同时逐步建立内部培训体系,达到企业的长期人才战略和短期人才战略的并行和融合,促进人才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最后,企业应该做好后续的执行和监督工作,以期达到总结经验和激励执行的效果,为房地产企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练好内功作出应有的贡献,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我们要不懈的努力,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王玉宝.浅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J].中国商论,20xx(17).

  [2]秦霖.基于企业风险导向内部审计控制理论研究[J].财会学习,20xx(14).

  [3]李强.风险导向内部审计在房地产开发贷款中的应用[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xx(05).

内部审计制度9

  内部审计是广义审计当中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应该在健全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的基础上进行,所以健全完善目前高校的内部审计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除此之外,高校还应该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勇于创新审计方式,提高整体的办事效率。内部审计对于学校的财务管理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高校有必要做好该部分的工作。

  一、高校内部审计制度建设现状

  (一)内部审计不规范

  就目前高校的内部审计制度来看,有很多的部分都存在着不规范的行为。大多数的审计人员都没有严格的按照内部审计制度开展审计工作,相关的领导对此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另外,在审计遇到问题时,审计人员更多的是利用已有的个人经验来解决,一般都不会进行上报避免因为工作的失误而受到惩罚。不过,还是有部分审计工作人员因为审计人员没有及时的上报问题,最终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同时,针对不同的审计项目理应有相应的审计流程、内容,但是就现有的高校审计来看,因为审计制度的缺陷,大多数的审计工作都是采用统一的审计内容、流程。

  (二)制度没有严格的执行

  高校内部审计制度的执行是否有效直接关系到内部审计工作的成效;但是,目前高校审计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没有严格的按照制度来进行,还存在审计人员利用自身的职权来获取私利,造成高校的损失。另外,相对于其他的工作来说,内部审计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涉及的内容很多,而审计人员又被要求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的工作,导致某部分的审计人员未及时的完成工作忽视了工作的质量,使得最后的审计结果并不能够真正的反映高校的财务状况。还有部分的被审计单位或者人员拒绝上交相关的审计文件,阻扰审计工作的正常进行,抵抗??计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内部审计制度需要创新

  社会的经济发展速度变得越来越快,为了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市场,内部审计制度需要及时的进行调整。面对这样的状况,创新是必要的,不仅可以提高审计工作的完成效率,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但就目前高校审计工作来看,创新是缺乏的。一是因为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资源上没能得到足够的支持;二是因为创新人才的匮乏,大多数的高校审计人员都是做好本职工作,对于创新制度这种吃力不讨好的工作大部分的人员都是不愿意去做的。三是因为目前国内的内部审计创新都处于停滞的阶段,需要进一步的挖掘才能够做好创新的工作。

  二、高校内部审计制度建设的改进完善

  (一)更加规范的进行内部审计

  就目前高校的内部审计工作来说,规范性在一定程度上还是不够的,所以有必要加强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具体表现为:在已有内部审计的基础上,规范制度的使用、执行流程,让高校的审计人员在审计的时候可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对审计事项进行内部审计后,在征求被审计单位之后编制相应的审计报告;在审计部门负责人审核审计报告后,需要向上层校领导申请审批才能继续后续的审计工作。另外,每个审计事项的审计程序是有着差异的,所以高校应该针对不同的审计类型做出不同的应对措施,在规范审计内容程序的同时,规范审计的应用工作。

  (二)确保内部审计制度的有效性

  健全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是基础,而制度的有效性就应该是高校的进一步追求了,只有制度有效的得到了执行,才能够对高校起到真正的作用。就目前来看,高校应该加强对审计职员权利的限制监督,避免某些审计职员利用自身的职权做一些损害学校利益的事情,或者不按照审计的制度进行内部审计,导致内部审计不能够真正的体现出高校的发展状况。另外,学校应该加大内部审计制度的执行力度。内部审计能否得到有效的执行与执行力度有着密切的关系;一个学校要想更好的完成内部审计工作,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是必要的。

  (三)创新内部审计制度

  制度的创新一直都是高校探讨的一个问题,如何进行创新能够更好的完成内部审计工作也是高校内部审计工作中重要的一项工作。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高校审计部门应该积极的开展财务决算的审计及科研经费的审计工作,并且要积极的开展审计制度的创新工作。创新在于,首先,内部审计不应该止步于书面的审核,而是应该全程的参与,从预算的制定到最后的决算,真正的做到动态的审计。其次,内部审计工作是一项全面的、复杂的工程,为了尽可能的简化审计的流程,提高审计的效率,高校可以适当的下放权力,让审计部门有足够的权力去进行部分的审计工作,避免因为繁琐的审批流程造成的审计工作的不及时。最后,针对学校科研经费的审计,不仅应该审核目前正在进行的项目,对于那些即将开始或者已经完成的项目也应该纳入到审计的工作当中,虽然加大了工作量,但是也提高审计工作的权威,对于那些想以权谋私的人进行约束限制。

  三、结语

  健全完善的高校内部审计制度是高校完成内部审计工作的基础,针对目前高校内部审计制度的应用现状,有必要做好进一步的改进完善工作,这对于高校今后的审计工作来说是必要的,只有做好了内部审计制度的改进完善工作,做好内部审计工作才能得以实现。

