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5-12-08 23:30:34 制度 我要投稿

餐饮的管理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餐饮的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餐饮的管理制度

餐饮的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与规范餐厅管理,切实把餐厅服务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充分体现奖罚分明的原则,特制定制度如下:

  一·奖励制度

  1·提出对厨房改善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切实有效者,奖励10-200元;

  2·创作出新菜品,并给餐厅带来良好效益者,奖励200元;

  3·连续一个月,卫生检查全优者,奖励50元;

  4·及时发现隐患,例如下班前发现煤气阀门没关,避免危险发生者,奖励20元;

  5·在工作中,菜品得到客人表扬者,奖励10-50元;

  6·在重大事故中为餐厅减少损失者,奖励200-500元;

  7·在工作中,拾金不昧者奖10-100元;

  8·在工作中,各方面表现好,团结互助,舍己为人者奖励10-100元;

  9·在工作中任劳任怨,为餐厅创造利益者奖励20-100元;

  10·修旧利废,降低成本费做出显著成绩者奖励50元。

  二·惩罚制度

  1·不带工作帽进操作间,罚款5元一次;

  2·在工作间内吸烟,喝酒者,罚款20元一次;

  3·在操作间打骂嬉戏,罚款20元一次;

  4·浪费原材料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10-100元;

  5·不爱惜厨房用品,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10-200元,警告,以至开除;

  6·因其本人原因,故意拖延时间,造成上菜慢,引起客人投诉跑单者,罚款10-200元;

  7·因个人原因,没有在事发前写入采购单,造成原材料没有,不能出菜者,罚款10元一次;

  8·打荷报错桌号或传菜员报错桌号,造成本店损失的,按菜谱价格50%赔偿;

  9·热菜出菜时不加任何修饰的,打荷者罚款5元一次;

  10·丢失工具者按工具价格赔偿;

  11·菜内发现发丝,铁屑或其他厨房用品,追究负责人责任,如查不出,配菜员,炒菜者和传菜员平摊此菜的赔偿金;

  12·成菜上桌后客人颗粒未尽的菜,究其炒菜人员的'责任,落实后予以惩罚,如因菜品质量问题,炒菜人员与配菜人员按菜谱价格平摊赔偿或视情节,酌情处理;

  13·卫生检查不合格者,罚款5元一次;

  14·下班前不关灯,不关煤气或不关抽油烟机,究其责任人责任,罚款20元一次。 15·顶撞上级,没有责任心和执行力差,视情节轻重予以20-200元罚款或开除处理。

  16·迟到早退者(5分钟内)罚5元,以此类推,半小时按旷工半天,一个小时按旷工一天计算。

  执行方式

  违反条例或受到表扬奖励时,由部门主管开取奖罚单,并由主管与当事人在奖罚单上双方签字确认,如当事人拒绝签字,主管核查属实此罚单生效,并以工资形式罚款或奖励。

餐饮的管理制度2

  为规范原材料的采购程序、节约采购、满足经营的需求、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采贮管理流程分采购、验收、仓管、发放四个环节,针对各企业的实际情况,具体切实做好采购工作。

  第一条基本原则

  1.廉洁自律,严格供应商选择、评价、甑选以保证供应商供货质量,处理好与供应商的关系,不接受供应商礼金、礼品和宴请;

  2.严格遵守采购规范流程,按流程办事,能及时按质按量地采购到所需物品,在满足公司需求的基础上最大限度降低采购成本;

  3.加强采购的事前管理,建立完善的设备价格信息档案,做好采购相关文档的存档、备份工作,以有效地控制和降低采购成本并保证采购质量;

  4.所有采购,必须事前获得批准、未经计划并报审核和批准,除急购外不得采购,急购需按《紧急采购管理流程》要求进行采购;

  5.凡具有共同特性的物品,尽最大可能以集中办理采购,可以核定物品项目,通知各申购部门提出请购,然后集中办理采购;

  6.采购物品在条件相同的前提下应在正在发生业务或已确认的供应商处购买,不得随意变更供应商;

  7.科学、客观、认真地进行收货质量检查;

  第二条供货商的确定原则

  1.初选供货商:要深入细致的进行市场考察,要从所在城市找出三家以上有代表性的供货商,进行综合考察,在考察中要重点了解供货商的实力,专业化程度,货物来源,价格、质量极其目前的供货状况。

