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制度15篇(合集)
在现在社会,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财务会计制度1
摘要: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直接影响其经济效益,传统的会计制度难以满足事业单位的现代化发展需求,无法提升其工作质量。因此,财务会计部门必须要重视会计制度的改革,创新会计管理方式,提升会计工作质量,减少其中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措施
事业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必须重视会计制度的改革工作,全面分析会计制度改革要点,根据会计核算基础与资产核算变化情况,创新会计制度各类体系,提升制度的可行性,以此增强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效果。
一、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要点
事业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必须重视会计制度改革要点,严格控制改革工作有效性。第一,会计核算基本要点。随着事业单位经济业务的发展,对于会计信息的准确性要求逐渐增高,且国家新会计制度对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提出了严格的要求,相关会计管理人员必须保证会计核算基础的变革,提升责权制度的应用效率。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时候,必须重视收付工作的管理,保证可以利用责权发生制度约束其工作行为,提升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科学性。在此期间,会计管理部门需要总结事业单位的发展规律,清除认知经济活动与物质活动之间的关系,合理选择与应用核算基础制度,会计信息反映出事业单位的经济情况。第二,资产核算改革情况。对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的.资产核算而言,相关部门需要根据经济业务实际情况,改革入账标准,明确固定资产与各类账务处理之间的关系。事业单位会计部门在核算固定资产的时候,必须要重视制度的创新性,发挥计提折旧的作用,保证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可以真实反映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净值。然而,目前部分事业单位在会计管理中,还不能更好地开展计提折旧工作,无法提升其工作质量,甚至会出现无法解决的问题。因此,相关部门必须要重视资产核算改革工作,遵循相关工作原则。第三,财政结转与非财政结转结余。我国新会计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在会计管理的时候,重视财政结转结余与非财政结转结余工作,根据资金的用途与性质,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的资金体系,设立两个结余科目,转变传统的事业结余科目,提升会计制度的科学性。同时,事业单位需要利用细化方式开展财政资金核算工作,对每一项财政支出进行具体的划分,保证将财政拨款结余转为下一年的财政应用项目,或是退回到相关财政拨款部门中,提升结余分配工作质量。这就需要事业单位可以制定完善的会计制度,全面改革传统的会计管理工作方式,提升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质量。第四,财务报表体系。对于事业单位的发展而言,财务报表体系较为重要,会计部门必须要对其全面改革,满足现代化事业单位发展需求。首先,财务会计部门需要分析传统财务报表模式,及时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增加财政补助支出报表,以此反应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的收支情况。其次,财务会计部门需要全面改进资产负债项目报表,划分流动与非流动资产,并予以全面改革。最后,会计部门需要全面重视事业单位的收支明细,并利用信息披露方式对其进行处理,保证年底结余工作有效性。
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措施
事业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必须重视会计制度的改革,利用合理方式改革会计制度,提升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质量。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点:
(一)完善会计核算流程
会计核算是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基础项目,相关管理人员需要结合单位财务现状,健全会计核算流程,明确会计核算工作方式与注意事项,为会计工作人员提供可行性的操作方案。例如:明确会计工作职责、原始凭证管理方式、会计账簿的管理方式等,提升会计工作质量。对于会计工作注意事项而言,管理人员需要做好制度完善工作,设立专门的二级核算科目或是三级核算科目,提升其工作质量。
(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财务会计部门需要改革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首先,要制定完善的会计核算制度,要求会计人员在核算固定资产的时候,科学选择折旧方式,例如:电脑与空调等固定资产的折旧等,以此提升工作质量。其次,改革管理制度,要求会计人员全面管理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提升其工作效率。
(三)改革财务报表编制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部门需要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制定完善的财务报表管理制度。首先,要求会计人员做好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定期开展资产负债表编制活动,借鉴其他先进经验,提升自身工作质量。其次,需要明确财务报表的编制公式,保证会计人员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开展工作。最后,管理部门需要明确先进流量编制工作要求,规范会计人员的工作行为,保证先进流量报表数据信息的真实性与可靠性,以此反映出事业单位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发现财务报表编制中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提升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工作质量。
三、结语
事业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必须要重视会计制度的改革,转变传统的会计管理工作方式,提升会计工作质量,同时,还要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阶段性的对其进行专业知识与先进技能的培训,增强事业单位核心竞争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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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制度2
一、分公司资金拨款标准:
月销售规模为该季度预算销售月平均数,但不包括内销和退货销售。 资金拨付额为每季度核定一次。
资金拨付额中不包含会计报表上的累计亏损数和固定资产净值数。
分公司资金总占用额=资金拨付额+累计亏损+固定资产新开分公司、新开门店的资金规模根椐预算销售规模计算。
总部资金实际拨付额=资金拨付额+累计亏损+固定资产-实际投资资金
二、分公司资金拨款的审批:
季度销售预算指标经总裁审批,交财务管理中心资金管理专员备案,在上述拨款标准内的资金调整,由财务管理中心总监进行审批。
新开分公司、新开门店的预算销售规模经营销总监审批后,参照上一条规定执行。
超过标准和临时性增拨资金,经营销中心总监、财务中心总监审核,由总裁审批后拨款。
三、相关部门职责:
(一)营销部门:
负责对分公司商品库存结构和商品周转率进行监控;负责对出样商品资金占用状况进行监控;负责对供应商帐期和信用额度的`协调工作;负责对应收返利回收时间、应收时间进行监控;
(二)财务部门:
负责对分公司商品库存结构和商品周转率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议;负责对应收返利和费用按标准进行帐扣及催收工作;负责对应收销售款的监控工作;负责对资金分布的状况进行统计、备案及分析工作。
(三)信息部门:
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相关部门对信息的需求;负责系统商品信息的正确,确保营销和财务部门的监控;(四)总经理:
作为分公司第一责任人,对资金合理分布负责;对分公司预算承担责任,确保各项预算的完成;负责各责能部门的协调工作,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四、奖罚规定:
分公司之间商品调拨未在30天内清帐的,对财务部经理处罚500元。
在总部规定的期限内,未将借款和超额资金归还总部的,每次处罚20xx元。
其它相关规定参照财务内控制度执行。
本规定适用公司家电零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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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预算会计工作出现很多新的情况和问题,改革预算会计制度已成为当前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单位必须探讨的课题:阵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发展,事业单位逐渐走向市场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采取种种形式和极组织创收,从而对会汁核算工作也提出了更葙要求:而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己不能适应新的技算需要,突出表现在:资金管理上,由于预算内外分割.使预算外资金管理脱节:会计核算上,采取收付记帐法,不能准确反映经济活动中责权归属情况;预算管理上,划分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种形式,不利于促进单位的自我发展:资产管理上,未实行折旧制度,不能如实反映资产报耗程度;会计报表不完善,无法反映单位资金活动的全貌.因此,必须对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进行全面改革。
预算会计制度的改革,涉及到方方面面,就事业单位的预算会计制度而言,笔者认为,它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实行收支统一管理。
事业单位的收入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财政拨歆,另一部分是单位利用各种形式组织创收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的支出,是包括为保证完成事业公益活动及为组织创收而开支的各种费用.因此,力了侣使单位将创收收与财政拨软统一使用,尽量用于事业发展、就需要将预算内外资金合并在一起1实行收支统一管理,建立总体平衡模式:>按照这种模式.事业单位的会计就可以取消一些科目,将一些科目归并。如:反映收入类的只需设拨入经费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三个:反映支出类的科目只设一个.即事业支出”。
2.规范会计核算。
在记帐方法上,改收付记枨法为借贷记帐法,以便真实地反映单位资金活动的全过程,准确分析单位财务活动状况,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核算形式,取消全药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种核算方式,将三种预算苷理的会计科目归并在一起,设立通闱会计科目,制定统一的会计核算形式。
3.改革报表制度。
拫据事业单位的收支待存及会计核算要求,参照企业会计制度,卓业串.位的会计报表可设置'‘资产负偾表”''收支结余情况表”“事业支出明细表”等三类主表.同时设立"人员基数及事业成果表”__资产情况表’'“往来明细表”等叱类附表。以上三关王要报表可以分别从不同侧面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资金活动结果和开支的规模与结构。
4.规范财政资金的供应方式。
由于全演拨款、差额抜敫、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形式已经统~>所以财政资金的供应方式也可以相对规范一些。具体供应方式为:对于确无经济收人或收入较少的'事业单位,采取保证正常经费,适当给一定专项经费促其发展的形式;对于有较稳定的经常性收入的事业单位,采取给一定专项经费,指定用干设施改造、改善创收条件,同时相应配备一定的有偿资金,增加扶持力度,促其加快发展的形式;对于有较多的经常性收入,基本或足够保证其正常经费开支的单位,财政不再核拨经费,但可提供一定的有偿资金,解决其临时的资金周转困难,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
5.改进收支蕾理,明确结余分配。
由于这种收支统管会计核算形式已将原来的三种预算管理形式综合在一起,所以在收支苷理上,必须制订通用的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以便进行规菹化管理。通用财务制度,在收入方面包括收入的原则、范围、方式等;支出方面包掊支出的范围、标准及其他有关基本要求。在结余分配上,要充分发挥财政的杠杆调节作用,在保证单位创收积极性的前提下,对那些收益较好的事业单位直接参与分配,集中部分资金.作为社会事业发展的扶持萋金,推动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6.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制度。
为准确反映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并在更新固定资产时能提供一定的资金来源,必须在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建立基本折旧制度=建立基本折旧制度,有利于加强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特别是在各种创收活动中,通过一定形式计提折旧,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7.理顺财政部门对事业单位、及车业单位内部的收支管理。
事业单位内部收人的收支统管是实现整个单位收支统眘的基础3因此,首先要解决单泣内部收分散、多头管理的间题,摆正单位财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要明确财务部门是代表单位管理资金的唯一部门,单位的所有收入都应归口财务部门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单位各个部门的收支活动都须受财务部门的检査监督=同时,要解决财政部门对事业单位的检査监督。同时,要解决财政部门对事业单位收入管理中存在的收入管理与支出管理脱节的间题.理顺分工关系,通过票据管理和财政专户绪存进行归口管理。
上面对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看法还是粗线条的,实际工作中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探索,在具体准则和制度的设计上还存在大量的问题需要研究,如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及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如何贯彻资产保值原则,划分资本性支出与经;营性支出取则的适用情况.以及在制度改革时新旧制度如何衔接等等,都还需要作进—步的具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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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包括哪些
中小企业由于经营规模较小,资本实力较差,发展时间一般不长,受宏观经济环境和自身因素影响,在财务管理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财务制度方面
1.财务制度不够重视,内部财务制度残缺不全
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不完善,多数中小企业中无内部控制制度或不够全面,没有覆盖企业的所有部门及环节,没有渗透到各个业务领域和各个操作环节,没有做到账、钱分管原则,中小企业货币资金和有关账簿的管理混乱。没有明确职责权限、实行职务分离,没有明确企业各级管理部门和人员各自的职能和责任。加强内部控制,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财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
2.财会人员业务素质偏低,高级财务管理人员缺乏创新理念
财务管理方面高素质财务管理人员缺少,是影响中小企业财务核心作用难以很好发挥的主要问题。大多数中小企业普遍注重对科研技术人员的培养,而对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重视不够,对会计人员重使用轻培养,会计人员满负荷地工作只能使其被动地处理日常事务,却很难有时间和精力主动钻研深层次的管理问题,对介入财务管理心有余而力不足,不能正确处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关系。
(二)财务管理方面
1.财务控制薄弱,缺乏科学性
