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6-02-20 04:30:35 制度 我要投稿

(必备)档案管理制度1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档案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必备)档案管理制度15篇

档案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项目档案的管理,规范项目档案管理行为,保护公司利益,提高工作效率和档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市场拓展项目、技术研发项目等。

  第三条制度依据

  本制度制定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行政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第四条主要内容

  本制度主要包括项目档案管理的目的、范围、责任主体、执行程序、管理要求、责任追究等方面。

  第二章目的与管理要求

  第五条目的

  项目档案管理的目的是规范档案管理行为,保障公司利益,提高工作效率和档案管理水平。

  第六条管理要求

  1、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规范项目档案管理行为。

  2、确保项目档案保密安全可靠,避免遗失、损毁或泄漏。

  3、做好归档、整理、检索等工作,确保档案信息及时、准确、完整。

  4、发生案件等应急事件时,要做好相关档案保管和处理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第三章范围与责任主体

  第七条范围

  公司项目档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招标文件、方案设计文件、施工图等工程项目档案。

  2、市场调研报告、营销方案、推广方案等市场拓展项目档案。

  3、科研报告、技术方案、产品设计方案等技术研发项目档案。

  第八条责任主体

  1、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管理方案。

  2、项目管理人员要协助档案管理人员做好档案整理和归档工作。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要定期对项目档案进行检查和审计。

  第四章执行程序

  第九条立卷建档

  1、建档前,需审查文件、资料,分别归类处理。

  2、建档须注明档案代码、档案名称、文号、年度、保管期限等项目,建立档案目录并编号。

  3、项目档案应及时梳理,整理和升级管理,更新且完善档案信息。

  第十条档案管理

  1、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管理方案。

  2、档案管理员要负责未完成项目的档案管理。

  3、项目结束后应及时完成归档,存放在指定的'档案库内。

  第十一条出入管理

  1、出入档案库的人员,需出示有效证件并填写出入登记表。

  2、未经许可,禁止私自携带档案出库或带入档案库。

  3、档案外借须经过审批,外借时间限制不可超过保管期限,归还后要及时进行核查。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追究责任

  1、档案管理人员未履行档案管理职责,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应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

  2、违反规定,私自出入档案库,泄露、篡改、毁坏档案,造成档案丢失或毁损,应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处理方式

  1、如有违反规定、失误等情形,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处理情况,为进一步处置提供依据。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实行从严处理、从重处罚原则,依照不同情形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制度修改权归公司所有。

档案管理制度2

  物业公司员工培训档案管理

  员工培训是一项繁杂、艰巨、长期的工作,这就要求我们负责培训工作的各级干部员工,必须认真负责地做好员工培训档案的归档和管理工作。

  1.0由各部门(各子公司、各管理处)建立员工个人《员工培训档案》(表格or-004),将该员工参加的所有培训,按《员工培训签到表》(表格or-005)所列内容,详细填写,作为员工晋升、调薪、年度考评的条件之一。

  2.0除非该员工离职(或被辞退、除名),否则该员工的'培训档案将长期保存,并随该员工在本公司内部工作单位的调动而调转。

  3.0无论那一种类培训,从培训申请到考核结束,各部门(各子公司、各管理处)培训负责人每次都应认真做好培训记录,按规要求填写相应记录表格,在培训结束后归档备查。

  4.0培训记录至少保存一年(员工个人员工培训档案除外)。

  5.0教育培训部负责建立各部门(各子公司、各管理处)负责人的培训档案。

档案管理制度3

  档案工作人员要有高度责任心。在档案管理工作中,严格遵守以下制度:

  1、档案归档制度

  为了将本单位档案完整齐全地收集、保管起来,建立起内容丰富、结构合理的馆、室藏结构,更好地为单位业务工作和其他工作服务,制定本制度。

  (1)归档范围

  凡是反映本单位工作或业务活动以及其他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之范围。

  1、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单位主管业务并需执行的文件,普发的非主管业务但需执行的法规性文件,上级召开的需贯彻执行的会议主要文件以及上级领导针对本单位的重要讲话、指示等。

  2、本单位党、政、工、团、人事、财会、保卫、基建和业务(经济)、科技等工作以及各内部机构形成的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3、同级单位和非隶属单位制发需要执行,业务或工作联系密切以及检查本单位工作制发或形成的主要文件。

  4、直属下级单位报送的重要的工作计划、总结、请示、干部任免、典型材料、统计报表和法规性备案文件材料。

  5、本单位重要活动,重大事件以及专门业务形成的文字材料、照片、音像等。

  6、单位和个人其他有重要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图书、实物等。

  (2)归档时间

  需要归档的文件材料,1般按年度进行整理、归档。即须在当年上半年内,将上1年度本单位形成的以及其他属于归档范围的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按照规定,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再由档案人员进行规范整理和实行集中保管。

  对于专业方面的专门文件、特殊载体的文件如基建档案等,可以适当延长收集归档时间,但也要在办理完毕后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3)档的基本要求