  2.试用供货商:对于同类商品找出两家同时供货,重点从质量、价格、服务三方面来进行比较尝试。

  3.确定供货商:在使用两个月的基础上、由、副总经理、财务人员、、采购人员组成审查小组,以民主表决的方式集中投票表决来确定。

  4.签定供货合同:确定供货商后,由总经理与供货商签定供货合同,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供货合同一式三联:一份供应商;一份财务部;一份仓管员。合同应确定定价时间、供货质保金、货物的质量要求等。

  5.供货商的更换与续用:在合作的过程中,如发现供货商有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在合同期满前,由审查小组集中讨论决定是否更换、续用。

  第三条市场调查原则

  1.由总经理、财务人员、采购人员、长每月不少于两次进行市场调查。调查后需有调查记录,写明调查人员,调查时间、地点及调查结果,由全体人员签字后交存档。

  2.调查时间、地点的选择,每项15天调查一次,以批发市场早市开市期间为调查区间,不能选择雨、雪天及极端天气情况后的当日或次日调查。市场的调查以供货商所在的.市场为准。

  3.调查的方法和程序。调查组应遵循先蔬菜、鲜货、后干杂调料、粮油、酒水的原则,单项货品的调查不应低于三家。调查中要坚持集中调查的原则,调查时应实行看、闻、摸等手段、必要时可进行采样。对被调查的商品要详细的了解产地、规格、品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在询价后要进行讨价还价,切记只记录买方一口价。

  4.出实地调查外,当地的报刊、杂志、电视等所刊出的价格,同行报价也是调查的手段和依据。

  5.调查结果由调查小组结合实地调查结果和咨询结果进行综合讨论通过。

  6.零星物品的调查由总经理或委托其他人(采购人员除外)实施。

  第四条采购的定价原则

  1、设立寻价员:由厨师长、仓管员、质检员组成,三人每月初、月中旬分两次入市场寻价,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每半月制定一次,零星物品的采购价格不定期进行。

  2、定价程序:由总经理同采购人员一起根据市场调查的结果与供货商讨价还价后予以确认,并由总经理、采购人员签字以书面形式告知库管、财务执行。

  3、价格管理原则:对于供货价格实行最高限价制,根据不同的货品,其最高限价范围如下:

  (1)干杂、调料、粮油、等执行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格的6%。

  (2)低质易耗品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的平均数。

  (3)零星物品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的5%

  (4)鱼类、肉类、鲜货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格的4%

  (5)蔬菜平均在一元以下者,其执行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格的15%。价格在一元以上者,其定价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的10%。

  4.春节、国庆等节假日期间以及灾害性天气持续时间较长的月份,由于供货价格波动太大,其定价原则可适当放宽。

餐饮的管理制度3

  人事培训管理制度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求。它涵盖了培训目标设定、培训内容规划、培训实施、效果评估及反馈改进等多个环节。

  内容概述:

  1. 培训需求分析:通过对员工的工作表现、技能短板和企业发展需求的分析,确定培训的重点和方向。

  2. 培训计划制定:设计出符合企业战略的年度或季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课程、时间安排、参与人员等。

  3. 培训资源准备:包括培训教材、讲师选定、场地布置等,确保培训的顺利进行。

  4. 培训实施:组织和执行培训活动,保证培训质量和效率。

  5. 培训效果评估:通过测试、考核、反馈等方式,衡量培训的.实际效果。

  6. 培训改进: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和完善培训内容与方法,以提高培训的有效性。

餐饮的管理制度4

  餐饮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维护和处置流程,确保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率。

  内容概述:

  1. 资产分类与编码:明确各类固定资产的定义,建立统一的'资产编码体系,便于识别和追踪。

  2. 购置审批:设定购置标准和流程,包括预算编制、采购申请、审批和合同签订等环节。

  3. 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资产的登记、领用、保养、盘点和折旧计算方法。

  4. 使用与维护:制定设备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使用,并规定定期维护和检修计划。

  5. 资产转移与处置:明确资产内部调拨、出租、报废和出售的审批程序和责任归属。

  6. 责任追究:建立违规处理机制,对资产损失或浪费行为进行问责。

餐饮的管理制度5

  某餐饮服务管理制度规范是确保餐厅运营高效、有序、安全的重要工具。它旨在提升服务质量,保障食品安全,维护顾客满意度,同时也有助于员工明确职责,提升工作效率,降低运营风险,最终实现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内容概述:

  1. 员工行为准则:规定员工的着装、礼仪、工作态度等,以体现专业形象和服务水平。

  2. 食品安全与卫生管理:涵盖食材采购、存储、加工、烹饪及废弃物处理等环节的标准操作程序。

  3. 客户服务标准:定义从接待、点餐、上菜到结账全过程的服务流程和质量标准。

  4. 设备设施维护:规定设备的日常检查、保养和故障报告机制,确保运营顺畅。

  5. 应急处理程序:针对突发事件如食物中毒、火灾等制定应对措施。

  6. 员工培训与发展:设立定期培训计划,提升员工技能,推动职业发展。

  7. 绩效考核制度:设定清晰的业绩指标,用于评估员工表现和激励机制。

餐饮的管理制度6

  餐饮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旨在确保餐厅运营的高效性和顾客满意度,它涵盖了从员工培训、服务流程、食品安全、环境维护到顾客反馈等多个关键领域。

  内容概述:

  1. 员工管理:包括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确保员工具备专业素养和服务技能。

  2. 服务流程:规定从顾客入座、点餐、上菜到结账的标准化服务流程,保证服务效率和质量。

  3. 食品安全:建立严格的食材采购、存储、加工和出品标准,确保食品安全无虞。

  4. 环境卫生:设定清洁维护标准,保持餐厅环境整洁舒适。

  5. 客户关系管理:设立顾客投诉处理机制,及时收集和回应顾客反馈,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6. 应急处理: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如设备故障、食品安全问题等。

餐饮的管理制度7

  服务区广场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服务区的日常运营,确保为公众提供安全、舒适、高效的`服务环境。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服务区域管理:涵盖广场的清洁维护、设施设备的保养与更新、绿化管理等。

  2. 商业活动管理:涉及商户的入驻、经营行为、促销活动的审批及监管。

  3. 安全管理:包括消防安全、治安管理、应急处理机制的建立与执行。

  4. 顾客服务管理:规定服务标准、投诉处理流程以及员工培训。

  5. 法规遵从性:确保所有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内容概述:

  1. 清洁与维护:设定每日清洁计划,定期检查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商户管理:制定商户合同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规范经营行为。

  3. 安全制度:设立安全巡查制度,配置必要安全设备,定期进行安全演练。

  4. 顾客服务:建立服务礼仪标准,设定投诉处理时限,提升顾客满意度。

  5. 法规遵守:定期审查法规更新,确保业务操作合法合规。

餐饮的管理制度8

  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管理制度

  1.本单位从业人员必须每年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本单位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组织每日人员晨检,及时将“五病”人员调离。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工作时,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就餐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6.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7.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我单位负责人认真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管理措施,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2年以上食品安全工作经历,并持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关资质证明。

  2.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我单位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本单位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3.各岗位负责人、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4.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我单位建立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对经营过程中各关键环节(食品原料采购、运输、验收、贮存、加工过程、销售等)进行全程控制,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加工制作、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并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确保食品安全。

  1.采购:建立食品采购管理制度。包括供货商的选择和评价、采购流程、食品验收标准等内容。设立食品采购质量控制部门,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生产能力、加工条件、卫生状况、质量管理水平、信用资质等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商档案。

  2.运输:建立食品运输管理制度。明确送货人员在食品运输过程中对于车辆卫生、食品卫生的质量安全职责。食品运输应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3.验收及贮存:建立食品验收、贮存管理、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4.食品加工制作环节:

  ⑴粗加工:食品原料粗加工必须在粗加工区域内操作,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洗涤池,并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粗加工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使用。蔬菜类食品原料按“一择、二洗、三切”得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肉类、水产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池进行;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受到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按性质分类存放,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定位存放,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⑵烹调加工:在制作加工过程中检查待加工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使用。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防止外焦里生。直接入口熟食品须盛放在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用于加工的操作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清洗,保持清洁。油炸食品时避免油温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使用。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及时采用高于60℃或低于10℃冷藏(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将直接入口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使用。用于烹饪的调味料盛放器皿用保持清洁,使用后随即加盖或苫盖,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

  ⑶面食制作:加工前检查各种商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发现生虫、霉变、异味、污秽不洁的不能使用。分设制作区和成品区,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避免生熟混放。制作好的成品糕点存放在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高的带馅糕点存放在冰箱,奶油类原料应按贮存要求低温存放;含奶、蛋的面点制品应当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储存。各种加工工具、设备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定位存放;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等要洗净晾干备用。

  ⑷餐饮具清洗消毒: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应按要求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不符合标准的餐饮具。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及设备,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不得与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剂洗、清水冲、消毒、保洁”的顺序操作,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并及时放入专用密闭式餐饮具保洁柜保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定位存放。每餐收回的餐饮具要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卫生,做到内外清洁。

