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管理制度

时间:2023-08-11 15:55:51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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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奖励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奖励管理制度

奖励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了鼓励、发动职工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对发现、排查、举报和事故隐患整改治理过程中的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2、范围

  全体从业人员。

  3、职责

  3.1

  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建立事故隐患报告途径和设立举报箱;负责批准对发现、排查、举报和事故隐患整改治理过程中有功人员的奖励。

  3.2

  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负责接收本部门、车间的事故隐患报告;负责建议对发现、排查、举报和事故隐患整改治理过程中有功人员的奖励。

  3.3

  安管部负责接收公司范围那日的事故隐患报告或举报;负责审核各部门、车间对发现、排查、举报和事故隐患整改治理过程中有功人员的奖励。

  3.4

  全体员工有权向公司相关部门或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告或举报事故隐患项目。

  4、程序

  4.1

  事故隐患报告或举报范围

  公司或部门、车间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公司或部门、车间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等。

  4.2

  事故隐患报告或举报的接收与处理

  4.2.1

  事故隐患报告或举报的接收

  4.2.1.1

  安管部负责接收事故隐患的报告、举报的接收,对接收的事故隐患应有记录,报告人与接收人均应签字确认。

  4.2.1.2

  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车间事故隐患报告、举报的接收,对接收事故隐患应有记录,报告人和接收人均应签字。

  4.2.1.3

  安管部在公司的多个位置设立举报箱为员工报告、举报事故隐患提供方便条件。安管部应定期打开举报箱,接收员工对事故隐患的报告、举报。对员工投入举报箱事故隐患的报告、举报没有署名的以匿名举报处理,由安管部在报告人栏内署名“匿名举报”。

  4.2.1.4

  安管部负责事故隐患的举报处理,对举报材料应进行登记,无论是实名举报或匿名举报的事故隐患,均应组织相关人员对举报的项目进行核实。并将举报、核实情况报告公司主要负责人。

  4.2.1.5

  安管部对所有报送、报告、举报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汇总,建立事故隐患报送、报告、举报档案,将《事故隐患报告书》(见附件1)一同存档。

  4.2.2

  事故隐患报告或举报的处理与责任

  4.2.2.1各级负责人根据职责范围,立即对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情况按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与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4.2.2.2

  接收事故隐患的责任人应当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接收的事故隐患进行核实,不得延误,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2.3

  凡因人为原因,对事故隐患报告或举报的处理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责任人应承担刑事责任。

  4.3

  事故隐患报告或举报的奖励

  4.3.1

  安管部或部门、车间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报告或举报,经相关部门或人员核实的,提出奖励建议,填报《事故隐患报告(举报)奖励审批表》(见附件2)报送安管部。

  4.3.2

  安管部对部门、车间提出的事故隐患奖励的建议进行审核,经审核属实的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予以奖励。

  4.3.3

  根据事故隐患的危险等级奖励标准

  4.3.3.1

  重大事故隐患,奖励1千元;

  4.3.3.2

  较大事故隐患,奖励500元;

  4.3.3.3

  一般事故隐患,奖励50元~100元。

  4.3.4

  事故隐患报告、举报的其他项目按《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5、相关文件

  5.1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与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管理制度》

  5.2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6、记录

  6.1

  《事故隐患报告书》

  6.2

  《事故隐患报告(举报)奖励审批表》

  附件1:

  事故隐患报告书

  报告人

  所在

  部门

  报告书

  编号

  报告事故隐患名称

  事故隐患存在部门

  事故隐患存在工序

  事故隐患存在部位

  事故隐患的类别

  事故隐患状态描述

  事故隐患整改建议

  接收后的核实情况

  核实人:

  xx年xx月xx日

  核实后事故隐患确定的等级

  报告人签字确认

  接收人签字确认

  签字:

  xx年xx月xx日

  签字:

  xx年xx月xx日

  安管部

  接收记录

  接收记录人:

  xx年xx月xx日

  注:“事故隐患类别”栏填写事故隐患属: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缺陷中的其中一项。

  附件2:

  事故隐患报告(举报)奖励审批表

  姓名

  所在部门

  审批表编号

  报告(举报)事故隐患的名称

  事故隐患所在部门

  事故隐患所在工序

  事故隐患所在部位

  事故隐患的类别

  事故隐患状态描述

  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事故隐患整改完成验收评估

  负责人:

  xx年xx月xx日

  建议奖励金额

  部门负责人

  安管部审核意见

  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意见

  负责人:

  xx年xx月xx日

  审批:

  xx年xx月xx日

奖励管理制度2

  为提高工厂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减少车间的生产制程不良率,工厂将在每月推出:勤工奖,优秀员工奖,突出贡献奖,优秀管理奖。

  奖罚条件:

  (1)勤工奖:指当月未发生过迟到早退及请假的。

  (2)优秀员工奖:指上班期间未发生过迟到早退,月生产之产品不良情况未发过一次。

  (3)突出贡献奖:指及时发现管理及品检未发现的'生产问题和可以减少工厂生产成本的实用方法。

  (4)优秀管理奖:指能及时安排并完成生产任务,及时处理工厂的内部问题和客诉问题。

  (5)员工上班未按生产安全操作规范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

  (6)员工每次打坏模具及生产的产品不良情况,按情节轻重处以10元以上罚款处理。

  (7)员工每天下班前未打扫干净自己工作岗位者罚款10元/次。

  (8)所有吸烟人员上班时间到指定吸烟区吸烟,每次吸烟人数不得超过三人,烟头必须熄灭后丢进垃圾桶,下班后厂区内不得随地乱丢垃圾,如有发现罚款5元/次。

  (9)车间洗手间、吸烟区、通道楼梯间每天值日人员必须打扫及清理垃圾,凡当天值日人员未打扫者罚款10/次。

  以上条款望大家积极配合,以免后续发生错奖错罚的现像。

奖励管理制度3

  为加强车间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一套有序的、规范的车间管理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员工行为规范如下

