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管理制度

时间:2026-02-14 14:30:43 制度 我要投稿

会议管理制度【集合】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会议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会议管理制度【集合】

会议管理制度1

  一、会议室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树立好窗口形象。

  二、党委会议室原则上不外借,部门如有重要事项,向分管领导汇报同意后方可借用。

  三、使用四楼会议室,必须先到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填写会议室使用通知单,用后及时归还。

  四、责任人员在会议之前要做好充分准备,按时完成会场布置,保证会议顺利进行。

  五、每次会议结束后,责任人员要及时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做好保洁工作。

  六、会议室桌椅设备不得外借。

  七、责任人员要加强对各会议室的日常维护,要始终保持整洁状态。

会议管理制度2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管理,增强各项会议的规范性,使会议内容有案可查,会议决定更加有效地贯彻执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1、公司领导主持召开的重要会议。

  2、部门组织召开的'内部重要会议以及由部门组织召开的跨部门或对外的重要会议(可邀请分管领导参加)。

  3、所属各单位召开的重要会议。

  三、记录形式

  1、会议记录。各类会议由各部门、各单位指定人员进行记录,统一使用公司印制的会议记录本。

  2、会议纪要。形成决议、待处理事宜、时间节点及结果的会议,在会议记录的基础上由指定人员整理会议纪要,打印后归档备案,同时保存电子文档。

  3、音像记录。凡公司领导有特殊要求的重要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录音、整理,并对声像资料进行存档、保管。

  四、记录要求

  1、会议记录。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全面记录会议的内容,必须准确记录与会人的意见,不能以个人的喜好、观点而增删内容,或加入记录人自己的观点。字迹要求规范、清晰、工整,不准随意涂改。记录本应由专人妥善保管,注意保密。

  2、会议纪要。内容必须做到全而精,详略得当,突出要点,围绕会议主旨及决议来整理、提炼和概括,避免冗长拖沓,避免不必要的文辞修饰等,切忌记流水账,以便在传达会议精神、查阅会议资料时更精准、更高效。

  五、监督检查

  公司办公室负责对各部室、各单位执行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贯彻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会议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会议室是公司举行会议,接待来宾的场所,为了充分利用会议室的功能,给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使会议室的管理和使用更加规范化、合理化,以确保公司的'各类会议的正常召开,现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

  会议室使用管理由公司行政部负责,并实施监督。

  三、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

  四、会议室使用细则:

  (一)会议室是专门用于召开会议、研讨工作、接待来宾的地方,未经允许,不得挪借他用。

  (二)公司会议室的管理由行政部统一负责,会议涉及使用的设备及设施由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管理与调试。

  (三)为了避免会议室使用时发生冲突,各部门如需使用会议室,需提前一天填写《会议室使用申请表》交至行政部,以便统一安排。公司每天都会将会议室统一上锁,各部门人员在使用会议室时必须登记,并领取钥匙和会议牌。

  (四)临时召开的紧急会议需要使用会议室时,要及时通知行政部提出申请并登记使用。

  (五)各部门申请使用会议室时,需明确使用时间、参加人数等,如需提供纯净水、制作会标、摆放水果的,要在《会议室使用申请表》中填写具体内容及数量。

  (六)如遇到会议室之间发生冲突的,要坚持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公司会议优先于部门会议,部门会议之间由部门之间本着重要、紧急优先的原则自行协商解决。

  (七)开会期间,请爱惜会议室的设备设施。

  (八)会议进行中,请把相关的标识牌放在指定的位置。

  (九)会议结束后,相关人员应及时整理会议场地,关闭各种电器,如发现设备故障和公物损坏应及时报行政部,以便及时修理,保证其他会议的顺利进行。

  (十)会议室的使用部门,要维持室内清洁,使用完毕后将移动的桌椅及时放回原位,以方便其他部门使用,并通知行政部。

  (十一)严禁在会议室打牌、嬉戏打闹等。

  (十二)室内物品未经行政部批准,不得私自转借他人或挪借他用,若要借用会议室的物品,需填写《会议室使用申请表》,做好相应的登记,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

会议管理制度4

  一、目的

  对市场安全生产目标进行控制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市场范围内

  三、管理职责

  (1)安保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修订、督促、检查;

  (2)各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和实施计划;

  (3)总经理批准市场安全生产目标。

  四、工作程序

  (1)制订

  安保部根据安全生产方针、管理评审结果、风险评价结果、标准系统评价结果及绩效情况,为不断改进安全管理中的不足之处,起草安全生产目标,在征求各部门意见后,由总经理批准实施。

  (2)实施

  总经理为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提供人力资源、财力资源、物力资源、技术资源。

  (3)目标分解实施

  安保部将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以安全目标责任书形式分解到各部门,确保目标的落实。

  (4)实施结果考核

  安保部负责半年进行一次预考核,每年12月进行全年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做为安全奖惩依据。

