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5-10-10 11:00:09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资产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1

  第一条 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存货及财产盘点的正确性,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以达到财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盘点范围

  (一)存货盘点:系指原料、油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品。

  (二)财务盘点:系指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

  (三)财产盘点:系指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的盘点而言。

  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资本支出购置者。

  2、保管资产:凡属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杂项设备。

  3、保管品:以费用购置者。

  第三条 盘点方式

  (一)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由资材部门或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财务:由财务科与会计科共同盘点。

  3、财产:由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二)月末盘点

  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经管部门及财务部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经管项目500项以上时,得采取重点盘点。

  (三)月份检查

  由检核部门(总经理室)或财务部门照会其部门主管后,会同经管部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第四条 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一)总盘人:由总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二)主盘人:由各事业部主管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三)复盘人:由总经理室视需要指派及事业部经管部门的主管(含科长、厂长、处长),负责盘点监督之责。

  (四)盘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五)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六)协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七)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抽点人,其职责亦同。

  (八)监点人:由总经理室派员担任。

  第五条 盘点前准备事项

  (一)盘点编组

  由财务部门主管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呈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二)经管部门将应行盘点的财务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所需盘点表格,由财务部门准备。

  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示牌。

  2、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4、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门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表”一式两联,将账面数调整为正确的账面结存数后,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第一联送经管部门。

  (三)盘点期间已收到料而未办妥入账手续的原、物料,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第六条 年中、年终全面盘点

  (一)财务部门应于呈报总经理,经核准后,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事业部的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后,拟订盘点计划表,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二)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至于各生产单位于盘点期间所需用料的领料,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三)年中、年终盘点,原则上应采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时,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方式进行。

  (四)盘点应尽量采用精确的计量器,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每项财物数量,应于确定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更改。

  (五)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均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统计表”,并每小段应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后,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点;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经管部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第七条 不定期抽点

  (一)由总经理室视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可由财务部门填具“财务抽点通知单”于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办理。

  (二)盘点日期及项目,以不预先通知经营部门为原则。

  (三)盘点前应由会计部门利用“结存调整表”将账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的确实账面结存数,再行盘点。

  (四)不定期抽点,应填列“盘存表

  第八条 盘点报告

  (一)财务部门应依“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一式三联,送经管部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门汇总转呈总经理签核,第一联送经管部门,第三联转送总经理室,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作为账项调整的`依据。

  (二)不定期抽点,应于盘点后一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年中、年终盘点,应由财务部门于盘点后二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

  (三)盘点盈亏金额,平时仅列入暂估科目,年终时始以净额转入本期营业外收入的盘点盈余或营业外支出的盘点亏损。

  第九条 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券盘点

  (一)现金、银行存款、零用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项目,除年中、年终盘点时,应由财务部门会同经管部门共同盘点外,平时,总经理室或财务部门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二)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应于盘点当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账后办理。

  (三)盘点前应先将现金存放处封锁,并于核对账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

  (四)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现金(票据)盘点报告表”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认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门存,第二联财务部门存,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五)有价证券及各项所有权状等应确实核对认定,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有价证券盘点报告表”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订后呈核。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存财务部门第三联送往总经理室,如有出入,应即呈报总经理批。

  第十条 存货盘点

  (一)存货的盘点,以当月最末一日举行为原则。

  (二)存货,原则上采全面盘点,如因成本计算方式,无须全面盘点,或实施上有困难者,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盘点方式。

  第十一条 其他项目盘点

  (一)外协加工料品:由各外协加工料品经办人员,会同财务人员,共同赴外盘点,其“外协加工料品盘点表”一式三联。应由代加工厂商签认。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财务部门存查,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二)销货退回的成品,应于盘点前办妥退货手续,含验收及列账。

  (三)经管部门将新增加土地、房屋的所有权的影印本,送财务部门核查。

  第十二条 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对于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行准备事项,必须深入了解。

  (二)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须依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该组复盘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觅妥代理人应经事先报备核准,否则以旷职论处。

  (三)所有盘点财务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物的进出及移动。

  (四)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处,均须经盘点人员签认始能生效,否则应查究其责。

  (五)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磅秤或换算的确实资料为据,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之。

  (六)盘点人员超时工作时间得报加班或经主管核准可以轮流编排补休。

  (七)盘点开始至工作终了期间,各组盘点人员均受复盘人指挥监督。

  (八)盘点终了由各组复盘人向主盘人报告,经核准后始得离开岗位。

  ?第十三条 盘点工作奖惩

  (一)盘点工作事务人员要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切实遵照办理。表现优异者,经由主盘人签报,各嘉奖一次,以资奖励。

  (二)违反本办法的视其违反情节的轻重,由主盘人签报人事部门议处。

  第十四条 账载错误处理

  (一)账载数量如因漏账、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账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申诫以上处分,情况严重者,应层呈总经理议处。

  (二)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由直接主管签报总经理议处。

  第十五条 赔偿处理

  财、物料管理人员、保管人有下列情况者,应送总经理议处或赔偿相同的金额:

  (一)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二)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三)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某年某月某日起生效。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2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马达、仪表、工具、什项设备(各公司自分事务性什项设备及机电什项设备)。

  第三条 会计科目列账原则。

  前项固定资产,耐用年数在两年以下,非出产性,未超过一定金额者(各公司自定)应以用度科目列账,而不得以固定资产科目列账。

  第四条 管理部分

  固定资产按以 别,由各公司指定部分负责管理,其管理及保养细则由各公司管理部分会同使用部分自行制定。

  (一)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事务性什项设备由总务部分负责管理。

  (二)机械设备、马达、仪表、机电性什项设备由公务部分负责管理,但得视实际需要归由性质相关部分管理。

  (三)工具由资材仓负责管理,

  第五条 编号。

  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管理部分管理,并会同会计部分依其种别及会计科目统驭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粘贴样签。

  第六条 移交。

  职员调动时,对于固定资产应依人事管理规则第十一条的划定详列清册办理移交。

  第七条 增减讲演。

  会计部分应于次月十五日前就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项目编制'固定资产增减表'(附件表3—1)一式三联送管理部分核对,并填列异常或更正内容 ,第一联管理部分自存,第二联送返会计部分,第三联送使用部分保存,采用电脑处理的部分以电脑报表代替。

  第八条 清点。

  固定资产管理部分应会同会计部分每年清点一次(不含工具、马达、仪表、事务性什项设备)。另应于每季就固定的项目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种别至少抽点十项,清点后应填'盘存单'(附件表3—2)一式三份,注明盈亏原因,一份自存,两份呈报(总)经理核决后一份送会计部分,一份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备查。管理部分对于盘盈和盘亏除应专案叙明原因呈核外,并应依增置或减损的划定办理手续。

  第九条 增置、营造、修缮处理。

  固定资产的增置、营造、修缮应分别依照'材料管理办法''工程修造发包事务处理规则'及'营建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划定办理。

  第二节 增置及登记

  第十条 增置手续。

  土地、房屋及建筑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固定资产于增置验收后,使用部分(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由总务部分)应即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单'(附件表3—3)一式三联经会管理部分签章后,送会计部分填注购置金额、耐用年限、月折旧额,第一联送管理部分转记'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由会计部分自存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三联送使用部分保存。会计部分一般每月与管理部分核对'固定资产登记卡'的记载事项,如出罅漏事项立刻通知补正。

  第十一条 受赠处理。

  固定资产因其他公司拨入,损赠而取得者,应填明价格,如原价无法查得或根本无价者,得由管理部分会同会计部分予以估列,并按第十条固定资产增置手续办理。

  第十二条 登记。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等不动产取得所 有权后,由总务部分同一办理产权登记后转记入'房屋、土地登记卡'。变更时亦同。

  第十三条 保险。

  固定资产应依'关于企业财务保险事务处理程序'的划定办理保险。

  第三节 移转、闲置及减损的处理

  第十四条 资产移转处理。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什项设备等固定资产在公司内相互拨转时应由移出部分填写'固定资产移转单'(附件表3—4)一式三联会同管理部分签章后,送移入部分签认(假如管理部分不同,要加印一联,会同移入管理部分同时签认),第一联送管理部分 (假如管理部分不同,影印联送移入管理部分,转让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送会计部分,第三联送移入部分,第四联送移出部分。其出入厂区应另填'移交运单',一式六联第一联托运部分自存,第二联托运部分转送会计部分暂存凭核对第三联;第三联至六联出厂时经守卫签注时间、车重以后,第三联由守卫暂存,于翌日转送托运部分的会计部分,经与第二联核对无误,于一日内转送收料部分会计单位凭以核对收料;第四、五六联由承运商随同物品出厂、入厂时经守卫签注入厂时间、车重以后入厂,经点收后第五联由承运商暂存凭以申请运费,第六联由守卫暂存,于翌晨转送收料部分的会计部分与第三联核对。

  第十五条 资产送修处理。

  固定资产因故送厂商修复时,应依照'工程修造发包事务处理规则'的有关划定办理,于送修时由工务部分或管理部分开具'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第一联经办部分自存,第二联送会计部分,第三联由守卫暂存,于越日转送会计部分,第四、五、六联承运商运送物品出厂,第四联交收料厂商暂存作物品回厂交货的凭证,经办部分验收后转交会计部分核销,第五联供申请运杂费,第六联由收料厂商签收并送回经办部分。