  1、归档进室的文件材料须齐全、完整、准确,即每年需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页数等,不得残缺不齐。

  2、归档进室的文件材料应系统、条理、规范,即符合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管期限区分准确、分类科学、组卷合理,卷内文件排列有序、条理清楚。

  3、归档进室的案卷技术加工符合要求,即案卷封面填写内容齐全准确,格式规范,统1打印;案卷装订整齐美观,案卷排列及编号符合规定。

  4、机关单位发文应普遍建立“两套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撤销单位的档案都要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区档案馆移交。

  2、档案保管制度

  档案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为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制定本制度。

  (1)根据保存档案的数量,必须设置使用的专门档案库房、档案柜和档案用具。库房要坚固、安全、适用,并有防盗、防尘、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强光、防鼠、防虫等设施。

  (2)注重采用科学的现代化的档案保管,利用高技术手段、管理方法和设施设备,上等级和有条件的应配备去湿机、空调和微机等现代化设备,努力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保证档案的安全保存和更好利用。

  (3)接收档案必须认真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对接收和移出的档案要及时登记和统计,并进行规范化整理,保证档案完整、系统。

  (4)做好档案库房管理工作,保证库房内档案柜架和档案排放、编号合理有序,便于保管和利用,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

  (5)保证库房内温湿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温度14-24℃,湿度45-65%)。

  (6)对保管的档案要每年进行1次小检查,年终进行1次大检查,发现虫蛀、霉变、损坏、丢失档案等现象要及时报告领导,并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7)要定期对库藏档案进行清点核对,做到帐务相符,对损坏和模糊不清的档案要及时抢救和修复。

  3、档案保密制度

  做好档案保密工作,是每个档案工作者的神圣职责,为确保党和国家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增强党性观念,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1致。

  (2)严格遵守《档案法》和《保密法》的规定,做好档案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记的不记,不在任何地方和任何人面前谈论档案中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有关内容。

  (3)严格执行档案的查(借)阅制度,对不符合正当手续的利用者,不查档不借档。档案人员不经领导批准,不允许擅自为自己的亲戚朋友提供档案资料。

  (4)工作人员不准私自将档案带出馆、室外,不准带领非本馆、室工作人员入库房。

  (5)工作人员阅卷要坚持随用随提,下班时应及时入库,未使用完毕的,可暂入柜或抽屉,严禁堆放在桌面上。

  (6)对违犯本制度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和行政处分;构成失泄密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档案资料查(借)阅制度

  档案利用服务是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为了做好档案利用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同时确保档案的安全,防止档案的泄密和损坏,制定本制度。

  (1)查档案人员须持本单位介绍信,注明查档人身份,查档范围和目的,方予接待;利用已开放的档案,持身份证即可。

  (2)查阅机密档案和重要档案,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3)档案资料1般不予借出馆、室外使用,如特殊情况非借出不可,需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借出的档案不得超过3天,逾期需要重新办理借阅手续。

  (4)查阅人员必须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利用档案后,均应填写和效果记录。

  (5)查阅档案的人员,要爱护档案,不准擅自摘录、拍照、复制和互相转阅,不准圈划、涂改、撕页和拆卷,对损坏档案者,要追究其责任。

  (6)查档者取证档案须经批准后,方可复制(手抄、打字、复印、拍照等),经核对无误后,盖章生效。

  (7)查档人员要严格遵守本馆、室的规章制度,馆、室内禁止吸烟,在阅览室阅卷时不准喝水,以免损坏档案,不准大声喧哗,影响他人阅览;要注意阅览室内卫生,爱护公共财物。

  (8)利用档案者要按规定交纳档案保护费、复制费和取证费。

  (九)档案工作人员要端正工作态度,积极为利用者服务,严格执行各项档案利用制度,做好档案的监护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档案管理制度4

  一、目的

  为规范修理厂档案管理,增强修理厂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

  修理厂日常进出维修车辆的车牌号码,用户信息,维修内容,竣工时间,维修费用,用户要求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修理厂的档案管理由档案室档案管理员负责。

  档案管理员的职责:保证修理厂及各部门的原始材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三、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修理厂的归档材料实行“日日建档”及“月月归档”制度,即:每日对上一个工作日进出车辆的信息进行建档,每月的月末为修理厂归档资料归档期。

  2、在档案资料归档期,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个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部门经理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3、凡应该及时归档的资料,由档案管理员及时归档。

  4、各部门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档。凡机密以上的文件必须把原件放入档案室。

  5、档案管理员根据修理厂的《客戶档案归档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车辆维修档案的'内容包括:

  1、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记录;

  2、汽车维修登记台帐;

  3、车辆修前进厂交接单;

  4、车辆维修派工单;

  5、车辆维修过程检验记录;

  6、车辆修后检视路试表;

  7、车辆竣工质量检验记录;

  8、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

  9、车辆修竣出厂验交单;

  10、维修工时结算清单;

  11、维修衬料结算清单;

