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管理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17 12:35:23 制度 我要投稿

信息化管理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信息化管理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信息化管理管理制度

信息化管理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信息化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煤矿信息系统与网络资源在可控范围内安全稳定的运行,保护现有的网络、数据信息的安全,特制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通过制定本制度形成一个动态以预防为主的信息安全管理方式,通过实时的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系统潜在的安全问题和风险,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避免问题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件带来的风险和损失,保证信息系统的使用安全。

  第三条 通过安全管理不但能够保障己有的安全系统得到正确、有效的使用,而且能够实际检验安全策略的使用情况,及时提出新的安全需求,以便及时进行升级改进或实行新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四条 广泛开展信息安全教育,进行信息、安全检查,保证系统安全运行。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五条 本制定适用于煤矿信息网络的各种软、硬件设备的综合安全管理,对安全管理中的各项具体工作进行指导。

  第六条 管理对象:

  1、硬件设备:包括计算机主机及外设、网络设备、存储设备以及其它辅助设备。

  2、物理环境:包括机房场地环境、设备维修、存储环境等

  3、通信线路:包括专用的通讯线路、网络布线、用于数据通讯的电话线等。

  4、软件系统:包括网络设备的配置、操作系统、应用软件以及其它各相关的应用系统等。

  5、文档资料:包括设备及系统的使用说明及操作指南、参数配置表、运行操作记录、故障维护处理记录、电子数据及文档等。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七条 信息中心负责煤矿信息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 保障煤矿信息系统安全运行,负责业务数据及其它重要数据的备份管理,向上级部门上报信息、系统运行安全报告。

  第九条 负责安全产品的使用、维护、升级,所有安全产品的使用,必须符合公司的审批和授权,不得擅自采购和私自试用,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培训。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条 软件系统安全:软件系统包括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

  1、 系统软件指操作系统软件和数据库系统软件:

  (1)系统软件应使用正版软件,其选用应充分考虑软件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和健壮性,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2)系统软件必须具备身份验证功能、访问控制功能、故障恢复功能、安全保护功能、安全审计功能、分权制约的权限控制功能及加密功能。

  2、应用软件指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决策支持系统、电子商务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及其他软件应用系统等,应用软件系统必须满足软件规范的有关要求。

  第十一条 各级信息中心、部门在软件系统的安全管理中的作为:

  1、系统运行前严格审查实施计划的安全性,审查实施计划流程是否符合整体安全策略,是否制订相应应急措施等;

  2、检查系统运行过程中相关部门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

  3、系统运行结束后,组织对照实施计划评价实施效果,对整体安全体系的影响进行相应评估。

  4、由相关技术部门提供系统运行的安全报告。

  5、当系统调试完毕,应建立系统维护档案。如果系统出现变更,应该重新对该系统作安全评估,调整安全配置,并更新相应的系统档案,必要的时候修正整体的安全策略。

  第十二条 环境安全

  1、机房建设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建设标准和规范。

  2、建立并严格执行机房管理制度,无关人员未经安全责任人批准严禁进入机房。依据有关机房管理办法的要求,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对其机房环境、机房进出、机房设施、机房物品的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3、机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定期检查安全保障设备,确保系统安全运行及设备的安全。

  4、对主机房进行开机、关机等日常的操作,建立操作程序,并建立完整的设备运行日志、操作记录及其它与安全有关的资料。

  第十三条 硬件设备安全

  1、对主要的信息财产按安全等级进行适当的分类和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对于处理与敏感、有价值或重要的组织财产相关的系统应基于安全需求和风险评估进行附加的控制。

  2、对系统的相关计算机和数据通信设备及其连接关系,要编制与实际相符的拓扑图,并归档保存。

  3、业务系统和网络的关键设备应有备份策略。对业务系统设备和通信线路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维护,确保随时处于可用状态。

  4、已开通运行的卫星通信端站,未经上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关机,不得进行中断性测试,严禁擅自改变设备参数。

  5、对路由器、交换机等通讯设备必须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设专人管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移动和接入。

  6、对信息系统的计算机实体资源和定位状况要进行逐项编号登记和建档,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变。

  7、定期对硬件设备进行专业维护保养,如有故障,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8、应确定用户对无人值守的设备进行适当的保护。安装在用户区域的设备,如工作站或文件服务器,需要特别的保护,以防在无人看守时遭受未授权的访问。

  第十四条 软件安全

  1、应用软件应根据岗位情况、人员配置等情况进行不同级别的权限控制;

  2、应用软件本身必须具备操作日志和管理日志功能,以利于事后跟踪查询人员使用情况;

  3、软件使用人员应经过适当的操作培训和安全教育;

  4、建立应用软件文档管理制度、版本管理制度及软件分发制度,防止软件的盗用、误用、流失及越权使用;

  5、煤矿各部门必须根据信息中心统一部署,安装防病毒、网络入侵检测软件等监测、检查类安全产品。

  第十五条 系统操作与运行安全

  1、各部门必须按照有关操作管理的要求,规范操作流程:进行访问控制,采取严密的安全措施防止无关用户进入系统,确保应用系统的安全、稳定、持续运行。

  2、企业内部所有的机器应该提供口令保护功能;用户在设置和使用口令时,应遵循好的安全习惯和口令管理的要求。操作人员应有互不相同的用户名,定期更换操作口令。严禁操作人员泄露本人的操作口令。

  3、数据库管理系统和关键网络设备(如路由器、防火墙等)的口令必须由专人掌管,并要求定期更换。按分级管理、共同负责的原则,由不同人员掌管服务器操作系统口令、数据库管理系统口令和网络管理口令。如果用户需要访问多种服务或平台,需要多个口令,应建议他们使用单一的有质量的口令,并对储存口令提供合理的保护。

  4、严格按岗位职责设置各岗位操作权限,各类操作系统的系统操作权限设置应经信息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备案。重要岗位的登录过程应增加必要的限制措施。敏感信息、访问必须通过身份授权认证。

  5、在正常的系统运行中,所有对业务系统的实质性操作必须由操作员按权限控制要求执行,其他人员不得直接对系统或应用进行实质性操作。

  第十六条 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安全管理

  1、系统选用:煤矿系统工程所选用的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必须具备与其用途相适应的安全性能;

  2、口令使用管理:要严格加强口令保密制度的执行,杜绝使用公开或缺省的口令和用户名称,对关键用户的口令要采用双人监护、异地保存等方式进行管理,严防个人独自以关键用户进入系统;

  3、系统运行监控管理:要加强系统日常的巡查,及时监控用户使用系统资源情况,对陌生用户要及时查清来源,并加以相应处理,对越权用户要查明越权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限制其使用权限;

  4、系统备份管理:及时做好系统动、静态数据的备份工作,以备系统出现意想不到的故障。

  第十七条 计算机病毒防范

  必须建立计算机病毒防范制度,系统管理员应有较强的`病毒防范意识,定期进行病毒检测,及时更新软件版本和漏洞补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具体措施如下:

  1、要求所有工作站全部安装防病毒软件;

  2、为防止原始设备计算机病毒的侵害对新购进的计算机及设备,要组织专业人员检查后方可安装运行;

  3、软盘、光盘等移动存储媒体,以及外来的软件等,要先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确认无计算机病毒后才可以使用;严禁使用未经清查的、来历不明的软盘、光盘等;

