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管理制度

时间:2022-08-31 17:34:20 制度 我要投稿

资金管理制度范本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资金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资金管理制度范本

资金管理制度范本1

  一、总则

  1、为加强我镇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根据《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仁怀市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xx]1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学校食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各校要成立食堂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工会、总务和班主任等组成,全面管理食堂的日常事务。

  3、学校食堂是学校后勤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坚持为师生服务的宗旨,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营利性”要求,进行食堂成本单独核算。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保障生活质量,建立和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4、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试行。

  二、财务管理

  1、规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学校食堂必须单独建立明细账,独立核算,按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规范成本核算。不允许通过学校食堂搞“创收”、谋福利。

  2、学校应建立食堂内部控制制度。学校财务人员、物资采购员、验收员和保管员等,分工要明确、责任要清楚。

  3、学校食堂财务审批人为校长、或授权主管后勤的副校长、或授权总务主任。审批人审批食堂收支、往来、采购等事宜。对于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决策,由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4、学校食堂必须配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专(兼)职财会人员,按照规定设置总账、日记账、明细账等,实行独立核算。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资产清查,但每年年底前必须进行资产清查。做到账实、账账、账证相符。

  5、加强食堂经营管理。学校食堂不得实行承包制,要加强饭菜的质量、数量、经费的监督检查。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要集中讨论、研究,对每周食谱进行合理安排,挂牌公示,每月对食堂膳食和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评。

  三、收入支出管理

  1、学校食堂收入。学校食堂收入系食堂为学校师生提供生活活动中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学生生活费费收入、教职工生活费收入、代办生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捐资收入等。

  2、在食堂就餐的教职工生活费,应与学生同菜同价,按实结算。

  3、上级部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爱心营养餐”等拨款,学校食堂根据拨入“爱心营养餐”等专款的情况设立台帐,详细登记和记录学生的就餐情况,并按《标准菜谱》的配备标准和数量足额配制“爱心营养餐”。

  4、收取生活费时由学校财务人员出具由财政监制的正式票据,正式票据上必须盖有财务专用章和开票人签字,并填写收费情况花名册,以便核查。收取的生活费原则上必须及时存入镇中心银行账户。

  5、食堂收入以食堂自身的经营服务为依据,不得擅自转移食堂收入,以至挪用或私设“小金库”。

  6、食堂的支出成本核算。应以食堂的日常服务活动所必需的各项生活原材料支出为依据,食堂工人工资、燃料、水电、设备添置维修等一律不得在学校生活账中列支。

  7、所有支出的发票等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收货人共同签字后报校长签批,方可入账,严禁白条入账

  8、学校每月都要对食堂的收支进行公示。

  9、食堂的结余款(含历年的结余款),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上,不得直接或变相用于发放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或以其它方式转由学校用于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

  四、物资采购及管理

  1、大宗食品集中统一配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xx〕56号)文件精神,大宗食品原材料供应统一化,《仁怀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xx年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计划》(仁教科资[20xx]号),各校所需大米、菜籽油,从20xx年4月1日起由供应商统一配送到学校。各校须在每月20日上报次月所需大米、菜油数量到中心校,由中心校汇总报供货商,确保学生生活原材料按时到位。

  2、严格肉(禽)类、蔬菜及辅佐材料等的采购。要求各学校对肉(禽)类食品必须实施定点、集中采购,并与供货方签订质量安全保证协议,要选择证件齐全、诚信经营、质优价廉的供应商,从而保证食品质量,降低成本。严禁病肉(禽)类食品进入食堂;蔬菜及辅佐材料必须保证新鲜不变质,进行索票采购,严禁采购变质、腐烂食品,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原料如发芽变质土豆等为学生制作食品,要确保所采购的食品安全。

  3、严格食品原材料进出库登记制度。加大食品原材料保管进出库的监管,所有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必须做到全部入库登记、领用出库签字管理,学校食堂保管人员必须建立健全食品进出库台账,采取不定期对学校食堂保管台账进行监督检查。

  2、食堂物资采购必须建立内部制约制度。学校成立采购小组,采购小组须有多方代表参加。物资实行集体采购,必须实行2人或2人以上参与采购,且采购人员要做到定期轮换,每次采购结束时要做好采购记录备查。

  4、 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购进的物资要经验收或保管等相关人员的验收,验收或保管人员对采购的所有物资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认真清点和查验。查验合同供货方与票据出票人一致,同时查验合同供货方与供货方提供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或流通许可证)、食品质量检验检疫证(或检测报告、或合格证)等相关材料单位名称的一致。

  5、要建好物资管理台账。当日耗用的物品要及时办理验收和领用登记,非当日耗用的物品要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大米、面食、食油、辅料等需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必须附《入库单》后登记入账。

  五、健全管理岗位

  1、学校食堂按照不相容岗位分设的要求,设置财务、采购、验收、保管等工作岗位。建立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相互监督。人员因故调离本岗位,按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2、验收

  (1)必须对所有食堂采购物资进行验质、验量工作。

  (2)必须建立食品采购台账,对采购的所有食品和原料认真登记,以便检查。

  (3) 查验合同供货方与实际供货人一致,同时查验合同供货方与供货方提供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或流通许可证)、食品质量检验检疫证(或检测报告、或合格证)等相关材料单位名称的一致。

  (4)留存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或流通许可证)、食品质量检验检疫证(或检测报告、或合格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等相关材料。所索取的资料应为加盖供方单位印章或供方亲笔签名的原件。对采购所索取的票据、证照复印件要分门别类编号归档保存。

  (5)对采购回来的物资进行验收时,如发现质量或数量问题的,应及时上报食堂管理人员处理。同时,应该做好退回或处理的相应记录。

  (6)对采购回来的物资,要严格把关。拒绝验收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QS标识(米、面、油、豆制品、酒、调味品、乳制品等)、运输过程受污染等不符合卫生、质量要求的食品和原料。

  3、保管

  (1)保管员对所有入库保管的食堂物资进行收发及验质、验量工作,保证食堂日常运作的物资及时、安全供应到位。

  (2)要严格把关,拒收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QS标识(米、面、油、豆制品、酒、调味品、乳制品等)、运输过程受污染等不符合卫生、质量要求的食品和原料入库。

  (3)对入库的货物填写《入库单》,进行入库登记。对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进行验收,并及时登记入帐。如发现质量或数量问题不能入库的,应及时上报食堂管理人员处理。同时,应该做好退回处理记录。

