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时间:2025-04-17 10:00:26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5篇(通用)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5篇(通用)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

  1.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1.1.工时制度

  1).下列岗位员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

  内保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值班人员等因工作性质需连续作业的岗位,以月为计算单位,平均工作时间每周不少于40小时。

  1.2.定时工作制

  1).除上述规定的人员,其余岗位员工均实行定时工作制,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不少于40小时。

  2).定时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作息时间):

  上午工作时间:08:30-12:00

  下午工作时间:13:00-17:30

  午餐时间:12:00-13:00

  1.3.各种假期的规定

  依照公司发布的《员工手册》相应条款执行。

  2.员工打卡管理暂行规定

  2.1.员工出勤,执行上、下班打卡规定。

  2.2.员工因公外出延误打卡,须及时填写'补卡单',月末按出勤统计。

  2.3.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急诊除外)或有事不能上岗工作须提前填写《请(休)假申请单》,经批准后,免打卡。

  2.4.月末出勤统计,以员工考勤卡及补卡单、请假单为依据进行考勤汇总。

  2.5.凡出勤日未打卡者,同时也无请假单、补卡单,按旷工处理。

  2.6.代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及打卡中弄虚作假者,按《员工手册》规定处理。

  2.7.记录及表格

  yz-zg/bxr-f08-01《请(休)假申请单》

  3.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

  3.1.所有员工在使用计算机时需遵守本规定。

  3.2.各部门的计算机原则上只供本部门员工使用,如有特殊情况需使用其它部门的计算机时应事先取得该部门经理的许可。

  3.3.初学计算机的使用者在操作中遇到难题,不得擅自处理,应向技术人员求助。

  3.4.在使用过程中,因事暂时停止使用时,应保存文件,并退出应用程序。

  3.5.使用完毕计算机后,必须退出应用程序,以防止意外造成对机器的损害。

  3.6.各部门使用计算机进行文件编辑处理时应建立部门子目录,避免在根目录下直接处理管理文件。

  3.7.子目录的命名用各部门名称,如属个人专用文件应另设子目录进行处理。

  3.8.文件名称使用汉字,要基本反映文件内容。

  3.9.文件处理应在硬盘上操作,并注意保存,文件处理完毕后存储文件的同时应用软盘备份,保证软硬盘都有文件。

  3.10.对硬盘上长时间不再使用的文件定期删除,只保存软盘备份。

  3.11.使用软盘时应确保软盘没有病毒,否则在使用前应进行病毒检查。

  3.12.软盘中存储文件时应在软盘上做出标记,便于使用查阅。

  3.13.遵守软盘的使用保护规定,防止软盘损坏时文件丢失。

  3.14.各部门的计算机维护由公司设专人统一负责。

  3.15.维护人员定期对计算机进行维护,包括检查、处理病毒和硬盘整理等。

  3.16.工作时间禁止在计算机上玩游戏或与进行工作无关的作业。

  3.17.计算机出现故障时,应及时请维护人员处理,严禁未明故障原因擅自处理。

  3.18.凡因使用不当造成机器损坏的,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罚。

  4.关于印章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

  4.1.印章种类

  公司印章、公司业务专用章、部门印章、签字印章和其他内部印章等。

  4.2.印章使用

  1).公司印章的使用

  i.凡以公司名义发送的公文,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能送交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加盖公司印章。

  ii.重要的公文,如财务、人事和业务等方面或涉及面广的公文,必须由公司总经理或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核签后,方能送交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加盖公司印章。

  iii.公司各部门对外定期报送各类业务报表需加盖公司印章的,由使用部门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经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方能送交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加盖公司印章。

  iv.对外发出的便函、证明及对外联系工作的介绍信需加盖公司印章的,由使用部门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经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方能送交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加盖公司印章。

  v.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按合同评审程序使用公司印章。

  vi.各物管中心在所辖业务范围内对外签订的经济类合同、协议须加盖公司印章的,按合同评审程序,以公司确定的合同金额标准为限,合同金额在标准以上的,须经中心内部审核,公司审批、总经理签字后,方能送交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合同金额在标准以下的,经中心内部审批、中心总经理签字后,可送交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合同原件要在公司备案)

  vii.物管中心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报送报表、办理相关业务等需加盖公司印章的,由中心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中心总经理审批,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经理、公司总经理或主管领导签字后,方能送交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加盖公司印章。

  2).各部门印章的使用:

  i.凡以部门名义发出的公文或便函,须经部门经理核签后加盖部门印章。

  ii.公司部门不能以公司的名义加盖部门印章对外发送公文。部门仅能向外发送本部门业务权限范围内的公文。物管公司颁发的证书、奖状等,经物管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后,加盖北京物业管理公司印章。

  4.3.印章的保管

  1).公司的印章,原则上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保管。遇特殊情况,由其他部门专人负责保管时,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2).部门的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3).使用印章须有登记存底,随用随取,用毕即存,严防私用、盗用公章,以免造成损失。

  4).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携带公司印章外出。

  5).印章保管人员应严格执行本规定,履行加盖印章的手续。对不符合程序或超出授权范围的,印章保管人有权拒绝用印。

  6).印章保管人员因工作疏忽而造成印章丢失或误用、错用,须承担关联责任。不能为空白信笺盖印。

  4.4.记录及表格

  yz-zg/bxr-f09-02《印章使用审批表》

  5.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办法

  5.1.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是指根据其身体、生理特点以及哺育教育子女的需要,而采取的对女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实行的管理办法。

  5.2.本办法所涉及的女职工系指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正常聘用程序正式聘用的女性员工,包括临时聘用人员和环境保洁人员。

  5.3.女职工月经期的保护措施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适当劳动强度的工作。

  5.4.女职工孕期的保护措施:

  1).女职工自确定妊娠之日起持医院证明向人事部门及时报告备案。

  2).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接触超过卫生防护要求剂量当量限值的x射线、y射线和其他工业毒物和有急性中毒危险的作业及国家规定的三级强度的劳动内容。

  3).妊娠女职工不应加班加点,妊娠满7个月不得上夜班,并可根据个人身体状况申请休假。

  4).对不能适宜原工作的妊娠女职工,应根据医务部门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它岗位工作。

  5).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后,其工作场所应设立工间休息座位,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并允许孕妇在预产期前休息两周。

  6).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按劳动时间计算。

  5.5.女职工生育期保护措施:

  1).女职工生育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待遇。

  2).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晚育者(24周岁及以上初育)增加15天产假;遇难产情况延长产假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延长产假15天。

  3).女职工怀孕期间流产的,根据医疗部门证明,给予北京市有关规定产假。

  5.6.女职工哺乳期保护措施:

  1).对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班工作给予两次授乳时间,每次半小时,可合并使用,并不得安排夜班及加班加点。

  2).女职工哺乳期间不得安排从事接触有毒物质的作业。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嗣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第: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订之。

  第二章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本系统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试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试用同意书。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因品行亚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裁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第十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单位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工作

  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公司规定其它不得带入生产、工作场所的物品进入公司工作场所。

  五、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六、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七、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八、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九、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樊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十、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十一、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十二、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十三、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每日七小时工作制公司总部:上午:8:00—11:45下午:2:15—5:30生产总部: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部门经理级以下员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工人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

  第十五条: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一、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在卡上签字或书面说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主管签字证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部门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

  二、旷职(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处。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职(工)论处。

  3、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奖金。

  4、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发给资遣费。

  第四章待遇

  第十七条: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第十八条: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工资、奖金和伙食补贴、季节补贴。员工成为责任人员后可享有安全退休基金和购房减让基金等待遇。

  第十九条:月薪工资在月月底前发计算所或存入员工在内部银行的帐户。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第五章休假

  第二十条:按国家规定,员工除星期日休息外,还享有以下有薪假日:元旦:1天(元月一日)春节:3天(农历初一、二、三)劳动节:1天(五月一日)国庆节:2天(十月一、二日)

  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

  第二十一条:一般员工连续工龄满一年时间,每年可获得探亲假一次,假期为15天。员工探亲假期间,原待遇不变。

  第二十二条:成为责任人员的员工实行休假制度,不享受探亲假一次,假期每年为15天,可以累积使用,不能提前支用。责任人员休假的路费及食宿费用自理。

  第二十三条:探亲可以报销单程飞机经济仓、回程硬座票及长途汽车票,或者来硬卧票,此外超支由本人负责。未婚员工探亲只能探父母,已婚员工探亲只能探配偶。

  第二十四条:夫妻在同一城市工作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的路费报销,可以享受假期。连续工龄每满四年可报销一次探望父母的路费,不另给探亲假。

