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工作制度

时间:2025-11-19 10:08:00 制度 我要投稿

医院工作制度

  在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院工作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医院工作制度

医院工作制度1

  1、根据《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的通知》规定和职工、城乡医保住院病种限额的要求,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属于不予报销范畴,因此,在我院职工、城乡医保病人住院手术过程中,应限制使用一次性材料。

  2、如必须使用一次性材料,原则是:

  ①无可替代而且必须使用的一次性材料;

  ②因手术特殊需要,如传染病隔离的需要而使用;

  ③配合外院专家要求而使用。

  3、除上述情况外,职工、城乡医保手术患者原则上禁止使用一次性材料。

医院工作制度2

  (一)操作指引

  1.个人防护按标准预防措施,附加防护面罩。

  2.运送义齿修整试戴后,用一次性袋密封运送到义齿修整抛光室。 3.义齿清洁流水下冲洗30s,滴干。

  4.义齿消毒、修整抛光的方法

  (1)义齿化学消毒法:取适量的10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2-3min弃去浸泡消毒液。

  (2)义齿修整抛光:戴手套义齿流水下冲洗取适量抛光沙义齿修整抛光流水下冲洗30s滴干(抛光沙一人一用一弃,保持操作台整洁)义齿封袋送回诊室。

  (二)注意事项

  1.义齿修整抛光室要求应与诊室分开,室内划分污染区与清洁区,有抽风设备,或有吸尘功能的义齿修整抛光机。

  2.抛光轮每班更换一次,清洗后送压力蒸汽灭菌。

  3.班前准备一人一用抛光沙,配制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 4.注意保持周围环境整洁通风

医院工作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医院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医院职工代表大会(简称职代会)制度,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管理权利,根据《工会法》以及全国总工会、卫生部《关于加强医疗卫生单位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职代会是医院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院务公开的重要载体,是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制度。

  职代会的主要任务是:审议医院重大决策,参与医院经营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实行民主监督医院,促进单位健康发展。

  第三条职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受医院党组织的领导,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职工的利益关系,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职代会每届任期三至五年,如遇有特殊情况,经上级工会同意,可以提前或延期换届,但期限不得超过本届任期的一半。

  职代会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会议。职代会闭会期间,遇到重大事项或重要问题,经党、政、工联席会研究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临时召开会议。

  第二章大会的筹备

  第五条职代会新组建或换届,必须在院党组织领导下成立筹备领导小组开展工作。筹备领导小组由党、政、工有关人员及职工代表组成。筹备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设立秘书组、代表资格审查组、提案组、会务组等若干专门工作小组。

  第六条筹备领导小组的工作程序:

  (一)提出召开职代会的工作方案。内容包括:职代会代表的选举办法及列席代表、特邀代表的名额分配、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大会日程、议程。安排院务公开、民主评议干部要制定好工作方案;

  (二)提前做好大会提案征集工作;

  (三)做好职代会代表选举和培训工作。

  第七条届中召开职代会的筹备工作,由工会负责。

  第三章职工代表

  第八条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并与医院建立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均可当选职代会的代表。职工代表必须具有较高的主人翁责任感、全局观念及专业技术水平,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能得到职工的认可。

  第九条职代会新建或换届时,应制定职工代表选举办法,并成立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选举办法应包括代表条件、代表人数、各类人员比例、选举单位的划分和名额分配、选举方法和步骤等。选举办法经党组织审查并征求行政意见,由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并向职代会预备会议报告。

  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由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工会和职工代表组成,经党组织审查并征求行政意见,由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并向职代会预备会议报告。

  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的主要任务是:①审查当选职工代表是否符合选举办法所规定的条件;②审查当选职工代表比例和结构是否符合选举办法的规定;③审查当选职工代表的产生是否符合民主推荐程序;④负责向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审查结果。

  第十条代表名额。代表名额的确定要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而定。1000人以上,代表应占总其总数的8-10%。500-1000人代表应占总其总数的10-15%。