  ⑸冷食制作:设置冷食加工制作专间,做到“五专”(专人操作、专室制作、专用工具、专用消毒设施设备和专用冷藏)的要求。专间室内温度不得超过25℃,应设立独立的空调设施,地面不得设明沟。专间工作人员应主要个人卫生,进入专间前要二次更衣,洗手、消毒,穿戴专用的工作衣帽、口罩,严格执行规范操作。触摸未经清洗消毒的食品外包装袋等食用品、工用具后,必须洗手、消毒或更换清洁手套后,方能接触成品,避免交叉污染。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专间的各种刀具、砧板、切片机械等工用具、容器必须专用,定位存放。用前消毒,用后洗净。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提供的食品可疑或感官性状异常的,应立即进行撤换处理。各种凉菜现配现用,尽量当餐用完。严格遵照不同食品贮存条件的要求,将食品及时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半成品和成品应用保鲜膜或餐盒密封保存,标签注明生产时间,注意在保存时效内使用。

  5.成品供应: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专用工具传递食品,专用工具应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传递食品与收款应分开,防止污染。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上桌。端菜手指不接触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触顾客,用过的餐饮具及时撤回,并清洁台面。及时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工作,盛装垃圾的容器应密封,垃圾及时处理,保持整洁卫生。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1.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2.建立加工操作设备及工具清洁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按规定开展清洁工作,使场所及其内部各项设施随时保持清洁。用于食品加工的设备及工具使用后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进行消毒,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

  3.建立经营场所及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并按规定进行检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4.用化学消毒的设备及工具消毒后要彻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过的设备和工具,应在保洁设施内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5.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

  6.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本色。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7.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1.建立食品、食品原料和食品相关产品(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工用具、设备、洗涤剂、洗涤剂等)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2.采购时应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3.严格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4.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5.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或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6.采购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标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以及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食品存放隔墙、离地距离均应在10厘米以上。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2.建立入、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各类食品要按品种分开存放。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3.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4.主食、副食分区存放。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厘米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5.冷藏、冷冻柜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厘米)、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6.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7.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废弃物处置制度

  我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单位负责人负责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本单位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企业签订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经营协议。

  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分别处理,做到日产日清;禁止乱堆餐厨废弃物,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垃圾站,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禁止将操作间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餐厨废弃物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具有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散落;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不得榨取地沟油;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安排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监督部门及环保部门报告并接受监督检查。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我单位定期对所经营食品的保质期限、感官性状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及时封存处理。对保质期不足一个月的食品,每周检查一次;对保质期不足一周的食品,每日检查一次。

  设立不合格食品存放专区,对不合格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分类存放,及时将不合格食品及有关部门公告的不合格食品封存,放入专区以待处理。

  设立不合格食品处置登记台帐,对不合格食品的封存日期、食品名称、规格、处置原因、处理情况等如实记录,对过期食品不得更改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原料不合格的及时与供货商或者生产者履行交接手续,由供货商或者生产者在处置登记台帐中填写有关内容并签字。半成品、成品不合格的按照餐厨废弃物进行处置。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我单位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全面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如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2.确保在第一时间将病人送往医院进行抢救,保证病人的生命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把对病人的伤害控制在最小范围。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留样,以便有关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依据。

  3.保护现场,保留样品。立即停止销售和食用可疑食物;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操作间。

  4.必须在第一时间(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报告。

  5.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进行调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相关资料、库房保管情况和出入库记录,协助查清中毒食品或可疑中毒食品的来源、数量、加工数量、剩余量等情况,一旦食物中毒食品确定,还应协助做好食品的朔源、查封、召回等处理工作。

  6.事后应根据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对场所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7.事故责任追究,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及事故处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推诿责任影响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和公示管理

  1.使用食品添加剂目的在于保持和改进食品营养质量,不得破坏和降低食品的营养价值。不得用于掩盖食品的缺陷(变质、腐败)或粗制滥造欺骗消费者。

  2.食品必须添加是食品用途的添加剂,添加剂产品说明书的内容必须真实,禁止使用非食用添加剂。

  3.采购食品添加剂时应认明包装标签上的“食品添加剂”字样,必须索证索票并登记台账,并索取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4.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严格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使用量和使用范围,不得擅自加大使用量和使用范围。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采用精确的计量工具称量,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使用记录。

  5.食品添加剂的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橱柜),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盛装容器上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不得与非食用产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6.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采购、验收、使用登记制度。食品添加剂由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利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并做好入库与出库记录。

