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管理制度

时间:2022-07-03 11:22:13 制度 我要投稿

车间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车间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车间管理制度汇编15篇

车间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了促进企业的发展,确保产品质量,严肃厂纪厂规,确保车间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所有生产车间。

  三、明细:

  1、员工应严格遵守《员工手则》准时上下班,上班期间需穿厂服,厂服整洁。

  2、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有事需要离开的必需经过车间管理人员批准。离岗10分钟内一次罚款10元,超过10分钟不计小时工资全厂通报批评一次罚款30元;串岗一次罚款5块。

  3、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不服从上级安排,造成影响的,罚款2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不得在车间工作时与组长、车间主管争吵,或与其它职工相互打骂、吵闹,违者一次罚款20元,并作检查。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三次者予以解雇。有事要解决的需要在上级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在办公室进行解决。

  4、车间内禁止吸烟,违者罚款5元/次。造成后果的视其情节予以罚款和追究其民事刑事责任。

  5、酒后上班闹事和影响工作者,罚款20元,写检查,全厂通报批评。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解雇。

  6、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并进行批评教育全厂通报批评,态度不好者予以解雇。

  7、不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如果不听劝告、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8、生产中不得打闹吃零食、睡觉,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违者每次罚款10元。

  9、.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违者每次罚款5元。

  10、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1、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打扫不干净,每次对车间主管罚款5元,对打扫员工罚款2元。

  12、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3下班时各车间负责人负责关好门窗,锁好车间大门,关闭总电源。违者每次对车间主管罚款20元。

  14、产品、配件、工具等物品按要求排放整齐。

  15、个人物品整齐摆放在指定位置。违者一次提醒,两次罚款2元。

  16、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省籍观念或性别歧视。

  17、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18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助理组长,不得私自拿取。生产过程中各班组负责人将车间组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物品不得超出警示线!一次者提醒,三次以上对责任员工罚款5元/处。

  19、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

  20、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按〈质量责任〉)

  21、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22、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之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车间管理制度2

  1、认真执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对本班组完成车间下达的各项任务有全面责任。

  2、根据车间与班组签订的承包协议,合理组织本车间人员,努力生产,确保车间任务的完成。

  3、生产过程中严格管理,保证产品质量消耗安全及设备完好与指标的完成。

  4、严格执行“三按”生产,纠正违章操作,执行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5、积极带领本班人员学习技术,提高技术素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争当先进班组。

车间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定生产秩序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企业的发展,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相关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管理

  第三条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省籍观念或行为区分。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每天上午8:30前各班组的出勤情况报给人事部门,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7: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工作时间内,除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组长申请并佩戴离岗证方能离岗。

  第八条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须离岗者,须经事先申请经批准登记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每5次请假离岗按旷工1天处理。

  第九条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禁止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吵口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进入车间前,须换好防静电服(鞋),将钥匙、手机等物品放进与厂牌编号一致的保险柜,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二条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非上班时间员工不得私自进入车间,车间内划分的特殊区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流水线上,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物料员,不得私自拿取。生产过程中各班组负责人将车间组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

  第十七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

  第十八条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十九条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仪表仪器、电脑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组长级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公司处理。

  第二十二条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修理员在维修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十四条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之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

  第二十五条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生产配件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六条下班时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当日值日生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值日生及车间主管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各组当日值日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条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需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

  第二十九条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

  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员工考核

  第三十条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班组长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一条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生产部负责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车间管理制度4

  一、生产管理

  1、断料扣罚50元/次;

  2、断纸管扣罚30元/次;

  3、字迹不规范、外包装印字模糊,捆扎不规范及纸管两端外露不一致扣1元/次项;字迹工整仿宋化、捆扎规范、印字清晰给予适当奖励。

  4、外包装皮用错、填写漏项、内外不一致扣罚10元/次项;

  5、交接班各种记录内容真实不能漏项,违反扣罚1元/次;字迹工整规范的给予适当奖励。

  6、料袋倒完后不允许有料粒,违反扣罚1元/袋;

  7、地面不许有落地料,料袋破损漏料必须及时清理违反扣5元/袋;

  8、倒料袋、钩刀、线绳不允许放在混料缸上,违反扣5元/项;

  9、钩刀以旧换新,丢失扣罚10元/个;

  10、原料库房落地料清理不及时扣10元/次;

  11、流滴母料、减雾母料,必须密闭存放,违者处罚100元/每次;

  12、与组装过道料粒由质检班负责清扫回收。

  13、料车及料袋上严禁职工坐、卧,违者扣罚10元/人;

  14、料车运行中严禁站人违者扣罚10元/人;

  15、纸管禁止拆垛,抽取必须从上至下依次取用;纸管区垛外不允许有零、散纸管违者处罚班组5元/根;

  16、造粒区纸管按规格5根一捆,放到规定位置,违者处罚计量班5元/根;

  17、废品膜按质检员指定位置成经纬码垛,零散废膜叠好,按质检员指定位置码好违者罚款20元/次,班长承担连带责任;

  18、下雨天严禁用废膜做雨具违者处罚20元,班长承担连带责任。

  19、电子秤每班校对一次,由当班主操负责校对,晚间不准以磅秤为准。并且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本上,有主操签字,有漏校者罚50元/次。

  20、各设备工艺记录由主操负责,每小时记录一次,忘记录者罚10元/小时。

  21、物料领用由当班混料工按照配方到库房领取,母料领用则必须由班长带混料工到库房领取,多用或少用发现一次处罚50元。

  二、职责分工

  1、导布辊上油墨二牵以上归主操清理,二牵以后由卸轴工清理。

  2、大1#、大2#二牵辊上油墨必须打开牵引辊清理。

  3、大3#收卷辊上油墨必须在辊西侧清理,决不允许在牵引辊东侧清理。

  4、膜面外观质量由卸轴人员负责巡检,褶皱、标识不清、剖刀位置等直观质量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向班长和主操汇报、及时调整至合格。

  5、停车清理模口由上料、卸轴人员清理,班长或主操监护检查。

  6、当生产中两台大车或小车同时出现问题停车时,应按照先开大车后开小车,两台大车应由班长和一名主操各自带领本车上料、卸轴人员进行处理,待具备开车条件后在最短时间内开车。在设备完好没有特殊情况下不能超过30分钟,否则每次处罚50元。另一名主操做好运行正常设备的巡检、检斤、填写码单、外包装质量控制等工作。

  7、为了加强临时工人的责任心,从每月600元工资中提取300元进行挂产考核,即:(300元×临时工总人数)/总产量=每吨挂产钱数×班组总产量(吨)=班组挂回总额/班组临时工人数=个人挂产工资。

  8、交班时必须移交运行正常的车台数,延时开车造成的废品归本班组,否则处罚100元。当班质计员必须交接清楚后再离岗,否则处罚质计员20元。

  9、以上管理规定及条款由车间领导及考核小组负责执行。

  10、车间领导每天有一人值班,必须参加四点、零点的交接班。

车间管理制度5

  一、保洁范围

  办公楼的所有区域(公共区域、办公楼、办公区域、宿舍)的墙壁、地面、大门、楼梯、楼梯扶手、窗户玻璃。

  二、保洁时间 早上 07:00~11:00 下午 13:30~16:30

  三、保洁作业标准

  1、每天上、下午拖扫办公楼楼道、楼梯、大厅、玻璃门,各一次。做到洁净无痰迹,无杂物、无异味、无蛛网、无积灰、无积水、无卫生死角,当日垃圾当日清除完毕。

  2、每天上午打扫副总办公室、会议室、公共卫生间、车间及办公楼周围打扫各一次。做到地面无杂物垃圾,墙壁无蛛网、无积灰;副总办公室、会议室桌椅摆放整齐、干净;公共卫生间的便池无黄垢,地板无青苔、污垢;洗手池、洗澡间无污垢、无垃圾;车间及办公楼周围无纸屑、无落叶、无其他废弃物。

  3、每周一打扫、整理总经理房间一次。做到整齐、干净 、无杂物垃圾、无异味、无蛛网、无积灰、无卫生死角。无人在时,要确保所有电器关毕,方可离开。

  4、每周二擦洗公共场所及副总办公室的窗户一次。做到无积灰、无水痕,干净、明亮。

  5、每周三协助食堂人员全面打扫食堂的卫生。做到地面无油垢、无污物、无积水,用具、工器具无污垢、锈迹;门、窗、风扇、墙壁无积灰、无蛛网;桌子、摆架、灶台整齐、干净。