  第二十五条:员工探亲或休期一般不报销医药费,但经批准带有疗养性的休假的职工和因患重病或传染病经县医院证明的嗣,可适当报销医药费。

  第二十六条:春节休假或探亲的员工,不在15天休假以外再增加春节假,在公司工作的职工按国家定假安排休息。需安排加班或值班的按规定雪给加班工资或值班补贴,如安排补休,则不计发加班工资和值班补贴。

  第二十七条:对于放弃休假或探亲假的员工,公司给予其应休假当月全部收入的奖励。

  第六章请假

  第二十八条:员工请假和休假可分为八种,其分类、审批及薪资规定见本制度附表。

  第七章加班

  第二十九条:公在生产可于工作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被指定的员工,除因特殊事由经主管批准者外,不得拒绝。

  第三十条:生产系统人员加班,事先由主管人员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级人员批准后加班,每人每月加班不得超过44小时。

  第三十一条:加班费的计算:一般员工加班工作时间记为员工的有效工作时间,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加班工资按原工资标准的100%计算。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有效工作时间按实际加班工作时间的两倍计算,加班工资按原标准的200%计算。

  第三十二条:责任人员平时加班工作时间,经部门经理认有效工作时间,不计发加班工资,在考核月度奖金中加以考虑,但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时,按原工资的200%计发加班工资。

  第三十三条:嗣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就其加班时间按旷职(工)论处。

  第八章出差

  第三十四条: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

  第三十五条: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章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作,合理降低出差费用。

  第三十六条:公司对出差的员工按规定标准给报销停费用和交通费用。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具体标准见公司的意见办理。

  第三十八条: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叙职,并按规定报销或核销相关费用。

  第九章培训

  第三十九条:为提高公同工的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第四十条: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嗣进和公司的前三个月内进行,培训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第四十一条: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副总裁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第四十二条: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除通报表彰外,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未能达到者,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

  第四十三条: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在相应的《员工培训登记卡》上,《员工培训登记卡》由人事部保存在员工档案内。

  第四十四条: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给予全额报销学杂费、部分报销学杂费、承认其教育和培训后的学历等支持。

  第十章调职

  第四十五条: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第四十六条:各部门主管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才职相称”。

  第四十七条:嗣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一月内办委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第四十八条:员工调动,如驻地远者,按出差规定支给差旅费。

  第十一章保密

  第四十九条: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系统上级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第五十条:员工不得汇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俱意见涉及公司的,涨上级领导许或,不得对外发表。

  第五十一条: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道消息的传播。

  第五十二条: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第五十三条: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人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第五十四条:发现其他员工有泄蜜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蜜行为和动机,应及时阴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十二章考核

  第五十五条:员工考核分为:

  一、试用考绩:员工试用期间(三个月)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度用人员考核表”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正式录用。

  二、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通用的考核标准和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进行,通用的考核标准和考核表由人事部与总裁办共同拟制及及修订,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由部门经理负责拟制及修订。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每6个月考核一次,其他人员每三个月考核一闪,特殊人员可由主和副总裁决定其考核的密度。

  第五十六条:部门经理以下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总裁办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对公司的评价、薪酬及奖励、调职的依据。

  第五十七条: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有营私舞弊或贻误行为。

  第十三章奖惩

  第五十八条:员工的奖励分为以下三种:

  一、嘉奖:由员工的直属主管书面提出,部门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二百元的现金或纪念品

  二、表彰: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副总裁批准,奖给不超过一千元的或纪念品,同时由主管副总裁签署表彰证书。

  三、特别奖:由员工所在部门的经理书面提出,主管副总裁,相关委员会评议后,总裁批准,并由人事部备案,每年公布一次,员工除奖给一定额度的奖金和发给由公司总裁签署的证书外,不可根据实际情况晋升1—3级工资。

  第五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

  一、品性端正,工作努力,以;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务者。

  二、教训考核,成绩优秀者。

  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四、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六、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七、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八、发现职责外的故障,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第六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

  一、对生产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二、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三、遇有意外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四、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五、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六、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六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予特别奖:

  一、研究发明,对公司有贡献,并使综合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较大者。

  二、兢兢业业,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者。

  三、热情为用户服务,经常得到用户书面表扬,为公司赢得很高信誉,成绩突出者。

  四、开发新客户,市场销售成绩显著者。

  五、对有其它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第六十二条:员工的惩罚分为五种:

  一、罚款:由主管或有关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员工所属部门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批准:由员工的'主管或有关人员书面提出,报部门备案。

  三、记过:由员工所属经理书面提出,主管副总裁审核、批准,报人事部执行,并下达通知,受记过者同时扣发当月奖金。

  四、降级:由员工所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副总裁审核批准后报人事部执行。

  五、除名:由嗣怕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副总裁批准后执行。

  第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一、工作时间,擅自在公司推销非本公司产品者。职责所需,经批准者不在此限。

  二、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三、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四、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吕合理指导,节轻轻微者。

  六、不按规定穿着或佩带规定上班者。

  七、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八、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九、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十、对同事恶意辱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十一、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十二、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物品材料遭受损失或伤及他人,情节较轻者。

  十三、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到生产和科研场所参观者。

  十四、公司另文规定其它应处罚款或批评的行为。

  第六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

  一、擅离职守,致公司受较大损失者。

  二、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三、怠慢工作擅自变更作业方法,使公司蒙受较在损失者。

  四、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

  五、一个月内旷工职(工)累计达二日者。

  六、仪器、设备、车辆等和;安全性要求较高的工具,未经使用人同意或违反使用制度,擅自操作者。

  七、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者。

  八、其它重大违反规定者。

  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级:

  一、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同类业务或在其它兼职者,或在外兼营事务,影响本公司公务者。

  二、一年中记过二次者。

  三、散播不利于公司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

  四、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或指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

  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一、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

  二、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三、在公司内赌博者。

  四、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

  五、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六、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七、一年中已降二次者。

  八、无故放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旷职累计达十二日者。

  九、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十、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十一、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十二、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蜜,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十三、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十四、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十五、参加非法者。

  十六、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十七、其它违反法令、规则或规定情节严重者。

  第十四章福利

  第六十七条: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医疗保险,其自理。

  第六十八条:公司为一般员工办理医疗保险(含治疗费、药品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医疗费用),其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六十九条:责任人员在责任岗位工作期间除享受上述医疗保险费用外,还可报销护理费、疗养费保健费用。有重大贡献的特别责任人员必要时可去国外治疗,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

  第七十条:公司负责组织新员工作进行体检,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十一条:员工服从公司住房安排者,公司予以一定的住房补贴。

  第七十二条:本公司依据有关劳动法的规定,发给员工年终奖金,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第十五章资遣

  第七十三条: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对员工予以资遣:

  一、停业或转让时。

  二、业务紧缩时。

  三、不可抗拒力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

  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员工的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安置时。

  五、员工对所担任的工作确不能胜任,且无法在公司内部调整时。

  第七十四条:员工资遣的先后顺序:

  一、历年平均考绩较低者。

  二、工作效率较低者。

  三、在公司服务时间较短,且工作能力较差者。

  第七十五条:员工资遣通知日期如下:

  一、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者,随时通知。

  二、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十日前通知。

  三、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二十日前通知。

  四、在公司工作在三年以上者,于三十日前通知。

  第七十六条:员工自行辞职或受处罚被除名声,不按资遣处理。

  第七十七条:员工资遣,按下列规定发给资遣费:

  一、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者,按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计发工资并发给路三百元。

  二、在公司连续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发给其资遣当月的工资,另发给五百元路费和一百五十元礼品费。

  第十六章辞职

  第七十八条: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具“辞职申请”经主管报公司批准后,办理手续。并视需要,开给《离职证明》。

  第七十九条: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责任人员辞职,根据密级的不同,需提前2—6个月提出辞职申请。

  第八十条:辞职的手续和费用结算,按华为司字(1994)36号、83号文件和其它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章生活与娱乐

  第八十一条:公司向员工提供部分生活和用具,并有组强地开展一些娱乐活动,以满足员工的基本需要。

  第八十二条:公司鼓励员工自己解决住房问题,并向新员工提供一定的房租补贴以减轻员工的实际困难。

  第八十三条:员工租用公司住房时按实际价格交纳房租、水电费、管理费及共它费用。

  故第八十四条:向嗣提供膳食服务,并按实际价格向员工收取餐费。

  第八十五条:公司设立生活协调委员会来统筹安排和组织员工的文娱活动,各部门也可按生活委员会的安排自行组织员工进行健康的文娱活动,活动经费由生活协调委员会适当补贴。

  第八十六条:公司反对员工生活上的腐化,禁止员工加打麻将之类的消磨意志的活动和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的活动。第十八章安全与卫生

