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6-02-09 21:25:41 制度 我要投稿

档案管理制度15篇(集合)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档案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档案管理制度15篇(集合)

档案管理制度1

  一、统计资料档案包括统计台账、原始统计报表、汇总统计资料和电子介质的统计资料,以及统计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

  二、各类统计资料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年度分类、统一格式、分卷装订保存。

  三、纸介质和磁介质档案资料并存,且保持一致,磁介质资料应及时备份,并刻录光盘存档。

  四、原始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汇总性资料不少于10年;重要统计文件、重大历史沿革统计资料及普查资料长期保存。到期作废的统计资料,按照有关规定销毁。

  五、属于国家秘密的统计资料,必须保密;属于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非经本人同意,不得泄露;属于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不得泄密。

  六、统计资料档案实行专人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查阅使用,杜绝毁损和遗失,确保统计资料安全。

  七、机构变动、人员调整应办理交接手续。统计资料档案移交按照档案法有关规定办理。

档案管理制度2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档案的科学管理,建立、健全财务档案的管理制度,完善财务档案管理工作,使其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子公司及实际控制企业。三、档案管理职责

  财务部负责档案的整理、编号、归档、借阅等,对财务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保密负责,对于应当入库保管的资料应及时入库纳入管理。

  四、财务档案定义

  财务档案是专业档案的一种,它是经济活动的历史记录和经营效果的综合反映,也是开展经济活动、进行经济分析研究的重要依据和参考资料。

  五、财务档案的分类

  财务档案分为内部留存财务资料档案、对外报送财务资料档案与外部专业机构提供的专业报告档案。

  (一)内部留存财务资料

  内部留存财务资料分为会计核算档案、财务管理档案、客户资料档案以及其他财务档案四类。

  1、会计核算档案范围

  会计核算档案包含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

  ①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它包括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资金盘点表等。

  ②会计账簿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账簿是一定花式、相互联结的账页构成,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系统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它包孕按会计科目设置的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等。

  ③会计报表

  财务报表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按时间可以分为月度会计报表、季度会计报表、中期会计报表以及年度会计报表,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内部报表等。

  ④其他会计核算资料

  包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底稿、审计调整数据底稿、对外开具的各类、收条存根、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保管清册、销毁清册、财务情况说明等。

  2、财务管理档案

  ①预算资料:包括公司总部及下属公司编制和上报的季度、半年度、年度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表以及公司各职能部门年度费用预算表。

  ②财务分析敷陈:包孕公司总部及下属公司体例和上报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分析敷陈。

  ③税收筹划报告:是指由公司财务部编制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核认可的税收筹划报告。

  ④投资分析敷陈:是指由公司财务部体例并颠末相关领导审核认可的工程投资分析敷陈。

  ⑤融资分析报告:是指由公司财务部编制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核认可的融资计划分析报告。

  3、客户档案(是否由财务部管理待商榷)包孕本公司与客户签订的业务合同、客户根本材料、与该客户有关的文书等。

  4、其他财务档案

  主要指银行流水、业务合同、财务制度文本、会议纪要、银行开/销户审批及资料、税务事项通知书、关联公司上报资料、公司内部培训资料等。

  (二)对外报送财务材料

  1、对金融机构:主要指对银行等金融机构报送的融资类、按揭准入类资料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以及后续报送材料。

  2、对税务局:首要指对税务局报送的征税申报表、财务报表、重点税源报表、减免税申请、手续费返还申请、财务情况说明、征税说明等。

  3、对统计局:主要指对统计局报送的企业基本信息表及财务数据。

  4、对社会公众(若有):首要指公司上市后对社会公众披露的财务报表敷陈以及发布的各类通知文书。

  对外部单位报送的资料需全部存档,特别是加盖了公司印章的资料,以备查阅。

  (三)外部专业机构提供的专业报告

  首要指公司聘请的内部专业机构供给的专业性敷陈,如年度审计敷陈、专项审计敷陈、财务尽职调查敷陈、资产评估敷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敷陈、XXX测绘敷陈等,专业敷XXX可能是对外的,也可能是对内的。

  六、财务档案的管理要求

  (一)分类管理。财务材料归档前应先分类,再按照类别有序地放进档案盒、档案柜中。归档前应仔细检查材料,降低归类毛病的可能性。

  (二)及时归档。财务资料形成后应及时归档,避免资料混杂、遗漏,特别是对外报送资料,报送完毕后应立即归档。

  (三)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归档。因各财务人员职责不一、权限不一、部分财务资料开放程度不一,故每人只需且必须对自己经手的财务档案归档并进行保管。

  七、财务档案的装订、归档和保管

  除了曾经装订成册的文本外(如内部机构供给的专业敷陈、合同、收条存根联等),其他财务材料必须装订成册。各财务材料装订时间不一,会计凭证每月装订一次,次月10日前完成上月凭证装订,装订好的凭证按年分月妥帖保管;除了会计凭证外,其他财务档案平常需做好归档工作,每年度最少装订一次,次年2月前完成上年度材料的装订。

  (一)会计凭证的装订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凭证装订前的准备工作:

  ①整理检查每个凭证要件是否齐全,要件是否按序排列。付款凭证要件排列顺序为:记账凭证、审批单、、合同及其他附件、银行回单;收款凭证要件排列顺序为:记账凭证、其他附件、银行回单;计提类凭证及调整类凭证的附件为:记账凭证、附件;本月记账凭证明细表应安排于第一笔凭证前面;银行对账单、现金盘点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应置于末了一张会计凭证后面随凭证一起装订。装订前要件需齐全,若有极个别要件不齐却必须装订的,需在响应位置安排空白粘贴单,做好记录,并在要件到达后立即粘贴上去。

  ②检查凭证是否按序排列,如有颠倒要重新放置,发现缺号要查明原因。

  ③摘除凭证内的金属物(如订书钉、大头针、回形针),对大的张页或附件要折叠成同记账凭证大小,尽量避开装订线,以便翻阅保持数字完整;

  2、会计凭证装订时的要求

  ①装订应尽可能缩小所占面积,使记账凭证及其附件保持尽可能大的表现面,以便于过后查阅。A5版凭证应沿凭证包角装订线内侧打两孔进行装订,A4版凭证应于凭证左侧1.5厘米处匀称打三孔进行装订。

  ②装订凭证厚度一般为2-3厘米,需装订牢固,美观大方,A5版凭证装订时可采用硬纸板垫角。

  ③凭证外面要加牛皮纸封面,封面规格应略大于记账凭证。 3、会计凭证装订后的注意事项

  ①每本凭证封面上填写好公司名称或项目名称、凭证期间、凭证种类、起止号码、凭证张数等信息,包角上填写期间与起止凭证号信息。

  ②将全部会计凭证按年编号,于包角显眼处写上本凭证编号,按编号顺序入柜,以便调阅与检查凭证是否遗失。

  (二)会计账簿的装订

  1、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装订:现金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日记账若是采用纸质账簿进行登记,则无需装订,会计年度终了将账簿归档保管;现金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日记账若是采用电子账簿进行登记,需年度终了后打印出来装订成册。

  2、总账与明细分类账的装订:会计年度终了两个月内,会计需将上年度总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账、各明细分类账、重要客商往来明细账、关联方往来明细表打印出来,装订成册。

  3、装订要求

  ①明细分类账应按科目顺序、时间顺序排列,总账在前,明细账在后,客商与关联方往来单独装订,装订前加上前后牛皮纸封面,于账簿左侧1.5厘米处匀称打三孔进行装订,每册厚度约为2-3厘米。

  ②会计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缺角、错页、掉页的现象;

  ③封面应齐全、平整,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三)会计报表的装订

  会计报表应按月份排列,每月报表的放置顺序为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财务报表附注或者财务说明、公司内部报表,装订要求参见会计账簿的装订要求。

  (四)其他财务档案的装订

  原则上其他财务档案平常做好分类保管工作,一年一装订,若是财务材料是针对某专项的,如为银行某一笔贷款供给的材料,需事项结束后实古装订;装订前应仔细检查待装订材料,确保一切材料正确地放入所属类别、按照先后顺序排列、无遗漏征象。具体装订请求参见会计账簿的装订请求(厚度较薄的可直接用订书钉装订)