  6、每周四拔除办公楼及车间周围墙角和地面缝隙的杂草。做到整洁、无任何杂草。

  7、每周五修剪办公楼前两块草坪。做到高度适宜,无枯枝烂叶。

  8、公共环境遇突发事件及时报告综合办

  ①遇到电线、插座等电源问题

  ②遇到水泄不通、水龙头损坏

  ③遇到有损坏公物的或其他突发事

  9、每天由综合部不定时进行检查,如有工作不到位的,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将辞退。

车间管理制度6

  为了确保生产秩序,保证生产车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厂发展,结合本厂生产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车间全体人员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作息时间:早班6:00—15:00晚班:15:00---24:00铁片周转库、剪胶室开放时间:;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处10元/次,旷工20元/次的罚款,员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提前一天向车间主任请假,否则将按旷工处理;

  2、未经允许,禁止将原材料、产品、模具及设备部件带出工厂;

  3、车间根据订单交期安排生产,员工应按照车间主任安排的模具进行生产,服从车间主任的管理,不服从车间主任生产安排,私自更换模具,每次罚款50元;

  4、员工生产过程中应对产品质量实时自检,禁止一边看手机电视一边作业;

  5、车间如遇橡胶、铁片、模具等异常造成生产出的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员工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车间主任或老板。如继续生产造成大量次品甚至客户退货,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

  6、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公司所要求的硫化工艺作业,如产品质量出现异常,应立即报告车间主任,不得擅自调整硫化时间等工艺,违者第一次处以100元罚款,第二次予以开除;

  7、车间员工须适量领取生产物料,生产完成后,如有多余的物料及时退回周转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域内;

  8、生产中,原则上小产品模具放胶量每排都应放一根胶料,特殊尺寸大小的产品的放胶量根据公司技术人员的安排为准;

  9、员工剪完胶料剩下的胶头应放入指定的篮子(盒)内,双铁片用磁铁石吸住,每班将由专职人员负责收拣;

  10、剥产品都应在生产该型号产品的区域进行,不得跨区域作业;员工在换模具、交班及下班前均要将自已工作区域掉落的次品、废铁片、废胶皮等物品分类清理干净,分别运送至废铁片处置箱和一楼废胶皮存放间,违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11、剪胶间的布、胶料头应分类放在指定的位置,剪剩下的胶料头不得随意抛扔,以免造成杂质、灰尘对胶料头污染,一经发现,处罚款10元/次; 12、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员工工作台面不得放任何与工作无关的物品,饮用水杯应统一放在现场指定位置;

  13、员工离职需提前15天向车间主任提交离职申请,便于车间主任安排该员工离职后的接替人员,如要求马上离职且没有替代员工,需扣款300元;

车间管理制度7

  一、工作职责及处罚办法

  1、上时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挂好上岗证, 违者每次处以5元罚款,工作服不得穿出车间, 违者罚款10元。

  2、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部指令,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 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3、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质保部和生产计划部。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将按《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4、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和sop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在操作的同时并作好记录,违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将按《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造成安全事故者将交公司处罚。

  5、按照GMP、《医疗器械生产条例》要求对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进行管理并作好记录,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6、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光洁。操作人员下班前均要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违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

  7、车间生产所剩的边角余料将由专职人员运出车间,由有关部门统一处理,未按时运出车间,每次处以10元罚款。

  8、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9、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对影响生产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

  10、禁止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违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

  11、车间员工必须服从车间安排,对不服从安排、谩骂者每次处以50元罚款,对人身攻击者每次处以100元罚款并交公司人事部。

  12、对盗窃公司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处理。

  13、本部门人员违反制度当月罚款达100元以上,车间负责人按其金额的20%处罚,车间副职分管人员当月罚款金额在100元以上,

  按其金额的25%罚款(本制度不包括第11条)。

  二、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行为规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

  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四、本制度从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车间管理制度8

  为了促进企业的发展,培养员工综合素质,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确保产品质量,严肃厂纪厂规,确保产品车间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职工应按时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记警告一次。旷工一次扣除三天工资并记小过一次。

  2、除领班及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组长申请并佩戴离岗证方能离岗,违者记警告一次。

  3、上班时间应该穿工作服,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4、不得在车间工作时与班长、车间主管争吵,或与其它职工相互打骂、吵闹,违者一次记小过一次,并作检查。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二次者予以记过一次。

  5、酒后上班闹事和影响工作者,记小过一次,写检查。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记过一次。

  6、厂区内除吸烟区外,其它地区严禁吸烟,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7、班中禁止做私活,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8、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予以解雇。

  9、因生产需要,不服从主管按排者,记小过一次。

  10、未经允许、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记警告一次。

  11、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打瞌睡,听音乐,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2、上班必须佩带厂牌,违法乱纪者每次记警告一次,涂改、遗失厂牌罚款10元。

  13、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严禁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备、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4、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5、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6、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打扫不干净,每次对车间责任人记警告一次。

  17、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违者每次对当事人记警告一次。

  18、中午、下午和夜班下班各车间负责人负责检查各车间气体是否有漏气,水龙头,灯管是否有关,违者每次对车间责任人记警告一次;

  19、原材料、产品、生产用具必须轻拿、轻放,存放在指定地点;如有乱丢产品者,每次记警告一次,情节特别严重的、另作处理;

  20、凡生产出的半成品,成品等要分类堆放整齐,产品不可乱摆乱放,必须标明数量、产汽称,日期,违者每次对当事人记警告一次、

  21,成品及半成品必须每一层有纸隔板隔开,违者每次记责任部门责任人及当事人警告一次;

  22、各部门周转的产品及外发阳极的产品胶筐内的摆放最少要低于胶框边缘,且最上面一层必须放罢纸板盖好产品,既每层胶框不可以压着下一层产品,违者记责任人及当事人警告一次,

  23、各部门的纸隔板不可以到处乱扔,用完之后要做回收处理,不可做报废处理,违者记当事人警告一次;、

  24、各部门对半成品,成品等不可以在没有纸包装及隔板的包装下露直接放在地板上,违者对当事人记警告一次;如教导不及时改善者记小过一次;

  25、员工上班及下班时间不可以进入办公室,(除需工作要求外),违者记警告一次,

  26、部门早,晚交接班提前5分钟打扫车间5s,中午、下午用餐提前5分钟打扫卫生,洗手不得提前2分钟,违者记警告一次;

  27、非上班时间,未经允许,员工不得进入生产车间,违者记小过一次;

  28、上、下班钦水时必须将剩水倒在指定的胶盆内,乱倒者记警告一次;

  29、生产现场必须保持整洁卫生,无污垢,无垃圾,无死角。生产现场人员着装必须方、干净、整洁。若发现有人乱涂乱画、在墙上乱踢者要进行追究当事人经济责任,违者记警告一次;

  为保障公司纪律的严肃性,公司要求各有关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同时要求车间管理与班长严加管理。确保文明生产、安全生产、保质保量生产

  备注:

  1:警告一次不给于罚款,通告处理,季度内累积警告三次者,记小过一次;

  2:记小过一次罚款50元,当月记小过累积二次者,记过一次;

  3:记过一次罚款100元,情节特别严重者扣除全部工资的20%,开除出厂;

  4、三次警告记一小过;二小过记一过;累计二次过者扣除全部工资20%,并开除出厂;

车间管理制度9

  为规范本公司管理,特制订以下制度,所有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

  一、安全生产

  1、全体员工树立“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安全生产管观念,增强消防意识。

  2、任何员工不准破坏公司的消防设施,违者照价赔偿。

  3、车间内请节俭用电,员工下班离开工作岗位是必须关好所有设备电源(如冲床、电灯、折弯机等)。违者一次罚款5元。

  二、礼貌生产

  1、员工之间要团结友爱,相互合作,不准在车间吵架、打架。违者一次处以5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2、员工之间不准拉帮结派,不准搬弄是非,破坏团结,否则作辞退处理。

  3、员工要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调度,实行“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的管理原则。

  4、车间内不准打瞌睡,不准赤膊操作,夹具、打样片及加工中的半产品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三、认真生产

  1、员工进入车间必须身着统一制服,佩戴工卡,根据工作安排领用工具和必备用品在固定操作区域内工作。

  2、上班时间必须认真投入工作,不准开小差,不准嬉笑打闹,不准阅读报刊杂志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不准携带背包进入车间,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将食物或零食带进车间食用,如有违反其中任何一项,一次罚款50元。

