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读后感

时间:2021-12-30 11:08:16 读后感 我要投稿

【精】《活着》读后感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活着》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活着》读后感

《活着》读后感1

  微凉的阳光从窗外斜射进我的屋内,秋风吹来一丝寒意,我读完最后一页,合上书,轻轻地抚摸着书皮上的名字“活着”。书皮是黑色的,我见过的版本书皮都是黑色的,这黑色,让人感到压抑和沉重,或许活着,本身就是压抑和沉重的吧。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思是乱的。书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不是大家最关注的人福贵,不是大家最同情的福贵的命运,不是大家最感慨的当时的生活,而是书中那个最悲惨而又最坚强的女人----家珍。

  我想,家珍真是个伟大的女性,她所承受的苦难,所表现出来的坚毅,又何尝不是在演绎着“活着”?或许,是因为同为女性,亦或是因为我所处的这个特殊的年纪,一遍又一遍地接触家珍,我就愈发地欣赏她,敬佩她。

  她隐忍、贤惠,用旧时女子的胸怀包容着自己的丈夫。她会做四样蔬菜,但下面都是猪肉的饭给福贵吃,为的只是告诉福贵一个道理:女人看上去各不相同,到下面都是一样的。读到这,我不禁莞尔,《活着》这本书最大的特点就是语言的朴实,是的,这样的文字才更能打动人。而这样的家珍更是让我喜欢,她的可爱,她的聪明,她用最委婉的方式诉说着对于女人来说最严肃的事情,她不急,也不恼,什么事都放在自己的心里留给自己整理,或许这样的心理并不好,可是在那时,相较于那些大大咧咧的村妇,这的确是再好不过的性格了。

  她对于福贵、对于婚姻的执念令我费解。初读时的我想不明白家珍为何要一而再再而三地容忍福贵,容忍他的吃喝嫖赌,甚至在福贵打了她两巴掌的时候,她都一声不吭,甚至福贵问她恨不恨他的时候,她的回答都是没有,那样轻轻的两个字却带有十足的分量。怎么会不恨呢?未经世事的我都无法不恨。那一句“你不回去,我就不站起来。”刺痛着我的心,这究竟是个多么执着的女人?是说她执着呢,还是固执呢?是因为爱吗?不,只是对于婚姻的执念吧,那样的年代,福贵又是那样的人,不会有爱的。可是越往后看,当家珍被父亲接走不舍的时候,当家珍背着有庆走了十多里路回去的时候,当家珍脱下旗袍换上粗布衣服干农活的时候,当家珍见到福贵归来大哭的时候,当家珍安详地死在福贵怀里的时候,热泪一直在我的眼眶里打转,我才和福贵终于明白,家珍终究是爱着富贵的吧。

  一个女人,生活在中国最贫穷、最动荡年代的女人,用自己小小的力量守护着自己的爱情,守护着自己的家庭。透过这本书,我仿佛看到了家珍年老时站在田边瘦小的身影,她的头发白了,身子也病了,夕阳的残红涂抹在她的身上,渲染着她一生命运的不幸,青年丈夫家庭衰落,中年丈夫失踪,女儿哑巴,而后丧子,暮年丧女。但即使最后病得那样重了,她还坚持着,幸福地坚持着,是心中的那份本真支撑着她,本真,亦是本贞。汪国真的一首诗中写道:“在一往情深的日子里/谁能说得清/什么是甜/什么是苦/只知道确定了就义无反顾”家珍就是这样的吧,义无反顾,在那个年代收获了幸福。

  《活着》描述的不仅是福贵的生活,不仅是福贵家族的生活,更是当时千千万万中国人的生活。作为一个人,首先是活着,而后是怎样活着,活着怎样。“只要生命还在/我就不会悲哀”。坚守本真,坚守本贞,义无反顾,幸福地活着。

《活着》读后感2

  翻今天的报纸才发现今天的节气是立秋,秋天了么?时间过的真快,不知不觉手里的这本书从七月一直翻到了八月。难怪下午躺在沙发上看书的时候怎么觉得有些冷,是因为空调的冷气渐渐布满整个房间,还是因为看到了小狼的死?

  小狼死了,是被陈阵自己用马棒打死的,我为它难过了一整个下午。

  厚厚的一本书快要看到最后的时候,我开始猜小狼的结局会是什么。

  我想也许会让它重新回到草原,也许它爱上了它青梅竹马的玩伴——三只小母狗中的一只,然后作者再让它们生一群可爱的的狼狗BABY,想像它们长成高大威猛的狼狗勇士。然而那个在铁链下长大的桀骜不逊的灵魂终于还是用死亡争得了自己的自由。

  视小狼为自己生命的陈阵终于听从了毕力格老人的话,在它生命的最后时刻用马棒将它打死——让它在还活着的时候死去,让它飞上腾格里,成为狼图腾的祭品,成为草原上空永不死去的狼的精灵。

  这本书讲了一个传奇的故事,主人公北京知青陈阵来到内蒙古草原牧场生活,从不喜欢狼到爱上狼研究草原狼,并像淘气的小孩掏鸟窝一样,冒险从狼洞里掏得了一只小狼,顶着草原养狼不敬、养狼为患的多种矛盾和压力直至将它抚养长成一只大狼的经历。——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条线索。

  作者说离开草原以后的二十多年里他不停地做着关于小狼的梦,可是每一次的梦里,小狼都没有怨恨过他,看他的眼神里始终都是充满爱意的,那爱意古老荒凉,温柔天真。我相信作者没有撒谎。可是,我还是为小狼难过,因为这样的结局,不论作者给它怎样的理由。作者让陈阵磨钝小狼四颗借以战斗和生存的狼牙牙尖以防止它咬伤人,用铁链拴住它以至当它听到旷野里的狼嗥时在一次次的挣脱铁链的努力中将咽喉勒出炎症而失去与自由狼在草原上空的狼嗥对话,并最终失去重返自由狼的群体当中的可能。忿忿然,如果可以我真想改写这个故事......

