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制度

时间:2025-08-25 12:20:38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公司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公司管理制度1

  一、专业形象与礼仪

  1、着装规范

  (1)按时上下班,着统一制服、深色皮鞋,佩戴保安标识、上岗证;

  (2)按季节和场合着规定的保安制服,不得混穿制服;

  (3)保持制服干净、整洁,不留长发、胡须、长指甲,不得染发;

  2、站位站姿:

  (1)按岗位要求进行站位,不得随意变化位置;

  (2)站位时昂首挺胸、面带微笑,展示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3)站位时不得长时间接打手机,不相互聊天;

  (4)站姿规范,不得有备手、叉腰,、抖动双腿等不文明举止;

  3、器械规范:

  (1)钢叉、警棍平时固定摆放在门房显眼位置,不得随意变化位置;

  (2)警戒站位时钢叉、警棍、催泪瓦斯必须拿在手中或随身携带;

  4、文明用语:

  (1)工作中不逞强、不抖狠,善于化解矛盾;

  (2)接待时表现方得体,有礼有节;

  (3)熟练使用“文明用语五句话”:(敬礼)您好,请问您找谁?/请您出示证件,请登记/请稍等,我您联系/请进;或本人不在,请您下次再来/请您慢走!

  二、人员出入管理

  1、管理制度上墙:

  (1)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应整齐悬挂在值班室;

  (2)校园管理制度有:《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保安员职责》《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2、师生上学、放学时的站位:

  (1)提前半小时站于门两侧警戒,并密切关注门附近安全情况;

  (2)警戒时必须手持警具,提高警惕,随时做好应急应;

  (3)发现可疑人员或事件时,及时报告,并按预案积极妥善处置。

  3、上课期间人员出入管理:

  上课期间学校门必须上锁,所有人员出入严格登记,内容包括:姓名、单位(班级)、出入事由、出入时间、联系人姓名。

  (1)学生:上课期间不允许出外,如遇特殊原因(如生病等)需外出,必须由班主任通知保安,并上交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存档,在登记簿上详细登记;

  (2)本系统人员:上级领导来校检查工作,先由保安向学校领导请示,经确认后登记放行;

  (3)外来人员:

  学生家长来校办事,须在校外等待下课,由家长与班主任联系并登记家长及学生的基本信息,由班主任确认后通知保安放行;

  其他来校办事人员,须与学校领导或老师联系,由领导或老师亲自到门卫处确认后带领进校;

  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校。

  三、校园安全巡视

  1、巡查时间区间:

  上课期间每隔2小时巡查一遍校园,每次一人交替进行;夜间值班人员每隔2小时巡查一遍校园。

  2、巡查范围及内容:

  (1)在巡查时要重点检查:校园围墙、教学楼、操场等重点部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在巡查时要检查:消防、水电器材的放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有损毁现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使学校能够及时进行更换或修复;

  (3)责任区卫生管理:保持责任区卫生,无明显垃圾、异物或乱堆乱放的物品;

  四、紧急情况应急处理

  1、外来突发事件:学校外发生突发事件时保安必须坚守岗位,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队领导及机关报告,并做好应急准备。

  2、校内突发事件:校内发生突发事件时保安在保证门安全的前提下,首先要赶到现场判明情况,协助学校领导处理;必要时报警和报告队领导。

  6、学校保安管理制度

  一、学校保安员应忠于职守,遵纪守法,着装整齐,文明执勤,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二、学校保安员坚持优质服务,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

  三、学校保安员必须熟练使用学校的各种消防器材,爱护学校公物。

  四、学校保安员要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师生,服从管理。

  五、学校保安员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工作,维护学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学校的设备设施安全。保安员要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一旦发现问题或遇突发事件,要迅速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及时向主管部门和领导报告,防止各种意外发生。

  六、学校保安员要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认真交接值班情况,填写值班记录并签名。

  七、学校保安员不在岗位上睡觉、喝酒、吃槟榔,不离岗、脱岗,不在岗位上会客或办私事。

  八、学校保安员要加强校内四周以及各楼层的巡查。

  九、对车辆的管理:

  (1)本校教职工和家属的车辆出入,要认真做好登记。

  (2)正常上课期间对外来人员必须问清工作单位、姓名及事由后联系被人,经允许后先登记再请其进入;如遇直接来找校领导的陌生人员,必须与相关领导联系确认后才准予入校;如遇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来我校检查、指导工作,应及时报告校长办公室或与相关处室联系,并指引来人员进校,指挥其车辆按要求停放。

  (3)其它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许进入学校。进入学校的车辆要引导其按指定的地方停放,严禁其车辆乱停;出入学校的外来车辆(特别是货车)要严格检查,出校的物品必须经校领导同意(批条)方可放行。

  十、被人不在学校,要婉言拒绝其进入学校。

  十一、学生正常上课期间因事须离校者,要查看并留存班主任或科任教师签字的请假条,然后予以放行;否则,值班保安员承担一切责任。

  十二、学校保安员要搞好保安室及周边卫生,要积极协助学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搬运、张贴等工作。

  十三、保安人员有事,必须请假,经同意后才许离校,未经同意或自理岗位者做旷工处理,请假后不按时归队的做旷工处理,累计警告三次以上者做自动离队处理。

  十四、保安员不服从管理,顶撞主管人员或校领导,或散布谣言、恶意中伤他人的;保安员触犯法律被治安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的,直接开除出校。

公司管理制度2

  总则

  第一章组织机构

  一、岗位设置原则

  工程部岗位调设置依据以下原则:(1)精干高效的原则;(2)灵活弹性、相对稳定的原则;(3)因事设岗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1.工程部的编制

  工程部是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唯一的组织协调机构,也即公司所有开发工程现场项目部的管理机构。

  根据公司总体要求及工程部机构设置原则,工程部人员编制由工程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项目部人员组成。

  工程部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对公司开发所有项目负责并管理。

  2.现场项目部编制

  现场项目部直接接受公司工程部经理(副总经理)及总工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项目部人员编制及组成根据开发项目规模及实际需要而定,配备项目部经理1名,内勤1名,专业工程师若干(一般每10万方项目配备专业工程师4名,分别为土建、水暖、电气、装修工程师各1名)。

  本着灵活弹性的原则,项目部人员编制随着工程任务量的增加进行人员的增加和职责的细分。每新开发一个项目,现场项目部按上述编制和原则进行设置。

  项目竣工移交后工程部项目管理岗位随之撤消,根据工程部实际情况和项目人员的表现情况进行工程部岗位重新调整安排。

  3.工程部组织机构图

  4.工程部人员编制图

  第二章部门职能

  一、工程部部门职能

  工程部是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唯一的施工管理、质量监督、组织协调机构。主要职能包括:

  1.配合公司进行项目前期运作,设计规划的论证与可行性分析;

  2.负责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及审查工作,成立现场项目部,创造“七通一平”,保证工程按时开工;

  3.负责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分包单位、监理单位招标工作,及随后的合同谈判及草拟;

  4.负责公司开发所有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投资的控制管理;

  5.严格按照国家的施工规范、规程、标准、规定,对工程实行质量监督和技术管理;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协调施工进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指导、监督、检查监理公司的工作;

  6.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及物业移交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汇总、移交工作。

  7.协助物业公司负责移交竣工工程保修期的外部联系,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维修。

  二、项目部部门职能

  现场项目部受总公司工程部直接领导,是工程项目现场唯一的管理、组织、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能如下:

  1.项目部实行项目经理领导下专业工程师负责制;

  2.组织完成工程项目开工审批手续,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内外部关系;

  3.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设计、施工变更的确认,工程建设技术指导工作。

  4.组织实施专项招标、评标及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

  5.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量变更签证工作,结算签认工作,负责工程材料选型及品质的签定工作。办理工程进度款审批签认手续。

  6.负责工程建设过程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及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7.负责对设计院、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分包单位、监理单位的管理及各单位之间的协调;

  8.对工程管理过程中的文件、资料进行管理、归档。

  第三章职位说明书

  一、工程部经理

  职位名称工程部经理所属部门工程部

  直接领导总经理工作场所办公室、现场

  职位概要

  负责所有开发项目工程管理,

  作好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作好各方主体、内外部关系的协调,作好合同管理。

  负责工程部日常管理,接受公司总经理的领导;

  职位要求

  1.要求熟悉房地产开发项目工作程序;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2.严格控制所有工程项目按公司要求实施,协调解决各项目问题;

  工作内容

  1.主持工程部的日常行政和项目目标管理工作;保证工程部工作顺利开展,保证项目按目标实施;

  2.参与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前期规划方案论证,组织技术人员参与设计方案论证,参与施工图会审;协助前期工作的开展,确保工程按时开工;

  3.组织施工总包、分包、监理及大型设备招标、评标工作,主持合同洽谈、起草及签订;

  4.审批监理单位编写报批的监理规划;审批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

  5.对所有工程建设进度、质量、成本、安全负责。协调各方主体及内外部工作关系,负责对各项目提供服务和控制;

  6.组织并主持工程验收,与物业公司进行交接。

  7.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总工程师

  职位名称总工程师所属部门工程部

  直接领导总经理工作场所办公室、现场

  职位概要

  负责领导、组织公司开发项目工程的综合管理、技术支持与论证工作;

  接受公司总经理的直接领导;

  职位要求

  精通行业规范、标准,精通施工流程、质量标准,熟悉行业法律法规。

  工作内容

  1.审查各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并督促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其执行;认真阅读图纸、组织参与设计技术交底,图纸会审工作,审查图纸会审纪要。

  2.参与对投标单位及投标人员的资质考察和确认,参与对工程设备和材料的考察和认证。

  3.深入施工现场对关键部位和工序进行定时和不定时的检查与抽查,确保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4.组织工程质量检查;组织衔接和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技术问题;配合抓好工程进度,安全和成本控制,以及各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

  5.全面负责解决设计及施工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评审,并签署变更意见;

  6.指导物业管理对建筑物进行合理的维护管理,做好交房后客户装修咨询和管理指导工作,确保房屋结构安全水电气使用合理。

  7.考核和培养所属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处理技术问题的能力。

  三、项目部经理

  职位名称项目部经理所属部门工程部

  直接领导工程部经理、总工程师工作场所办公室、现场

  职位概要

  为公司派驻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负责人,负责项目部日常管理,接受公司工程部经理的领导;

  负责开发项目工程管理,作好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作好各方主体、内外部关系的协调,作好合同管理。

  职位要求

  要求熟悉工程建设及相关报建程序,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能制定项目质量、进度、投资控制计划,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问题;

  工作内容

  1.认真贯彻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利益,切实执行公司项目开发计划。负责工程现场项目部日常管理及现场工作安排协调,努力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2.配合工程部经理做好工程前期运作及招标、评标工作。

  3.作好项目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严格执行与各单位签订的合同条款;控制工程拨款,根据进度、质量等实际情况执行合同条款;

  4.参与审核施工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加以督促落实,组织设计、施工及有关单位进行施工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5.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程序控制,达到设计规范及合同要求,检查工程质量,严把隐蔽验收关,严把设计变更和经济签证关,督促工地施工安全文明管理;

  6.按照监理合同及相关监理条例对监理公司的工作进行全面督促检查,落实有关责任制,达到使监理公司真正发挥旁站监理,巡检及见证等职能的要求;

  7.组织专业工程师对涉及工程关键项目及重大款项的建筑设备及材料进行市场调研和认证,进行专业招标、评标工作,达到质量可靠,经济合理的目标,杜绝不合格设备、材料进场;

  8.办理、参加各单项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分部评定工作;