  第十一条代表构成。职代会的代表应充分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职工代表中应当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后勤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其中一线工作的临床医护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70%。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青年职工和女职工代表应保证适当比例。

  第十二条代表的产生。根据医院实际情况,按科室、部门为选举单位,人数过少的部门,可联合组成选举单位。各选举单位按分配的代表名额和结构比例,通过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由职工直接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选举,票数超过所在选举单位应到职工数的半数以上才能当选。院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也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在所在选举单位参加选举。

  第十三条各选举单位将选举结果报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或院工会委员会后,由职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有效,确定后张榜公布,并向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审查结果。

  第十四条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至五年,可连选连任。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合一,职工代表在任期内即为工会会员代表。

  第十五条职工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职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参加职代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各项活动;有权对本单位执行职代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参加对本单位行政领导的评议和质询;

  (三)因参加职代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四)对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职工代表因行使民主权利遭受打击报复,可向工会提出申诉,工会组织应积极受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并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直到解决为止。

  第十六条职工代表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业务水平和参加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不谋私利,作风正派,团结同志。不利用代表资格谋求个人私利,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代会的决议,完成职代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

  (四)定期通报参加职代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群众评议监督。

  第十七条职代会的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职代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列席代表一般是未被选为正式代表的党、政、工、团领导及中层主要负责人,也可以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等。

  列席代表由院工会提名,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批准,但总数不宜超过正式代表的五分之一。

  职代会开(闭)幕式,可邀请老领导和老职工作为特邀代表出席。

  列席代表、特邀代表有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的权利,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八条职工代表的资格管理:

  (一)职工代表调离医院、退(离)休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按规定补选;

  (二)职工代表在医院内调动转岗,原则上其代表资格在届内有效,参加调入部门代表组活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按规定程序撤换代表资格:

  1、因违法违纪、严重失职受到处分的;

  2、不能履行代表义务,无故不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活动3次以上的;

  3、因病假、事假、出国、脱产学习或者停薪留职一年以上,不能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各项活动的;

  4、因其它原因不能履行代表义务的。

  第十九条代表缺额,根据工作需要,可进行增、补选。

  撤换和增、补选职工代表的程序:

  由原选举单位向工会提出撤换或增、补选的申请,工会委员会进行讨论,必要时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作出决定后通知原选举单位;原选举单位按照民主程序进行选举,结果报工会审查,由职代会联系会议决定,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撤换和增、补选情况。

  第二十条职工代表团。职工代表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民主推荐团长。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职工代表按时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各项活动;

  (二)组织职工代表讨论审议会议文件和各项议案,收集整理职工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上报主席团;

  (三)收集职工代表的提案和合理化建议,整理上报工会和提案审查小组;

  (四)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工作以及大会期间有关的会议任务;

  (五)职工代表大会闭会后,及时向本科室、本部门传达职工代表大会精神,协助、督促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提案和院务公开工作在本科室、本部门的落实;

  (六)主持本科室、本部门的民主管理工作。组织职工代表学习有关政策、文件及民主管理等有关知识,开展经常性的民主管理活动。

  第二十一条职工代表的培训。职工代表一般每年至少培训一次,培训以系统培训与专题培训相结合,内容包括:职工代表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与医疗卫生工作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职工代表大会和院务公开等有关民主管理知识;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有关政策及医疗卫生单位管理的相关知识。具体培训内容可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

  第四章职代会的组织机构

  第二十二条职工代表大会应设立主席团。主席团是职代会开会期间的领导机构,主席团坚持集体领导,实行执行主席制。主席团成员不实行常任制。

  主席团成员在职代会代表中提名,由党政工领导干部、中层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党政领导干部不超过半数。主席团成员一般设7-15人。

  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由筹备领导小组(届中由工会)负责提出后,经职代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第二十三条主席团主要职责:主持召开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听取和综合各代表团对各项议案的审议意见;研究需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起草大会决议;主持大会期间选举、表决等事项;处理大会期间有关民主管理的重大问题。

