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5-05-10 08:31:20 制度 我要投稿

[集合]资产管理制度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资产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集合]资产管理制度15篇

资产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资产处置管理,确保集团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xxxx集团有限公司《章程》和xxxx集团公司《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资产处置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那企业应按所处置资产价值的大小、实行分级审批,明确处置权限,规范审批程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参股的成员企业(简称“成员企业”);xx集团公司资产处置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企业资产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产处置的内容和方式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资产处置,是指资产占用单位转移、变更和核销其占有、使用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所有权、使用权,将企业拥有所有权、使用权的法人财产向xxxx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外进行处置的行为。

  资产处置主要包括:

  1.土地使用权、房屋、仓库、堆场、其他专用设施、大型设备等固定资产;

  2.对xxx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外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不包括证券、债券投资);

  3.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主要包括:

  (1)已注册的商号、商标、专利权、品牌;

  (2)特许权、总经销(总代理)权;

  (3)虽未注册,但有较大影响力的品牌、商号、商标、商誉等;

  4.根据国家政策法规、xxxx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及企业实际情况需要处置的其他资产。

  第五条资产处置的主要方式有:转让、出售、置换、报废等。

  第三章资产处置程序

  第六条处置资产应遵循下列程序:

  1.立项。对资产处置行为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说明该项资产的`历史沿革、现状情况、处置理由、方式和预期目标等。

  2.报批。各成员企业应当按本办法的规定,将拟处置的资产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报集团公司进行前置审批,获批准后按所在企业章程规定的程序决策。

  3.评估。原则上应当对所处置资产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对于企业实际拥有但没有纳入账内核算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商誉等无形资产,应同其他资产一并纳入评估范围评估作价。

  4.处置。应通过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资产处置,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产权登记变更等相关手续。

  5.归档。处置完毕后,有关中间环节的审批材料、合同、票据等材料应按照《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保存。

  第四章资产处置审批权限

  第七条处置资产报批权限价值的确定,原则上以经社会中介机构评估的价值为准,但评估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以账面价值为准;无法评估的,以账面价值为准。

  第八条xxxx集团公司资产处置权限。在《固定资产管理试行办法》中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金额较大的资产处置按下列权限和程序办理:

  1.处置价值3万元以下的资产,由相关部门提出意见,报分管总经理审批;

  2.处置价值3万元(成员企业5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以下(不含)的资产,由相关部门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公司办公会议或专题会议讨论通过后,由董事长审批;

  3.处置价值1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以下(不含)的资产,经公司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报省xxx集团公司前置审批同意后,由董事长审批;

  4.处置价值5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以下(不含)的资产,经公司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报省xxx集团公司前置审批同意后,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5.处置价值在1000万元以上(含)的资产,经公司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报省xxx集团公司按有关程序审批同意后,经公司董事会通过,提交股东会最终审议批准。

  第九条成员企业资产处置权限

  成员企业(含下属公司)的资产处置,按如下权限和程序处置,即凡处置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均须提交集团公司前置审批后方可按规定的程序审批处置。处置资产单位价值在30万元及以下的程序和权限由成员企业自行确定。

  第十条浙江xxxxx有限公司控股企业视同浙江xxxx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

  第五章其他

  第十一条如未按本办法规定处置资产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试行,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执行;省xx集团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成员企业要根据本办法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xxxx集团公司资产处置管理职能部门负责解释和完善。

资产管理制度2

  固定资产是学校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满足师生生活所必需的物质基础。固定资产的管理,是合理、有效、节约地使用教学经费不可忽视的一部分;对学校建设与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为了加强对学校固定资产的科学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一章 概则

  第一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国家所有,分级监管,单位使用的管理体制。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学校的财产,是保证完成教学任务的物质基础。爱护公物是每个师生的公德、美德。任何部门和个人都要给予珍惜、爱护,全校师生都有监督、检查的权力。

  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和使用制度,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作用。

  第四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确定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固定资产增加、使用、维护和处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帐务管理等。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摸清财产状况。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科学的管理、维护运行机制;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完好;实现固定资产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真正做到"人人都管物,物物有人管。"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与职责分工

  第六条:学校固定资产由校教育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统一管理。校教育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校长、总务处主任、资产管理员、各部门(室)校产管理员等组成,各部门(室)校产管理员在校资产管理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七条:校教育资产管理领导小组职责范围:

  1、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对校舍、土地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

  2、负责自制、拨入、资助、捐赠、购买物品的验收、登记、入帐、发放工作。

  3、负责办理外借,调出物品的手续,并协助有关部门追还外借物品。

  4、负责报废物品的上报、处理、登记、注销和交款事项。

  5、定期或不定期的核对所负责范围内的固定资产,了解使用、保管情况,听取批评意见、建议,对物管工作好的或差的部门和个人提出奖、惩建议。

  6、负责各部门(室)校产管理员工作调动时的变换工作的监交事宜。

  第八条:校长、分管校长对全校的固定资产负有主要管理责任,负责和指导校教育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开展日常工作,定期研究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各项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审批固定资产的购置计划、调进、调出和报废减损,认真总结资产管理工作经验。

  第九条:学校总务主任协助分管校长制定和完善校产管理的具体实施细则及各项校产管理规章制度,每学年及时调整管理网络人员的变动和修订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协助分管校长督促、检查校产管理制度和各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全校校产的采购、分配、调拨、清查盘点、报损报废等工作,努力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

  第十条:学校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资产管理员,负责固定资产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全校资产的全面建帐、记账、校产档案立卷等工作,运用手工和计算机同步对校产管理资料进行处理。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设专职或兼职的财产分保管员(如教学仪器、电教器材、体育器材、图书等),并力求人员稳定,使他们安心工作,熟悉掌握本行业务。教室财产由班主任负责,办公室等财产的保管由各室负责人负责。校资产管理员具体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网络化管理。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和计价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以及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大类:

  第一类、房屋和建筑物:包括教学用房、生活用房、办公用房、其他用房、围墙、道路、设施等;

  第二类、专用设备:包括微机室设备、语音室设备、仪器仪表、电教器材、教具、模型、挂图、音体美劳技教学设备等直接用于教育教学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

