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5-06-05 07:27:32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管理制度15篇(精华)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管理制度15篇(精华)

安全管理制度1

  1、 供电线路应由专业电工定期巡视检查。

  2、 配电箱由专人负责管理及维修。

  3、 现场施工机具要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非专业施工人员不准随便触摸施工用电机具。

  4、 现场施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拖、接临时用电线路,更不能随意拆除接地保护线。

  5、 施工前检查供、用电设备是否正常,用电机具不允许'带病'工作。

  6、 严禁使用损坏的插头、插座及绝缘老化的电缆电线。

  7、 移动式临时配电箱应距地600mm 以上。

  8、 配电箱附近不能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配电箱应放置在干燥地段,并且周围要有足够的操作场地。

  9、 照明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 米应采用36v 安全电压,手持照明灯具应采用36v 及以下安全电压。

  10、 低压配电的.操作顺序如下,送电顺序: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顺序相反。

安全管理制度2

  一、施工与检修的安全管理制度

  1、在检修前办理任务书,明确检修项目职责人,并服从审批手续。

  2、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需按检修任务书的要求,亲自和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向检修人员交底,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3、检修项目负责人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工作的安全。

  4、依据检修任务书的要求,生产单位要为检修单位制造安全检修条件,没有办完交接手续的检修单位,不得任意拆卸设备、管道。

  5、对检修使用的工具,设备应进行认真检查,保证安全牢靠。

  6、检修传动设备和电气设备,必需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上安全锁卡。

  7、检修人员应检查检修中需要的安全防护器具,消防材料的准备情景。

  8、检修人员要检查动火安全作业书的审批资料和落实情景,以及设备内的安全作业是否可行。

  二、设备内检修的安全管理制度

  1、设备(槽罐、釜、槽车、排风道等)内作业,必需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如下釜安全操作单),该设备必需与其他设备隔绝(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并清洗、置换。

  2、进入设备内作业前30分钟内,要取样分析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及氧含量,经检验合格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后方可入内作业,在作业过程中如发觉异常,立刻停止作业,快速撤出人员。

  3、进入有腐蚀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需穿戴适应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防毒面具。

  4、设备内作业必需设有阅历的'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员必需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员坚持有效的联络。

  5、设备内作业应依据设备实在情景搭设安全梯及架台,并配备救助绳索,确保应急撤离需要。设备内要有贴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的安全电压照明。

  6、严禁在设备内外投掷工具及器材,禁止用氧气吹风。

  7、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在作业证上签字,检修人员方可封闭作业孔。

  8、检修完成后必需检查设备内是否有异物,并清理,并进行试验水压、气密,并做好记录准备,清理现场。

  9、检修后的设备必需进行试运行,合格后生产和检修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三、一般的安全管理制度

  1、检修人员应谙习工作中碰到的酸、碱和易爆、易燃、有毒有害物质的性质,避开发生灼伤、燃烧、爆炸和中毒事故。

  2、检修人员应明白沙箱、防毒面具、消火栓、灭火器的位置,并能正确使用。

  3、检修受压容器,设备和管路之前必需将其压力降到等于大气压。

  4、安全装置不得任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需立刻复原。

  5、在检修时不要触及电动机有电部位,以及电缆和照明线。

  6、使用手电钻时,工人必需戴上橡胶手套,电钻外壳应接地。

  7、在起重和其他不安全工作区域都应挂警告标志,不许外人进入工作区域。

  8、检修完毕后应拆除脚手架,临时电器线路,警告牌和标志,搬走检修用的机具,清理设备,屋顶上,地面上等的杂物垃圾,到达工完、料净、场地清。

安全管理制度3

  目的

  建立检修组织、准备、安全,电气焊和电气安全,拆除、完工验收等工作程序。

  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检修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

  责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检修单位

  程序

  检修组织

  较大项目检修,全公司或车间大修必须成立大修指挥部,需有安全部门参加。

  做好检修计划的编制工作,各车间(部门)大修计划由车间提出补充方案,工程部进行审核平衡,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

  检修计划编制,项目要齐全,内容要详细,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具体,凡二人以上的项目要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工程部、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任务、检修质量、检修安全负全部责任,向检修人员交待清楚任务、质量要求、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手续落实、安全措施落实。

  检修准备

  各车间(部门)的大、中修,对有关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马虎。

  临时指挥部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对起重吊装工具等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整个检修过程的安全。

  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检修前的清洗置换工作由所属车间负责。

  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易燃易爆物质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蒸汽、水进行清洗置换。

  清洗置换的设备,清洗后,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达到标准。

  清洗置换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对进入设备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外,尚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其氧气含量在18-21%,有毒气体和粉尘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盲板。

  检修设备管路与生产中所需的设备管路连通时,中间必须加盲板隔离。

  设备管路外部检修必须切断出、人口阀门。

  生产车间对移交检修的设备清洗、置换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清洗置换分析情况,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检修安全规定

  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要进行检查、核对,由岗位和班组长介绍情况,全部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

  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各种安全技术规程。(高空作业、土方工程、吊装作业等)。

  凡对机电传动部份的设备检修,必须切断电源,拆除传动皮带,并要悬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凡贮罐、设备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设“禁上开动”的警告牌。

  检修使用临时行灯必须采用低压36伏。贮罐、设施、沟道、潮湿场所要用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可靠接地。

  一切参加检修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到“四不施工”:

  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

  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高空作业和多层次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

  没有明确检修任务不施工。

  做到“四不拆”:

  设备带压不拆;

  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折;

  设备高温过冷不拆;

  工具不合格不拆。

  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和急救药品,以备急用,并要有专门的监护人员。

  检修现场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齐、稳固、保持通道畅通;预留孔洞、坑沟要设护栏或盖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坏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其它设施要及时修复。

  电气焊安全规定

  焊接动火安全应由检修设备所属车间指定专人负责,在潮湿、地沟、金属架、贮罐内、天桥等作业,要指派监护人。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在焊接作业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表灵敏有效,氧气软管应耐压20个大气压,乙炔软管须耐压5个大气压。

  乙炔器和焊枪之间,必须装有阻火器。

  乙炔瓶、氧气瓶、动火点三者应有10米距离,否则要采取隔离措施。

  高压线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电弧焊接工具设备要符合以下标准:

  每台电焊机的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

  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且易辨认,绝缘要良好,一次线的长度不应超过5m。

  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

  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电焊作业在地面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工地、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焊接作业中,要配带好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检修作业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对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电焊作业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刺伤他人。

  拆除工作

  拆除工作应制订拆除方案。

  施工前要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实行统一指挥、监督。

  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准上下抛掷,及时清理运走。

  拆除石棉瓦必须铺设跳板。

  检修完工安全验收

  检修结束后,检修单位要清理好场地,对搭设的作业架台、接设的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实净,场地清后,方可办理移交验收。

  检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悬挂的各种“警告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

  经检查检修项目、检修质量全部符合检修标准,验收签字后方可撤除悬挂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认为有电,有物料,检修生产单位不得进入设备以及检查传动装置。

  检修验收结束,对检修计划和检修工作票等,应由承办单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应少于三个月。

安全管理制度4

  作业服务人员守则

  1、作业服务人员必须坚持持证上岗,对本岗位工作尽职尽责,热情为用户服务,努力做好电梯维修工作,保证客户电梯安全使用。

  2、作业服务人员应熟悉掌握对自己所进行维护保养电梯的各项机械、电气原理,要具备能够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的能力,对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人员要随时更换。

  3、维修人员在寻访期间,要认真填写《电梯维修记录》,真实反映该部电梯的运行状况,对年久失修运行故障频发的电梯要及时通知用户停机修理,严禁电梯带病使用。

  4、维修人员要经常加强自身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安全工作意识,加强对新品技术的学习,尽快掌握其原理、性能,完成对所开发新品的维修任务。

  5、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及素质,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法则,坚决杜绝行业上的不正之风。

  安全操作规程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规程规定了电梯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电梯岗位安全操作。

  2.引用标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基本内容:

  3.1司机在驾驶电梯正常行事前应:

  3.1.1在开启厅门进行轿厢之前,必须注意交响是否在该层;

  3.1.2开启轿厢内照明;

  3.1.3每日工作前,须将电梯上、下行驶次数,时期有无异常现象;

  3.1.4厅门外不能用手扒启,当厅、轿门未全关闭时电梯不能启动;

  3.15注意平层准确度有无显著变化;

  3.1.6清洁轿厢内厅,轿厢及乘客可见部分。

  3.2司机在电梯正常行驶注意事项:

  3.2.1如必须离开轿厢时,将轿厢于基站,断开轿厢内电源开关,关闭厅门;

  3.2.2轿厢的运载能力,不应超过电梯的额定起重量;

  3.2.3不允许乘客电梯经常作为载货电梯使用;

  3.2.4不允许装运易燃、爆炸的危险物品,如遇到特殊情况,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3.2.5严禁在厅、轿门开启情况下,用检修速度作为正常行驶;

  3.2.6不允许掀按检修,急停按钮作为正常行驶中的信号;

  3.2.7不允许开启轿厢厅安全窗来装运长的物件;

  3.2.8劝告乘客勿依靠轿门;

  3.2.9轿厢顶上部,不得放置它物;

  3.2.10如个别情况下,平层准确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可以在平层;

  3.2.11行驶时不得突然换向,必要时应先将轿厢停业,再换向启动;

  3.2.12不允许以手动轿门的启闭作为电梯的启动和停业;

  3.2.13载荷应尽可能稳妥地放在轿厢中间,以免在运行中倾倒;

  3.2.14运行时如发生停电,对于手柄开关控制的电梯,应将手柄回至零位;

  3.3当电梯发生如下故障时,司机应立即掀按急停,警铃按钮(对手柄开关控制的电梯,即将手柄回至零位),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 3.3.1厅、轿门关闭后,而未能正常起动行驶时;

  3.3.2对设有需掀按启动按钮(或手柄开关)控制的电梯,当厅、轿门关闭后,在未指令轿厢起动,而自行行驶时;

  3.3.3运行速度有显著变化时:

  3.3.4行驶方向与指令方向相反时;

  3.3.5内选、平层、换速、召唤和指层信号失灵失控时;

  3.3.6有异常噪音,较大振动和冲击时;

  3.37超越端站位置而继续运行时;

  3.3.8安全钳误动时;

  3.3.9接触到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时:

  3.3.10当电气部件因过热而散发出焦热的臭味时;

  3.4当电梯使用完毕后,司机应将轿厢停于基站,并将操纵盘上开关全部断开,关闭厅门。

  3.5如在机房用手轮盘车,使用梯作短程升降时。必须先将主电源断开。

  3.6当电梯在行驶时,突然发生停驶或失控时,司机应保持镇定,立即按急停,警铃按钮,并严肃劝阻乘客切勿企图跳出轿厢,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设法使乘客安全退出轿厢。

  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和操作者的安全与健康,防止或减少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对人员的伤害,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财务审计部、生产供应部、动力部、中心化验室、技术中心、提取车间、制剂车间、包装车间、仓储物流服务中心。

  3.责任者:

  各部门负责人

  4.依据

  《冶金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5.正文

  5.1职责

  5.1.1动力部负责企业设备设施的综合管理。动力部负责设备设施的选型、采购、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保证设备设施状态良好,组织设备、设施检查,参与安全性评价检查;编制设备设施修理计划,组织设备设施修理

  5.1.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设备设施的管理、使用、检查及维修保养。

  5.1.3动力部及使用部门参与外购、自制非标设备、设施的规划、选型、设计、审核工作。

  5.1.4动力部督促检查仓储部门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和安全防护设施的正确使用。

  5.1.5财务部负责按计划提供设备更新、修理资金。

  5.2工作程序

  5.2.1新设备设施的选型购置(包括自制非标)不但要满足产品工艺要求,还要满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

  5.2.2特种设备选型、购置、管理、使用要符合企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要求。

  5.2.3新设备设施投产使用前,动力部应组织制定设备、设施操作规程,对操作人员进行上岗前技术培训,使操作人员了解熟悉设备设施的结构性能、安全操作、维护保养方面的知识,严格按照设备设施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并做好记录。

  5.3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5.3.1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设备操作规程》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使用前低速运转设备,对安全防护装置进行彻底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

  5.3.2设备使用中严禁超规格、超载、超负荷使用。

  5.3.3任何人、任何情况下不准拆除或不使用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不完整、失效、可靠性差的应立即报告仓储部修复正常后方可使用。

