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奖惩制度(优选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教师奖惩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教师奖惩制度1
  1、小班教学
①任课老师所带学生每学期在公立学校期末考试单科成绩达到优秀分(语、数、英108分,其其他科目90分)及以上的奖励30元/生;未及格的负奖励15元/生。
②学校另有规定的不适用以上规定。
2、生地会考、初三中考教学
①任课老师所带学生中考(会考)成绩目标达到率为60%,不奖不罚;
②目标达到率为70%,达标的奖励10元/生;
③目标达到率为80%,达标的奖励15元/生;
④目标达到率为90%,达标的奖励20元/生;
⑤目标达到率为100%,达标的奖励30元/生;
⑥目标达到率低于60%(即50%)未达标的负奖励5元/生;
⑦目标达到率低于50%(即40%)未达标的负奖励10元/生;
⑧目标达到率低于40%(即30%)未达标的负奖励15元/生;
⑨目标达到率低于30%(即20%及以下)未达标的负奖励25元/生;
3、单辅教学
①学生在公立学校期末考试成绩达到目标分的奖励30元/生,未达目标的负奖励15元/生。(未学到期末的以最近一次考试成绩为准)
②学生成绩无任何提高的负奖励30元/生。
③学生无故流失的.负奖励30元/生。
④单辅学生续费的奖励学生学费总额的3%;
4、续班
①续班率达到40%,不奖不罚;
②续班率达到50%,奖励所续学生学费总额的3%;
③续班率达到60%,奖励所续学生学费总额的4%;
④续班率达到70%,奖励所续学生学费总额的5%;
⑤续班率达到80%,奖励所续学生学费总额的6%;
⑥续班率达到90%,奖励所续学生学费总额的7%;
⑦续班率达到100%,奖励所续学生学费总额的9%;
⑧续班率低于40%(即30%)未续的负奖励10元/生;
⑨续班率低于30%(即20%及以下)未续的负奖励20元/生;
教师奖惩制度2
一、奖励:
1、毕业学年,依据规定,按升学成绩给予奖励。
2、学生参加区级和区级以上的`各类竞赛,按规定进入授奖名次者,学校给予指导教师奖励。
3、教师在市级和市级以上的专业报刊发表反映本校工作或者教改经验的文章,学校给予奖励,并复印存档。
4、每月检查教案、校本培训、听课情况、作业批改情况等,按完成情况给予奖励,以奖金形式发放。
二、处罚:
以教育为主,以处罚为辅:
1、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扣除奖金:
(1)不服从分配,行动消极,任务完不成者。所带学科成绩低下者。
(2)随意缺课,按节累计。工作造成失误或者损失严重者。
(3)学校大会、集体备课、公开课、校本培训,无故不到者。
(4)体罚学生,造成事件者。
(5)备课和批改作业存在问题,按条例要求给予处罚。
(6)搞不团结,行为不文明影响全校工作者。
教师奖惩制度3
一、奖励:
㈠团体奖:
1、凡被中心校、教体局其中之一命名的先进班级、教研组、模范办公室等,均可获得学校荣誉奖。
2、凡在中心校、教体局组织的运动会、艺术节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赢得荣誉的均可参照前款规定授奖。
3、在市县级统考中获得县前六名的,均可获得资金。
4、在中心校统考中,取得前三名的班级,均可获得资金。
㈡综合奖:
1、经详实考评,学年获责任书总分前五名的,由中心校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
2、经详实考评,学年获班主任工作系列责任书总分前五名的由中心校授予模范班主任称号。
㈢单项奖:
1、获得除先进工作者和模范班主任以外先进称号的教职工,可获得部分学校奖励金。
2、年出席全勤的可获得资金。
3、被评为优质教案的.(一学期评为一次)可获得资金。
4、论文入选获县以上奖励或在市以上刊物发表的,予以奖励。
5、在开展二课活动培养特长生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辅导教师可获得奖励。
㈣教学成绩奖:
所任学科在中心校统考中前三名的给予奖励。
㈤临时奖励:
1、在校内外各种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为学校赢得荣誉的。
2、在校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3、在学科竞赛中成绩突出的。
4、在教学比武中获得荣誉称号的。
㈥特别贡献奖
1、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特别显著的。
2、提合理化建议,效益特别显著的。
3、在处理突发事件中,处理得当,组织得力,为学校减少人员
伤亡,减轻经济损失的。
㈦备注:
普通话水平不达到二级甲等以上者不允许评优。
二、惩罚
1、没有按学校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按责任书规定减分,当众或张榜公布成绩和惩罚结果。
2、责任书总分占后五名且考评成绩低于60%或教学成绩均未达到优秀率、及格率标准的,列为教师调整对象。
3、新上岗的教师,工作不努力,学习不虚心,思想品质差,教学成绩低,不予转正定级并列为调整对象。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惩罚。
⑴经检查发现或检举核实有逃课不上现象的。
⑵在工作时间内聚众打扑克、下象棋或打麻将的。
⑶有迟到、早退、旷工现象者。
⑷经考评,学年班主任工作系列责任书总分占后三名的,且总分低于60%。
⑸教案不合格,且批评后未见改进者,不得评模。
⑹违反校纪校规,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惩罚。
①经常打骂学生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必须书面检查,大会检讨,并对后果负全部责任。
②怂恿他人违反校纪校规,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书面检查,大会检讨
③教工之间大骂出口,大打出手的要书面检查,大会检讨并对后果负责。
④在师生中散布流言蜚语,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书面检查大会检讨。
⑺上述四种情形情节严重,又不肯检讨,坚持错误的,视情况予以以下处罚。
①扣罚奖金或工资。
②一年内不评模。
③一年内没有晋职晋级资格。
④解除聘约,停发工资。
⑤调离岗位。
⑥报请上级予以处分。
教师奖惩制度4
一、奖励:
1、凡改善工作效果很好、成绩显著者可获得专项奖(如保健工作成绩突出、教改中有突出成绩、幼儿膳食品种多样、创编教材或制作教具成绩显著、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环境成绩突出等)。
2、凡每学期(或学年)获得全国、省、镇江市、句容市、本单位的综合表彰(优秀教师、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等)可获得20__元、1500元、1000元、500元、200元的奖励。
3、教职工参加幼儿园组织的论文评选、各级评课、工作单项评选等(个人行为一律不予承认,有好的比赛可推荐幼儿园组织),获得全国一、二、三等奖分别给500元、400元、300元;获得省一、二、三等奖分别给300元、200元、100元;获得镇江市一、二、三等奖分别给200元、100元、50元;获得句容市一、二、三等奖分别给80元、50元、30元;获得片一、二、三等奖分别给60元、40元、25元;获得本单位一、二、三等奖分别给40元、30元、20元;获优秀奖的按同级三等奖奖励。论文发表按同等稿酬奖励(个人带给稿费复印件)。注:一篇论文只给予一次奖励,以高级别计算。
4、对幼儿获奖的组织者(幼儿园组织参加的比赛),按全国、省、镇江市、句容市、本单位进行200元、150元、80元、50元、30元。
5、对幼儿获奖的辅导者(幼儿园组织参加的比赛),按全国、省、镇江市、句容市、本单位进行300元、250元、150元、80元、50元。
6、既组织又辅导者向高靠。
7、教师上公开课:国家级300元,省级200元,镇江市级100元,句容市级50元,片级30元,园级20元。注:试上、研讨不计算;汇报材料与公开课同等;同一节课、同一个活动以最高级别计算;一学期结算一次。
8、教职工在聘用学历基础上取得大专学历奖励100元,取得本科学学历奖励200元(每高一级在前一学历奖励的基础上加100元),每种学历的取得是学前教育专业的在原学历奖励基础上增加100元(如学前教育大专奖励200元),获得多项同层次学历只给予一次奖励向高者靠。
