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
为加强对公司车辆的调度管理,提高车辆安全保障和效率,节省费用,更好地为工程监理服务,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制度:
1、认真参加政治学习和驾驶规章学习,服从调度,随叫随到,优质,安全,高效,热情,周到的为工程监理做好车辆服务工作。
2、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机械操作规程,爱护车辆,切实做好车辆正常保养和日常维护保养,使车辆技术状况保持良好,车容整洁,确保安全行车。车辆跨本驻地县外出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车,否则不予报销费用。每季度车队组织驾驶员安全学习一次。
3、节约开支,尽量减少不必要费用,从严控制车辆使用与费用支出,驾驶员对零星小零件的更换,应以自己动手为主,避免进修理厂。正常保养、修理车辆、更换零部件的,必须先报公司车队审核同意,500元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修理(旧大件须上交公司),修理费用原则上当月结清,除少量修理外(100元以下)。
4、出车凭调度出车单批准用车人批准后出车,不服从调度、违反制度的人员,给予警告直至辞退;一般驻地办车辆每月里程以总平均3000公里为基准(特殊情况需经公司领导批准),超出基准驻地办需说明原因,监理人员下工地一律在上班时送出,下班接回,避免重复出车,特殊情况除外。
驾驶员做好车辆的保养与安全行驶工作,避免违章。因车辆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坏的,驾驶员负责维修费的`20%;因违章行驶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个人负责受罚金额的50%;在装有电子眼等固定检测点的地方违章被处罚的,公司不予报销。
驾驶员不准将公车私用,如发现私自出车,一次罚款200元,私自出车造成事故的,后果自负,公司还将视情节轻重,处以待岗,直至辞退。
5、公司车辆原则上一律专人专车,驾驶员不得随意将车交给他人驾驶。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否则作违纪论处。
6、合理安排驾驶员休息,休息和不出车时(下班后),驻地办车辆一律停放在所在驻地办,公司车辆一律停放在办公楼,驻地办和办公室切实做好监督。
7、公司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的,须经公司经理同意,且车辆和驾驶员同时借用。
8、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公司及保险公司,不得延误,否则后果自负。
9、出车及加油需如实填写出车单及加油表,出车单上每日注明里程数,车辆费用报销时需附上出车单及加油表,如有发现表单弄虚作假,追查考核管理责任人及驾驶员责任。
10、公司车队根据月报表,每月车辆使用开支状况通报各驻地办。
11、公司车辆由办公室管理考核,驻地办车辆由驻地负责统一考核。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2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含自行车、电动车、机动车)停放管理,维护区域秩序,营造公司和谐氛围,深入开展公司安全文明建设,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车辆的管理
1、员工需停放车辆应报员工所在部门,各部门及时更新车主、牌照后以书面形式交物业管理部备案,获准后方可停放车辆。
2、员工停车位仅供员工车辆免费停放使用,停车场所有人、管理者不负责车辆保管。如停车区域发生被盗、车损或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人相关损失的,停车场所有人、管理者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车辆进入公司后要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并遵照管理人员的指挥或遵循交通标志线行进。
4、员工车辆必须按规范一车一位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及指定区域内。停放在车位上车辆,车头向外依次停放,停放公司垃圾中转站以上路面车辆,须沿道路右侧顺序停放。不得影响车辆通行,阻碍交通。若有违规停放,经查获或举报核实,物业管理部将对违规停车车辆进行处罚。
5、员工车辆严禁停放在小巴停车场,大吧停车场优先保障客用车辆停放,在客用车辆较多或公司举办赛事活动时禁止停放。
6、车辆停妥后,在离开前,请再检查停放是否适当,并确认车窗已关好,以防物品失窃。车辆内请勿放置贵重物品,管理人不负保管及遗失赔偿责任。
7、进入停车区域内的车辆,如对公司设施设备造成损坏,需照价赔偿。请勿在停车区域内抽烟,车内垃圾应丢弃到垃圾桶内,不得随地抛弃,以保证环境整洁。烟蒂、火柴等应确认已完全熄灭,方能丢弃在指定处,以免造成灾害。
8、严禁装载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区域,车内不得放置危险物(如易燃物、易爆物等),管理人员如发现可疑车辆时,车主应主动开启车门及行李箱接受检查。
9、停车场内禁止冲洗车辆,只能以擦拭方式清洁车辆,以避免地面积水确保场地干净。
10、停车区域严禁喧哗、乱(急)按喇叭及猛踩油门造成噪音。
11、停车场停放的车辆若发生故障,如需检修,车主应先将车移离车道,以免妨碍交通。检修人员或检修车辆进入,车主应全程陪同至完成修复,场地恢复原状后方能离开。
二、违规处罚
1、员工车辆停放管理部门为安保部。
2、安保部对不按规定停放在车位上或指定区域内,乱停乱放或有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行为,安保部按50元/次予以处罚。
3、安保部对处罚车辆采取贴条通知方式,并每天在公司内网上予以公布。
4、被处罚车辆车主须在5日内到安保部办结处罚手续。逾期未缴纳罚款,安保部将通知人力资源部予以双倍处罚。
5、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有关人员,管理人员必须做到以理服人、以礼待人、耐心教育,防止简单粗暴的态度。对无理取闹不服从管理的有关人员,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其他
1、本制度由公司办、安保部制定和解释,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或废止亦同。以上制度望传达到各位员工,未传达的将追究领导责任。
2、本制度自公示之日起执行,其他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按本制度执行。
第一条目的
为切实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使用,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的管理,整合资源,优化配置,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更有效地使用各种车辆,为公司的良好运行提供强有力的后盾保障,做好公司的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有效、有序运行。为加强驾驶员管理,规范其行为,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机动车辆的管理、控制、以及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车辆的管理:
1、公司所属各种车辆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和调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指派驾驶员出车。驾驶人员私自出车造成交通、车辆机械等事故,应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并无条件离岗。
2、公司所属车辆均由办公室负责对其的安全检查和保养保修,并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3、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办公司负责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车辆的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4、公司各部门所用车辆应每月至少将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签报"办公室"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送情调整修理。
5、未经公司同意,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违犯者,如发现一次即扣除当天薪金,发现三次者自动离岗,造成事故者要由其负全部责任。
6、车辆需要购置附件及物品,均由办公室负责购买,确需驾驶员购置的应报公司待批复后,再行购置,否则公司不予报销。
7、各类车辆驾驶员应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业务技术水平,坚持安全第一,文明驾驶,优质服务,增强工作责任感。
8、车辆行驶当中,如遇突发故障需要维修时,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就近安排维修(换下的旧零件须带回交公司验证)。
9、公司所属车辆的年审和各项交通规费的缴纳均由办公室统一办理。驾驶员要主动配合办公室办理车辆年审和各项交通规费的缴纳工作。车辆年审以行驶证期限为准,不得延误,如因延迟年审发生的滞纳金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10、公司一般员工办事,办公室原则上不予安排车辆。特殊情况,办事人员应事先填写《用车申请表》报经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签批后,办公室方可派车。
11、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对车辆实行择优送配,正确使用,定期检查,修制维护的全过程综合管理。
第四条车辆的使用
1、车辆的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先涉足特殊用车,后其它事务的原则安排。
2、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向办公室申请,说明车辆使用事由,地点、时间,办公室根据需要统筹安排。
3、外单位借车,必须经公司领导人批准后,办公室方可安排,并做好用车(派车)记录。
4、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驾驶员负责在出车前搞好车辆安全检查及车辆的卫生。
5、车辆收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在公司制定的场所,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6、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示后方可执行。
7、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合帐,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公里耗油标准核算油料,并做好每月核对无误。
8、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特殊情况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五条车辆的保养
1、日常保养、检查、维护,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的内外清洁。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响动,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立即补充或更换。
2、驾驶员应每周进行一次保养,每月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3、对车辆表面附着物要及时清洗,清理发动机罩,车门边缘和所有盖板上的所有接逢处时应用海绵仔细擦洗,并冲洗干。
4、车辆车窗应及时清除橡胶痕迹,油类等,风窗刮水片应定期清洗并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调换。
5、定期保养合金轮壳,长期保持合金轮壳的漂亮外观,光亮整洁。定期检查汽车底盘,及时修补及重涂保护层,以保护车辆免受腐蚀及损伤,定期更换机油,定期清洗空气滤清器滤芯。
6、保持车内无浮尘,无异味,脚印和杂物、头垫、椅垫及脚垫平整清洁,车内应保持空气清新,行李厢整洁,工具摆放有序。
7、车辆每行驶到规定公里数时,应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到公司制定修理厂进行维护保养。
第六条车辆的费用管理
