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管理制度

时间:2022-11-21 09:57:35 制度 我要投稿

超市管理制度【荐】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超市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超市管理制度【荐】

超市管理制度1

  一、工作态度

  1.热情——以热情的态度对待本职工作,对待客户及同事。

  2.勉励——对于本职工作应勤恳、努力、负责。

  3.诚实——作风诚实,反对虚假作风。

  4.服从——员工应服从上级主管人员的指示及工作安排,按时完成本职工作。

  5.整洁——员工应时刻注意坚持自我良好的职业形象,坚持工作环境的整洁与美观。

  二、开关门营业工作

  开门营业前的工作:

  1.工作区和顾客光顾的营业区的清洁整齐,包括入口处,售货区,收银台,陈列商品,验货区,仓库。

  2.设备和设施的工作状态良好,包括照明,空调,设备和固定装置,悬挂的设备牢固。

  3.存活的补充,保证售货区货架上的商品充足,整齐。

  4.办公区的书面凭证的完整和条理性。

  营业结束后的工作:

  1.向主管人员汇报设备和设施的损坏并记录,便于及时准确的维修。

  2.补充购物袋。

  3.确保收款机有足够的小票打印用的纸卷。

  4.整理收银台和销售区。

  三、员工的行为准则

  1.必须穿工作服进入卖场,仪表要端庄。

  2.以理服人,理直气和,定位定岗,上班时不集扎堆闲聊,不说笑打闹。

  4.待客必须有礼貌,有敬语,说话诚实,帮忙挑选,当好顾客参谋,保证顾客满意。

  5.个人卫生:外表朴实,干净,整洁,并坚持头发清洁。

  6.员工只可在非工作时间购物。

  7.上班时间不允许打手机,玩手机,听手机音乐。

  8.上班时间不允许吃零食。

  9.上班时不许偷吃货物,拿货物(如纸箱、塑料桶)。

  10.库房若发现偷吃货物(按偷盗处理)。

  五、上班时

  1.上班时不能随便离开工作岗位。

  2.上班时不能与亲朋好友闲聊。

  3.员工不允许坐在货物上。

  4.员工应当按照部门经理制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不遵守的员工将按旷职处理。

  5.上半时上厕所不能超过15分钟。

  6.上班时不允许睡觉。

  7.若发现以上几条轻者罚10元,重者开除。

  六、售货员的职责

  1.负责商品的缺货登记,摆货,查日期。

  2.随时问经理并汇报缺货情景,调查市场变化。

  3.及时向经理反映快过期产品。

  4.若发现过期产品未及时向经理汇报者,请自动买回。

  5.熟识产品,标志,以及自我管理区商品的基本知识。

  6.要有强烈的职责心,防止商品损坏或丢失。

  7.严格执行服务规范,严格遵守纪律。

  七、收银员

  1.收银员要有一个良好的服务态度,收款迅速,不要你推我让。

  2.收银员买东西要让其他收银员收款,坚决不能自我收款。

  3.收银员家人买东西,请自我回避,让其他收银员收款。

  4.收银员收款时不能与亲朋好友闲谈。

  5.若发现收银员少收款,轻者罚款,重者卡出。

  6.顾客要的货物,要随时登记在要货单。

  7.员工打烂货物自动交款,顾客打烂员工监督交款。

  八、卫生

  1.值日人员按时清理卫生。

  2.把卫生间,宿舍卫生打扫干净。

  3.若发现卫生不合格者罚5块。

  九、经理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超市的经营管理工作。

  2.负责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监督全体员工工作。

  3.做一个经营计划和管理目标。

  4.保证在超市遵守道德,提高服务质量,全面实行服务规范化,提高企业社会效益。

  5.保证超市安全,教育员工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增强安全意识。

  6.兑现承诺的经济指标,否则按协议处罚。

  7.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8.负责超市的进货管理工作。

  9.负责送货商,厂家进店关(如证件)。

  10.负责进货计划,检查售货员商品销售情景。

  11.经营的品种类别要齐全,品种丰富。

  12.及时了解市场动态,解决进货与价格等问题。

  13.负责对员工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考核。

  十、安全规则

  1.禁止在卖场及其他工作场所吸烟。

  2.禁止将任何东西堆放在安全门及安全通道前,以免阻塞。

  3.所有员工必须保证自我及同事的安全,对任何可能引起危险的操作和事件要提出警告,严重的应报告部门主管。

  4.员工必须熟习本工作区内灭火装置的位置以及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5.员工应遵守工具的安全操作说明,非工作执掌范围,不得擅自使用机器设备或发电机。