  第三类、一般设备:包括空调、课桌凳、黑板、办公用具、床铺、被服装具、水电表、变压器、消防设备、食堂炊事用具、家具等办公、生活的有关设备;

  第四类、文物和陈列品;

  第五类、图书、音响资料:包括各类图书、资料和电教教材;

  第六类、其他固定资产:凡不属于上述类型的固定资产。

  同一设备,既是办公设备,又是教学仪器设备,统一列入专用设备,例如电脑、打印机等。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计价

  (1)新建、购入、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分别按造价、购价和调拨价入帐。

  (2)无偿调入、捐赠、赞助和盘盈的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价的,参考同类固定资产估价入帐。

  (3)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开支的工料费入帐。

  (4)调出、变卖和报废的固定资产,均按帐面原价注销。

  (5)按规定支付的购置车辆附加费计入车辆购入价内。购入、调入固定资产的运杂费和固定资产的安装调试费,不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

  (6)固定资产的大修理,不变动固定资产的帐面价值。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或扩大原有规模的,应按其支出相应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在工程中拆除的单独计算价值的'部分,可从该项固定资产原值中减除。

  第四章 固定资产增加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增加主要是指购置、建造、改良、受赠、调拨和划转等活动所引起的固定资产数量和价值量的增加。

  第十五条:学校应建立固定资产购建活动中的合同管理,建立必要的法律咨询制度,严格依法签订并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的购置,必须根据需要与效率、统筹安排、精打细算,力求节约的原则,报校长批准,由总务处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所购买的一切固定资产,必须经校产管理员验收、清点、办理登记、编号、入帐手续后,在凭证上加盖“固定资产验收”印章后方能投入使用,否则财务一律不予报销。对价值较高(单位在0.5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应请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的人员参加验收,并建立使用档案(档案中应有图纸、说明书、保修单、购货日期、厂家、单价、使用记录、故障维修情况等)。验收不合格,不得办理结算手续,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条款及时向有关责任人提出退货或索赔。

  第十八条:凡上级拨入或资助、捐赠的固定资产,通过校领导的,由校领导通知资产管理员验收、清点后分配给有关部门保管使用,直拨给各部门的资产,由各部门向总务处报告物品的名称、数量,经校资产管理员验收入帐后方可使用,否则不得动用。校资产管理员根据上级调拨或捐赠物品的清单报核算中心记帐。

  第十九条:自制的固定资产(柜、写字台等)按成本价(工、料)计价,经校产管理员登记入帐后方能投入使用。

  第二十条:加强大宗物品采购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学校购置政府采购范围内的物品,必须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报教育局审批,经审核批准后依法实施政府采购。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处置管理

  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处置是指学校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移或注销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出售、投资、报废、报损等。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的固定资产,有外调或借出校外的必须经校领导批准,并持领导批件到总务处校产管理员处办理外调或外借手续,由总务处出具“出门证”,外借资产如有损坏,应报领导裁决。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一般不得随意调动和借用,确需调动或借用的,需征得校资产管理员的同意,并办理物资转移手续,办妥帐务处理或借用手续。

  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的处理与报废,必须由保管部门的管理员按物品名称、数量列出清单,填列《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一式四份),附原始发票、记账凭证、固定资产明细账(涉及资产部分)复印件,经教育局签署意见,报财政局批准后,持批件到资产管理员处办理销帐手续。有关批件由校资产管理员妥善保管,以备后查。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处置后,核算中心凭批准的文本调整有关资产、资金帐户,经批准后的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一份交会计作记帐凭证。处理报废物品所收回的一切款项必须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和有偿转让收入转入修购基金。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如有缺少或损失的,应由资产管理员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属于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造成的,可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销帐;属于责任事故造成的,应当给予责任人以必要的经济、行政处罚,作损失或其他处理;属于违法的,应依法严肃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应估价入帐。

  第六章 固定资产使用、变动与维护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和养护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爆、防锈、防蛀、防盗等工作。经常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

  第二十八条:学校财产、设备由总务处统一调配管理,专用设备要专管专用,财产设备的使用要有领用、借用、回收手续,加强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努力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和使用期。学校的财产、设备原则上不准借给个人使用。

  第二十九条:学校的财产、设备不得随意拆改,需拆改设备应经主管校长批准。

  第三十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要认真执行“损坏、丢失公物赔偿制度”,健全“班级财产管理办法”,教育师生爱护公共财物,树立人人爱护校产的良好风气。由于人为因素造成财产损坏和丢失的,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赔款处理。

  第三十一条:学校教职工调离,必须办好公物归还移交手续,经校资产管理员签字后,学校行政才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三十二条:学校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每学期对班级财产、贵重仪器设备要查对一次。每年年底,各部门校产管理员必须在总务处的领导下,对所管物品进行一次全面清点,并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汇总后做出年末校产报表上报区教育局。各学校查点结果,要报告主管领导。通过检查不仅要核对数量,而且要检查保管、使用情况,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发现问题及时研究改进管理措施。

  第七章 固定资产帐务管理

  第三十三条:学校必须建立和健全固定资产的日常登记、使用、保管制度,建立资产帐簿和卡片,凡产权属于学校的固定资产均必须登记入帐,及时准确地记录资产的存量、分布和增减变化等情况。

  第三十四条:学校按如下要求设置固定资产帐薄和卡片:

  (一)总务处设置固定资产总台帐,负责固定资产总帐的登记与核算,其固定资产值应与学校的全部固定资产总值、核算中心固定资产总值相一致

  (二)资产管理员应建立固定资产分类明细帐及固定资产分布帐(使用部门明细帐)。固定资产明细帐应能反映出各类财产的数量和价值,固定资产分布帐应能反映各类财产分布情况和分管财产的种类、数量及价值。

  (三)明细帐应按品种设置帐户,按类设置汇总帐页,反映各种各类固定资产的数量和金额;固定资产卡片应登记名称、规格、型号、财产编号等内容,一物一卡,由使用人员签字,按使用人归集保存;

  (四)财产保管员应对分管固定资产建立财产登记清册,记录所分管财产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价值等。

  第三十五条:使用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变更固定资产卡片记录。

  第三十六条:各级帐务管理人员应定期核对帐、卡、物,保证帐帐、帐卡、帐物相符。

  第三十七条:为保证固定资产帐帐、帐卡、帐实相符,要建立定期清查制度。

  第八章 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所称的材料和低易耗品,包括教学、行政、生活、修建和总务后勤等方面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物品。

