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管理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17 13:05:58 制度 我要投稿

(实用)信息化管理管理制度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信息化管理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信息化管理管理制度15篇

信息化管理管理制度1

  信息中心工作职能信息中心是学校实施教育信息化的重要部门,担负着学校各类信息化应用的建设、管理、服务、维护的只能。具体的工作任务如下:

  1、总体工作:负责学校信息化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全校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的管理,信息资源的收集、制作、利用、发布的过程、方法和手段,承担教师现代教育技术的培训和指导,制定学校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和信息化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职能范围:负责计算机网、广播网、电视网、电话网等校园网络的运行、管理和维护,以及计算机、电教、图书馆、阅览室、文印室、广播站和校报等等相关方面的工作。

  3、教学任务:承担信息技术课程教学任务,贯彻执行本校的教学计划,提高全省信息技术课汇考的通过率。

  4、培训任务:搞好多媒体课件、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和办公软件应用的培训工作,定期举办各种形式的信息化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信息化应用技能。

  5、校园网建设:负责校园计算机网、广播网、电视网的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

  6、网站建设:负责学校网站的建设、维护和日常更新,做好网上宣传和网上办公。

  7、照相录像:承担校内宣传和教学工作的录像和照相任务,学科研究等专题片的制作,硬盘复制、光盘刻录、图片扫描、视频采集等。

  8、课件制作:教学课件和教学素材的制作与保存。

  9、信息采集:负责学校信息资源的收集与采编,建立学校资源库(课件、教案、试题、教学光盘等),发布在学校内部办公网上,为教育教学服务。同时,也为学校领导及其管理部门提供信息服务。

  10、电教服务:准备好各教研组多媒体课堂教学任务所用的电教设备,负责学校各计算机室的上机安排、多媒体教室的使用。

  11、维护咨询:负责对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计算机教室、各办公室、广播站、文印室、编辑部等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各班教室的广播和线路,负责为全校师生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12、团队建设:信息中心要逐步选聘、培养优秀人才,形成一支由计算机网络、信息管理、计算机硬件维护、软件开发、网站建设、教育教学、电教、管理及服务等各类人才组成的`专业队伍,要有很强的业务经验和服务能力,以适应学校信息化建设的需要。

  教师办公计算机管理制度教师办公计算机是学校实施现代化教育教学的重要工具,为保证其正常使用,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1、各年级组的计算机,年级组长为该计算机管理责任人,各处室的计算机,处室主任(负责人)为该计算机管理责任人。

  2、使用者要妥善保管和维护好办公设备,设备丢失或人为损坏,使用者要负全部责任。

  3、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设置,尤其是不得更改计算机的IP地址和工作组名等。

  4、拆卸计算机外壳,或维修零部件,应在管理责任人的同意下进行。

  5、不得随意调换他人计算机的某些部件,如鼠标、键盘等,也不能私自更换好的零部件作其它用途,如遇自己解决不了的故障,请与信息中心联系,由信息中心检查维修。

  6、计算机原则上不得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软件,严禁教师在上班时间利用年级组、处室计算机打游戏、聊天或做与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不相关的事。

  7、教师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网络使用方面的法律法规,预防计算机病毒,恪守信息道德,不得利用互联网进行任何违法活动,不允许浏览不健康网站。

  8、学生不得使用办公室的计算机,若帮教师进行录入等工作,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

  9、应保持计算机和电脑桌的清洁,注意防尘,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清洁工作,搞卫生时,抹布要拧干,防止机箱、显示器内进水。

  10、使用完毕后要按照正常的关机方法关机,不得强行关闭电源,下班时务必切断插座电源,确保用电安全,关好窗,锁好门,以防被盗。

信息化管理管理制度2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加快我校教育信息化的步伐,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努力创设一种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人人参与、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根据我校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要求:

  要加强教育管理平台、教学应用平台和教育资源的建设,加强信息技术在教育管理、教学各个层面的运用,利用信息技术,探索新的教育模式,促进教育现代化。我校教育信息化应由影响教育外在形态向影响教育核心因素转变,推进教育创新,以教育科研为先导,推动教学手段、教学内容、教育观念和教育教学管理等的创新。

  二、具体措施:

  (一)抓好三支队伍的.建设:

  1.教学应用队伍。要求学校55周岁以下教师100%接受信息技术培训,能够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下应用网络环境开展学科教学, 能积极运用信息技术进行教学,优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教师应用网络环境开展学科教学与绩效考核相结合

  2.资源开发队伍。鼓励教师能较熟练地自主开发设计多媒体课件,进行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的教育研究活动。

  3.信息技术学科教师队伍。要求通过校本培训、在职进修、教研活动等多种形式,更新观念,提高业务能力,促进信息技术学科整体教学质量、效益的提高。

  (二)加大教育信息化科研力度

  在现代教育思想指导下,深入研究教育信息化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解决方法,指导教育信息化实践沿正确方向发展。积极鼓励教师以科研为先导,以减轻学生负担、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培养学生自主能力和创新精神为目的,加强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和学的规律研究;在教育决策管理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各个环节全方位实现信息化,实现科学管理和科学决策;

  (三)建立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

  加强对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将教育信息化工作纳入各项评估范围。把信息化建设工作列入学校学期考核中,并作为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重要素养之一。建立激励机制,对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成绩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积极组织教育信息化应用与教学观摩活动、教学软件征集评比活动。通过现场交流、经验总结等形式积极推广先进经验,促进教学改革和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领域中的应用,保障教育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快速发展。

  1.常规考核:

  (1)全体教师要会在学校网站注册,会使用报修、留言、教育电影评论、网上评课、教研组内发表文章等功能。

  (2)部门中层领导负责本部门校园网站对应栏目的版面设计和新闻更新。

  (3)教学一线教师会熟练使用智慧教育平台进行教学教研活动研讨、交流。

  (4)教学一线教师能熟练掌握学科网,能充分利用学科网资源进行教研活动。

  (5)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运用多媒体课件上一节校内公开课。

  2.激励办法:以下获得奖励的在学期年末综合评优和奖励中优先考虑。

  (1)教师参加各级、各类信息技术培训与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或获奖的。

  (2)教师参加各级、各科教学软件、课件、论文竞赛评比评选活动中获奖的。

  (3)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级教育信息化竞赛中获奖的。

信息化管理管理制度3

  近年来,随着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社会的需求不断进步,企业传统的手工生产模式和管理模式迈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信息化时代。随着信息化程度的日益推进,企业信息的脆弱性也日益暴露。如何规范日趋复杂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如何进行信息风险评估保护企业的信息资产不受侵害,已成为当前行业实现信息化运作待解决的问题。

