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时间:2021-10-14 18:32:25 制度 我要投稿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员工考勤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15篇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1

  第一条 为了避免公司员工发生早退、迟到、旷工等违纪行为,以使其认真工作,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下属全资、控股企业可参照执行,也可另行规定。

  第三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 9时至 12 时,下午 1 时 至 5时30 分,每周六、日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经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 10分钟至 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 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 30 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 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五条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方式。

  第六条 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委托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处分。

  第七条 公司每天安排专人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填报员工考核表及核发全勤奖。

  第八条 员工办理外出业务时,必须先办理打卡手续。特殊情况需经主管签卡批准,违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 员工外出工作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 (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如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 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 1/2,达五次者扣发全部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当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 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情况紧急不能向总经理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必须在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因各种情况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差旅费;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

  第十五条 本制度呈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2

  为加强纪律性、严格考勤制度,保证酒店良好的工作秩序,均实行员工上下班打卡制度。打卡制度的实行对严格劳动管理,控制员工迟到、早退现象,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为了加强员工打卡考勤制度的管理,从而达到规范化管理,堵塞管理工作中的漏洞,提高对客服务质量,特制订此员工考勤制度。

  一、打 卡 制 度

  1、除总经理特别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所在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2、酒店全体员工必须提前5分钟打卡上班,打卡后,无特殊工作需要,不得离开酒店,下班后不许无故在酒店内逗留,必须推迟5分钟打卡下班。

  3、所有办公室人员,各部门总监/经理及上两头班的员工,中途若需离开酒店,必须打卡,第二次回店上班时再打卡就岗。

  4、酒店所有人员不得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若经发现将依照《员工守册》第六十五条给予书面警告进行处罚。

  5、由于酒店打卡机故障未打上、下班卡的员工,可在打卡室签到、签退(由当值保安员负责考勤),并由当值保安员注明原因后,方可生效。

  6、由于考勤卡故障(卡坏破损导致电脑无法显示等)而未打上班或下班卡的员工,可在打卡室签到、签退(由当值保安员负责考勤),并由当值保安注明详细原因。在未办理好新卡之前,凭人力资源部的有效证明,可在打卡室签到、签退。

  7、由于忘记带考勤卡或迟到、早退等类似原因,私自在打卡室签到、签退;酒店将根据不同级别给予不同处罚。

  注:此制度请酒店保安部协助并严格执行

  二、加 班 制 度

  酒店因其运作的特性,许多岗位的员工不得在法定假日或其本休日当休息,或遇到大型接待,许多员工均需加班加点工作,由此而制订了酒店的加班制度。

  1、酒店组织的各类活动以及酒店或部门、班级例会等,占用员工非工作时间或公休时间的,均不计为加班。

  2、除国家法定假日(每年十天和月公休日)外,主管级以上人员超时工作均不计为加班。

  4、员工加班必须事先经领班以上管理人员认可,加班后次日应填写好加班条,并注明加班起止时间、原由等,领班(或主管)签字,报部门经理审核,每人累计加班超出3天的应及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凡是无正规审批程序的,均不计为加班。

  5、各部门对员工的加班时间应严格控制,尽量不安排员工加班,如若员工月加班三天以内的应尽可能安排时间调休或补休。

  6、超时工作

  酒店员工每日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超过9小时,若遇大型团队或宴会接待时,需延迟上班时间1个小时上,才算加班。。

  7、节假日加班

  酒店由于行业特性,大体员工不能在节假日当日休息,而需要加班。

  8、加班之福利

  凡是加班的员工,酒店将会在其加班之后给予同等时间之补休,若是节假日、大型接待加班,酒店还将给予各级员工一定的加班补贴。

  三、管理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所有五级(含五级)以上人员将上班时间及本休日统一报至人力资源部

  2、管理人员非本休日休息均要填写补休单,报总经办同意;

  3、各管理人员按上报的正常上班时间上班,如上班时间有调整,需及时知人力资源部与总经办。

  4、所有五级(含五级)以上人员因打卡机故障或考勤卡故障无法打卡上下班,除即时在打卡室签到、签退外,还须到总经办签到、签退。

  5、管理干部在晚间与客人应酬到较晚,次日需申请推迟上班的,请假时间只限一个小时,(即按正常的上班时间推迟一小时上班),超过一个小时以调休半天来计。并在上班后及时补休单到总经办审批后,方可生效。

  6、管理干部因事需提前下班的,要提前知会总经办,请假时间只限一个小时(即按正常下班时间提前一小时下班),超过一个小时以调休半天来计。并于次日补休单到总经办审后,方可有效。

  四、考勤抽查制度

  为了准确无误的核对各级员工的考勤,规范酒店员工的考勤管理,提高员工的自觉性,特制订考勤抽查制度,详细规定如下:

  1、二次签到制度

  各部员工在打卡室打卡后,在到达岗位时,必须进行二次签到以确保各级员工能按月初排定时间表准时当值工作,酒店人力资源部、总值有权对各部门的二次签到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2、月底考勤核查制度

  月底人力资源部将各位员工的出勤情况打印好后,发至各部门,各部门经理在做完考勤后上交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应对各部上交的考勤进行重新审核,确保无误后,方能输入电脑进行汇总。

  五、考勤奖罚制度:

  1、部门于每月3日下午五点前将部门《员工考勤汇总表》及下月《员工排班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送达人力资源部,逾期人力资源部有权不予造工资表。

  2、迟到、早退:

  凡已到上班时间,本人还未到岗位时即视为迟到;凡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下班即为早退。如员工打卡后没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工作岗位,同样视为迟到

  ·迟到、早退十分钟以内,每月超过2次者,每次扣款10元,并处以口头警告。

  ·迟到、早退十分钟以上二十分钟以内,每次扣罚20元,并处以口头警告。

  ·迟到、早退二十分钟以上四十分钟以内按旷工半天处理。每次扣罚50元,并处以书面警告

  ·迟到、早退四十分钟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每次扣罚100元,并处以书面警告

  3、旷工

  凡迟到、早退四十分钟以上以上又无充分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视为旷工(二十分钟以上四小时以内按旷工半天计,达到或超过四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计)。旷工除扣除员工当日工资外,另还将视下列情况予以处罚:

  · 旷工半天,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20元;

  · 旷工一天,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100元;

  · 连续旷工二天,给予最后警告,并罚款200元;

  · 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合计旷工2次,给予即时开除。

  4、员工未打卡次数每月不得超过3次(要由部门负责人签证的《未打卡记录证明书》;若月超过3次每次罚款10元。

  六、请(休)假制度

  1、审批程序:

  ①普通员工:员工申请→部门领班(主管)确认→部门负责人同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②主管领班: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同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③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备案→总经理批准。

  ④凡是主管级以下人员休假未超过酒店月休假规定天数的,由部门审核批准,次月初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连续请(休)假超过3天的(含3天),一律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7天以上(含7天)由总经理批准。

  ⑤部门负责人请(休)假一律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总经理批准。

  2、各类请(休)假单应提前两天报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严禁先斩后奏;凡是未经批准先行休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并追究部门有关负责人的工作责任;情节严重的,予以严肃处理。

  3、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的,部门可先口头(电话)上报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请假手续随后补办。