  4、其他岗位员工不准随便乱动非本岗位机器设备,如发现机器有故障,不准自行拆卸机器设备,必须报告组长,待维修人员修理之后使用。违者一次根据情景罚款10~100元不等。员工使用工具如果遗失,须照价赔偿;如有损坏,则以旧换新重新领用。

  5、不准在车间做私活,不准偷窃公司财物,如有违反其中任何一项,一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6、上班时间不准私自会客,如确有需要,须先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可在员工休息室与来客会谈,时间不能超过十五分钟、。如确有急事,须填写请假单,按程序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员工考勤制度

  一)、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为员工正常上班时间,每一天八小时工作制(如需加班则另行安排),周六、日为休息日。具体如下:上午8:55至12:00午时12:30至17:30

  二)、考勤管理:

  1、公司员工应严格按规定依时上下班。前台文员负责考勤记录,每月1日将上月考勤记录报人事部,考勤纪录为员工出勤工资的计算依据。

  2、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景,凡有谎报、虚报、漏报,一经查出,扣减考勤员100元次,情节严重或2月内违反两次者,公司将酌情予以开除。

  3、任何员工都不得刁难考勤人员,否则将给予扣除当月工资等处分,情节严重者将作辞退处理并不作任何补偿。

  4、公司人事行政部将不定期对各部门考勤工作进行职能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各类考评重要依据。

  三)、打卡和签卡

  1、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漏打卡,扣5元次。

  2、员工因公或请假外出,凡在离岗当天未能及时回岗者,审批领导均须于员工回岗时,在《外出登

  记本》或《公差申请表》或《请假单》上签字证明,注明回岗时间。无故不打卡者,审批领导不得签字。

  3、考勤记录由人事部统一登记备案。

  4、忘记打卡时须在次日下班前填写《漏卡确定单》请直属主管领导签卡,签卡时考勤人员必须如实

  记录签卡时间。当月签卡次数不得超过3(含)次。超过3次者,均以漏打卡论处。

  5、上下班忘记打卡者填写的《漏卡确定单》请直属主管领导注明上下班时间,并签名确认,并交回

  前台考勤人员保管。否则按旷工论处。

  四)、迟到或早退

  1、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后打卡和提早在规定下班时间前打卡者,分别

  被视为迟到和早退;注:一切以打卡时间为准。

  2、每次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内的,按扣款2、00元分钟。超过15分钟(含)以上而未达30分钟者,

  扣款30、00元;如确定30分钟内不能赶到公司,须电话告知部门负责人,按请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半天处罚。

  3、所有员工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4、当月迟到或早退时间累计超过60分钟(含)者将按旷工一天处罚;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3次

  (含)者也按旷工一天处罚。以上情形均作书面警告。

  五)、旷工

  员工不履行公司请假手续,无故不按规定上下班或出席会议和团体活动者;请假过期而未续假者;不服从调配或辞职未经批准而不出勤者,无故离岗超过一个小时的`,未办理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均视为旷工。

  1、凡旷工者,每旷工一天,按当日工资的两倍扣发薪金;

  2、凡旷工者给予书面警告一次;

  3、当月累计旷工3天将扣除当月工资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5天,公司将酌情作出辞退处罚,并不予任

  何经济补偿。

  六)、员工外出

  1、员工因公外出前必须获得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时申明回到时间。未获批准而私自外出者,一律

  按旷工论处。部门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外出还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2、所有员工外出前必须按要求据实在《外出登记本》上填写相关事项,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方可

  外出。回岗后,报请前台文员如实注明到岗时间,并请相关领导进行到岗确认,谁批准谁确认。

  3、员工外出一天以上须报请总经理批准。

  4、《外出登记本》不得由他人代填,并由前台文员统一妥善管理。

  5、原则上员工必须回到公司上班后方可外出工作,特殊情景,须提前申请。

  6、员工外出不能按时回到,必须提前向批准人联系,说明原因。如批准人认为原因合理可在批准栏

  内作简要说明,以便考勤备案;凡不能说明合理原因而又未能按时回到者,一律作早退处理。

  7、部门经理及公司领导在对“外出登记”进行审核签名确认时,必须认真负责,注意对员工申请外

  出的单位、客户名称、事由、时限等事项进行必要的核实。

  8、人事行政部如经过核实发现审批环节存在放松管理、不负职责等行为,必须向总经理汇报,处理

  意见须存档并作为对当事人工作评估的重要依据。

  9、如因公需外出且时间紧迫,可视具体情景灵活处理,只需经直属领导口头批准即可外出,事后须

  作补办登记和书面说明,批准人签字证明。

  七)、加班

  1、工作日加班者,须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过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至总经办,由总经办负责签

  收,并注明加班时间,日期和钟点。加班工资按国家规定平时每小时按1、5倍计算,周末按每小时2倍计算,批,节假日按3倍计算。(注:加班时间超过30分钟以上,以1小时计算;半小时(含)以下不做加班计算。)

  2、法定假日加班者,须提前一天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批准由总经办签收,并注明加班时间,日期和钟点。

  3、如不能在加班后3天内交出加班申请,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八)、请假

  1、员工请病、事假,时间在一天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一天或以上须上报总经理审批;员工请婚、

  丧、产假、年休假,均由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2、部门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请假,都须经总经理审批。

  3、员工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获批准后,经人事行政部审核、备案并做好交接手续后,

  方可离岗。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确因急事、病或其他突发性事件不能提前请假者,须在当天上班后2个小时内亲自电话向相关的领导请假并清楚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有效,到岗当天须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

  4、员工请假后由部门经理安排代职人员暂代其工作;总经理、部门经理级人员请假时须将行程和时

  间安排通知人事部备案。

  5、《请假单》由人事部存查,请假人应按期回岗,回岗后须到人事部销假,并供给相关证明材料。

  6、员工请假期满如不提前办理续假或办理续假未获批准而不按时到岗者,除确因不可抗力事件外,

  均以旷工论处。

  7、如发现员工之请假有虚假情景时,一律按旷工论处,并给予书面警告。

  8、因私事请事假,当月事假不得超过3天,当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超出部分按旷工论处。急事或

  其他突发性事件,公司将酌情处理。

  9、员工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及法定节假日。

  九)、病假

  员工请病假须持区级以上医院之合法病假证明(盖有医疗单位管理部门公章)或急诊证明及病历一并交人事部。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1、当月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病假累计不得超过3天,凡超出部分一律以事假论处。除经总经理特

  别批准者外。

  2、病假两天内按基本工资的70%发放,两天以上按基本工资的20%发放。

  3、请病假未经批准却自行离岗者;事前未能办妥离岗手续,但回岗后又未能按要求办理补假手续者。

  一律视为旷工。

  4、若员工请病假属欺骗行为、使用虚假病假证明或伪造病假证明者,除被公司书面警告外,还按相

  当于旷工处罚的双倍来进行惩罚。累犯且情节异常严重者,公司即可对其作出辞退处罚,并不作任何补偿。

  5、对长期或经常请病假的员工,公司有权予以辞退,并按正常辞退员工的相关规定办理。待其病逾

  后,凭医生开具证明,公司根据当时职位状况,在许可的前提下,优先再聘用。

  6、员工住院或经总经理异常批准的病假期满后,由就医医院开具健康证明。

  a、对仍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员工,公司有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如其健康问题是因公事所致,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作出补偿。

  b、健康状况贴合要求者,需经原所在部门进行一个月的试工考评,试工期间按原标准发放工资及福利。到达工作标准者留职。达不到标准者,公司将另行安排。若员工对安排拒不服从,公司有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作任何的补偿。

  7、未能按规定出具相关证明者。一律按事假处理。

  十)、事假

  1、因私事请事假,当月事假不得超过3天,当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超出部分按旷工论处。急事或

  其他突发性事件,公司将酌情处理。

  2、事假半天以内可按小时计,超出半天按一天计算。

  十一)工伤假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五、员工的招收与辞退

  1、所有员工进公司入职均需按正规程序经部门负责人面试和技能测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入职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合格后可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在享受公司各项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应尽的义务和岗位职责。

  3、员工辞职必须按程序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申请书,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且由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后生效。

