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应急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应急管理制度1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
1.意识。
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2.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3.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4.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6.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1.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各中心、部门进行一
2.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
3.在记录上签名。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4.通知,若发现本部门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各中心、部门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上班时间不准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6.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3.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3.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3.3.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3.4.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4.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4.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4.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1.2.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1.3.宿舍内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2.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除食堂外,公司其余地点一律杜绝明火。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部门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2.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2.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大过一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防爆炸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2.1.1.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2.1.2.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2.1.3.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2.1.4.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2.1.5.谎报火警;
2.1.6.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1.7.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2.1.8.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2.2.1.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2.2.2.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2.2.3.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2.2.4.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2.2.5.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2.2.6.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2.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2.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十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工厂内发生火灾时,立即组成火场指挥处,下设四个组:通讯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1.各组职责:
1.1.通讯联络组:拨“119”向消防队报警,同时通知其它各组人员到位,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车的到来。
1.2.灭火行动组:在火灾发生的初始阶段,利用公司现有的灭火器材组织灭火。
1.3.疏散引导组:负责组织疏散人员离开火场,抢救受灾物质。负责火灾现场的警戒,及时疏散无关人员和车辆,保障消防车直接迅速进入火场扑救,维护火场灭火、疏散物资的良好秩序。
1.4.安全防护救护组:做好火灾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如有人员伤亡,及时拨打“120”抢救伤员。
2.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指挥秩序及人员名单:
2.1.现场指挥长:
2.2. 通讯联络组:
2.3.灭火行动组:
2.4. 疏散引导组:
2.5.安全防护救护组:
应急管理制度2
一、应急响应制度
为有效应对紧急事件,做好事故发生的应急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特制定本制度。
1、煤矿井下及井上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现场的职工必须立即如实向现场负责人(区队班组长、安监员)和调度室简要汇报事故发生情况及灾害影响情况。
2、事故现场负责人(区队班组长、安监员)和职工,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组织现场人员和能利用的工具材料进行抢救,把事故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3、现场无法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灾灭灾,需要撤离现场的,事故现场负责人应迅速组织人员按照避灾路线撤离并及时佩戴相关安全防护用具。
4、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汇报矿值班领导及其他有关负责人,矿有关领导迅速对事故危害程度进行分析,并对事故进行评估定级,确定是矿井重大灾害事件,应该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由矿长下令启动矿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立即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通知矿山救护队和组织临时救援力量进行救援抢救,并迅速按照科学有效的原则,制定现场救援、抢险方案,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立在调度室)立即采取紧急电话的方式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副总工
程师及以上人员、生产科室负责人,同时采取群发短信功能发信息2遍的方式通知应急救援人员。
7、应急救援人员接到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通知后,立即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10分钟内赶到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通知电话不接或未及时到矿者要查明原因对无故不到者追究相关责任。
8、应急救援人员到矿后,应立即到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签到。应急救援指挥部副总指挥以上人员在调度台指挥救援,其余人员在调度办公室待命。
9、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后,如果事故较大,预计大饭铺煤矿难以控制,立即向安监局汇报事故情况,发出“现场应急”警报。启动准格尔旗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安监局根据灾情发展变化决定是否请求地方政府或上级机关增援,是否启动一级的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
10、对于突发的生产安全事故,要制定科学实用的应对处置方案,明确各施救小组的处置措施,队伍部署的方式,专用设备,器械、物资、药品的调用程序以及不同处置小组间的协作要求。
11、调度室接到事故报警时,必须掌握以下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影响范围,事故现场伤亡情况、人员是否已安全撤离、是否进行现场抢险、有无灾情扩大可能等,做好记录并立即汇报值班领导,根据灾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如确需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抢险救灾,则根据事故类别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并按照其应急程序和现场应急处置办法进行抢险
救灾。
12、应急救援指挥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性质,启动相应的事故救援预案。应急救援指挥部在进一步核实事故灾害性质、发生地点、涉及范围、受害人员分布,根据不同事故类型、救灾的人力和物力以及之前开展救援的情况,确定《处置方案》,做好施救准备实施救援。
13、大饭铺煤矿针对紧急发生的事故、事件或灾难严重程度不同,采用的应急救援响应级别也不同,大饭铺煤矿把应急救援响应的级别分为四级:
( 1 )四级响应:(矿级救援指挥部响应)本矿井发生事故,事故后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人以下死亡;造成1000万元以下(不含1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矿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认为需要启动四级响应的事故灾难。
( 2 )三级响应:(县级矿山救援指挥部响应)事故发生后,矿级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不足,无力控制事态,需要上级增援;事故后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9人以下死亡;造成50人以下(不含50人)重伤;造成1000万元以上(不含1000万)5000万元以下(不含5000万)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上报县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 3 )二级响应标准:(省级矿山救援指挥部响应)事故发生后,事故后10人以上,30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10-30人以下死亡;造成100人以下(不含100人)重伤;造成5000万元
以上(不含5000万)1亿元以下(不含1亿)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县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并立即上报省级矿山救援指挥部。
( 4 )一级响应标准:(国家级矿山救援指挥部响应)事故发生后,事故后30人以上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0人死亡;造成100人以上重伤;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县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并立即上报省级矿山救援指挥部。
14、对于突发的生产安全事故,要制定科学实用的应对处置方案,明确各施救小组的处置措施,队伍部署的方式,专用设备,器械、物资、药品的调用程序以及不同处置小组间的协作要求。
二、应急预案制订、公布实施、修订和备案登记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煤矿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
