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及车辆管理制度

时间:2024-02-07 07:30:26 制度 我要投稿

司机及车辆管理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司机及车辆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司机及车辆管理制度

司机及车辆管理制度1

  一、司机必须经过安全专业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作业。

  二、熟知操作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三、出车前检查好各部位是否达到规定标准,确认各种仪表指示及警报灯处于正常后,方可出车。

  四、行车时要确认行车方向或在引导人的指挥下行走,行转时响喇叭,让他人注意。机械操作前要确认操作地区,四周安全,狭窄区作业先观察是否刮碰其它物料。

  五、严禁酒后驾驶车辆。

  六、按规定实行车辆“三检”制度,保养到位,及时加注润滑油。

  七、驾驶室内严禁乘载其他人员,在操作时,不许和他人说笑、交谈,以免影响注意力,驾驶室外任何部位不许乘人,严禁外驾驶人员摆弄和驾驶车辆。

  八、工作中或工作完毕后,驾驶人员必须离开机器时,要安放好铲斗,关闭发动机,锁好车门。

  九、停放时要车杆伸开,车杆的油缸要缩进,铲齿要触地。

  十、未经批准不得干私活,否则出现不良后果,司机自负,并处罚款。

司机及车辆管理制度2

  1.目的:

  完善司机人员行车管理,提升其工作效率及工作品质,确保车辆使用及时、合理及安全化,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维修成,延长汽车使用寿命。

  2.范围:

  本公司所有车辆。

  3.司机工作规定

  3.1 车辆由市场部全面负责管理,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

  3.2 司机上下班须打卡两次,不出差需按正常打卡四次。

  3.3 上班时间,如不出车时,司机须在所属科室待命但不影响他人工作,车辆应停放在厂区指定位置。

  3.4 司机人员接送来宾,应具备基本礼貌礼仪,以将客人送到目的'地大门口为原则,不得将车辆未驶进目的地即让客人下车步行。

  3.5 外出行车时司机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刁难用车人员。

  3.6 严禁在厂区乱鸣喇叭,影响正常生产。

  3.7 行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违章罚款由行车司机本人自理,并给予相应处罚。

  3.8 司机保证手机常开,公司电话要马上接听(7:00~22:00),不能随意更改号码。

  3.9 司机应利用空闲时间保养车辆,确实需进厂维修,需提前一天写申请。

  3.10 司机证件年审自行办理(办证时间每年一次,每次限三到四天,超过时间以无证件为由拒绝出车者以事假处理。),节假日司机轮流值班,需出车时应以加班论,给予加班工资及出差补助。

  3.11 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驶证及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市场部相关负责人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转移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3.12 车辆各司机人员应于规定日期,自行前往指定车管所受检,如年审、季审,逾期未办理受处罚,其费用由司机人员自行负担。并处以负责人小过以上处分一次。

  4.司机行车规定

  4.1 申请用车部门,需提前一天填写派车申请单(临时、紧急情况除外),经部门经理核准后,交市场部批准方有效。

  4.2 市场部派车原则以派车单送达先后顺序及办理事务的轻得缓急程度安排车辆。

  4.3 车辆返回后或出车前半小时,司机人员需认真检查车辆安全状况(油、水、电),以确保车辆正常运行。随车人员不得随意支配司机变更路线,延长工作时间,增加运营成本。司机对超出派车单范围内用车有权提出自己的.建议。

  4.4 司机对自己所驾驶车辆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确保出车时证件齐全。

  4.5 司机行车外出,凭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的车辆放行单交厂区保安确认登记后放行,未经核准,不得私自开车外出,否则按有关规定罚款。

  4.6 车辆钥匙及各种行车证件由行政部保安组统一管制,派车时应分发到人。

  4.7 外出行车时,车辆如在核签的时间内不能及时返回,行车司机需及时通知科室文员,以于文员安排次日的工作。

  4.8 为确保夜间车辆安全,车辆返回后应停在厂区指定位置并在保安室登记。

  4.9 司机人员每日行车须认真填写派车单回馈情况栏,于次日9:00前交各科科长审核作为油费、路桥费报销的依据,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4.10 夜间厂区或宿舍出现工伤或紧急病人或其他突发事件需用车时,值班保安报告市场部负责人,登记后可调度车辆,行车司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出车或故意延误用车时间,并且需在第二天补签车辆放行单。