  小狼生活的那个世界叫做草原——光看这两个字只觉得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文中有大量对草原生态的描写,比如那个天鹅湖,美得我几乎要怀疑那是作者的遐想了;然而草原上还有人,对草原生态的破坏也像作者笔下的用字一样触目惊心,那只天鹅的死,那群狼的死,那片草场的消失,直叫人心痛而无奈......

  总觉得厚厚的一本书其实可以再薄一些。有些话不知是作者心里太想说还是什么原因,我好像觉得像是在听一个老人不停地重复一个话题一样——那就是“狼图腾”三个字。对中国历史地域人格的分析,对游牧民族的崇敬在书中多次出现和表露,尤其是书结尾的那份“讲座”,是耐了性子看完的。我不明白,即使是一个普通的作者也会尽量避免重复,可是作者为什么要明知故犯?小狼是一个鲜活的生命,而“图腾”却是两个太重的字眼,看的过程总觉得作者有一些罗嗦,嗯,或者,这在某种意义上是不是也可以看做是作者不知觉的在内心深处所做的虔诚的一次又一次的祷告?有一些困惑。

  无论如何,这本书陪我度过了夏天的一段时日,让这个平淡的暑假有了一些纪念。我想从此我要中了草原的毒了,从此也要中了狼的毒了。也许有一天我会在内蒙草原上截住一位老人向他打听草原狼的故事。

《活着》读后感3

  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

  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

  ——出自余华的短篇小说《活着》的自序。

  知悉《活着》这本书源于一位明星易烊千玺的极力推荐,出于好奇,更是出于对此位偶像的信任,我在网上买了这本书,是余华的作品,十万余字,用词很简练,淡淡的,好似品茶一般,回味悠长,用很短的时间,我就看了此本小说,之后又重看了一遍,每看过后都有新的体会和感受,也许这正是这本小说吸引超多读者的缘故吧。

  《活着》讲述了以为叫富贵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经人生沧桑和各种苦难的老人的人生感言。书中,伴着富贵悠长的笑声,富贵将他一生娓娓道来。从一个地主家的少爷吃喝嫖赌败光家产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在跨越抗日战争、内战、饥荒、文革……的年代里,他死里逃生,可是他的家庭早已支离破碎。血浓于水的家人一个个离他而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

  他用他破败的身躯送走了一个又一个他挚爱的亲人,用他布满茧子的黝黑粗糙的双手掩埋了一个又一个亲人,最后与一只老黄牛做伴。这对我们来说,是多么不能承受的痛苦,可他经历了一遭又一遭。他以笑来代替泪,伴随着死亡的兢兢战战地活着,他悠悠地讲述着他自己的故事,不悲不喜,他嘿嘿地笑着,却让人感受到他身上的无限死气。最大的悲哀莫过于心死。

  生老病死是谁也避免不了的,在读《活着》以前并不是没在书里接触过令人痛心的死亡。《平凡的世界》里的田晓霞,《穆斯林的葬礼》里面的韩新月,这两个正值青春花季女子的死亡也曾令人唏嘘不已。《活着》里面的死亡比前两本书写的更加撼人心魄,惨烈的死、平淡的死、激昂的死、失望的死、意外的死……戏剧性的一切悲哀都发生在富贵身上,可他还是坚强地活着,活着是艰难的。

  人为什么活着,这是个永恒的讨论话题。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说法,我们不妨听听余华的看法。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妻子家珍,她对人活着的好处看的明白清楚。她告诉福贵说:“我也不明白什么是福分,只求每年都给你做一双新鞋”。这不是对余华这种“活的哲理”的最好诠释吗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大道至简,事干为要”,人生在世,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我们要找到我们的意义,找到我们喜欢的方向,并为之努力奋斗前进。当代大学生,要在大学时期将自己培养成一个具有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实际工作技能的,适用于社会市场的人才。大学生要勤于学习,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事业做出贡献,找到我们活着的价值!而我自己,更是要向自己喜欢的方向前进。我们要有一个健康和美丽的心。健康的心指的是良好的心态,面对困难挫折不放弃学习,不放弃自己,勇敢面对困难,虚心接受并改正。美丽的心就是爱自己,爱家人,爱祖国,爱集体,帮助他人。在生活中,我们要积极向上;学习上,认真钻研;工作上,勤勤恳恳。这就是我们活着的意义。

  当我们生活不下去的时候,不妨想想富贵,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艰辛。活着或许是艰难的,生存也许是困苦的,可是生活中寻找美好的事物,不正是我们活着要做的事嘛!

《活着》读后感4

  当热情洋溢的领到这本书时,还小声念了一遍《活着》作者,余华,我很好奇,简单的题名而又薄的一本书,它的意义何在呢?

  自“同读一本书“以来,第一次一口气看完全书,读到凌晨2点半多,第一次看书让我许多次泪流满面。我总认为人世间最伤心的事莫过于亲人对你的不理解,当看完《活着》才知道,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看着身边一个个亲人慢慢的死去,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

  故事讲述了徐福贵的一生。福贵本来是地主家的少爷,年轻时不懂事,又赌又嫖,后来龙二设下赌局骗光了他的家产。败光家产后,他爹被他气死,幸好妻子不离不弃,他也决定发愤图强。但在去给生病的母亲请郎中时被抓了壮丁,加入了国民军。后被解放军俘虏,给他返乡钱让其返乡,与家人重逢。本以为就此以后可以安安心心过日子,更加让他惨淡的是,他的儿子有庆因为跑去给县长夫人输血,而被活生生的抽死在了医院。他本想着和那县长拼命的,但是后来却没想到连报仇都不行,因为这县长刚好又是他被抓去当壮丁时的战友春生。再后来他的女儿在生孩子的时候也因为大出血死在了这所医院,他的老婆家珍没过多久也因苦痛的命运而去世,他的女婿因为工地事故也死了,只留下了他和他的孙子。但没想到的是,最后连他的孙子也因为吃豆子而被活生生撑死了。最后剩下他跟一头牛。