  4、重要计算机要定期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系统中的程序要定期进行比较测试和分析;

  5、在接入internet 网时,严格控制下载软件,谨慎接收电子邮件;在接收电子邮件时,不随意打开邮件附件;

  6、关键服务器要尽量做到专机专用,特别是具有读写权限、身份确认功能的认证服务器一定要专用;对共享的网络文件服务器,应特别加以维护,控制读写权限,尽量不在服务器上运行无关软件程序;

  7、系统的重要数据资源要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8、跟踪计算机病毒发展的最新动态,及时了解计算机病毒,特别是有严重破坏力的计算机病毒的爆发日期或爆发条件,及时通知各部门进行防范;

  9、随时注意计算机的各种异常现象,一旦发现,应立即用查毒软件仔细检查;

  10、经常更新与升级防杀计算机病毒软件的版本;

  11、对重点岗位的计算机要定点、定时、定人作查毒杀毒巡检;

  12、当出现计算机病毒传染迹象时,立即隔离被感染的系统和网络,并进行处理,不应带“毒”继续运行,并同时上报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派人处理。

  13、接受省经济信息中心采用定期常规检查与特别日期专项检查、集中检查与分散检查相结合方式,对计算机病毒防范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八条 网络安全

  1、新建网络、网络改造、网络变更或新系统在投入使用前,必须按照规范的规定制订相对应的网络安全防范措施,并对新建网络或改造后网络实施安全检验,未经检验的新建网络或改造后网络不允许投入使用。

  2、为了保证全省行业网络的安全,全省行业计算机网络要严格控制internet 出口数量,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利用行业网络联入internet 。市局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建设internet 出口,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3、4、5点

  3、internet出口必须实行与行业内联网的逻辑隔离,其安全方案由省局信息中心统一制定和审批;

  4、有internet出口的单位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保护措施,至少配置放火墙和入侵检测措施,对internet 提供公共服务的服务器(如web 服务等)应采取与行业内联网逻辑隔离的设置,不得允许来自internet 的用户访问行业网络;

  5、不得采用一台路由器同时与internet 和行业内联网进行互联。

  6、禁止建立面向行业外的电子公告系统;建立面向行业内的电子公告系统,须报省局信息中心批准和备案,并建立用户登一记和信息、管理制度;

  7、禁止联入行业网络的计算机通过调制解调器拨号等方式登录到其他网络,如业务确实需要,需经同级保密委员会及信息、网络主管部门批准。

  8、存放和处理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系统和网络要与行业计算机网络和互联网实行严格的物理隔离,涉密系统的建设要符合国家保密局颁布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9、不得将行业网络与其他网络直接连通,行业网络在与外部网络进行连接时,在外联网的交界处,必须提供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并制定严密的访问权限。

  10、内联网地址和域名的规划、分配、监督和实施由省信息中心统一规划、组织实施,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不得擅自变更,以确保行业计算机网络的互联互通

  11、行业网络应该只开放与业务相关的必要的服务端口。

  12、建立卫星设备管理制度、日常维护制度、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等,加强卫星通信的监管,防止垃圾信息上卫星通信网,保证卫星通信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13、其它未进行详细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详见《 网络管理》 一章。

  第十九条 人员安全管理

  1、全省行业信息安全技术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必备的计算机理论知识和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认真负责的服务意识。

  2、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必须熟悉、掌握本单位信息系统的资源配置,运行状况,并建立详细档案。

  3、关键技术岗位应进行严格审查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离岗时必须严格办理离岗手续,明确其离岗后的保密义务,退还全部技术资料并立即更换信息系统的操作口令。

  4、加强对信息安全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不合格或未参加培训者不得上岗。

  5、加强对信息系统使用人员进行系统安全教育,提高使用人员有关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意识和应用水平。

  第二十条 安全责任管理

  1、行业网络的上网单位要保证网络运行安全、可靠,做到实体安全、运行安全、数据安全和管理安全。各部门必须遵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机网络和信息安全系统的建设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自觉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稳定,自觉保守国家、行业和单位的秘密。

  2、各部门应建立安全责任制度, 指定安全管理部门和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相应管理和维护人员必须对本人接办的各项事务的处理过程负责,确保行业计算机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3、各类人员必须承担相应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责任,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自觉维护辽宁烟草信息系统安全。

  4、根据国家保密法规,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与上网信息、保密审批制度,审查工作由同级保密工作机构或业务工作机构根据有关专门规定负责执行。禁止绝密级的信息上网传输,属国家秘密的信息、上网,需经同级保密委员会同意,并不得传输到行业网络之外,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

  5、违规处罚: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情节较轻者给予警告,并做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停止联网、限期整改的处罚,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信息化管理管理制度2

  近年来,随着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社会的需求不断进步,企业传统的手工生产模式和管理模式迈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信息化时代。随着信息化程度的日益推进,企业信息的脆弱性也日益暴露。如何规范日趋复杂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如何进行信息风险评估保护企业的信息资产不受侵害,已成为当前行业实现信息化运作待解决的问题。

  一、前言:企业的信息及其安全隐患。

  在我公司,我部门对信息安全做出整体规划:通过从外到内、从广义到狭义、从总体到细化、从战术到战略,从公司的整体到局部的各个部门相结合一一剖析,并针对信息安全提出解决方案。涉及到企业安全的信息包括以下方面:

  A、技术图纸。

  B、商务信息。

  C、财务信息。

  D、服务器信息。

  E、密码信息。

  针对以上涉及到安全的信息,在企业中存在如下风险:

  1、来自企业外的风险

  (1)病毒和木马风险:互联网上到处流窜着不同类型的病毒和木马,有些病毒在感染企业用户电脑后,会篡改电脑系统文件,使系统文件损坏,导致用户电脑最终彻底崩溃,严重影响员工的工作效率;

  有些木马在用户访问网络的时候,不小心被植入电脑中,轻则丢失工作文件,重则泄露机密信息。

  (2)不法分子等黑客风险:计算机网络的飞速发展也导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行窃、行骗等,他们利用所学的计算机编程语言编译有特定功能的木马插件,经过层层加壳封装技术,用扫描工具找到互联网上某电脑存在的漏洞,绕过杀毒软件的追击和防火墙的阻挠,从漏洞进入电脑,然后在电脑中潜伏,依照不法分子设置的特定时间运行,开启远程终端等常用访问端口,那么这台就能被不法分子为所欲为而不被用户发觉,尤其是技术部、项目部和财务部电脑若被黑客植入后门,留下监视类木马查件,将有可能造成技术图纸被拷贝泄露、财务网银密码被窃取。还有些黑客纯粹为显示自己的能力以攻击为乐,他们在用以上方法在网络上绑架了成千上万的电脑,让这些电脑成为自己傀儡,在网络上同时发布大量的数据包,

  前几年流行的洪水攻击及DDoS分布式拒绝服务攻击都由此而来,它会导致受攻击方服务器资源耗尽,最终彻底崩溃,同时整个网络彻底瘫痪。

  2、来自企业内的风险

  (1)文件的传输风险:若有员工将公司重要文件以QQ、MSN发送出去,将会造成企业信息资源的外泄,甚至被竞争对手掌握,危害到企业的生存发展。

  (2)文件的打印风险:若员工将公司技术资料或商业信息打印到纸张带出公司,会使企业信息资料外泄。

  (3)文件的传真风险:若员工将纸质重要资料或技术图纸传真出去,以及将其他单位传真给公司的技术文件和重要资料带走,会造成企业信息的外泄。

  (4)存储设备的风险:若员工通过光盘或移动硬盘等存储介质将文件资料拷贝出公司,可能会泄露企业机密信息。若有动机不良的.员工,私自拆开电脑机箱,将硬盘偷偷带出公司,将会造成企业信息的泄露。

