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质量管理制度

时间:2025-07-08 09:03:34 制度 我要投稿

医院质量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医院质量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院质量管理制度

医院质量管理制度1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运营的核心环节,旨在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性、有效性和患者满意度。这一制度涵盖了从预防、诊断到治疗的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服务标准设定:明确医疗服务的质量标准,如诊疗流程、技术规范、服务态度等。

  2、 质量监控:定期进行医疗服务质量的评估和监测,确保各项服务符合既定标准。

  3、教育培训:对医护人员进行持续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服务质量。

  4、不良事件管理: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纠正错误,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5、患者反馈:鼓励患者参与质量评价,通过患者满意度调查改进服务。

  6、数据分析:收集和分析医疗数据,为改进决策提供依据。

  内容概述:

  1、医疗技术:确保医疗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如手术规程、检验检测、影像诊断等。

  2、 服务质量:关注患者体验,包括接待、咨询、就诊环境、沟通效果等。

  3、预防措施:预防医疗差错,如用药安全、感染控制、医疗设备维护等。

  4、信息化管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如电子病历、远程医疗等。

  5、法规遵从:遵守医疗法规,保证医疗服务的合法性。

  6、绩效考核:通过绩效考核激励医护人员提高服务质量。

医院质量管理制度2

  医疗器械采购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把好医疗器械购进质量关,确保依法购进并保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器械应当由采购部门实行统一采购。临床科室不得自行采购。

  二、严格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质量第一”的原则。在采购时应选择合格供货方,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应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三、采购应制定计划,并有质量管理机构人员参加,应签订书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注明各自质量现任的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有效期。医疗设备的购进应当有检测、维修和保养条款。

  四、购进的医疗器械必须有产品注册号、产品包装和标志应符合有关规定。工商、购销合同及进口医疗器械合同上注明质量条款及标准。

  五、质量管理员应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审核时应查明以下加盖供方公章的证件、材料,并建立档案:

  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及附件;

  3、《营业执照》;

  4、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

  5、销售人员身份证明;

  六、购进医疗器械产品应开据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票据和记录应按规定妥善保管。

  七、采购医疗器械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1、从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医疗器械;

  2、购进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无菌器械;

  3、购进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

  八、应及时了解医疗器械的库存结构情况,合理制定业务购进计划,在保证满足市场需求的前提下,避免医疗器械因积压过期失效或滞销造成的损失。

  医疗器械安装验收制度

  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入库医疗器械质量完好,数量准确,特制定本制度;

  二、验收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医疗器械法律及专业知识;

  三、医疗器械验收应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对照商品和送货凭证,进行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产品注册证号、数量、等的核对。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标示模糊等问题,不得入库,并上报质管部门。

  四、进口医疗器械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进口医疗器械验收,供货单位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的原印《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等的复印件。

  1、核对进口医疗器械包装、标签、说明书,是否用使用中文;

  2、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是否与产品注册证书规定一致;

  3、说明书的适用范围是否符合注册证中规定的适用范围;

  4、产品商品名的标注是否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包装标示管理规定》;

  5、标签和包装标示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注册产品标准的规定。

  五、验收首购品种应有首批到货同批号的医疗器械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

  六、外包装上应标明生产许可证号及产品注册证号;包装箱内没有合格证的医疗器械一律不得收货。

  七、对与验收内容不相符的,验收员有权拒收,填写‘拒收通知单’,对质量有疑问的填写‘质量复检通知单’,报告质管部确认,必要的时候送相关的检测部门进行检测;确认为内在质量不合格的按照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进行处理,为外在质量不合格的由质管部通知采购部门与供货单位联系退换货事宜。

  八、入库商品应先入待验区,待验品未经验收不得取消待验入库,更不得销售。

  九、入库时注意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不得入库。

  十、经检查不符合质量标准及有疑问的医疗器械,应单独存放,作好标记。并立即书面报告科主任进行处理。未作出决定性处理意见之前,不得取消标记,更不得销售。

  十一、验收完毕,做好医疗器械入库验收记录。入库验收记录必须记载:验收日期、供货单位、验收数量、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商、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产品注册号、质量情况、验收人等。医疗器械入库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2年。

