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优秀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印章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优秀15篇]](/pic/00/l/b9abcbbe4_2.jpg)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
一、总则
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印章的刻制
(一)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见附件:表1《印章刻制申请表》)
(二)法人个人名章、行政章、财务章、合同章,由行政管理中心开具公司介绍信统一到指定的机关办理雕刻手续,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经北京市局备案。
(三)公司各部门的.专用章(人事章、生产章等),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其形体、规格。
(四)未经公司董事长、总裁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门的印章。
三、公司印章的启用
(一)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统一在行政管理中心留样保存,以便备查。(见附件:表2《印章保管登记表》)
(二)新印章启用前应由行政管理中心下发启用通知,并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四、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章、专项业务章(合同章、财务章、人事章、生产章)、董事长(法人)专用个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一)公司行政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 、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2 、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 、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4 、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5 、公司章程、协议。
6 、员工调动。
7 、员工的任免聘用。
8 、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
(二)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 、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2 、各类经济合同等。
(三)公司董事长(法人)个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
(四)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不得对外。
五、公司印章的管理职责
(一)公司董事长、总裁 负责行政章的使用审批工作。
(二)行政管理中心总监 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印章使用审批工作。
(三)各部门负责人 负责各职能部门专用章的审批工作。
(四)印章管理员
1、负责印章的保管。
2、负责设立印章使用登记台帐。
3、负责印章使用的审核工作。
4、负责制定所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序。
六、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一)印章的管理
1、公司行政章、合同专用章由行政管理中心专人负责管理。
2、专项业务章(财务章、人事章等)由各中心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法人个人名章,由公司指定财务管理中心专人负责管理。
4、各部门须将印章管理员名单报行政管理中心备案。
5、印章管理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移交登记表。(见附件:表3《印章移交登记表》)
6、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出现金。
(二)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
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见附件:表4《印章使用申请表》)
2、印章的使用由各管理员设立使用登记台帐,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见附件:表5《印章使用登记表》)
3、公司法人个人名章或部门总监私章由法人或总监本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4、财务专用章、支票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由财务部门按岗位职责权限使用。
5、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需填写携带印章外出申请表后,由分管领导及总裁/董事长签批后方可带出,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见附件:表6《携带印章外出申请表》)
6、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由专业人员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对加盖印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齐年盖月,字迹端正,图形清晰。)
7、私人取物、取款、挂失、办理好各种证明,需用单位介绍信时,由行政管理中心严格审批,符合要求后办理并执行登记制度。
8、任何印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
9、对已调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持有效证件材料,经行政管理中心总监审批后,方可盖章。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印章不可私自托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员如因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印章,并与新印章管理员办理接交印章手续,以免贻误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盖章与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5、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其清晰、端正。
6、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向行政管理中心总监报告,并备案,配合查处。
七、公司印章的停用
(一)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2
为维护公司印章使用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安全性,规范公司印章的使用和保管,保障公司的正常利益和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对公司各类印章的使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印章的分类
本公司印章分为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
(1)、合同专用章
(2)、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质检专用章、公司部门章七类。
二、印章的管理
1、公司印章严格执行“专人管理、审批用章”的原则,本公司印章的保管人为:公司公章为行政部负责人、公司合同专用章为销售部负责人或采购部门负责人、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为财务部负责人,质检专用章为质监部门负责人,公司部门章为各部门负责人。