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3、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2)结合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结合本项目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4)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5)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6)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矿的应急工作要求;
(7)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8)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煤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煤矿应急预案体系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①针对煤矿存在的各种风险,由煤矿安全监察科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②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由煤矿安监科和煤矿技术总工组织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a专项预案包括: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b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③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关键岗位、重点部位,由所在生产区域技术人员组织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4、应急预案的评审
(1)评审方法:
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
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评审,要素评审用于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①形式评审。
依据《导则》和有关规范,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编制程序。
②要素评审。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
案进行评审。为细化评审,采用列表方式分别对应急预案的要素进行评审。评审时,将应急预案的要素内容与评审表中所列要素的内容进行对照,判断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指出存在问题及不足。应急预案要素分为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
a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包括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等要素。关键要素必须符合公司实际和有关规定要求。
b一般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可简写或省略的内容。包括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单位概况等要素。
(2)评审程序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①评审准备。成立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成员包括矿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涉及单位负责人及技术人员。
②组织评审。评审工作由煤矿矿长主持,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讨论并提出会议评审意见。现场处置方案的评审,采取演练的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③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编制组织者应认真组织分析研究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④批准印发。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符合要求的,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由矿长签发。
5 、应急预案的备案
(1)煤矿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公司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②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③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2)公司应当向接受备案的上级部门,领取备案登记证明。
6 、应急预案的实施
(1)煤矿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2)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3)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4)煤矿在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时,同时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5)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6)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①周围作业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②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③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④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⑤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8)煤矿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必须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9)若发生事故,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三、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措施培训制度
为促进我矿干部培训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促进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大饭铺煤矿应急救援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1、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
(2)坚持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
(3)坚持集中培训与在岗自学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的原则
(5)坚持教学相长、保证质量的原则
(6)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原则
2、安监科负责本矿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和考核工作。
3、应急管理培训的主要对象是: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队伍。
4、培训工作分级分类进行,安监科负责全矿工作人员的应急管理培训、新进人员的培训、工作需要时的岗位培训。
5、培训对象在参加上级组织的集中脱产培训期间,享受在岗同等待遇。
6、培训的主要内容。围绕贯彻落实内蒙古安监局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重点学习应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分析我矿应急工作形势任务、了解本单位应急管理经验、熟悉掌握应急预案和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方法、学习运用应急指挥新技术设备和指挥手段等。通过培训,强化培训对象对应急管理的宏观认识和依法实施管理意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提升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应对能力。
7、各级各部门(单位)应急管理机构除组织或参加上级集中脱产培训外,还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
(1)以岗代培。通过参加工作实践和接受指导,提高应急管理的规划组织能力和管理水平。
(2)以学代培。大力倡导和鼓励工作人员自行组织学习和培训工作,通过自学不断更新观念、强化内在素质,提高工作能力。
(3)以研代培。组织各种研究活动,安排有关人员参与,提高工作水平。
8、安监科和各部门要加强协作,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制订计划和实施意见,认真抓好培训工作。
9、加大师资力量,建立相应的培训师资档案。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多种方式培养培训教师,还可采取从公司应急管理工作专业人才库和专家组内聘请专家等办法,解决好培训的师资问题。
10、将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应急管理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和规划,必须在预算中列支开展应用培训的所需经费,保证培训工作经费的及时足额到位。
11、建立应急管理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对各部门进行年度考核。
12、加强培训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培训工作档案,如实记载培训工作和受培训人员情况。
13、教育培训档案内容包括:教育培训工作的相关制度、培训工作计划、总结、教案、培训考勤登记、考卷、考试成绩单、各期培训人员花名册。
四、应急预案演练、总结和评估制度
为做好对突发事件应急准备,提高对应急反应、控制和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常抓不懈、重在预防”的安全思想,保障公路畅通,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结合实际,依据有关应急预案,模拟应对突发事件,制定本制度。
1、应急演练的目的:
(1)检验预案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查找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完善和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完善准备检查应对突发事件所需应急队伍、物资、设备、装备、技术等方面准备工作,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锻炼队伍增强演练组织单位、参与单位和人员等对应急预案的熟练程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应急演练原则
(1)结合实际、合理定位。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明确演练目的,根据资源条件确定演练方式和规模。
(2)着眼实战、讲求实效。以提高应急指挥人员的智慧协调能力、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为着眼点,重视对演练效果的评估、考核、总结推广好经验,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3)精心组织、确保安全。精心策划演练内容,科学设计演练方案,周密组织演练活动,制定并严格遵守安全措施,确保演练的安全。
3、应急管理指挥机构
建立突发事件应对长效机制,成立抢险应急指挥部,并将逐步建立一支完善相对固定、精干的抢险救援应急队伍,以此逐步建立长效机制,提高及时应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抢险救援应急指挥部
由矿长担任总指挥,总工程师任副总指挥,所属各科室(区队)长为应急指挥部成员,对突发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件的,按照应急响应职责范围进行统一指挥,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组成职责范围内的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4、应急救援队伍组成及装备