  十二、验收工作必须要求及时,尤其是进口设备,必须掌握合同验收与索赔期限,以免因验收不及时造成损失。

  医疗器械储存管理制度

  一、医疗器械仓库应相对独立,仓库周围应卫生整洁,无污染,仓库内应干净整洁,门窗严密,地面平整。配备防潮、通风、避光、防尘、防虫、防鼠、调节温湿度以及消防安全等设备设施,做好分区工作。仓库内不得存放非医疗器械产品及无关杂物,无菌医疗器械与一般医疗器械应分区摆放。

  二、医疗器械仓库应按照规定划分为四个区并按色标管理:合格区――绿色,不合格区、退货区――红色,待验区――黄色。

  三、仓库内设货位卡,做到卡、货相符。

  四、医疗机构仓库保管养护员应熟悉医疗机构用医疗器械的质量性能和储存要求,做到医疗器械产品按品种、批次摆放,医疗器械要专库(或专区)存放,医疗器械与非医疗器械分开存放,无菌医疗器械要专库(或专区)摆放,有温度等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要存放于专用冷库中。

  五、保管养护员发现有过期失效或包装破损的医疗器械时,应及时清点,做好记录并存放于不合格区,列表上报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员,不得私自随意处理。

  医疗器械出库复核制度

  一、医疗器械出库,必须凭使用部门申请单。仓库要认真审查申请单,如有问题必须报告科主任。

  二、医疗器械出库,仓库要把好复核关,必须按出库凭证所列项目,逐项复核品名、规格、型号、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数量、质量状况等项目。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包装牢固。

  三、医疗器械出库必须遵循“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逐批发货的原则。出库按领物申请单对实物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和数量、项目的核对。如发现以下问题要停止发货,上报科主任:

  1、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2、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3、过期或失效。

  四、出库后,如对帐时发现错发,应立即追回或补换、如无法立即解决的,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配合协作,认真处理。

  五、发货复核完毕,要做好医疗器械出库复核记录。出库复核记录包括:出库日期、领用单位、品名、规格(型号)、数量、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质量情况、经手人等,记录要按照规定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2年。

  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控制与管理不合格医疗器械,严格把关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在进货、入库、出库等各个环节,确保使用者在使用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医疗器械包装、标签,规格、名称、用途及说明书与法定质量标准或有关法律法规不符合的医疗器械,均属不合格医疗器械;

  二、进货检查验收时发现不合格的医疗器械,必须报经医疗器械管理部、医院相关领导确认,并及时通知采购员与供货单位联系退货事宜;

  三、医疗器械入库存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的医疗器械时:

  1、应立即存放于不合格医疗器械区,悬挂红色标志牌(合格品为绿色、待验品为黄色、不合格品为红色);

  2、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如果是生产环节或运输环节的质量隐患而导致的,及时向供货单位联系,商洽退货或销毁等处理办法;

  3、上报医疗器械管理部备案,通知财务部拒付或者暂缓支付相关货款;

  4、与供货商进行质量查询,提出改进建议,协助供货商提供更加优质医疗器械;

  四、医院仓库储存保管或养护不当而导致的不合格医疗器械,必须认真排查此类型及其它类型医疗器械有无受到影响,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报请院领导处理;

  五、在出库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医疗器械,应立即停止发货;同时,按出库记录追回不合格医疗器械,并将不合格医疗器械移放于不合格医疗器械区,悬挂红色标志牌;

  六、上级药监部门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医疗器械时,或药监、药检部门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医疗器械时,应立即停止出库;同时,按出库记录追回不合格医疗器械,并将不合格医疗器械移入不合格医疗器械区,悬挂红色标志牌,等待进一步处理;