  第十条出租名外借处理

  固定资产出租或外借,管理部分应先会同会诸部分后按序呈(总)经理核准后办理,应制定契约,副本送会计部分以备核对,契约内容包括修缮保养及税捐负担、房钱、运什费、归还期限、保持原状、附属设备明细等,其出入厂区另填'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并依第十条流程的划定办理。

  第十七条 减损处理。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因减损已报废者,应由使用部分填具'固定资产减损单'(附件表3—5)一式四联。注明减损原因,送管理部分及会计部分签注处理意见后呈报(总)经理,经核准后,第一联管理部分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连同有关资料送会计部分据以向主管机关办理报备,典质权变更及解除保险等手续,第三联自存,该减损资产因体积巨大必需就地处理或拆除时,则第四联送委托部分凭以办理,惟减损资产于拆移前,或拆移后无法缴库时,管理部分或使用部分应妥为保管,上项减损资产已缴库而决定标售时,其处理流程依第十八条划定办理。

  第十八条 闲置固定资产处理。

  固定资产的管理部分至少每三个月应将经营上以为无利用价值的闲置固定资产予以收拾整顿,填具'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附件表3—6),拟定处理意见呈报(总)经理,经核定标售者须按下列划定办理:

  (一)管理部分的资产应即按'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所列经批示让售部门开具'固定资产让售比价单'(附件表3—7)一式四联由(总经理)指派专人或由采购部分负责招商比价,并将比价结果转记于'标售比价单'后,第三联自存,第四联送资管科,第一、第二联呈报(总)经理核决后,由经办人将第二联送会

  计部分以凭核对,第一联送管理部分以便发货。

  (二)发货时,由标售经办人填写'物品交运单'一式六联(承运商联勿填)凭以入厂提货,经守卫签注出入厂时间及过磅记实后,送回标售经办人开具'缴款单'向出纳解缴货款,并于'料品交运单'备注栏填写'固定资产让售比价单'号码,发票号码,第一联送资材部分,第四联交承购商收执,第二、三联送守卫查对放,地翌日转会计部分复核。

  (三)提货出厂后管理部分应即填具'固定资产减损单'一式四联(资材仓库联免填),第一联自存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送会计部分,第三联送使用部分保存。

  第十九条 典质资产的减损出租、外借处理。

  经提供典质借款的固定资产如有发生减损,出租或外借时,会计部分应事前备函写典质编号及资产名称、数目向总管理处财务部报备,由财务部向贷款及典质权登记机构办理标的物增减变更手续。

  第四节 工具、附属设备、事务性杂项设备处理

  第二条 马达、仪表处理。

  (一)本项资产经验收后使用部分每件填具'固定资产增加半日'加盖'附属设备管理'章(马达或仪表如附属于机械中验收时,除比照第十条的`划定外,仍应按本条划定处理),第一联送管理部分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马达、仪表专用卡片自订),第二联送会计部分,第三联归使用部分自存。

  (二)移转时应通知管理部分于'固定资产登记卡'上记载移转情况,其出入厂区应填写'移转交运单'办理交运。

  (三)需送厂外修理者、应比照第十五条的划定办理。

  (四)其保养细则由管理部分会同使用部分自行制定。

  (五)每年必需全面清点一次,其闲置部门应比照第十八条的划定处理。

  (六)各公司必需自订管理对象的尺度(如寒气机里的马达不列入管理或几马力以上的马达始列入管理的对象等)。

  (七)减损的部门比照第十七条的划定处理,减损单应加盖'附属设备管理'章以资区别。

  第二十一条 工具处理。

  (一)本 项资产的购置全部经过资材仓库收料,未领用前由仓库保管,归入物料账。

  (二)本项资产系指物料的工具类,但各公司得订出各项品名并追加非消耗品部门。

  (三)本项资产列为人个保管时应依个人分别(共同使用者以部分设立,经理为当然保管人,得指定专人负责实际保管工作)设立'财产保管卡'二份(以不同颜色区分),一份存发料部分(仓库),一份保存入各科保中保管。

  (四)领用时,由领用人开具'材料领料单'连同该科保存的卡片向仓库领料,并在'财产保管卡'上签认。

  (五)领用本 资产时,如系新领或追加者领料单须经总经理核准,如系以旧换新者,凭经理核准的领料单办理。

  (六)移交时有关本项资产的保管清册须增写一份送管理部分,据以转记'财产保管卡'。

  (七)本项资产于不用拟退回时,须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方能办理退库,资材仓库对该退回品得例外管理。

  第二十二条 事务性杂项设备处理。

  (一)本项资产的购置勿需经过物料账处理,于验收以后直接以设备或 用度列账。

  (二)本项资产各公司应列出品别,于请购时由资材仓库在请购单上加盖'列入财产管理'章并会总管理部分后办理请购。于办理验收后'请购单'的会计联及仓库联同送会计部分收拾整顿付款,仓库联并于传票开制后,由会计部分转送管理部分转记'财产保管卡'。

  (三)本项资产列为个人保管时应依个人分别设立'财产保管卡。'其作的自订项目及保有的期限,超过保有期时免办报废或缴还。

  (四)对于非消耗性文具用品的保持期限及对象,各公司得自订项目及保有的期限,超过保有期限时免办报废或缴还。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3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了规范无形资产的处置过程,确保无形资产处置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控制无形资产处置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处置的方式

  无形资产处置的方式包括转让、出售、投资、报废等。

  第3条处置原则

  公开、公正、合理、有序,未经审批不得自行处置。

  第2章无形资产处置前的评估和处置程序

  第4条在对无形资产进行处置前,应由资产管理部组织专家对无形资产进行论证和技术鉴定,按照国家相关资产管理规定进行评估确认,对无形资产的处置价格不低于评估值。

  第5条无形资产处置程序

  1.无形资产使用部门根据论证和考察情况提出处置申请,填写“无形资产处置申请表”。

  2.公司资产管理部会同财务部等相关部门组织针对待处置无形资产的技术鉴定。

  3.公司资产管理部将技术鉴定结果和对于处置申请的意见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4.资产管理部根据总经理的批复,会同无形资产的使用部门合理处置无形资产。

  第6条公司财务部门对获得的无形资产处置收益进行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处置收益。

  第3章不同处置方式的实施措施

  第7条无形资产处置价格应当选择合理的方式,报经企业授权部门或人员审批后确定。

  第8条对拟出售或投资转出的无形资产,应由有关部门或人员提出处置申请,列明该项无形资产的原价、已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预计出售价格或转让价格等,报经企业授权部门或人员批准后予以出售或转让。

  第9条无形资产报废

  1.对使用期满、正常报废的无形资产,应由无形资产使用部门填制“无形资产报废单”,经企业授权部门或人员批准后对该无形资产进行报废清理,“无形资产报废单”的样例如下所示。

  2.对使用期限未满、非正常报废的无形资产,应由无形资产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注明报废理由、估计清理费用和可回收残值、预计出售价值等。

  第10条企业出租、出借无形资产,应由无形资产业务主管部门会同财务部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办理,并签订合同或协议,对无形资产出租、出借期间所发生的`维护保全、税负责任、租金、归还期限等相关事项予以约定。

  第11条无形资产处置涉及产权变更的,企业无形资产业务主管部门会同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无形资产技术鉴定,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办理无形资产的产权确认手续。

  第12条重大无形资产处置项目

  1.对于重大的无形资产处置,无形资产处置价格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2.对于重大无形资产的处置,应当采取集体合议审批制度,并建立集体审批记录机制。

  第4章附则

  第13条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实施。

  第14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资产管理部所有。

  第15条相关文件资料

  1.“无形资产处置申请表”。

  2.“无形资产报废单”。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4

  第1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医院的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的款项、库存物资、药品等。

  第2条、医院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

  第3条、医院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医疗款、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和其他应收款等。

  医院对应收款项应及时清理,应收住院病人医药费要及时结算。

  对期限超过3年,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应作为坏账处理,坏账损失经过清查,报经主管部门、主办单位批准后,在坏账准备中冲销。年度终了,医院应按年末应收医疗款和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科目余额的3%~5%计提坏账准备。

  第4条、库存物资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

  购入的库存物资按实际购入价计价,自制的.库存物资按制造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盘盈的按同类品种价格计价。

  库存物资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来进行管理。库存物资要合理确定储备定额,定期进行盘点,年终必须进行全面盘点清查,保证账实相符。对于盘盈、盘亏、毁损等情况,应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盘盈的以其价值冲减管理费用。盘亏、毁损的,属于正常损失部分,扣除残料价值后,计入管理费用;盘亏、毁损中属于非正常损失部分,经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批准后,扣除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偿和残料价值后,计入其他支出。

  低值易耗品实物管理采取“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等管理办法。物资管理部门要建立辅助账,反映在用低值易耗品分布、使用以及消耗情况。低值易耗品领用实行一次性摊销,个别价值较高或领用报废相对集中的可分期摊销。低值易耗品报废收回的残余价值,作为其他收入。