1、车辆的油费实行"总量控制"包于使用的办法。办公室根据用车业务量的多少,提出具体的用油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公司非专人用的车辆,因公所发生的一切过路,过桥,停车,补胎等费用,公司据实报销,因私出车所发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车辆的修理保养费用由办公室统一汇总,经财务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因私修理费用自理。
4、当月行车产生的费用,须在次月五日前整清(节假日推延)如过期,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5、公司所属车辆的年审,年检,及养修费用由公司汇总后统一支付。
6、车辆行驶当中,所有的违章费用,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7、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办公室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办公室管理。
8、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9、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10、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部门负责结算维修费用。
第七条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无照驾驶,未经许可将车借于他人使用而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的,由驾驶人负担损失,并予以罚款200元每次或免职处分。
2、违章停车、高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3、各种车辆如在行车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时,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并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指示,及时向交通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积极配合处理好现场。如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4、在执行公务中,因以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外,再视实际情况处理。
5、在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视责任具体处理。
6、对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问题,谨慎回答交通警察的询问。
第八条奖惩办法
1、对模范执行车辆规章制度,工作成绩显着地驾驶员给予奖励。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按每月50元标准给予奖励,年终对照本规定由总经理和财务部进行综合评比确认后,实施奖励。
2、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①凡发生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当月奖金。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调离岗位直待开除公司。
②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③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④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发50元,造成损坏,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其责任。
⑤未带齐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得,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⑥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⑦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
⑧驾驶员无故不出车,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驾驶员全额负担。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3
一、车辆任务
接送公司业务客户。
经理级以上人员外出公干。
经批准的一般职员办理重要或紧急公务用车。
二、因公用车
1、如需使用公司汽车需向管理部申请,申请人应详细填写《用车工作申请单》。
2、除紧急公务外,当日的《用车工作申请单》应于上班后半小时内送至管理部,以便能在适合各申请人之使用情况下尽量合理安排,以充分保证各部门的`用车。
3、财务部用车运送现金优先。
4、车辆使用人应按申请用车时间准时出发。任何出发前等候二十分钟以上的用车或需要在目的地长时间等候的用车均应及时向管理部通报,以尽量避免影响其它工作。
5、每次出车,用车人凭《用车工作申请单》乘车,司机按《用车工作申请单》的内容出车,任务完成后司机应及时将《用车工作申请单》交给管理部,并准备下次出车。
6、为了确保安全、合理调配车辆,长途出乘必须经部门经理和行政部经理批准,并提前一天申请。如无特殊理由当天的长途将不予批准。
三、紧急用车使用程序
1、紧急用车系指发生下列情况时的用车:
2、需紧急救治的公司受伤、发病人员;
3、紧急工作任务;
4、重要客户临时需要
5、紧急用车可以不经申请,但须及时通知管理部,且事后补办《用车工作申请单》
6、若公司车辆已全部外出,则用车人可按公司有关规定搭乘出租车辆,但原则上以四公里以内乘公共汽车为准。
四、其他用车
1、公司的客户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借用公司车辆,但须经公司总经理室批准,并填写《用车工作申请单》。
2、未经公司总经理室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任何人私用。
五、管理权限
1、管理部负责车辆及司机的管理
2、非经公司副总以上领导决定或指定,本公司其他员工不论是否持有有效驾驶执照,均严禁驾驶公司车辆
六、安全规定
1、员工加班需用车辆请尽早提前通知管理部。
2、为保证行车安全和次日的工作,司机加班一般不得超过24:00,各位员工应从严掌握,因特殊情况申请24:00以后加班的,须经部门经理和管理部批准。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4
1、目的及适用范围
1.1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保障工作用车需要,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有效控制车辆费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车辆和自带车的管理。
2、术语及定义
2.1根据车辆资产归属不同:分为公司车辆和自带车。凡资产归属公司名下或以公司名义长期借用的外来车辆为公司车辆。自带车指凡由员工个人购买且用于上下班交通、工作外出交通使用的车辆。
2.2根据使用者不同:分为公司单位配车、个人配车及公用车。其中单位配车指公司部门及个别特殊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向公司申请配备的工作用车;个人配车指根据公司管理需要为个别员工配备的工作用车;公用车指员工因工作需要向公司申请的工作用车。
2.3根据使用性质不同:分为公务车、交通车、值班车、观光车等。公务车指公司全部用于公务使用的车辆;交通车指用于接送员工上下班使用的车辆;值班车指值班使用的交通车;观光车指用于项目现场接载客人的车辆。
3、车辆管理责任及职责
3.1综合管理办公室是公司车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车辆调度、安全行车、驾驶技能培训、车容车况检查、加油管理、新车购买及手续办理、车辆费用审核及缴纳等各项有关车辆管理的工作。
3.2公司车辆只能由公司驾驶员和经公司考核并批准同意自行驾驶公司车辆的员工驾驶,其他人员一律不得驾驶公司车辆。
4、交通补贴
公司给予主管及以上职务无车的员工200元/月的交通补贴,公司批准的特殊工作岗位的员工根据工作性质给予不超过200元/月的补贴,享受公司交通补贴的人员外出办事时,原则上公司不再为其派车。
5、工作程序
5.1自带车管理
5.1.1主管及以上职级人员享受公司自带车费用补贴,需填《自带车补贴申请表》报综合管理办公室备案,并附本人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行驶证与驾驶证户名不一时,需另附行驶证户名身份证复印件及书面说明。
5.1.2公司给予主管及以上职级自带车员工(包括公司批准的特殊工作岗位自带车员工)车辆补贴,自带车员工根据职务级别,按如下标准享受车辆补贴:
自带车员工费用补贴报销标准
序号级别补贴标准(元/月)
董事长2400
副董事长(或享受同级别待遇人员) 1800
总经理1600
副总经理(或享受同级别待遇人员) 1200
总经理助理、总监(或享受同级别待遇人员) 1000
部门经理(或享受同级别待遇人员) 600
部门副经理(或享受同级别待遇人员) 400
部门主管(或享受同级别待遇人员) 200
5.1.3享受公司自带车费用补贴的人员外出办事时,原则上公司不再为其派车。
5.1.4自带车人员每月1日提供上月报销票据,票据金额大于报销标准按标准限额报销;如提供的报销票据金额低于其报销标准,则据实报销(事后不进行补报销),由综合管理办公室按公司流程统一报销。
5.1.5自带车人员一个月内正常到岗但未开车的时间超过六天者,则取消当月费用补贴资格;正常到岗但未开车需到综合管理办公室备案,若未备案被抽查到在一个月内两次正常到岗但未开车者,则取消当月费用补贴资格。
5.1.6凡因个人原因请假(如病、事、婚、丧、产等假),一个月内未正常到岗时间超过十天者,则取消当月自带车费用补贴资格。
5.1.7因公出差或带薪休假的自带车人员,报综合管理管理办公室备案后,仍享有该月自带车费用补贴资格。
5.1.8自带车人员外出办事,必须使用自带车。如因特殊情况需使用公车,应填报《用车申请单》,经直接领导同意后,报综合管理办公室备案。如违规使用公司车辆,一经发现,将取消当月自带车费用补贴资格。
5.1.9综合管理办公室车辆管理员负责自带车的管理及抽查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有责任对本部门车辆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监督。
5.1.10公司鼓励自带车员工与公司签定了《私车公用协议》,同意私车公用的员工享受400元/月的定额补贴,享受公司私车公用补贴车辆首先解决本部门用车,所在部门员工外出办事时,原则上公司不再为其部门派车。
5.2自驾车管理
5.2.1员工因工作需要申请自驾车的,必须取得国家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驾驶证达三个月以上,且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
5.2.2申请自驾资格的人员,须经综合管理办公室考核合格后方能自行驾驶公司车辆。
5.2.3自行驾驶公司车辆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5.2.3.1自觉遵守国家交通法规以及成都市金瑞泰置业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5.2.3.2申请工作用车须填写《用车申请单》,报批同意后方可领取车辆钥匙、证照。
5.2.3.3工作用车须在当天下班前将车辆停回公司或公司指定的停车处,车辆钥匙、证照交还综合管理办公室。如因工作需要开车回家过夜,须在填报的《用车申请单》中予以标注并说明原因,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车回家。
5.2.3.4下班后使用公司车辆,必须保证车辆停放安全,确保车辆停放于有人值守的车场。
5.2.3.5不得擅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5.2.3.6须爱护公司车辆,有义务清洗车辆。
5.2.3.7驾驶过程中应随时检查仪表,注意驾驶安全,如出现车辆故障,应立即通知车辆管理员解决。
5.2.3.8本人驾驶证自行办理年审、换证手续,证照被扣、失效应及时停止驾驶公司车辆。
5.2.3.9工作时间内使用公司车辆产生的停车费、洗车费用由公司支付,应如实提交有效发票。
5.2.3.10公司车辆在指定地点加油,请注意车辆所用油号,核实加油量。
5.2.3.11因公用车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安排自行驾车外出,非特殊原因而拒绝自驾,公司将取消其自驾资格。
5.3部门配车管理
5.3.1为保障各项工作交通需要,个别特殊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可向公司申请配备工作用车,经董事长批准后由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调配。
