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规章制度

时间:2022-07-08 12:31:53 制度 我要投稿

人员规章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人员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人员规章制度

人员规章制度1

  外来人员参观管理规定为加强公司厂区安全管理,维护公司利益,防止公司产品、工艺信息、技术流失,现就外来人员参观公司厂区、产品展厅等事宜做如下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一切公司外来人员参观、学习、交流。

  二.参观规定

  1.外来人员参观生产厂区及产品展厅,本公司接待人员需填写《参观申请表》,经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如不在公司可有分管领导代签)同意后到综合管理办公室登记,领取统一发放的“参观证”进行参观。

  2.综合管理部在审核《参观申请单》合格后,事先和集团办公室、产品展厅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由承办部门安排参观接待工作,如有必要可联系用车及讲解等事宜。

  3.入厂参观者必须由本公司接待人员带领,按照既定时间、路线进行参观,不得随意在厂区逗留,不得单独离队参观。进入生产车间参观时,可由承接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讲解,在参观过程中应遵守车间的规章制度,不得影响正常生产工作,不得参观悬挂“谢绝参观”标示牌区域,防止保密信息外泄。

  4.外来入厂参观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对设备、生产工艺、产品等进行拍照、摄影,如有特殊需要,需请示集团办公室或公司领导批准,并安排专人协助完成采访、拍摄等工作。

  5.接待人员要提醒参观人员要注意人身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物品,注意保持环境卫生。如发现有不按规定擅自带领外来人员到厂区或展厅参观的,一次罚款50元,并在全公司进行通报,望各部门严格按以上管理规定执行。

XXXXX公司

  20xx年8月27日

人员规章制度2

  第一章 交际能力

  第一条 交谈能力的测定

  由面试考官与应聘者自由交谈,由此判断应聘者的谈吐、语言风格等。注意应给应聘者更多的讲话机会。

  对胆怯、不善言谈、表达不清者应给低分。

  测定的重点主要看应聘者进入考场如何打招呼;当交谈冷场后,观察应聘者的反应;询问应聘者为什么要到本企业应聘。

  第二条 交谈应变能力的测定

  在对外联系中,谈话的内容千变万化,要求应聘者必须善于驾驭交谈内容,随机应变,否则往往会导致谈判的失败。

  考官在与应聘者交谈中不断变换话题,或有意避开话题,看其有何反应。

  第三条 理解能力的测定

  只有理解对方的谈话内容和意图后,才能争取主动。面试考官可用较长时间模糊地表述一个问题,看应聘者能否领会其实质内容,也可以让应聘者看一本书,或一份企划案,然后让其表达其中的内容。

  第四条 语言语调的测定

  主要测定应聘者的音色、音质、语速大小等。测定方式主要是让应聘者朗诵一篇文章或一首小诗。

  第五条 讲话表情的考核

  主要是看应聘者讲话时的神态和动作。如果表情呆滞、讲话时自卑或有令人讨厌的动作则不适合公关工作;表情生动活泼,具有感染力的应聘者往往能在对外联系中打开局面。

  面试考官可提出各种问题,变换各种表情,与应聘者友好交谈或大声呵斥,并观察应聘者的表情。

  第六条 对掌握谈判主动权能力的考核

  在公关谈判中,往往出现谈判对手漫无边际地闲聊或有意避开话题的情况。所以在交谈中,应时刻考察应聘人员掌握谈判主动权的能力。

  在面谈中,面试考官可提出许多漫无边际的话,考察应聘者能否把交谈拉回主题。

  第七条 外观和整体印象观察

  面试考官对应聘者的服饰、鞋帽、五官及随身携带品进行观察,察看是否整洁、协调和美观。

  第二章 其他相关能力

  第八条 测定观察能力

  考核应聘者的机敏性,并由此可判断出应聘者的性格特点,体察入微是公关人员必备的基本素质。

  考试方式可采取的黑板上贴一张图片或一幅画,也可采用其他方式,让应聘者在限定时间内观察并描述出来。

  第九条 记忆力考核

  公关人员需要面对各种各样的数字和资料,因而必须有较强的记忆力。

  考试方式可以黑板上写上一组数字或单词,然后由应聘者默写出来,根据对错数量进行打分。

  第十条 运算能力考核

  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口算能力,计算应限定在加减乘除四则运算。可出几组运算题,让应聘者口算或速算。

  第三章 录用调查

  第十一条 当聘用名单初步确定后,要对应聘者提供的个人资料进行调查。如调查结果与个人所提供的资料不符,可调整聘用名单。

  第十二条 录用调查主要包括:

  1. 担保人调查

  确认担保人能否提供担保。

  2. 任职经历调查

  到应聘者的原工作单位调查。看应聘者所提供的资料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特别应重点调查应聘者的工作情况、职务、业务能力和工资收入。

  3. 体检

  要求应聘者到公司医院或公司合同医院进行体检。

  临时人员雇用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使临时人员的雇用及管理有所遵循,特依人事管理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人员申请

  各部门有临时性工作(期间在3个月以内),须雇用临时人员从事时,应填具“人员增补申请书”注明工作内容、期间等呈经理核准外,送人事部门凭以招雇。

  第三条 雇用限制

  1. 年龄未满16周岁者不得雇用;

  2. 经管财物,有价证券、仓储、销售及会计(除物品搬运、整理及报表抄写工作外)等重要工作不得雇用;

  3. 雇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

  第四条 雇用

  1. 人事部门招雇临时人员,应填“临时人员雇用核定表”呈经理核准后雇用;

  2. 临时人员到工时,人事部门应填“雇用资料表”一份留存备用。

  第五条 投保

  在厂区工作的临时人员应由人事部门办理劳保投保后,始得入厂工作。

  第六条 管理

  1. 临时人员于工作期间可请公伤假、公假、病假以及婚、丧假,其请假期间除公伤假外均不发给工资;

  2. 临时人员的考勤、出差比照编制内助理员办理。

  第七条 终止雇用

  临时人员于工作期间如有不能胜任工作,违反人事管理规则规定,事、病假及旷职全月合计超过4天以上,或工作期满,雇用部门应予终止雇用,经终止雇用的临时人员应填具“离职申请(通知)单”(其离职应办理手续由各公司订立)经主管科长核签后连同胸章送人事部门凭以结发工资。