2、印章保管人负责印章启用、使用、保管、回收和监督。印章保管人要注意印章的保养,及时清洗,确保印迹清晰。
3、公司公章和对外对账时使用的财务专用章,必须预先填写用印申请表,完成审批手续后方可用印;不符合规定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资料、合同等,公章保管人有权拒印。
4、合同专用章
(1)、合同专用章
(2)、质检专用章以及公司部门章和非对账时使用的'财务专用章在使用时必须做好相应的登记备案工作。
5、印章保管人应将印章材料的复印件及用印申请表存档备查。
6、任何情况不得携出各类印章。若确因工作需要,须将印章外带,需提交《印章外带申请表》(附件一),经总经理批准,并由两名经办人带出使用。如需急用且总经理不在时,可通过电话向总经理请示,得到总经理同意后,领取印章,并签订《印章外带承诺书》(附件二)。在印章外带期间,该印章只能用于申请单上写明的使用范围,经办负责人必须对印章的安全负责,妥善保管好印章。使用完毕后,印章应及时归还给保管人,并做好印章的交接手续,签订《印章移交登记表》。(附件三)
7、加盖印章应端正、清晰,位置在年月日处,即“骑年盖月”,若有需要应加盖“骑缝章”。
8、禁止在空白的便条或白纸上加盖各类公司印章。
9、各类印章的保管人严格执行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得私自使用印章,不得外借,不因任何人指示、要求而违规用章。
10、保管人员不在岗,则由总经理指定他人代管,并做好印章的交接手续。如保管公司印章的员工工作变更,须办理印章交接手续后方可办理变更手续。
11、公司管理部负责对各类印章的使用进行监管,不定期对印章使用情况进行抽查,一旦发现违规之处,责令整改并向总经理提交监管报告。
三、各类印章的使用范围
1、公司公章作为行政用章使用,范围限于内部公文、较大合作项目、与业务相关行政部门以及银行等业务上使用;
2、合同专用章(1)为签订采购合同使用;
3、合同专用章(2)为签订销售合同使用;
4、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只限于财务凭证上使用;
5、质检专用章限于公司产品质量保证书上使用;
6、部门章只限于本公司内部使用,对外不得使用。
四、各类印章使用
1、公司公章的使用:
(1)使用公章须履行登记手续,由经办人填写《公章使用申请表》(附件四),写明用印事由,并经行政部负责人审核同意,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用印。如需急用且总经理不在时,可通过电话向总经理请示,得到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使用。
(2)以公司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等,经由总经理审阅批准,行政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加盖印章。
2、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1)合同专用章(1)由经办人填写《合同专用章使用申请表》(附件五)及合同交由供应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由合同评审人员评审盖评审章,并由法务部加盖法务部门章后,
方可加盖印章。
(2)合同专用章(2)仅限于销售合同使用,由经办人在合同背面签字后,交销售部负责人审核同意,由合同评审人员评审盖评审章后,方可加盖印章。
(3)采购合同金额超过xxxxxx万元以上(含本数)、销售合同金额超过xxxxxx万元以上(含本数),在分别履行完本条第(1)、(2)款规定后,须再报总经理,经其同意后方能加盖相应的合同专用章。
(4)若销售产品只有订单而无合同作支撑,则订单由经办人签字后,交销售部负责人审核同意,由合同评审人员评审盖评审章,并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加盖印章。
(5)销售合同中若需执行特殊价格的印章履行程序同本条第(4)款。
(6)各单位每月向管理部报送一次合同专用章使用情况,并将已签合同分类归档。
3、公司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使用:
(1)公司财务专用章与法定代表人印章不得交与非财务人员保管和使用。
(2)除正常财务,需使用财务专用章与法定代表人印章外,其他事项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法定代表人印章用印须履行登记手续,由经办人至财务部填写《法定代表人印章使用申请表》(附件六)写明用印事由,并经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同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用印。
(3)任何人不得以任何事由在空白书面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4、各部门印章的使用
(1)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盖章,并建立用章登记档案。
(2)各部门印章只用于公司内部,不得用于对外业务。
五、印章销毁
1、印章有破损、字迹不清、机构名称变更,需及时向管理部申请更换印章,同时将作废印章交管理部,并定期销毁。
2、印章销毁必须填写《印章销毁申请表》(附件七),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持有效申请表和待销毁的印章交管理部登记备案。由管理部声明作废并定期销毁。
六、责任承担
1、印章管理人的责任承担见《印章保管协议》(附件八)
2、由于审批人的过错或重大过失决定,或由印章保管人的过错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履行盖章手续,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相关责任人负责赔偿,公司并追究其责任。若上述人员的过错行为触犯《刑法》,公司将依法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责任免除:经批准带出用印被盗抢的,须凭事发地派出所证明,可不予追究。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丢失,可不予追究。
七、印章刻制、启用、销毁须公司总经理批准,由管理部统一刻制、启用、销毁。
八、本规定由公司管理部负责解释、实施。
九、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3
第一条印章的种类
1.印鉴: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
2.职章:刻有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职衔的印章。
3.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其不对外单位的部门章可加注“对内专用”。
4.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街及签名的印章。
第二条印章的使用规定
1.对公司经营权有重大关连、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公司名义对政府行政、税务、金融等机构以公司名义的行文,盖公司章。
2.以公司名义对国家机关团体、公司核发的证明文件,及各类规章典范的核决等由总经理署名,盖总经理职衔章。
3.以部门名义于授权范围内对厂商、客户及内部规章典范的核决行文由经理署名,盖经理职衔签字章;
4.各部门于经办业务的'权责范围内及对于公民营事业、民间机构、个人的行文以及收发文件时,盖部门章。
第三条印章的监印
1.总经理职章及特定业务专用章由总经理核定本公司的监印人员。
2.总经理职衔签字章的监印人员为管理部主管。
3.经理职衔签字章及部门章由经理指定监印人员。
第四条印章盖用
1.用印前,先填写“用印申请单”,经主管核准后,连同经审核的文件文稿等交监印人用印。
2.监印人除于文件、文稿上用印外,并应于“用印申请单”上加盖使用的印章存档。
第五条印章保管
各种印章由监印人负责保管,如有遗失,由监印人负全责。
第六条用印权限
监印人对未经刊行文件,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受处罚。
第七条印章废止
印章遗失时除立即向上级报备外,应依法公告作废。
第八条办法施行
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4
一、印章保管
公司行政公章由公司办公室设专人保管,财务章及合同专用公章由财务部设专人保管。
二、印章使用
1、公司部门或员工需要使用公司印章时,必须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以下简称公章使用审批表),经所属部门主管审核,报有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