内部审计制度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管理作用且有效开展审计工作,加强内部控制,维护股东利益,通过审计监督,以严肃财经纪律,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对本公司及分公司(部门)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暂挂靠计划财务部),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在董事会领导下,根据审计计划成立审计工作组,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依照国家法规、政策和企业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为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客观、公正,内部审计人员与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五条 当遇有较大审计任务时,可临时组织所属审计人员或邀请有关部门业务人员共同进行审计。必要时可聘请外部特邀专家进行专题审计或专案审计。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会计、审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熟悉本组织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并不断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内部审计机构人员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独立、客观、正直和勤勉的工作态度,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及主要负责人应当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公司内部各职能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内部审计工作。

  第九条 对审计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部门和审计人员应给予表彰或奖励;对玩忽职守,泄露机密,以权谋私者,应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章 审计范围

  第十条 适用范围:公司以及所属各部门、单位、分公司的各种经营活动和控制系统,主要表现为反映经营活动的会计资料和各项控制制度。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各部门和分公司的财务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范围内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1)财务计划的执行和决算;

  (2)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3)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

  (4)工程(预)结算的真实、合法情况;

  (5)省公司与下属分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

  (6)各分公司(部门)主要领导人或重要经济岗位责任人离任的经济责任;

  (7)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内部审计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xx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增强信息披露的可靠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根据《审计法》、《内部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等法律主体(以下简称“公司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各项制度规定,对本公司及公司单位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以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有效性进行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四条公司及公司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向内部审计机构提供的财务会计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第二章审计机构及人员

  第五条公司设立独立的审计部(以下简称:审计部),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依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工作,行使内部监督权;原则上不参与各组织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不受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干预,保持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公正性和权威性。第六条审计部通过规范化的审计监督,帮助公司加强内部控制,指导公司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会同公司单位总结企业管理的经验,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为实现管理最优化、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服务。

  第七条内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和企业规章制度保护,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内审人员执行职务和实行打击报复。第八条内审人员应遵守《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内部审计业务;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廉洁奉公,谦逊谨慎,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第九条内审人员应保持相对独立的地位,与被审单位和对象不应有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内审人员,应当回避。

  第十条内审人员不得参与、从事任何妨碍客观履行其任务和职责、损害审计工作及公司名誉、违反国家法律及公司制度的活动。第十一条审计人员应具备的职业能力:

  (一)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二)具备审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能熟练应用内部审计标准、程序和技能;

  (三)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审计、财会或其他相关专业工作经验;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专业判断、文字表达及电脑操作能力;

  (五)具有足够的有关防止舞弊的知识,能够识别出可能已经发生的舞弊行为;

  (六)审计部应重视内审人员的后续教育和培训,不断更新知识,开展研讨活动及经验交流,提高内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三章部门职责与权限

  第十二条部门职责:

  (一)负责制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管理办法和工作流程等,编制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二)负责对公司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实施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检查、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对企业日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的常规评价;企业发展战略、组织结构、经营活动、业务流程、关键岗位员工等发生较大调整或变化的情况下,对内部控制的某一或者某些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等;查找内部控制的关键控制点和薄弱环节,提出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议和措施。

  (三)负责对公司单位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状况、财务收支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对其经营效果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以及销售及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投资与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四)负责对股份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及自我评价报告编制工作。

  (五)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

  (六)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在每个会计结束后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七)负责对股份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和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审查其经营业绩的真实性和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

  (八)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九)负责项目结算审计审核、成本监控及项目实施监控和纠偏。

  (十)负责组织开展和落实审计后续管理工作,提升审计结果的运用水平。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促整改;涉及责任追究的,应及时报告董事会进行处理。

  (十一)组织审计人员学习内部审计、财务、税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积极参加行业协会组织的审计业务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十二)完成董事会或公司主要负责人布置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部门权限:

  (一)内审机构在公司内部控制流程、风险管控中享有知情权、监督权和建议权。

  (二)参加有关经营、财务管理决策、对外投资、重大合同等重要业务工作会议,并对决策工作提供意见或建议;参与研究制定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

  (三)根据内审工作的需要,有权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按时报送生产、经营计划、会计报表、各类账册、预算及执行分析、结算书、评审报告、变更联系单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及与财务收支、经营活动有关的规章制度、合同等文件,各部门、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

  (四)审核被审计单位有关生产、经营资料、会计凭证、账表等;检查资金和现场勘察有关资产的使用、管理;查阅有关合同、协议、董事会决议等有关经营活动方面的文件和会议记录等资料;查阅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的会计年报以及计算机软件、电子数据等相关资料。

  (五)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向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询查并索取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协助审计工作,如实向审计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六)有权代表被审计单位向供应商、客户以及相关的银行、审计机构、税务机关等取证。

  (七)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风险或重大控制薄弱环节有权及时向董事会和总裁报告,并进行持续监测。

  (八)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和严重损失浪费行为,可作出临时制止决定,并及时向董事会和总裁报告。