  一、前言:企业的信息及其安全隐患。

  在我公司,我部门对信息安全做出整体规划:通过从外到内、从广义到狭义、从总体到细化、从战术到战略,从公司的整体到局部的各个部门相结合一一剖析,并针对信息安全提出解决方案。涉及到企业安全的信息包括以下方面:

  A、技术图纸。

  B、商务信息。

  C、财务信息。

  D、服务器信息。

  E、密码信息。

  针对以上涉及到安全的信息,在企业中存在如下风险:

  1、来自企业外的风险

  (1)病毒和木马风险:互联网上到处流窜着不同类型的病毒和木马,有些病毒在感染企业用户电脑后,会篡改电脑系统文件,使系统文件损坏,导致用户电脑最终彻底崩溃,严重影响员工的工作效率;

  有些木马在用户访问网络的.时候,不小心被植入电脑中,轻则丢失工作文件,重则泄露机密信息。

  (2)不法分子等黑客风险:计算机网络的飞速发展也导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行窃、行骗等,他们利用所学的计算机编程语言编译有特定功能的木马插件,经过层层加壳封装技术,用扫描工具找到互联网上某电脑存在的漏洞,绕过杀毒软件的追击和防火墙的阻挠,从漏洞进入电脑,然后在电脑中潜伏,依照不法分子设置的特定时间运行,开启远程终端等常用访问端口,那么这台就能被不法分子为所欲为而不被用户发觉,尤其是技术部、项目部和财务部电脑若被黑客植入后门,留下监视类木马查件,将有可能造成技术图纸被拷贝泄露、财务网银密码被窃取。还有些黑客纯粹为显示自己的能力以攻击为乐,他们在用以上方法在网络上绑架了成千上万的电脑,让这些电脑成为自己傀儡,在网络上同时发布大量的数据包,

  前几年流行的洪水攻击及DDoS分布式拒绝服务攻击都由此而来,它会导致受攻击方服务器资源耗尽,最终彻底崩溃,同时整个网络彻底瘫痪。

  2、来自企业内的风险

  (1)文件的传输风险:若有员工将公司重要文件以QQ、MSN发送出去,将会造成企业信息资源的外泄,甚至被竞争对手掌握,危害到企业的生存发展。

  (2)文件的打印风险:若员工将公司技术资料或商业信息打印到纸张带出公司,会使企业信息资料外泄。

  (3)文件的传真风险:若员工将纸质重要资料或技术图纸传真出去,以及将其他单位传真给公司的技术文件和重要资料带走,会造成企业信息的外泄。

  (4)存储设备的风险:若员工通过光盘或移动硬盘等存储介质将文件资料拷贝出公司,可能会泄露企业机密信息。若有动机不良的员工,私自拆开电脑机箱,将硬盘偷偷带出公司,将会造成企业信息的泄露。

  (5)上网行为风险:员工可能会在电脑上访问不良网站,会将大量的病毒和顽固性插件带到企业网络中来,造成电脑及企业网络的破坏,更甚者,在电脑中运行一些破坏性的程序,导致电脑系统的崩溃。

  (6)用户密码风险:主要包括用户密码和管理员密码。若用户的开机密码、业务系统登陆密码被他人掌握,可能会窃取此用户权限内的信息资料和业务数据;若管理员的密码被窃取,可能会被不法分子破坏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甚至会被窃取整个服务器数据。

  (7)机房设备风险:主要包括服务器、UPS电源、网络交换机、电话交换机、光端机等。这些风险来自防盗、防雷、防火、防水。若这些自然灾害发生,可能会损坏机房设施,造成业务中断。

  (8)办公/区域风险:主要包括办公区域敏感信息的安全。有些员工缺乏安全意识,在办公区域随意堆放本部门的重要文件或是在办公区域毫不避嫌谈论工作内容,若不小心被其他人拿走或听到,可能会泄露部门工作机密,甚至是公司机密。

  为了保证企业信息的安全保密,公司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企业信息安全管理总则,以安全总则为基础,各部门具体细则为安全管理行为标准,从各个层面杜绝信息安全隐患。

  二、总则:从整个公司层出发,针对这些信息隐患制订安全防范措施。

  1、计算机设备安全管理

  (1)公司所有人员应保持清洁、安全、良好的计算机设备工作环境,禁止在计算机应用环境中放置易燃、易爆、强腐蚀、强磁性等有害计算机设备安全的物品。

  (2)严格遵守计算机设备使用、开机、关机等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的使用方法。任何人不允许私自拆卸计算机组件,计算机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信息管理部报告,不允许私自处理和维修。

  (3)发现由以下等个人原因造成硬件的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由当事人如数赔偿:违章作业;

  保管不当;擅自安装、使用硬件和电气装置。公司每位员工对自己的工作电脑既有使用的权利又有保护的义务。任何的硬件损坏必须给出损坏报告,说明损坏原因,不得擅自更换。公司会视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4)下班后所有不再使用的计算机,应关闭主机电源,以防止意外,对于共同使用的计算机,原则上由最后一个退出系统的使用人员关机,并关闭电源。外人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操作公司计算机设备。

  2、部门资料安全管理

  (1)外接存储设备安全管理:严禁所有人员以个人介质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设备拷贝公司的文件资料并带出公司。若因出差等原因需要拷贝文件资料到存储设备中,需要向上级请示此行为,并以公司存储设备做文件拷贝。为确保硬盘的安全,严禁任何人私自拆开电脑机箱:

  ①将用户主机贴上封条标签,除IT人员外,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开机箱,若信管部进行电脑硬件故障排查时,拆除封条标签后,在故障排查结束及时更换新的封条标签。信管部将定期检查,若发现有封条拆开痕迹,将查看视频监控记录,追查相关人责任。

  ②给每台电脑主机配备锁柜,将所有用户主机存放在锁柜内,锁柜钥匙统一由IT保管,若需要为用户处理电脑故障时,IT在打开锁柜处理完电脑故障时,一定要锁好主机柜,确保主机内硬盘的安全。

信息化管理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信息化项目管理,规范信息化项目实施流程,确保实现信息化项目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以计算机、通信技术及其它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信息安全、信息资源、信息应用系统等新建、扩建或者改建工程项目。

  第三条公司信息化项目按照投资估算额分一般信息化项目、大型信息化项目和重大信息化项目,

  (一)投资估算额小于等于50万元为一般信息化项目;

  (二)投资估算额大于50万元小于等于1000万的为大型信息化项目;

