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奖励制度

时间:2022-08-27 16:01:36 制度 我要投稿

企业奖励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企业奖励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企业奖励制度

企业奖励制度1

  一、奖励企业的基本要求

  (一)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诚信守法,依法纳税,注重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年内无环境违法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企业经营者素质较高,注重职工待遇提高和社会公益事业。

  (二)项目投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装备在行业内领先,对提升产业层次,调整结构有较大带动作用。

  二、具体奖励办法

  第一类:工业经济类

  (一)技术创新奖

  工业开票销售1000万元以上企业,设备投入300万元以上,有投资主管部门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企业淘汰传统产业落后产能、转型改行、升级改造,按新增设备投资额的0.4%奖励。企业新兴产业技术改造、生产扩能,符合《市制造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项目的投资额再加0.6%奖励。

  (二)发展贡献奖

  1、工商开票销售超20亿元的村奖100000元,首次超10亿元的村奖50000元。

  2、独立核算企业入库税金(国地税、不含退税)首次超千万元的奖50000元。

  3、独立核算企业新增入库税金(国地税、不含退税)100万元奖励10000元、200万元奖励20000元、300万元奖励30000元、400万元奖励40000元、500万元以上的奖励50000元、1000万以上奖励100000元。

  (三)科技创新奖

  1、开发科技新产品(成果)奖:国家重点新产品80000元/只,国家级新产品50000元/只,省级新产品30000元/只。

  2、科技进步奖:省级一等奖25000元/只,二等奖20000元/只,三等奖15000元/只;市一等奖15000元/只,二等奖10000元/只,三等奖8000元/只;市一等奖8000元/只,二等奖5000元/只,三等奖3000元/只。

  3、申报专利奖:国际专利20000元/件,发明专利50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3000元/件,外观设计专利20xx元/件。单个企业(含个人)申报专利10件以上,另再奖励10000元,单个企业(含个人)申报专利30件以上,另再奖励30000元,单个企业(含个人)申报专利50件以上,另再奖励50000元。

  4、申报并批准科技企业奖:省民营科技企业10000元/个,高新技术企业80000元/个,省双密集企业50000元/个。

  5、建立科技研究所: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0000元/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0000元/个,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0000元/个,市研究所20000元/个。

  6、承担国家创新基金、攻关项目:80000元/项,承担国家863项目:80000元/项,火炬计划项目:国家级50000元/项,省级30000元/项。

  (四)品牌战略奖

  1、商标奖:新注册商标(含境外注册)800元/类,获中国驰名商标50000元/只,省著名商标30000元/只,市知名商标10000元/只。

  2、争创名牌奖:获中国名牌产品50000元/只,省名牌产品30000元/只,获中国质量管理奖的企业30000元/个,中国质量管理先进单位的企业20000元/个,省质量管理奖的企业20000元/个,省质量信用产品5000元/只,市名牌产品10000元/只。

  3、技术标准战略:批准成立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会或工作组的,一次性奖励50000元。凡作为国家标准研制项目主要起草单位的,每完成1个国家标准项目,一次性奖励30000元,凡作为行业标准研制项目主要起草单位的,每完成1个行业标准项目,一次性奖励20000元。

  (五)节能及循环经济项目奖

  1、对节能及循环经济重大技术改造工程,在达到一定投资规模且产生较好效果的基础上,按实际到位的技术设备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2、淘汰落后高耗能设备且采用高效设备予以更新的,在达到一定投资规模且产生较好效果的基础上,按淘汰规模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淘汰设备已满服役年限的不予补助。

  第二类:现代服务业类

  (一)税收优惠。凡符合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条件的新办商贸企业,经税务机关批准,第一年减免所得税,第二年至第五年镇财政视财力情况对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重点企业和税收大户进行适当奖励。

  (二)统一收费优惠。新办商贸企业自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缴统一收费。对年开票销售新增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继续实行统一收费包干,以年开票为基数,核定应交总额,定额收取,一定3年不变;对暂时未达到1000万元销售的,待超过1000万元以后同样实行统一收费包干;对特殊行业的商贸流通企业(指汽贸经销、物流、重点专业市场)其统一收费优惠可与政府另行商定。服务业企业缴纳的统一收费不列入镇对各村(单位)的统一收费包干基数,由镇财政直接返还给服务业企业。

