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品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劳动用品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劳动用品管理制度1
1、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标准和原则,根据不同的工种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2、防护用品的发放,必须凭证建卡,填写使用单,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由生产安全科审核、登记,凭证则到劳保室领取。
3、新工人进厂,凭三级安全教育卡,老职工换工种,凭调令单到生产科,换卡后,发放劳动用品。
4、各部门因特殊需要增加防护用品,需由车间提出申请,报生产科,经主管厂长批准后,办理发放手续。
5、调离工厂的职工,劳保用品使用期相应延长。
6、一人从事多工种作业,按从事的主工种批准发放劳保用品。
7、外包内作业,合同承包作业的劳保用品,原则上都自行解决。特殊情况自己无法解决的`,经主管厂长批准可适当发给或折价代购。
8、职工应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必须爱护、保管,不得任意改制,转让或出售。
9、对不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扣罚或行政处分。
劳动用品管理制度2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其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防止职业伤害和职业病的发生。通过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维护,可以有效提升作业环境的'安全性,降低事故风险,同时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尊重和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体现。
内容概述: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1.适用范围:明确哪些部门和岗位需要配备何种劳动保护用品。
2.采购规定:规定采购标准,如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选择信誉良好的供应商。
3.发放管理:设定发放流程,确保正确分配到个人,并记录在案。
4.使用指导:提供使用指南,教育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
5.检查维护:定期检查用品状态,及时维修或更换破损物品。
6.监督与考核:设立监督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劳动用品管理制度3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从业人员免遭或减轻各种人身伤害或职业危害的重要措施,是保障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的基础。为规范项目施工中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1项目部根据作业场所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按照法律法规及《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等标准规定,为从业人员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护品。
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护品。
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须到有资质的专营商店或生产企业,必须具有“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质量鉴定证)。采购人员应索取“三证”的复印件备案存查。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主要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3对于分包队伍自行配置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项目部应索取其“三证”的复印件备案存查。
4购置的护品须经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验收。
5专职安全员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应按照使用要求对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6项目部应教育从业人员,按照护品的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和配戴劳动防护用品。确保从业人员做到“三会”(会检查护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会正确维护保养)。
7专职安全员必须随时检查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戴使用是否正确,对违规行为及时纠正。
8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且应调整好帽箍、带扣后,系紧帽戴;
2)电工作业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严禁酒后操作;
3)搭、拆脚手架及无可靠防护措施的临边、高空作业时,必须配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禁止打结或接长使用,系挂牢固。
4)使用打夯机、砼振捣器时,必须按规定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5)使用电钻、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戴绝缘手套;
6)吊篮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系挂在保险绳上;
7)电气焊工作业时,必须戴电气焊手套、使用护目镜、防护服及面罩、穿绝缘鞋。高处焊接作业时,须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
8)高处作业时不得穿硬底和戴钉易滑的鞋;
9)从事有机溶剂、腐蚀性和其他损害皮肤的作业时,应配戴橡皮或塑料手套、防毒过滤器;
10)使用园盘踞时,操作者应戴防护眼镜;
11)粉尘作业环境下按规定配戴口罩;
12)在有机动车通行的环境下、及人机配合作业时,须穿反光背心;
13)使用木工机械时,操作者的工作服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
14)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背,衣裤无破损残缺;
15)其他有关个人防护用品的配戴规定。
9项目部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及时更换、报废过期和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
10项目部应建立保存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记录(包括“三证”)资料,并应由专职安全员备案,以备查验。
附注:
1)安全帽上面应有四项永久性标志,包括:制造厂名称、商标、型号,制造年月,生产合格证和检验证,生产许可证编号。
2)塑料安全帽的有效期为2.5年,玻璃钢(包括维纶钢)和胶质安全帽的有效期为3.5年,超过有效期的安全帽应报废。
劳动用品管理制度4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管理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1、供应部按照劳动防护用品消耗量及库存情况,并结合生产实际以及人事部下发的库存量要求编制采购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2、采购员应严格按采购计划的要求,以及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标准按时进行采购,做到货比三家并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数量。
3、购买特种防护用品时,要求到提供以下证件的单位购买:
(1)厂家的营业执照;
(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有效的检测报告和安全标志证书;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入库
