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管理制度(优)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锅炉房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锅炉房管理制度1
1、实行班长负责制,班长负责本区域人员管理、锅炉操作等项目的日常管理,督促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司炉工应持国家劳动部门签发的司炉操作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司炉。
2、司炉工操作中要监守岗位,服从班长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积极探讨操作技术,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3、确保供暖效果,供暖区域室内温度不得低于16℃;足量供应洗澡热水;精心操作茶水炉,按时供应饮用开水。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时间表,未经物业公司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改动供应时间,更不得自行停止供暖、供水。
4、加强司炉工业务培训学习,熟悉锅炉运行系统及运行参数,安全经济操作运行,节约用电、用水,杜绝浪费。
5、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发现故障立即修理,严格监视锅炉水位、压力,值班人员每隔一小时对锅炉水位、压力、给水系统等设备巡检一次,做好记录。
6、司炉工应按锅炉使用规范定期检修、维护、保养锅炉及各种辅助设备,定期检验、冲洗压力表设备,定期排污。
7、日常操作过程中应及时检修和排除各种设备的`一般故障。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物业公司有关领导。
8、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应拒绝执行。
9、严格交接班制度,班长负责督促司炉工交接班,做好交接班记录。
10、对因违规操作、操作不当或不执行规章制度等出现的责任事故,值班司炉人员负完全责任。
锅炉房管理制度2
1、司炉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不违章操作,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的操作。
2、认真执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运行。发现锅炉异常危及安全时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3、熟悉炉型的基本性能,掌握其操作方法,做到精心操作,及时维修保养。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脱岗、不睡岗、不在班上喝酒聊天,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锅炉房。
5、做好锅炉运行检查,密切监视和调正压力、温度、水位和燃烧等情况。经常保持锅炉房煤场和存渣场地及锅炉设备的.清洁卫生,搞好文明生产。
6、锅炉运行中,应适当保持炉膛负压,严禁正压运行。炉膛内不得向外冒烟。
7、坚持按章排污,冲洗水位计,分气缸及时放水等工作。
8、锅炉运行中,应保持锅炉蒸发量额定值内,保持正气压、汽温、均匀进水并保持水位,严禁出现缺水或满水事故。
9、经常检查气压表、水位计、排污阀、止水泵、鼓风机等部件和辅机的运行状况。如有异常,马上更换或修理。
10、在正常运行中,应根据炉膛负荷的变化及时调整煤量、鼓、引风量,保证燃料充分燃烧,做好锅炉经济运行。
11、做好暂停炉的安全消防工作。暂停炉的水位应高于正常水位,锅炉气压不得回升,一般应留人监视。
12、做好停炉和开炉的维修保养工作。清除锅炉各部件的灰尘、烟灰及灰渣。将排污阀、各气阀的注油位等清洗干净后,注油保养,将锅炉烘干。
13、定期检查维护消防器材,保证出于完好有效状态。
14、努力学习安全消防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消防操作技术水平。
15、做好锅炉房的安全消防和文明整洁及交接班工作;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运行,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锅炉房管理制度3
(1)公司防火重点部位,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2)严禁堆放或烘烤易燃、易爆物品。
(3)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要照章作业。
(4)经常检查测试安全阀、气压表、水位计等仪表设备,发现有裂痕、空隙或漏水漏气等不良情况时,要立即进行检修。
(5)机房内的电器设备要经常检查。电源、电线、照明设备要与热力设施保持相应距离并采取隔热措施。
(6)司炉人员在清理锅炉、设备时要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引起火灾。
(7)司炉人员在值班期间严禁饮酒、睡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擅离职守。
(8)每日交班前要做好安全检查,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9)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的位置不得随意挪动,严禁挪用消防器材。
(10)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火灾报警程序、火灾疏散程序和疏散通道的位置。发现火险要及时报警和扑救。
锅炉房管理制度4
1、锅炉房实行班长负责制,其成员必须服从其指挥。
2、锅炉工要坚持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操作技能,在搞好供应保障的前提下,厉行节约(水、煤、电等),降低消耗。
3、自觉遵守校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有事外出要请假,按时到岗,勤恳工作。
4、对机器、办公设施、各类工具,要加强爱护和保管,一切物具不得私自外借,丢失要照价赔偿。严禁在锅炉房内及其附近堆放易燃、易爆品,不允许在锅炉房内洗晒衣物。
5、认真负责,积极工作,按作息时间做好供水、供暖工作,并负责锅炉房内外、煤场、浴池等场所的.清扫工作。
6、锅炉房内应保持整洁卫生,每班列行打扫。煤场、渣场做到堆放清洁,场地每次取煤、倒渣打扫干净。锅炉房顶、四周保持整洁,无杂物堆放,每周大扫除一次。配合学校定期进行卫生检查,检查不合格及时改正。
7、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许喝酒上岗。严格面对面交班制度,交班时要交待前班工作的详细情况,并作好记录。