  第二十四条职代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若干专门工作小组。专门工作小组受职工代表大会领导,对职工代表大会负责。职代会闭会期间,专门工作小组在工会的主持下开展工作。

  专门工作小组成员可由职工代表和非职工代表组成,组长必须是正式职工代表。成员由院党组织审查并征求行政意见,经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通过,并向职代会预备会议报告。

  第二十五条专门工作小组的主要任务是:

  (一)在职代会召开前,征集提案,审议提交职代会有关议案,做好审议议案的准备工作;

  (二)在职代会闭会期间,根据职代会的授权,审定属于本专业工作小组分工范围内需要决定的问题,并向职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三)组织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职代会决议的贯彻实施情况和职工提案的办理情况,听取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四)办理职代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职代会设立执行委员会,在职代会闭会期间,行使职代会职权。职代会执委会成员在主席团成员、工会委员会委员、部门工会主席、普通代表等人员中选举产生组成。职代会执委会应推荐产生正、副主任和秘书长若干人。职代会闭会期间,执委会议由医院工会负责召集。

  职代会执委会成员在任期内调离本院,离退休时,应依照规定程序及时替补,并在下一次职代会确认。

  第二十七条职代会执委会的职责是:

  (一)组织、主持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处理大会期间发生的问题;

  (二)听取、讨论各代表组、专门工作委员会对各项议题、议程的审议意见;

  (三)讨论审议提交大会表决的议题、议程以及决议、决定草案等;

  (四)大会闭会期间代行职代会的职权,负责处理相关工作;

  (五)决定其他重大问题。

  第二十八条在职代会闭会期间,根据需要或遇特殊情况,可由工会召集,召开职代会联席会议。

  职代会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工会委员会成员、职工代表团团长、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人、职代会主席团成员,党政主要领导参加。根据会议内容可以邀请有关职工代表参加。联席会议应做好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第二十九条职代会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职代会的'授权,根据职代会原则通过的内容修改有关方案,协商处理职代会决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协商处理职代会职权范围内涉及单位局部范围或少数职工利益的临时性问题;

  (三)听取各代表团和专门小组工作汇报;听取院务公开落实情况、职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职代会筹备方案和职工代表的撤换、替补、增补等事项;

  (五)审议、通过或决定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他重要事项。

  职代会联席会议不得代行职代会职权,联席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必须提交下一次职代会予以确认。

  第五章职代会职权

  第三十条对医院建设与发展的重大事项行使审议建议权。

  内容包括:听取和审议行政负责人的工作报告、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包含药品)工作报告,审议重大改革方案,人才建设规划,医院的中长期建设发展规划,重要工程项目、大型设备计划、对外重大合作项目以及医院建设与发展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十一条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行使审议通过或否决权。

  内容包括:医院医疗体制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方案、办法及其它与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第三十二条对职工福利待遇等重大事项行使审议决定权。

  内容包括:职工住房补贴方案、职工福利费使用及管理办法、困难职工生活补助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第三十三条对领导干部行使评议监督权。

  开展民主评议中层干部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可以结合年终总结进行。对经职代会民主评议为优秀和不合格的干部,可提出奖惩建议。

  第三十四条凡属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都应提交职代会讨论、审议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形成文件。

  第三十五条决议、决定的形成一般经过以下程序:大会主席团根据对各项议题的审议情况起草决议、决定草案;将决议、决定草案交给各代表团(组)讨论,征求意见;主席团集中讨论意见,对决议、决定进行修改,召开大会对各项决议、决定表决。

  第三十六条各项议案一般要求在充分讨论,意见基本一致的基础上提交大会进行表决。表决方式可采取举手或投票两种形式。

  第三十七条经职代会形成的决议、决定的事项,非经职代会同意不得修改。在执行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确需修改,可召开职代会联席会议对修改意见进行研究,并作出相应决定,提请下次大会确认。对涉及面广、与职工利益关系重大的问题,应召开职代会临时会议进行讨论,并就修改内容进行表决,同时,作出新决议、决定。