  4、事假一天扣当日工资;病假三天以内(需持医院有效证明)的扣50%日工资,三天以上的扣100%日工资。

  5、员工因工受伤,在出具县级以上医院提供的有效医疗证明,经审核批准后可享受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的带薪工伤假(发放基本工资);如若治疗时间超过三个月,将根据实际情况按酒店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七、换 班 制 度

  1、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换班或替班,如员工确有急事需换或替班的,双方应向部门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执行.并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部门领班或主管换班须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执行,并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八、补 休 制 度

  1、业务旺季时,各部门不得批准员工补休。

  2、业务淡季时,在不影响酒店正常工作情况下,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员工适当补休;补休必须本人提出申请,审批程序参照上述请休假制度执行。

  九、评 奖 制 度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3

  1、保证其职责的顺利进行。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订本制度。

  3、内容:

  3.1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的规定,按药品性能或剂型分类陈列,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人用药与兽用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一般药品与特殊药品分开。

  3.2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剂量、禁忌和注意事项,不得夸大宣传,严禁又红又专销伪劣药品,积极推销质量合格的近期产品和储存期较长的产品,确保售出药品的质量。

  3.3问病售药,防止事故发生。

  3.4对特殊管理药品必须按规定的方法销售。

  3.5陈列药品的存放,按药品的性能注意避光、防潮,发现有质量问题和用户有反映的药品要停止销售,并立即报告质量管理部门复验。

  3.6拆零销售药品,出售时必须使用药匙将其装入卫生药袋,规格、用法、用量等内容。

  3.7对陈列药品进行养护检查,并做好养护记录。

  3.8定期或不定期咨询客户对药品,质量及服务工作质量的意见,以改进自己的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提高服务工作质量,如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4

  第一条:考勤

  考勤以各部门为单位,由部门经理指定一名人事干部做考勤记录,详细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记录时间为每月 日至次月 日。每月 日前考勤员将上月考勤情况报部门经理审阅签字后报人事部。并于每月 日核法薪资,如遇假日则顺延发薪日。

  第二条:管理部职员工作时间

  一、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00-18:00 中午12:00-13:00为用餐时间

  二、如属该月之正常休假或特殊假(事、病、年、公 )均应比照正常各类假别之相关规定办理,以兹凭证。

  第三条:营业部职员工作时间

  一、上班时间:实行每周四十小时工作制,具体根据公司排班而定。

  二、如属该月之正常休假或特殊节假日(事、病、年、公 )均应比照正常各类假别之相关规定办理,以兹凭证。

  三、日、夜班各单位人员应全力配合营运状况所需人力,部门主管有权延长调整当日之工作时数,以慰同仁之辛劳。

  第四条:打卡管制事项 一、适用对象:

  本公司除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免打卡外,其所属职员出勤皆以考(出)勤卡表为薪资计算,月份考核之依据,故所属人员均应遵照相关规定办理上下班打卡事宜。

  二、漏打卡之处理:

  凡非因公不打卡者,皆将其视为漏打卡之记录,无论何种情况,当事人均应在当日主动持卡说明原委,呈请其部门主管签核,未及时办理手续者以旷职论。

  1、因公出差者,主管直接签章'公'即可。

  2、因个人疏忽导致漏打卡者,隔日须请主管则在卡表该处填注'漏'字以示区别,并签章。

  3、若卡表空白处无主管签章,则当月全勤奖不予核发。

  三、卡表管制:

  1、任何人均不得委托或代替他人打卡,违反之双方概依本规章'奖惩办法'处理。

  2、各部门经(副)理、主管,对于辖属人员之考勤,应予以督促严格执行,如有未按规定按时办理或其他隐瞒蒙混等事情,一经查明,均以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3、遇调迁时,考(出)勤卡一并转移。

  4、本公司各职员不得任意涂改,伪造毁损卡表,违反者以旷职一日论。

  5、如正常损坏 第五条:外出

  公司职员除经理级(含)以上主管外,其余人员因公事外出应填具'外出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后,方可外出并于隔日将'外出申请单'呈交人事部以利备查。

  一、 公司职员若因公务需要外出时应先行以口头方式向所属部门主管报备,说明事由,欲往何处,与何人接洽及预定返回时间,若返回时间已过下班时间,则由核准该之主管负责签卡。

  二、 本公司职员於上班时间内,尚未经所属部门主管许可而无故擅自外出者,均以旷职论处,不得异议。

  第六条:迟到、早退 一、定义

  1、逾规定上班时间达到工作地点,谓之迟到。

  2、未达下班时间,因个人原故向部门申请提前离去,未经部门主管审核同意者,谓之早退。

  二、迟到早退之处分

  1、营业部门职员每月弹性迟到时间为10分钟(不含)计算方式采整月累计,将不予发放当月'全勤奖金';早退者除扣款外,也不享受'全勤奖金'。

  2、管理部职员依规定时间上班,迟到扣款,将不予发放当月'全勤奖金';早退者除扣款外,也不享受'全勤奖金'。

  3、职员上班当日无故迟到早退超过2小时者,以旷职一天论(扣三日薪资)。

  4、迟到、早退次数应按月统计,并於异动卡上予以记录。

  5、迟到、早退扣款计算方式:工资总额 22 10 60*迟到时间

  第七条:加班 一、定义

  凡因公务需要并经上级主管同意,於非正常之工作时间外,继续于工作岗位上服务者,该逾服务时间称之为'加班'。

  二、各部门经理得基于营运与业务执行人力要求,指派人员於工作时间外或休假时前来加班;若无重大理由,奉加班者,不得拒绝。

  三、加班申请

  1、从业人员加班前,应填具加班申请单呈单位主管核实后,始得加班。

  2、凡未按规定事先申请加班者,当事人不得申请加班费,具体加班时间以打卡为准。

  3、公务车辆驾驶人员,不受本条例之限制。

  四、非假日加班

  1、非假日加班,应自公司规定的下班时间后30分钟算起。

  2、加班时间未满30分钟者,不计算加班;逾30分钟未满1小时者,以1小时计算。

  3、非例假日加班费按一工计一工半计算。

  五、例假日加班

  1、例假日加班,按加班当事人之上、下班打卡时间为准,但每日不得超过8小时。

  2、例假日加班时间连续未满2小时者,不予计算加班;2小时以上部分如未满30分钟者,不计算加班;逾30分钟未满1小时者,以1小时计算。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5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管理,建立良好的生产秩序,严肃劳动纪律,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勤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员工晋升、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节考勤管理

  第四条本公司考勤由行政部门管理。各部门应加强劳动管理,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切实掌握员工出勤情况,健全考勤记录。

  第五条每月考勤周期为1日至月底。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考勤记录和各种请假凭证(医院诊断证明等)汇总,核准后作为核发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等的依据。

  第六条员工请假、休假应按程序办理手续;因公出差必须经相关领导批准。

  第七条实行上下班集中打卡相结合的制度。每一工作日分上午、中午和下午三次打卡。员工上下班必须自觉打卡。

  第八条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15-17:15。加班:18:00开始

  第九条员工上下班不得代替打卡,违者委托方扣除当日考勤并给予一次严重书面警告,代替者扣除当日考勤并给予一次严重书面警告。

  第十如刷卡出现异常,须由部门填写《签卡申请》,经部门主管签署,交行政部审核后,方视为出勤、

  第十一条迟到或早退的惩处制度: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超过半小时(含半小时)者或1月累积迟到超半小时(含半小时)者,按照旷工一天处理;