  4.11 保安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门禁有关规定车辆进出管理规定验单放行。

  5.车辆保养规定

  5.1 本公司所有司机应严格执行车辆保养规范,维护车辆最佳状况。

  5.2 司机全面监督车辆维修、保养、季审、年审工作。

  5.3 对于车辆操控若发觉异常应立即检查,并以书面形式知会车辆负责人进行处理。

  5.4 随时防范车辆配件失窃或损坏。

  5.5 车辆每周至少洗车二次,并随时确保车身外观清洁干净。

  5.6 车辆每月按实际需求保养一次,司机需将车开至公司指定的维修点维护保养,若需更换汽车配件,需经车辆技术人员现场确认OK后方可更换,并将更换的旧零件带回公司。

  5.7 车内应保持整洁,不得零乱堆置杂物。

  5.8 所有维修记录应详尽填写,积累经验,防范类似事件的发生。

司机及车辆管理制度3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含自行车、电动车、机动车)停放管理,维护区域秩序,营造公司和谐氛围,深入开展公司安全文明建设,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车辆的管理

  1、员工需停放车辆应报员工所在部门,各部门及时更新车主、牌照后以书面形式交物业管理部备案,获准后方可停放车辆。

  2、员工停车位仅供员工车辆免费停放使用,停车场所有人、管理者不负责车辆保管。如停车区域发生被盗、车损或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人相关损失的,停车场所有人、管理者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车辆进入公司后要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并遵照管理人员的指挥或遵循交通标志线行进。

  4、员工车辆必须按规范一车一位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及指定区域内。停放在车位上车辆,车头向外依次停放,停放公司垃圾中转站以上路面车辆,须沿道路右侧顺序停放。不得影响车辆通行,阻碍交通。若有违规停放,经查获或举报核实,物业管理部将对违规停车车辆进行处罚。

  5、员工车辆严禁停放在小巴停车场,大吧停车场优先保障客用车辆停放,在客用车辆较多或公司举办赛事活动时禁止停放。

  6、车辆停妥后,在离开前,请再检查停放是否适当,并确认车窗已关好,以防物品失窃。车辆内请勿放置贵重物品,管理人不负保管及遗失赔偿责任。

  7、进入停车区域内的车辆,如对公司设施设备造成损坏,需照价赔偿。请勿在停车区域内抽烟,车内垃圾应丢弃到垃圾桶内,不得随地抛弃,以保证环境整洁。烟蒂、火柴等应确认已完全熄灭,方能丢弃在指定处,以免造成灾害。

  8、严禁装载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区域,车内不得放置危险物(如易燃物、易爆物等),管理人员如发现可疑车辆时,车主应主动开启车门及行李箱接受检查。

  9、停车场内禁止冲洗车辆,只能以擦拭方式清洁车辆,以避免地面积水确保场地干净。

  10、停车区域严禁喧哗、乱(急)按喇叭及猛踩油门造成噪音。

  11、停车场停放的车辆若发生故障,如需检修,车主应先将车移离车道,以免妨碍交通。检修人员或检修车辆进入,车主应全程陪同至完成修复,场地恢复原状后方能离开。

  二、违规处罚

  1、员工车辆停放管理部门为安保部。

  2、安保部对不按规定停放在车位上或指定区域内,乱停乱放或有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行为,安保部按50元/次予以处罚。

  3、安保部对处罚车辆采取贴条通知方式,并每天在公司内网上予以公布。

  4、被处罚车辆车主须在5日内到安保部办结处罚手续。逾期未缴纳罚款,安保部将通知人力资源部予以双倍处罚。

  5、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有关人员,管理人员必须做到以理服人、以礼待人、耐心教育,防止简单粗暴的态度。对无理取闹不服从管理的有关人员,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其他

  1、本制度由公司办、安保部制定和解释,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或废止亦同。以上制度望传达到各位员工,未传达的将追究领导责任。