  (五)财务档案的归档

  财务材料装订好后应分门别类,编号后装入档案盒,编号应和明细清单一致。若材料较少,统一档案盒可装入不同类此外材料,档案盒侧面应贴上标签,注明盒内材料的名称,标签名称应采用打印方式,档案盒内安排本档案盒保管材料的明细清单。档案分年度归档。每个档案盒都应编号,编号及其装配内容应录入电子表格形成完整的索引目次,以便后期查找。

  (六)特殊合同的管理

  1、特殊合同的规模

  特殊合同指在法律上存在一定风险的合同,具体如阴阳合同、挂靠协议类敏感合同。

  2、特殊合同的管理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①阴阳合同:阴阳合同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资料管理人应在收到阴阳合同后向合同签订人确认合同的内外属性,并在合同右上角用铅笔标注特定字符。资料管理人应当建立阴阳合同台账,明确内外合同的差异,以及通过台账对阴阳合同做统一管理。登记台站后,对外合同应当放置到财务经理指定的、专门的档案盒进行保管,对内合同则放入普通合同进行保管。合同归档前,内外合同应交由财务经理审阅。若阴阳合同涉及工程结算,结算书也应有阴阳两份,对外结算书应与对外合同一同保管。

  ②挂靠协议:挂靠行为指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一般而言挂靠协议约定了承接工程的具体内容、挂靠期间与挂靠管理费等,为特殊合同。资料管理人应当建立挂靠协议台账,收到挂靠协议后应立即登记台账,并告知财务主管或财务经理,将协议放进财务经理指定的档案盒进行保管。

  (七)税务事项通知书的管理

  财务人员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应该实时告知财务主管,回执联应填写回执日期后盖印再返还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应当单独存档。

  (八)财务档案的备份制度

  除了会计凭证外,其他的财务档案需同时保留电子档与纸质档,电子档应每月或每季度拷贝至挪动硬盘进行保存。

  (九)财务档案的保管请求。

  1、档案室应选择在干燥防水的地方,并远离易燃品堆放地,周围应备有防火器材。

  2、档案应放在公用的铁皮档案柜里,按顺序码放整齐,以便查找。

  3、档案室内应常常保持清洁卫生,以防虫蛀鼠咬。 4、档案室保持通风透光,并有适当的空间、通道和查阅的地方,以利查阅,并防止潮湿;

  5、设置归档登记簿、档案借阅簿,严防损坏损失、散失和泄密;

  6、会计电算化档案保管要注意防盗、防磁等安全措施。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十)档案保管期限

  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15年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5年

  3、日记账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4、明细账、总账、辅助账15年

  5、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固定资产卡片及清单保管5年6、主要财务指标报表(包括文字分析)3年7、月、季度会计报表(包孕文字分析)5年8、年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永久9、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永久10、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永久八、财务档案的借阅

  (一)财务档案为本单位所使用,原则上不得借出,有特殊需求须经单位领导、财务负责人批准。

  (二)内部借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正式介绍信,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借阅人应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将借阅人姓名、日期、内容等情况登记分明。

  (三)本单位其他部分人员需求档案材料,在报批后由档案管理人员陪同翻阅或者复印。

  (四)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乱画、标记、拆散原卷册,也不得涂改抽换、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后方能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

  9、财务档案的销毁

  (一)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保管人员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审查批准后方可予以销毁。

  (二)会计档案保管期满,但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权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出,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

  (三)销毁档案前,应按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的项目逐一清查核对;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保管人员和财会部门共同派员监销,会计档案销毁后经办人在“销毁清册”上签章,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以示负责,同时将监销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档案备查。

  本制度说明权与订正权归财务部一切。

档案管理制度3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档案工作,促进档案工作为企业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企业应遵守<档案法>,依法管理本企业档案,明确管理档案的部门或人员,提高职工档案意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和安全。

  第四条企业档案工作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中央管理的企业制定本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和办法须报国家档案局备案。

  第五条企业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

  (二)统筹规划并负责本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

  (三)指导本企业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监督、指导本企业所属机构(含境外机构)的档案工作。

  第六条企业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七条企业各部门负责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定期交本企业档案部门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

  第八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完整、准确、系统。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应能耐久保存。文件材料整理符合规范。归档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第九条企业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档案保管期限,划定档案密级。

  第十条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对档案进行安全保管,并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档案和涉及商业秘密档案的管理。

  第十一条企业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登记造册,按有关规定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批准后进行监销。

  第十二条企业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国有大中型企业应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填写有关报表。企业认真做好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企业档案现代化应与企业信息化建设同步发展,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企业档案部门应积极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努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第十五条企业必须为政府有关部门、司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提供真实、准确的档案。

  第十六条企业提供利用、公布档案,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其他组织的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发生变动,应按<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办法>做好档案的处置工作。

  国有企业破产,破产清算组应妥善处置破产企业档案;国有企业分立,档案处置工作由分立后的企业协商办理。

  第十八条企业对在企业档案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归档而造成文件材料损失的,或对档案进行涂改、抽换、伪造、盗窃、隐匿和擅自销毁而造成档案丢失或损坏的直接责任者,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其他有关企业档案工作的规定凡与本规定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档案管理制度4

  一、收文制度

  1、凡公司收到的文件、函、电报均由收发人员统一签收、拆封、编号、登记(函、电报直接分送有关部门),及时送质管部主管领导签批后,分送有关领导阅批,部门阅办,并在文件传阅、处理单上签字。文件阅后及时收回归档,送各部门的文件,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保管,阅后及时送还。

  2、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及时阅文,凡需收回的文件如数退回,不得积压、丢失。

  3、外出参加会议带回的公文应交文书登记,个人不得保存任何文件。

  二、发文制度

  1、凡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公文,拟稿人必须用规定文稿纸撰稿,由部门领导签字,统一送秘书核稿,经领导审核签发(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由文书统一登记、统一印制。凡本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交两份给文书统一收集管理。

  2、公司会签外单位文件,经相关部门和领导审核后会签。外单位会签公司的文稿,由相关部门起草,秘书核稿,公司领导签发后,再送有关部门会签。

  3、联合发文经公司领导及联合发文单位领导分别签批后由文书统一编号、印发。

  三、档案管理制度

  (一)归档范围

  1、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2、重要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3、公司在发展过程中获得的被国家或社会认证或认可的证明其实力和相关资格的`证书材料等。

  4、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文件材料(即内部文件),如规章制度、调研材料、机构调整、人事任免、部门管理职能性文件、部门岗位职责等。

  5、上级机关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材料。

  6、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产生的与上级领导部门间的往来文件(即外部文件),包括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报告、项目立项、重要函件。

  7、公司及各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8、本公司的各种统计报表。

  9、信访工作材料。

  10、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房屋买卖、租赁协议,资产登记等凭证性文件材料。

  11、本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关于职工奖励、处分的文件材料。

  12、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13、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

  (二)归档时间

  1、各部门应主动在每年元月底将上年度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移送文书档案室。任何部门或个人不能把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据为已有,或者拒绝归档。

  2、每年六月份之前,各部门向档案室移交已归档完毕的上一年度的部门文书档案,并办理移交手续。

  3、凡是有法律效用的文件材料,一生效就归档。

  4、基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归档。

  (三)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资料不论采用手稿、印刷件、复印件、图片、软盘、录音带、录像带,都必须齐全、完整、系统、条理,保持有机联系。

  2、归档的书面文件资料手写文稿,不得用圆珠笔、复写笔、彩色笔书写,不得采用红墨水书写。出现上述情况,文书应及时要求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重抄或复制。

  (四)档案管理

  1、档案管理:依据档案、来源、时间、内容、形式分成若干层次和类别,案卷排列并编制案卷目录。

  2、档案保管:公司设立专用文件库保存档案,定期检查存放档案室内的档案资料状况,对字迹模糊、变质、损坏、破碎的档案资料必须及时进行恢复、修补或复制。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高温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工作。

  3、档案的鉴定:从档案的内容、来源、时间、程序、名称鉴别、档案价值,确定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编制成表。

  4、档案的销毁: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超过保管期限的文书档案经公司质管部及相关领导批准后,编制销毁清册,办理销毁手续,方能销毁。销毁要有二人以上监销,并在清册上签字。