  (5)安全生产目标的评审及修订

  通过考核结果,分析安全生产目标的适宜性及内外部条件变化,对目标进行修订。

  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总经理直接领导下,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协调领导机构,主要任务是组织公司内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制定和审查公司内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负责审定各种安全计划,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负责事故报告的审查分析处理,对各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并指令有关部门限期解决。

  2、安委会成员在领导各部门工作中要严肃认真,按规定抓好日常管理工作,经常性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检查、文明生产管理及对各类事故进行研究处理。

  3、安委会要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纳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计划,保证按国家规定提取安全经费,用于安全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方面。

  4、安委会的专职人员不定期组织召开各级安全工作会议,每季度的安全检查要公布纪要,每月事故鉴定要发通报。

  5、安委会随时对厂内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6、负责审议各部门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对违反者及时进行纠正和批评教育,形成事故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进行处理。

  7、监督检查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对违反规定的部门或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8、对不重视安全工作,不认真执行安全规章的部门和有关人员负责批评教育,对于因此造成事故的追究责任,并作出处理。

  9、对于事故争议负责做出裁定或报请上级部门裁定

会议管理制度5

  第一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一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持股计划遵循自主决定,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参加持股计划。

  (三)利益共享原则

  持股计划下持有的标的股票,于归属考核期内根据归属考核期的考核情况分三期进行归属。前述分期归属的机制有利于鼓励核心管理团队长期服务,激励长期业绩达成,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四)风险自担原则

  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二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参加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本期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名单,参与范围为与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二)参加对象确定的标准

  1、本期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确定。参与对象按照自愿参与、依法合规、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所有持有人均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领取薪酬。

  2、美的集团围绕“科技领先、用户直达、数智驱动、全球突破”四大战略主轴,深化转型,聚焦产品力与效率提升,企业盈利能力与经营质量持续增强。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是保障公司战略执行、业绩提升的决定力量,本期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

  (1)公司除全球合伙人以外的副总裁及其他高管;

  (2)公司下属单位总经理;

  (3)对公司经营与业绩有重要影响的其他核心高层。

  以上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三)本期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本期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为55人,包括公司除全球合伙人以外的副总裁2人及其他高管2人,下属单位总经理和其他核心高层41人。参与本持股计划的高管分别为李国林、王金亮、赵文心、江鹏。各持有人最终所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的额度及比例,将根据归属考核期单位业绩目标的达成情况及持有人考核结果方可确定,届时公司将会另行公告。

  (四)参加对象的核实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期持股计划以及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五)不存在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参加本期持股计划的情况。

  第三条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股票来源

  (一)资金来源

  1、本期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计提的持股计划专项基金和高层部分绩效奖金,本期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为 15,909万元,约占公司 20__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的 %。

  2、本期持股计划不存在公司向参与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涉及杠杆资金。

  3、本期持股计划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补贴、兜底等安排。

  (二)股票来源

  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受让和持有美的集团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票。公司的回购情况具体如下:

  1、公司于 20xx年 2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20xx年回购计划”),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40元/股,回购数量不超过 10,000万股且不低于 5,000万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根据 20__年 4月 3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回购股份 99,999,931股,回购均价为xx元/股。

  2、公司于 20xx年 3月 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20xx年回购计划”),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70元/股,回购金额为不超过 50亿元且不低于 25亿元,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第四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管理模式

  (一)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年,存续期届满后,可由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

  2、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等情况,导致本期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可由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

  (二)本期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标的股票的法定锁定期为 12个月,自公告完成标的股票受让之日起计算。归属锁定期满后,本期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2、本期持股计划相关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本期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

  上述敏感期是指: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3、本期持股计划锁定期合理性说明

  本期持股计划锁定期设定原则为激励与约束对等。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锁定期的设定可以在充分激励员工的同时,对员工产生相应的约束,从而更有效的统一持有人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达成公司此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从而推动公司进一步发展。

  (三)本期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本期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本期持股计划设立后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代表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并对本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切实维护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对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决策

  (一)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核批准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二)公司董事会在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充分征求员工意见的基础上负责拟定和修改员工持股计划,报股东大会审批,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就对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发表独立意见。

  (三)公司监事会就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是否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公司持股计划发表意见。

  第五条持有人会议

  公司员工在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后即成为本计划的持有人,持有人会议是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由全体持有人组成。持有人均有权利参加持有人会议,并按其持有份额行使表决权。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持有人自行承担。

  持有人会议行使如下职权:

  (1)选举和更换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成员;

  (2)审议持股计划的重大实质性调整;

  (3)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可以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审议内容及表决程序

  (一)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1、持有人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主任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派一名管理委员会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

  2、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三天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给全体持有人。

  3、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的时间、地点;

  (2)会议的召开方式;

  (3)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5)会议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6)持有人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持有人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7)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8)发出通知的日期。

  (1)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主持人也可决定在会议全部提案讨论完毕后一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表决方式为书面表决。