  第5条、药品是指医院为了开展医疗活动而储存的各类药品。

  药品管理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价格政策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并遵循“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医院药品按零售价进行核算,其实际购进价与零售价的差额为进销差价。月末按当月药品销售额和药品综合加成率(或综合差价率)计算药品销售成本。

  药品必须建立健全出入库制度。药房要正确计算处方销售额并与药品收款额核对相符。使用计算机进行药品管理的,应做到“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没有实行计算机管理的,必须做到“金额管理、重点统计、实耗实销”。

  医院自制药品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进行成本核算。自制药品按规定的零售价入库,成本与零售价的差额计入药品进销差价。有条件的医院应设置分类账分类分批核算制剂成本。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5

  1.目的

  为规范分分公司资产管理,杜绝不合理的资产浪费,加强对办公费用的有效控制。

  2.范围

  适用于分公司全部资产管理活动及分公司全体职员。

  3.职责

  3.1、公司执行总裁对分公司所有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各类资产的申购、报废拥有最终审批权。

  3.2、分公司总经理对所辖各分管部门负责人对各类资产的申购、报废拥有最终审核权。

  3.3、分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依据本制度和财务管理规范对分公司所有资产的申购及报废进行审核、监督、检查、处理,并根据分公司经营管理状况修改及解释本制度。

  3.4、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分公司所有资产类物资的统一采购和监管。

  3.5、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各类资产的申购、报废的必要性和真实性负责。

  3.6、分公司全体职员必须执行资产管理规定的管理流程和审批程序,本着节省成本的原则,合理使用分公司资产,并有维护分公司资产的义务。

  4.定义

  4.1分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分公司资产管理工作。

  4.2、资产根据起特性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4.2.1非消耗类资产

  4.2.1.1固定资产:单价在1500元以上且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资产。

  4.2.1.2低值易耗品:单价在100元以上、1500元(含)以下且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资产。

  4.2.1.3消耗类资产

  4.2.1.3.1消耗品:单价在100元(含)以下或者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或在固定资产类和低值易耗品范畴以外的资产。

  5、资产的编号

  5.1编号范围:分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类及低值易耗品类资产在采购入库时需对资产进行统一编号,消耗品不需编号。

  5.2编号规则:

  zp、-、*、*、-、*、*、-、*、-、*、-、***

  公司简称、分公司简称、服务中心编号、资产分类、资产来源、序号

  分公司简称用两位字母表示,及重庆用CQ,鲁能星城物业服务中心LN(如果物业服务中心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名字相同或者相近的时候注意区分),资产分类以大写字母表示,资产来源用数字表示,序号从001开始依此类推。

  “A”类指机械、工具、设备类

  “B”类指运输工具类

  “C”类指家私类,C1表示桌类,C2表示椅类,C3表示柜类、

  “D”类指电脑设备类

  “E”类指保安消防器械类

  “G”类指电子电器类

  “Z”类指其他类

  “1”表示公司资产

  “2”表示开发商捐赠资产

  “3”表示其他部门捐赠资产

  “4”表示开发商托管资产

  “5”表示其他部门托管资产

  “6”表示其他资产

  5.4分公司财务管理人员于每年的6月25日和12月25日各组织一次固定资产的盘点,包括在库的固定资产及已领用的固定资产,并出具《资产盘点表》提交公司财务管理部及分公司总经办。

  6.资产的管理

  6.1固定资产的管理

  6.1.1固定资产的入库管理

  6.1.1.1仓库管理员将采购的固定资产根据其使用范围分类统一编号,填具入库单,入库单必须注明事项:入库日期、申购部门、资产名称、资产类别、数量、单价、金额及其它须注明事项。

  6.1.1.2仓库管理员须于资产入库24小时内根据入库单登记资产管理台账,并于每周五核对台账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

  6.1.1.3资产采购经办人须持有仓库管理员开具的入库单及申购单、发票等相关单据方可到财务管理部报销。

  6.1.1.4财务管理部负责审核入库单填制的准确性。单据齐全并准确方可给经办人办理报销手续。

  6.1.1.5仓库管理员于每月28日与财务管理部对账,保证做到账账相符。

  6.1.2固定资产的领用

  6.1.2.1、公用固定资产的领用

  6.1.2.1.1、公用固定资产(如分公司的电脑及其它公共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人力资源部统一领用,领用时仓库管理员开具固定资产领用单由责任人签收,领用单必须注明(入库日期、出库日期、领用人、责任人、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资产存放位置及其它注明事项。

  6.1.2.1.2、公用固定资产领出后,总经办须将该资产的管理应纳入相关责任人的岗位说明书中,有关该资产的日常维护工作都属于该责任人的工作。若该岗位人员有变动,该资产的管理工作也应随着变动。

  6.1.2.2、非公用固定资产的领用

  6.1.2.2.1、非公用固定资产领用时仓库管理员须进行领用登记,注明所有需注明事项,交由领用人签收。

  6.1.2.2.2仓库管理员根据领用人签收过的出库单填制资产卡,将各项资产落实到个人负责,并监控该职员在离职或其它特殊情况下该固定资产的回收或交接。

  6.1.2.3仓库管理员须于开出出库单24小时内登记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并于每周五核对台账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

  6.1.2.4、总经办每月28日核对一次本月的固定资产领用情况,保证固定资产管理台账的准确性。

  6.1.2.5各部门应妥善使用购置的工具、设备,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挪用。资产标识不得随意涂改,撕毁,如发现有损坏,请及时通知前台人员补贴。

  6.1.3、固定资产的盘点

  6.1.3.1、财务管理部于每年的6月25日和12月25日各组织一次固定资产的盘点,包括在库的固定资产及已领用的固定资产,并出具《资产盘点表》提交分公司总经理及公司总裁办公室。

  6.1.4、固定资产的维修和报废

  6.1.4.1固定资产的维修

  各类资产如发现有故障,首先检看资产是否在保修期内,如已过保修期,维修费用超过200元。应填写《资产维修/物资维修/报废申请单》,经相关领导审批。

  6.1.4.2经分公司总经理确认已无法维修或维修费用超过原资产净值时,需申请报废,详见《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编号:CW-CQ02-02中4.2.3条。

  6.2、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6.2.1、低值易耗品的入库管理

  6.2.1.1仓库管理员将采购的低值易耗品根据其使用范围分类统一编号,填具入库单,入库单必须注明事项:入库日期、申购部门、资产名称、资产类别、数量、单价、金额及其它须注明事项。

  6.2.1.2仓库管理员须于资产入库24小时内根据入库单登记低值易耗品管理台账,并于每周五核对台账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

  6.2.1.3资产采购经办人须持有仓库管理员开具的入库单及申购单、发票等相关单据方可到财务管理部报销。

  6.2.1.4财务管理部负责审核入库单填制的准确性。单据齐全并准确方可给经办人办理报销手续。

  6.2.2低值易耗品的领用

  6.2.2.1、公用低值易耗品的领用

  6.2.2.1.1、公用低值易耗品(如分公司的办公桌椅及其它公共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相关责任人须在物资领(借)用单上签收,并同时由仓库管理员填写资产卡,将责任落实到个人。

  6.2.2.1.2、公用低值易耗品领出后,总经办须将该资产的管理应纳入相关责任人的岗位说明书中,有关该资产的日常维护工作都属于该责任人的工作。若该岗位人员有变动,该资产的管理工作也应随着变动。

  6.2.2.2、非公用低值易耗品的领用

  6.2.2.2.1、非公用低值易耗品领用时仓库管理员除须开具出库单还须填写资产卡,并由领用人在资产卡上签收,资产卡必须一人一卡,前台人员统一保管,并监控该职员在离职或其它特殊情况下该固定资产的回收或交接。

  6.2.2.2仓库管理员须于资产出库24小时内依据出库单登记低值易耗品管理台账,保证其数据的及时性及准确性。

  6.2.2.3总经办每月26日前核对一次本月的固定资产领用情况,保证低值易耗品管理台账的'准确性。

  6.2.3、低值易耗品的盘点

  6.2.3.1、财务管理部须每季组织一次低值易耗品的盘点,包括在库的低值易耗品及已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并向执行总裁汇报资产状态。

  6.2.4、低值易耗品的报废

  6.2.4.1低值易耗品因非人为因素导致报废需填写《物资维修/报废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及总经办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报废。

  6.3、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损坏和遗失处理

  6.3.1、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均属于可回收、非消耗性资产,各领用人及责任人均有义务保证自己领用资产的可使用性,若此两类资产因人为因素导致遗失或损坏,须照原价减去相应折旧价后赔偿。

  6.4、消耗品的管理

  6.4.1、消耗品的入库管理

  6.4.1.1仓库管理员将采购的消耗品,填具入库单,入库单必须注明事项:入库日期、申购部门、资产名称、资产类别、数量、单价、金额及其它须注明事项。

  6.4.1.2仓库管理员须于资产入库24小时内根据入库单登记消耗品管理台账,并于每周五核对台账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