9、教职工一学期不请假(公假除外)、不迟到、不早退,临时请假一学期不超过三次且累计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公事除外),给予200元奖励,超过三次或3小时的按事假处理。教师每月满勤奖励20元。
二、惩罚:
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园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岗位职责,服从管理,按时完成教学、保育、后勤等任务。
园方在园内公开发布并经有效方式告知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除非该制度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均视为劳动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园方有权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凡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或有以下(1)——(8)行为之一者一次给予扣除当月考绩工资50元的处罚并给予大会警告,逐次累加;情节严重者可扣除当月除基本工资外的所有待遇,不得参加所有评先、评优、评职称、晋级等,并可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恶劣影响的,园方有权给予调整职务、调整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构成犯罪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1)不遵守工作纪律,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者。
(2)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者。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者。
(4)无故旷工者。
(5)因工作失职造成工作事故及不良影响后果者。
(6)破坏团结、无端生事、吵架骂人者。
(7)被家长投诉,状况调查属实者。
(8)其他违反我园规章制度者。
2、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园能够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贴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我园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我园造成重大损害的;教职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我园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我园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教职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我园在违背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的;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工作时间利用电脑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如:游戏、聊天、网购等)一次给予扣除50元的处罚,累计三次扣除整个学期考绩奖。
4、一学期迟到两次以上一次扣6元,旷工一天(次)扣除旷工当日工资、全月考绩工资,一月内累计旷工两天(次)扣除旷工当日工资、全月考绩工资、岗位津贴;一学期内累计旷工三天(次)及以上者,园方有权给予调整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5、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者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处罚,取消优秀教师、文明班级的评比资格,情节严重给予行政处分,调整职务、调整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6、教职工一学期考核“不合格”者作待岗或转岗处理,连续两学期考核为“不合格”者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7、副园长在各自分管范围内,所分管人员在同一事项上累计被罚款三次后罚款一次,园长在副园长在同一事项上累计被罚款三次后罚款一次。
教师奖惩制度5
一、指导思想:
以模范人物为榜样,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师德师风考核过程作为教师不断学习、不断提高、自我约束的过程,激励和发挥全体教师的办学主体作用,继承和发扬师德师风的优良传统,自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努力履行教育教学和科研等岗位职责和任务,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要求:
考核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合理,既重过程又重结果。强调和相信教师的自律和内省,再辅以他律。
三、组织工作:
成立师德师风考核小组。赵惠玲、宋爱梅任组长,崔敬伟任副组长,郝建国、杭亚娟、聂金婷、马龙、张彦娜、孙英超、陶红霞、任组员。
四、程序和办法:
师德师风平时考核与学期末考核相结合,每学期汇总一次,由同行、考核组并吸收学生、家长及社会参与考评,考核小组组织实施,并做好考核记录。对教师的师德师风综合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得高于参加考核人数的.50%,良好等次以上不低于参加考核人数的80%,合格等次占参加考核人数的15%左右。
考核结果向教师本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归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作为岗位聘任、技术职务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师德师风优秀: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认真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职业道德考核总分达到98分以上者均视为优秀。
师德师风良好: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基本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去做,较好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职业道德考核总分达到85分以上者均视为合格。
师德师风合格: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能够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去做,职业道德考核总分达到80分以上者均视为合格。
师德师风不合格:教师在工作中出现与师德规范相悖的情况及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师德不合格。
(1)在工作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2)在教学和科研中失职,造成不良影响,或受到处分的;
(3)违反学校有关规定,出现有失教师身份的言行,并产生不良影响的;
(4)体罚学生的;其它严重违反公共道德的行为。