  5.3.4动力部应定期组织设备设施大检查和日常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修复,并做好记录。检查中发现的违章操作、不合理使用设备设施等情况要向部门车间下达《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书》,情节严重的可给予处罚。

  5.3.5设备使用部门对使用设备进行安全性评价自检和日常检查;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及时组织整改,并做好记录。按照日常保养要求做好保养。

  5.3.6设备使用中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工作,查明原因,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作业。

  5.3.7操作者、班组和其他有关部门对设备设施正确使用均负有责任。

  日常安全检查制度

  1.目的:

  为了建立企业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企业各部门

  3.责任者:

  各部门负责人

  4.依据

  《冶金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xx版)

  5.正文

  5.1各部门应组织建立健全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5.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分管领导组织本部门安全检查、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生事故隐患,均有权、有责任向相关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报告。

  5.3各部门安全主管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登记进行分类管理,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5.4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定期组织进行安全检查,包括:安全、设备、电气、仪表、管理;形式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管治理

  5.5财务部落实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5.6动力部组织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进行研究。

  5.7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5.8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按照隐患范围、危害程度及整改难度分为岗位级隐患、仓库级隐患、企业级隐患、集团级隐患、市级隐患。

  5.9岗位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小,发现后能够立即在操作岗位,可以由操作人员整改排除的隐患,企业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通过仓储部组织整改进的隐患,企业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企业厂长办公室组织各个部门,合力整改排除的隐患。集团级隐患,是指影响及危害较大,集团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督办的`隐患。市级隐患,是指市安委会组织、督办的隐患。

  5.10企业应成立安全检查隐患治理领导小组,由企业主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

  5.1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应对各自管辖区域内按照有关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逐级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5.12发现隐患采用逐级报告的方式,即员工报告班组长、各部门报动力部,动力部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动力部登记整理后,按照隐患分级逐级上报企业、集团;动力部将对各部门上报情况进行登记、建档,并负责对企业级隐患组织督办整改,对符合集团或市级隐患的整理上报。

  5.13企业各部门车间及作业岗位,应按照隐患的级别分级、逐级由相应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组织隐患整改;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范围负责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和验收。

  5.14各部门应制定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奖惩制度,特别是要将安全检查、整改隐患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安全评比的重要依据。同时严格安全检查隐患治理的考核,对因检查和排查事故隐患不到位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将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维修保养制度

  1.目的

  规范公司设备维护、维修、保养管理工作,使本公司设备良好、平稳的运行,提高公司的维修水平,保障设备正常运转;加强对外出维修设备的管理,保障生产装置长期、安全、平稳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设备维护保养内容

  2.1操作人员必须用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正确使用、维护好设备。

  2.2操作人员要经过专门培训,学习岗位操作法和设备维修检修规程,做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

  2.3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2.3.1按岗位操作法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设备启动、运行与停车,严格做到启动前严细准确、运行中反复检查、各项指标达到工艺要求、停车后妥善处理,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

  2.3.2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根据需要身带“三件宝”(抹布、板手、听诊器),执行五字操作法(听、摸 、擦、看、闻),定时、定点、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认真做到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

  2.3.3按照润滑管理规定,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严禁设备无油运转。

  2.3.4认真填写运行记录,严格交接班制度。

  2.3.5搞好本岗位范围内的设备、管线、仪表盘、支架、基础、地面和厂房建筑物的清洁卫生,及时消除“跑、冒、滴、漏”,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2.4操作人员发现设备状况不正常,要立即查找原因、及时向领导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向上汇报和通知值班班长及有关岗位,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已处理和未处理的缺陷,必须记录在运行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2.5大力开展“完好设备”、“完好岗位”及“无泄漏”等活动,并巩固已取得的成果,开展全员设备管理维修活动,实行专机负责制,即机、电、仪人员结合的设备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都有人负责,包机组要有活动规划,定时由负责人组织会议、及时解决设备存在的问题。

  2.6备用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做到不潮,不冻,不腐蚀,经常保持清洁,对于转动设备要按岗位操作的规定进行盘车,使备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7严格控制备用设备的使用,动用备用设备需由车间设备主任或设备员批准,夜间动用备用设备,由值班班长批准,并在次日向本部门领导汇报。

  2.8设备、管道、支架、厂房、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接地线要保持完整,定期检查测定,采取防潮、防冻、防尘、防腐蚀措施,设备、管道上的仪表和安全装置要齐全好用,并按时定期检查、校验。

  2.9三修人员(机、电、仪)对分管范围内的设备负有维修好的责任,做好定时上岗,按时巡检,发现设备缺陷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及时报告,以便结合设备检修予以消除。

  2.10未经技术设备科批准,不能任意将配套设备拆开使用,闲置设备要按规定办理退库手续,尚未退库的闲置设备,由所在部门负责维护保养。

  2.11设备保养(设备说明书有明确说明的以说明书为主)

  2.11.1一级保养(相当于小修):设备运行650小时进行一次一级保养,对设备进行局部的拆卸和检查,清洗所规定部位。疏通油、汽、水管道,检查调整各部位配合间隙,紧固设备连接部件,此工作以维修工人为主,操作工人协助。

  2.11.2二级保养(相当于中修)设备运行2500小时,要进行一次二级保养,对设备进行局部解体检查和修理,更换和修复磨损件,清洗换油,检查油道部分,局部恢复应有的精度。

  2.12验收工作

  2.12.1一级保养由使用部门设备负责人验收,并填写保养记录。

  2.12.2二级保养,由使用部门设备负责人、设备员、维修部门设备负责人、维修工、操作工共同验收,并填写二级工单,由维修部门设备负责人报技术设备科保存。

  2.12.3各级保养完工后,要保证运行周期,做为对维修工、操作工的考核依据。

  3.设备内部维修管理及程序

  3.1动设备的维修责任部门为机修车间,电气、仪表的维修责任部门为电仪车间,技术设备科负责监督管理设备维修质量及协调解决维修中发生的纠纷。各车间平时所使用零用配件,以材料计划方式提报技术设备科,技术设备科审核汇总后交仓库核对签字后,交由公司生产及供应主管领导审批后,报供应科购买。

  3.2供应科采购的配件须经技术设备科与使用车间共同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方可入库,并在验收单上签字。