  (5)上网行为风险:员工可能会在电脑上访问不良网站,会将大量的病毒和顽固性插件带到企业网络中来,造成电脑及企业网络的破坏,更甚者,在电脑中运行一些破坏性的程序,导致电脑系统的崩溃。

  (6)用户密码风险:主要包括用户密码和管理员密码。若用户的开机密码、业务系统登陆密码被他人掌握,可能会窃取此用户权限内的信息资料和业务数据;若管理员的密码被窃取,可能会被不法分子破坏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甚至会被窃取整个服务器数据。

  (7)机房设备风险:主要包括服务器、UPS电源、网络交换机、电话交换机、光端机等。这些风险来自防盗、防雷、防火、防水。若这些自然灾害发生,可能会损坏机房设施,造成业务中断。

  (8)办公/区域风险:主要包括办公区域敏感信息的安全。有些员工缺乏安全意识,在办公区域随意堆放本部门的重要文件或是在办公区域毫不避嫌谈论工作内容,若不小心被其他人拿走或听到,可能会泄露部门工作机密,甚至是公司机密。

  为了保证企业信息的安全保密,公司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企业信息安全管理总则,以安全总则为基础,各部门具体细则为安全管理行为标准,从各个层面杜绝信息安全隐患。

  二、总则:从整个公司层出发,针对这些信息隐患制订安全防范措施。

  1、计算机设备安全管理

  (1)公司所有人员应保持清洁、安全、良好的计算机设备工作环境,禁止在计算机应用环境中放置易燃、易爆、强腐蚀、强磁性等有害计算机设备安全的物品。

  (2)严格遵守计算机设备使用、开机、关机等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的使用方法。任何人不允许私自拆卸计算机组件,计算机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信息管理部报告,不允许私自处理和维修。

  (3)发现由以下等个人原因造成硬件的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由当事人如数赔偿:违章作业;

  保管不当;擅自安装、使用硬件和电气装置。公司每位员工对自己的工作电脑既有使用的权利又有保护的义务。任何的硬件损坏必须给出损坏报告,说明损坏原因,不得擅自更换。公司会视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4)下班后所有不再使用的计算机,应关闭主机电源,以防止意外,对于共同使用的计算机,原则上由最后一个退出系统的使用人员关机,并关闭电源。外人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操作公司计算机设备。

  2、部门资料安全管理

  (1)外接存储设备安全管理:严禁所有人员以个人介质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设备拷贝公司的文件资料并带出公司。若因出差等原因需要拷贝文件资料到存储设备中,需要向上级请示此行为,并以公司存储设备做文件拷贝。为确保硬盘的安全,严禁任何人私自拆开电脑机箱:

  ①将用户主机贴上封条标签,除IT人员外,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开机箱,若信管部进行电脑硬件故障排查时,拆除封条标签后,在故障排查结束及时更换新的封条标签。信管部将定期检查,若发现有封条拆开痕迹,将查看视频监控记录,追查相关人责任。

  ②给每台电脑主机配备锁柜,将所有用户主机存放在锁柜内,锁柜钥匙统一由IT保管,若需要为用户处理电脑故障时,IT在打开锁柜处理完电脑故障时,一定要锁好主机柜,确保主机内硬盘的安全。

信息化管理管理制度3

  信息化管理管理制度是对企业内部信息化资源进行有效管理和利用的`一套规则体系,旨在提升企业的运营效率,优化业务流程,保障信息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内容概述:

  1. 系统规划与建设:明确信息化目标,制定系统开发与实施计划,确保系统与企业战略的匹配。

  2. 资源配置:合理分配硬件、软件、网络等信息化资源,满足各部门需求。

  3. 数据管理:规范数据采集、存储、处理和分析,保证数据质量。

  4. 安全防护:建立安全策略,防止数据泄露、病毒入侵等风险。

  5. 用户培训与支持:提供必要的培训,确保员工能够有效使用信息系统。

  6. 维护与升级:定期检查系统运行状态,及时进行维护和更新。

  7. 评估与改进:通过持续监控和评估,找出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信息化管理管理制度4

  信息化系统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提升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人为错误。

  2. 保障安全:防止信息泄露,保护企业核心资产。

  3.统一管理:规范信息资源,便于集中管理和优化配置。

  4.遵循法规:确保企业行为合法合规,避免法律风险。

  5.支持决策:提供准确数据,支持管理层决策。

信息化管理管理制度5

  第一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信息化安全规范化管理,有效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防止失密、泄密时间的发生。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信息化系统包括医院管理系统、办公自动化、妇幼卫生统计直报系统,疫情直报系统、儿童免疫规划直报系统等。

  第三条,信息安全是指为数据处理系统建立和采用的技术和管理的安全保护,保护计算机硬件、软件和数据不因偶然和恶意的原因遭到破坏、更改和泄露。

  第二章环境和设备

  第四条机房安全

  1、有服务器的单位要检录独立的机房。

  2、机房应设置在独立的房间,环境相对安静的地段。

  3、机房内门窗应增设防盗(防盗门、铁栅栏等)、防火(灭火器)措施。

  4、未经网络管理员允许.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机房,不得操作机房任何设备。

  5、除网络服务器和联网设备外,工作人员离开机房时,必须关掉其它设备电源和照明电源。

  6、严禁使用来历不明或无法确定其是否有病毒的存储介质。

  第五条两个或两个以上专用网络(医院内部管理网、妇幼卫生统计直报系统)的单位,互联网与各个专用网络之间不能相通,必须专网专机管理。

  第六条电脑实行专人专管,任何人不得在不经电脑使用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动用他人电脑。如遇电脑使用人外出,则须在征得该电脑使用人所在的科室领导或相关领导的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计算机名称、lP地址由网管中心统一登记管理,如需变更,由网管中心统一调配。

  第八条PC机(个人使用计算机)应摆设在相对通风的环境,在不使用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九条开机时,应先开显示器再开主机:关机时,应在退出所有程序后,先关主机,再关显示器。下班时,应在确认电脑被关闭后,方可离开单位。

  第十条更换电脑时,要做好文件的拷贝工作,同时在管理人员的协助下检查电脑各方面是否正常。

  第十一条离职时,应保证电脑完好、程序正常、文件齐全,接手人在确认文件无误后方可完善手续。

  第三章软件与网络

  第十二条禁止在工作时间内利用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网上聊天、浏览与工作内容无关的网站、玩电脑游戏等。禁止在电脑上安装任何游戏软件。

  第十三条外来存储介质在本单位内计算机上使用时,必须进行杀毒处理后方可使用。

  第十四条为防止恶意代码植入系统,预防计算机病毒感染.在收到不明来历的电子邮件时应注意不要随意打开,并立即予以删除。

  第十五条上网用户不得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单位、集体的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六条上网用户不得在任何网络上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七)公然悔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八)损害形象和利益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