  6.4.1.3资产采购经办人须持有仓库管理员开具的入库单及申购单、发票等相关单据方可到财务管理部报销。

  6.4.1.4财务管理部审核入库单的准确性。单据齐全并准确方可给经办人办理报销手续。

  6.4.2消耗品的领用

  6.4.2.1、公用消耗品的领用

  6.4.2.1.1、公用消耗品(如分公司的复印纸及其它公共使用的消耗品)由人力资源部统一领用,并办理物资领(借)用手续。

  6.4.2.1.2、仓库管理员须对公用消耗品领用的合理性负责,有权采取措施控制不合理的公共消耗品的支出。

  6.4.2.2、非公用消耗品的领用

  6.4.2.2.1、非公用消耗品领用时领用人须在物资领(借)用单上签收。

  6.4.2.2.2、分公司仓库管理员有权对不合理的消耗品领用加以控制。

  6.4.2.3仓库管理员须于资产出库24小时内依据出库单登记低值易耗品管理台账,保证其数据的及时性及准确性。

  6.4.2.4、总经办负责每月25日前核对一次本月的消耗品领用情况,保证消耗品管理台账的准确性。

  6.5、分公司所有因资产发生的费用均秉承费用到部门、责任到岗位的原则。

  7.说明

  7.1、本制度由分公司总经办拥有最终解释权并负责根据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变化而修订该制度。

  8.记录表格

  CW-CQ02-01-F3《固定资产管理台账》

  *Z-CQ10-01-F8《低值易耗品管理台账》

  *Z-CQ10-01-F9《消耗品领用台账》

  CW-CQ02-01-F2《资产维修报废申请单》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6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明确部门及员工的职责,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固定资产类别折旧计提年限净残值率。

  1、房屋及建筑物20 %。

  2、机器设备10 %。

  3、运输工具10 %。

  4、计算机设备5 %。

  5、办公家具及设备5 %。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

  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固定资产由设备部对生产设备及相关设备进行管理;由it部对计算机设备进行管理;由人事行政部门对办公家具及运输工具进行管理。

  各具体管理部门应:

  1、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2、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

  3、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使用人(机器设备落实到组)。

  四、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

  3、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4、财务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每季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帐实相符,保持帐、物、卡一致。

  五、固定资产的购置

  1、各部门需购置固定资产,需填写“资本性支出申请单”,由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

  2、经批准后,由采购部门安排专人负责采购,填写“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报经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在此表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3家供货厂商报价以备合理采购。

  3、固定资产收到后,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验收,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清单”一式三份,在验收清单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金额、供货厂商,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一份由使用部门留存,一份交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一份交资产管理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卡片,更新台帐,落实使用责任人。

  六、固定资产的'转移

  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部门员工之间转移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一式四联,送移入部门签字,确认后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第一联由管理部门留存,更新固定资产卡片,第二联送交会计部门,第三联送交移入部门,第四联送交移出部门。将固定资产转移单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

  2、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将固定资产转移登记情况书面通知财务部,以便进行帐务处理。

  3、注意固定资产编号保持不变,填写清楚新的使用部门和新的使用人,以便监督管理。

  七、固定资产的出售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将闲置的固定资产书面告知管理部门,填写“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管理部门拟定处理意见后,按以下步骤执行:

  1、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需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出售申请表”。

  2、列出准备出售的固定资产明细,注明出售处理原因,出售金额,报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和总经理审批。

  3、固定资产出售申请经批准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该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并对固定资产卡片登记出售日期,台帐做固定资产减少。

  4、财务部根据已经批准的出售申请表,开具发票及收款,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

  八、固定资产报废

  1、当固定资产严重损坏,没有维修价值时,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报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

  2、经批准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实物进行处理。处理后对台帐及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更新,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财务部。

  3、财务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和实物处理结果,进行帐务处理。

  九、固定资产编号

  1、编号原则:按大类、所在部门的成本中心号、顺序号、取得年月编制。

  1、房屋及建筑物代码为01。

  2、机器设备代码为02。

  3、运输工具代码为03。

  4、计算机设备代码为04。

  5、办公家具代码为05。

  十、固定资产的清查

  公司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清查分年中清查和年末清查,由管理部门和财务部共同执行。固定资产的清查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格式后附7),详细反应所盘点的固定资产的实有数,并与固定资产帐面数核对,做到帐务、实物、和固定资产卡片相核对一致。若有盘盈或盘亏,须编报“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列出原因和责任,报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和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调整。管理部门对台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内容进行更新。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7

  一、管理分工

  1、资产管理部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明细帐卡。

  2、各机房网管负责本机房桌椅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耳机机柜路由器交换机等设备的维护与使用管理。微机中心有统一管理与购置权。

  3、办公室负责办公室电脑桌椅相关设备的维护和使用管理。

  二、主管部门的职责

  1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2、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保证帐、卡、物三相符。

  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4、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大中修维修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

  5、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三、使用部门的职责

  1、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管理员,各生产班组要设置工人设备管理员,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

  2、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润滑和安全使用。

  3、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部门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4、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四、管理事项

  1、由于生产、研制需要,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负责购置。

  2、购设备进厂后,由相关单位开箱检查、验收,设备安装完毕后填“设备使用单”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根据“设备使用单”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通知使用单位。

  3、基本建设项目完工时,由基建部门办理“基建项目完工单”,报主管部门。

  五、调拨转移

  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

  2、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主管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单位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转帐手续,并通知相关的会计进行账、卡交接。

  3、公司对外的设备调拨和转移一般实行有偿价调拨方式,设备主管部门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折余价值、新旧程度按质论价,原则上调出设备的价值不得低于设备的折余价值,对外处理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价值,报总经理签字方可处理,办理有关财务手续。

  4、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六、报废封存

  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单一式三份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总经理批复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凡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2、不能动迁的设备,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

  3、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

  4、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

  5、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6、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继续在生产线上使用,主管部门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对外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时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

  7、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

  8、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启封单,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七、清查

  1、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

  2、固定资产每年至少清查一次。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

  (一)直接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工作;

  (二)因机构、业务变动,办理财产交接;

  (三)固定资产发生非常损失事故;

  (四)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进行的临时抽查。

  3、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和任务,成立由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使用部门、技术人员和实物保管人员参加的清查小组。组长由主管固定资产的公司领导担任。

  4、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以前,财务部门必须检查有关财产增减变动的凭证是否齐全,如有尚未入账的会计事项,应当及时入账,主动与固定资产管理、仓库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核对各项固定资产的收、付记录,做到清查前的账目相符。

  5、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在清查以前,应当将所经管的固定资产进行整理,对尚未点验入库和应当调拨出库的固定资产,尽可能做好入库和出库手续,避免发生重点、漏点等差错。

  6、固定资产清查应当逐一点清实物,包括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转让等情况是否正常等等。发现没有入账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入账。在清查中发现毁损情况,应当查明毁损的程度、原因和责任以后,在清查表内加以注明,并提出处理意见。

  对租赁、代管的固定资产,都应当进行清查,并分别填制清查表。

  7、对固定资产清查以后,根据清查的结果填制清查表单。清查表单经过审核无误以后,由参与清查的人员和经管财产的人员共同签名盖章。

  清查表单应当由资产管理部门留存一份,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8、财务部门根据清查表格与固定资产账簿记录进行核对。如发现盘存数与账存数不一致的时候,应该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进行复查或由经管财产的人员做出书面报告。

  9、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短缺和溢余,经查明核实以后,经资产清查小组审核,报公司领导集体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查核实后的清查表和审批意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做账务的调整,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的资料一致。

  八、奖惩

  1、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固定资产保管人、使用人玩忽职守,违反有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造成固定资产损失者,应予赔偿。赔偿数额依据损失大小和责任大小确定,同时追究其相关领导的责任。

  3、造成重大固定资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家安全法规和局队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8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考勤和请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院职工(在职在编、招聘制及返聘职工)。

  考勤管理

  第三条医院实行每周五天半工作制。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4小时,下午3小时。

  第四条各管理科室(班组)应实行排班制度。排班可根据科室特点实行月或周排班。实行二线值班的部门应将排班表提前呈交至主管职能部门,由主管职能部门汇总后交医院办公室,并张贴在医院总值班室。

  第五条职工上班或值班应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工作前准备;特殊部门需要更加提前上班的除外。

  第六条迟到、早退、中途脱岗10分钟——30分钟者扣个人月质控分1分;30分钟——1小时扣个人月质控分3分;超过1小时计旷工半天,扣个人月质控分5分;超过4小时计旷工一天,扣个人月质控分10分,由科室在奖金核算时扣除。

  医院职能科室对管理部门进行考勤时,发现的迟到、早退、中途脱岗,职能科室只对管理部门进行质控,扣质控分到科室,由科室落实到个人。

  第七条一月内迟到、早退、中途脱岗三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八条年度累计旷工达3天(含3天),扣发年终奖50%;年度累计旷工达3天以上,扣发年终奖100%。

  第九条对于因无组织纪律擅离岗位的职工按旷工论处,严重旷工累计满一个月或连续旷工15天者,是在编职工的,医院报上级部门予以除名,是招聘制职工的,医院予以解聘。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无故不参加应到会议的;

  2、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急诊除外);

  3、假期已满而未办理续假手续者;