  9.协调处理好周边关系、政府关系、各分包单位、各专业、各工种间的关系;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做好销售配合、物业交接工作及相关售后工作。

  四、土建工程师

  职位名称土建工程师所属部门项目部

  直接领导项目部经理工作场所现场

  职位概要

  负责开发工程土建专业的全程管理,

  接受项目部经理的直接领导;

  职位要求

  1.要求熟悉建筑、结构设计规范和强制性条文,严格掌握施工工艺、施工流程、质量标准,执行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

  2.要求完成公司要求工程质量管理目标,严格控制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制度,制定具体的工期进度计划与质量保证体系。

  工作内容

  1.负责专业范围内的设计管理、技术分析工作,配合公司对工程的规划、设计进行论证,确保设计进度达到整体进度要求,设计质量满足设计规范、标准;确保设计经济、合理;

  2.参与各设计阶段图纸审定及施工图纸会审,审查设计是否符合该项工程的要求及设计是否合理;

  3.负责土建专业范围内的施工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进度达到整体进度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企业内部标准;

  4.参与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审查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及施工力量,能否满足该项工程的技术及进度要求。

  5.协助项目经理组织专业范围内材料、设备招标、评标、议标工作,并协助合同洽谈及签订,选择施工队伍等,确保招标进度达到整体进度要求,成本满足项目成本控制要求;

  6.严把各项施工材料进场关,控制不合格及未经复试的建筑材料在工程中使用,不允许不合格的试验报告出现。随时了解建筑材料市场行情,对于新型材料要有所了解,紧随建筑市场的变化;

  7.协调专业施工单位与有关方的关系,作好与其他专业的配合工作,确保工程整体目标。

  8.及时向上级领导反馈现场施工情况;参与有关专题会议;组织并参与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并签署意见。如遇现场紧急情况应立即采取必要的防患措施,同时第一时间上报上级领导。

  9.配合物业、售房工作,做好服务,作好对客户技术问题的解释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水暖工程师

  职位名称水暖工程师所属部门项目部

  直接领导项目部经理工作场所现场

  职位概要

  负责开发工程给排水、暖通专业的全程管理,接受项目部经理的直接领导;

  职位要求

  1.要求熟悉给排水、暖通设计规范和强制性条文,严格掌握施工工艺、施工流程、质量标准,执行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

  2.要求完成公司要求工程质量管理目标,严格控制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制度,制定具体的工期进度计划与质量保证体系。

  工作内容

  1.负责给排水、暖通专业范围内的设计管理、技术分析工作,配合公司对工程的规划、设计进行论证,确保设计进度达到整体进度要求,设计质量满足设计规范、标准;确保设计经济、合理;

  2.参与各设计阶段图纸审定及施工图纸会审,审查设计是否符合该项工程的要求及设计是否合理;

  3.负责给排水、暖通专业范围内的施工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进度达到整体进度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企业内部标准;

  4.参与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审查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及施工力量,能否满足该项工程的技术及进度要求。

  5.协助项目经理组织专业范围内材料、设备招标、评标、议标工作,并协助合同洽谈及签订,选择施工队伍等,确保招标进度达到整体进度要求,成本满足项目成本控制要求;

  6.协助项目经理办理专业范围报批报建等配套手续;

  7.严格监督进场设备、材料质量,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对甲供设备材料,仔细进行市场调研、比较;随时了解给排水、暖通工程设备、施工材料市场行情;对于新型设备、材料要有所了解,紧随建筑市场的变化;

  8.协调专业施工单位与有关方的关系,作好与其他专业的配合工作,确保工程整体目标。

  9.及时向上级领导反馈现场施工情况;参与有关专题会议;组织并参与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并签署意见。如遇现场紧急情况应立即采取必要的防患措施,同时第一时间上报上级领导。

  10.配合物业、售房工作,做好服务,作好对客户技术问题的解释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电气工程师

  职位名称电气工程师所属部门项目部

  直接领导项目部经理工作场所现场

  职位概要

  负责开发工程强电、弱电专业的全程管理,接受项目部经理的`直接领导;

  职位要求

  1.要求熟悉强电、弱电设计规范、电气设备技术标准及其他强制性条文,熟悉施工验收规范,严格掌握施工工艺、施工流程、质量标准,执行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

  2.要求完成公司要求工程质量管理目标,严格控制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制度,制定具体的工期进度计划与质量保证体系。

  工作内容

  1.负责电气(强、弱电)专业范围内的设计管理、技术分析工作,配合公司对工程的规划、设计进行论证,确保设计进度达到整体进度要求,设计质量满足设计规范、标准;确保设计经济、合理;

  2.参与各设计阶段图纸审定及施工图纸会审,审查设计是否符合该项工程的要求及设计是否合理;

  3.负责电气专业范围内的施工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进度达到整体进度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企业内部标准;

  4.参与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审查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及施工力量,能否满足该项工程的技术及进度要求。

  5.协助项目经理组织专业范围内材料、设备招标、评标、议标工作,并协助合同洽谈及签订,选择施工队伍等,确保招标进度达到整体进度要求,成本满足项目成本控制要求;

  6.协助项目经理办理专业范围报批报建等配套手续;

  7.严格监督进场设备、材料质量,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对甲供设备材料,仔细进行市场调研、比较;随时了解强电、弱电工程设备、施工材料市场行情;对于新型设备、材料要有所了解,紧随建筑市场的变化;

  8.协调专业施工单位与有关方的关系,作好与其他专业的配合工作,确保工程整体目标。

  9.及时向上级领导反馈现场施工情况;参与有关专题会议;组织并参与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并签署意见。如遇现场紧急情况应立即采取必要的防患措施,同时第一时间上报上级领导。

  10.配合物业、售房工作,做好服务,作好对客户技术问题的解释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装修工程师

  职位名称装修工程师所属部门项目部

  直接领导项目部经理工作场所现场

  职位概要

  负责项目装修工程的全程管理,接受项目部经理的直接领导;

  职位要求

  1.要求熟悉设计规范、技术标准及其他强制性条文,熟悉施工验收规范,严格掌握施工工艺、施工流程、质量标准,执行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

  2.要求完成公司要求工程质量管理目标,严格控制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制度,制定具体的工期进度计划与质量保证体系。

  工作内容

  1.负责装修专业范围内的设计管理、技术分析工作,配合公司对装修设计方案、施工图进行论证,确保设计进度达到整体进度要求,设计质量满足设计规范、标准;确保设计经济、合理;

  2.参与各设计阶段图纸审定及施工图纸会审,审查设计是否符合该项工程的要求及设计是否合理;

  3.负责装修工程专业范围内的施工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进度达到整体进度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企业内部标准;

  4.参与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审查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及施工力量,能否满足该项工程的技术及进度要求。

  5.协助项目经理组织专业范围内材料招标、评标、议标工作,并协助合同洽谈及签订,选择施工队伍等,确保招标进度达到整体进度要求,成本满足项目成本控制要求;

  6.协助项目经理办理专业范围报批报建等配套手续;

  7.严格监督进场设备、材料质量,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对甲供设备材料,仔细进行市场调研、比较;随时了解装修材料市场行情;对于新型材料要有所了解,紧随建筑市场的变化;

  8.协调专业施工单位与有关方的关系,作好与其他专业的配合工作,确保工程整体目标。

  9.及时向上级领导反馈现场施工情况;参与有关专题会议;组织并参与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并签署意见。如遇现场紧急情况应立即采取必要的防患措施,同时第一时间上报上级领导。

  10.配合物业、售房工作,做好服务,作好对客户技术问题的解释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工作制度

  工程部是公司所有开发工程项目唯一的组织、管理、协调机构,是实现投资目标的重要环节,负有对工程投资、进度、质量、施工安全、环境影响等协调、控制、指挥的权利和责任,工程部需要良好的组织协调,旨在从工程前期准备、招投标、合同签订、工程管理、物业交付等工作,保证所有开发项目按公司目标正常运作。

  一、工程部工作目标管理规定

  工程部工作目标和计划包括进度、质量、安全、投资等。

  1.工程部工作目标、计划的制定

  1.1工程部经理根据公司的总体情况和上级领导的要求制定工程部的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季度工作目标和计划、和月度工作目标和计划。并将工作目标、计划进行分解,落实到工程部和工程项目的工作上。

  1.2项目经理根据工程部的工作目标、计划制定项目的总体目标、计划和年度、季度、月度工作目标、计划,并将目标、计划进行分解,落实到各单项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工作上。

  1.3各单项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主管根据项目的工作目标、计划制定单项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工作目标、计划,并将目标、计划进行分解,落实到个人或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1.4工程部工作目标、计划的制定采用相对民主的办法,即上级的目标、计划摊派和下级答辩的办法。上级目标、计划摊派后,下级在两个工作日内就目标、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提出自己的意见,并就目标、计划的情况达成一致,并上报主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使目标、计划生效。目标、计划生效后,作为工作绩效的考核依据。

  2.工程部工作目标、计划的考核

  2.1工程部各级工作目标生效后,工程部按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工作目标、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工程部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工作目标、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找出影响目标、计划完成的主、次要因素。

  2.3将工作目标与计划的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之中。

  2.4工程部将工作目标、计划分析结果形成纪要,并上报主管副总或总经理审阅。

  3.工程部工作目标、计划的调整

  工程部经理根据工作目标、计划的分析结果和主管领导的意见对工程部的工作目标、计划和下级目标、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将调整的结果上报主管领导审批。

  二、工程部资料与文件管理规定

  1.工程部工程资料与文件的收集整理与归档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管理程序进行。资料和文件必须体现工作责任的可追溯性,必须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2.公司文件资料(含公司主管部门文件资料),必须及时传达到部门岗位人员,根据相应文件内容传达到相关单位;

  3.由工程部负责签订的合同文件,必须确认合同方法律资格,经相关部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签署后,方可交合同另一方施行。根据合同,图纸由工程部统一发放,相关专业工程师保留一套,妥善保管使用,竣工后交回工程部,以备存档或满足其它需要;

  4.设计院、总工办签署的变更,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及专业工程师;专业工程师签认的变更(通知)、签证,由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审查签认后,盖技术专用章,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

  5.项目专业工程师负责工程项目现场的资料管理,应及时做好现场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工程项目资料的完整、正确和安全;

  6.工程现场每月月底进行一次工程项目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7.项目经理负责审查档案资料,保证资料整理、齐全,并进行统一保管;

  三、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签收传递规定

  1.设立文件签收本,一切文件资料送达时由第一经手人负责接收,并负责在文件签收本上进行登记;

  2.设立文件发文本,一切文件资料发送时必须要求接收人签收;

  3.对监理工程师、承包商所有文件资料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4.所有对内对外文件资料必须按职责规定权限审查签发;

  5.工程项目竣工移交后,现场的文件资料按公司规定和要求进行交接。

  四、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制度

  1.设计院送来的施工图纸由项目部经理负责签收,按图纸目录清点图纸是否齐全,若有缺页立刻书面要求设计部补充完善。

  2.项目部经理负责组织各专业工程师以及相关单位(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阅图。

  3.各专业工程师将施工单位和监理公司以及本部门的阅图记录和意见报送项目经理审核,并由项目经理汇总,上报总工程师。

  4.总工程师最终审核后,转交项目经理向设计院签发阅图意见书,做好会审前准备。

  5.项目经理负责督促、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的全面技术交底(包括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等)以及图纸存在问题的解决,讨论决定的事项由施工单位作出书面纪要,交建设、监理、设计单位确认后,形成技术交底纪要。

