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制度

时间:2025-05-15 09:01:27 制度 我要投稿

[精选]学校食堂制度15篇

  现如今,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食堂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学校食堂制度15篇

学校食堂制度1

  一、食品处理区设置专用的粗加工、切配、烹饪、备餐餐用具清洗消毒及原料贮存的'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应能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各功能间标识明显,操作流程规范。

  二、各功能间地面与排水、墙壁与门窗、屋顶与天花板符合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要求,定期检查,确保地面与排水无破损、漏水,墙面与门窗无破损、霉斑,屋顶与天花板无霉变、脱落。

  三、配备与师生就餐人数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施,烹调炉灶、蒸箱设施,餐用具消毒、保洁设施,留样设施,专用空气消毒设施,清洗设施,通风防潮设施,废弃物存放设施,防蝇、防鼠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四、配备与师生就餐人数相适应的餐具、容器、刀具、刀架、墩板、墩架,定点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

  五、定期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的检查,加强对有关员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设备、设施维护及时有记录。

学校食堂制度2

  一、新员工须经岗前纪律、安全、卫生培训后方可上岗;如因特殊事由未能参加岗前培训的,单位应另行安排时间为其进行“补课”。

  二、每年对员工进行两次以上系统的卫生知识培训,并保障每年参加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组织的卫生知识培训,并组织统一考试。

  三、单位每月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主要学习《食品安全法》、卫生知识和操作流程等,结合季节特点,每年组织开展突发传染病、肠道疾病及其他季节性多发疾病专题知识培训。

  四、待聘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后,经考核未合格的,不能上岗,直至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在职员工参加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成绩将与年终考核挂钩。学校食堂管理制度7

  1、食品样品由专人保管。

  2、每天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带馅的面制品)应在冰箱中保存24小时。

  3、每盘样品量大于50g。

  4、样品保管负责人应每天做好样品保管记录。一次检验未留样的,罚款5元。

学校食堂制度3

  学校食堂使用的餐具、容器、用具不仅用量大、周转快,而且与进餐者直接相关,如果餐具及容器、用具不洁,被病原微生物污染,通过就餐环节,病菌或病毒就会进入体内,造成肠道传染病或食物中毒事故、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与流行。为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特制定本餐具消毒和管理制度。

  一、餐具洗消程序

  公用餐具、容器、用具在使用前应当遵守国家制订的操作规范及卫生要求,严格按照洗消程序进行消毒:

  第一步是用热水洗去食物残渣(水温以50~60℃为宜);

  第二步是温水清洗,去除残留油脂等(水温以30℃左右为宜);

  第三步是消毒,可采用物理的或者化学法杀灭餐具上的残留病原微生物(如病菌、病毒等);

  第四步是冲洗,即用清洁卫生的清水冲洗掉餐具上的残留药物;

  第五步是保洁,即将洗净消毒后的餐具、容器、用具移入保洁设施内备用,以防止再污染。

  二、餐具洗涤消毒人员应掌握的常用消毒方法

  目前国内外餐具消毒方法一般有两类:

  一类是物理消毒法,即利用热力灭杀原微生物常用的有煮沸、蒸汽、红外线等;

  另一类是化学消毒法,就是利用化学消毒剂灭杀灭病原微生物。

  但后一类有一定副作用,对人体有不同程度的危害,所以国家对用于餐具的化学消毒剂实行严格管制,必须经省以上食品卫生监

  督机构审查批准方能生产、使用。目前,经国家批准常用于餐具的消毒毒剂有灭菌片、Te— 101片、84肝炎消毒液等。其中,灭菌片有含氯量高、稳定易保存,入水后易崩解等优点,成为餐具消毒的首

  选毒剂。以上两类中,以物理消毒法最理想。

  几种常用餐具消毒方法的主要卫生要求:

  (1)煮沸消毒法。消毒锅应呈桶状、锅底稍平,水量适度,以竹篮盛装餐具,当水沸时,将餐具放入其中,待水再沸时,取出备用,就是沸进沸出。

  (2)蒸汽消毒法。这是较常用的方法之一,其法多种多样,有简易蒸汽消毒法、锅炉蒸汽法、电热蒸汽消毒法等,一般要求消毒温度在80℃上,保持30分钟即可。

  (3)灭菌片或Te—101片消毒法。按每片药物兑自来水0。5公斤的比例配制消毒液,然后将洗净的碗盘等餐具放入消毒液内,浸泡3—5分钟。

  (4)84肝炎消毒剂消毒法。用自来水配制成1%84肝炎消毒液(即每公斤自来水加入84肝炎消毒剂10毫升),将洗净的'餐具放入消毒液中浸泡3—5分钟,取出备用,配制均用自来水,不得用热水。

  三、加强餐具洗涤消毒工作的管理

  食堂指定人员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洗涤消毒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消毒经常化。并可通过以下检查方法检查其工作质量:

  1)感官检查。首先检查洗涤人员是否按洗涤程序操作,有无弄虚作假,省略消毒程序;

