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乡土中国》有感

时间:2025-08-06 08:32:27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乡土中国》有感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乡土中国》有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乡土中国》有感1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可谓名声在外,好像在很多不同的地方都看到过对这本书的推荐。还有很多不同的老师也对其进行推荐。而为完成一次思修作业,我选择了阅读《乡土中国》。《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老先生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根据在西南联合大学和云南大学所讲授"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整理写就、分期连载的14篇文章(约六万字)。在重刊序言中,费老说了成书的因由:"当时在大学讲课,不喜欢用现存的课本教材,而企图利用和青年学生们的接触机会,探索一些觉得有意义的课题。无所顾忌的想打开一些还没有人闯过的知识领域,一面探索一面讲,费老提出的观点完全是讨论型的,所提出的概念一般都没有经过琢磨,大胆朴素。"

  全书读来,感触最多的就是书中经常提到的中国农村是个熟人社会。中国农村是"自来熟"的人的聚集地,在农村里村民之间很少使用契约、合同等城市里规范的文本,人与人之间有时候借钱也只是一句话的事情。在农村里白天往往是不关门的,这是与城市中截然相反的。再吃饭的时候村民们往往选择蹲在自家门口吃饭。于是就会有相识的邻里在门前说各种各样的八卦。村民之间的熟悉程度是城市里左邻右舍均不认识的人所无法想象的。人们从出生开始,除了少部分人因升学、工作等原因离开,绝大部分人从生到死均在这个村庄度过,对于这些村民来说这个村庄便是它们的全世界。每个人的一生像镜子一样,十分的通透,别人看着你长大,你看着别人老去,对周围每个人的性格、每家的具体情况甚至每家的亲戚都了如指掌。

  可能因为这种熟悉降低了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心理成本,降低了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大家相互都知根知底彼此之间做事很放心。这与城市里面人与人之间不仅仅有厚厚的墙壁相隔,人心之间还缺乏一种相知与熟悉形成鲜明对比。在城市中人们往往连住在上下楼的人都不知道是谁。再加上城市里面人的流动性较大,人与人之间始终隔着一层壁垒,始终保持戒备。

  在文中乡土本色,这章的关键词是"熟悉"."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乡土社会最基本的单位是村落,那里的人们,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对他们成长的乡土的熟悉是一种经验式的总结。而这种熟悉,使他们构建出了一个中国农村的熟人社会。在下乡中,这一章解释了乡土社会文盲的普遍存在的原因"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在乡间,人与人的距离太近,口耳相传即可满足乡间的交流。而在农村中,时不时字并不能对他们的生活构成太大的影响,文中奶奶一生未食过字,却仍被认为是一名非常明事理的人。这就像文中所提到的"我要辨明的是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

  乡土社会是相对静止,稳定的,所以它的发展进程就相对比较缓慢,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很多突然迅速涌入的东西无法用乡土社会的根生于土地的习俗来应对,所以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词汇,乡再也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而且我觉得作者说的很对,不同的社会环境不能用同一种标准去衡量。他们的起点不同那么他们所接受的比较规则也必须有所不同。

  农村与土地的关系密切相关,溶于骨子里,血缘总会有排斥性,人口不流动,所以新客想要融入一个村子是非常难的事情,除非他有土地。

  作者对于乡土社会的不成文的秩序特别推崇,他认为这是一种出乎与道德上的礼制,现代社会的法律会破坏会误解,是一种被动和强制。但是我觉得传统固然可贵,稳定的社会结构不代表不发展,在剧烈的新时代的潮流中,新问题的涌出会加剧,那么按照原有的进程,相关秩序的出现是会落后的,但是法制是可以实时更新。

  以上便是浅读《乡土中国》的全部感受。

读《乡土中国》有感2

  看完乡土中国,对我的影响很大,我思考了好多问题。最主要当然是从法的角度想了好多。法也是一种传统,在中国这样一个情大于法的社会,的确,要想实现法治,还得经过我们漫长岁月的奋斗,前赴后继的法学家的奋斗。

  费先生所描述传统基层的乡土社会与我的生活环境有很多的相似之处,甚至能够说它将我的生活环境用简单而明了的文字抽象之后,再还给我。原先以为是个例或是当做笑话的事情也有其必然性,生活中墨守成规的风俗、惯例也有深刻的成因,最重要的是它让我感受到:学术与生活在我的脑海里第一次这样紧密的联系起来。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改革开放的当代中国,“乡土中国”这一符号有着实实在在的研究意义。费孝通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

  在这样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构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他还说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我,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我的亲疏远近为出发,所以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这一点其实我是不太同意的,中国人团队意识也挺强啊。

  他还认为,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构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因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这句话我也不一样意,中国自古就有:“国为重,家为轻”和“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说法,难道这不是中国人思想里的个人之于团队的要素吗?

  现下的农村也不是当初那个封闭自守的鸟笼村,由于改革开放的影响和西方经济的带动下,农村人也不得不走了出来,为何农村和城镇都有私的现象,其实根本原因还是竞争带来的副产品,费孝通先生说的认为,打个比方来理解,就是说明“当一群鸟是一个团体的,因为熟识而在无形中有了一种关系,有了这个关系就减少了不良竞争”,而一只只不相联系的鸟之间,由于没有这种关系,就容易产生“私”的现象,人也一样,俗话说的好,“芸芸众生,皆为利来”,那里的“利”是泛指对自我有好处的事物,如果没有好处的事,从相反角度就是无益之事,试想谁愿意做对自我无益的事呢?有句话也说的蛮有意思,就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如果连自我也吃不饱,又怎能照顾到别人的肚子呀。要人做好事,也必须先自我做好事,做表率,当人人做好了自我的本分事,国家地区也就到达兴盛繁荣了,而一些对个人无益的事,对群体有益的事,有时也不得不舍小为大,建立制度,法律,建立一种关系,强行实施。

  长久以来,人们总认为凡事要按惯例行事,却不曾想到要依法行事。乡土自身的礼仪和秩序有效的应付着生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可是并不决断于个人专断的权力,或者呆板的法规条文,秩序的维护者是漫长的上下五千年的历史传统,以及在此传统中为人们所认同的风俗、人情、习惯、礼仪等等。所以我认为,中国的法治事业要得到发展,必须先改变人们的思想,树立法治观念。