2、对外行文使用公司行政公章时,重要行文由总经理签发,总经理不在岗时由副总经理签发。一般业务和事务性行文由副总经理签发。
3、凡涉及公司的重大经济行为,如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重要经济合同、提供担保、提供抵应将'公司印章使用审批表'送法律事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一般业务和事务性行为的协议、介绍信、证明等报副总经理审批。
4、所有需要加盖公司行政公章的介绍信、证明以及对外发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存查。
5、原则上不开具加盖公司行政公章的空白介绍信、证明、合同、附有公司抬头的公文纸等。如因公务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需要开具时,必须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出。使用人在使用后必须向办公室说明开出书件的用途,向办公室交回未使用的书件。
6、非特殊情况,严禁将公司行政公章带出公司。如确需带出公司,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能带出,并办理相关的借用手续。
7、在公司一级出现丢失、损毁或被盗时,办公室或部门印章保管人要立即向公司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由此产生的各种可能损失。公司将按管理权限落实管理责任。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5
一、目的:印章与证照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所有印章、证照的安全使用及管理,维护印章与证照的严肃性,加强印章制发、使用、废止及证照管理,提高各相关使用环节的工作效率,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与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有的印章和证照
三、管理部门:综合管理部
四、职责范围:
(一)综合管理部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印章、证照管理制度,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与修改。
(二)负责本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五、内容:
(一)印章、证照分类:公司印章包括行政专用公章、法人代表私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业务专用章、部门章等。证照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副本、IC卡)、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
(二)印章的刻制与注销:凡因工作需要并符合规定配置或更换印章的部门,由申请部门填写《刻制印章申请表》向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综合管理部经理确认同意并批准后方可刻制或更换。印章刻制或新证照办理或更换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负责,刻制标准或证照办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三)申请新办的印章或证照须在综合管理部进行登记,并做好印模采样或证照扫描、复印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进行存档后,原件由使用部门签收方可进行办理。印章刻好后由综合管理部办理印章登记手续,填写《印章管理登记表》,备案并留好印章样图。
(四)印章、证照的管理:
1、公司的所有印章、证照,均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登记、留样与存档,印章应注明启用时间、废止时间、废止原因等,证照应注明年检年审时间,均应明确相关保管人、经办人。
2、由于印章磨损而需要更换印章或证照年检到期,统一由综合管理部登记、留样或办理年检年审手续。综合管理部应对公司各类印章和证照保管明细进行汇总并定期更新,明细表包括印章证照名称、主管部门、专管人、办理日期、年检年审日期等。
3、所有印章或证照均由专人管理,不得转借他人,如有遗失、损坏和作废,必须及时向综合管理部报告。
4、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公章、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IC卡)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及使用。
5、银行开户许可证、银行支付U盘、法人印章、支票购买凭证由财务室出纳员负责管理及使用。
6、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室会计负责管理及使用。
7、综合管理部专人保管《印章规范使用表》,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私章统一收归公司财务专管。
8、印章或证照丢失、损毁、被盗,要及时向综合管理部书面报告,并与综合管理部商量补救措施。
9、各部门不得擅自刻制印章或办理证照,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并一并追究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10、印章因不慎遗失或损坏,可以按下述程序补刻:公司印章遗失应于发现当日登报挂失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然后凭挂失公告及工商部门开具的证明到公安局指定点刻制;若各部门使用的印章遗失或要求更换新的应向综合管理部出具书面申请。
(五)印章、证照的`使用:所有涉及公司公章、法人代表私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的手续均要填写《用印申请表》。按《用印申请表》内容填写完整,且由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否则将不予审批。
(六)介绍信管理:
1、介绍信种类:存根介绍(法人授权书、法人证明书等)、信笺介绍、证明信。
2、介绍信一般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归档保存。
3、开具介绍信要按照印章使用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一般事宜由部门经理签字后综合管理部审核;重要事宜需由各级主管签署意见后,由综合管理部报总经理审批;使用存根介绍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如使用已由法人代表签字的空白授权书,须报总经理或法人代表本人同意。
4、因情况变化,介绍信领用人没有使用介绍信,应及时退还。
5、如若发现介绍信丢失,领用人应及时向综合管理部反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公司不允许开具盖有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的,由申请人写明原因(用途),并在审批表上注明为何需盖空白资料,必须经总经理书面批准,公司综合管理部做特别登记、追踪管理。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归来,向公司原开具处汇报登记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六、本制度自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
七、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6
一、目的
为防范经营风险,维护公司的利益,规范公司各类印章及证照的管理,确保公司此工作有效运转,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机构总部、属下各子公司。
三、证照印章类型
1、印章类型
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部门印章、及各类专门印章。
2、证照种类
企业资格证件:如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包括国地税正、副本)、资质证照、社保证书、用工证书、车辆使用证等;
企业荣誉证书、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等