  第十七条上网用户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对自己或他人的计算机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二)未经允许,对自己或他人的计算机信息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四)其它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第十九条计算机出现故障,需重新安装操作系统时,应通知管理人员进行安装,不得私自请电脑公司或外单位电脑人员进行安装,不得私自将计算机搬到电脑公司进行维修。

  第四章数据加密和备份

  第二十二条网络管理人员须随时做好本单位各类重要数据的备份工作,发生灾难性事件时能及时恢复系统数据。

  第二十三条用户必须按自己的帐号、密码进入相应系统,不得盗用他人的帐号、密码。密码不得外泄,如发现可能外泄,应及时重设或申请更换;造成损失和危害的,追究其责任。网络特权服务用户不得泄露有关软硬件、网络授术细节及管理密码;所有人员必须保管好自己的密码,确保密码长度不少于8位、必须真有复杂性(含不重复的字母、数字及特殊符号)、不通用性、不易记性必须定期更新密码;使用密码时应确保旁人不能窥视;不要在软件使用时选自动记忆帐户密码功能;不要在任何地方使用任何方式谈论或书式记忆任何密码,未经批准不得将数据和软件拷贝带离本单位或从单位外带入数据输入到记算机中。

  第五章人员管理

  第二十四条信息管理人员必须是单位的正式员工。

  第二十五条信息管理人员变换必须报批网管中心,网管中心批准后方可更换。

  第二十六条信息管理人员变换后,必须将单位内所有重要计算机(服务器)密码重新进行设置。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本单位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各单位的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纳人年终考核.院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医院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第三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机房管理制度

  1、必须注意环境卫生。禁止在机房内吃食物、抽烟、随地吐痰;对于意外或工作过程中弄污机房地板和其它物品的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清理干净,保持机房无尘洁净环境。

  2、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工作人员仪表、穿着要整齐、谈吐文雅、举止大方。

  3、机房用品要各归其位,不能艟意乱放。

  4、机房应安排人员值日,负责机房的日常整理和行为督导。

  5、进出机房按要求必须换鞋,雨具、鞋具等物品要按位摆放整齐。

  6、注意检查机房的防晒、防水、防潮,维持机房环境通爽,注意天气对机房们影响,下雨时应及时主动检查和关闭窗户、检查去水通风等设施。

  7、机房内部不应大声喧哗、注意噪音,音响音量控制、保持安静的工作环境

  8、坚持每天下班之前将桌面收拾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二、机房保安制度

  1、出入机房应注意锁好防盗门。对于有客人进出机房,机房相关的工作人员应负责该客人的安全防范工作。最后离开机房的人员必须自觉检查和关闭所有机房门窗、锁好防盗装置。应主动拒绝陌生人进出机房。

  2、工作人员、到访人员出入应登记。

  3、外来人员进入必须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全面负责其行为安全。

  4、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禁止将机房相关的钥匙、密码透露给其他人员,同事有责任对信息保密。对于遗失物品的情况要即使上报,并积极主动采取措施保证机房安全。

  5、机房人员对机房安全制度上的漏洞和不完善的地方有责任及时提出改善建议。

  6、禁止带领与机房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出机房。

  7、绝不允许与机房工作无关的人员直接或间接操纵机房任何设备。

  8、出现机房盗窃、破门、火警、水浸、110报警等严重事件时,机房工作人员有义务以最快的速度和最短的事件到达现场,协助处理相关的事件。

  三、机房用电安全制度

  1、机房人员应学习常规的用电安全操作和知识,了解机房内部的`供电、用电设施的操作规程。

  2、机房人员应经常学习、掌握机房用电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

  3、机房应安排有专业资质的人员定期检查供电、用电设备、设施。

  4、不得乱拉电线,应选用安全、有保证的供电、用电器材。

  5、在真正接通设备电源之前必须先检查线路、接头是否安全连接以及设备是否已经就绪、人员是否已经具备安全保护。

  6、严禁随意对设备断电、更改设备供电线路,严禁随意串接、并接、搭接各种供电线路。

  7、如发现用电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必须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员提出解决。

  8、机房人员对跟人用电安全负责。外来人员需要用电的,必须得到机房管理人员允许,并使用安全和对机房设备影响最少的供电方式。

  9、机房工作人员需要离开当前用电工作环境,应检查并保证工作环境的用电安全。

  10、最后离开机房的工作人员,应检查所有用电设备,应关闭长时间带电运作可能会产生严重后果的用电设备。

  11、在使用功率超过特定瓦数的用电设备前,必须得到上级主管批准,并在保证线路保险的基础上使用。

  12、在危险性高的位置应张贴相应的安全操作方法、警示以及指引,实际操作时应严格执行。

  13、在外部供电系统停电时,机房工作人员应全力配合完成停电应急工作。

  14、应注意节约用电。

  四、机房消防安全制度

  1、机房工作人员应熟悉机房内部相仿安全操作和规则,了解消防设备操作原理、掌握消防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

  2、任何人不能随意更改消防系统工作状态、设备位置。需要变更消防系统工作状态和谁被位置的,必须取得主管领导批准。工作人员更应保护消防设备不被损坏。

  3、应定期进行消防演习、消防常识培训、消防设备使用培训。

  4、如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员提出解决。

  5、应严格遵守张贴于相应位置的操作和安全警示及指引。

  6、最后离开机房工作人员,应检查消防设备的工作状态,关闭将会带来消防隐患的设备,采取措施保证无人下的消防安全。

  五、机房用水制度

  1、禁止将供水管道和谁被安装在机房内。

  2、应格遵守张贴于相应位置的安全操作、警示以及安全指引。

  六、机房硬件设备安全使用制度

  1、机房人员必须熟知机房设备的基本安全操作和规则。

  2、应定期检查、整理硬件物理连接线路.定期检查硬件运作状志(如设备指示灯、仪表).定期调阅硬件运作自检报告,从而及时了解硬件运作状态。

  3、禁止随意搬动设备、随意在设备上进行安转、拆卸硬件、或随意更改设备连线、禁止随意进行硬件复位。

  4、禁止在服务器上进行试验性质的配置操作.需要对服务器进行配置,应在其它可进行试验的机器上调试通过并确认可行后,才能对服务器进行准确的配置。

  5、对会影响到全局的硬件设备的更改、调试等操作应预先发布通知,并且应有充分的时间、方案、人员准备,才能进行硬件设备的更改。

  6、对重大设备配置的更改,必须首先形成方案文件,经过讨论确认可行后,由具备资格的技术人员进行更改和调整,并应做好详细的更改和操作记录。对设备的更改、升级、配置等操作之前,应对更改、升级、配置所带来的负面后果做号充分的准备,必要时需要先准备好后备配件和应急措施。

  7、不允许任何人在服务器、交换设备等核心设备上进行与工作范围无关的任何操作。未经上级允许,更不允许他人操作机房内部的设备,对于核心服务嚣和设备的调整配置,更需要小组人员的共同同意后才能进行。8、要注意和落实硬件设备的维护保养措施。

  七、软件安全使用制度

  1、必须定期检查软件的运行状况、定期调阅软件运行日志记录,进行数据和软件日志备份。

  2、禁止在服务器上进行试验性质的软件调试,禁止在服务器随意安装软件。需要对服务器进行配置必须在其它可进行试验的机器上调试通过并确认可行后,才能对服务器进行准确的配置。