5.3.2部门配车由使用部门负责车辆调度和日常管理。
5.3.3配车部门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5.3.3.1配车部门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规以及车辆管理制度。
5.3.3.2部门配车由使用部门负责使用管理,具体负责工作用车安排、安全停放监督及车辆费用审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5.3.3.3部门配车只能由经综合管理办公室考核合格的人员负责驾驶。
5.3.3.4需爱护配备车辆,按公司制度规定及时进行维保,车辆产生的正常油费、修理费等按照公司车辆管理办法规定及时按实报销。
5.3.3.5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场内,或报公司董事长批准的其他停放点,不得擅自停放它处。
5.3.3.6遇特殊情况须开车回家,应填写《用车申请单》,并标注清楚且说明原因,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开车回家,开车回家的驾驶员须将车辆停放在有人看守的停车场内.并于次日将《用车申请单》交综合管理办公室备案。
5.3.3.7除值班车外,节假日期间严禁使用部门配车,周末一律停放在指定停车场。
5.3.4部门配车发生费用按公司公用车费用报销办法执行。
5.3.5有部门配车的部门原则上公司不再为其部门派车。
5.4个人配车管理
5.4.1根据工作需要公司总经理及以上人员可配备工作用车,公司其他人员一律不享受公司配车。个别特殊岗位员工,若因工作需要需配备工作用车,须提出申请,经公司董事长同意,方可配车。
5.4.2个人配车可在工作时间以外使用公司车辆;工作时间以内根据公司需要由综合管理办公室统筹安排,配车人享有优先使用权。公司总经理以上人员的个人配车,原则上不作其它工作安排。
5.4.3个人配车费用报销按以下规定执行:
5.4.3.1费用报销范围:报销费用包括停车费、洗车费、燃油费、日常修理费(含易损件的更换)、过路费。其它费用由公司支付,不纳入月报销标准,如:保险费、养路费、五路一桥费、年审费及年审维修费、期限大修费,正常使用中的发动机大修作业等。
5.4.3.2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常规维修,包括易损件的更换作为日常修理费,按配车人员费用报销标准限额报销。
5.4.3.3费用报销金额:按费用产生情况限额报销,超出限额标准部分由个人自付,报销金额执行自带车员工费用补贴报销标准。
5.4.4使用个人配车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5.4.4.1享受配车待遇员工须认同并自觉遵守本制度有关规定。
5.4.4.2公司所提供的配备汽车,购车费用由公司支付,该车所有权属于公司。
5.4.4.3配车人员不得擅自将所配车辆交给未取得公司内部驾驶资格的员工驾驶,违者罚款200元/次。
5.4.4.4配车人员需爱护配备车辆,有异样情况及时联系车辆管理员;若人为(故意)损坏,应全额赔偿,并处以200-5000元罚款;若发生车祸事故、意外损毁或遗失,公司将视情节进行处罚,并根据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理意见及保险赔付情况承担损失。
5.4.4.5配车人员在公司相应岗位工作期间方可享受该汽车使用权,若因撤职、降职或受到严重行政处分时,公司可收回该车使用权。配车员工应对使用中车辆油漆损伤、各类损坏部件进行修复后交回车辆,并结清相关手续费用。
5.6交通车管理
5.6.1对交通车驾驶员的规定:
5.6.1.1严格执行公司专职驾驶员管理规定;
5.6.1.2须由持A照的专职驾驶员驾驶;
5.6.1.3除早、晚驾驶交通车外,其余时间仍回部门工作;
5.6.1.4无特殊情况发生时,每天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擅自变更;
5.6.1.5除规定上下车站点外,不得随意停车上下人员;
5.6.1.6每天收车后必须检查及清洁车辆,保持车辆环境卫生,并停放在指定地点;
5.6.1.7定期清洁车辆座套和枕套;
5.6.1.8督促乘车人员自觉遵守交通车管理要求。
5.6.2对交通车乘坐人员的规定:
5.6.2.1应爱护车辆,保持清洁卫生;
5.6.2.2不得在车上饮食;
5.6.2.3不得要求驾驶员随意停车上下;
5.6.2.4不得在车上吸烟;
5.6.2.5讲文明礼貌,不得故意拥挤或抢占座位。
5.6.3交通车由综合管理办公室统一调度管理。
5.7车辆调度管理
5.7.1公司公用车由综合管理办公室统一调度;各类配车的日常使用由使用者进行调度,必要时须服从综合管理办公室的统一调度;所有用车原则需在前一天下午17:00以前填写《用车申请单》,紧急情况下未取得用车单时,需电话请示相关领导同意后方能派车,事后需补办手续。
5.7.2公司各部门若需使用公司公务车、交通车,须由用车人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综合管理办公室进行调度安排,并根据需要安排驾驶员,驾驶员凭《用车申请单》出车。驾驶员出车须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随车存放,一车一份,不得丢失并不定期存档,同时在综合管理部填写《用车登记表》。
5.7.3公司车辆必须确保工作需要,下班后一律停在公司指定停车场(配备车辆除外),钥匙交回综合管理办公室。确因工作需要临时开车回家过夜,须在《用车申请单》中予以标注并说明原因,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车回家。
5.7.4严禁私自借出公司车辆(包括公司内部员工之间的借用和向公司以外人员借出),各部门因对外协调等原因,需要外借公司车辆的,必须事先申请,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外借1天以内的,须经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外借3天(含3天)以内的,须经总经理批准;外借3天以上报公司董事长批准。
5.8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5.8.1公司车辆由综合管理办公室车辆管理员保养及维护。所有车辆必须按时保养、及时维修,车辆临近正常保养期限时应由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或因为保养不及时造成车辆损坏的,追究车辆管理员责任。个人配车由配车人提出书面保养或维修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造成保养或维修不及时致使车辆损坏的,追究配车人责任。
5.8.2公司车辆维修或保养前,必须履行车辆报修(保)程序,严禁“先修(保)后报”的情况出现。
5.8.3公司车辆统一实行定点维修、保养(在三保期内的新购车辆特约维修站除外);由于交通车、观光电瓶车的专业性要求,交通车由综合管理办公室车辆管理员联系定点维修、保养单位;观光电瓶车由营销策划中心负责维修、保养等管理。
5.8.4车辆报修(保)的具体程序为:
5.8.4.1根据车辆情况填写《车辆报修申请单》,明确报修(保)项目;
5.8.4.2由车辆管理员审核车辆维修保养项目,维修保养的配件费用;
5.8.4.3经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
5.8.4.4公司公务车、交通车、公司配车的维保,经核实维修保养项目后,单件配件价格超过1000元(含1000元)的配件进行价格比价,审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同意后立即进行修理。
5.8.5车辆在外突发故障,必须电话向车辆管理员报告,经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就近维修,并在回公司后及时补填《车辆报修申请单》。
5.8.6对事故车辆,在申报维修前须报综合管理办公室车辆管理员核实送修前的保险等事宜,报至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送修。
5.8.7车辆出行前,驾车人必须检查车辆仪表及指数是否正常,发现异常情况,须及时排除或报修。
5.8.8车辆管理员每周六负责对分管车辆进行例行检查,确保车辆水、电、油及其他性能在规定指标内,并对松动的零、配件进行紧固,确保车辆行驶安全,严禁带“病”行驶。
5.8.9能自行解决的车辆故障由车辆管理员修理,不能解决的必须经报修程序后,到定点修理厂进行维修。
5.8.10保养和修理后,车辆的修理决算清单由驾驶员确认修理内容,并在《车辆请修报告单》中填写修后反馈情况。
5.8.11公司车辆大修条件:
发动机严重烧机油,在一月内添加机油4升以上;
在车辆运行中突发异响,发动机损坏;
在车辆烧机油时水温持续偏高,经检修调试无效时;
大小瓦发响严重,发动机敲缸,机油油道出现堵塞。
5.8.12公司车辆装饰、美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正规的汽配装饰店、洗车场等场所进行。单项装饰、美容项目超过500元(含500元)或一次性总价超过20xx元(含20xx元)的须按车辆维修程序申报,并须审计部签批意见后方可实施,单项装饰、美容项目在500元以下或一次性总价在20xx元以下的按费用报销程序办理。车辆装饰、美容项目包含以下内容:
新购车辆车窗贴膜,配置地板胶、座套、脚垫等;
新购高档车上釉;
高档车配置除味剂等;
车辆抛光、打蜡;
车辆内膛清洗。
5.8.13车辆在公司指定点清洗,费用由综合管理办公室统一结算一次。
5.10车辆燃油管理
5.10.1公司车辆(不含个人配车)须到公司定点加油站加油,费用由综合管理办公室到加油站统一结算,除因公出差或其他特殊情况外,到其他加油站加油所产生的'费用一律不得报销。
5.10.2异地加油,必须由驾驶员在报销凭据上注明理由,乘车人签认。
5.10.3综合管理办公室统一加油证管理,车辆加油时需出示配备的加油证,严禁将车辆加油证外借他人。
5.11车辆年度检审、养路费缴纳及保险费的管理
5.11.1公司车辆进行年度检审前,必须做好维修检查。检查中若发现问题,应按车辆维修保养规定进行维修,以达到年审标准。车辆年审手续备齐后,应在期限前进行年审。
5.11.2公司车辆的保险及养路费由综合管理办公室定期统一购买。
5.12车辆事故处理规定
5.12.1公司车辆若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含公司自驾车人员)应先救治伤员,并分别向交警部门、保险公司报案,并立即报告公司车辆管理员和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5.12.2经交警部门判定,我方驾驶员(含公司自驾车人员)无事故责任的(即对方驾驶员全责),应主动协助事故处理工作。
5.12.3凡因发生交通事故获得现金赔偿,当事人须交公司财务部,不得擅自处理。
5.12.4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车辆损毁或非我方责任事故,驾驶员(含公司自驾车人员)不承担责任(责任认定办法:由车辆管理员会同定点修理厂专业技术人员共同认定,并出具技术报告)。
5.12.5若发生小擦挂,驾驶员(含公司自驾车人员)可自行协商解决,事后24小时内当事人应向车辆管理员及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说明情况。
5.12.6因车辆停放不当导致车辆损坏、丢失的,保险公司赔付后综合管理办公室应根据事件性质及责任对驾驶员(含公司自驾车人员)提出处理意见,经报批后作相应处理。
5.13车辆费用报销规定
5.13.1可报销范围
5.13.1.1公司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年审手续费等规费由公司支付;
5.13.1.2车辆属正常使用,在指定修理厂发生的修理费、保养费;
5.13.1.3车辆因公发生的停车费、过路费(报销时须予以说明)、燃油费;
5.13.1.4车辆夜间定点包月的停车费用;
5.13.1.5车辆装饰、美容费;
5.13.1.6凡因公到成都市行政区辖外出差产生的过路费、途中加油费、停车费,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凭发票全额报销,过路费和油费票据需由经办人和乘车人签署名字、日期及主要外出事由,一次性产生费用超过100元(含100元)则需另付报销说明;
5.13.2不予报销范围
5.13.2.1经综合管理办公室车辆管理员牵头组织鉴定后,属非正常使用造成车辆损坏所发生的修理费不予报销,并要求当事人对损坏部分限期修复;
5.13.2.2个人借车私用所发生的停车费、过路费、燃油费等费用不予报销;
5.13.2.3出差时自驾车到机场或火车站的人员,其机场过路费及出差期间的夜间停车费等不予报销(经董事长许可除外)。
5.13.3车辆费用报销原始票据填报规定:
5.13.3.1发票客户名称应正确填写公司名称,以个人名称或私车牌号填写的发票不在小车费用报销范围(包括自带车)。
5.13.3.2发票填写的项目必须和发票的类型一致(如:汽油费应使用“成品油销售发票”;修理费应使用“机动车维修专用发票”等;停车费应使用带有条形章的“停车场定额发票”、或“其他服务业发票”等;汽车装饰费、洗车费应使用“有奖定额发票”或其他发票等)。
5.13.3.3需报销的发票背面应由经手人签字说明所发生事由的真实性(小票除外,如停车费等定额发票)。同一人发生的停车费、洗车费的定额票据报销时,可只在每一类的第一张票据后注明该项票据张数、合计金额及经办人姓名。
5.13.4车辆费用审核报销流程:综合管理办公室按规定审查车辆费用报销标准、报销范围等,根据费用金额及授权情况报相关领导签字批准。财务审核后,支付报销的车辆费用。