  2.下班时间未到而提前离岗,超过半小时(含半小时)者或1月累积早退超半小时(含半小时),按照旷工一天处理。

  第十二条迟到、早退和旷工的惩处制度: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或下班时间未到而提前离岗,超过1-3小时(含3小时),记旷工一天;

  2.不请假或虽请假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超过3小时不够1天,记旷工1天;超过1天,按实际天数计算;

  3.请假期满,不办理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逾期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4.员工患病在医疗期间,未按规定向单位提供诊断证明或弄虚作假的,按旷工处理;

  5.员工无正当理由超假或捏造请假理由骗取假期的,按旷工处理;

  6.员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超过3天或在1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0天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三节请假类别、期限及相关待遇

  第十三条法定有薪假日

  (1)春节:放假3天(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2)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3)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4)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5)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6)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2、3日)。

  (7)妇女节:女工放假0.5天(3月8日);

  第十四条病假待遇:

  1.请病假须附有镇级公立医院的相关证明、否则依事假论处、(病假30天/年以下不影响年终奖);

  2.若因急病可用电话或便条知会部门主管,事后(三天内)要补办相关手续并持有相关证明、否则以旷工处理(旷工三天按自离处理)、

  3.末住院冶疗全年病假累积不可超过30天,住院冶疗全年病假不可超过三个月,且须有住院治疗卡及相关证明资料交人事备案;

  4.病假超过3天(含3天),必须出具医生证明。

  5.末住院冶疗全年病假累积不可超过30天,住院冶疗全年病假不可超过三个月,且须有住院治疗卡及相关证明资料交人事备案

  6.病假期间工资不予计算

  第十五条事假待遇:

  1.员工每年的事假累积不可超过13天、特殊情况下由经理核准生效、其间工资不予计算、超出天数将影响本年度年终奖金;

  2.员工请假须经批准后才可离厂、其间不可消极怠工;

  3.事假必须提前1天提出申请。

  4.特殊情况下请假时,须(电话及便条等)知会本单位主管,事后(三天内)要补办相关手续,并附相关证明,否则以旷工处理(旷工一天倒扣三天工资)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6

  考勤制度

  (1)考勤周期为每个自然月,即每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天。

  (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门店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作息时间为。在周一至周五由店面安排轮休两天,周六、周日不休息。

  (3)公司下属门店员工的考勤由门店店长手工考勤,所有考勤表必须以公司人事部下发公司LOGO的考勤表为标准。店长休假由店长指定员工负责考勤。店长在月初制订本门店工作排班表,门店员工应严格按排班表上下班,如员工临时有事休假在确保有人换班的情况下,店长方能准假;门店员工如有加班则应填写加班审批表并报分管领导审核,门店上月考勤表、上月加班审批表、当月工作排班表在每月5号前提交人力资源部。

  (4)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工作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5)上班需严格按照店面作息时间规定,由店长负责登记每日出勤及请假情况,由人力资源部不定时抽查。员工考勤表字迹晰,严禁涂改,名字和员工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

  一、迟到

  员工上班迟到时间在10分钟以内的,每次罚款10元。鉴于城市交通突发状况,员工每月前二次10分钟以内的迟到可免于处罚;超过10分钟至30分钟(含)者每次罚款20元;超过30分钟至1小时(含)者每次罚款50元以上者;1小时以上则按旷工半天进行罚款处理。在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以上,予以谈话并扣除本月所有奖金,负责人如有包庇加倍同罚。

  二、早退

  (一)未获得上级批准,提前30min内下班的视为早退。

  (二)早退30min或超过30min的视为旷工半天。

  (三)当月有早退发生则扣除当月的全勤奖。

  (四)早退一次扣除一天的基本工资、津贴与补助,以及当天的销售提成。

  (五)一年内累计早退三次或当月早退两次做解雇处理。

  三、外出

  (一)店员外出办理公事2小时内须由店长批准,超过2小时需门店经理批准。

  (二)上班时间外出办理私事半小时以内需店长批准,超过半小时需要请假。

  四、事假

  (一)店员请事假必须提前申请,并填写“请假条”交予店长留底。

  (二)如遇特殊情况未能提前请假的,必须在当班前电话通知店长,并在上班后当天补请假条。

  (三)请假时间超过一天的应由店长批准。

  (四)每月事假天数不得超过3天,超过3天以后做旷工处理。

  (五)事假须扣除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津贴与补贴,以及提成。

  五、用餐

  (一)店员用餐必须轮流替换,确保有店员在店,以防偷盗等事件发生。

  (二)用餐时间40min,但不能在门店营业场所内就餐。

  六、病假

  请假三天以下的,应附上相关药店购药或诊所就医证明材料,请假三天及以上需出示正规医院(凡纳入医保范围的医院均可)病历及医生开具的请假建议条等相关证明,因病休假期间不包括法定假日和正常休息日。员工因违法乱纪、打架斗殴等个人原因造成伤病,不得按病假处理,肇事者按旷工处理并接受纪律处分。

  病假期间扣除收入标准:折算后的日工资标准×请假天数×30%,扣除后余额不低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七、旷工

  (一)无正当理由而缺勤或未取得上级批准而缺勤的,做旷工处理。

  (二)每月累计旷工不超过一天者,扣除旷工天数的3倍基本工资,同时扣除对应的津贴与补贴。

  (三)当月有旷工发生,则扣除当月的全勤奖。

  (四)当月累计旷工2天或当年累计旷工3天,予以辞退。

  八、审批

  (一)店员请假一天以内需店长批准。

  (二)店员请班需店长批准。

  (三)店员请假超过一天需要经理的批准。

  (四)店长请休假需有经理的批准。

  九、全勤奖

  (一)当月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未出现任何迟到、早退、请假、旷工者,给予全勤奖。

  (二)当月无论请事假或病假,均扣除本月100%全勤奖。

  (三)当月旷工一次即扣除100%全勤奖。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7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为了确保出勤的准确统计,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

  2、考勤方式及对象

  2.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均使用卡钟进行打卡考勤。

  2.2集团总部副总级以下员工、下属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下员工为考勤对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

  2.3市场业务人员在公司上班应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员凭《因公出差申报单》记录考勤。

  3、工作时间

  集团总部实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团的某些特殊岗位及下属公司可依据营业特点、工作岗位性质调整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并备案。

  4、打卡管理

  4.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经发现即予以记大过处分,再次发现即予以开除。

  4.2人事部门负责考勤制度的执行与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结果直接与工资挂勾。

  4.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违者扣薪50元/次。

  4.4员工在打卡时,应自觉遵守秩序,打卡完毕将卡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不得乱放。

  4.5因卡钟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门登记上下班时间。

  4.6因公出差若预计会影响正常打卡者,须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经规定的审批人审批后,由本部门文员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资源中心,作为考勤的依据。如因特急事而无法预先填单者,可事先电话知会人事部门,待出差返回后及时补卡。补卡时间为每周六下午。