  正如书中所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对于“活着”,不同的人总是有着不同的看法,身份处境不同带来思维火花的碰撞已然不同。对于徐家大少爷福贵来说,“活着”便是恣意妄为,便是在各种情况下,争当那千古不孝无双的名号,吃喝嫖赌便是他的孽子风范,浑浑噩噩便是生活常态。当他已然沦为了那个乡下老农时,对于此刻的福贵来说,“活着”便是一个极其简单的字眼,便是在那间茅草房子里,守着家人,混一个饱暖,守一世清贫了,这便算是“活过”了。对于身处十年炼狱的广大农民来说,“活着“不再具有别的深意,就是如此单纯的在痛与痛苦之中麻木便是常态。

  读罢全文,再次领悟漆黑封面上“活着“两个字,心中有一种感动,也有一种力量,活着是老天赋予我们的一种能力,简单的两个字却有着太深的含义,它充满对生存的渴望和对幸福的追求,但往往现实的生活给了我们太多的苦难和平庸,而只是我们一点点的去承受,去担负起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读后感·正如书中所说:“做人还是平常一点好,挣了这个挣了那个,争来争去赔了命。”人活在这世界上不容易,能活着就最好,要好好的活着!我觉得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是要感受这个人生的快乐而不是来争强好胜、抱怨老天的不公平。

  现在我们虽然没有生活在最好的年代,但幸好我们也没有生活在最坏的年代。愿我们每个人都能不被世俗的浮华蒙蔽双眼,用心聆听自己内心最深处的声音,拥抱最真实的自己,笑对人生,好好的活着。一辈子很长,一辈子也很短,我们无从得知是否有前世来生,但我们知道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活着本身就是生命的奇迹,所以从现在开始,活在当下,珍惜眼前,心存感恩,爱你所爱,行你所行,听从你心,无问西东!

  愿我们每个人无论遇到何种挫折、困苦,都勇往直前。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福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

《活着》读后感5

  我躺在六英尺深的土地下。我又回到这里,回到我诞生的土地中。泪水从山顶蜿蜒流下,淹没我,淹没我出生的那栋矮房。

  我听到哭声,女人的嚎啕,男人的呜咽。那些一面之缘的陌生人,挤在我的门前,比赛着他们的悲伤。故乡的残砖破瓦,听过多少遍这彻骨的哭泣。风把尘土吹起,打在一张张疲惫的脸上。泪水滚着尘土,从脸颊流下,再将它们送回诞生它们的大地。

  我又回到这里,我叛逃的土地。我绕着这片荒芜的世界兜兜转转,我从赤裸中诞生,为自己披上华服,为自己建起堂皇,直到我被时间诅咒着回到这里,转回这片我诞生的土地。

  我又回到这里,我叛逃的土地。拿起书,是深夜;放下书,已经是中午的艳阳。灼热的阳光烧透了空调冷风,直直打在眼眸。我看着我的影子一点点拉长,仿佛我也在时光中一点点拉长。富贵,一个寄寓着美好的名字,被命运无情地嘲弄:家珍死了,凤霞死了,有庆死了……那些名字曾经寄托的美好愿景也在丧乱中离去,人那些渺小的祈愿在生命的重量下被碾压、踏碎。

  富贵的一生,从失去开始,在不断的失去中走向终点。起初,我还有怨气,还有同情,还有为富贵寻找苦难根源的力气:

  是时代的过错么?是那个给中国人眼中注满泪水的时代的过错?是命运的嘲弄?是他年少时挥霍放纵的报应?

  可当有庆死了,富贵所有的愤怒都在家珍的宽慰中消散时,当春生背负着生命的债走几步回头时,指摘和同情都失去了意义。富贵的苦难,是来源于那个相伴他一生的朋友,那个同样将相伴我们一生的朋友:活着。

  人活着究竟为了什么?从出生起,我们便于生活这个朋友相识,在这段紧张关系中寻找着意义:泰戈尔说,生命是流萤般自然轮回;赛格林说,生命是对原始真诚的守望;读后感·余华则说,活着本身的意义就是活着。在生活的不断失去与获得中,在苦难对理想的摧毁中,那些崇高的追求都不再闪烁,只有脚下坚硬的土地真实地给予生命力量。曾听人说,生命的意义就像是去剥一个洋葱,你一层层地好奇和期待中剥着,最后当你疲惫不堪地剥开最后的答案时你得到的只有流满眼泪的面孔,和满地的洋葱皮。

  生命的意义就像是去剥一个洋葱。最后当你疲惫不堪地剥开最后的答案时,你得到的只有流满眼泪的面孔,和满地的洋葱皮。

  仿佛失去了和这个世界的联系,我望着已经斜去的太阳,沉默着。下午五点,家门口烧烤店的客人渐渐又多了起来,留着寸头的伙计不得不放下手机的游戏擦起桌子。对面的花店已经准备关门,最后的几支百合被捆成捆扔进桶里。母亲带着孩子,拎着菜回家;而理发店换班的姑娘,正推搡着准备开始夜晚的娱乐。

  所有这一切,都建立在,富贵匍匐着的土地上。所有这一切浮华,在他一无所有的生命面前都显得轻薄。他一无所有,也正因如此他真实的站在了这片土地上,站在了孕育我们又毁灭我们的土地上。

  我又回到这里,回到我诞生的土地中。我躺在六英尺深的土地下,我又回到这里,回到我诞生的土地中。我躺在棺材里,听周围的人哭泣。听那哭泣咒怨死亡,听那哭泣可怜生命。

  我们最终都将回到这里,回到我们叛逃了一辈子的地方,回到海市蜃楼破碎后的土地上。泪水是如此珍贵而有力,冲刷掉我们存在过印记;可那夕阳下龟裂的红色大地是真实的,支撑起跪在他身上的人们,让他们在和生命的相伴相争中,回到这里。

《活着》读后感6

  《活着》作者用第一人称的视角,通过和小说中主人翁一一福贵聊天的方式,讲述了中国过去六十年里底层老百姓的生活遭遇。从清末明初,到国共内战,再到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经历的一次又ー次的社会变革。福贵就生活在这样的社会大环境中,他几十年里生活的变化就是中国当年历史的缩影。

  福贵是地主家的少爷,年轻时因嗜赌成性输光了家业,怀有身孕的妻子也被接回了娘家。福贵在一段时间的懊悔之后成了佃农,开始重抬对生活的希望,妻子也抱着生下的儿子回来了。不久,在他去县城为母亲抓药时,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地带看两个孩子,女儿却因一场病变得又聋又哑。“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像一切又可以回到福贵离家前的情形,但是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就连外孙子也因吃豆子撑死了。