  3、对会影响到全局的软件更改、调试等操作应先发布通知,并且应有充分的时间、方案、人员准备,才能进行软件配置的更改

  4、对重大软件配置的更改,应先形成方案文件,经过讨论确认可行后,由具备资格的技术人员进行更改,并应做好详细的更改和操作记录。对软件的更改、升级、配置等操作之前,应对更改、升级、配置所带来的负面后果做好充分的准备,必要时需要先备份原有软件系统和落实好应急措施。

  5、不允许任何人员在服务器等核心设备上进行与工作范围无关的软件调试和操作。未经上级允许不允许带领、指示他人进入机房、对网络及软件环境进行更改和操作。

  6、应严格遵守张贴于相应位置的安全操作、警示以及安全指引。

  九、机房财产登记和保护制度

  1、机房的日常物品、设备、消耗品等必须有清晰的数量、型号登记记录,对于公共使用的物品和重要设备,必须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借取和归还制度进行管理。

  2、机房工作人员应有义务安全和小心使用机房的任何设备、仪器等物品,在使用完毕后,应将物品归还并存放于原处,不应随意摆放。

  3、对于使用过程中损坏、消耗、遗失的物品应汇报登记,并对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

  4、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允许向他人外借或提供机房设备和物品。

信息化管理管理制度6

  信息化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的关键组成部分,它涵盖了企业信息资源的管理、信息技术的'应用、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信息安全保障等多个方面。这项制度旨在确保企业在数字化时代的高效运作,通过科学管理和利用信息资源,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内容概述:

  1. 信息资源管理:规范企业内部信息的收集、存储、处理和传播流程,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2. 信息技术应用:制定信息技术设备的采购、使用和更新策略,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业务创新。

  3. 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明确系统开发标准和流程,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持续优化。

  4. 信息安全保障:建立安全防护机制,防止信息泄露、篡改和破坏,保障企业信息安全。

信息化管理管理制度7

  高校信息化管理制度是对学校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应用进行全面规范的体系,旨在提升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质量与效率。这一制度涵盖了硬件设施、软件系统、数据管理、信息安全、人员培训、政策法规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 硬件设施管理:包括校园网络建设、数据中心运营、智能设备配置和维护等。

  2. 软件系统管理:涵盖教学管理系统、科研平台、行政办公系统以及各类应用软件的'选购、安装、升级与技术支持。

  3. 数据管理:涉及数据采集、存储、分析、保护和共享的规范。

  4. 信息安全:制定并执行网络安全策略,防范病毒、黑客攻击和信息泄露等风险。

  5. 人员培训:为教职员工提供必要的信息化技能培训,提升其信息化素养。

  6. 政策法规遵守:确保信息化工作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信息化管理管理制度8

  信息化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在运用信息技术进行业务管理和运营过程中,为确保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保护企业信息安全、提高运营效率而建立的一系列规则和程序。这些内容涵盖了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升级以及与之相关的人员管理、权限分配、数据保护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 信息系统规划:明确企业信息化的目标和策略,规划信息系统的架构和功能,确保与企业发展战略相匹配。

  2. 系统建设与采购:规定系统开发、选购的'标准和流程,保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

  3. 运行与维护:制定系统运行的规章制度,包括日常监控、故障处理、性能优化等。

  4. 权限管理:设立用户权限分配机制,防止非法访问和信息泄露。

  5. 数据安全:确立数据备份、加密、防护等措施,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6. 人员培训:提供必要的信息技术培训,提升员工的信息素养和技能。

  7. 制度更新:定期评估和更新信息化管理制度,适应技术发展和业务变化。

信息化管理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学院信息化建设进程,规范信息化工作管理,促进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保证学院信息化建设的实效性与可持续发展,真正发挥数字校园平台在学院教学、科研及管理方面的支撑作用,根据国家、部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院信息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工作职责

  第三条成立学院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领全校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能是:

  1、负责审议学院信息化建设的规划与经费预算;

  2、审议和批准学院信息化建设、运行管理及校园网安全的规章制度;

  3、确立在推进信息化建设进程中各部门的责任分工、资源分配以及考核机制;

  4、对学院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性问题进行决策。

  第四条学院网络信息中心是学院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分期实施学院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部门信息化建设进程中的技术指导和支持,负责数据标准的制定和公共平台应用的推广与培训,负责健全和完善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

  第五条学院各部门应充分认识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具体负责的分管领导与信息员,信息化工作要列入部门;作为本部门信息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充分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部门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本部门业务系统数据建设和信息安全工作,监督学院信息化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在本部门的执行;部门信息员负责部门网上办公信息的'发布和部门二级网页内容的更新。各部门要切实做好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各项信息化建设,完成好本部门的信息化建设任务。

  第三章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

  第六条学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数字校园应用平台的开发和集成,学院各类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信息系统、校园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基础应用等。

  第七条学院各业务应用系统的建设应根据学院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各部门业务工作实际需要进行。业务部门提出应用需求,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对项目建设需求和技术可行性进行评估。对于涉及学院整体工作的大型信息化建设项目,将由学院组成信息化建设项目专家组进行论证,形成论证意见后进行立项建设。

  第八条根据“硬件集群,数据集中,应用集成”的建设原则,学院信息化建设项目中的网络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等硬件设施均由网络信息中心统一安排申报。

  第九条对于各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项目,需成立主管院领导、业务应用部门、网络信息中心和财务、纪检等相关人员组成的采购小组,参与项目的调研考察、招标采购等工作。网络信息中心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项目完成后,立项部门需要把项目主要的技术文档资料(包括需求分析说明书、设计说明书等)提交一份给网络信息中心,以保证网络信息中心参与后期维护和信息系统的等级备案工作。

  第十条对于各部门的应用系统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学院信息化建设的统一标准进行。应用系统的使用和管理权限归各建设部门所有。建设部门要保证对系统数据及时更新维护,并配合网络信息中心做好信息系统的备案工作。

  第十一条作为学院信息系统建设的常规队伍,各部门信息员应按时参加网络信息中心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应用系统培训活动,熟练掌握各应用系统的操作方法,及时做好部门内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好应用系统的推广使用和部门内部信息的更新。

  第四章信息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学院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分为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和内容安全三方面内容。网络安全是指校园网基础设施的安全,设施包括:光纤通信线路、网络布线和路由器、交换机等网络互连设备;系统安全是指承载校内各种应用系统的服务器、软件运行环境以及系统数据的安全;内容安全是指通过网络信息服务方式发布的各种信息中具体内容的安全。

  第十二条学院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网络安全和系统安全,负责对校园网基础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对学院数据中心内各服务器的运转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对操作系统进行安全升级,对数据进行统一备份,保障校园网的畅通运行和各服务器的正常运转。学院各部门负责其主管的二级网页上的信息安全、业务系统的权限管理安全和系统内的数据安全。各部门有责任做好部门业务系统数据维护以及必要的数据备份和保存归档工作。

  第十三条校园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的活动。网络信息中心有权按照国家的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记录用户上网行为,并配合公安机关的要求,提供用户上网记录。

  第十四条学院对上网信息实行分类审核。在学院主页上发布全院性重要信息必须经党委宣传部或院长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发布;各部门发布的部门网页信息由该部门负责信息管理的领导审核。未经审核的信息或网页不得擅自在网上发布。

  第十五条学院校园网办公系统、内部通信系统、校园短信平台等均为支撑学院教学管理及行政办公功能的工作平台,任何人不得发布与工作无关内容及对组织和个人进行污蔑、诽谤等有碍工作秩序的信息。对违反规定者,网络信息中心将依据本条例封闭其用户帐号,并视情节交由学院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