  六、工作服管理

  1、所有员工都要维护公司形象,上班时间统一着装,衣着整洁。

  2、员工因故离开公司,厂服洗净后和储物箱钥匙一同交回。如有遗失须按成本价赔偿。

  八、厂房的清洁

  1、公司配备常规洁具,每日下班后要做好保洁工作。如有提前者罚款10元。

  2、每日做常规清扫,每两周做一次大扫除,并由理解公司行政人员检查。

  具体要求和清洁卫生分区见行政前台相关文件。

  自本制度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为试行期。期间如发生异议,经酌情修改后将另行公告。

车间管理制度10

  一、企业的各级领导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和方针政策。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安全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个人对班组,班组对车间,车间对厂长,副厂长对厂长的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到各负其责。

  三、制定逐级防火负责制,岗位防火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上面有人抓,中间有人管,下面有人干,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网络。

  四、定期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加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五、加强安全结构的组织建设,企业厂长就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同时明确,各副厂长具体分管安全工作。

车间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以下简称“仪表设备”)管理工作,提高仪表设备管理水平,保障仪表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仪表设备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对仪表设备从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管理,使仪表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仪表设备是指在我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检测仪表、自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分析仪器仪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及其辅助单元等。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仪表车间。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范围

  第五条仪表设备由仪表车间负责归口管理。仪表车间应设相应岗位和专职技术人员。仪表车间在主管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仪表设备的管理。

  第六条仪表车间仪表设备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执行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和规定。

  (二)组织制定和修订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

  (三)检查执行仪表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的情况。

  (四)参与新建装置、更新或技措等重点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等前期管理工作。

  (五)负责审批仪表车间上报的仪表设备零购、更新计划,汇总到设备采购,负责审批仪表车间上报的仪表设备报废、仪表检修计划。

  (六)负责审查或制定公司仪表设备及其系统的技改技措项目计划。

  (七)负责公司仪表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八)负责审核公司重要仪表设备的检修项目及方案,参与重要仪表项目验收工作。

  (九)负责组织仪表设备新产品、新技术的交流及管理经验交流。

  (十)参加公司仪表设备的重大事故调查与分析。及时上报仪表设备事故分析报告,及时上报仪表设备事故分析报告。

  (十一)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仪表设备台帐及档案。

  第三章仪表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七条仪表设备的前期管理是全过程管理中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竣工、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前期管理工作。

  第八条仪表设备规划主要依据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方向、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的需要、仪表设备发展动态等因素。仪表车间负责制定本企业仪表设备规划。

  第九条仪表车间应参与新建、改扩建等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设计审查,对设计选型的可靠性、维修性、适用性、经济性、先进性、安全性提出要求,坚持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

  第十条仪表设备购置要坚持质量第一、性能价格比高和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的原则,严格进厂质量验收,进口设备应有必备的维修配件。

  第十一条在新建、改扩建工程中负责仪表设备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具有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仪表设备施工必须按设计要求及《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 3521-1999)进行。

  第十二条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或负责仪表设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调试、竣工资料移交等方面的工作。施工单位在移交时,竣工验收必须按设计要求及《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093-20xx)、《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 3521-1999)进行,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交接。要做到竣工资料齐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应包括:

  (一)工程竣工图包括(装置整套仪表自控设计图纸及竣工图);

  (二)设计修改文件和材料代用文件

  (三)隐患工程资料和记录;

  (六)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四)仪表安装及质量检查记录;

  (五)电缆绝缘测试记录;

  (七)仪表风和导压管等扫线、试压、试漏记录

  (八)仪表设备和材料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九)仪表校验和试验记录;

  (十)回路试验和系统试验记录;

  (十一)仪表设备交接清单;

  (十二)报警、联锁系统调试记录;

  (十三)智能仪表、dcs、sis、plc组态记录工作单;

  (十四)未完工程项目明细表等。

  第十三条仪表设备投用前,运行维护单位应根据设备的特点编制相关规程,开展技术培训、事故预案演练等工作。

  第四章仪表设备分类

  第十四条仪表设备按以下类别进行分类:

  (一)过程控制系统;

  (二)检测仪表;

  (三)控制仪表;

  (四)联锁回路仪表;

  (五)在线分析仪表;

  (六)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七)特殊仪表;

  (八)其它仪表。

  第五章常规仪表管理

  第十五条常规仪表是指一般情况下通用的检测仪器仪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辅助单元及其附件、化验分析仪器仪表等。

  第十六条常规仪表选型应考虑以下原则

  (一)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仪表选型应综合考虑其安全可靠性、技术先进性、经济性。

  (二)选用的仪表应是经过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取得制造许可证的合格产品。优先选用经gb/t 19000或iso 9000标准认证的产品或符合国际标准的产品。在工程设计中不得采用未经工业鉴定的试制仪表。

  (三)仪表选型应考虑企业的现状和发展规划,主流机种力求统一。

  (四)仪表选型应有利于全厂或区域性的集中控制和集中管理,有利于系统集成、信息集成、功能集成,提高企业生产管理水平。

  (五)对于新建或改造装置的常规仪表配置、选型应遵循《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 3005-1999)之规定,各企业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或组织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

  第十七条防爆型仪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危险场所使用的仪表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要求。防爆型仪表的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的防爆标志。危险场所仪表的安装,配线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的技术要求。

  防爆型仪表检修时不准更改零部件的结构,材质。

  在危险场所对原有的防爆型仪表进行更新、改造时,必须审定仪表的防爆性能,不得随意降低防爆等级。

  在危险场所新增仪表测控回路及其他回路,其防爆等级不得低于区域内其它仪表防爆等级。

  第十八条放射性仪表现场要有明显的警示标记,安置使用应符合国家规范。

  第二十条常规仪表的使用、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要求。

  (一)检维部应建立和健全常规仪表运行、维护、校验、检修等各种规程和管理制度。

  (二)仪表设备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特殊仪表的维护人员应接受专门培训,才能进行仪表的维护调校工作;放射性仪表应指定专职维护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四)严格执行仪表设备的定期检查、强制保养制度,搞好计划检修工作。备用仪表应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五)仪表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六)各种标准仪器应按有关计量法规要求进行周检,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

  (七)当对参加联锁的常规仪表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七章的要求进行。

  (八)常规仪表的检修一般随装置停工检修进行,在检修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修计划,准备必要的备品备件、检修材料、工具和标准仪器,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检修网络图。需要外委的检修项目应办理外委审批手续。

  (九)仪表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1~07008-20xx)要求进行;在每个检修周期内,应对每台仪表进行检查校验。

  (十)仪表单机校验后应进行回路联校,参加联锁的仪表还应进行联锁回路确认。

  第二十一条压力表

  压力表的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压力表安装前应进行校验,在刻度盘上应划出指示最高或最低压力的红线,压力表校验后应加铅封。压力表应根据工作压力选用。压力表表盘刻度极限值不应小于工作压力的1.5倍。

  第六章控制系统管理

  第二十二条

  控制系统主要包括集散控制系统(dcs)、安全仪表系统(sis)、可编程控制器(plc)、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ipc)以及在先进过程控制(apc)和优化过程控制(opc)系统中使用的上位计算机等。

  第二十三条仪表车间参与公司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验收等阶段的全过程管理。

  第二十四条新建或改造装置控制系统的规划和选型或在原有控制系统进行开发升级改造,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控制系统的配置、选型,既要保证满足装置生产控制的要求,又要具有较高的技术先进性。

  第二十五条对已投入使用的控制系统,如果生产工艺要求改变控制方案,或增加仪表回路,应由工艺提出,生产技术科负责审核,由仪表车间负责安排仪表人员实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二十六条对控制系统机房的管理,达到以下要求:

  (一)机房必须定专人管理。

  (二)机房环境必须满足控制系统设计规定的要求。

  (三)机房内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在机房内堆放杂物,机柜上禁放任何物品。

  (四)机房内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五)机房电缆通道要有防鼠设施,以防鼠害。

  第二十七条控制系统的备件管理,达到以下要求:

  (一)备品配件要有专门的帐卡,要随时掌握备件配件的储备情况,保持一定数量的备品配件储备,以保证控制系统的稳定运行。

  (二)保管储存控制系统备品配件的环境,必须符合要求的保管条件。

  (三)在装置停工检修期间,要对备件进行通电试验,确保其处于备用状态。

  第二十八条为防止病毒感染,严禁在控制系统上使用无关的软件,也不得进行与控制系统软件组态无关的作业。做备份用的移动硬盘、光盘等不准另作他用,也不准在其他计算机上使用。控制系统与信息管理系统间应采取隔离措施,以防范外来计算机病毒侵害控制系统。

