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1
一、消防控制室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配备专人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二人,严禁脱岗。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相关专业知识,并经消防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三、消防控制室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严禁存放危险化学物品和无关的杂物,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四、值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控制室内会客,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五、控制室内设置显示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和火灾发生后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
六、认真落实交接班、报警设备检测、发生火灾信号处理、灭火操作设备检查等记录制度,要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况,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七、严禁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灭火系统,切断消防电源。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2
.消防控制室设备操作人员的配备
昼夜 小时保证有人值班
每班不应少于 人
保持操作人员的相对稳定
消防控制室设备操作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年龄宜在 至 周岁之间。
热爰本职、忠于职守、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
5应在上岗前经过专门培训,熟练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 程,并经公安消防机构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3
(一)消防控制室应保证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并实行轮班替换制度。
(二)每天应明确一名单位领导带班,每天分为数班,每班值班人数不少于2人。
(三)值班人员应取得消防控制室操作培训合格证,带班领导应取得消防安全管理培训合格证,并将证件留置消防控制室备查。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配备以下装备并保证完整好用:手电筒、对讲机、防护面罩、ABC干粉灭火器。
(五)消防控制室设置以下几种记录本,以记录有关值班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等记录。
(六)消防控制室交接班时,带班领导和前后两班人员均应在场,在认真填写完值班交接班记录,确认现场物品无损坏、丢失并在值班交接班记录上签字后,交班者方可离开。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4
一、编写制度的目的
制定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和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消防管理,提高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作、人员有序疏散和快速、有效的处置火灾等消防事件。
二、范围及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制定程序如下:
1、编制制度草案;
2.制定细则并广泛征求意见;
3.经过讨论、修订、审批等程序通过,并在公司内部公示;
4.定期评估和修改制度。
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劳动合同法》
2.《劳动法》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行政管理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6.《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四、具体制度内容
1.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制度名称: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范围:公司内所有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
目的:规范消防管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内容:
(1)工作制度。制定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工作内容、物品设备等相关事宜。
(2)报警、接警制度。明确报警、接警流程、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3)设备维护制度。明确消防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巡查制度等。
(4)值班记录制度。明确值班记录内容、形式和报送程序等。
责任主体: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
执行程序:
(1)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
(2)认真负责的接受和处理各种报警信息、派遣值班人员到位;
(3)认真负责定期对巡检管线、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更换等;
(4)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每日报告主管领导。
责任追究: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严重性,可以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者追究法律责任。
2.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范围:公司内所有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
目的:规范消防管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内容:
(1)机构设置。明确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的基本职责、工作流程、作业规范等。
(2)工作制度。制定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工作内容、物品设备等相关事宜。
(3)安全教育管理制度。明确安全教育的时间、内容和方式,确保全员学习消防知识和技能。
(4)消防器材管理制度。明确器材设备的检查更新时间及处置措施等。
(5)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有效的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各种火灾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处置。
责任主体: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
执行程序:
(1)认真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
(2)认真履行消防器材管理职责,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检查、保养、更新;
(3)认真组织实施消防演练、应急预案等消防活动;
(4)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活动文明、有序,杜绝舞弊等不端行为。
责任追究: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严重性,可以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者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制度内容应得到每个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的认真遵守。企业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估,并做出相应纠正与完善措施。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5