  (五)档案利用

  1、凡需调阅档案,均须填写档案借阅单,并在“档案借阅登记簿”上登记,注明借阅档案的名称、密级、借阅方式、数量、期限及利用目的。

  2、档案利用方式有:提供档案原件、提供档案复印件、提供文献索引资料。

  3、借阅人员不准随意拆卷和任意抽、换卷内文件或剪贴涂改字句,不得任意摘抄或复制案卷内容,如确有需要,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才能摘抄和复制。

  4、依据国家统计和有关法律法规,做好企业档案统计工作。

档案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院档案的科学管理,有效地为教学、科研、医疗事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院档案是指院内在各项管理工作,教学、科研等工作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数据、音像等各种形式载体的文字材料。

  第三条:学院档案是学院工作活动的真实历史记录,是教学管理、行政管理、科研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我院工作效率和教学质量的必要条件。

  第四条:学院档案工作是维护我院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的一项重要工作,应列入全院教学、科研、行政事业的`发展规划,纳入学院行政管理、教学管理、科学研究计划之中。教学工作和建档工作实行“四同步”管理:下达计划任务与提出文件材料归档要求同步;检查计划进度与检查文件材料形成情况同步;验收、鉴定成果与验收、鉴定档案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同步;上报登记和评审、奖励科技成果及科技人员提职考核与档案部门出具专题归档情况证明材料同步。

  第五条:学院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各门类载体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六条:学院档案科的基础任务是:

  (一)对本院各部门的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二)负责保管全院全部档案和与业务工作有关的资料,积极提供利用,为全院各项工作服务,并为党和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三)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保卫制度,确保档案和档案机密的安全;

  (四)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的档案业务工作。

  第二章档案工作体制、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我院设立档案科,配备专职档案员,各科(室)配备兼职档案员,档案科受办公室领导。

  第八条:档案科在业务上受包头市档案局二科的监督、指导、检查。

  第九条:档案人员要具备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和一定专业知识,参加业务职务评聘,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条:档案人员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钻研业务,热爱档案事业,忠于职守,热心为学院各项工作服务。

档案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客户档案管理,增强公司客户档案的实用性、有效性和保密性,促进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与公司发生业务或即将发生业务的客户,即企业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直接客户与间接客户,都是本制度的管理范围。

  三、职责

  公司销售档案管理由营销总监总负责;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客户档案管理;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的监督、处罚部门。

  第二章档案的内容和建档方法

  一、客户档案的内容包括以下四项资料:

  1、客户基础资料。客户基础资料主要包括客户的名称、地址、电话;经营管理者、法人(这三项应包括其个人性格、嗜好、家庭、学历、年龄、能力等方面);创业时间、与本公司交易时间、企业组织形式、业种、资产等方面。

  2、客户特征。服务区域、销售能力、发展潜力、经营观念、经营方针与政策、企业规模(职工人数、销售额等)、经营管理特点等。

  3、业务状况。主要包括目前及以往的销售实绩、经营管理者和业务人员的素质、与其他竞争公司的'关系、与本公司的业务联系及合作态度等。

  4、交易活动现状。主要包括客户的销售活动状况、存在的问题、保持的优势、未来的对策;企业信誉与形象、信用状况、交易条件、以往出现的信用问题等。

  二、建立客户档案卡。档案的分别为两类,一是经销商客户档案,区域提供,二是终端客户档案,业务部和营业部提供。具体内容见《经销商客户档案卡》和《终端客户档案卡》。

  三、建档方法

  销售人员接待或拜访客户后,当天登陆客户管理系统填写或完善客户档案。不全面的客户档案,销售人员要进一步了解,每月最少完善一次。客户档案不及时更新,销售人员违反每次罚款20元。

  第四章保密规定

  一、公司客户档案密级为机密级档案,分级管理。公司级档案由营销总监负责管理,营销总监、营销副总经理、总经理可以查阅,其他人查阅需营销总监批准;部门级客户档案由部门经理负责管理,其他人查阅需营销副总批准部门经理批准;个人级客户档案由销售人员负责管理,他人查阅需部门经理批准。

  二、档案的保存

  公司档案以客户档案管理系统进行管理,营销总监为系统管理员,每月1日对数据进行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

  三、客户档案的查阅

  1、查阅公司的客户档案必须经过审批。填写《查阅档案审批表》,经本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批准后,档案管理负责人才可以让其查阅。

  2、未经审批私自查看客户档案,每次处50元罚款;未经审批,擅自将客户档案账号提供给人查阅,每次处50元罚款。

档案管理制度7

  一、档案员岗位责任制度

  1、学习贯彻实施《档案法》等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县委、政府关于档案工作的政策规定。学习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

  2、熟悉本单位档案业务工作,认真履行本单位各项档案管理规章制度。不得造成档案损毁、丢失、泄密、擅自复制等渎职行为

  3、了解本单位各类档案资料的形成过程。掌握分类方法、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4、及时对乡镇机关形成的文书档案、实物档案、音响、照片等各种档案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分类、编目、立卷和归档。并监督和指导各站所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提高案卷质量,力争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5、负责收集领导外出开会的发言材料和带回的有关材料。收集乡镇重大活动、重点建设以及其它应当归档的有关材料和照片。

  6、负责管理本单位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经常保持库房的整洁卫生,档案案卷排列有序。认真做好档案“十防”工作,坚持做好温湿度记录及湿度调控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经常核对档案资料,做好记录,及时处理档案保管、保护方面的事故,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

  7、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档案工作统计材料。按规定及时向县档案馆移交保管到期的档案。

  8、编制科学的检索工具,全面熟悉室藏情况,积极主动地提供档案资料,做好咨询和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坚持做好查借阅登记和利用效果登记,注意搜集利用效果和信息反馈,编制利用效果实例和档案信息。

  9、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资料认真鉴定分析,对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提出销毁意见,写出鉴定分析报告,经领导批准和上级档案部门鉴定后,认真负责地销毁。

  10、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利用室藏档案编写一些有价值的档案资料,以满足各项业务工作的需要。

  二、档案室(库房)管理制度

  1、室(库)内必须配备灭火器、消防栓,始终保持完好率达到100%。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严禁明火,严禁非管理人员入内。确因工作需要进入时,要经领导批准,并由本室(库)管理人员陪同。门要加固防盗门。进出室(库)随时关灯、锁门。

  2、搞好室(库)内防盗、防火、防尘、防潮、防磁、防高温、防虫、防鼠、防有害气体、防水“十防”工作。每天必须定期查库,并认真做好记载。

  4、妥善保管室(库)内钥匙,不准随身携带,确保档案室(库)内安全。

  5、档案柜具要编制顺序号,排列整齐。室(库)内内要经常打扫,柜具要定期擦试,随时放置防虫、防鼠药品,保持室(库)内清洁卫生,整齐美观,6、进档案室(库)内查阅资料,查阅者不得大声喧哗。要爱护档案,不得撕页、涂改,沾口水翻页,一旦发现由查阅者负全部责任。

  7、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将档案带出档案室(库),更不准私自摘抄、外传,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8、档案工作人员对所保管的档案,要定期检查,做出记录,不得擅自转移、分散和销毁档案,发现破损或褪变的档案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或复制。

  9、办理借阅、借用档案,要严格履行规定的手续,不得擅自扩大档案的利用范围,并要求借阅档案人员负起安全保密责任,归还时要有严格的检查登记制度。

  10、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报告,保护现场不受破坏。

  三、档案保管制度

  1、乡镇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均由乡镇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保管。各站所在次年第一季度前,必须将档案移交乡镇综合档案室。档案室在接收档案时必须认真检查验收并履行交接手续。

  2、保管档案和资料,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卷皮和卷盒,并排列有序,便于查找。

  3、在认真保管好纸质档案的同时,必须及时进行档案目录的电子著录,有条件的可进行全文著录。

  4、档案资料库房必须坚固,必须装备铁门、铁窗和其他防盗、防水、防潮、防霉、防虫、防尘、防鼠、防太阳光直射、防有害气体等“十防”设施。

  5、随着气候变化,做好库房密闭、通风、温湿度调节,并适时进行除湿或除尘工作,以防档案霉变。

  6、档案资料库房必须与档案工作人员的办公室、阅览室分开,但要相对集中,便于管理。

  7、库房专管人员进出库房,应随手关门上锁,非专管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8、必须定期检查、清点库藏档案和资料。发现霉烂、褪变、破损或帐物不符时,必须及时追查、处理和修复。因失职而损毁、丢失档案者,按档案法规严肃处理。