  (2)持有人持有的每份计划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3)持有人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持有人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4)每项议案如经提交有效表决票的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对应的计划份额的 1/2以上同意则视为表决通过,形成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

  第七条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持有人的权利

  1、参加或委派其代理人参加持有人会议,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2、依照其持有的本期计划份额享有本期计划的权益;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持有人的义务

  1、本期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所持有的本期计划份额不得用于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除本期计划的规定外,持有人不得任意转让其持有本期计划的份额,亦不得随意申请退出本期计划;

  2、遵守本期计划,履行其参与本期计划所作出的全部承诺;

  3、按持有的本期计划份额承担本期计划的或有风险;

  4、按持有的本期计划份额承担本期计划符合解锁条件、股票处置时的法定股票交易税费,并自行承担因参与本期计划,以及本期计划符合解锁条件,股票处置后,依国家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税收;

  5、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1、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对持股计划负责,是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

  2、管理委员会由 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均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该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3、除应由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由管理委员会审议,具体如下:

  (1)依据持股计划审查确定参与人员的资格、范围、人数、额度;

  (2)制定及修订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3)根据公司的考核结果决定持有人权益(份额);

  (4)持股计划归属锁定期届满后,办理标的股票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5)参加股东大会,代表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行使表决权、提案权、分红权;

  (6)持股计划的融资方式、金额以及其他与持股计划融资相关的事项;

  (7)其他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4、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维护本期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期计划的资产安全,对本期计划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本期计划的财产;

  (2)不得挪用本期计划资金;

  (3)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将本期计划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4)未经持有人会议同意,不得将本期计划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本期计划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5)不得利用其职权损害本期计划利益。

  管理委员会委员违反忠实义务给本期计划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管理委员会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持有人会议和召集、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2)督促、检查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决议的执行;

  (3)管理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6、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于会议召开 3日前书面通知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对表决事项一致同意的可以以通讯方式召开和表决。

  7、代表 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1/3以上管理委员会委员,可以提议召开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5日内,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议。

  8、管理委员会召开临时管理委员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邮件、电话、传真或专人送出等方式;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 2日。

  9、管理委员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日期和地点;

  (2)会议期限;

  (3)事由及议题;

  (4)发出通知的日期。

  10、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方可举行。管理委员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管理委员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11、管理委员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管理委员会会议在保障管理委员会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邮件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管理委员会委员签字。

  12、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管理委员会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权利。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13、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14、管理委员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2)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情况;

  (3)会议议程;

  (4)管理委员会委员发言要点;

  (5)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管理委员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及会议记录应报董事会备案。

  第九条公司融资时本期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本期持股计划的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融资及资金的解决方案,并提交本期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会议审议。

  第三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权益处置办法

  第十条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分配及权益处置

  (一)持股计划股份存续期内的权益的归属

  根据归属考核期公司业绩及单位业绩目标的达成情况及持有人考核结果分三期将对应的标的股票权益归属至合伙人,归属的具体额度比例将根据各持有人考核结果确定。

  持有人在归属考核期的考核结果均达标的情况下,持有人每期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比例如下:第一期归属40%标的股票额度权益,第二期及第三期分别归属30%标的股票额度权益。第一期及第二期归属给持有人的标的股票权益的锁定期为自该期标的股票权益归属至持有人名下之日起至第三期标的股票归属至持有人名下之日为止,第三期归属给持有人的标的股票权益自归属至持有人名下之日起即可流通,无锁定期。

  若依据归属考核期,单位业绩目标达成情况及持有人考核结果确定的合伙人对应归属的标的股票的额度小于公司计提专项基金并通过专项资管计划受让的标的股票额度,则剩余超出部分的标的股票及其对应的分红(如有)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并在持股计划期满前择机售出,售出收益返还公司。

  本期持股计划项下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为归属考核期内20xx年和20xx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0%及20xx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8%,并依据归属考核期持有人所在单位以及个人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对应归属的标的股票额度。

  若该期持股计划下公司在归属考核期各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且持有人在归属考核期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在B级及以上,所在单位层面归属考核期年度责任制考评为“优秀”的,则持有人方可以享有该期持股计划项下按照上述规则归属到其名下全部的标的股票权益;若所在单位层面归属考核期年度责任制考评为“合格”的,持有人方可以享有该期持股计划项下归属到其名下的标的股票权益中的80%,另外20%标的股票权益由公司享有;若所在单位层面归属考核期年度责任制考评为“一般”的,持有人方可以享有该期持股计划项下归属到其名下的标的股票权益中的65%,另外35%标的股票权益由公司享有;若所在单位层面归属考核期年度责任制考评为“较差”的,持有人不再享受该期持股计划项下归属到其名下的标的股票权益。

  若公司在归属考核期各期业绩考核指标均未达成,则该期持股计划项下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均全部归属于公司享有,所有持有人不再享受该期持股计划项下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