一、消防控制室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配备专人24小时值班,每个班次不应少于2人,并实行岗位操作责任制。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年龄在18至45岁之间,具有一定相关专业知识,并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消防安全培训证书》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三、消防控制室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严禁存放化学危险物品和无关的杂物,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四、操作人员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在控制室会客,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五、控制室应设置显示重点部位、疏散通道信消防设备所在公交车的'平面图或者模拟图,制定火灾发生后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
六、认真落实交接班、报警设备检测、发生火灾信号处置、灭火操作设备检查和设备运行登记、记录制度。
七、对建筑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测、测试和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运转及其设备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严禁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6
一、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员工在工作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按照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和性质确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及时予以整改。
二、能够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由火灾隐患发现部门或人员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违章使用明火作业、营业厅内吸烟、使用明火的;安全出口上锁、遮挡,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违反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由保卫部根据火灾隐患整改措施、性质及分工,将火灾隐患情况、整改措施和建议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落实整改资金,确定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进行整改。
四、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火灾隐患,火灾隐患发现部门或人员有权暂时将危险部位停止经营或采取消除火灾隐患的措施,督促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
五、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并由保卫部门进行复查。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六、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火灾隐患或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提出解决方案,视情报送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七、对公安消防机构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按照上述规定,确定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负责整改,并在整改期限内向公安消防机构报送火灾隐患整改情况报告。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7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精神、物质奖励或考核加分激励,视情给予100-300元奖励:
1、认真履行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工作作出突出成绩的;
2、制止不安全行为,避免发生火灾的;
3、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和扑灭初起火灾,经确认避免了火灾事故者;
4、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教育,在消防技能、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获得政府或部门消防安全奖励的;
7、在消防工作中有其他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并在考核减分,视情给予10-100元罚款,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待岗或解除劳动合同,并负责赔偿损失;或由公安消防机构实施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职工消防教育培训、义务消防队活动制度未落实、未按规定记录的;
2、未签发动火安全措施票擅自动火或动火未落实消防监护人、安全措施,尚未造成损失的;
3、接到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
4、消火栓、消防水带、水枪、接口损坏丢失或丢失后隐瞒不报的;
5、非火灾情况下,未经申报审批,擅自将消防设施器材(包括消火栓、消防水带)挪作他用的;
6、消防设施器材使用后不及时上报更换或隐瞒不报、未及时恢复备用,尚未造成损失的;
7、消火栓、灭火器材(箱)周围堆放杂物或未经同意变更位置的;
8、消防设施、器材未落实岗位定期维护保养,或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箱)卫生不洁的;
9、未经批准,擅自改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或故意破坏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损失的;
1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不符合安全规定或未经批准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11、私接乱拉电源或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的;
12、在营业厅内吸烟或发现顾客吸烟不加制止的.;
13、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上摆放物品的;
14、不会使用灭火器材和报火警的;
15、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消防演练的;
16、消防值班、巡查人员不如实记录的;
17、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8
一、东安阳光商场建立消防安全委员会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专题工作会议,一般为季度第一个月的上旬召开,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二、会议主要是听取各部门及下属东安阳光商场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对涉及重大消防安全问题进行研究,分析部署督促检查本东安阳光商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会议应当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消防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四、会议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召集,也可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召集,由保卫部门提出会议议题和会议记录,并负责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的督促落实。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9
xx中心消防控制室配备专职监控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为了保证各类消防设备时刻处于良好待用状态,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各种报警信息。特制订此制度。
1.消防监控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按时到岗,有高度责任心认真负责地当值;
2.消防监控员当值期间不得干任何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离岗、睡觉。否则,予以辞退;
3.每班监控员上班前必须认真检查各类设备是否运行良好,信号正常,向交班人员询问当班情况,并履行交接班手续,作好记录。