  第八条 延长雇用

  临时人员雇用期满,如因工作未完成,必须继续雇用时,应由雇用部门重填“人员增补申请书”叙明理由呈公司总经理核准后始得雇用,并将核准的增补申请书一份报总管理处总经理室备查。

  第九条 实施与修改

  本办法经经营决策委员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人员规章制度3

  1、会计人员应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财政制度和财务制度,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加强经济管理,倡导勤俭办园,提高经济效益。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坚持“收”“支”两条线。

  2、根据勤俭办园的原则,制定年度经费预算,合理安排使用经费。

  3、制定本单位的财务、财产、物资管理的具体规定和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

  4、会计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办理事务进行会计核算。

  5、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对各项收支凭证进行认真审核,

  6、认真及时做好记帐、算帐、结帐及财产物资清查工作,如实反映本单位各项资金活动情况,做到凭证合法、手续完备,帐目健全、数据准确、报帐及时。

  7、每月制好收支表,并及时向领导提供经费使用情况。

  8、按照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财务文件等会计档案资料,遵守国家保密制度。

  9、经常分析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改正工作的具体办法,当好领导的参谋,发挥监督作用。

  10、认真完成领导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人员规章制度4

  一、考核的依据

  学校职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的考核依据是:湖南省人事厅湘人发[1996]12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办发[20xx]18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

  二、考核的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

  2.坚持自评、主管评和民意测评相结合,以主管评和民意测评为主的原则。

  3.坚持学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以学年度考核为主的原则。

  4.坚持考核与评优、聘任。晋职(级)、绩效工资升降挂钩的原则。

  三、考核的内容

  中层管理人员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未任行政职务的职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为: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四个方面,具体各项考核内容的评价标准见《中层管理人员考核测评表》、《职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考核测评表》。

  四、考核评价的等级

  考核评价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

  五、考核否决性条件

  1.经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①有违犯宪法、法律的行为,证据确凿,受到公安、检察、法院拘留收审者和符合学校有关制度属于辞退、除名、开除范围的;

  ②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在师生中散布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严重抵触言行,造成不良影响者;

  ③由于失职,给学校或师生造成严重损害和严重不良影响者;

  ④品行不良、人格或行为有悖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有损教育者形象的;

  ⑤参与赌博,证据确凿,有损教育者形象的;

  ③因服务态度恶劣,个人素质和群众基础差,民意测评“不称职”票数超过三分之一以上者。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不能评优。

  ①一年以内连续病、事假一个月以上或累计超过三个月以上的;

  ②一年以内有旷工(课)和5次以上迟到、早退行为的;

  六、考核的实施

  1.组织领导:

  ①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校领导及中层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②校办公室负责考核组织、人事劳资科负责日常事务及考核结果归档工作。

  ③学校教代会人事委员会和民主监督委员会负责组织民意测评和收集群众意见的工作。

  2.考核权限:

  ①校级领导由望城县教育局考核

  ②中层管理人员由主管校长主持考核

  ③部门职工由部门负责人主持考核

  3.考核办法:

  ①部门考核:以月为单位,各部门每月向校办公室汇报考核情况,并向人事劳资科上报绩效考核工资异动表,考核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②学校考核:实行民意测评或抽查,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会同教代会人事委员会、民主监督委员会或处室负责人进行。

  ③学年度考核:每学年度6-7月进行,个人作自我小结,填写《考核测评表》,部门述职,推荐优秀人员。处室、校级负责人对所属下级进行考核。学校组织民意测评。

  ④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

  4.考核要求:

  ①每次考核后,直接上级要将考核情况向被考核者反馈,并与之沟通,既肯定成绩,更要指出其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帮助找出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②各部门要将考核结果与被考核者见面,被考核者在相应位置签字。

  此办法从 年 月起执行。

人员规章制度5

  一、工作职责:

  1、负责公司前台接待工作。

  2、负责公司接听咨询、预约电话,长途电话要做好接打记录,收发传真、文档复印、打印等工作并做好记录。

  3、负责各类办公文档、商务文档、合同协议的录入、排版、打印。

  4、日常文书、资料整理及其他一般行政事务。

  5、协助其他部门搞好接待工作。

  二、技能要求:

  1、对办公室工作程序熟悉。

  2、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会借助互联网查找资料。

  4、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及较强的保密意识。

  5、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自动化设备。

  6、具有良好的适应能力,能在压力下工作。

  文员工作

  一、工作职责:

  1、根据办公室领导的要求,完成有关报告、文稿的起草、修改工作。完成打字、复印及传真等工作,及时送交领导或按要求传送给客户。

  2、做好日常电话接待工作。完成行政办公会议的书面记录、整理。

  3、完成各类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装订、归档等保管工作,并做电子存档。

  4、根据要求申购日常办公用品,并及时登帐。做好办公用品的出入库登记,管理本部门的财产帐目(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做好办公室设备管理及维修。

  5、随时查看公司邮箱信件,并上报。

  6、做好办公室每天的考勤。做好物品保管工作。

  7、负责公司员工定餐工作。

  8、做好所有名片的登记及电子版本。

  9、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二、技能要求

  文档管理

  1、行文:

  1)办公室文员根据总经理指示或公司管委会决定的内容行文。

  2)要求行文做到:

  a、文字简炼、通顺,突出主题。

  b、行文须规范化,要根据不同内容,按公文的格式和行文规则办理。

  c、拟出草稿后要交总经理或有关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打印。

  2、文号:

  1)正式公文由办公室统一编发文序号,包括部门(公司)、供字、年号、顺序号:

  A.总经办 总字

  B.办公室 办字

  C.财务部 财字

  D.销售公司 销字

  2)公文的主、抄送单位,应根据公文内容确定。

  3)各部门(公司)使用的总公司便函,由承办单位编号,办公室留底存档。

  3、打印:

  1)正式打印要符合行文格式。

  2)各种行文的编号要有连续性,不能出现错别字或其他错误。

  3)需要下发的文件要根据需要实发的数量进行复印,不得造成浪费。

  4)打印要填写打印登记表。

  4、发文:

  1)发文拟稿:

  A.承办部门(公司)根据内容及行文对象正确使用公文种类(如通知、批复、函等),要求文字简洁、明确、通顺,层次清楚,标点符号准确。

  B.需要保密的公文,应分别标明密级“秘密”、“机密”,紧急公文应分别标明“特急”、“急件”字样。

  C.发文主送、抄送单位准确,按单位等级顺序排列,根据来文办的复文,须将来文附在正文后面。

  2)公文签发:

  A.总公司与有关单位联合发文,由总经理签发。

  B.总公司上报和下发“重要的涉及面广的公文”由总经理签发。

  C.一般业务往来和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公文,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发。

  3)发文:

  发文由总公司办公室登记,包括日期、字号、标题、发送和抄送单位、文件份数、附件。工作总结、报告或请示应同公文一样进行登记处理。

  5、收文:

  1)上级及相关单位写明给总公司的文件,统一由办公室收发人员签收、拆封、登记。(凡注明“亲收”、“亲启”的文件及写明各部门(公司)的文件不拆封,分送有关人员、单位处理)

  2)出差、出国及参加会议带回的重要文件,以及上、下级单位来人带来的正式公文,应交办公室登记处理。

  3)办公室收发人员须履行登记手续,正式公文和重要资料盖“收文戳”,顺序编号后按文件传阅登记表程序处理。

  6、存档:

  1)凡有编号的各种打印、下发的文件,办公室必须留存,以便存档。

  2)留存要求:行文原件及打印复件一并存档。

  3)所有留存原件要分类保管。

  4)当年的各种存档文件于次年一季度内整理完毕及归档。

  5)各种上级来文由办公室文员进行收文登记。

  6)登记后附上批阅单,送达总经理批阅。

  7)根据批阅内容或复印下发或传阅。(按相关手续)传阅文件要及时收回,严禁丢失。

人员规章制度6

  一、总则1、保安人员全面负责服务中心的值勤巡逻、门卫等保安服务任务。2、对在值勤区域内的不法侵害和灾害事故,及时报告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和当地公安、消防等部门,采取措施控制事态扩大,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3、落实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等防范措施,发现值勤区域内的隐患,立即报告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并协助予以处理。4、保安人员对值勤区域内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法行为人应送交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支持和配合公安机关和其他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5、保安人员要严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保安服务工作,不准超越职责权限;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在岗期内不准做与保安服务无关的事情。6、不准留宿外来人员,非因公外来人员晚22:00之前必须离开服务中心。

  二、具体要求1、白天由2名保安负责服务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夜间由1名保安负责服务中心的值班工作;2、值班时间:春秋冬季:白班早6:00—晚17:30夜班晚17:30—次日早6:00夏季:白班早6:00—晚18:00夜班晚18:00—次日早6:003、保安人员要严格按照服务标准着保安制服,按规定配戴保安标志。4、严格按照时间交接班,值班期间不准脱岗、空岗、串岗、睡岗,不准迟到、早退,禁止在中心饮酒、吸烟、赌博。5、值班期间,认真接听值班电话,并做好记录,遇有重大问题,及时通知服务中心领导。6、遵守服务中心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对厅内及工作间内的办公设备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

  三、班长职责1、负责在每月1号上报保安人员值班表。2、负责厅内的照明、空调及门窗的定点开关(早晨上班前半小时打开,晚上下班后即关掉)。3、节假日期间如遇下雨、下雪应及时组织清扫,保持大门口环境清洁卫生。

  四、白天值班保安职责1、负责更换中心所有的饮水机水筒。2、在服务中心一楼值勤的保安人员负责接收当天的报纸及信件并送交办公室。

  五、考核评定:1、考核内容:工作情况、遵守中心管理规则情况、履行职责情况。2、每月考核一次,出现一次违纪情况扣5分,考评在90分(不含90分)以下为不达标,如有进厅办事人员及厅内工作人员投诉者,由保安公司调换保安员。

  保安人员日常工作规章制度 相关内容:

  海鲜池员工日常工作细则

  海鲜池员工日常工作细则鱼佬1,主要负责工作。每天早上九点考勤,布置一天的日常工作。如有本地采购的产品和采购部一起去市场采购。根据活鲜变死鲜产品的特点,根据海鲜的售卖情况作采购计划单,以保证每天的营业售卖。...

  保安队管理规章制度

  一、队长职责1.履行好公司与客户单位签订的保安队服务合同,积极组织保安队员,全面深入地做好责任区的安全防范工作;2.努力搞好保安队的行政管理工作和基层业务建设,及时传达贯彻公司和学院保卫处的工作指令;3.做好队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超市保安规章制度

  (一).保安人员工作纪律1.保安人员在岗期间,必须以饱满的工作热情,严谨的工作态度进行工作,必须模范遵守超市的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借口推托、延误工作。2.严格遵守保安部制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3.不得因个人行为而损害超市整体形象及利益。...

  保安人员奖惩制度

  一、为鼓励保安人员立功受奖,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奖励:1、因工作表现突出 ,收到客人锦旗,表扬信、为酒店赢得荣誉者;2、在执勤中堵截被盗物资,使酒店及客人避免经济损失达千元以上者;3、在执勤中抓获违法犯罪分子被公安机关收审...

  超市保安规章制度

  (一).保安人员工作纪律1.保安人员在岗期间,必须以饱满的工作热情,严谨的工作态度进行工作,必须模范遵守超市的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借口推托、延误工作。2.严格遵守保安部制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3.不得因个人行为而损害超市整体形象及利益。...

  保安队管理规章制度

  一、队长职责1.履行好公司与客户单位签订的保安队服务合同,积极组织保安队员,全面深入地做好责任区的安全防范工作;2.努力搞好保安队的行政管理工作和基层业务建设,及时传达贯彻公司和学院保卫处的工作指令;3.做好队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保安绩效考核制度

  不同的岗位,其绩效考核制度的制作方法与考核内容也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份保安绩效考核制度,仅供各位行政管理人员或保安员参考。1、卫生要求和处事能力考评标准:1.1 每班上班都要打扫保安室卫生及管区卫生(如鱼池、大门口、门牌等)发现有...