  4.7每月25日,各部门文员到人力资源中心领取考勤卡,按员工工号填写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每月于1号将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资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报表。

  4.8在市内办理公务不能按时打卡或已按时上、下班但忘记打卡者,须在次日填写《出勤解释单》,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下属公司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4.9因公外出当天不能往返的为出差。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一式两份,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集团总部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公司总经理由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初核,集团总经理审核,集团董事长批准。下属公司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4.10需到国外出差的,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一式两份,并附申请报告(说明内容、目的、地点、时间、费用预算等),由集团总经理审核,集团董事长批准。

  5、请假流程

  5.1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并在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在人事部门备案的请假无效,强行请假作旷工处理。

  5.2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5.3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请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5.4集团总部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公司总经理请假报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复核,集团董事长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

  5.5下属公司员工请假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5.6员工请产假必须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门申请,并附医院或当地政府相关证明。

  5.7.凡请假员工,假期未满上班或超假必须到人事部门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未办理销假手续者假期内上班不计工资,超假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论。

  6、缺勤处理

  6.1迟到、早退者,5分钟以内每次扣薪5元,15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30元。每个季度考勤有迟到、早退记录,将不能获得年度的晋职、晋级资格。

  6.2当月忘记打卡超过一次(含)以上,没有合理理由的;迟到或早退30分钟(含)以上的;没有事先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以旷工论。

  6.3无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旷工处理,当日旷工0.5-2小时以内的计半天旷工,2-4小时以内的计全天旷工。旷工扣当天工资总数并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旷工一天扣薪100元,旷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类推。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四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计发当月工资,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7、加班管理

  7.1公司提倡高效运作,员工的本职工作应于正常上班时间内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7.2实际加班时间应与考勤纪录相符,加班工资计算以考勤纪录为准。如有加班考勤纪录而实际并未加班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扣薪50—100元的处罚。

  7.3员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请,详细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总监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经批准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计算加班费。如加班时间与所填报时间不符的,部门经理需在次日上午补填《加班申请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交人事部门备案。

  7.4如确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批的,可计为加班:

  7.4.1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内,公司因为生产、业务等原因要求员工加班的。

  7.4.2必须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进行物资盘点、对帐或不影响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召开会议的。

  7.4.3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灾害,为避免公司财物遭受损失而进行抢救的。

  7.4.4突发性、不属于正常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而必须通过延时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完成工作的。

  7.5下列情况不属于加班:

  7.5.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除司机)在星期日、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延时工作时间。

  7.5.2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延时工作时间。

  7.5.3凡属正常工作范围之内,但因个人工作效率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上班的。

  7.5.4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场合的。

  7.5.5因公差旅期间。

  7.5.6加班时的就餐时间。

  7.5.7市场销售人员的业务时间。

  7.6加班工资计算

  7.6.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及司机)在正常上班时间外(非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150%的基本工资。

  7.6.2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200%的基本工资。

  7.6.3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300%的基本工资。

  7.6.4加班时间不足30分钟者不予计算加班费.

  8、其他

  8.1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8.2本制度应与相关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实施。

  8.3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以此为准。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8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考勤制度,特此订立此管理方案,望全体员工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请假制度

  1、请假两天以内的由部门组长批准,请假三天及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并在行政部备案。

  2、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短信请假无效。

  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记录考勤的,应在归岗后尽快在行政部进行登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二、病假制度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报行政部备案。连续请病假超过_______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上班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须在病愈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当日将病假条交给行政部核查存档。

  三、事假制度

  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一天书面提出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上午上班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事假当日不支付工资。

  3、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按照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四、年假制度

  1、根据国务院出台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为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审批后方可进行休假。

  3、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特殊情况除外)。

  五、婚假制度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行政部备案。休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

  2、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假时间: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如果本省有其他规定的,按照其他规定。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4、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5、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六、产假制度

  1、根据《计划生育条例》,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本省有其他规定的,按其他规定。

  2、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_______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_______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_______天产假。

  3、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

  4、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_______天,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延长_______天,共计_______天带薪假期。

  5、女职工享有_______天有薪分娩假,假期从其申请休息之日起计算。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不计发相应补贴及奖金。

  七、丧假制度

  1、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_______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_______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行政部备案。

  2、丧假期间工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八、旷工规定

  1、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_______倍工资;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_______倍工资;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同年本市最低生活标准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九、迟到与早退制度

  1、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的条款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 特点及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办公室、设计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况者可调休)。

  特别说明:本公司设计人员即为不定时工作时间。

  2、上班时间

  (1)08:30—17:30(午餐时间:11:30—13:00)。

  (2)8:3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17:3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3、迟到、早退60分钟以内,缴纳公益基金1元/分;迟到、早退60分钟到120分钟,缴纳公益基金2元/分;超过120分钟且无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缴纳公益基金;连续三次以上迟到30分钟以上者,记请假半天。(公益基金作为公司活动经费,由行政部按月进行统计并公示。)

  4、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

  5、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十、打卡制度

  1、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员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时需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平时三次,若需要加班的,一天四次。对没有打卡条件的,按照登记要求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记录上下班具体时间并亲笔签名确认。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情况需填写相应的手续对于有打卡条件的填写相应手续的同时要打卡离开。

  2、若员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且没有证据证明确实上班的,没有按照要求亲笔签名登记考勤的1次罚款10元。对于无法查证的,公司一律按请假计算。

  3、如果员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时到公司打卡者,须在工作日志上明确写明原因,由部门主管负责于次工作日将未能打卡的员工的数据统计出并报送行政部。

  4、因设备故障,停电等因素,造成无法完成指纹考勤登记的,由行政部统一记录。

  十一、加班、调休制度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2、若因额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记录加班时间。按月总结核算,以奖金或假期形式(调休)兑现。如申请调休的,原则上须提前三天申请,由主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领导批准后,到行政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工资。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点以后的员工,次日到岗时间可延迟至10点,加班至凌晨可调休半天(领导提前批准的情况下进行)但到岗后应主动向行政部说明情况,并进行登记。

  4、公司安排加班的员工,地铁、公交停运之后,可乘坐出租车,车费据实报销。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为,由公司负担员工加班夜宵。

  7、享受业务提成奖金的部门和员工,不再享受加班奖金或调休待遇。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规范劳动纪律,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

  第三条 职责

  1、员工个人负有据实申请,填报各种事由的责任;

  2、部门经理负责监督、审核本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

  3、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各部门员工出勤情况的日常监督与统计汇总工作,并执行有关规定。

  第二章 考勤管理规定

  第四条 工作时间规定

  1、公司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5天,工作时间为: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8:00

  2、中午12:00~13:00为午餐、休息时间;

  3、周六、日休息;

  第五条 打卡制度及相关处理规定

  1、公司实行全员打卡考勤制度,员工每日上、下班各打卡一次,每日两次。

  2、员工在上述规定打卡时间以外(无论因公或因私)出入公司时也应打卡,以保证准确进行考勤统计。

  3、打卡必须由本人操作,不允许代打卡或不打卡。代人打卡者,首次扣罚当事人200元,再次加倍。

  4、非正常出勤情况处理

  ① 因出差无法按时打卡的员工,必须填写《出差登记表》(附件一),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② 员工休假需填写《请假申请表》(附件二),经批准后执行。请假审批权限见第九条;

