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网络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1
网络是学校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为全体师生提供先进、可靠、安全的计算机网络环境,支持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为充分发挥校园网络的作用,特制订本制度,希望广大师生共同遵守。
1、校园网络使用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2、学校各部门要加强对校园网新闻传播和信息内容的安全管理,对上网信息要进行审查,严格把关,落实防范措施。
3、校园网络的所有用户必须接受学校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对校园网的所有设备要精心使用,如有损坏要按价赔偿。
4、学生上网必须有老师的具体指导,教师要引导学生正确、安全、健康地使用网络进行查阅资料、收集资料、利用资料等教育教学活动。
5、为了使学校的网络畅通无阻,发挥网络的积极作用,具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网络使用者的任何部门、任何人,一旦发现,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将对该使用者取消上网资格。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的:
A、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B、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C、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D、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E、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F、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
机网络安全活动;
G、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2)访问国家命令禁止的非法网站、国内外的反动、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网站。
(3)下载游戏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内容、下载并传播一些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内容。
6、计算机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7、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8、认真做好本单位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
9、全体师生有义务向学校网络管理员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2
校园网是学校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为全体师生提供先进、可靠、安全的计算机网络环境,支持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为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特制订本条例,希望广大师生共同遵守。
1、校园网使用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认真学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2、学校各部门要加强对校园网新闻传播和信息内容的安全管理,对上网信息要进行审查,严格把关,落实防范措施。
3、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必须接受学校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对校园网的所有设备要精心使用,如有损坏要按价赔偿。
4、学生上网必须有老师的具体指导,教师要引导学生正确、安全、健康地使用网络进行查阅资料、收集资料、利用资料等教育教学活动。
5、为了使学校的.网络畅通无阻,发挥网络的积极作用,具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网络使用者的任何部门、任何人,一旦发现,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将对该使用者取消上网资格,对部门将采取切断网络等相关措施。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的:
A、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B、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C、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D、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E、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F、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活动;
G、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2)访问国家命令禁止的非法网站、国内外的反动、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网站。
(3)下载游戏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内容、下载并传播一些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内容。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院计算机及办公网络管理,确保网络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保障院正常办公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互联网信息管理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院全体干警和聘用人员。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办公网络包括法院政法网(简称内网)和Internet网(简称外网)。
第四条 我院办公网络包括网络硬件设备、软件设备、各种网络信息及其它相关设备。硬件设备包括:网络所连接的服务器、交换机、光纤收发器、终端电脑、网络打印机、网络模块以及未连入网络的电脑、打印机、电脑桌、网络模块等设备;软件设备包括:各设备上安装的操作系统、办公专用软件、文字编辑软件以及办公室安装的其它软件;网络信息包括:组织人事、财务工资等系统中录入的各种信息。
第五条 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系本院计算机网络建设、管理的领导和监督组织,下设办公室,负责规划、管理、协调办公网络工作,负责办公网络设备和办公网络信息的管理、维护等工作。
第二章 设备安全管理