  (三)对独立核算的服务业企业入库税金首次超千万元和新增入库税金超百万元以上的企业按工业企业标准进行奖励。

  (四)对独立核算的服务业企业当年开票首次超5000万、1亿、2亿分别奖励5000元、10000元、20000元。

  (五)凡当年新办的现代服务业项目(投资额30万元以上),经营方式、业态属于市或行业首创的,经公开评议后,奖励10000元。

  (六)本镇服务业企业获国家部委级评定的荣誉称号,或通过国际行业标准论证的,奖励50000元;获省厅级以上评定的荣誉称号,奖励20000元;获市级以上评定的荣誉称号,奖励10000元。

  第三类:外向型经济类

  (一)提供有价值外资项目信息奖

  对提供确有价值外资项目信息者,根据项目大小由镇政府一次性奖励3000-30000元。

  (二)实际到位外资奖

  1、鼓励类外资项目:对引进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的外资项目的有功人员,按照外资实际到位额(外商直接投资的现汇、设备)的1%实行一次性奖励,其中市开放型经济奖励基金直接奖励0.3%,其余0.7%如独资由镇政府奖励0.7%,如合资由镇政府奖励0.5%,由项目受益单位支付奖励0.2%。

  2、允许类外资项目:对引进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允许类的外资项目的有功人员,按照外资实际到位额(外商直接投资的现汇、设备)的0.5%奖励。如独资由镇政府奖励0.5%,如合资由镇政府奖励0.3%,由项目受益单位支付奖励0.2%。

  (三)赴境外投资兴业奖

  当年取得商务部颁发的《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在境外举办生产型企业,中方投资额1000万美元以上,每个项目由市政府奖励30万元;中方投资额500万美元以上,每个项目由市政府奖励20万元;中方投资额100万美元以上,每个项目由市政府奖励10万元;中方投资额50万美元以上,每个项目由市政府奖励5万元。对当年取得商务部颁发的《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在境外举办非生产型企业(机构)的,每个项目由市政府奖励2万元。

  第四类:重点领域突破类

  (一)企业上市突破奖

  为推动企业上市,对本镇首家上市企业,镇政府奖励企业100万元;对上市企业的有功人员奖励6万元,其中市政府奖励2万元,镇政府奖励4万元。

  (二)引进大项目奖

  1、引进协议注册外资5000万美元以上、3000万美元以上且已开工建设的项目再分别奖励有功人员15万元、10万元,其中市政府奖励5万元、3万元,镇政府奖励10万元、7万元;引进协议注册外资1000万美元、500万美元以上且已开工建设的项目再由镇政府分别奖励有功人员4万元、2万元。

  2、引进中国大陆境内(镇域范围外)且已开工建设的工业项目,固定投资额1亿元以上,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镇政府奖励有功人员10万元;固定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镇政府奖励有功人员5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镇政府奖励有功人员3万元。

  3、引进的农业、服务业企业项目,镇政府视情况对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对引进的房地产企业按相关文件规定另行实施奖励。

  4、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协议注册外资500万美元以上)且有外资到位的再奖励有功人员6万元,其中市政府奖励2万元,镇政府奖励4万元。

  5、引进独立注册外资研发中心且有外资到位的再奖励有功人员15万元,其中市政府奖励5万元,镇政府奖励10万元。

  6、对引进协议注册外资300万美元以上的服务业项目、引进承接离岸服务外包的外资项目、引进协议注册外资500万美元以上的高新技术项目、引进协议注册外资200万美元以上的农副业项目,且项目已开工建设的再奖励有功人员6万元,其中市政府奖励2万元,镇政府奖励4万元。

  以上奖励项目中:接受奖励的有功人员由政府和引进外资单位共同确认。如果引进外资项目有多名有功人员,则视功劳大小分享有关奖励。工业投入奖要提供设备购置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建设工程相关文件,科技创新和品牌战略奖要按相关部门的批准文号及获奖证书等,年终到镇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同一奖项中年内同时获得国家、省、市奖励项目,按最高奖项奖励,不重复计奖。

企业奖励制度2

  目的

  本制度根据员工薪资奖励福利制度及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制定员工工资的有关事项。

  工资原则

  员工薪资福利奖励,依据社会水准,行业水平,物价指数变化,本人执行所担任工作的能力、经验、年龄以及公司发展阶段等因素确定。

  适用对象

  办公室及旗舰店员工;综合管理部搬运、商务部配货及搬运、原材料库管部搬运等不适用本制度,另行制定与工作量挂勾的计件制;工厂人员、质检部质检员按工厂的薪资方案执行。

  一、薪资构成

  工资包括基准内工资、基准外工资(或临时工资、兼职工资)、奖金/提成、奖惩、补发补扣、应发工资、公积金/保险、计税工资、其他扣除金等组成。

  1、基准内工资:基本工资+福利津贴+岗位津贴(交通/误餐/工具补贴)