  2、本制度自公示之日起执行,其他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按本制度执行。

  第一条目的

  为切实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使用,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的管理,整合资源,优化配置,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更有效地使用各种车辆,为公司的良好运行提供强有力的后盾保障,做好公司的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有效、有序运行。为加强驾驶员管理,规范其行为,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机动车辆的管理、控制、以及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车辆的管理:

  1、公司所属各种车辆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和调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指派驾驶员出车。驾驶人员私自出车造成交通、车辆机械等事故,应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并无条件离岗。

  2、公司所属车辆均由办公室负责对其的安全检查和保养保修,并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3、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办公司负责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车辆的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4、公司各部门所用车辆应每月至少将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签报"办公室"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送情调整修理。

  5、未经公司同意,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违犯者,如发现一次即扣除当天薪金,发现三次者自动离岗,造成事故者要由其负全部责任。

  6、车辆需要购置附件及物品,均由办公室负责购买,确需驾驶员购置的应报公司待批复后,再行购置,否则公司不予报销。

  7、各类车辆驾驶员应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业务技术水平,坚持安全第一,文明驾驶,优质服务,增强工作责任感。

  8、车辆行驶当中,如遇突发故障需要维修时,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就近安排维修(换下的旧零件须带回交公司验证)。

  9、公司所属车辆的年审和各项交通规费的缴纳均由办公室统一办理。驾驶员要主动配合办公室办理车辆年审和各项交通规费的缴纳工作。车辆年审以行驶证期限为准,不得延误,如因延迟年审发生的滞纳金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10、公司一般员工办事,办公室原则上不予安排车辆。特殊情况,办事人员应事先填写《用车申请表》报经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签批后,办公室方可派车。

  11、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对车辆实行择优送配,正确使用,定期检查,修制维护的全过程综合管理。

  第四条车辆的使用

  1、车辆的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先涉足特殊用车,后其它事务的原则安排。

  2、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向办公室申请,说明车辆使用事由,地点、时间,办公室根据需要统筹安排。

  3、外单位借车,必须经公司领导人批准后,办公室方可安排,并做好用车(派车)记录。

  4、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驾驶员负责在出车前搞好车辆安全检查及车辆的卫生。

  5、车辆收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在公司制定的场所,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6、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示后方可执行。

  7、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合帐,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公里耗油标准核算油料,并做好每月核对无误。

  8、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特殊情况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五条车辆的保养

  1、日常保养、检查、维护,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的内外清洁。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响动,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立即补充或更换。

  2、驾驶员应每周进行一次保养,每月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3、对车辆表面附着物要及时清洗,清理发动机罩,车门边缘和所有盖板上的所有接逢处时应用海绵仔细擦洗,并冲洗干。

  4、车辆车窗应及时清除橡胶痕迹,油类等,风窗刮水片应定期清洗并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调换。

  5、定期保养合金轮壳,长期保持合金轮壳的漂亮外观,光亮整洁。定期检查汽车底盘,及时修补及重涂保护层,以保护车辆免受腐蚀及损伤,定期更换机油,定期清洗空气滤清器滤芯。

  6、保持车内无浮尘,无异味,脚印和杂物、头垫、椅垫及脚垫平整清洁,车内应保持空气清新,行李厢整洁,工具摆放有序。

  7、车辆每行驶到规定公里数时,应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到公司制定修理厂进行维护保养。

  第六条车辆的.费用管理

  1、车辆的油费实行"总量控制"包于使用的办法。办公室根据用车业务量的多少,提出具体的用油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公司非专人用的车辆,因公所发生的一切过路,过桥,停车,补胎等费用,公司据实报销,因私出车所发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车辆的修理保养费用由办公室统一汇总,经财务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因私修理费用自理。

  4、当月行车产生的费用,须在次月五日前整清(节假日推延)如过期,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5、公司所属车辆的年审,年检,及养修费用由公司汇总后统一支付。

  6、车辆行驶当中,所有的违章费用,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7、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办公室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办公室管理。

  8、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9、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10、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部门负责结算维修费用。