1、供应部采购人员将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后与安全技术部一同到仓库进行检验。
2、安全技术部根据劳保防护品标准验收(检查供应商营业执照及有效证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3、仓管员负责核对发票,清点数量,在确认物资名称、规格、材质、数量符合要求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4、仓管员在物资验收时,发现物资名称、规格、材质、数量不符合要求的或不符合审批规定的,仓管员有权予以拒收。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
1、保管员对物资、台帐必须按规定项目填写,日清月结,凭单入账并做到账、物、卡相符。
2、保管员准确掌握库存劳动防护用品动态,确保收支与结存保持平衡。
3、保管员对库存物资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做好适当防潮,防腐等保养工作。有损坏或没有保护功效的要及时处理并做登记(申报经理批准后)。
4、易耗劳动防护用品(如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口罩、毛巾、洗衣粉等)按核定指标在规定时间内,由人事部通知保管员按标准统一发放。(后附小件防护用品的制度和发放标准修订方案。)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费用管理
1、劳动防护用品的费用由供应部会同财务部门在年初进行核定,在核定费用范围内限额领用。
2、出现劳动防护用品费用超支时,应及时申报请总经理批准增补,并由财务部门另行划拨。
3、供应部会同财务部门每月进行费用的专项审查、考核。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
1、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使用周期,由公司安全技术部组织,劳动防护用品评估人员参与,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本企业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制定,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条件、工作环境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调整发放标准,满足生产需要。一般情况,一年进行一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和发放标准修订。
2、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等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
3、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4、生产管理、调度、保卫、安全部门等有关人员,应根据其经常进入的生产区域,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5、企业应有公用的安全帽、工作服,供外来参观、学习、检查工作人员临时借用。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保持整洁,专人保管,如有丢失,要查清责任,折价赔偿。
6、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有毒有害气体可能泄漏的作业场所,除对作业人员配备常规劳动防护用品外,还应在现场醒目处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逃生、抢救时应急使用。用人单位还应有专人和专门措施,定期保养,保证其处于良好待用状态。
(二)劳保防护用品的发放。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全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按照《劳保用品管理系统专用软件》实施要求和《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建立和健全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卡片,按时记载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情况和办理调转手续,定时核对各工种岗位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使用期限。
新工人上岗前安全教育,要专门进行有关正确使用和保养劳动防护用品的培训,各分公司综合办劳保管理员在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时,也要向领用人讲清正确使用方法,提醒职工自觉进行劳动防护用品保养。
发放程序如下:
1、公司人力资源部每月31日前对员工按工种、标准造出下月《月份劳动防护用品预发表》。各分公司综合办劳保管理员可以登陆《劳保用品管理系统》(网络版)进入固定物品发放——预发登记——车间(分公司)选择——打印——打印设置——打印《月份劳动防护用品预发表》,或者到公司人力资源部索取。
2、各分公司综合办劳保管理员按照《月份劳动防护用品预发表》中的护品名称、预发时间,由职工本人签字后,对个人开出手工《领料单》,领用人到财务部驻分公司材料会计处换取《出库单》,仓库保管员凭《出库单》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3、保管员在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时,依据领料人员的“材料领用单”手续齐全,填写正确后,按实发放,不得随意超额或扣减,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应按先进先出的原则。
4、每月26日前,各分公司综合办劳保管理员对本单位当月的劳动防护用品情况,按矿山、选矿、管理勤杂等部门分别汇总,编制《月份劳动防护用品汇总表》,连同《月份劳动防护用品预发表》一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登记、入账。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一)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和要求
1、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劳动条件、需要保护的部位和要求,科学合理地进行选型。
2、必须进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培训,让使用人员熟悉劳动防护用品的型号、功能、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3、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正确使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可靠、有效,严防误用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用品。
4、特殊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等还应经培训、实际操作考核合格,方可使用 。
5、职工进入生产岗位、检修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不许穿戴(或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许滥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明火作业的工人,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防护服装的选择,应当按照国标GB 4385—1995 防静电鞋、导电鞋; GBl20xx—1989 防静电工作服的技术要求严格选择。
7、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善保护,不得拆改,应经常保持整洁、完好,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如有缺损应及时处理。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
1、员工在工作时必须按要求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则按违章处理。
2、车间、班组要对员工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随时进行检查。