  6.禁止员工移动或拆除设备上的安全标识,禁止改装现有设备。

  7.员工在各自的岗位区域内应  一、店面员工工作程序

  1、更换工作服,佩戴工牌,打卡签到。

  2、参加班前会,了解公司的规章,信息以及面临的问题。

  3、进入工作现场,各部门分配工作。

  4、清理自我负责区域的卫生。

  5、逐一检查货架,确保整齐,安全。

  6、整理货架,确保整齐,安全。

  7、准备好足够的购物车,购物篮及相关工具。

  8、微笑服务,隔三米向顾客问好。

  9、同事之间协调工作,轮换工作。

  10、不断整理货架,补充商品。

  11、将散放与各区域的商品归回原位。

  12、处理破损索赔商品。

  13、做好楼面卫生。

  14、做好交接班记录。

  15、夜班员工,工作分派。

  二、商品布置,陈列,销售

  1、一般商品的陈列

  (1)分类清晰。

  (2)价格从高至低顺序排列。

  (3)高价商品放在主信道附近。

  (4)展示面统一,整齐。

  (5)重和易碎商品应尽量放置在下层。

  2、新奇商品的布置

  (1)整个货架或几个卡板布置同一促销商品。

  (2)商品交叉布置。

  (3)连续进行为时几周的专销货展销。

  3、货架头商品布置

  (1)销售量很大的商品。

  (2)新奇商品。

  (3)销售呈上升趋势的商品。

  (4)季节性商品。

  4、店内商品补充

  (1)将较少卡板上的商品移到较多卡板上。

  (2)一种商品快售完,且存货不多,则安排其它商品。

  (3)热门商品在收货后应尽快陈列出来。

  (4)应尽量节省人力,时间。

  5、店面整理

  (1)随时保证店面干净,整洁及清晰的面貌。

  (2)了解哪些商品已很多销售,哪些已无存货。

  (3)哪些商品须添加或调货。

  (4)扔掉空箱,整平商品表面一层(先进先出原则)。

  (5)错置商品的收集。

  (2)商品的计算机库存显示为负数,但店内仍有该商品在销售。

  (3)商品无销售报告。

  6、破损控制

  (1)不要将商品扔至垃圾堆或压在卡板下。

  (2)扔掉的商品需征得管理人员同意。

  (3)严格执行操作流程(验收,陈列,温度,保险)。

  7、退货给供货商

  (1)商品滞销或过季,供货商应同意将有关商品退货。

  (2)程序:1)退货商品送至索赔办。2)楼面人员将有关商品撤出。

  8、相关标准

  (1)卡板使用标准:1)不得有破损的卡板上至店面。2)横梁坚固,不破损摇晃。3)坚持干净不得将卡板站立放置或在卡板上站立。

  (2)货架头的标准:1)货架头60%布置新奇商品,40%布置很多畅销上官。2)同类商品不应放在相邻货架头。3)时刻坚持丰满且整洁。

  (3)清洁标准:1)全部售货区域坚持干净,任何时候都要做到无灰尘,垃圾及其它残破的东西。2)所有货架及商品都不能有灰尘。

超市管理制度2

  一、促销员日常管理条例

  1.促销员应遵守本商场一切规章制度。

  2.促销员应要求仪表端正,统一佩戴“促销员”工牌,统一按商场要求着装(特殊部门除外);穿白色长袖衬衣、深色长裤、黑色皮鞋(凉鞋、松糕鞋、拖鞋禁穿)。

  3.促销员的上班时间、休息时间由部门主管安排,促销员在公司期间有事假、病假等其它需要请假的,由部门主管和供应商同意方可。促销员应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社会活动和企业内部文化活动。

  二、促销员守则

  1.必须统一穿戴某超市规定制服及工牌,严禁私借制服及工牌。

  2.严禁诋毁其它商品和擅自撕毁、污损POP

  3.严禁怠慢顾客或隐瞒、抵触投诉

  4.严禁误导顾客及随意性促销

  5.必须在规定范围内按规定要求站立促销,并随时服务顾客

  6.必须随时保持本促销区域的安全卫生,

  7.严禁串岗,扎堆闲聊,依靠货架,坐蹲商品,办理私事及其它禁止行为

  8.严禁偷盗公司财产及克扣、截留和私分赠品

  9.恪守超市的保密制度,严禁泄漏店内各项机密。

  三、一般违规处理

  1.无故迟到或早退;吃饭休息时间超过一小时

  2.不戴工牌或不适当地佩戴工牌

  3.不保持仪容、仪表的整洁(头发、衣衫不整、衣衫有明显污渍)

  4.当班时间不穿工服、衣着不正确(白衬衫扎在裤腰里面) 5.促销员未经允许的情况下进入仓库

  6.追逐、拉扯顾客

  7.促销员在上班期间使用商场的存包柜

  8.促销员上下班不走员工通道

  9.使用公司电话作私人用途

  10.在公司内粗言秽语和随地吐痰

  11.擅离工作岗位和在工作时间接待亲友

  12.下班或休假期间无故在公司逗留(穿工衣)

  13.行为不检,如高声大笑、嬉戏追逐、喧哗、吵闹等

  14.工作时间收看收听广播、电视、看报、吃零食等

  15.未能保持工衣柜及本人工作范围内的整洁卫生

  16.不遵从部门主管安排的上、下班及用餐时间

  17.故意将工作效率降低和怠工

  18.不在规定区域更衣和饮食

  19.其它违规行为,情节轻微

  凡违反上述条例规定行为者,将给于50-100元罚款处理。三次以上清理出场

  四、严重违规处理(书面通知)无故旷工

  与顾客发生吵闹打架等严重诋毁公司形象的行为有偷盗、泄密、私下交易、场外循环等违规行为私自更改排面位置、排面大小;随意动用非促销商品用试用装在商场内化妆(给顾客演示除外)、试用、试吃商场内商品

  在场内拉单、派名片

  三次连续受同类一般违规处罚且教育无效者有意诋毁其它商品和擅自撕毁、污损他人POP不服从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的管理与监督当班时间内睡觉隐瞒或不理会顾客投诉克扣、截留和私分赠品

  其它严重违反公司促销管理规定的行为上班时间内有购物行为

  凡有以上行为者,一经发现立即予以清退,并处以200元以

  上的罚款,其本人及担保人对其有损公司利益的一切行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一般违规行为由相应部门主管执行、并报本处处长严重违规处罚由相应部门主管/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

超市管理制度3

  1、所有商场超市均应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方能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应按许可项目的内容亮证经营。商场超市的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卫生负责人,负责本商场超市的食品卫生工作。

  2、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全面负责超市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岗位卫生管理制度和详细的台账制度,并有具体措施保证落实。

  4、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不采购、不销售、不制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随意检查每批商家食品的标签标识,保证内容规范完整;即使清理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发现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拆去措施防止流向消费者。

  5、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培训合格证后方能上岗工作,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有培训几率备查。

  6、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7、直接接触散装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戴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收不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