  4、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院者。

  第十条建立销假制度。各类人员请假期满回院必须向人事科销假。

  第十一条职工在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禁止在医院工作区内进行扑克、麻将等娱乐活动,如有违反的,先行下岗一个月,下岗期间停发工资及奖金,重新进行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十二条职工着装应规范整洁,不得穿工作服上街、进食堂及会议室。

  第十三条值班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来接班,交班者不得离岗,否则交、接班人员均按脱岗或旷工处理,造成后果追究双方责任。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或晚来值班,必须及时通知科室负责人,待批准后方可休息或晚来(极特殊情况除外),否则按旷工或迟到处理。

  第十四条职工不能私自换班,否则造成后果追究其双方责任。如需换班须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换班,并做好书面记录。私自换班扣双方当事人月质控分2分。

  第十五条职工不服从岗位调动,在组织正式谈话或通知之日起三天不到新岗位上班者,从第四天起按旷工处理。

  第十六条各科室应如实报送科室全体职工出勤情况,并于次月5日前报人事科。实际未出勤按出勤报送或实际未出勤但在报送表格中不记录的,造成出勤记录不真实的,由科室负责人和科室考勤员负责。考勤资料是职工节日福利发放的主要依据。因考勤错误造成职工相关福利发放差错的,由科室承担负责。

  请假管理

  第十七条探亲假的管理

  1、本院在职在编和招聘制职工,工作满一年后从第二年起,已婚职工与配偶或未婚职工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以汽车、火车、高铁、轮船等医院允许报销的旅行方式团聚的,即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

  2、职工是否同配偶、父母长期远居及计算路程假、路程费用,均以双方正式户口所在地为依据。

  3、职工配偶与职工父亲或母亲同居一个县(市),职工享受探望配偶探亲假的,不再享受探望父母探亲假待遇。

  4、其假期规定如下:

  1)探望配偶,每年假期30天(不含路程)。

  2)未婚职工探父母,每年假期20天(不含路程)。

  3)已婚职工探父母,每四年假期20天(不含路程)。

  5、上述假期只能享受一方(军队配偶除外),有下列情况者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假待遇:职工当年结婚的、见实期(试用期)、当年累计六个月以上病假者、事假超过30天的、产假和哺乳假期间与家属团聚一个月的。

  6、探亲假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7、已婚职工探望配偶、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车船费可予报销。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其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其自理,超过部份由医院负担。

  8、探亲假和路程假内工资照发,但不享受奖金待遇。

  第十八条婚假的管理

  1、假期3天(不含路程)。符合晚婚规定的加12天。

  2、婚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再婚职工同初婚职工享受一样的婚假待遇。

  4、婚假不享受车船费补助。

  5、婚假及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但不享受奖金待遇。

  第十九条丧假的管理。

  1、直系亲属死亡,可享受假期3天(不含路程)。

  2、丧假不享受车船费补助。

  3、丧婚假及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但不享受奖金待遇。

  4、丧假包括公休假日及法定假日。

  第二十条

  产假的管理

  1、正常分娩假期98天(14周),难产或多产的加15天,(包括产前按排15天以内的产前假)。系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系晚育的,另增加产假30天;产假期间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30天。

  3、产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4、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

  5、产假包括公休假日及法定假日。

  6、怀孕7月以上,科室不得安排晚夜班。对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女职工,不安排晚夜班。

  7、怀孕后至产前15天请假的假期及产假已逾期的,不按产假管理。确因身体原因请假的,按病假管理。

  第二十一条年休假管理

  1、休假对象:凡本院正式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均可享受年休假。

  2、假期标准:职工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以及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4、一年内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不享受年休假。

  5、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的,不享受年休假。

  6、累计满十年不满二十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的,不享受年休假。

  7、累计工作满二十年,请病假累计4个月的,不享受年休假。

  8、已经享受当年年休假,年内又出现5、6、7项规定的情形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9、年休假可一次性批假,科室分段安排,但不得跨年度安排。

  10、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含绩效工资)收入。

  第二十二条事假的管理

  1、职工先休完本年度的年休假后方可请事假。

  2、职工事假原则上不得超过15天,超过15天但不足1月的发给15天工资,超过1个月的停发其工资。职工属经济核算科室的奖金按原核算办法进行核算;不属经济核算部门的,假期超过15天但不足1月的,享受当月一半奖金。

  3、科室负责人请事假后,应保持通信畅通,如在紧急情况下不能在1个小时内返院的,应向主管领导报告。

  4、当年事假应予累计计算,超过15天,年度考核不得评优岗。

  第二十三条病假的管理

  1、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2、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3、工作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4、除政策另有规定的外,病假不享受奖金待遇。

  5、病假超过6个月的,不计算连续工龄。

  第二十四条放射(疗)假,每年给假一次,按程序办理。

  第二十五条各类假期审批权限

  1、除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外的各类假期都必须办理相关请(休)假手续。

  2、事假审批权限:普通职工、班组长及临床、医技、药学、后勤等科室副职请事假,首先经所在科室同意,事假在3天以内(含3天,下同)由所在科室主任批准;

  3天以上10天以内,由主管职能部门分管负责人和人事科批准;事假在10天以上但不满1个月的,由主管职能科室分管负责人、人事科审核后,分管院领导批准;事假在1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的的,主管职能科室、人事科、分管院长审核后由院长批准;超过3个月的由人事科提交医院办公会讨论批准。

  科室主任、护士长、职能科室正副科长(级)等中层管理人员请事假,3天以内的必须经职能科室科长(科长请事假省此环节)、人事科审核,主管院长批准,离开岳阳地区的,尚需报院长同意。原则上,请假不得超过3

  天,特殊情况下3天以上的事假,除前述程序外,均需经院长批准。

  副院长(级)以上领导请假,按组织程序办理。

  当月请假超过15天,取消当月职务津贴。按医院职代会通过的决议,一律不办理停薪留职的性质请假。

  3、病假审批权限:门诊病假必须以本院专科主任或上级医院开出的疾病证明为依据。住院病假必须以专科病历记录和专科主任开出的住院证及出院诊断书为依据,原则上以本院或上级医院的相关证明准。门诊病假3天之内(含3天),由所在科室负责人批准,病假超过3天,须经主管院长签字同意后,再报人事科核准、备案。住院病假经所在科室负责人审批,由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后,到人事科核准、备案。病假假期结束后,确因病情严重,需继续病休的,须经专科主任复诊确定后,再按程序办理休假手续。出院休息一般不能超过一个月。急诊病人可先抢救治疗,再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虚构病情或以其他不法方式取得相关证明的,不能作为请假依据,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探亲假、婚丧假、年休假、产假、职工放射(疗)假的审批权限:经科室、主管职能部门、分管院领导批准,再到人事科核准、备案。科主任、护士长的各类假期需所属职能科室批准,分管院长签字;职能科室负责人请假需经分管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9

  一、总则

  为规范物业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有效利用,提高固定资产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物业公司的所有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设备、机械等。

  三、固定资产的取得

  1. 固定资产的取得应按照物业公司的实际需求进行采购或者租赁,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采购管理制度。

  2. 取得固定资产前,必须进行严格的预算、审批程序,确保资金来源合法。

  3. 取得固定资产后,需填写相关登记簿,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购入日期、购入价格等信息,并进行资产编码和标识。

  四、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

  1. 固定资产应由专人负责,建立相应的台账,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部门、责任人等信息。

  2. 对于有价卡、贵重物品等重要固定资产应进行防盗防灾措施,设立封存台账并定期检查。

  3. 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应按照规定,建立定期维护计划,及时维修设备,保证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转。

  4. 使用固定资产的部门或责任人有权利使用固定资产,但须按照规定进行申请、使用,并做好使用记录。

  五、固定资产的盘点与清查

  1. 物业公司应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和清查工作,确保资产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盘点工作由专人负责,采用现场对比法进行,填写盘点记录并报告给上级。

  3. 盘点发现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责任人应立即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追究责任。

  六、固定资产的处置

  1. 固定资产在到达使用寿命或者不再使用时,应进行及时处置。处置方式包括报废、捐赠、拍卖等,需经过公司的审批程序,并做好处置记录。

  2. 固定资产的报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填写报废申请表,报请上级批准后进行报废。

  3. 固定资产捐赠时,应征得公司领导的同意,并签订相关协议。

  七、固定资产的验收

  1. 固定资产经过维修、报废、租赁等后,应进行验收,确定其是否可以重新投入使用,并进行记录。

  2. 验收应由专人负责,按照相关标准进行。

  八、固定资产的.保险

  1. 物业公司应对固定资产进行保险,包括火灾险、盗窃险等。

  2. 相关保险的购买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物业公司的相关要求,并需要填写保险保费记录,并进行登记。

  九、责任追究

  对于未按照本制度进行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人,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附则

  本制度由物业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施行,如有补充或调整,需经相关部门的审批和批准。

  以上为物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如有不足之处,请及时提出修改建议。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10

  一、为了规范我公司评估底稿的编制、复核、使用及管理,确保执业质量和评估任务的完成。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的评估工作底稿,是由在公司内执业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评估工作记录和获取的资料。