  (九)对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董事会或总裁授权后可暂时封存。

  (十)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提供虚假信息、或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经授权单位领导人批准,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十一)有权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和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意见;对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建议所在公司给予必要的处分;对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员,可建议股份公司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并追偿损失;对违法行为的,可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董事会和总裁可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审机构必要的处理或处罚权。

  (十三)审计部签发经审批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和建议、审计决定等,被审计单位必须按要求认真执行;审计部有权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情况,纠正和制止一切不正当的经营活动与财务收支,限期改进工作。

  (十四)有权组织或参与对外部中介机构的业务管理。

  (十五)经企业分管领导同意,审计部可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企业的程序聘请外部中介机构或人员,并对其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十六)有权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带有共性的重大问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第四章审计范围和审计内容

  第十四条审计范围:公司、公司单位和合作项目。第十五条审计内容(根据不同需要选择不同内容)

  (一)内部控制审计:各项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执行情况,经营业务和管理活动的合理有效包括但不限于:销货及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二)财务审计:财务收支及经营情况,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货币资金审计、债权债务审计、成本费用审计、个人借款专项审计、固定资产审计、存货审计、会计报表审计等

  (三)募集基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四)信息披露管理

  (五)关联交易

  (六)对外投资及收益分配情况

  (七)购买和出售资产

  (八)对外担保

  (九)合同管理

  (十)主要经营管理负责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离任)

  (十一)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单审核

  (十二)结算书及结算审定稿审核

  (十三)图纸评审报告及项目完工评审报告审核

  (十四)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十五)对与公司经济活动有关的特定事项,向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第五章审计工作程序

  第一节计划阶段第十六条审计计划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工作计划、公司及公司单位管理需要、组织风险和审计资源,确定审计重点,拟订审计工作计划报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批后执行。第十七条确定审计对象和制订项目审计方案

  根据批准的审计工作计划,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审计对象,并指定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在对被审计单位的生产经营、财务收支等情况初步了解的基础上,编制项目审计方案,确定具体的审计时间、范围、重点和审计方式等,经批准后实施。第十八条发出审计通知书

  除突击审计和即时审计外,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被审单位,将审计的时间、范围、内容、方式、要求及审计人员名单等事项通知被审计单位,并提出需要配合审计的工作条件和提供有关资料。第二节审计实施阶段第十九条进行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包括查阅资料、审计查证、取证、编制审计工作底稿;重大、复杂的审计项目,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正式开展审计工作前,可要求被审计单位召集有关经营管理人员参加与审计组的见面会,介绍有关情况,明确审计要求,以取得被审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理解与配合。

  第二十条通过审核会计凭证、账簿、报表,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和材料,并采用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取得必要的证明材料,必要的材料需经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或负责人员签字确认。

  第二十一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可随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如发现重大问题,还应及时向分管领导和授权人口头报告或出具审计过程中的期中审计报告。

  第二十二条审计工作结束后,对已发现的重大事项,可知会被审单位管理层和有关部门主管,将管理层有关意见形成工作底稿并签字确认。第三节审计完成阶段

  第二十三条在审计实施结束后,对审计工作底稿归集整理,以审计证据为依据,对被审事项形成客观公正审计结论与建议,项目组应在现场工作完成后十日内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审计报告应经项目组成员集体讨论,要做到主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相关、充分、合法,评价客观,结论恰当,处理意见正确,并经审计部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向被审单位、个人和公司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第二十四条被审计单位或部门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征求意见稿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审计部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没有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并由项目经理予以注明。第二十五条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的,项目组应当进一步核实、研究和确认,如确实不符的,则进行修改或补充。对审计报告的处理建议的内容也可提出不同的看法,审计部可以采纳或维持原报告结论。第二十六条审计部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后,形成正式的审计报告,提出正式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连同被审计单位或部门意见一并报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批后签发,并负责对报告内容做出解释。第二十七条审计项目中发现重大问题的,审计报告可直接由审计部报送公司董事长或总裁。

  第二十八条经签发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抄送被审单位、主要管理层人员或公司相关部门。

  第二十九条被审计单位或部门应根据审计建议和经过批准的处理意见落实和整改,需有关部门配合执行的,有关部门应予以配合。并应自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一个月内或按照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规定的期限,将执行和采纳审计建议的情况书面报告审计部。

  审计部应当自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送达后,检查审计报告处理意见执行情况,并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日常跟踪监督。被审计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执行处理意见或审计决定的,审计部应责令其执行;仍不执行的,提请公司作出处分。

  第三十条被审计单位或部门若对经审批的审计决定有异议,可在十日内向审计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期间,原审计决定照常执行。第三十一条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申诉,审计委员会应在接到申诉后十日内作出处理,对不适当的决定予以纠正。第四节后续事项

  第三十二条审计部应根据公司董事长、总裁、分管领导、各公司负责人的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定期组织后续审计和审计回访,检查被审单位的整改情况并总结审计效果。如发现被审计单位或部门不采取纠正措施,应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六章审计管理

  第三十三条审计部应根据审计工作的具体情况,建立审计质量控制机制,加强对审计质量的管理。

  第三十四条审计部应编制审计业务的规范程序,并按照规范操作。当审计环境发生变化时,相应调整业务规范。

  第三十五条审计部在执行审计计划过程中,要建立工作台账,记录审计工作情况。

  第三十六条内部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当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将获取审计证据的名称、来源、内容、时间等信息清晰、完整地记录在工作底稿中。