3、分公司车间、班组在组织职工安全教育时,帮助职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鼓励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监管和教育新员工如何正确佩戴和使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班组员工有不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要及时更正并予以批评教育。
4、公司安全部门负责对全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按“三违”处罚规定进行处理。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保养和检测、报废
发给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由职工本人按要求定期保养;供外来参观、学习、检查工作人员临时借用的公用劳动防护用品指定专人保管,定期保养,应保持整洁,保证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始终处于良好状况。
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测,除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安监部门例行质量检测外,单位内部检测由安全技术和供应部门联合进行,每半年一次,保证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稳定、可靠。
在检查中发现劳动防护用品由于使用中遭受打击、碰撞、高温等情况,导致发生损坏、破裂、变形等隐患的要责令其放弃使用或者强令其报废;劳动防护用品从领取使用开始超过规定使用时间的要强制实行报废,不服从管理且逾期继续使用的,将对个人和分公司做出处理。禁止超期使用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
五、劳动防护用品的评估
每年的一月和七月,由安全技术部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卫生、职业医务专业人员和职工代表参加,召开劳动防护用品的评估会议。针对企业生产自身风险,以及为职工的头、手、眼睛、脸、听力、脚、呼吸、热、冻、触电等方面保护所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适应程度、配备标准、使用年限、质量要求进行全面评估,通过作业场所的风险分析,识别劳动防护用品的需求,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和发放标准修订提供可靠依据。
劳动用品管理制度5
为保障员工安全生产,加强劳动保护,合理使用劳动护品,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类劳动护品由公司统一购买并进行管理,由生产部、库区集中发放,发放部门要建立个人领用卡(或档案),领用者要在卡在签名。
二、购买劳动护品要本着实用、耐用的原则,切实起到保护职工健康的作用。
三、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劳动护品配备标准和时间发放。
四、劳动护品是保障员工健康安全的维护品,生产岗位必须严格按要求合理使用劳动护品,不得将劳动护品变为家庭福利。
五、如遇特殊情况,需用特殊劳动护品时,使用单位要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后配置。
六、生产部根据岗位不同或岗位调整情况,在规定的范围内,灵活掌握发放岗位及标准。
七、新入厂员工试用期满后可享受劳动护品,离职或被辞退员工要将岗位固用劳动护品上交,办好各项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厂。
八、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时行修改完善。
劳动用品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和管理,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和管理要求。
3.职责
3.1安全环保部负责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的制定、发放管理工作,并监督检查职工的佩戴情况。
3.2仓管员负责劳保用品的出入库及保管工作。
4.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要求
4.1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的发放应根据作业人员可能接触毒物的种类来选择,并配备相应的滤毒罐(盒),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的气密性和滤毒罐(盒)的有效性,并按国家标准规定,定时更换滤毒罐(盒)。
4.2应根据职工在作业中防刺、割、磨、烧、烫、冻、电击、腐蚀、有毒等伤害的实际需要配置不同性能和材质的劳动防护手套。
4.3对于可能存在物体坠落、撞击的工作场所,必须佩戴安全帽,不得以其他形式的防护帽替代。
4.4应根据作业场所噪声的强度情况,为从业人员配置相应的护耳器。
4.5对眼部可能受铁屑等杂物飞溅伤害的工种,必须佩戴防冲击眼护具。
4.6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备安全带、设置安全网等相应的坠落防护用品。
4.7纱布口罩不得作防尘口罩使用。
4.8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照相应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如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它工种作业时或在其它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它劳动防护用品。
5.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要求
公司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从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及报废环节进行细化管理。
5.1采购
5.1.1公司采购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所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5.1.2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应选用具备相应资质企业的产品。
5.1.3严禁采购、发放、使用无证、超过使用期限或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
5.2验收
5.2.1公司安全环保部会同行政、库管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5.2.2按照采购计划中明确的数量、规格、技术内容等具体要求和相关的产品标准,对接收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抽样检查。
5.2.3验收注意事项
1)每件产品上应有产品合格证,产品合格证上至少应提供以下信息:产品名称或品牌标记、制造商、规格型号、生产日期、许可证编号。
2)安全帽、防静电工作服等产品,标准要求每件产品上应有生产者所在的省级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检验机构发放的《安全鉴定证》。
3)省级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与生产日期相符的批量检验报告或监督检验报告原件。
4)供应方不能提供第(3)条的批量检验报告或监督检验报告时,没有试验条件的使用单位应该对接收的当批产品进行抽样,委托有法定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测试,这样既可以准确掌握产品的性能情况,又可以在事故责任追究中避免纠纷。
5.3保管
5.3.1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和出入库工作由库管统一管理。
5.3.2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劳动防护用品保管、出入库和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贮存安全,防止损坏、丢失。
5.3.3如有库存不足、品种不全等情况,要及时提交采购计划,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进行采购。
5.4发放
5.4.1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
5)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使用周期,由公司安全环保部根据公司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制定。劳动条件、工作环境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调整发放标准,满足生产需要。
