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读后感

时间:2021-10-28 10:59:15 读后感 我要投稿

个人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个人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个人读后感

个人读后感1

  马一左是哥哥,可是他有时候觉得自己像弟弟,马一右是弟弟,可是他有时候觉得自己像哥哥。做什么事情他们都在一起。因为他们是--绝佳拍档。

  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的还是绝佳厨师这个故事。

  故事发生在一个下午,兄弟俩的父母都不能来做饭,但他们没有买面包吃,而是自己做晚餐与爸爸妈妈分享。刚开始我认为他们肯定不能做好菜,因为他们不会打鸡蛋,还在煮饭时放了一大瓶水,我很好奇他们能做出什么样的菜。所以我迫不及待地往下读。兄弟俩放弃了向网络求助,自己创新,做了西红柿韭菜炒鸡蛋这道菜和变成稀饭的栗子蒸饭。这道西红柿韭菜炒鸡蛋五味杂陈,但兄弟俩的妈妈说这是她吃过的最好的菜。因为这是兄弟俩第一次做菜。

  菜做的不怎么样,但孝心非常可贵。天下父母也总是那么宽容,总是支持我们。我做不出来的东西会求助,兄弟俩却自己想方法,我感到十分汗颜。

  这本书中肯定还有更多道理等你来发掘!

个人读后感2

  今天,我读了《想一个人生活的小蚂蚁》的故事。

  从前有只蚂蚁,叫佩皮塔。佩皮塔是一只漂亮的蚂蚁,可她很骄傲,瞧不起勤劳工作的姐妹们。她说:“我不想和其他蚂蚁待在一起,我要自己去海边盖一栋别墅,在那里快活地过日子。”

  一位蚂蚁老师劝告他,“在这个世界上,谁也不能离开周围的人独立生活。”

  但是,佩皮塔不听劝告。在秋季的一天,她离开了蚂蚁窝,独自来到海边。她收集了一些小枝条、花瓣、草杆儿和蝴蝶的翅膀,用这些东西建成了一座漂亮的别墅……最后她的别墅都因天气变化而被破坏,她实在是冷的不行了,又回到蚂蚁窝向姐妹们承认了错误,姐妹们都因为他改正了错误而原谅了她,大家又快乐的生活在一起了。

  通过这个故事的学习,我一定不骄傲和瞧不起别人,不能离开大家独立生活,有错误一定要改正。

个人读后感3

  这本书讲了马一左和马一右是一对双胞胎,他们一起经历了许许多多的故事,如:查QQ空间,捉迷藏,背书。其中,最让我难忘的就是那一次他们一起做饭。

  那一天,马太太不在家,到两位“小厨师”马一左和马一右大展身手了,他们买了两个西红柿,一把菜,还接了戴花婆婆给的糖炒栗子。第一道菜:西红柿炒蛋,马一左把鸡蛋扔进了锅里蛋壳碎了,蛋清和蛋黄流进锅里。马一右把西红柿切成一块块,放进锅里,过了五分钟,完成了。第二道菜:栗子炒饭,他们把饭和栗子一起放进电饭煲里,因为放水太多,成了粥。

  马一左和马一右的长相一模一样,性格各异,他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在一起,因为他们是“绝佳拍档”。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团结力量大,两个人的力量远远大于一个人的力量。也让我明白了,团结力量大,两个人团结起来,要互相友爱,要配合的默契,还要互相礼让,总能做好每一件事情。

个人读后感4

  我想大家都听过这样一句话“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河。”李清照的这首诗赞扬了项羽宁死不苟活的精神。但读了《上下五千年》这本书后,我就对项羽有了另一种看法。

  项羽是一个大英雄。他是一个武艺高超的人,敢于“破釜沉舟”,置之死地而后生,我佩服他的胆略和勇猛。观看秦始皇的出行时,他竟敢说自己可以“取而代之”。千古英雄,谁敢如他出此豪言?从这点看,项羽的确是英雄。

  但项羽更是一位失败的英雄。首先我认为他不注意文化学习,只崇尚武力。他甚至认为读书无用,只要会写自己的名字就已经足够了。可他没想到,不学习有些方面就会无知。无论是带兵打仗,还是治理国家,无知不是会成为绊脚石吗?

  其次,我觉得他不善于用人。张良、韩信都曾经投奔于他,可他竟不能知人善任,使这两个不可多得的人才为刘邦所用,把自己打得一败涂地。项羽还是一位不善总结自己失败原因的英雄。项羽在临死前曾说“天要亡我”,而不从自身找原因。项羽英雄盖世,却是逞匹夫之勇,不能驾驭天下英雄,到死都认识不到自身弱点,只是自欺欺人地把失败的原因归之于天,真是可悲啊!