  (三)投资估算额大于1000万元的为重大信息化项目。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涉及信息化项目管理的有关单位及个人。

  第二章信息化项目管理职责划分

  第五条运营改善部职责

  (一)全面负责信息化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按照信息规划组织项目预算提报以及项目立项工作。

  (三)按立项通知书要求开展专业工作,负责编制招标技术文件,组织信息化项目招标工作。

  (四)负责信息化项目合同的签订工作。

  (五)负责组织建立业务项目组,并指派专人参与项目建设。

  (六)负责信息化项目资料的归档。

  (七)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后评价工作。

  (八)负责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的修订、培训与检查工作。

  第六条信息化项目申请单位职责

  (一)按立项通知书要求开展专业工作,参与信息化项目招标工作。

  (二)指派专人进入业务项目组全程参与项目建设。

  (三)参加信息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协调解决信息化项目实施与生产组织之间的矛盾。

  第七条信息化项目其他涉及单位职责

  (一)指派专人进入业务项目组全程参与项目建设。

  (二)参加信息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协调解决信息化项目实施与生产组织之间的矛盾。

  第八条计财部职责

  (一)负责对信息化项目立项请示中涉及本专业的问题进行审查。

  (二)负责按照项目立项的批复意见及精神,下达公司内部项目立项批准通知书。

  (三)参与信息化项目招标及合同的'审查工作。

  (四)负责信息化项目阶段性费用结算及后评价工作。

  第九条设备部职责

  (一)负责对信息化项目立项请示中涉及本专业的问题进行审查。

  (二)按立项通知书要求完成相关专业工作;配合、协调完成信息化项目中施工现场各种计量、自动化、通讯网络节点、数据接口的联接工作。

  第十条党群工作部职责:参加有关招投标工作并对招投标过程进行监督,做好项目宣传工作。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职责:负责项目培训组织与考核工作。

  第十二条后勤部职责:负责项目实施后勤保障工作。

  第十三条业务项目组职责

  (一)全面负责项目实施各阶段组织协调工作。

  (二)负责组织项目各种业务问题讨论与处理。

  (三)负责组织项目各种实施方案的讨论与确认

  (四)负责组织项目硬件设备的安装、调试与确认。

  (五)负责组织项目阶段性验收工作。

  (六)指派专人兼职项目文档员参与项目文档收、发、归档工作。

  (七)负责组织项目用户测试、系统培训以及权限收集工作。

  (八)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后勤保障问题。

  (九)负责项目资金计划提报工作。

  第三章信息化项目立项、招标

  第十四条运营改善部依据《公司项目管理制度》和信息化年度计划分别开展信息化项目立项请示、审批、上报工作。

  第十五条项目审批通过后,由计财部进行项目立项,由运营改善部、项目申请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及上级部门要求组织项目招标;涉及企业核心机密的信息化项目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对于需要招标的信息化项目,由运营改善部编制招标技术文件,并组织发标工作。

  第十七条招标过程中把握的原则,投标人应具备信息化项目实施能力与资质,公开招标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邀请招标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其他招标方式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到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控制在二十日以上;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第十九条评标工作由运营改善部、项目申请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运营改善部、项目申请单位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技术、经济等方面不得少于2/3,成员总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

  第二十条评标委员会在党群工作部监督下完成对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定后,提出综合评标意见,确定候选单位,公布评标结果。

  第二十一条项目实施方确定后,运营改善部经请示主管经理后签订项目实施合同。

  第二十二条对于客户化开发的系统,项目实施合同须明确界定源代码归公司所有。

  第二十三条项目实施合同签订前项目实施方须提供详细的《公司XX信息化项目实施服务合同工作说明书》,该说明书包含且不仅限于:

  (一)项目实施范围

  (二)项目实施前提条件

  (三)项目进度安排

  (四)项目团队结构、人员分工管理

  (五)项目支持服务与质量保证

  (六)项目变更管理

  (七)项目验收要求

  第四章信息化项目实施准备

  第二十四条信息化项目合同签订后,运营改善部、项目申请单位组织召开项目启动会,建立业务项目组,业务项目组成员应包括:

  (一)信息化项目申请单位主管领导为业务项目经理;

  (二)运营改善部主管领导为业务项目副经理;

  (三)涉及单位主管领导为业务项目副经理;

  (四)申请单位、涉及单位以及运营改善部骨干专业为组员;

  (五)项目维护相关人员为组员;

  (六)运营改善部项目管理相关专业为组员;

  (七)项目实施包含硬件采购以及网络铺设的业务项目组组员还包括运营改善部相关硬件专业以及硬件涉及单位相关专业。

  第二十五条对于重大信息化项目要求业务项目组成员脱产进行项目建设。

  第二十六条业务项目组及项目实施方办公环境安全保密措施由运营改善部安全专业组织设计。

  第二十七条项目实施方撰写《公司XX信息化项目项目实施章程》,并向业务项目组汇报确认,该章程包含且不仅限于:

  (一)项目整体概述

  (二)项目组织机构

  (三)项目实施里程碑计划

  (四)项目实施策略及方法论

  (五)项目文档管理

  (六)项目问题管理

  (七)项目计划管理

  (八)项目保密管理

  第五章信息化项目需求调研

  第二十八条由项目实施方按照《公司XX信息化项目XX周双周滚动计划》(模板见附件一)牵头组织业务需求调研工作,调研确定的业务流程图由项目实施方绘制,业务流程图必须经过业务项目组确认。

  第二十九条需求调研过程中牵涉到跨部门、跨专业的业务问题由业务项目组综合组织讨论确认。

  第三十条业务问题讨论过程中形成的结论采用《公司XX信息化项目XX会议纪要》形式发布(模板见附件二)。

  第三十一条项目实施方综合整理需求调研情况,形成详细的《公司XX信息化项目需求规格说明书》,该说明书应包含且不仅限于:

  (一)需求范围

  (二)业务流程

  (三)功能需求

  (四)性能需求

  (五)运行需求

  第三十二条《公司XX信息化项目需求规格说明书》必需经过业务项目组讨论确认,并由涉及单位、运营改善部以及项目申请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认可。

  第六章信息化项目设计

  第三十三条项目实施方在确认的《公司XX信息化项目需求规格说明书》的基础上,对该信息化项目进行概要设计和详细设计,制定《公司XX信息化项目概要设计说明书》和《公司XX信息化项目详细设计说明书》。《公司XX信息化项目概要设计说明书》包含且不仅限于:

  (一)项目概述

  (二)需求描述

  (三)架构描述

  (四)业务组件定义

  《公司XX信息化项目详细设计说明书》包含且不仅限于:

  (一)项目概述

  (二)数据设计

  (三)组件设计

  (四)用户接口设计

  (五)事务类型及其管理

  (六)错误处理

  (七)限制、局限、约束

  第三十四条《公司XX信息化项目概要设计说明书》、《公司XX信息化项目详细设计说明书》应符合公司的整体信息化发展规划需要,满足长期规划,强调标准统一与业务系统间的纵向贯通与横向集成。

  第七章信息化项目开发管理

  第三十五条信息化项目开发应满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要求。

  第三十六条信息化项目开发过程中,项目实施方面临的各种业务问题通过专题会、协调会方式讨论研究解决,讨论形成的方案通过《公司XX信息化项目XX会议纪要》形式发布。

  第三十七条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使用的软、硬件工具由项目实施方负责进行培训。

  第三十八条项目实施牵涉到与第三方系统接口的,由业务项目组协调第三方系统供应商共同协商解决。

  第三十九条项目实施牵涉有硬件购置或者网络铺设的,由业务项目组相关硬件专业组织对设备进行到货验收和安装调试验收。

  第八章信息化项目测试管理

  第四十条在完成信息化项目的各项功能后,由项目实施方进行内部测试,内部测试完成后由业务项目组与项目实施方制定该项目的用户系统测试方案,并组织系统功能测试。测试情况通过《公司XX信息化项目测试报告》以及《公司XX信息化项目问题跟踪表》(模板见附三)进行发布。《公司XX信息化项目测试报告》应包含且不仅限于:

  (一)测试概述

  (二)测试环境

  (三)测试过程

  (四)测试结果

  (五)测试评价

  第四十一条对于测试中发现的各种问题,由项目实施方详细记录《公司XX信息化项目问题跟踪表》并落实问题处理计划,对于测试中业务提出的变更需求由业务项目组与项目实施方依据信息化项目需求变更流程办理。

  第九章信息化项目权限收集与配置

  第四十二条信息化项目用户测试的同时,由项目实施方设计系统权限收集模板,由业务项目组下发用户单位进行权限收集以及权限模板的填写。

  第四十三条业务项目组收集各单位用户权限收集模板,汇总转交项目实施方,由项目实施方进行用户权限批导入,导入完成后由业务项目组通知用户权限测试。

  第十章信息化项目培训管理

  第四十四条项目实施方制定系统操作手册,并编制项目培训计划,大型和重大信息化项目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系统培训,一般信息化项目由运营改善部与项目申请单位组织系统培训,系统培训后由培训组织方组织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允许上岗操作。

  第四十五条用户培训中所提的问题由项目实施方记录《公司XX信息化项目问题跟踪表》并落实问题处理计划;对于用户所提的需求由业务项目组与项目实施方依据信息化项目需求变更流程办理。

  第十一章信息化项目上线及试运行管理

  第四十六条信息化项目完成既定的设计、开发、测试、培训任务后由项目实施方编写《公司XX信息化项目上线策略》,该策略包含且不仅限于:

  (一)上线组织体系及职责

  (二)上线业务范围

  (三)上线准备工作情况

  (四)上线时间及工作安排

  (五)上线支持流程及问题处理

  (六)上线应急预案

  (七)人员联络方式

  (八)后勤保障措施

  第四十七条由项目实施方设计期初数据导入模板,由业务项目组组织期初数据收集,由项目实施方清空生产机数据后导入期初数据,并锁定生产机。

  第四十八条系统上线试运行前,由项目实施方解锁生产机,由项目业务组通知涉及单位系统上线试运行。试运行期间,项目实施方7*24小时支持系统业务开展,试运行问题通过《公司XX信息化项目问题跟踪表》跟踪处理,各单位所提需求依据信息化项目需求变更流程办理。

  第十二章信息化项目验收及后评价管理

  第四十九条依据项目实施合同,业务项目组与项目实施方分阶段共同组织项目验收工作,项目验收分软件验收和硬件验收。

  第五十条项目软件验收材料由项目实施方准备,准备材料包含且不仅限于:

  项目启动阶段:《公司XX信息化项目实施章程》、《公司XX信息化项目里程碑计划》、《公司XX信息化项目组织机构及通讯录》。

  项目需求阶段:《公司XX信息化项目需求规格说明书》。

  项目上线阶段:《公司XX信息化项目概要设计说明书》、《公司XX信息化项目详细设计说明书》、《公司XX信息化项目数据接口文档》、《公司XX信息化项目培训计划》、《公司XX信息化项目测试报告》、《公司XX信息化项目上线策略》、《公司XX信息化项目问题跟踪表》。

  项目终验阶段:《公司XX信息化项目实施总结》、《公司XX信息化项目双周滚动计划》、《公司XX信息化项目会议纪要》。

  第五十一条项目软件验收过程中,首先由项目实施方向业务项目组兼职文档员提交项目验收材料以及《公司XX信息化项目验收报告》(模板见附件四),经项目组审核通过后,由项目实施方持《公司XX信息化项目验收报告》按照项目涉及单位、运营改善部以及项目申请单位主管领导先后顺序签字确认验收,对于不具备验收条件的由项目实施方依据审核意见进行整改。

  第五十二条项目硬件验收由业务项目组以及项目实施方共同组织,首先项目实施方提交所有随硬件采购的软件及授权,经业务项目组硬件专业核实无误后由项目实施方持《公司XX信息化项目设备到货安装调试验收报告》(模板见附件五)到业务项目组硬件专业以及业务项目经理处签字确认验收。对于公司自采的项目硬件,由业务项目组组织相关专业与供应商进行到货验收。设备安装、保存在项目涉及单位管辖区域的,由项目涉及单位负责设备的保管。

  第五十三条项目最终验收前,由项目实施方与项目维护方做好项目维护交接,交接完成后,由业务项目组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与《公司XX信息化项目实施服务合同工作说明书》中KPI指标进行审定验收。

  第五十四条项目阶段性验收后,由业务项目组依据合同向计财部提出项目资金计划,由计财部安排项目资金。

  第五十五条项目最终验收后由运营改善部组织项目涉及单位依据《公司项目管理制度》要求进行项目评价。

  第十三章信息化项目需求变更

  第五十六条对于已经确认的需求,后续系统设计、开发、测试过程中因业务、技术等各方面原因需要变更的,由变更方提出《公司XX信息化项目需求变更申请表》,经过变更方领导签字后提交业务项目组综合评审确认,确认无误后由业务项目经理签字后提交给项目实施方。