  8、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者远离工作场所。

  9、个人的衣物、药品、化妆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加工区及经营区内。

  10、商场超市要建立食品采购进货管理制度。采购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具有鉴别各类食品卫生质量的知识和技能;按《食品卫生法》和《采购食品索证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索证、验证。

  11、食品包装物、食品用工具和容器应符合相应的卫生管理办法和卫生标准,重复使用的器具要防止被有毒物质污染,并有专人负责清洗、消毒。

  12、应建立食品展卖活动管理制度。食品展卖区与非食品展卖区应分开并有明显标志,食品不得与其他上混放,食品区不得经营与食品无关的物品。

  13、散装熟食品、散装粮食、定型包装食品、蔬菜水果、冷冻食品和生鲜食品等要分区不知,生疏食品、干湿食品应防止交叉污染。

  14、定型包装食品的标签内容应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要求,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不得模糊或者脱落,生产日期与保质期在同一包装上:有中文标志,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代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方法并符合“gb7718”的有关规定。产品标签、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虚假的宣传内容。

  15、散装食品必须符合卫生部《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规定:有防尘材料遮盖,并设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设人负责销售,并为消费者提供分练及包装服务。

  16、散装食品在适当的显著位置上标有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使用方法等,标识内容必须与生产者出厂时的标注相一致,严禁更改原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严禁与不同生产日期的产品混装销售。

  17、食品应按规定条件存放:战士、销售的需冷藏(冷藏温度为0°C~10°C)或冷冻(冷冻温度为18°C以下)的食品,应置于相应条件下,并有明确的温度显示。

  18、冰冻水产品,应陈列于冰盘(箱)内,与其他食品隔开,温度控制在0~5°C,严禁用化学药剂保鲜。

  19、超过保质期限或准备退货的食品应存放在固定位置,设明显标志并及时撤出展卖场所。

超市管理制度4

  第一条 为维护本超市的整体形象,保持良好的购物环境,保证员工与顾客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使卫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标准化,特制定卫生管理制度。

  第二条 管理方式

  一、超市外道路的卫生工作由街道清洁工负责。

  二、超市外“门前三包”范围内及超市内的柜台货架、操作间、商品卫生等工作由本超市组织落实。

  第三条 食品卫生

  一、干鲜果品类卫生:

  一)水果局部腐烂不得出售。

  二)干果发霉、变质、生虫不得出售。

  二、熟食制品卫生:

  一)出售熟食制品做到“五专”,即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

  二)经营时要求勤进快销,坚持食品卫生索证制。

  三)销售、储藏做到生熟分开,冰柜备有消毒毛巾,专用工具。刀、墩、案板、抹布、盆等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

  四)熟食制品出现变质、发霉、异味等现象,应立即停止出售并及时处理销毁。

  三、糕点食品卫生

  一)糕点不得直接码在地面上,要有防鼠、防蝇、防虫设施,要盖有苫布,苫布外要有明显标志,使用时不得里外颠倒。

  二)直接接触食品的纸张、塑料等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三)售货工具要每日消毒、清洗、不留残迹,实行双夹法。

  四、罐头、酒类食品卫生

  一)锈盖、锈桶、胖听及透气的玻璃瓶、铁桶、软包装罐头一律不得出售。

  二)混有杂质、过期、损伤的罐头、酒类一律不得出售。

  第四条 本制度由乐呵呵超市制定,即日起实施。

超市管理制度5

  第一条 为维护商厦(场)、超市的整体形象,保持良好的购物环境,保证员工与顾客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使卫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标准化,特制定卫生管理制度。

  第二条 管理方式

  一、商厦(场)、超市内外公共场地、设施的卫生工作由后勤科(室)负责统筹管理。

  二、商厦(场)、超市内非公共场地、设施的卫生包括

  办公室、柜台货架、操作间、商品卫生等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根据各自区域组织落实。

  三、商厦(场)、超市商品、食品卫生由商场经管科、市场督察人员负责把关控制。

  四、督察员负责对整体的卫生工作的检查监督。

  第三条 食品卫生

  一、鲜活食品

  (一)肉类食品出售时要做到“四不卖”即:带泥的不卖,带血的不卖,带毛的不卖,有异味的不卖。

  (二)绞肉馅时要做到“五不绞”:带毛、带血、带泥、带皮、带肉枣的不绞。

  (三)出售鲜肉时要做到刀不生锈、案不霉、地面无污垢、无异味、无蝇,冷藏设备专柜专用,定期除霜、清洗、保持清洁。

  (四)出售水产品时,做到新鲜无异味,水产品要定时换水,鱼池、工具每日清洗,保持清洁。冷藏设备专柜专用,定期冲洗,保持清洁无异味。

  二、干鲜果品类卫生:

  (一)水果局部腐烂不得出售。

  (二)干果发霉、变质、生虫不得出售。

  三、熟食制品卫生:

  (一)出售熟食制品应做到“五专”,即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

  (二)经营时要求勤进快销,坚持食品卫生索证制。

  (三)出售熟食要坚持使用双夹法,做到生熟分开,货款分开,工具定位每天消毒两次。

  (四)销售、储藏做到生熟分开,冰柜备有消毒毛巾,专用工具。刀、墩、案板、抹布、盆等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

  (五)熟食制品出现变质、发霉、异味等现象,应立即停止出售并及时处理销毁。

  四、糕点食品卫生

  (一)糕点不得直接码在地面上,要有防鼠、防蝇、防虫设施,要盖有苫布,苫布外要有明显标志,使用时不得里外颠倒。

  (二)直接接触食品的纸张、塑料等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三)售货工具要每日消毒、清洗、不留残迹,实行双夹法。

  五、罐头、酒类食品卫生

  (一)锈盖、锈桶、胖听及透气的玻璃瓶、铁桶、软包装罐头一律不得上柜出售。

  (二)混有杂质、过期、损伤的罐头、酒类一律不得出售。

  第四条 食品生产与经营

  一、经营食品的场所,必须持有当地卫生防疫站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能营业。

  二、直接为顾客进行食品销售服务的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

  三、对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五种疾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患者,治愈前不得上岗。