  第一条、互相团结,听从指挥,服从分配,严以自律,忠于职守。

  第二条、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请假;请假时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按时进餐,按时就寝。

  (一)上班时间开始后到班者为迟到,超过15分钟视为旷工半天。

  (二)未经批准提前下班视为早退,超过15分钟视为旷工半天。

  (三)迟到、早退每次扣20.00元。

  第三条、员工有事有病不到班必须亲自请假,不得找人代假,请假必须提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者离岗视为旷工,旷工不发薪资及津贴(特殊情况未能事前履行请假手续者,事后补假需出具相关有效证明) 。

  (一)请假必须写请假条并经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二)请假期满,未续假而不到岗者,7天以内以旷工论处,超过7天以上以自动离职论处。

  第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0.00-100.00元处罚。

  (一)故迟到、早退连续3次且劝说教育无效者。

  (二)怠工或擅离工作岗位造成不良影响者。

  (三)工作懒散,上班时睡觉或消极怠工者。

  (四)不按工作程序操作,乱扔工具,浪费材料,影响工作进度者。

  (五)上班时干私事,无故离岗、窜岗,影响他人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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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北京市中小学教师绩效奖励激励机制项目管理办法》规定

  (六)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无故旷工半天以上者。

  (七)工作散漫,粗心大意,造成产品(工作)质量低劣者。

  第五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酌情给予50.00元-100.00元的物质奖励。

  (一)品行端正,工作积极努力,起表率作用者。

  (二)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连续3个月以上出全勤者。

  (三)主动打扫卫生,保持车间内环境清洁卫生表现突出者。

  本条款如与公司规章制度相冲突,请以公司制度为准

奖励管理制度4

  一、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部门和个人,应当给予荣誉或物质奖:

  1、 认真执行本条例,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取得显著成绩的;

  2、 在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方面,有重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3、 防止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二、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教育不改的,应给予处罚:

  1、 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 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3、 发现有事故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或不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而发生事故的;

  4、 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者嫁祸他人的;

  5、 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6、 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解决安全隐患和治理尘毒的要求,造成事故或使职工继续在尘毒作业环境下从事生产,导致病的.;

  一、 处分包括行政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要追究行事责任。

  二、 先进项目部、科室、个人必须是贯彻本条例,搞好劳动保护和坚持安全生产的模范、几年万人死亡率超过一点五的,负伤频率超过36‰的,当年不能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奖励管理制度5

  第一条奖励项目的设立

  1、精神上奖励

  (1)表扬(口头或书面表扬);

  (2)嘉奖(奖状、奖品);

  (3)记小功;

  (4)记大功。

  2、物质上奖励

  (1)一次性奖金;

  (2)晋级提薪;

  (3)其他(比如旅游、培训机会等)。

  第二条惩罚项目的设立:

  1、精神上惩罚

  (1)警告(口头或书面警告);

  (2)通报批评;

  (3)记过;

  (4)辞退;

  (5)开除

  2、物质上惩罚

  (1)一次性罚款;

  (2)降级减薪;

  第三条奖惩轻重序列

  1、奖励――表扬→嘉奖→记小功→记大功→晋级提薪;

  2、惩罚――警告→通报批评→记过→降级减薪→辞退→开除。

  3、一般情况下,一次性奖金和罚款通常与其它奖惩项同步进行。

  第四条奖励内容与范围

  1、对有以下表现者之一的员工均给予奖励: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在技术、产品、专利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成绩的;

  (3)对公司提出积极、有实效的合理化建议;

  (4)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

  (6)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7)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8)全年出满勤的;

  (9)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10)其它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第五条奖励规则。

  1、表扬: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给予表扬奖励(可与奖金一起奖励,每次奖金为2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公告):

  (1)工作积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者;

  (2)工作认真勤奋、执行、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

  (3)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人员及财物安全者;

  (5)乐于传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6)超额完成产量等指标,并能保证工作质量者;

  (7)拾金(物)不昧者;

  (8)其它情况应该给予表扬奖励的。

  2、嘉奖: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给予嘉奖奖励(可与奖金一起奖励,每次奖金为50-200元,并以书面形式公告):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3)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4)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5)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

  (6)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7)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8)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9)对工作流程加以简化,并切实可行者;

  (10)其它情况应该给予嘉奖奖励的。

  3、记小功: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给予记小功奖励(可与奖金一起奖励,每次奖金为200-500元,并以书面形式公告):

  (1)为公司经营管理、质量提出好的.建议和方法,以及可行性改革方案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2)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3)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4)努力节约费用开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效果明显的;

  (5)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6)对公司业务有较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者;

  (7)对公司或国家有较大贡献者;

  (8)对危害公司和国家的事件,及时制止,避免较大损失者;

  (9)见义勇为,获得好评、称赞者;

  (10)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优良者;

  (11)拾金不昧且价值较高者;

  (12)其它情况应该给予记小功奖励的。

  4、记大功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可与奖金一起奖励,每次奖金为500-2000元,并以书面形式公告):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者;

  (2)维护公司名誉和利益,为公司减少或避免重大损失者;

  (3)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起到积极效果的;

  (4)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5)对公司或国家发展有重大贡献者;

  (6)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卓越者;