  经历了人生这么多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彻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燃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还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于是,我不禁想,福贵活着的理由是什么呢?家中的亲人一个个先自己而去,甚至外孙也先自己而去,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但他还是活着,而且活得自在,不禁想到余华在韩文版的自序中说:“‘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所以,当外孙苦根因吃了太多的豆子而撑死时,福贵虽对自己的行为有所自责,但还是接受了这样的一个事实。他对这一切死亡的看法是“有时候想想很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这样的话读着让人心酸。可是,面对这些痛苦、死亡,他又有什么办法呢?没有,没有办法挽回,那就接受。而这种接受,本身就是一种责任和担当。

  活着,是一份责任,更是一种态度。我们活着不也是如此?人或许只有像福贵一样经历了生死离别,才会更加珍惜当下的生活。

  当看着年轻的生命就这样在短短的时间内消失了,突然着了慌。生命真的这样脆弱,前一秒还有呼吸心跳,一转眼就什么都消失了,从此家里就没有了这个人,虽然房间里还处处都是他的气息,但是他却再也不会出现了,整的家庭就此变得不再完整。活着,不仅是生命的延续,更是对家人的负责,活着,是一切的前提。

  每个人在生活中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当我们遇到一些困难和挫折时,是否也想起福贵,想想福贵的经历,我们经历的痛苦和牲折也会成为的宝贵的财富。

  我记得大学有一个老师曾经说过“任何经历都是一笔财富”,起初我还不太理解,慢慢地我理解了,失败的、痛苦的感受磨练了我们的意志、亦给了我们教训。而成功给予的是希望和喜悦。总之,各种经历才是真正的生活,是我们活着所必须经历的。

  面对死亡,我们束手无策,但活着的人就应该好好珍惜自己的生命。生命来之不易,我们又有什么理由随意践踏,随便推残。经历生活中的预知和未知,好好活着

  生活一真在继续,并没有所谓的幸福与不幸,遇到控折时学会接受,学会乐观,学会抗争,也许这就是活着的最大意义。

《活着》读后感7

  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活着》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

  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 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 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退缩也不 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 承受三万斤的重量,然后,教给我们:如何让这根发丝不断裂。

  我也是想过死的, 而且不止一次。

  咳,自杀,如今看来多么触目惊心的字眼。

  以往,我只要稍有不如意,每次都会那么想:“哎呀,反正人总归要死的,无非是迟早的事,我这么失败,死了算了!”就那么想着,有时,这念头只是一 闪而过,有时,它也会在脑中盘旋好几日。然后,看着周围世界不再那么灰暗,也就不想了。

  我并没有像书评中说的那样“流着眼泪读完全文”,我在看完整本书的同时,也明白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明白了绝望的不存在。福贵,这样一个坚毅的人,在经历了人生几乎是所有的劫难之后,终变成了一个风烛残年,看淡一切的老人,他一个人,走过人生的漫漫长路。 记得曾经看见过朱德庸的一组漫画:上学的时候,老师考验你的智力;上班的时候,老板考验你的毅力……当你老了,你以为一切考验都结束了,但你才发现,原来,一切都在考验你的记忆。

  那么福贵呢,他还会去回忆那一段太过于残忍和不堪的过去吗?我想,他会的吧。

  因为,他已经把这整一个人生,看成过眼云烟。

  他与他的那一头取名为“福贵”的牛一起,度过人生最后一段平静的生活。

  我要好好地活着,因为,所有的挫折,与生命站在一起,又都能算得上什么呢?

《活着》读后感8

  刚开始想看这本书是在微信朋友圈一个朋友发的图片,上面写着:想做一件事之前,问问自己,会不会死?会,那不能搞,不会,那就去他的!当是觉得这句话很霸气,这气势,大有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感觉。在问来书名之后,果断就去淘宝上买了一本。当然不仅仅是因为这句话,本来我对于印度就有一种很向往的感觉,记得曾经有部电影叫做《喜马拉雅星》,郑中基演的,据说他有比基尼收集癖,当然这个无从考证,而且跟我也没有什么关系。电影似乎就是在印度拍的,有瑜伽,有训蛇,总之让人有很神秘的感觉。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它还是很有自己的独特魅力。

  买了书以后发现,其实这就是一本游记,讲述一个22岁的女孩历时59天,花费4871元,只身前往印度旅游的故事。也许是好奇另外一个国度的文化,所以对于作者在书中所写的经历看着很有乐趣。但是如果让我一个人去一个陌生的地方,而且还是抢劫案频发的印度,那自然是望而生畏。书里记载内容的主线就是以女孩从尼泊尔出发途径印度的各个地方发生的各类事件。

  刚开始的时候,作者并不是一个人在旅行她在旅途中遇到学长(一个长得很好看的gay,差点把一个印度人掰弯了),据作者所说,那是可以当着他的面换衣服,他也不会对你这个异性产生兴趣的人(这得多弯啊)。之后,学长去当义工,作者接着去旅游。后来作者又遇到了小资的两个外国女学生,明显作者的英文应该挺不错的,要不然穿越印度也不太可能,跟外国学生结伴旅行就更不可能(虽然后来作者觉得她们的消费水平不在一个等级,就放弃了一起同行的计划)。

  中间还经历了很多的事情。比如去看恒河边烧尸,还有什么升旗仪式被各种拍照,被各种吃豆腐,被各种算计利用,各种被求婚等等。一个女孩子,孤身在异国他乡,经历了以上的种种,意志薄弱点的,都要得抑郁症了,但是显然,作者一一化解,而且对自身也没有什么影响,因为她还回来出书了,据说销量还挺好。也就是说,一个软妹子,出去穷游了一把,回来写了一本书,然后赚了大量稿费,这样她下次出去旅游就不用穷游了,大可以搭着飞机,乘着游艇,住着豪华酒店,然后还有各种时尚杂志为她的旅游经费买单。而我们,在为她的旅途感到向往之余,也在为她的消费买单。