  3.3在维修过程中,各车间设备主任与设备技术员负责维修配件的准备与领取,并到仓库签字(必要时维修工协助),并对技术过程控制负责。

  3.4设备出现故障,车间通知调度,由调度通知机修车间或电仪车间。三修工接维修通知后,需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无故拖延或不予维修可处50元/次以内罚款。

  3.5在设备维修过程中,如需更换配件,首先征询车间意见。车间和维修工有权拒绝使用不合格配件。

  4.设备外出维修管理及程序

  4.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静、动设备、电气、仪表、化验仪器、计量器具及其配件的外出(外来)维修及更换。

  4.2技术设备科为所有外出维修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在机修车间或电仪车间无法现场维修或现场维修达不到使用要求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外出维修,未经技术设备科批准,任何部门不得私自外出维修,否则,费用自理。

  4.3外出维修费用预计单件20xx元以下的设备,外出维修前应由设备使用部门填写《设备外出维修申请单》交技术设备科,确定是否需要外出维修,经确定需外出维修时,技术设备科、审计部签字审批后由主管领导审批。

  4.4《设备外出维修申请单》一式四份,财务部、技术设备科、审计部、设备使用部门各执一份。

  4.5外出维修费用预计单件20xx元以上的设备,经技术设备科签字批准后,必须经主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审批方可外出维修。

  4.6所有设备外出维修时,由技术设备科联系并提供审计部提供三家维修单位(特殊情况除外),技术设备科提出建议维修部门,审计部根据各维修单位情况,经审计部比价,最终确定一个维修单位。

  4.7所有外出维修设备由技术设备科负责联系维修单位并负责把设备送出维修。

  4.8急用外出维修设备必须由设备使用部门及时通知技术设备科,经技术设备科同意后可直接外出维修,回来后补齐外修手续。

  4.9在售后服务期内发生故障的设备,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维修申请交技术设备科,同时反馈给财务部、供应科,便于购物合同的有效执行。供应科根据所反映问题,负责联系厂家维修处理。

  4.10设备外出维修时,由经办人详细记录维修情况,包括维修时间、所更换零部件及其价格等,此明细单由经办人签字后,连同维.修发票作为报销的依据。

  4.11各类设备如因外出维修不及时而影响生产,由责任部门承担全部责任。

  4.12在整个外出设备维修流程中,发现问题部门及时反馈审计部、技术设备科,由技术设备科做出相关处理。

  4.13技术设备科根据维修情况对外出维修的设备进行全面的技术性分析,必要时进行检验、测定,找出设备损坏的原因,提出科学、先进的改进方法,并确定是否为人为操作事故、设备质量事故、维修责任事故或其他原因,根据判定结果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或提出解决方案。

  4.14外出设备维修费用由技术设备科负责报销,维修发票必须要有设备使用、技术设备科、审计部四个部门的签字。

  4.15财务部凭《设备外出维修申请单》及维修发票(包括维修明细单)办理结帐。

  定期报检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制定特种设备(含需定期检验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定期报检制度。

  1、验收检验及定期检验报验的定义:

  (1)验收检验是指:特种设备安装过程中或重大维修竣工后,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监督检验。

  (2)定期检验是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在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的周期检验。

  (3)报验是指:由使用单位或使用单位所委托的安装维修保养单位向设备使用所在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法定检验的行为。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是申报所属特种设备检验事项的职能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是具体负责人。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4、电梯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次。

  作业人员及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一、目的:

  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保证企业安全经营储存活动的有序进行。

  二、范围:

  厂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审计部、党办、工会、质量技术部、中心化验室、技术中心、动力部、生产供应部、提取车间、制剂车间、包装车间、仓储物流服务中心、销售部

  三、责任者:

  各部门负责人。

  四、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xx版)及厂内各项相关规定。

  五、内容:

  1 特种作业人员教育:

  1.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专门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1.2 对特种作业人员,企业主管部门每年要组织培训考核。

  2 日常安全教育:

  各级领导和各级部门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解决员工安全教育中的问题。

  利用各种形式定期开展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当安全操作规程发生重大修改时,必须及时对相关员工进行培训教育。

  重点部门根据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利用各种形式对员工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并做好记录。

  在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人员应进行监督、检查。

  由于员工违章造成重大事故,部门负责人对责任者在重新上岗前应再次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培训内容记入《职工教育培训档案》中。

  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综合办公室要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对事故责任人按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进行严肃处理,吸取事故教训,以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3 相关方教育

  相关方人员在进入生产区前必须接受公司的安全教育,学习公司的相关制度,掌握必要的安全消防常识,安全规程及劳动纪律和其他安全规定。

  紧急救援演练制度

  1.目的:

  加强紧急情况的应急和处理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企业各部门

  3.责任者:

  各部门负责人

  依据:

  《冶金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xx版)

  内容:

  1应急预案

  参照《企业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2应急响应目标

  员工可根据广播提示确定应急响应目标

  3潜在紧急情况

  潜在紧急情况包括火灾、化学品泄露等情况,具体事项可参考《企业应急救援预案》

  4应急物资及装备

  参照《企业应急救援预案》

  5应急培训和演练

  企业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没半年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同时做好相关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并保存相关记录和照片

  6应急预案的评审和更新

  应急预案应至少每三年评审一次,同时保存记录,如需更新应及时更新并传达给从业人员。

  意外事件和事故处理制度

  1.目的:

  为及时、妥善、规范、有效处理员工因公负伤、死亡事故,避免似事故的重复发生,保证企业安全方针、目标、指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企业各部门

  3.责任者:

  各部门负责人

  4.依据

  《冶金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xx版)

  5.正文

  1事故报告

  1.1发生各类伤亡事故时,发生事故部门负责人或安全员(或最先发现人、受伤者)必须立即报告动力部及企业领导

  1.2企业应当在一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3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单位、发生事故时间、地点、经过、人数、人员上市情况及应急措施等。可采取电话、传真等方式报告事故情况。

  2救援及现场保护

  2.1哭诉组织人力、物力抢救受伤害人员,紧急疏散危险区域滞留及围观人员,防止事故恶化

  2.2在事故调查组未进入事故现场前,应派专人保护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现场,更不能私自随意移动和取走现场物件,因急需抢救受伤害人员和国家财产或防止事故扩大而急需移动现场部分物件时,必须立即作出物件移动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摄影或录像并加以详细说明。