  第五十七条项目实施方收到需求变更申请后,进行技术、成本、计划的评估,评估可行的,由项目实施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生效,同时更改与该需求变更所涉及的所有验收文档。

  第五十八条对于项目实施方评估有异议的需求变更申请,由项目实施方组织相关项目实施人员与业务项目组综合讨论协商解决。

  第十四章信息化项目文档管理

  第五十九条所有信息化项目文档按照《公司文件体系管理制度》要求编制、管理。

  第六十条项目实施方提供给业务项目组的文档必须经过项目实施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第六十一条所有项目公开发布文档必须经过业务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并由业务项目组兼职文档员整理收集。

  第六十二条项目最终验收后由业务项目组兼职文档员将所有项目过程文档提交运营改善部项目管理专业归档保存。

  第十五章信息化项目质保期管理

  第六十三条项目实施方与项目维护单位分别安排专业技术人员7*24小时参与项目质保期问题处理,做好项目实施到维护的过渡,质保期内系统应用问题通过《公司XX信息化项目问题跟踪表》进行跟踪解决。

  第六十四条信息化项目质保期中各单位所提需求依据信息化项目需求变更流程办理。

  第六十五条如项目质保期问题较多,质保期内无法全面解决,业务项目组与项目实施方共同商议后续解决方案,商议不妥的按照合同条款处理。

  第十六章奖励与考核

  第六十六条信息化项目奖励申请原则:

  (一)按照项目阶段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并取得预期效果,对相关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单独奖励。

  第六十七条信息化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下列问题时,对涉及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考核意见:

  (一)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按要求配合项目工作,影响项目实施进度或质量,对相关责任单位每次处罚500-20xx元,对主要责任人每次处罚100-1000元。

  (二)由于项目实施方原因影响项目建设或者未达到项目预期目标的,按合同条款处理。

信息化管理管理制度5

  一、信息化设备由市、县(区)统一配发,为学校教育教学专用。

  二、所有设备由学校统一负责管理,学校要成立管理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分级管理。

  三、建立设备登记和固定资产管理档案,按型号分类入账、入柜,妥善管理,不得丢失、损坏,保证配套使用。

  四、建立软、硬件使用登记簿,对使用和运行情况做出详细记录。

  五、熟悉、了解设备的.规格、性能、基本结构和操作使用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做到规范操作,正确使用。设备使用后必须断开电源和接收信号源。

  六、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雷、防潮、防尘、防静电。定期检查设备完好率,保持设备良好性能,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需要。

  七、学校要建立故障登记薄,做好故障原因、责任、处理和维修等记录。禁止带故障运行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机并及时请专职技术人员处理。

  八、不得以任何借口将设备出借、转让、调拨或变卖给非项目单位,也不允许个人占用。

  九、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拆卸设备或安装其它硬件、软件;不得随意移动设备,不得进行与教育教学无关活动。

  十、做好网络安全、保密工作,严禁违法活动。

信息化管理管理制度6

  1、多媒体教室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实施场所,为教师进行多媒体教学的公共使用场所。

  2、多媒体教室配有多媒体连网计算机、音响设备、多媒体投影机、视频展示台,录音座等设备,供教学使用。

  3、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应按教学计划及教务处课程安排,提前一周填写使用登记表,交多媒体教室管理员安排,使用安排以先登记先安排为原则。

  4、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应首先熟悉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正确使用设备,爱护设备。

  5、使用中发现故障要及时向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或教务处申请报修。

  6、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不得自行在计算机上安装和卸载软件系统。

  7、根据教学要求需要在计算机上安装软件系统须向多媒体教师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教务处派专人进行安装。

  8、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室上课,要按教学管理规范管理上课学生。

  9、使用多媒体教室要服从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的'管理。

  10、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使用完毕应填写多媒体教师使用记录表。

信息化管理管理制度7

  一、 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信息化工作规范管理,促进学校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保证信息化建设的时效性和可持续发展,真正发挥数字化校园平台在学校教学、科研、及管理方面的支撑作用,根据大连市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学校信息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二、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制度

  1、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审议学校信息化建设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与经费预算;制定审议学校信息化建设、运行管理及校园网安全的规划制定;明确在推进高信息化建设进程中各部门的责任分工、资源分配以及考核机制;对我校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性问题进行决策。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及时交流和反馈。

  2、学校资源开发小组具体负责分期实施学校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对信息化相关项目进行评估和管理,负责信息化建设中的技术指导和支持,负责数据标准的制定和公共平台应用的推广与培训,负责健全和完善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学校各信息化建设小组具体负责本小组系统建设和信息安全工作,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实时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切实做好与本职相关的各项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好信息化建设任务。

  三、资金保障制度

  学校设立信息化管理经费,用于支付信息化项目在实施管理、系统功能改进和数据维护、部门信息化技能培训等方面产生的费用

  1、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班班通系统、广播电视系统、专用教室信息化建设系统、校园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基础应用、学校信息化资源系统建设、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建设系统等。

  2、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中的网络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等硬件设施均由资源开发小组统一管理和分配。

  3、学校各开发支持小组负责本小组所建的应用系统的使用和管理,要保证对系统数据的及时更新维护,并配合资源开发小组做好信息系统的备案工作,及时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好系统的推广使用。

  四、定期反馈和交流制度

  1、制定定期反馈和交流制度,学校资源开发小组具体负责分期实施学校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对信息化相关项目进行评估和管理,负责信息化建设中的技术指导和支持,负责数据标准的制定和公共平台应用的推广与培训,负责健全和完善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学校各信息化建设小组具体负责本小组系统建设和信息安全工作,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实时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切实做好与本职相关的各项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好信息化建设任务。

  2、每学期组织一次本学校信息技术建设工作检查,形成检查报告。每学期组织一次校内交流,形成交流成果和经验推广方案,做好年度总结。

  五、信息化工作激励机制

  1、信息化工作将纳入部门工作考核范围;

  2、学校设立信息化管理经费,用于支付信息化项目在实施管理、系统功能改进和数据维护、部门信息化技能培训等方面产生的费用

  3、学校每年进行信息化工作的评优工作,对信息化建设工作中成绩优秀的部门和信息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20xx年9月1日

信息化管理管理制度8

  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有效管理和推进信息化进程,确保信息化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持续优化,所制定的一系列规则、流程和责任分配。它涵盖了信息化规划、项目管理、系统运维、数据治理、信息安全和员工培训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 信息化规划:明确企业信息化的目标、策略和实施路径,以支撑业务发展。