(1)队伍组成所属各单位应建立一支相对固定和精干的应急救援队伍。
(2)应急物资及设备
(3)应急救援的教育、培训
为促进我矿干部培训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促进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我矿应急救援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度如下管理制度:
①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a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
b坚持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
c坚持集中培训与在岗自学相结合的原则
d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的原则
e坚持教学相长、保证质量的原则
f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原则
②安全培训单位负责本矿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和考核工作。
③应急管理培训的主要对象是:各部门负责人、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志愿者。
④培训工作分级分类进行,安全培训单位负责全矿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的应急管理培训、任职培训、新进人员的培训、工作需要时的岗位培训。
⑤所有应急管理专职人员每年必须接受培训,培训时间原则上为1至2周,一般每年累计不少于5天。
⑥培训对象在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期间,享受在岗同等待遇。
⑦各级各部门应急管理机构除组织或参加上级集中培训外,还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
⑧安全培训单位和各部门要加强协作,按照统一部署的要求,制订计划和实施意见,认真抓好培训工作。
⑨将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应急管理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和规划,必须在预算中列出开展应用培训所需经费,保证培训工作经费的及时足额到位和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5、应急演练的实施
所属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应急正常化、制度化演练计划方案,其内容如下:
(1)制定年度正常化、制度化演练计划并保证年度内落实。
(2)有针对性的制定应急演练实施方案,经应急领导小组或有关专家评估认可后实施。
(3)在正式演练之前,进行模拟或桌面演练,检查其演练方案是否可行。
(4)根据应急演练实施方案进行演练的筹备和准备工作。
(5)应急演练领导小组现场查看应急演练现场、演练队伍、演练设备、物资及安全设施情况。
(6)应急演练筹备小组向应急演练领导小组对演练准备情况进行汇报并决定演练时间。
(7)实战演练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其过程和计划方案不得擅自更改。
(8)应急演练结束后,应认真总结并对此次演练进行评价。
(9)结合演练效果,修改和完善应急预案。
6、应急值班
应急演练应根据实际发生突发事件程序,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应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值班期间,如发生紧急重大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
7、演练结束与终止
演练完毕,由应急演练总指挥宣布演练终止,演练终止后所有人员停止演练活动,按预定方案集合并依次组织疏散,应急保障部门负责组织人员对演练场地进行清理和恢复。
8、应急演练评估
所属各应急管理机构应对所属单位应急演练工作进行总结评估,编写估报告,按要求上报。
(1)评价目的
针对评价得出的结论,对不足之进行有目的的整改,以达到提高实战应急救援工作整体水平的目的。
(2)总结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
①应急机构、应急平台、应急体系建设情况;
②救援队伍建设情况、事故救援情况、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情况;
③演练预案编制合理性与可操作性;
④应急指挥人员的指挥协调能力;
⑤参演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⑥应急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使用性、演练目标的实现情况;
⑧应急演练的成本效益分析;
⑨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及对策、对完善预案的建议等。
(3)报告的要求及上报时间
五、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为充分利用应急物资资源,规范救援应急物资管理和使用,保证应急物资的及时调配,为突发事件和事故抢险提供物资储备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1、应急物资仓库设立和责任单位
(1)应急物资仓库的建立
①地面设雨季“三防”消防救灾仓库1个;
②地面设应急设备储存地点2个。
③矿山救援装备仓库1个。
(2)应急物资仓库责任单位
①地面设雨季“三防”、水灾救灾仓库,由物资供应部负责管理、维护、保养;
②地面消防救灾仓库,由通风队负责管理、维护、保养;
③地面设应急设备储存地点,由机电科负责管理、维护、保养;
④矿山救援装备仓库由兼职救护队负责管理、维护、保养;
2、应急物资的管理
(1)应急物资的采购
煤矿应急物资的采购,由应急物资管理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煤矿实际情况,提前30天,提出购买应急物资采购计划,并报请公司有关单位和人员审查批准后,统一报公司物资采购部采购,由应急物资管理部门负责领取后,在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妥善保存。财务部要建立应急资金管理帐户,做到专款专用,及时补充和更新。
(2)应急物资的配备
煤矿应急物资储备根据煤矿受灾害威胁情况,实际能力合理配置,所配置物资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各应急物资储备责任单位的第一把手是物资储备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确保物资储备种类、数量与矿井规模、企业的发展相适应,能够满足灾变时应急抢险救灾时的需求。
(3)应急物资的保管
应急物资的保管由各负责单位明确具体管理人员,应急物资做到分类存放,挂牌管理,建立台帐,动态更新。
(4)应急物资的保养和维护
应急物资至少每月保养、维护一次,并做好登记,发现应急物资损坏、破损以及功能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进行更换,确保应急物资种类、数量满足应急救灾的需要。
(5)应急物资的调拨和使用
应急物资应由煤矿应急管理机构或应急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挪用。
应急物资调拨和使用权限与程序如下:
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配和使用权限:
当有以下情况发生时,可以对应急物资进行调配和使用:
①煤矿发生突发事故或灾害,需要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调拨和使用应急物资进行抢险救灾时。
②接到上级煤炭主管部门或政府部门,需要调拨应急物资抢险救灾时。
③煤矿应急救援管理机构认为需要调配和使用应急救援物资时。
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配和使用程序: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急办公室)下达调拨和使用应急物资命令→矿调度室→应急物资储备单位负责人→应急物资库管员→出库应急物资出库后,20天内应补齐物资储备库内的应急物资。
(6)应急物资的更新和补充
应急物资因损坏、过期等原因,管理人员应提出补充意见,报相关部门及时更新、补充。
(7)仓库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①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加强责任心,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
②熟悉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所管物资、设备、器材的入库验收、
记账、保管、发放等工作,掌握库存情况;
③能熟练管理进库物资的详细资料,做到所管物资标记明显、摆放整齐、数量准确、帐物相符;
④库存物资做到零整分开、分类存放,每天坚持打扫卫生,清除浮尘,保持卫生清洁;
⑤每月至少一次对库内物资进行保养、维修,对过期、失效、损坏的设备、物资及时提出更换、补充建议;
⑥加强安全观念,妥善保管仓库物资,做好物资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腐等工作;
⑦库存物资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发放和使用。
六、应急物资、设备检查维护保养制度
1、日常检查
(1)设备或设施、防护器材的每日检查应由所在岗位执行。检查器材或设备特别是气体泄漏报警仪的功能是否正常。如发现不正常,应在登记表中记录并及时处理。
(2)电工定期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转换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看是否自动转换,再检查一下备用电源是否正常充电。
(3)仪表组每周要对消防通信设备的检查,应进行控制室与所设置的所有电话通话试验,电话插孔通话试验,通话应畅通,语音应清楚。
(4)消防栓箱及箱内配装的消防部件的外观无破损、涂层无脱落,箱门玻璃完好无缺。
(5)消防栓、供水阀门及消防卷盘等所有转动部位应定期加注润滑油。
2、灭火器材的定期检查
(1)每周应对灭火器进行检查,确保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①检查灭火器铅封是否完好。灭火器已经开启后即使喷出不多,也必须按规定要求在充装。充装后应作密封试验并牢固铅封。
②检查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指针在红色区域,应查明原因,检修后重新灌装。
③检查可见部位防腐层的完好程度,轻度脱落的应及时补好,明显腐蚀的应送消防专业维修部门进行耐压试验,合格者再进行防腐处理。
④检查灭火器可见零件是否完整;有无变形、松动、锈蚀(如压杆)和损坏,装配是否合理。
⑤检查喷嘴是否通畅,如有堵塞应及时疏通。
(2)定期检查
①每半年应对灭火器的重量和压力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并应及时充填。
②对干粉灭火器每年检查一次出粉管、进气管、喷管、喷嘴和喷枪等部分有无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体内干粉是否结块。
③检查灭火器放置环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灭火器的保护措施是否正常。
七、事故预警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事故预警和调查处理程序,做好事故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对事故的管理,以便总结经验、接受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等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总则
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事故预警
(1)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范围,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是指已经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包括:
①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②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
③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④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⑤事故性质暂时界定不清的各类事故,包括矿井职工在工作岗位因自身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伤残或死亡的情况;
⑥较大涉险事故是指:
a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
b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
c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以上和住院观察10人以上的事故;
d其他较大涉险事故。
上述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2)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时限及处置办法