  第七条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无照驾驶,未经许可将车借于他人使用而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的,由驾驶人负担损失,并予以罚款200元每次或免职处分。

  2、违章停车、高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3、各种车辆如在行车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时,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并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指示,及时向交通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积极配合处理好现场。如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4、在执行公务中,因以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外,再视实际情况处理。

  5、在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视责任具体处理。

  6、对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问题,谨慎回答交通警察的询问。

  第八条奖惩办法

  1、对模范执行车辆规章制度,工作成绩显着地驾驶员给予奖励。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按每月50元标准给予奖励,年终对照本规定由总经理和财务部进行综合评比确认后,实施奖励。

  2、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①凡发生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当月奖金。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调离岗位直待开除公司。

  ②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③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④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发50元,造成损坏,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其责任。

  ⑤未带齐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得,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⑥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⑦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

  ⑧驾驶员无故不出车,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驾驶员全额负担。

司机及车辆管理制度4

  机动车辆(主要有铲车、农用车等)是矿山主要装运工具,为确保安全行驶,规范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1、所有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厂内机动车辆操作证”。

  2、严格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运输作业。

  3、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规驾车。

  4、严禁车辆“带病”运输。发现车辆存在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车辆车况安全良好。

  5、所有井下车辆都必须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减少尾气对井下空气的污染。(安装普通“水箱型”净化装置)

  6、运输矿碴时,不准超出马槽高度的20厘米。

  7、除驾驶室按规定乘座人员外,车辆的其它部位一律不准乘坐人员。

  8、井下车辆行驶速度最高不得超过20公里每小时,在通过交叉路口、拐弯、路况较差、照明较暗等地段时应减速慢行。

  9、井下行驶中遇见行人时,应在相距10米处停车避让,必须坚持“先过人,后行车”的原则。

  10、下坡时要缓慢行驶,严禁空档滑行;在上、下坡时,要根据车载情况和坡度大小,选择合适的档位,严禁车辆在陡坡行驶中换档。

  11、在车辆行驶中,两车之间应保持5米的间距,以防发生碰撞。

  12、在料场、溜井口、镑房等车辆密集场所,应按秩序行驶,以防车辆拥挤发生事故。

  13、车辆驾驶员要对本车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车况良好。

  14、所有车辆必须配备1个3公斤的`干粉灭火器。

  二、车辆检查制度

  1、检查内容:方向、刹车、灯光、轮胎、发动机、仪表等其它部件和持证情况。

  2、检查规定:

  ⑴驾驶员应在每日上班开车前、班中、班后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⑵分公司车间主管车辆的队长或硐长,对本队的所有车辆每旬应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⑶分公司安全科每月应对本单位的车辆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⑷当班安全员要对本班车辆驾驶员持证情况和尾气净化装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⑸对检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停止运输作业。

  ⑹对违反运输规定和存在隐患问题不进行整改的,要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司机及车辆管理制度5

  (一)车辆的管理

  1、公司内交通车辆归口管理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公司内一切机动车辆须经汽车车队验证、编号、登记后方可使用。

  2、对公司内机动车辆使用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车辆检验,有交通管理部门发牌照的由交警部门检验,无牌照的由公司运输、安全和设备部门组织检验,并经常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行驶。无交警部门牌照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出公司。

  3、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机动车辆的操纵机构、制动机构、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等必须齐备、灵敏、可靠和有效。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二)车辆的行驶

  1、一切车辆靠右行驶,互相礼让,不争道、不抢行,通过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口应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2、让车与会车:货车让客车,大车让小车,拖拉机让汽车,非机动车让机动车,空车让装载车。

  3、公司区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大小客车、大小货车摩托车和拖拉机为10km/h,各种车辆出公司大门、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时不超过5km/h,车间内行驶速度为3km/h,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行驶。

  4、公司内机动车行驶严禁超车,倒车时,驾驶员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三)车辆的停放

  1、公司生产区内一切车辆按指定位置或靠路边右侧依次停放。定点作业时,要在不妨碍通道的情况下进行。

  2、距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15m内不准停车,消防栓前2m内不准停车,马路的中央不准停车。