  第六章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

  第三十八条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一般分为组织筹备、预备会议、正式会议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四个阶段。

  第三十九条职代会召开前应做好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包括确定会议议程、准备大会议案、预审大会材料,和会务准备工作。

  第四十条在职代会正式召开前,应由院工会委员会主持召开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由全体职代会代表参加。预备会议一般采取举手方式表决。

  预备会议的主要内容:报告大会职代会筹备情况;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代表增补情况说明;通过大会议题和议程;通过大会主席团和执行主席名单等事项。

  第四十一条职代会正式会议的主要议程:

  (一)大会执行主席核实出席大会的代表人数,到会代表超过代表总数三分之二,确定会议召开的合法性,方可宣布开会;

  (二)致开幕词或由执行主席介绍大会的议题和主要任务,宣布大会议程;

  (三)由行政主要领导做工作报告或对工作报告及有关方案作说明;

  (四)由有关负责人作提交本次审议事项或专题议案的报告;

  (五)由工会主席或者有关负责人分别向大会汇报上届提案处理情况,以及本届大会提案征集情况报告;

  (六)由工会主席就职代会闭会期间召开联席会议所决定的问题,向大会作出说明,提请大会确认;

  (七)以代表团为单位,就大会报告、议案进行审议,对大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草案进行酝酿。各组长将讨论、审议意见归纳整理,向主席团汇报;

  (八)召开主席团会议听取意见,对会议议案、决议、决定进行修改,并向大会作出说明;

  (九)大会对决议、决定进行表决,并宣布表决结果。表决结果需要有代表总数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十)按院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干部方案进行公开和评议;

  (十一)致闭幕词或进行大会总结,并在闭幕式上组织职工代表对本次会议进行质量评价;

  (十二)职代会闭会15日内,院工会委员会应向上一级工会报送《职工代表大会结果报告表》。

  第四十二条职代会闭会后,各职工代表团、职工代表、各科室要及时传达大会精神,研究制定贯彻实施计划,动员职工完成职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工会应适时组织职工代表和专门小组活动,督促职代会决议的落实。

  第七章提案

  第四十三条提案内容主要是对医院的医疗卫生改革、管理、分配制度、生活福利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第四十四条提案应一事一案。一般由一个代表提出,3—5名以上代表附议,也可以代表团的名义集体提出。每个提案应包括案由、处理办法和解决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五条提案征集、处理程序:

  (一)职代会召开一个月前,工会委员会或职代会提案小组发出和征集提案的通知,并将提案表印发给职代会代表;

  (二)提案小组收到提案后,应及时登记、分类整理;

  (三)提案小组按立案标准对提案进行审理、立案。立案标准:有实施价值和实施可能;能正确体现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符合规定程序和提案要求。属个人问题的提案,不予以立案;

  (四)没有立案的提案,提案小组应向提案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五)立案的提案由工会送行政领导签署意见后交承办部门。承办部门根据提案提出的问题在一个月内提出处理意见,限期予以落实,不能落实的要说明原因;

  (六)提案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提案办理情况,将提案办理结果通知提案人,同时将结果记录登记,交工会存档备查。

  第四十六条提案小组在下次职代会上,对提案的征集情况以及处理落实情况进行报告。

  第八章职代会与工会组织

  第四十七条职代会是代表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职代会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决定,对全体职工都具有约束力。

  院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代会的日常工作。主要承担下列任务:

  (一)向职工宣传民主管理知识,提高主人翁意识,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二)组织民主选举职工代表,提出大会中心议题、议程的建议,做好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三)强化广大职工代表的责任意识,提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广泛征集提案;

  (四)提出大会主席团、专门工作小组成员的建议名单;

  (五)做好大会期间的各项组织工作和大会秘书处工作;

  (六)职工代表大会闭会后,宣传大会决议,组织传达大会精神,协助和督促行政有关部门执行大会决议和提案的处理,召集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