  (4)发放物资必须开具《出库单》,并及时登记入账,月末及时向会计递送《出库单》汇总表。

  (5) 每月25日清查盘点一次,并制作《物资盘存表》。《物资盘存表》一式两份,一份保管员留存,一份送交财务处。

  (6)对物资库存数量和质量要了如指掌,对采购员及时提出采购计划,并说明品名、规格、数量、等级和单价。不得擅自把物资转借、挪用、租赁给他人。

  (7)每学期结束,应进行一次全面的物资清查盘点,并制作《物资盘存表》。

  六、 监督机制

  1、学校因地制宜确定每周配餐食谱,尽可能做到一周一换、荤素搭配、营养全面,热饭热菜,配有肉食,确保学生生活费用吃在嘴里,做到不浪费。坚持做到食品留样制度,杜绝学校购买成品食品供给学生。

  2、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严格执行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学校校长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学校食堂管理人员是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分别组织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卫生等部门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督导检查,并指导学校加强食堂食品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制。

  3、提高食堂饭菜质量。严格实行学校负责人、教师、食堂工作人员等轮流自费陪餐制,对饭菜质量作评价,提高食堂工人制作饭菜的质量,杜绝饭菜浪费现象的发生,陪餐人员要及时发现和提出解决食堂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学校食堂开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指导或培训学校食堂管理人员。

  4、各学校要成立膳管会,可由工会主席、学生家长代表、学生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行使对食堂的监督、检查等职能。每学期末,学校食堂必须向膳管会汇报本学期的收、支情况,并定期在学校公示栏向师生公布。促使学校食堂越办越好,把这项民生工程办得让学生、家长和社会满意。

  2、建立信息反馈渠道。设立校长信箱,食堂工作人员、就餐师生,可以对原材料采购、伙食质量等问题进行举报或投诉校长、食堂管理小组要经常了解市场供求信息。

  3、 建立公示制度。学校食堂应对教师、学生和家长关心的事项,以及对食堂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和信息予以公示。

  4、采购人员将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采购人、被采购人及联系电话等予以张贴公示。

  5、学校履行管理、督查的职责。学校组织就餐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等,定期召开座谈会,主动征求他们对学校食堂管理的意见,对食堂工作积极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并接受上级等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检查和指导。

资金管理制度范本2

  一、基本制度

  1、开立两个账户,基本户用来付款,一般户用来收款。建立健全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建议使用网银。每天发生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做到日清日结,及时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2、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严格执行现金等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用白条抵库。

  二、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专人(出纳)负责。

  2、出纳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按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流水账),每天结出余额并核对实存。做到日清日结,账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一定数额(建议5000元,且是收入额)时必须存入银行(一般户)。

  4、出纳收取销售现金时,须立即登记现金日记账并开具一式至少两联的销售单据,一联销售留存,一联会计处理。经手人一定要有经手依据。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审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相关人员(如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三、支票和网银管理制度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并建立支票登记备查簿(包括支出和收取支票两本)。

  2、出纳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按顺序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流水账),结出余额,每天登录网银核对银行存款实存。作到日清日结,账实相符。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至少三联的收据,缴款人、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或网上付款必须事前按相关程序审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支出支票时,由领取人在支票头上签收签字认可,并及时登记支票备查簿。

  5、基本户余额不足时,申请按支出预算从一般户转过来(建议半月一次)。

  四、印鉴的保管

  银行印鉴原则上必须分人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法人印鉴分别派其他专人和出纳负责保管。

  五、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至少每半月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半月报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指定人员于每半月终了进行定期对账盘查,其他时间进行不定期抽查。

  2、会计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每月现金与银行存款的帐务处理及其他帐务处理。

  六、支出审批制度

  购买日常办公用品、固定资产、办公家具等、会务费、差旅费、工资与奖金等任何支出都要相应审批。为简化支出审批手续,提高效率,负责人可适当将其权限或部份权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权给指定专人。

  七、差旅费报销规定

  报销人持原始凭证签字,报负责人、会计签字认可,交会计报销。

资金管理制度范本3

  1、目的

  为了加强集团经营管理,防范经营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2、应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

  3、职责

  3、1集团总部各管理部门及集团所属各子公司负责本部门大宗采购和资金安排计划,由主管副总裁按规定要求逐级审批。

  3、2集团总部各管理部门及集团所属各子公司大宗采购和资金安排计划,由集团财务部门严格按照审批计划审核报销,对违反本规定的支出项目有权拒绝报销。

  4、具体规定

  4、1财务印鉴保管制度

  4、1、1集团财务部是集团及所属子公司的会计核算中心,必须严格执行财务印鉴二章分管并用制,即财务专用章由财务主管或总复核人负责保管,法人名章由出纳人员负责保管。财务人员在印章使用前须认真复核资金支付审批是否符合集团规定的审批程序,审核无误后方可盖章。

  4、1、2财务部必须建立财务印鉴使用登记簿,对除上述正常经营资金支付业务范围以外用章,使用前须由印章保管人员认真登记,并随同用章人员取得主管副总裁的签字,方可加盖财务印鉴。对于以集团或子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或司法鉴定等专用章,必须取得总裁签字。

  4、2资金审批制度

  4、2、1财务部库存现金的储备,必须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条例》规定的范围和支付的标准执行。

  4、2、2集团及所属子公司经营性费用支出的审批权限规定如下:

  4、2、2、1属于日常经营性必须支付的固定费用,如水电费、邮电通讯费、租赁费等,由主管经办人员、子公司总经理签字,财务总监批准即可到财务部办理付款手续。

  4、2、2、2对于日常经营性开支的费用,额度在200元以下的,由经办人员签字,集团职能部门经理或子公司总经理签字,财务部经理签字,即可到财务部办理付款(不包括招待费、出租车费)。额度超过200元以上的须经主管副总裁和财务总监签字。额度超过20xx元以上的必须总裁签字。

  4、2、2、3招待费用必须经集团职能部门经理、子公司总经理、主管副总裁、总裁的批准方可到财务部办理付款。

  4、2、2、4对于20000元以上的支出,资金使用部门必须编制出支出预算,包括工程预算,经总裁办公会批准,由财务部在预算范围内控制执行。

  4、3属于日常资本性支出的审批权限

  4、3、1固定资产的购置:集团各职能部门及所属子公司年初必须编制购置计划,经总裁办公会批准,由财务部按计划控制使用。购置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须由子公司经理、主管副总裁签字,超过10000元以上的须由总裁签字,方可到财务部办理付款手续。报销时,财务部要根据部门固定资产验收单,建立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卡片,并负责定期盘点。

  4、3、2对外投资:无论投资额度大小,必须经董事会批准,主管部门提出可行性分析报告,经专家论讨确定投资额,签定投资协议,取得合同及法律文书,经主管副总裁、总裁、董事长签字后方可到财力部办理付款手续。

  4、4集团所属公司不得擅自对外拆出资金,不得擅自向外拆入资金,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担保抵押等一切与本公司无关的经济事务。