  2. 项目管理:规范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审批、执行、验收和评估流程。

  3. 系统运维:建立系统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性能监控机制。

  4. 数据治理:确保数据的质量、安全和合规性,推动数据资产的'开发利用。

  5. 信息安全:预防和应对网络安全威胁,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6. 员工培训:提升员工的信息技术素养和应用能力,促进信息化知识的普及。

信息化管理管理制度9

  信息化系统管理制度是对企业内部信息化建设、使用、维护和升级的一系列规则和流程,旨在确保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提升企业运营效率,保障信息安全。

  内容概述:

  1. 系统规划与建设:明确信息化系统的战略定位,制定系统开发、采购和集成的流程。

  2. 系统运行管理:规定系统日常运行的监控、维护和故障处理机制。

  3. 数据管理:确立数据的分类、存储、备份和保护策略。

  4. 用户权限管理:设定用户访问和操作系统的权限,防止非法访问。

  5. 安全防护:制定安全政策,包括防火墙、反病毒、数据加密等措施。

  6. 系统变更与升级:规定系统更新、升级和废弃的程序。

  7. 培训与支持:提供用户培训,设立技术支持团队。

  8. 法规遵从:确保信息化系统的运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信息化管理管理制度10

  一、电子备课室微机要安排专人管理,并负责微机的日常维护及相关软硬件的.安装、管理。

  二、为了保障文件、数据的安全性与保密性,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系统设置,以保障信息正常交流;非本校人员严禁操作微机,各教师使用后要做好记载。

  三、电子备课室由专人负责按时开放,操作者应严格按规范开关、操作微机,关闭微机后应关闭电源。

  四、严禁边饮食边操作微机或湿手开启、操作微机。

  五、电子备课室必须保持清洁、通风、干爽,应勤快拖地。严禁吸烟,避免阳光直射微机,如遇到强雷雨天气,禁止使用微机。

  六、微机出现软硬件故障,必须及时向管理员报告,由专人维修,否则,造成不良后果,按其损失照价赔偿。

  七、电子备课室管理人员应及时对重要数据用软盘作好备份并作好标识。

  八、管理人员应定期(建议每隔2-4周)用杀毒软件对磁盘作例行检查,并用系统工具整理硬盘。

  九、严禁使用外来磁盘,如一定要使用,必须先杀毒,再使用。

  十、禁止在微机上玩游戏,观看影碟,发现一次对相关人员处以警告。

信息化管理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全区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规定,加强信息化项目的规划和管理,规范项目建设活动,减少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促进全区信息化工作快速、协调、有序、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项目资金10万元以上构成系统的,以计算机、通信技术及其它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建设(含楼宇综合布线和机房建设)、信息应用系统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和信息网络设备购置等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工程项目。政府信息化重点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申报。

  第三条区直各部门、单位的信息化项目建设,需要区、镇财政资金配套的其他信息化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全区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协调机构。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区经信局”)。

  第五条区经信局是本区信息化项目建设的主管部门,承担区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全区信息化项目的统筹、规划、初审、综合协调,组织可行性论证以及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区财政、发改、保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三章项目申报

  第七条信息化项目申报

  (一)每年7月底前(即制定年度预算之前)向区经信局报送下一年度政府投资信息化重点建设项目,填写《市吴中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重点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

  (二)区经信局对项目进行初步评估;

  (三)初步评估合格,由申报单位提交有关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技术设计方案(报告大纲见附件2),如是设备或软件采购,需附采购明细,区经信局会同区财政局组织有关部门和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复评;

  (四)经复评合格的项目由区经信局报请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按有关程序报经区政府有关会议审议批准后,区财政局将项目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第八条未列入年度信息化建设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财政资金。特殊需要(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实施的项目或应急项目)的需经区政府有关会议审议批准后,到区经信局办理相关手续,由区财政追加预算。

  第九条属于国家、省、市统筹安排并拨付资金建设的信息化项目,使用单位在向上级有关单位办理申报手续后,需将相关项目资料报送区经信局备案。需区财政配套资金的项目,按本办法第七条之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条区直各部门、单位通过其他渠道筹集资金且不需要区财政资金配套进行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相关单位需到区经信局办理备案手续。一次性购买办公自动化设备或单机版软件产品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相关单位需到区经信局办理备案手续。

  第四章项目评审

  第十一条项目评审坚持科学性、独立性、公正性和客观性原则。参加项目评审的专家及相关人员必须严格保守被评审项目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未经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不得将被评审项目的有关文件、资料和数据以任何方式对外提供,不得利用评审项目的非公开技术、商业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违者造成项目建设单位损失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项目评审范围及方式

  (一)对于总投资50万元以上项目,由经信局召集组织专家评审会,评审会专家3~5人(应包括信息技术专家、监理专家、财务专家),由经信局通过专家数据库抽取确定。经信局、发改局、财政局、监察局和项目建设主管单位派员参加评审会。

  (二)对于总投资50万元(含)以下项目,由经信局召集,发改局、财政局和项目建设主管单位进行会审。

  第十三条评审主要内容

  (一)符合我区信息化发展总体规划;

  (二)采用的技术成果在国内本行业技术领域中具有较高水平,建设方案切实可行;

  (三)对相关产业发展或本领域信息化建设具有带动作用,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具有较强的实用性,能解决信息化发展的实际问题;

  (五)项目建设单位明确,建设资金合理;

  (六)遵守信息化项目建设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第十四条评审组给出评审建议、结论并确定是否要再次评审。项目建设单位须根据评审意见,对项目的原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将修改后的设计方案报经信局备案。

  第十五条项目评审的'费用,参照现行市经信部门标准实施,在区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五章项目建设

  第十六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当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招标、投标。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要实行政府统一采购。

  第十七条为规范建设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凡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实行项目监理制。其余项目根据需要参照执行。监理单位不得参与工程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不得参与工程监理。

  第十八条从事信息化项目建设、设计开发、服务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国家或省、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相关资质认证,并经过区经信局(信息化办)确认备案。注册地和纳税地在本行政区域的单位优先。

  第十九条在进行信息化项目设计、建设时,必须同时进行信息化安全系统的方案设计和建设,必须保证和满足信息化系统安全运行的需要。

  第二十条信息化项目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符合信息化项目建设合同的要求,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及实施方案进行,未经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不得随意改变项目建设内容及相关技术标准。

  第六章项目验收

  第二十一条信息化项目竣工后,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将验收资料送区经信局备案,区经信局会同区财政局视情况抽查。5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及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组联合进行验收。

  第二十二条验收应当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建设过程中有效的技术资料为依据。验收内容应包括系统建成后三个月的运行情况及相关数据资料。