  第八十七条:本公司各单位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身体健康。

  第八十八条:员工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及卫生各项规定,以保护公司和个人的安全。第十九章附则

  第八十九条:有关办法的制定:有关本公司员工的(1)国外出差(2)考核(3)职位职级晋升(4)年终奖发放(5)荣誉退休(7)抚恤各种津贴给付(9)派赴港澳、国外人员管理等,其方法另行订之。

  第九十条: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总裁办。

  第九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3

  1、考勤管理原则

  1.1职能部门员工及业务部门内勤员工须严格按照工作时间进行考勤;

  1.2业务人员则可以有一定的弹性工作时间,但其工作安排须提前得到直接上级的核准;

  1.3员工违反考勤纪律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2.1工作时间

  2.1.1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08:30 --- 12:00,下午14:00 --- 17:00(周五提前半小时下班);

  2.1.2正常上下班员工须在每天上午08:30前、中午12:30 --- 14:00期间、下午17:00后通过公司门禁系统刷卡三次,刷卡记录将作为员工的`考勤记录;

  2.1.3因工作关系未能正常上下班的员工,须提前得到直接上级的许可,并在到达和离开公司时刷卡以作记录;

  2.1.4公司不允许他人代为刷卡,如有发现,当事双方将受到公司的纪律处分。

  2.2迟到、早退、旷工

  2.2.1迟到超过30分钟,当月迟到时间累计超过8小时,按旷工处理;

  2.2.2员工无特殊原因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未上班,一律视为旷工。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经批评教育无效,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加班管理

  3.1原则上公司不鼓励员工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除另有规定外,需填写《加班核准单》,经相关领导审批后送人力资源部留存;

  3.2加班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

  3.3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

  8间加班;

  3.4特殊或紧急情况处置可突破加班时间限制和常规程序,但须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3.5公司部门经理层以上员工实行目标管理,其额外工时工作视作应尽义务。

  4、休(请)假管理

  4.1员工休(请)假必须提前填写《休(请)假申请表》,并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岗休假;

  4.2休(请)假不超过3天(含3天)时,基层员工的申请由所在部门经理审批,部门正、副经理以上员工的申请由分管领导审批;

  4.3休(请)假超过3天时,基层员工的申请须同时经分管领导批准,部门正、副经理以上员工须同时经总经理批准;

  4.4由于特殊原因无法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者,须本人或委托他人及时与直接上级联系,并于上班后立即办理补假手续

  5、考勤相关制度

  5.1门禁卡管理规定

  门禁卡使用

  (1)员工出入公司需随身携带门禁卡,按照考勤制度的要求上、下班刷卡。人力资源部将以此作为核定考勤的主要依据。

  员工离职门禁卡收回流程

  (1)员工办理离职手续至人力资源部;

  (2)将门禁卡交给相关人员,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继续办理离职手续。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4

  一、人事档案是全面、准确地反映人力资源状况的历史记录,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全公司人事档案的建立、利用、保存等管理工作。

  二、人事档案实行以人立物业管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档案制度

  一、人事档案是全面、准确地反映人力资源状况的历史记录,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全公司人事档案的建立、利用、保存等管理工作。

  二、人事档案实行以人立卷,所有员工从进入本公司之日起,即为其建立员工档案。

  三、员工档案一般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员工进入本公司前已经形成的档案材料,二是员工在进入本公司后逐渐形成的档案材料。后者为管理的重点。

  四、员工进入本公司后逐渐形成的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登记表、体检表、身份证、学历证明、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证书的.复印件(验原件);劳动合同,续约合同,录用、转正、晋级、任免职务的命令或通知,工伤和大病鉴定及处理手续,年度考核材料,奖励、处分审批表,入党入团志愿书及材料等。

  五、应当归入员工档案的材料,在其形成一个月内要进入本人的档案案卷。

  六、员工档案的案卷要装订成册,案卷封面后首页为卷内目录,卷内目录记载、介绍卷内档案材料的主要内容、形成时间、排列顺序等。

  七、员工档案的存放地点和存放器具应当满足防潮、防霉、防蛀、防失密等档案安全要求。

  八、除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外,借阅员工档案要经过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九、档案关系在本公司集体户头的员工离开本公司,员工本人必须将档案关系转出方可办理离职结算。

  十、失去保存价值的员工档案,经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予以销毁,销毁时做好记录。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5

  为使公司人员管理工作正规化,制度化,科学化,建立一个公平、公开、公正、能上能下的用工体制,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达到对公司人事工作的管理,增加人事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总经办与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更好地为公司服务,以求相互间更密切的配合,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案必须贯彻执行以下各项原则。

  第一条统一指挥的原则。各级员工都必须受公司统一领导,贯彻执行公司的决议。

  第二条层次管理的原则。公司每一级员工在工作上须听从直接上级的指挥及命令,而各级管理人员,部门领导只可对直接下属有指挥领导权。

  第三条分工负责的原则。公司每一位员工须对自己分担的业务工作全的责任。

  第四条民主参与的原则。公司每位员工对其工作部门的运作及管理均享有建立权及监督权。

  第五条相互协作的原则。在不影响本部门正常运作的前提下,各部门之间有着'相互协作'的关系。

  (二)任用制度。

  第六条员工的任用包括员工吸收,聘用,调动,离职等程序。公司办公室(或人力资源部)担负公司员工的选拔,使用,调配的统筹监察职能。旨在统一规范公司员工作用的各个工作流程,以达到科学高效地吸纳,使用,调配公司人力资源的目的。

  第七条公司办公室于年度末或下年度初对各部门的组织架构,人员编制,岗位职责,职位要求等进行核定,制定出《年度人员编制计划》报公司审核批复。

  第八条《年度人员编制计划》公司领导核准后即公布实施,一切有关人员的住用,调配均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核定的编制数量,职位要求执行。

  第九条《年度人员编制计划》已经确定,原则上不接受修改,如因经营情况发展,确需进行调整的,要由部门填写《人事异动申请表》,经总经理审核后,再行执行。

  第十条员工聘用程序。

  1、求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求职申请表》并签名。

  2、所有的应聘资料及求职表均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并备案。

  3、办公室在各个部门提出人员增补申请后,将安排相应的应聘资料予各各部门面试。

  4、各部门可自行安排相关人员对应聘者面试,但原则上面试人的职务应高于被面试人所申请的职务。

  5、应聘者如通过部门的面试,将由办公室安排用面试,如通过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录用。

  6、所有的应聘资料无论录用与否,均统一由办公室存档,各部门安排面试后需及时将应聘资料交回办公室。

  第十一条员工入职的过程。

  1、新员工入职统一由办公室办理入职手续。

  2、新员工入职前由办公室组织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入职上岗。

  3、新进员工入职后,上岗前,由办公室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如有特殊重大贡献经领导批示后可缩短试用期。

  4、如根据员工在使用期内的表现不能决定是否正式录用的,可适当延长试用期,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并说明理由,报办公室审批。

  5、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违反制度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聘,试用未满三日者,不计发工资。

  第十二条聘用合同的签订

  1、试用人员在试用期满后,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员工考绩报告》后经办公室报总经理批示后转为正式员工。

  2、被公司正式录用者,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签署《劳动合同》转为正式员工,合同期为12个月,完后再签。

  3、在正式签订本合同前,员工需向公司交纳培训费用。培训费在员工离职时退还。

  4、《劳动合同》前定后,办公室为该员工设立个人档案。可享受公司一切福利待遇。

  5、试用人员在试用期满后,但未批准转正的,如未延长试用期,即视为试用期内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工资待遇:公司将依据劳资兼顾,互助互惠的原则,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具体方案见《薪金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员工的`解聘及离职

  1、员工与公司任何一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均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2、员工在工作期间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有权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试用期结束经考核不合格的。

  (3)因工作严重失误,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

  (4)其他行为符合解除合同条件的。

  3、员工离职均需填写《离职申请表》属员工辞退的由本人填写,属辞退的由部门主管填写。

  4、部门主管以上员工离职须经总经理签字生效。

  5、公司对员工做出辞退决定后,须书面通知本人,离职人员凭《辞退通知书》到财务部门领取应付出工资。

  第十五条员工的福利

  1、工作时间及加班:

  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如遇有特殊情况或工作需要可延长工作时间。超出时间按加班支付工资。需轮班的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另作安排。

  2、员工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如下: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日公司将另行通知。