  (四)机动车装载

  1、严禁人货混载,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位置,驾驶室不得超载坐人,严禁爬车和跳车。

  2、车辆装载重量不得超过核定载重量。货物长度前后不得超过车身2m,小型车不得超过1m,超出部分不能触地。左右宽度各不得超过车厢10㎝,高度从地面算起大型车不超过4m,小型车不超过2.5米。

  3、装卸时,车辆与堆放货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m,驾驶室内不得有人,货物不准经过驾驶室的上方。

  4、多辆车同时进行装卸时,前后车的间距应不小于2m,横向两车栏板的间距不小于5m,车身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应不小于0.5m。

  5、各种拖拉机、翻斗车、平板拖车、除驾驶室内允许定员坐人外,不准乘坐其它人员。

  (五)非机动车

  1、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准停放在车间、库房、值班室、办公室及有碍生产、影响交通的`地方。

  2、非机动车辆装载货物时,手推车从地面起高度不超过1.6m,宽度不超过左右车轮10㎝。

  (六)驾驶人员管理

  1、驾驶员必须持有经公安交警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的驾驶执照。

  2、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标志行驶,并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服从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对持有驾驶证或操作证的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安全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并定期进行审核。

  4、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或安全操作证。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5、不准驾驶机件失灵,违章装载的车辆不准超速行驶。

  6、驾驶中严禁吸烟、饮食和闲谈或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活动,不得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7、执行“三勤”、“三检”制度。

  8、严禁酒后驾驶。对迫使驾驶员违章行车者,驾驶员有权拒绝。

  公司车辆司机管理制度为加强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转,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我办(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管护,统一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具体负责实施。

  二、调派车辆的原则是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

  三、关于车辆使用管理

  (一)每天上班时间,本办(公司)的车辆统一集中在单位门前停车场,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根据用车计划进行调派并做好用车登记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做好用车登记手续,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调派车辆;离开市辖区用车的由单位领导审批,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

  (三)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外借期间,车辆的用油和司机的补助,由借车方承担。

  (四)车辆调派使用时,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不够安排时,可安排具有合法驾照的人员驾驶,其他人擅自驾车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其承担。专职司机和有合法驾照人员因违反交通规则由其承担责任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五)司机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司机要积极采取措施,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

  四、关于车辆用油管理

  (一)市内行车加油,原则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经单位领导同意才可现金加油。市外行车需加油时,须凭盖有税务、加油站单位印章的正式发票报销。

  (二)润滑油更换按规定里程报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核准后进行更换,登记工作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负责。

  五、关于车辆维修管理

  (一)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先由司机提出申请,小故障由司机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机会诊,能自己处理的故障尽量自己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处理维修。

  (二)在市辖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呈报审批。

  六、关于车辆管护工作

  (一)车辆与司机相对固定,因工作需要调整时,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办(公司)领导用车相对固定,办(公司)领导离开贵港不用车时,其使用的车辆和司机要照常到办(公司)报到,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统一安排使用。

  (二)没有安排使用的车辆,上班时间必须停放在办(公司)门前停车场;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由司机或相对明确保管该车的同志保管,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能出车使用。

  (三)司机要经常检查车辆状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保持车况良好,长途用车前要做细致检查;车辆要保持清洁卫生,统一持卡到定点地方洗车。

  (四)车辆年审、养路费购置、车辆保险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人员具体办理,并做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司机或相关人员要认真保管好车辆,防止丢失和人为损坏。如因保管人责任心不强,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要追究其责任,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七、每个月初,由单位投资财务管理科(部)统计好每辆车上个月外出公差、维修、用油等情况并统一公布,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要将每星期的用车登记情况报单位领导。

司机及车辆管理制度6

  第一条公务车仅限用于公司公务接待,各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车辆费用纳入用车人(部门)核定的车辆费用,所有人员需严格遵守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第二条派车单制。公务车辆派出执行派车单制,用车人用车前需严格填写统一印制的《某某公司派车单》(见附表一,以下简称派车单),司机见派车单出车,若无派车单严禁出车,否则由司机个人承担一切费用及后果;车辆返回后由用车人签字并由司机在一个工作日内持派车单由车辆管理人签字确认。