6)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等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
7)凡是在公司内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8)生产部、安全环保部、财务部、后勤等部门有关人员,应根据其经常进入的工作区域,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9)公司应有公用的安全帽、工作服等劳动防护用品,供外来参观、学习、检查工作人员临时借用,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保持整洁,专人保管,如有丢失,要查清责任,折价赔偿。
10)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有毒有害气体可能泄漏的作业场所,除对作业人员配备常规劳动防护用品外,还应在现场醒目处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逃生、抢救时应急使用。公司应有专人和专门措施,定期保养,保证其处于良好待用状态。
5.4.2劳保防护用品的发放
1)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全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按照相应工种和劳动防护用品种类、发放标准,建立健全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账,详细记录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情况和办理调转手续,定时核对各工种岗位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使用期限。
2)新工人上岗前安全教育,要专门进行有关正确使用和保养劳动防护用品的培训,安全环保部在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时,也要向领用人讲清正确使用方法,提醒职工自觉进行劳动防护用品保养。
3)因病休息的员工,相应延长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时间。
4)员工辞职的,应将相应劳动防护用品全部交回公司。
5)劳保用品根据岗位类别配备不同的劳保用品,包括帆布手套、橡胶手套、肥皂、纱布口罩、防毒面具、胶鞋、安全帽、工作服,具体标准如下:
?帆布手套:生产、维修、水处理5双/人;仓管员1双/人;后勤2双/人;保洁1双/人。
?橡胶手套:合成工序2双/人;水处理3双/人;保洁、厨房1双/人。
?肥皂、洗衣粉:每人每月各1一份(含仓管员,后勤,保洁,厨房)。
?纱布口罩:合成15只/人;干燥20只/人;库管、维修5只/人;保洁2只/人。
?防毒面具:生产人员每2月一只。
质检部根据日常检验要求,及时领取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6)每月一号由各部门负责人按照各部门员工的领用标准统一领用,逐人发放,员工自行保管使用。
5.5使用
5.5.1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和要求
1)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劳动条件、需要保护的部位和要求,科学合理地进行选型。
2)必须提前进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培训,让使用人员熟悉劳动防护用品的型号、功能、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3)职工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可靠、有效,严防误用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护具。
4)特殊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防化服等还应经培训。
5)职工进入工作岗位、检修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不许穿戴(或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许滥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明火作业的工人,禁止使用化纤防护用品。
7)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善保护,不得拆改,应经常保持整洁、完好,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如有缺损应及时上报处理。
5.5.2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
1)职工在工作时必须按要求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则按违章处理。
2)公司、部门、班组要对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随时进行监督检查。
3)公司、部门、班组在组织职工安全教育时,帮助职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鼓励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监管和教育新员工如何正确佩戴和使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班组员工有不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要及时更正并予以批评教育。
4)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全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按公司相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理。
5.6报废
5.5.1劳动防护用品因损伤、过期或失效需要报废处理的,部门应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安排专人收集和报废处理。
5.5.2报废的劳动防护用具必须销毁,禁止领用和重复使用,更不准转让。
5.5.3销毁劳动防护用具时,应由安全环保部制定出安全有效的措施。
5.5.4对报废处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品种、数量、来源、原因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经办人和监督人签字存档。
6.应急药品管理
6.1公司配备应急药品柜以放置应急药品。
6.2建立应急药品台帐、检查记录及收发放记录(要有领取人、管理人员签字)。
6.3应急药品设专人管理,并保证二十四小时随时能取出药品。
6.4应急药品要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6.5发放药品限一次用量。
6.6过期药品及时统一销毁,并做好记录
7.附则
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劳动用品管理制度7
重要性1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对于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减少工伤事故、提升员工满意度和维护企业声誉至关重要。它能有效降低职业病发生率,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同时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遵守法规的体现。此外,良好的防护用品管理还能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因设备故障或员工受伤导致的生产中断。
重要性2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1. 安全保障:有效预防职业伤害,降低事故发生率,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
2. 法规合规: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防护措施不足导致的法律责任。
3. 提升效率:良好的防护措施能减少因伤停工,提高工作效率。
4. 增强员工满意度:体现企业对员工的关心,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忠诚度。