  (1)材料是指使用后即消耗或逐渐消耗不能复原学校库存的各种材料物资,包括购进材料、教学用品、维修材料等消耗物资及大宗办公用品。

  (2)低值易耗品是指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材料范围的工具设备。如仪器仪表、量具、器具、一般用具、维修工具、计算器、收录机以及劳保用品等。

  第三十九条: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应根据学校具体情况的不同,分别进行核算和管理;按材料物资的保管地点(仓库),材料物品的类别、品种和规格,设置“库存材料明细帐”。根据材料物品入库凭证和出库凭证逐笔登记,月末结出余额。对库存材料应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发生盈亏应按规定及时调账。对材料的盘盈、盈亏,均应查明原因,经过规定的报批手续后,才能进行账务处理。

  第四十条:材料保管员收到材料在材料发票上签字盖章,并同时填写“入库单”,登记“库存材料明细帐”。月底汇总填写“材料消耗明细表”报会计室作费用支出。低值易耗品原则上购置时一次性列费用支出。采用备查簿对领发进行登记,定期清查。

  第四十一条:材料保管员要有高度责任感,经常对库存材料进行检查,防止损坏、变质、霉烂。对易燃、易爆、剧毒药危险品,要特别加强管理,建立安全措施,设立专库,分类存放,领用必须有专人审批,限量发放,以保证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第九章 监督检查与交接

  第四十二条:要动员全校师生树立“爱护公物为荣”的新风尚,发动师生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现象人人都有监督检查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三条:资产管理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到各部门核对资产,了解使用保管情况,各部门要予以支持,随时提供有关情况,共同管好财产。

  第四十四条:校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这一项工作的实施情况。

  第四十五条: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工作调动时必须根据帐面实有物品清点交接,向接管者办理移交。

  第四十六条:固定资产接管者,必须根据帐面实物核实无误后方可接管。如有实物与帐面不符,查明原因,属丢失、损坏的要报请领导裁决。

  第四十七条:固定资产的交接,必须有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校资产管理员监交。交接双方核实物品后在帐面上写明交接日期,交接双方与监交者签字。

  第十章 计算机管理

  第四十八条:实行计算机管理不仅能促进校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而且能提高工作效率。配备专用计算机、打印机和数据备份移动硬盘或U盘等必备的硬件,并督促资产管理员学习并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技能。

  第四十九条:校产管理实行计算机管理,原则上要符合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

  第五十条:实行计算机管理的学校应定期或不定期打印常规账表和年终账表。常规账表,反映近期校产管理状况,供查阅;年终账表,反映全年校产变化状况,为存档资料。

  第五十一条:为保证校产管理系统的数据的完整性,应定期和不定期存储数据,年终必须备份数据,至少两份,并存档一份。

  第五十二条:随着校产管理软件的完善,应用计算机管理校产取得一定经验的学校,提出申请,经县教育局验收后,可以计算机管理替代手工记账。原手工账册及其相关的凭证,装订成册,形成档案,移交办公室存档。

资产管理制度3

  第一条总则

  1.为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公司财产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工具、xxxx等。

  第二条主管部门

  1.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xx设备由xx部门负责管理。

  2.机械设备、xx设备由xx部门负责管理。

  3.工具、xx等由xx负责管理。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购置

  1.大型固定资产如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等,由xx决定,统一购置。

  2.小型固定资产如单位价值在xx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xx年的,根据节约、实用的原则,由使用部门书面提出申请,并注明采购理由,经部门负责人签字,xx同意,报xx审批。

  3.各单位xx部凭审批文件通知使用部门,并协同采购。

  4.采购时,需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力争优质低价,同时必须签订采购合同;购置时,应请有关技术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和把关。

  5.固定资产购置后,由经办人持发票、审批手续及个人或部门的固定资产登记卡,经各单位xx部审核登记后,到各单位财务部报销入账。

  第四条受赠

  受赠的固定资产由xx办理,同时须注明价格(如无法查明其准确原价,须会同财务部估价),办理价值核准登记手续方可领用,并视同购入的固定资产管理。

  第五条编号、登记和移交

  1.主管部门取得固定资产后,会同xx部门分类编号、登记并粘贴标签。

  2.固定资产按以下方法移交:xxxxxxxxxxx。

  第六条固定资产的使用

  1.领用部门使用人应认真阅读固定资产的使用说明书,了解其性能,掌握使用方法和简单的维修技能,规范操作。

  2.固定资产不得用于私人事务,严格控制使用费用,节约开支。

  3.专人专用,其他员工不得擅自使用。

  4.办公室空调,只有在室内温度冬季低于xx摄氏度和夏季温度高于xx摄氏度的情况下方可使用,部门内应有专人负责。

  5.对于领用人员的离职、内部调动或部门变动等,各单位xx部应负责收回离职人员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并及时通知各单位财务部,并报xx备案。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保管

  1.办公设备领用人或保管人平时应做好设备的保养、清洁工作,注意设备使用状态,不得让设备受损或超负荷工作。

  2.在固定资产保修期到期前,使用部门要定期检查固定资产使用状况,查看其有无质量问题,积极做好保修工作。

  3.不得人为破坏固定资产,如属人为破坏,一经发现,必须照价赔偿。

  4.对于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等不良现象,要及时向xx部反映,及时修复。

  5.若发现不明原因的固定资产丢失,其使用部门必须照价赔偿。

  第八条盘点、折旧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会计部门每年盘点xx次,按xx方式计提折旧。

  第九条出售、报废

  1.出售

  (1)在固定资产使用中,发现多余的、不适用或不需用的价值xx元以上的大型固定资产,由各单位xx部书面报告xx,经xx批准,方可出售。

  (2)在固定资产使用中,发现多余的、不适用或不需用的价值xx元以下的小型固定资产,由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xx核实后,报公司xx同意,方可出售。

  (3)固定资产的出售以xx方式进行。

  (4)固定资产出售后,各单位xx部应及时核减相应的固定资产,且出售收入及相应单据必须及时上交财务入账,各单位财务部据此核减相应的固定资产。

  2.报废

  (1)为保证日常工作的需要,对达到报废期的固定资产可以适时进行报废处理。

  (2)各使用部门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要进行随时监控,对达到报废期的固定资产要向xx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xx部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鉴定。