(5)违反新市场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不准”的。
对模范遵守师德师风规范,为学校发展、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关心集体、热爱学生、团结同志,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的教师可推荐、评选“师德标兵”。
教师奖惩制度6
一、考核内容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内容包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廉洁从教等。具体内容详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要素》
二、考核方法和程序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与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结合进行。
1、教师进行师德述评。以年级组或学科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对自身师德修养及师德表现做出符合客观实际的自述自评。农村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述评范围。
2、组织实施考核评议。学校考核组采用多种评价方法,组织学生、家长、教师、考核组等评价主体实施考核评议。小学低年级教师的师德考核,不进行学生评议。
学生评议和家长评议: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组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班级的全部学生和家长对任课教师进行评议。所教班级较多的任课教师,每年抽取不同任课班级进行评议。
教师评议:采取年级组或学科组教师评议与全体教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组根据学生、家长、教师评议结果,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在打分量化的基础上,综合分析,逐一确定考核等次。
4、反馈考核评议意见。考核组向每一位教师反馈考核评议意见,使之明确差距,反思问题,改正缺点。
5、公示考核评议结果。考核结果存入教师师德档案。
三、考核等级
1、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率一般掌握在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15-20%。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1)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3)在工作日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组织
(4)向学生或家长索要钱、物、有价证券的;
(5)散布非法言论,或诱导学生参加宗教活动,或参与赌博、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的;
(6)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7)其它违反师德行为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1、师德考核优秀的教师,在岗位聘任、职务评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评选各类型骨干教师、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在职务评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评选各类型骨干教师、表彰奖励时一票否决,在岗位聘任中予以低聘、缓聘或解聘。对经教育仍不改正、师德考核仍不合格的教师应调离教学岗位,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处分。
教师奖惩制度7
为不断提高我校的教学辅导质量和服务质量,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克服出现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状况,真正发挥“窗口行业”的作用,为此制定本校奖惩制度:
(一)奖励
1、每月平安奖50元。
2、每月全勤奖50元。
3、每学期招生结束后,所有老师介绍过来的.学生给予5个百分点的奖金。
4、每周优秀班每月奖30元。
5、优秀日常活动(包括辅导纪律、教室卫生清洁)组织奖,每月奖50元。
6、优秀生活老师(包括宿室整洁卫生、对学生日常打理)每月奖50元。
7、学生接送老师每周整队有序接送学生奖30元。
8、协助校长,执后勤工作,热心于学校,一切工作井然有序,每月设设工作突出奖80元。
9、与学生沟通好,有爱心,有责任心,家长反响好,每月设优秀老师奖100元。
10、学生在校表现突出,进步很大的,且受班主任肯定的,每月设奖金100元。
(二)惩罚
1、教师出现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者视情节轻重每次扣工资20—50元。
2、学生在班级里吵闹不做作业或跑到别班级吵闹,教师没有即时督促,扣工资30元。
4、在校内闹纠纷、和同事之间发生争吵,不听劝告、无理取闹进行漫骂,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扣工资30—100元;和家长争吵的一次扣50元。
5、在校内挑拨离间,说三道四,经查证属实一次扣工资50元;在社会上说三道四,影响学校的荣誉和形象的,经查证属实一次扣工资100元。
6、每月对班级学生调查考核,不合格者一次扣工资50元。
7、教师必须根据校教学工作要求开展各项教学任务,如按时备课、准备教具、教学计划、教学笔记等,如不能按质按量完成者,第一次批评教育,从第二次开始一次扣工资30元。
8、班级卫生不干净,留死角,一次一处扣班级教师10元。(谁当班谁负责)
9、事假一天扣60元;病假每天扣工资30元。
10、旷工一次扣工资100元,上班迟到30分钟以内的扣工资50元;会事假扣工资30元,会病假扣工资20元。
教师奖惩制度8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建立一个健康的导向和合理的激励机制,来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校教师奖惩制度如下:
一考德(20分)
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有团结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的行为。完成学校分配的任务。计基本分20分。
本学年内,有下列情形的予以扣分:
1、无故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或校内集体活动的一次扣1分,扣完基本分为止。
2、乱定学习资料、私自向学生收费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歧视差生经查属实一次扣2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作为师德规范不合格处理。
4、受教体局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
5、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经查属实一次扣1.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票否决)。
6、推卸教育责任,无故把家长叫到学校告状的。每人次扣2分。
7、经提醒不服从学校分配的每次扣4分,消极怠工的每次扣1分,未完成学校布置工作任务的'每次扣2分。
二、考能(30分)
1、学历、计算机、普通话(3分).每一项不达标扣1分。
2、继续教育(2分)。能按规定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的记1分。完成作业的记1分.