  ③ 漏打卡或忘记打卡的员工应及时填写《请假申请表》(附件二),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确认非正常考勤情况;

  ④ 未打卡员工,如未经登记、同时也未经部门相关领导签字确认的情况,按旷工处理。

  5、到岗、离岗时须如实进行考勤打卡登记,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的考勤统计失误,责任由员工本人自负。

  第六条 考勤统计

  公司以月为单位计算考勤,考勤周期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遇节假日提前)。人力资源部于每月26日将考勤卡收回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结果报相关领导签字确认。

  第七条 迟到、早退的处理规定

  1、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到岗或未到下班时间离岗在半小时以内的视为迟到或早退,每月迟到、早退超过五次以上(不含五次)按每次100元在工资中累计扣除。

  2、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到岗或未到下班时间离岗在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旷工不满一日者,以小时计;不满一小时按一小时计,满六小时按一日计。

  第八条 旷工的处理规定

  1、凡未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未获批准的休假、以虚假理由请假以及不服从工作安排逾期不到岗的情况一律视为旷工。

  2、旷工不满一日者,以小时计;不满一小时按一小时计,满六小时按一日计。旷工以日工资的双倍为标准进行扣罚。全年累计旷工超过四日的(即32小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经济补偿。

  第九条 请假审批

  员工请假应履行逐级审批手续,事前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休假。

  1、员工请假审批权限

  第三章 各类假别

  第十条 有薪假日

  员工每年享有国家法定的十一天有薪假日

  元旦(公历一月一日)

  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公历四月四日-四月六日中的一天)

  国际劳动节(公历五月一日)

  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

  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

  国庆节(公历十月一日、二日、三日)

  第十一条 事假

  1、员工凡因个人事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或业余时间而必须在工作时间内亲自办理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核给一定期限的事假。

  2、员工零星事假按请假时间累计计算,满八小时为一天。

  3、员工每年可申请累计不超过十四天的事假,全年事假超过十四天者,影响年度的调薪晋级。

  4、事假期间扣发全部日工资。

  第十二条 病假

  1、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去公司就诊、治疗、住院或休息的时间为病假。

  2、员工病假一天以上的(不含一天),需提交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休证明(急诊除外),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员工因急病不能上班,应在2小时内电话告知部门经理、主管,过后及时补办病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病假以小时为统计单位。

  4、员工每月享受1天带薪病假。

  5、当月病假2天(含)以内的,扣除日工资的20%;当月病假2天以上的,扣除日工资的40%;连续病假30天以上的,以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报酬。

  6、医疗期相关规定: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长期治疗或休息时,根据本人实际工作年限(指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不等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含十年)的,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含五年)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不含十年)的,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含五年)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含十年)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含十五年)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含二十年)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十三条 工伤假

  1、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经公司诊断证明,并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认后,可享受工伤假。

  2、工伤假期间员工工资按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婚假

  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可享受三天有薪婚假,晚婚(男25岁,女23岁)另加七天(含节假日),婚假自领取结婚证起一年内有效,但需一次性休完。凡申请休婚假者,须提前两周填写申请表,经批准后执行。

  2、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五条 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及其生活在一起的亲属去世(系指本人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可以请丧假三天。

  2、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六条 产假

  1、女员工因生育可享有一定期限的产假。产假为九十天(含公休假日),其中产前假十五天(也可集中产后使用);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晚育者(指女员工二十四周岁以后生育),可再增加奖励产假三十天。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国家规定执行。

  2、流产假:女员工怀孕流产时,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休息,休假期间按病假工资发放。

  3、孕检假:女员工怀孕期间可享受累计五个工作日的带薪检查假,但每次休假不得超过一天。

  4、哺乳假:女员工在哺乳期每天可享受一小时哺乳假,至婴儿满一周岁止。

  5、男员工陪产假:公司男员工在妻子分娩时,可享受五个工作日陪产假,陪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七条 年假

  1、凡公司员工在公司服务期满一年者,可休年假7天,以后每满一年加一天,直到14天为止。服务期不满一年的员工不得休年假。

  2、当年年假需在本年度内休完,年假不可以累计。

  3、按照休假标准,员工休假可分开使用,但每次不得少于两天。年休假可抵病假、事假。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计算在假期天数内。

  4、每年年休假以自然年时间进行结算。

  5、员工休年假超过两天需提前一周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6、员工休年假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不受影响。由于工作原因,导致本人无法享受当年度年休假的,公司将对未休时数给予现金补助,具体补助金额为:本人工资的日平均工资。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当年休假

  (1)已提出辞职申请的

  (2)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

  (3)当年有严重违纪行为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章 其他

  第十八条 员工凡发生不属于本管理制度所列的假别而缺勤的,原则上按事假处理,特殊情况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的意见办理。

  第十九条 本管理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 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在人力资源部。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10

  第一条、请销假

  1、请假一天的由主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及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并在行政部备案。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

  2、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殊状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信息请假无效。

  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记录考勤的,应在归岗后尽快在行政部进行登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二条、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报行政部备案。连续请病假超过三个工作日者,务必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九点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须在病愈上班当日将病假条交给行政部核查存档。

  4、病假工资发放,1-10天以内按照基本工资的30%发放;10天以上按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有关规定发放。

  第三条、

  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状况,务必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事假按照日标准工资100%扣除。

  3、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按照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第四条、年假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为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审批方可进行休假。

  3、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特殊状况除外)。

  第五条、婚假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务必本人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行政部备案。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婚假时间: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贴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六条、产假

  1、根据《计划生育条例》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贴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晚育

  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状况具体规定。

  )

  3、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4、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

  5、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3天,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延长7天,共计10天带薪假期。

  6、女职工享有90天有薪分娩假,假期从其申请休息之日起计算。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不计发相应补贴及奖金。

  第七条、丧假

  1、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齐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行政部备案。

  2、丧假期间工资的发放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第八条、旷工

  1、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资;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6倍工资;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同年北京市最低生活标准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状况给予处理。

  第九条、迟到、早退

  1、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的条款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特点及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办公室、设计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状况者可调休)。

  辅助说明:本公司设计人员即为不定时工作时间。

  2、上班时间

  09:00—18:00(午餐时间:11:30—13:00)

  9:0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18:0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每人每月能够有三次迟到10分钟以内的机会不予计算)。

  3、迟到、早退60分钟以内,缴纳公益基金1元/分;迟到、早退60分钟到120分钟,缴纳公益基金2元/分;超过120分钟且无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缴纳公益基金;连续三次以上迟到30分钟以上者,记请假半天。(公益基金作为公司活动经费,由行政部按月进行统计并公示。)

  4、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

  5、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状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第十条、:打卡

  1、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员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时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对没有打卡条件的,按照登记要求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记录上下班具体时间并亲笔签名确认。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状况需填写相应的手续对于有打卡条件的填写相应手续的同时要打卡离开。

  2、若员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贴合或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且没有证据证明确实上班的,没有按照要求亲笔签名登记考勤的1次罚款10元。对于无法查证的,公司一律按请假计算。

  3、如果员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时到公司打卡者,须在工作日志上明确写明原因,由部门主管负责于次工作日将未能打卡的员工的数据统计出并报送行政部。