中小企业财务控制薄弱主要表现在:第一、存货控制不严,造成资金停滞。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对存货的`管理比较薄弱,存货占用资金较大,期末存货占用资金往往是销售收入的两倍以上,由此而来造成资金成本高,资金停滞、周转迟缓。第二、应收账款控制不严,造成资金回笼困难。对于应收账款缺乏严格的管理制度,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没有严格的赊销政策;二是回收期过长,又缺乏有力的催收措施;三是应收款项不能回收造成坏账。上述问题的存在,导致应收账款周转速度明显减慢,而且会造成资金和效益上的损失。第三、资金管理不严,造成资金的闲置或不足。大致有两种类型:一种企业认为现汇越多越好,在这种情况下资金长期闲置,不能参加生产经营周转;另一种企业恰恰相反,资金长期短缺,使用没有计划,将流动资金用来大量购置固定资产,无法应付经营急需的资金,使企业陷入财务困境。第四、重资金不重财物,造成资产损失浪费严重。多种经营企业大多数的管理者,很重视对资金的管理,建立了一整套的管理办法,收支严格,保管妥善,出了差错及时查找。而对存货(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成品)、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等的管理却不严,虽然也建立许多相应的办法和制度,但和资金管理相比存在着保管不善,损失浪费严重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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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财务审批权限和签字组合制度。中小企业建立财务审批权限和签字组合制度的目的在于加强企业各项支出的管理,体现财务管理的严格控制和规范运作。在审批程序中规定财务上的每一笔支出应按规定的顺序进行审批;在签字组合中规范了每一笔支出的单据应根据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完成必要的签名,同时还应规定出纳只执行完成签字组合的业务,对于没有完成签字组合的业务支出,出纳员应拒绝执行。小企业通过建立财务审批权限私签字组合制度,对控制不合理支出的发生及保证支出的合法性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2、建立成本核算和财务会计的分析制度。成本核算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成本核算的对象、成本核算的方法和程序以及成本分析等。特别要提出的是成本分析是财务会计人员的一项重要职责,企业的经营者必须定期了解企业的资金状况和现金流量。企业财会人员也要定期向管理当局提供成本费用方面的各种报表,以利于经营者进行成本分析、成本控制和效益衡量。中小企业通过财务会计分析制度的建立,确定财务会计分析的主要内容、财务会计分析的基本要求和组织程序、财务会计分析的方法和财务会计分析报告的编写要求等,使企业掌握各项财务计划和财务指标的'完成情况,检查国家财经制度、法令的执行情况,有利于改善财务预测、财务计划工作,研究和掌握企业财务会计活动的规律性,不断改进财务会计工作。
3、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工作的水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小企业的管理者应更好地认识到会计服务主体、核算范围,以及信息质量的新特点。会计工作要满足各类投资者、债权人及国家宏观管理部门的需要,由于会计工作不仅影响到企业与国家的分配关系,亦影响到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因而企业应将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抵制和防范各种市场风险作为其基点,使会计信息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资金的运转情况、经济效益的提高情况及企业的发展前景。因而,企业应从保证国民经济高效运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角度,使中小企业的管理者提高对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充分意识到会计这一基础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以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为依据,健全中小企业的会计基础工作,提高其会计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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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制度设计的原则
(一)目的性
财务总监进行会计制度设计前,应明确自己的目的是什么,想解决什么样的,对大型企业集团尤为如此,大型企业集团具有跨地区、跨所有制、跨行业的特点,相当一部分大型国有企业至今尚未执行新会计制度。在进行设计前,财务总监应考虑制度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哪些特殊业务或内部监控需要设置内部科目来体现,使用内部科目需具备什么条件;如何设计内部报表(报告),以及时、全面地得到集团内部企业的财务信息及它们之间交易的情况,并辨别下属企业对集团的依存程度,如资金来源或利润来源。
(二)合法性
设计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必须以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财经法规为依据,上应与《会计法》、《会计准则》协调一致。企业在设计会计工作组织、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报表时,必须充分考虑《会计法》的各项规定,要符合《会计准则》中的一般原则,符合会计要素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各项规定。
(三)效益性
设计企业内部会计制度以提高信息质量、工作效率为手段,最终目的是提高企业的效益,财务总监应充分考虑设计成本、运行成本和与之带来的效益之间的投入产出关系。例如对大型企业来讲,划小核算单位能比较有利于控制成本,但相应会增加运营费用和核算环节;向下属单位委派会计人员可以有效的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但另一方面却增加了母公司财务负担,某种意义上削弱了下属单位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意识。当然这些判断并没有一个严格的标准,只能根据企业自身管理的要求进行判断。
(四)可操作性
与国家颁布的《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相比,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在表达方式上应该尽量浅显,并与企业日常会计核算的实务紧密联系,内容上更为全面具体,某种程度上是对《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一个细化。对属于国家财务法规中可以选择的.会计政策,应作出明确规定,对未作规定的有关内容、程序、权限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使企业会计流程的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有序进行。如提取福利费的依据是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工资中那些项目不能作为提取的工资基数,福利费的列支范围具体包括那些事项,超出范围之外应通过什么方式向上级部门汇报,经批准或备案后才能进行处理等,以及企业内部各单位内部科目使用、凭证(票据)交换、会计帐目处理流程等,便于基层财务人员实际操作。
(五)监控性
设计企业内部会计制度某种意义上是企业内部财务控制思想的体现,应贯彻在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的始终。对每项重要经济业务都要安排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方式,便于及时掌握和归集所需要的信息。对会计账目列示方式、财务报告的披露方式要进行详尽地规定。如企业所有者权益非损益性变动、财产盘亏或盘盈、递延资产,予提费用科目的使用,重大资产处置、投资等事项财务处理前,所必须履行的审批手续,需要的支持文件等。必要时可在公司计财部门设置内部科目与下属单位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本性支出项目建立起对应关系,使下属单位的资本性支出项目支出始终受到有效监控。
二、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的内容
上文对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的原则进行了叙述,在具体进行会计制度设计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内部核算单位
内部核算单位的设计,应本着效益性原则,以企业内部行政责任划分,按照工序、业务性质设立成本(费用)中心、利润中心、投资中心,便于成本(费用)控制、业绩评价。
(二)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管理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管理的设计(委派、派驻等),原则上每个内部核算单位都应设置固定的财务机构,并配备具备从业资格专职财务人员,财务人员数量最少应配备3人以上(1个负责人、1个会计、1个出纳),各单位根据自身管理的特点对会计人员采取松散型、会计人员全员委派、财务主管委派、委派财务总监等管理方式。
(三)会计科目、凭证、工作流程
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凭证传递、会计工作程序的设计,是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的关键点和难点,在国家统一规定科目的基础上,各单位可结合自身管理和一些特殊业务处理的的需要,设置内部科目,对各科目的使用范围、条件、二级科目划分应尽量进行详尽的描述,便于监控和及时收集需要的信息。对大型企业来讲,会计凭证传递、会计工作程序直接到企业会计信息的完整、准确及会计工作的运行质量是必须要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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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新近制订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明确了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内容、时间和范围,提出“三步走”实施步骤,现将相关内容摘抄供大家了解:
一.全面分析清理20xx年账目
各单位应在前期全面财产清查的基础上,结合单位20xx年末科目余额表及相关余额明细表,对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各类资产等与会计核算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保证账账相符、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确保单位账务的全面、准确和真实。
清产核资基础工作:
1.清理核实各项资产。在20xx年资产清查的基础上,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资产使用责任主体,清理核实、明晰资产产权关系,归类统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物品、对外投资等资产数据,为准确计提折旧、摊销费用、确定权益等提供基础信息。要清查核实未入账的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文物资产、保障性住房等相关资产数据,为合理确定相关资产初始入账成本及尚可使用年限等提供依据。
2.清理分析往来账项。全面开展往来款项专项清理和账龄分析工作,做好坏账计提的准备工作。明确债权债务关系,按和资金管理的规定依程序及时报批处理往来款项。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往来款项的管理工作,建立往来款项定期清理机制,为准确核算资产负债和收入费用创造条件。
3.清理基本建设会计账务。进一步清理基本建设会计账务,及时将已交付使用的建设项目转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及时办理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为基本建设投资业务纳入单位统一账簿进行会计核算做好准备。
4.明晰资产管理责任主体。进一步明晰资产占有、使用和维护管理的责任主体,按规定将单位控制的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保障性住房等资产以及单位受托管理的资产登记入账,确保国有资产信息全面完整。
二.建立单位20xx年新账体系
各单位应该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要求,对会计核算软件进行更新,按照财务会计报表及预算会计报表编制的`要求,结合单位财务管理的需要,建立单位20xx年度新账科目体系,确定明细核算及辅助核算具体要求,确定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等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三.将旧账数据转换至新账
按照新旧会计制度相关衔接规定的要求,将20xx年末旧账会计数据转入新账、补提相关资产的折旧与摊销、将基建账套纳入单位“大账”、将未入账事项登记入新账科目、确定20xx年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各科目期初余额数,编制20xx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及填列有关预算会计报表年初数等。
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转换具体工作与程序可参考《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与转换工作任务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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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会计制度的发展历程
(一)执行独立的事业单位性质会计制阶段
随着改革开放的实行,在1980年时,我国对财务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要求水利单位做到自负盈亏,合理收取水费。也就是说水利管理单位不再受政府管辖,自己收入多少就支出多少,政府不再予以补贴。1981年,为了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财政工作,又出台了《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会计制度》对该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要求按制度办事。
(二)执行独立的生产性事业单位性质的会计制度阶段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一直处于高速发展状态,以前的水利工程管理会计制度已渐渐不能适应其发展,在1992年时,政府颁布了新的法律条例《企业财务通财》和《企业会计准财》。在这条例中明确规定了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施行企业化管理。我国对水利工程管理制度从古代一直存在,经过数千年不断的改进,一直保持着与时俱进,锐意创新的态度,但仍然还有许多不足之处需要加以改进。
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会计制度建立的必要性
当前,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并将长期处于初级阶段,我国仍然是传统农业大国,改革开放虽然促进了经济的飞速发展,但也仍然存在许多转型期矛盾,早在1985年再次颁布了《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在这个制度中规定水管单位要实行经费包干和经营承包责任制。1987年又出台了《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对水费电费以及各种必要的收支经费管理做出规定和补充了以前制度的不足,虽然这时候该单位的性质仍然是事业单位,但是已经逐渐在向企业化管理过渡了,其中也包括水利工程管理的会计管理制度。在此主要介绍以下必要性:第一,先进行我国财政本身的改革入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会计制度在很多地方与国家财政体制的改革能够更好的结合,进一步建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会计制度,这是必要的手段,在财政改革阶段,分别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管理以及政府采购多个方面入手,从根本实施改革,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这些改革变化中影响深远,一般在算术时最容易体现,并且要按照水管单位报表调节,这样财政报表的真实度、可靠性才有所保障。第二,在水管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方面展开分析,尤其是分级管理方面,根据不同的水管单位在收益产生动态变化的情况下对财务政策展开调节,但是方法不具有灵活性,导致水管单位资金累计环节、抵抗风险能力较为不足,会计制度改革迫在眉睫。第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是在企业财会制度的前提下展开,对收入、成本核算以及折旧等方面所出现的问题较多。
三、深化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会计制度改革建议
虽然我国在对水利工程单位进行管理时一直坚持与时俱进,锐意创新,但是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体制的改革对水管单位的制度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对现行的会计制度进行改革,水管单位的性质包括纯公益性水管单位、准公益性水管单位两种,不同性质的水管单位,应该根据其发展特点制定不同的会计政策。
(一)努力建设纯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制度
针对纯公益性水管单位,应该根据我国在1994年颁发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财务制度》或《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会计制度》来进行革新。可以采用和事业单位相同的会计管理制度,对水利工程管理会计制度进行改革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1、清产核资与资产评估