  6.技术交底纪要形成后,由副经理登记备案,各专业工程师保留复印件。

  五、工程现场管理规定

  1.工程部工程现场管理以签定的承包与合作合同、协议及制定、审批的目标与计划为依据。

  2.工程现场管理必须贯彻公司的形象宣传策略,有利与扩大公司的影响力和无形资产的提升。

  3.各专业工程师应至少于上午、下午对施工作业点各巡查一次,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做到巡查各工作点达到100%;

  4.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会同监理、各专业施工单位进行每周小检查、每月大检查,及时参加分部分项检查,及竣工工程初步验收;

  5.针对检查结果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监理、各专业施工单位;

  6.现场工程师应作好施工现场工程量的统计、审核,并配合成本控制部进复核;

  7.项目部各专业工程师在完成工程进度、质量、投资控制过程中,应每天有详细的工作日志,记录当天的施工情况(部位、人员、材料、设备进出场等等)、监理公司工作情况、周边环境(停水、停电及其他)、业务单位接洽等;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必须作出详细记录。

  六、用章制度

  1.项目部章是根据公司开发项目而设立,每新开发一个项目设现场项目部部章一个,名称为“浙江圣奥置业有限公司xxxx项目部”;

  2.项目部用章应严格遵守公司用章管理制度,并由内勤或指定专业工程师专人负责保管;

  3.项目部章用于项目部对外发文、工程签证等工程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行为;

  4.需要使用项目部印章的,需由专业工程师或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在“项目部用章登记表”上登记,经项目经理签字批准后予以盖章;

  七、考勤制度

  1.本考勤制度根据公司要求、工程总管理、工程项目施工特点而综合制定;

  2.部门所有岗位人员按公司规定的方式参加考勤(现场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考勤),考勤结束后进入各自岗位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工作岗位,需经部门经理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

  3.工程项目在施工作业时,现场管理人员必须驻守现场进行监督管理;在法定的节假日或夜晚进行关键工序的施工(钢筋的隐检、混凝土浇灌以及防水施工作业等),现场管理人员应至少一人留守现场值班,并作好值班记录,同时作好考勤记录。

  4.加班人员加班后如实填写加班单,并报部门及公司备案。加班人员享受调休待遇,调休在年度内有限,如需跨月调休,需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如在年末未调休,加补以加班工资,随工资同时发放。

  5.每月一号,部门人员将上月考勤记录汇总,递交给综合部文员。

  八、工作日志、月报制度

  1.项目部各专业工程师在完成工程进度、质量、投资控制过程中,应每天有详细的工作日志,记录当天的施工情况(部位、人员、材料、设备进出场等等)、监理公司工作情况、周边环境(停水、停电及其他)、业务单位接洽等;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必须作出详细记录。

  2.部门经理,项目经理不定期巡视现场和检查专业工程师的工作日志,并在工作日志中签署巡视意见,解决现场工作难点。

  3.每月25日前,各专业工程师提交工作月报,月报内容包括本月完成工作、下月计划、需公司配合解决的疑难问题等三部分。本月完成工作主要记录施工单位施工管理情况(部位、人员、机械、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质量(原材料的质量检验,工序质量检验),施工进度、设计施工变更、投资变化等情况,以及业务单位接洽、专业招投标准备等。

  4.项目经理汇总专业工程师及监理公司月报,从质量、进度、投资、变更、计划等方面编制当月项目部工作月报,上报工程部经理。

  5.工程部经理编制工程部工作月报,上报公司。

  6.工程部经理、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应对月报汇总分析,对工程项目实施动态管理。若工程质量,进度与计划产生偏差,则需立即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和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相关人员汇同查找偏差产生的原因和解决偏差的方法以及今后的措施,并报工程部经理审批。

  九、设计变更制度

  1.应尽量减少施工中的设计变更与签证,如若不可避免,按本制度执行。

  2.各现场专业工程师要有强烈的责任心,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把好工程质量关,并努力降低工程造价。在工程开工前,仔细研究图纸,并组织图纸会审,将施工图中出现的问题提前解决,对工程图纸不齐全的部分,需及时督促设计单位补充、修改图纸。

  3.工程设计变更的具体经办人是项目部经理,具体负责与使用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联系,并负责分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4.所有设计变更必须有文字记载,禁止口头承诺。特殊情况下,可以先口头承诺,事后必须在7日内补办完设计变更通知单。

  5.设计院以邮寄、传真等方式的设计变更资料,由项目部第一经手人负责签收并报送项目经理。

  6.项目经理审核、签字确认后转发专业工程师组织实施。

  7.各专业工程师在接到设计变更资料后应当天分发到施工承包单位、

  监理单位并监督实施。

  8.设计变更的内容完成后三天内由分管的专业工程师填写执行结果,并报送项目经理审核。

  9.经审核的执行结果备案登记,作为今后结算的依据。

  十、签证管理制度

  1.签证涉及到投资、工期等工程内容。为了做到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工期,所有现场管理人员在开工前须熟悉合同书、招投标文件,需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控制现场签证。

  2.发生合同中约定可以变更的情况或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增减经批准后,且在确保工程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方能实施签证。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由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和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共同签证,严禁事后补签。

  3.现场签证单由施工单位报送,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盖章后,由现场专业工程师和项目经理复核后,共同签字并盖章,签证有效。

  4.一次性签定金额在10万元以内,或工期延误在5天以内,由现场专业工程师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批。超出上述金额(或天数),项目经理需上报公司工程部经理,经工程部经理批准后方可签证。如遇紧急情况,现场代表可先作处理,但必须按审批程序及时补办签证手续。

  5.工程使用材料的质量、价格如有特殊情况需签证时,由工程监理、项目部有关人员共同签证,必要时可进行招标确定

  6.已审核同意的签证,施工单位必须按期执行,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由于施工单位对施工图阅读不仔细等原因造成的返工不予认可,因此延误工期由施工单位负责。

  7.凡涉及到施工单位为评定优质工程等需要,而增加的施工管理、技术设施和部分材料、人工的费用,应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十一、工程款支付程序

  1.施工单位根据签定的工程合同及补充协议、工程实际进度,提出付款请求,并提交监理公司审核,由总监或总监代表签署付款意见。

  2.专业工程师根据施工单位的月进度报表、工程实际情况,结合监理公司签署的意见核对工程进度和工程量,项目经理复核签字后,交成本控制部核算。

  3.成本控制部根据合同、补充协议及有关结算依据对施工单位上报工程量及预算进行审核,并签署实际应支付工程款意见,转交项目经理。

  4.项目经理与财务部核算人员共同进行审定核对,并扣除已发生的甲供材料款和水电费等由甲方垫付的款项,并签署意见,报副总经理审批,最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支付工程款。

  5.批准的工程款支付遵照支票领用报销工作程序。

  6.如施工单位对工程量和工程款提出意见,分别由项目部、成本控制部、财务部核算人员进行解释。

公司管理制度3

  为了确保公司各项工作能围绕工作目标有序、正常开展,确保部门职能、岗位职责以及工作计划有效执行落实,及时发现、解决工作存在问题,有效实施考核,特制定本质检管理制度。

  一、成立质检小组,组长及成员如下:

  (一)、质检小组机构

  1、组长:z

  2、执行副组长:z

  3、职能副组长:z

  4、成员:各部门负责人/经理(z)

  5、质检小组下设常务办公室,主任:z

  (二)、质检小组主要工作内容及职责

  1、质检小组主要工作内容:对公司各职能工作范围、工作计划及各项经营管理服务工作执行情况与质量进行检查,包括:人事行政、财务管理、招商管理、营销策划、商场营运服务、it、工程管理、安全管理、清洁卫生、环境绿化、客户关系、各项费用收缴、投诉处理等内容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各项工作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并要求予以落实解决,有效进行考核评估,以及根据实际运作情况或公司领导指示进行专项质检。

  2、组长主要职责:统筹、审批、签发质检工作制度及质检工作表;

  3、执行副组长主要职责:在组长的指导下具体负责质检工作制度的建立健全、组织实施、协调工作;

  4、职能副组长主要职责:协助执行副组长开展质检管理制度的实施,负责分管职能范畴所涉及的各项工作执行情况与质量的评估、存在问题原因分析、解决措施建议、跟进督办,以及对关联部门工作提出质检意见;

  5、成员主要职责:负责本部门职能范畴工作的执行落实,监控部门各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质检不合格项须及时跟进、合理安排整改至符合相应要求或标准,以及对关联部门工作提出质检意见;

  6、常务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好各职能副组长及成员,跟进、督办质检有关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将执行情况反馈至执行副组长处,并负责组织做好质检工作的汇总统计、存档,作为绩效考核的评估依据;

  7、常务办公室助理主要职责:负责质检工作的记录、督办、汇总统计、存档工作。

  二、质检形式及时间安排

  (一)、常规质检

  由质检小组全体成员对公司各业务范畴工作进行全面质检,每周一次,具体日期由常务办公室通知质检小组全体成员,质检安排如下:

  1、质检小组检查场内各项工作;

  2、质检专题会,分析并议决质检所存在问题的.处理。

  (二)、专项质检

  对重点工作、严重影响公司运作的典型情况,或总经理、董事长指示,进行专项质检。具体质检时间、参与成员视具体专项内容,由执行副组长提出报组长批示后另行通知。

  三、质检工作要求

  1、由质检小组助理负责对质检工作进行记录汇总交由主任审核,于质检次日形成质检报告报执行副组长审签意见后,呈报总经理签发执行。常务办公室须及时下发至各相关责任部门及人员,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须及时组织人员对质检报告存在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并须将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反馈至常务办公室。同时,常务办公室主任须及时跟进、督办、反馈质检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质检工作的整改、落实情况将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3、质检小组成员应依时参加质检,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应提前向执行副组长请示。

  五、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试行。

  附:《质检工作表》

  质检工作表

  质检形式:质检时间:年月日

  序号

  受检范围不合格事项原因分析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责任人整改结果复验人

  执行副组长

  组长审批

  审核意见

  检查人

公司管理制度4

  第一章 释义

  一、在本章程中“法规”指《公司法》;“印鉴”指公司的通常印鉴;“书记员”指任何被指派履行公司书记员职务的人;如无相反旨意,书面材料应解释为包括印刷、平版印刷、拍照和其它可见的文字表现或复制形式材料;本章程所含的单词和词组应按《法律解释法》以及本章程对公司产生约束力之日有效的《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释。

  二、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可发行公司股票,所发行的股票可附有董事会按公司通常决议所决定的有关红利、投票资本利润率、或其它事项的优先、延期、或其它特殊权利或限制,但不得影响已经授予任何现存股票股东的任何特权。

  三、根据《公司法》,经一般决议通过,任何优先股均可发行为可赎股份,或按公司意愿,发行成必须赎回的股份。

  四、当股份资本分为不同种类的股票时,每种股票所附带的权利(除非该种股票的发行条件另有规定),经该种发行股票75%的股民书面认可,或经该种股票股民召开股东特别大会通过决议专门许可,则可以变更。本章程有关股东大会的规定在细节上作必要修改后可适用于此种股东特别大会,但会议法定人数至少必须为两人,持有或代表该发行股票三分之一的股份,且任何参加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均可要求进行投票。

  五、股民所拥有的优先股的权利或其它权利,除非股票发行条款另有明文规定,均应视为可因设立或发行同等股票而作变更。

  六、公司有权按《公司法》规定支付佣金,但应将支付或同意支付的佣金比率或数额按《公司法》规定的方式予以披露,且佣金比率不得超过有关股份发行价格的10%,或佣金数额不得超过等同于该发行价格10%的数额(依情况而定)。此种佣金可用现金支付,或用缴清股票或缴清部分股票的股票支付,或部分用现金部分用股票支付。在每次发行股票时,公司也可依法如此支付经纪费。

