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管理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10 13:04:49 制度 我要投稿

病案管理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病案管理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病案管理管理制度

病案管理管理制度1

  医院病案管理是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门。客观、真实、完整的病案资料不但是高质量医疗活动的体现,同时也是科学研究的重要资料来源和处理医疗纠纷的主要法律依据。为了使我院的病案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以保障医疗、护理质量达二级甲状医院水平,医院成立病案管理委员会,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其工作制度如下:

  1.病案管理委员会的组成

  1)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由分管院长,相关职能科室(医务科、护理部、质控科等)负责人以及部分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和老专家共同组成,由分管院长任主任委员,下设病案质量评审组,负责病案质量评审。

  2)病案管理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医院办公会讨论通过,并根据医院的干部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3)病案管理委员会向医院办公会负责,医务科为其日常具体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病案的书写质量管理,承担归档病案的编号、归档、借阅、保管等责任,并依法提供复印服务。

  2.病案管理委员会职能

  病案管理委员会是全院病案管理的最高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能如下:

  1)根据和其它规定,制定全院病案书写和病案管理制度,并监督其实施与落实新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

  2)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与标准,制定并不断健全我院病案质量评分标准以及评判细则。

  3)委托或责成关于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医院现住院病人病案、归档病案以及门诊病历的质量检查;

  4)制定病案质量关于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制度,加强职工的质量意识,保证甲级病案率在90%以上,杜绝丙级病案;

  5)健全病案管理的管理网络。

  3.病案管理委员会会议制度

  1)围绕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病案管理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包含工作目标,阶段检查安排以及工作效果的评价等;

  2)每年召开例会1—2次,其会议内容除制定工作计划以外,还应包含如下内容:a.对前一年度的病案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照计划检查其落实情况;b.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关于规定对不适宜的病案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健全;c.需要经委员会讨论的其它问题。

  3)特殊情况下可由相关职能部门建议临时召开全体委员会议;

  4)每次会议前病案质量评审组负责人将拟讨论问题和资料准备充分,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并认真做好记录;

  5)重大问题和决议应向医院办公会议汇报。

病案管理管理制度2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涵盖了病案的收集、整理、存储、利用和保护等多个环节,旨在确保病案资料的.准确、完整和安全,同时也保障患者的隐私权益。

  内容概述:

  1. 病案收集:规范患者信息的录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

  2. 病案整理:对收集到的病案进行分类、编码,便于检索和管理。

  3. 病案存储:规定病案的保存方式和期限,确保其物理安全。

  4. 病案利用:明确查阅、复制病案的权限和程序,保证合法使用。

  5. 病案保护:制定隐私保护措施,防止病案信息泄露。

  6. 质量控制:定期进行病案质量检查,持续改进管理效果。

  7. 法规遵守:确保病案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病案管理管理制度3

  病案室规章制度

  1、在医教管理处领导下工作。

  2、工作人员必需坚守岗位,不得随意脱岗,管好病案,防止丢失。

  3、严格遵守病案借阅制度,热情接待外来查访人员。不许利用工作之便随意为他人私拿病案。

  4、对按规定外借的病案,应定期催还、归档,保管好病案信息资料。

  5、对疾病编码要认真仔细,遇到模糊的疾病分类,应阅读病程记录或与临床医生联系,保证疾病码准确,减少误差。

  6、定期检查上架的病案,对插错、漏档、破损的病案及时纠正和修复。

  7、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守病案的一切秘密,不得随意泄漏。

  8、保持病案架清洁、整齐,做到室内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火灾。

  9、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病案管理质量。

  病案借阅复印制度

  1、本院工作人员因医疗、教学、科研等需要借阅病历,填好借阅卡,由科主任签名,请在二周内归还。

  2、借阅再次入院病人的病历,需携带本次入院病历的`首页,填好借阅卡,科主任签名,限在一周内归还。

  3、实习生因教学检查需借用病历,应提供准确住院号,由医教科签字。不得反复抽调、翻阅,限在一周内归还。

  4、病历质量检查发现书写错误或书写不完整,需修正或补填的,应在病案室内完成,不得拿出室外。

  5、公安、司法部门因办理案件需查阅或复印病历,必须凭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经医教科同意签字后,在病案室内查阅、复印病历。

  6、申请复印者为保险机构的,应提供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及患者近亲属同意的法定材料,由医教科同意签字后方可复印。