在对资产进行审核和评估时评估的内容主要有流动资产、有形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及负债金额,投资金额等。只有了解该单位资金流动和配置才能制定合理的会计制度。假设12月31日并不是水管单位清产核资与资产评估的时间,也许在收支转换上有问题;如是经营性收支,在展开清产核资与资产评估期间,能划分到所有者权益科目中,若是财政拨款性收支,针对所有者权益科目清算不能全面,应与“年度财政总决算”联系在一起,建设一个临时科目(像“专项支出”类型)在水管单位的资产负债表中,主要是归纳在财政拨款性支出中,再按类别划分为“事业支出”或“专款支出”。所以,将相应的财政拨款性收入转入财政补贴收入即可。
2、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会计制度》向《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转变
纯公益性水管单位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主要作用是为人民服务,在进行资金审核和评估时应依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而非以前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会计制度》。财政拨款是单纯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中的资金来源,固定资产维修养护资金也在其中,计提折旧并不实际性意义。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的固定资产科目已将固定资产净值纳入,同时将固定基金科目在其中建设。原累计折旧金额是为查账提供参考。毕竟,水利事业与人民生活具有相关性。作为水管单位,应对固定资产的情况有所了解。所以,累计折旧科目应保留。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纳入固定资产科目,将“累计折旧”科目置入其中。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会计制度》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水管单位正在转化,且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固定基金及事业基金等科目也是其中内容。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会计制度》规程,实际收入资本可能是货币资金与固定资产两类,都是单位注册资金主要体现。此外,水管单位在建工程中,会计应参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处理。工程建设资金情况应与事业账区分,可两种账务分开处理。
(二)努力建设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制度
掌握经营性质与公益性质的水利工程单位是准公益性水利工程单位,对水、电两方面展开作用的是经营性质的水利工程单位,在对防水患灾害等方面是属公益性水管单位。所以,单位应将其作为重点划分明确,水管单位下属部门应将供水、电作用的经营性部分纳入其中,并且对财务展开计算的时候采取企业性独立核算的方式。在这个背景下,两种类型单位的界定可按有无建设下属门作为参考因素。其实水管部门本身就是存在公益色彩,促使财会制度要根据纯公益单位性质展开,在最后的核算阶段进行明确的划分。在事业单位转化阶段只是对公益性报表展开转化,主要方法步骤参考上述所阐述的原理即可。
(三)努力建设企业性水利工程管理制度
准公益性水管单位中存在自收自支条件的单位是企业性水管单位的主要类型,所以规划为企业。企业性质的水管单位,不管是运转还是维修与管理,其资金都是水管单位自行解决,政府无责任扶持。在会计管理中,采取企业性会计制度与财务规财。
财务会计制度9
随着我国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推进,我国的财政预算会计制度也在不断改革,从公共财政的角度出发,编制各个部门的预算,以前瞻性、科学性的态度来不断地完成预算会计的改革以及政府的会计部门的建设。文章从现阶段会计制度的现状出发,结合会计制度存在的弊端,提出相应的改革的方案,以期建立健全的政府预算会计制度。
1.现阶段财政预算会计制度的现状
我国的政府预算会计制度经历了很多次的变革,其中最根本性的一次变革就是在1988年实施的改革。这次改革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实际上都取得了巨大的进展,是一次根本性的改革。在当前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制度下,结合当前的经济发展的需要,在总结过往经验的基础之上,进行更加规范的政府会计预算制度的改革是迫在眉睫的,也是非常必要的。
财政预算会计制度应该符合当前的宏观经济、财政的管理需求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内部的管理的要求;会计的主体是由六个要素组成的,而这六个要素分别核算政府的现金的经营状况以及政府的收益;会计的核算是在原始凭证的基础之上,通过合理的结算,选择复式记账法对当前的经济行为进行会计核算;财务报表要包含资产负债部分,收入支出部分以及相关的其他的附表,同时要对往期的会计报表进行合理的安排,有效的管理会计档案。
2.现阶段财政预算会计制度的弊端
预算会计是政府制定财政预算的最主要的依据,也可以监督资金的使用效率,是一项专门的会计活动。虽然我国的会计制度一直在不断地改革以期获得更好地发展,但是在当前的宏观环境下,我国的财政预算会计制度还是存在一定的缺陷的。
2.1会计体系结构不严谨
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包含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以及事业单位会计,但是这三个分支机构采用的会计制度也是各不相同的,每个分支机构的侧重点也是各不相同的。例如,财政总预算会计只是核算项目资金的流入和流出状况,而且核算的重点在于现金的流出,当现金的流入以及流出状况展示在会计报表上时就可以很清晰地看出资金的流向,以便更好地考察现金的使用的效益。由此可见,预算会计体系中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是没有完全的磨合的,不能协调地安排在一起,这样不利于政府的总体的财务报告的生成,也就相应的影响了财政预算会计的整体的运营的效果。
2.2现行政府会计不能全面的反映政府的资金流向
当下的政府会计不能准确如实的反映政府所拥有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实际的价值,这就不利于政府核算自身的资产,一旦产生了一笔现金流的流出,那就无法再估算这一资产的价值,不利于政府部门的财政预算和政府部门的转移支付的核算。除此之外,当前的政府会计不能反映政府的负债状况,财政支出部分只包含了现金的流出,但是无法核算政府的负债业务,这就导致现金的隐形的流出造成政府的.沉重的经济负担。
2.3财务报告系统存在缺陷
对于我国政府部门的财务报告而言,其模式过于简单,仅仅只是显示了关于政府预算的执行的状况,而并没有对于现金的执行状况进行监管,这就导致流出的现金存在很大的风险。而且我国的政府的财政报告与政府的审计报告是相互分离的,这就导致会计在进行核算的时候,核算的标准出现相应的问题,进而影响报表的公允性,使得政府的会计目标不明朗,并为实现设置会计部门的真正的目标。
3.新时期财政预算会计制度的改革
在社会化进程的推动下,对于当前的财政预算会计制度进行改革,从建立健全的会计体系结构的角度出发,全面真实地反映政府的各项的现金流的流入流出状况,并建立健全的财务报告系统,使得各项信息都透明清晰,真实可信。
3.1健全会计体系结构
在建设我国的会计体系时要秉承全面性、实用性、可比性以及公开性原则。使得财政决算体系可以更清晰的反映政府的各项的支出活动,使得财政预算更全面、完整而且多角度的反映政府的现金的支出和流入状况。其次,财政决算要秉承客观真实的原则,力求数据的真实准确,可以清晰地展示政府的现金流状况,从而适用于不同的使用者。
3.2全面的反映政府的资金流向
政府的决算是政府的年度财政经济运行的结果,我们要对政府的每一笔的现金的支出状况进行核算,这是最基础的核算的要求。但是我们同时要对现金的使用状况进行合理的监督,以保障现金都流向了所指定的项目,另一方面合理的监督可以降低政府的损失,确保资金的使用的效率,并为下一年的政府的财政预算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3健全财务报告系统
财务报告系统要将政府部门的会计和审计放在一起,这样可以更准确的记录现金的使用的效率,统一的核算口径可以方便会计报表的使用者更全面的了解政府的财政支出,从而实现财政部门的财政决算职能。依托当前发达的互联网,实现数据的合理的归档以及保存,以便实现对数据的远程的提取,进而促进数据的全网共享,让需要数据的人可以随时的提取出自己所需要的各种信息。从根本上改变以往的财务报告会计部分和审计部分的分离的状态,使单一的表格逐渐的合并成综合的表格,如实的反映政府的现金流的状况。
财务会计制度10
摘要:传统的财务管理模式已经逐渐难以满足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财务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国家的新会计制度,改善财务管理模式,提高财务管理质量。本文基于此对新会计制度对财务管理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然后在此基础上探讨了新会计制度下财务管理模式。
关键词:新会计制度;财务管理模式;探讨
在新会计制度的大趋势情况下,如何提升公司财务管理水平成为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因此建立有序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成为重中之重,其建立将更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加强公司的管理水平,不断的完善和健全公司的新管理体系。
一、新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
1.缺乏统一的财务管理模式。在新会计制度实施的背景下,还有很多企业的财务管理权限比较分散,尤其是一些大型企业,由于规模比较大,与其子公司的财务是分开管理的,这就造成了企业财务管理不统一的情况。这会增加企业发展的风险,给企业带了不必要的损失,影响企业的发展进程。因此,必须统一企业的财务管理。
2.不能及时更新企业财务管理观念。新会计制度规定:财务管理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但是在具体实践中,还是有很多较为先进、较为科学的企业财务管理观念没有被有效地落实到实处,很多财务会计人员还是被一些较为守旧落后的财务管理观念所左右。因此,新会计制度还是没能充分发挥效能,还需要继续加大落实力度,需要及时更新财务会计工作人员的财务管理观念,促使企业更高效地发展。
3.新会计制度下的财务管理模式有待更新。新会计制度下的财务管理模式相对而言,还是存在很多问题,不够科学和合理,不能完全满足企业的发展要求。这就需要从根本上转变财务会计人员的思维模式和观念,不断改善他们的工作方法,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以提高新会计制度下财务管理模式的科学性,促进企业不断发展。
二、新会计制度下财务会计管理模式的探讨
1.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培养。在创新新制度的`同时,对于会计作业人员的工作能力以及个人素质等各方面的要求更加严格,因此为了使得会计作业人员更加快速的适应新的会计制度,提升其作业效率,需要全方位的提升其素质。首先,需要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通过学习使其了解新制度与以往制度的区别之处,加深其对新制度的理解,达到提升会计作业人员的素质的目的;其次,要注重会计作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的培训,加强职业道德的宣导与培训,以达到自我约束的目的。最后,建立健全岗位培训体制,摒弃以往的工作理念,要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才能提升作业效率,提高会计作业人员的工作能力。
2.加强财务管理的集权模式。在集权的财务管理模式框架下,其特点就是权利集中于总公司其处于强势地位,子公司的权利很小处于弱势地位。即总公司拥有财务的管理权与决策权,子公司只有很小的财务权限,这样子公司的财务以及人力的管理都受制于总公司,以达到总公司对于子公司的控制目的。此种集权的财务管理模式有着其自身的优点,第一,其有利于总公司从公司经营大局出发,采取统一的财务管理,执行统一的财务政策从而降低了管理成本。第二,可统一各个子公司的财务目标,实现效益最大化、利润最大化。第三,在此财务管理模式下,总公司的财务资金更加的充盈,对于资金的使用也更容易统一调度,从而降低了资金的成本,利于从大局出发进行有效统一的战略投资。最后,采用集权的财务管理模式可大大降低子公司的财务风险,为财务管理的安全与稳定保驾护航。
3.提升财务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水平。新的会计制度的管理模式下,财务信息管理系统要匹配新的会计账户以及报表结构变动所带来的影响。信息数据作为公允市价在计量或减值过程中的重要支撑,通过软件升级人员改善等方法可以达到转换的目的。将计算机的相关技术与企业的财务管理进行有效的结合,采用正规的财务管理软件,不仅能提高财务管理的准确性与可靠性,还能统一财务管理的标准,使得资金的使用更加透明化,对于促进财务管理水平起到了显著的作用。
4.明确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在新的会计制度大趋势下,企业需要明确自身的财务管理目标,明确的财务管理目标为企业的前进方向指明了道路,对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建立健全现代化的财务管理理念有着重大的推动作用。从而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整合财务管理信息资源,实现高效、共享、便捷的财务管理功能,增强企业对于财务风险的把控能力,从而降低企业因为会计制度改革所带来的财务风险。
5.优化企业的财务制度。在新会计制度的框架下,企业应改革其以往的财务管理模式,通过逐步改善优化财务制度,量身打造适合自身发展需求的财务管理制度。为公司的生产、经营、销售提供更为便捷、透明、准确的财务会计信息服务,为企业决策者提供实时、准确的信息,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目前还有很多企业对于自身的财务管理缺乏整体性的了解,势必会影响企业的管理水平,在新会计制度的形势下,企业要不断的完善优化其财务管理方式,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提升自身财务管理水平,为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总体来讲,新的会计制度更加明确了财务管理的最终目标,完善优化了以往的财务管理制度,提升了效率,打破了以往的财务制度理念,加强了对于财务风险的抵御能力,对于企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市场平稳有序以及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唯有不断的优化完善改革新的会计制度才能适应市场经济活动,才能推动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最终促进企业的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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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平,陈迎梅.新会计准这的主要变化及对企业的影响[J].金山企业管理,20xx,(3).
财务会计制度11
摘要: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和快速发展,实施多年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已经不能够满足当前高等院校发展的需要。新高等院校会计制度的实行,不但有效增强了国内高等院校财务工作的监管水平,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高等院校经济业务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本文旨在对我国高等院校会计制度改革内容及其对高等院校财务监管工作的影响进行分析,以此来为我国高等院校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新高等院校会计制度;高等院校财务管理;改革;影响
高等院校会计制度能够有效保障高等院校财务管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并且在此基础上,还会对高等院校财务管理工作流程、工作模式、工作内容以及工作方法起到提升和改善的作用。近些年来,伴随着国内高等院校教育体制与公共财务体制的不断改革和逐步完善,使得传统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已经完全不能够符合现代高等院校教育以及公共财务制度的发展要求。而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的改革完善的目标最终是为了能够更好地为高等院校财务管理工作和其经济业务可以有效开展提供相应服务。所以,在此大背景下,我国财政部以充分满足国内各个高等院校财务管理工作发展的要求为改革目标,对1998年实施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试行)进行了多次修订,并最终出台了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从而有效的解决了国内高等院校财务管理以及公共财务工作开展中面临的问题。
一、新高等院校会计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为了能够更好地符合我国财政预算体制改革与全面促进高等院校经济业务发展的需求,同时也为了对高等院校会计核算工作进行进一步的规范,以及更好的提升高等院校会计信息质量和财务管理工作效率、管理水平,从而进一步扩大高等院校资金的使用效益水平,我国财政部对国内高等院校会计制度进行了三次修订,从而逐步形成了现行的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新实施的高等远销会计制度对于传统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当中的许多陈旧制度和工作流程等进行了大幅度的改革,并且对高等院校经济业务中的预算管理、绩效评价、财务管理以及资产管理当中的内容进行了创新和改革。新高等院校会计制度的改革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资产管理