①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调度室及矿值班领导报告;值班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鄂市分局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县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鄂市分局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②事故具体情况暂时不清楚的,负责事故报告的单位可以先报事故概况,随后补报事故全面情况。对事故性质(含职工在岗因病死亡)暂时界定不清的,也要及时报告。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负责事故报告的单位应当按规定及时续报。较大涉险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1次;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2次。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于当日续报。
③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应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并及时组织卫生所、办公室及有关人员紧急集合,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做好临时记录。
④事故单位必须保护好现场,因抢救需变动事故现场时,应做好标志。
3、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内容
(1)书面报告的内容
①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
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③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④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⑤已经采取的措施;
⑥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2)使用电话快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
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③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
4、事故统计分析
(1)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重伤及重大侥幸事故或虽属轻伤但性质严重的,应由矿领导、分管领导、总工程师在三日内组织分析,其它轻伤事故、侥幸事故由安监科在三日内组织分析。
(2)事故分析参加人员和单位包括:分管领导、安监科、调度室、机电科及事故责任单位的相关人员等。
(3)事故教训和今后应采取的措施,在分析后24小时内必须贯彻到事故所在单位的全体人员。重伤及重大侥幸事故,必须在全矿范围内进行贯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4)安监科建立事故分析和统计记录,详细记录事故情况及分析结果。
(5)煤矿企业职工在工作岗位因病导致伤亡,必须经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调查、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公安部门证明(法医鉴定),并分别出具证明材料。医院诊断、法医鉴定结论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调查结果必须清楚和明确。医院诊断证明、法医鉴定材料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的调查报告及事故举报核查情况要向省煤矿安全监察局事故调查处报告,确认系由职工本人疾病造成的死亡,不按事故统计,并将证明材料留存事故调查处立卷存档备案,以便据实修改统计资料。
(6)发生一般死亡事故,由县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发生较大及以上人员死亡事故,按《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上报,落实事故调查处理。
5、事故处理
(1)对出现的各类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切实做到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2)事故调查分析时,应查明事故的详细经过、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和责任者,并提出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的建议。
(3)事故处理意见应由安监科书面报矿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执行。
(4)事故调查分析时,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人员应据实提供有关资料,不得编谎、捏造。
(5)发生死亡事故,根据上级事故调查组的事故处理意见落实对有关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6)工伤申报须由安监科报人力资源部和卫生所备案。
6、其它事项
(1)各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严格按照《工伤事故处理规定》具体要求向安监科报告,未按规定报告的,一律视为隐瞒事故处理。
(2)事故发生后,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负责人每人罚款200元;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出,根据事故性质及严重程度,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10000元,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负责人每人罚款1000-3000元。
(3)对瞒报的工伤事故要升级处理,即轻伤要作为重伤处理,
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同等对待。
八、事故救援评估和总结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我矿生产过程中潜在的职业安全健康事故(灾害)或事件等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2、应急管理原则
(1)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应急和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煤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线负责”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
(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3)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
工作。强化一线人员的紧急处置和逃生的能力,“早发现、早报告、迅捷处置”,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4)科学实用
应急预案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进行编制;应急对策简练实用,通过演练不断完善改进。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5)分级响应
应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响范围,实施分级应急响应。
3、应急管理机构及职责
(1)领导机构
总指挥:矿长
副总指挥:各分管领导
成员:总调度室、安监科、机电科、人事行政部、物业中心、各区队负责人等。
(2)职责
①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是突发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领导小组坚持将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有机结合,把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管理人员和员工应急救援水平;加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煤矿安全、稳定的运行生产;事故发生后迅速了解、收集和
汇总灾情,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安监部门报告;负责协调各组的工作,沟通上下及各方面的联系和信息反馈。
②现场抢险组职责
将受伤人员转移至安全地带,抢救可以转移的物资,将可能引起新危险源的物资转移到安全地带,动用现场内可用于自救的物资和器具进行自救。
③伤员抢救组职责
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提供防护、救护器具,紧急救护伤员,并配合医疗机构的医疗人员抢救和转移伤病员。
④安全警戒组职责
负责事故现场的设备、物资保卫工作;配合到场的公安部门维护事故现场的治安和交通秩序及人员的疏散。
⑤后勤保障组职责
负责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的储备和运输,提供和协调救援工作中需要的有关物资、设备和车辆。
⑥善后处理组职责
由上级主管部门、当地安监部门和公司相关人员组成,主要做好善后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的指示,参与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事件)伤者的治疗和理赔工作。
4、运行机制
(1)预测与预警
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根据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潜在突发事故(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故(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三级:矿级(重大―可能产生特别严重后果)、部门级(较大―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和工段级(一般―可能产生较重后果)。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故(事件)的类别、地点、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级别等。
(2)应急处置
①信息报告
重大突发事故(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领导(或现场值班人员),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同时报告专职人员和专业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②先期处置
突发事故(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人员在报告重大突发事故(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③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重大突发事故(事件),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3)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故(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充。
(4)调查与评估
对重大突发事故(事件)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
(5)信息的报告与发布
突发事故(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重大事故(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向主管上级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报告工作。也应当向员工发布简要信息和应对防范措施等。
信息的报告与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报告或发布、组织报道、接受采访等。
5、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故(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故(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复工作的顺利进行。
(1)人力资源保障
煤矿应急救援队是应急救援的兼职队伍和骨干力量。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全员有组织的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财力保障