  如本期持股计划存在剩余未分配标的股票及其对应的分红(如有)将全部归公司所有。

  (二)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权益分配

  1、持有人按照本持股计划确定的规则完成标的股票权益归属后,由管理委员会集中出售标的股票,将收益按持有人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进行分配。如存在剩余未分配的标的股票及其对应的分红(如有),也将统一出售,收益归公司所有。

  2、公司实施本期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问题,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持有人因参加持股计划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应将股票售出扣除所得税后的剩余收益分配给持有人

  3、持有人与资产管理机构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三)持股计划股份权益处置

  1、在本期计划存续期内,除本期计划约定的情况外,持有人所持有的本期计划份额不得转让、退出、用于抵押或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

  2、持股计划下的标的股票的分红收益归持有人所有,并按持有人根据本期持股计划确定的其所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进行分配。

  3、在存续期内,除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不得要求对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4、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送股票红利时,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日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四)持有人的变更和终止

  1、在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持有人根据考核情况对应的全部标的股票权益(无论该等权益是否已经归属给持有人),并有权决定分配给其他持有人。

  (1)触犯“公司红线”。

  (2)归属完成前离任,离任审计过程中被发现任期内有重大违规事项。

  (3)存在管理委员会认定的严重违反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其它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出现上述情形之一,各持有人在本持股计划项下的高层部分绩效奖金亦无须返还各持有人。

  2、当持有人离职后因违反竞业限制、因离职后查明的触犯“公司红线”或重大工作问题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持有人返回其在本持股计划项下归属的全部标的股票权益。该情形下,该等收回的标的股票权益所对应的高层部分绩效奖金亦无须返还各持有人。

  3、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职务发生变更或离职,以致不再符合参与持股计划的人员资格的,由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持有人在本期持股计划下尚未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已经归属给持有人的标的股票权益,由持有人继续享有)。该等收回的标的股票权益将全部归公司所有。该情形下,公司仍须将各持有人在本持股计划项下未归属标的股票权益对应的高层部分绩效奖金返还给各持有人。

  4、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符合相关政策且经公司批准正常退休,且在归属前未从事与公司相同业务的投资及任职,可按在岗时间折算可归属部分,剩余未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该等收回的标的股票权益将全部归公司所有。该情形下,公司仍须将剩余未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中所对应的本持股计划项下剩余的高层部分绩效奖金返还给各持有人。

  5、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发生重大疾病离职或因公事务丧失劳动能力或因公死亡的,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其持股计划标的股票权益的处置方式,在归属锁定期届满后,由资产管理机构全额卖出后分配给该持有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6、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上述情形之外,因其他情形导致存在未归属的持股计划标的股票权益的,未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或决定分配给其他持有人,但公司仍须将未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中所对应的本持股计划项下的高层部分绩效奖金返还给各持有人。

  (五)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均为货币资金时,本期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本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由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

  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且不展期的,存续期届满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由管理委员会将收益按持有人归属标的股票额度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四章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具体事项

  第十一条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决定持股计划专项基金提取的比例;

  3、授权董事会对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办理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6、授权董事会对持股计划托管机构的变更作出决定;

  7、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实施年度内,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新发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对持股计划作相应调整。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续在公司或下属经营单位服务的权利,不构成公司或下属经营单位对持有人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或下属经营单位与持有人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或下属经营单位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第十三条持有人参与持股计划所产生的税负应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由持有人承担。

  第十四条本持股计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

会议管理制度6

  局会议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会议流程,提高会议效率,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执行的准确性。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会议筹备与通知

  2. 会议议程设定

  3. 会议参与人员管理

  4. 会议进行与记录

  5. 会议决议执行与跟踪

  6. 会议评估与改进

  内容概述:

  1. 筹备与通知:规定会议的发起、议题征集、时间地点的.确定以及参会人员的通知方式。

  2. 议程设定:明确会议目标,制定详细议程,确保讨论内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 参与人员管理:确定参会人员资格,规定请假与缺席处理办法,确保关键角色的出席。

  4. 会议进行与记录:设定会议主持人的职责,规范会议讨论规则,指定会议记录员,确保会议纪要的准确无误。

  5. 决议执行与跟踪:确立决议的执行责任人,建立跟踪机制,确保会议成果的落地。

  6. 评估与改进:定期评估会议效果,收集反馈意见,持续优化会议制度。

会议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的会议管理,加强会议室的合理利用并对其进行有效管理、保证会议室的整洁及各类设施的完好,提高会议管理工作效率、会议质量,确保公司各项目会议的顺利召开,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一条会议室仅限于本公司用于举行各类会议、开展各部门培训及重要来宾接待等工作使用。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级、各类会议的组织和管理。

  第三章会议的类型及使用原则

  第三条公司会议类型有公司办公例会、日常工作会议、重要来宾接待会议、专题会议、培训会议和临时会议等。

  第四条会议室使用原则:

  一、会议室使用需遵循先登记先使用、先紧急后一般、先全局后部门的原则;临时情况使用各部门之间可本着重要、紧急优先的`原则自行协商调整使用,但不可影响后续其他预约情况;