企业人员资格证书:如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特殊工种上岗证书等。
四、保管
1、保管人必须建立《印章证照明细清单》,详细登记公司证照名称、数量、批准时间、批准部门、证书经营范围、有效时间、年检时间等;
2、各类印章证照未经领导批准,不允许任何人随意翻动、复印、外借,更不允许擅自涂改、出租、变造、转让、出卖或以企业证件进行担保,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追究证件使用人的责任;
3、不同的印章和证件由不同的部门保管,具体如下:
五、证照印章使用
1、印章使用
(1)加盖印章程序
申请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由印章使用人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注明使用事由、使用部门、使用人、分数、使用日期等内容,报总裁审批。
子公司申请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由印章使用人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注明使用事由、使用部门、使用人、分数、使用日期等内容,报子公司总经理审批。
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使用程序按财务相关制度执行。
各部门印章的使用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印章使用人凭审批后的《印章使用登记表》至印章保管人处盖章。盖章时,保险柜需人力资源行政部人员与计划财务部人员共同开启。
(2)印章借出规定
公司印章原则上不得借出,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借出的,应按以下流程执行。如遇工作需要携带印章外出是,应由印章借出人填写《印章证照借出登记表》,报总裁审批,各子公司借出印章,报子公司总经理审批。
印章借用人凭审批后的《印章证照借出登记表》至印章保管人处办理领用,如借出的'是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时,必须有一名同行人员陪同印章借出人共同办理相关业务,在业务过程中,印章借出人、同行人与印章不能分离,两人共同负有保证公司印章安全及正确使用的责任,同行人员还具有见证所加盖印章资料与印章借出人申请内容是否一致(或相关)的责任。
印章借出期间,印章借出人只能将印章用于经过批准的用途,并于事物处理完毕后立即将印章交还印章保管人处,印章归还时间不得而知超出借出当日公司下班时间。
印章归还时,借印人须至印章保管人处办理归还手续,双方签字确认。
2、证照(正、副本)原件借出流程及规定
如因工作需要携带证照外出,应由使用人填写《印章证照借出登记表》,报总裁审批。
证照借出人凭《印章证照借出登记表》至证照保管人处办理借出手续。
证照(正、副本)原件借出期间,使用人只能将证照(正、副本)原件用于经过审批的用途,并于事务办理完毕后立即将证照交换证照保管人处,证照归还时间不得超出借出当日公司下班时间(证照年审、变更等相关情况除外)。
证照归还时,借出人须至证照保管人处办理归还手续,双方签字确认。
六、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7
1.印章指""的公章和专用章,""公章由行政办公室主任或授权专人进行保管,专用章由部门经理授权的专人保管。公章和专用章的保管人统一造册登记,于行政办公室备案,保管人的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先办理印章交接手续,否则不予办理手续。
2.印章保管人必须严守职责,一丝不苟,印章设专柜保管,随用随取,用后即锁,任何人不得将印章携离办公室,特殊情况,印章携离办公室须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3.公章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在空白纸、信封或空白介绍信上加盖印章。
4.公章的使用规定:
①非正式的确认、证明、介绍信等函件,由主持业务工作的.副总经理审定,由公章管理售货员盖章;
②文件、合同、重要介绍信等函件需要加盖""公章时,必须由总经理签批,总经理不在,可由总经理授权人代签;
③对外重要文件、重要合同,必须由董事长审批同意,方可盖章。
5.印章的每一次使用必须由印章保管人进行登记,并将《印章使用申请单》存档。凡加盖""公章的发文,行政办公室必须留底存档。
6.印章的刻制,尺寸和样式由行政办公室统一规定,任何人和其他部门不得自行其是。
7.新印章在启用前,必须留印模以备查,行政办公室根据印章的使用范围向有关单位发出启用通知。
8.作废的印章要及时上缴,并通知有关部门。公章如有遗失,须立即上报总经理,行政办公室发出遗失和作废声明和办理其他善后事宜。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8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和意义)为加强印章管理工作,规范用印程序,维护印章的凭信作用与权威性,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依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2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各部门及基层各单位的印章管理及相关工作。
第3条 (术语和定义)
(一)公司印章包括: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公司领导印鉴。
(二)部门印章包括: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公章、业务专用章、内设机构章、各项目组公章。
(三)所属单位印章包括:所属单位公章。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4条 公司行政部是公司印章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制定公司的印章管理办法,并对公司各部门及单位印章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公司印章、部门印章、所属单位印章的刻制、启用、废止和销毁工作。
(三)负责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公司领导印鉴的保管和使用工作。
(四)负责公司业务专用章中合同章的保管和使用工作。
第5条 公司各部门及单位职责为:
(一)负责制定本部门及单位的用章管理办法。
(二)负责本部门及单位公章、业务专用章、内设机构章的保管和使用工作。
第三章 管理要求和控制程序
第6条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甘肃中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上级单位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对印章的制发,包括印章的标准、刻制、启用做以下规定:
(一)印章的标准
1.公司公章直径为4.2厘米,各部门级单位公司公章直径为4.0厘米,业务专用章、内设机构章直径不得大于4.0厘米。
2.业务专用章可选择椭圆形,最长直径不得超过4.0厘米。
(二)印章的刻制
1.公司公章应在企业登记或变更登记核准后,由行政部经理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由行政部派专人持相关文件资料到公安局办理刻制手续。
2.法定代表人印章,在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下发、企业登记或变更登记核准后,由行政部负责刻制。
3.公司领导印鉴由领导本人授权行政部刻制。
4.各部门及单位公章、业务专用章应当由本部门及单位填写《兰州衡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印章刻制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行政部经理审批后,由行政部派专人办理刻制手续。
(三)印章的启用
1.公司公章启用应以公司文件下发通知,同时将原公章废止。
2.各部门及单位公章、业务专用章、内设机构章的启用,以行政部文件下发通知,同时将原公章废止。
第7条 据国家有关规定及甘肃中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上级单位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对印章的保管事项规定如下:
(一)印章的保管
印章保管的责任部门(单位)及责任人
(1)公司公章由行政部指定专人保管。
(2)法定代表人印章由法定代表人保管或者授权行政部指定专人保管。
(3)公司领导印鉴由公司领导本人保管或者授权行政部指定专人保管。