  2)检查消毒设备是否正常,如消毒池是否漏水,有无消毒液,消毒柜的温度等;最后检查备用餐具的卫生质量,一般来讲,卫生质量较好的餐具应当是内外壁和底部无油腻,呈现本色。

学校食堂制度4

  1、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校门出入登记制度;

  2、严把采购、储存、加工、供应等各环节的安全关;

  3、原料库专人专管,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入内,库房随时上锁;

  4、厨房内除本单位工作人员外(食堂人员),任何人不能随意进入,工作人员离开时要锁门;

  5、定期对教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员工防投毒意识;

  6、各环节由专人负责,学校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防投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纠正,出现安全事故要追究具体管理人员及主管人员责任。

  制度执行责任人:后勤处

学校食堂制度5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学校食堂的卫生管理人员应经常参加食品卫生知识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与食品卫生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常识,并能对本单位的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和培训;

  2、卫生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做到人人掌握应知应会的食品卫生知识,按要求操作,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每年组织一次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20学时,并进行卫生知识考试,对卫生知识考试不合格者要重新进行培训,补考不合格者要调出食品生产经营岗位。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烹饪食品时不得使用亚硝酸盐,学校食堂不得贮存亚硝酸盐;

  2、采购食品添加剂要到正规的食品添加剂商店购买,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化验单和使用说明书,对产品标签没有卫生许可证编号,没有厂名、厂址,没有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

  3、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添加剂时,要在使用前看清其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标签模糊不清的或来源不明的添加剂不得使用;

  4、调料罐必须有明显标记,表明罐内调料的'品名,购入调料或向调料罐内重新填加调料,必须向下一班操作人员交接,操作人员在不明调料的来源时,不得使用。

  学校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1、食堂库房必须专人负责,为保证食品安全,库房现时上锁,除管理员外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入库;

  2、库房内设置食品架,原料分类摆设,食品原料等应离地35cm,离墙45cm,离棚65cm放置;

  3、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做好出入库记录;

  4、严禁“三无”食品及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等入库存放;

  5、保持库房卫生清洁,物品规整,保证通风良好;

  6、设置防蝇、防鼠等设施,安全有效;

  7、库房管理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8、库房管理工作未按上述规定操作,造成纰漏,将追究库房管理员、负责人责任。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携带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2、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所有待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须洗净、消毒。食品加工前应检查是否有感官异常;

  3、进入烹调间的食品必须洗净,盛装食品的容器必须放在指定的台案上,不得放置在地面。炸制食品的食用油不得反复使用二次以上;

  4、各岗位工作时必须随时清扫地面、案台。废弃物应置于污物桶内并将污物桶加盖;无防蝇窗纱的窗户不得打开;

  5、个人物品不得带入烹调间。负责人定期检查各岗位人员操作情况。

  学校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员根据每日食谱要求,通知库管员准备每餐所用食品原料;

  二、肉、禽类食品用专用清洗池清洗,用专用菜板、专用刀进行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三、蔬菜类根据不同品种进行粗加工:

  叶菜类摘除不可食部分,用洗菜池清洗干净后,用专用案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根茎类:在洗菜池中清洗干净外皮,需打皮处理的,打皮后再次清洗,然后用专用菜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四、粗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工作衣、帽,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五、负责人随时监督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操作情况。

  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食堂原料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

  2、定点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要索取食品的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采购肉、禽类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采购非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

  3、采购食品,必须向食品经营者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有的食品要有QS标志(质量安全认证),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

  4、每次采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食后无异常;

  5、食品原料采购负责人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

  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1、进入面食间的人员必须携带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必须穿戴工作服、帽,操作前必须洗手;

  2、加工面食品的机械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有污物,使用后应该清洗干净;面板使用后不得有残留物;

  3、直接入口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专用;

  4、墙壁、地面应保持清洁;

  5、污物桶必须加盖;

  6、个人物品不得带入面食间。

  餐具、用餐清洗消毒制度

  1、使用后的餐具必须在指定的餐具洗涤槽内将食物残渣和油污洗涤干净,再将餐具置于另一餐具洗涤槽内用洗涤剂冲洗干净;

  2、确认餐具已洗净后,将餐具置于待消毒的餐具存放架上;

  3、将待消毒的餐具置于餐具消毒设施中消毒;

  4、将消毒后的餐具置于餐具保洁柜中待用;

  5、厨房内待使用的餐具及供客人使用的餐具必须使用餐具保洁柜中已消毒的餐具,否则不得使用;

  6、厨房内使用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在指定的容器洗刷槽内洗刷,洗刷后置于指定的消毒器内进行消毒(或以75%的酒精擦拭消毒);

  7、未经清洗消毒的容器用具不得使用。

  学校食堂餐厅卫生管理与检查制度

  1、建立健全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坚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清分工包干负责制度,并定期检查;

  2、餐厅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消灭“四害”;

  3、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水、无油迹、无尘土、无垃圾);

  4、餐厅服务人员要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工作时间不得吸烟;

  5、餐厅服务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用流水洗手后上岗;