  费老推论,既然是礼治社会,那么礼就不仅仅是礼貌,不懂礼就简直是个道德问题,如果有官司非打不可,那必然是因为有人破坏了规矩。我十分赞同他的观点,中国乡土社会的梦想是没有法律和政治的,因为一切都按照祖先流下来的规矩进行,政府的统治以教化为主,苛政猛于虎,来到这个世界的新生儿自有父母教化他们适应这些规矩。这就实现了无为而治的梦想。

  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还谈到当时一些人提倡的文字下乡。很多人认为乡下人愚,可是费老认为不应当这么说,乡下人不是智力上笨,只是知识上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们的生活,而对于城市的礼貌生活当然不甚了解了,这种不了解就像城里人分辨不了麦子和韭菜、不会爬树、不会抓鱼一样,没什么值得取笑的。作者进而探讨了语言的`产生以及和人类生活的关系。文字的产生原是为了不一样空间和时间的人交流的,可是在乡土社会,由于生活的一成不变和空间的稳定性和封闭性,口头语言完全能够满足他们的生活需要,这使得乡土社会对文字的依靠性大大减弱,并且人们通常认为应对面的交流远比书面语言表达的东西丰富准确。

  总之,中国此刻正处在转型阶段,是一个现代性与乡土性矛盾着的国家。中国的法制化还需要努力,很艰苦的努力,中国要进行现代化国家建设,必须处理好乡土性的问题。加强人们的规则意识,完善法律法规,推行依法治国,提高人们的综合素质,这些都是我们国家必须要应对的事情,值得我们进一步去思考。这也是读完费老先生的乡土中国,我能想到的,在我们这样一个情大于法的有这太沉重的历史积淀和礼貌传统的国家实现法治社会所要做的最关键的一面。

读《乡土中国》有感3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何为土?土是乡土文化中作为根的存在;何为乡?乡是人们在所依赖土地上的空间的聚集。因为在中华文明几千年的演变过程中,人们从游牧变成了农耕,所以乡与土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中国社会的乡土性。

  城里人说乡下人土气,乡下人瞧不起城里人,所处的环境似乎把中国人基本分成了这两类。可是,城里人与乡下人又有根本性的相同点,我认为是乡土情怀。乡下人种菜为的是生存,也会把自己的爱与希望倾注到这块土地,就会与土地产生深深的情怀,正如《平凡的世界》中双水村村民们每日耕作于土地上一般;城里人虽远离土地,但还是有很多人喜欢侍弄那些花花草草。中国人对土地有一种近乎偏执的`喜好,《西游记》中唐太宗捻一撮土放入送行的酒中,对玄奘说:“宁恋本乡一捻土,莫爱他乡万两金。”说明在中国人心中,泥土已等同于家的概念,让人有着难以割舍的情怀。

  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在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这是乡土的一种特色,因为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在一个地方生下根,这些生了根在一个小地方的人,才能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摸熟每一个人的生活,像母亲对他的儿女一般。这也是他对自己的家乡,家族,文化等传统情感的认同和依恋。即使他们很多不完美的地方,但因为是情感所依托之地,所以种种弊端都可忽略不计。

  乡土文化的结构是差序。亲情之间的关系就如石子投湖,推出圈圈涟漪一般,错综而复杂,但也却很容易让人有归属感,因为它是一个团体,人是团体里的一个组成部分,无论后来去往何处,但都忘却不了圈圈涟漪中的组成部分,对故乡的种种感情也会油然而生。

  有人将中国乡土的社会与西方乡土社会做对比,说中国人更注重于宗族之间的情感,这完全是因为几千年来的文化已深深侵入我们的骨髓。从“古时谱牒之事,正所以联同支而亲本,各宜父慈、子孝、兄友、弟恭,雍睦一堂,乃不愧为圣裔。”到而今的“家和万事兴”,无不强调家族的重要性,这种根深蒂固的文化理念植入我们的思想,也是我们产生乡土情怀的一个重要原因。

  “生于斯,长于斯。”我想这应该是对乡土情怀的最好解读。深深扎根于这片土地的中国人,对土地的热爱、理解,以及他们所表现的种种行为,社会情态的不同体现,共同构成了乡土本色,衍生出了对乡土难舍难分的情怀。

读《乡土中国》有感4

  在费孝通的《乡土中国》中,主要看到两条线索,一是定位中华本土文化,二是看待外来文化。在世界全球化的今日,《乡土中国》无疑给了我们深刻的启示。既要反对崇洋媚外,又要反对盲目排外,立足本土文化,正确看待外来文化的影响,之所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我为本,为我所用”。此书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私人关系的道德、家族、礼制等方面,由表至里,浅至深层层剖析中国乡土社会。

  此书的精华所在,及影响我最深的,无疑是一个“土”字。中国社会未完全意义上摆脱自我的乡土性,本人也觉得无需改变,乡土一次或许与中国现代化的道路些许有些相悖,可是“乡土”,是我国如此本色。

  全书有目录十一,我选下对我影响深刻的资料做出自我的见解,详如下:

  一、土的重要性: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这样说来,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了。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此刻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貌。”中国是农业大国,大河礼貌的滋养下,中国的农业很早以前便领先于世界。而农业的根基在于土,中国人离不开土,就像孩子离不开母亲的道理一样,正是这片神州大地,孕育着代代炎黄子孙。

  家立于土之上,国也立于土之上,土为我们所居,是一个大概念的家,由此而生“生于斯,死于斯”中国自古有“落叶归根”一说,人死后,总要把尸骨带回出生地安葬,“一生取给于这块泥土,死了,骨肉还得回入这块泥土。”此观念一向影响着我们,当代,四面八方的农民放下锄头,来到东南沿海发达地区谋生,成为农民工,赚的钱不是为了在城市买套房子安居在此,更多的是吧钱寄回老家建房子,就算在城里有什么不测,家人也要千方百计把在外打工的人送回老家。

  二、聚而居: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能够到几千户的大村。我在上文所说的孤立、隔膜是以村与村之间的关系而说的。”出于农业原因,乡下有大大小小的聚居地,说也奇怪,中国习于聚居,可是孤立和隔阂是明显存在的`,大家在同一个村子里,生活在彼此熟悉的环境中,把信任和深度交往局限在自我的生活圈子里,放眼到都市中这样的生活圈子由一村缩小到一家,在高楼大厦中,门对门的两户家庭能够说是几乎“老死不相往来的”。再者,中国虽然地大,可是人口都集中在个发达地区,构成人口的过于集中,人就不得不聚而居了,此情景多为都市所有。而美国乡下则很少出现聚居现象,美国人少地多,个人家庭自成单位,独来独往。我想美国等西方国家国民的冒险,个别负责精神也是由此而来的吧。