  (3)xx部将鉴定后的固定资产书面上报xx,经xx审批后,方可作报废处理。

  (4)财务部门根据报废审批单进行固定资产报废核算,xx部根据报废审批单进行固定资产销账。

  (5)报废后的固定资产可以变卖收回残值的,应由有关部门共同协商变卖,变卖收入应及时上交财务入账。

  第十条附则

  本制度由xx负责解释,经xx批准后实施。

资产管理制度4

  为了加强学校资产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杜绝流失,减少浪费,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学校资产管理实行总务处综合管理,各处室归口管理,使用单位具体负责的管理体制。总务处设资产管理员1名,负责管理学校财产的帐目,财产登记、清查、报损等工作,凡有资产的处室使用单位,应建立财产分户帐,设兼职财产管理员1名,负责本处室的财产保管、使用、登记等工作。没有财产的处室,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本处室的办公家具和借用手续。

  二、分级分类设立财产帐,凡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物品,列入学校一类资产帐,由财务室和资产管理员保管,凡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下200元以上,且能使用一年以上的物品,列入学校二类资产帐,由学校管理员和各使用处室保管。

  三、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组内办公家具的管理和使用手续,办公桌由使用自己保管,年级组长在每学期开始的两个月内,应提供一份年级组任课老师人数及所在办公室的名单,配合总务处清理本年级组内家具,年级组长换位,应办理公物交换手续。

  四、办公室家俱由总务处统一安排使用,任何处室年级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换或占为私有,如发现私有办公家俱要限期归还,并据罚款。

  五、学校配备给单身职工的家具,只限本人使用,已领取结婚证书的教职工,在领取结婚证书后的三月之内,归还所借全部行生活用具。逾期不还者,从工资中扣款。

  六、教职工因调动离开学校,要按规定归还在学校所借全部财产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七、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前,应退还在学校所借办公家具和生活用品或教学用品,如录音机、计算机、图书等。

  八、新添固定资产类物品。由使用单位申请,分管校长和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采购,购回后,学校财务管理员根据领导批条,查收后方可签字报销,登记上册。

  九、自然损坏和损耗须报损的物品,由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填写报损申请表,处、组、室领导签字证明后,由学校财务管理员核实,按规定办理报损手续,已报损的'物品集中在学校仓库,由学校统一处理,属人为损坏或因保管不妥而损坏或丢失者,根据情况由负责人赔偿损失。

  十、每学年由总务处组织专人对各处、室、组的资产帐、物和办公家具保管情况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如有特殊情况,财产保管员有权抽查各组、办公室的财产、帐、家具等物。

  十一、外单位赠送的物品和奖品,如属一类资产应在一类资产帐上登记,交有关处室保管使用,一般物品不上资产帐,另立册登记保管。

  十二、教室公物管理,由各班班主任负责,政教处予以督促。每学年开学前,总务处配齐教室各类设备,登记立帐,各班班主任清查核实后,教室所有设施留有班级使用管理,如因管理不善或其它人为造成损坏或遗失,均由班级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奖惩办法

  (1)学校对认真负责地管理好本组财产管理、帐、物相符,积极配合学校搞好清查工作的责任人给予奖励。

  (2)对分管范围内的财产不负责任或因管理不善,造成资产浪费、流失和被盗,视情节轻重对负责人给予批评、赔款,并追究责任。

资产管理制度5

  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职业道德行为,提高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职业道德水准,维护本公司与全体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职业形象,保证执业质量,确保独立、客观、公正、谨慎、实事求是地搞好资产评估服务,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所称职业道德系指职业品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等的总称。

  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注册资产评估师资产评估准则,提高执业技能,确保执业质量。

  四、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实事求是地为委托方提供客观、真实、合法的.评估报告,正直、诚实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

  五、接受委托方委托评估业务时,如与委托方存在可能影响本公司独立性的利害关系,本公司不承接该评估业务,本公司注册资产评估师也不允许发表评估意见。

  六、执行评估业务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如与委托方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直接或重要间接利害关系,应及时向公司内声明,并实行回避。

  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允许兼任与其执行的评估业务不相容的其他业务或职务。

  七、注册资产评估师要保持和不断提高专业胜任能力,遵守资产评估准则等规范,合理运用资产评估准则及国家其他相关技术规范。要掌握与运用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规则,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八、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业务时,必须根据业务内容和业务助理人员的职责分工,作出实施计划,并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确保执业质量,按计划完成任务。

  九、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业务所形成的结论和提出的建议,要以充分、适当的证据为依据。但对未评估事项不得以职业身份发表意见,对未来事项的可实现程度也不做保证。

  十、执业过程中,要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竭诚为委托方服务,并应按照约定要求完成委托业务。对委托办理的事项,要保守委托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十一、为发挥资产评估服务的整体优势,维护整个职业界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和信誉,要保持与同行之间的良好工作关系,做到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交流,相互协作。不诋毁同行,不直接间接地损害同行利益。不雇用正在其他公司执业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以个人名义同时在几家公司执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与同行争揽业务。

  十二、执业中,要保持职业尊严,坚持职业道德,维护和提高本职业的形象。要以本公司名义承揽或办理业务,不得以个人名义或任何不正当手段承揽或办理业务,不得利用执行业务之便收取礼金、馈赠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取个人利益,不得同时从事与职业有利害关系的任何职业,不得允许他人以本公司、本人名义承办业务。

  十三、接受上级业务主管机关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定期汇报工作。

  十四、本规范从批准设立之日起实行。

资产管理制度6

  为了加强本幼儿园国有资产管理,促进资产合理有效使用,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嘉定区教育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试行)的有关精神。结合我们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计价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

  1、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2、单位价值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分类

  1、房屋建筑物:指产权属于教育局和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的所有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土地与绿化。

  房屋包括:教育用房、办公用房、仓库用房、师生宿舍用房、食堂用房、锅炉用房、门卫用房、生产经营用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运动场地、围墙、雕塑、画廊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水和气管道等。