  4、因设备故障,停电等因素,造成无法完成指纹考勤登记的,由行政部统一记录。

  第十一条、加班、调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潜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2、若因额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记录加班时间。按月总结核算,以奖金或假期形式(调休)兑现。如申请调休的,原则上须提前三天申请,由主管领导根据实际状况统筹安排。领导批准后,到行政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工资。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点以后的员工,次日到岗时间可延迟至10点,加班至凌晨可调休半天(领导提前批准的状况下进行)但到岗后应主动向行政部说明状况,并进行登记。

  4、公司安排加班的员工,地铁、公交停运之后,可乘坐出租车,车费据实报销。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为,由公司负担员工加班工作餐。

  7、享受业务提成奖金的部门和员工,不再享受加班奖金或调休待遇。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11

  一、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制度为公司重要的管理制度之一。

  根据有关规定,部分公司领导经总经理特别准许外,所有员工均需参加考勤打卡。打卡每天三次(早、午、晚),下午上班打卡时间最多只能提前十五分钟(即14:00上班,需在13:45分后才能打卡),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罚。

  三、工作时间:除个别工种外,员工每星期工作时间为六天,每天八个小时。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四、假期管理

  (一)各类假别

  1.因公出差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公差

  (1)因公司技术、业务出差;

  (2)经批准参加的各类由公司出资的相应的培训和公司组织的各类旅游活动等;

  (3)经批准外出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2.法定休假

  (1)国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1月1日)、春节三天(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国际劳动节三天(5月1、2、3日)、国庆节三天10月1、2、3日);具体放假时间按国家颁布的规定实行。

  3.病假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公)负伤。持有区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休假建议书,可核予病假;

  (2)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内出外就诊超过8个小时的,其超出时间累计为病假。

  4.事假

  因个人事项,必须由本人亲自料理的,经申请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请假审批权限

  公司本部各级人员(不含副总以上级)请假(病假、事假、其它假)均须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呈送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则按旷工论。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资核算

  (一)各级人员请假两天以内者,除病假外,须提前二个工作日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三天及以上的,需提前一周办理);如遇急事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先电话向办公室请假。返工后,如实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假,均按旷工处理.

  (二)员工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员工病假在一天以内者,并执有当天看病收费单者不扣工资,未执有看病收费单者按事假处理,员工病假超过一天者按事假处理。

  七、考勤管理

  (一)部门经理以及公司领导须带头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办事。

  (二)办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监督部门,各部门为负责部门。公司值班保安员负责监督员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纠正,并作记录,办公室不定期监督检查员工出勤状况。

  (三)公司总部人员因公到项目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及时回来打卡的,须在<考勤副卡>上注明出差的事因、地点,报其主管领导签核,其考勤副卡必须在2天内报办公室签核,于每月月末报送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

  (四)上班前已知需从公司总部外出办事(包括到工地、政府机构等),须按时打卡,不得后补副卡。

  (五)每月迟到累计达30分钟内、上班忘记打卡不超过3次,不予以扣款。

  (六)因工作需要到各项目部(或各项目部)须填写<外勤工作考核登记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须打卡。

  (七)考勤主管林丽英每月负责发卡收卡(正副卡)、统计汇总上报总经理,作罚款和发工资依据。

  (八)公司于每月20日之前在办公大楼一楼公布上一个月公司总部人员的出勤情况。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12

  第一条出勤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车间员工周一至周六:

  白班:07:30————12:0013:00————16:00

  晚班:19:00————23:0024:00————03:30(跨日)

  车间员工每两周倒班一次;

  (二)办公室员工周一至周五:

  08:30————12:0013:00————17:00

  办公室员工周六实行长短周制,长周休息,短周出勤时间为:

  08:30————12:00;

  (三)每周休息一天;

  (四)法定有薪假期:

  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节假日。

  第二条全体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每日四次)。严禁请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违者将受到纪律处分。

  第三条未刷考勤卡处理办法:

  (一)因公务未刷卡者,应填写出差单,人事部根据经所属部门负责人确认的出差单作公差处理;

  (二)因ic卡或考勤机出现故障而未刷卡者,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由人事部确认后作签卡处理;

  (三)因旷工而未打卡者,按旷工处理;

  (四)员工每月允许有两次忘带卡或漏刷卡作签卡处理的机会。之后忘带卡的,扣除当月勤工奖。之后漏刷卡的,参照第5款处理;

  (五)当月两次签卡机会用完后出现的'漏刷卡,作如下处理:

  1。第三次漏刷卡:从勤工奖中扣除因漏打卡而产生的缺勤工时工资的相应金额;

  2。第四次漏刷卡:扣除全月勤工奖;

  3。有四次以上漏刷卡行为者,从第五次起,按所缺工时的三倍计罚。

  (六)漏刷卡缺勤工时的计算:每漏刷卡一次,考勤系统自动扣除该时段二分之一工时;

  (七)忘带卡者必须于当日上下班时向所属部门主管报到,各部门主管应于当日向人事部说明情况;

  (八)员工漏刷卡需填写《员工漏刷情况说明表》,确认工时后,由人事部作相应处理。

  第四条员工应妥善保管ic卡,如有遗失或人为损坏,补办新卡费用由员工本人承担。

  第五条病假

  员工病休,必须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医疗期内,按规定享受病假工资。医疗期外,病假无薪。

  第六条事假

  员工因私事不能出勤,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所属部门主管/经理、厂长、总经理签名批准后方为有效。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者,本人应于当日十时前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获准后方可休假,并于返工当日补办请假手续。

  事假无薪。

  第七条婚假

  (一)在职期间领取结婚证的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增加10天;

  (二)需往异地办理结婚手续者,可酌情给予路程假,以夫妇双方身份证所示较远的一方为标准,广东省内1天,广东省外2天;

  (三)婚假需提前一个月申请,假期在领取结婚证后的六个月内有效;

  (四)假满返工三个工作日内,需将结婚证交人事部确认。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13

  1. 总则

  1.1 为规范公司对员工的考勤管理 , 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 , 增强员工的 劳动纪律性 , 并为公司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提供准确依据。

  1.2 明确各项考勤规定与程序,确保公司员工出勤有秩序运作 , 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3. 职责

  3.1 全体员工都应遵守本《制度》的要求,如实打考勤卡。

  3.2 公司值班保安人员负责监督员工按规定要求打考勤卡。

  3.3 有关请、休假审批责任人须按《员工请、休假管理制度》审批假期。

  3.4 各部门或车间指派专人(兼职)负责日常考勤事务,包括各类请假表的报批报送、月度考勤统计、月度排班计划维护及更新。

  3.5 人力资源部负责统筹考勤事务,包括刷卡数据管理、日常考勤检查、请假、调休、月终考勤核对和公司员工月度考勤报表的汇总编制及审核。

  3.6 人力资源部每月 5 日前将各部门上月考勤违纪情况汇总,并发送给所属部门经理,此记录将作为部门考核员工当月工作绩效的内容之一。

  4. 上班工作制 , 本公司上班考勤分为两种情况 , 即 :

  4.1 常白班 , 出勤时间为 8:00—12:00 ; 13:30—17:30 。

  4.2 倒班(轮换的班次) , 出勤时间为 8:00—16:00 ; 16:00—24:00 ; 0:00—8:00 。

  5. 考勤定义:

  5.1 考勤 , 指考查员工在工作期间的实际出勤情况。

  5.2 迟到:上班时间五分钟至十五分钟内才打卡上班者,为迟到。

  5.3 早退:下班时间前五分钟内即行打卡,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者为早退。

  5.4 旷工:以下行为被视为旷工:

  5.4.1 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被批准擅自不出勤的。

  5.4.2 因工作需要不服从岗位调整,经教育后仍不到岗的。

  5.4.3 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请、请 / 休假证明的。

  5.4.4 员工假期结束后,不能提供任何相关证明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

  5.4.5 迟到时间超过十五分钟或早退超过五分钟者视为旷工时间。

  6. 考勤管理的具体规定

  6.1 考勤采用感应式电脑考勤为主,手工考勤为辅的方式。常白班员工正常每日考勤次数为四次 ( 特殊工种经批准为两次 ) ,倒班员工每日考勤两次。

  6.2 考勤卡使用要求

  6.2.1 员工在上下班刷卡时,考勤机将显示本人姓名,同时发出提示音,则刷卡有效。否则无效,需重新刷卡。当考勤卡无法正常使用时,请立即前往食堂财务处进行无偿更换。

  6.2.2 有效刷卡的时间间隔要求为 10 分钟以上,短于 10 分钟的多次刷卡视为同一次刷卡。

  6.2.3 正常刷卡时间为:上班卡必须在上班前 1 小时内刷为有效,下班卡在下班后 1 小时内刷为有效。

  6.2.4 常白班班次人员加班必须另刷加班卡;倒班班次及其它直落班次人员无需另刷加班卡,在最终下班时间刷卡即可。

  6.2.5 当班员工外出办事时不必刷卡,但办事至下班时间不能回公司刷卡,应在所属部门考勤员处登记,在次日 10 时前向人力资源部报送未打卡记录。

  6.2.6 员工忘记刷卡,应填写《员工未打卡记录》经直接主管确认,部门经理审核后于次日 10 时前报送人力资源部;一个月内只允许二次申请,否则按迟到处理。

  6.3 员工请假需按以下规定执行

  6.3.1 各类假期应在当月内报批报送,员工应提前申请请假,考勤员保证当月假单当月送达人力资源部。

  6.3.2 病假与工伤休假应附上相应的有效医院证明,各类请假申请必须经上级批准才生效。

  6.3.3 员工在填写《请假申请表》时,必须明确各种假期休假的时间与正常休息日的时间(两类休息时间分别填写) , 以便人力资源部更改考勤信息,确保轮班人员的考勤记录准确无误。

  6.4 电脑考勤管理规定

  6.4.1 因工作需要,需调班的员工由所在部门填写《调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修改记录及备案。

  6.4.2 经常外出办理业务或执行公务的员工,因其工作特殊性,不能在上班 / 下班时间到公司打卡的,需在《员工未打卡记录表》中记录好自己欠打卡的日期和原因,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于每月结束前送交人力资源部作为考勤调整记录,人力资源部负责考勤记录修改及备案。

  6.4.3 员工因公出差,填写《出差申请单》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作为考勤调整记录,人力资源部负责考勤记录修改及备案。(经理级请假单由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其它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

  6.4.4 各部门或车间考勤员应在当月 25 号前完成部门下个月的《排班计划表》,并于当月结束前提交人力资源部。

  6.4.5 生产一、二部,设备管理部,供应部,销售部的考勤系统权限将开通,部门自行维护排班计划,及时更新数据;其他部门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系统操作。

  6.5 手工考勤管理规定

  6.5.1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每天记录员工实际出勤情况,未出勤的员工按要求记录休假类型,月底统计出全月出勤、休假、加班及倒班总天数,并填写在《考勤表》汇总栏中。

  6.5.2 各部门《月考勤表》须经部门经理审批后,每月 2 号前将上月《公司考勤表》送交人力资源部。

  6.5.3 加班与补休以手工考勤为主,详情请另见《加班管理制度》。

  6.6 外出管理规定:

  6.6.1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离开公司(经常性乘车外出办事的员工和前往生活区维修的员工除外)应填写《员工工作时间出门申请表》,并在出门时作为出门凭证交保安员。

  6.6.2 出车去市区办事的司机在经过门卫时,应停车让保安员进行检查,确认离厂的员工是否有经过批准的《员工工作时间出门申请表》。

  6.6.3 外出人员已提交《员工工作时间出门申请表》或《出差申请单》的,无须再审批《员工未打卡记录表》。

  6.7 工作地点变动的考勤管理

  6.7.1 工作地点变动相对固定的员工,由所属部门提交名单与明细,审批后将采用相应的考勤规则,以工作所在地的考勤时间为准。

  6.7.2 工作地点变动频繁且无规律的员工,每月度填写《员工未打卡记录表》进行补签卡,当月月底提交。

  7. 处罚规定

  7.1 迟到或早退,每一次扣罚绩效工资 10 元。

  7.2 对打卡后进入厂区,又无故离开厂区的员工,办公室安保人员须详细记录该员工离开厂区具体时间并上报人力资源部,公司将视为旷工。

  7.3 员工忘记打卡并未提交《未打卡记录表》的,当月给予一次补签卡的机会;每欠打卡两次按半天事假处理,如此类推。由人力资源部在计发工资时扣除。

  7.4 每代打卡一次 , 双方当事人各记警告处分一次;并且每人扣罚绩效工资 100 元。

  7.5 以下三类行为,由公司值班保安员进行记录,报送人力资源部及员工所在部门。每违犯一次,记警告处分一次,并扣罚绩效工资 100 元。

  7.5.1 工作时间离厂未出示《员工工作时间出门申请表》径直从大门出厂的。

  7.5.2 工作时间内提前到食堂就餐的。

  7.5.3 未经领导批准,工作时间带亲友、子女进入厂区和办公地点的。

  7.6 旷工

  7.6.1 旷工执行一罚三的事假工资政策。

  7.6.2 一年内累计旷工 3 次将被书面警告并通报,公司将考虑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7.6.3 连续旷工 15 天被视为自动离职,公司将予以除名处理并通报。

  8. 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签批后实施;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制度有抵触的相关规定条款同时失效。

  9.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14

  1.酒店员工正常工作时间视部门工作需要而确定,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总经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2.酒店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3.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违返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处分;

  4.酒店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经理,由值班经理报至人事部,人事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5.所有员工须先到酒店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经理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6.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7.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经理说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8.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五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9.员工无故旷工半天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处分,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作除名处理;

  10.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经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总经理批准。工作紧急无法请假时,须在办公室备案,到达出差地点应及时与酒店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人事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总经理审批;

  11.当月全勤者,可获得全勤奖金。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15

  1.总则

  1.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

  1.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负责,各部的考勤管理应指派专人负责,并报人事部备案。

  1.3各部、处(班组)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录考勤。

  2.考勤员职责

  2.1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情况;

  2.2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2.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2.4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并做出报告;