  7、患者复印病历,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病人家属复印病历,应出示患者、家属的有效身份证及相互间关系的法定证明。填写好病历复印申请单,由医教科签字后方可复印。

  8、为死亡患者复印病历,需提供患者死亡证明、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以及患者与近亲属之间关系的法定证明。

  9、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将病案借出院外,一经发现将予以相应处罚。对造成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10、本院人员因工作调离、外出进修、出差等离院时,必须办妥病案归还手续。

  11、所借病历必须妥善保管按期归还,不得任意涂改、毁损、丢失。如发生以上情况,视情节轻重处以:

  (1)遗失病历,每份扣100元,并设法补回。(2)病案严重毁损,每份罚款50元,并设法补回。(3)对逾期不归还者,每份每日罚款5元。

  病案管理制度

  1、住院病案由病案室负责保管。

  2、病人出院、转院五日内,经各级医师和护士审核、签字、整理完毕,并由科主任签字后,放在规定地点,由病案室人员按时回收归档。

  3、各科室应建立病案签收登记本,指定专人负责,与病案室人员做好病案交接工作。

  4、科主任、护士长、医疗组长应严格把好病案质量关,指导和监督各级医师按《浙江省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书写病历,并定期检查和讲评病案质量。

  5、有关科研课题病案的原始资料,必须随原病案交病案室保存,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从中抽出擅自保存。

  6、病案室应对回收病案进行初查,发现问题及时催补。存在医疗、护理记录缺陷的病历,一律在病案室补全,不得借出病案室。

  7、阅病案按借阅制度执行。

  8、病案管理人员对病人的医疗情况要保密。

  9、编制病案号时应做到准确无误,不得有重号、漏号、错号,书写时要字迹清楚。

  10、保持病案库房清洁卫生、适当温度,并按安全制度执行。

病案管理管理制度4

  一、在信息中心主任领导下完成图书管理及相关工作。

  二、完成新书的编目、入库工作。负责读者借阅接待登记和服务工作。

  三、完成新书选书和辅导读者文献检索工作。负责到期书刊催收和阅读情况分析。

  四、负责收集医学信息,紧密结合医院的医学科研方向与研究课题,提供和保管国内外医学文献,为科研、临床服务。

  五、积极开展医学情报的`调研和分析,不断地向医务人员和院领导提供分析报告和有科学价值的医学情报资料。

  六、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病案管理管理制度5

  1、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的收回、整理、归档和病案分类、索引、编目提供利用等工作。

  2、医院要维护病历信息的安全,住院病案由病案室集中长期保存,防止病历丢失、被涂改、被篡改或被未经许可的.人使用。

  3、经常清查借阅病案,及时催还。病案架半年清查一次,及时纠正和修复插错、漏挡、破损的病案。

  4、临床医师借阅再入院患者的病案时,必须向病案室办理借阅手续,进修实习医师、轮转医师、进修实习护士、轮转护士借阅,须持有上级医师、护士长签名的借条。

  5、只有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机构或部门如法院等执法机构或劳动保障部门因工作需要时,才能将病历拿离医院,但必须经医务科同意,并在病案室办理相关手续。

  6、因临床教学和科研等工作需要,借阅10份以下的少量病案,借阅者可当即提借。如需大批量(不能超过30本)的病案,应预先联系约定提借。

  7、病案借阅期限为两周,若不及时归还,不得借阅其他病案。

  8、借阅病案丢失要及时上报病案室,写出检查。

  9、医师护士调离本院,需经病案室确认借阅病案已归还,由病案室负责人签字。

病案管理管理制度6

  平安医院病案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医疗信息的管理,确保患者病历的安全、完整与准确,同时保障医疗质量、患者隐私权以及医疗纠纷处理的公正性。它如同一座桥梁,连接着医疗服务提供者与患者,为医疗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为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保驾护航。

  内容概述:

  平安医院的病案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 病案收集:确保每位患者入院、诊疗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医疗记录及时、完整地收集。