  第二十九条控制系统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管理。

  (一)每日应定时检查主机、外围设备硬件的完好和运行状况。保证环境条件满足控制系统正常运行要求;供电及接地系统符合标准;按规定周期做好设备的清洁工作。

  (二)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必须有双备份,并妥善保管;控制系统的密码或键锁开关的钥匙要由专人保管,并严格执行规定范围内的操作内容;系统软件和主要应用软件修改应经仪表车间、公司主管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软件备份要注明软件名称、修改日期、修改人,并将有关修改设计资料存档。

  (三)系统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四)控制系统的检测原则上随装置停工大修同步进行。大修时要对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要进行系统的调试、诊断、维护和系统联校工作,并对联锁系统进行确认;大修期间还要对系统外围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控制系统的检修应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8-20xx)要求进行。

  (五)加强控制系统故障管理,制定控制系统故障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处理突发故障的能力。

  (六)在对系统进行维修操作前,必须做好技术准备工作,杜绝盲目操作。

  (七)在检修前必须检查并记录其属性设置、跳线或开关的位置;拔下的卡件必须立即放到防静

  电塑料袋中,不得随意摆放。

  第三十条仪表车间必须建立系统硬件设备档案、软件档案,建立必要的台帐,建立《操作日志》和《维修记录》,必须建立健全网络结构示意图,硬件配件清单和i/o分配表。

  第七章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

  第三十一条联锁分为工艺联锁和设备联锁,根据其重要性,分成a、b两类。其中关键、重要的工艺系统联锁和可能涉及发生人身伤害、设备损坏或产品重大质量事故的联锁划为a类联锁。

  第三十二条仪表车间根据上述定义将所管装置内的联锁进行分类,汇编整理为联锁分类一览表,报公司生产技术科进行审核后,上报到公司;经公司主管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执行。

  第三十三条联锁需要变更(包括设定值、联锁程序、原理等的变更)、解除、恢复、取消时,应事先由甲醇车间提出申请,由甲醇车间办理审批单,生产技术科审核。在审批单上应写明原因、实施方案及采取的防范措施,有仪表车间负责实施。

  第三十四条a类联锁保护系统解除由工艺设备提出,副主任以上人员签字同意,公司生产科或设备科负责人批准。对涉及装置和大型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联锁的解除,生产科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公司主管总工程师审批。

  第三十五条在获准同意对联锁保护系统进行变更、解除、恢复、取消后,实施前必须到安全科办理联锁工作票,票上详细注明作业依据、作业执行人及作业监护人、作业内容和作业时间等。

  第三十六条为杜绝误操作,必须采用双人操作的方式,一人操作、一人现场监护。操作前应细检查核对联锁状况,在操作过程中应与工艺操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和监护人必须在联锁工作票上详细记录作业内容并签字确认。

  第三十七条联锁的解除期限最长为6个月。超过6个月仍不能投用的联锁必须重新办理审批单。具备投用条件的联锁,应及时办理恢复投用手续,及时恢复投用。

  第三十八条新装置投料试车前或设备检修后投运之前,应对所有的联锁回路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对联锁保护系统进行联校。新装置的联锁检查试验由仪表车间组织相关单位在开车前完成,并按试验结果填写联锁试验单,由参加联锁检查的人员签字后作为资料存档。装置修理后联锁试验由仪表车间组织电、仪专业人员会同工艺人员一同进行试验,按试验结果填写试验单,参加联锁试验的人员要在联锁试验单上签字。联锁试验单一式三份,设备科、生产科、安全科各保存一份。

  第三十九条重要联锁保护系统必须有明显标识。

  第四十条新增联锁保护系统必须做到图纸、资料齐全。

  第四十一条联锁保护系统的紧急停车按钮,均应设有可靠的护罩。

  第四十二条联锁系统的盘前开关、按钮由操作人员负责操作,盘后开关、按钮由仪表人员负责操作。仪表人员在处理联锁系统时,如果需要操作盘前开关、按钮等,必须事先和工艺负责人联系,获准后由操作人员进行操作。作业完成后,必须及时通知操作人员,由操作人员确认工艺状况,将开关、按钮等复位。

  第四十三条联锁保护系统所用器件(包括一次检测元件和执行元件)、运算单元等应按各自规定的校验标定周期进行校验和标定,通常可借装置停车大检修进行检修、校验、标定。新更换的元件、仪表和设备必须经过检验和标定合格后方可装入系统。

  第四十四条联锁保护系统仪表的维护和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7-20xx)要求进行。

  第四十五条联锁保护系统应具有足够的备品备件,其种类和数量根据储备标准和备品配件管理规定贮备。

  第八章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管理

  第四十六条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装置及贮运设施,如有可燃、有毒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无论是引进项目还是国内配套项目,必须按照“三同时”原则配备可燃、毒性气体检测报警仪。

  第四十七条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配置、选型应严格执行《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 50493-20xx)的规定。报警仪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并取得国家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国家指定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

  (二)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

  (三)根据使用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类型;根据使用场所被检测的可燃性气体的类别、级别、组别,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等级、组别。

  (四)当使用场所存在能使检测元件中毒的硫、砷、磷、卤素化合物等介质时,应选择抗毒性检测器。

  (五)多点式指示报警器应具有相对独立、互不影响的报警功能,并能区分和识别报警场所的位号。

  第四十八条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

  (一)根据可燃、毒性气体的密度和主导风向,确定检测器的安装高度和位置。

  (二)检测器宜安装在无冲击、无振动、无强电磁场干扰的场所。

  (三)尽可能减少雨水对检测元件的影响。

  (四)指示报警器或报警器的安装安置,应考虑便于操作和监测的原则。报警器应有其对应检测器所在位置的指示标牌或检测器的分布图。

  (五)检测器的安装和接线应按制造厂规定的要求进行,并应符合防爆仪表安装接线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九条加强对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及检修管理。

  (一)检测器为隔爆型时,不得在超出规定的条件范围下使用;在仪表通电情况下,严禁拆卸检测器。

  (二)每日巡回检查时,应按动试验按钮,检查指示、报警系统是否工作正常;经常检查检测器是否意外进水,防止检测元件浸水受潮后影响其工作性能。

  (三)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检定每年不少于一次,由仪表车间统一安排。根据环境条件和仪表工作状况,仪表工每三个月通气一次,检查和试验报警仪是否正常,填写相关纪录。检定、校准人员应取得有效的计量检定员证书。

  第五十条可燃气体报警器每年应全面检修一次,维护和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5-20xx)要求进行。

  第五十一条可燃气体报警器标定时应采用经计量行政部门批准、颁布并具有相应标准物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的标准气体。

  第五十二条可燃气体报警器需停运、拆除、增加,由生产科申请,安全科批准后由仪表车间安排具体施工、作业等。

  第九章在线分析仪表管理

  第五十三条在线分析仪表的配置、选型应遵循《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 3005-1999),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在线分析仪表的选用和配置。在线分析仪表选型应考虑以下原则:

  (一)选用的在线分析仪表应技术成熟、性能可靠,操作、维修简便。

  (二)选用的分析仪表技术应满足被分析介质的操作温度、压力和物料性质的要求;仪表的各种技术指标,必须满足工艺流程要求。

  (三)用于腐蚀性介质测量或安装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在线分析仪表,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四)用于控制系统的分析仪表,其线性范围和响应时间须满足控制系统的要求。

  (五)当在线分析仪表需要与dcs进行数据通信时,应有通用的通信接口,其通信协议、通信速率应和dcs系统一致。

  第五十四条在线分析仪表的使用、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的管理。

  (一)在线分析仪表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二)严格执行在线分析仪表有关定期检查,定期校验制度,搞好计划检修工作。在线分析仪表的维护、检修及校验应根据《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5-20xx)的要求及相应在线分析仪表说明书中的要求进行。

  (三)在线分析仪表运行时如发现示值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四)各种标准仪器应按有关计量法规要求进行周检,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标定时应采用经计量行政部门批准、颁布并具有相应标准物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的标准气体。

  (五)对参加联锁的在线分析仪表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七章的要求进行。

  (六)对防爆型在线分析仪表进行维护检修,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五章第十八条的要求执行。

  (七)在线分析仪表的的大修随装置停工大修进行;大修期间要对在线分析仪表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要进行系统的调试、诊断、维护和系统联校工作。参加联锁的在线分析仪表还应进行联锁回路确认。

