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乡土中国》有感

时间:2025-09-20 07:54:46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乡土中国》有感15篇【实用】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乡土中国》有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乡土中国》有感1

  《乡土中国》这本书是中国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老先生在1948年出版发行的。时至今日,这本书对我们理解中国经济、社会和文化仍然有很多启示。

  书中首先介绍了乡土社会的特点:

  一、依赖土地。在乡村,土地就是人们的命根子,几千年来从来没有改变,不管人口怎样迁移,即使来到了西伯利亚,人们想到的第一件事还是开辟出一块土地,找一些种子,种上庄稼。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即使搬到大城市,住进高楼大厦,老一辈的人想的可能还是在家里阳台上开辟出一片绿色——种的可不全是观赏的花,还有一些蔬菜。

  二、安土重迁。看过《落叶归根》这部电影的人应该更能理解安土重迁这个词的含义。村落是乡土社会的基本单位,村落是经过一代又一代人的繁衍生息从土地上长出来的,所以,当经济不发达的时候,土地必然是我们乡土人士所赖以生存的,土地不能移动,我们自然生活在村落里;在经济快速发展期,乡村释放了一部分劳动力进入城市,但是因为我们几乎所有的社会关系、亲戚关系都在我们生活过的村落,所以很少人会在大城市定居,即使有能力在大城市定居了,也一定与农村保持着频繁的联系,这关系是绝对不能断也断不了的。

  三、熟人社会。这样形成的村落里自然都是熟人,在小的村落里,甚至只有一个家族或少数几个家族,所以大家彼此都很熟悉。

  正因为熟悉,大家有什么事情,总能面对面地进行交流,因此文字在农村就没有多少用武之地。但是如果因为农村人不识字,就说他们是“愚”的,是不对的。他们在种地上面的经验和智慧是任何城里人都无法比拟的。

  费孝通老先生说乡土社会的格局是差序格局。就好比把一个石子扔到水里形成的一圈圈波纹。波纹的中心代表一个个体,随着波纹向外一圈圈推移,代表着与个体的关系一层层减弱的社会关系。这样的'格局孕育出来的是以“修身”为中心,一层层向外扩展出去的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社会文化。所以我们特别重视个人道德的修养。

  在书中,作者还分析了乡土社会中的权利结构,横暴权力、同意权利、长老统治和时势权利。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看一看这本书。

  这本书是费老先生对中国基层社会的深入分析,它让我们了解了中国社会的演化过程和基本结构,告诉我们中国的乡土社会究竟是怎样的一种社会。只有了解了中国的乡土社会,才能很好地解决各种问题和矛盾。

读《乡土中国》有感2

  《乡土中国》以贴近生活的语言,为我们揭开了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的神秘面纱。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仿佛穿越时空,回到了那个充满生机与矛盾、温情与冲突交织的乡村田野。书中不仅描绘了乡村的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更重要的是它深刻揭示了乡土社会的基本结构和运行机制,让我对中国传统文化和社会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书中最吸引我的部分是对农村社会关系的细致剖析。费先生用“差序格局”这一概念,形象地说明了中国农村中人际关系的复杂性。这种基于血缘、地缘和利益关系的等级序列,构成了一个错综复杂的社会网络。在这样的格局下,每个人都清楚自己的位置和应承担的角色。读完这部分内容,我不禁反思现代城市社会中人与人之间日渐淡薄的联系,是否也在某种程度上失去了这样的紧密与温暖。

  书中对传统习俗和仪式的描述同样令人印象深刻。它们不仅仅是一些表面的.风俗活动,更是维系社会秩序和传承文化的重要方式。比如婚丧嫁娶等仪式,反映了人们对于生命过程的敬畏和对于家族、亲情的重视。这些习俗和仪式在今天许多地方仍然得以保留,虽然形式上有所变化,但依然承载着世代相传的情感和记忆。此外,费先生还指出了乡土社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权力结构的不公、资源的不平等分配等。这些问题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但并未完全解决。这让我认识到,传统与现代并不是简单的对立关系,而是需要我们去不断探索和调和的复杂关系。

  在阅读《乡土中国》的过程中,我被深深打动的是费先生对于普通农民的深切同情和理解。他没有站在高处俯视,而是深入到农民的生活中去,试图从他们的视角出发来理解这个社会。这种平民立场和人文关怀,是我们每个研究社会科学的人都应该学习的。总之,其不仅为我打开了了解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的大门,更激发了我对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深层次思考的兴趣。在快速变化的今天,我们不应忘记那些根植于土地的传统文化和生活方式,它们是我们民族精神的一部分,也是我们共同的记忆和情感所在。愿我们都能像费先生一样,带着对土地和人民的深情,去理解过去,审视现在,展望未来。

读《乡土中国》有感3

  乡土中国是一本内容十分丰富、情感真挚的小说,值得我们细细品味。在读完这本书后,我深深感受到了中国乡土文化的魅力,并且增长了许多关于家乡、亲情以及生活的心得体会。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将从五个方面分享我的想法和感悟,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

  第一,家乡情怀。乡土中国这本书以深情的故事为基础,通过描写农村的生态环境和生活现象,表现了彝族族人的本真之情。我在阅读过程中被书中所展现出的家乡情感所感染,愈发强烈地想念家乡,想念那个曾经生活过的地方和我所熟知的人们。我们需要明白并珍视自己身处的家乡,不断地在心中建立起家乡情怀。

  第二,亲情关怀。在这本小说的故事中,家人的相互关心和支持,尤其是长辈的.一份深情和体贴,让我感动不已。在现代社会中,我们要承担的责任减轻了很多,也让我们忘记了彼此之间最基本的情感;因此,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多关注、多回报、多思考、多表达我们的爱和关心,维系自己身边的亲情和友情。

  第三,生活态度。书中的故事向我展示了生活的真实、淳朴、富有活力的一面。我们不应该总是被外界的喧嚣所迷惑,而应该付出我们的所有力量,享受生活,为自己创造一个美好的人生。彝族族人的一张真挚、诚实、朴实的面孔,对于我们这些都市人来说,有着很大的启示作用。