8、严禁在锅炉房打麻将、喝酒,不留外人在锅炉房住宿,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摆弄锅炉电机等设备,否则,造成后果和损失一概自负。
锅炉房管理制度5
为提高锅炉房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锅炉安全运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锅炉房的设计建造应符合《蒸气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锅炉房建造前使用单位须将锅炉房平面布置图送交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察同意,否则不准施工。
二、使用锅炉必须按《锅炉使用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未取得锅炉使用登记证的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三、在用锅炉必须实行定期检验制度。未取得定期检验合格证的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四、使用锅炉必须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处于完好状态。锅炉设备运行中发现有严重隐患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五、使用锅炉应设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锅炉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并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管理人员应具备锅炉安全技术知识和熟悉国家安全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其职责是:
1、对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2、参与制定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
3、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进行检查。
4、传达并贯彻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
5、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7、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况。
六、司炉工是技术工作,使用锅炉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挑选、培训司炉工人。司炉工人须经考试合格取得司炉操作证才准独立操作锅炉。严禁将不符合司炉工人基本条件的人员调入锅炉房从事司炉工作。
七、司炉工人在值班时须履行职责,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锅炉。
八、锅炉房应有水处理措施,锅炉水质应符合《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要求。锅炉使用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的锅炉水质化验人员。水质化验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才准独立操作。
九、锅炉房应遵循下列制度:
1、岗位责任制:锅炉房的人员配备中,分别规定班组长、司炉工、维修工、水质化验人员等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和要求。
2、锅炉及其辅机的操作规程,其内容应包括:
(1)设备投运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
(2)启动与正常运行的操作方法;
(3)正常停运和紧急停运的操作方法;
(4)设备的维护保养。
3、巡回检查制度:明确定时检查的内容、路线及记录项目。
4、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规定锅炉本体、安全保护装置、仪表及辅机的维护保养周期、内容和要求。
5、交接班制度:应明确交接班的要求、检查内容和交接手续。
6、水质管理制度:应明确水质定时化验的项目和合格标准。
7、清洁卫生制度:应明确锅炉房设备及内外卫生区域的划分和清扫要求。
8、安全保卫制度。
十、锅炉房应做好下列记录:
1、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
2、交接班记录。
3、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
4、设备检修保养记录。
5、单位主管领导和锅炉房管理人员的检查记录。
6、事故记录。
以上各项记录应保存一年以上。
十一、使用锅炉的单位应对锅炉房安全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单位主管领导对锅炉房工作应每月作一次现场检查。锅炉房管理人员应每周作一次现场检查,并作好记录,以备劳动部门检查。
十二、对因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严肃处理。
锅炉房管理制度6
1、锅炉房安全管理实行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锅炉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方面的政策法规,配合有关部门完成锅炉安全检验和相关检查、监测等工作。
2、负责制定锅炉设备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全体司炉人员和水质化验人员的业务学习,并对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3、负责对司炉工和水质化验人员的技术培训,进行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4、认真做好锅炉安全检验工作,经常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情况,制定锅炉的检修计划。
5、随时解决锅炉运行中出现的技术性问题,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报告,确保锅炉正常运行。
6、坚决贯彻锅炉安全运行法规,制止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7、参加锅炉事故的调查处理,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汇报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8、监督锅炉安装、修理和改造工程的.施工质量,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