传统高等院校会计制度通常只会在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工作中才会使用权责发生制,而新实施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则是在高等院校经济业务开展过程当中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对高等院校的无形资产实施累计摊销,对固定资产实施累计折旧的新的管理方法,从而将高等院校的收支与支出按照其资金来源进行重新划分,实行分类管理,以此来理清高等院校现有的总资产,进而提升和规范其财务管理工作水平的质量。另外,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还引进了企业相关财务管理理念,在每一个学期末,对校内的各个类别的资金实施结余结转。同时还对非财务至今实施责任发生制进行责任人的确认,对于横向科研项目,则是依据其完工正度进行核算收人。除此之外,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在统一核算项目中还添加加人在建工程和与待处置资产效益环节上的核算。
(二)健全高等院校会计信息,调整会计科目
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为了能够有效改善传统会计制度所遗留的会计信息失真、财会工作人员违规操作等问题。同时也为了更好地提升高等院校会计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创建了高等院校预算会计、财务会计相结合的二维框架管理体系,以此来顺应和促进高等院校的公共财政发展与改革的需要。
(三)创建合理的高效财务管理体系,细化基础工作
高等院校财务管理工作的细化是创建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体系的重要前提。所以,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对高等院校财务管理中的岗位职责、服务指南以及工作具体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规定,从而创建出细化的高等院校财务管理规范。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使得其对高等院校财务管理工作的效率与质量提出了越来越的要求,而只有继续夯实高校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并且要让财会人员自觉意识到自己岗位的职责才是促进这项新制度得以顺利实施的先决条件。所以说,高等院校财务管理工作的细化管理理念作为重要的高校文化,是需要全校师生与管理者共同努力才可以完成的系统性工程。因此,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在财务管理体系创建上就注重对每个参与主体的能力发挥,并且还将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看作是一项长期建设工作,通过分阶段、分步骤的方法来对高校财务管理进行逐步细化,从而最终实现高效财务管理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得以细化且得到真正的管理。
(四)细化高校资产中的各类支出,引进作业成本和算法归集
各类资金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中的会计核算支出将高校总资产中的教育事业、科研事业以及后勤保障和经营等各项支出进行分类,并且在部分经济业务或者是事项核算上规定要根据制度中的权责发生制进行确认。另外,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还引进企业的作业成本和算法,将资源看作是促进高校经济业务开展的重要因素,以此来对各类成本的支出与收入情况进行分析和管理。在高等院校日常运行当中,人才培养与科研是其最主要的两项作业,比如教学部门在教学实践中所需要使用的教学设备,就能够运用作业成本核算法来对各个部门的设备运行年限和状况按其实际状况来摊派费用,并且还要讲教学部门的费用纳入到教育事业支出项目中,将行政部门费用纳入到行政管理支出项目,以此来对各个部门的费用支出指标进行对比和评价,从而进一步优化高校各项资源,以此来提升高校总资产的使用效益水平。
二、新高等院校会计制度的创新之处
(一)高校会计核算精细化
1.新的高校会计制度取消和增加了许多会计科目,将政府的财政补助与非财政补助的资金进行分类划分,从而使得不同来源的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可以进行分类核算,从而提升了高等院校的会计核算的精细化水平2.对高等院校事业支出中的分类以及会计核算项目进行细化,具体是将高等院校中的'各类支出细化分为教育事业、科研事业、行政管理以及后勤保障等,这样就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高等院校教育成本核算上的准确性,以此来为其对教学经费的投入进行准确评价提供相应的发展基础。3.增设了高等院校会计核算内容,并且要对总资产进行定期的提计折旧,还要将基建账目进行定期入账。
(二)高校会计预算管理精细化
1.高校会计预算中的各项编制都是在权责发生制的指导下所创建出来的,而在会计预算过程中就要对高校总资产进行计提折旧,进而扩大了高校会计预算编制范围,并且要求高校会计预算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以及折旧方法。2.基建投资项目纳入到高校总资产中的账目中,并且要在考虑其成本与支出的前提下,增加预算编制等内容。3.新的高校会计制度也将预算外的收入与事业收费纳入到了政府预算非税收入的范围内,从而在根本上避免了部门高校以其他收入来逃避会计预算机制的约束。
(三)高校总资产管理精细化
新的高校会计制度在总资产入账以及总价值核算和处理上都做出了非常具体的规定。首先,对总资产入账程序提出了非常严格的要求,对无偿捐赠和调入资产进行严格核算,并且要严格评估其价值;其次是要求财会人员必须要了解固定资产提计折旧的内容和范围;最后是财会人员要对固定资产的年限要能够进行正确的判断,运用合理的折旧方法来真实地反映出高校总资产价值的使用状况。
三、新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对高等院校财务管理的影响分析
(一)有利于提升高等院校会计制度的执行能力
近些年来,我国财政部对公共财政体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创新,收支两线、政府采购以及部门预算和国库收付机制等内容都与高等院校财务工作有着密切的关系,但是传统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内容中的预算会计核算方法已经与新改革中的许多内容不相符,从而造成高等院校在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遇到了很大的阻碍。所以,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就是为了能够符合我国政府在公共财政体制方面的改革要求,新添加了财政应返还额度这一新的科目,主要是为了对国库支付的高等院校,能够核算出高等院校最终应收财政之下的年度返还资金额度,同时也能够对我国财政部门批准以后且尚未使用的零余额账户中的用款额度与用款计划中的用款额度进行核算。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中的财政因返还额度和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这两项科目的增加,不但能够便于高等院校财会部门清晰地了解高等院校整体的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而且也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高校资金的透明度,以此来促进高等院校新的会计制度的顺利实施和有效开展。
(二)能够真实且有效的反映出高等院校的总体资产状况
在传统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当中,固定资产在高校总资产中所占比重是非常大的,但是传统会计制度却没有注重对固定资产的价值评估,并且对固定资产维修也缺乏相应的预算,同时也缺乏相应的折旧管理,从而使得高等院校总资产中的大部分设备都处于闲置状态,这造成高校资源的严重浪费。除此之外,由于传统会计制度对高等院校资产结构当中存在的很多没有及时进行清理的旧设备进行报废处理,从而使得其账面资产与固定资产之间的偏差非常大,进而也就无法真实有效的反映出高等院校总体资产的状况。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当中新增加的固定资产折旧管理内容,就规定要依据高等院校总资产中的每一项固定资产的真实状况来制定出相应的且科学合理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并且还要增加累计摊销、待处理财产损益和累计折旧等新型的核算科目。所以,通过对高等院校会计制度的改革,就能够对高等院校总资产的价值进行准确真实地评估和核算。另外,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还规定除了文物以及图书等资产以外,高等院校财务部门还可以运用平均年限法来对其总资产中的固定资产部门进行折旧处理,或者对固定资产成本进行预测和分析,从而增加高等院校规定资产的计量准确水平,最终将高等院校的总体资产进行真实有效的反映。
(三)可以增加多个高等院校资金来源
传统上,我国高等院校的主要资金来源主要来自国家的财政拨款,而近些年来,伴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和日益进步,使得国内各个高等院校的办学与招生规模逐步扩大,从而使得学生的人数也连年的迅速激增,这也就直接提升了高等院校的办学经费,但是国家的财政拨款已经无法满足高等院校的经费需求,进而严重限制了我国高等院校的健康发展。由于我国国民荆棘从改革开放与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发展快速且逐步稳定,使得国内教育体制改革的进程也日益加快,这也就使得高等院校所能够选择的筹资方式也越来越多,从而有效的改变了传统的过度依赖国家财政拨款的被动局面,同时也使得高等院校的财务管理内容与结构也变得日益复杂。随着高等院校财务管理工作的日益复杂,就凸显出传统高等院校会计制度的滞后。在传统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当中,各个高等院校为了能够筹集到更多的办学经费,除了要银行进行贷款之外,很多高校还选择民间的融资结构进行资金筹集,从而提高了高效的负债率,这也直接提升了高等院校的财务风险水平,而高等院校一旦无法偿还债务,那么就会面临院校破产的巨大风险。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所增加的收人以及结余等新的科目中,为了可以更加清晰和直观的了解院校总资金的结构,还引进了企业中的权责发生机制,从而强化了对高等院校管理层和财会人员在收支以及存入上的观念,通过对预算外资金结余以及财政中的资金结余和其他资金账户进行分开设立的方式,从而更好地规范高等院校的财务管理中的收支与存入上管理的规范性。
四、结语
综上所述,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有效的解决了传统会计制度当中存在的很多高等院校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同时也能够积极地顺应我国的高校教育体系的健康发展。另外,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还可以充分满足高等院校的会计制度发展的要求,以此来提升其财务管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进而也就可以对高等院校总体资产价值进行准确、真实地评估,最终促进了高等院校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但是,当前我国所实施的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依然还在探索阶段,还存在很多需要改进的内容,而国内各高等院校应当对新的会计制度进行积极地分析和研究,从而逐步完善这一新型的会计制度,以此来健全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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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制度12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了加强经营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公司章程和总公司财经管理制度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经营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办理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三、财务部门要依法合理筹措资金,并有效使用资金。既要做到广泛筹集资金和组织资金来源,满足工程施工和日常行政办公需要,又要降低筹资成本,有效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财务管理部门应明确财务会计人员的岗位、职责分明、实行岗位责任制。
五、按照科学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财务审批制度,明确内部审批权限,强化内部控制。企业所有重大财务收支活动,均应实行执行与监督行为相结合。执行与监督人员相分离的原则,有牵制、有稽核。对企业资金调度、财务运作和可能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影响的经济活动,必须形成由总经理与财务总监实行联合签署方为有效的制度(简称联签制度,下同)凡涉及到重大资金调度、财务运作和可能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经济活动必须报请董事会批准。
六、凡不符合制度要求,违反财经纪律的各项开支,财会人员
必须坚持原则,有权抵制并向总经理与财务总监汇报。
七、正确反映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并接受财税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八、财务部门应按照要求认真编制企业各项财务预算,为加快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打下基础。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要体现“真实性、完整性、严肃性、先进性”原则,根据年度预算的目标,分解指标、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并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加强检查和考核,以确保财务预算的有效实施。
九、认真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一) 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各项经济业务都应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确保原始记录的及时、准确、真实。
(二) 健全计量验收交接制度,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要经过严格的计量验收,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
(三) 做好财产清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及时处理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会计核算。
十一、收益和成本费用的计算应当互相配比。一个时期内的各项收入和成本费用,应在同一个时期内登记入账,不应脱节,提前或延后。
十二、各项资产应按实际成本计价。
十三、企业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得任
意改变,如有改变,应经总经理室、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报主管财税机关审批或备案。
十四、财务经理以外的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必须由财务经理派人员监交,财务经理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必须由公司总经理派人员监交,在移交过程中必须办好交接手续,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十五、企业应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未经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同意,其他部门人员和外来人员不准借阅会计档案。
第二章会计核算
一、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
二、公司的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月)。
三、公司的会计年度为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公司发生的各项经济事项,均应有合法的凭证,并经有关人员审核签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各种会计记录,都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登记,做到记录准确、内容完整、手续完备、方法正确、符合时限。
五、公司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公司的一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应当用中文书写。
七、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对发生的经济业务所收付的货币,如与记账本位币不一致时,除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外,还应按实际收付的货币记账。
八、账簿分类为日记账、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三种主要账簿及各种必要的'辅助账簿。
九、记账原则为权责发生制。凡是本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在本期收付,都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入账凡是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十、收入和费用的计算应当相互配合。同一会计期间所取得的收入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应当在在同一会计期间登记入账。
十一、公司的财产应当按实际成本核算,除另有规定外,公司不得自行调整账面价值。
十二、应当划分资本支出和收益支出的界限。
十三、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期必须一致,不得任意改造变。如有改变应经董事会同意并报当地税务机关备查,自新的会计年度开始变更,同时变更会计年度的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