  2.3清理事故现场时,需经事故调查组同意,并接到文字通知后方可进行。

  3事故分析及责任认定

  3.1事故分析本着“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责任人没受到处理不放过;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确定事故的主要责任者,直接责任者和负重要责任的领导者,提出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制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3.2事故调查实行分级管理,未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经济损失一百万以上的,分别由市、区安监局、是政府组织调查

  3.3企业应当按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的批复,对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和处分,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

  3.4企业接到批复后三十日内,应当将落实批复情况报送组织事故调查的人员政府或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安全管理制度5

  总务处应对校舍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养护,保证随时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对校舍定期查勘鉴定,发现危房或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向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立即封闭停用,按有关规定加固或拆除。大、中维修项目由学校提前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实施。

  一、校舍各部按以下要求维修:

  1、门、窗保持完整无损,开启灵活,玻璃五金齐全,油漆完好,铝合金窗要保证推拉灵活,玻璃、皮条完好无损。

  2、楼房顶应保持不渗漏,无破损、无杂物,平整完好,排水畅通。每年雨季前检查维修一遍,确保使用。

  3、墙体应保持完好、平整、牢固、无裂缝、内墙瓷砖不空鼓、无脱落。外墙不剥落、瓷砖不空鼓、不脱落。内墙三年粉刷一次。

  4、地面应保持平整完好,无空鼓、无裂缝。地面砖无空鼓、无破损。

  5、落水管应保持完好无缺,铁皮管每年刷漆一次。

  6、勒脚、散水坡应保持完好无渗,房屋周围应保持排水畅通。

  7、楼房顶防雷设施,每年雷雨季节前要检查维修一次,并检测导电功能是否达到要求。

  8、水、电、暖设施应定期检测维修,严防跑、冒、滴、漏,确保畅通安全。

  二、新建校舍功能必须符合标准要求:

  做到有证勘探,有证设计,按投招标手续,有证施工。由质检站、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学校共同严把质量关、验收关,确保工程合格后交付使用。

  三、校舍档案是维护学校权益,查勘维修房屋,合理使用校舍,反映学校建设的重要资料。因此,学校必须建立校舍档案,校舍档案分为产权、基建、管理三大职责。

  1、校舍档案的归集整理由分管校长、总务主任、财务室负责人、学校施工员、档案管理员共同负责。

  2、建设工程竣工及房屋、土地权属的变更,必须在两个月之内将一切档案资料整理归档。

  3、校舍档案由专职档案人员保管,专柜存入,并切实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虫、防鼠、防霉、防光、防高温工作。

  4、档案一般不得外借,如工作需要,借用人需写借条,用后及时归还。不准拆页,确保安全完整。

  四、加强设备维护管理

  1、设备包括教学、办公、生活,仪器器械、电教设备、图书等。

  2、学校的一切设备都应登记建帐,卡、表定期清查,做到帐、表、卡、物相符,确保各类设备的完整。

  3、学校设备应当分类保管,加强养护,定期检测,及时维修。

  4、教学仪器设备应按有关专业技术要求进行管理,保持良好可用状态。

  5、露天体育器械由总务处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整修油漆,保持完好、牢固。

  6、总务处要利用学生休息时间及时维修或更换课桌凳,确保学生使用。

  7、办公桌椅要做到随坏随修,保证使用。

  8、总务处要坚持一月一查制度,确保各项设备的正常使用。

  五、校舍使用管理

  1、校舍管理和建设必须按规划图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审批手续健全,专项资金专项使用,严格进行管理。

  2、教学公用房的使用由教务部门提出安排使用意见,报学校行政会议讨论批准。

  3、生活公用房的'使用由总务部门拟订安排意见,报学校行政会议讨论批准。

  4、校舍使用要求做到爱护公房,不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损坏公物,如有损坏,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或处罚。

  5、从长远的角度考虑校园建设和环境的美化,力求把校园建成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乐园。

  六、加强领导

  校舍设施维护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学校要切实下大力气抓好这项工作,为此要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1、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长任组长,有关校产管理和校舍设施维护管理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配齐有关管理人员,明确责任,统一管理好这项工作。

  2、及时倾听师生的意见,定期研究,部署管理工作。学期期末、学年末,各检查总结评比一次。做到管理严格,使用方便,有奖有惩。

  3、确保维护经费。维护经费是校舍设备延长寿命,确保安全,保持常用常新的根本保障。所以学校领导要广辟资金渠道,多方筹措校舍设施维护经费,用于校舍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延长使用寿命。

  4、接受上级部门特别是教育办公室领导的检查监督,促进校产校舍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保证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安全管理制度6

  1.基本要求

  1.1.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向所在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并取得液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资质许可。

  1.2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液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液氨泄漏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配置与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相适应的应急装备、器材和物资。

  1.3.生产、使用、储存、运输液氨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有关预防和处置液氨泄漏、中毒、着火、爆炸等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从业人员,应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取得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

  1.4新、改、扩建液氨生产、储存装置(含液氨装卸设施)的安全、消防、职业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建成投用。

  1.5.生产、使用和储运液氨的单位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执行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规范及中国石化相关技术和安全管理规定。

  2.生产与使用管理

  2.1.液氨生产单位要严格控制液氨产品中水和油的含量,保证产品质量,防止设备腐蚀,确保下游装置安全生产。

  2.2各单位应按照《中国石化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国石化个体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建立个体防护用品的配置、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除一般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外,还应为液氨作业岗位、消气防人员配备过滤式防毒器具、空气呼吸器、隔离式防护服、防冻手套、防护眼镜等特种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查,以防失效。过滤式防毒器具、防护眼镜、防冻手套应满足岗位人员的需要,空气呼吸器、隔离式防护服每个岗位至少配备2套。

  2.3.液氨作业场所应按照《中国石化高毒物品防护管理规定》设置消防器材、冲淋洗眼器、固定式或便携式氨检测报警仪及应急通讯器材等安全卫生设施,以及醒目警示标志、警示说明、警示线、风向标,并定期检查、检验,确保完好。