  12、车辆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

  13、车辆返修记录表及车辆返修台帐等。

  五、资料的分类与归档

  (一)修理厂档案资料的分类依据《客戶档案归档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1、修理厂档案资料的归档每年一次,属于平时立卷归档的不再此规定范围内。

  2、机动厂进行二次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应当建立全部内容完整的维修档案,并实行一车一档的归案原则。

  3、维修档案内容填写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相应责任人应签字确认。

  4、机动车维修档案保存期为二年。

  (二)技术档案管理规定

  1、技术档案,指本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用的一切重要图片、图纸、光碟、图书、报表、技术资料、有关设备、技术的文字说明等技术文件,整理后归并文件档案。

  2、本店设置技术档案有:维修汽车技术质量档案,车间、办公室基建档案、技术标准、规程、工艺文件、统计报表等生产技术档案、设备档案和科研产品开发档案。

  3、本店技术档案室由技术部门负责建立、保管、运用或提供使用。保管工作由技术部指定专人负责。

  4、每当档案资料进入本企业、技术部应在一周内建立档案。建档时要分类编号,登记立卷归档,并进行必要的整理编制卡片,以利查阅。

  5、技术档案不外借。内部技术人中办理借阅手续后,可以借阅,但属秘密的资料不得外借,不得随便复印。技术档案阅后要及时归还并办理归还手续。

  6、技术部定期对技术档案进行鉴定,确定保管年限,及时毁销失去使用价值的档案。

  六、档案的借阅

  1、厂长、副厂长借阅非密级档案克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2、因工作需要,修理厂的其他人员需借阅非密级档案时,由部门经理办理《借阅档案申请表》送厂长办公室主任核批。

  3、因车辆后续维修、发生事故或维修纠纷等情况需要查阅维修档案的,应按规定手续调阅,确需借出的重要维修档案,可采用复印件或视需备份,并督促如期归还。

  4、档案借阅者必须做到: 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

  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七、档案的销毁

  1、修理厂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修理厂档案资料。

  2、当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档案管理员填写《修理厂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交厂长办公室主任审核经厂长批准后执行。

  3、凡属于密级的档案资料必须由厂长批准方可销毁;一般的档案资料,由厂长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4、经批准销毁的修理厂档案,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修理厂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5、在销毁修理厂档案资料时,必须由厂长或分管副厂长或厂长办公室主任制定专人监督销毁。

档案管理制度5

  为加强校研究生会办公室档案的科学管理,保证档案资料的系统性与完整性,现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立卷、归档

  第一条 各部门平时要做好文件的收集、整理,文件的整理、上缴工作是各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认真做好。

  第二条 各类文件材料由办公室负责整理立卷、归档。办公室对各部门文件立卷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做好应归档文件案卷的接收归档工作。

  第三条 文件立卷归档范围。凡是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包括收、发文电,内部文件,各种会议文件,文件汇编,簿、册、图表,出版编辑物原稿、磁盘等),均属立卷归档范围。

  第四条 立卷的原则。遵循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文件的保存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五条 立卷方法。根据立卷原则、文件的分类,分年度、分级别、分问题、分保管期限的方法立卷。

  1、分年度。将文件按其形成或针对的年度分开。

  2、分级别。将文件按其重要性分成公文和一般文件。

  3、分问题。将文件按其内容所反映的问题分开。

  4、分期限。根据文件的'不同保存价值,将文件按不同的保管期限分开。

  5、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1)永久保存。凡是反映部门主要职能活动和历史面貌的(例如章程、申请批文等)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文件,划为永久保存。

  (2)长期保存。凡是在相当长时间内部门需要查考的文件,划为长期保存。长期保存为15年至50年。

  (3)短期保存。凡是在较短时间内部门需要查考的各种文件,划为短期保存。短期保存为15年以下。

  第六条 文件的组合。组合的基本作法如下:

  1、法规性文件,如制度、办法、条例、规定等一般按单一问题组合。同一问题的请示与批复、转发件与原件,应组合在一起。

  2、会议文件应单独组合。

  3、统计、报表、名册等各类表格文件,应组合在一起。

  4、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一般可按部门或社团名称组合。

  5、特殊性文件材料,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组合。

  第七条 档案袋内文件的排列。档案袋内文件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依序排列在一起,即章程、批文在前,计划、总结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案件材料中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其它文件按文件的重要程度或形成时间先后排列。

  第八条 文件归档份数。一般归档1份,重要的和经常使用的文件归档2份或3份。对无保存价值和重份文件,需要办理销毁手续。

  第九条 归档时间。部门应于活动后一周内,将应立卷归档的文件整理立卷,向办公室移交归档。

  第十条 归档文件案卷的要求。部门移交归档文件案卷,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归档文件齐全、完整。

  2、每个案卷必须填写案卷文件目录、编件号、页号、案卷封面,填写时用中性笔或钢笔书写,字迹工整、清晰。

  3、档案袋的名称要注意内容准确,文字简练通顺,结构完整,必须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和成份。