  6、餐厅服务人员出外办事,入侧前必须脱下工作服、帽等,回来后用流水洗手;

  7、餐厅服务人员上岗必须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8、对学校食堂卫生食堂负责人要经常进行自查,主管领导定期检查,若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9、学校食堂卫生处理要按标准严要求,不留死角;

  学校防投毒措施

  1、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校门出入登记制度;

  2、严把采购、储存、加工、供应等各环节的安全关;

  3、原料库专人专管,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入内,库房随时上锁;

  4、厨房内除本单位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能随意进入,工作人员离开时要锁门;

  5、定期对教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员工防投毒意识;

  6、各环节由专人负责,学校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防投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纠正,出现安全事故要追究具体管理人员及主管人员责任。

  学校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上岗前必须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者方可上岗,工作时要佩带或随身携带健康证;

  2、从业人员每年定期体检,合格者领取当年的健康证,健康证超过一年者,视为无证;

  3、本制度执行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发现“五病”人员及时调离岗位;

  4、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要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如在有关部门检查时,发现无证上岗人员,除追究无证上岗人员责任外,还要追究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责任。

学校食堂制度6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升食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生命健康权益,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陪餐制度:

  一、食堂每餐必须指定1名工作人员进行陪餐,校领导每周至少陪餐一次,并制定出陪餐记录表。

  二、每学年按照在校学生数量的2%-3%邀请学生家长集体陪餐至少一次。

  三、陪餐工作人员应按照安排,随同学生一起就餐。负责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四、陪餐记录由学校统一印制,内容应包括日期和餐次,饭菜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以及学生反馈的意见、发现的问题、整改的情况和陪餐人的签名等。陪餐记录必须由陪餐人员在本次陪餐后详细记载。

  五、陪餐人员发现以下食品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指出,并监督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及时整改。

  ①食堂卫生环境较差的;

  ②食堂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足的;

  ③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专用工具直接接触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

  ④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的;

  ⑤饭菜加工距食用时间过长的;

  ⑥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六、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敦促食堂管理人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①食堂待食用饭菜未采取防蝇措施,食用前受到蚊蝇严重污染的;

  ②食堂制作凉拌菜或提供冷饮的;

  ③上餐剩饭菜未经冷藏保管,下餐继续加工食用的;

  ④土豆有发青、发芽现象未充分去除的;

  ⑤四季豆、土豆未充分煮熟烧透的,冷冻食品未达到中心加工温度的.;

  ⑥饭菜有发霉变质等感官问题的;

  ⑦饭菜有明显的口味异常;

  ⑧饭菜质量较差,学生反映突出的;

  ⑨其他危害学生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七、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校长报告(报告的同时还应向所在地监管部门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八、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学生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食物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后果的,视情节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

  九、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幼儿园报告,由幼儿园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十、陪餐实行成本核算制,由食堂根据食品成本,每月或每季度核算一次,交由学校从个人经费中进行抵扣。杜绝免费陪餐,不得以陪餐等理由加重学生的经济负担。

  十一、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十二、校领导同时要加强对食堂陪餐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十三、本制度自宣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食堂制度7

  1、坚持大宗食品原、辅料(米、面、油、肉类、调味品等)和食品添加剂定点采购,蔬菜、水果等应相对固定采购地点。

  2、食品原、辅料的采购必须做到“三有”“两要”:有卫生许可证、有营业执照、有质检合格证;向供货方索要合格的货验报告,索要规范的供货票据。

  3、定型包装食品的标签标识必须清楚且符合有关规定,严禁采购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持期的.“三无”食品。

  4、严禁采购过期、腐败变质、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观签名,以示对本次购物负责。

  5、在食品加工时发现腐败变质、发霉生虫、虫蛀、有毒有害、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学校领导汇报,以购物清单为依据向商家提出索赔。

  6、如果所购食品有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采购员没有作好索证工作,采购员负完全责任。

  7、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督促食堂人员做好采购索证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

学校食堂制度8

  1、仓库保管员每天下班之前,必须将当天各部门的《领物单》汇总采购部。

  2、仓库保管员必须对货物的数量、价格、规格、质量进行详细登记,同时也要对领出货物作如实记载。

  3、仓库保管员应将各部门的'固定资产逐一进行登记,期末验收,并对损耗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列出处理意见交财务部经理处理。

  4、仓库保管员必须登记好保管物品出入账。

  5、仓库保管员领取物品时必须按需领取。

  6、保管员应尽职尽责保管好物品,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处理不了,及时上报经理,如因工作失误导致经济损失,保管员必须全额赔偿。

  7、食堂保管员门锁应有两把,钥匙必须由领班与保管员保管,其他人不得有保管室钥匙。

  8、公共财物不得外借,更不得私自占用,违反规定者追回公物外,另外借出人与借物人各罚款

50元,没有借出人或无证明人视为偷盗行为,每次罚款200元,超过两次者作辞退处理。

  9、除采购部外,其他任何部门不得私自购进货物销售,违者当事人每次罚款

100元,部门主管、领班各罚款50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学校食堂制度9

  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堂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特订本校卫生管理制度:

  一、原料采购及索证制度:

  1.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购物要供方提有关食品书面证明材料,不采购以下食品:

  (1)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 未经兽医卫生检查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 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二、 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贮存者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2.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三、 厨房卫生制度及管理制度

  1.厨房必须添置“四防一消”设施。

  2.要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3.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4.厨房一天打扫三次以上,确保地面无积水、无垃圾。

  四、 餐具用具消毒制度

  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具。

  2.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3.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它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五、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每天必须彻底打扫三次确保地面无垃圾积水。

  2.每周用“84”消毒液消毒二次。

  3.学生各人用各人的餐具(必须人人都有餐具)

  六、 卫生检查制度

  1.管理人中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痛。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证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行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七、 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1.学生如有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应在第一时间向镇医疗保健或市卫生防疫机构上报,并向教育局报告(上报时间不得拖延两个小时)。

  2.应立即组织对中毒师生进行救治,尽快协助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控制食物中毒事故进一步扩大。

  3.学生所在班的班主任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与处理结果和工作的改进意见书面材料及时报中心学校.

学校食堂制度10

  一、成立食堂疫情防控指挥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二、开展预防和联防联控工作要求

  (一)日常管理

  加强员工自我防控意识。1、湖南省外的食堂工作人员,提前14天到岳阳住宿,进行14天的居家或住宿隔离!隔离期间不得外出2、岳阳市区(比如岳阳县,湘阴县)以外的工作人员,提前14天到达岳阳住宿,进行14天的居家隔离!隔离期间不得外出!3、各档口对自己底下的员工进行排查工作,每天必须在微信群里报告每一位员工的健康状况。4、外省及岳阳市以外的人员到达岳阳后必须在微信群里打卡,有情况报告情况,没情况汇报平安。5、开学前学校会组织一次消毒工作,各档口所有人员必须到场参加,没有到场者一律不得开张营业。6、培训所有返岗员工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和上岗防控相关要求,使员工未返岗就掌握了疫情防控知识和返校途中的自我保护技能。

  返校、返岗方案和预案。做好员工返校、返岗的应对措施、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理预案和报批报备制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校外员工平安顺利返岗。同时制定师生错峰就餐预案。对所有值班人员进行摸排,并按照疫情防范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加强从业人员防疫知识培训,严禁感冒、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人员上岗;并每日上报学校备档。每天定人.定点.定时.定岗.为进餐厅所有人员测量体温,做好疫情排查,登记每天在售卖窗口公布所有在岗人员《体温健康状况表》,让师生就餐更放心、更安全。

  就餐要求。严格执行“高考式”的就餐要求,重新排列就餐桌椅,地面设置1米排队线,就餐区间距不少于2米。就餐期间不得交头接耳,避免交叉感染。

  应急就餐。如炊管人员因需隔离观察而不能上岗导致食堂人员严重不足时,可采取减少风味制作,大比例增加基本大伙饭菜供应方式予以缓解,可同步征集符合卫生要求的学生志愿者采取打包送餐方式予以解决。

  疫情后期的持续管理。疫情解除后,防控工作仍不能掉以轻心。食堂仍应严格执行一段时间的防控标准和工作程序,待疫情彻底控制后食堂办伙方能恢复正常状态。

  (二)烹饪与销售管理:

  烹饪管理。烹饪食品时,做到烧熟煮透,确保食品中心温度应达到70摄氏度以上。

  严禁生冷食品。疫情期间严禁生冷、冷荤、凉菜、凉面、裱花糕点的制作和销售。

  生熟食品分开。严格做到生、熟食物相分离,防止食物的`交叉污染。

  加强食品保护。售饭处应有防止飞沫(说话的唾液、咳嗽、打喷嚏所致)灰尘、蚊蝇等污染的设施,出售的食品不得无保护暴露。暂停自助餐等开放式供餐模式,降低飞沫传播风险。

  公用餐具保护。公用餐具(使用前应严格消毒清洗保洁)、免费汤粥、免费调料应有防止飞沫、灰尘、蚊蝇等污染的措施。鼓励自备餐具,及时清洗消毒。

  销售管理。炊管人员销售食品一律使用经消毒的专用工具并佩戴口罩和手套,销售中少用语言交流,与服务对象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工作服要求。售饭人员工作服应每天更换,集中洗涤并进行高温消毒。

  一次性餐用具管理。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用具。

  (三)后厨管理:

  后厨全封闭管理。食堂后厨严格实行全封闭管理(完善门禁系统),非本食堂人员不得进入后厨,伙食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因工作需进后厨时,要检测体温合格、戴口罩、穿工作衣帽,做好记录。严格实行实名晨检制,建议每天上下午各检测体温一次。