  第二十三条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单位使用。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应按验收组提出的意见及时整改,经整改完善后再次提出验收申请,直至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四条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财政预算的90%费用;正式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的信息化建设项目评价通过后,付清余款。

  第七章项目评价

  第二十五条信息化项目建设实行后评价制度。区经信局制定年度新建信息化项目评价计划,组织有关专家和相关部门实施。

  第二十六条正式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可列入后评价项目。

  第二十七条信息化项目后评价主要的内容为:项目运行和维护情况、项目建设质量、施工方售后服务情况、项目社会和经济效益、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等。

  第二十八条财政预算安排300万元(含300万)以上的专项支出,纳入财政绩效预算管理。

  第二十九条全区信息化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执行和完成情况,由区经信局向区政府报告。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程序和要求的,由区经信局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审定。

  第八章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化项目管理

  第三十条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化项目,按照《市涉密工程保密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实施。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以前有关规定如与本办法不符,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吴中区经信局负责解释、修订。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化项目管理由吴中区机要保密局负责解释。

信息化管理管理制度12

  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信息化项目的`执行流程,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风险。其主要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项目立项与审批

  2. 项目规划与设计

  3. 项目执行与监控

  4. 变更控制与风险管理

  5. 质量保证与验收标准

  6. 项目交付与后期维护

  7. 培训与知识转移

  内容概述:

  1. 项目立项与审批:明确项目的业务需求,评估可行性,确定预算和资源,进行立项申请,并由管理层审批。

  2. 项目规划与设计: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时间表、任务分配、里程碑和关键路径,同时设计系统架构和技术方案。

  3. 项目执行与监控:执行项目计划,跟踪进度,管理变更,确保符合预定目标。

  4. 变更控制与风险管理:建立变更管理流程,识别潜在风险,制定应对策略,以减少负面影响。

  5. 质量保证与验收标准:设定项目质量标准,执行质量检查,确保项目成果满足业务需求。

  6. 项目交付与后期维护:完成项目后,进行正式交付,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

  7. 培训与知识转移:为用户和团队提供培训,确保他们能够有效地使用新系统,同时将项目经验转化为组织知识。

信息化管理管理制度13

  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市信息化建设,加快城市信息化进程,发展信息产业,加强对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区域内从事编制信息化建设规划,制定信息产业发展政策,建设信息网络(有线、无线)及信息应用系统,开发和利用信息资源等活动,均适用本暂行办法。

  第三条信息化建设遵循统筹规划、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安全保密的原则。信息化建设应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

  第二章信息化管理机构

  第四条xx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我市信息化建设的领导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xx市信息产业局)。xx市信息产业局是本市信息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三章信息化建设规划

  第五条xx市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由市信息产业局负责拟订,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编制市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应当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并经专家论证;应当符合国家、省、xx市信息化建设规划和我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的要求。

  第七条市信息化建设经费纳入市年度财政预算,以确保市信息化建设进程按计划实施。

  各镇、市直各部门也应将信息化建设经费纳入本级经费预算。

  第八条各镇、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全市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制定本镇、本部门的信息化建设规划,并报市信息产业局审核备案。

  第四章信息产业

  第九条本暂行办法所称信息产业,是指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系统集成业、通信业(有线、无线)及相关的信息服务业。

  第十条全市信息产业的发展计划由市信息产业局会同市经贸局、市科技局进行编制,指导信息产业的发展。

  第十一条鼓励境内外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到我市投资信息产业,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开发生产先进的信息产品。

  第十二条从事电子信息产品、软件、集成电路以及其它信息产品的开发、研发、制造的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规定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鼓励采用国际先进标准。

  第五章信息工程

  第十三条本暂行办法所称信息工程,是指投资主体以计算机、通信、广播电视以及其它现代化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信息应用系统建设、信息资源开发等工程。

  第十四条凡使用市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工程项目,均须经市信息产业局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非市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公共信息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将有关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施工及质量监理方案报市信息产业局备案。

  第十五条信息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规定的强制性标准。没有标准的,鼓励采用国际先进标准。

  市信息产业局会同市质量监督主管部门共同编制信息工程标准目录及索引,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凡符合国家财政部印发的《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信息工程,统一由市政府采购中心会同市信息产业局进行公开招标、投标,择优确定开发建设单位。并由市信息产业局会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对信息工程质量进行监督。要逐步完善信息工程招投标制度、监理制度和竣工验收制度。

  第六章信息资源

  第十七条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建设和整合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托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实现各镇、市直各部门应用系统的信息交换和互联互通。

  第十八条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要打破政府职能部门对可供利用信息资源的垄断和封锁,建设跨部门的,具有基础性、公益性的数据信息库和办公信息资源库,实现资源共享。

  政府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办事程序、办事条件及依据等一切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资源,均通过政务公众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各镇、各部门对外公开的信息,允许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无偿地查询或索取。确需收费的,按市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公共信息网络的经营单位和利用公共信息网络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要严格遵照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公共信息网的经营单位和应用单位要建立和完善网络运行安全保障制度,并接受公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国家所禁止的信息,不得从事危害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信息的提供者和者,通过公共信息网络信息的,要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合法的信息受国家法律保护。未经信息所有者许可或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删除、修改信息网络系统中储存的信息。

  第二十二条xx市信息产业局负责本市三级域名系统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本市范围内各级域名的注册使用情况;各镇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市属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GOV、ORG、NET下申请三级域名注册,必须报市信息产业局审核同意后,再报xx市信息产业局批准方可向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办理申请注册手续。

  第七章信息网络管道管理

  第二十三条本暂行办法所称信息网络管道,是指各类信息传输网络专用管道和市政综合性网络管道专用管孔,由管道、管道出入口、建筑物的引入管道和上引管道等组成。

  第二十四条市信息产业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信息网络管道规划,并纳入市信息化建设规划。要加强对信息网络管道的.规范管理。

  第二十五条信息网络管道建设工程应坚持先立项,后勘察设计,再施工、验收的原则。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建设等各阶段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和通信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为抓好全市的信息网络管道联合共建工作,信息网络管道建设工程在办理立项和规划手续前,必须报市信息产业局审查备案。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施工。

  第八章无线电管理

  第二十六条市无线电管理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擅自变更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或不按总规划内容制定专项规划,由市信息产业局责令其改正,并对责任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对违法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不执行强制性标准的,由市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对违法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可以对个人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除处予以没收外,还可以处以违法所得1至3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六个月以内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违反本暂行办法其他条款的,按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处理。