  (7)对危害公司和国家事件事先举报或阻止,避免重大损失者;

  (8)对天灾、人祸、犯罪等现象,不顾安危,见义勇为者;

  (9)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利润、营业额)骄人者;

  10 获得社会重大荣誉者。

  11其它情况应该给予记大功奖励的。

  5、晋级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晋级奖励(根据员工贡献大小决定调整职等或职级):

  (1)一年中累计两次记小功,且无通报批评以上(含)违纪记录者;

  (2)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小功,两次记大功,且无通报批评以上(含)违纪记录者;

  (3)在当年工作中(自然年计算)给公司带来重大效益者;

  (4)工作业绩突出,超过岗位所要求的能力;

  (5)其他情况应该给予晋级奖励的。

  第六条惩罚规则

  1、警告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给予警告处分(可与罚款一起惩罚,每次罚款金额为5-20元,并以书面形式公告):

  (1)违反公司环境卫生制度、随地吐痰、乱丢垃圾者;

  (2)有迟到、早退现象者;

  (3)在工作时间内打瞌睡或擅离工作岗位者;

  (4)不按规定穿工衣、佩带厂牌或穿拖鞋上班者;

  (5)在工作期间不符合公司修饰要求者;

  (6)在公司内乱涂乱写有碍观瞻者;

  (7)醉酒后进入工作场所者;

  (8)在车间或仓库吃食物者;

  (9)用餐期间不按规定排队者;

  (10)不遵守随手关灯、随手关水龙头或不随手关门者;

  (11)工作期间喧哗、聊天、玩游戏、打闹嬉戏者;

  (12)工作期间带耳塞听音乐者;

  (13)私人电话过长或过于频繁地中断工作者;

  (14)违反请假或出差规定的;

  (15)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不良影响者。

  (16)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者。

  2、通报批评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可与罚款一起惩罚,每次罚款金额为2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公告):

  (1)未经许可进入禁止场所(车间、仓库、办公室)者;

  (2)拒绝接受检查携带物品者;

  (3)借用证件给他人使用混入公司或集体宿舍者;

  (4)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5)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6)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7)在工作区内非特别划为吸烟区的地带吸烟者;

  (8)造成职责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者;

  (9)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10)未经同意处理私人事务者;

  (11)初次不听上司合理指挥者;

  (12)工作期间不按sop操作且情节轻微者;

  (13)在工作时犯有可能危及其他员工或客户的错误行为者;

  (14)无故旷工一天者;

  (15)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者。

  3、记过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给予记过处分(可与罚款一起惩罚,每次罚款金额为50-200元,并以书面形式公告):

  (1)代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者。

  (2)无故旷工两天者。

  (4)对同事恶意攻击、辱骂、恶意侮辱或诬害、威胁、恐吓、制造事端者。

  (5)不服从工作安排造成不良后果者。

  (6)因玩忽职守,管理不当,工作失误导致发生重大错误,使公司发生较大损失者。

  (7)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8)未按实申报各类费用、数量,如虚报出差费、虚开多开发票、私用公报、虚报加班时数等者。

  (9)工作期间工作态度不严肃认真,懒散怠工者;

  (10)不及时向直属上级报告工伤或意外事件及重要情况者;

  (11)发现公司其他同仁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及时制止或有意隐瞒、包庇者;

  (12)私用职责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小者;

  (13)非经许可,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14)故意撕毁公文者;

  (15)虚报工作业绩或伪造工作记录者;

  (16)遗失重要公文者(含物品、物料等)者;

  (17)违反安全规定,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8)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19)擅自丢弃公司财物(包括废弃物品)者;

  (20)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者。

  4、降级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给予降级处分:

  (1)泄漏公司商业机密者。

  (2)打听他人薪资福利情况者;

  (2)因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3)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工作能力欠缺者。

  (4)藐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宣扬自身不良情绪者;

  (5)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导致公司财产损失者;

  (6)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者。

  5、辞退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给予辞退处分(可与罚款一起惩罚,每次罚款金额为200-500元,并以书面形式公告):

  (1)损毁公司财物,造成重大失者;

  (2)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

  (3)在其他公司或单位兼职者。

  (4)在试用期内被证明是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5)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无法完成同类岗位的工作标准,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者。

  (6)散播其他员工的流言蜚语或故意搬弄是非造成同仁之间不团结者;

  (7)在生产车间、仓库等危险区域的禁烟区内吸烟者。

  (8)参加违法组织者。

  (9)明知所属人员有违反廉洁守则,而予以庇护或不予以举发者。

  (10)蓄意违反安全规定,或不遵守规定操作以致危害其他员工的安全者;

  (11)填写公司文件时,虚报资料或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单据、报表者;

  (12)应征人员隐瞒真实身份,或虚报个人信息者;

  (13)透露自己薪资福利给他人者;

  (14)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内(自第一次旷工之日起计算)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

  (15)在任何场所做出对公司的产品、形象、声誉不利的言行者;

  (16)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者。

  6、开除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给予开除处分(可与罚款一起惩罚,每次罚款金额为500-2000元,并以书面形式公告):

  (1)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者;

  (2)聚众闹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3)在公司内赌博,或有伤风化的行为者;

  (4)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

  (5)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者;

  (6)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收受贿赂者。

  (7)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或文件资料者。

  (8)胁迫上级,或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上级行为者。

  (9)携带武器、凶器或违禁品,前来公司者。

  (10)煽动罢工者。

  (11)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12)未经授权而擅自挪用公司钱财或在收款后不及时将公司的钱财返还公司者;

  (13)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

  (14)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者。

  第七条奖惩累加

  1、奖励累加规定:

  (1)1个月内被表扬2次以上(含2)升级为嘉奖;

  (2)3个月内被嘉奖2次以上(含2)升级为记小功;

  (3)6个月内被记小功2次以上(含2)升级为记大功;

  (4)12个月内内记小功3次以上(含3)或6个月内被记大功2次以上(含2)升级为晋级。

  2、惩罚累加规定:

  (1)1个月内被口头警告3次以上(含3)升级为书面警告;

  (2)3个月内被书面警告3次以上(含3)升级为通报批评;

  (3)6个月内被通报批评3次以上(含3)升级为记过。被记过者6个月内不得加薪;

  (4)6个月内被记过2次升级为降级。被降级者1年内不得晋级;

  (5)12个月内被记过3次或在降级后12个月内受到通报批评或更严重惩罚时直接作辞退处理。

  3、奖惩抵消

  (1)1年内获2次嘉奖奖励可抵消1次通报批评惩罚;

  (2)1年内获2次记小功奖励可抵消1次记过惩罚;

  (3)1年内获2次记大功奖励可抵消1次降级惩罚。

  第八条奖惩程序。

  1、部门内需对员工进行表扬、嘉奖奖励,或进行警告、通报批评、记过惩罚时,由部门发文公布,文件由部门主管/经理拟制,部门负责人批准,抄送人事行政部执行;

  2、部门内需对员工进行记小功、记大功、晋级奖励,或降级、辞退、开除惩罚时,由部门发文,文件由部门负责人拟制,人事行政总监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

  3、外部门提议给本部门员工进行表扬、嘉奖奖励,或投诉需进行警告、通报批评惩罚时,提议人需将信息反馈给人事行政部,经调查属实后,由人事行政部发文,当事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人事行政总监批准。

  4、外部门提议给本部门员工进行记小功、记大功、晋级奖励,或投诉需进行降级、辞退、开除惩罚时,提议人需将信息反馈给人事行政部,经调查属实后,由人事行政部发文,当时人部门负责人审核,人事行政总监复核,公司总经理批准。

  5、人事行政部提议给本部门员工进行表扬、嘉奖奖励,或查处需进行警告、通报批评、记过惩罚时,与当事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确定后,由人事行政部发文并批准公布。

  6、人事行政部提议给本部门员工进行记小功、记大功、晋级奖励;或查处需进行降级、辞退、开除惩罚时,与当事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确定后,由人事行政部发文,人事行政总监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

  7、部门员工被惩罚时,根据其上级领导责任大小,必要时将追究上级领导责任,给予连带责任的惩罚。

  8、在处罚员工违纪事件时,应遵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9、员工的奖励奖金和处罚罚款在其当月工资中(发文所在月份)兑现。

奖励管理制度6

  增强与提高酒店员工的动力和士气,是保持酒店企业生机和活力的客观要求,是酒店企业管理中具有重要意义的环节之一,也是酒店人事管理工作成效的综合反映。

  1.激励的方法

  (1)以企业精神(企业文化)激励员工,加强酒店对员工凝聚力。成功的企业精神是通过酒店的口号、店歌、店徽、店服、员工活动、员工刊物、酒店在员工心目中的高大形象等多种途径,建立起酒店经营的精神支柱,形成酒店对员工的向心力与凝聚力。

  (2)以目标和成就感激励员工,激发员工奋发向上,勇往直前的斗志。酒店人资质检部在员工调配中,可以提供挑战性和竞争性的工作岗位来激励那些成就感强烈的员工。

  (3)以信任和尊重激励员工,提高员工的自信心和责任意识。人资质检部要以人为中心进行人事管理,靠激发员工的能动作用来改善酒店的服务质量,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与竞争能力。相信人、尊重人、尊重每个员工的人格,承认他们的工作成绩和对酒店企业的贡献,使员工在一定范围内表现与发挥自己的才干,他们才会感到工作的意义和自我的价值,进而体验到酒店企业的吸引力。

  2.员工奖励与晋升

  员工奖励一般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嘉奖员工在日常工作岗位上,对加强酒店经营管理或提高酒店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或创造出的优异成绩。另一类是表彰员工在精神文明与素质修养方面表现突出,产生显著社会效益。

  酒店实施奖励的办法可根据具体环境与条件而确定。一般可采取物质奖赏与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发放奖金是最普遍采用的物质奖赏,其次以发放纪念奖品予以奖励。酒店还可以对优秀员工给予一定假期,组织赴外地参观、考察、旅游或休养等,作为调剂先进员工紧张的'工作的奖励方法效果也佳。

  精神奖励的方法,一般是颁发奖旗、奖状,发布通知、宣传报、书面表彰或召开员工大会通令嘉奖;酒店人资质检部要制定定期评选酒店最佳员工的政策,使全酒店范围内集中奖励少数特别优秀员工,成为一种制度持续下去,作为员工激励的最高奖励。另外,酒店还可以不定期评选'礼貌大使'、'礼仪小姐'、'微笑模范'等。

  晋升是员工奖励的手段之一,对于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除了给予规定的奖励外,晋升加薪也是必要的配套措施。对优秀员工考虑予以晋升,必须按照晋升职位的岗位要求,对照晋升对象的近期考评结果,以能力条件为主全面?量、慎重决定受奖员工是否具备晋升资格,能否胜任更高职位的业务要求。酒店人资质检部要根据受奖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的意见,经过必要的审批手续,才可决定是否对受奖励员工予以晋级加薪的激励,这样才能确保酒店人事政策的科学性及有效性,对酒店的经营管理负责任。