  第十一条 案卷文件一式两份,一份作为纸制文档保存,另一份电子文档保存在办公室,电网档案盒。

  二、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二条 办公室按照校研究生会对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存放的各类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分类保管,编制各类检索目录,搞好档案的借阅利用、统计等工作。

  第十三条 经鉴定失去保存价值需要销毁的档案,应经分管主席审查批准后,按程序进行档案销毁。

  第十四条 办公室的管理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经常检查防护设施和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字迹褪色、纸张变色的档案,要有计划的进行修补、复制,保护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第十五条 档案的利用。利用档案人员,按规定办理档案利用审批手续与有关登记表,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

  第十六条 借用档案人员必须爱护档案,要保证档案的安全与保密。不得擅自涂改、勾划、剪裁、拆散、翻印或转借。归还档案时,办公室人员要仔细检查,档案盒,发现对档案有损坏或泄密者,应及时向分管主席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待档案利用人员要热情,认真负责,按规定提供利用。填写好查阅档案登记表。

  第十八条 平时汇集,按实际顺序或内容分类、收集、整理,应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来源、时间、内容方面的联系。若遇有上级漏发文件,应及时请求补发或取得复印件,干部档案盒,以便存档和查阅。

  第十九条 确保文件、材料的安全,做好保密工作。

档案管理制度6

  1.客户档案的管理工作由客务部负责。

  2.客户资料按单元号一户一档建立,按楼层统一存放在客户档案文件柜内。

  3.每个客户档案内由入住资料、二装资料、往来函和房门锁、电话、车位、水牌、客户加班等申请单等组成,退租客户的资料须及时装订另存。

  4.每个客户档案均按日期顺序排列,将最新的文件摆在最前面。

  5.客户档案的标牌须与档案内现客户的公司名称吻合。

  6.客务部每年整理一次退租客户档案,对已装订好的退租客户资料打印目录后按楼层装入文件盒内存放。

  7.客户档案查阅可向客务主管借出,经客务部经理批准后在客务部办公室阅览。

  8.原始客户档案一般不可修改,客务部工作档案需经客务部经理同意方可修改。

  9.客务部档案应积极推行计算机管理,由客务主管设置客户档案管理系统,将客户各类资料、各单元房屋使用情况等输入计算机中,进行资料分析、整理和信息传递。

  物业客户档案管理制度

  一。制度内容

  为做到客户服务部与客户的良好沟通,掌握客户的人员构成、公司性质、物业费交纳情况等,有必要建立一套综合的客户信息系统,而客户档案可以协助客户服务部以最便捷的方式提供以上信息。因此,为充分利用客户信息并管理好这些信息,特建立此制度。

  二。管理目标

  客户档案资料全面、准确、有效。

  三。适用范围

  客户档案资料的管理主要是收集、整理、归档及使用四个环节。

  一般客户档案包括以下的`资料:

  1. 收集客户单位资料

  2. 客户缴费记录包括各样应付之押金

  3. 客户装修工程文件

  4. 客户迁入时填具之资料

  5. 客户资料补充

  6. 客户联络资料

  7. 紧急事故联络人的资料

  8. 客户与管理处往来文件

  9. 客户违规事项与欠费记录

  10. 客户维修记录

  11. 客户投诉记录

  12. 客户单位有关的工程档案(与二次装修工程有关资料)与工作程序

  四。注意事项

  1. 及时上行下达客户与管理之间的知识、报告、通知、通报,传送文件应及时、准确,认真地登记并制作各种表格。

  2. 协调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加强横向沟通;

  3. 做好与客户有关各类文件的档案工作,并定期整理,以备随时查询及跟进;

  4. 接听客户投诉,解决客户投诉;

  5. 接听客户工程报修电话,及时联系修复。

档案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档案,使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充分发挥人事档案的作用,更好地为怡通集团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人事档案工作是集团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集团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贯彻执行集团战略、方针、政策服务的,是选贤举能,知人善任,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员工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怡通集团总部及其各子公司。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集团企业管理部人事档案管理的职责——

  a、负责制订、修改和完善集团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工作管理制度与实施细则等规范;

  b、负责本制度在各子公司实施执行的具体指导和监督检查;

  c、负责怡通集团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d、负责怡通集团各子公司、部门的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e、负责对各子公司的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督导。

  第五条:集团企业管理部人事档案管理的义务是指导各子公司按本制度要求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程序、规范档案管理行为。

  第六条:各子公司行政部门人事档案管理的职责就是负责执行本制度,按其要求建立规范的人事档案管理;负责管理企业管理部所有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人事档案内容

  第七条:人事档案一式两套(原件由各子公司行政部保管、复印件由集团人事部统一管理),是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员工情况的有关材料构成,主要有如下几类:

  a、履历材料(包括个人的简历资料、学历、资格证等);

  b、考核、考察材料;

  c、奖励及处分材料;

  d、培训记录及外训协议等材料;

  e、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录用、任免、聘用、离职材料;

  f、其他可供企业用人参考的资料。

  第四章、档案编号管理

  第八条:各子公司行政部门必须按照OA管理系统中的员工编号(即:工号)进行编号,每100个档案做一个标记,方便查找。

  由其他单位转入的员工档案,按照转入单位的编号更换编号(转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