  二、会议组织部门根据会议类型、参会人员级别和参会人数提前到前台填写《会议室预约登记表》预约会议室;涉及接待重要来宾或专题会议等重大会议时,应填写《会议接待需求表》;如遇特殊情况、紧急会议可先通知行政部负责人,根据实际

  三、情况协调会议室使用,事后补办有关登记;

  四、部门应在所预约时间到达会议室,并开始使用。若长时间未到,则会议室使用权由行政部另作安排;

  五、如部门临时取消申请,再需使用时,需重新申请。部门及个人应按预约时间内使用完毕,若后续时间无其他安排,可超时使用。但若紧接的时间段内已安排了其他部门使用,超时部门必须离开会议室,终止使用该会议室。

  第四章会议准备

  第五条会议组织部门应根据会议类型、与会人员级别等内容,提前到行政部指定人员进行登记预约,涉及重大会议时,应填写《会议接待需求表》,经行政部审批。

  第六条所有会议的主持人、召集部门、与会人员及与会领导都应该做好充分准备工作,以便会议高效、有序进行。

  第七条会议组织方或人员的会议前需要准备以下内容:

  一、明确会议主题、会议主持人、会议时间、明确参会人员,准备会议议程表、会议资料及签到表,并且指定人员进行会议纪要;

  二、涉及接待重要领导或贵宾的会议,需要提前与行政部确认该贵宾或领导的住宿、行程、用餐等安排及相关费用等事项;

  三、会议通知由会议组织方或人员发布。

  第八条行政部会议前必须根据会议类型及会议组织方需求,需要准备以下内容:

  一、应于会议前10分钟,准备好茶水、茶歇(水果、点心)、会场布置(包括会议电脑、视频会议链接、音响、投影、条幅标语、座位及名牌、照明、笔、信纸、鲜花等)工作;

  二、涉及接待重要来宾的行政工作,包括酒店住宿、来宾用车、用餐预定等。

  第五章会中服务和会议要求

  第九条会场服务

  会场服务主要由行政部负责。

  一、引导座位:会议组织方或人力行政人员应于会前准备好座位名牌,可引导与会人员尽快就座,特别要注意主要领导人员和重要贵宾人员的座次位置;

  二、茶水服务:会议开始后,人力行政人员应指定前台工作人员,每隔15—20分钟添加茶水,根据与会人员饮水情况,自行调整添加茶水间隔时间;

  三、维护会场秩序:保证会场内外安静,注意会场周围无关人员大声喧哗或闯入会场内,影响会议正常进行;

  四、内外联系、传递信息:做好内外联系及信息传递工作,包括会议进行中领导对外要办的事项、外来人员电话接听、重要日程安排及接待等事项。

  第十条会议要求

  一、请与会人员严格遵守会议时间,切勿迟到或无故早退;

  二、会议主持人应把会议事项的进行顺序与时间的分配预先告知与会人员;

  三、会中,与会人员应及时关闭手机铃声,打开震动;请勿随意打断他人发言;急需接听电话,须到场外接听。

  第六章会后工作

  第十一条会议结束后,各部门应做好收尾工作。

  一、会场清理:各部门使用后要及时关闭投影仪,视频等设备,椅子及时归位。行政部会后检查并整理会场,保持会场清洁。清点会场设备,保证会场内设备完好。会议室使用完毕后,随时关闭门、窗和全部设施、设备、电源,其实做好防火、防盗及其他安全工作;

  二、会议纪要:由会议组织部门指定人员做好会议纪要,并成文由与会人员签字确认;

  三、贵宾接待工作:涉及会后接待用餐或接待用车,由责任部门陪同,行政部协助安排用餐及行程用车,直至接待工作结束。

  第七章会议室的管理

  第十二条会议室由行政部指定专人管理,各部门在使用会议室过程中,要保持卫生,禁止吸烟,爱护室内设备。会议室内的设备、工具、办公用品未征得公司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拿出会议室或挪作他用。

  第十三条会议室的环境卫生由行政部安排专人打扫,要做好日常清洁工作。为保持公司形象,公司员工切勿将私人物品摆放于会议室。

  第十四条如遇下班或节假日,会议室管理人员应做到门窗关闭、电源关闭,遥控器等小件物品应及时收纳,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第八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行政部指定,经区域总经理审批,报批集团通过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行政部所有。

  第十七条其他内容

  附件一:《会议室预约使用登记表》

  附件二:《会议接待需求表》

会议管理制度8

  机关、单位举办会议或者其他活动涉及国家秘密的,主办单位应当采取保密措施,并对参加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出具体要求。

  1、凡组织举办涉及国家秘密的活动(会议),必须在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进行,并视情况设置警戒区域和警卫人员,采取严格的安全保密措施,不得在公共场所特别是涉外宾馆、饭店召开涉密会议。