  七、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公司不承认任何人按信托持有任何股份,公司无义务或责任承认(即使出有有关通知)任何股票或股票单位所附的衡平法上的权益、或有权益、未来权益或部分权益(除非本章程或法律另有规定)或与任何股票有关的任何其它权益,注册股东享有的总体绝对权利除外。

  八、根据《公司法》规定,凡注册登记的股民均有权免费得到盖有公司印记的股权证,就数人持一股或数股情况而言,公司无义务向所有联合股东发放卡证,每股只需向其中一个股东发放一张卡证即可。

  九、对所有已经催交的或在规定时间应交的股款(不管目前是否应交)的股份(未缴清股款的股份),公司都享有优先留置权,对所有以个人名义登记的,目前应由他或用他的财产向公司支付股款的所有股份(缴清股款的股份除外),公司也享有优先留置权;但董事会可随时宣布任何股份全部或部分不受本章程规定约束。公司对股份享有的留置权,如果有,应当扩大适用到与股份有关的`所有红利上。

  十、公司可按董事会认为适当的方式出售公司享有留置权的股份,但只有当与留置权有关的一笔款项到期应付后,或在将要求支付与留置权有关的应付部分款项的书面通知送交注册股东,或因股东死亡或破产而送交有权接收股份的人14天后方可进行出售。

  十一、为执行此种销售,董事会可授权某人将所售股份转让给买方。买方应登记作为所转让股份的股东,他无义务注意购买资金的使用,他对股份的所有权也不得因销售程序的不正规或无效而受影响。

  十二、销售所得应由公司接收,用于支付所属留置部分现已到期应付的款项,如有剩余,应当(扣除在出售前同样属于留置款项,但目前尚还未到期的款额)交付给在销售之日股份的持有人。

  十三、董事会可随时向股东催缴股款(不论是就票面价值或是溢价),而不必按股票分配条款规定的期限,只要催缴的款额未超过股票票面价值的25%,或缴日期超过上次催缴所定支付日期一个月,所有股东必须(但至少得在14天前收到通知,说明缴款的时间或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公司缴纳所催缴的款额。董事会可以撤销或延长缴款通知。

  十四、催缴股款通知应被视为在董事会通过催缴通知决议时已经发出,且可规定分期支付。

  十五、一股份的联合股东可共同或分别支付所催缴的股款。

  十六、如果在规定之日没有缴清所催缴的某笔股款,应交股款的人应缴纳从规定缴款之日起到事实上缴清款项之时为止的利息,年利率不得超过本金的8%,数目由董事会决定,但董事会也有权全部或部分免去此种利息。

  十七、凡按股票发行条款规定在分配时或在某一规定日期应缴纳的股款,不论是票面价值或溢价,根据本章程规定,均应视为是发有正式催缴通知,且应在股票发行条款规定的日期予以缴款,倘若不缴,应视正式催缴股款后款项到期支付,于是将执行本章程所有有关利息和各种费用的支付、没收、或其它事项的有关规定。

  十八、一旦股票发行,董事会便可按所催缴股款的数额和支付时间区分股东。

  十九、只要认为恰当,董事会可接收股东自愿提交缴纳的未经催缴的全部或部分股款,且就提前缴纳的全部或部分股款支付利息(直到如不提前交付,该股票到期应付为止),年利率不得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另有决议除外)8%,具体可由董事会和股东在提前缴款时协商。

  第二章 股份转让

  二十、根据本章程规定,任何股东均可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转让应经通常或一般形式或董事会同意的其它形式的书面文件进行。文件可由转让人或其代理人作成,转让人对股份的持有权一直维持到转让登记注册且受让人的姓名被记入股东登记簿为止。

  二十一、转让文书必须交公司登记处登记,同时缴纳登记费,登记费不得超过1美元,董事会可随时规定,转让时还得带上有关的股权证和董事会随时可能合理规定表明转让人有权转让股权的其它证据,根据这些证据,公司将按董事会根据本章程赋予的权力登记受让人作为股东,并将转让文件保留。

  二十二、董事会可拒绝登记将股份、未完全缴清股款的股份转让给其不赞成的人,并可拒绝就公司具有留置权的股份转让进行登记。

  二十三、董事会可随时决定从某时起暂时中止一段时间登记转让,但每年中止转让的日期总和不得超过30天。

  第三章 股份过户

  二十四、当一股东死亡,如果死亡股东是个联合持股人,公司应承认其它联合股东有权享有股份权益,如果死亡股东为单独持股人,则其法定个人代表有权享有股份权益;但不得适用本章程之规定去免除一死亡联合股东的与他和其它人所持股份相关的财产的任何义务。

  二十五、凡因股东死亡或破产而取得股份所有权的人,一旦出示董事会随时正当要求出示的证据,可按以下规定,或自己登记作为股东,或提名让某人登记作为受让人,但这两种情况,董事会均有权按该股东死亡或破产前转让其股份时的情况一样,拒绝或中止登记。

  二十六、如取得所有权的人要自己登记作为股东,他必须向公司送达亲自签署的书面通知,说明他的选择。如果他选择让他人登记,他必须给他人制作一份股份转让书以证明他的选择。本章程上述所有有关转让权利和转让登记的限制、限定和规定均应适用于此种通知书或转让书,就原股东未死亡或未破产而由该股东自己签署通知书或转让书一样。

  第四章 股份的没收

  二十七、如果股东在规定缴款的日期没有交付催缴的股款或分期交付的股款,此后,董事会可在未缴清催缴股款期内的任何时间向股东送达通知,要求他缴付未交足的催款或分期股款,以及可能已经产生的利息。

  二十八、通知上应另定一个日期(从送达通知之日算起,至少得14天之后),规定应在该日或之前缴纳股款,并规定如果在规定之日或之前不予缴纳,所催缴股款的股份应被没收。

  二十九、如果不遵守上述通知书上的规定,在此之后,在通知的股款未缴清之前,可随时根据董事会所作出的有关决议没收所通知的任何股份。此种没收应包括有关被没收股的全部已经宣布,但在没收前尚未真正支付的红利。

  三十、被没收的股份可以出售或按董事会认为恰当的条件和方式予以处置,如董事会认为恰当,可在出售或处置之前随时取消没收。

  三十一、凡股份被没收的人将不再是被没收股份的股东,但他仍然应负责支付至没收之日应由他向公司支付的有关股份的所有款额(连同年利率为8%的就该笔未偿付款额利息,从没收之日算起,如果董事会认为应当支付此种利息),但如果他交足所有有关股份的此种款项,其责任应从缴清之时予以终止。

  三十二、制作一份书面声明,说明声明人是公司的一名董事或书记,并声明公司的某一股份已经在声明书中所述的日期被合法没收,该书面声明将是证明所声明事实属实,任何人也不能对股份提出所有权要求的确凿证据。

  三十三、出售或处置股份如有所得,公司可以接受,且可向股份购买人或接受处置股份的人签发转让书,凭此他可登记作为股东,如果有购买资金,他无义务负责资金的使用,他对股份的所有权不得因没收、出售、或处置股份的程序不当或不合法而受影响。

  三十四、本章程有关没收的规定应适用于任何按股票发行条件在规定时间应付而没有支付的情况,不管款项是按股票票面价值或是按溢价计算,正如正式催缴股款并通知而应以支付一样。股票与证券的转换

  三十五、公司可经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通过,将缴足股本的股票转变成证券以及将任何证券转变成任何种类的缴足股本的股票。

  三十六、根据转变成证券前股票的转让规则以及方式,或按情况按近似规则或方式,证券持有人可将全部或部分证券予以转让;但董事会可随时决定转让证券的最低数额,并限制或禁止把此数额分零转让,但最低数额不得超过转换成证券的股票的面额。

  三十七、证券持有人应按所持证券的数额,享有如同持有转换证券的股票的股东享有的有关红利分配、在公司会议上投票、以及就其它事项的权利和特权,但部分证券持有权不赋有此种特权或权益(除参与公司红利和利益的分配以及参与公司解散时的资产分析外),因为即使是部分股票持有权也不赋有此种特权或权益。

  三十八、凡适用于缴足股本股票的公司规则也应适用于证券,规则中的“股票”和“股东”两词应包括“证券”和“证券持有人”。

公司管理制度5

  为确保天然气管线及设施的安全运行,及时发现管网燃气泄露,及时纠正违章行为,确保燃气用户的安全正常使用,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天然气公司巡视检查管理制度。

  1、管网部分

  1.1巡视检查内容:

  1.1.1所有外管网运行管线及庭院中、低压管线,包括阀门井、凝水缸、放散点、引入管等。

  1.1.2调压站(箱)

  2、巡视检查要求:

  2.1对巡视内容要求的外管网、庭院管线及阀门井、凝水缸、放散点等处,每两个月徒步用手推式检测仪普查一次。无法用手推式检测仪管线,用打钎法检测。

  2.2巡线员每天要对所管辖的区域进行巡视检查:包括调压站运行情况、管线有无塌陷、有无占压管线、管线周围施工等不安全因素,并对所辖区域的全部阀门井、凝水缸、放散点等用便携式检测仪进行检测,每周一次;燃气管线周围的其它井,如通讯井、上水井、下水井等进行检测,以确定有无天然气泄漏,每月一次。阀门每年检修两次,雨后所有低洼处阀门打开检查,有水者及时抽掉。

  2.3雷诺式、fk式、sn式调压站(箱)等每天要巡视一次,并注意观察压力状况及其它运行情况。楼栋式调压箱每月巡视两次,观擦设备运行情况及检测有无泄漏。

  2.4巡线人员对检测出的泄漏点,如泄漏点的浓度超过1000ppm,要就地进行监测、警戒,立即逐级汇报。并立即通知抢险人员进行处理,对低于1000pm的泄漏可在当日向公司领导汇报,以便派人进行分析、检测、处理。如未能及时处理,巡线员要对泄漏点进行每日追踪、测试,将结果及时反馈。巡线员在巡线过程中对有疑问的管线、缸、井等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公司领导及时做出处理。

  2.5所有巡视检查情况要及时做好记录,记录要求清晰、完整、规范,内容具体、详细。

  2.6巡视检查实行责任制。若负责自己区域的巡线员未能在第一时间发现,而由其他人发现,未酿成任何后果者,纳入考核。对本区域巡线员一次性罚款100元,对其他发现者奖励100元。若酿成后果,将进行严厉处罚并追究其责任。

  2、户内部分

  2.1巡视检查内容

  民用户内是否有报警器、报警器是否改装、厨房内是否住人、是否有第二火源、软管是否过长、软管是否穿墙、燃气设施挂压物品、有无燃气设施封闭情况、有无私自改管、私接热水器、私自启封、盗气、管道腐蚀情况等。

  2.2巡视检查要求:

  2.2.1对普通表民用户,每两个月进行一次户内安全普查。

  2.2.2对查出无报警器用户要进行安全宣传讲解,动员用户安装报警器;对厨房内住人、有第二火源、软管过长、软管穿墙、挂压物品等除讲解宣传外,要立即督促整改,消除隐患。

  2.2.3在普查中若怀疑有燃气泄漏,普查人员应立即进行检查。对不能确定的.或有泄漏的要及时上报安全部处理。

  2.2.4对私自改管、私接热水器、私自启封、盗气、燃气设施封橱、管道锈蚀等情况要做好记录,由巡线队汇总后报安全部处理。

  2.2.5无论普通表还是ic卡表,凡是无报警器要每年进行一次漏气检测。

  2.2.6所有普查情况要做好记录、登记,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记录、登记、汇总、存档。