  9、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将所保管的档案和资料清点移交,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

  四、档案安全管理制

  一、严格按照档案安全管理规定,配齐消防和安全管理因硬件设施。

  二、档案库房要有“十防”措施。即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霉、防光、防水、防尘。

  三、库房内严禁明火、吸烟及存放易燃物品,严禁将火种、食品、易燃易爆等物带进档案室。

  四、库房内应保持清洁卫生,随时对档案装具进行除尘,以防止有害物质的侵蚀。

  五 、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做好日常温湿度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六、严格遵守档案的审批、鉴定、销毁制度。销毁档案时,重要文件要逐份登记造册,并在指定地点专人监督销毁。

  七、对馆藏档案每年进行一至二次全面检查,主要核实帐、物、卡是否相符,以防档案长期借出造成丢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八、对计算机内的档案信息要做到安全管理,定期检查、清理信息,以防信息的丢失与损坏。

  九、定期检查维修电器设备、消防设备、更换档案保护药物。

  十、库房管理人员下班前,要关闭门窗,锁好库门,切断电源。

  十一、库房钥匙要专人保管使用,定点存放,严禁外借。

  五、文书材料归档制度

  1、归档范围

  凡是本单位在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专业内容、各种载体(纸质、胶卷、磁带)各种形式(如文件、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即照片、录像、录音等)各类档案及上级印发需要本单位长期执行和落实的各项规定、制度等均属归档范围。

  2、归档时间

  (1)文书档案,应于档案形成年度的次年第一季度末前归档完毕。

  (2)会计档案,应于形成年度为单位,于决算批准后,继续在财会部门保存一年期满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3)科技档案,应分别在一个科研课题、一个试制产品、一项工程或其他技术项目完成或告一段落后及时归档。

  (4)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工程,在立项之初及竣工完成之间所形成的资料在第一时间移交给综合档案室。

  (5)其他各种专业档案,均必须按其形成规律,遵守上级档案部门或专业部门的规定及时归档。各项管理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在工作完成后及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3、归档要求

  (1)归档工作,必须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种类、稿本、份数以及每件文件的页数均须齐全完整。

  (2)凡归档的文件材料,须在“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的同时按文件的保存时间(即永久、长期、短期)组成保管单位(案卷)编目归档。

  (3)归档文件材料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示、转发文件的批文与原文、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不得分开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一般一式一份,本单位发文、基建项目档案按上级要求制定份数。

  (4)卷内文件排列有序。一般按责任者——问题——时间排列,使同一文件的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重要文件的历次稿件依次排在定稿之后;

  结论、决定、判决性的文件材料在前依据材料在后。

  (5)卷内文件,应安排列顺序逐件逐页编所在页号或件号。即:装订的卷,在有文字的每页文件的右上角编全卷文件统一的顺序页号;

  不装订的卷,应在每份文件首页右上角加盖档号章,在章内填上顺序件号。图表和声像材料,应在装具上或在声像材料的背面逐件编号。应用文字标出所摄声像的人、物名称、身份(或职务)及其活动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摄录者。

  (6)凡归档案卷,不论永久、长期和短期,均须按规定格式逐卷填写内文件目录。

  填写目录时,不得随便改变和简化文件题名。填写卷内文件目录的字迹要工整;卷内文件目录置于卷首。

  (7)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均须去掉订书针、别针、大头针……等金属物;

  如有破损者,应按裱糊技术要求托裱;如有字迹扩散褪变者,应复制,复制件与原件一并归档。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整齐、清洁、字迹清楚,便于利用。

  (8)归档文件材料的卷皮、卷盒和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案卷目录等,必须符合档案部门规定的标准和规范,并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清楚。粘贴装订要符合档案技术保护要求。

  (9)自己撰写的归档文字材料,必须用碳素墨水和黑墨水书写,禁止圆珠笔、复写纸书写。

  (10)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形成规律。必须完整、系统、准确的反映真实的历史过程。

  4、归档手续

  移交档案时要认真履行交接手续,填写档案移交登记表,一式两份,经清点无误,双方签字后,各自保管一份,以备查找、负责。

  六、档案复制制度

  1、要遵循保密原则,未开放或涉及保密的档案不得复制。

  2、复制档案中的内容,须经领导同意,由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复制。

  3、破损的档案,档案员要及时修改和复制。

  4、对利用较多的档案,可复制数份,以利用使用,并保护原档案,减少档案的磨损。

  七、档案查借阅制度

  1、因单位、家庭、个人工作、生活需要的,都可借阅已开放档案,但原则上只能在阅文室内查阅,确实要借出的档案,必须经分管领导签批,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

  2、查找利用档案者,一律凭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查阅。

  3、查阅档案者,要爱护档案,严禁在档案材料上画图、划线、折叠、涂改、撕页、拆卷等。借阅的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遗失。不准将档案材料带回家或放在不安全的地方,更不准将档案保密内容外泄。

  4、查阅档案时,禁止吸烟、喝水、防止烧毁、水渍档案。

  5、借阅者归还档案时,应填写利用效果信息反馈,认真履行交接签字手续。如发现有撕毁、遗失、涂改和损坏现象,要给予行政处分或罚款。情节特别严重者,按照《档案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复制、抄录档案资料,要经领导批准,抄录复制的档案由档案员核对无误,加盖公章,方可有效。

  八、档案移交制度

  1、国家规定应向当地档案馆移交的永久和长期保管档案,必须按规定时间办理移交手续,并妥善保管交接凭证,还应在检索工具上注明。

  2、档案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后,必须办完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办理调离手续。

  3、对档案收进、移出、利用销毁的情况要认真登记,为统计和移交工作作好准备。

  4、移交登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有综合性的报表,又要有详细的明细表,要做到帐物相符、账表相符。

  九、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均应由财务人员按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在会计年度终了后,暂由财务科保管一年,期满后,编造清册全部移交到综合档案室保管。

  2、档案室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装、整理的.,应会同财务科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职责。

  3、严格执行安全保管制度,谨防损毁,不得失密和泄密。

  4、调阅会计档案,须由分管财务的领导批准和财务主管陪同借阅。

  5、对保管期已满的会计档案,由综合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经档案鉴定销毁小组鉴定,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后,方可销毁,监销人员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盖章。

  十、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1、对声像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其完整、系统、安全,以备管理使用。

  2、声像档案的收集工作、整理程序和保管条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管理。

  3、声像档案管理员应随时收集、征集零散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录相带。

  4、借阅声像档案,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借阅审批手续,归还时按规定进行质量检查、验收。

  5、对收藏的声像档案要根据具体情况定期检查。

  6、严格做好声像档案的保密工作。

  十一、实物档案管理制度

  1、实物档案要及时移交档案室归档,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其完整、准确、系统、安全,以备开发和利用。

  2、实物档案范围包括:锦旗、匾牌、字画、印章、荣誉证书、奖杯。

  3、实物档案的归档,要求保证实物的完整、整洁、干净,注意防火、防潮、防尘。

  4、实物档案的借出,必须经领导批准,按规定办理借出手续,如果展出,要对展出实物档案定期进行检查。

  5、实物档案如有破损,必须进行认真修复和技术加工,以延长实物档案寿命。

  6、建立实物档案登记和统计制度,每年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二、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保密法规,遵守保密纪律,明确保密职责,维护档案的安全完整。

  2、保密文件材料、档案的密级划分、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制度和规定办理。保密档案及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绝密档案要单独保管。

  3、档案库房设施应符合“十防”的要求,要安装铁门(防盗门)铁窗,凡遇重大节日应提前对库房的安全保密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不该说的国家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国家秘密不问,不该看的国家秘密不看,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不记录。

  5、不准私自或在无保密保障的情况下复制、使用、存放、销毁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不准将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作为废品出售。