  三、乡下人的“愚”: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里是‘愚’的。”“土”也成了骂人的名词。乡里人到了城市不会看红路灯和城里人到乡下分辨不出包谷和麦子的道理是一样的,是知识问题,而不是智力问题。国家处于各种原因,人为性的把人们划分为“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除了户口上的区别,农民和城市人世无差别的。只是因为硬件软件上的差异导致农村人理解知识的机会比城里人弱,导致他们知识不及人。习惯性地把乡下人称为“文盲”,不能是“愚”的表现,而是乡土社会的本质。乡土社会不用文字,“用另一句话来说,他们生活上互相合作的人都是天天见面的。在社会学上我们称之作Facetofacegroup,直译起来是应对面的社群。”于是他们不习惯用“间接地说话—文字”。

  就算如此理解,乡人还是被戴上愚的帽子。,乡下人和城里人总会受到不一样的待遇,前者总充当弱势群体主角,如上海“11.·15”异常重大火灾职责事故发生后政府“全力调查”后找出相关“职责人员”—8名无牌烧焊的农民工!因为所谓的“愚”,没有足够的维权意识,这八名农民工被“光荣”推上负责人的位置,成为民符其实的代罪羔羊。而相关的工程负责人,那些批准无牌作业的领导班子,职责人在?他们当然是聪明的,把职责推卸地一干二净,但这聪明明显是道德败坏

  恶心的产物。在孩子身上,这种不公平也是明显存在的,有些城里,政府会建立农民工子女学校,此做法有利也有弊。特意建立的农民工子女学校,能够方便管理,也有利于孩子的安全问题,这是对待留守儿童问题的较好做法。由于城乡孩子受教育的起点不一样,分开学校有利于安排学习进度,可是这人为地分割会使孩子从小构成“我很城里人不一样”的思维。其实大家都是平等的,认为乡里孩子“愚”学习本事不如城里孩子,人为地分割在某种程度来说,是一种危害。

  四、无讼

  “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讼师’,大家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在中国这个乡土社会里,教化总是代替折狱,打官司在村人眼里是一件不光彩的事,除非非不得已,否则都不会对簿公堂。中国传统崇尚“礼制”非“法制”,以礼为先,法制传播受传统中国社会的文化影响。像在张艺谋的《秋菊打官司》中,秋菊为“讨个说法”把村长告上市的法院,在村里人看来,秋菊是可鄙的,根本无人理解秋菊的做法,最终秋菊赢得了官司,却输掉了中国千百年来构成的人情世故文化。中国传统文法与现代法制构成的矛盾,非一日之时能够解决。“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的建立起法治秩序。乡间认为坏的行为却正能够是合法的行为,于是司法处在乡下人的眼光中成了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了。”由此可见,要让法制深入人心,并非要盲目照搬国外法律条文,而要结合中国的传统文化,人情世故,灵活变通,“所谓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让法律被人们所服膺。

  经过对《乡土中国》的阅读,让我了解到中国乡土社会的方方面面,更好地认识到我们所处的位置,定位于中国本土趋势,更好地展视未来。

读《乡土中国》有感5

  以前听朋友说,她让读博士的同学为高中学生推荐阅读书目,这位博士同学思量再三,推荐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听闻这件事之后,就不自觉地发现在很多不同的地方都有对这本书的推荐。于是对这本书充满了好奇,但真正读这本书源于今年新高一开学。在高一统编本的新教材中,第五单元就是《乡土中国》的整本本书阅读。于是我惊叹于之前这位博士同学的远见和学识。在这种好奇和“必读”任务的双重驱动下,我轻轻翻开了得到众多大家青睐的《乡土中国》。

  一打开书,还没有读几段文字,一种熟悉感就扑面而来,因为自己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所以对书中提到的“土地对农民的重要意义”“城市人藐视农村人”“男女有别”等现象有着极为强烈的心理认同,对书中的内容有了一种熟悉和亲切的感觉。这种心灵的共鸣吸引我一鼓作气读完了整本书,有了下面的认知。

  在重刊序言中,费孝通先生说这本书的来历:“当时在大学讲课,不喜欢用现存的.课本教材,而企图利用和青年学生们的接触机会,探索一些觉得有意义的课题。无所顾忌的想打开一些还没有人闯过的知识领域,一面探索一面讲,费老提出的观点完全是讨论型的,所提出的概念一般都没有经过琢磨,大胆朴素。”同时,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整理写就、分期连载的文章,约六万字。

  整本书读完,感触最多的就是书中反复提到的中国农村是个熟人社会。

  在农村里村民之间很少使用契约、合同等城市里规范的文本,人与人之间有时候借钱也只是一句话的事情,借条都是多余的。等到秋收之后,谷物卖掉,再去偿还债务,这样约定俗成的借还的方式维持着乡土社会的经济往来,况且这种方式极少引发邻里之间的经济纠纷,就算是有了纠纷,经过村里的长老调节也就能够妥善解决。

  在农村,白天往往是不关门的,这是与城市中截然相反的。在吃饭的时候,村民们经常蹲在自家门口或者街头巷尾。于是就会有相识的邻里在门前说着农作物的长势啊,家长里短啊,甚至是一些邻里的合作呀,也是在这种情形下达成的。

  乡土社会,村民之间的熟悉程度是城市里左邻右舍均不认识的人所无法想象的。人们从出生开始,除了少部分人因升学、工作等原因离开,绝大部分人从生到死均在这个村庄度过,对于这些村民来说这个村庄便是它们的全世界。每个人的一生像镜子一样,十分的通透,别人看着你长大,你看着别人老去,对周围每个人的性格、每家的具体情况甚至每家的亲戚都了如指掌。可能因为这种熟悉降低了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心理成本,降低了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大家相互都知根知底彼此之间做事很放心。

  而在城市里,人与人之间不仅仅有厚厚的墙壁相隔,人心之间还缺乏一种相知与熟悉。更何况,城市里面人的流动性较大,人与人之间始终隔着一层壁垒,始终保持戒备。

  《文字下乡》一节中说:“文字是间接的说话,而且是个不太完善的工具。”“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在乡间,人与人的距离太近,口耳相传即可满足乡间的交流。而在农村中,识不识字并不能对他们的生活构成太大的影响,文中说奶奶一生未识过字,却仍被认为是一名非常明事理的人。在我的老家,这样的奶奶同样也不在少数。我的奶奶一生不会写字,不会读书,更不懂学问;但是这一点都不耽误她把生活打理的井井有条,也不妨碍她把我的叔叔大伯都教育的出人头地。这就像文中所提到的“我要辨明的是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乡下人有乡下人的智慧。

  轻轻的翻过书的最后一页,一种浓浓的充实感,沉沉的厚重感,一种意犹未尽,回味无穷的满足感涌上心头。我想这种幸福感只有像我一样,生于农村,长于农村的人,才能深深的体会吧!