  第五章、人事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第九条:日常收集员工履历表、试用期考评表、各种奖励、职务任免、岗位/待遇调整表、续签合同等材料。

  各子公司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在每次招聘结束后的七日之内(试岗期结束),必须将新进员工的人事档案收集、整理并进行归档。

  日常新进人员的人事档案必须于办理入职手续两日之内,将将新进员工的人事档案收集、整理并进行归档。

  第十条:各子公司行政部门的人事专员在以下几个时段特别需要做好人事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

  1、新员工报到时

  新员工报到后,收齐新入职员工的所有手续、证件、资料后,统一装入新建的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封面右上方书写上档案袋编号(口取纸)、员工姓名、性别。结束试岗期后的三个工作日之内,将以下档案、证件和资料进行再次归档:《许昌怡通集团应聘人员求职表》(必须要有面试评价表及审批人意见签署);⑵ 身份证(双面都印在同一页上,A4纸)、学历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资质证件的复印件;

  2、员工办理正式入职手续时

  员工结束七天试用期后的三个工作日之内,将以下档案、证件和资料进行再次归档:

  (1)《许昌怡通集团应聘人员求职表》(必须要有面试评价表及审批人意见签署);

  ⑵ 身份证(双面都印在同一页上,A4纸)、学历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资质证件的.复印件

  3、员工办理转正手续时

  员工转正手续完成后,各级人力资源部门人事专员必须将以下资料收集齐后,归入该员工的档案袋:该员工的《应聘求职表》、《试用期考评表》《劳动合同》、《保密协议》;4、员工办理调动手续时

  各级人力资源部门,在完成员工调动手续的三个工作日内将员工调动手续资料装入该员工的档案内,具体的资料有:《岗位/待遇调整表》;⑵、《工作交接表》;

  ⑶、《文件档案资料移交明细表》、《物品资产移交明细表》、《客户资料移交明细表》、《待办工作(事宜)移交明细表》;

  5、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

  各级人力资源部门人事专员,在办完员工离职手续的三个工作日内,将离职相关资料装入该员工的档案内,必须装入的资料有:该员工的书面离职申请书;《离职清算表》⑶、《离职申批表》;

  ⑷、《员工离职工作移交表》;

  ⑸、《文件档案资料移交明细表》、《物品资产移交明细表》、《客户资料移交明细表》、《待办工作(事宜)移交明细表》。

  第十一条:每年一季度按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对上一年的人事档案进行整理、组卷。人事档案的收集范围:本管理制度第三章中所列的档案内容涉及的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在整理过程中,不得私自涂改、抽取或伪造档案材料。

  第六章、人事档案的借阅与移交

  第十三条:凡借用人事档案,必须填写《人事档案借阅登记表》,由人力资源部门的负责人核实理由,经企业管理部领导签批后,方可借出,借出的档案必须在7天内归还,如确因工作需要,可办续借手续。

  借阅档案的人员,对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泄密和污损,不准抽换、折卷和转换,不得复印。

  第十四条: 人事档案的移交分为人事档案移交和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移交两种。

  第七章、其他规定

  第十五条:凡是公司的员工(正式员工、试用员工和临时员工)都必须建立档案正本,是否建立副本,根据工作需要由人力资源部自行确定。

  第十六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素养,按受过正规的档案管理培训,在工作中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第十七条:不得擅自处理或销毁档案材料,应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进行档案保管和档案销毁。

  第十八条:集团人事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子公司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督导,检查中凡发现不按照以上规定予以办理执行的,视情节轻重,处罚人事档案管理员50—200元,其所属各子公司领导负连带责任,处罚100—200元。

  第十九条:各子公司人事档案管理人员是定岗管理,凡与原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变动(包括换岗、离职、增减其他工作量)的,必须报经集团企业管理部,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直接处罚当事人50—200元,各子公司相关领导承担连带责任,处罚50—200元。

  第二十条:奖惩投诉

  员工对本人或他人的奖惩在以事实为依据的前提下可以越级投诉,也可以直接投诉到集团人事部。

  受到投诉的奖惩在抽查时可暂停,待调查清楚后再予以处置。

  1、投诉调查结果属实的,撤消原奖惩决定,可以对员工投诉他人奖惩的进行表扬奖励。

  2、投诉调查结果不属实的,维持原奖惩决定,并对投诉员工进行教育,要规范其行为和思想,注重事实;若纯属造谣生事的,可以对投诉员工予以行政记过处罚。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集团企业管理部。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从下发之起实施。

  人事档案借阅申请表

  日期:20 年 月 日申请单位申请部门申请人借用查阅人事档案事由借用查阅人事档案内容被查阅

  单位部门被查阅人查阅档案编号查阅部门经理意见被查阅部门经理意见人事部领导意见企业管理部部长意见人事档案借阅登记表序号日期时间档案借阅人信息档案归属人信息归还日期归还时间档案保管人单位/部门借阅人单位被借阅人档案编号