  第四,历史文化。这本书也传递了中国乡土文化的重要价值。虽然地区不同,但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乡土文化,这些文化蕴含着人民智慧和历史沧桑,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继承。在生活中,我们应该通过学习去了解本地的文化,了解当地人民的生活经验,充分品味我们身边的乡土风情。

  第五,人文关怀。在整本小说中,观察到的最震撼人心的是人文关怀。彝族人们在生活中表现出的感人之情和和平之心,让我越发相信和传播人类的爱和永恒的亲情。我们今天所急需学习的是这些值得我们传承和学习的品质,这些碰撞余音仍在我们的生命中回荡,让我们相信,我们应该通过回礼对待一个爱与值得所极度地尊重。

  总之,在乡土中国的文本中,我领悟了生活的意义与价值,感受到了家乡般的温馨,拥有这些感悟,我相信在未来的生活中,我会更加积极向上、乐观向善地对待人生。我也希望,在书中采撷到的涟漪,可以成为我们生活的灵感泉水,不断激荡并推动自己前进——更加坚定地与生活和谐相处,在这样一个彝族乡土文化的底蕴中,实现自己更高层次的人文修行。

读《乡土中国》有感4

  《乡土中国》是社会学大师费孝通先生的巨擘作品,描写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农村社会风貌。农村作为中国基层传统社会之一,在当时是大多数中国人生活的区域。即使经过几十年的历史变迁和城镇化进程,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仍占中国总人口的36.11%(20xx年5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数据)。

  读懂这本书,我们便能更多地了解我们脚下的这片土地,让我们知道中国人为什么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行为习惯;中国和西方社会究竟为什么会有那么多本质上的不同。以下是我的三点主要分享:

  分享一:书名中的“土”字用得极好。

  “土”首先指的是泥土,因为中国人是离不开土的。农村人以土为生,根据不同地域,土里农作物一年一熟/两熟/三熟,他们取资于土,即使是城镇化进程中的新城市人,也会想方设法在自家房屋里种点葱蒜之类的东西。

  若是家中有远行人,老一辈人肯定会拿一点故乡的土希望你能冲着喝来防止水土不服,这个就是所谓的“故土难离”。费老当年留学的时候,他的祖母就是这样做的;我来上海读大学的时候,我奶奶也是这样做的。年少不懂这种感情,还说是一种迷信,现在看来这是一种深入骨子的习惯,是我们用携带土壤来缓解乡愁的一种方法。

  说到与“土”的感情,离不开每个人的人生大事:莫不希望自己百年之后,能入土为安。就拿我爷爷为例,他一辈子与土为生,在世时就开始物色自己走后的“居住地”。等他去世的时候,我爸和大伯谨尊遗愿安葬了爷爷。对爷爷一辈的人来说,这是他们的情怀,此生足矣。

  分享二:生活在土地上的农民聚村而居,形成一个“熟人社会”。

  有别于西方机械团别的社会结构,在一个熟悉的社会里,中国社会是一种有机团结的社会结构。什么叫有机的团结?像中国的土壤上慢慢地长出来这么一家人,变成两家人,又一家人迁徙过来,然后逐渐地在这个地方繁衍生息……这叫作有机的团结。有机的团结就是它自然而然长出来的,每个人从出生便被嵌入到了熟人社会的网络中,遵循着乡土社会的生存法则。

  这种状况之下形成的社会特别容易变成“礼俗社会”。在早先的传统社会,也就是大家按照之前的规矩办,大家有什么东西请教老人,老人家怎么说咱们就怎么做,比如每年的农作物种植,什么节气该做些什么,这些都是老人家留下来的经验。但目前随着社会变迁,在对待一些问题上,年轻一代不再仅仅依赖于经验,也开始有了一些自己的思考和实践,这是时代进步的.结果。

  于我而言,高中以前生活在“熟人社会”;高中之后渐渐远离,再到今年的短暂回归,我生活的那片土地带给我不一样的温暖和体验:在驾校学习时,与大家初次见面时不会有城市社会的陌生感和界限感,聊天中知道对方是哪个村的人,家长叫什么名字等信息,然后回家向父母叙述一遍,基本上就能知道是谁家的谁谁谁在学车了;而且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学车的人“为求”教练能多教教自己,总是能和教练“扯上亲戚”(即使是五服之外的亲戚),然后就着这种称谓,大家也喊得很甜。总之,熟人社会有好有坏。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若有亲戚照料,日子总不会过得太难;但若是在这里不被待见,那可能会遭受到整片区域的人或多或少的排斥。

  对于农村的新一代年轻人,不管生活在哪里,如何生活,积极的生活态度和为人处世的方式还是要像熟人社会中学习的。

  分享三:差序格局。

  “差序格局”是费老最核心的一个学术贡献,这是与西方的“团体格局”有着本质的区别。

  什么是团体格局?书中提到“就好像你看农村田野里边捆柴,这一堆柴捆一捆,那一堆柴捆一捆,然后把这十几捆柴放在一起做成一担,把这几担放到车上做成一车,这就是西方的格局。你属于这一捆,这一捆属于这一担,这一担属于这一车,每一个人在社会上都有一个自己的位置。当然人跟柴不一样,所以人可能在不同的捆里边也会出现,但总之你是在一个框架结构之下的,你像是树形图当中的一个位置而已。所以西方人特别重视的是位置,是权利。”

  什么是差序格局?书中说“就是你把一个石头扔到湖面上去,它会荡起一串涟漪。这个荡起涟漪的过程,就是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我”就是中间的那块石头,也就是说每一个人都是中间的那一块石头。这块石头荡开了以后,最核心的部分是你和父母,孩子,妻子;然后兄弟,表亲,亲家;再往后是朋友,同学,战友等等……一层一层地荡开,这就是中国人的关系网。”

  所以从这两段描述中,我们能够看到中西方的显著不同:中国人讲究亲疏的关系,你西方人讲究资格和权利。也就是说:中国人讲的是攀关系,讲交情。因为中国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构成的网络。我们每一个人都在这个差序格局当中,人和人之间都有着联系。这个巨大的私人网络,这才是中国的社会的本色。但西方不同,它不在乎你是谁家的三姑,你跟谁的关系好,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在不在那个位置上。你只要是在这个位置上,你就有资格,有权利。