  关于酒店人事组织系统中,人员的岗位空缺晋升的操作程序,应严格按照既定的酒店组织结构及岗位设置、人事管理原则、结合晋升对象的业绩考评情况,全面决定晋升实施方案。酒店人资质检部经理应在员工晋升中,坚持组织原则和任人为贤的方针,抵制长官意志、任人为亲及开后门等不正之风,确保酒店干部队伍的素质水平,为酒店企业人事工作的科学管理把好关。

奖励管理制度7

  为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杜绝各类违章现象,奖勤罚懒,教育公司职员和相关人员尽职尽责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 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实行逐级岗位责任制,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总经理是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任。

  2、 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以责任书的形式明确逐级岗位责任,责任书内容包括安全责任范围,安全目标指标,奖罚标准等,以此作为公司对各级责任人的考核依据。

  3、 安全工作的奖罚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批评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奖励为手段,以教育为目的。

  4、 安全责任制考核实行动态管理,百分考核,每月由主管安全工作的副经理组织安全办主要成员对责任的落实检查一次,分级考核,考核结果与当月效益工资、奖金分配挂钩,并进入考核档案。

  5、 考核资料累积由安全办主管考核的干部负责,每年年终考核以每季度考核结果为依据,并与年终奖励挂钩。

  6、 公司每年对上一年度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1) 预防、制止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者。

  (2) 连续三年未发生工伤事故、火灾事故、被盗事故的管理处。

  (3) 改善劳动条件,控制职业危害成绩显著者。

  (4) 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管理、监督、教育成绩突出者。

  (5) 关心、支持、帮助公司的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者,安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有突出贡献者。

  7、 对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不按期整改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罚。

  8、 对带病运行的设备不采取安全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罚。

  9、 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人员进行处罚。

  10、 对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罚。

  11、 出现各类安全事故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的,视情节予以处罚并予以通报。

  12、 对出现事故的责任人,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予以扣除效益工作和奖金,情节严重的追究行政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3、 公司在实际施行奖罚时,可重奖重罚。

奖励管理制度8

  一、目的:

  鼓励员工奋发向上,做出更大成绩,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纪失职行为;保障集团公司工作秩序正常运行,保证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基本原则:

  1、奖惩分明:有功必奖,有过必罚,执法公正严明。

  2、奖惩适当:执行奖罚中,要做到功奖相称,处罚相当。

  3、注重时效:奖励和惩罚必须及时有效;奖励的目的是通过表彰先进,激励一批人;惩罚的目的是通过严肃纪律,教育一批人。

  三、范围:

  1、本制度为集团公司内部行政管理制度范围。

  2、本制度适用集团公司直属职能部门、子公司及所属部门的行政管理。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工作人员。

  四、管理职责:

  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考核和过程统计汇总。

  2、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办公室责本制度执行过程的监督管理。

  3、集团公司下属各单位及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与过程管理。

  五、奖励:

  1、奖励类别:

  一般性奖励;嘉奖;记小功;记大功;通令嘉奖;授予先进工作者。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或加薪、晋升职位等。

  (1)嘉奖与一般性奖励:员工在本职工作岗位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业绩比较突出,在本部门内有一定影响。

  (2)记小功、记大功、通令嘉奖:员工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工作业绩十分突出,在集团公司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按其敬业贡献的影响程度确定嘉奖类别。

  (3)授予先进工作者:授与先进工作者属于年终综合评比范畴,按年终评比与奖励规定办理。

  2、奖励方式:

  通令嘉奖,当月奖励1000-2500元;记大功,当月奖励500-1000元或加薪一级;记小功,当月奖励300-500元;嘉奖,当月10-100元;一般性奖励,当月奖励100-300元。

  3、奖励原则:

  以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相结合,注重平时奖励;每年开展一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年终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在本年度的平时工作应被记小功一次以上。

  4、奖励条件:

  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由直接主管部门和子公司总经理酌情上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总裁或董事长审批,予以奖励:

  (1)、对本公司业务有特殊功绩或贡献,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有效的;

  (2)、积极研究和改进业务流程与方法,对提高工作效率和业绩有特殊功效的;

  (3)、对于舞弊或危害本公司权益之事,能事先发现或防止,或对突发事件临机应付措施得当或奋勇救护而使公司和员工利益减少或免受损失的;

  (4)、同坏人坏事做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的;

  (5)、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6)、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自觉维护公司形象,工作勤奋、本职工作出色的';

  (7)、领导有方,使业务发展迅速有显著收效的;

  (8)、才能卓著、成绩优异而且能够胜任现职以上职务的;

  (9)、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

  六、处罚:

  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二种。

  1、经济处罚:罚款、扣工资、减发奖金。

  2、行政处分:警告、记小过、记大过、降薪、降级、辞退、开除。

  警告一次当月罚薪50元;记小过一次当月罚薪100元;记大过一次当月罚薪300元。留用察看期间停发奖金和补助,工资减半。记小过以上处分,均在公司范围内通报。

  3、处罚细则

  (1)、没有提前请假或领导没有准假,擅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个月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旷工6天者,予以辞退或开除。

  (2)、工作时间窜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10元/次。

  (3)、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岗,影响工作者,记小过一次,情节严重者开除。

  (4)、员工上班不按公司规定着装或不佩戴工作证,一次罚款10元,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等一切车辆不按规定地点停放,罚款20元/次以上。

  (5)、污辱谩骂劳动纪律检查人员,罚款100元/次,性质严重的给予记过处分。

  (6)、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闹、追逐,工作时间穿背心、拖鞋、勾肩搭臂等影响公司形象者,罚款50-100元/次,经批评不改者,调离岗位或辞退。