5.13.5费用补贴首次报销起始时间以任命通知批准日期或转正日期为准(试用期员工不享受),每月15日(含15日)以前批准的从当月开始报销,15日以后批准的则从次月开始报销。
5.13.6职务变动后须对费用报销标准进行调整,以任免通知下发日期为准,每月15日(含15日)以前发布的,当月按所调职务补贴标准报销,15日以后发布的则从次月按所调职务补贴标准报销。同时兼任两个或两个以上职务的人员,其费用报销标准就高不就低;离职员工不享受离职当月相应补贴。
5.14车辆交接
5.14.1因工作需要交接车辆时,必须填写《车辆交接表》,交接齐全里程、随车文件、证牌、灭火器、备胎、随车工具及其它物品,注明车辆当期技术状况和外观。
5.14.2交接车辆有异常情况应及时通报部门负责人和车辆管理员。如没有检查和上报的,责任由使用者承担,并承担车辆损坏维护费。
5.15罚则
5.15.1违反交通车管理规定的罚则如下:违规驾驶员,经核实后综合管理办公室发函在当月接受处理并消除违规记录,否则综合管理办公室根据罚款金额和每扣1分驾驶证分数按100元/分,在当月工资中预扣,次月违规驾驶员仍未解决,就由综合管理办公司消除违规记录,相应费用由违规驾驶员承担。
5.15.2违反其他相关管理规定的处罚如下:
5.15.2.1未经批准私自将车借出,将对当事人处以100-200元罚款,同时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5.15.2.4违反车辆养路费缴纳及保险费管理规定的,若因人为因素造成车辆年审逾期或保险费、养路费逾期的,由责任人负全责并支付交管部门的罚款费用,综合管理办公室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相应罚款。
5.15.3因驾驶员(含公司自驾车人员)操作不当造成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除外),由当事驾驶员负责修理,费用全部自理,公司将视车辆损失情况给予处罚(责任认定办法:由车辆管理人员会同定点修理厂专业技术人员共同认定,并出具技术报告),情节特别严重者,予以辞退。
5.15.5若车辆发生小擦挂,驾驶员(含公司自驾车人员)自行协商解决后未及时向综合管理办公室书面说明情况,则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5.15.6我司员工在事故中责任认定为全责或50%以上责任,由该员工全部承担赔偿金差额;属对方全责,由公司全部承担赔偿金差额;
5.15.7我司员工在事故中责任认定为50%(含50%)以下时,员工与公司分别承担20%与80%的赔偿金差额。车辆遇不可抗拒之事故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保护现场,并立即与车辆管理员(车辆管理员需要在第一时间了解事故全过程和责任,便于做出对该起事故的判断和联系保险公司)和本部门负责人取得联系,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其次与附近交警部门联系,等候交通部门处置。根据交通部门处理意见,由综合管理办公室联系保险公司进行赔款处理。
5.15.8事故及处理情况应书面上报综合管理办公室备案。
6、记录
6.1《自带车补贴申请表》
6.2《私车公用协议》
6.3《用车申请单》
6.4《车辆行驶记录表》
6.5《用车登记表》。
6.6《车辆报修申请单》
6.7《车辆交接表》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5
1.目的
为加强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合理调配、使用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广东广田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定义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指对公司使用的车辆、驾驶员以及交通安全等的综合管理。
4.职责
4.1人事行政中心
4.1.1负责本制度的解释与修订;
4.1.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关安全管理措施并负责监督实施;
4.1.3负责公司车辆的配置规划、具体购置与统一管理,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配使用;
4.1.4负责公司车辆的保养与维修,办理车辆年审、保险等相关手续;
4.1.5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车辆档案资料;
4.1.6负责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2车辆使用部门
负责对本部门驾驶员和使用车辆进行管理,贯彻执行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3公司领导
根据不同权限负责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有关事项及费用的审批。
5.管理内容与方法
5.1车辆使用管理
5.1.2未经审批,其他人员不得公车私用。
5.1.3未经审批,公司车辆不得外借和租赁。
5.1.4车辆使用贯彻“谁使用谁负责”原则。
5.1.5用车申请流程
5.1.5.1以部门/个人名义申请用车,须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详见附件一),注明各次用车的理由、时间、地点等信息,并由用车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交至人事行政中心;如出现异地办公等用车部门负责人不方便签名确认的情况时,用车申请人可填写好电子版《车辆使用申请表》后发至用车部门经理,用车部门经理在网上确认后转发至人事行政中心总监处。原则上《车辆使用申请表》至少提前一天交给人事行政中心,如计划有变,应及时通知人事行政中心。
5.1.5.2如当天来回,经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确认后即可出车;如需过夜,应报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领导确认后方可出车。确认后,人事行政中心根据当天用车情况安排司机、车辆。未经批准擅自动用车辆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5.1.5.3如临时工作急需用车的,当天来回/过夜分别须经人事行政中心经理/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领导电话确认同意后才能使用车辆,并于用车后三天内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5.1.5.4驾驶员出车前,需进行证件检查和车况检查:检查行车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检查车辆轮胎、机油、冷却水、仪表、后视镜、方向、刹车等。
5.1.5.5车辆行驶中,驾驶员必须注意车辆使用状况,发现故障或安全隐患要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报告。
5.1.6人事行政中心在调派车辆时,要根据公司当天使用车辆的型号、乘车人数、次数、行车路线和急缓程度,有计划地安排使用车辆。
5.1.7驾驶员交接车辆时,要办好交接手续,并检查车上各种证件和随车设备是否齐全、车辆外观有无破损、车况是否良好等。
5.2车辆的保养、维修
5.2.1驾驶员要爱护车辆,精心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5.2.2恶劣天气检查:雷雨、台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必须加强车辆的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内容与月度检查内容相同,重点检查车辆灯光、雨刮是否正常。
5.2.3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在定点维修保养厂家进行维修/保养。如发生异地出差时车辆爆胎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经批准后,方可在外维修/保养,否则不予结算。
5.2.4车辆维修前,专职司机应进行现场检查,鉴定故障原因、维修项目及维修价格,并填写《车辆保养维修申请表》(详见附件二),按流程报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维修。单次维修/保养金额为1000元及以下的由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的需由董事长审批。
5.2.5车辆维修后,需由专职司机及维修公司共同验收,检查车上装备、物品是否齐全,故障是否排除,损坏的机件是否修复;确认维修达标后,由专职司机签名后方可作为报账依据。
5.3车辆燃油管理
5.3.1公司车辆统一由人事行政中心办理加油卡,定点加油。如出现油卡余额不足的情况,需及时报告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
5.3.2人事行政中心在审核费用时,应根据车辆型号、排气量大小进行审核,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理:车辆故障造成损耗的,要马上检修;驾驶员弄虚作假的,不予报销并提请予以相应处罚。
5.4车辆保险
公司车辆的保险统一由人事行政中心到公司指定的承保单位进行投保。
5.5车辆路桥费及其他费用管理
5.5.1公司车辆统一由人事行政中心办理粤通卡交纳路桥费。如在省外或在粤通卡连网范围外等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但事后要及时报告人事行政中心或上级领导。
5.5.2公司车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统一由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负责组织审验、登记,并送人事行政中心总监审批后方可报销。
5.6驾驶员管理
5.6.1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定和操作规程,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广东省道路管理实施办法》,严格执行驾驶员安全行车规定,贯彻安全行车要点。
5.6.2驾驶员必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和高度的安全责任感,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加强驾驶技术学习,爱护车辆,文明驾驶。
5.6.3驾驶员要依时办理驾驶证年审。
5.6.4公司聘用专职司机,必须验证并进行驾驶技术考核后,才能予以聘用。
5.6.5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5.5.6每次出车完毕后,驾驶员要及时将车辆使用状况及停放地点等情况告知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组织专职司机填写好《出车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并做好里程数等的统计。
5.6.7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车辆档案资料,妥善保管车辆的各种证件、钥匙等。每辆车的购车发票、行驶证、购置附加缴费凭证、保险凭证等,必须复印备查。
5.6.8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负责组织专职司机对公司的车辆进行每月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详细记录在《车辆检查登记表》(详见附件四)。
5.6.9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负责公司车辆使用费用的审核和控制,并做好费用统计,具体包括:油料、年审、保险、停车、保养、维修等费用项目。每月、每季度、每年结束,需填写好《车辆使用费用统计表》(详见附件五)并上交至人事行政中心总监。
5.6.10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负责对公司的车辆违章、维修等情况进行定期统计汇总。每季度结束,需填写好《车辆违章情况季报表》(详见附件六)及《车辆维修情况季报表》(详见附件七)并上交至人事行政中心总监。
5.7车辆安全管理
5.6.1车辆平时要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外出办事时要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正规的停车场,严禁乱停乱放。离开车辆时要将车上各种证件带走,锁好车门及上好防盗锁,保管好车钥匙。
5.7.2专职司机对车辆的各项技术指数定期检查,确保车辆随时处于良好的状态,严禁车辆带“病”上路。
5.7.3严禁用车人员强令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或违章驾驶。连续行车2小时或行驶200公里要安排驾驶员休息约20分钟,然后再行驶。
5.8交通事故处理
5.8.1发生交通事故时的处理
5.8.1.1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及财物。