  这种中西方的差别,也体现在我国小城市和大城市间的差别上。我一个朋友交大医学院毕业后,回到老家所在城市最好的医院实习,但没待多久就发现了小地方的关系浓厚,自己“身家清白”可能奋斗多年都无法竞争,后又投历应聘上了杭州某三甲医院。

  不得不说,小地方关系多好办事,但对于有过大城市或国外生活体验的人来说,这点一时半会可能适应不了。深深体悟“差序格局”这个概念,也就懂了朋友的选择。

  中国地大物博,费老的这边书随着时代发展对于我们理解中国社会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只要你有阅读习惯,还是强烈推荐这本书的。

读《乡土中国》有感5

  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阅读完这本书,说实话,我的第一感觉就是懵。各种新的学术名词如潮水般涌来,没有太多的乡土经历,也没有情感共鸣,只能硬着头皮看。

  才开始的进度是十分缓慢的,基本上一个小时磨一到两页都是常态,搜索生僻名词,进行简化备注,理解和比对,最后一章看完了,还要合起来梳理一遍。每一篇,都是精彩的阅读理解,每一字每一句,都是费老先生的呕心沥血,“锱铢必较”。

  首先,什么是“乡土中国”?我的理解是——民以食为天。不管是历史的延续,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农耕文明的传承,还是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孕育出的多样性生命,都绵延流淌着中华儿女对这片黄土地的热爱与眷念,或是那“剪不断”的乡愁……简单来说,我想,就是“面朝黄土背朝天”。

  当一棵大树即将枯萎,一颗新的种子又会破土而生,而那洗尽铅华的大树便也会“返璞归真”。就像马尔克斯写《百年孤独》,用一个小小的村庄来讲述一段灿烂恢宏的历史,这都离不开他对拉美故土炽热的深沉的爱。

  生于何地,心总在何处。根在人心里早早埋下了魂,人回归的是心,浮心无处寻,但总会有归地。

  “一次去,一场沧桑,失乡的人是不该去拾乡的,如果你心里还有情,眼底尚有泪,那么故乡不会只是地理书上的一个名词。”三毛虽然看似漂泊在大漠,但她的内心却比谁都要安定。

  动物的意识中是没有过去和未来的,它们只生活在现在。而人生活在一个延续的历史中,不仅是个人的`延续,也是代与代之间的延续,乡土之情,正是人类的伟大之处。

  土地给了我们太多,而现在,它想归根了。沧海桑田,高楼大厦,“钢筋城市”中,劳动号子消失殆尽,泥土的清香逐渐远去,农耕情怀被戳破了一道口子……而土地,睡进了厚厚的混凝土里,冰冷县城没有了呼吸,“乡土”成了爷爷奶奶的梦境,变成了孩子们的想象。

  “花开彼岸本无岸,魂落忘川犹在川,醉里不知烟波浩,梦中依稀灯火寒。”我们依旧生活在这片土地,只要根在,情就会在。若这世上再没乡土,但我们还在,我们的记忆还在,我们可以歌颂,我们可以传承,我们可以让这乡土绵延不绝。我想,土地会笑的吧。

  “一切来自土地的,都将回归土地。”

读《乡土中国》有感6

  以前听朋友说,她让读博士的同学为高中学生推荐阅读书目,这位博士同学思量再三,推荐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听闻这件事之后,就不自觉地发现在很多不同的地方都有对这本书的推荐。于是对这本书充满了好奇,但真正读这本书源于今年新高一开学。在高一统编本的新教材中,第五单元就是《乡土中国》的整本本书阅读。于是我惊叹于之前这位博士同学的远见和学识。在这种好奇和“必读”任务的双重驱动下,我轻轻翻开了得到众多大家青睐的《乡土中国》。

  一打开书,还没有读几段文字,一种熟悉感就扑面而来,因为自己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所以对书中提到的“土地对农民的重要意义”“城市人藐视农村人”“男女有别”等现象有着极为强烈的心理认同,对书中的内容有了一种熟悉和亲切的感觉。这种心灵的共鸣吸引我一鼓作气读完了整本书,有了下面的认知。

  在重刊序言中,费孝通先生说这本书的来历:“当时在大学讲课,不喜欢用现存的'课本教材,而企图利用和青年学生们的接触机会,探索一些觉得有意义的课题。无所顾忌的想打开一些还没有人闯过的知识领域,一面探索一面讲,费老提出的观点完全是讨论型的,所提出的概念一般都没有经过琢磨,大胆朴素。”同时,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整理写就、分期连载的文章,约六万字。

  整本书读完,感触最多的就是书中反复提到的中国农村是个熟人社会。

  在农村里村民之间很少使用契约、合同等城市里规范的文本,人与人之间有时候借钱也只是一句话的事情,借条都是多余的。等到秋收之后,谷物卖掉,再去偿还债务,这样约定俗成的借还的方式维持着乡土社会的经济往来,况且这种方式极少引发邻里之间的经济纠纷,就算是有了纠纷,经过村里的长老调节也就能够妥善解决。

  在农村,白天往往是不关门的,这是与城市中截然相反的。在吃饭的时候,村民们经常蹲在自家门口或者街头巷尾。于是就会有相识的邻里在门前说着农作物的长势啊,家长里短啊,甚至是一些邻里的合作呀,也是在这种情形下达成的。

  乡土社会,村民之间的熟悉程度是城市里左邻右舍均不认识的人所无法想象的。人们从出生开始,除了少部分人因升学、工作等原因离开,绝大部分人从生到死均在这个村庄度过,对于这些村民来说这个村庄便是它们的全世界。每个人的一生像镜子一样,十分的通透,别人看着你长大,你看着别人老去,对周围每个人的性格、每家的具体情况甚至每家的亲戚都了如指掌。可能因为这种熟悉降低了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心理成本,降低了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大家相互都知根知底彼此之间做事很放心。

  而在城市里,人与人之间不仅仅有厚厚的墙壁相隔,人心之间还缺乏一种相知与熟悉。更何况,城市里面人的流动性较大,人与人之间始终隔着一层壁垒,始终保持戒备。

  《文字下乡》一节中说:“文字是间接的说话,而且是个不太完善的工具。”“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在乡间,人与人的距离太近,口耳相传即可满足乡间的交流。而在农村中,识不识字并不能对他们的生活构成太大的影响,文中说奶奶一生未识过字,却仍被认为是一名非常明事理的人。在我的老家,这样的奶奶同样也不在少数。我的奶奶一生不会写字,不会读书,更不懂学问;但是这一点都不耽误她把生活打理的井井有条,也不妨碍她把我的叔叔大伯都教育的出人头地。这就像文中所提到的“我要辨明的是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乡下人有乡下人的智慧。

  轻轻的翻过书的最后一页,一种浓浓的充实感,沉沉的厚重感,一种意犹未尽,回味无穷的满足感涌上心头。我想这种幸福感只有像我一样,生于农村,长于农村的人,才能深深的体会吧!