第六条 网络管理员应对机房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停电等安全措施,确保机房的服务器及其他网络设备的不间断运行。网络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巡查网络线路、交换设备,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确保传输线路、交换设备及路由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七条 除系统管理员以外的人员不准擅自进入计算机中心机房,外来人员因参观、业务交流确需进入机房,必须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并登记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以进入。
第八条 每位职工应当做到上班时打开计算机,下班时关闭计算机,不准频繁地开关计算机,开、关机应规范操作,避免损坏硬件。
第九条 已经安插计算机设备的电源,不准再安插电加热器、电风扇、热水器、取暖烤火器等强功率的电器设备。每位职工不得擅自打开计算机机箱,不得自行更换机箱内的配件,不得自行改变计算机系统的资源配置和参数设置。上班时间不得用计算机玩游戏,不得打印和存入与工作无关的信息,不得在网上进行非工作性质的操作和交流。
第十条 计算机的日常维护由使用者负责,日常维护包括:计算机外部清洁、运行杀毒软件及其他计算机安全管理软件、计算机设备的电源管理。计算机的故障处理由网络安全办公室安排系统管理员负责,为防止涉密信息的泄漏和其他不必要的损失,严禁不经网络安全办公室批准将出现故障的'计算机交由其他单位和个人处理。
第十一条 计算机及其他网络设备的报废处理由网络安全办公室负责,在报废处理时应做好涉密信息的销毁工作。严禁将淘汰或报废的计算机及其他网络设备随意放置或出售。
第三章 信息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每位职工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第十三条 每位职工应对专用工作站的系统软件密码及局域网软件应严格保密,防止密码被他人盗用。
第十四条 处理涉密文件的并不得与外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连接。
第十五条 每位职工应当定期对所使用的计算机进行病毒清理和安全检测,杜绝各类病毒的传播与破坏,并停止带病毒的计算机运行。
第十六条 每位职工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
(一)未经批准将内网数据(包括文件、资料及相关信息)提供给内网用户以外的单位和个人;
(二)在网上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秘密的各种活动;
(三)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和留存国家秘密载体;
(四)制作、复制、传播或浏览各种内容不健康的信息;
(五)在网上发布不真实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
(六)存储、使用、传播黑客程序和技术;
(七)使用来历不明的光盘、移动磁盘等电子公文介质;
(八)在计算机上安装和运行大型单机或网络游戏;
(九)破坏计算机及办公网络的正常运行;
(十)窃取保密信息。
第四章 设备维修管理
第十七条 计算机在正常工作中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告知网络安全办公室,由办公室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故障排除。
第十八条 需更换或者更新计算机配件的,应向网络安全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按照规定报批后统一安排购买和更换。院内不再使用的计算机及配件需交回办公室统一处理。
第五章 考核奖惩
第十九条 各庭、室、队和个人运用计算机网络情况纳入岗位目标考核,由院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结果作为年底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各庭、室、队领导有责任督促、检查本庭、室、队使用计算机网络的规范情况,院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
第二十条 禁止超越授权使用计算机网络,禁止让非法院工作人员上机操作,违者一经查实,给予通报批评;经教育仍不改正的,或造成系统混乱、损害的,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十一条 违反国家、上级法院及本院有关计算机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失密、泄密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因各种原因造成计算机病毒侵入、系统崩溃的,应对不良后果负责;使本院整个网络受到病毒侵入、系统崩溃的,由监察部门给予肇事者纪律处分,并取消其及所在部门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对其所在部门领导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第二十三条 对于在信息输入、信息使用和信息管理中表现突出的庭、处、室、队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 对于未按照规定格式或要求及时输入计算机信息的庭、处、室、队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处罚;对于违反信息管理规定,妨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计算机网络管理进行监督指导。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4
一、计算机属于学校的固定资产,是学校配备给每位教师的办公用品,使用者是安全管理责任人,平时应对所用的计算机妥善保管,认真维护。
二、工作时间严禁利用网络进行任何的娱乐活动(包括玩游戏、聊天、看电影电视、炒股、赌博等);严禁访问不健康网站、浏览不健康信息;不得利用网络披露他人隐私或进行人身攻击。
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四、教师在长时间离开电脑前应设置屏幕保护,或者退出系统并关机以保护显示系统。使用完毕后要按照正常的`步骤关机,不得强行关闭电源。下班后必须切断电源关闭计算机,停止计算机的运行。
五、教师在用机过程中应做好计算机病毒的查杀工作,一旦发现所用计算机被病毒感染应立即清除计算机病毒,必要时可以请学校网络管理员协助予以解决。
六、办公用机已安装常用软件,无特殊情况不得安装、下载与教学无关的软件。
七、要爱护和正确使用电脑,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任何人不得私自打开机箱更换硬件配置。使用中遇到计算机发生故障,不论是人为损坏还是器材本身故障,都应及时与学校网络管理人员联系,不得自行拆卸。
八、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使用他人的电脑;不准擅自将计算机外借。所有职工要教育自己的子女、家属、朋友,任何时候(特别是周末、节假日)都不得使用办公室电脑玩游戏或上网聊天。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职工自己负责。
九、关于QQ群的使用规定:学校设立教师专用QQ群是为了给教师提供一个相互交流的平台,教师上班开机后必须上线不得隐身;上传的资料必须与学校工作有关,无关信息不得上传;QQ群仅供本校职工使用,禁止其他人加入。牵扯到学校或个人的重要信息不得外传;大容量共享信息(如光盘、录像、软件等),由专人负责发送。
十、住校职工晚9:00前离开办公室,关闭门窗、切断电源。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5
公司计算机信息发布实行各信息发布单位提出申请,办公室审核批准,信息中心具体实施的办法,各部门在信息发布方面必须恪守如下规定:
1、发布申请单位应当确保发布信息准确、真实,符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
2、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以加强管理;
3、信息审核单位应在充分理解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基础上及时处理申请单位的请求,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申请单位;