  个人物品管理。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后厨,手机进后厨应经消毒处理。

  通风管理。后厨要定时开窗通风,开启油烟抽排和净化系统,保持空气流通。

  智能化监管。充分发挥电子监控智能管理系统对炊管人员规范操作防控疫情的监管作用,及时督导整改到位。

  (四)餐厅管理

  通风管理。通过定时开窗或运行新风系统保持食堂就餐场所通风良好。

  餐厅入门管理。餐厅门口设佩戴标识的安全员值勤,就餐人员应出示证件(禁止校外人员就餐)、佩戴口罩,并经体温检测(检测手腕上部10cm处体温)合格方可进入餐厅。

  规范就餐程序。就餐人员须佩戴口罩取用餐具和到售饭窗口买饭(包括自选餐和自助餐),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才摘口罩,避免面对面就餐和扎堆就餐,就餐中不交流、少说话,保持安全就餐距离,避免交叉感染。同时采取分批、分时段等形式避峰、错时就餐,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打包就餐方式。为减少师生在餐厅就餐人数,降低就餐场所中的人员密度,可增加套餐盒饭供应,打包带回单独用餐,防止并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污染。

  个人分泌物处置。打喷嚏和咳嗽时应使用纸巾遮挡包裹,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包括废弃的口罩)使用密封袋密封弃置于有盖垃圾桶内。

  餐厅清洁消毒。开餐前对餐厅进行清扫、清洁、消毒、通风,开餐中及时清理餐桌和地面废弃物并清洁餐桌,餐后做好免费汤粥、公用调料的收捡和清理打扫餐厅卫生,进行环境消毒,做好卫生用具的清洗消毒和定位保管。

  餐厨垃圾处理。餐厨垃圾定点存放,每日由环卫专业公司清运,每日对存放场所进行清洁并彻底消毒,消除病毒感染源。

  (五)清洗消毒管理

  公用餐具洗消。公用餐具进行规范化全覆盖每餐次清洗消毒,按标准要求进行保洁,并经每餐次抽样检验,确保检测合格。

  餐具高温消毒。餐用具采用高温热力方法进行消毒。

  食材洗消和保管。对食品原料和加工后的半成品进行严格的洗消和卫生保管。

  回收餐具的洗消。每餐次对后厨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坚持高温消毒方式对病毒灭活。

  环境管理。对食堂内外环境和餐桌椅每天进行全面消毒,不留死角。每天对食堂及周边环境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食堂及后厨区域做到每日消毒不低于2次,并按要求对餐具和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存放于密闭设施内保洁,保证餐厅卫生安全。

  餐具存放。餐具进行消毒后,应放置在无病毒区域和空间或存放在餐具消毒设施设备中。

  (六)采购管理:

  禁止制售野生动物及制品。严禁采购、存储、加工、烹饪、销售野生动物及其肉蛋类制品,并确保食材的正常供应,不涨价,保质量、保安全。

  严格监管食材源头。加强对食材采购渠道来源和索证的监管,重点监管引入的社会餐饮各风味档口特殊或零星食材的采购;确保食材来源清晰,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动物产品检疫证等证件齐全。

  采购中交接货物管控。要求供应商送货人每天检测体温并向本单位报备,供货商、采购员和接货员在采购、运输、验收工作中均需佩戴口罩,彼此之间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采购肉禽类生鲜食材应戴上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手对该类食材的直接接触,查验食材和其他物品前后要洗手。

  食材配送车辆管控。保持食材采购车辆和配送车辆干净卫生,专车专用,净菜、半成品等特殊食材需专用冷藏车配送,每次运输食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

  抽样检测。对易携带致病菌或易腐败变质的食材采取抽样送专业机构检测的措施。

学校食堂制度11

  为确保学生营养计划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1、学校必须建立领导或教师轮流陪同学生就餐制度。

  2、每天由值周(或值日)教师进行陪餐(即每天有1—2名教师陪餐),并听取一定比例就餐学生的意见。有条件的学校设置陪餐席。

  3、陪餐教师应先于学生就餐,并负责对食品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4、陪餐记录由学校统一印制,内容应包括陪餐日期,食品的品种名称,食品的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学生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陪餐人签名等。陪餐记录必须由陪餐教师在本次陪餐后详细记载。

  5、陪餐教师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

  ①食堂卫生环境较差的;

  ②食堂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足的;

  ③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女工作人员留长发、戴首饰的;

  ④食品口味过淡或过咸的;

  ⑤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6、陪餐教师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敦促食堂管理人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①食堂食品未采取防蝇措施,食用前受到蚊蝇严重污染的;

  ②食品有发霉变质等感官问题的;

  ③食品有明显的口味异常;

  ④食品质量较差,学生反映突出的;

  ⑤其他危害学生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7、陪餐教师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学生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况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8、陪餐教师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学校报告,由学校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9、陪餐费用自理,杜绝免费陪餐,不得以陪餐等理由加重学生的经济负担。陪餐费用每月结算一次。

  10、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11、各校校长每月应至少陪餐一次,同时要加强对食堂陪餐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学校食堂制度12

  一、加工经营场所内环境(包括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符合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的清洁要求等)。

  二、废弃物至少应每天清除1次,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三、废弃物放置场所不得有不良气味或有害气体溢出,应防止有害昆虫的孽生,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水源及地面。