十四、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应收和预付款项以及存货等。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应当分别核算,应收和预付款项,应当按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分别核算;预付款项,应当按预付货款(预付定金)和待摊费用等分别核算;存货应按原材料、产品、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分别核算。
十五、现金和银行存款应分别设置日记账,并按不同货币分别设账登记。
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应逐日与实际库存核对相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应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十六、有价证券包括准备在一年以内变现的股票和债券,应当按实际支付的款项登记入账。实际支付的款项含有已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应计利息的,应将这部分股利或利息金额作为暂付款项,通过其他应收款账户核算。
十七、应收和预付款项应当按不同货币分别设账登记,并及时催收、清偿,定期与对方核对清楚,对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确定无法收回的,经严格审查,报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后,冲抵坏账准备。
十八、存货,是指库存的、在用的和在途的各种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产成品、在产品等。
公司的存货应按实际成本记账,外购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包括买价、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挑选整理费用等。公司的各项存货的收发领退,应根据实际数量及时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有数量、金额的明细账逐项逐笔登记。对于各种在途材料、物品应进行明细核算,并隨时检查到货情况。
存货应定期进行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发现盘盈、盘亏、毁损、变质等情况,应由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后及时处理,并应在年度决算前清理完毕。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的盘亏或盘盈及毁损,除应由过失人赔偿外,应作为当期费用处理。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
存货盘点方式,采用永续盘存制,又称账面盘存制。
十九、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包括20xx元)的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可作为固定资产。
根据上述规定制定固定资产目录,作为核算的依据,并报当地税务局备查。公司固定资产的分类参照国家邮电施工企业的有关规定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特点分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通讯设备、运输工具五大类。
固定资产应按原价登记入账。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以投资时合资各方议定的价格作为原价;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的原价还应包括安装费用;进口的固定资产原价,应包括按规定支付的关税和工商统一税;自制自建 的固定资产,以制造或建造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支出作为原价。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根据电力企业和集团有关规定,制定分类折旧年限和估计残值率、分类折旧率。财务部根据月初在用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和月折旧率,按月计算折旧。当月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次月起计算折旧,当月内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也自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提足后,仍可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补提折旧。
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和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并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变动的固定资产于次月将变动说明书报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固定资产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应由部门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严格审查,按董事会规定报经批准后及时处理,并应在年度决算前处理完毕。
二十、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指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开始生产为止)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为公司筹建前期准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包括购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支出以及应计入工程成本的利息支出),按合同规定和合资章程有关规定,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入账。在开始生产后,按国家财税规定进行分摊或一次性入生产成本。
二十一、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款项、预付货款和预提费用等。
应付款项应当按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等分别核算。有多种货币的流动负债,还应按不同的货币分别设账登记。
职工奖励基金及福利基金视同流动负债进行核算。
二十二、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未分配利润等,应分别核算。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人按合同约定实际缴入的出资额。合资各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合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公司则应按根据实际投入的资本进行核算,并于收到后及时办理记账手续。
现金投资,按照实际收到或存入合资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和日期,作为资金的记账依据。
建筑物、机器设备、材料物资等实物投资,应按合同规定和合资各方协定并经检验核实的实物清单中所列金额和收到实物的日期作为记账的依据。
各方的投资,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二十三、健全原始记录,实行定额管理,严格计量检验和物资收发退制度,加强成本、费用的管理和核算。
一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支出,都应计入成本、费用。凡应由本期负担而尚未支出的费用,应作为预提费用计入成本、费用;凡已支出的费用,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担的费用,应作为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费用。
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耗用的各项材料,应按实际耗用数量和账面单价计算,列入成本、费用。
应付工资的核算应根据核定的工资标准、工资形式、奖励津贴以及公司的考勤记录、工时记录等有关记录,计算员工工资,计入成本、费用;按规定支付中方员工的各项公积金和国家对员工的各项津贴,也应列入成本和费用。
应按规定的成本项目和费用项目分别汇集,项目建设期间应汇集在建工程所发生的各项工程建设费用、生产运行期间应汇集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管理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董事会费、顾问费、诉讼费、交际应酬费、税金(包括房产税、车辆使用税、印花税等)、场地使用费、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其他资产摊销、坏账损失、职工培训费、研究发展费和其他费用。
分清本期成本、费用和下期成本、费用的界限,不得任意预提和摊销费用;分清公司内部各部门成本和费用的界限、分期产品之间的费用界限。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特点,工程成本核算采用工号法。
加强对成本、费用的控制,建立责任成本制度,编制成本、费用计划,财务部严格按计划进行资金预算,并定期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分析成本、费用上升和降低原因,并采取必要措施,努力降低成本、费用。
二十四、当月实现的销售收入应全部记入本月账内,并应相应结转销售成本和费用。销售收入、成本和费用入口径必须一致,不能只记收入,不记成本,也不能只记成本,不记销售收入。
当月收到以前年度的销售收入时,应相应结转以前年度的成本和费用,并在当月财务分析中予以说明。
二十五、净利润为营业利润加营业外收支净额减所得税。 营业利润为主营业务收入减去营业成本后的毛利,再减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加上其他业务利润、减其他业务支出的净额。
营业外收支净额为营业外收入减营业外支出的净额。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收益、罚款收入等;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处理固定资产损失、罚款支出、损赠支出和非常损失等。
公司的利润按月计算,在年度内,采用表结法,年度终了,采用账结法。
储备基金经批准可用于弥补亏损和增加资本,企业发展基金经批准可用于增加资本,否则账面金额不得减少。职工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应当用于公司员工的非经常性奖励或各项福利。
提取储备基金、生产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后的利润,为可分给投资人的利润。
年度终了,按照合同、章程有关规定,并根据当年实现的利润或亏损和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的亏损,编制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后据以记账;列入当年决算。
二十六、公司的外币业务,是指对记账本位币---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款项收付、往来结算以及计价等业务。
公司的外币账户,包括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以外币结算的债权(如应收账款)和债务(如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股利),应与非外币的各该相同账户分别设置,并分别核算。
公司对外发生外币业务时,无论增加或减少,均应采用当日市场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即人民币记账。月终,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应当按照月末市场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即人民币金额。因汇率不同而出现的差额,作为汇单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七、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十八、本制度解释权在公司计划财务部。
财务会计制度13
从20xx年1月1日至今,新《医院会计制度》已实施了三年。由于执行新制度使会计核算内容和会计科目体系发生了变化,直接影响医院的财务状况。为调查新《医院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并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内蒙古财政厅、内蒙古会计学会、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卫生政策研究所等联合组织了本次调查。这次调查根据调研目的设计了《内蒙古公立医院新〈医院会计制度〉执行情况调查问卷》,问卷分为6个部分,涉及47个问题;共选取了88家公立医院作为调查对象,其中:内蒙直属医院3家,盟市医院30家,旗县医院55家。截至问卷要求报送日期,共收回有效调查问卷78份,占发放问卷的88%。同时现场走访了15家医院,并抽取了15家医院20xx年和20xx年的会计报表,对资产、负债、净资产、收支结余等财务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揭示新制度对会计信息质量、财务行为及财务状况的影响程度,满足报表使用者全面评价医院经济运行和社会贡献的管理需要。
一、执行新《医院会计制度》的现状
(一)新旧《医院会计制度》衔接情况
在被调查的公立医院中,财务人员选择“比较熟悉”新制度的占100%。90%左右的财务人员对新制度持认可态度,认为新制度不仅比旧制度更科学、更适应医院核算需要,而且新制度从核算要求、精细化程度、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以及医院会计基础工作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在新旧制度衔接过程中,普遍认为增加了医院会计工作量。其中大约30%的财务人员认为新旧制度衔接过程中没有任何困难,另有70%的财务人员认为新旧制度衔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主要有:药品按进价核算、资产的全面清查盘点、固定资产追溯计提折旧、医院全成本核算以及财务软件的衔接等。
(二)新《医院会计制度》对会计信息的影响情况
在被调查的公立医院中,财务人员普遍认为新制度对提高医院会计信息质量产生了积极影响,尤其是医院年度报表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更有利于规范和提高医院的会计信息质量。主要表现在执行新制度以后,通过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基建并大账、取消修购基金以及增设待冲基金等,使医院的资产信息较旧制度更加真实。但也认为新《医院会计制度》执行后,医院收入信息的真实性较旧制度来看,没有发生很大变化,尤其是新制度中医保结算扣款的处理方式对医院收入核算信息基本没有产生影响。
(三)新《医院会计制度》对财务行为的影响情况
1.药品进价核算方面
在新医改背景之下,新《医院会计制度》规定药品按进价核算,95%的财务人员认为该方法可以促进医院加强药品管理,提高药品管理信息化水平,并为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发挥积极作用。但也认为目前公立医院结转本期销售药品成本的方法主要是从医院HIS系统统计(即统计药品实际消耗成本),而该系统未及时进行更新和升级,导致无法与财务核算软件接口,所以药品的进货价格计算存在一定的困难,并且随着药品加成的逐步取消,认为政府制定“药事服务费”新增收费项目标准时应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诊次成本中药品费的比例和床日成本中药品费的比例。
2.固定资产核算方面
新《医院会计制度》要求医院按月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有90%的财务人员认为这一规定会使医院和各科室更加重视固定资产管理,有利于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另有10%的财务人员认为固定资产追溯计提折旧并按资金来源进行明细核算这种方式,从某种程度上来看,增加了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实际工作量与难度,然而,从现实中来看,这种难度与工作量医院尚且能够适应。
3.全成本核算方面
被调查对象中,有98%的医院已经实施了成本核算,并且目前能核算科室成本(指完成“三级分摊”后的科室成本)、诊次成本和床日成本。但由于医院成本核算信息系统建设成本太高,医院无法承担,所以很多医院尤其是旗县医院成本核算的相关软件系统尚未安装到位,大大增加了会计人员核算工作量,而且缺乏统一的成本核算口径和分摊方法,成本数据的可比性较差。所以财务人员认为要更好地实施医院全成本核算,首先应加强领导重视,加强对各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其次要加强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制定适合内蒙古公立医院特点的成本核算实施办法并统一成本核算口径及分摊方法。
4.防范财务风险方面
被调查的财务人员认为执行新制度后,下列规定使医院有效地防范了财务风险。
(1)按医疗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医疗风险基金;(2)新增“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科目,使资产负债率更真实;(3)要求必须进行科室全成本核算,更有利于经济效益分析;(4)事业基金弥补亏损的规定。
5.其他方面
新《医院会计制度》对医院财务报告内容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为了提供数据真实、内容完整、说明清楚的医院财务报告,财务人员认为首先应提高医院各级管理人员的预算管理意识,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加强预算执行分析;但其中约95%的被调查对象认为医院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操作难度大,预算执行分析难以及时、全面和真实;而且医院的全面预算与财政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无法衔接,财政部门应改革对医院的预算编制管理模式。其次财务人员要加强与医疗业务部门的联系,主动、及时掌握医疗业务工作情况。最后应改革医院劳务分配模式,建立新的医院内部绩效考评模式。