5.8.1.2迅速报告公安交警部门及人事行政中心总监或上级领导,听候事故处理,并由相关管理人员到现场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处理,同时通知保险公司进行现场定损,赔偿金额。
5.8.1.3事故发生后3天内,当事人应书面向公司提交事故发生的详细报告。
5.8.1.4发生严重事故时(包括:人员伤亡、车辆被抢被盗等),应即时上报人事行政中心和上级领导,并于1天内补报书面资料。事故处理完成后,必须将事故的详细报告及处理结果报公司人事行政中心备案。
5.8.2发生交通事故,事故的性质和事故驾驶员的责任认定以交警部门的书面裁决为依据。
5.9处罚规定
5.9.1因管理不善造成车辆被盗、严重损坏等事件,当事人负直接管理责任,公司视具体情况酌情处理。
5.9.2工作用车时因未做足防盗措施造成车辆被盗的,公司要视具体情况,由驾驶员承担部分损失。
5.9.3因车辆检查、保养不到位、事故隐患消灭不及时造成行车过程中的车辆损坏事故,由该车的直接责任人负主要责任,间接责任人负连带责任。
5.9.4凡驾驶车辆违章行驶或违章停放而被交通管理部门处罚的,公司有权要求驾驶员支付罚款及其他费用。
6.附录
附件一:《车辆使用申请表》(另附);
附件二:《车辆保养维修申请表》(另附);
附件三:《出车情况登记表》(另附);
附件四:《车辆检查登记表》(另附);
附件五:《车辆使用费用统计表》(另附);
附件六:《车辆违章情况季报表》(另附);
附件七:《车辆维修情况季报表》(另附)。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6
为加强环卫清运司机管理,保障车辆安全运行和垃圾清运,全面提升环卫管理水平。根据《道路交通法》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乙方严重违反以下本单位规章制度的,xxx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一、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发生交通事故(乙方主要责任)造成人员死亡或严重伤残,经济损失在20万元及以上的;三、酒后驾车及醉酒驾车的;
四、严重违反交通法规,屡教不改,交警部门扣满12分的;
五、经常无故迟到、早退,经教育无悔改表现,全年累计超过20次的,或者因身体健康状况或其他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经常请假,全年累计请病事假超过15天的,或者无视工作纪律,无故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10天的;六、参与、煽动闹事,危害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秩序的;
七、违背职业道德,违反工作规程,损害本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因个人原因造成单位财产损失10万元及以上或其行为对社会影响和本单位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
九、不服从工作安排及分配、消极怠工,且对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7
第一、申请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或者提供保证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承诺书:
1、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出租汽车技术条件;
2、有按照第十三条规定取得的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二)有取得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
第二、申请人申请出租汽车经营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见附件1);
(二)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三)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证明及拟投入车辆承诺书(见附件2),包括车辆数量、座位数、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
(四)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五)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8
1、 为加强对集团车辆维修的管理,降低维修费用,有效的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规定。
2、 车辆司机在每日下班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发动,发现问题后应立即上报车辆主管,并进行自修。
3、 若司机无法自行修复车辆存在的问题,需要定期保养或者维修,需经得主管部门同意后,送到修理厂维修。
4、 司机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时,必须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如果私自在其他地点维修,费用不予报销。
5、 在车辆的.修理过程中司机和车辆主管需要加强监督,发现修理项目与送修项目不符时,应及时上报集团办并与修理厂进行协商。
6、 根据车辆的行驶里程或使用时间,公司车辆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车辆主管统一安排,确因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大修、中修时,必须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报交综合办报审,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厂修理。
7、 司机与车辆主管应向修理厂索要车辆修理的详细项目及费用明细,车辆主管应将其与维修说明表、车辆管理表等相关内容存在一起,结算维修费用时一并出具查证。
8、 在日常维修车辆时,更换零部件的费用在预算以内时,给予报销;否则,多余部分不予报销。
9、 车辆在中途发生故障急需维修时,须电话征得车辆主管同意方可维修,如果有随车人员时需在修理费用单上作签字证明。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9
根据国家安全法令、规程和条例,为维护公司财产和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实现优质、安全、文明生产,促进企业生产发展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机构:
1特种车辆部门主管为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2特种车辆部门副主管为安全生产的具体组织者和指挥者,同事兼任特种车辆安全负责人。
二、特种车安全生产守则:
1驾驶员必须执行国家《厂矿企业劳动安全条例》,做到安全生产,坚持预防为主,消除隐患,杜绝事故。
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个驾驶员都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本职岗位,作到文明生产。
3对新操作驾驶员、实习驾驶员、临时顶岗驾驶员以及变换工种的驾驶员,都要进行安全教育,经车队队长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任何人不得无证驾驶一切特种车辆。驾驶员在厂外行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厂内行车时速5公里,轻声鸣喇叭。
每个驾驶员在生产过程中或在生产工作区域内发现有危及安全生产、财产安全和员工身体健康的现象,应及时向本单位的领导和所在班组的班组长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生产部报告。发现火警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报告消防队。(火警电话:119)
三、特种车驾驶员个人安全防护规则:
1凡在生产场所操作的驾驶员,必须穿戴好规定的劳保防护用品。
2在生产场所操作特种车辆作业时必须穿工服,不准赤膊、赤脚、穿背心、短裤、拖鞋等。
3进入有物体打击的场所,驾驶员均须戴安全帽。
4工作时应严肃认真,思想集中,精心操作。严禁打闹、追跑、争斗、睡觉,不允许串岗、离岗。
5禁止携带小孩进入特种车辆操作室和生产工作场地。
6生产、工作前应有充分的睡眠和休息。饮酒后不准进入生产操作工作岗位。精神不正常者不准进入生产操作工作岗位。
7发生人身事故后,应立即抢救,并立即向部门主管和生产部报告。一般事故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生产部;重大事故和多人事故应立即向主管经理报告。
四、叉车安全管理:
1.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政府机构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驾驶叉车,并严格遵守以下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区域道路情况。掌握维护叉车保养基本知识和技能,认真按规定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3.严禁带人行驶,严禁酒后驾驶;行驶途中不准饮食和闲谈;不准行驶途中接打电话。
4.车辆使用前,应严格检查,严禁带故障出车,不可强行通过有危险或潜在危险的路段。
5.操作规程:
1).叉车作业前后,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
2).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
3).检查灯光、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4).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5).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6).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防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7).液压(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制动液压(气压)表必须达到安全方可起步。
8).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
9).起步必须缓慢平稳起步。
10).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400mm,门架须后倾。
11).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阻物刮碰。载物行驶时,货叉不准升得太高,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12).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13).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应先发出行驶信号。禁止高速急转弯,高速急转弯会导致车辆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
14).行驶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15).叉车在运行时要遵守厂内交通规则,必须与前面的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6).叉车运行时,载荷必须处于不防碍行驶的最低位置,门架要适当后倾。除堆垛或装车时,不得升高载荷。
17).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特殊情况物品影响前行视线时,倒车时要低速行驶
18).禁止在坡道上转弯,也不应横跨坡道行驶。
19).叉车厂区安全行驶速度5公里/小时,进入生产车间区域必须低速安全行驶。
20).叉车的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品和起平衡作用。
21).发现问题及时检修和上报,绝不带病作业和隐瞒不报。
22).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物架。
23).禁止单叉作业或用叉顶物、拉物。特殊情况拉物必须设立安全警示牌提醒周围行人。
24).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25).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以免碾压物绷起伤人。
26).
