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管理制度集锦(15篇)
在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医保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医保管理制度1
一、计算机系统指定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二、被指定的系统管理人员,并由其依据岗位的质量工作职责,授予相关人员的系统操作权限并设置密码,任何人不得越权、越岗操作。
三、业务相应人员把拟购药品的厂商、药品资质交质管部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由质管部相关人员系统录入供货商、药品基础信息;
四、业务人员应当依据系统数据库生成采购订单,拒绝出现超出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订单生成,采购订单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采购计划。
五、药品到货时,验收人员依据系统生成的采购计划,对照实物确认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收货,系统录入批号、数量等相关信息后系统打印“验收入库单”。
六、验收人员按规定进行药品质量验收,对照药品实物在系统采购记录的基础上再系统核对药品的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到货数量等内容并系统确认后,生成药品验收记录。
七、系统按照药品的管理类别及储存特性,并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和养护制度,对在架药品按期自动生成养护工作计划,养护人员依据养护计划对药品进行有序、合理的养护。
八、系统根据对库存药品有效期的设定自动进行跟踪和控制,由养护员依据系统的提示制作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九、销售药品时,系统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及库存记录打印销售小票,生成销售记录,系统拒绝无质量管理基础数据或无有效库存数据支持的任何销售。
十、系统不支持对原始销售数据的任何更改。
十一、采购退回药品,由业务人员填写《采购退回通知单》,经质量部门负责人、财务部审核同意,签字。系统确认采购退回通知单。
十二、系统对经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有疑问的药品进行控制。
十三、各岗位发现质量有疑问药品,应当及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及时锁定药品,进行质量查询,经查询如不属于质量问题的解除锁定,属于不合格药品的系统生成不合格记录;
十四、系统对质量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处理结果进行记录,并跟踪处理结果。
医保管理制度2
一、医保基金财务监督机制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我国医保基金的监督管理模式是由社保部门主导管理,而财政部门与审计机关对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依照目前医保基金财务监督的整体状况来看,财务监督的现行机制在许多方面都存在着问题。
1.外部财务监督的主体之间责任划分不明确
例如,财政部门与审计机关都有对由政府拨入的有专门用途的医保基金有监督权。当各监督的主体在某些监督的职责上有一定的同一性、相同或者相近时,就会造成各财务监督的主体之间在开展监督工作时出现重叠或交叉的局面。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监督的效能。另一方面,而内部财务监督的主体面临着监督的困境。医保基金管理机构领导人的.双重身份决定了医保基金内部财务监督的复杂性。当机构内部的利益和社会的利益发生冲突时,从经济人的角度出发,内部财务监督的主体将更多的考虑到该组织本身的利益而不是这个社会的利益,因此,其监督的公正性与独立性将难以维持。
2.多样化的基金筹集手段是使得基金管理的难度增大
目前,基金收缴的手段呈现多样化,收缴过程中涉及到的部门与环节繁多。基金的收、支、管的工作流程不够顺畅,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不足与传输的不及时导致医保基金管理难度变大。
3.相关的法规制度不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由于财务监督缺乏专门的法律或法规,从而不能对医保基金财务监督主体的职责作出相应的规范。另外,相关法律中涉及的关于财务监督方面的规定不够系统或全面,这使得财务的监督工作缺乏一个有力的法律保障。另一方面,内部财务监督的制度并不完善,导致内部财务的监控乏力。医保基金管理机构对员工本来的要求是尽职尽责、廉洁高效地完成工作,使人力资源得到有效利用,为社会创造价值。但由于缺乏对员工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了部分员工在工作中的涣散和不思进取。同时,也降低了机构的办事效率。
二、医疗保险基金财务监督的控制策略
1.加强基本医保基金的监管工作
基本医保基金作为员工的保命钱,不仅涉及的数额巨大,而且影响甚广,其运转成败与否,关系到医保事业的前途及命运,更重要的是其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所以,必须加强医保基金的管理与监督工作,保证基金得到合理、安全、有效地使用,这对于基本医保制度的成败尤为重要。
2.完善医保信息系统的建设
医保信息系统是医疗保险工作开展前提与基础,一方面它能对诸如个人账户的管理、医疗费用的控制等业务实施科学、规范、严谨、高效的管理。另一方面,它能够让工作的效率及数据的安全性得到很大的提高。再者,由于医保所涉及的部门、学科、层次相当多,对于这些大量的复杂信息,必须通过医保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完善才能得到安全、高效的组织和管理,才能使医保工作顺畅进行。
3.切实地重视财务监督工作,加强医疗保险内部财务监督机构与队伍的能力建设
首先,要增强财务监督机构与人员的独立性。独立性是审计工作的灵魂,有独立性才可能做到客观、公正。其次,建立与完善医保内部的控制制度。应当岗位分工明确,目标责任落实,并建立绩效目标考核制度。每年根据评比的结果确定业绩的优劣,让医保机构的内部管理更加合理、规范。
4.建立和完善行政监管体系,对医保基金实行再监督
财政、审计以及劳动保障等国家行政机关需根据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以及部门权限,分别对医疗保险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监管和制约机制。
医保管理制度3
为强化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加强诊疗和服务设施等医疗服务项目及费用支出管理。定点药店要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和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提高目录内药品的备药率,使药品使用率达到要求。定点零售药店要做好以下几点:
1、外配处方,(或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师开具,定点零售药店要严格按照审方、配方、复核的程序进行配药,处方最终要有定点零售药店执业医师或从业药师审核签字,并保留两年以备核查。外配处方和非处方购药要分别管理,单独建帐。
严禁使用IC卡,或个人帐户购买《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以外的药品。
2、定点零售药店对使用IC卡或个人账户购药者,必须认真填写购票据,票据填写要完整清晰,规范。回执存根联保存两年以上。
3、对持基本医疗保险卡(或证)与持现金购卖同一品规的医保药品应执行同一药品零售价,不得对参保人施行价格歧视。
4、定点零售药店要定期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反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供应机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及药品的价格信息,对新上柜的基本医疗保险药物要做到及时反馈,共同维护医保药品数据库。
5、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及服务协议中的有关规定,按时审核结算费用,对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有权拒付。
6、对违反服务协议规定的'定点零售药店,由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视情节给予警告,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或直至取消定点资格。
7、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取消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两年内不得进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8、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申请书,资格证书,标牌由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医保管理制度4
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合理的费用管理制度,以确保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费用收取:医疗机构应按照医保政策的要求,依法合规地收取费用。医疗机构需要明确费用收取的标准和程序,加强对费用收费的监督和控制,防止挂号费、诊疗费等费用的.滥收和乱收。
2.费用报销:医疗机构应按照医保政策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销相关费用。医疗机构需要制定费用报销的流程和标准,确保符合报销条件的费用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销,防止滞报滞销和虚报虚销。
3.费用审计:医疗机构应建立费用审计制度,对医疗费用进行预防性和事后性的审计。医疗机构需要制定费用审计的标准和方法,对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4.费用统计和报表:医疗机构应及时准确地统计和报告医疗费用相关的数据和信息。医疗机构需要建立费用统计和报表制度,及时收集并整理费用相关的数据,以提供给相关部门用于医保政策的实施和监督。
医保管理制度5
一、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应包括下列内容:
1、落实具体岗位的巡查和检查的人员、确定其巡查和检查内容和要求;
2、规定每日防火巡查的要求,以及加强夜间防火巡查的要求;
3、规定防火巡查和检查时应填写的巡查和检查记录与要求;巡查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
4、巡查、检查中负有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的责任;要求无法当场整改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
5、规定防火巡查时发现火情的`处置程序和要求。
二、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应包括下列内容:
1、确定疏散门、安全出口门、疏散通道、避难区或避难场地、疏散楼梯或疏散楼梯间等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人,明确规定安全疏散设施定期检查周期及其维护要求;
2、要求消防应急照明、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安全标识应完好、有效,不被遮挡,及时维修、更换破损部件,纠正不正确的标识;
3、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确保建筑内的疏散门和楼梯间的门不被锁闭,疏散走道和楼梯间不被占用、堵塞的措施。
医保管理制度6
1、为加强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规范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保障参保人员用药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政府及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各项配套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2、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并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遵守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医保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工作行为,熟练掌握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坚持数据备份工作,保证网络安全通畅。
5、准确做好医保数据对帐汇总工作,月终按照上传总额结回费用。
7、认真做好目录维护工作,及时上传增、减项目,确保目录维护工作准确无误。
8、基本医疗保险药品销售管理规定:
(1)在为参保人员提供配药服务时,应核验其医疗保险证历本和社会保障卡,做到证、卡、人一致。