  2、一般设备:指办公和日常事务工作用的通用设备。包括:行政设备、校具家具。

  3、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教学仪器、电教电讯电器设备、体育设备、音美设备、卫生保健设备、劳技设备、幼儿园的教具玩具。

  4、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的图书资料。包括:图书、电子图书、教学挂图、参考资料、音像资料及其他。

  5、文物和陈列品: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

  6、其他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的计价:

  1、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记账;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账;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证记账,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5、无偿调入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值的,按照估价入账;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7、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价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8、用外币进口的设备等固定资产,按当时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加上国外部分的运费及其它费用(外币应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再加上支付的关税、海关手续费等计价入账;

  9、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

  10、购置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11、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实行折旧,按原值记账。

  二、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

  1、固定资产的增加:凡购入、有偿调入、无偿调入、自行建造、改建和扩建、接受捐赠、盘盈、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的计价相关规定增记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减少:凡发生报废、捐出、调出、盘亏等情况减少的固定资产,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减记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报废的基本条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以申请报废:

  1、达到规定报废的使用年限;

  2、使用年久,技术指标落后或失去原有精确度和性能的固定资产;

  3、市场上不能提供零、配件,又不能改为其他用途,且无法修复;

  4、被盗并有公安部门备案而无法缴回的固定资产,在上级管理部门对责任人已作出处理结论后,申请办理报废手续。

  5、其他原因造成的固定资产毁损。

  四、固定资产报废的审批

  (一)一般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文物、其他固定资产。

  申请办理报废审批手续时,填制《嘉定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申请确认表》,“申请表”填写一级科目名称,明细附后,一式四份。送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审核,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区财政局审批。

  (二)房屋建筑物、汽车

  1、房屋建筑物的报废或处置。

  各单位无权对土地、房屋建筑物自行转让、变卖、报废。需经教育局及区政府相关部门审查批准。

  申请办理报废或处置审批手续时,除填写“申请表”之外,还需相关材料:区经济委员会立项批文等。

  2、机动车辆的报废。

  申请办理机动车辆报废审批手续时填写“申请表”之外,还需附上资料:机动车辆报废证明、上海市机动车退牌更新申请表、上海市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三)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处置程序。

  1、对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处理结果的详细情况报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备案;收回的残值余额交学校财务部门入账。

  2、按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原值,财产保管员、学校财务人员(会计)同时调整固定资产明细账、会计总账和分类账。

  五、固定资产的调拨

  1、闲置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上报,由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剂。

  2、填制《嘉定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拨申请表》,一式四份,明细附后,送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审核,报区“国资委”、财政局审批。

  3、经批准调拨的固定资产,调出单位减记固定资产,调入单位增记固定资产。

  六、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1、应设一名财产管理员(可兼职),财产管理员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负责日常管理幼儿园的固定资产及其他财产。

  2、会计登记固定资产总账、“六大类”明细账。

  3、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管理制度,做到物、卡、账相符。

  4、每年暑假期间及年末做好固定资产清点、核对工作。做到物卡相符、账物相符、账账相符,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

  5、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购置“专控商品”审批制度,工程项目审价制度。

  6、不得擅自出租房屋,凡出租房屋均由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

  7、财产管理员、财务人员(会计)调动工作,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七、事故责任

  1、固定资产在使用、管理过程中发生被盗、非正常毁损等各种重要事故,当事人和主管人员必须及时如实向教育局有关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同时送达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接受调查处理。

  2、对重大事故隐瞒不报,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资产管理制度7

  全校师生员工要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损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敢于同破坏公物行为作斗争,各处室、各班级对校产管理列为评选先进条件之一

  一、学校财产管理由分管校长负责,校产管理领导小组管理。

  二、学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教学用品,生活用品,建筑材料等)都应登记建账,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级调来的物资、发下来的奖品,亦应先登记后使用,做到账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由总务处指定专人负责,建立总账,各部门(学校各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办公室、仪器室、图书馆、电脑室、体育室、教室等)相应建立固定资产保管清册,由各部门管理员保管,资产每学期清点一次。消耗品和建筑材料每月结算一次,由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期初、期末各检查一次。

  四、校产校具的添置由总务处统一办理。总务处采购人员,应掌握市场信息和国家政策规定,采购物品要坚固耐用,价廉物美。

  五、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不得任意转换,如要调出调进,须会同总务处办理,班级公物因损坏需修理,应坚持学生申请,班生活委员、班主任审查,总务处批准的手续。以便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执行赔偿制度。

  六、新增添的校产校具一律经学校保管部门办理验收、入库及登帐手续后,方可办理财务报销。

  七、教职工调离学校时,须将领用或借用的校具交还给总务处,不得私自带走或转让他人,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并追查经济责任,严肃处理。

  八、剧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双锁,单独存放,由仪器管理员和办公室共同保管,按国家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九、领借物品必须本着节约和实事求是精神,一定要办理领物借物手续,外单位借用物品,必须凭单位借条,经校领导或总务处同意后出借,贵重物品,原则上不出借,如必须出借时,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借出物品,须按时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十、为加强校产管理,减少损坏现象,总务处建立维修登记簿,各班如有损坏要及时上报,并按制度赔偿。执行班组财产检查制度,每日检查一次,期末公布各班财产管理结果。

  十一、管理员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管好学校财产,如有失职,致使校产受到损失者,必须严格追究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和财物损坏程度,赔偿全部或部分费用,贵重物品加倍(2—5倍)赔偿。

  1、学校固定资产应实行分工管理,做到权责统一、教学设备、电化教学设备由教导处确定专人管理,房屋、建筑物和管理用具由总务处管理,一般家具、器具在统管与分管的基础上实行定位置、定数量、定管理人员。

  2、学校必须建立固定资产的账卡制度,做到学校根据每一件固定资产的不同特点设立账卡,予以登记,使用单位或个人也要按品名登记明细账卡,以便查对。

  3、学校房屋建筑物应合理使用与及时维修保养。

  4、对学校专用设备

  一)是制定技术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检验与修理,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可用;

  二)是做到不经批准不准拆改;

  三)是专项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娴熟操作技术,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四)是主要教学设备(含电教设备)、辅助设备和动力设备等要始终保持其成龙配套的完整体系;

  五)是对精密机械仪器应制订操作规程、使用制度、维修保养与交接制度,各学科、各部门对此应组织协作共用,提高其利用率;