  3、因工作需要,在工作时间以外要求员工加班的,除因特殊原因经主管领导批准外,员工不得拒绝,违者以旷工论处。行为恶劣的直至开除。

  4、员工加班一般以不休为主,待工作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由部门安排补休。补休由员工填写《补休申请表》,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报办公室审批后生效。

  第十六条员工的晋升

  1、晋升条件

  (1)凡本公司普通员工晋升均不以时间为限。

  (2)当部门主管认为其下属具有担任更高职务的能力及条件,或业绩应有回报时,即可向办公室,提出晋升建议。

  2、晋升方式

  (1)公司员工晋升包括职位晋升与工资晋升两种。

  (2)晋升由部门主管提名,办公室对被提名人的业绩表现、能力、素质、年度考核等情况是否符合晋升条件,是否确有需要晋升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呈总经理审批。

  3、总经理审批日期,即为该员工进行职位晋升观察期。

  4、办公室对晋升建议的呈报及有关手续办理一般于年度末或年度初进行。

  5、办公室除每年一度手里晋升建议审批手续外,有以下特殊情况的,亦可在一年中任何时进行:

  (1)某职位需补充者。

  (2)因业绩突出表现者。

  6、公司鼓励员工自荐,程序与部门主管推荐相同。

  第十六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6

  奖励

  1、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1)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

  (2)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3)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

  (4)改进管理成效显著;

  (5)培养和举荐人才。

  2、奖励分为年度特别奖和不定期即时奖励,年度特别奖须由所在部门推荐,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奖励方式为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同时公司规定管理人员可对职员的业绩表现、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管理创新等给予即时奖励。

  3、职员在公司服务满十周年,将获得由集团领导签发的'纪念金牌。

  处分

  4、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不同等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不排除犯有下列行为之外的过失也会受到处罚):

  (1)工作态度不认真;

  (2)拒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分配,影响工作;

  (3)违反工作纪律;

  (4)没有完成工作;

  (5)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事故或损失;

  (6)工作中发生意外而不及时通知公司;

  (7)损坏公物,影响公司正常秩序;

  (8)虚报个人申述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

  (9)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

  (10)违反职员职务行为准则的规定;

  (11)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等。

  5、若职员行为触犯法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将无条件对当事人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7

  公司倡导爱的管理,铁的纪律,奖罚分明的管理原则。

  【一】奖励

  ★奖励分为绩效奖、总经理特别奖、总裁特别奖。

  ★绩效奖指根据绩效评估结果而获得的月度绩效奖金。

  ★总经理特别奖是指公司内部设置的“优秀团队奖”、“优秀员工奖”、“优秀经理奖”、“伯乐奖”、“金牌培训师奖”等;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评选发放。

  ★总裁特别奖的奖励范围包括:

  ①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者;

  ②敢于制止、揭发各种损害公司利益之行为者;

  ③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④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绩者;

  ⑤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获得奖励的员工除得到即时的物质或精神鼓励外,在晋级、职业发展、培训等方面,也会得到公司的`重点关注。

  【二】处分

  如员工有以下所列表现之一,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等级的处分。

  ★工作态度不认真,经常迟到、早退或旷工;

  ★有公司禁止的兼职行为;

  ★违反工作制度和纪律,拒不服从上级主管的工作安排;

  ★不尊重同事,缺少基本的职业操守或礼仪:

  ★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而无论是否造成公司实际利益损失;

  ★蓄意损坏公司财物,影响公司正常秩序;

  ★虚报个人资料或填报不真实个人资料;

  ★泄露公司商业机密或利用公司资源谋取私利;

  ★向客户索取回扣或其它私利;

  ★处分实行四级累进处分制度,处分等级分为:警告(口头或书面)、通报批评或罚款、留用察看、辞退:

  当年有通报批评以上的处分者,将自动失去参与该年度各奖项的评比资格。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人事管理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 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 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第二章 任 用

  第三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职称规定如下:

  高级主管——总经理、副总经理、 子公司经理

  部门主管——品牌主管、物流主管、销售主管

  部门职员——承办员

  第四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分为四职等

  (一)一等:总经理、副总经理。

  (二)二等:子公司经理、部门经理、秘书。

  (三)三等:部门主管、助理。

  (四)四等:业务、美容师、内勤等办事职员。

  (五)试用员、临时雇员、实习生等均不列等级。自过试用期,升任办事职员时为正式职员。

  第五条 每一职位均设置“职位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及应列职等。

  第六条 职员之任免、调迁、奖惩等事项,均以正式文书发布。

  第七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以“职位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合。

  第八条 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九条 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免。

  (二)经理——由总经理任免。

  (三)主管及其他人员——由总经理任免或主管经理报请总经理任免。

  第十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新进人员事务处理流程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考选事宜。程序:部门申请单→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核准→招募培训。

  第十一条 新进人员经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职员试用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应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至少不得低于一个月。

  第十二条 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务业绩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应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未满七日者,不给工资。

  第十三条 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下列表件:

  (一) 户口复印件及医院体格检查表。

  (二) 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三) 保证书及三个半月内半身免冠照片一张。

  (四) 试用同意书。

  (五) 人事资料卡。

  (六) 其他必要的证件。

  第十四条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 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二)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 吸食毒品者。

  (四) 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 品行恶劣,曾被开除者。

  (七) 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八) 与公司员工有血缘关系亲戚关系者。

  第十五条 员工一经录用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情况应与本公司签订“工作协议书或劳务合同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三章 保 证

  第十六条 凡本公司员工,应一律办理保证手续。

  第十七条 填写保证书应注意遵守法律程序。

  第十八条 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不得担任保证人。

  第十九条 被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证人应付赔偿及追缴的责任。

  (一) 营私舞弊或有其他一切不法行为,致使本公司蒙受损失者。

  (二) 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损坏公物者。

  (三) 窃取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

  (四) 拖欠账款不清者。

  第二十条 保证人如需中途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等到被保证人另外找到保证人,办理新的保证手续后,才能解除其责任。

  第二十一条 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证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更换保证人,并应于下列事情发生后十五天内,另外找到连带保证人。

  (一) 保证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 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者。

  (三) 保证人的信用、资产有重大变动,因而无力保证者。

  (四) 不欲继续保证者。

  第二十二条 被保证人离职三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拖欠公款等情况,保证书即发还其本人。

  第四章 工 作

  第二十三条 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二十四条 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 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 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公司的职务。

  (三) 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四) 不得泄露业务或服务上的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五)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接见亲友或与来宾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情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人员批准在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十五分钟。

  (六) 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七) 不得携带公物(包括资料及复印件)出公司。

  (八) 未经主管或负责人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得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九) 员工每日应该注意保持工作地点及更衣室、宿舍的环境卫生。

  (十) 员工在工作开始时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期间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抽烟,以期增进工作效率并防止危险。

  (十一)员工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相聊天闲谈、搬弄是非或扰乱秩序。

  (十二)全体员工必须了解,只有努力生产,提高品质,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以达到互助合作、劳资两利的目的。

  (十三)各级主管及各级单位负责人必须注意本身的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满意度水平,使员工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十四)工作时间中,除主管及事务人员外,员工不得打接电话,如确有重要事情,应经主管核准后方可使用。

  (十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二十五条 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七小时为原则,营业单位或业务单位每日休息另订公布实施。但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延长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六小时。

  第二十六条 经理级(含)以下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二十七条 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员工考勤管理细则》处理。

  第五章 待 遇

  第二十八条 本公司依据劳资兼顾互助互惠的原则,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

  第二十九条 员工待遇分为:

  (一)基本工资。视从业人员的学历、经历、技能、体质及其工作性质而定,从业人员的年度工资调整方案由人事部门拟订,呈总经理核定后调整。(通知或公布)

  (二)津贴:岗位津贴、通讯津贴、工作津贴等。

  (三)奖金:效率奖金、目标奖金、全勤奖金、年终奖金。

  第三十条 员工待遇,分日薪及月薪人员。月薪人员,每月五日发放一次;日薪人员每月发放两次,本月20日及下月5日发放上半月份及前月下半月份薪资。新进人员自报到日起记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并按日计算。

  第三十一条 临时性、特定性或计件等工作人员的待遇,另按“临时、计件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处理。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完善某通信设备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保证人力资源管理结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及时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某通信设备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第三条 人事部是某通信设备公司负责人力资源管理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力资源的调配、培训、薪酬、绩效考核、绩效奖金的发放等工作。

  第四条 人事部的主要职责包括: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负责公司员工的招聘、录用、转正、晋升等事务;组织制定公司员工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制度;进行人力资源培训和开发活动;拟定并执行公司员工福利计划;积极开展员工关系的沟通和维护工作等。