  人事档案移交表需调动档案信息单位部门档案归属人档案编号1、2、3、4、5、6、7、8、手续会签档案调出单位档案管理员档案调出档案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签字档案调入单位档案管理员档案调入档案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签字集团人事部领导意见企业管理部部长意见

档案管理制度8

  为了全面遵守《基金会管理条例》和《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章程》,加强基金会档案资料管理,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结合本基金会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档案管理

  (一)基金会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二)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求完整、齐全、准确并注意区分不同价值分类整理、立卷。归档材料应妥善管理,严防丢失、毁损。

  (三)归档范围:上级机关印发、本基金会制发或工作中形成的,具有参考价值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种材料。

  1.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下发的与本基金会有关的决定、条例、规定、登记证、法人证、批复等;

  2.本基金会向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提出的各项报告;

  3.本基金会的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

  4.本基金会的工作计划、总结、年度工作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理事会纪要及与有关单位和个人签订的合同、协议等;

  5.会计预算、决算统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财务报告;

  6.本基金会理事会成员和工作人员基本情况;

  7.本基金会职工工资、福利及工作人员任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辞职、辞退的文件材料;

  8.本基金会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基金会重要活动的简报、声像材料、荣誉证书,有纪念意义和凭证性的实物材料。

  9.本基金会民政部登记年检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重要活动领导人讲话、题词及其音像资料;

  10.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等。

  二、收集整理

  (一)本基金会所开展的各项工作、活动,按照归档要求,由承办人在工作和活动结束后及时将文件资料集中后交办公室整理归档。

  (二)本基金会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调研、参加相关部门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后,应将会议主要文件等需归档的资料交办公室整理归档。

  (三)本基金会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财务部门负责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四)建立基金会专家库、志愿者数据库,利用基金会网站及时向公众传递各种活动信息及相关资料。

  三、档案利用

  (一)借阅档案须经主管领导批准,严格履行借阅、归还登记手续。

  (二)查阅档案时,严禁在档案上作涂改、圈划、抽换、批注,未经批准,不准复制档案。

  四、档案管理人员发生变更时,要及时填写移交清单,办好移交手续。

  五、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实行。

档案管理制度9

  为了加强物业档案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充分发挥物业档案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作用,更好地为物业管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特指定档案管理制度。

  1、公司应加强对所辖物业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把物业档案管理工作列入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2、设立相应的档案管理部门,配备专职人员和必要的专用库房、装具设备等,对物业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3、按规定整理、保管本单位本部门形成的物业档案及有关资料,并做好提供利用。

  4、凡是归档的文件材料需保持文件材料的有机联系,并做到完整、准确、系统。

  5、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以原件为主,复制的文件必须注明来源单位及时间,字迹工整,图表图像清晰。

  6、形成物业档案的部门负责整理,经检查合格后,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双方各保留一份。

  7、物业档案管理人员,应建立各类档案总目录、分类目录和微机查询目录等检索工具。

  8、物业档案管理部门要进行物业档案的整理、利用、鉴定、销毁等情况的统计。

  9、凡需销毁的档案,必须经过物业档案所有权人,物业档案管理人员的鉴定,编制销毁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相关部门批准,在指定地点销毁。

  10、物业管理的保管要有专用库房,符合防火、防盗、防尘、防有害生物、防潮湿、防高温等保管要求,并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情况,对破损和褪变的档案要及时修复,确保物业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11、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藏匿、隐瞒物业档案,不得私自涂改、伪造、销毁物业档案。

  12、借阅档案须经领导批准并填写借还档案清单,用完后及时归还入档。

档案管理制度10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符合会计基础规范化的要求,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档案立卷管理办法

  1、会计凭证:每月做好的会计凭证必须在下月5日内进行顺号、查对、清点,检查凭证是否都符合规定,然后按每本50号装订成册,凭证封面标名每月共几本、每本凭证的`编号,再将装订成册的凭证按顺序立案存档,使查找凭证方便、快速、一目了然。

  2、会计报表:每月做好的会计报表必须依次编定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财务报告所属年度、季度、月度,送出日期,并由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再将会计报表按年份顺序存放,立案归档,以便查找。

  3、会计帐本:每月结帐后,将打印出来的会计帐簿加具封面,装订成册,标明帐户名称、顺序号、标上标签,将会计帐簿按年份顺序存放,立案归档,以便查找。

  4、财务文件:财务文件、审计报告等按文件内容进行分类,按立案时间打出文件清单,标上标签、编上编号,便于查阅。

  二、会计档案调阅管理办法

  借阅档案必须按正常手续进行,财务部查阅档案资料,要求当天查阅当天归放原处;审计人员查阅档案要有借阅手续;外调档案,必须经财务部主管批准,并付上借阅档案借据,写明借调日期、用途、档案名称、份数、归还时间等,方可借出档案。档案管理人员要根据借调档案规定,到期及时催收归还档案,确保档案完整无缺。