  第三十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与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并在审计项目完成后,及时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分类整理并归档。

  第三十八条审计部应当在每个审计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档案,对工作中形成的审计资料进行整理、立卷和归档。审计档案定期或长期保管,未经分管领导批准审计档案不得销毁,亦不得擅自借其他单位和部门调阅。

  第三十九条审计部应注重内审人员的后续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内审效率和质量,应充分利用公司信息化系统,实施计算机辅助审计工作。同时重视经济信息和审计信息,加强宣传工作。

  第四十条公司应对忠于职守、有突出贡献的内部审计人员,以及揭发检举违法行为、保护公司财产的贡献人员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七章罚则

  第四十一条审计人员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公司批准后,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考核或经济处罚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三)泄露审计机密、公司机密或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四)职务过失或怠于行使岗位职责,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第四十二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部门、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审计部可依据情节轻重报经董事会批准,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考核或经济处罚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拒绝、拖延提供或销毁与审计事项有关文件、凭证、账簿、账表等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二)以各种手段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干扰影响审计工作正常进行,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信息或提供伪证的

  (四)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

  (五)打击报复审计人员或举报人及如实反映真实情况的

  (六)因被审计单位、部门因自身原因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公司规章制度造成较大损失的,应依法追究被审计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审计部会同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制定,报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由审计部负责解释。审计部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并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

内部审计制度12

  一、内部控制理论的发展

  内部控制机制并不是仅靠领导层就能够施行起来的,其需要企业内的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以及企业全体员工共同来施行。随着时代的前行,企业内部组织形式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与此相对应的,内部控制工作也在不断的发展和革新中。其大概经历了点状结构的内部牵制模式、直线结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平面三角结构的内部控制结构、立体三角锥结构的内部控制框架以及立方结构的企业风险管理框架等几个不同的阶段。在1992年,最早提出内部控制框架的是美国全国反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下属的发起人委员会,其包含五大要素,分别是内部控制的环境、对企业经营风险的评估、企业内部控制的活动、企业内部各活动信息的交流和沟通以及对企业内部各活动的监督。以后,在20xx年,依然由该委员会提出了革新制度,在原有五大要素的基础上添加了另外三个要素,分别是对企业目标的设定、对运营风险的识别以及风险来临时的应对措施。

  二、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之间的辩证关系

  内部审计机制是企业内部控制的环境要素之一,其又对其它内控的要素起到了监督和评价的作用。这两种机制的最终目的均是在于对企业所面临的风险进行有效管控,提升企业内部管理能力和相关制度的完善程度,同时也是为了完成企业相应的运营目标。因此可以看出,内部控制和企业的内部审计是相辅相成、互惠互助、共同促进的关系。其具体关系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内部审计是作为企业内部控制的一项重要的手段,企业在施行内部控制工作时,不能忽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促进作用,另外,内部审计工作的切实施行也有助于公司内部管理工作的改革和创新;其二,内部控制工作是公司在进行内部审计时的基础和保障。一个科学、完备的内部控制机制能够有效地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供制度、机构以及人员基础,其可以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平稳、高效地运行,反之则会导致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运行不畅或缺失,对公司整体运营造成巨大影响。

  三、目前我国石油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现状

  目前国际经济正在从第三次经济危机中逐渐恢复,因此各行各业的发展也在向着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石油企业作为世界经济中的支柱类企业之一,其在现阶段需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执行和管理力度,以此满足公司外部和内部的监管要求,促进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发展,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

  1.石油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内部资源现状

  石油是目前全球主要的机械能源之一,我国从建国初期便已经开始了石油的勘探工作。而现在的石油企业内部员工很好的继承了老一辈石油工作者艰苦奋斗、坚韧不拔的优良传统,并且在新时代的`发展下培养出了良好的创新意识和发展观念。同时当代的石油公司审计人员对于石油企业的运转、经营以及生产等情况的熟悉程度均要超过以往,其对我国石油的实际情况掌握度高,工作效率高,对公司运营成本控制工作较好。但目前我国石油公司的审计人员还是存在着一些不足的方面,在进行工作时由于公司内部利益关系,使得审计工作的客观性以及独立性有所降低,同时优秀的审计人员队伍建设明显不足,人员数量亟待补充。另外审计人员为使公司利益最大化,往往会降低审计预算,这也就使得审计工作整体涵盖率下降,增加了企业经营风险。

  2.石油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外部环境现状

  在我国,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越来越被企业经营者所重视,这也就使得内部审计工作在石油公司内部的地位得到了巨大的提升。同时,金融危机的到来也使得石油公司对于内部管理的力度逐渐加强,现在虽然金融危机已经过去,但各企业管理层对于内部审计工作的力度还没有消退。另外,目前高度发达的信息网络系统也使得石油公司对各资源的利用率得到了本质上的提升,我国石油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已经逐渐向着世界级的水准迈进。但目前国际原油价格正处在波动状态,美国对俄罗斯的制裁等政策对原油价格影响较大,这在给石油公司提供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程度的风险。但我国目前石油企业内部审计中对风险的控制能力还没有到达应付这种情况的程度,因此需要加大对审计人员的培训和对审计制度的完善。