3、备课(6分)。以教务处检查结果记分。
4、上课(8分)。按教学业务能力分成a、b、c三级,a级记8分、b级记7分、c级记6分。
5、作业批改(4分)。以教务处检查结果记分。
6、计划总结(2分)。按要求制定教育教学(复习)计划总结得满分,缺一次扣一分,未按要求制定一次扣0.2分。
7、教师代表学校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说课比赛、技能比武、录像课评比。获县级一等奖记1分,二等奖记0.75分,三等奖记0.5分;获市级一等奖记2分,二等奖记1.5分,三等奖记1分;省级及以上记3分。参加其它未经层层选拔,但经学校备案的比赛,按降级减半记分。参加校级比赛获一、二、三等奖的加记0.3、0.2、0.1分,最高分为0.4分。每人只能记一次分。
8、承担公开课、观摩教学、示范课或专题讲座。校级记0.25分,县级记0.5分,市级记1分,省级记1.5分,全国级记2分。可累计最高分为2分。
三、考勤(10分)
全勤记满分。病假每天扣0.4分,事假每天扣0.5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旷课一节扣0.5分,旷工一天扣5分。病事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法定产假、婚丧假等除外。
四、考绩(40分)
1、教育效果(10分)。任教班级学生有违法、严重违纪或重大安全事故,主要责任教师每人扣2-10分,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其他任课教师每人扣1——2分。
2、教学效果(30分)。
(1)、语、数教师期末教学质量检测,平均分获得年级第一、第二、第三者,基础分为25分、24分、23分。(带双课头者取平均分)
(2)、提高得分。计算公式为(本学期平均分—上学期平均分)x0.2
(3)、其他教师该项取语数教师平均分。
(五)附加分
教育科研(5分)。有论文在省级及以上获得一等奖记2分,二等奖记1.5分,三等奖记1分;市级一等奖记1.5分,二等奖记1分,三等奖记0.5分;县级一等奖记1分,二等奖记0.8分,三等奖记0.6分。发表的论文按同级获奖论文一等奖记分,校刊上发表论文每篇记0.25分,教学设计、教案、教学实录、课件按同级获奖论文减半记分。期末有教育教学研究专题总结的每学期记0.1分。合格课题按同级获奖论文三等奖记分,组长、课题执笔人各得1/2分,其他成员每人记0.1分。同篇论文由2人以上合著,由合著者平均记分。同一内容不重复记分。论文发表指在正式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性刊物上发表。论文获奖指在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教科所、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论文记分应学科对口,教育管理、德育类可记一篇。最高记5分。
2、辅导学生加分。
(1)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批准的各类竞赛活动。县级竞赛获一等奖记0.3分,二等奖记0.2分,三等奖记0.1分;市级一等奖记0.5分,二等奖记0.3分,三等奖记0.2分;省级一等奖记1分,二等奖记0.5分,三等奖记0.3分;国家级记1.5分。团体、个人不重复记分,有团体的以团体为准加倍记分。参赛奖、纪念奖、鼓励奖、优胜奖等按省、市、县记0.3、0.2、0.1分.最高记3分。
(2)竞赛的得分由任课教师、班主任与指导教师分配,其中指导教师记50%,50%由班主任和任科教师平均分配(以文字记载为依据),任课教师、班主任加记的累计总分最高为0.5分,不能突破规定分。
(3)辅导学生作品在正式报刊发表的市级及以上每篇记0.2分。最高分为1分。
3、为了更好的宣传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情况,每发表一篇报导县级加记0.2分,市级加记0.3分,省级加记0.4分(发表在各级教育网的报道按同级减半记分,最高记0.5分)。校园网上发表按县级减半加分。最高分为1分。
教师奖惩制度9
一、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及奖惩
1、学校教务处要按期进行三查”工作:即一查教师备课;二查教师作业批改;三查听课记录.检查以每月一次为标准.
2、检查备课必须以任课教师制定的教学计划为依据,检查是否做到了提前一周备课的要求.没有达到提前一周备课要求的,每次处罚50元.
3、教师批改作业要做到有批有改,作业量要适中,不允许过少.每周作业批改要求不少于四次,读背另行布置.没有达到一周批改四次作业要求的教师,每次处罚50元。
4、作业必须全批全改,作业批改要及时,应做到不过日、作业批改要标明日期。各类作业批改一律用红笔,不得在整张作业中打一个“√”,每次处罚10元。
5、对少数学生的作业要写上简单的鼓励性评语,不能只是简单判断对错。可用相应的标记(如:小红旗、五星、笑脸等)给予肯定;每月检查作业如发现没按要求的,每次扣20元。
6、除学校组织的月考,教师要对学生知识掌握情况进行测验,但要控制测验次数,每单元保证测验一次。每次检测后教师应及时批改、做出成绩统计交教务处保管。如少一次扣50元。
7、对学生的辅导,辅导主要针对差生,任课教师对辅导要有计划、内容、对象、时间(提倡教师下班指导,利用学生早间、午间、晚间等时间),每周至少各进行2次,做到每次都有记录,如少一次扣50元。布置适量的辅导作业,教师要进行及时批改。作业每周至少2次。少一次扣20元。
8、作业由教务处人员亲自抽查,任课教师不需要上交.
9、鼓励教师积极推行听课制度,在听课﹑评课的过程中领悟要点,查找不足.听课记录要真实,禁止捏造.听课次数以每学期正﹑副校长15节,教务处﹑教研组组长12节,一般教师10节为标准.一学期听课量达不到标准的教师处罚50元.
10、如果因教务处没有履行好“三查”工作而造成的后果,将追究教务处的失职,视情节予处罚.
11、每位教师一定要合理利用课堂40分钟,上课期间禁止教师坐着上课,禁止玩手机,穿拖鞋上课,违背师德被家长举报。上述现象一经发现处罚50元.
12、教师在预备铃后必须到达办公室,正式铃响之后必须马上到达教室,正式铃响15分钟出现空堂的`教室,任课教师以旷教一节处理.
13、教师旷教一节处罚50元;旷教一天处罚全天工资;
14、每周一学校在职员工必须参加升旗仪式,缺勤一次处罚20元.
15、学校召开教职工大会,所有在职员工准时参加,缺勤一次处罚20元.
16、课间操所有教师一律出操,缺勤教师处罚20元.
17、上午1-3节,下午1-2节课,没课的教师必须遵守坐班制度,有特殊原因的,必须向行政值班人员请假.