要保证所需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对受突发事故(事件)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
(3)物资保障
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4)交通运输保障
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建立紧急情况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5)人员防护
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安全、有序的疏散。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6)医疗保障会同120急救中心,积极组织现场救援,及时把伤员送到医院抢救。
6、监督管理
(1)预案演练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作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
(2)培训教育
由煤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牵头,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保持培训记录。
(3)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故(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应急管理制度3
一、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我厂应急救援队伍管理,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我厂《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结合我站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 应急救援队伍及管理
1、我厂应急救援队伍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应急救援组、应急疏散组、通讯联络组等组成;
2、我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实施对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日常教育培训管理由分管副厂长负责,安全保卫由安全科履行相关职能。
三、应急救援队伍培训时间和内容
(一)教育培训时间:
1、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员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2、应急救援组、应急疏散组、现场救护组、通讯联络组人员每年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二)教育培训内容:
1、国家和地方颁发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教训等;
2、行业和我厂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我厂安全生产的特点,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注意事项;
3、综合应急预案及专项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演练;
4、我厂一般危险源基本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的防控措施。
四、相关要求及其他
1、我厂将应急救援队伍教育培训纳入企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教育培训前以通知形式提前告知;
2、各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应合理安排和调整工作时间,确保应急救援队伍成员按时参加培训和学习。
3、应急救援队伍成员应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听讲,做好学习记录,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4、安全职能部门应对应急救援队伍教育培训情况按照规定要求建立培训档案和学习记录。
4、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应急管理制度4
为进一步提高医院对院内外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援的质量和水平,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努力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安全的医疗急救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医院实际,现对应急管理作如下要求。
一、医院突发事件定义
本文件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及医院公众健康、环境安全及正常医疗秩序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医院感染爆发流行、重大医疗事故、水、电、医疗设施等的质量事故、水灾、火灾、台风、地震、战争、动乱、恐怖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环境安全及正常医疗秩序的事件。
二、成立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成员:内科主任、护士长、药房主任、医技科主任
小组下设办公室。
(具体成员名单每年一月公布)
三、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职责
1、不定期召开应急管理小组会议,对医院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并提出改进建议。
2、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实行规范管理,做到常备不懈,及时有效。
3、对事发现场伤亡情况和事态发展作出快速、准确的评估,及时了解掌握事故的原因、特征、规律、医疗救援资源、地理交通状况等信息。
4、在事发现场或临时指定地点设立临时指挥部,组长(总指挥)负责组织、部署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组长不在时,副组长按各自行政分工协助总指挥负责所分管部门的应急和医疗救援工作,指挥、调遣院内各科室医疗救援力量和应急处置、抢险维修人员,本小组中各位组员即是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的具体实施人。
5、向当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领导小组或上一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汇报有关情况并接受其指令和任务,统一口径对外发布有关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损失进行调查、评估,并将调查结果及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等。
四、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职责
1、对突发事件进行分类管理。医院内突发事件大体可分为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两类,医务科负责对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医院感染爆发流行、重大医疗事故等)的应急救治管理;办公室负责对环境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水、电、医疗设施等的质量事故、水灾、火灾、地震、战争、动乱、恐怖事件等)的管理。分类管理不是分开管理,各主管部门要注重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各负其责、协调一致地做好应急事件的管理工作。
2、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医务科负责制订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治、医院诊疗过程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类预案;护理部负责制订护理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感染管理科负责制订医院感染爆发紧急处置预案;预防保健科负责制订预防感染、食物中毒类预案;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制订信息系统突发故障应急预案;办公室负责制订水、电、气、医疗设备故障及突发辐射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医务科负责各类预案的汇总、整理工作。以上范围外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职能由主要分管部门负责牵头制订。
3、各预案制订部门负责预案的演练工作,包括制定计划、人员与物资的准备、演练总结等。
4、各部门及时总结预案演练与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对预案进行修订,并做好修订记录交医务科。
5、各职能部门就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必要时交医院应急管理小组讨论。
五、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1、当得知本地区有重、特大事件发生,各级各类医务人员(包括医、护、医技、行政后勤人员,下同)均应主动赶赴医院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救援工作。
2、院内发生突发事件后,凡在医院或接到呼叫的医务人员都应主动及时到达现场,中层以上干部到现场后应当立即向现场指挥部报到,并接受其统一指挥和调遣,其他人员向本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报到,积极组织起来,参加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
3、医疗救援组:
医生护士的主要岗位是在病人身边,应尽力保护病人的生命安全,保障急、危、重病人及时准确的救治和快速撤离出危险区域,安抚病人及陪客,组织和发动家属或轻病人开展自救互助,接受指挥部指令,涉及到全院的突发事件,三级医师必须到位。
4、后勤保障组:
建立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生活保障体系,在突发事件发生以后,负责供水、供粮,提供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所必需的生活用品和工具杂品等,妥善安排病人生活,保证参加救援者有较强的战斗力。合理调度车辆,保证指挥者、专家、救援人员及特殊用途的用车。
6、维修抢险组:
完善对医院现有设备的使用、维修建档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在突发事件发生以后,负责医疗仪器设备及其他生活或辅助类设备的`维修抢险工作,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排查故障,不能及时修复时提供备用设备,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供气,以保证临床开展医疗救援工作和事故发生区域人们的生活所需。
7、安全保卫组:
在突发事件发生以后,负责配合学校保卫处完成院内事故发生区域或全院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合理调配人力,维护秩序,保护现场,预防和打击各种犯罪活动。
六、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原则
1、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应遵循依法管理、预防为主、强化培训、适时演练、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应对、快速反应、措施果断、科学处置、协调合作的原则。
2、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过程中,有不负责任、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指挥调度、散布谣言、扰乱医疗秩序、危害公众健康等行为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医院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医院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开展防治突发事件相关的科学研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调查、现场救护、传染源隔离、卫生防护、监测检验、监督检查等工作所需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的储备,做到有备无患,防患未然。
医院应急管理制度2