5. 企业形象:展现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承担,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
重要性3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保障员工安全:通过提供合适的防护装备,降低职业伤害风险。
2. 提升工作效率:良好的.防护用品使用习惯可以减少因意外导致的停工时间。
3. 遵守法规:满足法律法规要求,避免因违规造成的罚款或声誉损失。
4. 促进企业文化和员工满意度:体现企业对员工的关怀,提升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
重要性4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保障员工安全:防止工伤事故,降低职业病发生率,提高员工满意度和工作效率。
2. 符合法规要求:遵守国家劳动保护法规,避免因违规而产生的罚款或法律纠纷。
3. 提升企业形象:体现企业对员工的关怀,提升企业社会责任感和公众形象。
4. 控制成本:通过合理采购和有效管理,减少浪费,节约企业资源。
重要性5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直接关系到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社会责任。一方面,有效的防护措施可以减少工伤事故,降低医疗费用支出,保持良好的生产秩序;另一方面,遵守相关法规,保障员工权益,有利于提升企业形象,增强员工满意度和忠诚度。
重要性6
劳动防护用品和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 保障员工安全:有效预防工伤事故,降低职业病发病率,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 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事故导致的停工时间,保持生产线稳定运行,提升生产效率。
3. 维护企业声誉:体现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承担,提高员工满意度和公众对企业的好感。
4. 遵守法规:避免因违反劳动安全法规而面临的罚款、诉讼等法律风险。
5. 控制保险成本:减少工伤事故,可以降低企业的工伤保险费用。
重要性7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直接关系到员工的生命安全,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员工权益的重要体现。另一方面,良好的防护措施可以减少工伤事故,降低医疗费用支出,提高生产效率,维护企业的稳定运营。此外,遵守国家相关法规,也是避免法律纠纷、保持企业合规经营的关键。
重要性8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对于企业安全管理至关重要。它不仅能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降低工伤事故率,也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合规形象,防止因安全事故导致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此外,良好的劳保用品管理还能增强员工的工作满意度,提高生产效率。
重要性9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一方面,它直接关乎员工的生命安全,通过有效的防护措施,可以显著减少工伤事故,降低企业的赔偿成本。另一方面,良好的安全环境能够提升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增强团队凝聚力,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和企业声誉。
重要性10
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直接关乎到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生产秩序。有效的管理能减少工伤事故,提高员工满意度,降低企业风险,同时符合国家劳动保护法规,体现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担当。
劳动用品管理制度8
1、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2、根据生产中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劳动条件和不同工种,发给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的人员,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
4、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按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5、使用部门制定适用本部门工作特点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细则,由各单位主管领导审批执行,公司对劳动防护用品实施统一采购。安全技术部门和工会组织须进行督促检查执行。
6、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国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必须在具备《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买。
7、对特种防护用品应建立定期检查制度,不合格的'、失效的一律不准使用。
8、部门员工须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避免使用不当:
(1)劳动用品使用前应首先作一次外观检查。检查的目的是认定防护用品对有害因素防护效能的程度,用品外观有无缺陷或损坏,各部件组装是否严密,启动是否灵活。
(2)劳动用品的使用必须在其性能范围内且达到标准要求,不得超限使用,不得使用未经国家规定的监测部门认可和检测不达标的产品,不能随便代替,更不能以次充好。
(3)了解使用性能和佩戴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劳动用品管理制度9
1、目的
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职工。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安全部负责全公司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及发放标准的制定。
3.2、采购部负责全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安全部与物资库进行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验收,仓库负责发放工作。
3.3、劳动防护用品采取分级管理,集中审批,统一发放的原则。
3.4、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做好发放记录,不得随意更改,弄虚作假。
3.5、新职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按发放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3.6、劳动防护用品是在工作期间使用的,凡因病假或其他原因脱离生产岗位半年以上的停发各类防护用,待复工后发放。
3.7、劳动防护用品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发放标。
3.8、生产单位职工进入生产厂区必须按规定穿戴安全帽、工作服等个体劳动防护用品。
3.9、公用防护用品要建立台账,专人保管,内部调节使用。
3.10、特殊防护用品严禁挪做他用。
3.11、各部门领用的特殊专用防护用品,要定期检查,加强保管,经检查已经失去防护作用的要及时更换,无故损坏的要追究责任,按价赔偿。
3.12、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要进行检查,严禁使用无效的防护用品。使用后要按要求进行维护。
3.13、公用防护品及抢修作业用计划外劳保用品,由单位写出申请报告,分管副总经理审批,仓库发放。
4、相关文件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5、相关记录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
劳动用品管理制度10
一、发放和使用
1、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依据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岗位、不同劳动条件向员工发放,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员工安全健康所必需的则发,否则不发。