  第三十一条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违反管理办法规定,或者营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法对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对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行政相对人应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市政府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三十三条本暂行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信息化管理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规范公司信息化管理,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信息化硬件、软件、耗材、系统、数据和安全等管理工作,指导公司的网络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规范设备和耗材采购配置引进流程,为公司的信息化系统健全完善和数据安全工作提供切实有效的方案。

  第三条公司信息化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项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职能管理系统信息化管理工作,生产技术系统信息化管理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分工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成立信息化管理小组(以下简称信息小组),负责建立健全公司信息化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信息化管理的规章制度;审查《信息化工程方案》,审核《信息化设备的配置计划》,监督、检查、指导公司各部门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

  第六条办公室是公司信息化管理常设机构。负责组织拟定公司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承办公司信息化设备的采购、调配与回收,组织信息化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技术支持,负责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0a系统)建设、运营、维护和信息资源管理工作,统筹公司信息安全管理,组织公司信息化管理的知识培训。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分别负责权限内信息化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维护管理和软件系统维护及信息收集、汇总、整理、申报及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公司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化管理工作。

  第三章软硬件管理

  第九条公司因工作需添置计算机及其他设备,应先根据项目情况和公司计划管理规定编写《信息化配置需求计划》,计划应详细说明使用目的、使用软件情况、配置计算机及外设数量、设备设施配置标准。提交到办公室审核后,履行公司及中煤龙化公司采购计划审批程序。

  第十条需求计划经批准后,公司权限内采购依据公司管理分工和采购规定,硬件设施采购由办公室负责办理,软件由申请部门会同办公室办理,所有信息化设备设施的型号、性能数据、厂商、供货商、购买日期等详细数据及软件信息,各使用部门均应以书面的形式提供给办公室备案。

  第十一条各使用部门应加强信息化设备设施(含软件)的管理,落实专责制,严禁私自处置。

  第十二条公司各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计算机及辅助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在使用期内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计算机及辅助设施在使用中由于人为原因造成损坏,损失由当事人所在的科室进行赔偿或由当事人赔偿。

  第十四条公司各个科室因工作需要,添加或更换设备,应向办公室提交《信息化配置申请》,经办公室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后,办公室负责组织购置或进行调剂。

  第十五条公司各部室的计算机及辅助设施变更后,办公室应登记备案。

  第十六条公司计算机设备的日常维修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维修和更换部件相关费用列入申请部门费用。

  第十七条办公室应维护计算机及设备的注册信息和分布信息,确保每一设备的信息真实可查。

  第十八条信息设备的淘汰、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办公室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办公室负责淘汰或报废设备的回收、处置。

  第十九条公司信息设备耗材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发放。办公室应根据公司耗材储备情况和各个部室的需求情况,在每个季度初拟定《耗材采购季度计划》,按公司规定程序审批后,组织采购和发放工作。耗材供应应及时、充足,保证经营管理需要。

  办公室应根据各部门消耗情况,核定耗材定额,并根据实际需求及时调整。办公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耗材管理,耗材管理人员应按部门、品类设置耗材使用台账,详细登记各部门耗材使用情况,并根据定额定期考核。

  第四章0a系统管理

  第二十条办公室是公司oa系统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oa系统资源分配,系统日常维护和管理。公司oa系统管理执行《中煤龙化公司办公自动化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办公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对计算机设备、服务器要定期对其操作系统和文件进行检查,经常查杀病毒,保障设备正常运行。负责服务器运行日志记录工作。

  第五章网络管理

  第二十二条办公室负责公司内部局域网的网络通畅,网络共享和网络安全。

  第二十三条办公室负责搭建公司的远程访问平台,确保平台7x24的`不间断的网络服务。对网络数据流进行安全过滤,应用防火墙和安全策略进行入侵监测和病毒监测。

  第六章数据及申报管理

  第二十四条信息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公司数据进行异地备份,并保证备份数据安全,确保数据丢失后,可以通过备份还原数据。养成时时备份数据的习惯。

  第二十五条办公室应协助各部门设计备份策略,综合使用日志备份、差异备份和完全备份来维护数据库的数据安全,以便数据损坏后可以成功的恢复数据。

  第二十六条公司各信息系统使用部门负责权限内数据信息的收集、审核、汇总、整理、审批和按时申报工作。

  第七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条信息系统管理人员应加强密码管理,并定期更换。系统登录密码不得相互泄漏。

  第二十八条操作人员操作完毕应及时退出应用程序,以防他人非法进入系统。

  第二十九条涉密文件以纸质方式发送,不得以电子公文形式在网上传递。对网上处理信息应执行“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制度,坚决杜绝发生泄密、盗取信息等现象。

  第三十条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对信息化设备有管理和维护的责任。来访人员或非本部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操作公司设备,时刻注意防火、防水、防盗。下班之后操作人员应按照正确程序关闭办公自动化设备及电源,要及时关闭门窗,防止失窃。

  第三十一条信息化设备的具体使用者为该设备的第一责任人。对于每台计算机中保存的文件、资料等保密信息,第一责任人负保密责任。严禁操作人员私自利用工作便利及非法手段调阅非共享信息。

  第三十二条操作人员应有强烈的病毒防范意识,使用u盘、光盘及网络信息准用存储设备时,首先须对其进行杀毒操作,确认其未带病毒后才可在系统上使用。定期进行杀毒处理,发现计算机遭受计算机病毒感染时应立即隔离,尽快杀毒。工作数据要经常做备份,检查、杀毒后备用。

  第三十三条任何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信息系统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进入信息系统或使用公司信息系统资源;

  (二)未经允许,对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三)未经允许,对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五)任意方式对数据的恶意操作,如篡改、删除、转移等。

  (六)未经授权查阅其他人的电子邮件,冒用他人名义发送电子邮件。

  违反本规定,公司将视情节和公司奖惩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信息化管理管理制度15

  高校信息化管理制度是对学校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应用进行全面规范的体系,旨在提升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质量与效率。这一制度涵盖了硬件设施、软件系统、数据管理、信息安全、人员培训、政策法规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 硬件设施管理:包括校园网络建设、数据中心运营、智能设备配置和维护等。

  2. 软件系统管理:涵盖教学管理系统、科研平台、行政办公系统以及各类应用软件的选购、安装、升级与技术支持。

  3. 数据管理:涉及数据采集、存储、分析、保护和共享的规范。

  4. 信息安全:制定并执行网络安全策略,防范病毒、黑客攻击和信息泄露等风险。

  5. 人员培训:为教职员工提供必要的`信息化技能培训,提升其信息化素养。

  6. 政策法规遵守:确保信息化工作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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