4、在审核单位同意的基础上应将信息及时转发给信息中心;
5、信息审核单位应当做好信息请求。处理、转发的备案工作;
6、信息中心对所收到的.经过审核后的信息在确认审核意见后,应及时在网上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
7、信息中心对所发布的信息应当做好备案工作。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6
为保证校园网络系统与信息安全,有效地防范蓄意攻击、破坏网络信息系统及传播、粘贴非法信息等突发紧急事件的发生,保障信息的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保障网络、计算机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的安全及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根据我校系统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及应用的现状,并针对存在的问题与风险,特制定本校网络与信息安全防范责任制度。
(一)建立健全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岗位责任体系和规章制度
办公室负责以学校名义在内、外网站上的信息发布、审查和监控;总务处协同信息中心负责电力、空调、防火、防雷、防盗、防电磁干扰等基础设施的监控和维护;信息中心负责网络的维护和技术支持以及其他各类应用信息系统的监控和维护。
下设的办公室各工作小组中,综合协调组负责在发生紧急事件时联络各小组人员到位并协调开展工作,并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起草向领导小组、公安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的报告或在系统内通报。信息网络安全组负责各类网站、各应用系统、数据库系统的监控防范、应急处置和数据、系统恢复工作,以及信息安全事件的事后追查;负责网络系统的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网络恢复工作及网络安全事件的事后追查。
(二)明确信息安全等级、信息安全保护等级
根据信息的性质和重要程度划分为四级:
(1)A级,高敏感信息,实行绝对强制保护;
(2)B级,敏感信息,实行强制保护;
(3)C级,内部管理信息,实行自主安全保护;
(4)D级,公共信息,实行一般安全保护。
根据确立的信息安全等级,依据国家颁布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确立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的五个等级,具体为:第一级,用户自主保护级;第二级,系统审计保护级;第三级,安全标记保护级:第四级,结构化保护级;第五级:访问验证保护级。
(三)网站、网页信息安全防范
内、外部WEB网站、交互式论坛、电子公告版、聊天室等信息发布系统,必须有专门的信息监控人员、系统管理人员随时监控维护,坚决杜绝含有反动政治内容、淫秽内容等有害信息的出现。任何以学校名义在网站或主页上发布的信息,必须经办公室指定人员或其他指定人员的审查,才能发布。一旦发现非法内容,应立即按紧急处置预案处置。国家法定长假期间,无安全防护措施或监控处置措施的各类信息发布网站应关闭。
(四)网络安全防范
与外部相关部门联网必须采用单独的网络设备和通信线路,必须采用物理隔离或防火墙逻辑隔离的方式交换数据,采取严格的通信控制策略并具备审计、记录等功能;内部计算机网络应与因特网物理隔离;与网络服务提供商签订网络通畅安全保障协议,确保在网络线路故障的情况下能够得到及时恢复;必须对主机或网络设备中不使用或较少使用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服务进行关闭;对各类拨号接入设备要采取具体严格的安全控制措施;在网络建设和改造时必须优先考虑到网络的'安全性,要有相应的备份设备,一旦局域网、广域网出现故障能够及时更换或维护;未经上级信息中心许可,严禁将采用规定范围以外IP地址的计算机接入我校系统网络;各类网络设备及关键主机设备的密码要有专人保管备案并有定期变更机制;在未采取相应的加密措施之前,不利用电子邮件传递涉及机密的信息。
(五)病毒安全防范
校园内所有教学与办公使用的计算机设备,配备正版的防病毒软件,所有的外来软件或盘片,必须先进行病毒检查才能安装和使用。
(六)软件系统安全防范
按照国家的要求,杜绝使用盗版软件。各类应用软件要充分考虑到软件安全的要求,并进行安全性能评估。
(七)数据安全防范
逐步建立相应的数据备份、恢复机制;原则上备份介质的存储不能与主机系统在同一地域,或实行备份导出数据异地存放。
(八)设备安全防范
采购的计算机设备都必须有较高的可靠性,尤其是主机、服务器及中心网络设备、网络安全设备等关键设备要按照推荐目录采购,从源头上把好设备的安全性能关。各关键设备都要有冗余备份或相应配件,一旦设备出现故障能够及时维护、更换,确保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和系统的运行。
(九)机房安全防范
主机房严格按照有关的国家、省市标准进行建设和改造;必须具备防火、防雷、防静电、防电磁干扰设备;要有完备的环境控制设备和电源供应设备;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各类设备有一个良好的运行环境。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7
总则:
为了保障自贡市蜀光绿盛实验学校校园局域网络系统安全、促进校园数字化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局域网络的正常运行,为我校师生提供一个先进、可靠、安全的计算机网络教学、科研和办公环境,促进学校与外界的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和科研合作,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一章管理组织机构
第一条校园局域网管理小组由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教导处、后勤处和信息管理员等组成。
第二条校园局域网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定我校计算机校园局域网及信息化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2、统筹入网部门与校园局域网中心主结点的联接;
3、监督校园局域网的运行及网络安全、保密事宜;
4、研究和审定校园局域网建设和运行中的重大决策。
第三条校园局域网信息安全小组由分管副校长牵头,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各处室的网络安全责任人。
第四条信息技术组在校园局域网管理小组指导下开展具体工作,负责校园局域网的短期规划、建设、日常技术运行管理。
第五条校园局域网的信息安全稽查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第二章应用安全管理
第六条自贡市蜀光绿盛实验学校校园局域网信息安全由校园局域网信息安全小组负责。
第七条学校任何处室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局域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系统的安全。
第八条校园局域网出口处应安装防火墙以便对有害连接和有害信息进行记录和过滤。所有提供公开服务的计算机上均应安装病毒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对网络连接进行记录。
第九条校园局域网用户必须自觉接受并配合电教网络中心进行的监督检查以及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第十条配备的防病毒软件必须是经过公安部门认证的产品。对防病毒软件必须及时进行升级和更新。
第十一条任何连入校园局域网络的计算机均须安装病毒防火墙。重要部门的计算机,如财务用机、图书管理系统、应当做到专人、专管、专用,避免交叉使用。