  第二章 人事选拔与录用

  第五条 人事部负责组织和实施员工的选拔与录用工作。根据公司的需要,制定岗位需求并发布招聘信息,进行应聘者的筛选和面试。录用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通过公司的考核和面试环节。

  第六条 录用人员须提供个人简历、学历证明、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和推荐信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对录用人员的身份、学历、资格进行核查。

  第三章 岗位评估与职称评定

  第七条 人事部负责组织对公司所有岗位进行评估和职称评定工作。评估指标包括:从事工作年限、学历、专业技能、工作成绩、工作态度等。评定结果作为员工的晋升和职称评定的依据。

  第八条 岗位评估和职称评定的结果应公示,并在一定时间内接受异议申诉。经核实后,对申诉情况作出处理,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第四章 培训与开发

  第九条 人事部负责组织和实施员工的培训与开发工作。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确定培训计划并制定培训方案,包括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

  第十条 具体培训内容包括:岗位技能培训、职业素养培养、管理能力培训等。培训对象根据员工的工作需要和发展方向确定,包括新员工、晋升员工、岗位调整员工等。

  第五章 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

  第十一条 人事部负责制定和调整公司的薪酬体系,并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发放相应的薪酬。薪酬制度应公平、公正、合理,并与市场薪酬水平相符。

  第十二条 人事部负责制定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员工的绩效奖金。绩效考核应客观、公正,考核指标应与员工的工作职责和目标相匹配。

  第六章 员工福利与关系管理

  第十三条 人事部负责制定员工福利计划,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健康体检、节日福利等,并安排和组织相关福利活动。

  第十四条 人事部负责处理员工关系问题。及时解决员工的工作纠纷和投诉问题,组织开展员工满意度调查,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待遇。

  第七章 监督与评估

  第十五条 人事部应定期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自查和评估,并报告给公司管理层。对重大问题和不合理情况,应及时纠正和改进。

  第十六条 监督和评估工作由公司内部其他部门和外部专业机构进行,用于评估人事部的工作和结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规定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生效,适用于公司的全部员工。

  第十八条 人事部应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和沟通,保持及时、准确地处理各项事务。

  第十九条 如有需要,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报领导审批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司领导决定。

  以上是某通信设备公司人事部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人事选拔与录用、岗位评估与职称评定、培训与开发、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员工福利与关系管理、监督与评估等方面的内容。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完善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确保管理结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及时性。人事部作为公司负责人力资源管理的部门,承担着员工招聘、培训、薪酬、绩效考核等重要工作,应积极履行职责,确保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达到良好的效果。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完善某通信设备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保证人力资源管理结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及时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某通信设备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第三条 人事部是某通信设备公司负责人力资源管理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力资源的调配、培训、薪酬、绩效考核、绩效奖金的发放等工作。

  第四条 人事部的主要职责包括: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负责公司员工的招聘、录用、转正、晋升等事务;组织制定公司员工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制度;进行人力资源培训和开发活动;拟定并执行公司员工福利计划;积极开展员工关系的沟通和维护工作等。

  第二章 人事选拔与录用

  第五条 人事部负责组织和实施员工的选拔与录用工作。根据公司的需要,制定岗位需求并发布招聘信息,进行应聘者的筛选和面试。录用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通过公司的考核和面试环节。

  第六条 录用人员须提供个人简历、学历证明、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和推荐信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对录用人员的身份、学历、资格进行核查。

  第三章 岗位评估与职称评定

  第七条 人事部负责组织对公司所有岗位进行评估和职称评定工作。评估指标包括:从事工作年限、学历、专业技能、工作成绩、工作态度等。评定结果作为员工的晋升和职称评定的依据。

  第八条 岗位评估和职称评定的结果应公示,并在一定时间内接受异议申诉。经核实后,对申诉情况作出处理,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第四章 培训与开发

  第九条 人事部负责组织和实施员工的培训与开发工作。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确定培训计划并制定培训方案,包括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

  第十条 具体培训内容包括:岗位技能培训、职业素养培养、管理能力培训等。培训对象根据员工的工作需要和发展方向确定,包括新员工、晋升员工、岗位调整员工等。

  第五章 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

  第十一条 人事部负责制定和调整公司的薪酬体系,并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发放相应的薪酬。薪酬制度应公平、公正、合理,并与市场薪酬水平相符。

  第十二条 人事部负责制定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员工的绩效奖金。绩效考核应客观、公正,考核指标应与员工的工作职责和目标相匹配。

  第六章 员工福利与关系管理

  第十三条 人事部负责制定员工福利计划,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健康体检、节日福利等,并安排和组织相关福利活动。

  第十四条 人事部负责处理员工关系问题。及时解决员工的工作纠纷和投诉问题,组织开展员工满意度调查,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待遇。

  第七章 监督与评估

  第十五条 人事部应定期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自查和评估,并报告给公司管理层。对重大问题和不合理情况,应及时纠正和改进。

  第十六条 监督和评估工作由公司内部其他部门和外部专业机构进行,用于评估人事部的工作和结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规定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生效,适用于公司的.全部员工。

  第十八条 人事部应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和沟通,保持及时、准确地处理各项事务。

  第十九条 如有需要,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报领导审批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司领导决定。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加强对人事部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人事部的工作符合公司战略目标和要求,并能够有效地支持和推动公司的发展。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员工投诉和申诉机制,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注重员工的职业发展和晋升机会,建立和完善员工的职业发展规划和培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关怀和关爱,建立员工一对一心理辅导制度,帮助员工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问题。

  第二十五条 人事部应加强与其他部门和外部机构的合作,共同探讨和解决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难题和挑战,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的水平和效果。

  第二十六条 公司应加大对员工的培训投入,提升员工的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提高员工的竞争力和创造力。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以通知发布的方式通知全体员工,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宣传和培训。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为了对人事档案进行妥善保管,能有效地保守机密。维护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损坏,规范人事档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人事档案的执行管理。

  三、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课负责人事档案的建立、归档、保存、定期检查核对、转递、保密、统计等工作。

  3.2 人事档案管理:集团公司人事管理课(宁波地区)负责本地区所有分公司、直属部门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外地分公司的员工人事档案管理由当地人事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工作。

  3.3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各部门、分公司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及落实执行工作。

  3.4 集团公司企业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审议及授权主管人签核,总裁负责本制度的批准执行。

  四、人事档案管理的内容

  4.1 员工人事档案归档及管理:新员工入职时将《员工应聘申请表》及相关证件(毕业证书、身份证、各类技术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交人事管理课,人事管理课根据《员工应聘申请表》建立员工人事档案(内容包括:该员工的应聘、录用、劳动合同、考核、薪资、福利、奖惩、培训等相关资料)并及时归档。归档的流程为首先对新的员工人事档案材料进行鉴别,其次按新员工的所在部门以及职务、性别等进行分类并确定其归档的具体位置并且在目录上补登新员工人事档案材料的名称及有关内容,最后将新员工的人事档案材料归档。

  4.1.1确立两级档案管理制度:一级员工人事档案为员工入司随转的人事档案材料。二级档案为员工入司以后的任职情况、培训情况、工资调整情况、学历及职称变化情况、历年考核情况及员工基本情况复印件备查材料等。

  4.1.2员工人事档案自员工到岗之日建立,每人一份,按部门、职务归类。员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将该员工人事档案的`材料归入公司离职员工人事档案类。

  4.1.3员工合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员工离职通知单》上签字,确认无遗留问题;员工相关档案调入单位时,人力资源部核对档案材料,密封该员工人事档案,连同开具的《档案材料转移单》及其它有关材料,转至调入单位并归档。相关手续《员工入职试工转正辞退作业管理制度》。

  4.2 检查核对: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课档案管理员要定期(每月25日)对员工的人事档案进行检查核对并在《员工人事档案统计表》上签字,确保员工的人事档案的完整、安全。但是下列情况下,也要进行检查核对:突发事件后,如被盗、遗失、或水灾火灾之后;对有些档案发生疑问之后,如不能确定某份材料是否丢失;发现某些损失之后,如发现材料变酶、发现虫蛀等;检查完毕后必须在《员工人事档案统计表》上确认签字。

  4.3 转递(员工异动):档案转递过程如下,人事管理课档案管理员取出要转走的员工人事档案并在档案帐册上注销该员工的人事档案并填写《转递人事档案通知单》,按发文要求包装、密封。在转递过程中应遵循保密原则并且要求收档单位在回执上签字盖章。

  4.4 保密制度:由人事管理课档案管理员负责人事档案管理。不得将人事档案材料带到公共场合。公司人事管理课对接受员工原单位转递而来的认识档案材料内容,一概不得加以删除或销毁,并且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扩散。