(四)新《医院会计制度》对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
1.新制度对资产的影响
通过对15家公立医院会计报表的对比分析,发现新制度实施以后,公立医院的资产信息更加真实但同时账面价值减少,主要表现在固定资产及应收款项账面价值变动较大。虽然新制度要求基建按月并入大账,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会增加。但是新制度同时要求固定资产必须按月计提折旧,并提高了固定资产确认标准,使得旧制度下的部分固定资产被重新划分为低值易耗品,导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减少;而且由于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其账面价值也在减少。由于这两项资产账面价值的变动,最终使资产账面价值发生变化。
2.新制度对负债的影响
新制度增设了“应付票据”“应交税费”“应付福利费”三个负债类科目,其中前两个科目分别对应旧制度中“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对于旧制度中通过“专用基金”科目核算的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新制度改为通过“应付福利费”科目核算,所以新制度的'实施对负债金额影响不大。
3.新制度对净资产的影响
新制度实施以后,由于核算方式及核算科目的变化,细化了会计核算内容,使得医院的净资产信息更趋真实。旧制度中,净资产按照资金用途分为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收支结余、结余分配五类。新制度按照资金来源和最终用途将净资产分为事业基金、专用基金、待冲基金、财政补助结转(余)、科教项目结转(余)、收支结余、结余分配。
4.新制度对收支的影响
旧制度未将科教项目收支纳入医院收支管理,而是通过“专用基金”或“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新制度明确了“大收大支”的概念,分别将医疗收入和药品收入归集到“医疗收入”科目核算,医疗支出和药品支出归集到“医疗业务成本”科目核算,并将科教项目纳入收支管理,真实反映了医院收支的情况。
(五) 执行新《医院会计制度》需要解决的难点
在被调查的财务人员中,普遍认为在实施新会计制度中最需解决的难点依次是(由高到低):医院领导的支持、财务信息系统的构建、成本核算体系的建立、医院会计组织构架的整合和会计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
二、新《医院会计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重点问题
(一)药品结转成本及计价问题
按照国家及相关部门下达的要求,公立医院应时刻遵循社会效益以及公益性双向原则,逐步推行医药分开,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同时新制度要求药品采用进价核算方法,将“药品成本”“药品收入”和“药品”三个科目分别列入“医疗业务成本”“医疗收入”以及“库存物资”等科目。然而,就目前而言,医院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因为药物种类较为繁冗,一部分采用进价加成这种销售方式,另一部分则实行零差率政策,从某种程度上来看,增加了后期会计核算的难度,尤其是在结转药品成本这一环节,由于核算人员并未掌握充足的数据,令整个核算工作变得枯燥且复杂,不仅阻碍了医院的正常运作,还降低了会计人员的工作效率,为新《医院会计制度》的实行增加了难度。
(二)固定资产核算及管理问题
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增强,人们对医疗水平以及医疗人员的综合性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充分满足群众的多方面需求,各大医院竞相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与医疗设备,扩大自身的经营规模与医疗规模,从某种程度上来看,增加了医院的固定资产。但是,因为自身条件以及客观环境所限,很多医院在固定资产核算及管理上存在问题。一是固定资产账目不清。由于员工缺乏对核查固定资产这一工作的了解与认识,促使其忽略了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实际质量以及当前的保存状况,由此导致账目不清、核算数据不准确,影响了医院会计信息的质量及会计决策。二是医院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低。在当前社会,医院属于一种特殊的行业,为了确保在短时间内治愈患者,引进了大量的先进设备。但是,使用这些设备的次数较少,造成了浪费资源的后果。
(三)成本核算及评价体系
问题不完善、不规范的成本核算体系,是新制度推行的主要障碍。新制度中对成本核算对象、成本管理目标、成本核算范围、成本分摊流程以及成本分析和控制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医院全成本核算打下了良好的理论基础。但是因为各公立医院发展状况各异,内部管理制度相差甚远,信息化建设水平的不同等,导致了成本核算口径与分摊方法口径存在较大差异,令成本核算变得毫无意义。除此之外,作为一个数据结果,成本核算并不具有辅助决策这一功能,促使其无法实现自身的真正价值。
三、有效执行新《医院会计制度》的对策建议
(一)做好药品成本结转,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药品进货价格
为了促进医院的可持续发展,应对药品实行辅助核算管理、信息化管理以及精细化管理。首先要提供药品进价成本的核算依据与相关信息,随后,财务人员对其进行验证,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按照当期药品的收入与成本,对加成率进行核算,与销售加成率进行对比,进行反复计算之后,才能进入结转核算这一环节,以此来验证药品成本,确保其顺利结转。同时针对医院科室齐全,部门分类繁杂,需要药品数量很大的实际情况,医院应建立规范化、精确化、现代化以及科学化的会计核算体系,在对药品进行核算时,可引入移动加权平均法,确保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减轻会计人员的工作负担,提高其工作效率,保证新《医院会计制度》得以顺利推行。
(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完善固定资产核算
新《医院会计制度》的实施,提高了固定资产的核算标准,要求会计人员定期清查、盘点已有的固定资产,剔除一些不符合确认标准的资产单位,按照新《医院会计制度》要求,重新对固定资产进行验证与分类,为不同类别的资产设置编号,分别设置明细账与总账,引进现代化、信息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技术,减轻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量,实现固定资产的价值功能;建立健全资产调拨制度、日常维护制度、出入库制度以及采购制度,要求不同的科室均参与到监督、核查工作环节中,确保各项制度顺利实施。
(三)完善成本核算及评价体系
首先,相关部门应通过调研,统一制定并发布科学合理的医疗成本核算实施细则,使不同医院能够提供有关成本核算和分摊的可比性基础数据,真正发挥其辅助决策作用;其次,建立一套与医院实际情况相符的成本评价机制,一般涵盖产出分析与投入分析两个方面。从专业的角度来看,所谓的投入分析指标,一般涵盖三方面,即为财力、物力与人力,反映了医院的所有费用与成本;而产出分析指标则包含两个方面,一种为社会效益指标,另一种则为经济效益指标,要求在降低成本的同时,提高医院的综合性水平与医疗服务质量。
综上所述,新《医院会计制度》实施至今,成效显着,推动了公立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规范了医院财务会计业务活动,促进了医院各项经济活动健康有序地发展。然而,在新《医院会计制度》的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实质问题,需要改进与不断完善。
财务会计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下同),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企业应当根据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
第四条、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会计核算应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七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本制度所称的期末和定期,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第八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在境外设立的中国企业向国内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九条、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十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第十一条、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四)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五)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六)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八)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九)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十)企业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企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十一)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十二)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
(十三)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第二章、资产
第十二条、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第十三条、企业的资产应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一节、流动资产
第十四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待摊费用、存货等。
本制度所称的投资,是指企业为通过分配来增加财富,或为谋求其他利益而将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所获得的另一项资产。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银行存款应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和存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有外币现金和存款的企业,还应当分别按人民币和外币进行明细核算。
现金的账面余额必须与库存数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应当与银行对账单定期核对,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本制度所称的账面余额,是指某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作为该科目备抵的项目(如累计折旧、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等)。
第十六条、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短期投资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一)短期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投资成本计量。短期投资取得时的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1.以现金购入的短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核算,不构成短期投资成本。
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短期投资的现金,先作为其他货币资金处理,待实际投资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短期投资的成本。
2.投资者投入的短期投资,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3.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短期投资,或以应收债权换入的短期投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如果所接受的短期投资中含有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作为短期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短期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本制度所称的账面价值,是指某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的备抵项目后的净额。如短期投资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应的跌价准备后的净额,为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
4.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短期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的短期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以原材料换入的短期投资,如该项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不可抵扣的,则换入的短期投资的入账价值还应当加上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原材料换入的存货、固定资产等,按同一原则处理。
(二)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应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但已记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除外。
(三)企业应当在期末时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对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企业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应当单独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中,短期投资项目按照减去其跌价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四)处置短期投资时,应将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企业的委托贷款,应视同短期投资进行核算。但是,委托贷款应按期计提利息,计入损益;企业按期计提的利息到付息期不能收回的,应当停止计提利息,并冲回原已计提的利息。期末时,企业的委托贷款应按资产减值的要求,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第十七条、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等。
第十八条、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一)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记账,并按照往来户名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二)带息的应收款项,应于期末按照本金(或票面价值)与确定的利率计算的金额,增加其账面余额,并确认为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三)到期不能收回的应收票据,应按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不再计提利息。
(四)企业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债务人在债务重组时以低于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的,企业实际收到的金额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应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等作为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如果接受多项非现金资产的,应按接受的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占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并按照分配后的价值作为所接受的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3.以债权转为股权的,应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等作为受让的股权的入账价值。
如果涉及多项股权的,应按各项股权的公允价值占股权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并按照分配后的价值作为所接受的各项股权的入账价值。