  2. 病案整理:对收集到的病历资料进行分类、编码、归档,以便于检索和分析。

  3. 病案保管:设置专门的病案库房,采用防火、防盗、防潮等措施,保证病历资料的物理安全。

  4. 病案利用:为医疗、教学、科研及医疗保险等活动提供病历资料,同时确保患者隐私得到保护。

  5. 病案借阅与复制:设立严格的审批流程,控制病历的访问权限,防止未经授权的'使用。

  6. 病案电子化:推进病历数字化,提高信息共享效率,同时降低纸质病历的管理成本。

  7. 病案质控:定期进行病历质量检查,确保病历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病案管理管理制度7

  一、加强病案保护

  1、严格执行借阅、复制规定,复制病历一律填写申请单并出示相关证明或委托人证明方可办理。

  2、本院医务人员进行科研教学一律在病案室阅读不外借。

  3、病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开放或扩大病案利用接触范围。

  4、未经患者同意,病案不允许他人或组织阅读。

  5、监督科研人员在临床医学报告及研究中,未经患者本人同意,不得用患者的真实姓名、片对外公开报,也不得作为文学作品的方式报道。

  二、加强病案监督

  1、加强病案管理,严格按规定收集、理、档,防止病案丢失,造成患者隐私的泄露。同时对病案要进行分类管理,在利用时也应区别对待。

  2、维护病案安全、实、始性,不允许任何组织、人篡改病案内容和外形特征,也不允许任何个人随意“鉴别”病案。

  3、加强监督管理,由专人负责,明确监督职责,规范依法监督的'程序和方法,要定期进行检查,对于违规行为,要采取及时纠正,并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不同的处罚,对给单位或患者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从重处罚,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病案管理管理制度8

  病案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确保患者病历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这一制度涵盖了病案的收集、整理、存储、检索、使用和销毁等多个环节。

  内容概述:

  1. 病案记录管理:规定病历的`创建、更新和审核流程,确保病历信息准确无误。

  2. 病案存储管理:明确病历的存储方式、期限和保护措施,防止病历丢失或损坏。

  3. 病案访问控制:设定病历查阅权限,保护患者隐私,同时保证医疗活动的正常进行。

  4. 病案利用管理:规定病历在教学、科研、质控等方面的使用规定。

  5. 病案电子化管理:推动病历数字化进程,提高病历管理效率。

  6. 法规遵从性:确保病案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病案管理管理制度9

  一、病历病案管理

  (一)每位住院病员应有一份完整的病历,在院病历由科室负责保管,未使用时上锁。

  (二)病员出院(或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病人出院后10日内上交病案室,病案室应定期回收全院病历,并进行整理和保管。

  (三)病历归档后,病案室应注意检查病史首页各栏填写有否完整,并将首页信息录入电脑,病案依序整理、编码,按号排列上架存档。

  (四)本院医师借阅病历,需办理借阅手续,病历应妥善保管、爱护,不得任意涂改、转借、遗失。借阅的病历不得遗失,否则作严重差错处理。

  (五)住院病案原则上作永久保存。

  二、 病案保护与信息安全制度

  (一)严格执行病案借阅制度,凡借阅病案者应当爱护病案,不得自行拆散、玷污、损害、涂改、伪造、丢失病案。

  (二)病案管理人员做好每日借阅记录,定期清查病案及借阅登记本,督促借阅者按期归还,以防丢失。

  (三)制订病案调阅复印的审核程序,严格执行病案管理中的保密制度,患者及家属,一定要有身份证和主管部门的审批单才可,企事业单位、司法机关等必须有病人的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主管部门的审批单,方可调阅复印客观病案内容。

  (四)加强病案信息计算机检索及电子病案的调阅密级审核工作:对病案首页内容的检索要设立密码,防止无关人员检索病案首页信息,要设立电子病案的分级保密管理,各密级出院电子病案的查阅管理要严格审核,逐级审批

  (五)制定病案库房的防护措施:病案库房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吸烟和使用明火,电源、线路要经常检查维修,工作人员离开库房时要切断电源;必须装备有灭火器材。库房内按装火灾报警装置。

  (六)保持库房清洁卫生和适当的温度、湿度,定期通风,玻璃窗上挂用帘布,必要时用灭虫剂喷酒地面。

  三、 病历书写制度

  (一)基本要求

  1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2 、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3 、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4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5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6 、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7 、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纪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8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9 、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10 、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11 、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二)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1、 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2 、门(急)诊病历首页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3 、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历记录。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等;复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等;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4 、门(急)诊病历记录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