个人读后感5

  《两个人的梦想秀》是由马一左和马一右引起的,他们好奇,活泼,这不,又闹出了事。一天,他们在一张报纸上发现有圆梦机会,马一左赶紧把自己想当主持人的梦想寄给了报社,可报社却迟迟不回复。马一右便决定自己帮马一左当一回主持人,他请来了好几位同学,开了一个演唱会,并且让马一左当主持人。马一左主持后说,我要谢谢大家,因为大家帮我实现了梦想,在这的后一天,报社来信了,可马一左不需要了,因为他当过主持人了。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我知道过的道理,就是团结和热心,如果同学们没有了团结和热心的意识,那也就没有了一个梦想,团结力量大!

  更重要的是马一左的勇气,如果马一左没有勇气,那还怎么当一个主持人,也会被同学和老师们笑话的,也要学习马一右,马一右很负责任,精心的策划了演唱会,要不这个梦想就会悬空,不会实现。

  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一个梦想,这个梦想很小,当你努力去实现它的时候,它又会变得很大,就像有一种激情在鼓舞着你,去实现它!“去实现它”的声音在我们耳边不停的回响,就像是冲锋的号角,催促着我们,让我们要向着自己梦想的方向,前进!

个人读后感6

  《水浒传》里的人物众多,一百单八将个个都身怀绝技,各有特点。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有三个,分别是豹子头林冲、智多星吴用、青面兽杨志。

  我第一个喜欢的人当然是豹子头林冲了。他武功高强,可以连杀5员朝廷大将。可见其功夫之了得。而且他以前是京城八十万禁军的校对,要不是因为高俅陷害,说不定水泊梁山会被林冲打得不成气候了呢。

  我喜欢智多星吴用,是因为他智力惊人。他是水泊梁山的军师。有一次,宋江攻打祝家庄,久攻不下,可吴军师一来,所有问题都迎刃而解。吴用在整个《水浒传》中立下了无数战功。我觉得,他应该是梁山上当之无愧的第一军师。

  青面兽杨志,也很厉害。我最喜欢的`三个人物中,他排第三。他的武功和林冲旗鼓相当。我喜欢他的重要原因是因为他是杨门之后。他爷爷是杨文广,被封为侯爵。至于他为什么要参加造反。我想,在那样一个腐朽的社会环境里,只能是官迫民反,民不得不反。不过他长得有点丑。所以只能排第三。

  以上我喜欢的《水浒传》中的三个人物,虽然都很厉害。但在一个奸臣当道,兵荒马乱的年代,他们也只能走上造反这条路了。我常常会想,如果在太平盛世,他们三个人的命运会是怎样的呢?

个人读后感7

  鲁迅是无人不晓的大作家,原名周樟寿,字豫才,后改名树人。1918年,他以“鲁迅”为笔名,发表了第一篇现代白话小说DD《狂人日记》。

  经过这本书,我发现他的文章很有特色,必须很认真地去看,一不留神就会看不懂,也是很值得揣摩的文章。

  “狂人”也就是“疯子”。他先怀疑赵贵翁和街上的男女老少要吃他,又觉得他大哥也要吃他,甚至还猜测他的妹妹就是被大哥他们吃掉了。我看这篇文章的第一感就是恐怖、吓人。看着看着就像被它迷惑了似的,怀疑是不是真的有人是吃人的人。那是多么黑暗的世界呀!竟然能把一个普通人变成一个狂人。异常是文中最终一句话:救救孩子……喊出了鲁迅的心声,千万不要让下一代的孩子再遭受这样的不幸。

  读完这篇文章,我不禁很庆幸生活在此刻这样完美的社会里,真的很珍惜此刻的生活,此刻的学校和朋友们。

个人读后感8

  鲁迅不愧是文学大师,写的文章不但面上有一种意思,更多的是内在的含意,他写的文章很有味道,让人细细品味,能让人悟出道理,但他字面上不表达,全藏在里面。所以读他的文章能让人提高一个档次。

  我读的《狂人日记》便是他的作品之一,故事是这样的:某人的村子里一人被吃了,吃人的那伙人便盯上了他,之后他发现吃人的那伙人中有他的哥哥,他记得他哥哥以往说过人肉多么好吃,最终他发现一些小孩也盯上了他,他便呼喊:必须还有小孩没吃过人肉,救救哪些小孩吧。