2、遵照'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法律规定,凡在本公司生产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均享受同岗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待遇。
3、劳动防护用品由公司免费提供。
4、凡取得报酬的外来人员(包括科研、设计、劳务、承包工程等),劳动防护用品开支已包括在支出费用之内,用人单位一律不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5、不在岗员工不应享受劳动防护用品待遇,员工因事(含学习、驻外工作、长期外借、出国等)、病、产假等原因离岗六个月及以上停发各类防护用品。
6、公司负责教育和监督员工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凡经过教育仍不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用品者为蓄意违章,发生伤害者责任自负。
二、管理
1、综合科是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和监督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和使用情况,负责采购计划的提出、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的资格审定和价格限定工作,并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进厂验收和费用管理工作。凡达不到产品质量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入库和发放。
2、采购计划由各部门提出,交由储运科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厂家直接进货,任何单位、部门、任何人均不得以介绍厂家和产品为名干扰管理和采购工作。
3、生产与供货单位必须具备如下条件否则不得采购:必须具备生产条件和质量检验手段,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必须有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售价不得超出工商物价管理标准,有售后服务能力。
劳动用品管理制度11
1、劳动防护用品由项目部统一购买,所买产品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产品质量达到规范标准。
2、项目经理和项目安全员应对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查验。
3、劳动防护用品应按规定抽样送检,合格后方可发放并使用。
4、项目部应明确专人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保管和发放,并做好记录。
5、劳动防护用品由施工技术人员或安全员根据现场环境和有关规定要求告知作业人员正确的使用方法。
6、班组长应督促所有作业人员正确配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7、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发放。
劳动用品管理制度12
公司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劳保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为规范公司劳保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保用品的定义、范围:
本规定所指劳动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即因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或提供的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
二、劳保用品的管理
1、劳保用品的发放是为了保护员工的劳动安全和身心健康,以便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必须严格标准,合理配用,厉行节约,强化管理。使劳保用品确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身心健康的作用。
2、劳保用品必须依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对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保用品。
3、劳保用品是为劳动提供保护的必要物质条件,员工上岗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4、劳保用品必须按规定标准以实物形式发放给员工,不得以发放劳保用品的名义发放其它物资。
三、劳保用品的管理
1、劳保用品的配备标准、发放范围、使用年限和技术标准由办公室负责。
2、劳保用品计划:各部门应在每年12月20日前,向办公室提报下一所需配备、购买的计划。办公室根据各单位员工定员的'具体情况提出采购计划。
3、采购:办公室根据采购计划表实地考察后,按照质优价廉、货比三家的原则每月25日前把公司所有岗位的劳保用品采购到位
四、劳保用品的使用发放管理
1、使用范围:劳保用品的发放对象为上岗工作的员工。其具体发放标准将依工种、工作任务的不同而相应确定。员工变更工种时,按新工种标准发放。试用期员工,可按时间长短,其劳保用品分别实行减发或延长使用期的办法发放;员工自离岗之日起,不再享有领用劳保用品的权力。
2、劳保发放登记,员工领取劳保用品必须先填报物品领取单,待部门领导审核后交办公室领取。
3、特殊药品,如鼠药,一定要购买国家规定能使用的鼠药,应加强管理,要由专人保管鼠药,要有准确的品种,数量登记。不能同食物等物品混放,以防人误食中毒。
4、凡发给个人保管使用的劳保用品,个人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失、损坏或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5、各部门必须严格按规定和标准发放劳保用品,凡违反规定或造成其它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劳保用品的发放除一次性用品外,实行以旧换新制度。员工领取劳保用品时,各
部门必须注明具体使用人和发放数量、工作岗位、劳保用品品种和使用时间。
6、劳保用品使用期满,需经所在班、组和主管部门鉴定核实后方可换发。
7、劳保用品必须遵照国家相关规定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五、劳保用品使用的日常检查与监督
各部门要开好班前、班后会,布置安全工作和注意事项,办公室不定期进行检查员工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
六、对违反本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或因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及随意拆改防护用品而发生的人身伤亡,要追究本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并承担相应造成的损失。
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劳动用品管理制度13
1 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施工现场作业的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和管理,保障从业人员在施工生产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建筑施工作业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及管理。
2.2 从事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有关建筑活动,应依据本制度为从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使其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
3 职责
3.1 工程部为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配备标准的制定,检查督促下属单位落实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和管理。
3.2 项目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按标准发放,监督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正确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3.3 财务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保管。