为提高医院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处置灾害及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的预防或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公共卫生事件所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医院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办发[20xx]62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卫生部第37号令)、《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医院在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设立卫生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副院长担任,是组织决策层,负责对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实行责任追究制。领导小组成员由各职能部负责人担任,承担具体监督贯彻实施的职责,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组织医疗救护,协调抢救设备、药品、救护人员的调配,紧急情况下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请求支援,负责信息发布、秩序维护和后勤保障。科室主任、护士长及各级各类人员是执行者,承担医疗救护、消毒防疫、专家技术、后勤保障,心理疏导等具体工作的实施。医院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卫生应急需要,配合卫生局及区应急办领导小组,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任务,并配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医院办公室,由医院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医务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工作时间由办公室主任及院办成员值班,非工作时间及节假日由医院职能科室主任值班,值班人员接到重大突发事件报告时,应立即报告院领导,通知应急办负责人,并按领导指示认真办理有关事项。要求医院各行政主管部门、各科室及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应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
3、应急工作遵循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依靠科学,统一领导,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加强合作的原则。
4、应急报告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向医院主管部门报告:
(1)大传染病疫情:在一个局部地区短期内突然发生多例同一种传染病病人,发病率显著超过该病历年的一般发病率水平。
①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甲型H1N1流感、SARS、人感染高致病禽流感、脊髓灰质炎、罕见或已消灭的传染病、新传染病,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并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②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6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并于1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③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12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并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2)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3人以上发生不明原因的疾病。
(3)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中毒人数>30人,死亡>1例以上。
(4)其他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①医源性感染暴发;
②药品或免疫接种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死亡事件;
③严重威胁/危害公众健康的水、环境、食品污染和放射性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丢失泄漏等事件;
④生物、化学、核和辐射等恐怖袭击事件;
⑤集体急性中毒事件;
⑥有潜在威胁的传染病动物宿主、媒介生物发生异常;
⑦学生因意外事故自杀或他杀>1例死亡;
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其它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⑨发生剧毒物品、放射源等物品丢失的;
⑩一次性造成死亡达3人以上的重大安全事故。
(5)对各种人员如住院患者、门诊患者、家属、本院员工以及其他来院人员等,发生突发紧急意外事件(主要是指心脏骤停、猝死、意外损伤)时,依据医院《重大事件请示汇报制度》、《会诊制度》、《首诊、首接负责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工作规范,接诊人员在立即抢救的同时,报告应急办公室值班人员,由医务科负责主持抢救、会诊、院内院外转运等协调工作。
(6)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应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医疗纠纷处置预案》规定,在12小时内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5、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院感科、疾病预防控制科、院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的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
6、医院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及技能培训及演练。
7、任何科室及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8、接到报告后,应急办公室应当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取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及时报告院长调查情况,由院长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9、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办公室设在医院办公室,单独值班、设电话2部、复印设备1部、电脑4台(连接外网线路3条,内网专线1条)、录音设备1部、照相机1部、录像机1部。
10、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办公室有权指挥各个职能部门及科室,有权调配各科室的仪器、设备。
11、应急预案启动后,各部门人员接到应急办公室命令后必须立即到达规定岗位,无条件服从应急办公室统一指挥、调动、安排。
12、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时间的变化或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补充。
13、对于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可请示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并依据其制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工作规范和控制措施进行工作。
14、在诊治过程中发现甲类传染病或乙类传染病参照甲类传染病防控的疑似病例,应在48小时做出明确诊断。
15、甲类传染病及乙类传染病参照甲类传染病防控的病人、病原携带者以及疑似病人死亡后,尸体由所在科室负责消毒处理,处理后应立即火化。
16、甲类传染病及乙类传染病参照甲类传染病防控的病人、病原携带者以及疑似病人转诊或死亡后,应对病人接触区域、仪器及物品等进行终末消毒。
17、各部门应密切配合,互相协作,恪尽守职,积极配合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对由于工作疏忽、懈怠、失职等导致严重后果的将按我院有关规定逐级追究责任。
18、应急工作结束后,应急办公室应对应急反应能力进行评估以及对医院整体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和分析,并能把结果用于持续改进工作的机制。
19、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应急管理制度5
为了提高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双沟镇中心幼儿园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负责及时听取事件汇报,立即召集小组成员研究,制定对策,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负责整个事件处置工作。
副组长:在组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事件的处理和原因的调查。
成员:根据相关事件的处置对策,对突发事件进行协助调查、协调、现场处理和及时向上报告工作
二、报告程序:
班主任及教师发现情况应立即将事件状况向园领导及时汇告,同时园领导以最快的`方式向中心学校报告。
事故现场处置:
三、事故处理
1、一旦发生事故第一时间进入现场了解事件情况。
2、立即将发病者送往医院就治。
3、如出现三人以上的食物中毒事件,第一时间报告区教体局。事件发生后在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区教体局办公室。
(事故报告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数情况、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保留造成食物中毒食品、呕吐物、使用的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有关部门处理。
5、积极做好发病幼儿家长、教职工家属的稳定工作。并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
6、配合有关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事故预防
幼儿园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环境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五、责任追究
在本预案实施过程中,对不履行职责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其负责人相应责任,本预案自宣布之日起执行。
应急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部应急救援器材的储备与管理,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为发生突发事故救援时提供物质保障,保障应急救险预防工作的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应急救援器材(包括消防器材和设施、防化服、呼吸器、防毒面具、洗眼器、应急灯、应急泵、因灼伤等治疗时所需的药品等)检查维护保养管理。
3、职责:
1)安全环保部负责消应急救援器材的监督管理。
2)各车间(部门)负责区域内应急救援器材的日常管理。
3)供应部负责采购有资质厂家的应急救援器材。
4、检查与维护管理
1、管理要求
1)非火灾或事故下,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准使用、试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识得等应急救援器材。特殊情况(非事故)确需使用时,需经安全环保部门许可。滤毒罐、药品类必须保证在有效期内,并定期更换。
2)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严禁圈占、堵塞消火栓、灭火器等应急救援器材通道,保证通道出口畅通,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3)严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对破坏消防设施等应急救援器材和标识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5)由安全环保部对消防器材和设施、防毒面具等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巡检,按照消防器材和设施的性能要求,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及时更换或维修。
2、维护管理:
(1)日常检查