  2.4对新安装或检修后首次使用的液氨储罐、槽车、罐车、管线,应用氮气置换其内部气体氧含量小于0.5%后,方可输入液氨。对于首次输入液氨的储罐、槽车、罐车,应控制流量和速度,同时监控罐体温度,防止液氨在容器内迅速气化后造成罐体骤冷。

  2.6.正常生产时,宜将液氨储罐控制在较低液位,液氨储罐的高液位联锁或高低压力联锁必须投用,不得摘除;任何情况下,液氨储罐的最大充装量不得超过储罐容积的85%,高低压力联锁应与小冰机自启自停相连。

  2.7液氨长输管道按照《中国石化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3.储存管理

  3.1液氨储罐可分为全冷冻、半冷冻和全压力式3种形式,其设计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等规范。液氨储罐应设液位计、压力表、安全阀(呼吸阀)以及静电导除等安全设施,低温液氨储罐应设温度指示仪;根据工艺条件,宜设置上、下限位报警装置;要采取良好的绝热保冷措施。液氨储罐进出口管道应设远程自动切断阀。

  3.2液氨储罐应为地上布置,不得将常压液氨储罐和压力液氨储罐同区布置,必须设有备用事故液氨储罐及其系统。事故液氨储罐最小储量不得小于最大罐容的25%。

  3.3.液氨储罐区的消防冷却水系统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等规范要求,其消防用水延续时间按6h计算。其中,全冷冻式液氨储罐的消防水冷却系统按照全冷冻式液化烃储罐外壁为钢制单防罐的要求设计;全压力式液氨储罐宜采用固定式水喷雾系统和移动式消防冷却水系统,冷却水供给强度不宜小于6l/min.m2,其他消防要求与全压力式及半冷冻式液化烃储罐相同。

  3.4.液氨储罐、管道、安全阀(呼吸阀、法兰垫片、法兰螺栓)的选材、选型应符合其储运方式的要求,满足相应的耐低温、耐腐蚀条件。与氨接触的部件不得选用铜或铜合金材料以及镀锌或镀锡的零配件。

  3.5.全冷冻和半冷冻氨库的小冰机系统应处于完好状态(能够达到一开一备的要求),小冰机自启动联锁必须投用;没有设计小冰机系统的氨库,其液氨储罐应设置就地压力调节系统,排放应排入吸收系统或氨专用的火炬系统,并保持完好备用状态,以保证液氨储罐的压力处于正常状态。安全阀排放气应接入吸收系统或氨专用的火炬系统,不得直接排放。

  3.6.常压液氨储罐夹层珠光砂系统要充氮气保持微正压,夹层设置的呼吸阀应能正常呼吸。

  3.7.液氨储罐、压力管道、液氨槽(罐)车及其安全附件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改造、维修、检验检测和管理应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建立健全设备管理档案并定期检验检测。

  4.运输管理

  4.1.从事液氨运输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槽(罐)车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制度。液氨钢瓶管理应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液氨槽(罐)车管理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液化气体铁路罐车安全管理规程》和《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一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等。

  4.2.液氨运输车辆应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办理相应的`运输许可证或准运证,并悬挂“危险品”标志,罐体应印刷“有毒液体”标志;应配备符合安全规定的消防器材、防护用具及必要的检修工具和备品、备件等。

  4.3液氨运输驾驶员、押运人员、装卸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地方政府颁发的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4.液氨运输车辆必须按指定线路限速行驶,保持与前车的距离,严禁超载和违章超车;必须在指定地点停放,停放时要远离热源,防止阳光曝晒,远离人员稠密区域;禁止同车装运其他易燃、可燃物品,禁止搭乘其他无关人员。槽(罐)车的静电导除设施要保持良好。

  4.5液氨钢瓶和槽(罐)车的充装量,不得超过设计的最大充装量。液氨槽(罐)车卸氨后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4.5.1.汽车罐车卸氨不得完全排净,必须留有不少于最大充装重量0.5%或100kg的余量,且余压不低于0.1mpa。

  4.5.2铁路罐车卸车后必须保留不低于0..05mpa的余压。

  4.6液氨装卸作业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4.6.1有专用的装卸设施,相关设备和管线定期检查、检验合格。

  4.6.2.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静电导除、紧急排放、紧急切断和自动报警以及消防等设施完好。

  4.6.3装卸场地符合防火、防毒和防爆规定要求。

  4.6.4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健全。

  4.6.5.装卸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4.7.液氨装卸作业基本安全要求

  4.7.1装卸管线和静电导除设施连接可靠,装卸前和装卸完毕后的静置时间应符合中国石化《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

  4.7.2.装卸车辆就位后应熄火并拔下车钥匙暂交岗位装卸作业人员保管。

  4.7.3采取防止车辆溜放措施,并在执行装卸的车辆正前方放置醒目的“禁行”警示牌。

  4.7.4装卸前、装卸期间及装卸完毕后,安排专人进行安全检查和条件确认。

  4.7.5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装卸操作。

  4.7.6装卸作业时,押运员和驾驶员不得离开现场,不得随意发动或启动车辆。

  4.7.7.夏季装卸时应采取防止阳光暴晒措施,尽可能避开当天的高温时段。

  4.7.8.液氨钢瓶必须配戴瓶帽、防震圈,搬运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滚、滑、碰。

  4.7.9建立必要的装卸档案资料。

安全管理制度7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安全检查的方法: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三、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队每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四、突击检查: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五、专业性检查: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六、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针对重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认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七、经常性检查:安全职能人员和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标准施工正常进行。

  八、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处理:各种类型的检查,必须认真细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台帐,重事故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指令书,落实专人限期整改。

安全管理制度8

  1、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区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区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安全管理制度9

  1、仓库安全员主要负责库房上下班、加班时的开门、关门,照明、电气等电源的开关等工作。

  2、 仓库安全员由各仓库管理人员担任,如遇请假,需交由其他库房人员代执行,值班期间由值班人员负责,指定的值班人员履行安全员一切职责,临时安全员需要报主管审批。

  3、 仓库安全员每天早上9:00对门、窗、架柜、库房设施等完好性的例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4、 检查消防通道是否通畅,物料的摆放是否合理,发现不合格项要马上处理。