用货叉叉货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载荷下面,还要注意货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货物或物件。应采用最小的门架后倾来稳定载荷,以免载荷后向后滑动。放下载荷时可使门架少量前倾,以便于安放载荷和抽出货叉。
27).禁止高速叉取货物和用叉头向坚硬物体碰撞。
28).叉车叉物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29).禁止超载,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30).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圆形或易滚动物品。
31).不准用货叉挑、翻、栈板的方法卸货。
32).禁止货叉上物品悬空时离开叉车,离开叉车前必须卸下货物或降下货叉架。
33).停车制动手柄拉死或压下手刹开关。
34).发动机熄火,停电。(除特殊情况,如驾驶员不离开车辆视线且不超过1分钟)。
35).拔下钥匙。
五、起重车安全管理:
1、起重车司机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政府机构颁发的吊车操作证,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2、进行起重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定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起重机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
3、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继续工作。
4、起重机只能垂直吊起载荷,严禁拖拽尚未离地的载荷,要避免侧载。
5、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6、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离,雨雾天气时安全距离应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机在输电线路下通过时,必须将吊臂放下。
7、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重物,必须服从专人的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
8、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变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
9、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
10、起重机在工作时,严禁进行检修和调整。
11、停工或休息时,不准将吊物悬挂在空中。
12、工作完毕,吊钩和吊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13、指挥人员:
1).指挥信号要事先向起重机司机交待清楚,如遇操作过程中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2).指挥手势要清晰,信号要明确,不准带手套指挥。
3).起吊物件,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衬垫,吊位重心要准确,不许物件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4).在所吊物件就位固定前,起重机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5).当起重机司机因物件超重拒绝起吊时,指挥人员应采取措施,设法减轻起重机超重负荷,严禁强化指挥起重机超负荷作业。
14、严格执行起重机“十个不吊"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物体重量不清或负荷不吊。
3).斜拉物体不吊。
4).重物上面站人或有浮置物不吊。
5).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及指挥信号不吊。
6).被吊物埋在地下不吊。
7).被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8).重物棱角处与吊绳之间未加垫衬不吊。
9).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或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10).六级以上大风不吊。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全公司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司车辆管理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体驾驶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不开英雄车,不开疲劳车,不酒后驾车。因违章违规,造成刑事、行政、经济处罚或赔偿以及刷点、扣证、吊销执照等后果自负。
第三条要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保证车辆始终处于完好状态。驾驶车辆应按操作规程办事,爱护车辆,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第四条公用车辆是公司的资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占为已有,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公司的安排和调度。
第五条驾驶车辆必须有驾驶执照,不得无证驾驶。驾驶执照一年内不得上高速公路行驶。
第六条公司安全组全体成员必须自觉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活动,因公出差要办好请假手续,经所在部门领导签字后交安全组。
第七条公司为所有公用车辆办理保险,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及时索赔,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八条职工驾驶自备车辆,属于个人行为,一切责任自负,与单位无关。
第二章勘察车辆管理
第九条勘察车辆必须有专职驾驶员驾驶,专职驾驶员要有三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
第十条各部门派车必须提前填写派车单,注明时间、人员、方向、工程项目等内容,由车管员调度安排。
各项目组利用办事处车辆进行工程勘察,程序按第十条执行,相关费用由设计人员直接带回报销。
第十一条驾驶员要服从调度,出车前要全面检查车况,并搞好车辆清洁卫生,提前10分钟将车开到位,做好出车各项准备,按时出车。
第十二条驾驶员要与勘察人员加强协调合作,了解勘察计划,主动配合勘察工作,熟悉交通图,计划好行进路线和休息点。
第十三条驾驶员要利用设计人员勘察、开会等时机保养车辆或抓紧休息。
第十四条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与其他任何人驾驶,他人如提出驾驶车辆要求应婉言拒绝。
第十五条驾驶员要按时就寝不熬夜,为次日出车保持旺盛精力。出差期间不得饮酒,如发现驾驶员泡酒吧酗酒,按除名处理。
第十六条出差回杭州后,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内,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过夜,不得用于处理个人私事。
第十七条各部门对驾驶员行车安全、遵章守纪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奖惩建议。对表现突出的驾驶员,由办公室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三章公司配公用车辆管理
第十八条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给各部门、办事处和公司领导配备车辆,作为在市区的公务用车。北京、广西、上海等由公司统一管理的办事处车辆管理由各办事处负责,其他项目组办事处车辆由相关院负责。各部门主要领导、办事处主任和公司领导要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保证车辆安全。
第十九条
各部门和公司领导配备车辆后,杭州市区临时用车公司不再保障。部门主要领导和公司领导是车辆安全第一责任人,但不能把车辆当作个人专车,因工作需要,有驾驶资格的职工也可使用,以提高车辆利用率。
第二十条各部门和公司领导配备的车辆不跑长途,活动范围在杭州市地区(建德、淳安除外),如跑长途必须由专职驾驶员开车。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可培养一名兼职驾驶员,培训费由公司支付,但必须签订协议,保证服务五年以上,否则将赔偿损失,按每服务一年扣减20%计算。根据需要,各部门也可自行聘用临时驾驶员,费用由各部门自理。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和公司领导配备的`车辆,因公办事的油料费、停车费、过桥过路费可以报销。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和公司领导配备的车辆不得交无证人员驾驶,不得擅自外借他人(单位),由此造成后果由第一责任人负全责。如因生产经营关系需要,将部门和公司领导配备的车辆外借他人(单位),必须报分管领导同意,并报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四条
公司领导和部门领导和设计骨干可以将车辆开回家过夜,但应交缴费用,收费标准为300元/月。出差期间,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内,由办公室调度。
第四章实习车辆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正式员工工龄满10年(中层干部不含)通过考试,并取得C型以上机动车驾驶执照,其驾驶能力经办公室车管员确认后,可以使用公司车辆进行1个月的实习。
第二十六条凭驾驶执照到车管员处登记,按先后顺序排队(中层干部优先)。
第二十七条
新驾驶员(兼描图员)使用公司车辆实习为1个月,主要利用双休日及下班后业余时间进行,上班时间车辆使用权归公司,双休日及下班后时间如因生产等问题发生矛盾,要优先保证生产需要。
第二十八条
实习地域限于杭州地区(不含建德、淳安),实习期间的停车费、过桥过路费自理,不予报销;车辆由公司保责任险,油料由公司提供,并由公司负责正常的车辆维修保养,保证车辆处于适行状态。
第二十九条就单位和驾驶员的责任和驾车时限问题,个人要向公司写出保证书,承诺履行有关责任,否则公司不提供实习车辆。
第三十条实习驾驶员未经公司同意,一律不准将车借给他人使用。如擅自将车借给他人使用,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1
为加强驾驶员及公司车辆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驾驶员聘用
1、初选: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适时招聘驾驶员,应聘者需如实填写有关招聘表格,并提供相关证件(身份证、驾驶证等),公司从报名者当中进行初选。
2、考核:根据驾驶员理论、业务考试成绩和基本素质、安全意识、工作态度等综合情况,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考核、选聘。
3、签订上岗责任书:竞聘上的驾驶员,签订上岗责任书。
4、新聘驾驶员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不合格者,不予正式聘用。
二、驾驶员薪酬
1、驾驶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安全奖、出车补贴和年终奖金组成。
2、基本工资为固定部分,每月400-600元;安全奖每月300元,驾驶员当月无交通安全事故发全奖,若有一次责任事故,当月安全奖取消,若一年内出现三次以上责任事故,则取消全年安全奖,且公司有权解聘驾驶员;出车补贴按《鼎成公司差旅费报销标准》计发;年终奖金按照公司当年经营效益确定。
三、车辆调用及管理
1、机关机动车辆由行政部负责派遣调度,特殊情况由公司总经理派遣。公司领导急用车可直接通知驾驶员出车。凡公司领导直接安排用车的,驾驶员在出车前或到达目的地时必须向公司行政部说明车辆去向。
2、公司领导、部门经理公出或接待可申请用车,一般工作人员不得申请用车。符合车辆使用范围的工作用车,由使用者提出申请,行政部签发《鼎成公司车辆派遣单》后方能出车,特殊情况下可以电话与行政部联系,事后补齐调车手续。
3、《鼎成公司车辆派遣单》是考核司机工作量、报销差旅费、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的凭据。乘车者用车后在《鼎成公司车辆派遣单》上签字。
4、驾驶员不得私自借车或用车,没有出车任务时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公司行政部定期抽查车辆使用及保养、保管情况。
5、驾驶员若有事请假或休假,应将车钥匙交于行政部保管。
6、行政部每月将驾驶员出车情况和各部门用车情况及公里数进行统计。
四、燃油管理
1、车辆用油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行政部车管人员按车建立燃油台帐,据实登记加油数量。擅自加油不予报销。
2、做好车辆加油的监控工作,行政部车管人员每月按派车单根据出车行程和单车百公里耗油计算出单车耗油量,凡超出范围发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负担。
3、车辆发生的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等凭《鼎成公司车辆派遣单》由车管人员审查记入台帐,行政部经理初审,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4、外地加油,途中加油,必须请乘车者签字认可,否则不予报销。
五、建立车辆管理档案
1、复印存档:购车手续、各类证件等基础资料。
2、登记建档:车辆大中修、定时保养、年审结果、事故记录等。
六、有关费用的管理和报销
1、以《鼎成公司车辆派遣单》为依据填写出车时间、地点、过路(桥)费、停车费、住勤补贴费等。
2、洗车费以30元/月固定计发。
3、报销清单填好后送行政部审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七、维修
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特殊情况需到非定点厂修理,须说明理由,经行政部经理同意,方可维修。
2、鼓励自我检修和保养,确需进厂维修的,由驾驶员填写维修申请单,报公司行政部经理批准后方可维修。
3、车辆大、中修:驾驶员应于年初申报计划(包括大、中修时间、修理厂、维修范围、预算金额),报公司行政部经理审批后方可安排合适时间修理。
4、行政部每月将车辆修理费发生额进行统计。
八、车辆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理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2、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严禁司机酒后驾驶,不准在身体过度疲劳或患有疾病的情况下驾驶车辆。
3、平时做好车辆检修,严禁带故障出车。
4、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5、车库和车辆按规定配备有效的防火器材。
6、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公司行政部。并立即通知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积极协同交警、保险公司处理。