  6、不准借阅秘密档案资料。查阅秘密档案或文件,应履行审批手续,并限于保密室或档案室内阅览,不得抄录和带出,不得向别人透露秘密文件的内容。

  7、不准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的物品外出开会、参观、学习、游览、探亲、访友和办私事,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密部门审查批准,同时指定专人保管。

  8、不准向家属、子女、亲友及其他不应知悉者谈论国家秘密。

  9、定期进行保密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的清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0、不准隐瞒泄密事件,对于造成失密、泄密的人员或事件要及时报告,并视其情节依法追究责任。

  十三、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成立档案鉴定小组,鉴定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档案人员及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

  2、鉴定小组以专业主管部门确定的档案价值鉴定原则和标准为准绳,以档案的保管期限为依据,及时组织对到期档案进行鉴定。

  3、鉴定工作结束后,要写出鉴定报告,在保管单位备考表中注明鉴定意见,由鉴定小组负责人签名并注明日期,对无保存价值需要销毁的档案及文件材料,要造出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分管领导批准,并报送有关档案部门备案,然后方可销毁。

  4、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或文件材料,重新鉴定后,确有保管利用价值需要延长保管期限的,应重新规定保管期限,其保管期限从第一次鉴定的年限算起。

  5、经过鉴定,对延长保管期限的档案或文件材料要重新组卷,要达到划定保管期限准确,保管单位质量达到标准规定,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档案部门要及时向领导汇报,责成有关科室或责任人负责修改、补充。

  6、销毁档案时,监销人员不得少于2人,应由档案室和有关业务部门派员在指定地点共同监销,监销人员在销毁以前,应认真进行清点核实,销毁后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销毁情况报告领导。

  7、销毁档案时,必须注意保密,监销人员在档案尚未安全毁掉时不得离开现场。

  8、情况特殊的专门档案另有销毁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档案统计制度

  1、档案统计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要求。

  2、档案统计包括登记和统计两个部分。档案室要建立档案工作统计台帐,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收进、移出、整理、鉴定、销毁、抢救、清理、保管的数量、状况及结构的登记和统计,还要做好档案检索、编研和利用情况的登记和统计。

  3、档案统计内容与指标要保持一致性、稳定性和连续性,不得随意更改。

  4、统计数字要准确无误,情况要真实,结论要正确,各项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字迹工整、清楚、不得潦草和模糊。

  5、及时、准确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填写单位档案工作统计年报及其他档案调查统计表,统计表要由领导签字盖章后方能上报或归档。

  6、档案室要定期对档案统计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定期对统计数据进行必要的综合、分析和研究,从而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更好地认识和了解档案管理的现状,掌握发展规律,分析发展趋势,提高管理水平。

  十五、档案史料编研制度

  1、综合档案室是档案史料的收集、管理、开发、利用的主要部门,编研工作是档案室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档案人员应根据档案史料的形成过程,坚持做到经常不断的搞好编研和开发,以满足各方面利用档案史料的需要。

  2、档案室按规定搞好档案全宗介绍、组织机构沿革、基础数据统计、专题文件汇编等必须编写的档案史料。

  3、深层次的编研工作,由档案部门或组织专门写作班子集中进行编写。

  4、编研的档案史料,只限内部使用,不得对外借阅和向社会公布。如确因工作需要,外借或向社会公布档案资料时,必须经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

档案管理制度8

  为加强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工作,促进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档案室实行专人、专柜、专室、集中统一管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蛀、防鼠咬、防烂、防潮、防尘、防光工作。

  2、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人员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利用及信息开发与管理,应建立档案数据库,做到帐目与实物相符。

  3、档案载体与书写材料应符合耐久性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严禁使用纯蓝墨水、红墨水、圆珠笔、铅笔书写材料、数据填写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字迹工整,不得潦草。

  4、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设立(备案)、变更、注销(备案)登记、年检等文件材料应收集及时、整理、归档,不得遗漏、丢失。

  5、按照档案管理规范化要求,资料存放整齐、编排有序、内容数据填写准确规范。

  6、档案区分全宗,按类别一一登记,分类整理成相对独立的.保管单位,严禁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的登记管理档案的文件材料合并为一盒。

  7、外来人员查阅档案应严格执行《保密法》和有关保密规定,并履行登记手续,严禁对档案勾划、涂改、标记号、折叠、抽取、污损、添加内容等。

  8、档案因管理不善造成档案损坏和遗失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档案管理制度9

  为使公司重要的文件资料保存完整保密和使用方便,特制订本制度。

  一、档案的分类:

  1、一般保密文件:公司的规划文件、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书、合同书、项目方案、公司注册文件、通知、通告、来往信函、与公司有关的政府文件法律文件等。

  2、专业技术文件:专业技术图纸、说明书、资料、文件、书籍、软件。

  3、机密文件:上述专业技术文件以及年度计划、统计文件、财务凭证、财务报表、审计文件、经营情况、劳动工资和人事档案等。

  4、公司对外签订的重要合约,须交一份给总公司备案。

  5、有关公司发展的图片、录像、实物等,均属档案保管范围。

  6、除有特别规定外,档案资料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二、存档:

  1、合同按照《合同管理规定》由指定人保管,其他档案由行政部指定专人保管。

  2、档案管理员须按照第一条的分类情况,将文件资料分类存档保管。

  (1)如存档文件资料为传真件时,必须复印一份存档。

  (2)凡涉及经济利益的来往函件、政府文件等资料,原则上应长期保存;其他文件视其价值确定保存期限。

  (3)档案的归档要及时,除特殊情况外,要求一项工作结束后存档。归档文件应保证其齐全完整,如有短缺应立即追查归入;文档的处理手续要完备,如有遗漏立即补办。

  (4)文件的电脑存档。

  (5)公司发出的文档都要在电脑中保留副本,并按文本文件归档方式命名保存。

  (6)电脑文档信息要按年度进行存盘处理,将重要的信息资料转存软盘或光盘,并存放于磁盘盒内妥善保管。

  三、借阅:

  1、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可直接借阅一般性档案资料,如借阅机密资料,须经经理批准。

  2、其他员工借阅与本职工作有关的资料时,可直接借阅;如借阅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档案资料或机密资料,须经本部门主管和行政部主管同意,必要时,需请主管副经理批准。

  3、借阅时,原则上只允许在公司内使用,并办理借阅手续,当天借阅当天归还;机密文件和绝版文件只能在存档处查阅,不予借出;如特殊情况确需借出时,须由经理签字后方能借阅。

  4、借阅的'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及私自复印。如确需复制,一般资料,须经部门主管批准;机密资料,须经公司经理批准。

  5、机密资料,必须注意保密,不得随意摆放;如因个人原因致使机密文件丢失或泄露机密的,其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必要时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保护公司的利益。

  四、专业技术资料的管理

  1、专业技术资料除另有规定外,公司指定技术部门专人管理。

  2、属于工作需要而发给有关部门的技术文件资料,在领用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实行“谁领用谁保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管理人员每月负责将已发放文件资料的情况书面通知行政部。

  3、长期领用的文件资料,责任人必须妥善保管,不使用时要及时归还。同时,技术部门的文档管理人员必须每季度末对借入的文件资料进行一次核对。如发现有丢失,必须书面通知行政部,并上报公司经理办公室。原则上因丢失文件而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的,视情况扣罚¥200元及以上,具体处理结果由公司经理视其造成的`影响酌情处理。

  五、文档的销毁

  1、除物业公司经理外,任何人无权私自销毁公司任何档案资料。

  2、每年底清理档案后应将没有保存价值的文件销毁,销毁时应先报请公司经理批准,登记留底并抄送一份给总公司办公室后方能销毁;销毁时,应焚烧或使用碎纸机,不得随意丢放。

  3、经批准销毁的档案资料,档案管理人员应编制销毁清单,经主管副经理签字后,由专人负责办理。销毁清单应作为档案资料长期保存。

  六、档案立卷

  每年年底清理公司所有文档,将已经办理完毕具有保存价值的文档组合成案卷;立案时应编制卷内文件的顺序号、文件号、责任人、题名日期、页号等,并附立卷登记表一份。

  七、附则

  1、员工离职时,必须将所领借文档资料全部归还,由相关管理人员签字接收。如有丢失,则按7、3条的规定扣罚责任人。

  2、档案资料转移时,必须报请主管副经理以上批准,并办理交接手续。

  3、凡违反本规定的,除已有规定外,每次给予¥50元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罚。

  4、随时接受总公司档案管理负责人员对我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的检查。

档案管理制度10

  一、总则

  为了规范学校医疗档案的管理,保护学生的身体健康,并提高医疗救护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医疗档案的定义与分类