  三、评估工作底稿应如实反映评估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情况,包括与形成评估结论有关的所有重要事项,以及注册资产评估师的专业判断。评估工作底稿可以由注册资产评估师或助理评估人员编制形成,也可由被评估单位或其他第三者提供,经注册资产评估师审核后整理形成。

  四、本公司形成的评估工作底稿应当做到内空完整、格式规范、标识一致、记录清晰、结论明确。为此,依据有关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统一印制了两种(一种称文字式工作底稿、一种称表格式工作底稿),三类(综合类、业务类、备查类)符合相关要求的评估工作底稿,供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助理人员在执业中恰当运用。

  五、凡在本公司执业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助理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服从项目主管安排,按评估计划的分工认真撰写公司内统一印制的评估工作底稿,按各底稿要求的格式逐项计算和撰写,必要时,

  要另加附表和计算过程,并对底稿中的有关数据的.真实性及评估结论负直接责任,并在所编评估底稿上签名,以示负责。

  六、评估底稿中运用的各种评估标识应说明其含义,并应保持前后一致。相关评估工作底稿之间,应保持清晰的勾稽关系,相互引用时,应交叉注明索引编号。

  七、依据本公司《质量控制制度》的要求,对评估工作底稿建立三级复核制。

  (一)项目负责人审核

  项目负责人应在评估现场就以下内容进行复核和自查:

  1、是否对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了了解,对评估风险是否有了正确评价;

  2、评估程序是否按计划要求进行,如未进行,是否有充分理由;

  3、评估过程是否记录在工作底稿中(现场勘验记录等);

  4、是否取得充分的评估依据(询价记录、市场调查记录);

  5、评估表格钩稽关系是否正确;

  6、存货是否进行抽查核对,是否对往来款项进行过函证;

  7、评估说明与表格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8、是否已就评估结果与委托单位交换过意见,结论如何;

  9、原始资料(报表、明细表、承诺函)是否充分,客户是否盖章。

  (二)部门经理的审核

  部门经理应对项目负责人复核过的底稿进行重点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1、评估计划是否经过核准,并按要求执行。

  2、对该评估项目的重点,进行详细复核,具体包括:

  (1)涉及该专业部门的评估方法是否正确;

  (2)重大事项是否进行过披露;

  (3)表格与报告数字是否正确。

  3、各项内容是否完整,有无遗漏、缺陷事项。

  4、对企业的期后事项或或有负债等重大事项,是否加以披露。

  5、整体报告的内容、格式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三)法人的复核

  对项目负责人审核过的工作底稿,进行重点复核。

  1、复审评估计划是否已经过核准,重大问题请示报告是否完备。并经逐级审批;

  2、重大问题的处理结果是否恰当;

  3、分析判断评估结果是否恰当;

  4、是否有工作小结;

  5、以应有的职业谨慎,考虑对重大事项的处理,评估结论与评估说明文字表达是否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并最终签署报告。

  八、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助理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完成外勤工作后,应将本人所承办的评估工作底稿按公司内规定的三类工作底稿目录顺序进行排列后交付项目主审,由主审统一编写该项目顺序编号,并进行复核、归类、整理后,按档案管理规定,交档案保管员建档归案,并按评估档案管理办法管理。

  九、凡在本公司执业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助理人员在执业过程中所形成的评估工作底稿,其权属关系归本公司所有。任何人不得自留或转移。

  十、公司对形成评估档案的评估工作底稿,应建立保密制度,对评估工作底稿中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但由于法院、检察院及其他部门依法查阅,并按规定办理了有关手续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对执业情况进行检查时需要查阅评估工作底稿的,不属于泄密。

  十一、查阅者因误用评估工作底稿而形成的后果,与本公司无关。

  十二、本制度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实行。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11

  第一条、设立目的

  为了加强本公司存量资产的管理,维护本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其使用效益,保证和促进本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存量资产范围

  1.本办法所称的公司存量资产指的是归本公司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有形经济资源,主要包括企业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土地、低值耐用品等。

  2.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格在xx元以上(含xx元),使用期限在xx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家具用具和植物等;

  3.土地是指本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占有并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能以货币计量的资产;

  4.低值耐用品。是指单位价格在xx元以上(含xx元)而低于xx元的,使用年限在xx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物品。

  第三条、管理原则

  本公司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实行三级管理制。

  第四条、管理部门

  1.xxx部门为本公司一级管理机构,负责本公司资产的统一登记汇总,在xxx领导下负责规划、协调、管理本公司资产。

  2.本公司各相关部门为二级管理机构,归口管理各类专用资产。分别是:

  (1)部门负责公司土地、建筑物和家具用具等方面资产的管理;

  (2)部门负责各类仪器设备和低值耐用品方面资产的管理;

  (3)部门负责所有图书资料方面资产的管理;

  (4)部门负责本公司内植物方面资产的管理;

  (5)负责本公司经营性资产的管理。

  3.各管理机构应指定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专职或兼职的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所占用资产的登记、建帐、建库,统计报表报送、资产异动报批等具体管理。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一经确定,应保持相对稳定。资产管理人员工作发生变动时,应按规定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第五条、具体管理措施

  1.资产登记

  凡属本公司资产,不论形成渠道和经费来源均属于本办法的管理范围。各类资产必须坚持“谁经手形成谁负责入库”的登记制度,即资产在形成之后,其经手形成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及时到资产的xxx部门办理验证、登记、建帐(卡)手续。没有xxx部门的验证签章,本公司财务部门不予付款结算。

  xxx部门应根据会签后的有效凭证,进行公司资产登记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各部门应认真建立并做好本部门所占用公司资产的流水帐和分类明细帐。

  2.资产使用

  (1)本公司资产实行优化配置原则。为提高资产利用率,充分发挥其使用功能,xxx部门应根据需要对各类资产统筹安排、合理分配。并有权对长期闲置不用或使用效益低下的资产进行调剂处置。

  (2)为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充分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率,本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资产使用部门收取成本管理费。

  (3)使用部门对其占用的资产应做好日常维护、保养等管理工作,使公司资产在规定的使用时限内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若出现难以修复的故障,应及时呈报xxx部门安排专人(项)修理,恢复其使用功能。

  (4)使用部门对其占用的资产不得自行转让、出租、出借。若有多余闲置不用或不需用的资产,应主动报告xxx部门进行统一调剂,xxx部门则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办理资产的'平行调拨、无偿调出,有偿转让、出租、出借等手续,所得收入全部上缴公司财务。

  (5)本公司资产个人不得长期占用。公司员工在公司内部调换工作岗位,必须向原部门xxx办理设备清交手续;离开本公司时,应如数归还所占用的公司资产没有所在部门xxx和xxx的共同验证签字,xxx部门不得放行。

  3.资产报废

  (1)公司资产在正常情况下,使用寿命已到确已丧失效能的;质量太差或损坏至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过高无修理价值或市场缺少主要零配件不能修复的;由于某种原因已丧失使用价值的;能源消耗或污染环境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又难以改造的可申请报废。

  (2)公司资产的报废,必须坚持“先报批,后报废”的原则。由具体使用部门先提出报告逐一说明资产报废原因,xx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xx部门,xx部门按照有关的规定和程序进行核实、确认。单价在xx元以下的,由xx部门负责人审批;单价在xxx元的,由使用部门报xxx审批;单价超过xx元的需经xxxx审批。年终由xx部门统一汇总呈报xxx。

  (3)报废的资产一律由xxx部门负责处置,取得的残值收入全部上缴公司财务。

  (4)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公司资产丢失和损坏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并按损失额的一定比例由过失人赔偿。

  (5)确因不可预见因素等造成的资产丢失和损坏,应由公司x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方可进行正常的报失(损)程序。

  4.资产清查与报告

  各单位对其所占有、使用的公司资产每年要自行清查一次,核对帐(卡)物相符情况,并将自查结果上报xxx部门。公司xxxx部门对其归口管理的资产实行报告制度,按规定的报表格式和内容如实填写资产变动情况表,经与财务部门核对无误后按时报送xxx。部门对报表进行逐项核实汇总,最终编制出公司存量资产统计报表呈报xxx部门。

  第六条、附则

  本办法经xxx核准后实施,增设修订亦同。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xxx。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12

  目的

  为了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提高工作效益,促使办公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责任与检查

  1.部门经理对部门人员有直接管理责任,对所属员工的出勤有直接管理责任。

  2.总经理对各个员工的'考勤有监控之责。

  管理制定

  1.上班时间

  2.星期一至星期六上班,星期天休息。

  3.营运部: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8:00

  4.开发部: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8:00

  晚班:19:00-21:00

  5.网络部: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8:00

  晚班:15:00-24:00

  员工上午上班打卡一次,中午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加班人员按晚班上下班时间打卡。(备注:中午上班应在12:30后打卡)

  (1)出差人员在外出差时,每天9:00~10:30用所在地电话(不能用IC卡、IP卡)拨打销售行政文员的电话并通话以作考勤登记,并在《出差跟踪表》上填写通话时间、电话号码、地点。

  (2)如员工外出,需填写外出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交由前台;如未能在下班前回来打卡,应在第二天上班时补填外出申请单交给部门经理签字证明确属因公外出;