  我觉得吃人的那伙人就像当时的日本鬼子,一些跟着那伙人的人就是汉奸,那些没被吃的人就是当时的中国人,这篇文章的深处充分表现着当时中国人的软弱和日本鬼子的嚣张,人们人心惶惶就像当时中国上下的情景。这样的文章能让人深受启发,是十分值得我们读的好文章。

个人读后感9

  《一个人的冬天》这本书是《手斧少年》的续集,它讲述了少年布莱恩没有回到美国的妈妈家,而是自己在原始丛林里渡过了整整一个冬天。

  在这个冬天里,他学会了制作弓箭,他学会了用弓箭打猎不让自己挨饿。还学会了制作各种可以让自己保暖的衣物。他用捕到的驯鹿皮缝制大衣,用兔子皮制作背心,还有驼鹿皮的雪地靴。一个冬天都用打到的驼鹿肉做主要的食物。

  在这个冬天里,布莱恩还遇到了许多危险和意外,比如他遭遇到一只大黑熊的攻击,还有一个臭鼬的可爱邻居。他就像一个真正的猎人一样独自生活在原始丛林。

  这本书跟《手斧少年》一样精彩,引人入胜。布莱恩变得更加勇敢坚强,他用充满智慧的大脑和坚强的意志克服了所有可怕的困难,通过这本书,我懂得了面对困难不能退缩,要坚强面对,用智慧和意志去战胜它

个人读后感10

  《聊斋志异》这本书是我同学推荐在暑假里要看的书,起先我对这本书根本没有兴趣,觉得都是说那些妖狐、幽冥世界没有什么好看的,等看完其它九本书才懒洋洋的翻开这本书,读完第一个故事后立刻被它生动的描写吸引住了。

  《聊斋志异》是一部短篇小说集,一个个故事人物生动感人、离奇曲折、书的内容十分广泛,表面上看上去只是狐鬼精怪的事情,但故事里却包含着一层层的意思,我知道书中的的恶鬼就是当时欺压老百姓的污吏,那些软弱的书生就是受苦受难的老百姓,作者蒲松龄是借用这些故事来抨击当时社会的黑暗,同情被迫人民的痛苦,歌颂被压迫者的反抗精神。

  我觉得最好看的《画皮》这一篇故事,讲的是一位青年遇到了一个美女,回家以后,那美女变成鬼要将青年杀害,后来是一个道士及时赶到救出了青年杀了魔鬼,为民除了害。这篇写得十分惊险、刺激、虽然电影《画皮》我也看过,但故事的情节有些不同,书中写的更神奇。

  我敬佩蒲松龄,他前后历时四十余年时间经过不懈的努力,坚持撰写《聊斋志异》,终于赢得伟大的成就,这本小说不仅仅带给我们许多启示,它也告诉了人们要想使恶人受到惩治,必须要救困扶弱,世界才会变的光明和美好。

个人读后感11

  ‘世界那么大,总有一个人在等你’,听起来挺不错句子,表达出那么一丝浪漫的语气,或许,在世界上的每一个我们,都值得被某个角落的某人等着,一辈子很短,能够相遇是一种天意,奈何也总有人不能相遇,这也不过是一种失意,有人觉得遗憾满怀,枉费此生最终也注定一个人离开,像极了一个人懵懂的来……有人觉得不虚此行,那是因为他们有够幸运,世界那么大,却能好不容易又轻而易举看见等着的人。如果你还在等着,说明你也还在被等着,没有必要着急,相遇始终是一种注定,有些事,强求不来,也挽留不下,或许你可以尝试着满怀期待的等待着,等到了,那是你的期遇,等不到,也不觉得有任何遗憾,想象着,你们在同一片天下生活了一辈子,即使未曾相见,却为了彼此终其一生孤独,隔着无形的无法逾越的沟壑障碍,你们只是没有相互遇见,甚至每天做着相同的事,像重复叠加相似的影子般,你在世界这端,他在世界另一角,直到最后一刻离开,突然觉得,能被这么一个人等着,也该是首多么浪漫的情诗。

个人读后感12

  朝圣的意义是什么?