  保安岗位绩效考核制度

  保安岗位:1、卫生要求和处事能力考评标准:1.1 每班上班都要打扫保安室卫生及管区卫生(如鱼池、大门口、门牌等)发现有垃圾、积水、积物、发现不达标或收到投诉扣0.5分/次,超过8小时未能改扣1/次。...

  工业城保安队管理守则

  工业城保安队管理守则为完成公司赋予泰达工业城、泰达新村保安任务,确保治安良好、卫生整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各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准则,特制定保安队队长、副队长、班长、教练员守则:一、保安队正队长守则:保安队队长对泰达工...

  保安巡视制度

  为保证营业区域的正常运作,各餐区领班以上各人员必须对所属工作部位进行定时检查、巡视,具体实施如下:一、上岗前对交接班的检查1、上班次遗留问题。2、本班出勤率。3、预订情况及预定的菜单,有关vip客人的情况。...

  保安服管理规定范文3篇

  保安统一服装,旨在提升公司管理形象,加强员工的集体荣誉感,下面是保安服管理规定范文,欢迎参阅。保安服管理规定范文1一 、服装款式与配置:1、保安服配置为:秋冬、春夏制服各2套、大盖帽1顶(含帽徽)、腰带和领带各1条,肩章1对,臂章一副...

  公司保安管理制度

  下面是我们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目的:为加强保安员管理,提高公司正规化管理水平,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企业提供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范围:本公司全体保安内容:一、工作职责:1、执勤时间统一...

  保安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企业财物和员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公司所有保安人员。三、权责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及执行的监督;总经理核准执行;四、值班规定:1、各岗位保安应着制服,保持仪容整...

  保安部奖惩制度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第一节 奖励一、奖励种类: 颁发奖状:通报表扬(嘉奖);物质奖励;晋升;发放奖金。...

人员规章制度7

  一、化学实验员(1人)

  1、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台账资料不健全,执行不力,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0%。

  2、药品库的药品要按要求存放,不能泄漏。因存放不当出现安全事故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0%。

  3、按教学要求做好演示或学生实验准备工作,检查仪器设备和药品的可靠性,保证实验顺利进行。因工作不当师生在实验中出现安全事故,不及时上交通知单、工作手册、实验室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50%。

  4、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药品等财产不按要求建账,账物不相符,保管混乱,有损坏或丢失又不及时上报。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5%。

  5、实验后不能及时清洗试管等器材,实验室的卫生情况较差,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5%。

  二、物理实验员(1人)

  1、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台账资料不健全,执行不力,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0%。

  2、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药品等财产不按要求建账,账物不相符,保管混乱,有损坏或丢失又不及时上报。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0%。

  3、按教学要求做好演示或学生实验准备工作,检查仪器设备和药品的可靠性,保证实验顺利进行。因工作不当师生在实验中出现安全事故(触电、扎伤、砸伤等),不及时上交通知单、工作手册、实验室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扣发实验室课时费50%。

  4、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工具、药品一律不外借个人使用。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严格履行借还手续,造成仪器设备、工具损坏、丢失,除要按一定比例赔偿外,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5%。

  5、实验后切断电源,搞好实验室的卫生。因工作不到位出现触电、火灾等,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5%。

  三、生物实验员(1人)

  1、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台账资料不健全,执行不力,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0%。

  2、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药品、标本等财产不按要求建账,账物不相符,保管混乱,有损坏或丢失又不及时上报。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0%。

  3、按教学要求做好演示或学生实验准备工作,检查仪器设备和药品的可靠性,保证实验顺利进行。不及时上交通知单、工作手册、实验室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50%。

  4、不能按要求管理好标本,不能定期消毒、清扫,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5%。

  5、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工具、药品一律不外借个人使用。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严格履行借还手续,造成仪器设备、工具损坏、丢失,除要按一定比例赔偿外,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5%。

人员规章制度8

  一、严禁酒后上岗,违者扣发100元工资,并予以通报处分。

  二、严禁上班打麻将、扑克、游戏机等娱乐活动,违者扣发100元工资,并给予通报处分。

  三、严禁在正常上班时间吃零食、吃饭、喝酒,违者扣发50元工资。

  四、抢修工作在人员不足情况下,电工、司机协助维修工工作,维修工也要协助电工工作。对故意拖活、压活行为扣发当事人50元工资,并视情节轻重调离抢修中心。

  五、严禁维修用车为私人所用(主管领导同意除外),一经发现,司机调离其本职工作岗位。

  六、对不按时上班、下班,与业主发生口角的,发现一次扣发50元工资,连续三次,调离抢修中心。

  七、正常上班时间不准看电视。一经发现,处当事人50元罚款。

  八、对出车致使车辆损坏的,根据责任,由责任人按责任按比例分摊维修费用。对车辆要及时保养,如果人为保养不及时造成损失由当事者负责维修。

  九、维修工要对维修器材、工具经常性维修养护,熟练掌握其性能,并实行专人负责,谁损失谁赔偿。

  十、不经主管领导、主任、副主任书面批准,擅自串岗,扣发双方每人20元工资,连续三次,调离其工作岗位。

  十一、在维修过程中,用料要坚持节约原则,不许私自拿料送人或自用,一经发现停止其工作,并扣发当月工资。对参与造假的物业管理处主任及相关人员同等处罚。对敢于举报的物业管理处和个人给予500元奖励。

  十二、凡出现以上情况,主任负20%责任,副主任负10%责任,按责任比例扣款。

人员规章制度9

  木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施工中要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从事高空作业定时体检,经医生诊断不适宜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三、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衣和带丁易滑的鞋及拖鞋,必须戴安全帽,佩戴安全带。

  四、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五、人员上下应设置梯子,梯子不得缺挡,不得垫高使用,使用时上端要绑牢,下端要采取防滑措施。