  (3)工资发放的形式和日期: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15日当天,当月发放上月全额薪资,(例:8月15日领取7月份薪资),工资发放形式,以银行汇款或现金;

  工资以实际出勤的天数计算,如需加班满2小时的员工,公司发放10元/小时作为加班补贴。

  (4)公司特设每月全勤奖50元作为奖励。

  6.奖罚规定

  迟到:

  (1)迟到1~30分钟,每一分钟扣罚一元。

  (2)上班时间迟到30~60分钟或以上,扣罚半天工资。

  (3)月累计超过60分钟或以上,扣一天工资。

  (4)因突发事件迟到经核准者,经事假处理。

  早退:

  (1)早退1~30分钟内,每分钟扣罚一元。

  (2)早退30~60分钟或以上,扣罚半天工资。

  (3)月累计超过60分钟或以上,扣一天工资。

  (4)因突发事件早退经核准者,经事假处理。

  旷工:

  (1)假期满未续假,又没有上班者,均以旷工论。

  (2)旷工一天,除当天不计工时外,另外扣两天工资。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六日,予以开除处分。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一经发现,作旷工一天处理。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13

  一、分行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办公设施、自动化办公设备、办公用品、信息数据软件产品等。

  二、经理负责制

  各分行经理对本部门使用的公司资产负有管理责任。

  资产的调配须由经办人员持行政事务部的资产调拨单,分行审核后方予以放行。

  各分行经理对本部六使用公司资产时出现的损坏、丢失落实责任人,并及时向行政事务部报告。对所保管的'财物款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由该分行经理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资产的丢失、损坏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解聘、除名等处分;

  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行政事务部定期对公司资产进行清查。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14

  第一条 固定资产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单价在20xx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机器、机械、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办公家私、办公设备。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银怡集团及属下各中心的固定资产的计价、申购、验收、发放、管理、分类编码、调拨、损坏、报废、盘点等。

  第三条 固定资产计价

  一、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买入价(含资产的本身价值、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税金等)计价。

  二、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三、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四、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设备市价计价。

  五、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的,按照固定资产的原价,加上改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六、企业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税项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四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

  固定资产的购置应由使用人/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申购/调拨单》(附件一),经中心负责人同意后,交采购部统一购置(流程详见附件二)。

  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验收与发放

  一、无论以何种形式增加的固定资产都必须按照验收程序办理交接验收手续。固定资产的验收由采购部、仓库、申请部门联合进行验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附件三)。工程类资产,如有需要工程部也要参与验收。《固定资产验收单》(附件三)根据验收情况开具,完成后连同《请/付款单》、《采购申请单》、发票一并交财务中心、使用部门留存(流程详见附件四)。

  二、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由仓库填写《直拨物料验收单》或《出仓单》,通知行政中心做好资产登记,建立标签、资产卡片(附件五),由使用部门到仓库办理领用手续。

  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固定资产购置后归使用部门进行管理。使用部门必须通知行政中心新增固定资产,行政中心会同财务中心依其类别统一编号,并粘贴标签,更新固定资产明细帐。

  二、财务中心建立资产卡片(附件五)并归档。

  第七条 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

  一、行政中心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码,标签贴于资产显著位置。标签内容包括设备编码、名称、规格型号、购买时间、使用人、使用部门六项内容。标签是用于资产管理、盘查核实的重要标志,任何人不能将它撕下或破坏。

  二、代码构成:一级代码+二级代码+三级代码+流水号(具体详见附件六)。

  第八条 固定资产的盘查

  一、每年6月、12月须进行对全集团的`固定资产全面盘查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具体日期以行政中心发文通知为准。固定资产的盘查,要做到帐、卡、物三者相符。

  二、各中心文员作为部门资产管理人员,负责本中心资产的自查和盘点,并编制本中心的《固定资产盘点表》(附件七),报行政中心。

  三、行政中心根据各中心的《固定资产盘点表》(附件七),会同财务中心对各中心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盘点。对各中心盘盈盘亏的资产,找出原因及责任人。如属管理不善等人为因素造成的,将追究当事人和管理者的责任,并视具体情况赔偿损失。

  四、盘查工作结束后,对盘盈的固定资产要查清来源,财务中心重新估价入帐;盘亏的固定资产由行政中心、财务中心查原因,分清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集团领导审批处理;必要时,财务中心需到财税局报备并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第九条 固定资产的调拨

  一、中心内的资产调拨,资产需求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申购/调拨表》(附件一),经中心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拨。

  二、中心外的资产调拨,除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外,还需报原资产所属中心负责人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调拨。

  具体流程详见《固定资产调拨流程图》(附件八)

  三、所有资产调拨审批后,必须到行政中心进行资产调拨登记,重新做好标签及修改资产卡片信息;未在行政中心进行资产调拨登记的,资产原使用者未经批准擅自将固定资产调出、外借、交换、出租、变卖、拆套、串换的,公司将依法追究经济责任。

  第10条 闲置的固定资产要妥善处理并保持其完好状态。

  第11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清理

  固定资产的报废,由使用人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附件九),由使用部门副总加具意见,由运行部/工程部检测确认该资产是否具有维修价值。其中电子设备的报废流程及相关管理规定按照《电脑设备管理办法》(银集行字[20xx]112号)执行。

  总价值在1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使用中心负责人确认后可以报废;总价值在1万元(含)以上的固定资产,使用中心负责人确认后,报行政中心、财务中心、总裁审批后报废。(详见《固定资产报废、清理流程图》附件十)

  确认报废的固定资产,需要变卖的,由行政中心通过三家以上的废品回收站报价,价高者得;此过程必须有财务、行政中心参与。固定资产的报废或变卖,使用部门必须通知行政中心做好登记,更新固定资产台帐。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与原制度有不符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附件一:《固定资产申购/调拨单》

  附件二:《固定资产申购流程图》

  附件三:《固定资产验收表》

  附件四:《固定资产验收、发放流程图》

  附件五:《资产卡片》

  附件六:《固定资产编码表》

  附件七:《固定资产盘点表》

  附件八:《固定资产调拨流程图》

  附件九:《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

  附件十:《固定资产报废、清理流程图》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15

  第一条 公司的一切资产均为北京xx置业有限公司所有,必须纳入公司账内统一核算和监督。任何人或单位都不得保留账外资产,以防流失。

  第二条 财务部应做好流动资产的管理工作。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待摊费用、存货等。

  第一节 货币资金

  第三条 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全部交到公司财务,及时入账,任何部门、任何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以任何形式截流或者挪用。

  第四条 对公司的货币资金和其他流动资产必须加以严格的管理,货币资金的使用和流动资产处理必须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经有关领导签字,否则不得支付和处理。

  第五条 公司只有总经理和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有货币资金使用和流动资产处理的审批权.

  第六条 为保证现金的安全,同时又不影响现金的合理使用,库存现金量最高不得超过10000元。

  对每笔超过___元的大额现金支出应提前三天通知财务部,以便财务部提前做好准备.

  现金的收支范围严格执行国家的现金管理规定。任何人均不能以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财务要求的票据字条等充抵现金,更不能擅自挪用现金。不得坐支现金.

  每笔现金支出都必须根据审核无误并经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签批的原始凭证支付,并编制记账凭证。

  每笔现金收入也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对发生的业务要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每日盘点现金,确保账实相符,月末与总账核对,保证账账相符。出现问题要查明原因,及时纠正。

  对造成损失的责任人,依公司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七条 除差旅费和必须以现金支付的1000元以内的采购款外,其他支出均不能借用现金,严禁因私借款。

  借用现金应说明用途、归还(或报销)时间,且必须按期归还(或报销)。逾期不还者将从工资中扣除。

  借用现金,申请人应填制现金借款申请表,写明用途,由部门经理审核确认,经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领用。

  第八条 认真做好银行存款的管理,遵守银行结算制度

  第九条 支票的领取及管理

  1、支票领取:

  1) 凡领取支票,先填制支票申领单,写明用途、金额、使用人等项,经有关财务人员审核、财务经理复核、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批准后方能领取。

  2) 签发支票的金额超过___元,在填写申领单时,须提交符合审批程序的用款报告及附件(合同、采购单、计划书等)。

  3) 领取人应办理登记手续,于领取后10日内报账。

  4) 对末及时报账者财务人员应该及时督促,并有权不予签发新支票。

  5) 在支票有效期内未使用的支票,或因情况变化未使用的支票应及时退还财务部.对未及时归还者财务部应及时督促,并不予签发新支票.

  6) 持票人应对支票妥善保管,如丢失,将由个人承担经济责任。

  2、支票管理:

  1) 所签发支票应填写日期、金额(限额)、用途,不准签发空白支票。

  2) 建立银行支票使用登记簿,详细登记每笔银行支票的领用时间、号码、用途、金额、领用人、收款单位等.

  3) 出纳人员应每日编制银行存款变动表。准确掌握账户余额,不准发生空头、透支资金。

  4) 出纳人员应于月末填制“银行账户余额表”,送交财务经理批准后呈报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并传至总经理。月终前可根据公司资金变动的频繁程度和公司业务的需要,按照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的要求临时报送.