  5 、急诊留观记录是急诊患者因病情需要留院观察期间的记录,重点记录观察期间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记录简明扼要,并注明患者去向。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门(急)诊抢救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按照住院病历抢救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执行。

  四、 电子病历管理制度

  (一)为加快医院信息化建设,规范电子病历使用管理,维护电子病历实施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xx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配套文件,综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电子病历管理办法(暂行)。

  (二)参与电子病历活动的医务人员应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三)电脑房、医教科、护理部依据其职能分工,分别负责计算机系统的安装与维护、电子病历流程的监控与协调、医疗文书格式的审定与规范、医务人员的操作培训与用户确认,以及制定和完善电子病历相关规章 制度。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逾越电脑房、医教科、护理部擅自修改程序或增减功能。

  (四)电子病历使用权的准入和注销:

  1、 使用电子病历的医务人员,应接受计算机书写病历的操作培训,经审核合格后,由医教科、护理部给予准入并注明使用范围,电脑房开通用户。因工作需要,经有关职能部门同意进入电子病历系统的其他人员,应在相应的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开展工作;

  2 、医务人员或管理人员调离岗位或较长时间外出或停止授权范围工作后,有关科室应及时向医教科、护理部提出注销其使用权限,电脑房接到通知后应及时给予办理注销。

  (五)电子病历使用权的管理。医教科、护理部应建立电子病历使用人员明细单,内容包括批准人、开通或变更日期、使用范围、注销日期,注销人等。未经过医教科、护理部审批同意,其他任何部门或人员不得私自开通、变更、注销电子病历使用权限。

  (六)电子病历的签字:

  1 、在《电子签名法》尚未全面推行期间,当事的医护人员应依规定核实后制作纸质病历,病历中所有签名须手工签名后方可生效;

  2 、在实行电子签名数字认证后,应严格按照要求通过密钥安全认证合法身份后进行电子签名,以确保电子病历的有效性。

  (七)电子病历的建立。病人就诊时由挂号室输入病人的基本信息,住院处置室人员在核对病人基本信息后补充完成病历首页上的部分记录。病人的医嘱、病史及相关记录由临床医师输入;护理信息由护士输入;辅助检查报告单由相应科室工作人员输入;住院费用由住院收费处输入。

  (八)电子病历的书写要求:电子病历的书写应当客观、真实、规范、完整;电子病历的书写应符合《20xx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配套文件的要求。

  (九)电子病历书写及修改权限:

  1、 书写电子病历的医务人员应取得书写病历的资格,进修实习、轮转医生书写的电子病历应当经过带教老师审阅、修改、经手工签名后方可生效。

  2 、医务人员应按照医院赋予的权限书写及修改电子病历,修改电子病历时必须进行身份鉴别。

  (1)进修、轮转医生仅可书写入院大病史;住院医生可书写本组内所有的医疗文书,修改本组进修、轮转医生记录,并在规定的时限范围内修改自己的记录,最后手写签名确认。

  (2)副主诊医师书写入院48小时副主诊医师意见,并有鉴别诊断和诊治意见,按要求书写相应的医疗文书,可修改本组住院医生记录;主诊、科主任按要求书写相应的医疗文书,可修改本组(本科)下级医生的记录,最后手写签名确认。

  (3)上级医师对所属下级医师用计算机记录的病历和其他各种医疗文书应及时、认真地审核、修改。也可在打印的纸质病历上应用红笔修改和签名,同时应注明修改时间。

  3、 经管医师休息期间,病人的病情有变化或有新入院、转出、转入情况时,应由值班医师通过自己的工作站进入该患者的电子病历,记录有关内容并亲自手工签名。

  4、 住院期间的电子病历,除所属上级医师外,严禁修改非本人建立的病历内容。

  (十)电子病历的完成时限:

  1 、医务人员应按照《XX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xx版)》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病历的书写。

  2 、应抢救极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十一)电子病历的修改留痕。为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证在处理医疗事故、判定法律责任时有据可查,电子病历在使用过程中一经“完成”确认后,所有修改痕迹均予保留。包括书写人、书写时间、书写内容和历次修改人、修改时间及修改内容。

  (十二) 电子病历的保存:

  1、 为确保病历的恒久保存,电脑房应对每份电子病历病历做好灾难备份,为患者的病史、诊疗经过和治疗效果等的查证提供一项永久记录。

  2、 病历文书必须按规定时间定时打印,出院后应有一份完整的纸质病历,按出院病历归档程序,将该病历及时送病案室存档。

  3、 若电子签名实行后,除医院电脑房数据库中的保存外,另备份一份在电子签名专用数据库中。

  (十三) 电子病历安全性保护:

  1、 为满足临床、科研、教学和医院管理工作需要,电子病历系统必须保证每周7天、每天24小时安全运行。

  2、 所有用户应严守个人工作密码,对使用密钥和数字认证的科室,应妥善保管使用好密钥,在系统登陆及书写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通过密钥安全认证合法身份或进行数字签名保存,以保证系统信息的安全性。

  3 、在病历制作过程中,任何作假和失密行为致病历不真实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输入者或修改者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 、参与制作和使用电子病历的当事人,未经同意和授权,无权进入他人电子病历工作系统,否则,所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由违者自负。

  (十四) 电子病历的查阅、调用与交换:

  1 参与制作和使用电子病历的当事人,在工作时间和权限范围内,可以查阅和共享相关病人历次就医的病历资料、处方/医嘱内容、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图文报告以及整个诊疗过程的费用等各种有关信息。

  2、 患者及其家属,公安、司法及保险公司等部门因公务需要查阅、复印电子病历资料的,一律凭《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配套文件规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医院病案室查阅、复印纸质病历。

  3 、因临床医疗工作需要,经批准后可以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电子病历的内部交换。

  4 、在查阅、传递中,有关人员应注意做好保护病人隐私和防止系统敏感信息外泄工作。

病案管理管理制度10

  一、病案室病历管理规定

  (一)凡出院(死亡)72小时后的病案都应回收到病案室,复印病历有关资料必须在病历归档后到病案室办理。

  (二)只允许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保险机构、公安和司法机关,持有效证件复印病历的有关资料。

  (三)要求复印者需出具有效证件,到病案室按章办理复印有关资料事宜。

  (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病案室工作人员和申请者在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需加盖病案室证明印章方视为有效。

  (五)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资料。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外单位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时,需经医务科批准后方可在病案室查阅。

  (六)病案只限于本院临床、教学、科研人员借阅,且不得随意带出病案室。如必须借出时,需办理借阅手续,并在2周内归还,过期归还者按违规处罚。

  (七)为科研或教学大批量借阅病案时,须事先与病案室约定时间,由病案室按时提供,每次借阅不得超过三十份,并保留在病案室指定的柜内,一个月后归档。

  (八)病案室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完毕后,可以按照省物价部门规定向申请者收取工本费,并出据发票。

  二、病房病历管理规定

  (一)凡出院(死亡)72小时后的病案都应回收到病案室,复印病历有关资料必须在病历归档后到病案室办理。特殊情况由医务科及时办理。

  (二)患者的住院病历应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病区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病历已回病案室的结果检查单,要到病案室补贴。

  (三)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病人转科时,病历不得交病人或家属转送;病人转院时,病历不得借出。

  (四)病区医务人员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资料。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病人或家属不得擅自查阅病历,采用非法手段(如偷窃、抢夺)获取的病历资料视为无效。

  (五)因医疗、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必须是医院医护人员持签名的借阅单,到病案室登记查阅,阅后立即归还,不得随意带出病案室。如必须借出时,需办理借阅手续,并在2周内归还,过期归还者按违规处罚。

  (六)严禁我院医务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帮助患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的有关资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其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负。

  (七)病历封存的处理程序:

  封存病历原件者—医患双方在场—双方签字封存(病案室留复印件)。

病案管理管理制度11

  病案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涉及到患者信息的管理、保密、存档和利用等多个环节。这一制度旨在确保医疗记录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内容概述:

  1. 病案的收集与录入:规范病历的创建、更新和录入流程,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 病案的存储与保护:设定存储标准,采取必要的.物理和电子安全措施,防止病案丢失或损坏。

  3. 病案的检索与利用:规定病案的查询权限,确保医疗人员能及时获取所需信息。

  4. 病案的借阅与复制:明确借阅流程,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复制。

  5. 病案的保留期限:根据法规确定病案的保存年限,适时进行销毁。

  6. 病案的电子化管理:推进电子病历系统建设,提高病案管理效率。

  7. 员工培训与监督:定期对员工进行病案管理培训,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8. 法规遵从:保持与国家卫生法规和隐私政策的一致性。