(4)各部门及单位公章、业务专用章、内设机构章按业务范围,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
2.印章保管要求
(1)印章存放在具有一定安全措施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放置。对于不按规定保管印章并造成损失的,保管者负全部责任。
(2)印章保管人员临时请假、出差应由印章管理部门领导指定临时保管人,不得出现无人管理的现象。
(3)印章保管人员调动或临时变更保管人,应填写《兰州衡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印章交接明细单》办理印章交接手续,记录存档。
第8条 印章的正确使用关系到企业正常的工作秩序,为充分显示印章的'凭信作用与权威性,结合公司实际用印情况,做出以下规定:
(一)印章使用原则
1.印章管理部门要按规定的职权范围正确使用公章,不得超越本机构工作职权和业务范围使用,确保印章的权威性与严肃性。
2.专用印章专管、专用,不得混合使用,不得超出业务范围或违反业务操作程序使用。
3.遵守审批程序、管理程序,无手续或手续不全不得使用。严禁在空白的介绍信、保函、合同、公文用纸上用印。
4.所有公章原则上不得携带出单位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出单位使用的,必须填写《兰州衡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章借用申请单》,注明所需办理事项,报部门负责人审核、行政部经理审批、分管领导审批、总经理批准,由印章保管人员或指派专人携带出单位使用。
5.法定代表人印章、公司领导名章使用前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公司领导签字确认。
(二)印章的使用范围
1.公司印章
(1)向国家机关、国有资产及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各省市、自治区党政机关发出的重要公函、文件或资料。
(2)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需要以公司名义对有关企业或相关地方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发出的公函、文件或资料。
(3)以公司名义下发的各种文件。
(4)以公司名义开具的介绍信。
(5)颁发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其他荣誉称号的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岗位合格证书等。
(6)需要利用公司企业法人主体资格办理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资信证明、企业各种登记资料、授权委托事项、权利义务确认等相关文书。
(7)其他需要加盖公司印章的文本、批件、材料等。
(8)法定代表人印章、公司领导名章,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工作需要使用。
2.部门及所属单位印章
(1)各部门及单位公章,按照部门管理职责范围及业务范围和工作需要使用,不对外行使权力。
(2)业务专用章,按照业务管理专项职能,用于合同、财务、信访、培训、人事调配、劳动保险、招投标等专项事务的管理。
(3)内设机构章,用于办理内部事务、对外处理答复本职能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一般事务及专项事务,不对外行使权力。
(三)印章的使用程序
1.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章
除公司领导及其合法授权人按程序签发的文稿及法定代表人已经签字的文书,可由公章管理人员审核后直接用印外,应当履行下列审批程序: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9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市集邮协会(以下简称本会)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会及其各县(市、区)和行业集邮协会。
第三条、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一、印章的刻制
1、本会印章的刻制均须报会长批准,由秘书长开具介绍信,到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并向邯郸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备案。
2、印章启用应报会长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第四条、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本会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本会公章和秘书处公章由秘书长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分别有会计和出纳保管。
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工作人员私自将本会印章带出本会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征得秘书长同意,并经会长批准,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前往办理。如确因印章保管人不便陪同的,由借用人填写借据,经会长批准,方可带离本会。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秘书长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加锁保存,不可私自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相关印章须停用:
1、本会名称变动;集邮协会印章管理规章制度样本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印章停用时须经会长人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秘书处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第五条、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本会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本会公章;
2、凡属业务范围内(除会费收取、接受捐助等以外)的加盖秘书处章;
3、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本会业务、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印都须先经秘书处审核、会长领导批准,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后方可用印,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交印章保管部门备案。
2、印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等,印章管理人有权拒印。
3、严禁在空白协议、证明及介绍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确需用印时,须经会长签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会长汇报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作废,已使用的协议类文件须报秘书处备案。
第六违纪处理
一、违以上规定者,本会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本会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本会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印章保管员应将《印章使用签批单》保存好,每年年底底交秘书处汇总存档。集邮协会印章管理规章制度样本
3、印章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印章的种类
(一)印鉴: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
(二)职章:刻有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职衔的印章。
(三)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其不对外单位的部门章可加注“对内专用”。