  3、公福户、工业用户部分

  3.1巡视检查内容:

  公福户、工业用户的燃气表运行是否正常、报警器的安装使用情况、燃气管线有无挂压物品、管线腐蚀情况、有无燃气设施封闭情况、有无私自改动燃气设施现像、有无管线占压情况、有无私自增灶情况、有无盗气现象、有无漏气现象、表房有无堆放物品、公福户有无第二火源等。

  3.2巡视检查要求:

  3.2.1对公福户、工业用户的检查周期为每月一次。

  3.2.2对检查出的公福户有第二火源、燃气管线挂压物品、表房堆放物品等要立即清除整改。

  3.2.3对检查出的私接大灶、盗气现象要立即封灶、封表,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2.4对燃气表运行不正常、报警器未正确安装使用的、燃气管线腐蚀、燃气设施封闭、安全操作规程未上墙的要在三日内进行维修、安装、办理。对占压燃气管线的要下发违章通知书,并协调有关部门在七日内拆除。

  3.2.5对发现有燃气泄漏的要及时通知抢险人员进行抢修治理。

  3.2.6所有普查情况要做好记录、登记,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记录、登记、汇总、存档。

公司管理制度6

  为了完善食堂管理,为职工营造一个温馨、卫生、整洁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堂厨师对本食堂饭菜质量、卫生状况、就餐环境、员工配备等全面负责、并对发生的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二、食堂工作人员负责为公司全体职工提供一日三餐。

  三、食堂一日三餐,式样品种要变化多样,每天蔬菜、肉类、瓜果必须新鲜、洁净,无污染,无变质、无发霉、变质食物严禁使用。

  厨房操作间内的'设备、设施与用具等应实行“定置管理”,做到摆放整齐有序,无油腻、无灰尘、无蜘蛛网、地面做到无污水、无杂物。

  餐厅要清洁、卫生、通风、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不定期开展消灭蚊子、苍蝇工作。

  四、餐厅桌椅表面要做到无油渍、摆放整齐,经常清洗;地面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每月大检查一次,保持清洁,玻璃门窗干净、无烟蒂。

  五、食堂采购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适宜、合理安排好每天的用餐量,不造成菜肴变质、浪费或者份量不够。

  六、食堂工作人员要等领导、职工全部用餐完毕,清理好桌面,打扫好卫生后方可离开。

公司管理制度7

  置业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各工程项目的采购招标工作,提高工作成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整个集团采购管理系统。

  第二章供应商资料收集

  第三条项目部提供材料需求计划

  (一)任何材料的采购都必须有项目部提供的材料采购审批单,只有做到'以需定购',才能有效地降低采购成本。无材料采购审批单的,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二)根据材料采购审批单,确定每个具体项目的采购负责人。

  (三)项目负责人应与项目部就采购材料的规格及技术指标要求进行详细的沟通。

  (四)材料需求计划应有明确的数量、技术指标以及到货时间要求。

  第四条搜寻并联系供应商

  (一)可通过internet、黄页、供应商介绍等方式搜寻材料供应商。

  (二)采购人员与供应商交流的过程中应努力学习材料知识和行业知识,力求在每次一种材料采购结束后成为该材料的专家。

  (三)严禁供应商与项目部私下单独接触,供应商对项目的疑问由采购管理中心与项目部沟通后由采购管理中心进行答复,严格执行前后台管理,杜绝腐败滋生的机会。

  第五条供应商资格预审

  (一)资格预审的目的是为了将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初步淘汰,减少后期的工作量,做到有的放矢。

  (二)供应商资格预审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供应商的规模、技术资质、市场信誉、财务状况以及过往业绩。

  (三)一般选出10家以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作为将来邀请招标的对象。

  第六条建档及封样工作

  (一)选出符合资格预审条件的供应商后应建立详细的供应商档案及相关的电子文件:产品、资格预审的内容、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供应商的信息档案建立起来后应集中汇总,并做到在采购管理中心内部的信息共享。

  (二)凡是进入招标采购程序的材料,供应商必须提供样品。由项目负责人做好封样工作,封样库的两把钥匙由专人保管,非采购管理中心人员不得进入封样库,避免质量以及腐败的问题发生。

  第三章招标和投标

  第七条编制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由相应的的项目负责人来统一草拟,在招标文件中应规定:供应商投标需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分别投标装订成册。

  (二)招标文件中的商务部分要求由采购管理中心拟定;技术部分要求由项目部拟定,项目负责人应积极与项目部沟通以准确确定技术部分要求。

  (三)招标文件拟定后,项目负责人的上级领导应对其进行初步审核。

  第八条法务部审核招标文件

  按照公司在招标采购方面的规定,所有的招标文件在发售前一定要经法务部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盖章生效。

  第九条发出招标邀请

  我司采用的.是邀请招标的采购方式,邀请招标对于项目时间相对比较紧、供应商数量并不多的情况比公开招标更有优势,也不失公平性。根据具体的采购材料,我司一般采取电话邀请或邀请函两种方式来发出招标邀请。

  第十条发售招标文件

  (一)根据我国招标法的有关规定,我司对招标文件采取的是发售的方式,由各投标人自行自愿购买。

  (二)标书费的多少一般根据招标项目总金额来确定,招标文件一经发售,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标书费概不退还。

  第十一条勘测现场

  供应商有要求勘测现场的,相应的项目采购负责人必须陪同前往。具体的时间行程安排,相应的项目负责人应先与项目部沟通后确定,不允许供应商私自与项目部接触。

  第十二条答疑

  对供应商就招标文件中的疑问进行答疑,必须使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全面了解,避免以后出现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使本来可能有实力中标的供应商被废标,影响采购的整个进度和质量。

  第十三条收取投标文件

  (一)每位项目负责人在收取投标文件时应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密封并盖骑缝章,如未未作以上操作则作废标处理。

  (二)投标文件内容应包括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档。

  (三)收取投标文件的同时收取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的用途要提前和供应商解释清楚。

  第十四条开标和评标

  (一)评标的评委必须有项目部、采购管理中心、总经办三方参加,评委的总人数需为奇数。

  (二)开标前必须拟好评分标准,并确定商务标和技术标的比重。

  (三)评标应从技术标、商务标两方面评审,由相应的评委分别评比,杜绝腐败隐患。

  (四)开标时做好相应的开标记录:参与开标的各方人员签到表、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表。

  (五)按照技术标得分,从所有的投标人中选出得分前七名。

  第四章商务谈判

  第十五条要求供应商第二次报价

  和技术标得分前七名的供应商联系,要求他们在价格再次下降,并根据最新的报价在剩下的七家供应商中选出前五名。

  第十六条要求供应商第三次报价

  和供应商再次联系,要求他们进行第三次报价,并以价格为标准在剩下的五家供应商中选出前三名。

  第十七条第一轮谈判

  经过三次报价后,正式进入谈判程序,首先由招标项目负责人与选出的供应商进行4次谈判,并做好相关的谈判增值记录。

  第十八条第二轮谈判

  在第一轮谈判结束后,由各项目负责人的直接上级与供应商进行第二轮的2次谈判,综合考虑各供应商在技术和价格上的整体实力,初步确定中标供应商,做好相关的谈判增值记录。

  第十九条第三轮谈判

  由部门负责人与初步确定的中标供应商进行最后谈判,做好谈判增值记录。

  第二十条商务谈判原则

  (一)'毛巾挤水':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后进行的第二次和第三次报价的过程为'毛巾挤水'过程,通过这两次报价使采购价格初步下降。

  (二)'毛巾烘干':在要求供应商第三次报价后,开始正式进入谈判阶段,通过'三轮七次'不同层次的谈判,达到进一步降低价格的效果。

  (三)谈判原则:没有计划的不谈判;没有目标的不谈判;没有前后台管理措施的不谈判;不封样不谈判;没有参加招投标的供应商不谈判;没有3家以上供应商不谈判;参与谈判的人对价格没有决定权。

  (四)轮谈判都应体现增值过程。

  第五章合同签订

  第二十一条合同签字

  由我

  方拟定双方签署的采购合同,并交法务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供应商首先在合同上签字盖章,进行系列的评审我方才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第二十二条成本降低的机会

  作为采购人员,我们应努力抓住成本降低的每一个机会。合同通过总经办评审后,我方在合同上签字前可以进一步与供应商就价格再一次商议。

  第二十三条合同签订

  合同签订一式4份,采购管理中心、供应商各一份,行政部和档案室各留存一份。合同签字盖章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通知未中标供应商做好回访工作,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维护好公司的良好形象。

  第二十四条资料存档

  招标采购必须做到'一材一档',存档资料应包括: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清单及供应商编码、供应商资料、谈判增值表、采购合同等。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实施后,前期相关规定和制度自行终止。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执行监督权归采购管理中心。

  采购管理中心

公司管理制度8

  第一条车辆管理

  公司公务车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由管理部负责管理。配属于营业所之车辆由主管指派专人调派,并负责维修、检验、清洁等。

  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向车管专人申请调派,车管专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不得派车。

  每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管理部每月抽查一次。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主管提出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者应给以处分,并停止其借用权利。

  每车设置车辆使用记录表”,由营业会计于每次加油及修护时记录,以了解车辆受控状况。每月初连同行驶记录表一并转管理部稽核。

  第二条车辆使用

  使用人必须具有驾照。

  公务车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

  驾驶人不得擅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许或返回时已逾晚上9时者例外修改编辑为私人目的'借用公车应先填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私用”,并经主管核准后转管理部营业会计稽核。

  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并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于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私人负担。

  第三条车辆保养

  车辆维修、清洗、打蜡等,应先填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核准后方得送修。

  车辆应由车管专人指定各厂牌保养,特约修护厂维修,否则修护费一律不准报销。可自行修复者,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0元时,应与车管专人联系请求批示。

  如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之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与驾驶人或车管专人负担。

  第四条违规与事故处理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无照驾驶。

  签发人:

  责任人签名:

  制度名: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电子文件编码AWTZD237

  页码3—3

公司管理制度9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一、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及组成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

  绩效报酬

  3、积极为公司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可观的经济效益;

  4、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缴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6、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7、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人员组成、

  8、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业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主要工作职责:

  1、组织制定各项财务制度办法,并督促贯彻执行。制定要符合国家规定,适应本单位具体情况的会计制度,便于员工参加管理和核算,以利于提高经济效益。

  2、组织编制本单位的财务成本预算。根据市场材料价格情况,市场销售量、商品房价格、开发量大小、费用开支情况、材料消耗、技术措施计划等编制单位成本计划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3、负责组织检查财务成本计划完成情况。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组织检查落实季、年成本和利润的计划执行情况,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找出管理漏洞,挖掘增收节支潜力,提出经营管理的建议和措施、写出分析报告。

  4、组织编制本单位的会计报表和有关报告,并负责会计资料档案保管。严格按会计制度规定管理好本单位会计帐,按上级规定的时间报出会计报表,报表数字要求准确、完整,并认真审查,保持真实可靠。及时归x计资料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电算化会计系统的全面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根据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求以及财务准则的规定拟定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和核算方式。

  6、负责会计软件数据等有关资料的管理。不得携带本部磁盘外出或转借他人使用,认真做到防盗防破坏和保密工作。搞好计算机的日常维护,对外来磁盘的.使用必须确保不对计算机造成破坏。

  7、负责会计人员政治思想工作,组织财会人员进行业务技术学习。

  (二)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核、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对每笔财务业务在收付之前要根据计划及会计制度的规定,审核是否符合制度及规定。办理报销业务要按规定认真审核原始单据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印签是否齐全,数字是否正确,附件是否齐全等。

