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粮安全责任制度

时间:2023-08-22 16:30:02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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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粮安全责任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储粮安全责任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储粮安全责任制度

储粮安全责任制度1

  一、储粮安全

  1、粮食检测环节

  安全储粮检测涉及入库、储存、出库三个环节的检测,入库检测是基础,储存检测是保证,出库检测是责任。

  ①入库检测:主要进行物检和化检,涉及项目主要是依据相应质量标准定等,测定水份、杂质、不完善粒等,依据有关特定要求还需测定粮食新陈度、湿面筋含量、脂肪酸值等。

  ②储存检测:粮食自身品质检测主要依据《储粮品质判定规则》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测,粮堆因子的检测主要是依据国家颁布的《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规定的项目如粮堆温度、粮食水份、害虫密度等。

  ③出库检测:主要进行品质检测。

  2、粮食储存检测

  依据《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的规定,按含水量划分储粮等级,即根据粮食水份与储藏环境温度的关系,分为安全粮、半安全粮和危险粮。

  ①安全粮:是指可在当地安全过夏的粮食。如玉米、小麦、高梁、杂粮、面粮、食豆类等安全水份标准为13%,稻谷为14%。

  ②半安全粮:只能在气温较低的季节短期储存,而不能在当地安全过夏的粮食。

  ③危险粮:指极易发热、霉变的粮食。

  3、储粮害虫及其防治

  ①“一符四无”内容。“一符”标准:“一符”指国有粮油仓库代国家储存的粮油做到帐实相符,即保管帐、统计帐、会计帐与实物数量相符。“四无粮仓”标准:无害虫、无变质、无鼠雀、无事故。

  ②虫粮等级标准见表

  虫粮等级标准

  虫粮等级

  害虫密度(头/KG)

  害虫密度(头/KG)

  其中主要害虫

  基本无虫粮

  不超过5头

  不超过2头

  一般虫粮

  不超过30头

  不超过10头

  严重虫粮

  超过30头

  超过10头

  危险粮

  带有对外检疫对象害虫

  a本表是指原粮、成品粮不许有虫。

  b表中害虫头数系指活虫。

  c表中两项指标中有一项突破的即算作更严重一级虫粮。

  ③虫粮处理应遵循的'原则

  a虫粮处理要采用综合防治措施,必须认真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

  b防治措施要符合“安全、经济、卫生、有效”的原则。

  c全仓生虫,全仓处理,局部生虫,局部处理。

  ④储粮害虫常用防治方法:

  a清洁卫生防治

  b机械除虫

  c习性防治

  d化学防治

  二、安全储粮责任制

  1、坚决执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管辖范围内做到不死人、不坏粮、不失盗、不出重大事故。

  2、遵守库内各项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考勤公开,不弄虚作假。

  3、严格遵守“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和各项测化制度,保证粮食的品质,提高仓储管理水平,遵守有关规定,坚持雨中三查,及防汛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4、调出调入工作,遵守原则,入有凭出有据,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

  5、做到仓外无杂草、杂物、仓内面面光,提高科保质量,搞好规范化管理,科保仓房达到口吹无尘,保持清洁卫生。

  6、每月组织一次粮情分析,粮情自查,搞好“一符四无工作”,保证帐帐相符、帐实相符、质量良好、储粮安全。

  7、对虫粮、发热粮、高水分粮及时处理,消灭虫粮、自生虫粮及环境害虫,做到不坏粮。

  8、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和生产制度,健全储粮、防火、防盗、防洪安全管理制度。

储粮安全责任制度2

  依据国家粮食储存平安有关规定和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政策要求,贯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原则,落实储粮平安岗位责任,特制定《储粮平安责任追究制度》。

  一、储存的粮食存放设施条件,应符合《粮油贮存技术规范》要求。当发生险情,危害储粮平安及其它生产平安时,由公司、库主要负责人或储粮单位负责人,马上向上级汇报状况,并马上组织力气进行抢险。是人为因素造成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员责任,同时追究公司、库主要负责人及存粮单位负责人责任。

  二、保管员不按规定或公司、库要求准时进行粮情检查的,未造成后果的`,扣发当月计提部分的岗位工资,并扣发所在单位负责人当月计提部分岗位工资的50%,造成后果的,由公司、库加重惩罚。粮情检查记录弄虚作假的,由公司、库在分月考评细则中明确惩罚标准。

  三、储粮发生发热问题,保管员自查粮情时未发觉的,处理费用由其负担80%,存粮单位负责人负担20%。保管员自查发觉后,未准时组织实施处理看法,造成损失的,损失部分由其负担50%,存粮单位负责人负担30%,分管经理负担20%。

  四、储粮发生结露问题,由保管员负担主要责任,存粮单位负责人负担次要责任,由公司、库在每月考评细则中,明确惩罚标准。

  五、储粮害虫防治,应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方针,遵循平安、经济、绿色、有效原则,适当使用防虫药剂,合理使用熏蒸药剂。每年使用熏蒸剂量:储存的小麦不超过12克/吨。超过部分的费用由库主任、保管员、分管经理分别按40%、30%、30%比例担当。

  六、储粮发生虫蚀率,局部在5%以上的,发生的经济损失由库主任、保管员、分管经理分别负担40%、30%、30%。

  七、储粮设施存在问题,未实行有效防护措施,存粮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库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储粮单位负责人、保管员,分别按20%、20%、10%、30%、20%的比例担当。实行有效防护措施,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库主要负责人全部担当。

  八、手续制度执行状况,仓库设施日常管理,环境卫生状况,出勤状况应在公司、库分月考评细则中明确惩罚标准。

  九、储粮发生变质、降等问题,经济损失由公司、库主要担当储粮平安责任的五类人员依据实际状况划分责任,分别负担。后果严峻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储粮平安发生其它问题,按岗位责任制度及有关规定,依据实际状况追究责任。

  邢台市粮食储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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