读《乡土中国》有感6

  说是机缘巧合也好,说是命中注定也罢,在翻启费老师的《乡土中国》之后,心中眼中便展开了一副辽阔的图景——那是中国,却又不是一般的中国。那样的中国,混合着一股充满乡土气息的泥土的味道,裹挟着一阵清新又浓烈的草根气息,渐入鼻腔。那是陈旧的、历史的中国,却对我们这身处新时代的年轻一辈来说是如此的新鲜,甚至于对其饱含了感慨了。

  费孝通先生在书中先从“乡土本色”开始,向我们娓娓道来了中国乡土社会的面貌和内在精神气质,用朴实通俗的语言带领我们深入研究了中国乡土社会的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并对其主要特征进行了概述和分析。

  在《家族》这一章中,费老提到了家庭的概念和构成。我们不妨将其归为一种中国乡土社会独特的文化底蕴。因为横观整个中国,构成它的最基本社群单位便是家庭。在世界上,不同地区有其不同的家庭性质,而每一种不同的性质都是当地独一无二的人文特征。费老就在这文中拿中国与西洋两个区别鲜明的典例作了对比。“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夫妇共同经营生育事务,子女在这团体中是配角”,而在中国乡土社会中,“我们的家既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成了配轴。”正如此,故有了五世同堂这样具有中国乡土特色的家庭团体。多个家庭便组成了地域,而正因家庭的特色,才使一个地方有了其独特的特色。因为一个家庭总有它的家法,例如夫妻间相敬如宾,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等。在我的家乡,男女有着阃内阃外的距离,不同性别与年龄段的`人每天各做各事,而西洋地区,男女往往是在家庭中获取生活上安慰中心,并非同年龄的集团。如此多个地域又构成整个庞大的华夏,乡土特色便显现出来。纵观中国历史,这种乡土特色并没有随着历史到现代的变迁而消逝,而是自始自终贯穿中华民族的发展道路,成为独特的文化底蕴。

  中国土地辽阔,况且不同地域风俗特色繁多。同属于中国的我们可能来自五十六个不同的民族,生活在不同的地域,过着生活习惯截然不同的生活,可我们的情缘始终是相同的,正如费老所说的那样,“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不同,”每个不同地域的发展终将促进中国和谐的大发展。当今的中国为什么如此重视港澳台的发展,因为只有大陆与港澳台共同发展了,才是祖国真正的发展。世界各国友好往来的目的追根溯源,也正是各国的发展,推动了世界的发展趋势。

  如今,《乡土中国》已成为高中必读书目,为什么它如此重要?因为我们需要费孝通,需要他这样的引路人来引导我们中国人了解中国社会的本质。《乡土中国》是对中国历史的记录与怀念,而这仅仅是它的历史价值。它对中国的现实,以及对中国社会未来的长远发展具有不可否认的价值。它让我们明白泥土的可贵,明白乡土才是中国的根源。乡土的就是中国的,中国的就是世界的。

  在当今这个瞬息万变的工业大时代,工匠精神正日渐衰弱,乡村也逐渐被城市取代,高楼林立的“城中村”繁华得只剩下了一个“土”味的公交站名,一些保留相对完整的乡村供城里人消遣的旅游景点。但中国乡土社会的城市化是无法遏止的,它也正顺应了世界现代化的潮流。但无论如何,我们同生在一片乡土上,我们的根源永远扎根于乡土,这根基是不会随着世事变迁而消失的。

  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的那样,“逝者如斯而未尝往也,生命劳动和乡土结合在一起,就不怕时间的冲洗了”。

  我们抵御不了时间,岁月的变迁,但我们要牢记我们的身份,传承我们的血脉,热爱我们脚下的热土。

读《乡土中国》有感7

  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此刻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貌。”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中国出现了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了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系不稳定的特点,可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一、土里长出的文化

  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我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我,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我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我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我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因为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系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能够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向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起,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可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二、乡土社会在转型

  说是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此刻真正的了解到社会转型的含义,不仅仅是从落后农业国家转向于先进的工业国家。原本一个“阿波罗”式的社会,显现出了“浮士德”式社会的特征。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受理性社会的冲击,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很多方面被瓦解着,那是工业礼貌带来的结果。

  此刻越来越多的家庭,父母和子女分开居住。此刻越来越多的人有着所谓的城市综合症,空虚,没有安全感,每一天和很多人在一起却觉得自我没有朋友。此刻也有越来越多的人理解了西方较活跃的文化和思想观念。人们的生活不确定因素增多。连百姓也像电子产品一样更新换代,没有新的功能,很快被淘汰。以前的人们想着一辈子老死故乡,此刻的人们想着出去闯荡闯荡。我们的社会在改变,并且还会有更深层次更潜在的改变。这种改变是先进的礼貌征服了落后的礼貌,也是中华文化吸收新的元素,是冲击是更新也是考验。

  这样的转型,说不清楚是城市里气氛更浓烈还是农村。无疑城市的不确定99.性更大。但城市中“生于斯,死于斯”大有人在,也有一家老小四世同堂共居一室。农村中的青少年“走出去”的愿望说不定更强烈。我想这样的社会转型,是整体的,是这个社会方方面面的改变。原本不管是中国的乡村还是城市,都是典型的乡土中国。

  三、法治外表下的礼治社会

  按照费先生的对礼治的定义,我们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一个礼治社会。可是我们的社会不管从教育体制还是城市规划、司法体系,很多东西都来自于西方。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很多时候能够感觉到中国在应对这个世界时的手足无措,有时候被欺负了,也不明白怎样办,仅有干着急。因为,我们的观念是不一样的。就算我们大中城市看起来就像世界性的发达城市一样,我们也有法律也有这样那样的现代化得东西。可是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

  我看着中国的警察换装换得越来越像美国人,看着中国的快餐店也是一副美国化的神情,看着中国的大学生穿学士服照相,或者奇装异服过复活节,有时候就会想到中国难道没有中国自我的一套东西来运用在社会生活中吗?