(2)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在提供外配处方药购买服务时,接收的应是由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开具并签名的外配处方,处方经在岗药师审核并在处方上签字后,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外配处方不准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外配处方不准调配、销售;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外配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外配处方应保存2年以上备查。
(3)非处方药可以由参保人员直接在定点零售药店根据病情进行选购调配。 ①非处方药调配应当遵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掌握配药量,;对有
限制使用范围的非处方药,应按基本医疗保险限制使用范围的有关规定调配、销售;②参保人员选购非处方药时,药师应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寻求医师治疗的建议。在调配非处方药前,应在参保人员就医证历本上作详细配药记录,记录内容有购药日期、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及金额,并加盖包括药店名称、药师姓名的专用章,同时还应提醒参保人员使用非处方药的'注意事项,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后按说明书使用。
(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外配处方一般不能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3日用量;患有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列入诊疗项目的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和高血压病伴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者;糖尿病伴感染、心、肾、眼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脑血管意外恢复期(出院后一年内);冠心病;肺结核;慢性肝炎等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老年病,处方量可放宽至一个月。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抗菌药物处方用量应遵守卫生部和我省有关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规定。
医保管理制度7
一、二级以上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应当安排至少1名掌握新生儿复苏技术的医护人员在分娩现场。分娩室应当配备新生儿复苏抢救的设备和药品。
二、产科医护人员应当接受定期培训,具备新生儿疾病早期症状的识别能力。
三、新生儿病房(室)应当严格按照护理级别落实巡视要求,无陪护病房实行全天巡视。
四、产科实行母婴同室,加强母婴同室陪护和探视管理。住院期间,产妇或家属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抱婴儿离开母婴同室区。因医疗或护理工作需要,婴儿须与其母亲分离时,医护人员必须和产妇或家属做好婴儿的`交接工作,严防意外。
五、严格执行母乳喂养有关规定。
六、新生儿住院期间需佩戴身份识别腕带,如有损坏、丢失,应当及时补办,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
七、新生儿出入病房(室)时,工作人员应当对接送人员和出入时间进行登记,并对接收人身份进行有效识别。
八、规范新生儿出入院交接流程。新生儿出入院应当由医护人员对其陪护家属身份进行验证后,由医护人员和家属签字确认,并记录新生儿出入院时间。
九、新生儿病房(室)应当加强医院感染管理,降低医院感染发生风险。
十、新生儿病房(室)应当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
十一、对于无监护人的新生儿,要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公安和民政等部门妥善安置,并记录安置结果。
十二、对于死胎和死婴,医疗机构应当与产妇或其他监护人沟通确认,并加强管理;严禁按医疗废物处理死胎、死婴。
对于有传染性疾病的死胎、死婴,经医疗机构征得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同意后,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应当在医疗文书上签字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等妥善处理,不得交由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自行处理。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医保管理制度8
1、为加强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规范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保障参保人员用药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政府及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各项配套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2、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并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遵守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医保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工作行为,熟练掌握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坚持数据备份工作,保证网络安全通畅。
5、准确做好医保数据对帐汇总工作,月终按照上传总额结回费用。
7、认真做好目录维护工作,及时上传增、减项目,确保目录维护工作准确无误。
8、基本医疗保险药品销售管理规定:
(1)在为参保人员提供配药服务时,应核验其医疗保险证历本和社会保障卡,做到证、卡、人一致。
(2)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在提供外配处方药购买服务时,接收的应是由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开具并签名的外配处方,处方经在岗药师审核并在处方上签字后,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