  5) 按时于月末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交财务部副经理(主管会计工作)审核,对未达帐项要认真查对,及时入账。

  6) 出纳人员应及时申购支票,并妥善保管。

  7) 公司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分专人妥善保管。

  8) 作废的支票,要及时注明“作废”,并妥善保管,统一注销。

  第十条 采用银行汇票,汇兑等其他结算方式的要严格按照《票据法》和银行规定,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内部申请、审批程序和银行的结算制度办理。

  第十一条 每日的银行收付业务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月末与总账核对。必须保证账账、账实相符。

  第二节 应收及预付款管理

  第十二条 应收账款的管理规定如下:

  应收款的发生:公司在决定提供信用于客户之前,应对该客户的资信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并按相应的权限批准信用额度,最终由总经理决定是否对客户提供商业信用。

  计财部应认真登记客户往来台帐,按照应收单位、部门或个人分别核算,及时核对、催收应收款项。应根据客户的欠款情况,分析其信誉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收回欠款。

  所有应收帐项均按帐龄基准记存。公司负责应收账款的财务人员必须经常核查所有应收帐项(至少每月一次),确定每项账款的可收性,并每月编制帐龄账目分析,财务经理审核。此分析将作为设立坏帐准备及坏帐确认的基准。

  公司应根据经验确定其本年度每月坏帐应计项目。该应计项目将作为计提坏帐准备的基础,并每半年进行调整,以反映目前状况。

  公司负责应收账款的财务人员应经常与信用客户保持联系,按期填制并发送催帐通知单,与业务人员合作进行账款的催收,对业务人员催收账款进行督促和监督。

  所有被视为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将根据实际金额计入坏帐损失。坏帐确认还应考虑以下条件:

  1) 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或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入回;

  2) 债务人逾期末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不能收回。

  公司财务经理应每季检查应收账款,100万元以下的'坏账经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双签批准后,可作为坏帐处理。100万元以上的坏帐,应由董事会确定后才可进行处理。所有处理的坏帐,均应撰写情况摘要汇总到董事会。

  公司对应收款项的管理应遵循“谁经办,谁负责,及时清理”的原则。财务部定期考核应收账款周转率、应收账款回收期等指标,确定奖惩措施。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将比照上述应收账款的管理执行。

  第十三条 预付款和定金,必须要根据合同办理,由经办人申请,各部门经理审核确认,经财务部门核对无误,金额在___元以内的,由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审批;___万元以上的报公司总经理加签。

  第十四条 预付款和定金应按对方单位或个人设明细帐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定期检查预付款和定金,监督合同的履行.

  第三节 存货管理

  第十五条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

  第十六条 工程物资的管理

  1、工程物资的采购:

  1) 工程物资的采购,根据工程计划和预算,编制总体采购计划,报公司领导审核后执行.

  2) 每月初,有关部门根据年度计划、上月工程物资的实际消耗情况、工程进度变化情况及合理的需要量制定月度采购计划,严禁无计划盲目采购。

  3) 工程物资的采购必须由专人负责,采购员应根据经审核过的计划及采购清单实施采购。

  2、工程物资的入库:

  1) 工程物资购进后,必须认真验收,严把质量关、价格关、数量关,经检验质量合格、数量无误后,方能办理入库手续。

  2) 工程物资入库验收,发现采购不合格或不符要求的,由采购人员直接负责;验收入库后发现问题的,由保管员负责。

  3) 工程物资验收时发现短缺、毁损等数量、质量上的问题,应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其中应由运输部门负责的,要填制工程物资短缺毁损清单,由运输部门鉴证后,连同工程物资一并送交仓库。对于数量尚未点清,验质尚无结果的工程物资应单独保管,不得领用。

  4) 工程物资经验收后,保管员应填制收料单,一式三联,第一联材料采购部留存,用以考核工程物资采购计划执行情况;第二联随同发票送交财务部门报账;第三联仓库留存。

  5) 采购人员向财务部门报账时,原始单据和入库手续必须齐全,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账。

  3、工程物资的领用:

  1) 工程物资的领用必须按领料单的要求严格填写,领料单如有缺项,保管员有权拒绝发货,仓库材料核算人员有权拒绝受理,并通知领用人补填完整。

  2) 领料批准权限,按各级领导的审批权的规定办理。

  4、工程物资的库存管理:

  1) 仓库必须建立收、发、退料责任制,严格执行验收,规范计量工具、量尺过磅、点数、估堆、验质、上架、入库、立卡等管理制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

  2) 建立工程物资管理台账,进行数量、金额核算,设立核算人员,认真填写收、发、退料凭证,做到真实可靠。

  3) 仓库根据收、发、退料单登记材料明细账,并于月底报送财务部门,与财务部门核对无误。

  5、工程物资的盘点清查制度:

  1) 为了不影响财务核算工作,仓库应在每月25日结账,编报工程物资变动表、支出清单并附收、发、退料凭单及时送交财务部门。每月25日结账时,要做好收、支、结存的盘点工作,核对库存数,从量上查明盘盈、盘亏数,报送财务部门。

  2) 建立工程物资定期清查制度,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用点数、过磅或测量等方法点清数量。盘点后,编制库存物资盘点表,将仓库工程物资卡片所列的结存数和盘点的实有数相核对,对于账实不符的材料,应切实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工程物资要求每季度清查一次。

  3) 财务必须认真做好原始凭证的审核工作,合理组织工程物资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做到帐帐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保证帐、卡、物、资金四相等。

  4) 做好工程物资的索赔工作。

  6、工程物资的稽核:

  1) 财务部应设置专职的审计人员(在公司的中、远期规划中,视公司的发展状况,成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对工程物资业务进行核查,对工程物资资金的利用效益进行分析。

  2) 审计人员应参与工程物资的盘点,现场观察存货的流动与控制。在调查过程中,还应听取生产技术人员、工程师及有关专家的意见。因为有些工程物资的专业技术性强,相应的管理措施也很有专业技术性,不了解这些情况,就很难对工程物资的内部控制制度做出判断。

  3) 工程物资资金利用效益的考核是通过对材料会计核算反映的存货资金使用情况的计算、检查、分析(如计算工程物资周转率、周转天数等指标),以加强工程物资的管理,合理使用资金,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第十七条 低值易耗品

  1. 根据公司的情况,规定20xx以下,使用年限较短,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以及在经营中使用的包装物、周转材料等,为低值易耗品。

  2. 低值易耗品在购买之前应根据需要填写购买申请单,经有关部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方能选购。一次性购买低值易耗品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申请部门的部门经理同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一次性购买低值易耗品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申请部门的部门经理同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及公司总经理双签批准。

  3. 非生产用低值易耗品实行归口管理,计算机类低值易耗品由信息资源部管理,其他非生产用低值易耗品由行政管理部负责管理.

  各归口管理部门在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管理中应进行以下工作:

  1) 参与供应商的选择评价

  2) 参与品种、型号、规格、价格的选择

  3) 负责验收

  4) 提出转移、报废处理意见及参与清理

  5) 参与组织资产清查等

  4. 非生产用低值易耗品由行政管理部统一购买.

  5. 为了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应按使用单位和部门设置低值易耗品登记簿。

  6. 使用部门向仓库领用低值易耗品,应填制一式三份的领用凭证,一份留存仓库,作为登记“库存低值易耗品卡片”的依据:一份交给使用部门为实物管理的依据。一份交给会计部门作为记账的依据;除此以外,各部门应建立“低值易耗品卡片”由归口管理部门保管,控制各使用部门在用低值易耗品。

  7. 要建立以旧换新的赔偿制度,并及时按照制度的规定办理凭证,进行会计处理,按各使用部门设置在用低值耗品明细账(包括数量和金额),定期与实物核对.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门退回仓库的低值易耗品,应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8. 公司的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应由负责使用部门及时填制低值易耗品报废单,填明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数量和原价。入库残料按照规定作价。由于员工丢失损坏,照章应由员工赔偿的,还要注明应由员工赔偿的金额和员工姓名及签章,会计部门应根据报废单进行查审核对,并计算报废低值易耗品的已提摊销额和应补提的摊销额。

  9. 所有离开公司的人员,应办理低值易耗品的退库手续,同时,管理低值易耗的人员应监督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

  第十八条 存货应当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点情况如与账面记录不符,应当于查明原因后,按时进行会计处理,一般在年终结账前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 盘盈的存货,应当相应冲减有关成本费用;盘亏或毁损的存货,在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应当相应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其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财务部应于每会计年度末对比存货的账面价值和现行市价,若账面价值低于现行市价,则应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准备。

  第二十条 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正确核算完工产品成本.对产成品的入库、出库及时进行核算,确保回款的及时性,随时掌握产成品库存状况.

  第二十一条 出租开发的房屋、建筑物按竣工决算成本入账,在使用期限内分期进行摊销。建立出租开发产品台帐或卡片账,定期进行盘点,至少每年一次,评估出租开发产品的使用状况,正确、及时掌握资产的现实价值。

  第二十二条 对工程支出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准确核算在建工程成本。

  预算内工程支出由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批准。

  预算外工程支出由总经理会同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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