  七、对不合格医疗器械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时,由仓库保管员定期列出清单,填写“销毁医疗器械报告”(附销毁产品的清单),经医疗器械管理部、医院分管院长审批和有关部门核对签字后,由医疗器械管理部组织人员进行销毁,销毁过程应做记录;特殊管理的不合格医疗器械的销毁应报告药监、卫生部门,办理销毁审批手续进行监毁。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为促进医疗器械的合理使用,保证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根据使用中对人体产生损伤的可能性、对医疗效果的.影响,医疗器械使用状态可分为接触或进入人体器械和非接触人体器械,具体如下:

  接触或进入人体器械,如有源器械失控后造成的损伤程度分为:轻度损伤、损伤、严重损伤。

  非接触人体器械对医疗效果的影响,其程度分为:基本不影响、有间接影响、有重要影响。

  医疗器械种类、品种繁多,对人体引起不良反应的影响因素程度不尽一致,一般有:A、医疗器械的质量因素;B、操作技术因素;C、被医疗患者的体质因素或其他因素,如是否使用其他药物、有毒物品及其他致敏因素。所以,如果出现医疗器械使用后的不良反应,必须认真调查、分析、核实,必要时经有关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检查、验证确定。

  三、质量管理部负责收集、分析、整理、上报企业的产品不良事件信息。

  四、有关部门应注意收集正在使用的产品不良事件信息,填报不良事件报告表,及时通过网络上报黄岛区食品药品监督局。

  五、应重点收集首营品种的不良事件信息并及时反馈。

  医疗器械维修保养工作制度

  一、凡属科室使用的医疗器械发生故障,出现异常现象不能进行正常工作时,需要修理,应及时通知总务科修理。

  二、修理人员必须定期到各科室了解各种仪器使用和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维修。

  三、凡需修理的医疗仪器修复后,必须详细记录,分析发生故障的原因,加强保养,总结经验,不断改善维修工作。

  四、维修人员必须明确职责和分工,加强业务技能的学习,提高技术水平,及时保质、保量地做好医疗仪器和器械的维修、验收、安装、施工、设计等工作。

  五、医疗器械发生故障由于本院条件所限无力维修时,应报请器械科领导和院领导批准由维修组对外统一联系,而后办理一切手续(特殊情况除外)。

  六、维修人员定期下科室对贵重仪器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操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设备的防护是否符合要求,计量是否符合国家规定以及设备的维修保养情况。

  医疗仪器使用管理规定

  一、凡有医疗设备的科室,要逐步建立使用管理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严格使用登记。认真检查保养,保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开机可用,并保证账、卡、物相符。

  二、新进仪器设备在使用前要由器械科负责验收、调试、安装。组织有关科室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管理、使用和训练,使之了解仪器的构造、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维护方法后,方可独立使用。凡初次操作者,必须在熟悉该仪器的人员指导下进行。在未熟悉该仪器的操作前,不得连接电源,以防接错电路,造成损坏。

  三、仪器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仪器的技术标准、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仪器前,应判明其技术状态确实良好,使用完毕,应将所有开关、手柄放在规定位置。

  四、不准搬动的仪器,不得随意挪动。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发现仪器运转异常时,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排除故障,必要时应请总务科协助,严禁带故障、超负荷使用和运转。仪器损坏需修理者报总务科处理。

  五、仪器设备(包括主机、附件、说明书)一定保持完整无缺,即使破损零部件,未经总务科检验亦不得任意丢弃。

  六、仪器用完后,应由管理人员检查,关机放好。若发现仪器损坏或发生意外故障,应立即查明原因和责任,如系违章操作所致,要立即报告医务科及总务科,视情节轻重进行赔偿或进一步追究责任。

  1、一般事故:未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1万元以下仪器损坏,尚能修复,不致影响工作者,按一般事故处理。

  2、责任事故:未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1万元以上仪器损坏而不能修复者,按责任事故处理。