外配处方不准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外配处方不准调配、销售;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外配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外配处方应保存2年以上备查。
(3)非处方药可以由参保人员直接在定点零售药店根据病情进行选购调配。
①非处方药调配应当遵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掌握配药量;对有限制使用范围的非处方药,应按基本医疗保险限制使用范围的有关规定调配、销售;
②参保人员选购非处方药时,药师应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寻求医师治疗的建议。在调配非处方药前,应在参保人员就医证历本上作详细配药记录,记录内容有购药日期、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及金额,并加盖包括药店名称、药师姓名的专用章,同时还应提醒参保人员使用非处方药的注意事项,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后按说明书使用。
(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外配处方一般不能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3日用量;
患有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列入诊疗项目的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和高血压病伴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者;糖尿病伴感染、心、肾、眼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脑血管意外恢复期(出院后一年内);冠心病;肺结核;慢性肝炎等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老年病,处方量可放宽至一个月。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抗菌药物处方用量应遵守卫生部和我省有关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规定。
医保管理制度9
1、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医保工作的规章制度。
2、努力学习、宣传医保政策规定,提高业务素质。积极主动的支持、配合和协调医保部门的各项工作,并结合实际运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3、负责全院医保管理工作。协调好医保管理中心,参保职工、医院等多方面的关系,为医保患者营造一个通畅的绿色就医通道。
4、根据有关医保文件精神,严格掌握医保病种范围和用药范围,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基本的'医疗保证和优质的医疗服务。
5、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保证工作序的运行。
6、设专人负责计算机医保局域网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和系统的正常运行。
医保管理制度10
一、建有医院医疗保险管理组,在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设立医疗保险办公室(以下简称“医保办”),并配备2―3名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院医疗保险工作。
二、制定医保管理措施和具体的考核奖惩办法,医保办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健全与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应措施。
三、建立医保管理网络,贯彻落实相关的医保规章制度。负责定期对医保业务和医疗行为进行规范、协调、考核、监督,对门诊处方量、出院病历、出入院标准掌握以及出院带药情况进行定期的自查、抽查、考核、监测和分析。
四、规范医疗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按时与县医保中心签订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按照协议规定履行相应权利和义务。
五、严格执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各项医疗技术操作规范、病案管理和相关业务政策规定,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六、明确专门部门扎口管理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确认、转院、特殊医疗等相关审批手续;采取措施杜绝如交通肇事、工伤、职业病、计划生育等非医保支付费用的划卡结付;落实为参保病人医疗费用自费告知制度。
七、采取切实措施,落实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控制标准,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杜绝冒名住院、分解住院、挂名住院和其它不正当的医疗行为,控制并降低住院药品占比、自费率占比,确保医疗保险药品备药率达标,将医疗保险各项考核指标纳入医院整体考核管理体系之中。
八、做好医疗保险收费项目公示,公开医疗价格收费标准。规范药品库、费用库的对照管理,规范一次性医用材料的.使用管理。
九、严格执行医保规定,确保数据的准确及时传送和网络的正常通畅运行。
十、及时做好协调工作,加强医院医保、信息、财务、物价部门与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的对口联系和沟通。
十一、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和业务操作,正确理解、及时贯彻落实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按照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和医疗规范指导检查各部门医疗保险执行情况。
十二、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解释,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和监督电话,公示诚信服务承诺书。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努力化解矛盾,保证医疗保险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医保管理制度11
职工、城乡医保病人住院预交金不足,易形成病人出院欠费,给医院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为了保证正常医疗资金的需要,特制订医保病人预交金管理制度如下。