  (7)、在公司场所区域内随地吐痰,罚款20元/次。

  (8)、上班时间吃食品、乱丢果皮纸屑等,罚款50元/次。

  (9)、工作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等,罚款20元/次。

  (10)、工作时间睡觉、下棋、打扑克,罚款100元/次,中层以上干部给予警告、降职、降薪处罚。

  (11)、在公司内赌博,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每次每人罚款100元,取消年终奖金,严重者予以开除。

  (12)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者一律开除,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13)、利用公司设备做私事,除扣罚当天工资、设备损耗费、电费等外,并罚款50元/次以上。

  (14)、人为损坏公司里的设备和财物,除按价赔偿外,并罚款100元/次以上。

  (15)、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和指挥,消极怠工,每次罚款50元,并予以停工处理。三次以上者给予开除处理。不服领导教育,出言不逊,罚款100元/次,甚至动手殴打领导者,一律开除,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16)、盗窃公司财物,除追回原物,并按十倍价处罚外,一律开除,并扣罚全月工资。

  (17)、厕所设施损坏不能正常使用,尿垢严重,便池粪便堆积,水龙头长流水,灯长明,又没有及时报告和修复,罚责任部门每次5元/次。

  (18)、办公大楼向窗外扔杂物和垃圾罚20元/次。

  (19)、凡欺骗领导,以事假、病假名义到其他单位务工者,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并扣除当月全部工资。

  (20)、下班后未关闭电源、门窗等造成公司损失者,除赔偿损失外,并处以50元/次以上罚款。

  (21)、泄露、出卖公司专业技术、商业秘密者,追究违约责任,并予以开除,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22)、故意浪费、损害公司财物或擅离职守,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造成公司损失者,除赔偿全部损失外,并处以10倍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23)、徇私舞弊,假公济私、贪污公款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者,除赔偿公司损失外,并处以10倍以上罚款。情节严重的一律开除,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4)、员工有错,认错态度好,可减轻处罚,认错态度不好,可加重1-2倍处罚。

  4、对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从重处罚:

  (1)、品行不端、工作不负责或行为粗暴,屡教不改的;

  (2)、职能岗位人员因工作服务态度不好遭投诉的;

  (3)、玩忽职守、违反业务操作规程,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

  (4)、三次以上扰乱工作秩序,侮辱同事或妨碍他人工作的行为;

  (5)、三次以上欺上瞒下、谎报事实真相的行为;

  (6)、三次以上因过失浪费、损害公司财物的;

  (7)、有渎职、失职现象或对工作重大问题失察的;

  5、经公司领导批准的辞退可发放当月工资。开除处分一律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待遇。

  七、奖励的程序:

  1、由主管部门或企管部门提出准确的申请报告,填写奖励申请单。奖励内容包括:在什么岗位作出了贡献;所做的贡献影响如何;成绩属于个人的还是集体的;先进事迹,如良好的工作作风或服务勤劳、敬业爱岗精神等。建议给予何种奖励。要求语言清晰,材料具体,切忌模糊其辞,泛泛而论。

  2、调查、核实情况。人力资源部对申请报告进行审查和补充,为奖励决策提供事实依据和奖励建议。

  3、嘉奖以上由公司总裁进行审批,通令嘉奖和先进工作者由董事长进行审批,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

  4、嘉奖以上奖励申请交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存档管理。

  5、一般性奖励由分管主管(副总裁或总监)进行审批,人力资源部办理并存档。

  八、处罚的程序:

  1、由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按公司行政管理制度要求定期进行检查。

  2、任何员工对违纪现象都有权力直接向违纪者所在部门或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举报。接到举报后,办公室或人力资源部应立即查清事实。

  3、一般员工的违纪行为由其部门主管负责处罚;辞退或开除应报集团公司总裁审批,由人力资源部处理。

  4、中层管理人员的一般违纪行为(警告)的处罚,由分管主管(副总裁或总监)审批;严重违纪行为(记小过、记大过、降薪、降职、辞退、开除)由分管主管(副总裁或总监)提出或审核,人力资源部核查,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

  5、高层管理人员违纪行为的处罚,由董事长审批;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

  6、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发现一般违纪现象有权直接开出处罚单,报分管主管审批。

  7、所有处罚单一式三份,违纪者、违纪者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各一份。月底时由人力资源部作出考核统计,交财务部在工资发放时扣除相应的罚款。

  九、制度衔接:

  本制度与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请假管理制度》、《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等行政管理制度相衔接,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修正与解释。

  十、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奖励管理制度9

  1、嘉奖

  (1)每月对各岗位员工进行考绩,表现较好的给予增加浮动系数(详见《铸造分厂考绩制度》)。

  (2)对铸件成品率超过97%以上的给予奖励(详见《铸造分厂奖惩制度》)。

  (3)对提出合理建议或工艺改进、降低成本的员工,按照经济效益的`10%进行奖励。

  (4)对表现良好,业绩突出的年终评为优秀员工,提升岗位工资系数。

  2、处罚

  (1)对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员工,一次罚款30-50元。

  (2)造型工违反其岗位责任制(1)、(2)、(3)、(4)、(8)、(9)条款的一次罚款30元,对于造成铸件废品或次品的根据《铸造分厂奖惩制度》处罚。

  (3)配砂工违反其岗位责任制(2)、(3)条款的一次处罚30元,对于造成铸型报废和次品的依据成本折合计算,按比例处罚。

  (4)大炉工违反其岗位责任制的一次罚款50元,对出现事故影响生产的根据《铸造分厂奖惩制度》处罚。

  (5)机电维修工违反岗位责任制(3)条款一次罚款100-500元。

  (6)行车工、过砂工、机修工、清砂工违反其岗位责任制的一次罚款30元。

  (7)对无视岗位责任制要求的,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降低岗位工资系数,取消年终评选优秀员工资格。