  三、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1、会计凭证:

  ①原始凭证、记帐凭证保管期限为15年;

  ②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保管期限为3年;

  2、会计帐簿:

  ①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管期限为25年;

  ②明细帐保管期限为15年;

  ③总帐保管期限为15年;

  ④辅助帐簿保管期限为15年;

  ⑤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清理报废后保存5年。

  3、会计报表:

  ①月、季度会计报表保管期限为15年;

  ②年度会计报表保管期限为永久。

  4、其他:

  ①会计移交清册保管期限为15年

  ②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保管期为永久

  ③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保管期为永久

  ④银行存款对帐单保管期限为5年

  四、会计档案销毁

  根据会计档案保管期限,销毁会计档案时,到期限的档案必须列出详细的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编号、册数、起止年度、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并有档案管理人员签名、财务部主管签名、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会计档案销毁时应由上级主管部门派员监销。

档案管理制度11

  1. 目的

  规范化验室试剂的管理,遵循既有利于使用,又保证安全的原则。

  2. 范围。化验室内所用试剂药品。

  3. 职责

  3.1试剂药品保管人员严格执行药品保管制度,做到试剂药品的安全保管和使用领取。

  3.2化验室管理人员负责化验室操作人员试剂药品的安全使用。

  3. 3化验室操作人员准确掌握试剂药品的安全使用,防止出现误操作。

  4. 试剂的保管

  4.1化学试剂应指定专人保管。

  4. 2在固体试剂和液体试剂及化学性质不同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试剂应分柜存放。

  4.3受光照易变质、易燃、易爆、易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试剂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处;易燃、易爆物应远离火源。

  4.4易挥发试剂应贮存在有通风设备的房间内。

  4.5剧毒试剂应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

  4.6试剂使用应有记录,剧毒试剂的领用需化验室负责人签字。

  4.7配制的试剂应贴上标识,注明试剂名称、浓度、配制时间、有效期及配制人。

  4.8定期检查试剂是否过期,过期试剂应及时妥善处理。

  4. 9配制的试剂除有特殊规定外,存放期不应超过 个月。

  4.10应定期检查试剂是否齐全,所缺试剂应及时申请购买。

  4.11标准物质应按规定存放,定期检查是否完好,每次使用应有相应记录,标准物质证书统一存放在资料柜。

  4.12化学品必须根据化学性质分类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性、强腐蚀品不得混放,化学药品需放在专用柜内,有存放专用柜的储藏室,有阴凉、通风、防潮、避光等条件;有防火防潮安全设施。

  4.13存放药品要专人管理、领用,存放要建账,所有药品必须要有明显的标识,对字迹不清楚的`标签要及时更换,对过期失效和没有标签的药品不准使用,并要进行妥善处理。

  4.13试验试剂容器都要有标签,对分装的药品在容器标签上要注明名称、规格、浓度;无标签药品不能擅自乱扔、乱倒,必须经化学处理后方可处置,化验室中摆放的药品如长期不用,应放到药品储藏室,统一管理。

  4. 14化学药品盛装容器应封闭,防止漏气、潮解。见光容易起变化的化学品应装在深色的玻璃容器或避光的容器里,对化学药品包装和药品质量要定期检查。

  4.15要加强对火源的管理,化学品储藏室周围及内部严禁火源;化验室的火源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有火源时,不能离人。

  4. 16危险物品的采购和提运按公安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4.17要经常检查危险物品,防止因变质、潮解造成自然、自爆等事故。

  4. 18管理人员要建立化学品(易制毒药品)各类账册,药品进购后,及时验收、记账,使用后及时销账,掌握药品的消耗和库存数量。

  5. 试剂的使用

  5.1领取化学试剂前应检查试剂的外观,注意其生产日期,不得使用失效的试剂。如怀疑有变质可能时,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要注意保护瓶上的标签,如有脱落应及时贴好,如有损毁则应照原样补全并贴牢。

  5.2领用液体试剂只准倾出使用,不得在试剂瓶中直接吸取,倒出的试剂不得再倾回原瓶中。倾倒液体试剂时应使瓶签朝向虎,以免淌下的试剂玷污或腐蚀标签。

  5.3取用固体试剂时应遵守“只出不回,量用为出”的原则,倾出的试剂有余量者不得倒回原瓶。所用药匙应清洁干燥,不允许一匙多用。

档案管理制度12

  1、 药品试剂由专人保管,建立细帐,做到帐物相符。

  2、 药品试剂用完后应及时放回原处,每学期结束时清点一次。

  3、 实验室的药品不得私自借出,如需借用,必须办理借用手续。如不能及时归还的,由借出人负责追回,外单位借用的,必须经实验室主任同意。

  4、 凡因教学实习或科研在实验室以外使用药品时,必须在实验室配制试剂。不能整瓶拿走,用完后,物品要及时归还实验室。

  5、 因实验、实习或科研需要领用易燃、剧毒等物品的`,必须填好申请单,注明所需数量、使用时间、使用原因等,经批准后方可到实验室领用,用剩的须及时交回,不得随意处置。实验室应做到精确计量和记载。