  六、在距地面2m以上作业时,应按安规规定搭设必要的架子,并铺好脚手架,设好防护栏杆和安全网后,再进行支立模型作业。

  七、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模板、支撑不得与脚手架相连。

  八、拆除模板应按顺序分段进行,高空拆除时应有专人指挥。

  九、拆除顶部模板,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或拉倒,拆除易倾覆构件模板时应随拆除,随加支撑,以防构件倾倒。

  十、在支、拆模板过程中,中途间歇时,应将未固定的模板支撑固定牢固,将活动的模板、支撑拆除并妥善堆放,不得留下松动悬挂的模板、支撑,防止因扶空、踏空而坠落或因震动自落伤人。

  十一、传递模板、工具应用运输工具或绳索系牢升降,不得从高空往下乱扔拆除的模板。

  十二、大块模板需要吊装时,应明确统一指挥信号,并设专人指挥、挂钩,安装人员要站在安全可靠的位置上,不得阻碍吊车司机的视线,吊装前应检查模板连接牢固,吊点正确拴好溜绳,听从信号指挥,模板就位合缝时应用撬棍拨移,不得徒手操作,以防挤伤手指。

人员规章制度10

  第一条为提高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规范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以下称: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行为,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监督执法人员”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从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监督执法人员应当拥有当地人民政府颁发的福建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经当地人民政府注册的行政执法证,并具有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执法专业知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培训是指以提高“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为目的进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专业技术的培训。

  第四条培训分为资格培训、年度培训、不定期培训三种。

  资格培训,包括行政执法资格和建筑工程安全监督专业知识培训。“监督执法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任职。

  年度培训,包括“监督执法人员”补充更新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的再教育。年度培训成绩作为年度考核和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监督执法人员”,必须经年度考核合格,才能继续在岗任职。

  不定期培训,根据国家和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在岗“监督执法人员”的工作需要,实施的针对性较强的法规和专业知识,以及安全生产形势教育等的培训。培训可作为继续教育的内容。

  第五条“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类负责的原则。建宁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的资格培训考核工作,由建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统一安排实施。

  第六条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可以采取分散自学和集中培训、统一考核相结合的形式。

  第七条监督执法人员必须认真参加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和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人员规章制度11

  一、制定目的:

  为加强来访人员管理,规范来访人员接待程序,加强公司安全秩序,保护公司人员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集团公司各部门、分公司。

  三、职责与权限:

  1、保安负责来访人员身份确认、受访者是否会客确认、来访人 员出入登记、来访车辆停放安排。

  2、前台负责来访人员引领、等待时的接待、会客场所安排。

  3、被访者负责来访人员的'接待,拜访结束确认。

  四、来访人员的分类

  1、重要访客:公司高层来访客人;公司重要客户;政府职能部 门领导。

  2、一般访客:一般客户;供应商;应聘者;员工亲属。

  3、其他访客:广告推销者;蓄意滋事者。

  4、有人员来访时,值班保安应先询问来访人,界定来访人员属 于哪一类别并做好相续衔接工作。

  五、重要访客来访

  一、若来访人员为重要访客,来访人员不需填写《来访人员来访 登记表》,由保安填写《来访人员出入登记表》,并立即电话通知受访人或总经办秘书,指引来访人员至办公楼一楼前台处,并指挥安排车辆停放;

  二、来访人员至前台时,由前台文员引领访客在会客接待处等候 而受访者或总经办秘书在接到保安受访电话通知时,也应立即前往前台接待访客;

  三、若公司高层领导或部门负责人事先有约定来访时间的,可事先打电话到保安门岗进行交代来访者的身份或单位,以提醒保安做好接待准备。

  四、来访人员离开时,前台文员应及时通知保安,由保安通知来 访车辆司机,提前做好准备;保安在《来访人员出入登记表》中记录出门时间。

  六、一般访客来访

  1、若来访人员为一般访客,保安应询问来访事由、部门、受访 人等信息,并电话告知受访部门或受访人员,在征得同意后,来访人员须详细填写《来访人员来访登记表》存根;保安根据《来访人员来访登记表》填写内容抄写《来访人员出入登记表》内容。

  2、保安须核对来访人员有效证件;向来访人员发放《访客证》 及《来访人员来访登记表》复联,指引来访人员至办公楼一楼前台处等候或由前台文员直接引导来访人员到受访人的办公室;若受访人为车间一线员工,则来访人员在保安室等候,由受访人本人至保安室接洽;

  3、来访人员至前台时,由前台引领、安排访客进入一楼接待室 等待,或者直接由受访人带领来访人员进入洽谈室会客。

  4、一般来访事务,受访人只能在接待室与来访人员会谈,根据 来访需求和目的只可以带领来访人员进入和业务相关的区域,但不能带领来访人员进入无相关的办公区域和场所;

  5、若来访人员需要参观生产车间区域等部门,参观前须通知相 关(分管副总)部门领导,经同意后才能带来访者参观。

  6、来访结束时,受访者须在《来访人员来访登记表》上签字;来访人员出门时,交保安《来访人员来访登记表》和《访客证》,保安凭经受访人签字的《来访人员来访登记表》放行来访人员,并在《来访人员出入登记表》存根栏中记录离开时间;若受访人未在《来访人员来访登记表》上签字,保安须电话联系受访人,经确认后放行来访人员,并要求受访人补签《来访人员来访登记表》。

  7、 若来访人员为员工亲属,受访人不得带来访人到办公室、生 产车间等区域,一律在一楼接待室会谈。

  8、若受访人员不在公司,也没有及时委托公司其他人员代为接 待,保安应让来访人员留言或留下联系方式,待受访人员回公司后由保安转告,来访人员不得进入公司。

  9、若可以确定受访人员在公司,但一时无法联系到受访人员本 人时,请来访人员进入保安室稍坐等候,保安值班人员则通过拨打受访人手机或部门固定电话等其他途径联系受访人员。