第十二条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光盘、软盘、硬盘及其它移动存储器。对外来光盘、软盘、硬盘及其它移动存储器,使用前要进行病毒检测,确认无病毒方可使用。
第十三条如用户发现计算机感染病毒,必须马受感染的计算机与校园局域网隔离,防止病毒扩散,同时上报信息技术组,以便迅速对网络和所有工作站进行查毒。
第三章信息管理
第十四条校园局域网用户不得利用校园局域网及互联网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破坏安定、有碍社会治安和伤风败俗的各种不良信息。
第十五条学校各处室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严格把关,凡涉及国家及学校机密的信息严禁上网。校园局域网用户不允许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
第十六条校园局域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第四章网络教学应用
第十七条学校重视和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各处室应根据履行职能,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在校园局域网平台上开展信息开发、应用与研究工作,实现办公自动化,管理科学化,以信息化促进管理水平提高,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八条广大教师要认真学习计算机基本知识,不断提高计算机应用能力;正确地使用计算机,独立完成常规事务,开发网络教学课程,将计算机更好地应用于教育教学和管理。
第十九条学校将积极引进一些制作质量好,学科内容精,教学设计特色鲜明的优秀的网络教学课程。供广大的教师和学生们共享。积极引进和开发制作平台,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开发环境和技术支持。
第二十条学校鼓励各教研组、各科组利用网络集体备课,并制作出内容充实、版面活泼、能充分利用多媒体手段将抽象内容具体、形象、生动化的网络教学课程。
第五章违约责任与处罚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者,学校及校园局域网管理部门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使用网络,情节严重者,提交校行政部门或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管理条例若与国家或上级部门的有关管理法规相抵触,则以后者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管理条例解释权为自贡市蜀光绿盛实验学校校园局域网络管理小组。
第二十四条本管理条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8
1.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 1医院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应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管理规定。
1. 2医院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和用户使用权限控制。安全等级和用户使用权限由网络管理室负责制定和实施。
1. 3网络管理室机房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与规定。
1. 4实施病房维修、改造及其他活动,不得危害医院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对于无法避免而影响网络系统设施安全的作业,须事先通知网络管理室,经网络管理室主任同意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后,方可实施作业。
1. 5医院信息系统的使用部门和个人,都必须遵守计算机安全使用规则,以及有关操作规程和规定。
1. 6在使用信息系统中遇到的问题,科室主任应当立即向网络管理室报告。
1. 7对计算机病毒和危害网络系统安全的其他因素的'防范工作,由网络管理室负责处理。
1. 8禁止业务网络与互联网或与院外其他公共网络直接连接。
2. 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2. 1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包括系统数据安全管理和网络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2. 2网络系统由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网络管理室负责建立健全医院信息系统的各种管理制度。
2. 3设立网络管理员,负责注册用户、设置口令、授予权限、重点对系统软件进行调试,并协调实施。
2. 4对服务器采取严格保密防护措施,防止非法用户侵入。系统密码、密钥、技术资料等由指定专人保管。
2. 5系统应有切实可行的可靠性措施,服务器、核心交换机设备须有备份,出现故障能够及时切换,确保系统不间断运行。
2. 6所有进入网络使用的存储介质,必须经过严格杀毒处理,确保网络运行安全。
2. 7网络系统所有设备的配置、安装、调试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和移动。
2. 8所有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禁止无关人员在工作站上进行操作。
2. 9保持机房整洁卫生,并做好防尘、防火、防水、防触电、防磁、防辐射、防雷击等安全防护工作。
2. 10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监督和制止一切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3. 网络安全监督制度
3. 1网络管理室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查处危害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的违规行为。
3. 2网络管理室工作人员发现医院信息系统安全隐患时,应立即上报网络管理室主任,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
3. 3履行医院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的其他监督职责。
4.人员培训制度
4. 1设立计算机培训教室。所配机器数量要满足全院人员培训需要。
4. 2制定培训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实施培训。所有计算机操作人员都要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4. 3操作人员要掌握计算机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规程和应用系统要求进行操作。
微机使用管理规定
1.微机要严格按照开、关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保持微机周围环境整洁,卫生良好,要定期对机器进行清洁、保养工作,不得在微机及打印机上堆放物品以免影响散热及使用。
3.为保障网络畅通,不得移动、撕拽网线及其他微机用线路设备。
4.爱护医院公共财物,尽量节约打印纸张,不得私自打印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5.微机如更换耗材、发生问题或故障,须通知网络管理室人员进行处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整、拆修。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9