  5、 下班时,检查门、窗等是否关闭、上锁,办公设备、照明、电气等电源是否关闭。

  6 、《仓库安全自检表》要求每天早晚各登记一次,要放在仓库进门处附近位置,库房主管、组长对表的填写进行监督与检查。

  7、非仓库管理人员严禁进入仓库储存区域。

  8、物料人员在库房物料交接区域内与仓管人员进行物料交接。

  9、送货人员在卸货区域内与仓管人员进行物料交接。

  10、对必须进入仓库物料储存区的相关业务人员,经库房同意后、在《外来人员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并由仓库人员陪同后方可进入,严禁携带与物料无关的物品进入,离开时在登记表中登记“离开时间”,如有携带物品,要接受仓库人员的检查。

  11、对物料进行筛选、维修的供应商指派人员,在指定的`接待区域进行,不得进行库房物料储存区域内。

  12、清洁人员只能在正常工作时间进入仓库区域。

  13、进入仓库区域的外来人员有义务接受仓库员工的监督与检查。

  14、仓库主管、组长是库区安全检查的负责人,每天都要对库区安全性进行抽查。 16发生安全事件,安全员和仓库组长为第一责任处理人;对重大安全事件,责任人在知情后应马上报部门主管处理,并保护好现场。

安全管理制度10

  教育教学是是学校工作的中心环节,为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应把教学安全放在首位,全体任课教师都要遵守学校教学安全制度。

  学校工作作息时间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晨会(早自学):按照学校课程表上的安排,由各班班主任负责;

  2、课间操活动时间:晴天学校组织做操则由各班班主任负责;雨天学校不组织做操,学生在室内自学,由各班班主任负责;

  3、中午放学:由上午第四节课任课教师组织集合排队有序走出校门;

  4、学生早上中午进校:由值周人员、各年级护导教师负责;

  5、下午放学:一二年级由下午最后一节课任课教师负责组织本班学生排队出校门;三至六年级由各班班主任宣布放学,学生自行及时离校返家。如有进行辅导,则由辅导教师辅导完毕要求学生及时离校返家。不提倡长时间辅导,因特殊原因辅导学生较晚,因电话告知家长来接孩子或由辅导教师将学生送回。

  6、课间休息活动时间:由本区域护导教师负责;

  7、放学至静校时段:由辅导教师、班主任、本区域值周人员、门卫负责,根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事故产生的缘由情况确定所负责任的主次;

  9、开门至晨会时段:由门卫负责。

安全管理制度11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和人员安全。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仓库安全的管理,所属各部门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规定。

  3、职责

  3.1财务部负责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负主要责任。

  3.2行政部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3.3仓库办公室负责公司仓库安全的自检和执行。

  3.4总经理负责公司仓库安全相关事宜的审批和总监督,负第一责任。

  5工作程序和要求

  5.1仓库安全管理原则

  仓库管理“六要”“六不准”

  5.1.1六要:

  a)仓库内堆放物品与墙之间要有适当距离;

  b)仓库内外要保持道路畅通;

  c)仓库内要保持干爽、内外清洁,堆放整齐;

  d)仓库外要保持不准有火种、易燃物品接近;

  e)仓库内电源距物品要有不少于1米;

  f)要提高警惕,防止盗窃。

  5.1.2六不准:

  a)仓库内不准吸烟;

  b)仓库内不准设灶;

  c)仓库内不准点蜡烛;

  d)仓库内不准乱接电线;

  e)仓库内不准把易燃物品带进去寄放;

  5.2仓库物资安全管理

  5.2.1仓库应设专职仓库安全员,负责仓库物资安全的日常管理,并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劳动保护政策。

  5.2.2仓库使用专用系统对所管辖的物资进行分类登记,设置标识卡、台帐,做到帐(包括纸质和电子台帐)、物、卡相符,及时反映库存。

  5.2.3对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工装器具等物资应按规定放置,并分类标识管理、分规格存放,有计划、有秩序安排物资进仓、出仓及存放地点。

  5.2.4存放物品的仓库应保持整洁通风,防潮湿,码放整齐。在仓库中存取物品应办理相关手续,分类物品应标识明显,分类分区存放,不合格品应单独隔离。

  5.2.5对辅助材料、零部件,在制品和成品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公司的制度或程序执行。防止其在包装和存在过程中被损坏或降低质量。

  5.2.6注意安全,离开仓库后必须关闭仓库门;不得磕、碰、摔、挤压物资。

  5.2.7严格坚持物资、出仓手续,做到先进先出,减少物资积压仓库时间;监督库存量,根据公司库存量标准,如有超标、不足现象,及时向仓库负责人反映。

  5.2.8仓库安全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状况,仓库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盘点。

  5.3仓库设施、设备的管理

  5.3.1保持仓库库容库貌,不得带食品到仓库,每天下班前清洁地面,清除库存物资上灰尘杂物。

  5.3.2仓库设施、设备设有专人管理,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提请公司行政部报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后,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5.3.3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5.3.4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5.4仓库消防安全的管理

  5.4.1仓库负责人为主要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4.2仓库管理部门应把仓库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5.4.3仓库管理部门协助仓库做好定期消防演练,提高仓库员工消防意识。

  5.4.4易燃易爆物品与一般物品或化学性质、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同一仓库或同室存放。

  5.4.5要严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用品和化工用品的发放,需要领用时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

  5.4.6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禁止带入火种。物品入库前必须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5.4.7仓库内禁止吸烟,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并禁止使用明火。库外动火作业时,必须经过公司有关部门的同意。

  5.4.8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离开时必须关掉电源,不准加设临时线路。

  5.4.9仓库应当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须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并有明显标识;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并确保任何时候都完好、有效。

  5.4.10库区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严禁堆放物品。

  5.4.11一旦发生火灾时,要及时报告公司管理部门,同时组织人员扑救,并打火警电话119报警,事后协助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5.5仓库安全培训、生产及检查的管理

  5.5.1安全培训的管理

  5.5.1.1对新入职员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三级(即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教育培训后,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5.5.1.2对改变工种的员工,必需重新进行转岗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5.5.1.3对从事电气、起重、车辆(包括叉车)驾驶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5.5.1.4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管理制度12

  润滑管理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班组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1、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并在工作中严格组织落实。

  2、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目标,执行本部门的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分解落实到班组成员,确保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目标。

  3、参加各类相关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培训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安全技能,确保本岗位达标。