  第五十五条在线分析仪表样品预处理装置的日常维护和检修管理。

  (一)严格执行样品预处理装置定期检查制度,每日对样品预处理装置进行检查,确保待测样品温度、压力、流量等指标满足在线分析仪表技术要求。

  (二)样品预处理装置运行时如发现异常和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三)样品预处理装置的维护、检修应根据制定的规程及样品预处理装置说明书中的要求进行。

  (四)装置停工检修时,应对在线分析仪表的样品预处理装置进行检修,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和系统调试、诊断、维护工作。

  第十章基础资料管理

  第五十六条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和公司所属各部应根据各自的管理职责范围,建立和完善仪表设备台帐、档案和基础资料。

  第五十七条仪表设备主管部门至少应建立仪表专业管理制度、dcs、plc等控制系统台帐、关键设备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台帐及其统计表、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台帐、重大缺陷记录、自动化仪表技术状况表、专业检查记录等。

  第五十八条仪表车间至少建立健全如下资料台帐:

  (一)仪表专业管理制度、检维修规程等

  (二)dcs、sis、plc等控制系统台帐、系统验收记录、系统点检及故障处理记录、系统修改记录;系统设计资料、说明书、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系统备份盘等。

  (三)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台帐、联锁原理图/逻辑图、联锁系统统计表等。

  (四)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台帐、检测点分布图、仪表说明书、回路图、校验记录等资料。

  (五)所有仪表的设计资料、图纸,选型资料、说明书、随机资料、配套仪表及其它设备资料和相关图纸,安装调试记录、验收记录、检修校验记录等。

  (六)自动化仪表技术状况表。

  (七)仪表设备故障及缺陷记录、仪表事故台帐等。

  (八)自控设备一览表。

  (九)在线分析仪表台帐。

  (十)月备品备件台帐。

  第十一章仪表电源、气源管理

  第五十九条仪表气源管理:

  (一)净化后的气体中不应含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蚀性气体(或蒸汽)。在操作压力下的气源露点,应比工作环境或历史上当地年极端最低温度至少低10℃。

  (二)控制室内应设供气系统压力的监视与报警。

  (三)每日对供气系统(风罐、阀门、管线、过滤器、减压阀、压力表等)巡回检查一次。

  (四)每周至少一次对在用的过滤器进行排空(视仪表供气品质及安装地点可适当增加排空次数)。定期对装置最低点处的排污阀进行排空。

  第六十条仪表电源管理:

  (一)定期对供电系统的各部位进行巡回检查,检查电源箱、电源分配器、各开关、熔断器等部件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

  (二)对并联使用的电源箱,在线检查其运行情况,每个电源箱的输出电流均不得超过其额定值。

  (三)供电系统中的开关、电源分配器、供电端子排的标识必须准确清晰。对脱落、丢失的标签,模糊不清的字迹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四)供电系统的各设备,应当有完善的防止小动物随意进入的措施。

  (五)仪表盘(柜)的仪表供电开关宜留有至少10%备用回路。严禁从仪表电源上向非仪表负载供电;严禁从仪表电源上搭接临时负载。

  (六)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配置原则

  (七)重要生产装置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中应配置ups,确保生产装置供电系统发生断电等事故时,其控制仪表能够正常显示和可靠动作。

  (八)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接线方式应简洁、清晰,电源引自不同回路的380v/220v母线(以下简称低压母线),所选用的线路、设备、保护装置等应符合《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1995的有关规定。

  (九)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配置在满足生产装置正常运行后,还可进行ups离线检修、蓄电池定期维护等工作。

  (十)控制仪表电源系统的切换装置,应能实现无扰动切换,其切换时间应满足控制仪表的运行要求;低压母线的直供馈出回路可根据系统电源质量等情况,配置隔离变压器或稳压器。

  (十一)在控制仪表电源系统中,要采取防雷、ep谐波吸收装置保护措施,防止过电压对控制仪表电源系统的危害。

  (十二)具备两路供电的控制仪表,应具备两路非同期工频交流电源同时工作的条件。

  (十三)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配置,应由仪表专业提出供电要求,电气、仪表专业共同确定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配置方案。

  (十四)下列情况控制仪表应按两电源或三电源方案配置。

  (1)大、中型化工生产装置、重要公用工程系统的控制仪表及其重要的显示仪表。

  (2)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的生产装置。

  (3)工艺控制、联锁多,系统复杂的生产装置。

  (4)重要在线分析仪表(如带工艺连锁的仪表等);

  (5)大型机组、机泵的监控系统等。

  第六十四条控制仪表电源系统的技术管理

  普通电源质量指标:

  (1)电源电压:交流220v ±10%。电源频率:50hz±1hz。

  (2)电源瞬间断电时间应小于用电设备的允许电源瞬间断电时间。瞬时电压降:小于20%。

  第六十一条

  运行管理:

  (一)控制仪表电源系统竣工后,由电气、仪表专业按有关规范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用。

  (二)生产装置每周期开工投料前须对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可靠性进行以下检验:

  (1)断开隔离变压器输出电源回路。

  (2)断开ups输出电源回路。

  (3)同时断开供隔离变压器和ups的输入电源回路。

  检验过程中如控制仪表运行正常、生产装置无异常现象发生,视为仪表电源供电系统合格。

  (4)企业须绘制控制仪表电源一次供电系统图,并明确电气、仪表专业的管理界线。

  (5)ups的运行管理应按相关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6)控制仪表电源系统配电装置的运行管理除按照低压配电装置管理要求外还应做好以下工作:

  (a)配电装置上应有电气一次主接线图。

  (b)仪表和电气专业须在各自的管辖范围内积极做好运行、检查、维护等工作,消除管理盲区。

  (c)建立ups台和蓄电池台帐及运行、事故、测试等记录。

  (d)ups的故障报警信号应引入控制仪表报警系统。

  (e)ups电源装置输出端的中性点不应接地。

  第六十二条ups管理:

  (一)ups是“uninterruptible power system”的缩写。其译义是不间断电源系统,简称ups。

  (二)对重要负荷使用的ups电源宜采用双机供电方式,对特别重要的负荷应采用双机供电。

  (三)ups应选用在线式(电网电源质量符合ups输出标准时,其逆变器在热备用状态运行),其接线应简单可靠。采用单机运行方式。采用两路独立电源供电。

  (四)ups故障报警信号应送至控制室。

  (五)ups应具备良好的运行环境,运行环境温度以25±5℃为宜,并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

  (六)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系统的理论和实践培训。

  (七)ups主管技术人员应定期进行运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确保安全运行。

  (八)ups运行维护人员应具备ups设备专业知识,做好ups运行的技术管理,按规定进行各项操作,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记录并向上级或有关单位汇报。

  (九)蓄电池应选用全密封阀控式或铅酸蓄电池,其后备时间一般为15min~30min。检修部必须每年对ups电池进行一次核对性容量检查;因生产装置运行不能检查的,应制定方案,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十)对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ups设备故障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十一)仪表队应制定ups设备的完好标准,并对照标准对设备进行评定工作。

  (十二)仪表队应建立ups台帐,说明投用日期、型号、使用情况等。

  (十三)额定容量:单台ups带全负荷时,其负荷率应在50%~60%为宜。

  (十四)基本技术指标

  (1)输入电源质量指标:

  输入电压:三相380v±15%或单相220v±15%。

  输入频率:50hz±2.5hz。

  (2)输出电源质量指标:

  输出电压:220v±5%。

  输出频率: 50hz±0.5hz。

  输出波形失真率:小于5%。

  (3)输出电源瞬间断电时间应小于等于20ms。

  (4)输出瞬时电压降小于10%。

  (5)输出谐波失真率:thd<3%。

  (十五)ups及控制仪表电源配电装置应单独安装在室内,要有温控、除湿措施。室温保持在16℃~30℃左右,并采取防止化工气体、高盐密值空气腐蚀的措施。

  第十二章仪表备品备件管理

  第六十三条仪表备品备件管理

  仪表车间按有关规定,贮备足够的仪表备品备件;仪表备品备件申购有仪表车间报到设备科,由供销部门统一采购。

  第十三章检查与考核

  第六十四条公司仪表车间定期组织仪表设备检查。

  第六十九条对仪表设备,按以下技术指标进行检查、考核:

  (一)仪表完好率≥95%;

  使用率≥95%;控制率≥90%;泄漏率≤0.5‰;

  (二)分析仪表完好率、使用率≥90%。

  (三)联锁系统投用率为100%;