  四、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消灭预防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害虫及其孽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五、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交叉感染,食品及其原辅料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六、直接入口的食品容器,必须做到用前洗净、消毒。食品出售时,应有食品加工单位的小包装,或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

  七、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包装容器、工具、设备的卫生条件必须符合卫生要求,防止污染。

超市管理制度6

  第一条

  为了提高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其以上、或者地下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商场超市是指从事商业零售的店铺。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

  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对商场超市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商务行政部门依照本规定负责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工作。

  第五条

  商场超市应当遵守本规定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具备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

  商场超市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七条

  商场超市应当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的责任制、教育培训、检查、奖惩、事故报告、重点部位、设备设施、危险作业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

  商场超市应当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应当记录,并至少保存两年。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第九条

  商场超市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第十条

  商场超市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状况,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商场超市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应当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当做好值班记录。

  第十一条

  商场超市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部位、设备和设施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当设置在明显位置,便于识别。

  落地式玻璃门、玻璃窗、玻璃墙应当设有警示标志并设置在显著位置。

  第十二条

  商场超市安全出口的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水平开启;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堵塞或者封闭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宽度不得小于1.4米,两侧1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堆放或者悬挂任何物品;安全出口门内门外1.4米范围内不得设踏步,并不得设置门槛。

  第十三条

  商场超市的营业区域内应当设置疏散通道。主要疏散通道应当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宽度不得小于2.4米;辅助疏散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5米。

  超市的收银区域应当设置无购物通道,按照收银区域的宽度每20米至少设置一个,宽度不得小于1.5米,无购物通道应设有明显标志。

  第十四条

  商场超市与文化娱乐场所设在同一建筑内的,商场超市应当配合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第十五条

  商场超市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应当明显、连续,设在安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上,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10米。疏散通道应同时设置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

  第十六条

  商场超市应当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点要害部位和人员密集区域设置应急照明灯。应急照明达到地面的最低照度不得小于0.5勒克斯,断电后连续照明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第十七条

  商场超市在营业期间进行装修、维修、改造等施工的,施工区应当与营业区隔离,并采取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商场超市应当与施工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责任。

  第十八条

  商场超市将营业场所、设备出租的,应当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不得出租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经营场所和设备。

  第十九条

  10千伏电压等级且容量在630千伏安及其以上的变配电室,应当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当做好值班工作记录。

  第二十条

  变配电室应设置防止雨、雪和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变配电室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变配电室出入口应设置高度不小于400毫米的挡板。

  变配电室应配备用电设备布置平面分布图、配电线路平面分布图安全技术资料,并悬挂变、配电系统操作模拟图板。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并保证变配电室的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有效。

  第二十一条

  变配电室应配备高、低压作业工具,劳动防护用具,应急工具等安全用具,并保证使用安全。

  第二十二条

  商场超市营业区域内电源线路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接、拉临时用电线路的,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电器设备应当安装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

  第二十三条

  商场超市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两小时对营业区域进行1次安全巡查。营业开始前和结束后,应当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巡查和检查记录。

  第二十四条

  商场超市库房设计、使用、库存物品的码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商场超市经营的发胶、丁烷等易燃商品应当存放在专用独立库房内,专用独立库房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并保持良好通风。

  第二十五条

  商场超市容纳的消费者人数按照营业区域公共活动面积计算,平均每人不得小于0.8平方米。当超过规定的容纳人数时,应当采取措施,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安全。

  鼓励商场超市安装人员流量统计装置。

  第二十六条

  超市配置购物车的数量,按照营业区域公共活动面积计算,每100平方米不得超过10辆。

  第二十七条

  商场超市举办大型促销和社会活动,应当制定符合规定要求的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在人员相对聚集时,应当有控制和疏散措施。

  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举行大型促销活动期间,应当配备50人以上的安全工作人员,维护现场秩序。

  第二十八条

  商场超市设置在地下的营业区域,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设置在地下三层及其以下;

  (二)不得经营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三)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且营业区域内任何一点距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得大于25米;

  (四)安全出口不得设置卷帘门、转门、吊门或者侧拉门。

  第二十九条

  商场超市应当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应急救援组织、主要危险目标、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应急设备器材等内容。

  商场超市应当定期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半年不得少于1次,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条

  商场超市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应当熟悉应急救援预案的全部内容,具备应急指挥能力。

  从业人员应当熟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掌握本岗位的应急救援职责。

  第三十一条

  商场超市应当设置能够覆盖所有营业区域范围的应急广播系统,并且能够使用中、英文两种语言播放。

  第三十二条

  商场超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应当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商务行政部门。单位负责人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第三十三条

  商场超市使用特种设备的,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日常维护、保养,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三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公安消防、商务行政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相互配合,互通情况,发现需要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第三十五条

  在本市举办重要会议或者重大活动期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专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商场超市应当执行。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以下处罚:

  (一)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规定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处罚;

  (二)未按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处罚;

  (三)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未持证上岗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处罚;

  (四)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处罚;

  (五)未按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处罚;

  (六)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处罚;

  (七)未按规定经营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处罚;

  (八)变配电室未安排值班人员的、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九)设置在地下三层及其以下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商务行政部门处3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容纳人数规定的;

  (二)举办大型促销和社会活动,未采取安全措施的。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消防部门给予以下处罚:

  (一)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置不符合要求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处罚;

  (二)不能保障安全出口畅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处罚;

  (三)未按要求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处罚;

  (四)未按要求设置应急广播系统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处罚;

  (五)违反地下安全出口规定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

超市管理制度7

  组织架构:

  开店、闭店时间: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夏季(5月1日--9月30日)