病案管理管理制度12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卫生统计管理工作。

  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三、参照国家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医院医疗统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贯彻执行。

  四、负责医院医疗统计资料的收集、计算机录入、整理、分析工作,指导各部门、科室建立原始数据登记,做到数出有据。

  五、完成国家法定统计、各类应急统计、院内日常统计等各类统计工作,定期出具统计报表,确保医院统计数据准确、及时、有效。

  六、积极开展医院医疗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及时为院领导及部门、科室提供管理、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统计分析报告。

  七、服务于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指导部门、科室的绩效考核数据的采集、处理、传输,加强数据来源管理;积极收集、整理考核资料,对数据进行汇总、报送、分析;为医院管理和绩效考核提供咨询与信息服务。

  八、执行有关统计资料、数据信息保密管理的规定,加强对统计核算资料的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

  九、负责本部门工作范围内各类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及立卷归档工作。

  十、完成院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病案管理管理制度13

  一、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平安操作规程。

  二、严格遵守防火、防盗平安制度,严禁用火,严禁在科室内吸烟。

  三、病案库房应备有灭火器材,每位工作人员都应把握普通消防器材的使用办法,并常常维护保养。

  四、电器设备和供电线路常常检查,破损设备和电线须准时修理和更换。

  五、做好防尘、防虫、防光、防辐射、灭鼠等工作。

  六、保持工作间的清洁,不得将可燃、易燃物品与病案资料混存。

  七、工作人员下班前,须举行防火、防盗等平安检查,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才干离开。

病案管理管理制度14

  病案借阅制度

  一、病案借(调)阅范围:

  1、再次住院病人的'病案。

  2、临床病例讨论会、死亡讨论会等调用病案。

  3、科研、临床、教学需调用病案。

  4、上级部门(如医保、卫生局、卫生厅部门)如检查所需的病案。

  5、外院因公临时调阅。(公检法、患者单位、医疗保险等等)

  6、医院医疗质量所需病案。

  7、医疗纠纷处理所需的病案。

  二、病案借(调)阅制度:

  1、病案属法律档案,按国家档案法进行管理。

  2、病案必须经病案室装订、立卷、质检后方可检阅。

  3、住院病案原则上不外借阅。外单位需调阅病案,应凭单位介绍信,经医务处签字同意,提出借阅、摘抄、复印等等方式意见,并指出查找的具体内容后,方可处理。

  4、凡本院医务人员,因医疗工作需要借(调)阅病案(指单份病案)者一律填写《病案借阅单》,须经科主任签字后,凭单到病案室一律办理借阅手续,在限期内完成。调阅再次入院病案,由管床医生填写《病案借阅单》,经相应诊疗组长(主治医生以上人员)签字后,方办理借阅,借阅期限为二周。

  5、本院医务人员因科研需要借(调)阅病案(指多份病案),需提前通知病案室,填写《教学科研借阅病案登记表》,由科主任或

  科教处处长审签,病案统计处长签字后方办理,一次借阅限20份,限期一月。

  6、本院职工因病需要借(阅)病案者,需保?处处长审签后,方可办理借阅,限期1周。

  7、凡借用的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

  8、凡本院工作人员辞职、调离或、进修、出国学习前均应归还所借病案。

  9、非本院工作人员一律不代办病案病案借阅手续。

  10、出院病案因特殊情况需补充完善,原则上出院三日内在病案室内完成。

  11、借阅病案逾期未还,按每份每天5元累计罚款,逐月报财务科与个人考核挂钩。

病案管理管理制度15

  医院病案室管理制度是确保医疗信息准确、完整、安全的关键环节,它涵盖了病案的收集、整理、存储、利用、保护和废弃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 病案收集:规定病历资料的完整性和时效性,确保每个患者的`信息都能及时、准确地录入。

  2. 病案整理:明确病案分类标准,进行标准化编码,便于检索和分析。

  3. 病案存储:设定物理存储条件和电子备份策略,确保病案的安全保存。

  4. 病案利用:规定授权访问机制,保护患者隐私,同时满足医疗、教学、科研等需求。

  5. 病案保护:制定防火、防盗、防损措施,防止病案丢失或损坏。

  6. 病案废弃:明确病案的废弃期限和处理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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