9、及时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查机构填报相关资料,接受锅炉安全部门的指导。
10、做好锅炉房安全管理中的其他相关工作。
锅炉房管理制度7
一、各工种人员工作时间必须遵守岗位责任制,坚守岗位。
二、配电室、操作室、水处理室、化验室、鼓引风机室和出渣由专业人员管理,非本工种人和基他人严禁入内。
三、操作室、休息室为值班司炉人员停炉时休息场所,工作时间内不许在操作室内休息,其他人员严禁入内。
四、全体人员要爱护锅炉房的各种设备和公共设施,发现有损坏,破坏者按新价格赔偿,并扣除当月奖金,无奖金者扣除相应工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发现有将原化公为私或送人者,除按价赔偿外,停止工作反省并扣除当月奖金,无奖金者扣除相应工资,停止工作期间停发工资。
六、各工种人员要认真清扫分担区的'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其它废物垃圾等,保持室内卫生干净。在各工作室、操作室内严禁吸烟。
七、严禁将易燃、易爆、煤气罐等物品带入锅炉房内,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八、锅炉房内严禁外来人员逗留,或做其它活动。外来办事人员联系办事后应迅速离开。
九、锅炉房内电气焊需明火作业的须经班组长负责人同意,并要在现场配备灭火器。
十、自行车、摩托车及其它车辆严禁停放在锅炉房内。
锅炉房管理制度8
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做一个有理想、讲文明、守纪律的新型工人。
2.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格操作;当班时,不看书,不看报,不打瞌睡,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3.接班前按规定巡逻。检查好各项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鼓风机、引风机给水系统、润滑系统、冷却水、进煤出渣等装置的运行情况。交接班时要按时核对日报纪录,清点用具。
4.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业务。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操作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5.对炉体及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做到文明生产。
6.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7.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行为,应立即制止。
巡回检查制度
1.为了保证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正常运行以带班长为主按下列顺序每两小时至少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2.检查上煤机、出渣机、二次风机、鼓风机、引风机是否正常。电动机和轴承温升是否超限(滑动轴承温升≯35℃最高≯60℃,滚动轴承温升≯40℃最高≯70℃)。
3.检查燃烧设备和燃烧工艺是否正常。
4.检查锅炉受压元件可见部位和炉拱、炉墙是否有异常现象。
5.检查水箱水位、给水泵轴承和电动机的温度、各阀门开关位置和给水压力等是否正常。
6.检查除尘器是否漏风,水膜除尘器水量大小。
7.检查炉渣清除情况。
8.检查安全附件和一次仪表、二次仪表是否正常,个指示、信号有无异常变化。
9.检查炉排变速箱、前后轴、风机、水泵等润滑部位的油位是否正常。
10.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入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纪录内。
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修理。
2.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能维修是维修。
3.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3.1一只水位表玻璃管(板)损坏,漏水、漏气,用另外一只水位表观察水位,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
3.2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清应及时更换;
3.3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及时检修或更换;
3.4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3.5检查维修上煤机、出渣机、炉排、风机、给水管道阀门、给水泵等;
3.6检查维修二次仪表和保护装置;
3.7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4.对安全附件试验检验的要求:
4.1安全阀手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三个月至少一次;
4.2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指示工作压力红线;
4.3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联锁装置、超压、超温报警器,超压联索装置,每月至少作一次报警联锁试验。
5.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要详细作好纪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2.交班者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地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运行正常。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有关问题。
3.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或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交班需要“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是:
4.1锅炉燃烧、压力、水位和温度正常;