  开店时间:07:50

  闭店时间:冬季21:00(夏季:21:30)

  工作时间(两班三倒):

  员工:

  早班:07:30-12:00(4小时30分)

  晚班:17:30-冬季21:00(3小时30分钟)/(夏季:21:30)

  中班:11:30-18:00(6小时30分)

  防损、生鲜蔬菜员工:

  早班:07:00-12:00(5小时)

  晚班:17:30-冬季21:00(3小时30分钟)/(夏季:21:30)

  中班:11:30-18:00(6小时30分)

  行政班:07:30--12:00(4小时30分) 13:30--18:00(4小时30分)

  吃饭时间:

  上三班倒的,无吃饭时间。

  上行政班的,12:00—13:30为吃饭时间。

  工作时间(两班倒):

  员工:

  早班:07:30-15:00(7小时30分)

  晚班:14:30-冬季21:00(6小时30分钟)/(夏季:21:30)

  防损、生鲜蔬菜员工:

  早班:07:00-15:00(8小时)

  晚班:14:30-冬季21:00(6小时30分钟)/(夏季:21:30)

  行政班:07:30--12:00(4小时30分) 13:30--18:00(4小时30分)

  吃饭时间:

  早班吃饭:10:40--11:20--12:00(40分钟),或11:00—11:40—12:20(40分钟)

  晚班吃饭:16:40--17:20--18:00(40分钟),或17:00—17:40—18:20(40分钟)

  收银部、防损部吃饭时间可分为3批,每批30分钟。

  薪资制度:

  日均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当月日历天数。

  实际工作日:不包含休假、法定节假日、请假的天数。

  计薪工作日:包含休假、法定节假日,不包含请假天数。

  应发工资= 日均工资*计薪工作日+全勤奖-缺勤应扣+工龄工资+其他应发-其他应扣+绩效工资基数*绩效系数。

  全勤奖:每月100元,请假或旷工超过一天(含),扣除当月全勤奖,正常休假不扣全勤奖。新员工不是从每月1日开始上班的不发全勤奖。

  工龄工资:工作满一年加50元,6年封顶。

  工资发放日期:每月15日之前发放上月工资,工资按自然月计算。

  工资、奖金保密制度。

  试工期:3天(无薪)。

  试用期(实习期):3个月,工作表现优异者可提前转正,但不得低于1个月,试用期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一般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80%+全勤奖-缺勤应扣+其他应发-其他应扣。

  新员工工作不满15天离职的,工资不予发放。

  员工工服押金:300元,工牌费10元。员工离职时工服和工牌须交回。

  促销员工服押金:300元,工牌费10元。促销员离职时工服和工牌须交回。

  入职满6个月以上的,离职时全额退还工费押金和工牌费;未满6个月的,离职时不予退还。

  员工健康证费用:先自费办理,保留发票,工作满1年给予报销。

  促销员健康证费用:先自费办理,由促销员跟厂家协商能否给予报销。

  收银员备用金:500元,由收银员自备,存放在财务室,收银员辞职时方可带走。

  延时加班费:

  工作未完成,延时2小时以内不计算加班费。超过2小时的部分,按小时计算加班费,满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算。加班前,各部门经理需填写加班申请单,报店长、总经理审批。

  法定节假日:

  春节休假3天,如果加班,按3倍工资计算(含当日工资)。其他法定节假日不休假,不计加班费。

  请假制度:

  1、员工请事假、病假

  请假1天的由部门经理、人事批准;2至3天的由部门经理、人事、店长批准;4天及以上由部门经理、人事、店长、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交人事存档。

  2、助理及以上的管理人员

  请假1至3天的,由部门经理、人事、店长审批;请假4天及以上的,由部门经理、人事、店长、总经理审批。请假手续交人事存档。店长直管的部门,员工请假参照本条规定。

  3、请假规定

  (1)员工每月换休最多3次(含),换休连休最多3天(含)。非特殊原因不准调班。调班的签字权限参照请假的签字权限。

  (2)员工请假由部门经理指派其他人作为其职务代理,代理人全权代理请假人的工作。

  (3)员工连续请假或休假超过7天(含),其所跨越的节假日将计入假期。

  (4)连续请假不得超过15天(含),特殊情况者,须先办理离职手续,假期休完后至人事部办理复工手续。

  (5)员工请假,应于事前亲自办理请假手续。

  (6)凡未请假、请假未经批准、假满未经批准续假者视为旷工,按旷工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7)若有急病或急事,来不及填写请假单者,须提前半小时打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8)上早晚班的员工,每月休假2天。新进员工,出勤满14天(2月份出勤满13天),可休假1天。

  (9)上行政班的员工,每月休假3天。新进员工,出勤满9天(2月份出勤满8.5天),可休假1天。(30/2=15;30/3=10;30/4=7.5)(28/2=14;28/3=9.33;28/4=7)

  (10)员工考勤卡一个月内未打卡签卡次数不能超过3次(除正常公休和换休外)。未打卡的需部门经理签字。

  4、婚假(有薪假)

  法定婚假3天,假期内工资按当月的日平均工资计算。婚假只限一次休假,须提前15天申请。工作不满一年的员工,不享受婚假。

  5、员工产假(无薪假)

  须先办理离职手续,假期休完后至人事部办理复工手续。

  6、丧假(有薪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去世,可批准3天丧假。员工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公婆、岳父母去世,可批准1天丧假。丧假假期内工资按当月日平均工资计算。

  7、事假(无薪假)

  员工不得无故请假,若因特殊原因需请假者,须提前填写《员工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时间较长的假期,须提前15天申请。凡请假未经批准或假满未经批准续假者视为旷工,按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8、病假(无薪假)

  申请程序与事假申请程序相同。若有急病,来不及填写请假单者,须提前半小时打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事后凭医院证明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超市管理制度8