  4、5集团内部资金调拔,无论额度大小,必须经总裁签字,财务部方可办理。

资金管理制度范本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7号)、《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财税〔20xx〕61号)、《山西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晋财预〔20xx〕70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专项资金分配职责规定的通知》(晋财办〔20xx〕24号)等规定,结合我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省财政安排的纳入预算管理的排污费、排污权专项收入和预算内资金安排的污染防治资金用于全省范围内环境保护支出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环境保护以当地投入为主,省级专项资金予以适当支持。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并组织各相关部门做好环境保护项目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 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第四条 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包括:

  (一)重点污染源防治项目。指技术、工艺等符合环保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要求的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防治项目。包括纳入各级环境保护规划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现污染物减量化排放的各类污染防治和技术改造项目。

  (二)区域性污染防治项目。指重点区域、流域实施污染防治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三)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对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影响的环境治理新技术、新工艺、PPP模式、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推广应用示范项目。

  (四)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限于排污权专项收入安排)。

  (五)其他污染防治项目。

  第三章 专项资金分配方式和申报程序

  第五条 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采取“因素法”或“项目申报法”方式分配。“因素法”方式通过资金分配因素测算切块下达,并明确资金用途。“项目申报法”方式分配通过“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方式下达。

  第六条 “因素法”分配方式,由省环保厅按照各设区的市环境治理工作任务需求、上年度上缴排污费金额、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环境质量状况、以往年度项目执行情况等提出分配因素、权重、分配公式并商省财政厅同意后,由省环保厅提出专项资金分配计划。分配因素、权重等可根据当年环保工作重点和任务调整。

  第七条 “ 项目申报法”分配方式,实行项目库管理制度,省环保厅负责建立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库。由县级环保部门按照省环保厅制定的《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组织项目申报,逐级上报省环保厅。省环保厅按照规定及程序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初审、专家评审,在择优排序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具体项目并提出专项资金分配计划。

  第八条 省环保厅将资金分配计划以主要负责人签发的正式文件报省财政厅审核。

  第四章 专项资金拨付与使用

  第九条 省财政厅会同省环保厅将专项资金预算下达到省级部门或各设区的市、省直管县财政部门。对按因素法分配到各设区的市、省直管县的专项资金,由市环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环境治理任务要求,规划或方案确定的目标,按照专项资金补助范围和原则、年度支持重点和预算指标,将资金分配到具体项目,并于省级预算下达后1个月内将资金分配情况(含资金安排原则、安排依据、安排明细表等)、专家评审结论等相关资料报省环保厅。

  第十条 各设区的市、县(市、区)财政、环保部门要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给项目单位,并督促项目单位抓紧项目建设,认真落实配套资金,确保项目按进度实施。

  第十一条 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实行独立核算,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严禁随意改变专项资金支出用途和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第五章 项目实施与验收

  第十二条 项目实施实行法人责任制。项目单位要依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落实项目法人,承担项目申请、实施、验收、运行等全过程的管理职责。项目实施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工程类项目),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技术规程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项目质量,切实发挥投资效益。

  第十三条 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各级环境保护部门批复确定的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确需进行调整的,项目单位应原渠道提出变更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 专项资金项目执行竣工验收制度。项目完工后3个月内,项目单位应向环保部门申请项目竣工验收。按“项目申报法”拨款补助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专项资金项目,由省环保厅组织竣工验收。500万元以下的项目和按“因素法”安排各设区的市、县(市、区)的专项资金项目,由市县环保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并将验收有关资料报省环保厅备案。

  第六章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与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省环保厅应科学确定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省财政厅组织审核后批复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审核未通过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资金。预算执行中省环保厅应加强绩效监控,项目实施效果与原定绩效目标发生偏离的应及时纠正,情况严重的暂缓或停止项目执行。

  第十六条 项目实施单位要对项目绩效进行自我评价,向环保部门报告本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情况,提交绩效评价报告。省环保厅负责对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并按省财政厅要求在年度结束后一个季度内提交上一年度的绩效评价报告,整改发现的问题。省财政厅负责审查省环保厅报送的绩效评价报告,或组织实施再评价,或对重点项目引入每三方进行绩效评价。

  第十七条 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专项资金的重要参考因素。

  第十八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应接受财政、环保、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省环保厅、省财政厅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或委托项目所在地环保和财政部门(或评审机构)等方式,对资金的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对按“因素法”切块分配各设区的市、省直管县的专项资金,由市、县环保部门负责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要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各设区的市应于次年1月底前向省环境保护厅报告上年度项目进展情况。

  第十九条 凡违反国家及本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截留、挪用、骗取专项资金行为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国家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信息公开

  第二十条 省环保厅应在门户网站或通过其他媒体渠道向社会公开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申报指南、绩效评价等信息。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凡此前我省有关规定和本办法不符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各设区的市财政部门、环保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的有关要求,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资金管理制度范本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公司对各子公司资金使用的监控与管理,加速资金周转,保证资金使用安全,保证各项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各子公司财务部资金管理工作。

  第二章

  财务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管理职责

  一、财务总监对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执行和财务管理运行的质量负领导责任。

  二、财务管理工作归口于集团公司财务部,集团公司财务部对财务制度的贯彻执行负主要责任。

  三、公司各部门自觉遵守财务管理制度,配合财务部全面贯彻执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资金管理规定

  一、现金

  1、现金使用范围

  (1)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按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因公办理事情需预支的借款;

  (6)费用的报销。

  2、资金审批流程

  (1)金额在5000元(含)以下的,由借款人填写现金借款借据,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及子公司总经理审批。

  (2)金额在5000元以上10000元(含)以下,由借款人填写现金借款借据,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子公司总经理、集团财务总监审批。

  (3)金额在10000元以上100000元(含)以下,由借款人填写现金借款借据,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子公司总经理、集团财务总监及总裁审批

  (4)金额在100000元以上,由借款人填写现金借款借据,除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子公司总经理、集团财务总监总裁审批外,还需报董事长审批。

  3、现金管理

  (1)不准保留账外现金(小金库);不准挪用现金;不准单位之间套换现金;不准假造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存支现金;不准以白条顶替现金;不准以任何票证代替现金。

  (2)库存现金限额为1000元,超限额部分,出纳人员应及时送存银行。

  (3)企业向银行提取或存入现金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提取工资或奖金等大额现金时,应有安保人员同行。

  (4)对现金和各种证券的保管,必须确保完整无缺。

  (5)现金保险柜密码要绝对保密,妥善保管好保险柜钥匙,不得丢失或借于他人。

  (二)银行存款

  1、银行存款基本管理

  (1)、各子公司需设立银行存款基本户,如因业务需要须开立其他类型账户,需向集团公司提交开户申请,经集团公司审批后,方可办理。

  (2)、出纳人员办理每一笔收付款业务前,必须复核每一笔收付款业务的经济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3)、所有付款应严格执行审批金额权限的规定。开出的票据进行登记,在票据备查薄中注明开出日期、金额、票据号码和收款单位等。