读《乡土中国》有感7

  城里人的傲骄,乡下人的自卑,都不过是被生活中的乱象遮蔽了双眼,看不透城市与乡下社会之间的本质与联系。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展现了乡土社会中为人深思的一面,读来令人感叹不尽。

  《乡土中国》一书通过城市与乡土社会各方面的对比,让我们读者可以认识乡土,思考乡土,理解乡土,更好地体会乡土文化。在《文字下乡》中,教授的孩子与乡下的孩子一同在乡间小学学习。“我”对被老师恭维而感到窃喜,却在田野间发现那些“聪明”的孩子在抓蚱蜢时不如乡下孩子灵敏。由此看来,“圣人不一定为圣,愚人不一定为愚”,通过纸面知识来判断一个人的愚蠢与否是不明智的,我们更该注重的是综合能力的发展。其次,对于乡下社会,正如作者在书中提到的,当时文字在乡间所起的作用并不大,所以乡下的孩子并非智力有问题,只不过缺少学习的环境罢了。学习是为了让自己将来可以更好地适应社会,那么在相对封闭的乡下,推行文字下乡的方式就更应该因地制宜,多番考量。因自己接受知识能力强而窃喜的人,也要想想自己是否真的聪明,是否真的高人一等。

  “人靠本能,还是靠记忆?”本书《再论文字下乡》章中又提到一个问题。“当一个人碰着生活上的问题时,他必然能在一个比他年长的人那里得到解决这问题的有效方法,因为大家在同一环境里,走同一条道路,他先走,你后走,后走的所踏的是先走的人的脚印,口口相传,不会有遗漏。”对于乡土社会来说,“日出而起,日入而息”,生活节奏已刻入了身体的本能,不需多加记忆,身体便动起来。人们挨着住,乡土社会又较封闭,所以每个人所走的`道路几乎没有什么大的差别,所以在人生这方面,老者通常会向年轻人传授经验。俗话说:“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其实不错。经验的世代传递在乡土社会中更是被淋漓尽致地体现出来。

  礼治并不代表着不守法,若一人心中有良知,注重道德修养,又怎会不守法呢?虽然现代生活强调的更多是法治社会,但乡土社会中,懂法的人不多,他们更遵循“礼治”的教化。“礼治”虽不如“法制”那般有强制性,但若你不做不道德的事,在乡土社会中可是会被唾沫“淹”死的,就连打官司都会被认为教化不够。“维持礼俗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力,而是在身内的良心,所以这种秩序注重修身,注重克己。”初中的政治课上,老师也说过:道德的范围比法律广,那么其影响力理应成正相关,所以礼治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可取的,这不可否决。

  问题好比一个多面体,要从不同角度看才得以观全貌,乡土社会虽然相对封闭与落后,但在某些方面却也显出智慧与开明。骄傲或自卑都是狭隘的表现,不如勿骄勿卑,扬长补短,成就更好的自己。

读《乡土中国》有感8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在社区研究的基础上从宏观角度探讨中国社会结构的著作,分别从乡村社区、文化传递、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力结构、社会规范、社会变迁等各个方面分析,解剖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本色,著名的“差序格局”等有中国风格的社会学理论,就是在这本书中提出和论证的,《乡土中国》是社区研究的一部比较成熟的著作,代表了费孝通先生早期社会学研究生涯中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本文主要介绍这本书的背景,笔者个人认为是主要的章节的内容,对当下社会的意义以及笔者一些浅薄的见解。

  费孝通先生在《重刊序言》已经交代了此书的写作经过,这是他在四十年代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大所教的“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他认为和青年学生的接触过程中应该探索一些有意义的课题来打开那些还没有人探究过的知识领域,而不是借用现成的教材来照本宣科,于是便有了这些一面探索一面讲授的讲义,其中的概念和观点也没有经过琢磨,都是具有讨论性的,“我并不认为教师的任务是传授已有的知识,而主要是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的领域进军。”

  社会学在社会科学中是最年轻的一门,更不用说在中国的发展状况,而本书所处的历史背景是在上世纪四十年代(1947年),当时的中国刚刚经历了抗日战争并且正在经历着解放战争,费孝通先生在如此艰难的社会环境下还能专注于这样“冷门的”学科研究,亲自到广西瑶山,云南多地农村实地考察调研,在桂期间前妻不幸溺亡,可以说是经历了重重困难,暂且不说其研究成果如何,这样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着实让我等后生敬佩!

  在第一节《乡土本色》中,费老在开头就明确指出,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国自古便是以农耕为经济基础,加之我国人口基数大,绝大多数人口是依靠农业营生的。作者认为我们想要研究中国的社会,不妨把注意力先集中在那些务农的乡下人,人说乡下人有些“土气”,当然这个土气并没有任何歧视的意思,反倒是准确地概括了他们离不开泥土,依靠种地谋生的事实,同时我们可以肯定的是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但是我们不能否认大旱兵乱等灾难性因素所带来的人口迁移的状态。费老也并不是说中国乡村人口是固定的,人口不断增加,原有的土地容纳的'人数达到饱和后,过剩的人不得不向外开辟新的土地,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像老树和种子一样。