  组织架构:

  1、开店时间:07:50

  2、闭店时间:冬季21:00(夏季:21:30)

  3、工作时间(两班三倒):

  员工:

  1、早班:07:30—12:00(4小时30分)

  2、晚班:17:30—冬季21:00(3小时30分钟)/(夏季:21:30)

  3、中班:11:30—18:00(6小时30分)

  防损、生鲜蔬菜员工:

  1、早班:07:00—12:00(5小时)

  2、晚班:17:30—冬季21:00(3小时30分钟)/(夏季:21:30)

  3、中班:11:30—18:00(6小时30分)

  4、行政班:07:30——12:00(4小时30分)13:30——18:00(4小时30分)

  吃饭时间:

  1、早班吃饭:10:40——11:20——12:00(40分钟),或11:00―11:40―12:20(40分钟)

  2、晚班吃饭:16:40——17:20——18:00(40分钟),或17:00―17:40―18:20(40分钟)

  3、收银部、防损部吃饭时间可分为3批,每批30分钟。

  薪资制度:

  1、日均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当月日历天数。

  2、实际工作日:不包含休假、法定节假日、请假的天数。

  3、计薪工作日:包含休假、法定节假日,不包含请假天数。

  4、应发工资=日均工资×计薪工作日+全勤奖—缺勤应扣+工龄工资+其他应发—其他应扣+绩效工资基数×绩效系数。

  5、全勤奖:每月100元,请假或旷工超过一天(含),扣除当月全勤奖,正常休假不扣全勤奖。新员工不是从每月1日开始上班的不发全勤奖。

  6、工龄工资:工作满一年加50元,6年封顶。

  7、工资发放日期:每月15日之前发放上月工资,工资按自然月计算。

  工资、奖金保密制度。

  1、试工期:3天(无薪)。

  2、试用期(实习期):3个月,工作表现优异者可提前转正,但不得低于1个月,试用期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一般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80%+全勤奖—缺勤应扣+其他应发—其他应扣。

  3、新员工工作不满15天离职的,工资不予发放。

  4、员工工服押金:300元,工牌费10元。员工离职时工服和工牌须交回。

  5、促销员工服押金:300元,工牌费10元。促销员离职时工服和工牌须交回。

  6、入职满6个月以上的,离职时全额退还工费押金和工牌费;未满6个月的,离职时不予退还。

  7、员工健康证费用:先自费办理,保留发票,工作满1年给予报销。

  8、促销员健康证费用:先自费办理,由促销员跟厂家协商能否给予报销。

  9、收银员备用金:500元,由收银员自备,存放在财务室,收银员辞职时方可带走。

  延时加班费:

  工作未完成,延时2小时以内不计算加班费。超过2小时的部分,按小时计算加班费,满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算。加班前,各部门经理需填写加班申请单,报店长、总经理审批。

  法定节假日:

  春节休假3天,如果加班,按3倍工资计算(含当日工资)。其他法定节假日不休假,不计加班费。

  请假制度:

  1、员工请事假、病假

  请假1天的由部门经理、人事批准;2至3天的由部门经理、人事、店长批准;4天及以上由部门经理、人事、店长、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交人事存档。

  2、助理及以上的管理人员

  请假1至3天的,由部门经理、人事、店长审批;请假4天及以上的,由部门经理、人事、店长、总经理审批。请假手续交人事存档。店长直管的部门,员工请假参照本条规定。

  3、请假规定

  (1)员工每月换休最多3次(含),换休连休最多3天(含)。非特殊原因不准调班。调班的`签字权限参照请假的签字权限。

  (2)员工请假由部门经理指派其他人作为其职务代理,代理人全权代理请假人的工作。

  (3)员工连续请假或休假超过7天(含),其所跨越的节假日将计入假期。

  (4)连续请假不得超过15天(含),特殊情况者,须先办理离职手续,假期休完后至人事部办理复工手续。

  (5)员工请假,应于事前亲自办理请假手续。

  (6)凡未请假、请假未经批准、假满未经批准续假者视为旷工,按旷工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7)若有急病或急事,来不及填写请假单者,须提前半小时打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8)上早晚班的员工,每月休假2天。新进员工,出勤满14天(2月份出勤满13天),可休假1天。

  (9)上行政班的员工,每月休假3天。新进员工,出勤满9天(2月份出勤满8、5天),可休假1天。(30/2=15;30/3=10;30/4=7、5)(28/2=14;28/3=9、33;28/4=7)

  (10)员工考勤卡一个月内未打卡签卡次数不能超过3次(除正常公休和换休外)。未打卡的需部门经理签字。

  4、婚假(有薪假)

  法定婚假3天,假期内工资按当月的日平均工资计算。婚假只限一次休假,须提前15天申请。工作不满一年的员工,不享受婚假。

  5、员工产假(无薪假)

  须先办理离职手续,假期休完后至人事部办理复工手续。

  6、丧假(有薪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去世,可批准3天丧假。员工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公婆、岳父母去世,可批准1天丧假。丧假假期内工资按当月日平均工资计算。

  7、事假(无薪假)

  员工不得无故请假,若因特殊原因需请假者,须提前填写《员工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时间较长的假期,须提前15天申请。凡请假未经批准或假满未经批准续假者视为旷工,按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8、病假(无薪假)

  申请程序与事假申请程序相同。若有急病,来不及填写请假单者,须提前半小时打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事后凭医院证明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超市管理制度9

  为保证本单位人身、财产安全,加强防火措施,特制定以下条款:

  1.按相关规范,建设完备消防防火灭火系统,包括消火栓系统,水喷淋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灭火器系统等;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立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并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保24小时不间断值守;

  3.遵照相关消防法规标准,定期检查本单位各种消防设备,使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进行全职员性安全防火灭火知识培训,增强安全防火意识,掌握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5.严禁在超市内乱拉,乱接电线和擅自改动供电装置;