  也许我们缺少的就是这一种说走就走的勇气,我曾经幻想了很久,从高中时期开始,就幻想着,进入了大学第一件事就是要攒钱,然后在每一个可以利用的周末,带着自己小姐妹,去各种没有去过的大地方小地方旅游。然而,等到真正的进入大学以后才发现,周末学生会还有各种事情在等着你,光是一个志愿者协会就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有事情安排给你了,要不然就有什么校办公室要去值班。自己真正能把握的时间少之又少,再加上自己当时刚进入大学,什么事情都不是很懂,总觉得要混混学生会,当当学生干部才不算是来大学走了一遭。

  大一下学期貌似就把除了志愿者协会的社团全都退了,因为感觉实在学不到什么东西,想着这回总有时间去旅游了吧,但是,学生啊,经济是个很大的问题,而且还谈恋爱了,消费更高了,在大学四年,去的最多的地方是杭州西湖,免费啊,而且风景也不错,就是人多了点。就这样磨了一年又一年,到了大四实习,我总共去了两个地方,苏州和南京,还有马鞍山,那是男朋友的学校所在地,也不能算是旅游,顶多算一“探亲”。相信当时环游世界的梦想,真是惭愧,国都没出过,还世界呢!

  为了自己,加油吧。

《活着》读后感9

  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伤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空中飞扬;一半散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三毛

  暑假一次在书城转悠选书,一位刚参加完高考在店内打工的高中生向我推荐了余华的'作品《活着》、《第七天》,便买来拜读。读完特别感受到作家余华善于对死亡,残酷,阴暗进行冷静、细致的描写,“用文字制造疼痛”。看他的文字,也许多年以后你已经忘了他的情节,可是他的文字带来的那种直撮心底的疼痛感是无论多久依然清晰地的!

  余华说:“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

  读完此书,心情是沉重的。这本薄薄的题为“活着”的小说,一路走来,却充满着死亡,悲伤,苦难。主人公福贵不曾得福,未有富贵。儿子,妻子,女儿,女婿,外孙相继离去,只剩下他,和一只同样风烛残年,同样叫做福贵的老牛,在夕阳下相伴而去的背影。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千钧的重压,它没有断。合上书,回想福贵的一生,不禁慨叹:人仅仅是与万物一样的物质存在,其本身没有任何意义。

  也许,《活着》不是当今最杰出的一部现实主义作品,但薄薄的小册子一旦翻阅起来却尤感滞重。总有那么一些细节,不经意间就会打动你!福贵虽然历经苦难,但是他是在讲述自己的故事,一个人一生的故事。旁人眼中福贵的苦难一生,而对于自己感受一生的福贵,也许更多感受到的是归于平静的幸福。我喜欢微笑着读福贵与老牛的对话:“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其实这不过是老人编出来的。多叫出几个名字去骗牛,老牛听到还有别的牛也在耕田,就不会不高兴,耕田也就起劲啦。“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就如布满田间的小道。”

  命运,让灾难与痛苦代表了他的一生,让他的至亲至爱,一个个记忆中鲜活的生命,相继在他毫无防备中离开,徒留悲凉黄昏中,坟冢前,一双颤抖着的双手,和一双空洞的眼眸。命运,也赋予了他一种沉重的责任,让他在失去至亲的巨大悲痛中,放弃了随之而去的解脱,而选择了留在这个悲伤的世界,去照顾健在的亲人,去尽自己活着的责任。

  命运,也恩赐了他一路相伴的幸福,他三生有幸,修来一个贤惠能干的好妻子,无怨无悔,倾尽一世温柔,陪他终老一生,以至于,他可以在她最后的日子里,背着她,在落日余晖的田野中,静静地走着,怀旧地诉说着,欣慰地笑着,悄悄地哭着,陪她走完人生的旅程。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在苦难中忍耐,在忍耐中坚强,在坚强中重生,在重生中幸福,在幸福中再次迎接新的苦难。朝朝暮暮,不断轮回。我想,这便是活着吧。

《活着》读后感10

  人越畏惧死亡,生活越会变本加厉地折磨你,唯有保持乐观积极的心态,才能看破"活着"的真正内涵,修得大彻大悟,自然无欲无求。

  人因孤独而痛苦,因痛苦而倍感孤独,两者似天道轮回一般,无始无终,相辅相成。

  读完余华先生的《活着》,回首匆匆而过的十几年时光,才发现自己并没有真正活过。

  《活着》讲述了福贵从青年步入耄耋、从富庶沦为贫寒的历程,一生的起伏化为老人口中平静的讲述,那并非是强装的镇静,而是看破浮生后的一场迟来的沉淀。人需要回忆来反思,需要倾诉来解脱,需要静悟来释怀,需要肩膀来依靠。

  浅斜的夕阳划过树干,吻着青苔,乡村袅袅的炊烟似梦一般的迷惘。些许的悔恨,偶然的静默,平静的神情,福贵用一下午的时间淡淡地叙述完自己的一生。

  衰柳拂岸,枯草凄凄,曾是风流故地。

  "曾经"被时间压缩成一部电影,放映时一帧帧的画面如此深刻。年少的福贵是地主家的少爷,人人对他毕恭毕敬,不必下地劳动却可以衣食无忧,甚至肆意挥霍。

  烟柳之地好似一块巨大的磁石,福贵深陷于此,日日纸醉金迷,家珍苦苦劝阻仍是于事无补。当不再满足于肉体的欲求,福贵开始步入赌博的深渊。当他踹翻怀有身孕还来苦苦哀求他的家珍时,他已经无法自拔了,赌输了家里的所有财产。

  福贵的父亲却显得十分平静,可表面的平静往往是一层虚伪的面具,只有内心的惊涛骇浪才是不为人知的真情实感。

  福贵的生活随着地位的改变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的前半生充满了奇幻色彩,经历了大起大落,从此开始一种他从未接触过的生活。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家珍的父亲从城里赶来带走了家珍,福贵只能哑然地立于原地,没有挽回的资本,他深知自己犯了大错,无法给家珍更高水平的生活。他开始下地劳作,当看到年迈的母亲累得直不起腰,年少的凤霞没过几天好日子就跟着自己受苦,男人的自尊心被深深刺痛。