1)应急救援器材的每日由所在部门班组进行检查记录,保障其随时可用状态。
2)电仪车间每月1号、11号、21号对备用应急电源进行一次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
3)安全环保部每月对应急救援器材进行监督检查一次,检查器材是否齐备,并处于安全无损和适当保护状态。
2)消火栓系统定期检查
消火栓箱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碰伤和其它损坏。班组每天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车间负责人每月进行两次全面检查。检查要求为
1)消火栓排水阀杆不应有渗漏现象。
2)消防水枪、水带、消防水带卷盘及全部附件应齐全良好,卷盘转动灵活。
3)消火栓箱及箱内配装的消防部件的外观无破损、涂层无脱落,箱门完好无缺。
4)消火栓及消防水带卷盘等所有转动部位应定期加注润滑油。
(3)灭火器材的定期检查
灭火器材应存放于干燥通风处,避免阳光直照,班组每天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车间负责人每月进行两次全面检查。检查要求为
1)检查数量、压力或重量是否符合要求喷管有无破损检查外观有无明显锈蚀;推车式灭火器需检查行驶机件是否灵活伸展胶管有无破损;铅封是否完好。
2)灭火器每年检验一次,每次检验前由所属车间向安环部提出申请,由安环部负责联系检验单位。
(4)防护器材的定期检查
防化服、呼吸器、防毒面具、滤毒罐、耐酸碱雨靴及手套应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剐伤和其它损坏。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要求为
1)防化服、防毒面具、耐酸碱雨靴、手套有无破碎及剐伤,看是否老化。
2)检查滤毒罐体有无锈蚀,是否在有效期内。
3)对空气呼吸器的检查,检查压力表指示是否在28-30兆帕之间。
4)任一项不合格,都应尽快更换
(5)应急专柜的定期检查应急专柜应保持清洁,无灰尘,车间班组应每天进行检查,检查要求为:
1)按照应急专柜清单检查柜内物品是否齐全
2)应急专柜标识是否齐全
3)柜内物品按照要求频次进行检查
(6)洗眼器的定期检查
洗眼器应保持清洁,无灰尘,车间班组应每天进行检查,检查要求为:
1)喷嘴、齐全喷帽
2)洗眼器有水且水质正常、不浑浊
3)冲洗房标识齐全
(7)应急灯、应急泵的定期检查应急灯、应急泵每周由所在车间进行检查一次,检查要求为:
1)应急灯开关试验结果正常、主电显示正常
2)应急灯悬挂牢固、表面清洁
3)应急泵能正常开启,阀门开关自如
6.相关记录
6.1《消防栓检查记录表》
6.2《灭火器检查记录表》
6.2《应急救援器材维护保养记录》
7.支持性文件
7.1安全奖惩制度
8.附则
8.1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8.2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开始执行,原《安全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应急管理制度7
第一条总则
1、为了正确防范与处理医疗不良事件,保护患者、医院、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医疗不良事件,是指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因工作行为、服务态度及患方因素造成的患者或患者家属不满导致的事件。
第二条防范
1、加强医德教育和自我修养,做到一切从患者利益出发,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医患关系,减少医疗不良事件发生。
2、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3、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病历书写、保管的有关规定。如有发生不良事件迹象,应及时向所在科室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5、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后,医务人员必须本着人道主义的原则,对患者进行正常的诊疗。
6、医疗机构非医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恪守服务职业道德。
7、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后,工作人员应当遵照应急预案立即进行处理。
第三条医疗不良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1、医疗投诉发生后,科室应立即向主管部门及医疗纠纷管理委员会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
2、由医疗问题所致的医疗不良事件,科室应先调查,迅速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室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投诉处理到此终止。非医疗体系的不良事件由其主管职能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3、主管部门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立即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投诉处理到此终止。
4、主管部门参与协商解决的,如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的材料;然后找有关责任人调查了解问题的详情,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向分管副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5、对主管部门已接待,但仍无法解决的医疗不良事件,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学鉴定或者向法院起诉。
6、当事科室指定专人和律师代表出席医疗事故鉴定会及庭审,必要时职能部门陪同。当事科室在一周内备齐所需病案摘要、原始病案、有关资料及科室意见。
7、主管部门及医疗纠纷管理委员会在解决过程中,组织本院医疗事故鉴定成员按照程序对事件情况做出鉴定。
8、医疗主管部门及医疗不良事件管理委员会根据医疗纠纷的性质对科室和个人提出行政处理意见,并提请院办工会决定。
9、启动程序
做好全院的安全管理一走访调查一发现群体性突发事件一上报保卫科或总值班一控制事件范围一做好说服、疏导工作一防止突发事件的升级一无法控制拨打“110”。
(1)职能科室接到报告电话或其他方式的通知后,首先了解事件发生的科室、时间、地点、大概人员数量,做好详细记录。
(2)及时向值班院长、医疗管理部门、护理部报告;夜间及节假日向总值班报告。详细汇报记录内容。
(3)必要时打110电话报警。
(4)通知有关科室准备好抢救药品、器材、做好院内院外的应急准备工作,医院及时向有关上级领导汇报。
(5)各科室要坚守岗位,在科人员要随叫随到,通过通讯工具与抢救小组保持联系。
10、信息报告与情况反馈程序:
立即向院总值班和院领导汇报大致情况,医院按照不良事件事件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的原则、程序和时限要求,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大致发生的原因等情况反馈给各有关部门。
第四条医疗不良事件处理原则和方法
1、发现医疗纠纷苗头,要及时沟通,善于疏导,尽量做到事不出科,避免事态扩大。
2、依法处理。对已发生的医疗不良事件,动员患方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理》进行处理;对不听劝解、故意闹事者,及时报告保卫科和公安机关,必要时直接拨打110报警,由警方介入处理。
3、保护自身安全,不于患方发生正面冲突。如遇人身攻击,必须在有理的条件下实施正当防卫;实施正当防卫要有对已有利的证据;注意方式、方法,要有理有利有节,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4、对于恶意闹事者,要保护现场,及时收集、固定证据:
(1)遇打砸医院设施、设备,侵害人身的保护好现场,应当主动利用摄像、摄影、录音收集、固定证据。
(2)注意收集现场的证人证言。
(3)报告公安机关时要作好电话记录。
(4)不能因保护现场拖延对受伤人员的救治。
5、医院内设置的保卫科,要主动配合警方确保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
6、必要时邀请人大代表、媒体监督处理。
第五条调查处理
1、医疗不良事件发生后,当事科室和当事人必须在24小时内就事实经过写书面报告,同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上报主管领导或主管职能部门。
2、医疗体系的不良事件由医疗管理部门及医疗不良事件管理机构适时组织本院相关专家,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纠纷原因做出初步鉴定。
3、非医疗体系的不良事件由其主管职能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4、医院根据本院初步鉴定对医疗不良事件、当事科室和当事人进行处理。
5、患方、当事科室或当事人对本院初步鉴定有异议的,可申请进行医学鉴定或司法鉴定,医院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处理。
6、当事科室和当事人必须配合完成医院或鉴定机构的调查处理。
第六条奖则
1、设立年度安全奖:在年终评选出年度安全先进临床科室进行奖励。
2、设立安全协调奖:对存在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或因服务态度恶劣引发的医疗不良事件,或经医学鉴定、司法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的,但经非当事科室或当事人积极协调没有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的,对协调人进行奖励。
第七条罚则
1、对发生不良事件的科室,根据医院初步鉴定结果,对存在违反操作规程或因服务态度引发的医疗不良事件,对当事科室和当事人给予处罚。
2、经医院初步鉴定,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对医疗不良事件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的,当事人下岗学习1-6个月,当事科室和当事人各负担经部分济损失。
3、经医院初步鉴定,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存在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或因服务态度恶劣引发的医疗不良事件,或经医学鉴定、司法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的,当事人下岗学习6-12个月,并按一定比例负担部分经济损失。
4、情节严重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八条附则
1、以下情况当事科室和当事人免于负担经济损失:
(1)、经报医院同意的科研性项目或创新性项目,不存在人为责任的。
⑵、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报院领导或主管职能部门批准的采取紧急医疗措施引发的。
⑶、在现有的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医疗意外的。
⑷、经医院初步鉴定,当事科室或当事人没有责任的。
⑸、经医学鉴定、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不承担责任的。
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
⑺、对存在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或因服务态度恶劣引发的医疗不良事件,或经医学鉴定、司法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的,但经当事科室或当事人积极协调没有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的。
2、医疗不良事件调查、处罚、落实,由各体系主管部门实施。
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施行后发生的医疗不良事件。
4、本制度规定以外的,比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应急管理制度8
调度运行值班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的日常运营平稳进行,通过科学的管理方式,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生产安全,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其主要内容包括值班人员的选拔与培训、值班职责的明确、值班流程的制定、应急处理机制的`建立以及值班绩效的评估。
内容概述:
1、值班人员管理:包括值班人员的选拔标准、培训内容和考核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2、调度运行规定:明确值班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交接班程序,以及在正常运行和异常情况下的工作流程。
3、应急响应机制:制定详细应急预案,包括信息通报、问题定位、资源调配、决策执行等环节,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地应对。
4、监控与反馈:设立监控系统,对值班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并定期进行绩效评估,为改进管理制度提供依据。