  法治那是人家的东西。可是中国此刻也说自我是法治国家了。可是中国的“法治”还是得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这种“以德治国”反映的是什么?就是“礼治”。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以内,真正人人平等的观念还是无法在中国人当中树立起来。现阶段的中国,像个怪物,批着老虎的皮,想象自我真的是老虎。

  我们可不能够从我们乡土社会出发,思考乡土社会提高的道路?这只是一种设想。

  如果说法治代替礼治是一种必然,我们要用势不可挡的经济发展来轰炸我们的社会文化吗?在社会的中心片面强调经济的时候,其他社会矛盾必然无法缓解。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益并不能解决问题,也许带来了更多其他方面的恐惧。

  关于这本书的一些思考就到那里浅尝则止。其实这本书能够思考的问题还有很多很多。之后在课堂的讨论上,教师说到,这本书创作于1980年代,当时已经有人发现中国这样的社会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而其中原因又深深根结于中国这上下五千年的土地,费老就将他于之的思考写了下来。到了此刻,中国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能够称之为一个陌生人社会了,平等和契约必然代替道德来管理社会。那么,中国究竟何去何从?

读《乡土中国》有感8

  曾看有人评论道:不看《乡土中国》,你根本不懂什么是中国。作为一部社会学名著,《乡土中国》细致而又通俗易懂地描述了中国底层的乡土社会;即使是在当代中国,《乡土中国》中所描述的现象依然可以在我们心中引起共鸣。《乡土中国》主要分析了中国基层乡土社会,开篇便说道:“从基层上看,中国的社会是乡土性的”。在书中,费孝通先生写了乡土本色、文学下乡、差序格局、家庭、礼治秩序等方面的内容;细致的描写让我们知道乡土性的社会有多种特点:差序格局的制度、家族式的特点、男女有别的社会特质。在五千多年的历史中,中国一直是一种农业文明,而这种农业文明也决定了社会的性质——乡土社会。一直到今天,即使农村已经逐渐城市化、现代化,也依然能看到乡土社会的影子。

  整本书中,人们讨论最多的是“差序格局”。差序格局是费孝通先生在总结中国社会和西方社会结构的区别提出来的。在中国社会中,呈现出来的是以自我为中心进而向外推的一种人际关系联络,正如书中所说的那样: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而在西方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团体格局”,大家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团体,团体里的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就像捆稻杆一样,一捆一捆的界限分明。

  中国的差序格局只是以自我为中心,离中心越近则关系越深厚,而最外面的`往往都是彼此冷漠;而且界限模糊,最明确的只是自己。西方的团体格局讲究的是平等观念,团体中的每一员都是平等的,首先考虑的不是自我而是大家。差序格局表现的是分散性,团体格局表现的是整体性。这样相比,很容易看出中国是“私”的,农村里经常会听到公家与私家的问题,根本就是利益问题;乡土社会里是缺乏“团体”的,穷苦社会里让自己温饱的活着已经是个问题,谁还会去在意别人的温饱死活问题,所以乡土社会里人们是自私的。如今现代化的中国就不“私”了吗?肯定是“私”的。在波纹社会里,人们做事之前往往会去攀个关系,请别人吃饭,送别人礼物等等行为来使彼此的关系更近。关系亲近了那么凡事都好商量,托人办事就不用愁了;在外围波纹的人,彼此关系疏远,简单来说就是对自己没有好处的。如今差序格局中的亲疏远近不仅仅取决于血缘和地缘,更取决于在生产生活中是否对自己有帮助,是否可以带来自己想要的利益。这样一来,是否有利益仿佛就是交朋友、变亲近的一种前提,考虑事情时仍然是把自己放在最前面,并以自我为中心不断向外延伸出去。随着时代的发展,利益问题已是占据上风,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是利益看问题。所以,即使是在当代中国里,人们依然是“私”的。

  按照道德来说,西方的这种团体格局自然是好的,不去看什么血缘和地缘,不去考虑一个人给自己带来的结果,看问题是以整体出发,考虑整体利益,这种格局是有利于营造一种上进和谐的氛围。从私人道德和团体道德比较来说,团体格局才是符合友爱和谐的。就我而言,不是去责备差序格局这一乡土社会里的特点,毕竟时至今日这依然是中国的一种特点。或许我们可以适当地吸收西方文化的有利经验,去探索角色的定位,去合理安排自己周围的人际关系。在波纹社会中,不仅认识到自己的意义,同样可以去探索去发现他人的价值所在,不管是亲朋好友还是未交流过的陌生人,能去独立思考,而不是仅仅考虑让自己在生活、在社会立足的利益。这也仅仅是我比较差序格局与团体格局以后的一个想法。

  总之,即使当初的农村已发展成科技化的城市,乡土本色依然是存在的,依旧是中国的一大特点,中国,依然是一个有着浓重乡土痕迹的中国。

读《乡土中国》有感9

  中国人对土地有着别样的情怀。

  乡村居民也好,城市居民也好,都喜欢在光秃秃的土地上种上各类花卉、蔬菜、粮食等一切可以种出来的东西;都喜欢在离开家乡的时候,在行李箱的最下层放上一小包家乡的泥土;都喜欢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回到最初生养我们的土地。人们又喜欢逃离土地,奔向城市,扎根城市,来获得更加富足的生活以及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生命册》对这种对故乡对土地的复杂情愫表现地淋漓尽致。从骨子里来看,吴志鹏是一个决绝的乡村逃离者,他被推荐上大学时在心中发誓再不回到无梁村,在他看来是一次成功的逃离;为摆脱乡亲们的各种合理的不合理的请求毅然辞职下海,跟着骆国栋走上一条先当“枪手”,后当“黄马甲”“红马甲”,最终当上双峰公司经理、厚朴堂药业代表的道路,是另一次逃离。