  1. 医疗档案的定义

  医疗档案是指学生的身体健康情况、病历、治疗记录、健康检查结果、医学证明、医生意见等相关信息的归档记录。

  2. 医疗档案的分类

  根据档案内容的不同,医疗档案可分为常规档案和特殊情况档案两类。

  常规档案主要包括学生的健康检查结果、疫苗接种记录、体质测评数据、身高体重发育报告等。

  特殊情况档案主要包括学生的病历、治疗记录、既往病史、家庭病史、过敏史等。

  三、医疗档案的采集与存储

  1. 医疗档案的采集

  学校医务室负责对学生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学生的医疗档案中。学校医务室还负责收集学生的疫苗接种记录、体质测评数据等。

  除了学校医务室的采集外,学生在外就诊的医疗档案应及时提供给学校医务室,由专人负责归档。

  2. 医疗档案的存储

  学校医务室应建立医疗档案专用的存储空间,采用防潮、防火、防虫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存放。

  档案应按照学生的个人信息建立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保证信息的完整性与可靠性。

  四、医疗档案的'查阅与调用

  1. 医疗档案的查阅

  学校医务室是学生医疗档案的管理和归档部门,负责学生医疗档案的查阅工作。

  学生本人可以向医务室提出申请查阅自己的医疗档案,但必须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学校教职员工可向学校医务室提出申请查阅与自己相关的学生医疗档案,但需经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同意。

  2. 医疗档案的调用

  在学生生病或受伤时,医疗档案会被调用用于诊断、治疗以及相关报告的撰写。

  学校医务室有义务将学生的医疗档案分享给相关的医务人员,并确保保密原则。

  五、医疗档案的保密与安全

  学校医务室应严格遵守医疗档案的保密原则,未经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向第三方透露或使用医疗档案中的信息。

  学校医务室应采取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档案的安全性,防止信息泄露和篡改。

  医疗档案的配备、辅助资料的归档、信息的备份等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六、医疗档案的保管与销毁

  1. 医疗档案的保管

  学校医务室应对医疗档案进行定期巡检和保养,确保档案的保存环境良好。医务室还应定期审核档案中的信息,及时更新。

  定期保养包括:除尘、防虫、防潮、整理等。

  2. 医疗档案的销毁

  医疗档案的销毁必须经过学校医务室和学校相关部门的审核与批准,确保销毁程序合规。

  医疗档案的销毁应有记录,包括销毁时间、销毁方式等信息。

  七、医疗档案与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结合

  学校医务室可依据医疗档案的信息,制定学生健康促进计划。同时,学校医务室还可以针对某些学生的特殊情况制定个别的健康管理方案。

  学校医务室与教育部门、父母和学生本人之间应保持密切的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制定相应的保健措施。

  八、医疗档案的迁移与转交

  学生从一所学校转到另一所学校时,医务室应将学生的医疗档案迁移到新学校,并定期将学生的最新医疗档案交予学生监护人。

  医疗档案的迁移和转交必须经过双方学校的书面同意。

  九、医疗档案的更新与维护

  学校医务室应定期审核医疗档案,并将学生的最新信息及时更新至医疗档案中。

  医疗档案的维护包括:整理归档、备份、修补等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与可靠性。

  十、附则

  本管理制度在执行中如遇特殊情况,需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本管理制度由学校医务室负责实施,并根据需要进行修订。

档案管理制度11

  一、人事档案管理范围: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干部、工人等各类人员(包括出国不归、失踪、除名、逃亡职工和残死亡、离休、退休职工)的人事档案。

  二、除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

  三、档案的管理

  (1)根据气候的不同变化,经常注意档案的通风、温度、清洁、防火、防盗、防晒、防潮和防蛀。

  (2)对所管理的人事档案必须逐人登记注册。

  (3)每季度核对一次档案的分类、编目、序号,发现编错或放错位置需纠正;装卸档案要按登记册全面检查档案,发现漏缺档案需查找。

  (4)任何人不得私自保存他人的档案材料,对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材料拒不交出者,应追究其责任。

  (5)要不断研究和改进档案的管理方法和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科学化。

  四、人事档案是全面应干部、工人历史和现实情况的实物材料,构成包括下列十项内容。

  (1)履历表及其他简历材料等。

  (2)自传材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3)各种鉴定;审计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4)各类考核、评价材料及毕业成绩单、学历证明等。

  (5)历史审查材料及甄别复查材料,更改或姓名认定材料等。

  (6)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7)表彰奖励材料

  (8)执纪执法部门形成的涉及个人的材料。

  (9)任免呈报表,确定或晋升技术职务、学位、学衔审批表,出国人员审批表,调整工资审批表,工资级别登记表,离休、退休、退职审批表等。

  (10)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工作中形成材料。

  五、查阅和借用人事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随意查阅人事档案,如必须查阅有关人员档案情况,需办理借阅手续由档案管理人员提供。

  (2)必须查阅档案时,只限于组织、人事部门派出的中共党员干部到档案室查阅所需情况。

  (3)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的档案。

  (4)查阅档案者,必须填写对查阅问题,查阅日期等逐项进行登记。

  (5)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禁在档案卷内涂改,圈划及撤换档案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被查档案内容,违者应追究责任。

  (6)查阅档案时,不得抄录档案内容,如特殊情况,须经人事部门负责人允许后方可抄录,抄录的材料应尽快送回档案室处理。

  (7)外调人员一般不得查阅档案,如特殊情况需查阅时,必须持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介绍信,并有两名正式党员方能查阅。

  (8)档案在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以借出,但借出时要及时登记,按期归还,如不按时归还,要及时催收,以免遗失。

  六、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1)档案要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转递,不能公开邮寄或本人自带。

  (2)档案转出要及时追收回执,以防档案丢失。

  (3)收到外单位的档案,要及时核对,核对无误差后,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后退回回执。

  七、凡归档的材料,均应经过认真的鉴别;属于归档的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完整无缺把好"入口关";需经组织审查盖章和本人签字的,应盖章签字后才能归档。

  八、凡归入档案的.材料,均应按照组织部《关于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暂行规定》整理,不应归入干部档案的材料,不得入档;

  九、保管档案工作人员守则如下:

  (1)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档案材料或泄露档案内容。

  (2)严禁在档案库吸烟,保护档案安全,经常打扫和保持档案室的清洁卫生。

  (3)不得擅自转移、分散和销毁档案材料。

  (4)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5)坚持党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政策,严格按照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档案管理制度12

  1.总则

  1.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和其它载体的材料。

  1.3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国家、企业的宝贵财富,是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劳动结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2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2.1档案资料管理

  2.1.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行政部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1.2工程建设中,各种技术资料交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发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人办进领用手续。

  2.1.3设备到货后,由技术部汇同有关部门开箱验收后,设备资料(归档的发给施工单位的)统交行政部统一管理,造册登记并建立收发明细帐。各单项工程总体验收由技术部对其各种技术文件和竣工资料进行查验,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技术部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2.1.4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由行政部门统一申请,经批准后按计划办理,或委托有关部门自行办理。凡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的报销凭证,一律由档案室签收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2.2归档文件的质量规定

  2.2.1凡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均应为正本(即必须有各方代表符合规定的亲笔签名,有单位盖章栏目的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归档,签字方不能用副本或复印件归档)。

  2.2.2施工技术记录、工程签证单、试运记录、设计修改通知单(含工程联系单)等表格和数据均应用70g以上的白色书写材料书写并原件(如表式为复印件,数据虽用合格材料书写也不能作为原件;验收签证单中的各方人员必须签名齐全,不能以盖章或打印件代替签名)归档。

  2.2.3调试措施,方案和报告等均应为油印件或激光打印机打印件,不能用复印件或普通色带打印件,以保证字迹的耐久性。

  2.2.4主送和抄送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均应以红头文件(不能用复印件)归档。2.2.5书写规定