  2、基准外工资:加班费+缺勤工资

  1)周六值班:公司执行五天工作制,周六实行值班制并发放值班费60元/天/人,试用期员工按其试用期工资比例同等折算;周日加班可申请调休;节假日加班另行规定。

  2)缺勤时的处理(含病、事假):按个人缺勤天数从本人月工资中(含奖金)扣除。

  计算:缺勤工资扣除额=(基本工资+福利津贴+奖金+岗位津贴)*缺勤n日/当月应出勤天数

  3、临时工资:按临时编制的员工,则视其工作表现,报总经理审批。

  4、兼职工资:由于阶段性工作或偶发性工作需要,由符合要求的人员以(在职或实习生)短期内完成,视出勤情况或任务的难易度决定,报总经理审批。

  5、奖金/提成:根据各岗位与公司业绩的关系,将直接与业绩挂勾的岗位定为主动性岗位,如家具/橱柜业务部/商用家具部/外销部/大店营业部中的业务员、导购员和设计师等;其他为从动性岗位。

  1)主动性岗位实行提成制政策,基本工资定级参照表一,提成比例每年初由公司根据各上一年度销售数据结合下一年度销售指标统一制定,月提成金额实行绩效考核后随当月基本工资发放,如果有年度提成,则随最后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发放,具体事项各相关部门另文公布。

  2)从动性岗位实行年薪到月制+年终奖,由部门主管根据员工岗位技能、工作经验、态度等综合表现按岗确定基本工资及奖金的'定级(参照表一),奖金部分当月考核后当月发放。年终奖由公司根据全年的销售目标和利润目标达成情况确定发放基准(x月薪),并经年终考评后发放。

  6、行政奖惩:所有主管助理及班组长、线长以上级别的干部均有部门行政奖罚权,最低奖惩为通报表杨和通报批评,涉及金额50—500元不等(以50元为一级递增),奖惩决定由各主管公示后人事部执行并在当月工资中体现(截止到当月25日,超出时间自动结转至下月)。行政奖惩是上一级主管对员工在工作中的执行情况、工作差错等综合表现的及时衡量和评判的有效手段,奖惩力度由主管自己掌握(应考虑被奖惩员工的工资水平、事件的性质、初犯或屡犯等方面)。

  7、工龄奖工龄奖与基本工资调级不同,员工工龄的计算指标只考核在公司的任职年限,没有本岗位任职的规定,且适用于所有在职员工(工厂除外)。具体标准为三年以上(含三年)按50元/月发放,六年以上(含六年)按80元/月发放,八年以上(含八年)按100元/月发放,工龄将应随员工工资每月发放。

  8、补发补扣:因员工工资核算错误需在当月工资中扣除或其他应补发补扣项。

  9、应发工资=基本工资+岗位补贴+奖金+工龄奖+加班费+缺勤工资+补发补扣+奖惩(以上工资的构成均为含税工资)

  10、公积金/保险:按国家规定个人应承担部分统一由公司从个人当月工资中代扣。

  11、其他扣除金(下列规定各项从每月工资中直接扣除):

  1)个人工资所得税;

  2)小灵通话费个人承担部分;

  3)与公司借款应清还部分;

  4)员工离职时未能与公司交接完毕,并由此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扣部分;

  5)员工在职时公司已提前缴纳的相关费用(如档案、户籍、保险等)。

  二、从动性岗位奖金级别定级及调整方法

  1)奖金定级依据社会薪资水平,同行薪资水平,同时参考本公司上一年度各岗位薪资水平,由部门主管/根据员工的技能和产出的高低,工作经验、态度及效率等综合因素定级,人事部有建议权和否决权,各分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有审批权和否决权,部门主管和总监的定级也顺次由其上一级确定。

  2)奖金的调整为确保年薪的相对稳定性和严肃性,每年年初第一个月为集中调整期,其他时间调整必须有充分的理由,并报上一级批准;试用期员工可以有两次调整(其中一次为转正定级)。

  注:原则上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无奖金;但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试用期员工,各部门主管可酌情处理,但奖金部分需参与月度考核。