  他宣称要割断与无梁村的一切联系,然而,养活他的无梁村人们的质朴与良善,作为他人生道路上的一个背景,时时刻刻提醒着他“背后有人”,他也时时刻刻忘不了放不下自己背后的人们。小说在叙述吴志鹏的个人发展的故事中,穿插着无梁村形形色色人物的经历与命运,而在这些人身上展现出的优秀品质,正是使吴志鹏在商战中守住道德底线不沉沦的镇石。

  他不断向前走,同时不断回头,去寻找家乡土地带给他的精神慰藉。我们的祖先在土地上谋生活。在古代,农村是国家的主要组成部分,城市只是较小的较分散的非农业人员的聚居地。而在农村,因为地广人稀以及地形地势交通运输等各种原因,在某一范围内形成或大或小的相对独立而封闭的社会团体,这些团体中有着独特的文化、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以及独立的政治生态。

  古代中国社会是一个庞大的礼俗社会,这个社会中不同于法律的规矩与道德是极重要的,人与人之间有着自然的熟悉感和信任感。在乡村,大家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互帮互助,某一家发生的事往往会迅速被全村人知晓,可以说,乡村社会中人与人之间是没有秘密的。而现代社会恰恰相反,随着现在的城市化的不断推进,人们处于一个相对陌生的社会中,这种最自然信任感随着乡村的消失逐渐消亡,人们自然常发出“人心不古,世态炎凉”的感叹。

  在中国古代,阶层分化十分严重,教育是贵族化了的,尽管在春秋战国以及两宋时期,有着规模较大的教育下移,但大多数贫穷的乡下人还是读不起书的。受儒家思想的影响产生的“学而优则仕”的观念又使得受教育的乡下人努力走上仕途,自然搬离乡村。而乡村,久而久之,成为文盲的聚居地,而中国人自古认为“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所以对于不识字的乡下人,识字的城里人自然认为他们“愚”。

  这种思想在新中国成立后几十年里依旧盛行,甚至在现在还能看出一些痕迹。当然,不识字不等于没有文化没有智慧,乡下人“愚不愚”与是不是文盲没有必然的联系,那是知识的问题而不是智力的问题。但是不识字终究不利于新中国的发展,于是,扫盲运动出现了。当年的扫盲运动,书中说的.是“文字下乡”,的确是轰轰烈烈。

  中国的家族是以血缘维系的。在一个村子中,追根溯源,大多数同姓村民都有着一定的血缘关系。而在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关系结构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及微妙的了。在乡土社会中,规矩是人们自然而然地去遵守的定式,而维持这种规矩的力量是“礼”和人治。正如许多土改小说表现出的,土改运动初期难以发动和进行,原因之一便是如此了。

  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自我”与“私”是以家庭为单位的,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关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儒家的孝、悌、忠、信,都是私人关系中的道德要素。同时,中国的社会是事业社群,在中国的家庭里有家法,在夫妇之间要相敬,女子有三从四德的标准,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

  这些在《白鹿原》中有着深刻的体现。

  白嘉轩,这位识字不多,一生敬恭桑梓、扶田立穑的家族长,把“仁、义、礼、智、信”完全融合在日常生活中,约束着自己与白鹿原上人们的言行。他亲自发起了原本的宗祠上请了教书先生让原本上的农家子弟接受了可以成为一位有知识有文化的人的启蒙教育,这在以农耕生活为主的农村可谓是一种前瞻性的举动,同时,他请白鹿原的精神领袖朱先生为同族定制了《乡约》,这《乡约》关于到乡民的教化、言行、思想、也更加突出了白鹿原上的德行与教化。

  他一手策划了交农事件,使他真正从以封建的伦理道德对于同族的影响转化到关心同族的生死存亡问题上来,为社会带来一股民主之风。他公开进行对对田小娥和白孝文的惩罚,对于田小娥,只是他进行“程序”化的行为,他人为田小娥的行为是对族长所领导的正统道德的挑战,是对整个社会风化的挑战;他对白孝文的惩罚,是真心实意的,认为儿子的行为极大伤害了他的人生准则,是他无法接受的。

  他定制《乡约》,组织交农运动,惩罚白孝文、田小娥,援救黑娃等行为,践行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古训。乡土社会的群体性特点决定了人与人之间的亲密,而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别阻碍着共同生活着的人们之间的互相了解。男女有别,这在中国的社会上是一种主流思想,男女在社会生活中分别担任不同的角色,这就决定了女性的弱势地位。

  依然以《白鹿原》中的田小娥为例,她的悲惨命运,来自男性、男权社会以及传统封建礼教共同带给女人的压迫。“一部二十多卷的县志,竟然有四五个卷本,用来记载本县自有文字记载以来的贞洁烈女的事迹或名字,不仅令我惊讶,更意识到贞洁的崇高和沉重。这些女人用她们活泼的生命,坚守着道德规章里专门给她们设置的‘志’和‘节’的条律,曾经经历过怎样漫长的残酷的煎熬,才换取了在县志上几厘米长的位置。我在密密麻麻的姓氏的阅读过程中头晕眼花,竟然产生了一种完全相悖乃至恶毒的意念,田小娥的形象就是在这时候浮上我的心里。”

  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交通运输业的进步,特别是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新一代中国人的思想在逐渐转变,越来越多的人走出乡村,走向城市;越来越多的人走出偏远城镇,走向富裕繁华的东南沿海城市,血缘与地缘的关系在逐渐变淡。现代的中国,依旧是含着独特乡土气息的国家。礼仪、道德、亲眷、血缘等等,都是流淌在中国人血管中的独特精神文化血脉,对于这些思想,自然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古为今用,不断促进国家的发展。

读《乡土中国》有感10

  《乡土中国》一文中论述了文字在原始乡土在会中是多余的,在熟悉的社会里有更多更好的传递情意的方式。

  这让我思考到互联网这个既陌生又熟悉的社会里,陌生的是我们不知道对面对面的是谁,我曾记得一个段子,你不能确定你和你聊天的是人,还是一只会打字的狗。在这个新生的互联网世界里,出现了一种新生的传递情感的方式。

  例如将“很厉害”的中文原词“永远的神”换为“YYDS”的英文缩写。还有将大家熟悉的电视剧,动漫里的人物表情截取下来,配上几个字,当作一种符号?亦或者是抽象文字?发送给聊天之人,表达情谊。

  有人提出这是破坏日常表达,破坏汉语文学,中华传统文化的。而我则认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武断的!