  四、内部控制理论对石油企业内部审计发展的启示

  1.石油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发展原则

  内部审计工作主要有四大基本原则,其主要包括增值性、动态性、开放性以及协同性。由于目前我国石油企业应该选择的发展策略为增长型策略,因此在进行内部审计工作时,首先要做的是突出增殖性原则。强化企业利益最大化工作目标的实施;其次是增强动态性原则。让企业内部审计机制渗透到石油公司内部的各项活动中去,进而推动公司内部管理机制的动态化,使得相关工作脱离静止状态,多点结合,不断增强企业发展;第三是提升开发性原则。企业的内部控制机制本身就是一个开放性的管理制度,其不能被局限在单纯财务管理的范围之内,应该将内部和外部的信息、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为石油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提供更加完整的基础条件,使得审计工作向着开放性方向发展;其四是完善协同性原则。将石油公司内部的各部门进行合理整合,摒弃过去部门独立的经营理念,加强各部门的合作管理,增加各部门合作机会,这样才能够实现公司内部信息交流,促进内部审计工作的进展。

  2.石油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发展的具体策略

  结合审计工作的四大基本原则,笔者提出了内部审计工作发展的几点策略,其包括深化投资的审计、完善经营成本的审计、强化产品质量的审计、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应变速度、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信息化发展进程、推动公司审计工作的协调发展[7]。

  五、结语

  石油企业内部审计的工作主要依托于内部控制机制,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现阶段,我国石油企业正处于不断发展上升的阶段,因此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工作、深化内部审计机制,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视度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本文在对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之间的辩证关系与目前我国石油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理论对石油企业内部审计发展的启示进行了探讨,希望能够进一步促进我国石油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石油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作者:钟志华 单位:青海油田天然气开发公司审计监察科

内部审计制度13

  一、公司形象

  1、员工必须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管理结构,并能向客户及外界正确地介绍公司情况。

  2、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持有人接待。

  5、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6、员工在接听电话、洽谈业务、发送电子邮件及招待来宾时,必须时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体规定使用公司统一的名片、公司标识及落款。

  7、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8、员工要注重个人仪态仪表,工作时间的着装及修饰须大方得体。

  二、生活作息

  1、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统一的工作作息时间规定上下班。

  2、作息时间规定

  1)、夏季作息时间表(4月——9月)

  上班时间早9:00

  午休12:00——13:30

  下班时间晚18:00

  2)、冬季作息时间表(10月——3月)

  上班时间早9:00

  午休12:00——13:30

  下班时间晚17:30

  3、员工上下班施行打卡制,上下班均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托、替他人打卡。

  4、员工上下班考勤记录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5、员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时间内外出,要向主管经理请示后方可离开公司。

  6、员工遇突发疾病须当天向主管经理请假,事后补交相关。

  7、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8、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的权利,公司不提倡员工加班,鼓励员工在日常工作时间内做好本职工作。如公司要求员工加班,计发加班及补贴;员工因工作需要自行要求加班,需向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请,准许后方可加班。

  1)、加班费标准

  公司规定加班费标准为10元/小时;

  2)、加班费领取

  加班费领取时间为每月25日(发放日)。

  三、卫生规范

  1、员工须每天清洁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确保地面、桌面及设备的整洁。

  2、员工须自觉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发现不清洁的情况,应及时清理。

  3、员工在公司内接待来访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会客区。

  4、办公区域内严禁吸。

  5、正确使用公司内的水、电、空调等设施,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关闭空调、电灯和一切公司内应该关闭的设施。

  6、要爱护办公区域的花木。

  四、工作要求

  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期为二个月,员工在试用期内要按月进行考评。

  3、公司内所制定的是衡量员工完成工作量的依据,要求员工每天要认真、详尽的填写,作为公司考核员工工作量的标准。

  4、加强学习与工作相关的知识及技能,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培训将施行签到制,出席记录和培训考核也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部分)。

  5、经常总结工作中的得失,并参与部门的业务讨论,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6、不得无故缺席部门的工作例会及公司的重要会议。

  7、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8、员工在任何时间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场所、设备及其他资源从事私人活动。一经发现,给予告,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9、员工须保管好个人的文件资料及办公用品,未经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资料和办公用品。

  10、员工要保管好个人电脑,按公司规定进行文档存储、杀毒及日常维护,如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由公司安排修理。

  五、保密规定

  1、员工须严守公司商业机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商业、数据等信息。

  2、管理人员须做好公司重要文件的备份及存档工作,并妥善记录网络密码及口令。并向总经理提交完整的网络口令清单。

  3、任何时间,员工均不可擅自邀请亲朋好友在公司聚会。

  4、员工及管理人员均不可向外泄露公司发展计划、策略、及其他重要的方案,如一发现,除接受罚款、辞退等内部处理外,情节严重的,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人员管理