4.2锅炉安全附件、报警和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4.3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4.4锅炉运行纪录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
4.5锅炉房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五不交是:
4.6不交给喝酒和有病的`司炉工人;
4.7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时不交;
4.8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
4.9接班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
4.10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5.交接班时,右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将要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纪录在案。
6.交接班要交上级有关锅炉运行的指令。
7.交接者在交接纪录中签字后又发现了设备缺陷,应由接班者负责。
水处理人员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对水处理设备和化验仪器、药品进行全面检查,具备下列条件方能接班:
1.1水处理设备正常、软水主要指标合格;
1.2锅炉碱度、PH值、氯根等项指标合格;
1.3化验仪器、玻璃器皿和分析用药品齐全完好;
1.4工作场所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
1.5水处理设备运行和化验记录填写正确、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
2.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情况,以及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3.没有办理交班手续,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岗位,查阅交班记录,听取交接情况介绍。
5.交接人员共同检查软水处理设备、化验仪器、药品等是否齐全正常,并对软水、锅水主要指标进行化验,合格后方能签字交接班。
6.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向有关领导报告,但不能离开工作岗位。
7.交班时,如遇事故或重大操作项目,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或操作告一段落后方可交接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同处理事故和完成操作项目。
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1.锅炉用水必须处理,没有可靠的水处理措施,水质不合格,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2.严格执行GB/T1576-85标准,加强水质监督。 3.锅炉水处理一般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对于立式锅炉和蒸发量1t/h以下(含1t/h)卧式锅炉可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
4.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的锅炉,每班必须对给水硬度、锅水碱度、PH值三项指标至少化验一次(给水化验水箱内的加药水)。
5.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的锅炉,对给水应每2小时测定一次硬度、PH值及溶解氧;锅水应每2-4小时测定一次碱度、氯根、PH值和磷酸根。
6.专职或兼职水质化验员,要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后,才能进行水处理工作。
7.对于离子交换器的操作,要针对设备特点制定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8.水处理人员要熟悉掌握设备、仪器、药剂的性能,性质和使用方法。
9.分析化验用的药剂用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
10.锅炉停用检修时,首先要有水处理人员检查结垢腐蚀情况,对垢的成分和厚度,腐蚀的面积和深度以及部位做好详细记录。
11.化验室和水处理间应保持清洁卫生,有防火措施。
12.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填写完整正确。
锅炉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有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2.当班人员要紧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3.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煤中是否有爆炸物。
5.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槎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6.锅炉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7.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1.锅炉房不准存放与锅炉操作无关的物品,锅炉用煤、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2.锅炉房地平,墙壁、门窗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3.手烧炉投过煤要随手打扫撒落在地上的煤,保持地面清洁。
4.煤场、渣场要分开设置,煤堆、渣堆定期洒水,堆放整齐。
5.每班下班前,对工作场地、设备、仪表、阀门等打扫干净。
6.每周对锅炉房及所管区域进行一次大扫除,保持环境清洁优美。
7.主管领导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锅炉房的清洁卫生进行检查评比,奖勤罚懒,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锅炉房管理制度9
锅炉属于特种设备,国家对其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等环节实行严格的监督与管理。我公司现有燃气锅炉、常压锅炉,为了避免安全事故,做到预防为主,确保锅炉安全运行,特制订以下安全规定:
一、属特种设备管理范围的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充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二、生产运行部是本公司的主要部门负责本公司内部锅炉管理和对外联络工作。
三、锅炉的安装必须由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
1、安装单位安装前应具备的资料和手续、安装单位的资质证、安装人员的资格证、安装方案、安全保证措施、安装合同协议书及各方安全责任、应急救援预案。
2、安装单位在安装锅炉前,安装区域应设置警戒线、划出警戒区、有专人进行监护。安装单位应该在设备投入使用前将有关安装工程资料移交使用单位,生产运行部应将其存入设备档案中。
3、锅炉安装结束后,安装单位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技术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锅炉进行自检和调试,自检合格后应申请相关部门的检验所进行验收检验,未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锅炉不得投入使用。
四、各锅炉使用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规定,不得将未经安全认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投入使用。落实专业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职责、做好本单位锅炉的各项管理工作、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
五、各锅炉使用单位要遵守以下规定执行:
1、锅炉司炉工水处理工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要经本市质量监督局特种设备科培训取得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个方面考核并合格,严禁无证上岗。应熟练掌握锅炉的结构、工作原理、技术性能、安全操作规程、保养维修制度等相关知识,确保锅炉运行过程中处理好意想不到的隐患。
2、锅炉必须由司炉工进行操作,锅炉运行期间,司炉工必须在现场值守巡视、严禁锅炉无人值守运行。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锅炉房。对参观来访人员,未经分站主管领导同意,操作人员有权制止其入内。
3、燃气锅炉及附件,安全阀应在有限期内使用。在煤气锅炉房内应安装煤气泄漏报警器监测燃气浓度,每日上下班进行目测观察煤气泄漏报警器是否完好,指示灯灭立即报告相关部门修复或更换。
4、锅炉房及可燃气调压站附近严禁烟火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若锅炉房内动用电焊、气焊时必须关闭供气阀、放空管内余气,方可工作。
5、锅炉房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电炉烧水做饭,不许再锅炉房内洗晒衣服。可燃气管上下班进行目测观察煤气泄漏报警器是否完好,指示灯灭立即报告相关部门修复或更换。
4、锅炉房及可燃气调压站附近严禁烟火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若锅炉房内动用电焊、气焊时必须关闭供气阀、放空管内余气,方可工作。
5、锅炉房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电炉烧水做饭,不许再锅炉房内洗晒衣服。可燃气管道上严禁敲打,已防产生静电或火花。
6、锅炉房需两班交接工作时应执行交接班制度
(1)接班必须在锅炉正常运行或正常停炉规定时间前10分钟进行。锅炉出现事故正在处理当中,不能进行交接班,经交班人同意,接班人可以协助参与对事故进行分析处理,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进行交接班。
(2)司炉工交接班时应做到“五交”和“五不交”。五交:燃气压力正常,水系统压力、温度等符合要求,锅炉及附属设备运转正常,当班记录填写齐全、清楚、锅炉房卫生整洁,安全附件各类仪表指示正确、动作灵活。五不交:不交醉酒或患病不宜操作的司炉工,接班人未到,不交给其他无证的司炉工人员。当班内发生问题,尚未向负责人汇报或未予妥善处理时不交,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未查明责任前不交,燃烧不正常、未弄清原因不交。
(3)交接班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签字。
7、司炉工每日开班前必须做好以下各项检查,日检。
(1)检查燃气压力是否正常,管道阀门是否有泄漏,利用煤气泄漏报警器监测,阀门是否到位。
(2)试验燃气报警系统是否正常可靠,按下试验按钮风机能否启动。
(3)检查软化水系统是否正常,保证软水器处于工作状态并符合GB1576标准,水箱水位正常,水泵运行无故障。
(4)检查锅炉、进水阀门、排污器阀门分气缸开关是否打开。烟道上的截门必须全部开启挡风板或节流阀。否则吹风清洗受影响,造成事故隐患。
(5)检查安全附件是否在正常的位置,检查水位计应在正常位置、水位计气、水节门需处在打开位置,杜绝假水位、若缺水可手动上水。检查压力表管道上截门,必须打开。各操作部位是否有照明设施。
(6)检查控制柜上的各个旋钮均应处在正常位置。
8、
(1)锅炉开机运行应注意的事项:先开启锅炉电源检查各部分是否正常、故障是否有信号,如无信号应采取相应措施或检查修理排查故障。在开启燃烧器旋钮监视锅炉正常点火运行。燃烧器进入自动清扫、点火、部分负荷、全负荷运行状态。常压燃气锅炉检查火焰状态,检查各部分运转声响有无异常。在小火燃至3kg/cm2压力时,应进行定期排污一次。目的.为:是水中时水中的碱度降低,排水污垢炉水加热后,热水考上,冷水考下排污使下部冷水排出,热水下沉提高下部温度,同时上部水泵补充上水,使上部掺进温度低的水,降低上部温度,使锅炉受热均匀。蒸汽锅炉并冲洗水位表一次,并检查炉内水位。
(2)巡视锅炉升温状况,大小火转换控制状况是否正常。暂停循环泵,检查燃烧器是否连锁保护停机,启动水泵。巡查锅炉压力表,温度显示发现异常,应立即停炉检查。巡视燃气压力是否正常稳定,流量是否在正常范围内,以判断过滤器是否堵塞。巡视水泵压力是否正常,有无异响。
(3)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调节各种仪表温度控制值。
9、锅炉停机后,应滞后半小时停泵,冬季运行必须保持一台循环泵工作,以防冻坏管道阀门。
10、锅炉水质控制指标:炉水碱度6-26mmo1/L,给水硬度小于或等于0.03mmo1/L,炉水含氧量小于或等于0.1mg/L,炉水PH值10-12。
11、做好锅炉日常维修保养工作,严禁锅炉及附属设备带故障操作,做好维护检查登记工作。锅炉设备巡回检查是应注意:
(1)巡检时间为1小时一次,设备带病运行中,有可疑现象时增加巡回检查次数。
(2)巡检人员要将检查情况逐项及时填入运行记录,发生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同时做好记录。发现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机并汇报,妥善处理。