  A)书写字迹工整,图样清晰。

  B)书写墨水应为碳素墨水,严禁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

  C)文件书写格式应用横行排列,文件段落,章节编排,按有关文件编写要求;汉字简化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

  3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

  为加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传递关系,并按工程进度作好工程文件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3.1工程文件接收

  3.1.1各单位提供给技术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由行政部统一接收;上级党政主管机关所发的行政及党务方面的文件也由行政部统一接收。

  3.1.2技术部其它部门或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行政部。

  3.1.3设备文件,技术部汇同有关部门对设备开箱验收后,及时将设备资料立卷归档;设备文件资料由行政部统一归口发放给有关单位。

  3.1.4技术部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3.1.5登记完毕的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应按技术部领导审定的工程文件及时分发给有关单位和部门。

  3.1.6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3.2工程文件资料发放

  3.2.1分发外单位和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由行政部统一办理。

  3.2.2呈送上级单位的工程文件由技术部领导确定发放单位和数量。

  3.2.3为避免工程文件资料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现象,图纸、资料领取单位应指定领取人名单,并书面通知行政部;行政部按指定名单发放工程文件资料。4行政部门档案管理职责

  参建单位(总承包、发包、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承办单位)应按各自的职责,将负责承建、承办的项目文件材料进行收集、积累、整理,按照归档要求移交建设单位。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其总包项目的文件从形成到编制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并负责组织、协调分包单位的归档工作。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全套完整、准确系统的符合档案规范标准的项目档案。

  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

  设计单位:负责对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等文件进行收集、积累、整理。

  监理单位: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文件的形成及竣工档案的编制进行监督与审核,特别是对竣工图完整、准确、系统进行监督和审查。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归档项目监理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文件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并审核、签署。同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在生产技术准备和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5施工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施工,安装全部技术记录(含隐蔽工程的各种资料)。负责提交分部试运记录及验收签证书。负责提交分部试运阶段的方案、措施。

  负责提交全部机组建设期间的工程联系单及总结。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调试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所承担的调试项目的调试方案、措施与调试报告等。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设备缺陷处理记录。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变更设计资料及调试工作总结。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设计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项目(工程)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负责提交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

  负责按时提交全套完整的竣工图(一式八份)。并切实执行竣工图编制的有关规定。负责提交设计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质量监督部门(质量监督中心站与质量监督站)监理部门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监理等方面的全部文件材料。监理各专业负责人对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的归档案卷实施审查,对被监理单位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负责,并在案卷内备考表审核人栏签署。负责提交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单位归档完整齐全的证明材料。对不符合归档要求档案的处理:

  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案卷和案卷内的文件,行政部有权退回立卷归档单位,立卷归档单位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案卷及案卷文件材料。

  本公司全部文书、技术档案及资料均可借阅、利用。本着既能保守档案机密,又能充分发挥档案凡因工作需要借阅者,须办理下列手续:

  6档案、资料借阅制度

  5.1借阅档案、资料一般只需由本人填写借阅登记即可(注明:用途、领用时间、归还时间)。归还时管理人员要对其检查之后方可归档。

  5.2借阅档案、秘密技术档案和资料,须填写借阅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即可。

  5.3绝密文书、技术档案和资料一般不借出、不复制、不摄影,如确因工作需要,应在借阅单上注明范围、内容、用途,先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批准、档案人员只能按其范围、要求、内容提供利用。

  5.4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资料者,凭单位介绍信,信上要注明查阅范围、内容、用途,属机密、绝密档案或资料,应主管副总同意,总经理批准方能借阅。

  5.5借阅的档案材料要妥善保存,不得损坏、勾划、删改、加注、拆页等。借阅人必须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和泄密。未经同意,不得复印、抄录和转借,不能见档案内容公开出去。如遇丢失,要及时写出丢失报告,在没有做出处理前停止借阅。

  5.6借阅时间在两周以内,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续借手续。对特殊情况需较长时间利用的要经主管副总批准,但年末要将所借档案交到档案室进行清点、核对后重新借出。对长期借阅档案不归还,又不说明原因,不办理续借手续的,行政人员要通知借阅部门负责人负责催还,否则对其整个部门暂停借阅。并严格按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

  5.7凡借有档案、资料者,在工作调动、单位撤销、退职、退休、生病住院或借后暂不使用者,必须将档案或资料退回行政部,否则不能办理调离手续。同时行政部如因工作需要有权将档案、资料调回行政部。

档案管理制度13

  为适应学校规模化,企业化发展的需要,保证政令通畅,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确保我校档案的全面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安全性,对学校的文书、档案管理特做如下规定:

  1、归档单位:

  学校设立机要室,管理、存放学校机要档案,归行政部领导,设专管人员负责。

  2、归档范围:

  1)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学校的红头文件、通知、会议记录、协议、意见书、可行性报告、合作合同、购销合同、加盟合同、获奖证书、主要会议记录等经营性文件。

  2)学校员工档案、教师档案、学员档案、业务关系档案。

  3)学校教研成果、优秀教案、教材等经营过程中的`各种总结性材料。

  4)学校宣传的传单、报纸、杂志、广告、剪报等有关学校的报道(报纸、音像)

  5)其他的有本校缮印的公文(含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行政部统一管理。

  3、收、交档案、归档案:

  1)学校全体员工应具有存档、归档意识,积极配合学校机要室做好机要档案管理工作。

  2)学校经营性文件要及时归档,各分校、部门签收的外来文件要在两个工作日内送机要室归档。

  3)各分校部门工作中形成的文书,包括文件、会议记录、决议、照片、图表、录音带、录像带等有保存价值的资料,都必须由承办人收集齐全,分类整理,移交有关人员核对整理后,于年底交于行政部归档,各单位,经办人不得越期自行留存应该归档的文件。

  4)学校员工、教师应在签定用工合同两个工作日内由人事部收齐人事资料、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送至专管员归档,如有续签及变更合同的,应由机要室提前两个月通知及时办理,旧合同继续保留,任何分校没有签发、存放权。

  5)学员档案(含成人、少儿、中学生及所开设的新业务的学员):各分校应于每月3号前把上月结课的档案上交客户服务中心。

  6)凡有外联业务的部门、分校、个人,应每周二下班前将新增的详细信息及时送交机要室补充进业务档案。

  7)全校所有部门、分校的总结性材料完成后应由该部门或分校负责人拷贝收集后每周一下班前及时交机要室归档。

档案管理制度14

  为加强公司档案业务管理,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证档案的系统性与完整性,完善档案借阅手续,使公司档案管理达到规范化、合理化、标准化,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档案管理的范围

  本公司所有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包括:对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包括行政事务、企业管理、劳动人事、培训教育、安全管理、后勤服务、外事工作等有保存价值的原始材料,在生产经营管理上形成的经营决策、计划工作、统计工作、物资管理、产品销售、财务管理、生产调度、设备工装(模具)管理、能源管理等方面有保存价值的原始材料。

  2.档案的管理部门

  公司综合事务部为档案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对公司各类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进室前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各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明确的归档时间和归档范围,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档案,确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文件资料,原件移交档案室,使用部门留存复印件。

  接收档案必须认真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使档案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

  3.档案的分类

  在切实遵循《中国档案分类法》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所涉及的档案划分为十大类:(A)行政管理、(B)人事管理、(C)财会档案、(D)生产经营管理、(E)技术质量安全管理、(F)基建档案、(G)外来文件、(H)声像档案、(I)实物档案、(J)其他档案。 财会档案是公司财务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凭证、帐簿、报表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实物档案是公司各类活动中形成的如模型、样品、赠品、证书、奖杯奖旗等实物。 以上十类档案中,每一大类档案内容又要根据需要及实际情况分成若干小类进行管理。

  4.归档要求

  4.1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系统、准确。

  4.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是原件。如是传真件等不易保存的文件材料,应留复印件,并将复印件与原件一起存档,并加以说明。

  4.3存档的文件、材料应按照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并按立卷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科学分类、立卷和编目编号。

  4.4档案名称的填写要注意内容准确,文字简练通顺,结构完整,必须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和成份,并区分保管期限。卷内文件应按问题或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地排列,按顺序编号,填写“卷内目录”。目录各项必须填写清楚(一律使用用黑色中性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装订整齐。