  1、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整体管理,包括职务的分配及工作内容的安排。

  2、员工须尊重上司,按照上司的指导进行工作并主动向上司汇报工作情况。

  3、员工有关业务方面的问题须及时向部门主管或经理反映,听取意见。

  4、涉及超出员工权限的决定必须报经部门主管或经理同意。

  5、员工不服从上级指挥,目无领导,顶撞上级,而影响公司指导系统的正常运作,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理。

  6、管理人员应团结互助,努力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鼓励并带领好员工队伍,时刻掌握员工的工作情况,确保公司整体策划顺利进行。

  7、公司是一个大家庭,员工应团结互助,为公司发展做出努力。

  七、物品管理

  1、办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综合管理部专门人员负责定期购买;

  2、每月10日之前,个人将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填写在公司[办公物品申请单]上,由管理部专门负责人提交主管经理,审批同意后,由专门负责人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需要有计划地发放。

  3、若急需某类办公用品,也应先填写[办公物品申请单]后,交由专门负责人,经主管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购置。

  4、新进人员到职时由综合管理部门统一配发各种办公物品。

  八、电脑管理:

  1、使用者应保持电脑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下班时,务必关机切断电源。

  2、使用者的业务数据,应严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储在网络上相应的位置上。

  3、未经许可,使用者不可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

  4、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

  5、公司及各部门的业务数据,由公司资料管理员至少每周备份一次;重要数据由使用者本人向资料管理员申请做立即备份。

  6、未经许可,任何私人的光盘、软盘不得在公司的计算机设备上使用。

  7、使用者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严防被窃取而导致泄密。

  九、 网络管理

  1、工作时间内禁止浏览与自己工作岗位或业务无关的网站。

  2、工作时间内不允许在网络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如:上网聊天),也决不允许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出现在网络上。

  3、严禁在公司网络上玩任何形式的网络游戏、浏览图片、倾听音乐等各种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4、禁止利用公司网络下载各种游戏及大型软件

  5、公司网络结构由网络工程师统一规划建设与管理维护,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结构,个人电脑及服务器设备等所用ip地址必须按网络工程师指定的方式设置,不可擅自更改。

  6、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手段,蓄意破坏公司网络的正常运行。

  十、奖惩办法:

  1、员工奖励分为口头表扬及物质奖励;

  2、员工惩罚分为口头告、罚款及除名;

  3、有下列事迹的员工,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经经理办公会研究,给予相应的奖励:

  a、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b、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资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4、下列事由的员工,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经经理办公会研究,给予相应的惩罚:

  a、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b、泄露公司经营管理秘密的;

  c、私自把公司客户介绍他人的。

  5、公司将设立年终全勤奖(未有迟到、早退现象及病事假),奖金为1000元,于年终考评后一次发放(以每个月的考勤统计为依据)。

  6、在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将给予一周的带薪休假(休假期需提前和公司协商,以不耽误工作为前提,得到许可后方可休假);在公司服务满两年的员工,将给予一周的带薪休假(休假期需提前和公司协商,以不耽误工作为前提,得到许可后方可休假)及1000元的'一次旅游补贴;在公司服务满三年的员工,三年(含三年)的员工,将给予一周的带薪休假(休假期需提前和公司协商,以不耽误工作为前提,得到许可后方可休假)及20xx元的一次旅游补贴。

  十一、经费管理

  1、因外出购物或出差需向公司借用备用金时,应首先填写公司[借款申请单],交主管经理核准、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借款;借款后必须在一周内报销销帐(出差人员在回公司上班一周内);借款未冲平者,不允许再次借款。

  2、员工报销已发生费用,首先需找主管会计领取并填写公司[支出凭]或[支出报销单](由主管会计负责提供、审核);主管会计签字后,到借款处填入[借款申请单]中的报销日期,方算完成报销手续。

  3、公司员工因公外出办事,交通工具以公交车为主,特殊情况需要乘坐出租车时须向主管经理请示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4、公司薪金发放日定为每月25日。

  十二、出差细则

  1、员工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主管经理签字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出差期限由主管经理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

  2、出差途中除因病、遇意外灾害或工作实际需要经请示主管经理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3、出差费用的报销:

  3、1)、交通费:

  a、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乘坐飞机,费用实报实销。

  b、其他员工出差原则上乘坐火车(硬卧);特殊情况需乘飞机时,必须经主管经理特批,否

  则不予报销。

  c。、出差地交通费,总经理、副总经理实报实销,其他员工交通以公交车为主、原则上尽

  量少乘坐出租汽车,实报实销。

  2)、住宿费:

  a、总经理、副总经理实报实销。

  b、其他员工住宿标准为:一般地区120元/天/人以内,上海、深圳等地区200元/天/人以内

  为基准实报实销。

  3)、伙食费:

  a、总经理、副总经理实报实销。

  b、其他员工伙食费标准为:一般地区50元/天/人以内,上海、深圳等地区80元/天/人以内为基准实报实销。

  4)、出差补助:

  a、乘坐火车路途补助50元/晚/人。

  b、在外补助100元/天/人。

  4、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5、出差回来后一周内填报[出差费用结算单],办理报销手续。

  6、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核发之,但如发现有虚报不实之事,除将所领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处。