4.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消防监控室和非消防人员操作消防设备;否则,同时追究当事人及消防监控员责任;
5.监控室收到设备声、光报警信号,监控员必须立即做出准确判断,报告当值领班或相关人员前往报警现场确认。按现场确认人员通报的情况采取正确复位或按相应程序操作相关设备启/停。并分类作好记录;
6.消防设备故障报警,影响系统正常运行时,必须及时通报维修人员处理;未经主管、主任同意,不得随意关闭系统或隔离设备;
7.消防系统维修、整改、施工等关闭水泵或报警回路时,当值监控员必须作好登记;并跟进在当天内恢复,绝对不允许设备隔夜关闭;
8.监控员负责保持消防监控室日常卫生及设备清洁;各类记录完整齐全,定期上交消防主任收集存档;
该制度由保安部制订,消防主任负责监督执行。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10
消防控制室应24小时有人值班,即使在特殊情况中,也应保证有一名人员留守,以便处理紧急情况。
1、控制室值班人员的任务
(1)、负责对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背景音乐与紧急广播系统的各种控制设备的监视和操作,不得擅离职守,做好检查、操作等工作。
(2)、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施,系统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协助技术人员进行修理、维护,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发生火灾要尽快确认,及时、准确启动有关消防设备,正确有效地组织扑救及人员疏散,给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并应现场火情和主管部门的要求直播119向消防队报警,不得迟报或不报,消防队到场后,要如实报告情况,协助消防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4)、对消防控制室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试验,以确保消防设施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纪录。
(5)、宣传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去完成各项技术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6)、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2、事故处理程序及日常管理制度
(1)、事故处理程序
A、接到报警信号后,应立即携带对讲机、插孔电话等通讯工具,迅速到达报警点确认。
B、如未发生火情,应查明报警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并认真做好记录。
C、如确有火灾发生,应立即用通讯工具向消防控制室反馈信息,利用现场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D、消防控制室值机人员根据火灾情况启动消防设备及背景音乐与紧急广播系统等有关设备,通知有关人员到场灭火,报告单位值班领导,并应拨打119向消防队报警。 E、情况处理完毕后,恢复各种消防设备正常运行状态。
F、消防控制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没得到上级领导批准,严禁带人对值班室、机房等工程重要部位参观、访问。
G、每日工作记录应认真清楚,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或跟进,努力减少一切失误。
H、消防控制室电话应保障畅通无阻,接听电话应清晰、明快,禁止长时间占线,禁止任何人上班时处理私人电话。
(2)、日常管理制度
A、消防控制室必须昼夜24小时设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未经专业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B、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学习消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消防技能。
C、值班时间严禁睡觉、喝酒,不得与人聊天、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控制室内会客,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室内设备。
D、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况,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做好各种纪录,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E、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设备。
3、人员配置及人员素质要求
(1)、消防控制室设备操作人数的配备
A、昼夜24小时保证有人值班。
B、每班不少于2人。
C、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
D、保持值机人员的相对稳定。
(2)、人员素质要求
A、消防控制室设备操作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的文体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年龄适宜在18~45周岁之间。
B、热受本职、忠于职守、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
C、应在上岗前经过专门培训,熟练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并经公安消防机构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11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在接到火警显示后,应保持镇定、不得慌乱,并按照相应的处理程序进行工作。
二、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
1、接到控制设备报警显示后,应首先在系统报警点位置平面图中核实报警点所对应的部位;
2、消防控制室领班派一名值班人员或通知微型消防站(专职队)人员迅速赶到报警部位核实情况,领班留在控制室内随时准备实施系统操作;
3、值班人员和微型消防站(专职队)人员现场核实报警部位确实起火后,应立即通知消防控制室,留在消防控制室的领班应将系统联动控制装置调整到自动状态,并立即拨打电话“119”,向消防救援机构报警,说明发生火灾的单位名称、座落地点、起火部位、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
4、报警后,消防控制室领班应利用火灾事故广播系统通知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组织疏散和自救工作;
5、消防控制室的领班要监视系统的`运行状态,保证火灾情况下自动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消防控制室火警误报处理程序:
1、接到控制设备报警显示后,应首先在系统报警点位置平面图中核实报警点所对应的部位;
2、消防控制室领班派一名值班人员或通知微型消防站(专职队)人员持通讯工具和灭火器,迅速赶到报警部位核实情况,领班留在控制室内随时准备实施系统操作;
3、值班人员或微型消防站(专职队)人员在现场核实为火警误报时,应及时通知消防控制室,留在消防控制室的领班应将系统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并在值班记录中对误报的时间、部位、原因及处理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
4、消防控制室领班应及时将系统误报的原因及处理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四、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熟悉火灾事故紧急事故处理程序,并应定期进行演练,达到熟练掌握的程度。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12
1、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灾和故障报警;
3、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每班不得少于2人,一名负责值班时报警部位的核实和紧急情况的处置,一名负责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
4、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取得《消防专业技术合格证》,持证上岗,并存放在消防控制室备查;
5、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6、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7、应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消防控制室应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备相应的通讯联络工具;
8、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室的设施,保持控制室内的卫生;