  (七)建立与职工的联系制度,组织职工代表对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开展其他形式的民主管理活动;

  (八)反映职工代表和群众的意见、要求与建议;

  (九)制订职工代表培训计划,定期培训职工代表,不断提高职工代表的素质;

  (十)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文书档案。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实施细则经医院职代会通过后实施,由职代会执委会和院工会负责解释。

医院工作制度4

  1、医学伦理委员会是在主任委员领导下,为发展在本医院医学伦理问题进行医学伦理决策的机构。

  2、医学伦理委员会遵守赫尔辛基宣言的规定,要遵循国际公认的不伤害、有利、公正、尊重人的原则以及合法、独立、称职、及时和有效的工作原则开展工作。

  3、医学伦理委员会以维护人的健康利益、保进医学科学进步、提高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为工作目标,兼顾医患双方的利益,积极促进医院生命伦理学的.实施与发展。

  4、医学伦理委员会成员应接受有关生命伦理学和卫生法的教育和培训,委员会应制定培训计划,以不断提升委员的素质和能力。

  5、医学伦理委员会负责受理伦理审查项目、安排会议日程、会议记录、决议通告、档案管理及其它日常工作。

  6、医学伦理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患者及医务工作者的权益,论证本院的医学伦理及生命伦理问题,开展生命伦理学普及教育活动,对涉及人体或人体标本的项目进行伦理审查和批准,并提供咨询眼务。

  7、评价、论证本院开展的涉及人体试验的科学研究课题的伦理依据,贯彻知情同意原则,审查知情同意文件,对研究课题提出伦理决策的指导性建议。

  8、讨论、论证本院临床实践中遇到的生命伦理难题,提出伦理咨询意见。

  9、对本院已经实施或即将引进的医学创新技术,对已经开展或即将开展的重大医疗技术,对医务人员或病人(包括病人亲属)的咨询与请求,对院长提出委托的事件,进行生命伦理的讨论、论证。

医院工作制度5

  一、招聘编制内人员

  1.各部门、科室每年年底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制定下年度增人计划,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事科,经院领导讨论确定全院下年度增人计划。

  2.根据全院下年度增人计划,按照省、市颁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程序办理人员招聘;符合调动条件的.人员按调动程序办理。

  二、招聘编制外人员

  1.各部门、科室因工作需要招聘编制外人员,应先提出用人申请,送主管部门、人事科审核,经院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招聘。

  2.人事科按用人部门要求视情况在医院内外发布招聘公告、审核应聘人员的条件,核实符合条件人员的各类证件原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执业证、计划生育证明、身份证等)、收取复印件,并联合聘用部门、主管职能部门、院领导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合格者报院领导审批后由人事科通知受聘者办理报到手续。

医院工作制度6

  体温在7.5度以上及危重病员每隔四小时测次。一般病员每天早晨及卜午测体温、脉搏、呼吸各一次,每天问大小便一次。新入院病员测血土体重一次(七岁以下小儿酌情免测血压)。其他按常规和医嘱执行。

  2、病员入院后,应根据病情决定护理分级,并作出标记。

  特别护理:病情危重,需随时进行抢救的病员。

  排专人昼夜守护,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备齐急救器材、药品,随时准备急救;制定护理计划,并预防并发症,及时准确地填写特护记录。

  一级护理:重症病员、大手术后及需严格卧床何处的`病员。

  卧床休息,生活上给予周密照顾,必须要制定护理计划和做护理记录;密切观察病情变化,每天三于分钟巡视一次;认真做好晨、晚间护理;根据病情更换体位、擦澡、洗头,预

  防井发症。

  二级护理:病情较重、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病员,适应地做室内活动,生活上给子必要协助;注意观察病情变化,每一至两小时巡视一次。