  第三条派车流程。用车人到办公室填写派车单完毕后交由本部门经理或分管领导批签,后交由车辆管理人审核,由行政主管签批,最后由董事长确认后方可派车。事情紧急时经董事长同意后,可由行政主管电话通知司机出车,回来后由用车人于半个工作日内补齐派车单及相关程序,否则由用车人个人负责本次出车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公司公务车必须配备专职司机,严禁非公司专职司机驾驶公务车,否则由该车辆专职司机和驾驶者共同承担一切费用及后果,并对该车辆专职司机和驾驶者各处以1万元/次经济处罚。

  第五条用车费用。公务车按其排量核定燃油费(见附表二),行车里程按实际发生数计算;司机报销时需附派车单,一次一报,财务部门按派车单进行审核报支,并计入用车人部门车辆费用,没有派车单或派车单没有严格履行签批程序的一律不予审核报支,否则由财务部门负担费用。

  第六条其他费用。公务车发生的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等凭票实销。

  第七条差旅费。司机差旅费按普通员工出差标准凭票报销,若一天多次往返济南等就近地区且当天返回的,补助40元伙食补助,报支时必须由车辆管理人审核签批,实际发生费用超出此标准者须由分管领导签批、经车辆管理人、行政主管和财务部核查后报支。

  第八条车辆维护与维修。司机要对车辆及时进行维护与维修,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车辆付费维护、维修前由司机填写《某某公司车辆维护和维修申请单》(简称:《车辆维护和维修申请单》见附表三)经车辆管理人签字同意并经行政主管审批,董事长审批后方可到公司指定的汽车修理公司进行维护、维修,并凭《车辆维护和维修申请单》报销维护、维修费用。

  维修、维护费用低于1000元(包括1000元)时由行政主管签批;超过1000元时由董事长签批。无《车辆维护和维修申请单》或未到指定汽车修理公司进行维护、维修的不予报销;如因司机未能对车辆及时进行维护、维修而致车辆不能正常运行者,对司机给予1000元/次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5万元以下经济处罚,并同时给予停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第九条外租车辆。当公司公务车辆不在或不足时,须报经行政主管及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由用车部门自行向外租用车辆,返回后由用车人持单由行政主管签字确认,否则不予报支;外租车辆按1.35元/公里报支费用,过路过桥费用实报实销。租车所有费用全部在用车部门费用内列支。

  第十条严禁将公司公务车辆非派出时间开离单位,特殊情况时需经行政主管批准,否则一经发现给予司机1000元/次经济处罚,所发生的后果由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车辆管理人。

  (一)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车辆管理。

  (二)车辆管理人须严格审批派车单,保证派车单所填项目真实。

  (三)严格审查用车费用。

  (四)定期检查车况,监督司机对车辆的修护和保养。

  (五)负责对司机的安排与管理。

  第十二条用车人管理。

  (一)用车人须公务需要才可申请派车,严禁公车私用。

  (二)如实填写派车单,写明目的地等项目。

  (三)外出途中,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司机绕行或中途停留等。

  (四)外出途中,如因工作需要或情况紧急,确需绕行或中途停留,须电话向行政主管请示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一经发现给予用车人1000元/次经济处罚,所发生的后果由用车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司机管理(对所有司机适用)。

  (一)因工作需要时,司机必须无条件执行派出任务。

  (二)司机务必保证全天手机畅通,否则依据公司手机管理制度执行。

  (三)司机非出车时间必须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坐班,因事外出需履行请假外出手续,否则按公司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四)司机出车返回后务必按第二条规定到办公室报到,否则依据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按迟到、旷工执行。

  (五)因工作原因占用司机休息时间可由司机向行政主管申请于非出车时间补足。

  (六)司机必须熟练掌握公司企业简介、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公共礼仪、青岛市简介,此项内容作为司机上岗资格的基本考核内容。