1、职工、城乡医保病人入院时,需交纳住院费用中由个人支付部分的费用,即住院预交金。
2、职工、城乡医保病人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应交纳住院预交金。预交金额不少于同病种全费病人“住院预交金”的.50%。
3、平诊入院病人,收费人员应从严掌握额度,按标准收取预交金。
4、对抢救病人和危重病人住院,可先收住院抢救的原则,但须由医院领导或总值班签字,随后科室及收款应及时催促补交预交金。
5、已住院的病人,由于住院时间和病情变化,形成预交金不足,住院收款要和有关科室取得联系,通知病人及其家属,及时补交预交金,以保证病人的治疗和医院资金周转。
6、住院收款在收到病人预交金时,要给病人出据预交金收据,并告知注意保管,出院结算时交回。
7、病人出院结算时,必须交回预交金收据。因丢失或损坏时,必须开据单位证明或派出所、社区证明,方可结算,以免造成经济纠纷。
医保管理制度12
为确保医保联网计算机应用能够正常、高效、安全地运行,实现系统安全、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和应用安全的目标,特制定《医保联网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机构
(1)平阳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所有医保联网单位计算机信息安全。
(2)医保联网单位计算机安全,温州市平阳县平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自行负责。
二、人员管理
(1)应定期对系统所有工作人员从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考核,尽可能保证这部分人员安全可靠。对不适合接触信息系统的人员要适时调离。
(2)所有工作人员除进行业务培训外,还必须进行相应的计算机安全课程培训,才能进入系统工作。
(3)医保联网计算机专人负责,定期更改系统口令。
三、计算机安全管理
(1)除医保应用相关程序外,严禁随意安装其他软件。重要的数据文件必须多份拷贝异盘存放。
(2)严禁利用u盘、移动硬盘、光盘等移动外设,拷贝文件至医保联网计算机上。
(3)严禁修改、删除医保联网计算机上文件。
(4)医保联网计算机必须设置口令,对口令的产生、登记、更换期限实行严格管理。口令最好在8位以上。
(5)严禁医保联网计算机上互联网。未经批准不得向他人提供查询或拷贝。
(6)、医保线路为专线专用,任何人员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非法进入医保信息系统网络。
4、收住病人时必须严格掌握入院标准,杜绝冒名住院、分解住院、挂名住院和其它不正当的医疗行为;住院用药必须符合医保有关规定,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填写自费药品患者同意书,检查必须符合病情。
5、出院带药严格按规定执行。
(三)患者基本信息、医疗项目及费用录入管理制度。
①患者入院时,收费处要及时做好详细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医保卡号、住院号、诊断、科别、门诊医师、入院时间。为初入院患者编上新住院号,或为再入院患者查回旧住院号才能办理有关手续,避免一人多号或一号多人的.情况发生。
②患者入院后,各类医疗文件的书写由医护人员按规定按时完成;由护士核对、录入并执行医嘱;诊疗项目及费用的录入必须正确无误,对出现有项目无收费、有项目多收费或无项目有收费的,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③实行收费明细清单制,收费明细清单由住院科室提供,不按要求提供的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④医院医保办每月检查患者基本信息、医疗项目及费用录入情况,对电脑录入的患者基本信息、收费项目等与病历记录不相符的,按规定处罚并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四)药房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制定公布的药品零售价格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中采购价格,按医院药品采购供应制度采购药品。
2、公布本院所使用的药品价格及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接受监督。
3、确保医疗保险药品备药率达标,不得串换药品。
(五)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查对参保人员的医保病历、IC卡,把好挂号、收费关,按市医保中心医疗费管理的要求,准确无误地输入电脑。
2、配备专人负责与市医保中心医药费结算和衔接工作,并按医保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3、新增医疗项目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医保中心上报。
4、严格执行医保中心的结报制度,控制各项相关指标,正确执行医疗收费标准。
5、对收费操作上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并有相关处理记录。
6、参保人员出院结帐后,要求查询收费情况,医保窗口和财务室做到耐心接待,认真解释,不推诿。
(六)信息管理制度
1、当医保刷卡出现错误时,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医保办公室,由窗口工作人员利用读卡程序来检查卡的质量,如卡有问题,告知持卡人到市医保中心查询。
2、当医保结算出现问题时,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医保办公室,由医保办公室人员来查对,确保结算正确,如在查对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向医保中心查询。
3、信息管理员做好医保的数据备份,定期检查服务器,确保医保系统的运行。
4、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计算机局域网运行管理制度》。
医保管理制度13
为规范机关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淮南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预决算管理
1.合理编制部门预算,统筹安排、节约使用各项资金,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一切预算收支应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批准后执行。
2.在编制年度综合收支预算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和“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总原则。