  2、负责办理其他应收应付款项的往来结算工作及明细核算;对于各种往来项目要随时清理结算,应收的各款项要抓紧催收,应付的款项及时清偿,避免发生呆帐损失。

  3、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资产管理与核算办法、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的明细核算。

  ①办理购置、调拨内部转移、盘盈盘亏、报废等会计手续。协助有关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核算办法。对调入调出的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协助办理验收和交付使用手续。

  ②按照报税务局备案的折旧率每月折旧、并编制凭证,不得任意改变折旧率,不得多提、少提或漏提折旧费。

  ③固定资产增加,减少应按规定填制原始凭证或记帐凭证。并逐笔登记到帐薄并定期与有关部门核对,做到帐实相符。

  4、负责及协同有关部门参与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①年终会同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点,对多余闲置使用不当的固定资产及时向领导反映,并提出改进意见,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

  ②对盘盈盘亏、报废的固定资产要深入现场查对实物,查明原因,经审批后办理相关处置手续。对因报废和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作出真实的会计账务处理。

  5、每月终了应及时各项会计业务进行处理,准确地编制和汇总会计凭证。月终及时整理会计凭证和各种资料、集中保管。年终决算后应将全年的会计资料收集齐全、整理清楚分类排列交档案管理。

  6、凭证取得要合规范,凭证内容要齐全,填制凭证要规范,正确登记所有帐簿。

  7、根据财务核算要求逐笔登记各种明细帐,正确归集和提供各种资料,每月将各类记帐凭证输入计算机,及时编制出当月的会计报表及各种财务所需的资料,并确保会计电算化系统数据安全、可靠真实,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8、每月及时核算各项应缴税费,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对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及时作出风险提示并提出合理建议。

  (三)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负责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要以审核后的收付款凭证为据办理收付业务。

  2、收付款前,出纳人员要对凭证认真进行复核,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更正或拒绝办理。现金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库存与帐面额必须相符。

  3、收付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字,并在收付款和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

  4、办理银行结算业务,要正确填制支票和其他结算凭证,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如因特殊情况,必须报请财务经理并经总经理批示认可方能办理。

  5、对开错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如出现支票遗失应及时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6、妥善保管各种支票及有价证券,对保险柜密码必须保密,钱钥匙必须管好,不得随意转交他人,临时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锁好钱柜,不得随意委托他人代办。需要他人代办及付款业务时,必须经财务经理批准并办交接手续。

  7、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收后的现金当天存入银行,不得坐支和留用,不得以白条借据等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挪用库存现金,

  8、不得将银行帐户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套取现金。

  9、保管好有关印章。签发支票的各种印章不得由出纳员一人保管。每日下班前,必须将印章放入保险柜。

  10、保管好尚未使用的空白支票和收据,如票据丢失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挂失手续。

  11、积极配合银行做对帐、报帐工作,以及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12、根据已经收讫、付讫的收付款凭证,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

  存款日记帐。每日终了,必须结出余额。

  13、发生长短款时,要立即报告主管人员,不得隐瞒不报或者私自以长款补短款。现金日记帐面余额必须与库存现金相符。每月末3日后,必须结出最后一扎传票,并与银行对好帐,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做到帐帐、帐表相符。

  14、完成总经理或主管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负责公司各项业务的报销,负责公司工资、奖金的领取、发放及工资、奖金等发放名单的存档装订工作。

  三、财务工作管理

  1、会计年度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帐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2、财务工作人员应保证帐薄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经财务经理和会计签名或盖章。

  3、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领导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4、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会计账务帐目的登记工作。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财务主管领导领导监交。

  四、支票、现金管理

  1、支票由出纳员专人保管,支票的使用必须凭审核后的收付款凭证为依据,经财务经理批准签字后方能加盖印鉴章。支票必须按批准金额封头,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

  2、支票付款后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人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注销。

  3、公司在发放员工工资、津贴、奖金;个人劳务报酬;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旅差费;总经理批准的其他特殊支出时可以支付现金。

  4、除以上规定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支付现金。

  5、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坐支)。

  6、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必须由总经理批准后方能提取。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财务经理复核并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7、符合本规定范围内使用现金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由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8、财务人员依据办公室提交的考勤表,根据公司的考勤规定编制工资表,经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提款,发放当月工资。

  9、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五、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总经理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1)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2)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

  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1)施工单位于月度结算前,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2)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1)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2)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4)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5)支付工程结算款应附双方认可的工程结算书。

  六、差旅费开支管理规定

  出差人员必须严守厉行节约的原则,尽可能地降底差旅的支出,差旅费的报销实行实报实销,便必须获得真实合法有效的票据。

  1、出差人员必需按规定行程出差办事,不按规定的行程擅自决定绕道改变行程的,发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当事人承担。特殊情况需改变行程的,须提前请示总经理批准并报财务部备案,否则公司财务不予办理相关报账手续。

  2、住宿费凭出差地住宿发票,在规定标准范围内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

  3、出差人员到达出差目的地至出差住地往返应乘座公交车,如情况特殊可乘出租车,凭据按实报销。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允许报销交通费

  4、不允许趁出差之便回家探亲办私事,如确有须要需事先请示总经理并获得批准,并报财务部备案,其有关费用均由个人自理不许报销。

  5、凡总经理指定执行特殊任务前往外地出差的,其出差费用报销按特殊情况实报实销处理。

  6、凡出差食宿等一切费用已由对方负担的,均不再允许报销各种费用。

  7、实际出差天数超过原计划天数的费用,需及时汇报总经理并经总经理批准,否则,财务部不予报销。

  8、外单位人

  员为我公司临时办事,其费用开支,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实报实销。

  9、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获得总经理的批准同意,方可回来后凭据报销。

  七、会计档案管理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与财务相关的资料,均应归档管理。

  1、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清月份,季度,起止年,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归档保存。

  2、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3、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4、各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详见下表。

公司管理制度10

  1、目的

  为了规范采购工作,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作为采购人员与采购部门的工作准则与行为规范,以保证采购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地运作,从而圆满完成采购任务,满足公司各部门对采购业务的要求,以此制定本采购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材料采购的业务人员,只要涉及材料采购业务活动的,便视为材料采购业务人员。

  3、定义(或相关说明)

  为了严肃采购工作纪律,明确业务人员在采购工作中的责任,约束采购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保障公司采购工作的正当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及客户利益,公司采购程序得以严格执行,要求集团采购系统各成员必须遵守本制度所制定之条款。

  4、管理规定

  4.1业务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守职业道德和岗位纪律;严格执行岗位责任。

  4.2业务人员应当熟悉采购工作和相关专业知识;业务人员应当不断努力提高自己在材料、采购方式及影响采购工作的作业流程上及其他的.相关业务知识;业务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各项相关的培训活动。

  4.3业务人员应当熟悉和了解公司的发展方向、目标与前景;熟悉公司内部、各分公司以及各项工地等的运作情况。

  4.4业务人员应当节省采购开销,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投入采购工作,主动开拓材料市场。

  4.5业务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必须真正做到货比多家(起码三家),严格履行'材料单价对比表'制度。

  4.6业务人员应当坚持适质、适量、即使和全面的采购原则。

  4.7业务人员应努力促进材料供应商或工程承包商之间的平等竞争,在交易中采用和坚持良好的商业准则。

  4.8业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杜绝相互推委责任的现象。

  4.9业务人员应尊重同事的善意忠告和建议,表现出为采购职业一份力量的愿望。

  4.9.1业务人员之间应相互配合、积极协调;加强沟通、取长补短。

  4.9.2业务人员应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和指挥。

  4.10业务人员应敬业乐业,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4.10.1业务人员应长期保持整洁、和蔼、亲切的形象。

  4.11业务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维护公司的信誉和利益,保证自己的行为不损害公司利益。

  4.12业务人员应城市信用、严密谨慎、认真负责。

  4.13业务人员应当不带个人偏见,在考虑全部因素的基础上,从提供最佳价值的供应商处采购。

  4.14业务人员应尊重市场公平竞争,规避一切可能危害商业交易的公平性的利益冲突。

  4.15业务人员应当诚恳地对待供应商和潜在的供应商,以及其他与自己有商业来往的对象。

  4.16业务人员应当严厉拒绝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的赠礼。

  4.17业务人员不得违反公司制度。

  4.17.1业务人员不得疏怠履行职务,推卸或逃避工作责任。

  4.17.2业务人员不得虚报工作成绩,怠瞒工作问题。

  4.18业务人员必须自觉维护公司的合法经济权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价格,杜撰虚假理由瞒骗公司。

  4.19业务人员不得假公济私,损害公司利益谋取私利。

  4.19.1业务人员不得在其他存在可能存在业务来往的单位兼职;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公司有厉害管理的经营活动。

  4.20业务人员必须城市履行职责。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友从事经济活动提供优惠条件;不得为供应商谋取不正当利益。业务人员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公司利益。

  4.21业务人员必须连接自律、秉公办事。不得私自接受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的请客、送礼以及任何形式的报酬;不得接受可能影响材料采购活动的各种接待和宴请。

  4.22业务人员必须公私分明,严格遵守有关公款公物的管理、使用规定。不得将公款公物用与私人开支或使用;不得借用公款逾期不还。业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私分公司财务。

  4.23业务人员在采购活动中必须勤俭办事、厉行节约,不得挥霍公司财产。

  4.24业务人员不得超越职权,不得滥用职务。

  4.25公司鼓励业务人员不断开拓和创新,激励积极进去和改革者。保障业务人员的饿正常工作秩序。

  5、监督与实施

  5.1公司对降低采购成本贡献突出的业务人员给予奖励。

  5.2公司对具保违反岗位纪律与廉正制度的采购经查证属实的人员给予奖励。

  5.3对违反本管理制度,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收受或变相收受回扣和贿赂的业务人员,公司根据清洁轻重给予同胞批评、记过、减薪、降职和开除的处分。

  5.4使公司财产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5对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不法供应商,公司采取终止贸易合作的单方措施,并对公司的损失保留追究业务人员和供应商连带责任的法律权利。

  6、附则

  本制度以集团公司行为规范为准则,根据实际运作情况而不断作修改完善,以加强对采购的管理。

公司管理制度11

  一、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国家、重庆市相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加强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二、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第五条公司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部门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部门经理、主管、组长担任。

  第六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企业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企业的防火安全工作,各部门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七条各部门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之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八条各级消防责任人须严格执行本消防制度,并按消防责任书的相关职责要求,恪尽职守,认真落实消防事宜。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第十条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第十一条公司每年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第十二条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第十三条电焊、气焊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

  第十四条部门、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自实际工作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第十五条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四、防火巡查检查

  第十六条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第十七条公司各部门每天对各管辖领域进行防火检查,综合部每月进行全面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情况。

  第十八条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第二十条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第二十一条公司范围内的各办公室、车间、仓库、食堂、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第二十二条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第二十三条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第二十四条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各级主管应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综合部专人管理,管理员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维护人员,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合格后上岗。

  第二十七条管理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二十八条管理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二十九条管理人员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第三十条各部门要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第三十一条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七、火灾隐患整改

  第三十二条综合部保安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报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第三十三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十四条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十五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部门的消防负责人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三十六条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公司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做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八、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第三十七条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

  第三十八条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或持有资质的相关单位负责{`

  第三十九条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四十条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

  第四十一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第四十二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第四十三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出入库必须进行登记。

  第四十四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第四十五条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

  十、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

  第四十六条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

  第四十七条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第四十八条储存燃气的班组,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