  这里我有一个切身的事例,在我读高二的时候,曾听大人们提起过,我母亲的祖上是广西人,由于饥荒和战乱,祖上携着妻儿逃难,徒步跋山涉水,找到了一处和家乡的环境相似的地方(云南师宗县五龙乡)并定居了下来,确切算来,到母亲这辈是第三代。20xx年,广西那边的后人根据祖上的书信,族谱和口头相传的话,找到了母亲和她的兄弟姐妹们,我曾见过他们相认后的合影,如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长相,照片的背景是一条河和连绵的青山,就像外婆家的自然环境一样,我没有想到自己的身世背后居然还有这段奇妙的故事,读到费老所提到的“我在广西靠近瑶山的区域里还看见过这类从老树上吹出来的种子,在云南我看见过这类种子所长成的小村落,还不过是两三代的事。”我想,或许费老当年所说的“大树”和“种子”,便包括我母亲的族人。

  交代完农业人口时代定居在一片土地上,其状态是基本稳固的事实后,作者进一步指出大多的农民是聚村而居,这是由小农经营、水利合作、安全保卫、继承产业四个原因导致的,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但是村落间是孤立、隔膜的,正如一开始所说的人们世代定居在某一片土地上,人口流动性小,社区间的往来也就必然疏少,这样的生活是具有地方性的,在这种限制下,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人们的关系也就发生了一种特色:熟人社会,在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越规矩的自由,不是法律所保障的那种自由,规矩是习俗和礼节,是传统的、世代流传下来的东西,在第四章,作者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概念“差序格局”,我们的格局就像是一块石头扔进水里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举个例子,一个人如果有钱有势,他的关系圈可以大得像一个小国,在乡下,一个人的圈子可能就仅仅局限于小家庭里,所以中国人对于世态炎凉特别有感触,因为这是一个可以伸缩的格局,在这样的人情社会里,我们就注重攀关系,讲交情,大家都以“己”为中心,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像水波一样越推越薄。

  儒家讲究人伦,这个伦就是由己推及到别人所发生的一圈圈波纹的差序,也就是我们传统的社会里最基本的概念,接着在第五章《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具体指出,道德观念是在社会里生活的人自觉应当遵守社会行为规范的信念。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建成的网络,这网络每一个结都附着一种道德要素,所有的价值标准自然也就没法超脱于人伦道德的差序而存在了,也就是说,在这样的社会里,道德和法律是可以伸缩的,因为你的站立基础是人伦道德,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能发生作用,要在问清事情是什么,对象是谁,和自己有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

  在《礼治秩序》和《无讼》两个章节里,费老依旧对法律在中国实行存在的阻碍进行了探讨:乡土社会的秩序由规矩、习俗来维持,上文也已经提及这个“规矩”。约定俗成的准则,前人留下来的经验成为了后人行事的参照标准,这样的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礼是社会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维持礼的规范是传统,传统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这是乡土社会的特色。在中国传统的差序格局中,原本不承认有可以施行于一切人的准则,因为每个人都是自己社会关系的中心,每个人的立场与角度不同且在时空的变换下会发生变化,而现行的法采用的是个人平等主义的,这和旧有的伦理观念相差很大,于是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很难运行下去,它所带来的副作用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并不能有效地建立起法治秩序,单靠制定法律条文和设立法庭是很难建立起法治秩序的,更应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方面进行改革,否则单把法律推行下去,不仅得不到法治秩序的效果,反倒破坏了礼治秩序而引起弊病的先发生。

  这些论述对于今天的法治建设仍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现在已经进入了新时代,法治中国的建设也越来越受到重视,从1997年“依法治国”的基本战略第一次提出到今天已有二十年之久,法律是越来越完善了,可是人民对于法律的了解又有多少?人民的法律意识有没有随着法制的健全而有所提高?法治中国不仅仅只是法律体系,更重要的是,它还包括法律所要保障的、广大的人民群众这个主体,换句话说,要让人民知法懂法,普法任务不容忽视,中国的法治建设仍然任重道远。

  在《文字下乡》这章里,费老指出,之所以乡村人“愚笨”,不识字,是因为他们没有接触文字的条件和环境,并且在他们的生活里,语言已经足够表达意思,甚至有的时候,语言都是多余的,因为他们可以通过面对面、特定的符号或者表情肢体语言等就可以达到交流的目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根本不需要文字,站在对方的立场设身处地地讨论其可能性。这个论述让我耳目一新,因为在以往的认知里,我认为乡下人文盲多仅仅是因为经济水平低,没有条件接收教育,所以人们受教育程度不高。分析这类问题,我只会简单地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个简单笼统的结论来解释,这个章节不仅让我认识到了农村教育水平不高的具体原因,更改变了我以往的认知态度,即从事情多个角度具体分析,切忌笼统,一概而论之。当然,这个论述对我国普及义务教育也有重要意义,也就是说想要提高全民教育水平,要设身处地地考虑被教育者的实际情况,改变农村孤立膈膜的状态,加大其与外界的联系与交流,营造出需要教育的环境,而不仅仅只是把教育带下乡。

读《乡土中国》有感9

  中国是一个拥有五千年历史的农耕大国,在这五千年的风雨变迁中,中国底层社会却以一种独特而又引人深思的方式传承、延续并不断发展。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便从诸多方面分析了乡土社会的存在方式并推广到现代社会,探寻社会发展的规律。

  乡土社会的根本在于土地,从某种意义上说,土地便是人民的根。有了土地人们才免于奔波,在临近土地上耕作的人们才聚集成村落,进而形成一个社会。由于土地的缘故,这个社会缺乏流动性,于是“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还乡。…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缺乏流动性的乡土社会,每个人从出生便被嵌入了熟人社会的网络。而乡土社会的许多特性便是由其熟人社会的特点而展开。

  首先便是“乡下多愚”的误区,在乡土社会中,耕种是解决生存问题的第一要务,因此乡下人的知识结构与城里人有很大区别。耕种的技巧由父辈手把手的经验习来,而且熟人社会下运用“特殊语言”比文字间接表意更有效,面对面能解决的事不必诉诸文字。“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而且在乡土社会中,社会发展较慢,不会轻易发生颠覆性变化,因而后辈可以沿着前人的经验行事,“当一个人碰着生活上的问题时,他必然能在一个比他年长的人那里问得到解决这问题的有效办法,因为大家在同一环境里,走同一道路,他先走,你后走;后走的所踏的是先走的人的脚印,口口相传,不会有遗漏。哪里用得着文字?时间里没有阻隔,拉得十分紧,全部文化可以在亲子之间传授无缺。”