  2、涉密活动(会议)举办前,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对会场扩音、录音设备进行保密检查。严禁使用无线话筒录音或以无线代替有线扩音设备。

  3、涉密活动(会议)举办前,应将与会人员名单呈报分管领导审定。与会人员进行入会场必须签名登记,且不得带入手机等具有录音、录像功能的信息设备。严禁与涉密会议无关人员进行入会场。

  4、会议开始,会议主持人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并严格执行保密纪律。

  5、涉密会议记录,要用统一编号的记录本指定专人记录,会后按规定统一收回、保密或销毁。凡会议规定不准记录的,与会人员不得记录,不得录制声像制品;确需记录或录制的,须经主办单位批准,其记录本或制品按同等密级文件要求妥善保管;

  6、会议印发的秘密文件、材料,要严格管理,标明密级,专人负责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和履行签收手续,会后按登记清单及时收回。严禁向与会议无关人员提供涉密会议材料;

  7、涉密会议期间发现文件丢失或被窃,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设法挽回损失;

  8、会议结束后,要对会议场所、住地进行保密检查,不得有文件、笔记本等遗漏。

会议管理制度9

  第一条 涉密会议组织召开应提前填写《涉密会议审批表》履行审批手续,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保密工作。会前应向与会人员强调会议保密事项和要求,增加保密防范意识。

  第二条 召开涉密会议应确定会议密级和会议代号。选择具有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限定参加人员和范围。必须严格执行不在涉外宾馆、饭店召开涉密会议的规定。

  第三条 在召开涉密会议前,必须做好保密工作。涉密会议必须在有安全保密措施的内部场所召开。

  第四条 涉密会议会场保密检查内容

  (一)了解会场周围情况是否有利于召开涉密会议;

  (二)检查关闭会议室内电视监控,录音防盗报警设备;

  (三)检查使用无线话筒和录音与扩音相连接的设备(有特殊录音要求的除外);

  (四)检查会议使用的桌椅和灯光设备,有无异常、异样的无线接收,发射装置;

  (五)了解提供服务人员的政治品德,职业道德情况,禁止使用外籍、政治观点对立、品德和职业道德不佳的人员;

  (六)根据会议情况向对方提出保密及人员控制要求。

  第五条 召开涉密会议,应事先对会场进行保密检查,会场内应采取手机屏蔽或控制措施,录音录像应经会议主办部门和保密办领导批准。

  第六条 涉密会议使用的扩音等技术设备应当符合保密要求;严禁使用带有无线上网功能的便携式计算机。

  第七条 涉密会议不得将手机带入会场。

  第八条 涉密会议不得使用无线话筒、可拍照手机、对讲机等可以进行无线发射、传输的设备。

  第二百六十九条 涉密会议应由专人负责参会人员身份确认和涉密载体的发放、清退和销毁,使用和管理符合保密要求。

  第九条 因特殊情况在公司外举行会议,主办部门要协同保密办与承担会议的保密部门取得联系,对使用会场及相关服务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检查和审查。会议资料开会时发放,会后收回。

  第十条 严格控制入会人员的范围。会议代表入场时,要严格检查会议代表证和会议工作证,防止非入会人员进入会场。整个会议过程直至会议结束,会场入口处要有专人守卫。

  第十一条 涉密会议要进行录像、拍照、录音工作的`,由公司专业人员负责。所有涉密会议声像资料,按会议密级定密,会后作为密件管理。

  第十二条 涉密会议结束后要及时清理会场和讨论地点,仔细检查是否有会议代表遗忘的文件、资料、笔记本等。

  第十三条 涉密会议全部结束后,要在承担会议的保卫部门配合下,对会场讨论地点及会议代表的房间逐一进行检查,对代表遗留的涉密文件资料等进行清理登记,交由公司保密办处理。

  第十四条 对于遗留的有关涉密会议内容的纸张、资料等集中进行销毁,确保涉密会议信息、资料的安全。

  第十五条 与会者在报到或在会议入场时领取文件、资料必须签字登记,认真执行文件登记、使用、 退还手续。

  第十六条 会议期间需打印和复印涉密文件、资料,一律交由会议涉密资料管理人员负责办理,并对打印、复印的涉密文件资料逐一进行编号登记以及严格进行使用登记管理。

  第十七条 打印、复印会议文件过程中,要及时清理销毁废弃的记载有关涉密会议信息的纸张。

  第十八条 会议结束后,要统一收回代表手中的涉密文件、资料。

  第十九条 对于需要会议代表带回的涉密文件、资料,统一收回后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通过机要通信形式寄给有关单位,避免个人携带发生丢失和被窃。

  特殊情况需要由个人携带时,必须由会议主办部门请示分管公司领导批准并按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制度办理。

  第二十条 外出参加会议人员,确因工作需要,随身携带涉密文件的按公司《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执行。回公司后应主动将随身带回的文件资料交保密室登记备案。