(3)压力、温度、水位计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燃气供应情况是否正常。排污阀和管道有无异常情况。各类阀表工作是否正常,本体受压件有无渗透、变形等异常情况。检查各转动机械及水泵电机的润滑情况,及时补充润滑油。检查配电柜内接线有无松动,及时紧固。
12、锅炉仪器仪表管理,锅炉仪表器仪表包括: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温度计、水位计、流量计及锅炉控制系统的仪表等。定期对仪器仪表进行循回检查,及时发现故障及时解决,更换不合格的元器件,无法处理及时汇报,确保仪器表反应灵敏准确。按仪器仪表的检验周期进行报检,提出备品备件计划并储备。
13、对司炉工基本要求:严格执行锅炉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操作,持证上岗,因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要承担责任。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做到记录准确、如实、不得假报,保持运行记录完好整洁。
认真做好环境卫生,做到文明生产。定期排污,冲洗压力表,做好安全阀、超温超压报警连锁的人工试验,保持灵敏可靠。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事故发生。
14、对水处理的基本要求;认真遵守操作规程,执行《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和GB1576-20xx《工业锅炉水质》标准,保证供给合格水质。熟练掌握水处理流程按规定没两个小时对水质进行一次检验,及时调节树脂、烟道浓度,保证足够的合格水量。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与司炉工联系,及时采取措施调整。对责任内的设备管线仪表加强检查,维护保养,保证水处理设备安全运行。认真填报水质处理日志,字迹工整,保存完好,不得假报、伪造数据、不得减少化验次数。各类配置好的并经过核定后的分析用溶液,应标出配制日期,失效日期及溶液名称,严禁使用未经标定的过期失效的分析标准溶液。保持分析仪器清洁,按时检验、校正使其处于完好、准确和待用状态。不使用未经校正的仪器。认真做好操作台、仪表和仪器的环境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15、建立锅炉设备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出厂技术文件,(如图纸、质量证明书、安装使用说明书)。安装后的位置、启用时间。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日常使用、保养、维修、变更和试验记录。设备、人身事故记录,设备存在的问题和评价。
六、个锅炉使用单位对锅炉要定期检查、试验、维护保养、防患于未然,及时消除设备隐患,把可能形成的设备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
1、按照公司制定的研读设备维护保养计划进行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
三大安全附件维护保养;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表应定期试验、记录送检。机械设备维护保养;润滑、排污应定期检查、实施记录。每月清理燃气过滤器内杂质。
2、锅炉定期维修,每年年初制定年度锅炉维修计划,明确维修项目、方法时间及项目责任人,并报主管领导批准组织实施。
3、锅炉的定期检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我公司同期签订托检修合同。检验周期为外部一年、内部为两年。
七、各锅炉使用单位如发生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要及时向公司生产技术部和质量安全部上报。生产技术部要依本公司规定进行考核、处罚。
锅炉房管理制度10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三检”(自检、互检、专检)制度,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有奖有罚,以“预防为主”、“防微杜渐”和“防患于未然”的超前安全意识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企业安全管理工作零缺陷,共保一方平安。
1.2本制度制订了企业事故管理考核制度、现场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其它安全管理考核制度、考核奖惩办法及说明。
1.3本制度适用本企业范围内各车间、部门。
2、事故管理考核制度
2.1责任事故指经主观努力事前可以防止其发生而未能及时防止的事故。
2.2设备事故:发生一次经济损失XX千元(含XX千元)以上,XX万元以下的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XX%;发生一次经济损失XX万元(含XX万元)以上,XX万元以下的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X%;发生一次经济损失XX万元(含XX万元)以上,XX万元以下的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X%。
2.3火灾事故:发生一次火灾事故扣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X%;当月连续发生两次火灾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X%;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在XX千元以上(含XX万元),XX万元以下的加扣月奖金总额的XX%,造成经济损失XX万元(含XX万元)以上,XX万元以下的加扣奖金总额的XX%,造成经济损失XX万元(含XX万元)以上,XX万元以下的加扣奖金总额XX%。
2.4伤亡事故:发生轻伤事故每人次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X%;发生重伤事故每人次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X%。
2.5盗窃事故:发生库存烟草制品或其它物品、车间(部门)财产一次被盗XX万元以上(含XX万元)的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奖金总额的3%;被盗财产一次达XX万元(含XX万元)以上、不足XX万元的.事故,扣车间、部门奖金总额的6%。
2.6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参照XX烟办(XX)XX号《某某卷烟厂公用车辆管理制度》,由厂办负责考核。