9、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
10、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物品或杂物,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道穿过;
11、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12、未经消防监督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报警自动系统。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13
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自动控制系统的管理,确保消防控制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临警使用,确保火灾时灭火指挥及消防控制信息的畅通,根据有关行政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市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
第三条消防控制室的建筑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它用。室内不得设置床铺,严禁堆放杂物,保持室内清洁。
第四条消防控制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应在入口处设有标志牌或标志灯,标志灯的电源应从消防电源上接入。
第五条消防控制室内应有显示被保护建筑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等,并可直接目视。
消防控制室内应设置向当地公安消防队直接报火警的直拨电话。
第六条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控制室及消防控制系统相关消防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负责。
第七条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必须经市级以上专业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八条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不准空岗。
第九条消防控制室应建立值班制度、交班制度、设备维护保养等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火警处理程序、操作程序。
第十条消防自动控制系统投入运行后,任何人不得擅自关闭和停用,也不得随意中断。
第十一条消防控制室应具有下列文件资料,并应建立消防自动控制系统的技术档案。
1、系统竣工图及设备的技术资料;
2、操作规程;
3、值班人员职责;
4、值班记录和使用图表。
第十二条消防自动控制系统应实行日检、季检、年检制度。
一、日检:每日应检查火灾报警器的功能,并填写系统运行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见附3、附4)。
二、季检:每季度应检测和试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下列功能,并填写季检登记表(见附5)。
1、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显示。
2、试验火灾报警装置的声光显示。
3、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
4、对备用电源进行工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5、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
(1)防排烟设备(可半年检查一次)、电动防火阀、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等控制设备;
(2)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
(3)卤代烷、二氧化碳、泡沫、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
(4)火灾事故广播、火灾事故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灯。
6、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
7、消防通讯设备应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
8、检查所有转换开关。
9、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三、年检:每年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应作下列检查和试验,并填写年检登记表(见附5)。
1、每年用专用检测仪器对所有安装的探测器应测试一次,
2、进行季检的各项试验内容,其中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显示功能可做模拟试验;
3、试验火灾事故广播设备的功能。
第十三条消防控制室应有模拟火灾事故广播稿,并应定期进行模拟试播训练。有条件的可适时进行演练。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14
一、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由消防安全归口部门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二、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四、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测,不具备维护保养和检测能力的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五、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等有关情况。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通用版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控制室的一般要求、资料和管理要求、控制和显示要求、图形显示装置的信息记录要求、信息传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GB50116中规定的集中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亦适用于未设置消防控制室但设置本标准涉及的自动消防系统的建筑。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520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3一般要求
3.1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
3.2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能监控并显示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并应具有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以下简称监控中心)传输这些信息的功能。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见附录A。
3.3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4.1规定的资料和附录B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可具有向监控中心传输消防安全管理信息的功能。
3.4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消防控制室时,应确定主消防控制室和分消防控制室。主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应对系统内共用的消防设备进行控制,并显示其状态信息;主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应能显示各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状态信息,并可对分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及其控制的消防系统和设备进行控制;各分消防控制室内的控制和显示装置之间可以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但不应互相控制。
3.5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为符合国家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消防控制室的设计、建设和运行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6消防设备组成系统时,各设备之间应满足系统兼容性要求。
4资料和管理要求
4.1消防控制室资料
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下列纸质和电子档案资料:
a)建(构)筑物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重点部位位置图等;
b)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急灭火预案、应急疏散预案等;
c)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职、义务消防人员等内容;
d)消防安全培训记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e)值班情况、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及巡查情况的记录;
f)消防设施一览表,包括消防设施的类型、数量、状态等内容;
g)消防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系统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等;
h)设备运行状况、接报警记录、火灾处理情况、设备检修检测报告等资料,这些资料应能定期保存和归档。
4.2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4.2.1消防控制室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实行每日24h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
b)消防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应符合GB25201的要求;
c)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和其他联动控制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得将应处于自动状态的设在手动状态;
d)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启动开关处于自动位置(通电状态)。
4.2.2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应急程序应符合下列要求:
a)接到火灾警报后,值班人员应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
b)火灾确认后,值班人员应立即确认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状态,同时拨打“119”报警,报警时应说明着火单位地点、起火部位、着火物种类、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c)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单位内部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并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5控制和显示要求
5.1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4.1条规定的资料内容及附录B规定的其他相关信息;
b)应能用同一界面显示建(构)筑物周边消防车道、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消防水源位置,以及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建筑面积、建筑高度、使用性质等情况;
c)应能显示消防系统及设备的名称、位置和5.2~5.7规定的动态信息;
d)当有火灾报警信号、监管报警信号、反馈信号、屏蔽信号、故障信号输入时,应有相应状态的专用总指示,在总平面布局图中应显示输入信号所在的建(构)筑物的位置,在建筑平面图上应显示输入信号所在的位置和名称,并记录时间、信号类别和部位等信息;
e)应在10s内显示输入的火灾报警信号和反馈信号的状态信息,100s内显示其他输入信号的状态信息;
f)应采用中文标注和中文界面,界面对角线长度不应小于430mm;
g)应能显示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报警信息、故障信息和相关联动反馈信息。
5.2火灾报警控制器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火灾探测器、火灾显示盘、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正常工作状态、火灾报警状态、屏蔽状态及故障状态等相关信息;
b)应能控制火灾声光警报器启动和停止。
5.3消防联动控制器
5.3.1应能将5.3.2~5.3.10消防系统及设备的状态信息传输到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5.3.2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喷淋泵电源的工作状态;
b)应能显示喷淋泵(稳压或增压泵)的启、停状态和故障状态,并显示水流指示器、信号阀、报警阀、压力开关等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消防水箱(池)最低水位信息和管网最低压力报警信息;
c)应能手动控制喷淋泵的启、停,并显示其手动启、停和自动启动的动作反馈信号。
5.3.3对消火栓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消防水泵电源的工作状态;
b)应能显示消防水泵(稳压或增压泵)的启、停状态和故障状态,并显示消火栓按钮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及位置等信息、消防水箱(池)最低水位信息和管网最低压力报警信息;
c)应能手动和自动控制消防水泵启、停,并显示其动作反馈信号。
5.3.4对气体灭火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
b)应能显示系统的驱动装置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并能显示防护区域中的防火门(窗)、防火阀、通风空调等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
c)应能手动控制系统的启、停,并显示延时状态信号、紧急停止信号和管网压力信号。
5.3.5对水喷雾、细水雾灭火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水喷雾灭火系统、采用水泵供水的细水雾灭火系统应符合5.3.2的要求;
b)采用压力容器供水的细水雾灭火系统应符合5.3.4的要求。
5.3.6对泡沫灭火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消防水泵、泡沫液泵电源的工作状态;
b)应能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
c)应能显示消防水泵、泡沫液泵的启、停状态和故障状态,并显示消防水池(箱)最低水位和泡沫液罐最低液位信息;
d)应能手动控制消防水泵和泡沫液泵的启、停,并显示其动作反馈信号。
5.3.7对干粉灭火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
b)应能显示系统的驱动装置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并能显示防护区域中的防火门窗、防火阀、通风空调等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
c)应能手动控制系统的启动和停止,并显示延时状态信号、紧急停止信号和管网压力信号。
5.3.8对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防烟排烟系统风机电源的工作状态;
b)应能显示防烟排烟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防烟排烟系统风机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
c)应能控制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的风机和电动排烟防火阀、电控挡烟垂壁、电动防火阀、常闭送风口、排烟阀(口)、电动排烟窗的动作,并显示其反馈信号。
5.3.9对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防火门控制器、防火卷帘控制器的工作状态和故障状态等动态信息;
b)应能显示防火卷帘、常开防火门、人员密集场所中因管理需要平时常闭的疏散门及具有信号反馈功能的防火门的工作状态;
c)应能关闭防火卷帘和常开防火门,并显示其反馈信号。
5.3.10对电梯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控制所有电梯全部回降首层,非消防电梯应开门停用,消防电梯应开门待用,并显示反馈信号及消防电梯运行时所在楼层;
b)应能显示消防电梯的故障状态和停用状态。
5.4消防电话总机
消防电话总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与各消防电话分机通话,并具有插入通话功能;
b)应能接收来自消防电话插孔的呼叫,并能通话;
c)应有消防电话通话录音功能;
d)应能显示各消防电话的故障状态,并能将故障状态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5.5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
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处于应急广播状态的广播分区、预设广播信息;
b)应能分别通过手动和按照预设控制逻辑自动控制选择广播分区、启动或停止应急广播,并在扬声器进行应急广播时自动对广播内容进行录音;