  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第四十九条综合部对提供和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

  第五十条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公司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五十一条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

  第五十二条公司定期检查评比防火安全工作,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的;

  2、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安全的;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第五十三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五十四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对未依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相应处理。

  第五十六条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理。

  十二、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公司管理制度12

  一、目 的

  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工程施工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

  三、职 责

  (一)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批。

  (二) 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1、负责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合同。

  2、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3、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4、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

  5、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

  6、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

  7、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四、合同的签订

  (一)合同的主体

  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及所属各公司中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其他部门、机构、分公司等不得擅自签订合同。

  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二)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三)合同的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2、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3、数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报、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4、质量: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5、价款或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

  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托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7、合同的担保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8合同的解释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9、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10、合同联系制度

  履行期限长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11、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12、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

  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

  (四)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

  1、签订合同前,业务人员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谈判人员应按照本制度“第四条第一款”对方当事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复印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及专业资格证书留存。

  2、销售、采购合同,由主办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总经理审批,由办公室编写合同编号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必要时,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

  3、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的合同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会同相关部门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商谈,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总经理审批,由办公室加盖合同专用章。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合同,合同成立后由办公室依法及时办理。

  5、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除经办人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会审表交存公司办公室一份备案。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

  (一)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变更或解除经济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书信、电报)。

  (四)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应按照合同签订程序报原审批人员批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办理。

  六、合同的履行

  (一)公司及所属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本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

  履行销售合同交付货物时应由对方当事人签署一式二份的收货单,一份留存对方,一份交销售部门备查。向对方当事人交付增值税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

  履行采购合同付款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款收据或收条,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账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三)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公司办公室处理,并报总经理。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四)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时的确认。

  1、在常年合同特别是常年销售、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对帐,确认双方债权债务。

  2、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帐,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七、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一)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

  (二)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思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并拟定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决定。

  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立即报告公司办公室和总经理。

  (三)公司决定采用诉讼或仲裁处理的合同纠纷,以及对方当事人起诉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证据报公司办公室。

  八、合同的日常管理

  (一)本公司实行二级合同管理,公司办公室全面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销售、采购部门的业务人员负责所在部门的合同管理。

  (二)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专人管理,公司办公室、销售部、采购部各保管一枚,分别编号。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也由专人管理,业务人员不得随带合同专用章或已盖章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出差,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

  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已签订的合同)遗失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

  (三)已签订的合同及送货回单,增值税发票收据以及业务往来传真、信函、对帐单等资料,销售、采购部门的业务人员应自行保管好。重要资料应将原件交公司办公室随合同保管。

  (四)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前应把有关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书移交完毕,经公司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因其他原因发生变更的,公司办公室应在情况发生后一周内书面告知各有关单位。

  九、考核与奖惩

  (一)公司、所属各公司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二)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三)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损失:

  1、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2、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3、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四)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

  1、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

  2、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

  3、遗失重要证据。

  4、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的。

  5、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案和报告。

  6、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

  (五)公司职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 附则

  本制度从 年 月 日开始执行。

公司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满足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实现公司合同管理的制度化,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单位的一切合同管理活动。

  劳动合同的管理按照上级劳动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按公司财务部门要求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与其它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制定和修改有关合同管理制度以及对合同的订立、审查批准、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等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等全过程的管理活动。

  第五条合同经办部门负责本部门合同的订立和管理工作,实行“谁订立,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主要职责为:

  1、负责组织本部门职责分工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定合同条款;

  2、全面准确地填写合同条款,必要时组织进行合同评审。办理合同送审、报批、盖章及送交存档手续;

  3、负责合同履行跟踪,追踪合同标的的内外质量,收集使用单位意见;

  4、及时妥善办理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事宜,并报管理规划部和有关领导审查、批准;

  5、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报送合同正本、招投标文件以及合同有关的各种纪要、变更澄清等资料,及时反映合同履行中出现的法律问题;

  6、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负责提供有关的一切资料;

  7、安排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及时做好本部门合同副本及有关文件的归档工作,建立本部门合同台账;

  订立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意见,然后签约。对于涉及多个部门或难以确定由哪个部门作为合同经办部门的,由与该项业务最相近的部门负责,或由与该项业务最相近的上级主管领导确定哪个部门作为合同的经办部门。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

  第六条管理规划部为公司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公司的合同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拟定、修订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对各业务部门合同经办人的培训;

  3、参与公司对外订立重大合同的谈判;

  4、参与标书评审和合同评审;

  5、对合同订立、变更及解除进行审查把关;

  6、负责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的各类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7、负责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8、负责公司合同台账、合同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9、协调单位内部和外部合同关系,对合同纠纷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

  10、合同管理中需要解决的其他问题。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是合同财务监督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从财务角度审查和监督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注重在价格、结算方式、票据等方面进行审查把关;

  2、负责发票的审查、签收、签发。核对发票金额和合同金额、发票内容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合同批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程序不完备的,拒绝付款;

  3、负责按合同结算条款收、付款;

  第八条其他相关单位的职责:

  1、申购单位负责向管理部门提供本单位所需物品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时间要求等;需要进行工程建筑施工的单位,负责向主管部门提供包括维修、改造、新建、扩建工程建设的需求报告;

  2、质量验收小组负责对购进机器设备、材料、燃料等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3、验收单位负责对验收合格的机器设备、材料、燃料等办理入库手续;

  4、配合管理规划部进行重大合同审查或评审,并签署审查或评审意见;

  第三章合同的订立

  第九条订立合同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及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第十条合同订立的程序

  1、顾客提出要约邀请的合同订立程序

  资信审查—→接受要约邀请—→合同填写—→审查—→批准—→签章。

  2、我方提出要约邀请的合同订立程序

  对方资信情况审核—→要约邀请—→要约信息反馈—→合同填写—→审查—→批准—→签章。

  3、通过招标订立合同的程序

  市场调查—→标书制作、发放—→接收投标—→评审—→定标—→订立合同—→审查—→批准—→签章。

  4、设备、材料、物资买卖合同的订立程序

  计划准备—→考察小组对标的咨询(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资信审查—→技术或商务谈判—→草拟合同文本—→审查—→批准—→签章。

  第十一条合同签订内容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名称(或姓名)、住所、法人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开户银行及账号;

  2、标的或标的物(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名称、型号、规格等;

  3、数量和质量,包括适用规范、质量标准和检测方式等;

  4、价款或酬金;

  5、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6、违约责任;

  7、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8、合同订立的时间、地点;

  9、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性质应当具备的其他条款。

  对数量、质量、履行期限限和方式等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特别明确。

  第十二条合同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体合格、标的明确、手续完备;

  2、条款齐全、意思表示真实;

  3、文字清晰、语言规范;

  4、无矛盾条款、无空白条款。

  5、数据电文合同信息可以调取以备日后查用,有可靠的方法保证信息自首次以最终形式生成并保持完整性,同时可以将信息展示。

  6、订立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意见,然后签约。对于涉及多个部门或难以确定由哪个部门作为合同经办部门的,由与该项业务最相关的部门或该项业务最相关的上级主管领导,确定哪个部门作为合同的经办部门。

  第四章合同的审查

  第十三条合同订立前,合同承办部门应当审查对方的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内容包括:

  1、社会信誉(近三年是否有重大违约,是否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经济犯罪案件等)和履约能力(如生产能力、支付能力、运输能力等);

  2、审查营业执照是否真实、有效;

  3、核实对方的资产(资金)证明;

  4、审查合同对方的资质等级证书;

  5、审查法人证书及法人委托证书;

  6、根据合同性质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

  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资信、履约能力有瑕疵或其委托代理人无有效授权的,不得与其签订合同。

  第十四条经办部门组织对合同进行业务性审查,审查的内容为:

  1、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约主体资格;

  2、是否各方谈判、协商的一致意见,是否符合决策部门的决策意见;

  3、是否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4、是否超越业务权限;

  5、语言是否准确、通顺。

  第十五条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主要内容包括:

  1、合同签订主体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条款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

  3、条款是否有冲突;

  4、条款是否有歧义;

  5、条款是否有效维护我公司合法权益;

  6、条款是否完备。

  管理规划部对合同严密性可进行监督审查。

  第十六条提交管理规划部审查的合同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经办部门已经对合同进行了业务性审查,涉及财务事项的已经经过财务部门审查;

  2、合同当事人均未在合同合同上签字盖章;

  3、合同约定的内容尚未实际履行;

  4、需要同时附送的材料完备;

  第十七条合同管理部门审查的期限为在收到合同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并视情况提出法律意见或解决问题的方案,业务紧急的,因尽可能满足业务部门的时间要求,业务特别疑难的,应合理延长审查时间。

  第十八条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后,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对风险做出判断,并视情况提出防范或降低风险的对策。该意见不是最终的决策意见,而是业务部门做出决策的重要参考。

  第十九条合同报送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批准时,必须将法律意见书做为附件一并报送,根据批准人的要求对采纳部分和不采纳部分进行说明,经办部门合同存档时也应将法律意见书一并存档。

  第二十条同一内容合同一般审查一次,由经办部门对采纳部分进行修改,特殊情况需要再次报送审查的,最多进行两次,审查人对合同文本和审查意见一并保存。

  第二十一条审查人对合同审查中涉及到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章合同的批准

  第二十二条公司总经理受董事会及董事长的委托,全权处理公司的各类业务,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公司其他人员对外订立合同,应得到公司总经理的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对外订立合同。

  第二十三条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合同承办部门应做好履行合同批准的程序:

  1、工程承包合同:

  公司本部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的承包合同,由公司预算人员审核总造价后,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金额较大的递交班子会讨论通过)由公司总经理授权副总经理签订合同。

  2、销售合同:

  公司销售合同,必须注明单价、供货数量、供货时间、回款时间、回款方式等,由公司总经理授权主管销售副总经理签订有关合同。

  如遇索赔、善后处理等有关事宜,必须经合同主管部门和其它合同监督部门讨论后报班子会通过。

  3、采购合同:

  公司本部大宗物资、设备及其配件的采购经物资部负责招投标后,再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金额较大的递交班子会讨论通过),最后由公司总经理授权副总经理签订合同。

  4、其它各类合同批准程序:

  公司本部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其他各类合同,经合同业务部门拟定后,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有必要时递交班子会讨论通过,由公司总经理授权签订有关合同。

  第二十四条公司所属法人单位以其公司名义订立外协工程合同,应严格按公司“外协工程管理规定”有关内容订立。

  第二十五条以公司名义对外订立合同应当使用合同专用章,以其他各种公章签订合同对本公司不发生效力,除非公司追认。违反规定签订合同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六章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六条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守合同、重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所规定的权利义务,确保合同实际、全面地履行。

  第二十七条公司合同实行合同履约责任制,部门及单位一把手是合同履约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对合同的全面、正确履行负责。

  第二十八条各签约单位、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应当积极妥善地行使抗辩权、代位权、撤销权、留置权,否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九条根据合同性质,合同执行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物的数量、质量等进行验收,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向对方当事人提出书面异议,并督促合同对方继续履行。

  第三十条对于公司为付款方的合同,支付合同价款时,须经公司领导审批签字。未经合同主管部门及公司领导签字,财务部门应不予付款。

  第三十一条对于公司为付款方的合同,支付最后一笔合同款项时,合同执行部门应填写合同履行终结报告,送管理规划部终止合同。

  第七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二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困难,各单位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第三十三条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第三十四条合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执行部门应向合同主管部门提交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的书面报告,经管理规划部门审查出具意见后,报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同意后方可变更、解除。经办部门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尽量减少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五条合同变更、解除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第三十六条合同执行部门应将变更、解除合同的各种文件、纪要、信函等原件报送合同主管部门。