  (七)司机须严格按照派车单所载目的地出车。出车后,及时返回,不得随意绕行或无故拖延时间。

  (八)外出途中,如因工作需要或情况紧急,用车人确需绕行或中途停留,司机经核实后须无条件配合。

  第十二条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司机及车辆管理制度7

  一、车辆管理制度

  1、公务用车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调排,每台车辆出车必须由司机负责驾驶,非公司司机人员不得驾驶,以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2、公司车辆不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3、公司车辆下班及节假日时必须统一停放于公司指定车位,由司机仔细检查手刹、车灯及各类开关处于关闭状态。杜绝私自使用公车。如因公出差下班前无法赶回公司的,需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可临时将车辆停放公司外面安全处所,并确保车辆安全。

  4、由办公室主任协调安排用车,具体流程如下:各部门向综合办提出用车申请---综合办协调、合并用车需求----综合办出具派车单、向司机发车钥匙--司机执行出车任务---交回钥匙并填写出车里程数据。

  5、车辆用油,由公司指定专门加油站加油,车辆加油批准权限为公司副总经理以上的领导。

  6、车辆因损坏需要维修和换零配件的,必须经得主管车辆领导同意后才能维修(个别小修及公务途中需急修的除外)。

  二、司机管理制度

  1、司机要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和安全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切实做到安全行车。在行车中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造成扣证,扣车或经济损失的',将给予司机个人必要的处罚。

  2、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管理,司机一定要按照出车要求出车。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工作岗位,服从调配,不得擅自开车办私事,不准将车辆交给无关的人员驾驶。出差回来后,均要向办公室报到,以便做好实时考勤登记。

  3、司机负责公司生产发货、提货事宜;发货时负责审查收货单位、货物名称、数量、地址、收货人、电话号码等是否填写清楚,避免遗漏;提货时负责查验货物数量、收货人等是否与传真提货单相符。

  4、负责公司车辆的保险、处罚通知的具体处理工作。

  5、按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作务(比如客户的接送)。

  6、搞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勤清洁,勤检查,使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同时要搞好车内外卫生,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熟悉车辆基本维修费用,对维修点的价格和维修质量进行监督,并向主管领导进行信息反馈。

  7、树立自身良好形象,讲文明,树新风。提高职业道德,团结同事,尊重领导。要做到礼貌待人,文明行车。

司机及车辆管理制度8

  为进一步规范办公车辆管理,确保办公车辆合理调配使用,以及办公车辆安全行驶和及时保养,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

  1、工作用车由公司综合部统一调派,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调度用车。

  2、车辆调派要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合理调度安排。未经综合部批准,司机不得擅自出车,违者按出私车论处。

  3、夜间、周末和节假日期间,车辆钥匙必须交综合部保管,未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车辆。节假日值班车辆必须服从带班领导的安排。

  4、严禁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严禁公车私用,违者严肃处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5、县域以外出车实行派车单登记制度。

  6、建立车辆安全防范措施,夜间要将车辆停放于车库内。

  7、车辆燃油、维修和保养等由综合部统一管理,实行冲卡加油、定点维修保养。

  8、车辆维修时,驾驶员要事先向综合部提出申请,由综合部部长同意,并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部人员与驾驶员到指定汽修厂维修。

  9、车辆维修合格后,应根据车辆维修情况逐项审核,审核无误后方可在《维修明细表》上签字。

  10、车辆需加油时,驾驶员必须填写申请,经综合部部长批准后领取加油卡,综合部人员与司机共同到指定加油地点加油,综合部严格控制车辆百公里耗油量。

  11、因特殊原因,在外加油或修车发生的'费用,须经乘车人员在票据上签字,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按财务报销程序办理报账手续。

  二、司机管理

  1、司机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驾驶安全意识,精通业务,热爱本职工作。

  2、司机要服从公司综合部的统一调度指挥。

  3、司机要爱护自己驾驶的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卫生和良好的车况。对因养护和驾驶不当出现事故或车辆损坏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停止工作、赔偿损失等处罚。

  4、司机若出现下列行为之一者,罚其当月出发补助的10%—100%。

  (1)工作日中午或出发期间饮酒。

  (2)未经综合部批准私自出车。

  (3)出车期间发生违章且负全部责任的。

  (4)私自把车开回家存放。

  5、各车的随车用品(水桶、拖把、鹿皮等)一律以旧换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