(四)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衔及签名的`印章。
第二条:印章的使用规定
(一)对公司经营权有重关连、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公司名义对政府行政、税务、金融等机构以公司名义的行文,盖总经理职章。
(二)以公司名义对国营机关团体、公司核发的证明文件,及各类规章典范的核决等由总经理署名,盖总经理职衔。
(三)以部门名义于授权范围内对厂商、客户及内部规章典范的核决行文由经理署名者,盖经理职衔签字章。
(四)各部门于经办业务的权责范围内及对于公民营事业、民间机构、个人的行文以及收发文件时,盖部门章。
第三条:印章的监印
(一)总经理职章及特定业务专用章得由总经理核定本公司的监印人员
(二)总经理职衔签字章得核定由管理部主管为监印人员。
(三)经理职衔签字章及部门章得由经理指定监印人员。
第四条:印章盖用
(一)文件需用印时,应先填写“用印申请单”(附表),经主管核准后,连同经审核的文件文稿等交监印人用印。
(二)监印人除于文件、文稿上用印外,并应于“用印申请单”上加盖使用的印信存档。
第五条:各种印章由监印人负责保管,如有遗失或误用情事,由监印人全权负责。
第六条:监印人对未经核准文件,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受处。
第七条:印章遗失时除立即向上级报备外,并应依法公告作废。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公司印章、证件是公司对内、对外行使权力的标志,也是公司名称的法律体现。印章与证照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所有印章、证照的安全使用及管理,维护印章与证照的严肃性,加强印章制发、使用、废止及证照管理,提高各相关使用环节的工作效率,从而使公司印章、证件的管理更加趋于规范化、制度化,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所有的印章和证照。
第三章职责范围
1、公司总经办
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印章、证照管理制度,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与修改。
3、负责本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4、公司其它各部门、子公司
5、负责按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四章印章、证照分类
1、公司印章、证照的分类
2、公司印章包括行政专用公章、法人代表私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业务专用章、部门章、公司银行U盾等。
3、证照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副本)、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
第五章印章的刻制与注销
1、凡因工作需要并符合规定配置或更换印章的部门,由申请部门填写《刻制印章申请表》向总经办或财务室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确认同意并批准后方可刻制或更换。
2、印章刻制或新证照办理或更换由总经办及财务室统一负责,刻制标准或证照办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申请新办的印章或证照须在总经办及财务室进行登记,并做好印模采样或证照扫描、复印工作,由总裁办进行存档后,原件由使用部门签收方可进行办理。印章刻好后由总经办办理印章登记手续,填写《印章管理登记表》,备案并留好印章样图。
第六章印章、证照的管理
1、印章、证照的管理
2、公司印章、证照由公司董事授权以下部门分别管理:
(1)公司的所有印章、证照,均由总经办负责登记、留样与存档,印章应注明启用时间、废止时间、废止原因等,证照应注明年检年审时间,均应明确相关保管人、经办人。
(2)由于印章磨损而需要更换印章或证照年检到期,统一由公司总经办及财务室登记、留样或办理年检年审手续。公司总经办及财务室应对公司各类印章和证照保管明细进行汇总并定期更新,明细表包括印章证照名称、主管部门、专管人、办理日期、年检年审日期等。
(3)所有印章或证照均由专人管理,不得转借他人,如有遗失、损坏和作废,必须及时向公司总经办及财务室报告。
3、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公章、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由总经办主任负责管理及使用。
4、银行开户许可证、银行支付U盘、法人印章、支票购买凭证由财务室出纳员负责管理及使用。
5、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室会计负责管理及使用。
6、总经办及财务室专人保管《印章规范使用表》,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私章统一收归公司财务部专管,行政公单统一收归公司总经办专管,不得授权委托管理。
7、部门撤销或重组,原使用部门有关印章、证照应交回公司总经办,由公司总经办上报总经理核准后负责作废、保存、销毁或办理注销手续。
8、印章或证照丢失、损毁、被盗,要及时向公司总经办及财务室书面报告,并与总经办及财务室商量补救措施。
9、各部门不得擅自刻制印章或办理证照,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并一并追究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10、印章遗失处理
(1)印章因不慎遗失或损坏,可以按下述程序补刻:公司印章遗失应于发现当日登报挂失并报总经办备案,然后凭挂失公告及工商部门开具的证明到公安局指定点刻制;
若各部门使用的印章遗失或要求更换新的应向总经办部出具书面申请,经总经办报送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由总经办(或指派人员)办理。
11、印章注销
(1)公司印章如果需要注销的,先填写印章注销申请报告,上报总经办,由总经办报送公司领导审批。印章注销申请报告批准之后,由总经办派专人与需要注销印章部门管理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注销程序进行注销。
第七章印章、证照的使用
1、印章、证照的使用
2、所有涉及公司公章、法人代表私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的`手续均要填写《用印申请表》。
3、按《用印申请表》内容填写完整,且由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否则将不予审批。
4、主要用印文件审批流程:
(1)合同:主办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公司总经办及财务室审核→(公司经理级以上领导审批→总经办及财务室盖章(合同原件存档公司总经办,复印件由相关部门存档)→返回主办部门。
(2)对外公文及证明:主办部门签字确认→公司总经办及财务室确认→公司经理级以上领导审批→公司总经办及财务室盖章(《用印申请表》、复印件存档)→返回主办部门。
(3)支票等其他用印文件:主办部门→财务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返回财务部(《用印申请表》、复印件存档)→返回主办部门(注:支票等需在《用印申请表》标注票号)。
第八章印章、证照的使用要求
1、印章、证照的使用要求:
(1)印章或证照管理人员对不符合用印手续、用印文件内容与审批件不符的,或不符合证照办理程序的,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告知部门负责人。
(2)盖章确保规范、清晰,上不压正文,下骑年盖月。
(3)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印章无需经上述程序,但内部须建立用印登记表备查。
(4)公司印章(一般为行政专用公章、法人代表私章)不允许随意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或证照带出使用的,应按规定填写《用印申请表》说明事项,经董事授权批准后携带使用;
使用完毕,立即归还印章保管部门。
(5)对外使用证照,一般使用复印件,并注明只限于当次使用范围;
如必须使用证照原件,需董事授权批准后携带使用,或者由证照保管部门授权相当人员陪同前往办理相关业务。
(6)公司不允许开具盖有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的,由申请人写明原因(用途),并在审批表上注明为何需盖空白资料,必须经总经理书面批准,公司总经办及财务室做特别登记、追踪管理。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归来必须向公司原开具处汇报登记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第九章印章专管员的职责与义务