信息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信息管理,规范信息安全操作行为,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信息安全,促进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规定,以《环境信息网络管理维护规范》(环保部制定)等标准为基本管理操作准则,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信息与监控中心,其他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岗位管理
第三条业务信息工作人员(包括监控与信息中心技术人员及机关业务系统管理人员)、机房运维人员(包括外包机构人员),应遵循《环境信息网络管理维护规范》等规定。
第四条机房运维人员根据运维合同规定由机房管理部门对其实行管理。
第五条信息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为系统管理员、业务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安全审计员。
人员岗位及职责
(一)系统管理员
系统管理员是从事服务器及存储设备运行管理的人
员,业务上应具备熟练掌握操作系统、熟练操作服务器和存储设备的能力。
1、负责指定的服务器、存储等设备的资料登记、软件保管及设备报修。
2、配合完成指定的业务软件运行环境的建立,正式运行后的服务器系统软硬件操作的监管,执行中心的备份策略。
3、在所负责的的服务器、存储设备发生硬件故障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恢复系统的运行,针对系统事故找到系统事故原因。
4、负责指定的服务器操作系统的管理口令修改。
5、负责制定、执行服务器及存储设备故障应急预案。
(二)业务管理员(业务联系人)
业务管理员是部署在应用服务器上的操作系统及业务系统运行管理的人员,业务上应具备业务系统安装及基本调试操作的能力(业务软件厂家负责培训),业务系统及部署操作系统故障分析的能力,预防系统风险的能力。
1、负责维护业务系统的运行及业务系统的安装环境。
2、负责制定、执行业务系统及其数据的备份计划。
3、负责业务数据的数据备份及数据恢复。
4、负责制定执行本业务系统的.故障应急预案。
(三)网络管理员
网络管理员是网络及网络设备运行管理的管理人员,业务上应具备规划大型网络的能力,网络故障分析的能力。
1、负责日常监控网络运行,保持网络安全、稳定、畅通。
2、负责网络、安全设备的资料登记,软件保管及设备维修。
3、负责网络、安全设备的配置情况及针对相关业务配置参数设置,并备份各个设备的配置文件。
4、负责网络、安全设备的编号和调配。
5、负责网络资源规划和网络布线配线架的管理。
6、负责对网络的效能进行评价,提出网络结构、网络技术和网络管理的改进措施。
7、负责制定和执行网络故障应急预案。
(四)安全管理员
安全管理员是网络安全、系统安全进行风险评估的管理人员,业务上应具备文字处理的能力、划分系统保护定级及系统恢复定级的能力、协调沟通的能力。
1、负责定期对网络、操作系统等进行安全漏洞扫描,通知各相关技术人员并给予指导。
2、负责组织实施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3、负责组织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4、负责确定系统保护定级和划分系统恢复等级。
5、负责配合省公安厅和经信委的信息安全检查。
(五)安全审计员
安全审计员是审计网络安全策略、安全防护、角色权限的管理人员。业务上应具备办公及应用软件安全分析的能力、系统安全风险策略及数据安全风险策略分析的能力、组织协调的能力。
1、负责办公软件和应用软件的安装和维护。
2、负责重要系统的用户角色权限的审计。网络安全、病毒防护的审计。
3、负责数据备份与灾难恢复的审计。
4、协助进行网络带宽分配、网络访问控制、网络安全审计、网络边界完整性、网络入侵防范、网络恶意代码防范、地址绑定等安全功能进行测试。
5、负责重要系统软硬件获取应用的审计。
6、负责应急预案的审计,并组织应急演练。
第六条信息工作人员与机房运维人员都必须遵守《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信息网络管理维护规范》,签订信息安全责任书。
第七条对违反信息安全操作规范或严重疏忽,根据造成的后果的大小,可对信息工作人员的当年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或职务晋升、评选先进等实行一票否决。人事关系隶属其他部门人员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厅有关规定进行
处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信息工作人员离岗必须交接的内容:
1、将领用的办公电脑、U盘、移动硬盘等办公品办理退还手续。
2、本岗位所有的工作资料。
3、经办未了的事项。
第九条离岗交接要求
1、离岗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离岗表格资料,填写资料字迹要清晰。
2、离岗表格资料由信息主管部门负责对离岗人员材料进行评审。
3、资料、文件、未完工作交接时,需由信息主管部门确定监交人,监督移交是否完整、准确,并帮助移交工作顺利完成。资料交接清单必须有移交人、交接人以及监交人三方的签字认可。
4、离岗交接未通过评审者,人事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5、交接时可能会出现资料交接不完全,人员离岗后,信息主管部门保留对移交人的追索权力。
第十条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检查工作规范》的规定,信息部门每年举办一次信息安全技术培训。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10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1、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2、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3、使用校园网络的学校要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法人担任,从事校园网络管理的人员要具有相应的法律意识和计算机网络管理水平,必须成立校园网络中心,负责校园内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校法人或校园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白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5、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6、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网络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7、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学校法人、网络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网络安全管理
1、校园网由学校统一管理及维护。接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处室、
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
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
2、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3、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4、对所有联网计算机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网络教室不准对社会开放。
5、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t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 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6、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7、加强对师生用户上网安全教育指导和监督:
校园网内必须安装网络版监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过滤软件系统,监控日志至少保存半年。
加强对学生开放互联网以及全校教职工上网的监管。
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最好不要接入网络工作。
8、网络中心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教研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9、禁止私白安装、卸载程序,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
10、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
1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
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12、未经校园网络中心及各子网网管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13、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白负。
14、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白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白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白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15、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网络中心处理。
16、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应认真做好本单位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
第三章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1、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敏感信息和有害信息。
2、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
3、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户名借给他人使用,增强白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户名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户名和IP地址。
4、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
5、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第四章法律责任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可根据情节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交公安机关处理。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或私白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5、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者。
7、有盗用IP地址、盗用帐号和口令、破解用户口令等危及网络 安全运行与管理的恶劣行径者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11
1、学校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信息中心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2、不准通过学校内部网络发布和工作无关的信息;不准通过电子邮件、BBS、Chat等方式发布不健康的、xxx的、或者和工作无关的信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计算机网络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3、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或工作站。不准通过内部网络从事和工作无关的活动,包括:不准攻击内部或者外部的任何机器。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服务器、工作站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视为对学校计算机网络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4、不准将工作用机交给非校内人员使用。不准擅自使用他人的机器;不准通过他人的机器从事违反规定的活动。
5、任何部门不得在学校计算机网络上从事对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对其他网站的恶意攻击或黑客攻击行动。
6、严禁在计算机上安装游戏软件,严禁使用来历不明,易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7、各处室、教研组对上网计算机的使用要严格管理,部门负责人为网络安全责任人。公共机房不准对社会开放。
8、所有教师必须认真保管自己的机器账号和网管部授权使用的账号;所有账号至少要每个季度更新一次。
9、网管部门要加强监控和管理;在学校网关上要配置防火墙和监控服务器;对外部IP加强管理,落实到人头;服务器账号要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人。
10、以上规定,请大家自觉遵守。如有违背,学校将酌情处理;必要的时候,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12
第一条
所有网络设备(包括光纤、路由器、交换机、集线器等)均归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所管辖,其安装、维护等操作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其他任何人不得破坏或擅自维修。
第二条
所有学校内计算机网络部分的扩展必须经过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实施或批准实施,未经许可任何部门不得私自连接交换机、集线器等网络设备,不得私自接入网络。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有权拆除用户私自接入的网络线路并进行处罚措施。
第三条
各部门的联网工作必须事先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做网络实施方案。
第四条
学校局域网的网络配置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统一规划管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配置。
第五条
接入学校局域网的客户端计算机的网络配置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部署的DHCP服务器统一管理分配,包括:用户计算机的IP地址、网关、DNS和WINS服务器地址等信息。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静态网络配置。
第六条
任何接入学校局域网的客户端计算机不得安装配置DHCP服务。一经发现,将给予通报并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第七条