  4.5 统计:人事管理课每月25日须对员工人事档案的数量、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补充情况、档案整理情况、档案保管情况、利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填写《员工人事档案统计表》。

  4.5.1人事档案统计分类:履历及相关证件材料、鉴定及考核材料、评聘及奖惩材料、其他可供公司参考资料。

  4.5.2 人事档案统计信息要及时更新,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员流动情况每月25日必须将相关人事档案的统计情况更新并填写《员工人事档案统计表》,提报人力资源部总监审核。

  五、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

查阅员工人事档案应经人力资源部总监(或总裁)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档案管理人员和查阅者不得私自增删、涂改、泄露档案材料内容。

  六、相关支持文件及记录

  员工应聘申请表

  转递人事档案通知单

  员工离职通知单

  员工人事档案统计表

  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人事档案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为人事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

  第三条、员工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

  第四条、新员工第一次建档后,日后所有有关个人人事资料都随时归档,包括员工在职期间试用、考核、职位调动、工资晋升、培训记录、行政处分、奖励等,以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保密性及可查性。

  第五条、新员工报到后按《个人资料档案目录》顺序进行建档,目录如下:

  1、招聘登记表

  2、聘用通知书

  3、学历证、职称证、计算机等相关资格证的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照片

  6、员工转正申请表

  7、聘用合同

  8、奖惩材料

  9、任免、升降、调薪等材料

  10、其它材料

  第六条、档案管理应由专人负责并建员工档案薄册,记载档案的接收、 存入、提供、使用和变动情况。

  第七条、要做到分类准确、编号规范、排列有序、定期核对。

  第八条、所有人事档案都属秘密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泄密。

  第九条、人事档案不允许无关人员查询。部门负责人有权查阅本部门员工的档案。总经理有权查阅任一员工的档案,除总经理外任何人不得查阅员工的工资档案。

  第十条、任何人不得借阅自己本人档案。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人员及档案查阅人员应严格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涂改、拆散、抽出、圈划、污损、带出、丢失。

  第十二条、收回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检查核对,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离职人员档案保存期为一年。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1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人事劳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保证、职务、任免、调迁、解职、服务、交接、休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自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聘用

  第一条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第二条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态度、知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三条新进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人事部门统筹计划,呈报标准。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聘用

  (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上。

  (二)部门经理,必须具备大本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26岁以上。

  (三)一般职员,大专以上学历,其条件符合职务要求。

  第五条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打字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经考试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机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二)打字员擅长中英文打字,有实际工作经验。

  □试用及报到

  第一条新聘用人员应试用合格才为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第二条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

  第三条员工录用前应到人事行政部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

  (一)填写个人履历表;

  (二)交登记照片3张;

  (三)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交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五)所执其他证书复印件一份

  □保证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外地员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新进员工于办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责任均按保证书及保证规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以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经本公司认为适当者。

  (一)团体保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企业或机构;

  (二)个人保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的人士。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经管现款、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的团体保。

  第四条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项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营私、舞弊、盗窃及其它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第五条保证人的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对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觅妥保证人。

  第七条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九条本公司对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3个月内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发还保证书解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职务任免

  第一条各级职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代理二种。

  第二条职务的任免除依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核定者外,各经理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填具调派意见表呈总经理核定任免。

  第三条职务任免经核定后由人事行政部门填发人事任(免)令。

  第四条职务委派经核定后进行职务加薪,其数额按《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迁调

  第一条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的员工如借故推诿,概以抗命论处。

  第二条部门经理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异动单呈核人事行政部派调。

  第三条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经理人员应于10日内,其他人员应于7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

  第四条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呈准延期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

  第五条调任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上级暂时代理。

  □解职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当然解职、、辞职、停职、及免职或解雇六种。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30天前以书面形式呈送人事行政部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一)保证人更换期间,所属中心总监认为必要停职者;

  (二)因病延长假期超过6个月者;

  (三)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五条命令停职者。 遇到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资遣或命令退休。

  (二)因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有关机构撤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津,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离职,除当然解职及命令解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理交接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

  服务

  第一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及公告。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应接受上级主管的指挥与监督,不得违抗,如有意见应于事前表明。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应尊重公司形象与声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不得经营或出资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事业,但经董事长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应尽忠职守,并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执行职务时,严格遵守《职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规定,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处理业务,应有成本观念,对一切公物应加爱护,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项,应态度谦和,不得骄傲自满以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应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发生斗殴、搬弄是非或其他扰乱秩序,妨碍风纪的事情。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出勤管理应由人事行政部统一管理,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订。

  第十一条本公司员工因业务需要加班者,应由部门经理签署《加班核定表》后方可加班,如有特殊情况可先加班,后由中心总监签署《加班核定表》。

  □交接手续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交接分

  (一)三级以上(含三级)人员交接。

  (二)三级以下人员交接。

  第二条

  《公司人员分类表》规定的三级以上(含三级)的人员。三级以下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的人员。

  第三条三级以上(含三级)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人员名册。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三)主管财务及事务。

  第四条三级以下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所经管的财物事务资料名录。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第五条三级以上主管人员交接时应由公司中心总监监交,三级以下人员交接时可由该部门经理监交。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中心总监核定。

  第七条三级以上(含三级)人员移交应于交接之日将本章第三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八条三级以下人员移交应于交接日将本章第四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九条三级以上(含三级)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条三级以下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一条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因特别原因,经核准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接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第十二条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10内交接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2

  人事管理方面,每一个公司所采用的管理模式及所制定的管理制度都不同,以下整理了详细的小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本,可供参考。

  为了维护企业正常的运营,设立严格的人事规章制度非常必要。如果公司规模还不是很大,小企业可以选择通过一些比较简单的规章制度进行人事管理。

  如何将规章制度的协商、公示程序,变得简单易行。

  开会形式

  这是最好的形式,召集全体员工开会,向大家介绍规章制度内容,一方面可以作为协商、讨论的形式,另一方面,对于讨论后的内容,开会也是一种公示形式。必要的是,会议纪要应当明确此两项内容,并且有明确的步骤流程,并且让全体参会员工签字。

  直接签字

  签字内容同样包含两个层次内容:一是,员工签字表示同意公司执行怎样的规章制度,二是,员工确认公司已就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了公示程序,员工已了解相关内容。

  为了表明员工签字所涉的规章制度与公司执行的规章制度之间的关联性,建议,直接在规章制度末页设置专门的员工签字页,形成一套完成的文件存档。

  上述两种方式操作起来,各有优劣。对于开会形式所产生的规章制度,要约束制度生效后新进的员工,则可以采用第二种签字形式,让新进员工直接签字以确认其对规章制度的同意和知晓即可,无须重新履行开会形式。

  另有一点,如果规章制度作出了修改,公司需要重新履行民主协商、公示程序,而非简单地由人事部自行修改。“公司人事部享有最终解释权”,已不再是一种免责的有效告知内容。

  (1)规章制度的常见性错误:

  一是对违纪的处罚如警告、记过、开除等规定不明确,违纪行为和处罚之间没有对应关系,太过笼统,难以操作;

  二是制度中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是规章制度过于复杂化,内容前后互相矛盾,效力也不明确。这样对企业来讲,仲裁委和法院可能依据规章制度中不利于企业的部分作出裁决和判决,从而使企业面临不利的境地;

  四是规章制度制订后,无法证明已向员工告知。如制度未经员工签收,公布因时间长而取消张贴,但又无法证明其已尽告知义务,或者是新来的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未在企业已颁行生效的规章制度上签字等情况,劳动者可以辩称其未知规章制度的内容,等等。

  (2)确保规章制度的合法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3月发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对企业规章制度的法律效力进行了界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这一规定其中的具体要求就包括内部规章本身内容的合法性,制定规章程序的'合法性,具有公示性。据此,

  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内容必须符合《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法律适用效力首先是法律,再是企业规章,不能出现厂规大于国法的情况。企业在制订和修正管理制度时,要注意与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不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例如,在人员定岗与班次安排时,要考虑国家对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在推行结构工资制度时,要考虑工资含量定额与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福利待遇之间的关联性;在人事管理方面,要考虑国家劳动合同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等规定;还要考虑国家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制度、国家鼓励职业培训制度等等。

  第二,必须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制定。新劳动合同法规定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企业的其他规章制度也要在一定的范围内征求劳动主管部门、企业职能部门和工会三方意见,以便集思广益、共同协商、寻找平衡,企业只有遵守有关法律,按程序办事,才能受到劳动法保护。