  家珍终于在某一天重新出现在福贵面前,面带笑容,女人总是深情且坚强。

  人们拥有一件东西时总是容易忽略它的美好,直到失去时才后悔莫及,现在的福贵开始疼爱妻子,他们之间的爱情也得到了质的升华。

  生活像是永不停歇的过山车,它总要把圆满颠簸成支离破碎。

  福贵进城为病重的母亲抓药时被拉去做壮丁,离家愈远,心愈感伤,这像是场恶作剧,让人经历生离死别,方得大彻大悟。

  福贵遇到解放军,回到了阔别许久的家,他成功地从死神手中挣脱出来,他的求生渴望和对家庭的责任感,赋予了他无畏死亡的勇气。

  可生活似乎并不赞许他这份勇气,妻子、女儿、女婿、外孙相继离去,留下福贵独身一人忍受着难捱的寂寞。他将自己对家人的无尽思念变相转移到耕牛身上,纵使倾诉得不到答复,他仍需要如此一个感情的宣泄口。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人活着,本就不应被赋予任何沉重的枷锁,是人们自己将太多事情压在身上,将太多烦恼埋在心底,于是,本就脆弱的生命被不堪其重的压力折磨得面目全非。福贵表面上是孑然一身,却做到了真正为自己而活,他已放下了所有的欲求,这一生,便就有了意义。

  “我看到广阔的土地坦露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他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暗的降临。”我明白,无需追求一生福贵,活着,便是最有意义的事情。

《活着》读后感11

  一直以为读一本书会要好长时间,哪知道只是自己不愿开始的借口。生活中好多事情都是这样,常常想着去戒烟,也清楚吸烟的害处,不过是过了一下嘴瘾,便浪费了钱,便伤了身体,说是愁苦太多,无处释放,在我用了两个小时看完《活着》之后,感觉都是懦弱的人自找的借口。经常听各个老师说让我们多看看书,而且想到自己从小便没有养成看书的习惯,每当自己要写点东西时就想到去读书吧,词汇实在是太匮乏,无法用恰当的词汇去表述自己想说的话,每每写作起来便觉得技巧手法还停留在中学生,所幸五一小假期,在自己的计划表里面加了每天一小时阅读的安排,也咬牙坚持了下来,刚刚开始时觉得《活着》这本书应该会看一个星期吧,哪曾想两个小时多一点就看完了。有些明知道有益的事情却一直迟迟未做的还是勇敢点吧。

  开始看书,觉得有点无聊,剧情看不下去,进不了脑子,自然难受。可是今天看书时,看着看着就入迷了,不觉得难熬。看到有庆死的时候,终于知道了高三同学是为何也会哽咽落泪,为何向我推荐,看了真的特别难受,喉咙里如哽着石头,咽不下吐不出,眼泪却一直嘀嗒嘀嗒地打在书上。记着语文老师曾经讲过悲剧就是将一些美好的事物用各种手段揉碎了给你看,如针扎心。

  当然有些情节只有有过相同经历的人才能感触到其中的真情。有庆是穷苦人家的孩子,却是那么的淳朴,日日不辍地喂羊,羊是他的孩子一般,自己无法吃饱却还要赶在吃饭的空当里在城里与茅草屋间奔波,当所有人的财产都要上交公社后,傻孩子有庆却还坚持着给那两只羊割草喂食,晚上临走前还得笨拙抱抱他辛辛苦苦养大的羊,别人想着那羊只为了吃肉,而有庆在得知羊被宰后却还伤心痛苦,一个自己在跑步赢来糖果后在小石板上分来分去为了给自己那又聋又哑的姐姐虚弱温柔的娘分出一份,在被他爹嫌他鞋子烂的太快把他大打一顿后,自此便提着鞋子光脚上学,哪怕是踩在泥上、砾石上、雪上、都把鞋子揣在怀里,捧在手里,哪里是他故意将鞋子磨烂呢?日日三趟学校家里两头跑,十几里地啊!有庆死在了县里的医院,为的是给县长那半只脚已经跨入阴曹的女人献血,孩子们争先恐后想过节似的高兴,好像即将立上一件大功。那瘪头医生将一个运动会上甩大他四五岁的孩子几圈的五年级学生、一个天天家里学校两头跑就为给他的小羊羔割草的农民的儿子、一个有糖吃还划拉着给姐姐一份的弟弟生生地抽干了,看着嘴唇变白脸变青直到脑袋一歪栽倒在医院的献血室里,活着从未有什么美事,却也自足自乐地蹦跳着奔跑着,死了却只是一个人脸青着,细胳膊细腿地静静得躺在那个医院尽头不见日光漆黑的小房子里,一张破损的木板架在半米高的病床上,那里就是他最后的睡着的床。又硬又冷又短,实在是戳心窝子。

  多读书,真的很好、很好。

  都是穷苦人家出身就算没有经受过什么苦难,可是相比起来,对于一些底层人民的心酸还是更加容易落泪。仿佛从别人的故事中看到了自己艰难苦痛的经历,也是从别人更加悲惨的命运中学会珍惜学会坚强。人尚且活着便有去努力去奋斗的本钱,打拼过了,尽全力去尝试过了,再不济还是回到农民而已。

  生命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

《活着》读后感12

  初读余华的《活着》,我仅有一阵惘然,随后是一会儿的喜悦。

  喜悦实际還是实际,小说集依然是小说集;我活在实际之中,而福贵也只存有于小说集当中。

  或许对日常生活在那时候的人而言,福贵可能是自身的一部分,又或者是自身是福贵的一部分。而针对我,一切都仅仅小说集,开启,随后合上。我的心里冒出难以名状的打动,但在時间的流荡中,一切都将湮灭,就仿佛人一样,问世―活着―去世。

  “人是为活着自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这话是创作者在序中告知大家的。一开始,我认为创作者真是太消极了,他的心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

  念完了福贵的一生,。我确实搞清楚,人是为了活着自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就仿佛墙脚的乞丐,有时候我认为她们一无所有,对她们而言,死也许会比活着更强,但她们的确的活着,在任何地方。