18、所有在职员工上岗必须佩带上岗证,若发现无证上岗的现象,发现一次处罚5元.
19、所有课程的编排﹑调整﹑变动必须由教务处执行,禁止教师私下调整课程,如果发现教师之间擅自调课,将追究双方责任各罚20元。
20、对学校安排的的工作任务,每位教师都必须认真履行,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布置的工作,如超期或未完成工作,一次50元,对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经教育任不改正的,发现一次扣100元。
二、教学质量奖惩
(一)奖惩方法:根据县教育局的期末统考成绩实施教师奖惩.具体奖惩方法以制定达标线为准.达标的教师,超过达标线一分奖5元;未达标的教师,差一分罚5元.依次类推.
(二)达标线
1﹑1-3年级达标分数为:藏文40﹑语文25﹑数学30。
2﹑4-6年级达标分数为:藏文35﹑语文20﹑数学25。
(三)监考规则
1﹑监考教师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原则上分年级科目进行交叉监考.
2﹑监考教师提前20分钟到教务处领取试卷,预备铃响后进考场. 3﹑监考教师必须安排好座位.
4﹑考试进行1个小时方可交卷.
5﹑考试期间禁止教师出入其他考场。
6﹑监考教师互相监督,如果巡考员发现监考教师违反监考纪律或执行不严,处罚100元.
7﹑试卷一律统一上交教务处.
(四)阅卷规则
1﹑阅卷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教研组组长具体负责各自组的试卷核查及分数登记工作.
2﹑采用流水阅卷的方式,责任到人.
3﹑阅卷工作结束后,教务处牵头至少要复查一次.任课教师如果发现其中有质疑点,可以通过教研组组长向教务处反映.禁止私自更改.然后发现违此纪律的,从班级总分中扣掉50分.
4﹑教研组组长把登记的分数移交教务处统一核算平均分,对任课教师的具体奖惩金额进行汇总﹑上交校务会,由校务会执行.
备注:考勤记录每月由教务处定期汇总,公布结果;教学常规检查由教务处定期汇总,公布结果;教学质量奖惩每学期期末后由校务会公布.所有处罚的金额由校务会委托教育局从教师月工资中扣除.
教师奖惩制度10
每个人100分基本分。
奖励加分制度:
1.上课积极抢答问题并且回答正确+20分。
2.作业完成良好+40分,优秀+100分,完成并且家长签字+30分。
3.遵守课堂秩序和纪律+20分。
4.上台展示一次+50分,最好的学员+100分。
5.考试第一名+500分,第二名+300分,第三名+200分。
惩罚扣分制度:
1.迟到早退-20分。
2.作业不完成-40分,家长不签字-30分,两者都未完成-100分,并且叫家长。
3.随手扔垃圾、吐痰-20分,并且惩罚打扫卫生。
4.有上课捣乱行为-20分。
5.有骂人行为-30分。
6.有打架行为-100分,并且叫家长。
7.损坏公物-100分,并赔偿。
8.有弄虚作假行为-100分。
教师奖惩制度11
一、目的意义
新老教师挂钩,结成对子:有助于充分发挥老教师丰富的实践经验,青年教师敢想敢做的创新欲望;有助于实现新老教师在年龄上互补,经验上共享;有助于促进年青教师教育教学及教育科研能力的提高;有助于加强校园内老师间的交流更趋广泛与紧密,由个体活动转为多元协作;有助于使我校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教育科研活动由经验型向思辩型、科研型转轨。
二、结对条件
1、我校在职任课教师都可参与此项活动。
2、教龄未满三年的青年教师必须与老教师结对。
3、符合以下条件教师应积极参与结对活动,帮助青年教师进步,推进学校师资建设:
1)被聘为中学一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
2)被评为省、市教坛新秀教师。
3)有较强工作能力及丰富教学经验的'其他教师。
三、结对办法与步骤
1、新老教师在相互自愿、自由结对、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的前提下挂钩,达成结对议向。
2、向教务处提出申请,领取“新老教师挂钩结对表”。
3、由学校批准生效。
4、认真履行结对表上要求。
四、考评与奖惩
(一)考评
1、每学期由教科室成立考评组进行考评。
2、考评内容
1)课堂教学:是否按协议上听足课时;是否按要求作好记录。
2)教育科研:是否参与至少一项教科研课题研究;是否有教科研论文发表、获奖。
3)其它:班主任等工作是否获得学校及有关部门肯定。
(二)奖惩
1、无故不按协议内容履行定为无效结对。
2、奖惩
(1)老教师:每学期加基本分20分
以下情况酌情加、扣分
1)听课每缺一课时扣1分(缺一次讨论扣0。5分)每多一课时加0。5分(讨论一次加0。25分)。
2)新、老教师至少参与一项教科研课题研究。有加1分,一方无扣2分。
3)青年教师有论文发表、获奖。有加1分,无扣2分。
4)青年教师在班主任工作、基本功竞赛、优质课评比、教坛新秀评比等活动中获奖或在其它方面获校级以上荣誉,有加3分,无不加分。
5)期末无总结扣2分。
(2)青年教师主要在各种竞赛及评比中获奖,学校据有关奖励制度进行精神鼓励及物质奖励。
3、奖励:
1)按总分值取结对数的40%(取整)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2)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一等奖为100元,二等为70元,三等奖为40元。
教师奖惩制度12
1、优秀教师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积极支持学校、学院部、教研室工作,有集体观念,有较强的事业心,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无私奉献精神。
(2)热爱教育事业,积极参加教学工作。长期在教学第一线,承担研究生、本科生、成人教育学生教学,工作量较多,教学效果好,受到学生的赞誉。
(3)重视教书育人,模范地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正确指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主动担任辅导教师工作,经常深入到学生中去,做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并帮助解决思想、学习等方面的问题,受到学生好评。
(4)积极参加学校、教研室的教学研究,撰写发表教学研究论文,争取教学成果,在各教学环节中精心组织教学,积极探索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5)严格要求自己,具有进取精神,不断提高自已怕全面素质。
(6)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无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
(7)积极参加教研室的`建设及日常工作,并起到积极的作用。
2、优秀教学实验人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支持学校、学院部、教研室工作,团结同志,有较强的事业心,对工作认真负责。
(2)重视实验实习教学,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熟练,实验设备管理好,长期在实验教学第一线工作,积极承担研究生、本科生及成人教育学生实验教学任务。
(3)积极参加学校、教研室的教学改革,本人或配合教师提出实验教学的改革方案,并取得一定成果,在实验室建设上做出突出贡献。
(4)具有良好的科学作风,为人师表,积极主动的解决学生在实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5)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无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