  7.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公示制度,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使用范围、剂量等公示在醒目位置或上。

餐饮的管理制度9

  酒店餐饮管理制度是一套旨在规范餐饮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保障食品安全、优化成本控制和提高客户满意度的.综合性管理规则。它涵盖了人员管理、食品采购与储存、菜品制作与出品、卫生标准、客户服务以及财务管理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 人员管理:明确员工职责,制定培训计划,规定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确保团队专业素质和工作效率。

  2. 食品采购:建立严格的供应商评估机制,制定采购流程,确保食材新鲜、安全。

  3. 储存管理:设定食品储存条件,执行先进先出原则,防止食材过期变质。

  4. 菜品制作与出品:规范烹饪流程,保证菜品质量与口味,制定菜单更新机制,满足顾客需求。

  5. 卫生标准:设定清洁与消毒标准,定期检查设备卫生,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环境。

  6. 客户服务:提供高标准的客户服务,设立投诉处理机制,持续提升客户满意度。

  7. 财务管理:控制成本,进行利润分析,制定价格策略,确保财务健康。

餐饮的管理制度10

  1、建立健全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坚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定质),划清分工包干负责制度并定期检查。

  2、餐厅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消灭"四害"。

  3、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尘、无油污、无水、无垃圾)。

  4、餐厅效劳售货员要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工作时间不得吸烟。

  5、餐厅效劳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用流水洗手后上岗。

  6、餐厅效劳人员出外办事、入厕前必须脱下工作服、帽等,回来后用流水洗手。

  8、餐厅效劳人员上岗必须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餐饮的管理制度11

  1、按照食堂生产程序标准,实行先进先出原则,合理使用原料,避免原料搁置。

  2、高档原材料派专人保管,按量使用,其他原材料也按量使用,物尽其用,杜绝任何原材料浪费。

  3、不得乱拿、乱吃、乱加工厨房所有食品,一经发现给予劝退处理。

  4、不得使用霉变、异味等所有变质的烹饪原料,随时检查。

  5、不得出售腐败变质的菜肴和食品。

  6、仓库保管员见单出料,做到账目组织、清晰、准确。

  7.采购人员必须注重食堂利益,坚持原则,不谋取私利。物流负责人应严格完成原材料验收,了解即将到来的`原材料是否与采购单上规定的物品和数量一致,拒绝接受与采购单上规定不一致、质量差的原材料。如果验收的原材料存在质量问题,验收人员应承担主要责任。

  8、验收后,物流负责人签字验收,并留存档。采购人员根据手续齐全的凭证到财务室报账。

餐饮的管理制度12

  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已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或容器。

  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擦。

  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餐饮的管理制度13

  为保证学院和学院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管理、从业人员更好地履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职责,加强对学院食堂和教师、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保护学院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用餐卫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制定本责任制。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为学院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一责任人,后保处处长为直接责任人。

  依法办食堂,建立学院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校内供应的食品及饮料卫生安全。

  统一指挥,督促学院的各有关食品卫生部门开展工作,加强对学院食堂和教师、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

  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学院食物中毒或流行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处理的紧急预案。

  责任人如果管理工作不到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处理的应急预案

  为加深、加强学院食品卫生工作,不断提升学院公卫生工作水平,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院应对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根据《突发公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上海市施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意见》,特制定本预案。

  学院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停止供餐:立即停止学院食堂或其他食品经营场所的供应。

  及时报告:

  a事件:有人(含人)以下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症状。

  b程序:发现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应在事件发生分钟内电话上报后保处和学院院长,立即与区卫生局联系,派遣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及协助学院处理事件.并即刻报市教委。后保处应在事件发生分钟内向院部呈书面报告。处理过程

  中的重大事件应随时报告。

  报告内容:

  a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人数、症状及一例发生时间。

  b校名、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c供应单位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d目前状况、事情的经过和紧急处理措施。

  e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成立应急处理小组:

  a事件发生后,学院后保处应立即启动由分管院长担任组长、后保处领导、学生处领导、医卫保健教师、后勤及其他骨干教师力量组成的应急处理小组,交排好分工,各司其职,做好安抚工作、激工作,并组织力量送医院及时救治。

  b学院应安排好必要的车辆,以备运送患病学生至医院及时救治。

  救治病人

  a学院应安排教师及时将患病学生送到就近医院,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通知激。

  b学院应安排教师做好排摸调查工作,加强家校联系,派专人接听激咨询电话,以免耽误救治时机。

  c学院应在事件发生的二天做好随访工作,继续排摸调查,安排专人做好激解释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书面报告董事会,直至所有患病学生全部康复到校上课。

  d保护现场:保留造成或导致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和设备。

  e配合调查: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餐饮的管理制度14

  1. 提升品牌形象:良好的服务制度能塑造专业、可靠的'餐饮企业形象,吸引并留住客户。

  2. 保障食品安全:严格的管理制度可以预防食品安全事件,保护消费者健康,避免企业声誉受损。

  3. 提高运营效率:明确的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减少混乱和冲突,提高运营效率。