  第五章信息化工作激励机制

  第十六条信息化工作将纳入部门工作考核范围,部门要在每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中写明信息化工作的内容。

  第十七条学院将定期进行信息化工作的考核工作,对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成绩优秀的部门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信息化管理管理制度10

  一、信息化设备由市、县(区)统一配发,为学校教育教学专用。

  二、所有设备由学校统一负责管理,学校要成立管理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分级管理。

  三、建立设备登记和固定资产管理档案,按型号分类入账、入柜,妥善管理,不得丢失、损坏,保证配套使用。

  四、建立软、硬件使用登记簿,对使用和运行情况做出详细记录。

  五、熟悉、了解设备的规格、性能、基本结构和操作使用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做到规范操作,正确使用。设备使用后必须断开电源和接收信号源。

  六、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雷、防潮、防尘、防静电。定期检查设备完好率,保持设备良好性能,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需要。

  七、学校要建立故障登记薄,做好故障原因、责任、处理和维修等记录。禁止带故障运行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机并及时请专职技术人员处理。

  八、不得以任何借口将设备出借、转让、调拨或变卖给非项目单位,也不允许个人占用。

  九、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拆卸设备或安装其它硬件、软件;不得随意移动设备,不得进行与教育教学无关活动。

  十、做好网络安全、保密工作,严禁违法活动。

信息化管理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规范公司信息化管理,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信息化硬件、软件、耗材、系统、数据和安全等管理工作,指导公司的网络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规范设备和耗材采购配置引进流程,为公司的信息化系统健全完善和数据安全工作提供切实有效的方案。

  第三条公司信息化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项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职能管理系统信息化管理工作,生产技术系统信息化管理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分工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成立信息化管理小组(以下简称信息小组),负责建立健全公司信息化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信息化管理的规章制度;审查《信息化工程方案》,审核《信息化设备的配置计划》,监督、检查、指导公司各部门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

  第六条办公室是公司信息化管理常设机构。负责组织拟定公司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承办公司信息化设备的采购、调配与回收,组织信息化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技术支持,负责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0a系统)建设、运营、维护和信息资源管理工作,统筹公司信息安全管理,组织公司信息化管理的知识培训。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分别负责权限内信息化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维护管理和软件系统维护及信息收集、汇总、整理、申报及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公司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化管理工作。

  第三章软硬件管理

  第九条公司因工作需添置计算机及其他设备,应先根据项目情况和公司计划管理规定编写《信息化配置需求计划》,计划应详细说明使用目的、使用软件情况、配置计算机及外设数量、设备设施配置标准。提交到办公室审核后,履行公司及中煤龙化公司采购计划审批程序。

  第十条需求计划经批准后,公司权限内采购依据公司管理分工和采购规定,硬件设施采购由办公室负责办理,软件由申请部门会同办公室办理,所有信息化设备设施的型号、性能数据、厂商、供货商、购买日期等详细数据及软件信息,各使用部门均应以书面的形式提供给办公室备案。

  第十一条各使用部门应加强信息化设备设施(含软件)的管理,落实专责制,严禁私自处置。

  第十二条公司各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计算机及辅助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在使用期内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计算机及辅助设施在使用中由于人为原因造成损坏,损失由当事人所在的科室进行赔偿或由当事人赔偿。

  第十四条公司各个科室因工作需要,添加或更换设备,应向办公室提交《信息化配置申请》,经办公室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后,办公室负责组织购置或进行调剂。

  第十五条公司各部室的计算机及辅助设施变更后,办公室应登记备案。

  第十六条公司计算机设备的日常维修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维修和更换部件相关费用列入申请部门费用。

  第十七条办公室应维护计算机及设备的注册信息和分布信息,确保每一设备的信息真实可查。

  第十八条信息设备的淘汰、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办公室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办公室负责淘汰或报废设备的回收、处置。

  第十九条公司信息设备耗材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发放。办公室应根据公司耗材储备情况和各个部室的需求情况,在每个季度初拟定《耗材采购季度计划》,按公司规定程序审批后,组织采购和发放工作。耗材供应应及时、充足,保证经营管理需要。

  办公室应根据各部门消耗情况,核定耗材定额,并根据实际需求及时调整。办公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耗材管理,耗材管理人员应按部门、品类设置耗材使用台账,详细登记各部门耗材使用情况,并根据定额定期考核。

  第四章0a系统管理

  第二十条办公室是公司oa系统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oa系统资源分配,系统日常维护和管理。公司oa系统管理执行《中煤龙化公司办公自动化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办公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对计算机设备、服务器要定期对其操作系统和文件进行检查,经常查杀病毒,保障设备正常运行。负责服务器运行日志记录工作。

  第五章网络管理

  第二十二条办公室负责公司内部局域网的网络通畅,网络共享和网络安全。

  第二十三条办公室负责搭建公司的远程访问平台,确保平台7x24的不间断的网络服务。对网络数据流进行安全过滤,应用防火墙和安全策略进行入侵监测和病毒监测。

  第六章数据及申报管理

  第二十四条信息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公司数据进行异地备份,并保证备份数据安全,确保数据丢失后,可以通过备份还原数据。养成时时备份数据的习惯。

  第二十五条办公室应协助各部门设计备份策略,综合使用日志备份、差异备份和完全备份来维护数据库的数据安全,以便数据损坏后可以成功的恢复数据。

  第二十六条公司各信息系统使用部门负责权限内数据信息的收集、审核、汇总、整理、审批和按时申报工作。

  第七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条信息系统管理人员应加强密码管理,并定期更换。系统登录密码不得相互泄漏。

  第二十八条操作人员操作完毕应及时退出应用程序,以防他人非法进入系统。

  第二十九条涉密文件以纸质方式发送,不得以电子公文形式在网上传递。对网上处理信息应执行“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制度,坚决杜绝发生泄密、盗取信息等现象。

  第三十条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对信息化设备有管理和维护的责任。来访人员或非本部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操作公司设备,时刻注意防火、防水、防盗。下班之后操作人员应按照正确程序关闭办公自动化设备及电源,要及时关闭门窗,防止失窃。

  第三十一条信息化设备的具体使用者为该设备的第一责任人。对于每台计算机中保存的文件、资料等保密信息,第一责任人负保密责任。严禁操作人员私自利用工作便利及非法手段调阅非共享信息。

  第三十二条操作人员应有强烈的病毒防范意识,使用u盘、光盘及网络信息准用存储设备时,首先须对其进行杀毒操作,确认其未带病毒后才可在系统上使用。定期进行杀毒处理,发现计算机遭受计算机病毒感染时应立即隔离,尽快杀毒。工作数据要经常做备份,检查、杀毒后备用。

  第三十三条任何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信息系统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进入信息系统或使用公司信息系统资源;

  (二)未经允许,对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三)未经允许,对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五)任意方式对数据的恶意操作,如篡改、删除、转移等。

  (六)未经授权查阅其他人的电子邮件,冒用他人名义发送电子邮件。

  违反本规定,公司将视情节和公司奖惩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信息化管理管理制度12

  信息化系统管理制度是对企业内部信息化建设、使用、维护和升级的一系列规则和流程,旨在确保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提升企业运营效率,保障信息安全。