  第二十一条 会议主办部门在会议结束后,要将涉密会议审批表连同会议人员名单、会议日程安排、会议文件目录等送保密办存档备查。

  第二十二条 未经批准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会议的秘密内容,不得擅自向宣传机构提供资料公开报道会议的秘密事项。

会议管理制度10

  1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保障政令畅通,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同时对各项工作及时进行沟通和总结,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各部门、班组。

  3内容与要求

  3.1本厂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2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安全生产有关事项,并做好会议记录。

  3.2.1会议由安全科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讨论安全标准化有关问题,并及时作出整改。

  3.2.2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4相关记录

  《安全会议记录》

会议管理制度11

  1、召开秘密程度较高的重要会议,会前应与保卫、保密干部联系,共同采取安全保密措施,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规定保密纪律。

  2、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会议,应选择具备安全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严禁使用无线话筒传达密件和向室外扩音。

  3、凡传达秘密文件,—定要按文件规定和上级指标办理,不得擅自扩大传达范围。

  4、严禁无关人员进人会场,对需要列席会议的人员,应将名单呈报主管会议的领导同志审定。

  5、凡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记录,并不得携带录音机进入会场录音。

  6,严禁复印会议秘密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必须经过批准,并标明密级,到指定地点复制。

  7、会议期间复制的'秘密文件,必须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发给与会人员的文件,必须妥为保管,不得遗失。

  8、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秘密内容,新闻部门不得公开报道会议秘密事项。

  9、会议结束后,要对会议场所进行保密检查,查看有无遗失的文件、资料、笔记本等。

会议管理制度12

  为提高会议质量,反映工作情况,部署工作任务,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制订本制度。

  一、范围

  本会议管理制度适用公司主办的各种行政办公会议、各种联谊会、座谈会等。

  二、公司例会

  1、会议时间:临时通知;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3、参加人员:公司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特殊情况临时通知有关人员列席;

  4、如部门负责人因事缺席,要事先向总经理请假,并指派本部门有关人员代为参加;

  5、会议召集人为总经理,参会人员应做好有关准备(提案、发言要点等)材料;6、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时间,不得无故缺席;

  7、会议研究未定或暂不传达的事,不准向外泄漏;

  8、根据会议决定,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实施,设法完成,不得推诿,保证决议得以顺利落实;

  9、上级或外单位在我公司召开的会议,由综合部负责安排,并做好会务工作;

  10、除与会人员做好会议记录外,综合部秘书负责做好详细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工作,并按会议性质呈相关领导审查签字;

  11、公司以外会议,一律由综合部向总经理汇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指派专人参会,参会人员会后需口头或书面向总经理汇报;

  12、公司临时组织的会议,综合部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根据会议内容,与会人员要做好发言或汇报的准备工作。

  为了更好的协调工作,控制工程进度,掌握工程质量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工程部制定本方案

  一、会议时间:每周六下午两点半

  二、参加人员:工程部全体

  三、会议组织:工程部经理

  四、会议内容:

  1、本周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的汇报

  2、工程进度情况汇报

  3、下周工作重点

  4、需要上会研讨的其他事项

  5、相关技术的.探讨

  五、会议需注意事项

  1、有特殊情况需组织专项会议

  2、无特殊情况必须参会

  3、形成会议纪要存档检查制度

  1、各技术员每月巡查工地,同时将安全、工程质量等情况做施工日志,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主管

  2、各主管需自查所负责的项目,检查个技术员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监理并上报经理,工程部经理每周定期组织巡查总工不定期巡查工地巡查发现的问题对监理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及处理决定对到工地材料做抽查工作对质检站提供的报告做抽查及复查工作对现场使用材料做抽检隐蔽工程的抽查并留影像资料及时签证。

会议管理制度13

  为了加强对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提高依法审计水平,防范审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最近,县审计局出台了《县审计业务会议制度》。该制度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明确规定会议召开形式和参加会议人员。业务会议每月安排二次。由审计项目分管局领导或审计组长提议,经局长同意后,由审计组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并做好会议材料的准备工作。参加业务会议的主要人员有局长、分(协)管审计业务领导、审计项目分管局领导、审计组长、主审和成员。

  二、明确审计业务会议的议程和审议的主要内容。首先,由审计组长或主审简要汇报被审计对象基本情况、按照审计实施方案实施审计情况,详细汇报审计查出问题的事实及定性和处理处罚规定,被审计对象反馈意见情况,审计组的处理处罚意见及理由,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其次,其他与会成员主要对审计事项与审计实施方案确定事项是否一致,确定的重点事项目标是否实现;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被审计对象对审计报告的意见和审计组的说明依据是否确切,理由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和标准是否适当;评价、定性、处理处罚意见是否恰当等审计事项发表意见进行讨论。

  三、明确规定会后必须编制审计业务会议纪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提出结论性意见,形成业务会议决议。在会后一个工作日内据此编制审计业务会议纪要,由局长审签,并纳入审计项目档案。根据签批的《审计业务会议纪要》对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等文书进行修正。

  四、明确保密义务。审计业务会议参加人员必须遵守审计职业道德,对知悉的审计项目内容、会议记录、会议决议及被审计单位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和披露.