  (8)对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上报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上述管理和奖惩制度依据巨鲸公司二分厂的生产状况制订,如有不详或与《巨鲸公司员工手册》规定不符的情况都以员工手册为准。

奖励管理制度10

  为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杜绝各类违章现象,奖勤罚懒,教育公司职员和相关人员尽职尽责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 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实行逐级岗位责任制,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总经理是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任。

  2、 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以责任书的形式明确逐级岗位责任,责任书内容包括安全责任范围,安全目标指标,奖罚标准等,以此作为公司对各级责任人的考核依据。

  3、 安全工作的奖罚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批评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奖励为手段,以教育为目的。

  4、 安全责任制考核实行动态管理,百分考核,每月由主管安全工作的副经理组织安全办主要成员对责任的落实检查一次,分级考核,考核结果与当月效益工资、奖金分配挂钩,并进入考核档案。

  5、 考核资料累积由安全办主管考核的干部负责,每年年终考核以每季度考核结果为依据,并与年终奖励挂钩。

  6、 公司每年对上一年度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1) 预防、制止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者。

  (2) 连续三年未发生工伤事故、火灾事故、被盗事故的管理处。

  (3) 改善劳动条件,控制职业危害成绩显著者。

  (4) 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管理、监督、教育成绩突出者。

  (5) 关心、支持、帮助公司的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者,安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有突出贡献者。

  7、 对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不按期整改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罚。

  8、 对带病运行的设备不采取安全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罚。

  9、 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人员进行处罚。

  10、 对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罚。

  11、 出现各类安全事故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的,视情节予以处罚并予以通报。

  12、 对出现事故的责任人,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予以扣除效益工作和奖金,情节严重的追究行政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3、 公司在实际施行奖罚时,可重奖重罚。

奖励管理制度11

  为进一步落实部、局《铁路报废货车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铁路报废货车的安全管理,结合车间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一、报废货车安全管理领导组织

  1、报废货车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车间主任

  副组长:检修车间副主任、验收室副主任

  成员:调度、技术、安全、财务、材料组组长,配件组工长

  2、职责及分工

  领导组对货车统计管理、解体、零部件回收、废钢铁处理残值上缴负全责。

  具体分工:

  调度组负责报废货车(含待报废车辆)的日常管理,建立管理台帐。

  材料组负责对可利用的零、部件登记入帐,收入第一料库及废钢铁管理。

  安全组负责报废货车解体作业的安全检查监督。

  配件组负责报废的解体,零、部件回收,入库登记,废钢铁的归堆、摆放。

  二、报废货车的日常管理

  ⑴待报废车辆由调度组进行管理,调度组将车统-23从检修车中取出单独存放。

  ⑵经鉴定确认报废后,由调度组负责及时在车体两侧用白漆涂打“待报废”字样。

  ⑶在部令到达前,任何人不得拆卸车辆上的零、部件。部令到达后,将其车统-23从检修车中剔除,并立即用白漆将车体两侧“待报废”字样中的“待”字涂掉,同时写上部批报废的令号。

  ⑷调度组在部令到达后及时将报废车号,批准令号通知财务组和有关人员,由财务组办理残值上缴及可利用配件的列帐手续和解体报废车费用的核销。

  ⑸调度组建立报废货车登记簿。内容包括:报废车车号、签定日期、批准日期、批准命令号、车辆处公布电报号、报废车解体日期。

  ⑹部令到达后,要在一个月内将报废车解体完毕。

  ⑺拆下的零部件经鉴定可利用的按规定进行登记,超过使用期限的大部件必须切割破坏,按废钢铁处理。

  ⑻解体报废罐车的罐体不得出售或调拨,按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的要求,由车辆处统一处理。

  三、报废车的解体

  1、待解体车辆的入线

  ⑴调度组接到车辆处批复报废车命令电报及铁道部批准命令号后确认报废车停留地点。

  ⑵调度组根据段内报废车与解体线的情况,通知车站将报废车送入解体线(洗罐线),制定报废车解体计划送达配件组。

  2、报废车解体

  ⑴报废车解体由配件组负责。

  ⑵配件组接到报废车解体计划通知后,准备解体报废车用的工具和材料后,由工长带领职工进行报废车解体作业。

  ⑶作业程序:车辆止轮、拆卸车辆表面的配件、拆卸空气制动装置、拆卸车钩缓冲装置、拆卸车门及手闸、切割侧墙及端墙、切割地板及横梁、切割侧梁和中梁、吊车搬运、落地转向架。具体操作按“解体报废车工艺卡”执行。(见附件)

  四、解体报废车作业安全

  ⒈解体报废车作业由工长负责全过程的安全监控,车间领导及安全组不定时进行安全检查、监督。

  ⒉作业时,工长指定专人负责安全防护工作。

  3.使用吊车或铲车时,吊装前由工长与吊车司机一同检查确认吊索具状态,确认无异状后方可作业(吊车作业需双人上岗)。

  4.解体作业一般要求:

  ⑴对解体的报废车须用木掩止轮,采取有效的防溜措施。

  ⑵氧燃气切割用的气瓶、气瓶阀、接头、减压器、软管、割炬等须符合gb9448-1999的规定。

  ⑶工作前应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大锤的锤头不得有毛刺、卷边,锤柄不得有裂纹并与锤头安装牢固,撬杠不得有裂纹。分销器尖部不得淬火处理。