  十三、培训管理

  1、新员工培训内容及管理

  1)、培训内容

  a、公司文化(概况、成立历史、公司理念、团队品格、道德修养、行为规范等);

  b、公司规章制度

  c、新老员工认识;

  d、办公设备的使用;

  e、指引工作地点区域设施(洗手间、就餐处、乘车处等)。

  2)、培训注意事项

  a 、新员工到岗时,公司全体员工应表现出热情、礼貌的态度,营造欢迎的气氛;

  b、培训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执行,涉及到各部门业务时,部门负责人要有所准备,予以配合。

  、在职员工培训内容及管理

  1)、培训形式

  a、公司举办的各种形式的在职培训,包括座谈、讲座等;

  b、员工业余时间自学。

  2)、培训考核

  a、培训活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采用签到的形式记录考勤。(出席记录将列入到公司的绩效考核范围)

  b、培训考评由培训讲师负责考评,其成绩列入公司绩效考核范围。

  十四、名片管理办法

  1、总则

  为使公司名片统一规范化,强化对外形象的塑造,特制定本办法。

  2、名片格式

  公司名片格式统一化,由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企业形象设计。

  3、名片印制程序

  1、根据工作需要,需要印制名片的员工需首先向主管副总经理提出申请;

  2、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会通知行政管理部门;

  3、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外印制名片的印刷业务,印制完毕后发给当事人

  4、名片使用

  1、名片使用须恰到好处,不可像撒传单般滥用,掌握使用范围。

  2、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印刷或使用未经公司批准的名片。

  3、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严禁再使用公司原有的名牌从事任何活动,如若发现,公司将追究其责任,并予以支付壹拾万元的经济损失费,同时对于造成方任何重大损失者,方保留以估算的损失额向有关机构提起诉讼的权利。

内部审计制度14

  第一条为了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合法依规经营,保证典当行安全稳健运行,根据国务院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典当管理办法》和公司的经营目标、规章制度,对公司的帐务收支、资金营运、会计核算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系统地审计监督,以达到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第三条公司审计工作人员在董事长领导下,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公司审计部门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一)财务会计、现金出纳业务;

  (二)动产质押典当业务;

  (三)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

  (四)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业务;

  (五)当金利率、综合费率的合规性;

  (六)当票、当物管理的严密性;

  (七)其他有关事项。

  第五条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内有关业务部门应及时向审计部门提供有关计划、预算、决算、报表、文件、资料及规章制度等。

  第六条公司审计部门的主要职权是:

  (一)审查与本规定第四条所列稽审事项有关的各类经济、技术资料,包括各类账册、凭证、合同、计划、报表、业务文件等。

  (二)参加公司有关部门的业务会议。

  (三)对审计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四)对审计部门进行稽审,不提供有关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对稽审结论、意见、建议,不按要求及时改正,屡查屡犯的部门或有关人员,经公司领导批准,可给予必要的批评和处理。

  (五)对严格管理,遵守国家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无重大经济案件或工作事故,经营效果显著的单位或有关人员,要帮助总结经验,肯定成绩,加以推广。

  (六)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以及纠正、处理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建议和意见。

  第七条公司审计部门可以根据授权,建立必要的处罚制度,处罚的方式包括:

  (一)书面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经济制裁。

  第八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程序是:

  (一)根据商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本公司的具体情况,拟定稽核审计项目计划,报经执行董事批准后实施。

  (二)实施稽审项目时,一般应当事先通知被稽审部门。必要时,也可不予通知。

  (三)对稽核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可随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提出改进意见。稽审终结,提出稽审报告,征求被稽审部门的意见后,报送公司领导审批。经批准的稽审结论或决定,被稽审部门必须执行,并将执行结果反馈给稽审部门。必要时,稽审部门应进行后续稽审。

  (四)被稽审部门对稽核审计结论或决定如有异议,可提请公司董事长进行复审和裁决。

  第九条审计部门对办理的稽核审计事项,必须建立稽核审计档案,按照规定管理。

  第十条根据审计工作的实际需要和本人情况,审计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审计人员必须依法办事,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第十二条审计人员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击报复,如有违反,应依法论处。

  第十三条对在审计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稽审人员,可给予表彰。对违反本规定由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者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四条本规定如与上级颁发的审计法规相抵触的,应以上级审计法规为准。

  第十五条本规定解释权属于公司。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开始实行。

股东签字盖章:

  xx年xx月xx日

内部审计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审计监督,规避经营风险,提高运营效率,增加企业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财政部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等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企业的运营。它通过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公司贯彻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求真务实的方针,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强化内控、立足服务的原则,在公司范围内实现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审计。

  第四条公司至少应当关注涉及内部审计的下列风险:

  (一)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不健全,组织架构不科学、不合理,或职责分工不清,可能导致内部审计缺乏独立性和客观性。

  (二)内部审计未经适当授权,可能因得不到有效支持而导致内部审计失败。

  (三)内部审计人员不具备应有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内部审计方法滞后,或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不完善,可能会造成内部审计质量和效率低下。

  (四)内部审计人员不遵守内部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影响审计的客观公正性,可能导致道德风险。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五条公司设立审计部,负责开展整个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计部

  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公司应确保内部审计在确定审计范围、实施审计和报告审计结果时不受干扰。