3.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其它收入;支出预算包括:人员工资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等。人员工资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有序安排支出事项。对财政下达的预算, 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
4.编制部门决算报表,如实反映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定期编制财务报告,进行财务活动分析。
二、内部审计
局机关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对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和自查(根据工作需要可每半年开展一次),每年商请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审计局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合法合规检查不少于一次;可委托第三方或组织本系统财务人员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收支进行事中审计。
三、资金使用管理
(一)现金管理。单位经费支出1000元以上的原则上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其他零星经费支出应凭公务卡刷卡结算。
(二)大额资金管理。1.大额资金列入年度预算,严格执行预算标准。2.大额资金支出应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由局相关支出科室提出申请,局分管领导审核并报主要领导同意,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后,交相关科室办理完结,交规划财务与法规科办理支付手续。3.大额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四、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购置先由申请科室报局分管领导审核,并请示局主要领导同意或局党组会议研究后,由办公室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办理,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和登记台账。局规划财务与法规科对新购置的固定资产按财务规定应及时入账。
五、差旅费报销
(一)差旅费审批。1.差旅费是指机关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局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严格执行市财政局有关规定。2.市外出差由局主要领导审批;市内远郊出差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局分管领导审批。3.没有履行出差审批的,单位财务不得报销。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天数和频次。
(二)差旅费标准。1.市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按照每人每天80元标准包干使用;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每人每天80元标准包干使用,由单位派车的,不另行补助市内交通费。2.市外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人每天100元(西藏、青海和新疆每人每天120元);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3、工作人员临时到常住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当天往返的,出差人员赴机场、火车站等发生的大巴、地铁出差费用,可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4、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住宿费标准,按规定等级和出差目的地标准执行(具体标准见附件)。
(三)差旅费报销。出差人员差旅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船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六、公务接待
(一)接待原则。1.统一管理、对口接待原则:局机关的公务接待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并由各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对口接待。2.事前审批原则:所有接待事项,应事先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未经批准的接待费用不得报销。3.勤俭节约原则:接待工作应做到既热情周到、礼貌待客,又严格标准、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
(二)接待标准。1.宴请标准。公务接待一般不安排宴请,确需宴请的,一般只安排一次。标准按100元/餐·人执行。2.严格控制陪餐人员,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来宾人数的三分之一。
(三)费用报销。公务接待费用报销实行“四单合一”,报销时须提供“一函三单”,即:派出单位公函、公务接待审批单、公务接待清单和税务发票单据。
七、审批报销
各项经济业务须由至少两人共同办理,经办人在原始凭证上签署经办,科室主要负责人签署审查意见,报局分管领导和局主要领导审批后,交由局规划财务与法规科报销费用。各项经费收支均由局规划财务与法规科归口管理,财务人员应认真负责、严格把关。
医保管理制度14
为加强经费管理,保证我局机关工作正常开展,促进机关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省xx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管理范围
(一)预算内资金,包括由地方财政拨款的行政机构经费、专项调查经费和省统计局拨款的统计事业费、专项调查经费。
(二)预算外资金。主要指本局通过各种方式创收所得资金。
二、管理原则
(一)坚持:“计划开支、量入为出,按章办事、民主理财”和“全程管理,重在源头”的原则,加强预算管理。全局性和各科室所需的会议费、印刷费、购置费和专项调查费用等各项经费均应事先编制预算,经办公室审核、局领导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后,办公室严格按预算执行。
(二)加强统一领导,严格审批制度。报销各种经费开支,继续执行、完善会计审查、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局领导“一支笔”审批的“三步走”管理制度。各项经费开支报销,均由申请报销人(经办人)填好报销凭证,经会计审查、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其中专项调查、基建项目和大宗设备购置等重大经费开支,分管局领导按集体审定的.预算审批;各科室差旅费、会议费、设备购置费等开支,除按上述规定,由分管局领导审批外,科室负责人必须审核签字,其购置的设备必须经办公室验收登记后方可报销。