  6、 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药品应单独存放,加强保管,一般情况下至少每月检查一次,但在夏天、霉雨天至少一周检查一次,以防药品因变质、分解等原因造成事故。

  7、 盛装危险物品的容器、变质材料、废液、废渣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严禁随意抛弃。

档案管理制度13

  技术档案管理按照档案馆关于工程归档要求进行。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分为施工技术档案和竣工技术档案,企业内部和项目部分别设置专人负责这项工作。

  第1节施工技术资料和管理

  1.1加强对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的领导,实行项目主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建立岗位责任制。

  1.2工程技术资料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应按专业系统归类,认真填写,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记录准确、真实。

  1.3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项目,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资料收集内容和移交的时间。

  1.4在单位工程施工前,与建设(监理)单位共同制订材料或试块的送检计划,并确定见证试验室。对甲方提供的材料应在提货时,及时索要有关材料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

  1.5把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纳入企业的奖罚制度,对由管理失控造成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坏、丢失等行为造成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2节技术档案的.内容

  2.1土建部分

  2.1.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开工审批表。

  2.1.2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1.3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出厂证明及合格证(或试验记录证明)。

  1)砖、水泥、砂、钢筋、防水材料、隔热保温材料、反腐材料试验报告、钢构件、焊条、外加剂、门窗。

  2 )以上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2.1.4施工试验报告及记录。

  2.1.5预检记录:工程定位测量记录,模板预检、楼层放线、楼层50cm水平控制线、轴线竖向投测控制线。

  2.1.6隐蔽工程记录。

  2.1.7验收记录

  1 )结构工程验收记录。

  2 )竣工验收。

  3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4 )单位工程验收记录。

  5 )工程质量竣工核定证书。

  2.1.8新型建筑材料及施工新技术资料。

  2.2管道工程

  2.2.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2.2主要材料及设备的合格证。

  2.2.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2.4主要设备明细表及试运转记录。

  2.2.5功能试验记录。

  1 )上水的水压试验记录。

  2 )下水灌水试验记录。

  3 )通风管道试压、密闭试验记录。

  4 )消防管道试压记录(包括自动灭火系统)。

  2.2.6室外管线测量记录。

  2.2.7竣工验收:分部工程验收核查书。

  2.3电气工程

  2.3.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3.2主要材料及设备的合格证。

  2.3.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3.4主要设备明细表及试运转记录。

  2.3.5调试记录、电阻调试记录及系统调试记录。

  2.3.6发电、变电、供配电、开关柜等耐压试验。

  2.3.7室外直填电缆测量记录。

  2.3.8竣工验收:分部工程验收核查书。

档案管理制度14

  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为业务发展提供资料支持,提高资料利用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资料按性质分为机要资料和非机要资料。

  1.非机要资料: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可以对外公开的资料。

  包括:

  ①公司非密级文件、各项规章制度、一般会议记录及资料;

  ②外界发给公司的所有非机要文件、信函及资料;

  ③公司宣传及重大公关、接待活动文字、影视资料;

  ④公司业务研究背景资料。

  ⑤以公司名义购置的书籍、磁碟及相关资料。

  2.机要资料:公司经营发展中形成的、不宜对外公开的资料。

  包括:

  ①公司密级文件、公司的规划、财务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②人事档案、经理以上人员的工资收入;

  ③公司非公开的.项目内容,研究成果;

  ④公司内部或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

  ⑤公司非公开的财务、证券情况,银行账户账号等。

  第二条公司资料库由综合部专人管理,负责资料收集,目录编制,资料建档、归档、查阅、借阅。

  1.资料收集:来源包括公司收、发文,公司业务研究资料,及其他途径获得的资料。

  2.目录编制:根据资料密级、内容、编号、时间、份数编制资料目录。

  3.资料建档、归档:根据资料目录做好相应的建档、归档工作,保证公司资料库齐全完整,密级资料必须保证安全。

  第三条凡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查阅、借阅公司非机要资料,须在行政人员处填写《公司资料借∕查阅簿》,办理借还手续。

  第四条借、查阅资料应妥善保管、保持整洁,按期归还,如有遗失毁损应立即报告总工并及时追查处理。

  第五条借、查阅资料不得涂改、划线、抽页、剪裁和污损,资料出借和归还,由行政人员负责检查资料的完好破损情况。

  第六条查阅机要资料须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查阅。机要资料不得复印,不得外借。

  第七条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发布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综合部。

档案管理制度15

  一、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管理档案,管理档案应一式两份,一份自用,一份送学院防火委员会存档。

  二、消防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学院的基本情况,消防重点岗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场所施工,使用或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与消防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七)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八)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

  (九)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十)有关燃气、电器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记录。

  (十一)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十二)火灾情况记录。

  (十三)参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十四)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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