  第三,必须要明确告知职工。不能出现暗箱操作,没有进行公示告知的情况。对规章制度应采取适当的方式使职工周知,才能对职工产生效力,如下发文件、发放员工手册和在企业报刊、局域网、公告栏、宣传画廊上公布等,但企业应当保留公示或让员工阅读的证据,以证明员工“已经知道规章内容”。笔者建议,用人单位可采取将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并在劳动合同中加入“本人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认真地阅读了所有合同条款和公司规章制度,对其中无任何异议并自愿遵守”的说明。这样做的好处是将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一并结合起来签字,成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以后参照执行,就有了企业内部管理的“家法”。

  (3)注意实用性和合法性的结合。

  在实践中,企业往往因“企”制宜,根据自身情况,考察内部各个部门、岗位的职责,订立出一套完整细密的规范,使得企业内部管理事项事事都能有规范可依。但有时这种规范往往只考虑了企业在操作上的便利而未考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出现了这种情况:在没有争议发生的日常管理中,这类规范可能起到了一定管理的作用;一旦有争议发生,由于它的制定程序或实体内容的某些方面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就出现了不被认可其法律效力的情形,也就导致了企业依据这种不合法的规范,做出的对员工的处理自然也不合法,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因此,对于规章制度的制定,若要使其真正发挥作用,其制定内容必须既反映了企业管理的要求,又要符合法律政策的规定。实践中需要两方面的配合,一是企业通过对自身的情况认识,提出想要达到的劳动人事管理的要求;二是由熟知劳动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将企业的这种要求转化为法律上认可的形式和内容,将事实和法律严密地结合起来,这样的规章制度才能真正起到保障企业正常运行的作用。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3

  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规范企业人事作业程序,促进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化、正轨化,使人事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的制订,充分体现了公司“尊重人、理解人、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理念。

  第三条、本公司各级及员工均应遵守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招募甄试

  第一条、本公司招募人员实行平等竞争、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行政人事部门根据公司经营状况、部门职位需求、职位分析体系、员工流动率等规划人力资源需求,制定人力资源需求表,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三条、行政人事部门招募实施前,须将拟招募岗位、工作职责、工作人员条件制订“职务说明书”作为人事招募的依据。

  第四条、公司录用员工,必须具备下列相关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敬业精神强、为人诚实、工作踏实,

  具有一定忠诚度。

  (二)、招募一般职员需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历两年以

  上;招募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历三年

  以上。

  第五条、招募人员应根据人员需求种类不同,而选择适宜的招聘信息发布渠道,如新闻媒体、网络、人才市场等。

  第六条、招募信息发出后,会收到应征资料,经审核后,对合格应征者发出“初试通知单”通知前来本公司接受甄试。

  第七条、不合格应征资料,归档一个月后销毁,但有要求退件者,可予以退还。

  第八条、人事行政部门对应征者组织初步考核,考核的方式根据职责、岗位的不同,采取相宜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包括下列:

  1.专业测试(由职能部门拟订试题);

  2.心理测试(适合)。

  (二)、面试

  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非结构化面试两种形式。

  第九条、经初试合格的应征人员由人事行政部门组织复试。经复试合格报总经理审批后正式录用。

  第十条、经核定录用人员,由人事行政部门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发给《报到通知单》请新录用员工报到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照片2张,办理报到手续。

  第十一条、人事行政部门组织新员工进行职前教育及训练,引领新进人员熟悉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管理人员

  第二章试用

  第一条、新进人员根据工作性质不同,试用期为1-3个月,届满前由人事行政部提供考核表,依分管权限划分,逐级考核。

  第二条、试用期满,员工需提出书面转正申请连同考核表上交人事行政部。

  第三条、一般人员转正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人事行政部门批准;部门主管以上人员转正,由人事行政部组织考核,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员工转正后享受相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第三章任命变动

  第一条、公司遵循“重能力不重学历”、“任人为贤”的用人原则,充分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个人特征,予以员工相应职位。

  第二条、主管以下的员工任命变动,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依据员工的考核业绩,填写《人事变动申请表》,并报人事行政部门批准;主管级以上员工任命变动,人事部门组织考核后,由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

  第三条、调职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表》,送调职单位会签,转人事部门签注意见后,呈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员工异动及薪资调整者,由行政人事部门出具薪资调整通知单,呈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作业。

  第四章终止/解除合同

  第一条、员工因故辞职,必须提前半个月向人事行政部门申请,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人事行政部审批同意并呈交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条、员工离职手续办妥,相关物品、资料移交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结帐手续。

  第三条、收到员工离职申请书时,人事行政部门应即时与离职人员面谈,探询将离职员工之离职原因,并避免不必要之离职。

  第四条、资遣

  因公司经营方针政策变更,需对在职人员进行重新调配,某些不能或不适合其他职位的`正式员工,公司将提前一个月通知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将按每工作一年补一个月薪水为补偿金,6个月以内的正式员工给予半个月补偿金,予以适当经济补偿。符合资遣规定者,人事行政部门将通知其办理离职手续,办妥后始可发给资遣费。

  第五条、解聘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可予以解聘:

  a.职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后仍不能胜任本职

  工作;

  b.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者;

  c.触犯有关刑事法律者。

  (二)、凡解聘者,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离职面谈,并处理好相关

  续后工作。

  第六条、移交

  (一)、员工离职时,应将所负责的办公用品、档案资料、相关业

  务函件列具清交。

  (二)、员工离职时,应造具相关清册。

  第五章薪资

  第一条、公司根据经济效益、经营状况,制定相关工资政策。

  第二条、工资为月薪制,当月工资于次月十五日发放,遇节假日提前一日发放。

  第三条、工资由岗位工资、生活补贴、工龄工资、效益工资、全勤工资五部分组成。

  第四条、凡全月请事假、病假三天以上者,取消当月全勤奖,并扣除按底薪比例计算的当天薪资。

  第五条、薪水评估:薪水回顾为每年之中国农历年初,各职工会因上一年表现而获公司薪水调整。

  第六章员工福利

  第一条、休假:

  (一)、员工每年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休假由公司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二)、员工结婚时间可享受七天婚假,婚假仅适用于初婚,婚

  假期内薪水照发。

  (三)、试用期满的女员工,生育可享受正常产假90天。

  (四)、员工及配偶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予丧假3天。

  (五)、凡工作满1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每年享受带薪年假1天,

  以此累加5天封顶。

  第二条、员工转正后可享受相应生活补贴。生活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午餐补贴等。

  第三条、员工生日公司将按50元以下标准计发生日礼物。

  第四条、员工及其直系亲属生病、住院时,由公司组织探望,探望费用每次不超过100元的开支。

  第七章考勤及请假

  第一条、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禁止他人代为打卡。

  第二条、如因公外出、病事假等原因未能及时打卡,事后应及时报人事行政部门,作注明。

  第三条、每周工作时间五天半,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

  下午13:00---18:00。周六:9:30---13:00。

  第四条、员工因公外出,应填写《外出单》送人事行政部门核准,交前台登记。

  第五条、员工请假,除因急病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呈核,可由家属或同事代为之外。必须本人以书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门提出,因病请假,需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证明。

  第六条、员工请婚假、丧假、公假、工伤假、产假等假,需事先出具书面请假申请表,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七条、假期核准权限:一般员工请假1-3天以内由人事行政部门批准,3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主管以上人员请假1天以内由人事行政部门批准,1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迟于规定时间上班五分钟为迟到,每迟到一次:十五分钟以内扣工薪20元;十五分钟以上到半小时者,扣工薪30元。每月迟到、早退超过三次,取消当月全勤奖。

  第九条、凡旷工一天取消当日出勤工资,并罚款100元。全月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开除。

  第八章考核

  第一条、考核目的

  (一)、对员工履行本职工作的态度、能力和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

  以达到提高员工工作绩效的目的;

  (二)、为工资、奖励、升降、调动与教肓培训提供人力资源信息

  与依据;

  (三)、通过考核,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进一步引导、激励和

  管理员工。

  第二条、考核原则

  (一)、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二)、以考核制度规定的内容、程序与方法为准绳;

  (三)、考核力求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晋升考核、年终考核四种。

  第四条、考核围绕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细化为具体指标进行考核。

  第五条、上岗、转岗、晋升员工应以“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六条、员工考核结果,将作为晋级、工资晋升、奖励的依据。

  第七条、员工考核结果,将存于个人资料档案中,并予以登录。

  第八条、员工培训考核成绩也将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管理人员

  第九章培训

  第一条、培训是提高企业员工素质及工作技能,增强团队凝聚力的重要措施,每位员工都有责任、有义务接受培训。

  第二条、培训管理工作应努力做到制度化、层次化、标准化、系列化、有效化。

  第三条、培训考核成绩将作为考核重要依据,优秀者颁发证书,并予以奖励;不合格者予以通报批评,重新参加培训,直到合格为止。

  第四条、培训内容

  (一)、新进员工必须接受岗前培训、企业文化知识、员工手册培

  训以及岗位专业知识培训;