网络安全:严格执行国家《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对在学校局域网上从事任何有悖网络法规活动者,将视其情节轻重交有关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
第八条
教职工具有信息保密的义务。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泄漏公司机密、技术资料和其它保密资料。
第九条
任何人不得在局域网络和互联网上发布有损学校形象和教工声誉的信息。
第十条
任何人不得扫描、攻击学校计算机网络。
第十一条
任何人不得扫描、攻击他人计算机,不得盗用、窃取他人资料、信息等。
第十二条
为了避免或减少计算机病毒对系统、数据造成的影响,接入学校局域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计算机病毒;不得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不得向他人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体。
2.采取有效的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建议客户端计算机安装使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部署发布的瑞星杀毒软件和360安全卫士对病毒和木马进行查杀。
3.定期或及时更新用更新后的新版本的杀病毒软件检测、清除计算机中的病毒。
第十三条
学校的互联网连接只允许教职工为了工作、学习和工余的`休闲使用,使用时必须遵守有关的国家、企业的法律和规程,严禁传播淫秽、反动等违犯国家法律和中国道德与风俗的内容。学校有权撤消违法犯纪者互联网的使用。使用者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内容:
1.从中国境内向外传输技术性资料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
2.遵守所有使用互联网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3.不能利用邮件服务作连锁邮件、垃圾邮件或分发给任何未经允许接收信件的人。
4.任何人不得在网上制作、查阅和传播宣扬反动、淫秽、封建迷信等违犯国家法律和中国道德与风俗的内容。
5.不得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等信息资料。
6.不得传输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资料,不能传输助长国内不利条件和涉国家安全的资料。
7.不能传输任何不符合当地法规、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的资料。
第十四条
各部门人员每日上班及时打开计算机,进入学校办公系统、浏览相关文件信息、学习有关文件资料。如有自己业务相关的工作信息,要及时处理,处理结果及时回馈有关责任人员。
第十五条
充分利用办公系统的优势信息处理平台,浏览的相关情况由办公系统后台数据库自动生成详细记录,以便领导检查相关登陆信息提供记录参考。
第十六条
各部门人员必须及时做好各种数据资料的录入、修改、备份和数据保密工作,保证数据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
严禁外来人员对计算机数据和文件进行拷贝或抄写以免泄漏学校机密,对学校办公系统或其它学校内部平台帐号不得相互知晓,每个人必须保证自己帐号的唯一登陆性负责,否则由此产生的数据安全问题由其本人负全部责任。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13
1、目的
维护公司计算机网络安全、正常运行,确保服务器及各个终端正常使用。使网络资源充分安全共享,为业务经营活动提供安全的网络环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办公局域网络,业务局域网络、国大药房、国瑞药业、国药物流的网络。
3、职责
3.1 信息部
3.1.1系统管理岗负责公司整体网络安全的规划、管理及其相关的技术支持。
3.1.2系统管理岗负责公司网络系统数据的安全备份。
3.1.3其它岗位协助系统管理岗进行公司网络的安全管理。
3.2 各部门
3.2.1负责各自部门使用的计算机网络设备的安全管理。
3.2.2负责各自部门数据的.安全备份。
3.2.3负责及时通知信息部有关各自部门使用的计算机病毒发生情况及其它安全隐患情况。
4、工作程序
4.1 公司整体网络安全的规划、管理。
4.2 网络安全信息的追踪,黑客、病毒的日常防护工作。
4.2.1 每天至少一次上网浏览相关网站,下载最新病毒代码
4.2.2 跟踪最新防病毒信息及其防杀方法,将其及时发布在公司内部网络上。
4.2.3及时跟踪防火墙的软硬件升级信息。
4.3 负责公司本部办公网网络安全防护工作。
4.3.1 及时升级本公司网络的最新病毒代码。
4.3.2 实时对各个工作终端进行病毒监测。
4.3.3 及时将染病毒的工作终端逐一脱离网络。
4.3.4 对染毒终端逐一进行全面查杀毒。
4.3.5 及时对防火墙软硬件进行升级。
4.3.6 建立日常病毒记录日志,记录病毒代码。(参见《病毒记录日志》)
4.4 监督、检查、落实公司本部业务、国大药房、国瑞药业、国药物流的网络安全防护措施等工作。
4.5 协助本部相关部门进行重要数据的定期备份。
4.6 业务、办公网数据的交换和相关数据输入输出的管理。
5、相关文件
《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管理办法》
《计算机机房管理制度》
6、记录
《病毒记录日志》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14
计算机网络为学校局域网提供网络基础平台服务和互联网接入服务,由网络维护中心负责计算机连网和网络管理工作。为保证集团局域网能够安全可靠地运行,充分发挥信息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为学校员工提供服务,现制定并发布《文山中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所有网络设备(包括路由器、交换机、集线器、光纤、网线等)均归网络维护中心所管辖,其安装、维护等操作由网络维护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其他任何人不得破坏或擅自维修。
第二条
所有学校内计算机网络部分的扩展必须经过网络维护中心实施或批准实施,未经许可任何部门不得私自连接交换机、集线器等网络设备,不得私自接入网络。网络维护中心有权拆除用户私自接入的网络线路并报告上级领导。
第三条
各分校、处(室)的联网工作必须事先报经网络维护中心,由网络维护中心做网络实施方案。
第四条
学校局域网的网络配置由网络维护中心统一规划管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配置。
第五条
接入学校局域网的客户端计算机的网络配置由网络维护中心部署的服务器统一管理分配,包括:用户计算机的IP地址、网关、DNS和WINS服务器地址等信息。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更改网络配置。
第六条
网络安全:严格执行国家《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对在学校局域网上从事任何有悖网络法规活动者,将视其情节轻重交有关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
第七条
学校员工具有信息保密的义务。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泄漏公司机密、技术资料和其它保密资料。
第八条
各部门人员必须及时做好各种数据资料的录入、修改、备份和数据保密工作,保证数据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安全性。
第九条
任何人不得在局域网络和互联网上发布有损学校形象和职工声誉的信息。
第十条
任何人不得扫描、攻击学校计算机网络和他人计算机。不得盗用、窃取他人资料、信息等。
第十一条