7、驾驶员在交通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以交警判决为依据,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
8、根据交警部门认定的责任大小,驾驶员应就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比例如下:
全部责任:取消当月安全奖金300元,并赔偿实际损失额的'20%;
主要责任:取消当月安全奖金300元,并赔偿实际损失额的10%;
同等责任:取消当月安全奖金200元,并赔偿实际损失额的8%;
次要责任:取消当月安全奖金100元,并赔偿实际损失额的5%。
九、驾驶员职业要求
1、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2、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内外整洁卫生。
3、遵章守纪行车,决不酒后驾车。
4、厉行节约,在修理、用油、用车上不弄虚作假。
5、不得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
6、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散布、传播小道消息,混淆视听。
十、本制度从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2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车辆的管理及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车辆系指公司的小车及中巴车辆。
二、车辆管理
第三条本公司的车辆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调度;公司劳务输出项目车辆由输出项目的管理处统一管理,具体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司机(或自驾者)携带外,其余均由专人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交接或移转时应办理车辆移交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移交。
第五条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需要用车者,应将经部门核准的《公务外出单》交专人签字,专人依公务的重要性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专人不予派车。接送公司领导及员工上下班、定时接送业主或看楼客人,不填外出单。其它符合规定的用车需求(如:接送公司客人、公司或业主举办各种活动等),由专人填写外出单。
第六条每辆车内均设置《出车日志》,供司机每次出车时填写(用车人配合签字)。司机必须认真填写表中各项内容,每周呈专人核对,如专人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提出批评。行政人事部也将不定时予以抽查,对不听劝诫屡教不改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七条行政人事部负责核准一切车辆费用的缴纳(包括:停车费、过路费、油费、维修保养费及违规费等)。
三、车辆使用
第八条车辆应由专职司机驾驶(经公司许可自驾者,应善尽驾驶人责任)。出车前应特别注意安全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驾车人应对可能出现的后果负责。
第九条车辆行车途中应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人承担。
第十条司机不得将公务车开回家,不得公车私用或将车擅自交给他人驾驶或学车,违者受罚。
第十一条出车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晚上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然后要求执勤保安签字确认。特殊情况(如返回时已逾晚上十二点,或早上6:00以前须外出公务)经专人特许可以停放在司机居住的公司物业小区。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通规则、损毁、失窃,将追究司机的责任。
第十二条没有正常的调车手续,任何时候不准擅自将自己保管的车辆借予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更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私自动车。
四、车辆维修保养
第十三条司机负责每周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四条车辆的维修、保养应由特约修护厂维修,填写《车辆请修表》报行政人事部审批,否则修护费用一律不予报销。自行修复者,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公司安排司机人员每月将车辆开至修护厂对车辆进行一次检查、维护、清洗、打蜡等保养工作。
第十五条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它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应与专人联系请求批示。
第十六条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之修护费,应视情节轻重,由公司与驾驶人负担。
五、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十七条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驾驶以致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公司将追究责任司机的责任。驾驶人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第十八条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专人联络,专人除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十九条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公司共同负担。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公司各负担一半。
六、费用报销
第二十条公务用车停车费、过路费、油料及维修费凭票证经审核后实报实销。
七、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篇第一条目的
为切实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使用,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的管理,整合资源,优化配置,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更有效地使用各种车辆,为公司的良好运行提供强有力的后盾保障,做好公司的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有效、有序运行。为加强驾驶员管理,规范其行为,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机动车辆的`管理、控制、以及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车辆的管理:
1、公司所属各种车辆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和调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指派驾驶员出车。驾驶人员私自出车造成交通、车辆机械等事故,应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并无条件离岗。
2、公司所属车辆均由办公室负责对其的安全检查和保养保修,并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3、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办公司负责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车辆的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4、公司各部门所用车辆应每月至少将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签报"办公室"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送情调整修理。
5、未经公司同意,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违犯者,如发现一次即扣除当天薪金,发现三次者自动离岗,造成事故者要由其负全部责任。
6、车辆需要购置附件及物品,均由办公室负责购买,确需驾驶员购置的应报公司待批复后,再行购置,否则公司不予报销。
7、各类车辆驾驶员应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业务技术水平,坚持安全第一,文明驾驶,优质服务,增强工作责任感。
8、车辆行驶当中,如遇突发故障需要维修时,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就近安排维修(换下的旧零件须带回交公司验证)。
9、公司所属车辆的年审和各项交通规费的缴纳均由办公室统一办理。驾驶员要主动配合办公室办理车辆年审和各项交通规费的缴纳工作。车辆年审以行驶证期限为准,不得延误,如因延迟年审发生的滞纳金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10、公司一般员工办事,办公室原则上不予安排车辆。特殊情况,办事人员应事先填写《用车申请表》报经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签批后,办公室方可派车。
11、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对车辆实行择优送配,正确使用,定期检查,修制维护的全过程综合管理。
第四条车辆的使用
1、车辆的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先涉足特殊用车,后其它事务的原则安排。
2、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向办公室申请,说明车辆使用事由,地点、时间,办公室根据需要统筹安排。
3、外单位借车,必须经公司领导人批准后,办公室方可安排,并做好用车(派车)记录。
4、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驾驶员负责在出车前搞好车辆安全检查及车辆的卫生。
5、车辆收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在公司制定的场所,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6、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示后方可执行。
7、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合帐,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公里耗油标准核算油料,并做好每月核对无误。
8、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特殊情况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五条车辆的保养
1、日常保养、检查、维护,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的内外清洁。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响动,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立即补充或更换。
2、驾驶员应每周进行一次保养,每月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3、对车辆表面附着物要及时清洗,清理发动机罩,车门边缘和所有盖板上的所有接逢处时应用海绵仔细擦洗,并冲洗干。
4、车辆车窗应及时清除橡胶痕迹,油类等,风窗刮水片应定期清洗并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调换。
5、定期保养合金轮壳,长期保持合金轮壳的漂亮外观,光亮整洁。定期检查汽车底盘,及时修补及重涂保护层,以保护车辆免受腐蚀及损伤,定期更换机油,定期清洗空气滤清器滤芯。
6、保持车内无浮尘,无异味,脚印和杂物、头垫、椅垫及脚垫平整清洁,车内应保持空气清新,行李厢整洁,工具摆放有序。
7、车辆每行驶到规定公里数时,应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到公司制定修理厂进行维护保养。
第六条车辆的费用管理
1、车辆的油费实行"总量控制"包于使用的办法。办公室根据用车业务量的多少,提出具体的用油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公司非专人用的车辆,因公所发生的一切过路,过桥,停车,补胎等费用,公司据实报销,因私出车所发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车辆的修理保养费用由办公室统一汇总,经财务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因私修理费用自理。
4、当月行车产生的费用,须在次月五日前整清(节假日推延)如过期,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5、公司所属车辆的年审,年检,及养修费用由公司汇总后统一支付。
6、车辆行驶当中,所有的违章费用,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7、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办公室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办公室管理。
8、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9、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10、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部门负责结算维修费用。
第七条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无照驾驶,未经许可将车借于他人使用而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的,由驾驶人负担损失,并予以罚款200元每次或免职处分。
2、违章停车、高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3、各种车辆如在行车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时,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并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指示,及时向交通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积极配合处理好现场。如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4、在执行公务中,因以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外,再视实际情况处理。