  10、若来访人员有车辆,须办理来访手续后才能进入公司,由保 安安排车辆停放到停车区。来访人员车辆禁止驶入生产区域通道。

  11、未经审批,禁止来访者非业务各种货车进入公司及厂区。

  七、 其他访客来访

  若来访人员为其他访客,保安须对访客做好解释、劝说工作; 对不听解释或劝说无效,仍强行进入公司的,保安可拨打直接分管领导电话知会,根据是事态程度可拨打报警电话(110),请当地辖区公安机关出面帮助处理。

  八、附则

  1、以上条款,请集团各部收文后予以内部宣导严格遵守。

  2、本办法由行政部负责拟定并解释,由集团总经理签发后生效执行。

人员规章制度12

  环保局工作人员影响机关效能行为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机关行为,提高机关效能,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加强对各股室站队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全面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树立环保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促进环境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所称影响机关效能的行为,是指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规定职责,影响机关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损害公共利益和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谈话、诫勉、待岗、辞退,是指本局对各股室站队的工作人员有一定过错,出现影响机关效能的行为,需要给予谈话、诫勉、待岗、辞退的,依照本暂行办法处理。

  第二章 处 罚

  第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对直接责任人员或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予以谈话:

  (一)违反机关考勤制度,迟到、早退,累积三次的;为他人代签被发现三次的;办公室考勤值班人员不按时到岗三次的;

  (二)私自外出、超假不归的,非工作原因串岗、工作期间干私活、旷工的,考勤管理人员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的;

  (三)未按规定对申请试生产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做出审查决定的;

  (四)对新、扩、改建设项目、建筑施工排污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变更申报核定,未按审核时限完成的;

  (五)对经审核,全年排污情况基本属实未向排污者发送经审核同意《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的;

  (六)违反环境监测报告制度,上报各类监测报告不及时、不完整、不准确的;

  (七)违反数据审核制度,发出的监测报告未经三级审核的;

  (八)未及时组织制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的;

  (九)对环境保护重大行动、重点工作未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情况,延误信息上报的;

  (十)值班人员不履行职责,遇有重要情况不及时上报,延误工作的;虽按规定值班,但发生被盗又没及时报告的;

  (十一)与相关股室的协调不力,给工作带来不良影响的;

  (十二)不按卫生制度按时打扫卫生、责任区卫生较差,受到局领导批评,累积三次的;

  (十三)对会议室未按要求,布置、管理,影响正常使用的;

  (十四)不坚持车辆保养制度,贻误正常工作的;

  (十五)下班后或节假日未认真检查门、窗、水、暖、电,导致发生各类事故,损坏公物,造成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

  (十六)未按时限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的;

  (十七)各股室微机固定专人管理,其他人员私自动用的;

  第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对直接责任人员或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予以诫勉:

  (一)年内累积谈话两次的;

  (二)对监测收费标准、项目,不公开,不公正,随意提高或降低监测收费标准的;

  (三)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案件,无处罚结论或结案,超过规定时限的;

  (四)未对填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登记卡(申请表)进行审核,作出批准决定的;

  (五)委托性监测取样后10日内不提供监测报告的;

  (六)违反分析仪器、设备使用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因管理不善导致化学试剂或分析仪器丢失的;

  (七)非工作需要私自上互联网、擅自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的;不按操作程序使用,造成微机损坏的;

  (八)未执行财物管理制度,擅自购买物品的;

  (九)对上级机关下发的各种文件、通知未及时汇报、传阅,贻误工作的;

  (十)对各种报告、请示、方案未及时上报,贻误工作的;

  (十一)未按照印章使用管理规定,随意使用印章的;

  (十二)未经批准私自打印工作以外资料的;

  (十三)未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对工作人员进行职级晋升、职称评定、调整工资的;

  (十四)值班期间脱岗、空岗的;

  (十五)未经批准不参加机关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的;各种考核在60分以下的(不含60分);

  (十六)上班时间打扑克、下象棋的;

  (十七)在现场执法检查中,有环境违法行为未如实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和《现场询问笔录》的;

  (十八)未按年度计划和总量控制要求,完成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和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后,装置运转不正常,未达标,又不及时处理、报告的;

  (十九)未经批准在企业中午饮酒的(公务接待除外);

  (二十)下乡期间在企业打扑克、打麻将的;

  (二十一)让来我局办事的服务对象请客的;

  (二十二)除公务接待外,中午饮酒的;

  (二十三)未经批准私自出车或下乡期间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的;

  (二十四)违反行政处罚原则、管辖权限,对环境违法案件进行查处的;

  (二十五)对没有按规定缴纳排污费或逾期不缴纳的违法行为,未及时报告并依法进行征收的;

  (二十六)在排污者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后,未按规定时限作出复核决定并通知排污者的;

  (二十七)对经审核排污情况不属实未责令限期改正的;

  (二十八)对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的查处不及时,造成重复来访的;未执行污染事故报告制度的;

  (二十九)未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指标的;

  (三十)对上级确定的污染治理项目,未积极督促超过时限的;

  (三十一)对环境保护重要会议、重大行动、重点工作未及时组织宣传报道的;

  (三十二)对人大、政府、政协批转的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未按时限、要求、程序予以答复的;

  (三十三)自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 3日内,未作出审批决定并通知建设单位的;

  (三十四)自收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未组织验收的;

  (三十五)在现场执法检查监测、应急监测、处理环境信访、污染事故仲裁监测工作中,报告报送不及时、数据不准确的;

  (三十六)违反分析样品管理制度,导致样品丢失、损坏、污染或超过样品保存期,造成经济损失和分析数据不准确的;

  (三十七)无故未按指定时间参加孕检和普查、拒不采取节育措施的;

  (三十八)违反环保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泄露被检查单位技术和业务秘密的;

  (三十九)对上级组织的各类验收和工作检查,人为因素造成丢分或未通过检查验收和受到通报批评的;

  (四十)违反行政处罚制度,未执行陈述申辩、听证、回避、告知、调查与处罚分开和重大案件报告的;

  (四十一)违反本办法第三条第十五款,造成经济损失500元—1000元的;

  第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对直接责任人员或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予以待岗:

  (一)年内累积诫勉三次的;

  (二)由于个人行为,损害局内名誉,被上级机关通报批评的;