为了避免或减少计算机病毒对系统、数据造成的影响,接入学校局域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1.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制作计算机病毒;不得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不得向他人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体。
2.采取有效的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建议客户端计算机安装使用网络维护中心部署发布的相关杀毒软件和360安全卫士对病毒和木马进行查杀。
3.定期或及时用更新后的新版杀病毒软件检测、清除计算机中的病毒。
第十二条
学校的互联网连接只允许员工为了工作、学习和工余的休闲使用,使用时必须遵守有关的国家的法律和规程,严禁传播淫秽、反动等违犯国家法律和中国道德与风俗的内容。一经发现学校网络维护中心有权撤消违纪者互联网的使用权。
第十三条
为了发挥好网站的形象宣传作用,各分校、处(室)要及时向网络维护中心提供有关资料,以便充实网站内容,加大宣传影响。由网络维护中心统一整理、编辑上传及内容更新。
第十四条
各分校、处(室)人员在下班离开前必须关闭计算机和电源插座,避免浪费电能和发生消防隐患,违纪者通报批评并进行相应的处罚。有加班需要的工作人员必须提前通知网络维护中心。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15
为加强我委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确保信息网络安全、高效、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柳保(20xx)9号《关于在全市开展保密计算机违规联接互联网监管工作的通知》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全委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和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法规及本规定。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本委计算机信息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非法活动,不得利用本委计算机信息网络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
第三条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研制、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保密要求,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配置合格的保密专用设备,防泄密、防窃密。
第四条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必须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严禁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包括便携式计算机)上互联网。
第五条装有国家秘密信息的便携式计算机原则上只能在委机关内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必须将涉密信息全部转出便携式存储设备存放在机关。
第六条上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与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严格区分,专机专用,不得既用于上互联网又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第七条计算机网络插头和接口,必须标明字样,严格区分,按规范安装,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删除或更改与网络系统有关的设置,严防由于误操作造成泄密。
第八条涉密信息和数据必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毁。使用计算机起草、存储、处理、传递涉密文件、材料,必须在涉密计算机上进行。
第九条建立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信息上网必须经过严格审查和批准,确保国家秘密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第十条各科室,应当造册登记,切实加强软盘、磁带、光盘、移动硬盘等信息媒体管理。存储有国家秘密信息的信息媒体,按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相应密级文件的`保密规定进行管理,不得降低密级使用。不再使用的信息媒体应及时销毁。
第十一条报废、维修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和信息媒体,须交委办公室按保密规定统一处理,保证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
第十二条做好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备份。根据需要与存贮环境,重要信息要定期(半年至二年)进行循环复制三份分处存放,并注意防止因静电、电磁干扰等原因导致信息丢失。
第十三条做好计算机日常维护工作,严格查毒杀毒,发现病毒及时清除,确保信息系统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妥善保管和使用计算机ca认证系统密钥,保守计算机信息系统用户口令秘密。密钥被盗或遗失,应及时作废,重新分配。
第十五条文印室计算机管理。文印室的计算机由打字员负责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文印室的计算机,如需用扫描仪应自带u盘在外网计算机上操作直接将文件存入自带盘中,严禁扫描、传输有密级的文件。严禁外单位人员进入文印室。
第十六条本委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工作由委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委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有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法规和政策,审定本委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
(二)指导和检查本委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工作;
(三)定期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系统安全保密管理人员进行上岗前保密培训,严格审查和考核。
(四)研究、解决本委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重大问题。
第十七条委信息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委办公室和相关人员组成,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本委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十八条各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信息安全工作负责。
第十九条各科室切实加强对本科室的保密知识教育,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安全保密意识,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行为,立即纠正,发现国家秘密泄露或可能泄露情况时,应当立即报告委信息安全领导小组。
第二十条违反本规定造成泄密的,将按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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