  第七章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三十七条发生合同纠纷时签约单位应在24小时内到合同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解决以及应对办法;

  第三十八条合同纠纷原则上由签约单位负责处理,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涉及公司内多个单位的,或签约单位处理不了的,报主管领导协调处理。

  第三十九条对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合同纠纷,经总经理同意,可提交上级主管机关、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四十条合同纠纷的提出,及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注意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时效,并考虑有仲裁或起诉的足够时间。

  第四十一条合同管理部门处理经济纠纷前,有关签约单位必须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电报、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产品质量标准、样品或鉴定报告;

  4、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5、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四十二条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订立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四十三条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统一交合同主管部门归档,以备查考。

  第八章合同的管理

  第四十四条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订立的合同,正本由合同主管部门保管,其副本由各职能部门保管。

  第四十五条以公司名义鉴订的一切合同,如采购合同、销售合同、租赁合同、保险合同、工程承包合同及其招投标文件的正本由合同主管部门保管,其副本由财务部及相关部门保管。

  第四十六条公司对对外订立合同的人员,属于职务代理的按本办法第五章授权权限执行,属于总经理特别授权的,按一事一委托的原则,由总经理在办公会上授权委托,记录人需将内容写入记录。不经授权的人员一律无权对外订立合同。

  第四十七条各授权委托人在被授权的范围、期限内,代表公司对外订立合同,不得将代理事项自行转委托他人代理。

  第四十八条发生特殊情况,须外带合同专用章的,须经法定代表人批准,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十九条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应建立台帐,合同专用章如遗失或被盗,除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外,还应登报挂失。

  第五十条一般情况下,公司不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特殊情况下,公司需为外单位提供担保的,需经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总经理签字批准,并加盖公司印章。

  第五十一条合同主管部门对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合同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合同管理较差,达不到本办法要求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改进;由于个人原因造成合同履行困难或造成损失的,由公司追究相应责任,并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办法由管理规划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办法没有规定的,以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为依据。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开始执行,原《合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公司下发的其他文件对合同管理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公司管理制度14

  一条为使本公司宿舍管理合理化、规范化及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条本公司分配宿舍,原则上由各部门主管择优推荐及个人申请保证,或在本公司表现优秀之在职人员。

  三条公司各区域柜店人员来我处短期受训住宿时,须等同遵守该管理制度。

  四条其他人员申请宿舍,应填具宿舍分配申请单,交由主管核准后送行政部登记并听候分配。

  五条住宿人员接到宿舍分配通知后办理住宿证于限期内迁入居住,逾期以弃权论。

  六条为使宿舍安全与卫生,特规定以下各项制度以同遵守:

  (一)保护建筑物,爱惜附属设施、水电及安全设备和各种家具。

  (二)节约使用水、电及公司配备其它资源。

  (三)宿舍的清洁工作应由室内居住人员自行轮流打扫并经常保持房间的清洁与整齐。委员会将不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者将予以通知整改或处罚。

  (四)宿舍就寝时间以晚间不超过:x时为原则,x时熄灯后,不得有妨害他人休息的.行为。如有学习、看书者可保持一盏私用台灯。

  (五)宿舍内不得有酗酒、赌博或有伤风化等不正当行为。

  (六)宿舍内外一律禁止养家禽家畜及宠物,以确保环境清洁卫生。

  (七)宿舍内不得存放违禁及易燃物品;不得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

  (八)宿舍内一律禁止炊事,并不得私自使用电炉、酒精炉或其他燃火工具等,以保证安全。

  (九)宿舍内严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严禁使用高功率电器及超负荷用电。

  (十)宿舍内不准剧烈活动、喧哗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扰乱他人及附近安宁行为。

  (十一)宿舍楼开放时间为早上:关门;下午:开门;晚上:关门,双休日白天正常开放,晚上照常关门。

  七条行政部经常派员或保安检查宿舍,住宿者须听从有关安全公益等相关指导。

  八条为有效执行本制度,由住宿人员互相推选,设置各宿舍舍长负责自治、安全、卫生、纪律等管理。

  九条住宿人的私有财务及贵重物品,应各自保管、自行负责,如有遗失应及时报告舍长及行政主管,以做备查。

  十条住宿人员不得在公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往窗外泼水、乱倒杂物;不随地大小便,不从楼上抛丢垃圾和倒水,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十一条住宿人员下班后的休闲活动范围,除娱乐室、篮球场外,不得任意至车间或办公大楼游荡。

  十二条住宿人员如需外出者需在门卫处登记并将本人住宿证放置在保安室,晚间最迟应于:时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门窗),否则应向保安室电话报备。如有三次或以上者将取消住宿资格。

公司管理制度15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突然发生,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稳定的公司紧急事件的处置。公司的突发事件是指公司的正常经营受到影响甚至无法继续经营,公司财产、人员以及投资者利益受到损失,造成区域性甚至全国性影响,有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稳定的公司风险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类

  1、公司主要股东单位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公司的股东之间出现明显分歧;

  3、大股东的股东存在纷争诉讼;

  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涉及重大违规甚至违法行为;

  5、管理层对公司失去控制;

  6、公司资产被主要股东或有关人员转移、藏匿到海外或异地无法调回;

  (二)经营类

  1、公司董事会可能出现较大的决策失误;

  2、公司的经营班子可能出现较大的经营失误;

  3、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恶化;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公司面临退市风险;

  5、公司主营业务不清晰,或无持续性经营能力;

  6、公司信托产品出现兑付风险;

  7、公司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

  8、其他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情况;

  (三)环境类

  1、国际重大事件波及上市公司;

  2、国内重大事件或政策的重大变化波及上市公司;

  3、自然灾害造成公司经营业务受到影响;

  4、事故灾难,指企业内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造成公司正常经营受到影响;

  5、公共卫生事件及社会安全事件等;

  (四)信息类

  1、公司的股价异常波动;

  2、报刊、媒体对公司问题集中或不实报导;

  3、社会上存在不实的传言或信息,给公司造成了影响;

  4、公司发布的信息出现重大的遗漏或错误,对市场造成了影响;

  5、可能或已经造成社会不稳定,引发投资者群体*或投诉事件等;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公司的应急预案以切实可行、积极应对为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公司将成立突发风险事件领导工作小组,负责公司突发事件的管理以及处置

  工作,其中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总裁任副组长,组员由公司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担任。

  其中:

  (一)组长职责:

  1、负责公司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2、批准和终止本预案;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组织指挥突发风险处置工作;

  4、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对一些重要事项作出决策。

  5、协调和组织突发风险事件处置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拟定统一的对

  外宣传解释口径。

  6、负责保持与各相关部门或政府的有效联系与关系;

  (二)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进行有关突发风险的处置工作;

  2、指导下属公司及分支机构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

  3、综合协调信息收集、情况汇总分析等工作,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三)组员职责:

  1、各相关组员按照其分管的工作归口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

  工作;

  2、督促、落实领导的批示、指示及有关决定;

  3、收集、反馈突发风险事件处置的相关信息;

  4、指导和协调下属各部门或各下属单位及分支机构做好相关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等工作;

  5、负责组织突发风险事件处置工作的善后和总结工作;

  6、负责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披露工作;

  7、履行突发事件的值守等职责。

  各组员实行24小时值班,手机必须随时保持畅通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向副组长报告,并按照指示进行处理。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预警和预防制度

  公司各部门、各下属公司及分支机构责任人作为突发事件的预警、预防工作第一负责人,定期检查及汇报部门或公司有关情况,做到及时提示、提前控制,将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中。

  (二)预警信息的传递及处置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预警信息传递的渠道主要有两种,正常情况下由公司各部门、各下属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责任人负责向分管领导进行汇报,然后由分管领导协同有关人员对信息进行分析及调查,确定为有可能导致或转化为突发事件的各类信息予以高度重视,立即向公司总裁报告,必要时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另公司总部设置了24小时值班电话,公司的任何人均可作为信息的报告人,值班人接到电话后立即向公司行政部负责人报告,行政部负责人接到信息后向分管领导进行汇报,由分管领导按上述工作程序进行处理。当预警信息被董事会秘书确定为需披露的信息后,则按照有关《信息事务披露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披露。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发生本预案选用范围的突发事件后,启动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公司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分别制定了不同的应急处置措施。

  (一)信息报送

  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金融市场稳定的突发事件后,领导工作小组应在1个小时内将事件情况、已采取的措施、联络人及联系方式等通过电话报银监会、证监会有关部门,同时应在2个小时内将事件的详细情况书面报银监会、证监会有关部门。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涉外突发事件以及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的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可随时上报。

  (二)先期处置

  发生突发事件后,事发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本单位制订的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

  (三)应急处置

  领导工作小组确定突发风险事件后,应根据突发风险事件性质及事态严重程度,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决定启动本预案。同时针对不同突发风险事件,成立相关的处置工作小组。处置工作小组在领导工作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制定突发风险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事件处置方案,拟定统一的对外宣传解释口径,及时开展处置工作。

  1、治理类突发风险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约见股东单位的负责人员,请其予以配合,并详细了解事情的发展情况;

  (2)对公司有关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进行谈话,了解目前公司三会的运行情况;

  (3)深入了解公司的资产状况,对转移资产的详细情况报告有关部门,必要时报警处理;

  (4)协助公安部门对部分涉案人员进行控制;

  (5)加强与投资者关系的管理,积极应对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

  (6)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经营类突发风险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彻底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或评估;

  (2)查清公司经营班子及董事会的日常经营管理及决策是否违反了《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若存在此情形,则及时调整或更换公司的经营班子及董事会成员,情形严重者诉之法律处理;

  (3)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及控制;

  (4)暂时停止公司的重大投资等经营活动;

  (5)对于公司经营亏损或面临退市,积极与各方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沟通,寻找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如定向增发、重组。

  (6)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环境类突发风险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深入调查、了解目前环境,包括国际、国内重大事件、政策变化、自然环境详细情况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程度;

  (2)公司召开经营班子会议,讨论在上述情形下,公司如何最大限度的'避免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3)公司经营班子及时提交有关处理意见,并上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予以调整经营策略及投资方向。

  (4)对于自然灾害或社会公共事件对经营项目已经造成严重影响,则公司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5)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信息类突发风险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联系有关媒体报导负责人,将真实情况告知,并商议处理方案;

  (2)立即对不实信息作出澄清或更正,尽量减少不良信息的影响;

  (3)追查相关责任人,并要求其改正,情形严重者诉之法律处理;

  (4)安抚投资者,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

  (5)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后期处置

  突发事件结束后,应尽快消除突发风险事件的影响,并及时解除应急状态,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同时总结经验,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评估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五)善后事宜

  由公司经营班子拟定关于善后事项的处理意见,包括遭受损失情况以及恢复经营的建议和意见,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执行。

  五、应急保障

  公司下属各部门及各下属公司及分支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工作需要和各项应急处置措施的顺利实施。

  (一)通信保障

  公司的值班电话及领导工作小组成员的值班手机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确保与各部门的联系。

  (二)应急队伍保障

  领导工作小组有权利根据突发风险处置工作的需要,召集参与处置人员,被召集人必须服从安排。

  (三)物资保障

  公司的经营班子应做好突发风险事件处置工作的物资保障,准备好相关的设施、设备及资金、交通工具等等。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负责对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四)培训

  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等常识,增强应急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负有应急管理职责的人员,要有计划地进行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的专业培训工作。

  六、附则

  (一)负责机制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表彰奖励

  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责任追究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预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五)本预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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