  四、食品加工过程中废弃的食用油脂应集中存放在有明显标志的容器内,定期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处理。

  五、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六、加工经营场所内如发现有害动物存在,应追查和杜绝其来源。杀灭方法应以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为原则。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

  一、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健康证明有效期一年。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应对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询问或者检查(晨检),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六、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临时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七、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不符合使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二、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监督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明。

  三、食品添加剂要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五专管理)。

  四、使用添加剂采用精确计量工具称量,有使用记录。

  五、食品添加剂贮存专柜应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并上锁。

  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

  七、食品添加剂使用单位要主动将使用的添加剂种类报食药监部门备案。在经营场所醒目处向消费者公示。

  餐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的大小和数量满足加工经营需要。

  二、清洗消毒池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洗池、清洁用具清洗池分开,并有明显用途标识。

  三、用化学消毒的,至少3个专用池,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至少2个专用水池。

  四、采用手工方法清洗的,刮掉餐用具表面上的食物残渣,用含洗涤剂溶液洗净餐用具表面,用清水冲去残留的洗涤剂;采用洗碗机清洗的,按设备使用说明进行清洗。

  五、采用热力消毒的,消毒时间和温度应符合要求;采用化学消毒,消毒液浓度和消毒时间应符合要求。

  六、消毒后的餐用具应及时放入密闭的餐用具保洁设施内。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七、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有相关许可证明,质量符合要求,存放在专用设施内。

  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餐厨废弃物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二、不得回收加工餐厨废弃物中的废弃食用油脂。

  三、餐厨废弃物应有专门标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四、餐厨废弃物应交有收运许可资质的单位收运并签订收运合同,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五、应对每天(次)餐厨废弃物的收运情况做好记录。

  六、不得随便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一、负责实施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管理;

  二、负责实施场所环境卫生管理;

  三、负责实施食品加工制作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管理;

  四、负责实施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和学习培训管理;

  五、负责实施加工制作食品管理;

  六、负责实施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管理;

  七、负责实施餐厨垃圾处理管理。

  食品安全事故(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

  一、切实加强自身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操作经营行为,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立即处置,积极救治患者,防止事故扩大。

  三、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当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渝北区食品药品监督分局、渝北区卫生局和区教委报告,并按照相关部门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四、应当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

  食品原辅材料索证索票查验记录制度

  一、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时应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进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采购记录。包括鲜(冻)畜禽肉类及制品、水产品、粮食及制品、速冻食品、食用油脂、熟肉制品、调味品、乳及乳制品、酒类、饮料、罐头、食品添加剂,集中消毒餐饮具等类产品。

  二、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长期定点采购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经营资质、产品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索取、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送货单。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 留存每笔购物凭证或送货单。

  三、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批次出厂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四、不得采购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采购没有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证明材料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五、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

  六、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七、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加工操作规程

  学校食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应包括对采购验收、运输、贮存、粗加工切配、烹饪、备餐供餐、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留样等加工操作工序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方法的详细要求。

  一、采购验收操作规程要求

  (一)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并应进行验收,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 (二)采购时应索取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的,还应索取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

  (三)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餐饮具的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四)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进行登记,作好记录。

  二、运输操作规程要求

  运输工具应当保持清洁,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运输需冷藏或热藏条件的`食品时应分别配备符合条件的冷藏或保温设施。

  三、贮存操作规程要求

  (一)贮存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及时清理销毁。

  (三)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1.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室内存放。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并定期校验,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库)内部温度的监测。

  2.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3.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

  4.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四、粗加工与切配操作规程要求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三)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四)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五)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六)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食品污染。

  (七)加工用容器、工具应符合下列规定。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1.餐用具宜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因材质、大小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

  2.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可设置2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3.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4.采用自动清洗消毒设备的,设备上应有温度、时间显示和清洗消毒剂自动添加装置。

  5.应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其结构应密闭并易于清洁。

  五、烹调操作规程要求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二)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烹调加工后再次销售。

  (三)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有国际或发达国家标准足以证明加工某种食品中心温度略低于70℃,能保证食品安全,也可允许该种操作方式。

  (四)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五)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于90分钟冷内却至10℃以下或四小时内冷却至5℃以下后再冷藏,并加贴标签。

  (六)用于烹饪的调料器皿宜每天清洁,使用后随即加盖或苫盖,并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七)菜点用的围边、盘花应保证清洁新鲜无腐败变质。

  六、备餐及供餐操作规程要求

  (一)操作人员进入备餐间前应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清洗、消毒手部,工作时应戴口罩。

  (二)操作人员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三)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菜肴分派、造型整理的用具应经消毒。

  (五)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不得反复使用。

  (六)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七、餐饮器具清洗消毒保洁操作规程要求

  (一)餐饮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饮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记。餐饮器具保洁设施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二)餐饮器具使用前应按《餐饮器具清洗消毒推荐方法》的规定洗净并消毒。