5、在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视责任具体处理。
6、对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问题,谨慎回答交通警察的询问。
第八条奖惩办法
1、对模范执行车辆规章制度,工作成绩显着地驾驶员给予奖励。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按每月50元标准给予奖励,年终对照本规定由总经理和财务部进行综合评比确认后,实施奖励。
2、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①凡发生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当月奖金。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调离岗位直待开除公司。
②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③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④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发50元,造成损坏,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其责任。
⑤未带齐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得,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⑥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⑦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
⑧驾驶员无故不出车,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驾驶员全额负担。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3
一、管理总则
1、目的:为了节约公司公务用车费用开支,提高公务用车的效率,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做到公司车辆统一安排、统一管理,并充分合理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凡本公司驾驶员管理、车辆使用、油料管控、因私用车等均按本制度执行。
3、可使用车辆:
1)公司车辆。全顺车、试乘试驾车;
2)有油补的私家车。在公司车辆不够用且公司有较紧急的事情要办理时,可派用私家车。
4、权责:车辆由行政部主管、用车部门或用车人监管。
5、全顺车由行政部司机管理,试乘试驾车由销售部车辆管理员管理。
二、驾驶员管理办法
1、必须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
2、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3、必须服从行政部统一调配并做到及时出车。如有出车任务应立即执行。否则,每一次处罚50元,连续三次予以除名并扣除当月工资。
4、无出车任务时应做到如下几点:
1)做好指定车辆的清洁、维护、检修、保养及安全检查等工作,以确保出车行驶安全;
2)做好油料准备工作;
3)准备工作做好后、一律在指定位置里待岗;不得到处游走、串岗,以影响公司形象或影响他人工作;不得在车内、休息室及其它地方打牌、高声聊天、饮酒等;
4)不得借故随意外出;
5)协助行政部做好其它事务;
6)不得私自借故或无《派车单》时将车辆开出公司;
7)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
8)以上条款如有违反则每次处罚20元;一月累计违反3次或一次造成影响严重的予以辞退,并扣除当月工资。
5、车辆完成任务后不得将车辆停放家中或它处,必须停放公司或指定的位置。否则,每次处罚50元或车辆发生任何毁坏,均由司机负全部责任。
6、不准公车私用、不准擅自借车给他人使用、不准将车辆给他人驾驶、不准中途带人带货搞收入。否则,予以辞退。
7、车辆所有手续、证件、工具、钥匙和附件等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否则,后果自负。
8、要随时保持车辆内外整洁卫生。
9、车辆连续行驶4小时时,必须休息20分钟。
10、要讲文明、讲礼貌,要时时处处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要严守公司秘密。
11、上下班均应打卡。如公务在外或接送领导确不能按时回公司打卡者,回司后应填写《未打卡说明表》,并由用车人签证。
三、车辆使用办法
1、下列情况下可申请用车:
1)员工因公务外出时;
2)财务部门外出取款、存款、转账、结账或报税时;
3)员工本人结婚喜庆时;
4)其它特殊情况时。
2、车辆申请和使用程序:
1)凡用车应由行政部统一调度,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司机和车辆出车。用车部门或个人到行政部填写《派车单》,由行政部经理或行政文员派车;如确有紧急情况可以先电话报批行政部出车,回司后填报派车单;
2)全顺车钥匙由行政部司机管理,试乘试驾车钥匙由销售前台指定专人管理;凡领用车钥匙均需登记;
3)用车人用车人凭《派车单》到钥匙管理人处领钥匙后,将《派车单》交指定的司机;司机见有效的《派车单》发车,否则有权拒绝;如未经许可钥匙管理人擅自给钥匙的或司机擅自出车的,每次处罚50元;用车人回公司后,应及时将钥匙交与钥匙管理人;
4)用车人要做好用车期间的监督管理,要如实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与司机一道不得在用车期间办理私事。如用车期间没管好车子,要追究用车人为第一责任人,并视情节轻重处20—100元罚款;
5)司机每月汇总一次《车辆使用情况月报表》交行政部经理;
6)行政部经理或行政文员将不定时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按规定处罚。
四、油耗管理办法
1、车辆用油由部门按预算管控。加油均用加油卡。加油卡由行政文员负责保管、充值和费用报销。
2、加油由行政人员与司机或用油部门指定专人一道加取。不得无卡加油,特殊情况应通知行政部后方可加油,且无卡加油的次数不得连续超过两次;加油后司机或用油人要在相应部门的《加油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如发现行政人员、司机或用油人有作弊行为,除赔偿相应损失外,视情节轻重处20—100元罚款。
3、车辆出差用油为差旅用油,不计入部门预算用油之列。原则上先加满油再出差,回公司时加满油交还相应的车辆管理人员。出差加油必须由用车人在发票上签证,回公司报销。
4、车辆耗油量应与行驶里程基本相符。每次油耗量的计算方法为:实际行驶里程×车辆耗油率=油耗量。
5、油耗量由行政部核实计算。行政部要建立各车的.油耗及各部门的油耗台帐,对每次行驶公里和油耗量进行登记。如耗油量与行驶
里程不符,则要查明原因。如为车辆原因,则要检修;如为司机自身原因,则要追究相应责任。
6、各车、各部门的油耗台账每月由行政文员统计一次,报与相关部门和财务部。
五、因私用车管理办法
1、员工因私用车不能影响和妨碍公务用车。
2、员工私人用车应适当收费,收费标准为1元/公里,公里数核算为自出公司至回公司的实际距离,所收取费用交财务部。
3、员工在因私用车过程中所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由员工自负。
4、高层管理人员上下班用车为指定的试乘试驾车,其用油不在部门用油预算中。油耗由行政文员每月统计一次,报与用车人和财务部,在其油补中冲减。
六、其它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4
为加强单位车辆的管理,本着“方便管理、节俭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制定下列制度。
一、车辆管理
1、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办公室人员妥善保管。
2、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下班后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3、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不准跑私车。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
4、车辆进行加油需经财务人员负责登记,领导签字;每月驾驶员需准确上报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情景,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公布。
5、特殊情景用车必须经领导同意方可出车。
二、车辆调度和使用
1、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乡镇后城市,先会议后出差,先保证工作后私人用车的原则。
2、办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由用车人向领导提出申请,由领导统一进行安排、调度。领导外出时,由办公室负责人安排调度。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司机必须经领导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3.用车均实行出车登记制,由驾驶员登记,注明出车途径地、目的地、出车时间等,并请用车人签字确认。月底由驾驶员本人汇总填写当月出车报表,作为核销油料等费用的依据。
4.设立车辆调派运行公示栏,公布每日车辆运行安排情景,理解监督。
5、办公室各工作人员如需用车的,须至少提前一日向领导提出申请,报经领导同意后,由领导负责安排。①本单位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婚丧嫁娶。②遇天灾人祸突发事件等紧急情景的。车辆的.过桥过路费由用车人承担。
6、车辆出车回到后,驾驶员均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以便于车辆调度。未经派车,擅自出车者,按私自用车论处。
7、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自觉按制度办事,尊重驾驶员的劳动。用车人员和驾驶员要主动配合,搞好工作衔接。
三、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驾驶人员岗位要求)
1.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随时待命,听从本单位统一安排。按时出车,按时收车。
2、驾驶员未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在办公室待命,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3、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定期参加交警队组织安排的安全学习和检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不准超速行驶。
4、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坚持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原则上安排午时下班前一小时内洗车,无特殊情景不得提前洗车,以免影响正常用车。
5.公车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因违章造成事故应负全部职责或主要职责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并作出书面检查;负次要职责或必须职责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的10%。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除保险赔付外的一切费用由驾驶者承担。
四、车辆维护与修理
1、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2、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按时组织进行年度审验,及时办理保险等有关手续,定期进行保养检查、油料使用情景检查,控制支出,节俭开支。
3、车辆需维修时,驾驶员事先应征得车管人员和领导同意,然后到定点厂家维修,并随时将维修费用票据带回,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4、司机应建立车辆维修保养台账,按里程或时间及时提出保养和修理提议。
五、相关费用报销
1.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油费、路桥费、泊车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统一由财务人员审核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保险费、养路费每年报销一次,路桥费、泊车费、洗车费由驾驶员每月汇总报销一次,由财务人员根据出车记录复核,经领导签字验核方可报销。
2.车辆维修费用报销需附维修申请单和维修收费清单,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销。
3.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不予报销(特殊情景除外),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职责,并准时交纳罚款。
六、本规定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5
一、为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运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指车辆系指公司的客、货车辆。
三、本公司的车辆由总经理指定行政部人员统一管理,并负责保养。
四、车辆应由专任司机驾驶,因特殊情况需由他人驾驶时,应由总经理同意,并善尽驾驶人员责任。专任司机应严格按照车辆保养手册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五、公司每辆车内的灭火器、危险标牌及随车工具应完好可靠并随车携带。
六、为了保障驾驶员、乘车人员及车辆的安全,公司车辆内禁止任何人吸烟。
七、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一由司机班班长保管,并负责一切费用的交纳及车辆的维修。
八、各分部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妥'派车单'经司机班班长核准、行政主管签批后方可调派。无派车单者,行政部不予调派。
九、私自将公司车辆开离公司者,按严重过失处理。
十、司机根据'派车单'的资料于每日填报'行车日报表',行政部审核其实际里程。
十一、'行车日报表'上所记载里程数应与车辆里程表相符,不符的数应由司机交纳差数里程的'汽油费。
十二、节假日或上班时间以外车辆的使用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后始准调派。
十三、经呈报批准的非公用派车,应负担使用里程的油资,由申请人于派车翌日连同行车执照、车钥匙一并上交行政部,否则停止其以后的使用权。
十四、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
十五、节假日前应将国产车总电源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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