  4. 增强员工归属感:公平的绩效评估和培训机会,增强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5. 法规合规:遵守相关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带来的罚款或法律纠纷。

餐饮的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共餐饮具的卫生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共餐饮具卫生实行统一管理制度,采取自行消毒和集中消毒相结合的方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餐饮业、公共餐饮具消毒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公共餐饮具的卫生监督管理;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共餐饮具的卫生监督管理。

  经贸、环保、工商、城管、旅游、质监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公共餐饮具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布24小时开通的检举电话;接到检举后,应当及时查处,并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作出后3日内,应当向检举人反馈。

  对检举的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检举人给予奖励。检举人要求保密的,应当保密。

  第二章消毒管理

  第六条公共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消毒,未经消毒不得使用。

  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和已经消毒的公共餐饮具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不具备公共餐饮具自行消毒条件的单位、个人,必须使用经过集中消毒的公共餐饮具或者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

  第七条公共餐饮具自行消毒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环境卫生、水源充足,污水处理、排放符合环保、环卫要求;

  (二)清洗消毒的专用场所大于6平方米;

  (三)设备、设施和工艺流程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四)有专用的餐饮具洗涤、清洗、消毒池和保洁箱柜;

  (五)消毒场所地面、墙面防水、防潮,易于清洗;

  (六)洗涤、消毒剂符合卫生标准,存放安全;

  (七)生产经营人员有健康证明;

  (八)有专、兼职消毒员和卫生管理人员,消毒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健全。

  第八条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除符合第七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卫生标准的专用消毒设备;

  (二)消毒餐饮具有明显标识,标明消毒时间和有效期;

  (三)有符合卫生标准的小包装以及专门运输工具;

  (四)有专门的卫生检验室和符合条件的检验人员,能够开展日常卫生检验和监测;

  (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业务用房。

  第九条公共餐饮具自行、集中消毒必须经过批准。

  具备餐饮具自行消毒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颁发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现场查勘并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应当在食品卫生许可证上注明,并予以公布。

  具备餐饮具集中消毒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现场查勘并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应当颁发食品卫生许可证,并予以公布。

  申请条件、程序和需要提交的材料,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布。

  第十条公共餐饮具自行消毒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经营地点醒目处悬挂“公共餐饮具自行消毒户”标识。

  使用集中消毒公共餐饮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经营地点醒目处悬挂“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使用户”标识。

  标识由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作,由批准公共餐饮具消毒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颁发标识不得收取费用,制作标识所需经费,列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预算。

  第三章卫生监督

  第十一条从事公共餐饮具消毒的生产经营者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

  第十二条从事餐饮经营、公共餐饮具消毒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洗涤剂、消毒剂;

  (二)重复使用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

  (三)使用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袋;

  (四)不使用保洁柜贮存消毒餐饮具;

  (五)不悬挂标识或者伪造标识。

  第十三条从事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使用其餐饮具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第十四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检查下列事项:

  (一)食品卫生许可证;

  (二)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

  (三)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

  (四)环境卫生状况;

  (五)公共餐饮具消毒、生产、包装、贮存、运输和使用;

  (六)洗涤剂、消毒剂、食品袋的卫生标准,存放和使用。

  第十五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公共餐饮具应当定期抽样检验,抽样检验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0天。

  抽样检验不得向被检人收取费用。提取的餐饮具,检验后要及时归还,损坏的应当赔偿。

  检验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公布的内容应当包括单位或者个人的名称、检验情况、处理结果等。

  第十六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忠于职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时,可以向公共餐饮具消毒经营、使用的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索取资料、提取样品;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检查,不得拒绝、阻碍或者隐瞒。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对生产经营者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吊销食品卫生许可证。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阻碍执行公务以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不得从事公共餐饮具的消毒工作。

  第二十条有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二)、(三)项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有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四)、(五)项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拒不提供的,责令停产,并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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