(6)积极参加教研室的建设及日常工作,并起到积极的作用。
3、优秀教学秘书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支持学校、学院部、教研室工作,团结同志,关心集体,事业心强,工作认真负责。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学秘书工作,担任脱产或半脱产教学秘书一年以上。
(3)服从领导,积极完成学院(部)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
(4)深入课堂,认真听课,积极支持、协助教研室、教师进行教学改革,为提高教学质量做出努力,积极组织完成教学各环节工作。积极协助教研室搞好学科建设及师资培训工作。
(5)对教师业务技术档案、教学资料、教学设备等认真管理,制度健全,井然有序。
(6)作风正派,原则性强,工作主动细致。
(7)积极参加教研室的建设及日常工作,并起到积极的作用。
4、教学优质教师评选与奖励
教学优质教师奖是学校教学最高荣誉奖,每两年评选一次,表彰教学业绩突出,全校师生公认,具有示范作用的教学优质教师。教学优质教师评选在优秀教师条件的基础上,承担教学工作量平均每年达144学时;学生、同行和教学督导对授课质量评价均为优秀的教师,经学生评选,学院推荐,学校审核,
可获得教学优质教师称号。每次评选教学优质教师名额不超过20名。教学优质教师奖按学校有关规定颁发证书和资金。
措施:
1、教学差错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发生下列问题之一者,定为教学差错。
(1)上课期间对在迟到、早退或有其他违纪行为的学生不批评教育;实验课不清点出诗人舒,对缺课学生不查询原因,不想教研室报告。
(2)上课(包括理论、石岩)期间迟到、早退或压堂。
(3)无教案或使用未经教研室主任组织审定的教案(或讲课提纲)授课。
(4)授课过程中,理论或技能的传授出现明显错误,不实事求是地纠正。
(5)不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对明显错误不做纠正。
(6)执行监考任务不负责任,做与监考指责不相干的事情。
(7)判卷评分失误率达1%。
(8)不按时上报学生考试成绩单。
教学差错的处理
(1)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发生教学差错,本人写出书面检查,有教研室提出处理意见报告主管部门,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于院、校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2)扣发当月奖金。
(3)取消当年评选优秀教师资格。
2、教学事故
(1)学期内发生四次教学差错。
(2)上课迟到、早退或压堂长达15分钟。
(3)上课时间内因办私事,擅离职守。
(4)执行监考任务严重失职,对舞弊学生不予制止,不按规定处理,不想主管部门报告、或向学生暗示答案。
(5)泄露试题。
(6)判卷评分弄虚作假,压分或提分。
(7)擅自给考生不及格或为学生提分。
(8)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串课、停课或找他人代课。
(9)未经预实验即上课,致使实验课出现问题,教学秩序混乱,学生意见强烈。
教学事故的处理
(1)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发生教学事故,本人写出书面检查,由教研室提出处理意见,并逐级上报主管部门,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予警告直至记大过处分。
(2)扣发一季度或半年奖金。
(3)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者,一年内取消提职晋级资格;受严重警告(含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二年内取消提职晋级资格。
(4)情节严重者除给予处分外,调离教学岗位。
(5)对学期内发生四次教学差错或二次教学事故的教研室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扣发一个季度奖金。
教师奖惩制度13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校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幼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校级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一、奖惩范围:
本年度在编在册教职工
二、考核奖惩规定:
1、学校对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考核制,在编在册教职工考核情况纳入积分考评,并作为学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2、对在安全和消防安全全年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市、省级肯定或奖项的个人或集体可以根据级别再进行一次性奖励,奖励幅度由班子会讨论而定。
3、对在校严重违安全制度和职责且造成伤害事故的教职工要按照事故追究其责任。
三、考核流程:
在编在册教职员工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
四、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和责任追究:
1、学校实行以校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全员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责任部门、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消除隐患,确保校园不出安全事故。
2、根据“一职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忽视安全工作和发生较事故或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处理。
五、责任追究范围:
1.因违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
3.因组织师生型活动,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发生较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的;
4.因不按照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
5.事故发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损失和影响,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
6.虽未造成安全事故,但安全意识薄弱,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
7.其它需要追究的.责任事故。
六、学校安全考核奖励及事故责任追究标准
1、三级安全责任事故
因违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生显见伤害但还不需要赴医院处理的,除需及时和家长联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原谅外。
2、二级安全责任事故