  4、严格执行作业安全审批制度,加强对本班组成员的安全日常检查、监督,发现“三违”现象,对违纪人员及时处理。

  5、参与本公司机械设备设施的'润滑检维修及运行管理,参与制定公司大、中修润滑计划及安全防护措施,并监督落实。

  6、负责区域内的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并对警示标志的悬挂和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

  7、开展本班组的隐患排查及其治理工作,落实分工、实施监控并按时上报。

  8、开展危险源辨识、评估、制定控制措施、登记建档,落实控制措施。

  9、积极参加应急演练,掌握事故应急处理办法,熟练使用各种消防设施。

  10、接受本部门进行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11、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并上报事故情况。

  12、开展本岗位定置管理工作,确保本岗位达标。

安全管理制度13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规指示,结合本部门工作,做好消防工作。严格遵守消防条例、法规、防火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制止任何违反消防制度的行为。

  1、 布置和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制定防火安全制度,消除火灾隐患。

  2、 对本部门的防火重点要专人负责,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和健全各项防火安全,发现隐患及整改。

  3、 维护保养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

  4、 做好上班前、下班后的安全检查工作。

  5、 发现火险积极扑救并及时准确报警,控制火灾发展。

  6、 熟悉本岗位的环境、设备、物品及安全操作规程,做好班前班后的防火安全检查,清楚安全出入口的`位置,熟悉消防器材、消防设备的摆放位置、使用方法、并做好保管工作。

  7、 对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地方或物资库,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各类物品按条例有关规定存放,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

  8、不准在办公室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物品,对暂时使用的易燃、可燃品要. 及时清理。不准将衣物放在台灯罩上烘干或在室内、房间内焚烧物品,下班前要关闭电脑等用电器。

  9、不准使用电器设备加热东西,如因工作和维修使用电烙铁或其他电热工具时要注意防火安全,人离时要切断电源。

  10、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行政部批准。

  11、外来施工人员须在医院内夜间作业时,必须由行政部批准并安排专人实施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制度14

  1全面负责整个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与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2编制相关的安全方案,并负责各分包商的进场教育,安全交底工作。

  3负责组织各分包商与总承包方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

  4及时登记各分包商进场的各类施工机具,合理提供三级配电箱。

  5根据总平面布置图划分文明施工责任区,制定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6负责按月统计各分包商在现场用电情况,按环保贯标要求提出节能措施。

  7每周一次检查各分包商安全、消防和文明施工情况,召开安全管理会议。

  8严肃查处现场安全消防事故,整改安全隐患和文明施工脏乱差的'现象。

  9及时传达各级安全会议精神,定期公布或通告各分包商现场的安全情况。

  10严肃查处各分包商在现场私接(架)电线和擅自动用非本单位机具行为。

  11定期组织各分包商对现场机械、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组织整改,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运行。

安全管理制度15

  1、驾驶员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原则,树立“以慢应万变,以稳保安全”的安全生产指导思想,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生产法》,中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2、车队要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道路交通法的教育和搅拌站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不断增强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遵纪守法的意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教育要做到时间、内容、地点“三落实”,要建立教育记录,要有教育组织者、受教育者的签名。

  3、车队要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生产活动(每月不少于3次),针对混凝土运输生产和道路交通状况,分析事故和事故苗头,提出具体要求,制定预防事故和事故苗头的措施。安全活动要有记录,组织者和参加者都要在记录上签字。

  4、车队在新开工地开工之前对运行路线、运距、道路和交通状况以及施工现场进行勘察,确定运行路线,确定施工现场调头、支泵、卸料场地。对施工现场的道路、场地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与施工方协商进行整改,保证运输、泵送安全。

  5、车队要做好执行每项新开盘工地混凝土运输任务前的安全教育,针对运距、途径路线、交通状况、施工工地现场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安全行车注意事

  项和要求,保证混凝土运输任务安全、顺利的完成、并做好教育记录。

  6、车队要定期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车容车貌进行检查,尤其要对车辆的转向及转向指示灯光、制动气路及制动灯光,轮胎及钢板弹簧、照明灯光、罐内混

  凝土积留进行检查(每周一次/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准带病行驶。要落实责任,检查要有记录。

  7、车队要依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督促驾驶员搞好车辆的日常例行保养。安排车辆进行定期一、二级检查保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确保混凝土运输任务的顺利完成。

  8、车辆行驶速度规定。驾驶员要树立“以稳保安全,以慢应万变”的行车安全指导思想。执行混凝土运输任务中要严格遵守以下限速规定:在无限速交通标志的路段行驶,最高时速重车不超过4Okm/h,空车不超过5Okmm;在有限制速度交通标志的路段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限速标志规定速度的2/3;进入公司院内或施工工地,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km/h;拖拉混凝土拖式泵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km/h。

  9、驾驶员管理规定

  9.1招聘驾驶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9.1.1、应聘驾驶员必须持有效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9.1.2、应聘驾驶员驾龄不得少于5年,并具备3年以上驾驶大型货车的经历。

  9.1.3、应聘驾驶员的年龄在23-50周岁之间,并持有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不得有防碍驾驶工作的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和吸毒史。

  9.1.4、应聘驾驶员必须持乡、街道办事处或原就业单位的证明,证明本人无劣迹行为和吸毒史。

  9.1.5、应聘驾驶员必须有担保人。

  9.2、聘用驾驶员程序规定

  9.2.1、由车队审核应聘驾驶员的资质资料,符合第9.1条的条件规定,由应聘者填写“招聘表”。

  9.2.2、由车队组织对应聘者进行驾驶技能考试和相关理论知识的考试,考试合格,车队和主管部门经理签注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9.2.3、公司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应聘者持审批表到公司财务部缴纳“安全风险押金”,然后持审批表、安全风险押金收据到公司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

  9.2.4、公司综合部在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对其进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9.2.5、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接受教育后,由车队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车队管理制度教育,并安排跟车实习,跟车期不少于10天。

  9.2.6、应聘驾驶员跟车期满,经车队考核驾驶、操作熟练程度、运行道路和交通状况的熟悉程度,并征求主车驾驶员的意见确定是否单独驾驶。

【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对安全管理制度11-20

安全管理制度05-31

(经典)安全管理制度05-13

安全管理制度11-30

安全管理制度08-06

安全管理制度06-05

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09-25

安全管理制度(精华)12-06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1-18

课堂安全管理制度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