c)应能显示应急广播的故障状态,并能将故障状态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5.6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手动控制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主电工作状态和应急工作状态的转换;
b)应能分别通过手动和自动控制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和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从主电工作状态切换到应急工作状态;
c)受消防联动控制器控制的系统应能将系统的故障状态和应急工作状态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d)不受消防联动控制器控制的系统应能将系统的故障状态和应急工作状态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5.7消防电源监控器
消防电源监控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电源和备用电源的工作状态和故障报警信息;
b)应能将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电源和备用电源的工作状态和故障报警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6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的信息记录要求
6.1应记录附录A中规定的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记录容量不应少于10000条,记录备份后方可被覆盖。
6.2应具有产品维护保养的内容和时间、系统程序的进入和退出时间、操作人员姓名或代码等内容的记录,存储记录容量不应少于10000条,记录备份后方可被覆盖。
6.3应记录附录B中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及系统内各个消防设备(设施)的制造商、产品有效期,记录容量不应少于10000条,记录备份后方可被覆盖。
6.4应能对历史记录打印归档或刻录存盘归档。
7信息传输要求
7.1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在接收到火灾报警信号或联动信号后10s内将相应信息按规定的通讯协议格式传送给监控中心。
7.2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在接收到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后100s内将相应信息按规定的通讯协议格式传送给监控中心。
7.3当具有自动向监控中心传输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功能时,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在发出传输信息指令后100s内将相应信息按规定的通讯协议格式传送给监控中心。
7.4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接收监控中心的查询指令并按规定的通讯协议格式将附录A、附录B规定的信息传送给监控中心。
7.5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有信息传输指示灯,在处理和传输信息时,该指示灯应闪亮,在得到监控中心的正确接收确认后,该指示灯应常亮并保持直至该状态复位。当信息传送失败时应有声、光指示。
7.6火灾报警信息应优先于其他信息传输。
7.7信息传输不应受保护区域内消防系统及设备任何操作的影响。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通用版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报警联动控制设备需要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火灾时能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
三、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灾和故障报警。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每班不得少于2人。一名为值机人,负责值机,进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另一名为传达人,负责值班时对火灾报警部位的核实和拨打火警电话、启动应急预案等紧急情况的处置。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取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核发的《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资格证》,持证上岗,并将原件或复印件存放在消防控制室备查。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各项记录工作,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会客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报警设备检查,发生火灾信号处置、灭火操作设备检查和设备运行情况等各项登记、记录工作。
八、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室的设施,保持控制室内的卫生。
九、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
十、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消防控制室应设置一部可直接拨打119报警的固定电话、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备相应的通讯联络工具。
十一、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物品或杂物,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道穿过。
十二、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十三、对建筑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测试和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运转及其设备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十四、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严禁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15
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的主管部门应按月制定工作人员值班表;每班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1名为领班,负责控制室人员的管理及值班时紧急情况的处置;
三、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四、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提前10分钟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五、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按时上岗,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六、应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
八、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九、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室的设施,保持控制室内的卫生;
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
十一、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杂物。
一、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
二、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应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的有关要求。
三、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四、消防控制室应确保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
五、接到火灾警报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
七、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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