会议管理制度14

  第一条 目的

  公司会议纪律管理制度

  为严明会议纪律,维持会场秩序,保证会议的.质量和效果,提高会议严肃性及纪律性。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种例会及专题会议。

  第三条 归属部门

  行政管理部负责监督该制度的执行。

  第四条 会议纪律

  1、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迟到早退者按考勤迟到或早退一次计算。

  2、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出席,需提前1个小时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否则按迟到或缺席处理。

  3、进入会场前,参会人员应整理自己的仪表,做到衣冠整齐、精神饱满;会议期间要求集中精神、认真听取发言,不得交头接耳。

  4、会议进行期间应把手机关机或设置静音状态,不接打电话,不玩手机或上网;如必须接听电话,到会议室外接听。

  5、会议期间严禁吸烟。

  6、开会时参会人员应坐姿端正,不随意走动,不允许打瞌睡,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7、参会人员不得泄露会议机密,并妥善保管会议材料。

  根据公司发展现将会议内容分为以下几块:

  一、晨会:

  早晨上班时间准时开会;

  由当日会议代表主持会议;

  参会人员及部门自己做会议记录。

  二、每日小结会:

  开会时间:每周星期二、星期四 下午17:15

  开会目的:总结近两天工作,分析重点客户、意向客户;计划未来两天工作,并协调部门组内工作及安排

  参会人员:营销部负责人、组长、全部组员

  三、每周周会:

  开会时间:每周星期六 下午 15:30

  开会目的:总结本周工作,计划下周工作,并协调部门工作及内部安排

  参会人员:全体

  四、每月月会:

  开会时间:每月第一个星期六 下午15:30

  开会目的:总结本月工作,计划下月工作,提出协调问题,找出自己工作不足之处。 参会人员:全体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副总经理、总经理

  五、总经理沟通会:

  1)半年总结会:时间不定、内容总结半年工作执行力及工作中不足。参会人员公司全体员工

  2)全年表彰会:时间不定、内容表彰本年度优秀员工,发放当年年终奖金。参会人员公司全体员工

  另:每月单周六上午学习,内容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前整理学习素材及资料;学习开会当天不邀约拜访来访客户,除提前预约签订合同外。

会议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议程序,提高公司的整体决策管理能力和效率,保证公司各项管理工作的规范化、高效化、有序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议的召开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高效率原则。会议的召开是绝对必要的,要注重实效,主题明确,准备充分。严禁举办没有明确目标和实际内容的研讨会、座谈会和经验交流。

  (2)简化原则。要努力精简会议,尽可能缩短会议时间,控制会议规模,减少与会人员。我们应该尽力控制大型会议的召开;协调和巩固可以巩固的会议的召开;坚决召开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不召开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协调解决的会议。

  (3)节约原则。会议要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

  第三条会议成员应当保守各自的表决意见和有关保密内容,不得说不应该说的、问不应该问的、看不应该看的,严格遵守会议决定。

  第四条会议由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会议的类别和内容组织。会议管理集中于综合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公司各类会议,制定、修订会议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关联单位各类会议的组织管理。

  第二章会议的种类

  第六条本制度所称会议包括总经理办公室会议、中层干部会议、经济分析会议、业务管理协调会议、专题会议、部门日常管理会议、接待会等。

  第七条座谈会是指公司召开的生产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市场管理、资金管理、经营管理、预算管理、合同评审等会议。

  第一节总经理办公室会议

  第八条总经理办公室会议是对公司发展和管理中的重要事项进行研究和决策的会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和实施公司的董事会的决议,分解和实施公司的年度计划,讨论和定义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投资和融资计划,分析、研究和决策重大事项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特别是在安全生产、市场开发和基金管理。部署、明确生产、市场、财务等关键环节的指导;讨论公司重要人员的任免、组织架构和制度审查。

  第九条总经理办公室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集。

  第十条总经理办公室会议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主持。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会议。与会者应作出积极发言,并表明立场。

  总经理办公室开会研究、讨论专题问题,必要时可以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第十一条总经理办公室会议由公司综合行政主管部门通知、记录、整理。

  分钟。

  第二节中层干部会议

  第十二条中层干部会议是企业围绕战略发展、重大决策和重大问题及时召开的会议。会议传达和执行公司的管理理念、理念、重大决策和决策;告知公司的生产经营、市场、财务管理和发展情况,总结工作情况,统一思路,明确职责;激发中层干部工作积极性,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和工作效率

【会议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会议管理制度10-19

会议的管理制度11-05

会议管理制度10-09

会议管理制度11-23

会议的管理制度10-05

会议管理制度01-27

会议管理管理制度08-04

地产会议管理制度08-12

(精华)会议的管理制度03-23

《公司会议管理制度》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