  3、重大事故: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1万元以上仪器损坏而不能修复者,或虽能修复但设备事故损失费(设备修复费+停机损失费)在1万元以上者,按重大责任事故处理。

  4、无论何种事故发生后,都要立即组织事故分析。一般事故分析会由总务科组织使用、维修等有关人员参加;重大事故分析会由院领导主持。

  5、事故分析会的主要内容是对事故原则、事故责任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以及制订防范措施,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七、仪器经过验收合格发给使用科室后,要根据仪器的具体情况规定使用率。仪器属公用资产,应专管公用,任何人不准以任何借口作为私有财产垄断使用。对于使用率低或使用不当,仪器未有充分发挥作用的,总务科有权报告院长收回。

  八、各科室所使用的医疗器械发生故障时,未经批准不得将仪器带往外地修理。

  九、贵重仪器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院长批准,方可借出。收回时,由保管科室检查无误,方可收管。

  十、各种仪器的说明书、线路图等资料,按科技档案由总务科建立档案。各科需用时,应办理借阅手续。总务科和有关科室,如因操作维修需经常使用的,可复印副本。

  十一、仪器室内应保持整齐、清洁,要经常注意门、窗、水、电的关闭,下班前仔细检查,以确保安全。

  医疗器械正常破损报废制度

  一、凡符合以下报废条件的不能用于临床使用的医疗设备,应予以报废。

  1、经检测,维修后技术性能仍无法达到临床应用基本要求。

  2、仪器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超过使用年限。

  3、严重污染环境,危害患者或工作人员安全及健康,改造费用昂贵的。

  4、虽可以修复,但维修费用过大,已不值得修理的。

  5、计量器具按“计量器具管理制度”规定,已无法满足计量基本标准的要求。

  6、凡是国家明文禁止使用的医疗器械及相关的设备。

  二、申请报废医疗器械,由使用部门提出,总务科登记,经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同意。

  三、待报废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在未批复前应妥善保管,已批准的报废的大型医疗设备应将其可利用部分拆下,折价入账,入库保管,合理利用。

  四、经批准报废的医疗器械,使用部门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理,一律交回总务科统一处理。如有违反者应予追查,并交主管部门处理。

  质管人员培训制度

  一、为了提高职工的质量教育,业务水平,更好的为病员服务,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质量管理、验收、保管、养护、使用等的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三、总务科负责组织医院的员工质量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四、总务科根据医院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建立职工质量教育培训档案。

  五、医院职工质量知识学习,以医院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根据培训的内容不同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

医院质量管理制度3

  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入库医疗器械质量完好,数量准确,特制定本制度;

  二、验收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医疗器械法律及专业知识;

  三、医疗器械验收员应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对照商品和送货凭证,进行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产品注册证号、数量等的核对。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标示模糊等问题,不得入库,并上报药剂科。

  四、进口医疗器械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进口医疗器械验收,供货单位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的原印《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等的复印件。

  1、核对进口医疗器械包装、标签、说明书,是否用使用中文;

  2、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是否与产品注册证书规定一致;

  3、说明书的适用范围是否符合注册证中规定的适用范围;

  4、产品商品名的标注是否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包装标示管理规定》;

  5、标签和包装标示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注册产品标准的规定。

  6、对有特殊储运要求的医疗器械还应当核实储运条件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标示的要求,并索要运输在途温度记录小票,由运输员、收货员签字确认。

  五、验收首购品种应有首批到货同批号的医疗器械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

  六、外包装上应标明生产许可证号及产品注册证号;包装箱内没有合格证的医疗器械一律不得收货。

  七、对与验收内容不相符的,验收员有权拒收,填写‘拒收通知单’,对质量有疑问的填写‘质量复检通知单’,报告药剂科确认,必要的时候送相关的.检测部门进行检测;确认为内在质量不合格的按照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进行处理,为外在质量不合格的由验收员通知药剂科与供货单位联系退换货事宜。