  3.考勤记载符号

  出勤:∨     事假:×

  病假:○     旷工:◎

  婚假:+     丧假:±

  产假、探亲假:□

  工伤假、夜班、计划生育假、看病、倒休:△。

  4.各部门应在28日前将当月考勤汇总报财务部门核算工资奖金,季初5日前将该季度考勤汇总报公司人事部。

  5.事假

  5.1员工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该事先请假。如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报、电话、书信、口信等方式请假。如果假期不够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5.2一般员工请假4日内,由其直接主管审批,5日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一般主管请假,由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请假,由公司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5.3员工每季度累计事假不足4日者照发工资,同时带薪事假日数可累计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带薪事假的日数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为11日,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8日;6月至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5日;9月至11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2日;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带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数不足应享受带薪事假日数者,不足的日数按加班处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伤,凭合同医院病休证明,准病假。非合同医院的病休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也可给予病假。

  6.2年累计病假超过半年,其工龄满9年的员工按75%计发工资;工龄满4年(合4年)的员工按70%计发工资;工龄不满4年的员工按65%计发工资。

  6.3到医院看病,给假半日,记“看病”考勤,不影响工资,超过半日记事假考勤。

  7.工伤

  7.1因公负伤、因工致残,持医院诊断证明并经人事部确认,可按工伤假记考勤,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发。7.2因公负伤的职员,伤愈复发,经鉴定后,以工伤处理。

  8.婚假

  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4日。男女双方都到晚婚年龄(男26周岁、女24周岁)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结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9.丧假

  员工配偶、子女、父母或养父母死亡,给丧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给丧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计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10.产假、计划生育假

  10.1产假一般为57日,5个月内的早产产假为30日,双胞胎产假为70日,产假应产前产后连续计算,假期工资照发。

  10.2符合晚育年龄(女24周岁)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为70日。女员工生育无人照顾者,经女方单位出具证明,可酌情给男方15日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记录考勤。

  10.3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处。

  10.4各种节育、绝育手术按医务部门的休假证明准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3日的计划生育假。

  10.6员工如果1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记。

  11.探亲假

  11.1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如下:

  11.1.1工作期满1年的正式员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与其父母或配偶团聚且同父母或配偶异地分居者,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2员工丧偶已满1年且未重新结婚者,如有未成年(18周岁以下)的子女寄养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亲假的待遇;

  11.1.3自幼由养父、养母或抚养人抚养长大,现仍与其保持经济关系的员工,经养父母、抚养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可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4领取结婚证书的员工,可在当年再享受最后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1.5已婚职员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况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

  11.2.1各种学校毕业生,在试用期间不享受探亲待遇。试用期满,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2员工在培训期内不享受探亲待遇,培训期满后,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3丧偶、离婚的职工,当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2.4家居远郊区县,已按规定给予了交通补助费的员工,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11.2.5员工与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团聚连续满1个月,未婚员工当年与父母团聚连续满20日者,不享受探亲待遇。

  11.3员工探亲假期

  11.3.1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1个月。

  11.3.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日。

  11.3.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起始时间是结婚第二年;

  11.3.4探亲假期是员工与亲人团聚的实际时间,员工探亲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日。

  11.3.5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

  11.3.6探亲假原则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员工经批准也可分两次使用探亲假,但只给一次路程假,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11.4探亲假管理

  11.4.1员工探亲,须事前填写探亲申请表,经部门领导批准并报人事部审核,财务部凭人事部批准的探亲申请予以报销往返路费;

  11.4.2各部门应根据工作的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员工探亲,员工本人应服从组织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点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12.2主管人员平时加班3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时间存休,不足3小时的加班加点,不累计加班存休。

  12.3员工平时加班按实际加班时间给予同等时间存休,确实不能倒休时按本人日平均工资的150%计发加班工资。

  12.4公司员工在法定节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节)按本人日工资的200%计发加班工资。

  12.5员工有特殊事务,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时各部门应加强存休的记录管理。

  13.旷工

  13.1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13.1.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13.1.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13.1.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13.1.4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13.1.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13.2旷工扣发相应工资。

  14.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1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

  员工考勤刷卡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人员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对考勤刷卡做出如下规定:

  一、凡在大厦内办公,并由公司发放工资、奖金、餐补的所属人员均实行考勤刷卡。

  二、刷卡机开机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各刷卡一次。刷卡时间:上午8∶00~9∶00

  下午4∶20~6∶00

  三、实行考勤刷卡的管理工作。

  (一)考勤刷卡的审核、统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每月月底统计考勤刷卡情况。

  (二)几不能按要求刷卡时,必须写明原因、请假事由和具体时间,经处(室)领导签字批准。各单位于月底前将假条统一交办公室。

  (三)凡无假条,又不刷卡的工作日,均计为旷工。

  (四)刷卡的结果同餐补和四项补贴挂钩:

  1.凡无刷卡记录的工作日,一律扣除当日的餐补和四项补贴;

  2.遇有上午公出12点前回公司上班,照发当日餐补和四项补贴;

  3.遇有上午刷卡下午公出,照发当日餐补和四项补贴。

  (五)发现由他人代刷卡的,扣除双方当事人当月奖金,并通报批评。

  (六)刷卡的结果与公司制定的考勤制度结合,每月由办公室统计结果,按缺勤情况扣发相应的工资、奖金或四项补贴。全年统计资料,由办公室存档备查。

  附件二

  员工上下班遵守规则

  一、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遵守本规则。

  二、本公司员工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到退。

  三、上班时间3分钟后15分钟内为迟到,15分钟后列为旷工,早退者一律作旷工半日论,不得补请事假、病假抵充,违者作旷工半日论。

  四、迟到早退按下列办理:

  (一)迟到次数之计算,以当月为限;

  (二)迟到折合之事假,均按事假规定办理;

  (三)当月第一次迟到不计,第二次以事假两小时计,第三次以四小时计,以后每多一次即累加2小时计算;

  (四)15分钟内早退者一律作旷工半日论。

  五、旷工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旷工不发当日薪资;

  (二)连续旷工3日或1个月内累计6日,均予开除。

  六、上下班因公外出经过门房,如警卫人员有所询问或检查,应即接受,不得拒绝,违者议处。

  七、上下班打卡及进出行动,均应严守秩序,原则如下:

  (一)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均应于规定之上班时间前先吃饭后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吃饭或办理私事;

  (二)下班者应先行打卡后外出;

  (三)下班铃声响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铃,即行等候打卡,如有违反,查实后即按擅离职守处分,主管人员应负连带之责任;

  (四)下班除保修人员外其他人员在厂区内至各单位洽办公务,应一律于下班前回返本单位岗位上,再遵上条规定打卡外出。

  八、上下班打卡均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否则除按旷工半日论处,其代人打卡者,受同等处分。

  九、工作时间内,不论日夜班,凡有睡觉和擅离工作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事予以议处。

  十、日夜轮班工作,应按时交班、接班;倘接班者届时未到,应报请主管处理,不得擅自离去。

  十一、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须将请假单或公出证交门房或控制室,否则警卫或人事人员有权禁止外出(总公司人员,亦应将请假单或公出证交人事单位登记,否则按第九条办理;推销营业人员因公外出,不必填写公出证,但应向其主管报备),月底由各单位主管在工卡上签证。

  十二、本规则由经理级会议讨论通过,由总经理颁布。

  十三、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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