2.7凡发生一般的责任事故,根据情节轻重,扣事故责任者当月奖金XX%或取消当月奖金,并扣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当月奖金的总额的(XX-XX)%。如发生较大责任事故,由厂部召开安委会主要成员会议研究处理,并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对事故责任者、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给予记过、记大过或降级处分。如发生特大、重大事故,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处理。
2.8事故发生后,责任车间、部门的领导必须在1小时以内报厂领导或职能部门,并在3天以内填写事故分析报告上交厂职能部门;无及时上交事故报告的车间、部门,除按事故考核处理外,另加扣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XX%;对隐瞒事故不报或隐瞒事故真相谎报的责任车间、部门,加扣其月奖金总额的(XX-XX)%。
3、现场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3.1进入作业现场,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不准赤脚或穿拖鞋;不准将凉鞋当拖鞋穿;不准穿高跟鞋和奇装异服。女同志从事现场工作必须戴好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脖颈上不得系围巾;男女职工严禁系领带。严禁穿着化纤类工作服、带铁钉类的鞋子及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油罐区。检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每人次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XX%,对违章个人予以罚款XX元。
3.2车间、库区、油锅炉房、油罐区、档案室、文印室、计算机中心、总机房及其它非吸烟区内严禁吸烟(包括节假日维修加班时)。检查发现有违章吸烟的,对个人课以罚款XX元,并扣其所在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XX—XX)%;吸烟区烟头不按规定入缸的,每发现一次扣责任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XX%,当月连续发现两次则取消其当月安全奖。
3.3严禁带手套在各种传动设备、设施、输送带和机床上操作。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每人次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XX%。
3.4使用砂轮时,人应站立在砂轮侧面,严禁两人同时共用一台砂轮机。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每次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XX%。
3.5设备在运转中不准挂卸皮带,不准在近旁探取杂物,不准跨越运行中的设备,更不准将输送带当作载人工具;设备未停稳时严禁用手或脚及其它物品制止。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每次每项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XX%,个人课以罚款XX元。
3.6起重设备(含起重车辆)应按规定持证上岗。严禁将叉车改变功能另作其它用途、随意开出厂外或搭乘人员和配重,自制升降机不得载人上下。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50%或取消安全奖。
3.7凡设备停机维护保养、检修或例保、周保时,必须切断本机总电源,并在电气开关或门把上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标志,严格执行“谁挂牌,谁摘牌
锅炉房管理制度11
1、热电运行人员应酷爱本职工作,谨慎学习热电运行技术,树立“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谨慎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热电机组平安、经济运行。值班人员应听从领导,听从调度,谨慎执行上级的操作吩咐,如遇危及人身平安或违反规程吩咐时,应向发令人申诉不执行的理由,假设发令人坚持己见,受令人可越级上述并各自对自己的行动所产生的后果全部负责。
2、运行值班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感,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坚守工作岗位,集中精力进展设备的正确操作与巡回检查,确保平安经济运行。必需遵守劳动纪律,做到按时上下班,不串岗、睡岗,不准抽烟,睡觉,看报,看闲书,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事项。上班时要求值班人员必需手机关机并正确穿戴厂服和配发的工作靴。不准大声喧哗,争吵或打架,班组长对所属人员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违章操作应进展指责教育和制止。对破坏生产秩序的'运行者,应吩咐其离开工作岗位,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3、严格执行调度操作吩咐,接到吩咐时,应复诵无误。运用生产电话时,应互通姓名。值班人员有权制止无工作票的人员在其所管辖设备上进展工作。
4、遵照设备巡回检查制度谨慎细致地巡回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发觉缺陷和问题时,应刚好汇报和处理。
5、做到勤检查、勤联系、勤分析、勤调整,努力降低各种能耗,提高经济效益,做好各种生产记录。
6、随时做好事故预想,做到防患于未然,发觉异样和事故时应精心整理、谨慎分析和刚好处理。进展事故分析时应实事求是,不隐瞒真相,对事故做到四不放过。
7、爱惜公共财产,保持现场和设备的干净,保持现场图纸资料、记录报表的完整,搞好文明生产。
8、值班人员应从整体为重,发扬互助和协作精神,共同完成运行中的各项任务。
锅炉房管理制度12
(1)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应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2)严禁在锅炉房附近堆放可燃物品,锅炉房内严禁存放或烘烤可燃物品,严禁在锅炉房内搭床睡觉。
(3)锅炉房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业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锅炉房的安全运行规程。
(4)每班都要坚持巡回检查制度,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按操作规程监视水位、压力、温度等,根据系统的设计和运行要求,对有关设备进行调节,并做好详细记录。