  原词替代本就是大家为了方便,在娱乐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称,如同密码,暗号。合理范围之内,不仅无害,反而只会丰富我们的文化,百花争鸣,百花齐放。例出“粉丝”一词,原指食物,现在指追求者,现在已经完全容入我们的官方碟体,报纸。我们在使用过程中并无不适……

  表情包这种抽象文字就更是互联网发展的'产物和便利,互联网让我们可以将这种图画方便的送入朋友之手。让图片里的人物替我们“眉毛一皱,嘴角向下一斜面上皮肤一紧,用手指在头发里一插,头一沉”对方也就明白那个“是哪个了”。

  正如《乡土中国》中所讲的:特殊语言常是特别有效的,因为它可以摆脱字句的固定意义。”语言像是在会定下来的一个筛子,如果我们有一种情意和这筛子的不同也就漏不下去。而如今这种抽象文字就帮我们打破了这层筛子,让我们漏不过去的文字可以穿过另一个“洞”。

  所以我们不应该大肆批判,禁止。包容开放使人进步,闭关锁国,固守己见,只会退步。当然也就如上文所说,要在合理范围之内,不能毫无底线。只有取其糟粕,取其精华,将这种抽象文字融入中华文化里,才能在这个日新月异的新时代下,让五千年传承的汉字,中华文明大步向前!

读《乡土中国》有感11

  读罢《乡土中国》,“这可不是当下的中国像”——这是来自一个完完全全城市人的感叹。书中有大量鲜活生动的实例,然而对我们从小生养在城市者而言却成为十足的新鲜。七十载过去,中国社会面貌已然天翻地覆,时代使命也经历相当巨大的跨越。但在今天重新回望过去的乡土岁月,我们或许正如“读史以明智,为鉴照前途”一般,站在现代人的立场认识过去,又以历史的视角照见未来。

  已经失掉了乡村生活的实际与基础,我们在《乡土中国》这里认识过去的中国,认识我们的传统何以作为传统被一代代人恪守和尊重,认识如今耳熟能详的那些风俗、谚语背后的文化与社会根基——这正是它原初的目的与内容:在提炼现实的维度上为乡村的中国社会画像;创作于中国城镇化的萌芽期,彼时受困于抗战和国内势力分立,城乡分裂非常明显,而乡村人口又占据主流,认识乡村中国自然能够更好的推进乡村建设与城市化。这样不拘泥于某一具体问题的内容,使得《乡土中国》在今天更有发挥价值的见地。这不仅仅在结论上,作者在提炼过程中所记录的.实例以及所使用的办法,对学术对应用都有不磨灭的价值。

  打比方说,对乡村中国深刻的认识,来源于作者丰厚的实地探究,最使我们亲切与认可的也是他的实践与科学精神。《文字下乡》与《再论文字下乡》、《无讼》两部分内容探讨乡村改革中理论与实际发生的摩擦,作者立足乡村实际,在考察与思辨后大胆地指出“想当然的不一定正确,众人说的也不一定可靠”,对“使乡下人变聪明的办法是普及文字与知识,而使乡村更加科学有序的必要是推行法治”这些看似不证自明的论点提出具有创见的异议,读来既醍醐灌顶,又深深为其勇气与实证品质所触。

  我们或许问,过去最“土气”的中国,今天还可见乡土中国的影子吗?社会的面貌在飞速的变,社会内在的结构也毋庸置疑的不断变化,但是中国人变的真的有那么快吗?仿照费老先生的方法与观点,尽管“在变迁中,习惯是适应的阻碍,经验等于顽固和落伍”,但是“旧的生活方法有习惯的惰性”,换句话说,当习惯不足以成为障碍,保留经验的行为仍然可以算作“保守”的意义时,更可能的现象是习惯的残留、“注释”,而非习惯的更替。中国城市化的进程很不均匀,如果是就改革开放后才踏入城市化的大片区域来看,踏入城市的家庭不过两三代人,当代青年人的父母或许就是随着他们的长辈自农村走进城市的,而真正完全扎根于城市或许就是从青年人这一辈开始。在这样的情况下,某些从过去带来的经验,从泥土中携带的习气,是否依然得以保存?《血缘和地缘》一节中所提出的人情往来的通则,今天依然被盛奉为不言自明的社交准则;《差序格局》与《系维着私人的道德》中极具相对性的群己界限和道德标准,是否仍然深深根植于当代人的心中,使人们顽固地“不肯离开差序格局的中心”,而在实际上妨碍了国家利益的实现、团体利益的认同?《乡土中国》曾经全面的概括了这些普遍的、广泛的属于中国人的特质并进一步深入其文化根本,如今这些见地里的结论在部分意义上依然统摄着整个中国社会。

  如今的中国,可以察觉逸散在城市楼宇间属于土地的气息,但亦清楚的看见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必在更迭之中越来越多的脱离土地和乡村,而乡村本身也在发生新的变化。弄清楚乡村的脉络,要探寻在其上拔地而起的城市文明的轨迹或许也不再那么“当局者迷”。

读《乡土中国》有感12

  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阅读完这本书,说实话,我的第一感觉就是懵。各种新的学术名词如潮水般涌来,没有太多的乡土经历,也没有情感共鸣,只能硬着头皮看。

  才开始的进度是十分缓慢的,基本上一个小时磨一到两页都是常态,搜索生僻名词,进行简化备注,理解和比对,最后一章看完了,还要合起来梳理一遍。每一篇,都是精彩的阅读理解,每一字每一句,都是费老先生的呕心沥血,“锱铢必较”。

  首先,什么是“乡土中国”?我的理解是——民以食为天。不管是历史的延续,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农耕文明的传承,还是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孕育出的多样性生命,都绵延流淌着中华儿女对这片黄土地的热爱与眷念,或是那“剪不断”的乡愁……简单来说,我想,就是“面朝黄土背朝天”。

  当一棵大树即将枯萎,一颗新的种子又会破土而生,而那洗尽铅华的大树便也会“返璞归真”。就像马尔克斯写《百年孤独》,用一个小小的村庄来讲述一段灿烂恢宏的历史,这都离不开他对拉美故土炽热的深沉的爱。

  生于何地,心总在何处。根在人心里早早埋下了魂,人回归的是心,浮心无处寻,但总会有归地。

  “一次去,一场沧桑,失乡的人是不该去拾乡的,如果你心里还有情,眼底尚有泪,那么故乡不会只是地理书上的一个名词。”三毛虽然看似漂泊在大漠,但她的内心却比谁都要安定。