  再就是极为重要的“差序格局”概念,不同于西方“团体格局”中一切都是公平的,“差序格局”突出的'是“私”,即对一件事情的评判会受到当事人与评判者私人关系的影响,并且这影响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评判。

  凡事都要讲人情冷暖,都要讲交情,讲小团体。这一特点直接的弊病便是个人利己主义突出,甚至出现贪赃枉法的情况。我曾经偏执地认为治理一个国家不应该让道德参与,因为缺乏实际的惩罚措施,并且可以被道德约束的人是会遵守道德的,遵守道德反而会使其吃不遵守道德的人的亏。读完此文我有些明了,并非德治不起作用,而是如今社会并没有一个完全通用的,适用于任何人的公平的道德。中国没有平等爱人的宗教文化,只有以自我为中心的有等级差序的爱,难有统一的公共道德标准,道德依附在私人关系上。“不但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没有一个像基督教里那种“爱”的观念—不分差序的兼爱;而且我们也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在西洋团体格局的社会中,公务,履行义务,是一个清楚明白的行为规范。而这在中国传统中是没有的。”在现代社会,我们更应该讲求的是法律。以法律来界定自身行为的正确性。再将目光转回乡村,真正支配乡村的权力既非横暴权力,也非同意权力,而是教化权力。以乡村独有的价值观来判断是非。而这种权力的来源大多来自乡村中的长老,他们拥有着更多的经验与威望,也承担着独有的教化责任。

  乡土社会是一种阿波罗式的追求稳定的社会,任何激荡都可能会威胁到它的稳定。而男女之间的爱情便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为了不发生激动的感情,男女之间的关系需要进行强制的安排,这也便是“男女有别”的根本原因。而在现代社会,这是一种浮士德式的充满挑战与激荡的社会,再遵循这些规矩不免显得迂腐。

  当新的时代来临时,当长老们的经验不再适用时,时势权力便占据主要地位,而时势权力的来源便是知识。这也适应于如今变化多端的现代社会,当时代的变革来临时,知识即是力量,只有拥有知识才能把握时代浪潮,引领时代发展。作者:王境淋

读《乡土中国》有感10

  中国是乡土性的,生于斯,死于斯,老于斯,土地孕育了中华文明。从古至今,人类的生存离不开土地,是土地给予了“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的丰收,是土地承载着“广厦千万间”的繁华,是土地连接着五十六个民族亲如一家。土地的稳定决定了乡土社会的不流动性,人们常说,“终老是乡,落叶归根”,代代相生,便促成了“熟人社会”。《论语》中的“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学”是和陌生事物的最初接触,“习”是陶炼,“不亦乐乎”是熟悉之后的亲密感觉。正是因为信任,所以“从心所欲而不逾矩”;正是因为熟悉,所以“外户而不闭”;正是因为互助,所以“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随着时代的变迁,现代生活淡化了乡土本色,但世上一切伟大,只不过是被蒙蔽的大庸大俗罢了,土地永远是中华的根。

  乡土中国是差序性的。从己到家,由家到国,由国到天下是一条通路。因此克己是道德之本。不同于西方的'团体格局,中国乡土社会是一种所谓的差序格局----一根根私人联络所构成的网络。无论是《故乡》中的“我”与闰土渐行渐远的厚障壁,抑或是人民公社人人占便宜的“大锅饭”,还是儒家“以真报怨,以德报德”的差序层次,都体现着中国传统社会的差序与私心的问题,由此反映出“克己复礼”的重要性。对亲人孝悌,对朋友忠信,以自我主义为中心的差序是中华血脉中流淌的人情,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同时这也成为中国的“枷锁”,禁锢了团体道德。

  乡土中国是礼治性的。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所依靠的非身外的权力,而是在自身的良心。谈及当今社会《民法典》,成为最直接关系人民利益与社会秩序的法典,一个法官并不考虑道德伦理问题,只严格根据刑法而厘定权利,这是“法治”。而礼治社会无需外力来维持,单凭每个人的本能和良知就能相安无事了,这样的秩序是一种不需要规律的社会,是一种自动的秩序,更是一种“无为而治”的社会。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进行改革,让礼治与法治融合,这样才能奠定中国乡土社会稳定蜕变的基石。

  中国的乡土本色是从骨子里由内而外体现出的,现代化的变迁又由外而内浸染乡土本色,内外冲突汇聚成恰如其分的中国魂。从泥土到社会,从差序到克己,从礼治到法治,尽显乡土中国之本色。

读《乡土中国》有感11

  初读《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只对先生所提观点一百个不赞同。先生在两篇文章中分别从“时间阻隔”和“空间阻隔”两个角度论述了乡土社会背景下的中国农村没有推行“文字下乡”的需要,原因是在“面对面的社群”中无需文字就可以很好的交流和生活,文字的使用不但无意义更有可能画蛇添足。先生的论据是在以土地为生存基础的中国农村,人们的生活是相对固定和封闭的,经验和文化的传承完全可以通过“口口相传”实现。看到这些,我心中却有无数个反驳的理由。我虽不赞同“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但仍然相信“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识字读书是帮助人们脑洞大开的重要途径。只因封闭无需识字其结果岂不是更加封闭。思来想去,感觉唯一能让我尚且接收书中观点的.理由就是“时代不同,观念不同”。而先生在书中的观点也是在特定时代背景下的探索性开拓。正如在84年图书重刊时先生所言,“这本书最初出版之后,一搁已有三十七年。......我愿意把这不成熟的果实贡献给新的一代年轻人。”

  然而,作为一部社会学著作,我认为《乡土中国》必有它的独特价值。所以再读,而细读之后确实让我眼前一亮,不得不感叹先生思想的前瞻性和观点的独特性。

  诚然,在当代社会,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文字和文化学习的必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在科技高度发达的现代中国,文化学习是农村提高生产力的必由之路。然而,在40年代末期的中国,在那时的生产力水平和社会背景下,农村文化普及或许真的没有土壤。所以,正如先生提出的结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而现在中国社会“基层变化”也正为“文字下乡”提供了条件,使“文字下乡”成为了必须。而先生在70年前提出如此观点真的是太有前瞻性。