(5)工作人员坚守岗位,禁止在锅炉房内喝酒、吸烟、娱乐、睡觉等,严禁擅离职守。
(6)对安全阀、压力表定期进行校验。经常检查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等保护装置,确保灵敏有效;发现设备及管线异常,立即上报并及时检修。
(7)工作人员熟知单位报警程序及锅炉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严禁将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8)应急照明装置保证正常运行。
锅炉房管理制度13
一、司炉工应对锅炉的'结构、性能和操作方法有深刻的了解,能进行独立操作。
二、司炉工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如果要离开时,应有合格司炉工代替。
三、在工作时间内,司炉工应集中思想,注意仪表,不得做私活。
四、非本单位人员,未经司炉人员同意,不得随意进入锅炉房。
五、司炉工应该阻止非锅炉人员触及锅炉上各种阀门和一切附件。
六、锅炉房一切仪器仪表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保持完整,一旦发现损坏及时报告,并对损坏部件及时更换。
七、为了确保锅炉能正常工作,锅炉上面和四周不得堆置任何易燃杂物,严禁在锅炉上烘烤衣服、食品等,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八、开机前,必须根据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检查,长期停炉必须做好一切安全保养工作。
九、司炉工必须配合修理人员做好每年锅炉保养年检工作。
十、司炉工空余时间必须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为做好安全节气、保障供汽、节省开支而努力工作。
十一、司炉工须保证工作时间。
锅炉房管理制度14
1、司炉工应对锅炉的结构、性能和操作方法有深刻的了解,能进行独立操作。
2、司炉工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如果要离开时,应有合格司炉工代替。
3、在工作时间内,司炉工应集中思想,注意仪表,不得做私活。
4、非本单位人员,未经司炉人员同意,不得随意进入锅炉房。
5、司炉工应该阻止非锅炉人员触及锅炉上各种阀门和一切附件。
6、锅炉房一切仪器仪表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保持完整,一旦发现损坏及时报告,并对损坏部件及时更换。
7、为了确保锅炉能正常工作,锅炉上面和四周不得堆置任何易燃杂物,严禁在锅炉上烘烤衣服、食品等,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生火前,必须根据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检查,长期停炉必须做好一切安全保养工作。
9、司炉工必须配合修理人员做好每年锅炉保养年检工作。
10、司炉工空余时间必须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为做好安全节煤,保障供热、节省开支而努力工作。
11、司炉工须保证工作时间,确保各室温度达到15度左右。
锅炉房管理制度15
随着我市燃料结构的变化,燃气锅炉的用量将逐年增加,同时还会有一部分燃煤锅炉要改造为燃气锅炉。为确保燃气锅炉的安全运行和燃煤锅炉改造燃气锅炉的顺利进行,特做如下规定:
一、购置燃气锅炉的单位应在锅炉房初步设计前,到市劳动局办理立项审批手续,并填写《锅炉项目立项申请书》。
二、本市辖区内各单位购置的燃气锅炉须是经市劳动局注册登记的燃气锅炉产品。
三、燃气锅炉项目批准立项后,锅炉使用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到锅炉房所在地区(县)劳动局办理锅炉房设计审批和安装、检验、使用登记手续。
四、需要将燃煤锅炉改造为燃气锅炉的单位,应到市劳动局办理立项审批手续,填写《锅炉改造立项申请书》。
五、燃煤锅炉改造燃气锅炉项目批准立项后,锅炉使用单位应选择持有市劳动局核发的《北京市燃气锅炉改造安全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改造的方案设计、施工和调试,或者选择经市劳动局批准的通用改造方案,由持有《北京市燃气锅炉改造施工安全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施工和调试。
六、锅炉改造施工完成后,由市劳动局、当地区(县)劳动局、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应携带有关资料到当地区(县)劳动局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由区(县)劳动局重新核发《锅炉使用登记证》。锅炉改造图纸资料存入锅炉技术档案。
七、燃气锅炉的司炉工,应经培训并取得市劳动局核发的燃气锅炉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八、凡在我市销售的燃气锅炉产品,须由制造单位到市劳动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登记时制造单位应提供锅炉制造许可证(影印件)、在京销售的锅炉型号及锅炉图纸、计算书、测试报告及鉴定文件等资料。
九、制定燃煤锅炉改造为燃气锅炉设计方案的`单位(以下简称锅炉改造方案设计单位)应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有锅炉、自动控制等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有锅炉结构、控制系统的设计经验,并须经市劳动局注册登记;锅炉改造方案设计单位应对所做出的改造设计方案的安全可靠性及方案的实施负责。
十、锅炉改造通用方案应符合《燃煤锅炉改造燃气锅炉安全技术条件》(另文下发)的要求,方案应包括改造后的锅炉设计总图、控制系统电气图,注明选用的燃烧器、自动安全切断装置、主要仪器仪表等元器件的型号、主要性能指标,并提供上述装置、元器件的测试证明;改造通用方案须经市劳动局批准后方可用于改造施工。
十一、从事锅炉改造工作的单位,须按《北京市燃气锅炉改造单位安全管理办法》(另文下发)的规定,取得《北京市燃气锅炉改造安全许可证》或《北京市燃气锅炉改造施工许可证》。
十二、锅炉改造施工前,具体改造施工方案应报市劳动局备案;施工单位应接受锅炉改造方案设计单位的技术指导。
十三、锅炉改造施工须由市劳动局授权的特种设备检验单位进行安全性能监督检验。
十四、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劳动行政部门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十五、本规定于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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