4.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清偿债务的,应将未来应收金额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如果修改后的债务条款涉及或有收益的,则或有收益不应当包括在未来应收金额中。待实际收到或有收益时,计入收到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如果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未来应收金额等于或大于重组前应收债权账面余额的,则在债务重组时不作账务处理,但应当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修改债务条件后的应收债权,按本制度规定的一般应收债权进行会计处理。
本制度所称的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或有收益,是指依未来某种事项出现而发生的收益,未来事项的出现具有不确定性。
(五)企业应于期末时对应收款项(不包括应收票据,下同)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应当单独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中应收款项按照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第十九条、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预付保险费、一次性购买印花税票和一次性购买印花税税额较大需分摊的数额等。
待摊费用应按其受益期限在1年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成本、费用。如果某项待摊费用已经不能使企业受益,应当将其摊余价值一次全部转入当期成本、费用,不得再留待以后期间摊销。
待摊费用应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二十条、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存货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一)存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入账。实际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1.购入的存货,按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和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以及其他费用,作为实际成本。
商品流通企业购入的商品,按照进价和按规定应计入商品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自制的存货,按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作为实际成本。
3.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以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以及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和保险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
商品流通企业加工的商品,以商品的进货原价、加工费用和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
4.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5.接受捐赠的存货,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实际成本: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如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实际成本:
①同类或类似存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②同类或类似存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所接受捐赠的存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
6.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存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存货的。按照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存货的实际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和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7.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存货,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存货的实际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实际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实际成本。
8.盘盈的存货,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作为实际成本。
(二)按照计划成本(或售价,下同)进行存货核算的企业,对存货的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应当单独核算。
(三)须用或发出的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核算的,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或后进先出法等确定其实际成本;按照计划成本核算的,应按期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低值易耗品和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周转材料等应在领用时摊销,摊销方法可以采用一次摊销或者分次摊销。
(四)存货应当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点结果如果与账面记录不符,应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盘盈的存货,应冲减当期的管理费用;盘亏的存货,在减去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属于非常损失的,计入营业外支出。
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如在期末结账前尚未经批准的,应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先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如果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的金额不一致,应按其差额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五)企业的存货应当在期末时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按照减去存货跌价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第二节、长期投资
第二十一条、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长期债权投资和其他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应当单独进行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第二十二条、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一)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入账。初始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1.以现金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差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或以应收债权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应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4.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划出单位的账面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二)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通常情况下,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对其他单位的投资虽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三)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除追加投资、将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为投资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当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作为当期投资收益。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四)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投资企业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处理,按一定期限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期限,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初始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不超过20xx年的期限摊销;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不低于20xx的期限摊销。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企业应当在取得股权投资后,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利润除外,如承包经营企业支付的承包利润、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按照净利润的一定比例计提作为负债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等),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并作为当期投资损益。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企业在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应以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如果被投资单位以后各期实现净利润,投资企业应在计算的收益分享额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以后,按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的金额,恢复投资的账面价值。
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计算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和确认投资损益时,应当以取得被投资单位股权后发生的净损益为基础。
对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也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
(五)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从成本法改为权益法,应当自实际取得对被投资单位控制、共同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时,按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并按本制度的规定摊销,计入损益。
企业因减少投资等原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应当中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改按成本法核算,并按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新的投资成本。其后,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胜利时,属于已记入投资账面价值的部分,作为新的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六)企业改变投资目的,将短期投资划转为长期投资。应按短期投资的成本与市价孰低结转,并按此确定的价值作为长期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拟处置的长期投资不调整至短期投资,待处置时按处置长期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七)处置股权投资时,应将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第二十三条、长期债权投资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一)长期债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1.以现金购入的长期债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减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权利息,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如果所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金额较小,可以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不计入初始投资成本。
2.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长期债权投资,或以应收债权换入长期债权投资的,应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应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长期债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债权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应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长期债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二)长期债权投资应当按照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按期计算确认利息收入。
长期债券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减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未到期债券利息和计入初始投资成本的相关税费,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券溢价或折价;债券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摊销方法可以采用直线法,也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
(三)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企业,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购买以及转换为股份之前,应按一般债券投资进行处理。当企业行使转换权利,将其持有的债券投资转换为股份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减去收到的现金后的余额,作为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四)处置长期债权投资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长期债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第二十四条、企业的长期投资应当在期末时按照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中,长期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减去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第三节、固定资产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定义,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
企业制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等,应当编制成册,并按照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同时备置于企业所在地,以供投资者等有关各方查阅。企业已经确定并对外报送,或备置于企业所在地的有关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折旧方法等,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仍然应当按照上述程序,经批准后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成本入账。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固定资产取得时的成本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