  ⑷抡大锤时,对面和后面不准站人,并要注意周围是否有障碍物。

  ⑸使用撬杠等工具时须注意周围有无障碍物和工作场地是否有杂物,需要多人撬动时应有专人喊号统一听从指挥。

  ⑹领用氧气及乙炔气瓶时,应检查是否过期、是否为指定厂家产品。气瓶须有安全防护胶套、气瓶阀须配有安全帽。

  ⑺氧燃气切割作业时,气瓶不得置于受阳光暴晒及可能受到电击的地方;气瓶必须距离明火10m以上,距离实际切割作业点5m以上,以免接触火花,热渣或火焰。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应有5m左右的安全距离。

  ⑻切割作业只能在无火灾隐患的条件下实施。

  ⑼开启乙炔气瓶的瓶阀应缓慢,严禁开至超过1.5圈,一般只开至四分之三圈以内。

  ⑽解体报废车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好防护服,戴好工作帽及手套,熔接工必须戴好专用手套。

  ⑾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清理现场,注意消除火灾隐患。

  ⒋作业要求

  ⑴解体报废车作业前,工长与小组安全员必须认真检查车辆状况,确认车体有无倾斜等异常情况或特殊结构,必须与车间领导共同确定作业方案。

  ⑵解体报废车作业时,熔接工必须认真执行段的《焊接与切割作业安全技术规则》。

  ⑶拆卸车辆配件时要注意安全防护,切割拆卸车下空气制动装置,作业人员要躲开制动装置下落的位置;使用撬杠卸下车钩缓冲装置时,用力不要过猛,车下不得有人。

  ⑷切割手制动机时应先将可用配件拆除后再切割,须有人防护,避免制动机落下伤人。

  ⑸拆卸小车门时,关闭门搭扣,拆除车门轴;两人将车门扶正,打开门划后将车门抬下。

  ⑹切割侧墙及端墙须留有安全切割口,切割角度保持在45度以上并且内高外低。按照从高到低的原则切割,严格执行切割一块,拆除一块。

  (7)首先切割侧墙,然后切割端墙。切割侧墙分成四块依次切割,侧柱,切割口应位于侧柱内补强座上端,在没有吊车辅助前,各侧柱均不得断开,在侧柱内外侧留有50-100mm剩余量。

  (8)切割侧柱应从靠中门的侧柱开始向端部依次切割,切割最后一个侧柱时身体应躲开侧墙板。做好安全防护后,断开上边梁,依次切断各侧柱剩余部分。

  ⑼切割侧墙及端墙时,车下不得有人,车内应按规定安放好支撑,同时用吊车辅助,防止倾倒伤人。切割侧墙及端墙用吊车辅助时,吊索具应使用两条焊接环形链及副钩,吊挂在侧墙、端墙上部切割成的两个三角孔中。吊钩升起以环形链拉直为止,严禁起吊,防止切割后部件左右、前后摇摆。

  ⑽切割车体底架地板、小横梁时,要将身体躲开切割部位,严禁站在切割部位进行四周切割。

  ⑾切割侧梁时要注意侧梁堕落的地面应整洁,无杂物及碎石等。

  ⑿切割中梁时要在腹板中部留有安全切口,熔接工确认周围无人作业后,站在侧架上将中梁切断。在落中梁前车体两侧须有专人进行安全防护,确认车轮止轮状态良好后,通知熔接工进行切割落下中梁。

  ⒀在解体作业中,对切割易堕落的较大部件时,要有专人进行安全防护。

  ⒁在吊运解体后的车辆大部件和废钢铁时,汽车起重机须严格执行段的'《起重机械操作安全技术规则》的有关规定。在吊运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进行安全防护,专人指挥将其吊运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堆码,并要堆码整齐,安放稳固。

  ⒂解体棚车时,应先拆除车门和内墙板,然后切割车顶组成,用吊车吊落后,再按《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和确认的作业方案进行切割拆除。

  五、旧配件的回收

  报废车解体时要加强对车辆配件的回收鉴定工作,对良好的配件收入配件料库,建立收支帐,做到帐物相符,做好旧配件管理。

  ⒈对入线待解体的报废车由配件组负责通知技术组有关人员进行签定,对可回收利用的旧配件进行登记,在报废车解体后进行核对,保证可用配件的回收数量。报废车解体前,任何人及车间不得随意拆卸车辆的任何零部件。

  ⒉报废车解体后,配件组负责召集材料、技术,对拆下的零、部件进行鉴定,合格的配件由配件组人员收入第一料库管理。

  ⒊经鉴定合格的车辆配件由材料组、配件组负责建帐、分类,由材料组设专人保管;配件组负责填写解体报废车回收配件清单一式两份,一份报材料组,一份自存,作为收帐的依据。

  ⒋材料组负责对配件第一料库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协调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配件组要向管理新材料那样去管理回收的配件,第一料库要按照材料分类,“四号定位,五五堆码”,摆放整齐。

  六、钢铁的管理

  1、报废车解体、回收可用的车辆配件后,对超期不能使用的大部件必须切割破坏,按废钢铁处理。剩余的废钢铁由配件组负责归堆整齐,摆放牢固,按“四定位”分门别类摆放好。

  2、报废车解体的废钢铁由材料组负责管理;废钢铁的处置要严格执行哈铁物[1998]113号文件《关于废钢铁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车辆处辆财函[20xx]24号文件《铁路报废货车管理办法》,按规定核准废钢铁调拨单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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