  六)是要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设备的教育,提高其爱护设备的责任感。

  5、对交通工具应妥善维修保养,围绕教育、教学、科研和经营管理工作需要合理使用,并建立有效管理制度,以杜绝不正之风。

  6、学校图书应设置管理部门,图书室,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使其为教育、教学和科研服务,防止图书资料的损坏和丢失。

  7、其他财产也应区别不同情况,制定具体管理要求。

  一、管理原则

  1、分级管理原则

  总务处是学校财产物资的总管。总务处设置专职财产管理员和仓库保管员,依据财产物资的分类建立各类帐册,做好财产物资的验收、登记、计帐工作,定期清点工作,报损、报废、销帐工作。

  组室部门管理。财产物资使用部门(主要是实验室、信息中心、图书馆、食堂等部门)落实部门兼职财产管理员,依据财产物资分类建立部门分类帐册,做好新添置财产物资的登帐工作,配合总务处财产管理员清点财产,做好报修工作以及报废销帐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班级管理。班主任是班级财产物资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班主任要落实班干部一起管好班级财产,要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防止班级财产的丢失和人为损坏。

  财务监管。财务是负责固定资产财务金额变动审核记账。

  三中固定资产管理人员配置结构图:

  2、资产管理的范围

  产权属于本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都需要登记。这个定义从两个方面进行了界定:一是产权属于本单位,它包含了产权属于单位,但发给职员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品,例如: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等。同时它排除了租借的办公大楼、其他单位委托或暂存的资产、个人带到单位的资产等非本单位产权的资产;二是固定资产。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长期保持形态不变化的资产,可以根据价格数量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耐用品两类。这里我们只管理固定资产、耐用品,易耗品和易损品不登记,易耗品是指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的资产,有些虽然价值不菲,例如打印机硒鼓几百元一个,使用不到几个月,就不用登记,易损品是指容易损坏的,例如玻璃杯、灯泡、试管等也不用登记。

  二、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的核算范围

  (1)单价在800元以上、耐用在一年以上的各类物品

  (2)课桌椅

  (3)图书资料

  2、固定资产的分类

  按原国家制定的《固定资产分类目录》

  3、固定资产的计价

  (1)新建、购入、有价调拨的固定资产,分别按造价、购入价和调拨价入帐。

  (2)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开支的人工费、材料费入帐。

  (3)原财产改制成另一财产,应先办理报废手续,后这将改制成的财产估价入帐。

  (4)无偿调入、赠送的固定资产,按同期市场价估价入帐。

  (5)调出、报废、盘亏和变价处理的固定资产在办妥手续后按帐面数销帐。

  (6)房屋和建筑物扩建、拆除应分别增减其原值。

  (7)修理、修缮所开支的费用不计固定资产(不增加其原值)。

  (8)购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包装费、杂费不计入固定资产原值,购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附加费(除汽车外)也不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学校固定资产按现行财务制度不计提折旧。

  4、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

  (1)固定资产应由总务处统管,建立学校固定资产总帐和部门财产明细帐。

  (2)部门指定兼职财产管理员,建立部门财产明细帐。

  (3)定期清查财产做到学校帐、部门帐。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4)固定资产购置,必须经由仓库保管员验收、登记,在核对数量、规格、质量和金额无误后录入教育资产监管网,打印出资产条形码连同实物交使用部门验收。并开出固定资产记账单送财一式二份,一份连同发票办理手续。

  (5)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应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置。属自然损耗可由使用部门,财产管理员经部门主管审定后填写报损、报废单连同报废残品如数交总务主管核对验收。

  (6)报废残品变价处理后的残值收入交学校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打入财政局指定账户,作重置固定资产之用。

  (7)图书资料按图书管理办法管理,凡借阅图书产生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对贵重和稀缺图书资料无法补充的应视其价值增加不同倍数补偿。

  (8)部门财产管理员应相对稳定,确因工作原因变动,必须会同学校财产管理员一起办妥财产清点交接手续。

资产管理制度8

  为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明确相关科室职责,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提高固定资产的投资效益,保证医疗、科研和其它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固定资产的分类

  固定资产是指医院在医疗保健服务活动过程中,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其穷而后工有实物形态的资产。根据医院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及固定资产的所属关系,把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房屋及建筑物类、专业设备类、一般设备类、图书类、其他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科室管理责任制

  1、医院采购科全面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调配和维修,建立分科室的财产实物明细帐,负责定期清查盘点,办理调拨、变价、报废等有关审批手续。

  2、财务科负责全院固定资产总帐和按五类设置二级明细分类帐的建帐和核算工作,定期参加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和帐目核对工作,实行会计监督。

  3、后勤保障部要 设立废旧资产回收仓库,并要建立“废旧资产回收明细帐”,实行帐、物分管。

  三、购入固定资产的计价

  医院外购的固定资产应以购入价格加上购入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计价(包括: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成本费用和缴纳的税金)。国外进口的设备,应按原价加支付的进口税金计价。贷款购建固定资产时,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贷款利息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四、固定资产的购置

  1、以经济实效为原则。先由科室提出申请,上报医院采购科,由采购科按具体品种、规格、型号、性能、用途及要求,进行分类汇总,报院长或院采购委员会批准后,方可购置。

  2、大型医疗设备、贵重医疗仪器设备在购置之前,必须进行市场论证、财务分析和科室投资效益预测分析,否则不予讨论。

  3、经批准购买的.固定资产,其发票必须到采购科进行登记,同时建立固定资产台帐。

  4、对属于县政府采购办管理制度所规定金额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报县采购办批准。

  五、固定资产的调配

  院内科室与科室之间不得自行进行固定资产调配使用,确需调配使用的需填写“固定资产调配使用申请单”,报院长审批后,采购科办理调配手续,由采购科通知财务科调整科室成本核算数据。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

  1、已满使用期限或丧失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应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单”由采购科组织相关科室调查落实、按规定手续报院长审批同意。使用科室将废旧财产交后勤废旧仓库(废旧医疗设备交器械修理组),废旧资产回收管理人员在报废单上签字。采购科、财务科办理销帐手续,核减折旧费。