  三级护理:一般病员在医护指导下生活自理;注意观察病情,据病情参加些室内、外活动。

  附:死亡病员料理事项

  1、经医师检查证实死亡的病员可以进行尸体料理。

  2、医师填写死亡通知单,即送往院处,由住处通知死者家属或单位。

  3、需有两人在场检查死者有无遗物,如钱、证、衣物等各种物品,交给死者家属或单位。如家和单位不在,应交由护士长保存。

  4、在当班护士要用棉花塞好死者之日、鼻、肛门、阴道等,如有伤口或排泄物,应擦洗干净包好使两眼闭合。

  5、整理病室,拆走床单、裤褥等物,通风换气床铺、床头柜按常规消毒处理。

  6、整理病案,完成护理记录。

医院工作制度7

  为进一步加强我站反恐维稳管理工作,构建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我站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站的实际,特制定反恐维稳工作制度。

  一、建立我站反恐维稳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及分工机制,确保客运站安全稳定工作有专人负责。明确客运站各部门的负责人,做到责任到部门、到科室,负责到人。

  二、客运站全体员工必须树立“反恐安全”的思想,保证旅客在客运站购票、候车、乘车安全。定期向员工进行反恐维稳安全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反恐维稳工作内容,对客运站干部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及道德培训学习。对保安人员定期进行反恐培训,有需要的情况下,可邀请公安机关协助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三、落实调解反恐维稳工作责任制。实行站长为第一负责人,分管反恐维稳工作副站长为第二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班组长为第三负责人的层层工作责任制,做到小事不出科室、班组,大事由站分管反恐维稳副站长出面协调,站长掌握大局的反恐维稳机制,防止越级上访,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四、客运站的现场管理员、保安是客运站维护的主要负责人员,时在医院巡逻,特别加强夜间巡逻,保安人员要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对外来人员要仔细询问登记,保安人员每天巡视医院各楼层,及时处理不安全因素。

  五、所有进出医院的包裹、邮件均须由当班保安人员进行检查,并登记,无误后方可放行。(严禁员工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医院)。保安人员须定期检查医院的设施是否有损坏或其它异常情况,并登记,有损坏的请后勤科电工协助修复。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当地的治安联防工作。

  六、医院各部门做好反恐维稳信息报告工作。如发现有不稳定事件苗头的',要及时向反恐维稳小组及有关领导报告,层层把关,确保医院反恐维稳工作的实施。

  七、各部门责任人要认真做好突发性群体的事件的调处化解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访。凡出现突发紧急事件,所在部门责任人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控制场面,对推诿扯皮、不能及时疏导、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八、客运站定期组织召开反恐维稳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客运站反恐维稳的具体工作,分析反恐维稳形势,落实客运站下一步的反恐维稳工作。

  九、认真做好反恐维稳工作,做好维稳资料归档工作的管理,按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客运站经营者必须落实反恐维稳安检制度、危险品堵查制度、车辆安全例行检查制度、出站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举报制度,以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医院工作制度8

  (1)经医师诊断后需要输液者或注射的病人,应带注射卡及配取的药品到输液室,经护士核对无误后方可给予输液。

  (2)凡病人自带药品输液或注射者,需严格核对注射卡、药品、并仔细检查药品的`品名、批号、外观质量,经医生同意后方可代输液或注射。

  (3)做好“三查七对”严格操作规程,严密消毒。坚守工作岗位,定时巡视病员,注意输液反应,做好输液记录。

  (4)凡使用青霉素、普鲁卡因、破伤风抗毒素等有过敏反应的药物,均需先做皮试,经二人却认为阴性者方可使用;阳性者需做好记录,并请医生更改治疗方案,并告知患者。

  (5)输液病人应根据药物和病情调节输液速度,在输液过程中,应交待病员与陪伴不得随意调节输液速度,以免发生危险,并做好输液观察记录。对需要大小便者应由护士或陪伴陪同监护,以免发生意外。输液完毕后,患者无不适或其它反应,可休息十分钟后回去,并交代回家后注意事项。如有不适或病情变化,应请医生复诊并再作处理。