公司所有印章专管员应遵守本条以下规定:
(1)印章专管员每天下班前应检查印章是否齐全,并将印章锁进保险柜内,妥善保管,不得将印章存放在办公桌内;次日上班后,应首先检查所保管印章保险柜有无异样,若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报告。
(2)印章专管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印章授权人应指定他人代管印章,印章专管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时的注意事项。
(4)专管人员正常上班后,代管人员应向专管人员交接工作,登记用印的起止日期,实行管印人员登记备案制,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5)交接工作时,应严格办理交接手续,填写本办法附件4的《印章交接单》,登记交交接日期、管理印章类别。交接人员签字,印章授权人签字认可后备存。
(6)印章专管员要坚持原则,遵守保密规定,严格照章用印。未按批准权限用印或用印审批手续不全的,印章专管员不予用印;经办人拒绝印章专管员审核文件内容或审批手续的,印章专管员可拒绝用印并报告领导处理。
(7)印章专管员用印盖章位置要准确、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印章的名称与用印件的落款要一致,不漏盖、不多盖。介绍信、便函、授权委托书要有存根,要在落款和骑缝处一并加盖印章。
(8)印章专管员不得擅自用印,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若因擅自用印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时,由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按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罚。
(9)印章专管员离职时,其管理的印章记录和档案须作为员工离职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印章专管员离职时,须办理分管印章的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专管人离职交接单》(详见本办法附件5)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10)禁止任何人未经批准携带公章外出。如确需带出使用时,须经执行董事批准并填写《公章外出使用审批单》(详见本办法附件6)方可带出;非公章专管人员携带外出时,用印人还应填写本办法附件4的《印章交接单》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带出。
(11)印章保管人员为公司涉密人员,其应该保守因职务行为所知悉的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经营、财务、客户信息等,违反该保密义务泄漏公司信息的,公司有权追究其责任。
(12)若因擅自用印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时,由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13)本制度由总经办制定,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总经办。
(14)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1
第一条总则
1、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利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2、经总经理授权由公司办公室全面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发放,回收印章,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3、本规定中所指印章是指在公司发行或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因需以公司名称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
第二条印章的保管
1、公司采取分级保管的办法,各类印章由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需要领取并保管。
2、印章必须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3、公司建立印章管理表,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时按要求在表上予以登记。
4、员工离职时,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作为移交工作的一部分。
5、公司印章的刻制、改刻与废止方案由办公室提出,总经理批准。
6、办公室必须在提出的议案中对新旧公司印章的种类、名称、形式、使用范围及管理权限做出说明。
7、公司印章的刻制由办公室负责,更换或废止的印章应由规定的印章管理人交还办公室主任(或其委托人)。
8、除特别需要外,废止印章一般由办公室保存三年。
9、公司印章散失、损坏、被盗时,各管理者应迅速向办公室递交遗失报告书,办公室主任应根据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主管副总经理。
第三条印章的使用
1、公司将印章分为一般印章和重要印章(重要印章为办公室和财务部保管的印章),重要印章须经本制度所规定的履行审核手续方可使用。
2、经办人需使用印章,须提出申请,先填写印章使用单,与所需用印的文件一并交部门经理审核。
3、经部门经理审核,同意的再根据需要转其他部门或根据印章使用权限逐级上报审核,无此需要的直接交印章保管人,否决的则退回。
4、经其他部门或逐级审核,同意的最后交该印章保管人。
5、印章保管人对文件和印章使用单签署情况予以审核,同意的则用印,否决的则退回。
6、重要印章保管人对其所保管的印章的使用拥有最后的决定权,是印章使用权限人。
7、在逐级审核过程中,经审核被否决的',予以退回。
8、在其他部门审核过程中,经审核被否定的,经办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退回,或继续流转并将有关部门的签署意见予以保留。
9、公司总经理对公司所有印章的使用拥有绝对的决定权。
10、印章使用单所载内容必须与所盖章的文件内容相符,否则不予盖章。
11、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依有关规定经法律顾问审核签字。
12、印章保管人对于自行使用的常用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
13、用印后该印章使用单作为使用印章的依据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整理后交办公室归档。
14、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对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填写印章使用单,载明事项,按上述程序审核,经同意后由两人以上共同前往方可携带使用。
15、本办法中重要印章保管和使用的权限由公司定期发布重要印章使用权限清单作出规定。
16、一般印章由保管人在部门经理监督下使用,无须经上述程序。
第四条责任
1、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遗失,如遗失,必须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2、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3、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六条附则
本制度附印章使用权限清单。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2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印章的管理,维护公司对内对外行使权利的严肃性,防止在印章使用过程中出现失误及违法违纪事件,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印章指公司章、部门公章、各管理处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票据专用章和独立法人、部门负责人印章等集体用印章。