  (4)、严格遵守银行结算规定,不准开出“空头支票”;不准开具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不准无正当理由拒绝付款。

  (5)、领用空白支票前,领用人必须填写“空白支票领用申请表”,经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审批后办理。

  (6)、对长期不发生业务、不使用的银行账户,应及时办理销户手续。

  (7)、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余额核对相符。对于未达账项要在次月10日前查明原因,根据实际情况,在30日内做出相应处理。

  2、资金归集

  (1)为利于集团公司对各子公司的资金实现统一规范管理,提高整个集团的资金使用效益,故将集团公司中所有下属子公司指定账户上的资金归集到集团公司指定的账户。

  (2)具体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集团内资金往来—资金归集

  贷:银行存款—XX银行

  借:其他应收款—集团内资金往来—资金归集

  贷:财务费用

  (三)其他货币资金

  1、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证存款和信用卡存款等。

  2、办理外埠存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证存款和信用卡存款,须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财务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办理后要建立相应明细账,及时结清账务并将多余款项收回。

  3、未使用的空白支票、空白收据以及其他重要收付凭证应及时存放于保险柜内,妥善保管。

  第三章

  附则

  第三条本制度由集团财务部负责解释及监督实施。

  第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资金管理制度范本6

  合作社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

  四、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

  五、专项资金利息收入年终一律转入本金滚动使用。

  八、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九、监督委员会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十、对工程类项目专项资金所发生的隐蔽工程,负责资金结算的工作人员,必须到现场签证认可,否则会计室不予结算。

资金管理制度范本7

  1、各单位包括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供现场各级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的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经甲方考察认定进入施工补充协议,方可安排进场。各单位更换管理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权根据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实际能力和水平,决定其是否留退。

  2、各施工单位进场时必须在现场办公室安装电话或报送手机号,并保证每日24小时畅通,工地有人值守。

  3、监理公司人员必须保证每日8小时以上现场工作时间,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阶段或紧急施工问题,应保证及时到工地解决。

  4、各施工单位应在临设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应临设安排方案,在正式开工前15天应向甲方报送有关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工程部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安排,正式动工前一天必须提交开工报告。

  5、各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协调安排,服从监理公司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6、施工现场内各单位之间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所有协调安排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传达,如有特殊情况需立即口头处理时也必须在12小时内完善正规手续。

  7、现场所有往来文件均以标准打印文本为准,并妥善保存。()如非标准打印文本各单位有权拒绝签收,相应产生的影响和责任由发出方承担。所有发出的文件均应有签收回执。

  8、现场内各种往来书面文件、通知,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甲方认可的管理人员签收。签收后如有异议必须在当日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同,并应严格按照文件内规定时限内执行完成。

  9、在施工过程中,各单位如有管理或技术问题需协调解决,须立即直接向甲方提出,在经三方协商并得到甲方书面答复后方可按书面决议执行,切忌擅自行事。

  10、施工单位制定的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条例均不得与甲方制定的作为施工补充协议附件的各项管理制度有抵触或冲突,并应在进场前随施工组织设计报交甲方审核完善后方可执行。

  11、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下发通知施工单位认可但不执行将给予500-20xx/项、次。

资金管理制度范本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东莞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工程研究院(以下简称“电研院”)项目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电研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经费是指用于电研院科研项目实施和管理的经费,主要包括政府资助和单位自主投资经费。

  第三条 凡直接用于科研工作的项目经费和为科研服务的其他经费,均纳入财务室统一管理,按照“分类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格审批”的原则使用项目经费。

  第二章 支出范围

  第四条 项目经费是指项目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一般包括:人员费、设备费、能源材料费、试验外协费、技术引进费、差旅费、会议费、知识产权保护费、管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一) 人员费,指直接参加项目研究开发人员支出的工资性费用。

  (二) 设备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费及设备试制费。

  (三) 能源材料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原材料、燃料动力、低值易耗品等费用。

  (四) 试验外协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带料外加工费用及委托外单位或合作单位进行的试验、加工、测试等费用。

  (五) 技术引进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购买专有技术、技术成果等费用。

  (六) 差旅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调研、考察、现场试验等工作的交通、住宿等费用。

  (七) 会议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组织召开的与项目研究有关的专题技术、学术会议的费用。

  (八) 知识产权保护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申请国内外知识产权保护所发生的费用。

  (九) 管理费,指项目承担单位为组织管理项目而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现有仪器设备和房屋使用费或折旧、直接管理人员费用和其他相关管理支出。管理费占项目经费总预算的比例原则不超过5%,特殊情况根据项目实施内容及承担单位的性质核定。

  (十) 其他相关费,指除上述费用之外与项目研究开发有关的其他费用。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五条 项目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制度。项目申报部门按有关要求申报项目科研项目时,应当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

  第六条 项目经费预算包括经费来源预算和经费支出预算。来源预算包括同一项目的不同来源渠道的经费,主要是申请的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两部分。支出预算包括与项目研究有关的各项支出。应当按照相关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项目编制指南要求规定的经费开支范围确定支出科目,根据需要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与项目研究的相关性及测算方法、测算依据等进行编制说明。

  第七条 经批准的预算,一般不作调整。因客观原因需作出调整的,由项目执行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项目管理部门和财务室审核后,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后方可调整。

  第四章 收入及分配管理

  第八条 各类科研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渠道,必须全部纳入电研院院务部财务室统一管理,集中核算,专款专用。

  第九条 科研经费到院后,首先由项目管理部门(科创部)提出科研项目内部立项申请,经批准后,财务室会根据项目合同书和科研经费到款额设立经费本,合理使用经费。

  第五章 项目经费支出管理

  第十条 科研经费的使用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项目组其他成员使用经费,必须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同意。

  第十一条 项目经费使用需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采用实报实销方式,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此办法由电研院科创部、院务部财务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资金管理制度范本9

  (一) 基本理念:

  样华家居采购网连锁加盟店是 一家以渠道团购、网上商贸、广告招商为主体的全方位服务型机构。通过优选资源,联手整合,创新和谐的运作,与合作伙伴共同搭建了一个公信度的商务平台。为消费者展示并提供了一个轻松、便捷、高品位的新型购物环境并 实行家居连锁经营管理的统一品牌连锁店。连锁加盟店统一采用样华家居采购网连锁加盟店的名称对外从事经营活动,为加强连锁加盟店的管理,维护统一的品牌形象和共同利益,实施统一的市场营销管理和统一的市场竞争战略,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 加盟资格:

  连锁加盟店的加入资格,规定如下:

  1、得到业务经理级别以上公司领导的推荐(包括主任),且经营者本人向公司提出加盟书面申请。由公司领导对提出加盟申请的经营者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其加盟诚意、经营理念、业务能力、资金状况等内容。3、通过考核后,由公司决定连锁加盟店店址,并由公司出面签订店面租赁合同。

  2、加盟者与样华家居采购网公司是合同的关系,各自独立拥有和运营,而不是代理、合伙或合资的关系。

  3、从业经验:加盟申请者必需具备一年以上的家居业务操作经验。

  4、资金要求:人民币四万元以上的启动资金,二万元以上的流动资金。

  5、在本公司的人,业绩累计达到60000分以上,各项指标达到公司要求。详见《样华家居采购网业务人员考核标准》。

  7、加盟者必需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内部培训,并通过考核。

  8、加盟者愿意在家居行业长远发展,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进行管理。经营者个人品德优良,愿意遵守诚信经营原则,无不良记录,无犯罪嫌疑。

  (三) 加盟流程:

  具备前一条款所述资格者,加入连锁加盟店的具体流程如下:

  1、采用公司统一的装修方案,使用“样华家居采购网连锁加盟店”的统一商标、商号,在连锁加盟店内安装统一的招牌、标识(具体施工由经营者自行解决或公司指派装修公司进行)。

  2、由公司出面为连锁加盟店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3、由公司出面为连锁加盟店申请电话及宽带及大件办公设备(电脑、传真机等等)。

  4、经营者与公司签订加盟合同并交纳加盟金等相关费用。

  5、连锁加盟店开业当天举办开业庆典。

  (四)店面要求:

  1、加盟者自己选择店面的,一般要求周边房源丰富,交通便利,人流量较大,位置醒目,门面最好较宽,便于设置招牌。

  2、在一般状况下,店与店的距离在特级地段应≥250米,一级地段应≥400米,二级地段应≥800米,三级地段应≥1000米,四级地段应≥1200米,特殊路段的单店距离由样华家居采购网总部授权决定。

  3、加盟店的营业面积应在15㎡以上。

  4、店面的设计、装修材料及灯箱的设计制作应严格按照样华家居采购网的统一标准。

  5、店堂的设计和宣传文字应由公司总部统一格式并在装修时提前报请公司审定

  关于加盟店的具体营运,本规章、加盟合同或其他规章无规定时,则由公司斟酌决定。

资金管理制度范本10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的规范性、计划性和有序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风险管控能力,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本公司内部各部门所有的收付款,制度所指资金计划包括年度资金计划、月度资金计划、周资金计划。

  三、计划原则:量入为出、整体平衡,按时编制、严格执行,实事求是、不虚报。

  四、计划执行:

  1、各部门是资金计划的执行部门,每月末25日前各部门将下月资金收支计划报财务部审核,财务部有权依据公司整体预算及资金情况对各部门资金计划进行增减调整,经财务总监与总经理商讨签批后执行。

  2、执行部门需在规定的时间上报资金计划,年度计划在年末12月10日前上报,月度计划在月末25日前上报,周计划在每周四前上报。

  3、各部门资金计划应建立在对部门工作合理预计的基础上进行编报,资金计划需按付(收)款先后顺序、付(收)款项目依次填报。

  4、资金计划的调整:除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的情况下各部门资金计划经总经理签发后一般不允许随意变更调整。

  5、资金付款的执行:资金付款计划按周执行,月度资金计划需填写本月第几周支付,月度内当周未执行的付款可以递延到下周支付,但具体付款安排财务依据情况而定,当月未执行的付款不再递延下月执行,各部门需在填报下月资金计划时重新提交签批,财务部根据付款计划及时调度资金,资金付款申请单需注明资金计划编号和项目名称,财务部依据签发执行的资金计划执行付款,无计划的资金付款财务不予支付。紧急情况下需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依次经财务总监、总经理特批后方可执行。

  五、资金计划表填列格式详见附表,本制度自签发之日执行。

  签发人:

资金管理制度范本11

  受国家宏观政策和煤炭生产自身特殊性的影响,煤炭企业生产成本日益加大。煤炭企业只有加强成本管理,推动成本管理由战术型、经济型、以物为中心型、算帐型向战略型、经济与技术结合型、以人为中心型、经营型的转变才能真正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自身竞争力,迎接市场化的挑战。

  (一)提高成本管理意识,建立基层成本核算制度

  树立以扭亏增盈为核心的成本控制观,使各级干部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增强成本意识,正确处理好成本与技术、安全、质量等之间的关系,把经济性与技术性很好地结合起来。建立区队、班组、岗位的基层点的核算制度。企业的各项费用都要在基层核算点的成本构成上体现出来,要明确一定的基层核算点成为相应的责任主体、利益主体和控制主体,形成全员自主控制,构筑成本管理纵到底、横到边的群控网络,确保企业利益目标的实现。

  (二)实行预算控制制度,强化目标成本管理

  结合企业的利润目标和控亏目标,制定出所属各单位合理、可行、科学的成本控制目标和成本计划。为调动各单位降低成本的积极性,还可根据产量变化规律实行弹性目标控制成本。煤炭企业生产成本的预算可以严格按照企业制定的消耗定额来确定,也可以按照企业目标成本来进行制定,根据企业对各项成本测定的开支严格限制和监督,力求使预算在目标成本控制的基础上做到准确无误。

  (三)严格考核目标成本并与激励机制相结合

  成本控制必须和有效的激励机制紧密结合起来,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煤炭企业一方面要严格考核,另一方面实行彻底的成本否决权。即目标成本指标一旦确定下达,一般在一年内不变动,为鼓励努力降低成本,在完成目标成本的基础上再有降低再嘉奖,而且到年底再根据成本降低额计提效益奖;完不成成本指标,其他指标完成的再好,停发全部奖金,但只要今后通过努力把成本超支补了回来,即累计完成了成本指标,被停发的奖金还可以补发。真正体现奖罚分明、按劳取酬的工资分配原则。【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四)采用现代成本管理方法

  煤炭企业在事前成本管理中,应吸收和消化现代经济管理方法,推广abc物资管理分类法,a类物资多采用定期控制法,c类物资多采用定量控制法,b类物资可视各物资的特点分别采用定期控制法和定量控制法,使成本预测、决策方法科学化、系统化;在事中成本管理方面,要在财务成本核算方法与管理成本核算方法相结合的基础上,重点研究变动成本、标准成本和责任成本核算方法;在事后成本管理方面,应加强成本的考核和分析,不应单纯以成本的高低作为衡量成本管理水平的唯一指标,而应加强对成本效益的考核,如费用成本利润率等。成本分析中,应加强材料采购成本和产品销售成本的分析,注重产品间的横向比较。