  (6)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前应用肥皂水、流水清洗双手,并用75%乙醇溶液擦试。操作时需戴帽子、口罩,严格做到一人一器械,防止交叉感染,定期消毒器械,定期更换消毒液,并做好日期标记。

  (7)每班前用紫外线消毒空间环境30分钟,3%来苏尔消毒地面,用消毒液擦拭操作台面。

  (8)对病人热情体贴,输液力求一针见血,肌肉注射力求无痛注射。如病人有疼痛或注射失败应立即向病人作好解释。

  应对病人和陪伴宣传,自觉遵守公共卫生和公共秩序,共同保持输液室清洁、卫生、安静、安全。

医院工作制度9

  康复科工作制度

  (一)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执行医院休、请假、奖金发放等制度,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岗、吸烟、打闹、喧哗。

  (二)对伤残病人,行动不便或卧床患者,应坚持床边会诊及治疗,急病人之所急,帮病人之所需,以博大的爱心,最大限度的帮助他们恢复身心健康。(三)坚持周会制度,贯彻医院工作方针。科室工作,每月有总结、有计划。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拒收红包,不开大处方,不欺瞒病人。加强科室间的协作,同志间的.团结,以大局为重,不搞小团体。

  (四)坚持专业学习制度,每日组织业务交流,专人主讲,提出新问题,总结新方法,制定新的操作方案,以患者为本,不断提高科室医技人员业务水平。(五)加强安全生产意识,消除火、电隐患,各治疗室明确责任人,出现意外事故,按医院奖惩例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医院工作制度10

  1、病房内收住患者应按感染与非感染性疾病分别收治。

  2、医护人员应掌握标准防护要求,进入无菌区或执行无菌操作时,按规定着装;医务人员进入感染患者房间,应严格执行相应疾病的消毒隔离及防护措施,必要时穿隔离衣、戴手套等。

  3、病区设感染监测员,职责明确,负责对病区医务人员进行感染控制相关知识培训,督导检查相关措施的落实。

  4、严格执行手卫生相关规定。

  5、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及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抽血、输液操作时,应保证一人一巾一带,患者的床头柜用消毒液擦拭,做到一桌一巾,每日1-2次。病床湿式清扫,做到一床一巾,每日1-2次。

  6、无菌物品应专柜储存,与待消毒物品分区放置,标识明确;灭菌物品须注明消毒日期和有效期;打开的无菌物品有效期为4小时,过期、失效物品应及时取出并重新消毒或更换,一次性物品一次性使用。

  7、患有肝炎、活动期结核及其他传染性疾病的护理人员不宜从事临床护理工作,待恢复正常后方可重新工作。

  8、需保护性隔离的患者,应优先做治疗护理工作;对实行床旁隔离的患者,后做治疗护理工作。

  9、患者的衣服、被单每周更换一次。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及时更换,在规定地点清点更换下的衣物及床单元用品。

  10、病区垃圾分类管理规范,不得混放;各种医疗垃圾桶标识明确;医疗锐器处理规范,各种医疗废物按规定收集、包装、专人回收。

  11、各种诊疗护理用品用后按医院感染管理要求进行处理,特殊感染的患者采用一次性用品,用后装入黄色塑料袋内并粘贴标识,专人负责回收。

  12、患者的'餐具、便器固定使用,特殊感染患者的排泄物及剩余饭菜,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3、病房及卫生间的拖把等卫生清洁用具,要分开使用,且标记清楚。用后消毒液浸泡,并清洗后晾挂备用。

  14、一般状况下,病房应适时开窗通风,每日至少2次,每次30分钟。地面湿式清扫,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发现明确污染时,应立即消毒。患者出院、转院、转科、死亡后均要进行终末消毒。

医院工作制度11

  分门诊部主任(副主任)岗位职责

  1、在院领导的领导下,以病人为中心,全面负责门诊部的医疗、护理、体检、预防、科研、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部门诊部工作。