  先生的另一个观点是“......所以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这个观点的明智在于它提倡的是“因地制宜”和“因材施教”。真正考虑到受众特点的教学才能使学习发挥最大的作用,而不只是局限于形式化的学习。由此推广到我们的对外汉语教学,考虑到不同国家学习者的不同特点的教学才是真正科学的教学。也许这就是汉语教学进一步国别化细化的需要。推而广之,对于我们自身的学习也是如此,真正适合我们、可以提高我们自身能力的学习才是有意义的,而不是为了学习学习。

读《乡土中国》有感12

  “奶奶,肚子痛。”“奶奶,腿抽筋了。”“奶奶,牙疼!”……

  我的很多病痛,都是被奶奶的土方法治好的。她会拿出一小罐“神秘物体”,挖出一指甲盖的量放在碗里,再用开水冲开,让我慢慢喝下,有咸咸的味道,又带着茶叶的沁香。就这样,在我的疑惑中,“病魔”被消灭了。这些很难不让我联想起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里的记载——初次出国时,奶妈让他带上装有灶上的泥土的红纸裹着的东西,专治水土不服。

  三年来,疫情风波席卷全球,“足不出户,出门戴口罩”是防护的日常操作,可放在农村便成了灰尘,轻飘飘的。村里的人往往是不理会,习惯于自顾自的生活。当被要求去打疫苗时,也总是置之不理,仿佛这些防护并没有什么大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增大了疫情防控的难度。

  诚然,农村的问题真实存在于中国社会,也对发展产生了种种影响。但是农村又有属于自己的智慧,似乎违反科学,却总能在日常生活中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比如天气预报。明天是否能出去玩?今天是否可以洗床单?明天能不能上体育课……科技飞速发展,但是依旧避免不了天气预测错误。我们许多原本打算好的攻略,在这样的情形下就泡汤了。可在乡村,在夏日里的晚饭时光,搬一张小凳子坐在家门口,吹着带有余热的风,吃着冰镇过的西瓜,与家人们围在一起吃饭。或许是那阵风吹过,爷爷就判断了明天的天气;或许是太阳拖着长长的袈裟,温热的夕阳里爷爷能够看透云层,探知未来,不经意间就把天气状况准确预测了。尽管爷爷没有学习专业知识,但是他的经验总能带来意外的收获。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是‘愚’的。”这句话出现在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里,果真如此吗?走在乡下很容易看见一群衣服脏兮兮小孩,很是调皮可爱。他们的`爷爷奶奶也许就在边上的田地干活,他们在一旁看着玩闹着。与城里的孩子不同,他们时不时会跑到爷爷奶奶边上问,“爷爷,你渴不渴,要不要喝水呀?”“奶奶,你累不累,要不要我帮忙呀?”他们的眼神里充满了稚嫩,在小小的身躯里装不下他们对亲人关心。往往在农村长大的孩子,会时时牵挂的家里人。

  浓厚的烟火气是农村里鲜妍的一抹红。5G速度再快,也总是乘最晚最慢的一班车,迟迟来到乡下。三年不见的城市,也许会焕然一新,但离别十年的农村,还是异常的亲切熟悉。“慢”是他们生活的常态,就是在这样的生活里,我能感受到与城市里最不一样的新年。农村的新年是最有年味的——家家飘来腾腾的菜香,门前红如火的大灯笼,还有彻夜不绝的爆竹声雨与色彩斑斓的烟花……家家过年家家乐。尽管有走访亲戚的尴尬,依旧会被扑面而来的归属感包裹。

  在《乡土中国》里我很能找到那些让我无比熟悉的场面。现在看来,新与旧的思想文化擦出了耀眼的火花,它们交织着,“土方法”和高科技,“城里人”和烟火气……无不在演绎一场视觉盛宴,经久不衰。

读《乡土中国》有感13

  《乡土中国》一书包含14篇文章,是作者在广泛调查研究后所得成果,读起来并不晦涩难懂,14篇文章各自独立,又相互衔接。作者运用功能主义学说,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分析中国社会结构的著作,社会影响深远。

  我们经常说中国是个乡土中国、人情社会。何谓乡土中国,正如费孝通先生在重刊序言中写到“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这里讲的

  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它并不排斥其他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那些影响同样可以在中国的基层社会里发生作用。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

  中国人的信用在乡土社会是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的,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在乡土中国,人们之间并不会有书面的契约约束彼此。正如《乡土中国》一书中称:“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当社会发展到乡土性与现代性相互交融时(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中国虽然已经在进行现代化建设,但中国人本身仍然没有完全摆脱他的乡土性),中国人本身骨子里的乡土性(这里指的时彼此因为熟悉和信任而带有的可靠性)决定在交易过程中,因为信任对方进行交易,矛盾因此出现。比如合伙纠纷,双方基于信任进行合作,又基于信任管理松散,来往账目不清,债权债务不清,待到散伙或其他债权人要求归还债务时,为了各自的利益彼此指责。又比如借款纠纷中,在已经归还借款时,不好意思让交易一方出具收条,或者对方说现在借条没有带来,之后会销毁等等话时,会基于对对方的信任而认可对方的所为,当不诚信的事情出现时,却因口说无凭,难以保护自己的权利。

  说到这里,我想比较一下中西方法律文化的背景。《墨子.尚同》认为法律是为了平息人类的争端而产生的。《慎子》认为法律“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自人间,合乎人心而已”,从此处,不难看出中国法律从那时起,就不认为法律是神圣的,不是源于自然的力量,只是统治阶级统治社会,控制人民的工具。相反,我们反观西方法律产生的背景,西塞罗在《论法律》“法律不是由人的才能想出来的,也不是什么人民的决议…法律由神明赋予人类…”“法的始端应导源于法律,因为法律乃是自然之力量,是明理之土的智慧和理性,是合法和不合法的尺度。”法律是神的旨意,只有遵从法律,才符合神的旨意。这种中西方法律文化的差异比较可见,在中国不可能强调“法律如不被信仰,将形同虚设”。因为,中国的法律从古自今就没有被信仰过,他的存在更多的是调停纠纷,维护统治的机器。