  3)奖金的考核参与年薪到月制的员工月奖需按照该员工绩效考核结果严格执行,每月考核一次。本年度暂实行三项考核制,考核内容每月5日前由上一级制定填表并报人事部备案,每月17日将考核结果提交人事部,人事部计算奖金。

  三、工资的偿还与处理

  1、虚假、误算等超领时,必须在发现后立即偿还。

  2、因误算而超付的工资,公司可在一个月内向员工行使追索权。

  四、离职时的工资

  1、工资计算期间被解职的员工:当然解职者工资结算至公司决定之日起(严重违纪)。

  2、因公司提前解除合同者,按员工在公司服务每满一年以上的,另补贴一个月基本工资,不满一年超过半年按半年计算,不满半年不计算。

  3、合同到期不再与其续签者,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工资结算至离职办理日。

  4、申请离职的员工:工资结算至批准之日,申请日至批准日之间,未能坚持工作者,以旷工处理。

  注:若因公司需要,须与其签定《竞业限制合同条款》,公司按合同条款执行应履行的义务。

  五、薪资计算期间及支付日

  1、员工工资结算周期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当月30或31日发工资,因此员工当月出勤周期结算也同工资结算周期。当发放工资日恰为休假日时,则提前或推后发放。

  六、福利支出

  1、员工一经转正无论职务大小一律强制办理社会保险,(从工厂调至办公室的员工均须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由公司集中办理),公司及个人承担部分的比例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住房公积金由本人选择是否缴纳(公司及个人各承担一半),若本人主动放弃,公司不补贴现金。老员工自进公司之日起每满6年后,公司为其该项支出增加一个基数,本人应承担部分相应增加。

  2、员工生育及因病所产生的费用一律从按国家规定从社会保险金中支出,公司不额外承担。

  3、公司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其存档费用由公司支付,应届毕业生户藉费挂靠费也由公司承担,但员工须在公司服务最少满一年。

  4、员工每月享有一天带薪病假,女员工每月享有一天例假。

  5、主管(主管及以上)每年享有5天带薪年假,可在本岗位淡季申请休假(需总经理批准),当年有效,不休不补。

  6、公司的活动:

  1)每年组织一次春游;

  2)六一儿童节亲子活动;

  3)重要节日不定期不定额地发放礼金或礼品或聚餐;

  4)不定期看电影;

  5)各种形式的俱乐部;

  6)年底员工联谊;

  7)其他。

  7、员工生日、婚庆,公司将有相应的祝贺。

  8、公司中午提供午餐一份,但驻厂人员享受半价购买伙食券的福利,两种享受必须择一,不能同时。

  9、所有员工转正均配备小灵通一部,公司予以适当的私人话费额度,但员工离职时需交还公司。

企业奖励制度3

  企业在奖励员工方面最常犯的有10大错误:

  1、需要有更好的成果,但却去奖励那些看起来最忙、工作的最久的人;

  2、要求工作的品质,但却设下不合理的完工期限;

  3、希望对问题有治本的答案,但却奖励治标的方法;

  4、光谈对公司的忠诚感,但却不提供工作保障,而且付最高的薪水给最新进和那些威胁要离职的员工;

  5、需要事情简化,但却奖励使事情复杂化和制造琐碎的人;

  6、要求和谐的工作环境,但却奖励那些最会抱怨且光说不练的人;

  7、需要有创意的人,但却责罚那些敢于特立独行的人;

  8、光说要节俭,但却以最大的预算增幅,来奖励那些将他们所有的资源耗得精光的职员;

  9、要求团队合作,但却奖励团队中的某一成员而牺牲了其他的人;

  10、需要创新,但却处罚未能成功的创意,而且奖励墨守成规的行为。

  8大原则

  科学的奖励应遵循如下几项原则:

  1.具体性。即对具体的人和工作奖赏,应使人们明白为何得奖,怎么才能获奖。

  2.及时性。什么时候做出成绩就什么时候给奖,这样能因老板及时关心员工的工作而激发出持久的工作热情。

  3.广泛性。获重奖的人毕竟是少数,大批认为自己应该得到而没有得到的人会感到丧气。小规模的象征性的奖励是积极的庆功表彰目标,不应该成为争持的焦点,所以应尽可能的扩大奖励范围。