  6.消火栓处不得堆放货物;

  7.各类灭火器应按规定放在门口及通道显眼的地方;

  8.应保证足够的应急照明灯,疏散出口指示灯;

  9.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应当保持畅通无阻,不准擅自封闭,堆放物品;

  10.消防设施,不得挪作它用,严防损坏,丢失;

  11.严禁在超市内吸烟;

  12.发现他(她)人违章用火,用电或损环消防设施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向超市负责人汇报;

  13.应热记火警电话,熟悉走火通道,及安全出口位置;

  14.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关闭炉具,电器等,消除不安全隐患。

超市管理制度10

  1、 收银员必须统一着装、化淡妆,不得浓妆艳抹,不得披发和留长指甲。

  2、 收银员必须比规定时间提前20分钟做收银前准备工作;

  3、 收银员不可以随意打开钱箱清点现金;

  4、 收银员在收银工作中出现作弊行为经防损部查实后按**盗窃行为处理。

  5、 打折、取消、退货等必须由相关权限责任人授权操作,如发现收银员擅自盗用他人密码进行越权操作,视同盗窃行为严肃处理。

  6、 收银员不得私自调班和换台,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离岗须同领班或相邻收银员打招呼。

  7、 收银员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有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顾客投诉视情节轻重处罚。

  8、 收银员必须使用服务用语、热情有礼、有问必答。

  9、 上岗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有外包装的商品(牙膏、化妆品、电器、床上用品)一定要拆开来看。

  10、不带私款上岗、不贪*公款、不私兑外币、或将营业款带出场外。

  11、有权拒绝任何人上机操作,有权拒绝任何人坐支销售现金。

  12、收银员不得为家人或亲朋好友作结账服务。

  13、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严守公司的商业机密。

  14、收银员应爱护收银机及相关设施设备,做好清洁保养工作,保证收银设施设备正常。

  15、收银员必须熟悉商品的价格及摆放位置,随时了解店内的促销活动以及商品变价情况。

  16、收银台下不得摆放商品以及与工作无关的其他物品,水杯及办公用品都得摆放整齐。

超市管理制度11

  一、店面员工岗位职责:

  1、保障库存商品销售供应,及时清理端架、堆头和货架并补充货源

  2、保持销售区域的卫生(包括货架、商品)

  3、保持通道的顺畅,无空卡板、垃圾

  4、按要求码放排面,做到排面整齐美观,货架丰满

  5、及时收回零星物品和处理破包装商品

  6、保证销售区域的每一种商品都有正确的条形码和正确的价格卡

  7、整理库存区,做到商品清楚,码放安全,规律有序

  8、先进先出,并检查保质期

  9、事先整理好退货物品,办好退货手续

  10、微笑服务,礼貌用语

  二、主要工作:

  (一)补货

  1、补货时必须检查商品有无条码

  2、检查价格卡是否正确,包括促销商品的价格检查

  3、商品与价格卡要一一对应

  4、补完货要把卡板送回,空纸皮送到指定的清理点

  5、新商品须在到货当日上架,所有库存商品必须标明货号、商品名及收货日期

  6、必须做到及时补货,不得出现在有库存的情况下有空货架的现象

  7、补货要做到先进先出

  8、检查库存商品的包装是否正确

  9、补货作业期间,不能影响通道顺畅

  (二)理货

  1、检查商品有无条形码

  2、货物正面面向顾客,整齐靠外边线码放

  3、货品与价格卡一一对应

  4、不补货时,通道上不能堆放库存

  5、不允许随意更改排面

  6、破损/拆包货品及时处理

  (三)促进销售,控制损耗

  1、依照公司要求填写“三级数量帐记录”,每日定期准确计算库存量、销售量、进货量

  2、及时回收零星商品

  3、落实岗位责任,减少损耗

  (四)价签/条码

  1、按照规范要求打印价格卡和条形码

  2、价格卡必须放在排面的最左端,缺损的价格卡须即时补上

  3、剩余的条形码及价格卡要收集统一销毁

  4、条形码应贴在适当的位置

  (五)清洁

  1、通道要无空卡板、无废纸皮及打碎的物品残留

  2、货架上无灰尘、无油污

  3、样品干净,货品无灰尘

  (六)整库/库存/盘点

  1、库房保持清洁,库存商品必须有库存单

  2、所有库存要封箱

  3、库存商品码放有规律、清楚、安全

  4、盘点时保证盘点的结果正确

  三、辅助工作:

  (一)服务

  1、耐心礼貌解答顾客询问

  2、补货理货时不可打扰顾客挑选商品

  3、及时平息及调解一些顾客纠纷

  4、制止顾客各种违反店规的行为:拆包、进入仓库等

  5、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请求帮助或向主管汇报

  (二)器材管理

  1、卖场铝梯不用时要放在指定位置

  2、封箱胶、打包带等物品要放在指定位置

  3、理货员随身携带:笔1支、剪刀1把、手套一副、封箱胶、便签若干

  4、各种货架的配件要及时收回材料库,不能放在货架的底下或其它地方

  (三)市调

  1、按公司要求、主管安排的时间和内容做市调

  2、市调资料要真实、准确、及时、有针对性

  (四)工作日志

  1、条理清楚,字迹工整

  2、每日晚班结束时写

  3、交待未完成的工作内容,

  四、仓库保管员的岗位职责:

  1、保管员是物资保管的直接责任人,负有对物资入库验收,出库复核和保管保养的责任。

  2、严格手续,出入库物资做到:收有凭,发有据,及时记帐,手续清楚,帐物相符。

  3、掌握保管物资的性能和要求,提高保管水平。

  4、加强管理,合理规划,库房使用要做到“堆垛整齐,方便收发,方便检查”。

  5、讲究文明卫生,经常保持环境清洁。

  6、要妥善保管好库存物资,分门别类摆放整齐,按时做好物资的清盘报表工作。

  7、完成实训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超市收银员岗位职责:

  1、对顾客有礼貌,欢迎顾客光临运用礼貌用语。例如:您好、欢迎光临、谢谢您、早上好。

  2、顾客离开时要帮助顾客将商品装入购物袋内并运用礼貌用语。例如:欢迎再来。

  3、商品确认

  (1)超市在促销活动中所发的广告或赠品确认后放入袋内。

  (2)装袋时避免不是同一位顾客的商品放在同一购物袋中的现象。

  (3)对体积过大的物品要用绳子捆好,方便顾客提拿。

  (4)提醒顾客带走所有商品,防止遗忘在收银台上的事情发生。

  六、人员管理制度:

  1、员工按公司要求统一着装,佩戴工牌

  2、按时打卡签到,迟到按公司规定扣除工资

  3、早退、请假应事先向上级部门请于批准,否则一律旷工处理

  4、参加班前会,了解公司规章、信息以及面临问题

  5、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6、同事间协调工作,不情绪化工作

  7、微笑服务,礼仪周全

超市管理制度12

  一、建立捐赠物品进、出明细帐,严格财务、物品管理制度,并由管理员具体负责,每天及时登记入帐,做到帐款相符、帐物相符。

  二、爱心超市接受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和居民的捐赠。社会捐赠的物品一律登记入账,单位捐赠需出具收据。

  三、设立物品发放明细账,发放的物品须由领取人签字。

  四、认真做好捐赠物品的统计、保管工作,严禁私分、调换和挪用物品。

  五、每月核对物品数量并及时上报街道办公室,各类明细账目及单据保存完整,及时归档。

  六、每月向居民和社区单位张榜公示一次捐赠情况,主动接受捐赠单位和居民的监督。

  八、爱心超市采取专户专人管理,出售捐赠物资收入用于超市用转,不得转借他用。

  九、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下班时加强检查,关好电源、门窗。严防火警和盗窃事故发生。

超市管理制度13

  1.所有商场超市均应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方能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应按许可项目的内容亮证经营。商场超市的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卫生责任人,负责本商场超市的食品卫生工作。

  2.建立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全面负责超市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管理制度和详细的台帐制度,并有具体措施保证落实。

  4.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不采购、不销售、不制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随时检查每批上架食品的标签标识,保证内容规范完整; 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流向消费者。

  5.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培训合格证明后方能上岗。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有培训记录备查。

  6.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相应的卫生要求。

  7.直接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带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

  8.商场超市要建立食品采购进货管理制度。采购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具有鉴别各类食品卫生质量的知识和技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进行索证、验证。

  9.应建立食品展卖活动管理制度。食品展卖区与非食品展卖区应分开并有明显标志,食品不得与其他商品混放,食品区不得经营与食品无关的物品。

超市管理制度14

  为维护本超市的整体形象,保持良好的购物环境,保证员工与顾客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使卫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标准化,特制定卫生管理制度。

  管理方式

  一、超市外道路的卫生工作由街道清洁工负责。

  二、超市外“门前三包”范围内及超市内的柜台货架、操作间、商品卫生等工作由本超市组织落实。

  食品卫生

  一、干鲜果品类卫生

  1、水果局部腐烂不得出售。

  2、干果发霉、变质、生虫不得出售。

  二、熟食制品卫生

  1、出售熟食制品做到“五专”,即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

  2、经营时要求勤进快销,坚持食品卫生索证制。

  3、销售、储藏做到生熟分开,冰柜备有消毒毛巾,专用工具。刀、墩、案板、抹布、盆等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

  4、熟食制品出现变质、发霉、异味等现象,应立即停止出售并及时处理销毁。

  三、糕点食品卫生

  1、糕点不得直接码在地面上,要有防鼠、防蝇、防虫设施,要盖有苫布,苫布外要有明显标志,使用时不得里外颠倒。

  2、直接接触食品的纸张、塑料等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3、售货工具要每日消毒、清洗、不留残迹,实行双夹法。

  四、罐头、酒类食品卫生

  1、锈盖、锈桶、胖听及透气的玻璃瓶、铁桶、软包装罐头一律不得出售。

  3、混有杂质、过期、损伤的罐头、酒类一律不得出售。

  本制度由乐呵呵超市制定,即日起实施。

超市管理制度15

  1、超市必须持《食品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必须身体健康无各类传染病,持健康证上岗。

  2、售货员要着装整洁,服务态度端正,严格按照规定的价格出售食品,不得擅自更改价格。

  3、食品陈列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食品和非食品要分架摆放,严禁混放。

  4、一定要定点采购,索取销售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质监部门出具的“食品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和进货清单及发票。进货不能太多,做到及时进货,及时售完,不积压食品。

  5、进货必须到持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的厂家或销售商处进货,所进食品必须有“qs”标志且未过期,严禁进购“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和过期食品,一经发现将追究承包人责任。

  6、超市若出售变质,过期食品,发生学生食物中毒,承包人负完全责任。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8、超市售货员在出售食用品时积极配合学校实际教育学生保护环境,不乱扔包装袋、瓶、纸等垃圾,负责超市周围的卫生清洁。

  9、负责超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食品无灰尘,无污染,保证学生吃上放心食品。

  10、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将超市、烧饭处、住宿混用。

  11、出售时发现食品有问题应及时向有关人员反应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对学生反应的意见要及时整改。

  12、必须服从学校的管理与监督,随时接受学校、工商、防疫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三次。

  13、超市不得全天开放,上午第一节课前开放1小时;中午放学后开放半小时;

  下午放学后开放1小时;晚自习后开放半小时。严格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自由购买,不得强卖,不向学生出售烟、酒等副食品,一经发现学校有权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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