  (三)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四)消毒后餐饮具应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五)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六)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七)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收回保洁。

  (八)盛放调味料的容器应定期清洗消毒。

  八、留样管理操作规程要求

  (一)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聚餐,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的食品应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二)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三)留样食品应包括所以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

  (四)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

  (五)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六)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是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九、记录管理操作规程要求

  (一)原料采购验收、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食品安全检查情况、人员健康状况、教育培训情况、食品留样、检验结果及投诉情况、处理结果、发现问题后采取的措施等均应予以记录。

  (二)各项记录均应有执行人员和检查人员的签名。

  (三)各岗位负责人应督促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记录,并每天检查记录的有关内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相关记录,记录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督促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四)有关记录至少应保存2年。

  十、投诉受理操作规程要求

  (一)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投诉受理制度,对师学及家长提出的口头或书面意见与投诉,应立即追查原因,妥善处理,并且留有记录。

  (二)学校食堂接师生投诉感官异常或可疑变质食品时,应及时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备餐人员作出相应处理,并对同类食品进行检查。

学校食堂制度13

  食品试尝留样,是预防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医院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样试尝制度。

  一、每餐坚持饭菜留样,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等。

  二、饭菜留样应留足数量(不少于100克),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左右。

  三、每天坚持饭菜试尝,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按《食品留样试尝情况登记表》进行逐项登记。

  四、饭菜留样必须坚持48小时。

  五、医院分管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按食堂当天菜谱记载情况,逐一对照检查,若发现食堂没有坚持饭菜试尝留样,应按学医院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和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学校食堂制度14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三条、学校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四条、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条、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六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条、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学校食堂制度15

  食堂食品采购制度

  一、鲜菜、鲜肉、鲜鱼、鲜蛋必须定点采购。

  二、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三、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四、采购食品车辆专用,盛装容器清洁卫生,生熟分开,运输过程采取防蝇、防尘、防晒、防雨措施;装卸食品轻拿轻放,讲究卫生,食品不直接接触地面,不在人行道、路边堆放直接入口食品。

  五、采购肉类食品等必须索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采购蔬菜,要向菜农了解农药喷施情况;对所有食品进货建立记帐制度,写明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名称、时间、地点、数量、人员,并对采购食品及其原料记录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等。对所有食品留样和做好记录。

  六、采购食品及其原料等索证必须做到如下要求:

  1、采购大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同批次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购物发票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采购小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3、采购散装食品及其原料时进行色泽、气味、滋味和形态等感官性状检查,并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4、索取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凭证与采购食品名称、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相一致。

  5、不采购无法提供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购物凭证等证明材料的食品及其原料。

  食堂餐厅、环境卫生保洁制度

  一、明确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职责,每天做好食堂内外环境保洁工作。

  二、有专人负责餐厅、环境卫生的打扫,保持厨房、餐厅内外清洁卫生,水沟畅通,洗手设备运转正常。

  三、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的条件,厨房、餐厅、仓库、凉菜等专用间视野内无、苍蝇、老鼠。

  四、餐厅地面、墙壁、门窗、灯具、桌椅等清洁整齐,室内无有害昆虫、老鼠。

  五、加工用设施、设备和工具清洁,厨房地面无食物残渣,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墙壁、天花板清洁工、无霉斑。

  六、每餐餐具清理结束后,全体食堂工作人员要将食堂工作区域(含餐厅的地面、台面、和桌椅)打扫清理冲洗干净,不留一点残渣,做到清洁卫生,防止蚊虫等孳生。

  七、垃圾箱加盖,废弃物容器密闭,外观清洁,并有明显标识,垃圾、废弃物及时清除。

  八、废弃油脂、泔油脂水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九、每次长假,全体食堂工作人员提前1天上班,打扫清理食堂内外卫生,并将所有食堂的餐具、用具按要求进行消毒。

  食堂设施、设备与环境卫生制度

  1、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2、食堂的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3、 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设有独立的粗加工间、原料库、更衣室、操作间(8㎡以上)。

  (2)、操作间有瓷砖或其它防水、防潮、可清洗材料制成的墙裙(1.5m以上)、排气扇、纱门纱窗、密闭的废物桶,下水道出口处有防鼠金属隔栅。

  (3)、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4)、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5)、 原料库有防鼠、防虫、防霉、防潮措施,原料离地离墙10cm存放,保持空气流通。

  4、 食堂应当使用耐磨损、易清洗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采用化学消毒的,必须具备 2个以上的水池,并不得与蔬菜、肉类清洗的设施混用。要做到四分开:餐具洗清分开,原料荤蔬清洗池分开,切配用具生熟、荤蔬分开,贮存生熟、成品半成品分开,并有明显的文字标识。

  5、 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6、 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7、 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8、 学校食堂必须取得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学校不得开办食堂;食堂从业人员要持有健康证及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食堂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有餐具用具专用洗刷设备(水池),有充足、有效的餐具用具消毒设备(消毒柜、消毒池),有充足、完善的餐具用具保洁设施(碗柜、碗橱)。