  (三)对未依据法定程序征收排污费的;

  (四)故意漏征排污费或故意少征排污费的;

  (五)在污染源、建设项目和限期治理项目、生态环境的现场执法检查中,环境污染事故与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中,违反执法程序的;对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未及时报告和依法进行处罚的;

  (六)对规模化畜禽养殖监管不到位,造成饮用水环境污染和引发疾病传播的;

  (七)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越权审批和不履行分类、分级管理程序的;

  (八)对群众投诉或来信、来电、来访案件不履行职责,推诿、敷衍、拖延的;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导致发生越级访、群访事件的;

  (九)违反保密守则,泄露组织人事和业务机密的;

  (十)对环境污染治理项目,强行指定治理厂家的;

  (十一)对环保治理设备、产品和污染治理厂家未及时审核、推荐认证和不公平、不公正、不公开的;

  (十二)凡以个人名义,随意向企事业单位推荐环境污染治理设备和产品,造成较坏影响的;

  (十三)对违反《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拒报、谎报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事项查处不力或袒护企业任意编造数据的;

  (十四)监测报告拒报、谎报或逾期不报的;

  (十五)对重点污染源、一般污染源及其污染防治设施,建设项目“三同时”,污染源限期治理项目,建筑施工工地噪声、粉尘和“三堆”的现场监督检查不力,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污染事故或引发群众群访的;

  (十六)违反监测人员职业道德,弄虚作假、伪造监测数据的;

  (十七)值班期间因脱岗、空岗造成被盗的;

  (十八)未经批准私自出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

  (十九)司机出车期间因不负责任造成车辆被盗的;

  (二十)不服从组织调动,不按时到岗,不服从管理的;

  (二十一)与外来办事人员发生口角或接待不热情,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十二)在办理环境信访过程中,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转送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单位的;

  (二十三)对推荐的污染治理设施、产品未通过验收或不达标,给企事业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二十四)违反建设项目有关规定,批准“十五小”、“新五小”和工艺落后、污染严重、耗能高等建设项目的;

  (二十五)违反监测数据、资料管理规定,随意泄露监测数据和为他人提供监测报告的;

  (二十六)违反财经管理制度,不及时上缴入帐,公款私存;隐瞒不报,私设小金库或者挪作他用的;

  (二十七)借工作之便,假公济私,勒索企业,出现吃、拿、卡、要、报的;

  (二十八)接受贿赂或参加当事人邀请去营业性歌厅、舞厅等公共娱乐活动场所进行娱乐活动的;

  (二十九)对严重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应进行处罚而未处罚的;

  (三十)账目不清、票据管理不善,导致经济损失或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

  (三十一)违反本办法第三条第十五款,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5000元的;

  第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对直接责任人员或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予以辞退:

  (一)年内累积待岗三次的;

  (二)超越权限,违法行使审批权、行政审核权或行政处罚权,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无正当理由不予批准,或者无法律依据收费、罚款、摊派各种费用的;

  (四)对不符合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竣工验收条件,或者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项目予以验收通过,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的;

  (五)违反规定,发放排污许可证、临时排污许可证及其他证书的;

  (六)未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监管失职,造成环境重大污染和破坏的;

  (七)对检举人进行刁难、打击报复的;

  (八)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造成环境重大污染和破坏的。

  (九)司机私自出车造成车辆被盗的;

  第三章 程 序

  第七条 违反本办法的人员,谈话由主管局长实施并报办公室备案;诫勉由主管局长向局党组提出建议,经集体讨论后,由办公室下达书面《诫勉通知书》;待岗由局党组会议作出决定;辞退由局党组会议讨论后,报上级人事部门审批;

  第四章 附 则

  第八条 原局内制定的规章制度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九条 本办法待岗时间为2-4个月,受待岗处罚的期限依据所犯条款视情节而定。

  第十条 年内受到诫勉处理三次的,予以待岗处理,待岗时间为两个月;

  第十一条 年内受到待岗处理达到三次的,由局党组研究后,报县劳动人事部门批准,予以辞退;

  第十二条 各股室站队人员如发生违纪行为受到谈话处理的扣发年终奖金20%;被诫勉一次的扣发年终奖金40%;受待岗处罚的,待岗期间每月发200元生活费,要坚持上班,扣发全年奖金。受谈话、诫勉和待岗处理的,除按上述规定扣发本人年终奖金外,并按综合目标百分考核的规定扣除所在股室相应分数。受到待岗、辞退处罚的人员所在股室站队、主要负责人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第十三条 待岗人员可否恢复工作需本人申请,由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四条 本暂行办法未尽事宜,由局党组按工作需要随时补充、修改;

  第十五条 本暂行办法由局党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暂行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人员规章制度13

  第一条依据本办法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第39条的规定订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公司编制内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的抚恤除法令别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伤的抚恤从业人员因执行职务而致伤,一时不能工作者,除由本公司或劳保局负担医药费外,治疗期间按月给予全数本薪,但以24个月为限,逾期得予停薪留职12个月内或命令退休。第四条死亡的抚恤从业人员因执行职务而致死亡(包括患职业病死亡)者,按照其服务年资及最后月份本薪给予恤金,其支给标准依下列各款的规定但最低不得少于4万元,最高不得超过12万元。

  (一)服务未满5年者一次发给40个月本薪的恤金。

  (二)服务满5年以上,每满一年增给一个月本薪的恤金,但最高以发给28个月为限。第五条特别恤金从业人员因下列情事之一而致伤或死亡者,除照第三、四条规定办理外,并得由厂处主管叙明事实,呈总经理或董事长另行议恤,依最后月给本薪,酌情给予44个月以内的特别恤金。

  (一)明知危险奋勇救护同仁或公物者。

  (二)不顾危险尽忠职守抵抗强暴者。

  (三)于危险地点或时间工作尽忠职守者。

  第六条在职死亡的抚恤从业人员在职死亡(非因执行职务)者,按照其最后月给本薪给予恤金,其支给标准依下列各款的规定,但最高以4万元为限:

  (一)服务未满一年者,发给5个月恤金。

  (二)服务满一年以上的年数,每满一年增给一个月,但最高以发给10个月为限。

  第七条停薪留职期间死亡的抚恤从业人员于停薪留职期间内死亡时,其停薪留职原因为逾公伤假者,得按第四条或第五条的规定请恤;其停薪留职原因为逾特别病假者,可按第六条规定请恤。

  第八条丧葬费从业人员死亡除按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抚恤外,并加给丧葬费计1万元,因公致亡者给5个月工资。

  第九条领受顺序领受抚恤金、丧葬费的遗族,须备有确实证明者为限,除遗嘱别有指定外,其领受顺序依政府有关法令的规定如下:

  (一)配偶及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孙。 (五)同胞兄弟姊妹。

  第十条共同承领领受抚恤金、丧葬费的遗族,同一顺位内有数人时,应共同具名平均承领,如有愿意放弃者,应出具书面声明。

  第十一条申请手续申请抚恤金应于死亡一年内由遗族填具抚恤金申请表及申请抚恤金保证书检同死亡证明书、户籍誊本及保证书向本公司请恤,但遇有不可抗力事故时,其期限准延长。请恤时应由人事、会计部门审核各项凭证后呈总经理核发,但配有眷属宿舍者,应俟遗族办理退舍手续后,始予核付。

  第十二条受领抚恤金的权利受领抚恤金的权利,不得押扣、让与或供担保。

  第十三条代殓的处理死亡者如无遗族时,得由其服务部门就应给丧葬费指定人员代为殓葬。死亡者如遗族居住远方或不及亲临殓葬时,得比照前项规定代为殓葬,但其应领抚恤金各费应待其合法领受遗族到达时,按照规定手续给领,并扣除代为殓葬所需的用费。

  第十四条编制外人员的公伤抚恤聘约、定期契约人员及临时人员因执行职务而致伤,一时不能工作者,除由本公司或劳保局负担医药费外,治疗期间按月给予全数薪金,但以聘约期内或二年为限;其因执行职务而致死亡者,得一次核给最后月给本薪40个月死亡补偿及5个月丧葬费,但最低不得少于4万元,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

  第十五条遗族迁宿处理从业人员死亡其配租有宿舍者,准其遗族继续居住半年,其遗族未往满半年迁出者,按未住月数比照其死亡时的房租标准给予房屋津贴,在未迁离宿舍前须将其遗族抚恤金的一半代为存入银行,如住满半年仍未迁出时,每超过一个月须向遗族或就专户存储的抚恤金项下扣缴双倍房租。

  第十六条公伤的定义本办法所称因执行职务而致伤害或死亡的认定均以劳保"因执行职务而致伤害"审查准则为依据。

  第十七条实施及修改本办法经经营决策委员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人员规章制度14

  一、根据《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和幼儿园章程的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帐薄,对幼儿园的一切经营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

  二、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幼儿园有关制度,负责对幼儿园的会计凭证、帐薄、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审核。

  三、向董事会及园长及时通报幼儿园的经营情况、财务开支情况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

  四、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向有关领导反映,协助园长搞好学期和年度预算,合理安排经费,计划开支。

  五、加强财务核算,对幼儿园的资金运转情况进行有效的管理,保证幼儿园财务资金的安全和完整。

  六、督促工作人员及时结帐、报帐,及时进行会计核算,所有账目日清月结,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编制会计报表,做好财务分析,保证会计核算的合法性、真实性、正确性。

  七、及时核算并做好幼儿伙食收费工作,定期公布幼儿伙食收支情况。

  八、按时按要求组织好幼儿园收费、退费、发放工资等工作。

  九、妥善保管好幼儿园的会计凭证、账薄、账表等财务档案资料。并定期整理立卷归档

  十、负责建好幼儿园固定资产账,严防资产损坏或流失。

  十一、定期对幼儿园的所有资产进行盘点,并登记造册。

  十二、树立好幼儿园的窗口形象。

  十三、自觉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和教职工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人员规章制度15

  1、目的

  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将进出管理予以明确化和规范化。

  2、适用范围

  适用于xxx公司各类外来人员进出管理。

  3、职责

  3.1综合管理部保卫负责本办法的制定。

  3.2各职能部室负责按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

  3.3各部门按本管理办法执行。

  4、管理办法

  4.1各部门接待外来人员,应持有效证件到公司门卫值班室登记后接待。

  4.2各类来访客户、业务人员及参观团体需相关部门同意后进行陪同接待: a、销售客户进入生产区凭销售部门的介绍或内部相关部门确认,予以联系接待部门或个人;

  b、供应客户由供应或仓储部门接待;

  c、地方政府、行政事业单位等所有参观人员,经公司经理同意后相关部门协同接待;

  d、其他因业务关系的来访人员根据需要由对口部门接待;

  e、员工亲友、私事来访时,除特殊紧急事故外,员工不得在上班时间会客。

  4.3外来人员来公司后,由门卫值班员电话通知所要联系部门或个人,同意后速到门卫值班室登记接待,不同意接待时请讲明原因,已便于门卫值班人员转告。

  4.4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必须规范佩带由保卫佩发的出入证,服从接待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可随意进入与其工作无关的车间、部室等部门。更不得动用机器设备和各种公用物资。 各部门全体员工要加强责任心与防范措施,发现外来人员擅自进入生产及工作现场,要立即制止,并向部门领导及保卫部汇报进行处理。

  4.5凡被公司开除的员工,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严禁进入公司,相关部门不得私自接待。

  5、考核

  5.1接待外来人员的部门或个人,对他们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发生一切不良后果或给工作带来被动的,由所接待部门与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如门卫值班人员未经相关部门同意,私自让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由保卫部承担相关责任。

  5.2外来人员无人带领,擅自进入车间、工作现场对既不制止又不汇报给工作带来被动的,给予相关部门罚款1000元,对制止举报的非本部门员工奖励200元。

  5.3接待外来人员的部门或个人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严禁将外来人员领入车间或工作现场,违者每次给予罚款200元。

  5.4凡被公司开除的员工,未经公司经理同意,部门或个人私自接待的,视其情节每次给予200元以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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