  (四)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安装率、完好率和使用率为100%。

车间管理制度12

  拉布

  1.拉布人员必须携带《码布单》及《色卡》去布仓领布,所有生产布种必须经过验布(特别情况需部门主管确认)才可领取,松布时间必须满足公司或客户的要求时间才可拉布。(B级)

  2.拉布前详细核对《裁剪码布单》的要求、布料幅宽度及排版数据,在拉布过程中,如发现面料整段次品、色差或者短码要马上通知主管处理。(B级)

  3.拉布时要三面上下整齐,板长正确码头不能超过2厘米(以最短点量),拉布平整无锏无褶;拉布高度不准超过12厘米(或不超过150层)。(A级)

  4.每拉完一卷面料要在《裁剪码布单》上记录颜色、总长度、层数、余布数量(余布上注明款号、订单号、长度,摆放到“配布存放架”上);一床拉完时要核对实际总长度、总层数与计划用料总长度、总层数是否一致。(B级)

  5.同一款式、不同订单号的面料可以酌情集中一起拉布,但拉布层数和高度不能超过规定,并在不同订单款号的上下层之间用杂色布条或纸隔开;分包时要分订单分款号绑扎。(B级)

  6.在拉布的过程中发现面料有明显的疵点(破洞、抽纱、粗纱、印花不规整、等)都要用特殊布条隔开标记;方便裁剪后配片工能按照标记抽出调片。(B级)

  裁剪

  1.开裁前必须先检查裁剪设备是否漏油,渗油现象,保障设备正常,以免裁片有油污。(C级)

  2.开裁前先对唛架,开裁时要看清唛架线路做到开裁准确无误,底、面层上下要一致,最大公差不能超过0.3CM。(A级)

  3.裁剪时要做到直线顺直,弧线圆顺,不得有缺角、多角、上下偏刀。裁剪圆领或弧形裁片时,不接受一刀过,必须由圆位或弧形的两边分刀推进。(B级)

  4.裁剪过程要进行裁片上、下两位抽查,上下层裁片的尺寸大、小偏差不可超过0.3CM、特别位置和部件必须在0.2之内;将裁片对折左右偏差不能超过0.5CM。(B级)

  5.排版图所要求的裁剪刀眼不能错打、漏打,刀眼上下、左右偏差不能大于0.3CM,刀眼深度不超过0.4CM。(B级)

  6.所有的裁片部件都必须按要求进行编号,如有不需要编号的部件必须得到车缝主管或品质总监的容许(B级)

  7.裁剪出来的布碎垃圾必须投入垃圾筐内,绑好的裁片必须分款号、订单、尺码摆放到指定的裁片架上;需要印绣花、烫衬的部件裁片要分开绑好存放。(B级)

  8.分包时要看清楚唛架纸上的尺码、方向,不能裁片部件绑错码;上下不同缸号、层次不能分错,工票不能绑错。(A级)

  9.扎包时小部件必须先用布条绑好再与大片邦在一起;绑带必须扎紧,不可以有裁片掉出。(C级)

  10.每周将已经裁完车间已经生产完成的款号多余的面料分款号请登记退回面料仓库。(B级)

  压衬

  1.压衬必须按照《压衬工艺要求》操作,机器的温度、压力、速度不可以随便更改;(A级)

  2.一次过压衬机的裁片不能超过2层。(A级)

  3.压衬必须分清楚裁片的正反面,不能漏压或压错。(B级)

  4.保持设备的清洁和区域的卫生,放衬架子要摆放整齐;(C级)

  验片/调片

  1.所有的印花、绣花片必须仔细核对“样办”并检查尺寸和位置是否正确。(A级)

  2.所有在拉布时有用特殊布条隔开标记的次片都必须用同缸号的面料调片。(B级)

  3.车间退回配片的裁片必须在4小时内配好送回,如没有配布要及时告知车间。(C级)

  4.调换好的裁片必须放回次片的原位,整床裁片的次片调好后要记录数量,统计疵片率。(C级)

  排版/开单

  1.每排好一床唛架必须仔细核对尺码比率和件数,并开好《码布单》;(A级)

  2.排条纹和格子的面料不可以在大货面料上画唛架,要用格子纸排。(B级)

  收发员

  1.所有进入车间的裁片必须开单送入各小组,不准许任何人私自到裁剪车间拿裁片或面料。(B级)

  2.送给各小组裁片的数量和款式必须是收到组长经车间主管确认的《领料单》发放。(B级)

  备注:

  3.以上要求如有在工作中违反的,将按以下标准处罚。

  A:扣10分(40元);B:5分(20元);C:2.5分(10元)

  造成重大原材料浪费或损失(成本价值超过1000元)的,按50%扣罚。

  4.以上扣款每月从绩效奖金中扣除!

车间管理制度13

  为了规范设备操作规程,保障设备和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车间内严禁吸烟和明火取暖,严禁乱牵接电线,违者罚款500元。

  2、上班时不准带与生产无关的人员进入车间,及时劝阻其他无关人员进入车间。

  3、必须严格按照印刷机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具体内容如下:

  ①作业前,工作人员必须将工作服穿戴整齐,扣紧衣襟和袖口,衣袋内不装容易掉出杂物,不戴手表及各种饰物,不留长发。

  ②开机前,应向机器的各注油点、润滑点和油箱内加入所需润滑油(润滑脂)。

  ③未经批准,非本机组人员不得擅自启动,操作机器,助手和学徒应在领机的指导下工作。

  ④机器启动前,应检查机身各部位是否有杂物,必须先给信号(按安全铃),前后呼应,确定机器周围安全方可开机。

  ⑤机器运转中,严禁用手接触运动工作面,不准维修和擦拭机器,不准跨越转动部位,要保持机器防护装置完备。

  ⑥上版、换橡皮、做卫生等须用手接触机器内部时,必须锁车。

  ⑦上纸人员起吊前要仔细检查气涨轴是否已与轴头脱开;链条有无松动、脱落迹象;吊钩是否已钩稳气涨轴。做到先检查,后起吊。

  ⑧机组人员应按分工严守岗位,时刻注意机器各部位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停机处理。

  ⑨工作场地应保持整洁畅通,地面.工作台、机器周围无杂物,维修工具、零配件要放在规定位置。

  ⑩工作时,任何人不准在机台周围嬉笑、打闹、大声喧哗。严禁从机器二层乱丢印版、抹布等杂物。

  4、车间内严禁存放零食及无关私人物品,工作时间严禁打牌赌博。

  5、工作结束时,要及时清洗机器,擦洗干净橡皮布和胶辊,做好清洁卫生,填写工作日志。

  6、下班离开车间时要检查水龙头是否拧紧,各电器是否已断电,锁好车间门窗。

  7、定期维护和检查灭火器等消防设施,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检修和更新,确保能随时正常使用。

车间管理制度14

  1目的

  为了更有效地促进车间的正常生产,减少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率,实行全面物料管理,保证产品质量,节约消耗,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涂装车间全体员工。

  3物料管理小组组织机构

  3.1组织机构图

  3.3职能职责

  3.3.1物料小组职能职责

  3.3.1.1结合工艺要求、及生产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物料指标;

  3.3.1.2建立以工段为单位的物料管理责任制,将物料管理责任分解到责任单元;

  3.3.1.3收集、归纳、整理各种现场物料反馈信息,根据相关部门信息确定物料的订购,退订和发放管理。

  3.3.1.4对涂装车间各段物料进行抽查、确认,发现重大、批量问题,提出纠正措施及奖惩意见;

  3.3.1.5对各责任单位制定的改进措施进行管控验证;

  3.3.1.6根据各工序发生的物料问题及未按工艺要求操作进行通报和考核。

  3.3.2成员职能职责

  组长:根据企业物料规定制定车间级物料目标并监督执行。

  组员:负责监督现场物料的发放、回收及使用情况。负责对物料质量问题收

  集、反馈,同时监督物料使用过程,依据各种信息结果进行改善,为员工操作符合工艺要求提供保障。

  4物料管理规定内容

  4.1物料质量问题

  生产过程中如发现物料有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本段负责人,然后联系工艺人员,由工艺人员联系生产厂家来确认停用、回收及更换。