  2、后勤保障部、采购科各指定一名专人兼管帐目,据实记录“废旧资产回收明细帐”。

  七、捐赠资产的管理

  社会向我院各科室赠送、赞助、转让的固定资产,以及用专项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由科室书面说明资产的来源,到采购科登记,采购科在财产登记帐薄上注明财产的来源,视同医院固定资产管理,但不计提科室折旧费。

  八、固定资产的盘点

  1、每年由采购科组织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以及在盘点过程中发现的具体问题,由财务部与使用科室一起协同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医院主管领导批准后,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2、对于出现财产失落或损失不报,造成帐、实不符,又不能查明原因,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并按固定资产原值赔偿。

  九、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与此有抵触的规定同时废止。

资产管理制度9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切实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借款报销行为,合理购置、正确使用各类固定资产并提高使用效率,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与完整,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2条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第3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置、保管、转让、报废、处置等行为相关的所有活动。

  第4条管理职责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采用财务部门、行政部门、使用部门三级管理的办法,行政部门、使用部门负实物的直接管理责任,财务部门负核算和监督、检查的管理责任。具体职责划分如下表所示:

  使用部门:

  1、建立和贯彻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责任制度

  2、建立台账或卡片,及时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等情况,做到账(卡)、物一致

  3、正确使用固定资产,做好维护保养

  4、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并提出盘点报告

  5、负责编制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计划

  行政部门

  1、建立健全分管固定资产的账(卡),并按期填报有关的业务报表;

  2、正确及时办理新增、转移、调拨、报废等手续;

  3、对使用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维护、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和指导;

  4、定期组织清查盘点,处理盈亏报废,提出盘点报告;

  5、健全档案资料,组织给固定资产编号并粘贴标识。

  财务部门

  1、负责本企业固定资产的统一核算,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核算凭证和账卡,正确填报有关会计报表;

  2、审核并办理固定资产新增、转移、调拨、报废等的财务手续及核算;

  3、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4、监督执行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第2章固定资产购置

  第5条固定资产预算

  固定资产购置实行预算管理。年初由各部门编制本部门年度固定资产购置预算,列明拟购置固定资产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具体配置、购置的数量、单价、金额,成套资产应按各组成部分分别编制预算。

  第6条请购审批

  1、预算内固定资产的购置

  使用部门填制“固定资产购买申请单”(一式三份)并申请购置,申请单一份由使用部门留存,一份由行政部留存,一份交财务部。具体审批和执行权限如下表所示。

  购置固定资产的审批、执行权限表:

  单次使用金额

  审批人

  执行办理

  10万元(不含)以下

  使用部门负责人、财务部

  一般固定资产购置由行政部办理购买

  手续;专用设备的购置由设备部负责办理

  10万元(含)~30万元

  公司主管领导、财务部

  30万元(含)以上

  总经理、财务部

  2、预算外固定资产购置

  预算外固定资产购置应提交《预算外资产购置申请报告》,经公司财务部、行政部会签并报总经理批准方可进行购置。

  第7条购置方式

  资产购置应坚持多方询价不少于三方的原则,保证资产购置价格的经济合理。单批购置固定资产的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应公开招标,招标文件及成交合同应报经营财务部备案。为保证资产购置价格的合理,方便公司员工的监督,购置设备的相关信息应在公司内部网上公开。

  第8条固定资产验收登记

  1、固定资产购置应办理验收登记手续。

  总部各部门(含市场部)、各事业部的固定资产验收由采购部、行政部和各使用部门负责,经过验收合格的资产才能办理报销手续。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由采购人员办理退换、索赔、拒付等事宜。

  2、固定资产的登记应符合以下三点要求。

  (1)各使用部门对资产进行验收后一周内,应到行政部办理固定资产卡片登记手续,固定资产卡片应由验收人和使用人签字,行政部在办理固定资产管理卡片的'同时登记固定资产台账,并对固定资产贴具标签。

  (2)固定资产管理卡片必须记录的事项包括名称、资产编号、规格型号、价格、配置、配件、购入日期、生产厂家、验收情况、验收人、使用单位、使用人及备注(反映固定资产维护使用情况)。

  (3)固定资产管理卡片一式三份,行政部、财务部和使用单位各持一份。

  第3章固定资产使用与盘点

  第9条使用与操作

  固定资产的使用办法由各使用单位负责进行规范,做到安全使用和日常维护。对精密贵重以及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仪器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应制定具体操作归程,指定专人操作。

  第10条盘点清查

  公司对固定资产实行定期实物盘点清查,目的是保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符,摸清资产的实际使用现状,保证资产安全、完整。具体要求有以下四点。

  1、固定资产盘点清查由行政部、财务部和各资产使用部门共同进行(必要时审计部共同参加);

  2、盘点清查中发现的闲置资产要查明情况并制订处理计划,账外资产要做盘盈处理,及时入账;

  3、对盘点清查中发现的盈亏和资产毁损,应逐个查明原因,协商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4、对导致资产毁损的责任人追究赔偿责任。

  第4章固定资产的保养与修理

  第11条保管与养护

  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和养护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锈、防蛀等工作。各使用部门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按照制度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定期监测或修缮,确保其完好和使用安全。

  第12条升级与维修

  各类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提高配置、增加器件或进行维修时,按以下规定进行。

  1、各类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如需增加器件或维修,各使用部门应首先向行政部门提交申请,由行政部统一编制费用预算,按固定资产购置要求经有关人员审批后再进行。

  2、经批准后,行政部负责组织进行升级或维修(设备类固定资产由设备部负责)。

  3、财务部负责相应凭证、账簿的处理工作。

  4、行政部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卡片和固定资产实物账的变更。

  第5章固定资产的租借、转移

  第13条内部调拨管理

  固定资产的内部调拨或借用应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1、部门间调剂使用固定资产,应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调剂通知单”,经使用双方部门经理、行政部、财务部签字后,报公司主管领导(设备主管部门)批准。由行政部负责对固定资产台账和固定资产管理卡片进行调整,财务部负责对账务进行调整。

  2、部门间临时借用固定资产,借入方应填写“固定资产内部借用通知单”,说明借用资产的名称、借用原因、借用期限等,由借用人和本部门经理签字,交借出方部门经理审批,行政部备案。借出方资产管理员应对借出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并负责借出资产的收回。