  余华说,“活着”的能量并不是自喊叫,也不是自于攻击,只是忍受,去忍受性命授予大家的义务,去忍受实际给与我们的幸福和痛苦,无趣和平凡。

  这要我想到了一句话,大家生出来了,吃苦了,去世了。

  本来活着是一种痛楚,却总是有大量人挑选活着,而不是身亡。

  小故事一开始便是不幸,那时候的徐家本来富有,本来应该是幸福快乐的,但你却明晰体会来到一个爸爸的悔恨,一个母亲的无可奈何,一个妻子的忍受,一个大家族的摇摇欲坠。

  而当偌大的一个徐家只剩5亩农田、一间草屋之时,才愕然发觉,她们还有相互。一个妻子总算拥有一个爱她的老公,一个母亲总算拥有一个孝敬的孩子,一个爸爸总算拥有父母的威严。

  啥都有了,一片空白了,你不能说是她们丧失的多還是获得的多,是以往幸福快乐還是如今幸福快乐。

  假如徐家還是当时的徐家,一家人或许会被一起枪毙,但最少她们富有,她们不用吃苦。而她们活着之后,大家只有看到她们痛苦的人生,那个时候谁也分不清楚,是活着又或者是死更幸福快乐。

  这就是人生,沒有挑选,沒有回过头的空间,仅有再次。

  拥有的人一个一个丧失,福贵看见爸爸、妈妈、一双子女、妻子、女婿、外孙一个一个的身亡,自身却还活着。那个时候的福贵,也许感觉身亡才算是一种幸福吧。

  或许,他也不知道自身为何活着,就仿佛许多 情况下大家也不知道自身为何活着。

  因而,人为失误活著本身而活著,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万事万物所活著,就是如此而已,卑微,却遭受着优秀。

  蓝天白云、白云、水稻田、老牛,如果你一无所有,你能找寻任何事物给你觉得幸福快乐,就仿佛如果你拥有许多 的情况下,你也能够找寻一切你所丧失的一样给你觉得悲剧。

  珍惜自己,这就是较大 的幸福快乐。

  爱惜一切你所拥有的,爱惜一切你以前拥有的,爱惜一切你未来会拥有的。

  人的一生好似一枚硬币,反面写着幸福快乐,背面写着痛苦,本来全是你所拥有的,看的视角不一样,感受自然也不一样。

  许多 情况下,你不用寻找活着的原因,由于活着自身便是一种原因。

《活着》读后感13

  昨夜西凤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

  流动的生命,流动的激情,蹉跎的岁月,易逝的青春,蓦然回首,消失殆尽。

  留下一分钟思考,人生的目标是什么?留下一分钟领悟,人生的意义是什么?留下一分钟感慨,人生的价值是什么?留下一分钟探索,人生的真谛是什么?留下一分钟,细细咀嚼“人为什么活着?”或人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

  著名哲学家冯友兰将人生境界分为四大类: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而现在的我们涉世未深自然是属于最低境界--自然境界中的人,不论干什么事,都是依照本性去做,不知道为什么这样做以及这样做的意义是什么。与其说是“天真烂漫”,不如说是“糊里糊涂”,懵懵懂懂地延续着生活,随波逐流,别无所能,浑浑噩噩,碌碌无为。这样的生活就像是一觉醒来,黑暗朦胧中万丈刺眼的光芒,飞扬的心灵,落进了痛苦的躯壳。漫无目的的寻寻觅觅,人生的意义是什么?怀着一颗悲天悯人之心,长吁短叹……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忆往事的时候,不至于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至于因为过去的碌碌无为而羞愧”。保尔曾这样定义人生的意义。

  知世如梦,无所求心。人生固然一梦,但一生中也就只有一次这样做梦的机会,何不好好把握,岂能这样混混沌沌的度过呢。默默耕耘毫不懈怠的努力吧。亚历山大·辛德勒说过:我们的双手会枯萎,我们的肉体会消亡,然而我们所创造的真善美将与时间同在,永存不朽。这是创造的永恒,也是人生的真谛。付诸行动吧,要相信,一切皆有希望,每个人都是自己幸福的创造者。并且这样的创造,即使苍天崩溃,也不会泯灭不会淹没。那么我们应踏着骄阳,迈过江河,迎着星光,向着宇宙穹窿的尽头出发,无怨无悔的追求着自己的人生真谛。让远处的圣光照亮我们的心灵,追求神往的终极,昭示我们从有限的,苦难的尘世走向自在的解脱之道。帕斯卡尔感慨:人不过是一根苇草,是自然界最脆弱的东西;但他是一根有思想的苇草。那么让我们开拓思想,坚定信念,探索我们人生的意义吧,即使脆弱也带着思想思考。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众里寻他,蓦然回首,景然跃目。

  追逐着前进,寻找意义的所在。它似清晨的雾霭虚无缥缈,似夜晚的繁星若隐若现,似流水中的落花漂浮不定。在天涯深处,在海角的尽头。这样的寻找令身心疲惫不堪。

  静心思考,让内心拥有宁静的海洋,让平和笼罩你的心灵,让友情,爱随之滋长,让生命即时即刻地舞蹈--人生不会暗淡,可以这般绽放光辉。

  值得珍惜的痕迹消失在岁月的尽头,让时间洗涤,愿你蜕变的单纯又自然,不求别人的赞美,恭维,不求别人的鲜花与掌声,只求了解与珍惜。人生可以如此蜕变,依旧精彩。

  生活总有悲欢离合,人生也像朝夕起伏。不可避免的遭遇挫折,空虚,重担,失败,怠惰。但终究要相信生命如此光辉灿烂,我们怎么可以不珍惜呢?生是遗忘与珍惜的结合体。

  寻觅久远,可终究要相信,不要刻意的去追求意义,因为它有时就在我们的面前,只不过我们缺失的是发现它的眼睛。

  王国维的事业三境界使我从《人为什么活着》中领悟到人生也如此的三境界。独上高楼,衣宽不悔,众里寻他,灯火阑珊。

《活着》读后感14

  黑暗笼罩了一座城,唯独只剩一盏灯。窗外只听见寒风在黑暗中挣扎,呐老的老钟慵懒地敲打着。此时空气中弥漫着沉重的气息,使我一闭上双眼,那书中一幕幕电影般的情节纷纷闪过;在这孤独的夜里,只剩下聚光灯和笔墨与我作伴。