(三)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帐目,坚持日清月结,做到帐帐相符、帐表相符、
帐物相符。按时报送各项财务报表,局办公室定期向分管局领导汇报一次经费收支情况,以及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并不定期向全局职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强现金管理,严格现金开支范围。对规定转帐起点以上的开支,原则上应经银行转帐结算,特殊情况需现金结算的,必须报经分管局领导审批;属于现金结算的开支,要从严掌握,加强管理。财务人员要增强责任心,确保库存现金安全。
(五)及时结算往来款项,严禁职工拖欠公款。各项经费的往来款项要及时结算,收入要及时到帐,开支要及时报销。统计教育培训、年鉴宣传发行及胶印业务等收入款项,一般应在事毕后两个月内及时全额到帐,(逾期一个月由财务人员发出提示,三个月由办公室自本人工资中扣除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严禁经办人截留挪用,一经发现,按违反财经纪律论处。除因公出差、购物外,职工个人一般不得借支公款。因公借款需填写正式借据,由分管局领导审批,并于返回后及时报销结清。职工遇特殊情况(指重大的天灾人祸)确需借支公款者,由本人提出书面报告送局长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审批,并制订还款计划,认真执行。
(六)坚持开源与节流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政策、制度,积极组织收入,增加资金来源,为促进统计工作创造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七)加强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具体制度按《安徽省统计部门国有固定资产管理细则》执行。
三、管理规则
各项经费开支,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规定,大力压缩经费开支,尤其是专项经费的开支,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
(一)差旅费
因公出差需经分管局长批准,严格按规定标准住宿。较近的县、市均应早出晚归,不在外地住宿。
(二)会议费
各类会议一律实行会议费用审批制度,按批准限额严格执行,不得任意增列项目和提高标准。各类会议一般只开到县、市、区,会议地点原则上安排在滁城。一般专业性会议,由主办科室申报,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后,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审批;全局性会议,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由办公室提出会议费用预算,报局长审批。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一律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三)办公费
办公用品实行各科专人按季领用制度,由办公室统一购买,计划供应。一般情况下,办公用品不直接发至个人。各科室或个人未经办公室同意不得自行购买办公用品。报刊订阅应本着实用、节约的原则从严掌握,除全局统一确定的报刊外,一个专业限订一种报纸或一种杂志,并由办公室负责统一订阅,各科室不得自行订阅。办公用电应注意节约,空调、照明、计算机要做到停用断电。
(四)印刷费
各种报表、资料除无法印刷者外一律交本局胶印室印刷,并严格控制各种印刷品数量,防止浪费。对确需外出印刷者,需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由局办公室统一联系。
(五)邮电费
注意节约邮资费用,可发可不发的文件、资料坚决不发,城内(特别是市委、市政府大院内)文件、资料可采用“寄、送、带”三结合的办法,尽量减少邮
资费用开支。同时,文件、资料应注意加强文字修养,忌发“长篇大论”;文件、资料发送范围应严格控制,尽量减少份数。严格控制电话费用开支,能用函件解决的问题不用电话,使用电话(特别是长途电话)应事先拟好通话要点,通话中不叙家常、不讲废话,尽量缩短通话时间。严禁使用168等信息电话。
(六)其他费用
上述各项费用之外其他费用,参照上述规则执行。
与医保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
(一)院总值班由院领导和职能科室相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内的医疗、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处理紧急事宜。
(二)负责检杳科室值班人员在位情况,对重要部门,科室要到场检查,了解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三)值班人员遇有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院领导请示报告,根据领导意见负责组织处理。
(四)总值班人员,按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五)值班领导根据需要有权组织人员,集中力量解决临时发生问题,有权调动医院机动车辆。
(六)值班时间: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均由总值班负责。
(七)每天交班前,清扫值班室内卫生认真做好室内物品交接。
医保管理制度15
一、医保信息系统由院网络中统一管理,各使用科室必须遵照网络中心的统一要求使用信息系统。
二、网络中心负责全院医保信息系统的安装、维护及管理。负责全院医保信息系统管理、操作人员的操作。
三、系统管理员、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参加医保信息系统管理、操作的培训。非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得使用医保设施,访问医保信息系统或本机数据库。
四、网络中心由专人负责对医保信息系统进行定期维护。包括对操作系统杀毒,对数据进行日常备份。
五、医保系统电脑为专机专用,与医保无关的软件一律不得在医保信息系统电脑上安装、使用。
六、医保系统操作人员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访问数据库。不得对医保系统数据库信息(包括中心数据库,本地数据库)进行修改或删除。不得将医保信息系统的信息资料外传。
七、医保线为专线专用,任何人员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非法进入医保信息系统网络。
八、系统出现故障时,先自行排除,若不能解决,及时医保中心,请医保中心协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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