  第14条外部出租

  固定资产的租赁工作统一由行政部负责对外办理手续。具体有以下四点要求。

  1.贵重的仪表、设备(原值大于10万元)没有特殊情况,不办理出租手续。

  2、出租或租入的固定资产均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正式租赁协议后方可执行。

  3、出租资产归还时,由行政部和公司原使用部门点检清楚,撤销原租赁合同。

  4、接收租入固定资产时,应由使用单位和行政部按租赁协议进行清点,并由行政部建立实物数量台账(不并入公司的资产账)。

  第15条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性质的固定资产租入由行政部、财务部负责审核相关条件。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办理租赁协议,并按租赁协议的内容建立实物数量台账(并入公司的资产账)和固定资产卡片。

  财务部按照固定资产公允价值进行入账处理,并定期提取折旧。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支出,由行政部进行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16条抵押资产的租借处理

  抵押借款的固定资产如有减损、出租或外借时,固定资产会计人员应事先备函写明抵押编号及资产名称、数量,向财务部报备,由财务部经理负责组织向贷款及抵押权登记机构办理标的物增减变更手续。

资产管理制度10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旨在确保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这项制度通过规范资产的购置、使用、维护、处置等环节,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防止资产流失,同时也为企业的财务报告提供准确的数据基础。

  内容概述:

  一套完整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通常涵盖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1.资产分类与编码:明确各类固定资产的定义,制定统一的编码规则,方便资产管理和盘点。

  2.购置审批:设定购置流程,包括需求提出、预算审批、采购执行和验收。

  3.资产登记:记录资产的详细信息,如购置日期、成本、使用部门等,并及时更新变动情况。

  4.使用与维护:规定资产的使用权限,制定定期维护保养计划,确保资产正常运行。

  5.资产转移与报废:规范资产内部调拨、对外出租、出售或报废的程序,防止资产非法流失。

  6.盘点与审计:定期进行实物盘点,与账面记录核对,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7.报废处理:明确报废资产的评估、审批和处置流程,防止资源浪费。

资产管理制度11

  餐饮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对餐厅、酒店等餐饮企业拥有的长期使用的物质资源进行规范化管理的.制度,旨在确保资产的有效利用,防止浪费和损失,提升运营效率。

  内容概述:

  1.资产购置:明确固定资产的采购流程,包括需求分析、预算编制、采购审批、合同签订等环节。

  2.资产登记:建立详细的固定资产登记册,记录每项资产的名称、型号、购置日期、价值、使用部门等信息。

  3.资产使用与维护:规定资产的日常使用规则,设定定期保养和检修计划,确保资产性能稳定。

  4.资产转移与报废:设立资产转移审批程序,规范资产报废的标准和流程,防止资产流失。

  5.资产盘点:定期进行资产盘点,核对实物与账面资产的一致性,及时调整账目。

  6.资产折旧与评估:制定合理的折旧政策,进行资产价值评估,为财务报告提供准确依据。

  7.责任追究:明确各部门及员工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资产管理制度12

  一、本局公共()财产进入固定资产管理,统一调配使用。妥善使用和保管价值500元以上的贵重物品,股室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无故损坏或丢失的,由领用人按折旧或原价赔偿。由于工作变动、调离、退休的,必须完成公共财产的.移交,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二、爱护公物,不得化公为私、私自调换。办公设备不得擅自外借。

  三、严格公共财物的报废和毁损。价值5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在正常使用期满不能继续使用时,使用股室书面报告分管领导审查同意,交局长签字同意后移交办公室报废处理。

  四、妥善保管和维护重要办公设备。

  重要办公设备应尽力维修使用。无法维修和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报请局领导同意按采购程序添置,实施以旧换新。

  非专职人员严禁操作服务器、复印机和传真机,私自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由个人负责赔偿。

  五、由办公室负责造册登记电脑(台式和笔记本)、打印机、传真机、u盘、计算器等贵重办公用品。

  六、因工作变动要移交贵重办公用品时,由移交人根据已经归档管理的登记册逐一清点并移交办公室,履行相关交接手续。

  七、因工作需要领用贵重办公用品时,由办公室根据已经归档管理的登记册逐一清点并移交,履行相关交接手续。

  八、启用空调时必须关窗、关门,人走断电。

资产管理制度13

  温州中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学校资产管理,确保教育资源的有效利用,防止资产流失,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它通过对固定资产的采购、登记、使用、维护和处置等环节进行系统管理,实现资产的`合理配置和高效运营。

  内容概述: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资产分类与编码:对固定资产进行科学分类,并给予唯一标识编码,便于管理和追踪。

  2.采购管理:规定固定资产的采购流程,包括预算审批、招标采购、验收登记等环节。

  3.使用与维护:明确资产的使用责任,制定定期保养和维修计划,确保资产正常运行。

  4.借用与调拨:规范资产在内部的借用和调配,防止资源浪费。

  5.报废与处置:设定资产报废标准,规范报废申请和处置程序。

  6.审计与盘点:定期进行资产审计和实物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资产管理制度14

  本固定资产资产管理制定旨在规范企业内部的固定资产购置、使用、维护、处置等环节,确保资产的有效利用和保值增值,降低运营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效率。

  内容概述:

  1.资产分类与编码:建立统一的固定资产分类标准和编码体系,便于资产识别和管理。

  2.购置审批流程:规定固定资产购置的申请、审批、采购、验收等步骤。

  3.资产登记与入账: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初始信息,及时入账。

  4.使用与维护:明确资产使用责任,规定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制度。

  5.资产转移与报废:设定资产内部调动、对外出租、转让及报废的`程序。

  6.审计与盘点:定期进行资产审计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7.报废与处置:规定资产报废的条件,明确处置方式和收益处理。

资产管理制度15

  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界定

  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价人民币20xx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运输工具、机器、设备、工具列为公司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类别

  代码

  折旧年限

  净残值率

  1、电子设备

  ZC013年5%

  2、车辆

  ZC024年5%

  3、其他设备

  ZC035年5%

  4、办公家具

  ZC045年5%

  5、房屋、建筑物

  ZC0520年5%

  三、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平均年限法进行折旧。

  四、其他

  固定资产的购进和处置,均须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固定资产处置收入归公司所有,经办人员应及时报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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