(一)购置的不需要经过建造过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技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等,作为入账价值。
外商投资企业因采购国产设备而收到税务机关退还的增值税款,冲减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三)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本制度所称的最低租赁付款额,是指在租赁期内,企业(承租人)应支付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各种款项(不包括或有租金和履约成本),加上由企业(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但是,如果企业(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价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企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则购买价格也应包括在内。其中,资产余值是指租赁开始日估计的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企业(承租人)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如果知悉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应采用出租人的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应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如果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和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均无法知悉,应当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如果融资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比例等于或低于30%的,在租赁开始日,企业也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五)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作为入账价值。
(六)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固定资产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七)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2.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入账价值。
(八)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
(1)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3.如受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按照上述方法确认的价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九)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十)经批准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加上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入账价值。
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中,还应当包括企业为取得固定资产而交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等相关税费。
第二十八条、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增值税额、运输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实际成本,并按照各种专项物资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如转作本企业库存材料的,按其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转作企业的库存材料。如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应按减去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转作企业的库存材料。
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工程物资,减去保险公司、过失人赔偿部分后的差额,工程项目尚未完工的,计入或冲减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工程已经完工的,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
第二十九条、企业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工程项目较多且工程支出较大的企业,应当按照工程项目的性质分项核算。
在建工程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并单独核算。
第三十条、企业的自营工程,应当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机械施工费等计量;采用出包工程方式的企业,按照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照所安装设备的价值、工程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
第三十一条、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因进行试运转所发生的净支出,计入工程成本。企业的在建工程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取得的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其发生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时,按实际销售收入或按预计售价冲减工程成本。
第三十二条、在建工程发生单项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如为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或在建工程项目全部报废或毁损,应将其净损失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第三十三条、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制度关于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
第三十四条、下列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
(一)房屋和建筑物;
(二)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
(三)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
(四)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在年度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并调整已计提的折旧额,作为调整当月的成本、费用处理。如果在年度内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按照估计价值暂估入账,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同时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各项目。
第三十五条、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四)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财务会计制度15
一、新制度下高校会计核算现状
(一)新制度改变了高校会计核算基础,提高了高校教育成本的真实性
我国高校一直采用收付实现制,仅就经营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但是,随着国家公共财政体制和高等教育体制的不断变革,结合高校会计核算特点,新制度指出“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扩大了“权责发生制”在高校会计核算中的应用范围。“权责发生制”是指对于属于本期可以确认的收入,不论实际是否形成现金流入量都应列入本期的收入或属于本期应负担的成本,不论实际是否形成现金流出量,都应列入本期的成本,进行核算;反之,则不列入本期的收入或成本进行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的核算方法,高校会计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核算,首先使收入与成本的配比关系更加清晰;其次在教育成本中增加折旧、摊销的核算,即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反映了培养学生所使用的固定资产消耗程度,为核算生均培养成本提供了条件,提高了高校教育成本的真实性。
(二)新制度明确基建会计并入学校大账,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原高校会计制度规定高校的基本建设投资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其相关的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和项目收支都只在基建账套中反映,基建账数据长期游离于高校的大账之外。新制度要求高校在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核算基本建设投资的同时,应于每月月末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单位会计大账,实现基建账与事业账的并轨整合,与过去提供的会计信息相比,据此提供的财务信息中增加了基建的内容,提高了高校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新制度细分会计科目,强化了高校的预算管理
严格预算编制程序,规范预算管理工作,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按照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重点科学编制教育经费预算,坚持量入为出、量财办事、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新制度细化了高校事业支出科目的设置,将原会计制度下“教育事业支出”科目核算的内容细分为“教育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几类,分层次清晰反映高校各类支出的结构和信息,更清晰地核算高校事业支出情况,满足高校预算管理需要,为高校内部成本费用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提供数据支持。
二、高校会计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尚待明确
新制度规定,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其折旧年限。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对高等学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做出规定的,从其规定。实务中财务人员日常核算中面临最严峻的问题就是制度中应制定的细则未能及时出台。高校在年初建账时,部分操作细则尚未出台,尤其关于折旧年限的规定没有出台,计提折旧只能暂不处理,等相关规定出台后再一次性补提。无形资产的摊销也是如此。
(二)新制度对科目设置的要求与旧的账务处理系统的矛盾
旧的账务处理系统只支持按层级设置会计科目,已经远远无法适应新制度要求。大多数高校目前的账务处理系统是在原制度发布后购入使用的,会计科目都是按原制度要求进行设置,为便于核算部分学校根据各自管理的需要在科目设置上做过一些完善,但主要是通过增加层级科目实现。经济分类科目一直都作为会计科目的下级明细科目进行设置,而功能分类科目几乎未设置、新制度实施后要求同时按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核算,原有账务处理系统已经无法满足新制度的要求。
(三)新制度对高校财会人员基本素质和专业知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虽然近年来,高校财会部门积极引进人才,财会人员的学历由中专、大专、本科,直到现在的硕士研究生。财会人员的学历虽高,高校会计核算体系也相对简单,但高校财会组织分工明确,目前岗位轮换尚未形成制度,高校财会人员仅对于自己的工作相对较为熟练,对于财务的整体工作一知半解,高校财务人员的基本素质普遍不高,只是懂得基本的财会原理和会计软件的简单操作方法,缺乏对于财务部门全面的了解,在日常工作中仍用传统的经验和模式应对各种业务问题,在当前高校资金压力较大的新形势下,尤其是在我国目前的高校经费管理环境下,财会人员受基本素质和专业知识的限制,对于新的矛盾和挑战的应变能力有待提高。
(四)新制度下需要改进高校会计核算流程
高校会计核算流程是报账人将办好经费审批手续的票据或借款单送到前台会计审核、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复核-出纳办理现金收付、支票转账等。随着高校的快速发展,会计核算业务量成倍增长,现有的会计核算流程已跟不上形势,报账排队成为常态,尤其在审核、编制、支付等环节,浪费师生大量宝贵时间,师生抱怨如潮,导致矛盾激化。
三、对策与建议
(一)尽快出台相关细则,明确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的年限
由于行业的特点,高校固定资产折旧在实际中与医院等事业单位存在很大的差异。明确和规范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年限的设置是高校会计核算中一项重要工作。与其他事业单位相比,高校有其自有特点,其会计核算单独实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在高校与医院中,同属于固定资产的桌椅,在实际使用中却存在很大差别。财政部和教育部有必要参照科学事业单位等的做法,结合高校的实际情况,单独制定高校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规范和指导各高校的计提折旧行为。在目前高校尚没有单独统一规定相应行业折旧年限表,但是新制度要求计提折旧的前提下,高校可参照科学事业单位折旧年限表并遵照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要求。如:房屋和建筑物折旧年限应不低于20年,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应不低于5年等。高校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预先制定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待高等会计制度实施细则发布后再作相应的调整。
(二)启用多维核算体系账务处理系统
会计科目是核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会计科目维、功能分类科目维、经济分类科目维构成的多维核算体系。会计科目用于对学校整个经济活动所涉会计业务进行记录和计量;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用于对支出类会计业务作进一步的描述。功能分类科目用于反映支出的方向,经济分类科目用于反映支出的内容,会计科目维以新制度为依据,按照“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等会计要素分别设置。其中支出类科目下级无需再按功能分类、经济分类科目重复设置。功能分类科目参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科目,根据高校预算拨款类型进行设置,一般包括“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根据需要设置“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商业服务业支出”等;经济分类科目按政府收支科目要求设“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他支出”等总账科目。高校根据实际需要设置明细科目以满足日常核算的需要。采用会计科目维、功能分类科目维、经济分类科目维构成的多维核算体系解决了新制度下对会计科目设置的要求。
(三)组织高校财会人员的培训
单一的财务人员结构远远无法满足新会计制度改革的需要,高校会计人员不仅要对新高校财务制度充分的了解和把握,还应该深入的对其进行研究,让新高校财务制度的实际功能得到进一步的发挥,确保高校财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实施多元化财务人员结构。从专业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加强高校财会人员水平。二是加强高校财务人员宣传和培训力度,从思想上重视新会计制度改革,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信息化系统操作水平,更好地服务于新会计制度的改革。
(四)适应新会计制度,创新财务管理理念
高校财务管理工作是高校内部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工作的优劣直接影响着高校的生存和发展。在实施新会计制度的前提下,高校必须更新财务管理理念,实现高校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的目标,实现高校内涵式发展。高校财务管理要树立大局观、成本效益观、风险控制观、财务业务一体化观和决策分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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