  二、餐具用具严格执行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制度。热力消毒按除渣→洗涤→清洗→消毒程序进行;化学消毒按除渣→洗涤→消毒→清洗程序进行,并有三联池(一洗、二消、三冲)。

  三、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作用10分钟,电烤消毒温度保持120℃作用20分钟,红外线消毒控制120℃作用15~20分钟。

  四、已消毒和末消毒的餐具用具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消毒过的餐具用具放在专用的保洁柜内或清洁橱内。做好防蝇防尘。

  五、餐具用具实行专人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使用洗涤剂和消毒剂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并专人负责保管。

  六、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完毕,废弃物及时清理,做好洗消间的清洗卫生。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晨检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二、建立员工健康检查花名册及档案资料,员工《健康证》实行统一保管,并随时接受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抽查。

  三、严格控制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发现员工咳嗽、腹泻、发热、呕吐、手部皮肤破损、烫伤、皮肤湿疹或化脓、疥疮、咽喉疼痛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检查从业人员的穿戴是否规范: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六、检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指甲(不留长、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戴口罩,工作前清洗、消毒手。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员工上岗前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每年组织员工员工两次以上卫生知识培训,进行《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素质。

  3、建立员工培训档案资料,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对象、授课人员和考试或考核资料等。

  4、每年制定员工学习和培训计划,包括经常性教育和有计划组织培训,单位法人、食堂承包人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食堂专职管理员不少于50学时,员工不少于15学时。

  5、员工熟悉岗位卫生制度,经常抽查员工的卫生知识知晓情况,并作为考核、续聘员工的条件之一。

  食堂人员个人卫生守则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当用自来水洗手。

  二、坚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衣服;勤洗工作衣、帽),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戴戒指。

  三、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以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不吃零食、不挖耳、不揩鼻涕,不用手直接抓取入口的食品,厨师不用加工用具直接尝味。

  五、服务员穿整洁统一的工作服,厨房操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

  食堂食品切配管理制度

  一、切配前必须认真检查食品原料质量,腐败变质、不鲜或有毒有害原料不切配。

  二、切配用刀、砧板、案板、盆、盘等用具、容器用后洗刷干净,做到刀不生锈,砧板不发霉,加工台面、抹布干净。

  三、切配过程生熟食品分开,生熟用具、容器分开,严防交叉污染。

  四、切配水产品的刀、砧板,刮洗干净后再切配其他食品。

  五、工作结束后,地面、台面冲洗干净,废弃物及时清除,做好切配场所的清洁卫生。

  食堂食品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一、烹调前必须认真检查食品质量,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二、烹调食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达低于70℃以上,烹调后食品至食用不超过2小时。凡隔餐、隔夜、外购熟食回烧后供应,熟制品应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三、调料符合卫生要求,盛装调料的容器清洁卫生,使用后加盖。食品不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四、碗、盘、盆、抹布等用具、容器生熟分开,烹调后的熟制品使用消毒过的餐具、容器盛装。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汤汁用消毒过的.布或餐巾、餐纸揩。

  五、煎炸食用油高温(230℃)多次使用,发现颜色变深或有异味的油脂废弃不用。

  六、工作结束后,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台面洗刷清扫干净,做好烹调加工场所的清洁卫生。

  食堂食品配餐管理制度

  一、配餐间间使用前进行室内空气消毒,每次消毒0.5-1小时。

  二、员工进入配餐间进行二次更衣和洗手,消毒配餐间内不得存放任何杂物和个人用品。非配餐间员工不得擅自进入配餐间。

  三、配餐所用的勺、盘、盆、碗、碟等餐具经消毒后使用,并做好餐具保洁。

  四、配餐剩余尚需使用的熟制品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冷藏,冷藏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不加工经营宾客、员工、学生吃剩的食品。

  五、配餐结束,及时处理配餐剩余食品,并做好配餐间的清洁卫生。

  学校食堂食品(凉菜)留样制度

  一、制售凉荤凉菜有明显标志的留样专用冰箱,留样冰箱实行专人负责。

  二、建立凉菜留样记录,包括日期、餐次、当餐经营凉菜名称、留样凉菜名称、留样数量、留样人等。

  三、有专人负责凉菜留样,用已消毒过的用具取样,每种凉菜取样不少于250g样品,放入消毒过容器内盖好或用食品级包装袋密封后置于专用冰箱内冷藏。

  四、凉菜留样冷藏保存24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明确各部门、各工作人员食品卫生安全岗位职责。

  二、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根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各项制度,不同岗位职责,追究相应的责任。

  三、根据事故情节不同的严重程度,学校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对有关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执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

  一、学校要对全体师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的防范自我保护及救助方法的宣传、教育。

  二、食堂一旦发现食品、饮水等有问题,要求学生马上停用,并立即向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协助学校争取急救措施和补救办法。

  三、学生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应立即报告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和医务室或食堂,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和医务室或食堂应立即报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四、按病人的情况立即送有关医院治疗,协助卫生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六、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七、全校教职工齐心协力做好学生家长工作,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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