  对于奎妮来说,是信念的支撑。当她听到他的好朋友要来看她,不是开车下午就到,而是要走上好几十天,是为了能够医治她的疾病。这是多么大的信心和鼓舞。并非真的可以医治癌症,但却是这份信念,让奎妮坚强快乐的撑过了最后的岁月,最后见到哈罗德之后,她满意的微笑着离开了世界。

  对于哈罗德来说,是内省和医治。内省这么多年来对于家庭的失职,也医治他对于妻子,对于优秀却最终吸毒而亡的儿子的愧疚和负罪感。是哈罗德重新想起起初对妻子莫琳的爱情,和现在仍然深埋心底的爱。

  对于莫琳来说,是独处的时间,是理解。独处的时间让莫琳清楚的看见自己的内心,即便是两个人分房睡了20年,即便曾经觉得这个人无关紧要,甚至希望不要看见他。但是最后,她深深的发现,丈夫永远是他心头最温柔的爱,是最深切的依靠。这就是婚姻,深沉又平淡的爱情。她也原谅了哈罗德在儿子生命中教育和保护的缺席,理解哈罗德年幼被母亲抛弃的困境。

  他们六十多岁的时候又重新恋爱了。

个人读后感13

  我的事,是我的事。

  一个意外的触动,决定去做一件事。上路。刚开始忐忑,紧张,别人会不会嘲笑?但总有人会理解你,于是获得力量,坚定信念。一段路之后,觉得当初的信念不够用了,再次向外寻找力量。终于,自己有坚定的信念,装备更加专业,信心倍增,于是追随者众。但是众多的追随者,太多的责任,终究会累,方向也会被带偏,于是在习惯了追随者之后,再次做出主动或被动的决定,回归一个人的状态,再次朝着原来的方向出发、前进。快到了,心怯,可不可以放弃?不可以呀,你会遗憾的。他人对你说,于是别扭着继续。终于,终于到了目的地,看到了风景。

  嗯,目的地不过如此啊,没有原来设想的激动、兴奋,感觉貌似不过如此。不过如此,但又不仅仅如此。

  那些在路上遇到的人,看到的风景,听到的故事,做出的思考,都变成了气质和灵魂的一部分。它们或许微不足道,但足以改变你的人生。是的,不过如此,但又不仅仅如此。

  我的事,是我的事。你的事,也是我的事。

  看不懂吗,看不懂就对了。

个人读后感14

  像我们处于这种变化如此之快的时代。而且现代化的生活方式各种各样,很多我们看的到的生活方式,却完全感觉不到那种生活的意义。这就像是三观不同。生活习惯不同,消费不同,文化水平不同等等。书里都是作者的生活,全部都是,方方面面。因为书名而读这本书,这一点和作者是一样的习惯,看到书名莫名就觉得会是好书就去想读。

  只是花了一周时间读,开头的读的不甚明了,中间读的略微有感,还不错,后面觉得不太适合我,最后一章的几篇没有读。这本书的书名里的那种意境,我有深刻感触,但是和作者的感觉可能不太一致。像作者这种应该是从小就生活无忧,在父母的爱护下无忧无虑的成长,才能养成这种生活的方式和心境。就是那种自由的,坦然的面对生活的一切的态度。可以在任何时候去想去的地方,去吃想吃的东西,去做想做的事,甚至连爱情也是想爱就爱吧。这是我们很多人都无法做到的,可能一生都做不到。就像......

  让人羡慕的生活,和可以学习的生活观。

  一通乱七八糟的评!

个人读后感15

  记录了一下哈罗德的旅程,不知道对不对:金斯布里奇-洛迪斯韦-南布伦特-布克法斯特-阿什伯顿-希斯菲尔德-奈顿-查德利-埃克塞特-布兰福斯贝克-索华顿-比克利-提伯顿-森弗路德-巴格利坪-陶顿-奥特里-布尔顿-格拉斯顿伯里-威尔斯-拉德斯托克-皮斯登圣约翰-巴斯-斯特劳德-斯拉德-伯德利普-切尔滕纳姆-佩雷斯贝里-温奇科姆-百老汇-米克尔顿-克利福德堂-斯特拉特福-沃里克-巴金顿-贝德沃斯-纳尼顿-特怀克罗斯-朱什的阿什比-提克诺尔-小切斯特-奥尔弗里顿-克雷科洛斯-谢菲尔德-巴恩斯利-维克菲尔德-利兹-达林顿-纽卡斯尔-赫克萨姆-康博-贝里克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脑子里总是想到一首歌,《Five hundred miles》,一英里又一英里,哈罗德就这么一步步走完了全程。是自我救赎,是苦行僧,正是在一步一步中慢慢回忆过去,思考一生。接触不同的人,感悟不一样的生活,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哈罗德和莫琳之间有隔阂,正是这趟旅行让俩人冰释前嫌。过去都已经过去,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珍惜眼前始为真啊。好好的把握当下吧,不要做对不起自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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