资金管理制度范本12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及时、到位,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局财务有关规定及《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特制定本规程。

  第一条安全生产费用按照“确保需要、统筹上报、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条各基层单位结合生产实际及安全活动等情况每季度末上报下季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至发电中心生技科,经生技科复核,报发电中心主任审批后,由生技科上报局有关领导及科室,申请资金。资金的使用由各基层单位根据安全投入计划专项专用,并建立安全费用台帐。由发电中心生技科负责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第三条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因素、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的开支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费用。指为了保障生产安全和职工健康,针对特定危险以及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工程项目的费用。如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安全培训、职业病防护和劳动保护;具有潜在危险的工艺改造费用;各种警示装置、安全防护装置、安全设备设施、安全标志、工器具费用;临时性安全防护设施费用等。

  (二)重大危险因素、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费用等。指对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因素和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危险因素进行的评估、整改、过程控制所发生的投入费用,以及发生事故后各单位对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整改等费用投入。

  (三)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安全活动费用。指企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新员工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工种变换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知识讲座等);各种安全生产会议、安全咨询、安全法律法规收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与维护及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技能竞赛、安全文化建设与安全月活动等。

  (四)劳动防护与职业健康费用。指为保障生产过程中员工的安全与健康而投入的.防护用品、防护器具费用。如个人、集体、专项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器具费用。(劳动服装、绝缘鞋、绝缘手套、安全帽、安全绳、防护面罩、专项安全用具、防暑、防寒等设施费用)。

  (五)日常安全管理费用。指安全生产管理日常开展工作所需的投入。包括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安全生产方面的考核、奖励、各种安全活动中表彰奖励、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等费用。

  (六)反事故措施:设备重大缺陷和隐患治理、针对事故教训采取的防范措施、落实技术标准及规范进行的设备和系统改造、提高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技术改造等。

  (七)应急管理:指为了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和开展应急管理的费用。包括应急救援设施、应急救援培训费用及应急物资、应急演练、应急救援等费用。

  (八)防汛及消防投入费用。防汛物资储备的费用,防汛演练筹备与演习用物资费用。消防器材购置、定检、充装、更换及消防演练费用。

  (九)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

  第五条安全生产投入统计应包括与以下方面有关的采购、维护、保养、使用、更换、管理等费用:

  (一)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重大安全活动、安全生产会议等;

  (二)劳动防护用品;

  (三)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

  (四)安全警示装置、安全标识;

  (五)安全装备、装置、器材和仪器等(不包括机械设备);

  (六)安全设施技术改造,专项措施费用;

  (七)环境治理,职业病防治;

  (八)安全技术规程、规范修编;

  (九)安全检查考核,安全评价;

  (十)重大危险因素监控,应急预案;

  (十一)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

  (十二)安全生产奖励;

  (十三)服务于安全生产的证照办理;

  (十四)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十五)其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开支(如临时设施、围挡、文明施工的投入等)。

资金管理制度范本13

  在产权明晰的公司治理结构框架下,内部制度化管理主要从战略管理、资产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审计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对母子公司责权利进行界定,从而保障母子公司在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的环境下处于良性运行,规避子公司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一、某大型集团公司母子公司管理制度现状

  现以某特大型集团公司为例,分析集团母子公司管理制度现状。

  (一)战略管理

  集团公司强调母子公司战略发展的协同性、一致性,所有子公司的发展战略均统一在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之下。集团党组发文提出了“深入实施大集团战略,大力推进战略转型,谋求集团价值最大化”的战略发展思路以及“跻身世界500强”的战略发展目标,要求狠抓该决定所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的落实,强调各子公司的战略服从。

  (二)资产管理

  集团公司资产管理的目的主要是通过投资项目管理、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及固定资产管理,达到资本收益最大化、投资风险最小化,使下属子公司资产真正实现保值增值。集团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流动资产质量进行动态监控考核,对于流动资产及固定资产报损制定了严格的审批、备案程序。为改善和加强资产管理,集团公司先后组织两次企业财产清查、一次科研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盘活大量不良资产及账销案存资产;在对外投资方面实施审批和备案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要求下属子公司的投资决策体系按规定程序决策和实施,并将项目经济性分析、过程节点、投资方案以及论证报告上报集团,集团公司对项目实施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估。

  (三)人事管理

  母子公司人事管理主要针对子公司高级管理者,包括其职责、权限、权利、义务等相关内容的规范化管理以及相应的管理程序。集团公司大力推行下属子公司领导人员任期、轮岗和交流制度以及财务总监(总会计师)交流制度,各单位党政一把手纳入年薪制考核管理,同时通过开展“四好”领导班子活动,对各下属子公司整体经营班子从政治素质、工作业绩、团结协作、作风形象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考核和评价,极大的促进了下属子公司管理层经营业绩的提高。

  (四)财务管理

  目前集团公司财务模式为分权式,集团公司只保留对下属子公司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权或审批权,而将日常财务事项的决策权与管理权下放到子公司,决策结果由子公司提交集团公司备案。各子公司相对独立,集团公司不干预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与财务活动。

  1.强调对结果的评价。集团公司强调对子公司的经营业绩考核,并与主要经营者个人绩效直接挂钩。为此集团公司制定了详细的考核指标体系,对子公司从科研任务、产品交付情况、收入利润指标完成情况、安全质量工作、科技成果等诸多方面进行考核。其中在财务方面主要从收入利润计划完成率、增长率以及资产周转率等方面进行考核。

  2.集团公司对子公司拥有重大财务事项决策权。集团公司对于子公司资本增减变动、重大投资项目、重大贷款、担保项目均拥有最后的审批权,对于非重大财务决策项目(如一定金额以下的投资项目、贷款、担保项目等)实行备案制度。需报批的投资项目包括:项目投资超过企业净资产50%;一般单位资产负债率达80%以上,其中贸易类达85%以上,多元业务75%以上;集团公司已有规划布局的防务产业和民用航空产业的能力和条件建设;可能引发内部无序竞争的项目;超出集团公司已确定的产业发展方向或产业限定的。

  3.子公司财务机构具有相对独立性。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集团公司财务工作战略规划与预算管理,负责制定并下发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子公司设置独立财务机构,接受集团公司财务部的业务指导,负责向集团财务部报送本单位经营业绩情况,目前主要采取月度财务快报、旬报、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等形式进行反映。

  4.财务主管备案制。各子公司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更换要求在集团公司备案,同时对部分较大的下属企业实施了总会计师轮换。