第三条印章刻制必须遵循合法性的原则,符合集团规定的`规格,式样、字体等,根据用途刻制成的钢印、原子印、牛角印、塑料印。
第四条印章的刻制,应由公司综合部指定专人办理,合格后应立即进行登记,建好登记台帐,留好图样以备查考。
第五条公司印章由专职文书人员保管,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管,各部门公章一般由各部门负责人自已保管,合同专用章由合同管理人员保管。
第六条用印须经各级有权审批负责人签字批准使用,且都要进行登记,用印登记台帐必须按年度归档。
第七条印章被指定使用人在盖印前应对所盖的内容、手续、格式等进行把关检查,必须确保用印审批件与用印件完全一致,尤其是特殊情况用印,更要细心,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有关领导妥善解决。对于重要用印要复留。
第八条不得在空介绍信或信低纸上盖印,以防发生弊端。
第九条印章统一为红色或蓝色,根据实际情况选用,一般情况下用红色。
第十条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所有印章都应加锁,一旦发现印章有异常,要迅速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一条印章不得擅自拿出办公室,更不得随身携带。任何人不得私盖公章,包括印章管理人员和领导人。
第十二条印章保管人员变更要及时做好印章的移交工作,并重新落实印章保管责任。
第十三条由于机构的变动、印章损坏等原因需要停止使用时,停用单位应及时做好封存,并上交公司综合部统一注销。
第十四条印章停用、封存要进行登记,填好登记表,以备日后查验。
第十五条在印章制作、使用、保管、审查、停用过程中有不符合规定的、违纪行为的,处以当事人50—500元的罚款。
第十六条违反印章管理规定,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视情给予赔偿损失、开除及追究法律责任等处罚。
第十七条本规定解释权属公司综合部。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3
1、所有印章要由专人保管。
2、加盖公司印章,须经过主管经理同意。
3、加盖部门印章,须经过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
4、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须经公司财务经理签字同意。
5、印章的刻制、更换一律由公司综合部统一办理,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刻制。
6、废弃的印章由综合部统一收回保存。
7、由申报单位对外签订合同及用文加盖公司印章,需登记好内容。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4
为维护公司印章使用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保障公司的正常利益和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对公司各类印章的使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管理:
1、经总经理授权由综合部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启用、回收印章,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2、设立印章管理登记制度,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时予以登记和审批;(说明:未办理此项手续可在办法颁布之日补办)。
二、保管及使用:
1、公司公章、业务章由财务部保管,合同章由综合部保管;
2、保管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保证印章保管和使用的`安全。除总经理同意外,不得擅自转交他人代管;
3、保管人员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审批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4、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对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填写印章申请使用单,载明事项,按下述审批程序审核,经同意后,由两人以上,共同前往,方可携带使用。
三、审批:
3.1公章、业务章使用审批手续
1、公司各部门若需加盖印章,经办人填写“印章审批单”;
2、经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审批;
3、财务部盖章,并存档保管;
4、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在空白单证、纸张上加盖印章。确因业务需要,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能盖章;
5、已盖公章的文件若不能使用,必须交回财务部销毁。
3.2合同章使用审批手续
1、公司各部门若需加盖印章,经办人填写“印章审批单”;
2、经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审批或补签;
3、综合部盖章,并将合同正本存档保管,合同复印件由综合部当天交给财务部存档。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5
物业管理项目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节管理原则
一、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总经理授权由行政人事部全面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发放、回收印章,监督印章地保管和使用。
第二节印章地领取和保管
一、公司各类印章由各级和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领取并保管。
二、印章必须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三、公司建立印章管理卡,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情况在卡上予以记录。
四、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员工持有公司印章地,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三节印章地使用
一、公司各级人员需使用印章须按要求填写印章使用单,将其与所需印的文件一并逐级上报,经公司有关人员审核。
二、经有关人员审核,并最终由具有该印章使用决定权的人员批准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盖章。
三、印章保管人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使用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四、在逐级审核过程中被否决的,该文件予以退回。
五、公司总经理对公司所有的印章的使用拥有绝对的决定权。
六、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依有关规定经法律顾问审核签字。
七、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
八、用印后该印章使用单作为用印凭据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这个整理后交行政人事部归档。
九、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章使用单,载明事项,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两人以上共同携带使用。
十、公章的使用决定权归公司总经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决定权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授权。
第四节责任
一、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报告。
二、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三、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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