  想起白天里,我与《活着》的邂逅时光。我还是与往常一样,喜欢去书店与书共渡休闲时光。我喜欢坐落在靠窗的位置,手中捧着一本书;喜欢书慢慢划过我的指尖;喜欢书身上特有的淡淡清香,喜欢它们带我领略知识的海洋。窗外的风变得格外温柔,轻轻地抚摸着我的侧脸,但我更喜欢那冬日里的一束微弱的暖阳,那种诉不尽的温暖,让人很惬意!而它,恰好出现在我必看的书架上,格外的引入我目,我顺手拿下它。

  没有想到,我的眼泪却与它达成了共鸣:

  回忆本是一本蒙上灰尘的书,它曾单薄的承载了某个人的酸楚,过往的不堪,让人不敢再去回忆,渐渐地成了我们闭口不谈的话题,可余华笔下的垂垂老矣的老者,却慷慨大方的与我们讲述他的一生;在锦瑟年货里,该努力时,却有人选择了一份安逸。他是地主家景出生的福贵,他过的是“吃喝嫖抽赌”的生活,可能烟花巷柳显得格外柔情吧!赌场上的输赢犹如梦,而他却不知自己早已输掉了自己的人生。恶习让他家道中落,父亲却被他给活活气死,一贫如洗,穷困之中他因母亲生病前去求医,不料被捉去当壮丁,他亲眼目睹了战场上的无数的伤兵之死。历千经万难回乡时,才早母亲已不在人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带了一对儿女,女儿凤霞却因无钱治病成了哑巴,本以为团聚了的一家子能在贫困中得到了平静,不料苦难却依旧如影随形,儿子有庆为难产的县长夫人献血时,医生大量的抽血,不料这个充满活力的生命就此消失在这无情的年代里,有庆的死瞬间让我错愕。原以为福贵的生活中的悲剧可以到此结束,可是悲剧一再上演,并没有要停歇。相距离世的是凤霞,她在生产时,死于大量流血;福贵一生经历了最悲痛的事是没能养老送终,白发人送黑发人。妻子因长年被病痛折磨到生不如死,最终还是先他而去。现在只剩他和女婿:小外孙可以相依为命,不料上天又与他开了一场玩笑,女婿在一次建筑事故中被砸死,小外孙苦根也因贪吃豆子意外撑死,命运与他离开了一场令人窒息的玩笑,生命里难得的那一份小小的温情,最终被死神撕扯得粉碎,只剩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这头牛跟他一样坚强的活不了下来,他给这头牛也取名叫福贵,夕阳西下,只剩下他和他的牛。

  道不完这人世间的阴晴圆缺,也诉不完这风花雪月,只因情深未了的结,也只因人世间迟早要离别;余华用朴素的笔触,诠释了生命虽脆弱无常,但在书中,却让生命坚强得到了极限。《活着》让我感慨良深,尽管四季轮回的脚步让生活不平凡,也蹉跎了光阴,黯淡了你的人生,我们也要在这条路上寻觅,哪怕有天,累了、倦了、也只不过在淡泊宁静中踏着短暂的忧伤,走过坎坷,我们也要笑对朝阳。

  我想!你一定对你的人生迷茫过吧!也挣扎过吧!可又不知如何去改变,所以心有余而力不足,就放弃看对生活充满希望的小火苗。每天无所事事,只会刷抖音、快手、淘宝、打游戏,做着六十多岁老人做的事?寻找那份安逸?不!这样的活着,只不过是在挥霍你的光阴,年轻是像蚌一样磨砺出珍珠的过程,要让自己的人生得到升华,变得有意义有价值,这才是活着!

  黑暗彻底笼罩一座城,也关了所有的灯。

《活着》读后感15

  我总以为一个人与一本书的邂逅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缘分,这些呆板的墨色下掩藏的却是一个个活生生的灵魂,这些灵魂闪耀着,藏在书本里熠熠生辉,等待着人们去发现他们。

  《活着》就是这样一本有生命的书。它超出了我的承受底线,那些曾经鲜活,最终变得死寂的生命却已深深地映在我身上。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种隐秘的期待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后。

  在我看来余华是冷漠无情的,他为什么要让那么善良的妻子,那么聪明伶俐的儿子乃至更多人相继离福贵远去。福贵失去了太多的亲人,最让人心痛的应该就是福贵的儿子有庆吧,福贵的儿子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有庆对生活充满无限的向往和希冀,即使贫苦艰难的生活,即使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他都那么地热爱生活,热爱生命。他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面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衷心地笑了,因为我似乎看见了有庆的希望。可是令我无法接受的是有庆的突然死去。就像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由于血型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被逼着去献血,他竟因为抽血过多而死亡。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作福贵的老牛。

  一个时代的兵荒马乱总是会给老百姓带来巨大的生存压力。福贵是不幸的大部分的中国人在那个时代的缩影。它本身就有一种泥糊不上墙的混沌,却要他经历层出不穷的逃亡和失去,一次次为了活着而失去了自己的底线。他好像在一路奔跑中只有一个欲望,那就是活着!看着他过着猪狗般的逃难生活,不顾一切地要跑,要回家啊,他的形象让人看起来可笑,又可悲。最后他经历了一切终于活了下来,回了家,亲人们却一个个离他而去了,最后还是他自己一个人,苟延残喘地过,活得没有人样。但那又如何?生命之所以生生不息,延续万年,就是因为有人咬着牙也能挺过来,再活个几十年的生命的强大。生命的不息,在于就算生命如此脆弱,如此饱经沧桑,也要承受着!即使到最后,无亲无故,生命回到最初的个体,也要在田野里含着麦秸,带着打不倒的意志,活下来!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不禁有些战栗。全书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更多难以承受的苦痛,我们依然要坚忍,顽强。这或许就是生命的力量,这或许就是活着的呼唤。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希望能按自己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向世界道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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