因违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伤害赴医院处理,造成家长不满的;或造成学校1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需及时进行善后处理。
3、一级安全责任事故
因违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较严重伤害,需要住院治疗,造成家长强烈不满,对学校造成一定恶劣影响(如取消文明单位、家长投诉、等)的;或造成学校10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在学校内通报批评;学校视情节轻重酌情向相关责任人追偿经济损失。
4、重安全事故
因违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校重伤、或重度中毒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学校及时向教体局上报;由教体局视情节轻重对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受处理人员,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重处理。
七、本制度自教代会通过发文之日起执行。
教师奖惩制度14
一、考勤部分
1、早晨值日教师700到园,不值日教师730到园。迟到一次扣10元,早退一次扣10元,旷工一小时(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扣20元。
2、每天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不得私自外出,否则,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按事假三天计算。
3、病假一天扣除当天基本工资及当月全勤奖10元,两天扣除两天的基本工资及全勤奖30元,三天及以上按事假算。销假当天补交请假条,并出示国家正规医院的病例、药方、发票,否则按事假算。
4、事假半天扣半天基本工资及岗位工资,事假一天扣除当天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费、全勤奖30元及其他的工资结构。因幼儿园工作的特殊性不允许请3天以上事假。请事假须事前两天请假,园长审批后方可请假。
5、法定节假日前后请假,以半天为单位扣除绩效工资50元。
6、当日疾病不能到园者,须于正常上班时间前半小时请假。上班途中有特殊情况应及时电话告知并提供延误实据,否则按第1条处理。
7、严禁请霸王假,未批假缺勤按旷工论。每学期连续旷工三日或累积旷工五日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扣发全部未发工资、奖金及押金。如因不服处理产生有损幼儿园声誉的不当言论或其他过激行为,园方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及民事责任。
8、对月全勤者每月奖励30元,对学期全勤者每学期奖励100
元。
9、未涉及的考勤内容按本园制定的《幼儿园考勤制度》执行,有冲突的内容以本规定为准。
注:因幼儿园工作情况特殊,本着对幼儿和家长负责的态度,无特别情况,尽量不要请假而影响幼儿园的工作秩序。
二、保教部分
1、按或课表上课,每学期要有学期计划,每周要有周计划。学期计划必须在开学一周内上交。周计划必须在每周星期一800以前上墙,未按规定上交或上墙,一次扣10元。
2、任务必须要保质保量完成。每一个教学任务,幼儿掌握率必须达到90,若发现幼儿的知识掌握情况未达到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3、中班、大班、学前班须有家庭作业,并且要全批全改若发现没有批改的一次扣除5元。
4、严格按作息时间表和课表上课,严禁私改作息时间,若私自改变,发现一次扣10元。
5、在课堂上,要认真组织教学,寓教于乐,对每一个幼儿都要认真、细致地辅导,严禁课堂上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如接发短信等),若发现一次扣10元。
6、每位教师在课堂上必须讲普通话,若发现一次不用普通话的扣10元。
7、积极撰写教育论文,凡被选用登载的,县级100元,市级150元,省级200元,国家级300元。
8、创编指导的幼儿作品(舞蹈、美术、书法或其他),在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区级比赛中获奖的,根据获奖情况,奖励00到500元不等。
9、参加区级、地市级、省级、国家级举办的上课比赛获奖的,根据获奖情况,奖励200到1000元。
10、在园内举办的庆或庆元旦演出中,以为单位评奖,成绩突出者奖100元。
11、在园内举办的上课比赛中,成绩突出者奖100元。
12、班级控流保学达100%奖励班级100元,达90%奖励50元,90%为达标,90%以下流失一人扣班级50元。
13、工作态度端正,积极向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及期末教师公开投票,评出一名教师,奖励50元/人,优秀保育教师1名,奖励30元/人。
14、不能按质按量完成教案,少一篇扣10元,不按要求完成扣5元,不按时交教案扣5元,不交教案扣当月教育津贴30元。
15、在非规定时间内给幼儿看电视,发现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点名批评,第三次各扣10元,3次以上扣除班级教师当月教育津贴每人30元。
16、离园时经检查发现幼儿手脸不净,衣裤未扎好(无任何借口),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点名批评,第三次扣每人10元,三次以上扣除当月教育津贴30元。被家长投诉,一次性扣除当月教育津贴。
17、幼儿尿湿裤子,不及时更换的或者裤子内有污物的,扣每人10元,因幼儿尿湿裤子,或裤子上有污物,被家长投诉,扣班级教师当月教育津贴。
18、幼儿穿反鞋、反衣裤或穿错他人衣裤,班级教师各扣10元,屡次出错,加倍扣。
19、吃饭前不组织幼儿洗手,每周一不为幼儿剪指甲,班级教师各扣10元。
21、不参加集议(不允许请假)扣20元,开会、培训时玩手机,打电话,私聊,睡觉等,发现一次扣10元。
20、中午守睡教师不得打电话、做私活、擅自离岗。发现一次扣10元。
21、工作期间不得反锁教室寝室门,发现一次扣本室教师每人10元。
三、师品部分
1、被家长表扬一次,当月奖励10元,屡次受到表扬期末奖励30元,收到表扬信奖励20元/次。
4、一学期班级无家长投诉,奖励班级50元。
5、教师上班时间不化浓妆,不涂夸张的指甲油,不穿5厘米以上高跟鞋,不穿拖鞋,不穿膝盖5厘米以上短裤短裙,发现后,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批评,第三次扣10元,三次以上,扣除当月教育津贴30元。
6、与家长发生争执,责任人扣10元,并做书面检讨。
7、负责人交代的'工作,找各种理由不完成、不服从安排的,根据情节轻重,扣10至20元。教师之间因工作或私事在园内吵架扣20元/人。
8、上班时间看课外书,打瞌睡,长时间打私人电话,擅自离岗,串班聊天等一经发现,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点名批评,第三次扣10元,3次以上扣当月教育津贴30元,并做书面检讨。
9、在园内外散播不利幼儿园的言论,聚众闹事,拉帮结派,造成幼儿声誉受损的,经核实,带头者给予开除,幼儿园保留民事诉讼权,其他人扣除当月绩效。
10、体罚、变相体罚,打骂幼儿(用恶语辱骂、打手板、用书拍头等),把幼儿放到别的班级或关小屋等,一经发现责任人扣20元,被家长投诉扣50至100元,后果严重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四、幼儿安全、护理部分