  4.经常性。定期的奖励往往会失去作用,因为人们可对它做出预测。不可预期的间歇性的奖励效果会更佳,人们为了经常得到奖励,会时时努力工作。

  5.关心性。纯物质刺激,其作用终难持久,而当管理者用宝贵时间关心下属,它应成为强有力的手段,关心比奖励本身更为重要,这也就是常说的更有“人情味”。

  6.多样性。物质奖励以外还应有精神奖励,如给予荣誉称号,承认人的个性、自立性,给创新工作予以保护,提拔担任更重要的工作,给机会深造等等。

  7.公开性。秘密奖励易产生神秘感,增加相互间的猜疑,影响工作的积极性和团结,并且获奖者不能作横向比较,只能作自我纵向比较,不易造成力争上游的气氛。

  8.合理性。论功行赏,功大奖高,功小奖低,有大贡献的给予重奖,这样能鼓励人们尽力做出更大的贡献。如果奖励不当,小功大奖,大功小奖,倒不如不奖。

  与奖励实施时的随意性相反,奖励并不象老板们想象得那么简单,也并非所有的奖励都能起到好的效果,发挥正向的作用!真正有效的奖励不仅能激励员工,还具有行为认可、导向和强化作用,企业的行为、习惯和文化,也就是在这种不断的认可、强化过程中形成的。

企业奖励制度4

  1、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企业发明人或设计人奖励的原则,标准和支付方式等。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职工的职务发明创造。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河南省专利保护条例》

  《河南省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与职务奖酬实施方法》

  3、奖励原则

  3.1本企业应对职工的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进行奖励,发给奖励、报酬,并由本企业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2对该项发明创造及实施效益记入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技术档案,作为技术职称评定、职务聘任、晋升和其他奖励的依据。

  3.3本制依据发明创造的数量给予奖励、报酬。同一项发明创造具有多个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按照其对该项专利的贡献大小,共同享有本制度下的奖励、报酬;多个发明人或设计人之间有约定的从约定。

  3.4本制度规定的奖励,报酬以现金给付为原则,本企业同时有权决定以股份、股份或等价值的其他形式给付。

  3.5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与本企业的劳动关系终止,其应当获得的奖金仍向其发放,本制度规定的报酬不再发放。

  3.6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死亡的,其应当获得的奖金由继承人依法继承,本制度规定的报酬不再向继承人发放。

  4.奖励、报酬标准

  一次性奖金

  4.1本企业被授予专利权的,应对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支付一次性奖金,发明专利每项3000元;实用新型每项XX元;外观设计每项1000元。

  专利实施后的报酬

  4.2对形成独立产品的发明创造并在本企业实施取得效益的,发明人或设计人除获得上述4.1条的奖励外,每年从实施专利的税后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报酬,其中实施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按5%,实施外观设计专利按1%

  4.3一项发明创造形成的多种独立产品的,按照多种产品的税后收益总额提取第4.2条所规定的比例作为报酬;多项专利形成一种独立产品的,基本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按照税后收益的70%提取第4.2条所规定的比例,依存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按照税后收益的30%提取。

  4.4本企业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发明创造的,从收取的转让费或使用费的税后收益中提取30%,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4.5本企业无偿或低转让、许可他人实施发明创造的,参照其转让或者许可使用的市场价格的税后收益,按照本制度向发明人或

  设计人支付报酬,市场价格,由本企业和发明人或设计人支付报酬,市场价格。由本企业和发明人或设计人协商确定,或者协商委托评估确定。

  获得侵权赔偿后的报酬

  4.6本企业从侵犯专利纠纷的调解、诉讼、仲裁中获得的侵权赔偿或者补偿费,扣除调解,诉讼,仲裁等相应成本后的部分,视为许可他人实施其职务发明创造的收益。本企业按本制度向发明人或设计人支付报酬。

  采纳建议

  4.7由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建议被企业采纳而完成发明创造,并获得专利权的,企业将参照第4.1条标准的10%-50%给予一次性奖金,不享有第4.2-4.6条所规定的报酬。

  5、奖励支付

  5.1第4.1条和第4.7条规定的一次性奖金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发放给发明人或设计人,向行政部申请,经主管部门核定,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门办理,人事部门发放,每半年办理一次.