  (二)、员工转岗、晋升必须接受转岗、晋升培训;

  (三)、公司管理人员必须定期接受管理培训;

  (四)、全体人员定期接受职业道德培训;

  (五)、成功学培训、员工潜能培训;

  第五条、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休息时间自修本岗位专业知识。

  第六条、人事行政部门应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分析开发新的课程,并组织讲授;培训完毕要进行跟踪调查。

  第七条、培训采取在职培训、岗位轮训、封闭培训、实地工作培训、函授、请外训、送培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十章员工档案

  第一条、员工档案是公司人事部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和任用中形成的在职员工的个人文件材料,是考察员工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员工档案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员工情况材料组成,其必备材料包括:

  1.招工、录用、聘请、毕业分配报到材料;

  2.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

  3.员工登记表、个人履历表;

  4.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书;

  5.工资待遇审批表、保险福利册;

  6.员工考核表、奖励、处分材料;

  7.劳动合同书、离职手续办理表等。

  第三条、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借用或借阅本人及其系亲属档案。

  第四条、外来单位需查阅档案的,必须有相关手续,并经人事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查阅。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条、本管理制度经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解释权为本公司人事行政部门。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4

  为了加强公司人事管理,使人事管理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员工聘用

  (一)公司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聘员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并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填写《求职登记表》,并附本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2、综合部初试并签署意见;

  3、聘用部门复试并签署意见;

  4、总经理审批并签署意见;

  5、批准录用后,到综合部报到,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留存员工有效证件复印件、健康证、照片、联系方式等,经入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到聘用部门进入试用期。

  二、试用期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开始必须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每月1000元。全体员工在劳动合同期内,充分享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全体员工要严格服从单位管理,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三、员工转正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员工,应到综合部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经相关领导批准后转为正式员工,并将《员工转正申请表》交综合部备案,未批准或未备案的员工不能执行转正工资标准。

  四、员工调配

  因工作需要,部门之间员工进行调配,应到综合部填写《员工调岗申请表》经相关领导批准后交综合部备案,未批准或未备案的`员工不能调配。

  五、员工离职

  1、试用期员工辞职需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并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送综合部备案方可离职;凡正式员工要求辞职者,本人须在离开工作岗位前30天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经相关领导批准后,在批准离职日填办《员工离职移交清单》,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需在离职日办理离职证明手续;

  2、凡被公司辞退的员工,接到公司通知后,被辞退者按通知时间办理离职手续;

  3、凡辞职或辞退的员工,均须向公司结清费用、债务、交清物品以及所负责部门的帐目、文件等;

  4、凡未按规定提前30天申请辞职者,公司有权扣除该员工一个月工资;

  5、凡辞职、辞退的员工所欠公司的物品、债务、费用、罚款及帐目、文件等,如不按时按规定清还,公司有权从该员工工资、奖金中扣除,情节严重的公司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5

  一、概述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是为规范公司人事档案的建立、整理、保管和使用等过程,确保人事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维护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的科学性和高效性而制定的。

  二、档案建立

  1. 人事档案的范围和内容

  人事档案的范围包括招聘、录用、绩效考核、培训等所有与员工相关的资料。人事档案的内容应包括员工的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工作经历、合同协议、绩效考核记录、晋升、奖惩等有关信息。

  2. 档案管理责任及流程

  人事部门负责公司全体员工的档案管理工作,其中包括员工档案的建立、整理、保管和使用等环节。人事部门应建立严格的流程,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3. 档案建立的流程和要求

  员工入职后,人事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收集并建立员工档案。员工个人应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个人资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等证明文件。人事部门应按照流程对这些材料进行核实,并将其归档。

  三、档案整理

  1. 档案整理的原则和方法

  档案整理的原则是按照时间顺序和相关性对档案进行分类和整理。人事部门应制定档案整理的具体方法和步骤,并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档案整理的任务分工和流程

  人事部门应根据公司规模和人数确定档案整理的任务分工和流程。可以将档案分为不同的类别,由不同的人员负责整理和归档。

  四、档案保管

  1. 档案保管的目的和要求

  档案保管的目的是确保档案的安全和有效使用。档案应妥善保管,防止遗失、损坏或泄露,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保留期限进行保存。人事部门应制定档案保管的要求和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2. 档案保管的责任和措施

  人事部门及相关人员对档案的保管负有责任。保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措施进行档案的保管,包括使用锁柜、防潮、防火等措施,并定期检查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五、档案使用

  1. 档案使用的范围和条件

  档案的使用范围限定于有关人事、劳动合同、绩效等与员工和公司产生直接关系的工作。其他部门和人员需提出申请,并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后方可使用档案。

  2. 档案使用的权限和流程

  人事部门应制定档案使用的权限和流程,明确各级别人员的档案使用权限,并规定提交档案使用申请的流程和具体步骤。

  六、档案销毁

  1. 档案销毁的原则和方式

  档案销毁的原则是按照规定的时间保留期限,一经到期即予销毁。销毁方式应包括物理销毁和电子档案的删除,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2. 档案销毁的程序和流程

  人事部门应根据档案销毁的程序和流程,对到期的档案进行统一销毁。销毁记录应详细记录,包括销毁日期、销毁方式和销毁人员等信息。

  七、违纪违法处理

  1. 违反制度的处理措施

  对于未按照本制度要求建立、整理、保管和使用人事档案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2. 违反法律法规的处理措施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侵犯员工隐私等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必要时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是公司规范人事档案工作的基本规定,确保人事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保障员工和公司的权益。制度的执行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配合,确保制度的有效落实。八、档案管理的监督与评估

  1. 监督责任及流程

  人事部门和相关部门应建立定期监督档案管理工作的机制,确保档案的建立、整理、保管和使用等环节的合规性和规范性。监督部门应制定具体的监督流程和责任分工,并对档案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 档案管理的评估指标

  档案管理的评估指标应包括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安全性等方面。评估指标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制定,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改进和优化。

  九、问题处理与纠正措施

  1. 档案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在档案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包括档案丢失、损坏、泄露、使用不当等情况。人事部门应及时发现并处理这些问题,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以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合规。

  2. 问题处理的程序和措施

  当发现档案管理中存在问题时,人事部门应立即采取相关措施进行处理。处理程序应包括问题的确认、原因的分析、责任的追究和纠正措施的制定,并进行相应的记录和整改。

  十、制度宣导与培训

  1. 制度宣导的目的和方式

  人事部门应定期对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进行宣导,以提高员工对制度的了解和认知度。宣导方式可以包括员工大会、培训课程、内部通知等形式,以确保制度能够全面、深入地落实在员工中。

  2. 培训与教育的内容和方法

  人事部门应对各级员工进行相关档案管理的培训与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包括档案建立、整理、保管和使用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方法可以采用现场培训、在线培训、培训材料等形式,以确保培训的有效性和实效性。

  十一、附则

  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劳务派遣人员和合同工等。

  2. 人事部门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相应的操作细则和补充说明,并及时进行更新和调整。

  3. 公司领导对档案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应支持和监督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并及时解决档案管理中的问题和困难。

  4.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逐步推行。

  人事档案是公司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的'科学性和高效性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制定和执行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和优化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从而为公司的发展和员工的成长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通过建立严格的档案建立、整理、保管和使用等流程,可以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档案整理应按照时间顺序和相关性进行分类和整理,明确责任人和流程,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档案的保管是确保档案安全和有效使用的关键环节。人事部门及相关人员应对档案的保管负有责任,通过使用锁柜、防潮、防火等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和保密,并定期检查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档案的使用应在相关部门的批准下进行,限定于与员工和公司产生直接关系的工作。人事部门应制定档案使用的权限和流程,明确档案的使用范围和条件,并记录档案的使用情况。

  档案的销毁应按照规定的时间保留期限进行,一经到期即予销毁。销毁方式包括物理销毁和电子档案的删除,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和保密。人事部门应根据档案销毁的程序和流程,对到期的档案进行统一销毁,记录销毁的情况。

  对于违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行为,应按照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包括相应的处罚和追究法律责任。人事部门应及时发现和处理档案管理中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以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合规。

  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配合和支持,人事部门应定期进行制度的宣导与培训,提高员工的意识和行为规范。通过制度的有效落实和监督评估,可以不断完善档案管理工作,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效率,为公司的发展和员工的成长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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