  4.5档案盒(袋)内文件的排列:档案袋内文件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依序排列在一起,即章程、批文在前,计划、总结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案件材料中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其它文件按文件的重要程度或形成时间先后排列。

  4.6文件归档份数:一般归档1份,重要的和经常使用的文件归档2份或3份。对无保存价值和重份文件,需要办理销毁手续。

  4.7归档时间:部门或责任人应于相关工作结束后立即(最迟一周内)将应立卷归档的文件整理立卷,向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归档。

  5.档案的`查阅和借阅

  5.1查阅档案应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写明查阅时间、查阅内容、查阅目的等。有关人员应在档案室内查阅档案资料,阅后及时归还。

  5.2查阅档案资料时一般不得对其进行复制。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复制的,应填写档案资料复制申请单,经所在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方可复制。

  5.3原则上本公司内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都可以借阅,但必须由所在部门出具借阅申请并由部门经理签名认可。借出档案时应注意档案的密级要求以及借阅人的相关权限。借阅档案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5.3.1借阅者不得自拿、自取、自放档案,严禁擅自打开档案柜翻阅查找;

  5.3.2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定期归还,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返还的,需办理续借手续,否则按管理规定停止借阅;

  5.3.3要爱护档案,不得丢失,并注意保密,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5.3.4所借档案不得随意折叠和拆散,严禁对档案随意更改、涂写;

  5.3.5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办理清点手续,由档案管理员和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5.3.6档案如有丢失、损坏或泄密,要立即追究当事人责任;

  5.3.7调离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清理移交档案文件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6.档案的移交

  档案移交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经移交人签字,接收方核对签收。

  7.档案的保管

  要做好档案的防火、防虫、防盗、防尘、防阳光直射“五防”工作。档案柜所在办公室严禁吸烟。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对档案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对于不易继续保存的档案资料,应及时予以复制;对于已破损的档案资料应及时予以修复。为做好档案的提供和利用工作,所有文件资料均应按照其分类组卷,并按照其性质分为短期、长期、永久三类分别保管。

  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好档案资料的保密工作,档案管理部门除外,其他各部门人员不得查阅与自己工作内容无关的档案资料。

  8.档案的销毁

  公司对各类档案每二年进行一次鉴定。对超过保管期并经鉴定无保留价值的档案做出销毁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销毁

  公文管理制度

  1.为规范机关及项目部文印管理,提高文印质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2.文印工作必须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公司综合事务部为本公司文印管理职能部门,主管公司公文处理工作,各部、室、项目办及各项目部负责本部室各自的公文处理工作。

  3.公司公文必须由公司综合事务部统一收发、分办、传递、督办、缮印、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

  4.公司行文程序规定如下:

  根据文件性质和内容,由相关职能部门承办拟稿,部门负责人核稿签字,如多部门联合行文,必须由联合行文的部门会签后送公司综合事务部审稿。属行政序列文件须经行政领导签发,公司综合事务部统一编排字号和登记后,并打印出来。相关职能部门原拟稿人校对后,再缮印、用印和封发,文件底稿(附带二张正文)加盖公章后由档案室存档。

  5.各类公文的拟稿、修改和签字必须使用钢笔,不准使用元珠笔和铅笔。经修改后的底稿,如果稿面较乱,必须由拟 稿人或承办部门清稿后交付签发和打印。

  6.上行文的呈办,下行文的执行、检查,均由拟文部门负责。

  7.公司设立档案室,统管各类文件。实行文件立卷归档制度。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并及时地对各类文件进行分类、标引、立卷、存档。

  8.凡公司和各项目部在各项工作中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均应及时交档案室统一归档。

  9.严格履行文件阅办手续。凡需借阅、传阅文件,均须及时签字、登记。档案管理人员须敦促限期归还。

  10.外单位人员需查阅本公司公文案卷,必须持。查阅一般性公文案卷,由综合事务部部长审批;查阅重要公文和重要资料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11.归档公文和资料的复印或复制,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并要在档案管理人员的监督下完成复印或复制工作。

  12.严格保密制度,严守国家机密。凡属机密文件,承办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带出分散保存,一律交档案室集中保管。密级文件未经上级批准,不允许复制。根据上级机关的要求和安排,文秘人员应按时上交标密文件。

  13.有关公文的具体处理办法,按《公文处理办法》执行。

  文档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档案管理,安全有效地保管和利用档案,特制定制度如下:

  1.1档案管理包括公司所有的文档、技术、设备、财务和人事等文本、图表和声像等不同形式的资料。

  1.2本公司所有职工有保护义务。

  2.行文条例

  2.1公司行文由发文部门拟办后呈部门负责人核稿,一般情况下报总经理签发,最后送至综合事务部打印发文。

  2.2公司收发各类文件,根据文件性质(以文头为准),报总经理批示办理,并及时做好文件的登记、归档工作。

  2.3公司领导不在时由指定的负责人负责各类行政性文件的签发、批示。

  3.管理

  3.1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材料应及时移交至本部门,集中管理,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3.2各部门的工程技术资料一般按年定期汇总移交至综合事务部管理,综合事务部根据文件资料性质,定期汇总存档。

  3.3公司举办重大活动应通知档案管理人员参加,收集活动中的材料,集中管理。

  3.4财务资料由财务人员按规定管理。

  3.5各种资料应建立电子文档,实行电子化档案管理。

  3.6销毁档案必须经过总经理认可,才可以销毁。禁止管理人员擅自销毁。

  3.7禁止个人将公司档案及复印件送他人或出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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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公司对保密档案,落实专人妥善保管。

  3.9综合事务部应严格按档案性质、类别、保存年限来处理(销毁)档案,意见先报公司总经理。

  4.责任

  有下列行为者,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和国家法规,给予责任行为人行政、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解聘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1擅自涂改档案。

  4.2未按规定办理档案登记,擅自拿走档案。

  4.3未按规定向他人提供档案。

  4.4损毁、丢失属于公司所有的档案。

  4.5档案管理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

档案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保护企业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员工及外部合作伙伴。

  第三条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第四条 公司档案管理系统涉及机密信息,所有管理人员应保密操作,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监督。

  第五条 公司档案管理流程包括档案收集、整理、保存、归档、销毁及汇报等过程,所有员工应按规定操作,不得私自处理档案。

  第六条 档案管理小组应逐年评估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效果,对制度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二章 档案收集

  第七条 公司所有部门负责收集本部门的相关档案,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准确性。

  第八条 公司所有部门应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初步分类和整理,保证信息的清晰明了。

  第九条 公司所有部门应对文件、合同等文件进行编号,以便归档和查找。所有文件应标注日期、文件编号、起草人及审核人等信息。

  第三章 档案保存

  第十条 公司所有部门应按照档案保存期限进行归档,各类档案保存期限如下:

  1. 经济合同:10年

  2. 财务凭证:15年

  3. 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永久保存

  4. 职工档案:在职员工保存至离职之后,离职员工保存至退休或死亡等原因终止劳动关系之后。

  第十一条 归档前应将档案进行层层审核,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准确性。所有档案应标注归档时间、档案号、保存期限等信息。

  第十二条 公司档案保存应采用专门的归档柜,柜内根据档案编号进行分类。

  第四章 档案销毁

  第十三条 档案销毁应经过评估、审核、报批、执行等程序,并由档案管理员进行销毁。

  第十四条 归档时间已满的档案应进行销毁。档案销毁时,应由公司档案管理小组进行记录,保留销毁记录30天。

  第十五条 涉及机密信息的档案应采用特殊的方式进行销毁,确保安全。

  第五章 档案管理流程

  第十六条 档案管理小组由企业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公司档案管理评估、监督、调整、改进等工作。

  第十七条 公司所有部门负责相关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并交由档案管理员进行归档和保存。

  第十八条 档案管理员应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档案维护和更新,并定期报告档案管理小组。

  第六章 违规责任与处理

  第十九条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和操作,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违规责任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措施。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此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对此前已发生的档案管理事项,适用本制度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批和维护,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和丢失。

  编制人:xx公司人力资源部

  审批人:xx公司管理层

  生效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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