  2、制定门诊部工作计划,经院长、分管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组织领导门诊医护人员做好门诊诊疗工作,组织指挥大抢救和大会诊工作,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4、全面督促检查门诊部各项系统工作,检查指导各分部门诊部工作,负责门诊部工作持续改进。

  5、定期召开门诊系统会议,协调各科关系。

  6、加强流程管理和研究,整顿门诊秩序,改善服务态度,简化手续,不断缩短患者等候时间。

  7、组织安排门诊医生排班工作;组织安排门诊一站式服务咨询工作;组织安排预约诊疗工作;健全门诊服务投诉管理。

  8、有计划地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业务技术水平,完善医德医风教育。

  9、自觉执行医院医德规范相关办法,尊重、关爱患者,主动、热情、周到、文明为患者服务,遵纪守法。

  10、完成医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1、门诊部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工作。

医院工作制度12

  1、布局合理,工作区保持清洁。设有消毒、更衣、通风、冷藏、防腐、防尘、防蝇、洗涤、污水排放和废弃物存放等设施。

  2、将原材料和烹饪好的食物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3、食物操作者应保持严格的个人卫生,特别注意洗手。

  4、工作人员每天换一次工作服,并将头发罩起。

  5、工作人员发生感冒、腹泻、呕吐、喉部和皮肤感染时,应暂停工作。并报告至医院感染管理科。

医院工作制度13

  人民医院抢救班子工作制度

一、抢救班子由院长或副院长亲自负责。

  二、抢救班子成员除指定人员之外,各科之二线值班医师均为成员。

  三、抢救时班子成员、有关医务人员甚至行政人员都应快速敏捷到岗,争分夺秒,认真负责进行抢救。

  四、全院工作人员都必须服从抢救需要,服从分配,主动配合。

  五、保证抢救器材、药品齐备完好,救护车随时作好应急准备。

  六、每次重大抢救之后作现场小结或总结评议。

医院工作制度14

  1.营养厨房应有专职营养师负责管理,并是按照临床营养治疗方案(处方),治疗膳食的要求正确制作、分发的执行工作室。

  2.保障食品安全,营养厨房的食品卫生、营养治疗膳食的制作和质量控制接受营养专业人员的指导、监督。

  3.营养厨房的营养厨工设置与床位比是1:25-30;并与工作量与开设膳食种类相适宜

  4.营养厨房的'建筑和布局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执行,治疗膳食和少数民族膳食要有专门操作间(或灶)和专职营养厨师。

  5.参加住院患者座谈会,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意见,整改意见有书面资料。

  6.营养厨房工作人员均经医院内部的医学营养学、食品卫生、食品法规培训,考核合格。

医院工作制度15

  一、医务人员上班时要衣帽整齐。认真完成口腔科布置的工作任务。

  二、诊疗处置工作前后均应流动水洗手,必要时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三、无菌器械容器,敷料缸,持物钳等,要定期消毒灭菌,消毒液要定期更换,体温计用后要用1:30金星消毒液泡洗,注射做到一人一针筒。

  四、定期检查无菌物品是否过期,用过的物品与未用过的.物品应严格分开并须有明显的标志。

  五、治疗室设专人管理,保持清洁整齐,卫生用品专用,标记明确。

  六、治疗车上的物品应摆放有序,上层为清洁区,下层为污染区。换药车上用物定期更换和灭菌,每周总消毒一次。口腔科牙盘、拔牙、补牙器械、牙钻头、正畸病人用物一人一用一消毒。持物钳、灭菌容器每天消毒一次。

  七、治疗室应每天通风换气,用消毒液擦拭物品和拖地,用紫外线作空气消毒二次,每次30分钟以上。或用消毒液喷雾消毒,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定期空气培养,并记录消毒效果。

  八、一次性医疗物品使用后现场毁形、浸泡消毒后送供应室统一处理。

  九、科室垃圾实施袋装封闭式每日运送至医院堆放医疗废弃物地点。普通废物装入黑色垃圾袋送垃圾场,需焚烧的医疗废物装入黄色垃圾袋送至集中收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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