  第六条公司下属各单位(指公司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可根据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内部审计人员。原则上,营业收入达到公司总收入10%及以上的生产型企业应设立内部审计机构;达不到公司总收入10%的生产型企业或从事贸易业务的企业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内部审计人员。各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人员)在行政上接受所在单位领导,在审计业务上接受公司审计部的指导和监督,并向公司审计部报送年度内审计划、年度内审总结及内部审计报告。

  第三章审计范围和方式

  第七条公司的审计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以及根据有关约定需要进行内部审计的公司的联营公司和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八条公司审计部对属于内部审计范围的被审计单位,可根据需要分别采取直接审计、委托审计或联合审计的方式。

  (一)直接审计:即由公司审计部为主,组成审计小组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

  (二)委托审计:即由公司审计部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相关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三)联合审计:即由公司审计部会同国家审计机关、中介机构或有关单位组成联合审计组进行审计。

  第四章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公司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独立地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

  第十条公司审计部的职责是:

  (一)按照有关法规和公司要求,及时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二)制订公司内部审计发展规划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独立进行公司内部的各项审计业务,并及时报告审计结果。如发现公司存在重大异常情况,可能或已经遭受重大损失时,应立即报告公司董事会。

  (四)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及时反馈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督察改进情况。

  (五)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各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六)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各单位财务收支、经营成果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真实性进行审计。

  (七)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各项资金、各类资产的使用和处置情况进行审计。

  (八)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各单位主要经营者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九)负责组织对公司各项工程建设项目的中期及竣工审计。

  (十)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各单位的各项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或配合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检查。

  (十一)负责委托、协调外部审计机构,并监督其审计过程,评价其工作质量。

  (十二)负责对公司下属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总结、宣传、交流内部审计工作经验,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

  (十三)其他有关审计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审计部的主要权限是:

  (一)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有关单位按时报送制度、流程、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等。

  (二)检查经营活动中有关的文件、合同、银行账户、会计凭证、账簿等内容;核查资金和资产;财务软件登录查询和有关的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等资料的查询。

  (三)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被调查者应保证所述内容客观、真实、完整。

  (四)对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财务和

  经济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可以直接向公司主管领导或董事长进行汇报。

  (五)对拒不提供有关资料、拒不回答提问等阻挠、妨碍审计工作的,可以采取要求立即配合、限期报送、现场封存等必要的措施;对提供虚假资料或配合不力,造成内部审计工作误判或审计工作无法进行的,有权通报批评,有权建议调离原工作岗位,涉嫌犯罪的,有权要求移交司法机关。

  (六)对严格遵守法规和公司制度、经济效益显著、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可以提出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提出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移交有关部门处罚。

  (七)对企业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重大缺陷和薄弱环节提出审计建议的权力。

  (八)对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汇报的权力。

  (九)根据审计需要,有申请调动公司相关部门专家及技术人员协助审计工作,或依据审计业务内容指定和督促相关部门、相关人员配合审计工作的`权力。

  第五章审计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包括:准备、实施、报告、督察检查四个阶段。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年度、月度工作计划或公司之临时决定,结合实际需要确定审计项目。

  第十四条审计项目确定以后组织成立审计小组,初步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拟定审计方案,并在审计实施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公司主管领导或董事长批准,审计人员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

  第十五条被审计单位在接到《审计通知书》后,应当配合审计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规定期限内按通知要求准备齐全审计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第十六条审计实施阶段,审计小组根据审计范围和重点,实施必要的

  审计程序、收集充分的审计证据,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初稿。

  第十七条审计报告阶段,审计报告初稿应当在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提交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批。

  第十八条审计对象必须执行审计报告;对审计报告存在异议的,应在审计报告送达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或董事长提出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

  第十九条督察检查阶段,对审计报告述及的重大审计事项和审计建议及决定,内部审计机构将对被审计单位进行跟踪检查,必要时实施后续审计。

  第二十条审计完毕后,所有形成的与审计项目有关的资料经整理后纳入审计档案管理。

  第六章审计人员

  第二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的调动,应事先征求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意见;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应由主管领导提名并报审计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二条内部审计人员原则上应持有中国内部审计协会颁发的《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内部审计人员应参加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

  第二十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本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并通过学习来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公司应安排内部审计人员参加每年不少于两周的脱产学习、培训或进修。

  第二十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到独立、客观、公正。

  第二十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内部审计职责过程中所获取的所有资料和信息应视为公司机密,不得泄漏。

  第二十六条内部审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二十七条内部审计人员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由公司根据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内部管理

  第二十八条公司审计部应确定年度审计工作目标,制订年度审计计划,编制人力资源计划和财务预算,并交由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批。

  第二十九条公司审计部应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审计工作手册,以指导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

  第三十条公司审计部应建立内部激励约束制度,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考核,评价其工作业绩。

  第三十一条公司审计部应在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支持和监督下,做好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

  第三十二条内部审计的工作结果和档案资料,未经审计委员会批准,不得向外披露。

  第三十三条审计部应当每年编写一份审计工作报告,并报送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计工作报告应当着重说明重大的审计发现和建议。

  第三十四条审计委员会应当定期检查公司审计部的工作,以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没有规定或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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