3.4 工会、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检查。
4 资源需求
必要的资金保障、适宜的贮存场所。
5 基本规定
5.1 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和其他人员,应依据本标准正确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5.2 本制度规定了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及管理的基本技术要求。当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5.3 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及管理,除应符合本制度以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4本制度所列劳动防护用品为从事建筑施工作业的人员和进入施工现场的其他人员配备的个人防护装备。
5.5从事施工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按规定正确使用。
5.6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应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由用人单位为作业人员按作业工种配备。
5.7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鞋和工作服,应按作业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在 2m 及以上的无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和陡坡作业时,必须系挂安全带。
5.8从事机械作业的`女士及长发者应配备工作帽等个人防护用品。
5.9 从事登高架设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防止滑落的劳动防护用品,应为从事自然强光环境下作业的施工人员配备防止强光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
5.10 从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防止触电的劳动防护用品。
5.11 从事焊接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防止触电、灼伤、强光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
5.12 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安装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防止触电,强光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
5.13 从事防水、防腐和油漆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防止触电、中毒、灼伤的劳动防护用品。
5.14 从事基础施工、主体结构、屋面施工、装饰装修作业人员,应配备防止身体、手足、眼部等受到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
5.15 冬期施工期间或作业环境温度较低的,应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寒类防护用品。
5.16 雨期施工期间应为室外作业人员配备雨衣,雨鞋等个人防护用品。对环境潮湿及水中作业的人员应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6 配备要求
6.1 架子工、起重吊装工、信号指挥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架子工、塔式起重机操作人员、起重吊装工应配备灵便紧口的工作服,系带防滑鞋和工作手套。
(2)信号指挥工应配备专用标志服装。在自然强光环境条件作业时,应配备有色防护眼镜。
6.2 电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维修电工应配备绝缘鞋,绝缘手套和灵便紧口的工作服。
(2)安装电工应配备手套和防护眼镜。
(3)高压电气作业时,应配备相应等级的绝缘鞋、手套和有色防护眼镜。
6.3 电焊工、气割工的劳动防护品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焊工,气割工应配备阻燃防护服、绝缘鞋、鞋盖、电焊手套和焊接防护面罩。在高处作业时,应配备安全帽与面罩连接式焊接防护面罩和阻燃安全带。
(2)从事清除焊渣作业时,应配备防护眼镜。
(3)从事磨削钨极作业时,应配备手套、防尘口罩和防护眼镜。
(4)从事酸碱等腐蚀性作业时,应配备防腐蚀性工作服、耐酸碱肢鞋、耐酸碱手套、防护口罩和防护眼镜。
(5)在密闭环境中或通风不良的环境下,应配备送风式防护面罩。
6.4 锅炉、压力容器及管道安装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锅炉及压力容器安装工、管道安装工应配备紧口工作服和保护足趾安全鞋。在强光环境条件作业时,应配备有色防护眼镜。
(2)在地下或潮湿场所,应配备紧口工作服、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6.5 油漆工在从事涂刷、喷漆作业时,应配备防静电工作服、防
静电鞋;防静电手套、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从事砂纸打磨作业时,应配备防尘口罩和密闭式防护眼镜。
6.6 普通工在从事淋灰、筛灰作业时,应配备高腰工作鞋、鞋盖、手套和防尘口罩,应配备防护眼镜;从事抬、扛物料作业时,应配备垫肩;从事人工挖扩桩孔丼下作业时,应配备雨靴、手套和安全绳;从事拆除工作时,应配备保护足趾安全鞋、手套。
6.7 混凝土工应配备工作服,系带高腰防滑鞋,鞋盖,防尘口罩和手套,宜配备防护眼镜;从事混凝土浇筑作业时,应配备肢鞋和手套;从事混凝土振捣作业时,应配备绝缘肢鞋,绝缘手套。
6.8 瓦工、砌筑工应配备保护足趾安全鞋,肢面手套和普通工作服。
6.9抹灰工应配备高腰布面脚底防滑鞋和手套,宜配备防护眼镜。
6.10 磨石工应配备紧口工作服、绝缘肢鞋、绝缘手套和防尘口罩。
6.11 石工应配备紧口工作服、保护足趾安全鞋、手套和防尘口罩,宜配备防护服镜。
6.12 木工从事机械作业时,应配备紧口工作服,防噪声耳罩和防尘口罩,宜配备防护眼镜。
6.13 钢筋工应配备紧口工作服,保护足趾安全鞋和手套。从事钢筋除锈作业时,应配备防尘口罩,宜配备防护眼镜。
6.14 防水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从事涂刷作业时,应配备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和鞋盖,防护手套,防毒口覃和防护眼镜。
(2)从事沥青熔化,运送作业时,应配备防烫工作服,高腰布面肢底防滑鞋和鞋盖,工作帽,耐高温长手套,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
6.15玻璃工应配备工作服和防切割手套;从事打磨玻璃作业时,应配备防尘口罩,宜配备防护眼镜。
6.16 司炉工应配备耐高温工作服,保护足趾安全鞋,工作帽,防护手套和防尘口罩,宜配备防护眼镜;从事添加燃料作业时,应配备有色防冲击眼镜。
6.17 钳工、铆工、通风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从事使用锉刀、刮刀、錾子、扁铲等工具作业时,应配备紧口工作服和防护眼镜。
(2)从事剔凿作业时,应配备手套和防护眼镜;从事搬抬作业时,应配备保护足趾安全鞋和手套。
(3)从事石棉、破璃棉等含尘毒材料作业时,操作人员应配备防异物工作服、防尘口罩、风帽、风镜和薄膜手套。
6.18 筑炉工从事磨砖,切砖作业时,应配备紧口工作服,保护足趾安全鞋,手套和防尘口罩,宜配备防护眼镜。
6.19 电梯安装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从事安装,拆卸和维修作业时,应配备紧口工作服,保护足趾安全鞋和手套
劳动用品管理制度14
为保证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与身体健康,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使劳保用品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保用品配备标准》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劳动防护用品的定义
本制度所指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本企业服务期间,在为企业创造利益的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即因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或提供的工作服、手套、防护口罩、耳塞等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及毛巾、肥皂等个人清洁卫生用品。