  动物的意识中是没有过去和未来的,它们只生活在现在。而人生活在一个延续的历史中,不仅是个人的延续,也是代与代之间的延续,乡土之情,正是人类的伟大之处。

  土地给了我们太多,而现在,它想归根了。沧海桑田,高楼大厦,“钢筋城市”中,劳动号子消失殆尽,泥土的清香逐渐远去,农耕情怀被戳破了一道口子……而土地,睡进了厚厚的混凝土里,冰冷县城没有了呼吸,“乡土”成了爷爷奶奶的梦境,变成了孩子们的想象。

  “花开彼岸本无岸,魂落忘川犹在川,醉里不知烟波浩,梦中依稀灯火寒。”我们依旧生活在这片土地,只要根在,情就会在。若这世上再没乡土,但我们还在,我们的记忆还在,我们可以歌颂,我们可以传承,我们可以让这乡土绵延不绝。我想,土地会笑的吧。

  “一切来自土地的,都将回归土地。”

读《乡土中国》有感13

  《乡土中国》不同于我以往读过的任何一本书,是一本学术类著作。里面的每一篇文章思考得都很深入,提出问题一针见血,所引出的社会现象耐人寻味又引人反思,其中还提出了许多学术性的.概念,使我受益良多。在《乡土中国》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文字下乡》,因为在读这篇文章时,我与作者产生了强烈共鸣。记得其中的一个观点:乡下人的鱼是知识问题而非智力问题。这个观点我非常赞同。后文作者探究出了其背后的原因,是现有的知识已足够他们生活与传情达意。在本书中,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概念来自于《差序格局》。作者把中式的人际关系比喻成把石子投入水中激起涟漪,是一圈套一圈的,靠近中心为亲,远离中心为疏,把西式比作一捆柴,人们紧靠在一起,分家族而不分亲疏。最近读的《无讼》也令我印象深刻。

  总而言之,《乡土中国》是一本你初读会感到陌生与晦涩,但当你深究其中则会倍感亲切的书。因为书中作者举的许多例子,我们都能从身边找到影射。并且,当你理解了作者所想传达的意思后,你会折服于作者思考力的强大和语言表述力的精湛与准确。

读《乡土中国》有感14

  在近期的语文学习中,我进行了《乡土中国》整本书的阅读。在老师的指引下,我不仅懂得了如何构造思维导图,更对中国的乡土社会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根据“乡村社会学”的讲义整理修订而成,它代表着中国的乡土社会,同时也是中国乡土生活的真实写照。

  《乡土中国》是田野调查研究的产物,是一个实地研究者借文字来描摹中国基层社会结构的文稿。书中的每一个章节,每一个段落,每一个文字,都流露着作者最真挚的情感,也抒发了对理想中国乡土社会的.热切盼望。换言之,中国社会学有今天之繁盛,是费孝通教授及其同事们艰苦创业、辛勤耕耘的成果。

  在这本书中,作者根据自己对乡村社会学的理解,从不同角度对乡土社会进行了全面而又深刻地剖析与解答,深入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与内在联系,将一个淳朴的中国社会展现于人们眼前。我们细细品味,不难读出费孝通老先生勇于为科学献身、不断付诸实践的高贵品质,这是他毕生的学术追求,将永远激励我们参与到中国现代化的宏伟事业中去。

  “经验是实践的源泉”。费孝通先生虽然不是文学家,但是从他富于变化的语言中同样可以体会到中国社会变与不变的辩证,切实感受到乡土社会真正的存在价值,而这恰是《乡土中国》这本书的永恒魅力之所在。

  当今时代,社会正处在不断地发展变化之中,中国在不断得到书写。有谁可以否认,数千年的农业文明所构筑的中国意识能够离开“乡土”这两个字去获得一种额外的理解呢?这又恰是《乡土中国》这本书的另一价值所在。

  “我是你的一片绿叶,我的根在你的土地”——这不仅是费孝通老先生所固守的原则,更是每个乡土中国人的心声!

  忆乡土,忆中国,忆文明之魂!让我们共同展望乡土中国更加美好的明天!

读《乡土中国》有感15

  本人比较喜欢中国的乡土气息,看到这书名时候就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它,《乡土中国》写于解放前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是一本通俗易懂的社会学著作。《乡土中国》不足五万字,是一本典型的“大家小书”。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了畅销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费孝通,对于费孝通这个名字,我是陌生的,经过查资料明白他1910年11月2日生于江苏吴江。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和社会活动家。4岁起在母亲创办的蒙养院开始理解正规教育。就读于东吴大学医预科、燕京大学社会学系、清华大学研究院,后留学英国伦敦经济政治学院。

  其所著的《江村经济》被认为是我国社会人类学实地调查研究的一个里程碑。论著甚丰,主要著作有:《江村经济》(英文版,1939)、《禄村农田》(1943)、《生育制度》(1947)、《乡土中国》(1948)、《乡土重建》(1948)、《从事社会学五十年》(1983)、《费孝通社会学文集》(1985)、《记小城镇及其他》(1986)、《边区开发与社会调查》(19__)、《费孝通民族研究文集》(1988)《行行重行行——乡镇发展论述》(1992)、《费孝通文集》(1999)等,论文多篇。19__年3月,国际应用人类学会授予他该年度马林诺夫斯基名誉奖;1981年11月,英国皇家人类学会向他颁发了该年度赫胥黎奖章。

  《乡土中国》这本书里面反映出当代中国农民的朴素真善美,在生长的土地上努力的拼搏和奋斗虽然农村的生活没有城市生活那样富裕可是每一天过的开心和欢乐,看完书之后我也想了很多在当今社会发展科技日益的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人民生活的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可是贫富差距也明显存在着,我是来自西北农村的一个女孩在农村里生活真的异常的辛苦,我的父母和家乡的人民都是日升而作,日落而歇,有的时候遇上干旱或者遇上水灾就会颗粒无收生活的基本问题的成了困难,农村从事农耕的全都靠天吃饭,当全年气候好的时候收获很多,遇到自然灾害的时候就会导致颗粒无收。这几年农村发生深刻的变化在国家的的扶持下农村建设不断的前进和发展,建设新农村、医疗保障、税收、等各方面的改革,在农村这片广袤的大地上养育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华儿女,赋予了他们智慧、善良、充满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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