  5.全集团实施全面预算管理。预算管理是集团公司推行大集团战略,实现集团战略目标的重要手段,集团公司全面推行预算管理,下发了《全面预算管理办法》并设计了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编制体系。在编制年度预算的基础上,开始编制五年预算及三年滚动预算,将集团公司的战略目标通过预算落实到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中,实现“战略落地”,对确保战略目标的实现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审计管理

  目前集团公司开展的审计内容主要是以真实性、合规性为导向的财务审计,包括子公司经营者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年度决算审计、基本建设项目审计等,由于集团审计部人员较少,项目审计人员主要由集团审计部从各子公司财务人员或审计人员中选派,集团审计部工作人员负责审计项目过程监督、协调及结果确认。内部审计的开展增强了子公司经营的透明度,促进了子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内控风险的发生。

  (六)信息管理

  目前集团公司正倾力打造“数字XX”,通过利用信息技术构建集团公司协同工作平台,支撑集团公司的战略发展。特别是财务信息化建设方面,在统一子公司财务软件的基础上,通过XX网实现了各单位与集团总部的信息联网,为管理与决策提供了快捷、准确的财务信息,加强了集团总部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力度。

  二、集团公司母子公司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自集团公司成立以来,在母子公司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集团公司实施大集团战略提供了良好的制度基础。但是,由于集团本部是由原部委演变而来,集团公司的成立带有浓厚行政干预色彩,国有产权“一股独大”,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产权多元化,尚未真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有待完善,母子公司管理较多使用行政命令模式,而不是靠资本说话。要实现战略转型,跻身世界500强,必须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管理制度安排方面存在的问题,理顺母子公司权责利关系,实现母子公司的战略协同,使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在母公司统一的战略、资产、财务、人力、信息等资源优化配置下,形成核心的市场竞争力,使集团公司价值最大化。目前,集团公司在母子公司管理制度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一)战略管理方面集权不够

  由于集团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基本上不存在资本、技术、财务和人事上的联系,业务重叠,甚至是竞争对手,经常出现利益分歧和冲突,尽管集团公司强调战略协同,但由于战略管理方面集权不够,缺少对子公司战略制定、实施的监督以及实施效果的评估,可能导致子公司在制定战略时存在本位主义,难以统一到集团战略上,影响集团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

  (二)财务管理方面有待加强

  集团公司从财务人员管理以及财务资源控制方面对子公司实施了有效的控制和监督,但是笔者认为要适应大集团发展战略,在财务管理方面应在保持子公司经营自主权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集权式管理,为集团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的财务支持。

  1.对财务负责人的管理。虽然在近几年集团公司对部分单位的总会计师进行了交流,但是对于财务负责人尚未实行委派制,各单位财务负责人出于本身利益的考虑,可能作出不符合集团战略的决策,不利于集团公司通过对财务人员的控制促使子公司的财务决策符合集团整体利益最大化的要求。

  2.全面预算管理。集团公司在推行全面预算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从总体上来看,存在重预算编制、轻过程控制与考核的问题。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没有形成对预算偏离的定期分析汇报制度,预算执行结果未全面纳入子公司的考核,削弱了预算对集团战略目标实现的支持作用。

  3.经营业绩财务评价指标过于单一。目前集团公司主要采取收入、利润指标对子公司进行考核,采取此类考核指标可能带来的问题是,子公司盲目追求收入规模,忽视收入质量以及对资本成本缺乏考虑,影响集团公司整体经济运行质量,不利于集团公司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4.财务信息集成化程度不够。目前集团公司已全面实现各子公司的财务软件的统一,并通过金XX网实现了与总部的连通,但是财务数据的集成化程度还不够,不利于相关领导获取实时、动态、直观的财务信息。

  (三)投资链管理需加强

  为实现集团整体经济的快速增长,鼓励子公司培育更多的经济增长点,集团公司放宽了子公司自主发展项目或产业的投资决策审批权,同时对集团控股公司的投资管理权放宽到集团公司以下第三级,上述措施充分调动了各单位主动率先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但是由于子公司投资权过大,投资链延长,带来监管上的难度,子公司可能存在盲目投资、扩大经营规模的行为,存在投资监管失控的危险。

  (四)审计管理内容有待丰富

  集团公司目前还停留在传统的内部审计范畴上,审计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充实,同时审计人员存在缺失、以及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不利于实施子公司审计控制。

  三、集团公司母子公司管理制度安排相关建议

  按照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通过“专业化整合、资本化运作、产业化发展”整合后,集团公司本部将成为控股公司,整个集团通过整合,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以资本为纽带,实行资本授权经营,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母子公司控制模式。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母子公司管理制度,将对实现集团公司的战略目标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一)实行战略管理集权式管理

  在现代企业中,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在公司战略管理中扮演不同的角色。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战略发展要求制定相应战略发展方案,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后,委托管理层实施战略发展方案。在集团公司战略发展中,母子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主体,各自遵循上述原则。在集团公司的战略管理中,为保证集团整体的战略协同性,笔者认为集团公司对战略的管理应采取集权式。结合集团公司目前的战略管理现状,笔者建议具体做法如下:

  在上述集权式管理模式下,可以督促子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统一到母公司发展战略上,实现集团战略发展的协同性以及集团整体资源配置的有效性,最终实现集团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二)强化投资链管理

  在目前集团公司对子公司投资决策审批权放宽、投资链延长的情况下,笔者建议必须强化对投资链上各控股公司的控制监管力度。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必须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母公司以资本为纽带,逐级履行出资人实际控制权利;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会计信息必须按照规定纳入合并报表口径进行反映;投资链上各控股公司必须履行重大事项上报制度,对于影响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及时逐级上报备案或审批;集团公司考核、审计延伸至投资链上所有控股公司。通过上述措施,防止因投资链较长所导致的母公司控制力度逐级弱化,防范投资运作风险,在有效激励各子公司自主发展积极性的基础上,约束各子公司的经济行为。

  (三)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

  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财务人员的控制促使子公司的财务决策符合集团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的要求。财务管理是母子公司管理的核心内容,而要实施对子公司的有效财务控制,必须在财务人员的控制方面采取措施。在集团公司目前的分权式的财务管理模式下,笔者建议推行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委派制。

  3.财务主管在子公司处于双重身份,一是作为母公司经营者的代表,贯彻执行母公司的财务目标、财务管理政策制度以及章程,对子公司经营活动以及财务活动进行监督;二是承担子公司主管财务的负责人或总会计师的职责,建立健全子公司的各项财务控制体系,协助子公司经营者做好各项重大财务决策。

  (四)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全面预算管理是集团公司整合集团资源、强化内部控制、全面提升全集团管理能力、实施大集团战略的主要手段,在下一步的预算管理改进工作中,笔者认为应强调以下几点:

  1.强调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预算编制应与战略目标相结合,由于战略目标的确定是在系统分析宏观经济政策、行业政策、外部市场竞争环境和未来发展趋势以及集团公司现有资源能力和优势的基础上提出的,从而可以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另外,由于松弛的预算会提高子公司经营者的工作回报和个人目标实现的概率,预算松弛的现象难以避免,因此母公司预算编制部门应积极与子公司进行有效沟通,深入了解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尽可能减少预算松弛的现象。

  2.强调预算执行的动态控制。预算管理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预算控制来掌握整个集团公司的发展方向。因此,必须采取措施促使各子公司的预算执行活动与企业的总体战略目标相一致。对于预算执行情况应建立定期(季度)汇报制度,各子公司应认真分析预算执行偏差产生的原因以及下一步的纠偏措施,集团公司财务部汇总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并向集团预算管理委员会汇报,从而动态监控预算执行情况,及时采取纠偏措施,使子公司的经营行为始终统一在集团公司预算目标之上。

  3.强调预算的考核与奖惩。预算考核应与经营者业绩考核挂钩。集团公司建立、完善预算考核奖惩办法,全面考核子公司的预算管理工作(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分析、预算控制、预算调整、例外事项的申请、执行预算的及时性、规范性和严肃性)以及预算执行效果,两者在预算考核中所占的权重由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确定。

  (五)加强对子公司的审计监控力度

  在母子公司管理制度中,审计是母子公司自我约束机制的重要组成部份,是母子公司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子公司在母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牵引下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笔者认为集团公司在母子公司管理中应该积极推进内部审计由财务审计为主向与管理效益审计并重转变,实现内部审计工作全面转型与发展,支持和促进集团公司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集团公司整体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建立相对垂直管理的内部审计组织体系,充实内部审计人员队伍,改善母子公司审计队伍素质及知识结构,建立一支稳定的、结构合理的审计人员队伍;审计观念上由对内部审计本质的认识是检查系统向控制机制转变;由内部审计注重结果、重在治标向注重过程、重在治本转变。审计职能由单纯监督向监督与服务并重转变。审计目标从查错纠弊向内部控制评价和风险评估转变。审计内容由财务控制向业务控制和信息系统控制转变。审计方式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全过程监督转变。审计手段由手工操作为主向利用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为主转变。

资金管理制度范本14

  我公司属于工程机械设备制造类别,根据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我公司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为年产值的1%。20xx年我公司年产量85吨,年产值40万左右,根据20xx年产值现提取20xx年安全费用4000元。20xx年度安全生产资金如有结余,可累计20xx年使用,如果超支,要向办公室申报,可从生产经费中支出,并在20xx年安全费用中扣出。

  安全生产费用的开支范围如下,严禁挪作他用,建立安全生产经费使用台帐:

  (1)、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包括预防事故及重大事故隐患的防范,整改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费用。

  (2)、安全设备(装置)、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

  (3)、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4)、按照估计规定购买从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5)、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事项等。

  (6)、安全生产奖励费用;

  (7)、其他依法应当支付的安全生产费用。

资金管理制度范本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货币资金是学校的重要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为了加强货币资金管理,保证学校货币资产安全,维护结算纪律,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结算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现金管理

  第二条 现金使用范围

  1、职工工资、个人津贴

  2、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3、根据国家和学校的规定发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按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其他必须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三条 使用现金要在限定的范围内,严格审批程序。

  1、日常报销过程中,如差旅费、零星办公用品购置、电话费等需要支付现金的仍通过现金结算。

  2、向机关、团体、部队、企业采购商品、劳务结算、缴纳税费在结算起点以上的应采取转帐结算。

  3、在本地购买设备、家具等固定资产,必须通过银行转帐不得支付现金。

  4、去外地采购,在同一单位采购商品支付现金限额为20xx元。因采购地点不能确定的现金借款一般不大于10000元,确有特殊原因超过10000元小于50000元的,须预先经财务处领导审批,超过50000元的,须预先经分管校领导审批。

  5、职工因公出差携带现金数额应根据出差地点和任务确定,一般不大于10000元,确有特殊原因超过10000元小于 50000元的,须财务处领导审批,超过50000元的,须经分管校领导审批。

  6、现金的收付、结算、审核、登记等工作,不得由出纳一人担任,会计和出纳要分开,出纳管钱不管帐。

  第四条 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收付。出纳人员应于当日业务终了后对库存现金盘点,保证帐实相符。各科科长应组织人员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认真如实填制库存现金盘点表报财务处综合科备案。

  第五条 现金当日库存量应控制在核定的库存限额内,超过限额部分应于当日送存银行。由于特殊原因,当日无法送存的,必须报告财务处领导,采取安全措施。

  第六条 未经财务处同意或授权,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以学校或个人名义收取现金。所收现金应及时送交财务处入账,不准自收自支,私设“小金库”。

  第七条 学校不得为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不得将现金借给与本校无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第八条 严禁坐支现金,严禁白条抵库。

  第九条 商业汇票及银行存兑汇票视同现金管理,由财务部门出纳负责保管。

  第十条 严禁将公款以私人名义在银行办理存储。

  第三章 银行存款管理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业务需要和有关开户规定在银行开设银行帐户,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结算。

  1、学校财务部门负责管理银行帐号,其他部门一律不得擅自开设银行帐号。

  2、二级核算单位需开设银行帐户的,必须报学校财务处审批并备案。

  3、学校的业务结算除必须通过现金结算的业务外鼓励通过银行结算,减少现金流通量。

  4、重要的银行票据(如支票、汇票、本票等)的领购、签发使用要严格办理领用签发手续,并登记造册。

  5、银行印鉴和结算票据应两人分工保管,不得将结算票据与全部印鉴存放同一处同一人保管,签发结算票据应分别由二位印鉴保管人审核无误后加盖印鉴。

  第十二条 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银行帐目,逐笔记载银行存款收付,及时结出存款余额。出纳人员应及时了解和掌握存款情况,不得开具空头支票。当存款余额可能不能满足日常支付需要时,应及时报告,提议调度资金。调度资金的手续按《江苏科技大学资金调度管理办法》办理。

  第十三条 学校的银行帐号只能用于学校的对外业务结算,严禁出租出借银行帐号。未经财务部门同意,不得将单位银行帐号告知其他单位或个人。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空白现金支票,严格控制签发空白转帐支票。签发转帐支票应事先填写签发时间、收款单位、用途和金额。对确因暂时无法确定金额的,应注明最高限额,确定金额后,领用人应及时通知财务部门。支票领用人对支票的安全负责。

  第十五条 财务部门应由按排非出纳人员定期与银行对帐单对帐,每月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查明未达帐项原因。确保银行存款的安全完整。每月编制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按规定须经财务处领导和审计处领导签字。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凡以前有货币资金管理规定的,从公布之日起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学校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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