  内容概述:

  1. 系统规划与建设:明确信息化系统的战略定位,制定系统开发、采购和集成的流程。

  2. 系统运行管理:规定系统日常运行的监控、维护和故障处理机制。

  3. 数据管理:确立数据的'分类、存储、备份和保护策略。

  4. 用户权限管理:设定用户访问和操作系统的权限,防止非法访问。

  5. 安全防护:制定安全政策,包括防火墙、反病毒、数据加密等措施。

  6. 系统变更与升级:规定系统更新、升级和废弃的程序。

  7. 培训与支持:提供用户培训,设立技术支持团队。

  8. 法规遵从:确保信息化系统的运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信息化管理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全区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规定,加强信息化项目的规划和管理,规范项目建设活动,减少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促进全区信息化工作快速、协调、有序、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项目资金10万元以上构成系统的,以计算机、通信技术及其它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建设(含楼宇综合布线和机房建设)、信息应用系统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和信息网络设备购置等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工程项目。政府信息化重点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申报。

  第三条区直各部门、单位的信息化项目建设,需要区、镇财政资金配套的其他信息化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全区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协调机构。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区经信局”)。

  第五条区经信局是本区信息化项目建设的主管部门,承担区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全区信息化项目的统筹、规划、初审、综合协调,组织可行性论证以及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区财政、发改、保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三章项目申报

  第七条信息化项目申报

  (一)每年7月底前(即制定年度预算之前)向区经信局报送下一年度政府投资信息化重点建设项目,填写《市吴中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重点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

  (二)区经信局对项目进行初步评估;

  (三)初步评估合格,由申报单位提交有关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技术设计方案(报告大纲见附件2),如是设备或软件采购,需附采购明细,区经信局会同区财政局组织有关部门和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复评;

  (四)经复评合格的项目由区经信局报请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按有关程序报经区政府有关会议审议批准后,区财政局将项目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第八条未列入年度信息化建设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财政资金。特殊需要(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实施的项目或应急项目)的需经区政府有关会议审议批准后,到区经信局办理相关手续,由区财政追加预算。

  第九条属于国家、省、市统筹安排并拨付资金建设的信息化项目,使用单位在向上级有关单位办理申报手续后,需将相关项目资料报送区经信局备案。需区财政配套资金的项目,按本办法第七条之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条区直各部门、单位通过其他渠道筹集资金且不需要区财政资金配套进行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相关单位需到区经信局办理备案手续。一次性购买办公自动化设备或单机版软件产品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相关单位需到区经信局办理备案手续。

  第四章项目评审

  第十一条项目评审坚持科学性、独立性、公正性和客观性原则。参加项目评审的专家及相关人员必须严格保守被评审项目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未经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不得将被评审项目的有关文件、资料和数据以任何方式对外提供,不得利用评审项目的非公开技术、商业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违者造成项目建设单位损失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项目评审范围及方式

  (一)对于总投资50万元以上项目,由经信局召集组织专家评审会,评审会专家3~5人(应包括信息技术专家、监理专家、财务专家),由经信局通过专家数据库抽取确定。经信局、发改局、财政局、监察局和项目建设主管单位派员参加评审会。

  (二)对于总投资50万元(含)以下项目,由经信局召集,发改局、财政局和项目建设主管单位进行会审。

  第十三条评审主要内容

  (一)符合我区信息化发展总体规划;

  (二)采用的技术成果在国内本行业技术领域中具有较高水平,建设方案切实可行;

  (三)对相关产业发展或本领域信息化建设具有带动作用,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具有较强的实用性,能解决信息化发展的实际问题;

  (五)项目建设单位明确,建设资金合理;

  (六)遵守信息化项目建设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第十四条评审组给出评审建议、结论并确定是否要再次评审。项目建设单位须根据评审意见,对项目的`原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将修改后的设计方案报经信局备案。

  第十五条项目评审的费用,参照现行市经信部门标准实施,在区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五章项目建设

  第十六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当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招标、投标。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要实行政府统一采购。

  第十七条为规范建设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凡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实行项目监理制。其余项目根据需要参照执行。监理单位不得参与工程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不得参与工程监理。

  第十八条从事信息化项目建设、设计开发、服务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国家或省、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相关资质认证,并经过区经信局(信息化办)确认备案。注册地和纳税地在本行政区域的单位优先。

  第十九条在进行信息化项目设计、建设时,必须同时进行信息化安全系统的方案设计和建设,必须保证和满足信息化系统安全运行的需要。

  第二十条信息化项目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符合信息化项目建设合同的要求,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及实施方案进行,未经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不得随意改变项目建设内容及相关技术标准。

  第六章项目验收

  第二十一条信息化项目竣工后,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将验收资料送区经信局备案,区经信局会同区财政局视情况抽查。5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及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组联合进行验收。

  第二十二条验收应当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建设过程中有效的技术资料为依据。验收内容应包括系统建成后三个月的运行情况及相关数据资料。

  第二十三条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单位使用。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应按验收组提出的意见及时整改,经整改完善后再次提出验收申请,直至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四条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财政预算的90%费用;正式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的信息化建设项目评价通过后,付清余款。

  第七章项目评价

  第二十五条信息化项目建设实行后评价制度。区经信局制定年度新建信息化项目评价计划,组织有关专家和相关部门实施。

  第二十六条正式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可列入后评价项目。

  第二十七条信息化项目后评价主要的内容为:项目运行和维护情况、项目建设质量、施工方售后服务情况、项目社会和经济效益、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等。

  第二十八条财政预算安排300万元(含300万)以上的专项支出,纳入财政绩效预算管理。

  第二十九条全区信息化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执行和完成情况,由区经信局向区政府报告。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程序和要求的,由区经信局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审定。

  第八章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化项目管理

  第三十条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化项目,按照《市涉密工程保密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实施。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以前有关规定如与本办法不符,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吴中区经信局负责解释、修订。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化项目管理由吴中区机要保密局负责解释。

信息化管理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信息化系统的保密管理,保护国家和社会机密的安全,确保信息系统运行的稳定和数据的完整性、可用性、保密性,维护国家利益和用户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和管理信息化系统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信息化保密管理原则:

  1. 不泄露机密: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泄露或故意泄露储存在信息化系统中的机密信息。

  2. 紧急管理:当信息化系统遭受攻击或破坏时,相关责任人应立即采取行动进行紧急管理,防止进一步的损失。

  3. 完整性保护:保证信息系统数据的完整性,防止数据被篡改、删除或损坏。

  4. 可用性保证:确保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良好的服务,并在保密要求允许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可用性保证。

  5. 访问控制:应该为信息系统设置严格的访问控制机制,确保仅授权人员能够访问和操作系统。

  第四条 信息化保密管理的组织架构:

  1. 建立信息化保密管理机构,负责信息化保密管理的规划和实施。

  2. 指定信息化保密管理的责任人,负责信息化保密管理的日常工作。

  3. 建立信息化保密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具体的保密措施,并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 信息化保密管理的工作内容:

  1. 制定和完善信息化保密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2. 开展信息化保密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和技能。

  3. 建立信息设备的物理和逻辑安全措施,防止信息泄露和攻击。

  4. 强化对系统用户的访问控制,确保信息的合法性和保密性。

  5. 建立信息安全漏洞的快速补漏机制,及时修复系统中的漏洞。

  第六条 对信息化保密管理的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 信息安全管理

  第七条 信息安全管理的目标是保护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防止信息泄漏、篡改和丢失。