  八、入库商品应先入待验区,待验品未经验收不得取消待验入库,更不得使用。

  九、入库时注意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不得入库。

  十、经检查不符合质量标准及有疑问的医疗器械,应单独存放,作好标记。并立即书面报告科主任进行处理。未作出决定性处理意见之前,不得取消标记,更不得销售。

  十一、验收完毕,做好医疗器械入库验收记录。入库验收记录必须记载:验收日期、供货单位、验收数量、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商、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产品注册号、质量情况、验收人等。医疗器械入库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2年或使用期限终止后2年。大型医疗器械进化查验记录应当保存至医疗器械规定使用期限届满后5年或者使用终止后5年;植入性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应该永久保存。

  十二、验收工作必须要求及时,尤其是进口设备,必须掌握合同验收与索赔期限,以免因验收不及时造成损失。

医院质量管理制度4

  一、各业务科室根据临床工作需要按年度编报设备计划,10万元以上设备应填写计划论证表,由总务科汇总后,交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形成年度计划,并由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二、购置大型医疗设备,必须先编写可行性报告及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申请表,报省卫生部门批准后执行。

  三、对紧急情况或临床急需的医设备,应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按审批规定,经院领导批准后,优先办理。

  四、各业务科室不得对外签定订购合同或向厂商承诺购置意向。

  五、各类设备所需的耗材、配件应做好计划,由总务科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执行。

  六、对于赠送的`医疗设备,必须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经设备和医疗管理部门审核,经院领导批准后执行。如违反规定,造成的医疗事故或医患纠纷,由当事人承担有关的责任。

医院质量管理制度5

  一、医疗质量是医院管理工作的核心,必须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量化标准和保证措施。

  二、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教育,强化医务人员的质量意识,利用典型事故案例进行教育、总结经验教训,增强医疗质量管理的自觉性。

  三、要不断补充和完善科室业务工作质量标准,每月进行医疗质量检查和统计分析。

  四、对新职工、进修生、实习生要进行上岗前教育,组织学习医院工作制度和工作质量规定,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认真执行。

  五、医务科按科室床位比例,每月抽查住院病历或出院病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按有关规定督促兑现奖惩。

  六、医务科每月组织医疗质量督查人员进行全院医疗质量督查,认真进行质量分析评价,汇编质量简报反馈各科室,并作为奖惩的'依据。

  七、分管领导要定期深入各科进行质量管理检查,了解和掌握危重疑难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和抢救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医院质量管理制度6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核心环节,旨在确保药品从研发、生产、储存到销售的全程质量可控,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保障公众健康安全。它通过规范操作流程,强化质量监控,提升药品质量,同时也为企业树立良好的市场信誉。

  内容概述:

  1.质量标准制定:明确药品的.理化性质、生物学活性及安全性指标,为生产过程提供依据。

  2.原料控制:严格筛选供应商,对原料进行质量检验,确保源头质量。

  3.生产过程管理:制定严格的生产工艺规程,实施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和控制。

  4.质量检验:设立独立的质量检验部门,对成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符合质量标准。

  5.储存与运输:设定适宜的储存条件,确保药品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稳定。

  6.不合格品处理:建立完善的不合格品处理机制,防止问题药品流入市场。

  7.药品追溯体系:实施全程追溯,以便在发现问题时迅速召回。

医院质量管理制度7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其主要作用在于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有效和连续性。它通过设定明确的标准和流程,规范医疗行为,预防医疗差错,提高医疗效率,保护患者权益,并促进医疗团队的专业发展。

  内容概述: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涵盖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1、服务标准设定:明确医疗服务的质量目标和标准,包括诊疗技术、服务态度、患者满意度等。