1、因教师看护不慎,导致幼儿受伤害的,视其严重程度,一次扣除10—50元。
2、因教师照顾力度不够,导致幼儿出勤率严重下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20—50元的处罚。
3、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经常尿裤子的,或因尿裤子后没有及时更换的,发现一次扣10元
4、幼儿进餐时,教师应先照顾好幼儿后自己再进餐,不准自己先进餐,若发现一次扣10元。
5、午睡床单和被褥要间周暴晒,发现脏的或尿床的要及时更换,午睡后每天要及时整理干净,若发现一次未整理的扣责任人10元。
五、卫生及公物管理部分
1、各班必须把教室、清洁区打扫干净,桌椅、扫帚、垃圾篓、文具柜要摆放整齐,放学后门窗要关好。每天不定期检查,若发现一次教室不干净、不整洁的一次扣10元。对每次抽查都是优秀的一学期奖励100元。标准参照《卫生检查标准》执行。
2、室内公物由各班老师负责管理,学期结束无人为损坏奖班级30元。人为损坏或丢失将根据程度由本班教师给予赔偿,不准将责任推给家长。
3、公共用品(如玩教具、木马、桌凳、音响、清洁工具等)谁使用谁管理,用完后由本人负责归位。
4、借用物品及时归还,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教师奖惩制度15
为进一步搞好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树立良好的校风,校纪,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热情,结合我校实际,特定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教师应提前到校,不得迟到、早退。如有迟到或早退,每次扣除当月出勤奖1分。如遇行政、教师值日,应及时到岗履行职责,如缺岗或迟到,每次扣除当月出勤奖1分。
二、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声落,任课教师必须进入教室,中途不能随意离开课堂,一经发现,按迟到、早退处理。
三、教师例会、周一升旗、学校集会、教研组活动、参加各类培训或其他应参加的各类活动,迟到一次扣4分。
四、眼保健操、课间操按要求教师要准时到岗,不得缺岗。在上有眼保健操的当堂课的教师应在岗,课间操全体教师均应到岗。缺岗一次扣2分。
五、教师因事请假应具备假条。事假半天以内应向值周行政请示,一天以上向校长办公室请示,准假方得耍假。事假半天扣除当月出勤奖2分,一天扣除当月出勤奖4分。事假时间累计计算,累计后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如上班时间临时外出,需向教导处或值班行政请假并登记,返校后及时消假。如发现不假外出一次扣1分。
七、不假外出、旷工者扣除当月全部出勤奖,学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八、病假半天扣除当月出勤奖1分,一天扣除当月出勤奖2分,一天以上病假需具备医院证明。
九、迟到、早退、病事假均累计计算。
(一)、一个月内迟到、早退达五次,升格处理,每迟到、早退一次扣1.5分,达10次,每次扣2分,10次以上,诫勉谈话,扣除当月出勤奖。
(二)、病假待遇及相关规定:
待遇:
1、每月病假在5天以内,按日扣发出勤奖;超过5天升格处理,每天扣除当月出勤奖3分;超过10天,扣除当月出勤奖。
2、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以下比例计发绩效工资:
(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绩效工资按80%发放。
(2)工作年限满十年的,绩效工资按85%发放。
3、凡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下列标准计发绩效工资:
(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绩效工资按70%发放。
(2)工作年限满十年的,绩效工资按75%发放。
4、凡病假满一年的,从一年后起绩效工资均按70%发放。
相关规定:
1、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应在住所或医院安心休养,不能从事第二职业,一经发现即刻终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岗上班,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拒不到岗上班的,按旷工论处;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给与辞退。
2、凡病假超过一年的,由学校指定医院进行病情会诊认定,病情严重,应该休息的,可继续休息;会诊认定可以上班的,应该上班,如仍不上班,小病大病或以休假病为名,从事其他经济活动的,按旷工处理,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及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评聘资格;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
3、教职工病愈后要求恢复工作,经定点医疗机构证明身体确已康复后方可恢复工作;两个月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应将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病愈后上班。
4、因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病退。
5、大、中专毕业生和新录用人员在见习期间休病假超过两个月的,其见习期相应延长。
(三)事假期间的待遇及相关规定:
待遇:
1、每月事假3天以内(不含第三天),按日扣除出勤奖;3天及其以上升格处理,请假一天扣6分,事假达5天,扣除当月出勤奖;10天以上(含10天),当月绩效工资按70%发放。
2、全年累计事假超过一个月,不足六个月者,从累计满一个月(30天)后开始计算,绩效工资按60%发放;全年累计事假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积180天)者,其超过天数停发全部绩效工资。
相关规定:
1、事假期满,仍不能按时回到工作岗位的人员,要及时与领导联系、说明理由,按领导的批示意见办理。回到工作岗位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者,按旷工论;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
2、利用事假从事第二职业的教职工,扣发请假时间工资、津贴和各项福利待遇,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岗位;拒不回到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连续矿工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连续矿工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
十、如遇其他特殊情况,一事一议,交学校行政及绩效工资实施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向全体教师公布。
十一、婚假、丧假、产假等规定假期按相关文件处理。
十二、每周考勤情况在教师会上宣布,一月公布一次。
十三、教师出勤情况将作为教师考核、评优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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