  第八条 信息安全管理的方法包括:

  1. 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明确信息安全的责任和要求。

  2. 划定信息安全风险范围,进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

  3. 加强系统的物理安全措施,为信息系统提供安全的运行环境。

  4. 对信息系统进行加密处理,保护系统中传输和储存的敏感信息。

  5. 建立安全审计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信息安全问题。

  第九条 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和权限:

  1. 具体岗位应设立信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信息安全相关的工作内容。

  2. 信息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系统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3. 信息安全管理人员有责任向上级进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报告和汇总。

  第十条 信息安全管理的措施:

  1. 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权限。

  2. 定期开展信息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加强对系统用户的访问控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和操作系统。

  4. 建立安全审计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漏洞和问题。

  5. 提供信息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保证信息安全事件的快速处置。

  第十一条 信息安全管理的检查和评估:

  1. 对信息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 发现问题和不足,立即进行整改和改进。

  3. 对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总结和分享,提供工作经验。

  第三章 保密管理

  第十二条 保密管理的目标是保护国家和社会机密的安全,防止机密信息的泄露和损坏。

  第十三条 保密管理的原则:

  1. 保密责任:任何个人和单位都有保守国家和社会机密的责任。

  2. 保密知情权:任何涉密人员必须明确知晓自己需要保密的信息和责任。

  3. 保密措施:保密信息必须受到适当的保密措施的保护。

  4. 保密检查:不定期对保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四条 保密管理的责任和权限:

  1. 设立保密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保密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2. 指定保密管理责任人,负责保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3. 设立保密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保密措施和工作的实施。

  第十五条 保密管理的措施:

  1. 制定和完善保密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权限。

  2. 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保密意识和能力。

  3. 加强对保密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设备被篡改和窃取。

  4. 设立保密档案管理制度,对档案进行分类、归档和保管。

  5. 加强对保密活动的监督和检查,防止泄密和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 保密管理的检查和评估:

  1. 对保密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 发现问题和不足,立即进行整改和改进。

  3. 对保密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分享,提供工作经验。

  第四章 网络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 网络安全管理的目标是保护网络信息的安全,防止网络攻击和数据泄露,确保网络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 网络安全管理的原则:

  1. 全面管理:对网络进行全面的安全管理,确保每个环节都没有漏洞。

  2. 持续改进:根据网络安全的新特点和技术,不断改进网络安全策略和措施。

  3. 备份和恢复:定期备份网络数据,确保数据丢失时能够及时恢复。

  4. 紧急处理:当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能迅速采取相应的紧急处理措施。

  第十九条 网络安全管理的责任和权限:

  1. 设立网络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2. 指定网络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网络安全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3. 设立网络安全小组,负责具体的网络安全措施和工作的实施。

  第二十条 网络安全管理的措施:

  1. 设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权限。

  2. 对网络安全人员进行网络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和能力。

  3. 设置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防止非法的访问和攻击。

  4. 建立网络安全事件的报警和处理机制,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网络安全事件。

  5. 定期对网络进行漏洞扫描和安全评估,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第二十一条 网络安全管理的检查和评估:

  1. 对网络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 发现问题和不足,立即进行整改和改进。

  3. 对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分享,提供工作经验。

  第五章 数据保护

  第二十二条 数据保护的.目标是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可用性和保密性,防止数据的泄露、篡改和丢失。

  第二十三条 数据保护的原则:

  1. 数据的真实性:确保数据的真实性,防止数据被篡改和虚假。

  2. 数据的完整性:保证数据的完整性,防止数据被删除和损坏。

  3. 数据的保密性:确保数据的保密性,防止数据的泄露和非法获取。

  4. 数据的可用性:保证数据的可用性,确保数据能够被正确的访问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 数据保护的责任和权限:

  1. 设立数据保护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数据保护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2. 指定数据保护管理责任人,负责数据保护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3. 设立数据保护小组,负责具体的数据保护措施和工作的实施。

  第二十五条 数据保护的措施:

  1. 制定和完善数据保护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权限。

  2. 对数据保护人员进行数据保护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数据保护意识和能力。

  3. 加强对数据库和服务器的访问控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和操作数据。

  4. 建立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保证数据丢失时能够及时恢复。

  5. 建立数据安全审计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数据安全问题。

  第二十六条 数据保护的检查和评估:

  1. 对数据保护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 发现问题和不足,立即进行整改和改进。

  3. 对数据保护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分享,提供工作经验。

  第六章 外部合作和合同管理

  第二十七条 外部合作和合同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外部合作和合同的安全和合法性,防止信息泄露、侵权和纠纷。

  第二十八条 外部合作和合同管理的原则:

  1. 合同的公平性:确保外部合作和合同的公平,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 合同的保密性:对涉及保密信息的外部合作和合同要进行保密协议。

  3. 合同的风险评估:对涉及风险较高的外部合作和合同要进行风险评估。

  第二十九条 外部合作和合同管理的责任和权限:

  1. 设立外部合作和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2. 指定外部合作和合同管理责任人,负责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3. 设立外部合作和合同管理小组,负责具体的措施和工作的实施。

  第三十条 外部合作和合同管理的措施: 1. 制定和完善外部合作和合同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权限。

  2. 对外部合作和合同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

  3. 加强对外部合作和合同的保密措施,防止合同中的机密信息的泄露。

  4. 对外部合作和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履约的合法性和及时性。

  第三十一条 外部合作和合同管理的检查和评估:

  1. 对外部合作和合同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 发现问题和不足,立即进行整改和改进。

  3. 对外部合作和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分享,提供工作经验。

  第七章 处罚和补救

  第三十二条 对信息化保密违规行为的处理:

  1. 轻微违规行为,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通报。

  2. 严重违规行为,立即停止使用信息化系统,并启动相应的调查程序。

  3. 涉及犯罪的违规行为,移交有关机构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条 对信息化系统的保密漏洞和安全事件进行及时的补救:

  1. 发现保密漏洞,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防止漏洞被利用。

  2. 发生安全事件,立即进行紧急处理,防止进一步的损失。

  3. 对保密漏洞和安全事件进行彻底的分析和总结,完善系统的安全性。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本单位的信息化保密管理机构。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可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的若干问题尚未解决的,参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办理。

  以上为信息化保密管理制度的范文,供参考。实际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制定。

信息化管理管理制度15

  第一条为了确保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平台的安全稳定运行,规范平台运营部的操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平台管理员职责

  1、平台管理员必须严格依据财务开具的收款单据,在平台系统中按照流程操作。

  2、若收款单据上的会员名字与系统中不相符的.,要及时反馈给财务部,由财务部沟通落实好后,将最终的收款单据交由平台管理员操作。否则,不予办理该会员相关业务。

  3、不得私自与会员沟通变更名称或充值等业务。

  4、勤勉尽职,恪守秘密。公司员工应当勤勉谨慎,对所在公司负有诚实信用义务,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维护行业商业信誉。要妥善保存客户资料及其交易信息档案,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均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所在公司关于客户隐私保护的规定,不得泄露任何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

  第三条罚则

  违反本管理制度,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处罚、行政处罚、解除劳动合同,情节及后果严重者将追究其民事或刑事责任,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等。

  第四条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可对本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完善、补充和细化。

  第五条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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