  2、 质量监控:定期进行医疗质量检查,评估医疗活动的'合规性和效果。

  3、教育培训:为医护人员提供持续的教育和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

  4、风险管理:识别并预防潜在的医疗风险,制定应急处理预案。

  5、患者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患者投诉和建议系统,及时了解并改进服务质量。

  6、数据分析:收集和分析医疗数据,为决策提供依据,推动质量改进。

医院质量管理制度8

  一、医院成立由分管院长、科护士长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护理质量管理目标及各项护理质量标准制定并对护理质量实施控制与管理。

  二、护理质量实行病区、科室、护理部三级控制和管理。

  1、病区护理质量控制组(1级):由2-3人组成,病区护士长参加并负责。按照质量标准对护理质量实施全面控制,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分析,制定改进措施。检查有登记、有记录并及时反馈,每月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报上一级质控组。

  2、科护理质量控制组(2级):由3-5人组成,科护士长参加并负责。每月有计划地或根据科室护理质量的'薄弱环节进行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落实。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报上一级质控组。

  3、及时研究、分析、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每月在护士会议上反馈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三、建立专职护理文书终末质量控制督查小组,由主管护师以上人员承担负责全院护理文书质量检查。每月对出院患者的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单、手术护理记录单等进行检查评价,不定期到临床科室抽查护理文书书写质量,填写检查登记表,上报护理部。

  四、对护理质量缺陷进行跟踪监控,实施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

  五、各级质控组每月按时上报检查结果,科及病区于每月30日以前报护理部,护理部负责对全院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填写报表并在护士长例会上反馈检查评价结果。

  六、护理部随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全院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护理质量分析会,每年进行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总结并向全院护理人员通报。

  七、护理工作质量检查考评结果作为各级护理人员的考核内容。

医院质量管理制度9

  一、建立药品质量管理小组,由分管院长为组长,成员由药剂科主管质量和制剂的主任、制剂室和药检室负责人组成。日常的药品质量管理和制剂配制质量管理工作由药检室负责。

  二、贯彻上级有关药品和制剂质量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落实执行。

  三、制定药品质量管理职责,加强对药品的供应、调配、制剂生产等环节的管理。

  1、药剂科药品质量追溯:药剂科主任负责,以药检室为核心,分设质量员,每季度进行抽查(不少于5个批次),每季度报表,定期会议总结,及时发现问题,避免质量事故(见附件1)。

  2、药检室对药品实行抽检制度。

  3、药品入库验收:逐条登记,查验药检报告,自制制剂药房领入验收。

  4、药品效期管理:参照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5、毒麻药品管理:处方双签字,药品专人、专柜、专账管理(参照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四、定期对临床科室的备用基数药品、急救药品的保管和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与有关科室沟通,并做好相关登记和记录(见附件2)。

  五、制定制剂生产质量管理、药品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生产、检验人员职责,加强制剂生产及药品检验等环节的管理。

  1、制定制剂的.有效期。

  2、由制剂室负责人审核成品发放前的全部生产记录;药检室负责人审核全部检验记录,由药剂科主管质量的主任(药品质量管理小组副组长)决定成品的发放、

  六、决定不合格药品报损前的审核及处理。

  注:办公地点为药剂科、药检室。

  附件:

  1、药品质量追溯流程图

  2、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

医院质量管理制度10

  第一条质量管理:

  (一)组织机构:管委会(院长、业务副院长)、管理小组(科负责人)、医务科专职人员(负责人、成员)、随负责人变动而变动。

  (二)管理职能:质控办主持医院质控日常工作,每月参与考评,归纳汇总结果,将问题和缺陷反馈到各部门核实和实施奖惩。

  (三)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由院领导通报医疗缺陷和问题,提出

  改进意见,并提出下次会议检查落实要点;同时在会上充分征求各委员对质量管理的意见或建议;共同讨论持续改进办法,修订质量考核标准、效率指标、满意度调查内容等,最后形成决议。

  第二条实施方案:

  (一)病历质量检查:

  1、每月抽查各临床科室归档病历10%以上,职能部门抽调具有临床经验的人员按标准评分,评出不合格病历,将不合格条款用书面形式反馈到科室,三天内科室将反馈表返回医科后实施奖惩。对出现的质量问题举办讲座,列专题进行全院性质量宣传教育等。

  2、每月在现场考评时抽查近三日未出科病历质量,当场考评,按标准奖惩。

  (二)医疗质量考评: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实施对临床各科室、临床相关科室(医技部门、麻醉科和各分院等)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现场考评。月初,收集各科自查自纠报表,收集职能科室(信息科、医务科、党办、护理部、院感科、预防保健科、药剂科、医技部门和门诊部等)质量考评结果进行核实汇总,按标准评价,报财务科实施奖惩。质量考评中,收集到对行政职能部门(院办、党办、人事、总务科、财务科等)的意见或建议,用书面形式反馈到相关科室,并收集整改意见、措施或改进方法。

  (三)缺陷管理:按《缺陷管理》标准在考评中找缺陷,日常工作中发现缺陷。核实缺陷按标准扣,罚款在当月科室奖金中兑现。

  第三条持续改进措施:

  (一)医疗质量重大意见或建议:如评价标准不合理性、考评方法偏差,质量标准以外新的`质量问题等。收集信息后认真分析,拟订合理的、可行性和长远质量控制目标。反复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交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报院领导批准后以文件方式规范。

  (二)考评中的意见或建议:当场面对其责任人认识其问题的不利面及危害性,共同商讨改进方法。一次不能解决的,下次考评中再次指出。对反复出现的共同性或习惯性问题,利用个别谈话、同类问题多人谈话、院周会、科主任例会、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或公开专题、专题会议和专题全院性讲座等方式强调、督促科室改进,贯彻落实医院质量控制总体目标计划。强化质量控制全员意识。

医院质量管理制度11

  药品质量信息管理制度是一套详细规定,旨在确保药品从研发、生产到销售全过程中质量信息的有效管理。它涵盖了以下几个关键领域:

  1.药品质量标准的制定与更新

  2.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与报告

  3.质量问题的预防与应对机制

  4.信息系统的建立与维护

  5.员工培训与责任分配

  6.合规性审查与审计

  内容概述:

  1.质量标准:明确药品的生产、检验和储存标准,确保符合国家法规和行业规范。

  2.数据管理:规定质量数据的记录、存储、检索和销毁流程,保证数据的'安全和完整性。

  3.内部沟通:建立有效的信息传递渠道,确保质量问题的及时反馈和解决。

  4.外部合作:与供应商、监管机构和其他合作伙伴的信息交流和协调。

  5.应急处理:制定应对质量问题的应急预案,如召回、整改等措施。

  6.持续改进:通过数据分析,不断优化质量管理体系,提升药品质量。

医院质量管理制度12

  (一)负责对质管人员和全院职工进行质量意识教育,并选派管理人员参加医院管理学习班,以提高质量管理能力与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形成人人讲质量,事事讲质量,时时讲安全的氛围。

  (二)每季召开一次质量管理委员会会议,分析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形势,对存的`问题和医疗缺陷商讨对策,并提出整改措施。

  (三)督促落实卫技人员的“三基”培训、规范化培训和继续教育计划,提高“五衰”抢救技能。重视人才培养,特别是学科带头人的培养,造就专科技术人才。

  (四)督促质量管理人员根据质量保证方案开展质量管理活动,每月对医疗制度、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检查、评价、考核,并与经济奖罚、评优评先和职称晋升挂钩。

  (五)督促有关职能科室定期召开社会监督员会议,并向社会、病员广泛征求对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意见,及时反馈,提高整改效率。

  (六)加强基础质量建设和环节质量控制,在提高医疗质量的同时努力降低医疗成本,为病人提供安全、优质、高效、便捷、低耗的医疗服务。

医院质量管理制度13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运营的核心部分,旨在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可靠性。它涵盖了从预防、诊断到治疗的`全过程,涉及到医疗技术、服务流程、人员培训、患者权益保护等多个层面。