  4.2物料保管

  分发给各工段的物料应严格保管,然后在使用周期到时用同等数量的物料以旧换新,如有丢失,则各工段自行补齐。

  4.3车间员工培训

  对车间员工定时进行培训,让员工按照工艺要求及作业指导书正确使用物料。

  4.4物料信息传递

  4.4.1物料信息传递内容

  1,下发物料如有质量问题,应立即上报本段负责人,然后上报工艺科制定措施。

  2,下发物料数量不够,由本段负责人同工艺人员联系库房管理员补齐。

  3,下发物料如有丢失,损坏,应立即上报负责人,由丢失人员自行补齐。

  4.4.2库房应保证及时领取并发放维持涂装生产的原材料、辅料、外协件、外购件、配套件、外制件。材料的领用应按照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物资(原材料、辅料、工装、工位器具等)储存、保管、应安全合理,始终保持其质量处于合格状态,避免锈蚀、磕碰、划伤、泄漏、污染、变质、失效等现象。

  原材料的发放按照涂装车间材料消耗定额规定发放,杜绝错发、重发、漏发、少发等现象发生。

车间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为了规范管理一车间员工及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建立团结、高效的生产团队,树立良好的团队精神和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一车间所有管理人员及一线员工。

  三、权责:

  车间主管—负责对本制度的拟定、修改及监督执行。

  部门经理—对本制度有修改、审核权,并监督执行。

  车间组长—负责对本制度进行培训,并贯彻执行,可根据实际情景,对本制度某些条款有修改提议权。

  四、细则:

  4、1考勤管理

  4、1.1每一天早上全体员工必须提前10分钟到车间参加早会,由车间组长主持,如有特殊情景由生产主管主持。早会主要安排当日工作计划及需要注意的重点事项,并提高员工工作热情,所有员工必须准时参加,否则按迟到处理。

  4、1.2迟到早退的,30分钟以内的每分钟1元钱罚款,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计算,所有旷工按公司制度,扣三倍底薪。

  4、1.3生产一线员工请假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详细填写《请假

  单》。8小时以内由生产组长同意,生产主管批准。8小时以上三天以内主管同意,生产经理批准后方可离厂。三天以上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离厂,特殊情景请示总经理意见,否则按旷工处理。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特殊情景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批准。

  4、1.4上班时间内未经车间组长批准不得擅自离岗,若有事需要离岗,需在车间组长处领取离岗证后方可离岗(离岗证由组长统一管理发放),一次离岗时不得超过15分钟,每一天离岗不得超过三次,否则按消极怠工处理。

  4、1.5上班时间,员工若需外出,需开《放行条》组长级以上管理人员批准方可离开厂区,否则按旷工处理。

  4、1.6如生产需要安排加班,所有人员必须加班,如未按时到岗者按旷工(4、1、2)处理。

  4、1.7安排值班人员无故不到岗且无请假说明者,按旷工(4、1、3)处理。

  4、1.8所有员工应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如未按时参加按旷工(4、1、3)处理。

  4、1.9禁止代打卡,违者按行政部规定予以处罚。

  4、2作业纪律管理

  4、2.1上班时间内必须服从直接上司的安排,如有不服从安排或未按时完成任务者,视其情节给予30~~50元的罚款,顶撞上司处罚100元,情节严重者处罚200元交人事行政部处理。

  4、2.2上班时间内与其它同事有争吵、嘻笑、打闹,辱骂他人等与工作无关者给予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罚款200元并交人事行政部

  处理。

  4、2.3各位员工如果认为上司对工作安排不当,必须先服从,事后能够依书面或口头形式向车间组长、主管、部门经理或人事行政部讲明自我意见。如果在车间内争辩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者罚款100元。

  4、2.4上班时间应维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不得串岗、擅自换岗、聊天、打瞌睡,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罚抄本制度1次,情节严重将进行罚款50元每次。

  4、2.5所有员工在车间内不得拨打或接听电话、发信息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带手机进入车间的员工必须将手机设置为无声振动,特殊情景要请示管理人员同意后,可到车间外面(如洗手间或饮水区等),违者罚款10元每次,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除外,若有聊天或与工作无关话题将处以30元每次的罚款。

  4、2.6工作过程中,如有表现散漫、消极怠工者每次罚款100元,连续两次以上者罚款200元并将人退回人事行政部。

  4、3车间品质管理

  4、3.1新进员工必须在半个月内熟记并理解自我的岗位职责和操作方法,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岗位说明书》及作业规范进行生产作业。如有违规现象,每次给予20元内处罚,如造成严重品质问题,将按照《公司全面质量管理规定》相关项目处罚。

  4、3.2生产前必须按要求做好首件三检,并认真填写首件检验记录表。如果未依照要求做首检而擅自生产者,将依据《公司全面质量管理规定》第6、1条所规定项目予以处罚,当月累积两次者追加处罚200元,并予以辞退处理,如因首检问题造成损失过大,将作无薪开除处理。

  4、3.3在未按照《作业指导书》作业的情景下,人为造成产品报废,按情节严重性,处以20~100元左右分罚款,异常严重者,为公司造成超过500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处以补偿损失金额罚款并做辞退处理。

  4、3.4故意损毁公司财物,藏匿不良品或半成品,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警告一次,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并根据具体情景,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3.5生产过程中,必须按时巡检,各工位根据实际情景制定合理的巡检频率。并记录巡检数据,若发现未按要求及时巡检、或记录虚假巡检数据、巡检时未发现明显异常情景,将严格按照《公司全面质量管理规定》6、2所规定项目予以罚款。

  4、3.6各工序在接收半成品~制造产品~转出产品过程中,必须遵循“三不”原则,即不接收不良品、不制造不良品、不流转不良品。下道工序有检查上道工序流转出产品质量的义务,并保证本工序制造的产品为良品,产品转交时有保证产品质量合格的职责。具体要求及违反处罚规定按照《公司全面质量管理规定》6、3~6、4所规定项目执行。

  4、3.7其他各工位详细品质管控要求按照《公司全面质量管理规定》上6、5、1~6、5、3所规定项目执行。

  4、4车间“5s”管理

  4、4.1各员工应对“5s”职责区域负责,清扫频率及标准按照《岗

  位说明书》上所规定之严格执行,检查时若发现不达标,当月头两次给予口头警告,两次以上者,处以每次罚款10元。

  4、4.2各员工应对所安排需要保养的设备按工程部要求保养的频率,按时保养,并将保养结果记录在《设备保养点检记录表》上。未按要求及频率保养,一经查实,当月头两次给予口头警告,两次以上者,处以每次罚款10元。

  4、4.3各员工应保证所辖“5s”区域的整洁度,要求工具、量具应摆在规定的区域,不可压住斑马线甚至超出斑马线。并且要按区域标识对应摆放。未按要求执行,一经查实,当月头两次给予口头警告,两次以上者,处以每次罚款10元。

  4、4.4车间员工需注意公共区域卫生,例如卫生间、走廊,在公共卫生区域不允许乱扔垃圾或者使用过的劳保用品。废弃物品也应当丢弃在相应区域内。

  4、4.5遇车间放假或者停产下班,必须将对应管理区域内的水、门、窗、空调、电、气、除湿机等关掉。若未按要求执行,负责人每次罚款20元,监督人每次罚款10元。

  4、4.6车间员工不得私自将非本公司人员带入车间,违者职责人处罚50元。

  4、4.7全体员工进入厂区上班必须按公司要求穿工衣、佩戴厂牌。不可穿奇装异服,不可整奇怪发型等,一经发现,可拒绝其进入车间上班。

  4、4.8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者,主要指硬件设备,例如门、窗、其他机器设备等,根据所造成的损失处以2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赔

  偿所有损失并做辞退处理。

  4、5其他管理要求

  此管理要求主要包括出入厂规定,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员工离职手续办理规定,员工作息时间规定等。以上所有规定均按人事行政部要求执行。

  4、6奖励制度

  4、6.1在月终时,对全体员工的工作表现给予综合评估,对表现优秀者,给予优秀员工的奖励。本车间优秀员工人数为2~4人,奖励金额为50~100元。

  4、6.2本月如有其他突出贡献者,根据其贡献程度给予100~200元奖励,具体人数视当月实际情景而定。

  4、6.3鼓励员工提出合理化提议,在综合评估其效果后,按其贡献大小进行奖励50~500元。

  4、6.4根据车间品质状况,每月提报0~2人为车间品质标兵,奖励200元。

  4、6.5年度累积被评6次及以上优秀员工(可加上其他奖励次数)并且未有罚款,年度请假未超过10天者,提名为生产部年度优秀员工,按公司规定予以奖励。

  本制度如有任何疑问可向车间主管或生产部经理咨询,生产部保留对本制度的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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