读《乡土中国》有感14

  印象中,我应该没有读过一本社会学的专著,更没有想到有朝一日,我能主动地去品味社会学这门熟悉又陌生的学问。自然,无穷的好奇心与有限的既有知识催生强烈的新鲜感。而这一切新鲜感,就是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带给我的第一感官。

  初识《乡土中国》这本书,完全出于偶然。就像我刚才所说,因为以前从未涉猎过社会学这一领域,当然就不会在自发状态下突然来阅读这方面专著的激情与灵感。不过,我想很多事情都是因果联系的。天意安排我在此时偶然遇到这本书,真如邂逅一般,只怕这是萍水相逢,恨不得铭刻永久。于是,这篇文章就呼之欲出。

  言归正传。作者在序言中就明确本书想要回答的问题,即“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以此为基础,本书从乡土社会的结构、意识等方面系统的阐述作者眼中传统的中国乡土社会。在民国以城市为中心的时代,能够有这样一本专门解析乡土社会的著作出现,也着实体现作者的高瞻远瞩。

  乡土社会说到底,一切的文化思维、行为方式等的产生,都离不开几千年赋予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粘着在土地上的”,这种与土地千年的朝夕相伴为独特的乡土风貌的产生提供土壤。作者在书中反复强调的一点就是,正是由于千余年这种束缚在土地上的生产方式具有相对稳定性,导致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而诸多乡土社会的元素,均与这“熟悉”二字相关。

  比如作者提到文字下乡的问题,由此联想到乡土社会是否是运用文字的良好土壤。作者眼中,因为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空间上具有孤立性,面对面的交谈显然胜于以文字为载体的沟通,又传统的生产方式经验即作者所谓的“记忆力”是不必通过文字作为传递载体的,因此,文字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中是没有生存土壤的,这也导致为什么乡土社会有如此之多的“文盲”。因为熟悉的社会导致文字的相对多余,所以孕育现代商业社会的契约、法律条文等自然不可能凭空产生。

  既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乡土社会又是靠什么来维持秩序呢?这就是“礼”。也是因为乡土社会的相对稳定性,长期以来社会生活经验的积累孕育伦理观念的产生,即“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自然,传统的流动性小的乡土社会更有其生存空间。而依靠传统经验的传授,一个人完全可以解决乡土生活当中出现的诸多问题,这也是由于长期以来稳定性造成的`。所以,人生经验往往掌握在年长的人手中,年轻人不必去面对新情况,只需要听从教化,就能解决人生问题。由此,形成乡土社会独特的权力结构——长老统治。

  乡土社会同时也是一个差序的社会。人与人的关系很大程度上靠亲疏远近来分别,所以这种社会关系始终都是以私人关系为主导的,并未形成一种凌驾于团体至上的关系与观念,也就无法催生高于人际关系的社会契约关系。所以,作者诙谐道,也许中国人最能体会到世态炎凉这四个字的感觉。同时,这关系也决定乡土社会实际上是以血缘为纽带的社会。因为以土地为经济基础的非流动性,促进家族势力的产生与发展。在家族中,血缘的亲疏催生差序格局,也形成整个乡土社会的家族伦理体系。而在此时,地缘不过是血缘关系的投影。

  当然,还有诸多方面的特点,限于时间和笔者个人总结能力有限,不一一叙述。总而言之,一切都离不开土地带来的独特的经济方式。

  其实写到这里,我想作者在本书中并不仅仅是想回答他在序言当中想要回答的问题,更多的是希望通过对乡土社会的深度剖析,让人们更加解乡土社会,解它的诸多特点以及由这些特点带来的诸多弊病。当然,也有优点。不过,就当时而言,乡土社会的组织结构与生产方式必定会成为现代化的阻碍。作者也常常把中国的乡土社会与孕育现代文明的西方社会做比较,也足见作者实际上是想通过这样一种阐释,反思我们的乡土社会状况,为近现代化能够在乡土社会实行下去寻找有利的条件与合适的土壤。

读《乡土中国》有感15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于上世纪40年代创作的一本介绍中国基层——农村的一本书。距离现在已近80年,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有些问题已经不复存在。但以先生独到的见解去看当时的农村,还是颇具新鲜感的。

  开篇先生首先为大多数人认为农村人存在的“土”和“愚”进行了反驳。“土”不应该是贬义词,中国的基层是乡土性的,是由于中国几千年来都是农业大国,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土地孕育了世世代代的`人,是乡下人的命根,所以沾染土气是难免的。“愚”也是由于所处环境的不同导致。乡下人见车慌了手脚,不知所措,成里人认为他“愚”,城里人对于农耕知识不懂装懂,乡下人也可以认为他“愚”,文字难以传入乡下是环境所致,农村圈子小,是熟悉的人之间的交流。一个动作,一个神情,一句话就可以将想表达的表达的清清楚楚,文字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但是城市是陌生人与陌生人组成的圈,不能用乡土社会的习俗应付。于是,“土”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

  先生还解释中国社会结构是差序结构,就如一个石头丢入水中,掀起一层层涟漪,以己为中心,人脉由权利和财富的大小一圈圈排列出去,远处的波纹浅,关系也薄。但涟漪的范围大,到哪都想找点关系。所以说中国人是“私”的,缺少西方人的团结意识。先生见解独到,比喻生动,一针见血的指出了我国社会存在了多年的问题。

  书中还提到了很多当时中国乡村存在的问题,如男女有别,长老秩序,礼治秩序等,我就不一一赘述了,大家有兴趣可以自己去了解,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其实书中的大多数提出的问题如今都不复存在,但书中许多描述如今又可以引出不同的感受。先生在书中提到自己出国留学时奶妈给他包了一包乡土,水土不服时可以给饭菜里放些。让我想到表妹出国时带了一盆花,我嫌麻烦,花在哪都可以买。她告诉我“重要的不是花,是这盆土,走到哪看到这一盆土,都会觉得心安。”这大概就是如今乡土的魅力吧,乡土还是那孕育生命的乡土,中国不再是那个风雨飘摇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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