  内容概述:

  1、医疗技术标准:制定并执行各类医疗操作的技术规范,确保诊疗活动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 服务流程管理: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减少等待时间,提高患者满意度。

  3、人员资质与培训: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道德教育,提升医疗团队的整体素质。

  4、患者安全:建立完善的患者安全系统,预防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的发生。

  5、信息管理:保证医疗信息的准确性和保密性,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医疗服务效率。

  6、质量监控与评估:设立内部和外部质量评估机制,定期对医疗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改进。

医院质量管理制度14

  一、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是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危重患者是指具有严重病理生理异常的患者。

  二、危备患者的预后较差,危重患者的抢救成功率与患者的基础疾病、器官或系统的功能状况,对治疗的反应等有关;同时,也与抢救是否及时、抢救措施是否得当等有关。

  三、对于危重患者,医师应当向其亲属报书面病危通知、告知病情,填写病情告知书,告知书要有患者家属签字。同时,将危重患者的病危通知书报医疗管理部门备案。

  四、一级医师(或值班医师)给予危重患者基础处理,同时通知上级医师(二级或三级以上医师)立即到抢救现场,涉及多学科危重患者的'抢救,应当通知相关学科的上级医师(二级或三级以上医师)立即到抢救现场。

  五、二级或三级以上医师是危重患者抢救的组织者和指挥者,涉及多学科危重患者的抢救,由医疗管理部门或总值班指挥。特殊情况下,应当请上级医师的专家会诊。

  六、应当及时建立监护系统,特别时建立对呼吸、心脏、循环、肾脏以及中枢神经系统等的监护。应当及时了解其它相关脏器的功能情况。

  七、应当及时制定危重患者的抢救方案。根据抢救中患者的病情,及时调整抢救方案,尽最大努力改善和(或)维持其它相关脏器的功能。

  八、应当做好危重患者抢救工作中的护理工作。加强巡回,严密观察。必要时,给予特级护理。

  九、医疗管理部门、护理部或总值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从相关科室调整人员、设备、药品以及其它物品支援抢救科室。

  十、应当做好危重患者抢救工作中的病历记录工作。特殊情况下,先进行抢救,条件允许时,及早据实补齐抢救记录。

  十一、抢救工作结束后,抢救科室应当及时组织病历讨论。讨论会由科主任或三级医师主持,抢救科室的医护人员参加讨论。必要时,邀请相关科室的医务人员参加,特殊情况下,医疗管理部门参加讨论组。将讨论会记录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整理后另附页抄写,经二级或三级以上医师签字后,归入病历。

医院质量管理制度15

  一、本制度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医院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三、本医院设药品质量管理小组,由3名药士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组成,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药剂科主要负责人对本医院所经营药品的质量负领导责任。

  四、质量负责人负责起草和制定本医院的药品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指导、督促药品管理工作,定期检查考核,并建立记录。

  五、质量负责人负责制定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并具体落实从事药品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营业等工作人员的药学专业培训教育工作。

  六、每年组织直接接触药品工作人员到制定体检单位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七、建立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和药品仓库,保持环境整洁,无污染物。

  八、购进药品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从合法的企业进货,票据齐备,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对首营企业和首营药品实行合法资格及质量审核制度。药品入库实行验收制度,建立药品验收台账。

  九、店堂内陈列药品的'质量和包装符合规定,按剂型或用途分类陈列,易串味的药品与一般药品分开存放,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摆设。

  十、定期检查陈列于储存药品的质量并记录,近效期的药品、易霉变、易潮解的药品视情况缩短检查周期,对质量有疑问及储存日久的药品及时抽样送检。

  十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正确向顾客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注意事项。在零售场所内提供咨询服务,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设置意见簿和公布监督电话,对顾客的批评、投诉及时解决。

  药品质量管理具体规定和要求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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