第二条:劳保用品的管理原则
一、劳保用品的管理必须贯彻“确保安全、质量可靠、杜绝浪费、按需配备”的原则,使劳保用品确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作用。
二、劳保用品必须依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对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保用品。
三、劳保用品是为劳动提供保护的必要物质条件,员工上岗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四、劳保用品必须按规定标准以实物形式发放给员工,不得以发放劳保用品的名义发放其它物资。
第三条:劳保用品的管理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发放范围、使用期限和技术标准由生产管理部负责拟定。
二、劳动防护计划的编制:根据企业具体情况由生产管理部提报年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定样采购计划,依据批准后计划进行采购。
三、采购:由综合部负责按领用标准,保质保量采购。
四、库存管理:由综合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库存管理。
五、劳保用品的使用发放管理
(一)劳保用品发放时由综合部建帐审定核实,供应科发放。
(二)劳保管理、发放单位双方均须建立职工劳保台帐和单位集体领用劳保台帐,并明确使用人领用时间、物品及数量,严格按发放标准发放,不到期领用由发放单位折价扣款,属个人领用,开具票据由财务执行,属集体的扣款,由综合部执行。个人劳保领用不到期辞退者,由发放单位在职工辞退表中注明扣款。
(三)劳保用品领取:按月固定领取的由队组审报领取,发放时职工签字,个人劳保卡上领取的由个人或单位集体持卡领取,办公室负责领导劳保领取。
(四)综合部根据劳动保护,不劳动不保护的原则,在审定职工领取劳动用品时,以本人出勤工数为依据,确定领发日期。原则规定月出勤达18天以上计为一个月,年出勤210天为一年进行计算和审核。每月领取的劳动用品,月出勤不达10天者,劳保不计发,当月的劳保在次月初审核领取。当月有出勤,在次月审核时,该职工已离职的不发放,调动岗位的,按原单位出勤审核。
(五)综合部每半年对各工种,岗位人员进行一次审核,凡工种发生变化,必须立即重新审定个人劳保发放标准。
(六)劳动防护用品以使用期限全过程折旧其固有价值,员工离职未满使用期限劳动防护用品,按未满使用期限向单位支付剩余价值(剩余价值=劳保的实际价值/劳保规定使用期限×剩余期限);
(七)集体劳保的管理
1、对一些岗位发放的.劳保,如雨衣、棉衣棉裤、棉大衣、连脚雨裤、电焊手套、耳罩等属集体劳保。由单位根据岗位编制所需写出申请,由专人审核,分管领导签字后,集体领取、发放、保管。供应分别入帐。
2、领用单位对集体劳保进行建帐管理。职工领用集体劳保在完成工作或岗位变化,或劳保不到期辞退,均由领用单位负责交接清楚。不再由于人员变化补充集体劳保。对集体劳保不到期领用,将按照劳保的使用期限折价扣除费用。
(八)必须严格按规定和标准发放领用劳动防护用品,凡违反规定或造成其它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劳保用品的发放除一次性用品外,其余实行以旧换新制度。
(九)新入职员工,当月15日前到岗劳动防护用品以全月配备标准领发,15日后到岗按半月配备标准领发。
(十)个人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由个人负责领用、管理、清洗、修补、报废、更换;集体领用的劳保用品由集体负责管理、维护、报废、更换;专用劳动防护用品由生产管理部负责管理、维护、报废、更换。
(十一)临时兼任岗位所需特定劳动防护用品采用借用制方式管理,由供应科统一管理,按实际生产所需借用。
(十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操作规程、使用规范等相关规定。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的日常检查与监督
各使用部门要做好劳保用品规范使用指导,布置安全工作和注意事项,检查员工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供应科、综合部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对违反本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或因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及随意拆改防护用品而发生的人身伤亡,要追究本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并承担相应造成的损失。由队组统一领取的职工个人劳保用品,必须全额发放给职工本人,严禁以各种名义克扣,违者按5倍罚款。
第六条:常备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范
一、劳动保护手套的使用规定:
(一)布手套使用在装卸、搬运、堆放生产过程及设备安装维护过程中;
(二)搬运或接触有刺激、有腐蚀、有毒等化学品或工业用品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三)电焊、气焊、气割操作时必须佩带电焊手套;
(四)旋转设备操作中严禁佩带手套,维护电工带电作业必须佩带绝缘手套;
二、防尘防毒口罩的使用规定:
(一)粉尘环境岗位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二)接触有刺激、有腐蚀、有毒或不确定性能化工原料、溶剂、助剂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三、工作服、防护胶鞋、防护脚盖、安全帽的使用规定:
(一)所有员工在工作岗位都必须穿规定工作服,员工必须佩戴安全帽、绝缘鞋;
(二)工作面水大时必须穿防护雨衣;
(三)从事电焊、气焊、气割操作时必须佩带防护脚盖;
(四)维护电工带电作业必须穿绝缘胶鞋;
第七条:劳动防护用品的费用
一、劳动防护用品采购供应所有费用统一由财务部门专项列支;
二、员工按配备标准及使用期限标准领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免费提供;
三、员工超标准领用劳动保护用品按采购供应价收取成本费用。
劳动用品管理制度15
一、采购、个人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帽》(gb2811)、《安全带》(gb6095)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记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应查验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的生产、经营资格,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和商品标识,收集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以确保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三、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按照相关规定按批量进行安全性能试验、检验,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周期性检验。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免费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实物替代。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有采购、发放管理台帐,台帐中应明确领取人签字手续,管理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五、劳动防护用品应专人管理,贮存过程中通风,避光,隔热,并避免化学品的侵蚀。
对施工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定期检查,督促相关分包企业和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六、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保证施工作业人员能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工程项目部应有教育培训记录,有培训人员和被培训人员的签名和时间。
七、对损坏或性能不符合防护条件的防护用品应予以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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