  5.2第4.2条、第4.3条规定本年度的报酬,本企业将于下年度于6月30日前办理,由主管部评审,并经财务部门审计,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5.3第4.4-4.6条规定的报酬,本企业取得费用或协商确定后三个月内发放给发明人或设计人。

  6、附则

  6、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濮阳市东昊机械电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6.2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本企业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调解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6.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制定人:有限公司(盖章)

  批准人: (签字)

  公布日期:

企业奖励制度5

  一、目的

  为了展现企业文化精神,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对公司的认同感,同时也为了保障企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及原则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公司服务满五年及以上的员工。本方案实行有价值工龄原则,即拥有以上工龄的员工至少在工龄期内不能给公司带来负面价值,无泄漏公司重要机密等重大责任过失才能享受此项福利。

  三、具体内容

  1、工龄奖励年限划分

  共分5年、XX年、15年和20年四个档次。 2、奖励办法

  (1)工龄5年员工

  1)凡在公司服务满五年的员工,由公司颁发一定价值的老员工成就奖纪念品和享受5000元人民币的旅游基金,以及从第六年开始至第九年每年增加1天年休假,并享受加薪和疗养福利待遇;

  2)旅游基金使用要求:员工满5周年后下一年一月开始享有旅游基金,享受起始日开始旅游基金申请有效期2年,过期作废;

  3)年休假自员工入职第六年开始至第九年,分别享受6天、7天、8天、9天年休假;

  4)工资福利:工龄满五年第二个月始岗位工资增加5%,并享受由公司组织的老员工带薪休假疗养活动。

  (2)工龄XX年员工

  1)凡在公司服务满十年的员工,由公司颁发一定价值的老员工成就奖纪念品和享受10000元人民币的旅游基金,及年休假计每继续增加一年工龄则增加1天年休假待遇,并享受加薪和疗养福利待遇;

  2)旅游基金使用要求:员工满XX年后下一年1月开始享有旅游基金,起始日开始旅游基金申请有效期2年,过期作废;

  3)年休假计算方法:自员工入职第XX年开始至第XX年,分别享受10天、11天、12天、13天、14天年休假;

  4)工资福利:工龄满十年第二个月岗位工资增加5%,并享受由公司组织的老员工带薪休假疗养活动。

  (3)工龄15年员工

  1)凡在公司服务满十五年的员工,由公司颁发一定价值的老员工成就奖纪念品和享受15000元人民币的旅游基金,并享受加薪和疗养福利待遇;

  2)旅游基金使用要求:员工满15周年下一年1月开始享有旅游基金,起始日开始旅游基金申请有效期2年,过期作废;

  3)年休假自员工入职计满第十五年开始至在本公司退休每年可享受15天的年休假。

  4)工资福利:工龄满十五年第二个月岗位工资增加百分之5,并享受由公司组织的老员工带薪休假疗养活动。

  (4)工龄20年员工

  1)凡在公司服务满二十年的员工,由公司颁发一定价值的老员工成就奖纪念品和享受XX0元人民币的旅游基金,并享受加薪和疗养福利待遇;

  2)旅游基金使用要求:员工满20周年下一年一月开始享有旅游基金,起始日开始

  旅游基金申请有效期2年,过期作废;

  3)工资福利:工龄满二十年第二个月开始岗位工资增加百分之5,并享受由公司组织的老员工带薪休假疗养活动。

  (5)奖励流程

  1)公司每年第四季度启动老员工奖励措施计划,由人事行政中心统计截至本年度12月31日止符合要求的老员工名单(离职员工除外),报mdc批准后公布;

  2)同时进行老员工成就奖纪念品的采购,由人事行政部统一负责申请采购,并于公司年会上颁发给老员工;

  3)旅游基金申请由符合要求的员工于申请有效期内自行提交申请,人事行政部审核,mdc主席批准后,由财务管理中心在老员工奖励基金中打款给申请人员。

  四、奖励基金

  公司设立专项奖励基金用于老用工奖励。

  1、奖励基金来源

  a提取老员工奖励基金;b、公司股东的捐赠;c、公司内部罚没款;d、其他来源。

  2、奖励基金使用

  奖励基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奖励基金主管部门

  公司设立老员工奖励基金专款,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主管。

  五、补充说明

  1、由人事行政部于每年第四季度统计符合要求的在职老员工,经mdc审核同意并经mdc主席批准后方可执行。

  2、此办法起计点为员工入职日。

  3、此办法所规定的员工享受相关奖励均以员工在职期间为有效,即在获得奖励时员工必须在职;如果员工符合相关奖励要求,但在年度统计节点即12月31(含)日前已经离职,则相应获奖权利自动丧失,如,某员工20xx年1月1日已满5年工龄,但其在20xx年12月31日离职,则其自动丧失相应获奖权利。另外对于在公司工作到退休的老员工,相应奖励不受影响,即只要退休前以满足老员工奖励要求,但在年度统计截止日前已退休的,仍可享受相关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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