5、沟通协调: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保证信息的及时传递,确保各部门间的协同工作。
应急管理制度9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应急队伍管理,全面提升应急处置力量,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保障有力的战斗体系,最大限度地削减突发事故及其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危急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分工、素养要求、应急响应程序、应急保障和奖惩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
3、职责与分工
3.1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3.1.1贯彻执行国家、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关于预防危急化学品事故发生和环境应急救援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
3.1.2组织制定、修订危急化学品事故环境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危急化学品事故环境应急救援队。
3.1.3审批用于危急化学品事故环境应急救援的检测仪器、防护器材、救援器材。
3.1.4检查、督促做好应急救援器材的维护和保养,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预备工作。
3.1.5发布和解除环境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危急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3.1.6向上级和友邻单位报告危急化学品事故及环境应急救援状况。
3.1.7组织事故调查,总结环境应急救援的阅历与教训。
3.1.8负责公司内职工危急化学品事故及环境应急救援学问的培训。
3.2技术质量部职责
3.2.1负责应急救援过程内部和外部的通讯联络工作。
3.2.2编制危化品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公司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3.3财务部职责
负责公司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等所需资金的筹措。
3.4办公室职责
负责公司应急救援所需通讯及运输车辆等的保障工作。
3.5生产车间职责
负责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培训,按方案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4、内容与要求
4.1应急救援队员素养要求
4.1.1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身体条件,并有遇事“不慌、不乱、不怕”的心理素养。
4.1.2喜爱本职工作,忠实履行职责和义务;具有奉献、敬业和团队合作的精神。
4.1.3能娴熟把握相关专业学问和技能。
4.1.4纪律严明,听从指挥,听从命令。
4.2应急救援队员应履行的义务
4.2.1乐观参与应急救援培训和应急救援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及不参与。
4.2.2在应急救援过程中要听从指挥,不得擅自做打算实施救援。
4.2.3要照实汇报并记录救援事项和过程,并做好救援工作总结。
4.2.4时刻预备好,随时待命。
4.3应急救援队员享有的权利
4.3.1对不清晰、不明白的应急救援学问,应向上级部门申请相关的学习。
4.3.2当缺少应急救援装备时,有权拒绝参与应急救援作业。
4.4应急救援响应程序
4.4.1突发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马上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通知应急救援队员和技术人员立即待命。同时依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准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掌握事态的扩散。
4.4.2救援队员接到通知后,快速集合队伍奔赴现场,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具,切断事故源;依据指挥部下达的抢修命令,快速抢修设备和管道,掌握事故,防止事故扩散扩大。
4.4.3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调集救援所需的设施、器材和物资。假如需要疏散和转移人员,要马上发出通知警报。要严格掌握好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状况。
4.4.4应急救援结束,或者危急因素消退后,指挥部宣布恢复正常工作。
4.4.5要乐观稳妥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故中的伤员,要准时进行救治;紧急调用的物资,要准时赐予补充;监督有关部门做好环境污染消退工作。
4.4.6应急救援结束后,要对突发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阅历教训等问题,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
4.4.7应急救援的总结和各项记录,由技术质量部负责整理归档。
4.4.8有关事故信息的发布,按《安全事故报告程序》执行。
4.6应急保障
4.6.1人力资源
生产车间应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仔细开展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并动员全员有组织地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4.6.2财力保障
财务部要确保事故应急救援所需资金,包括应急救援检测仪器、防护器材、救援器材的购置,以及突发事故应急预备和救援所需资金的预备和筹措。
4.6.3通讯和交通运输保障
办公室要确保救援所需通讯和交通工具的优先支配,确保通讯畅通,确保救援物资和人员的准时、安全送达。
4.6.4人员防护
要指定与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难场所,确保在紧急状况下员工安全、有序地疏散。要实行必要的措施,严格按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4.6.5应急设施和器材
应急救援人员要仔细做好救援器材和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施和器材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4.6.6医疗保障
会同120急救中心,乐观组织现场救援,准时把伤员送到医院抢救。
4.7监督管理
4.7.1培训教育
生产车间要组织生产员工,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培训,增加员工忧患意识、社会意识和自救、互救力量;对应急队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应急专业技能。
4.7.2预案演练
生产车间要根据公司制定的方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提高应急队伍素养和应急保障力量。做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交技术质量部存档。
4.7.3奖惩制度
4.7.3.1在应急救援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果显著的队员和生产员工,公司赐予表彰和嘉奖。
4.7.3.2应急队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据情节对相关人员予以处分:
a)未做好应急装备、设施日常维护、检测预备工作,导致事态扩大影响恶劣的。
b)未准时实行措施处置突发大事或处置不当造成严峻后果的。
c)不听从指挥机构对突发大事的指挥擅自行动的。
d)应急救援工作中因失职、渎职行为而丢失救援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要赐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应急管理制度10
为确保事件突发时能迅速反应,有效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发生突发性紧急事件时的药品供应,保障病患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特制定此应急制度。
1、一般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事件。比如大规模传染病、地震、水灾、飓风等自然灾害,核辐射、食物中毒等。
2、发生时,由当班人员立即直接通知各部门负责人及药剂科主任,由分管院长负责协调安排应急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进入紧急待命状态,保持小时通讯通畅,所有工作人员一律服从指挥,按要求各司其职。如有必要,药剂科可随时组建"药品供应小组”,负责准备、调配所需药品。
3、药剂科应做好应急药品的.储备工作,健全应急急救药品的供给系统,随时准备执行应急药物保障任务。
4、应急药品目录应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备齐目录中药品,专人管理调配。
5、建立应急药品台账、检查记录及收发放记录(要有领取人、管理人员签字)。
6、应急药品要定期检查,及时更换效期临近的药品,过期药品由药剂科统一销毁,并做好记录。
7、对于应急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门诊药房开启”绿色通道”,由医生开具手工处方,门诊收费加盖”绿色通道”章,随即调配处方,待事件稳态后统一结算入账。
8、各病区急用目录外药品,优先按医嘱发药;若医嘱暂未输入系统的,则凭诊疗医生或护士临时借条发放给相应专职护工;夜间用药,则由门诊药房负责调配。
9、若所需药品出现短缺现象,则药剂科要首先科室内进行紧急调拨,同时药库根据实际情况立即采购补货,并要求供货公司紧急送货或向其他医院调拨等各种方法保证药品供应。
10、若处理所需使用药品未在本院药品使用目录中,则由诊治科室主任提交临时用药申请报告,经药剂科主任、分管院长批准,药库立即进行紧急采购,紧急送货。
应急管理制度11
为加强对应急管理信息员的管理和业务指导,确保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有效开展,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管理信息员是指由乡应急委成员单位确定人选,报乡应急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备案登记,具体承担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专职或兼职人员。
二、应急管理信息员在乡应急委成员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中产生,由所在单位推荐提出,并由本人填写《应急管理信息员推荐表》,报乡应急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下文确认。
三、应急管理信息员主要负责协助村、单位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协调和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协助处置突发事件和承担应急管理信息收集、汇总、研判、报送等工作。
四、应急管理信息员培训由乡应急办统筹安排。应急管理信息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县级以上的培训,理解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
五、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应急管理信息员,乡应急管理部门采用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奖励。
应急管理制度12
1、突发性紧急事件(以下简作“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事件。包括外部事件和内部事件。
1.1外部事件,大规模传染病,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集体食物中毒,群体药物不良反应等。
1.2内部事件,药品质量事件、药品失窃、特殊管理药品流失、his系统故障、药品调剂事故、消防安全事件等。
2、药学部突发性紧急事件的药事管理应急体系(以下简作“应急体系”)指在事件突发时用以有效处理、控制事态的一系列计划、组织、协同活动,以尽快恢复药事管理体系。包括计划与准备、组织指挥、物资储备、信息系统、人员调动和培训演练。
3、处理突发事件的原则
3.1以患者和员工的安全为关注焦点。
3.2全员参与。
3.3持续改进。
4、药事管理小组定期专题研究应急体系,评审既有应急体系及其运行状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做出改进的决议。指定专人进行应急方案的制订、修改。重大环境因素改变时,药学部应组织进行应急体现和应急方案的评审和修订。
5、组织机构
5.1。成立在院药事管理小组领导下的药事突发事件管理小组。药房负责人在突发事件中行使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相应职责:制订、审核治疗及预防用药方案;审核紧急备药品种的剂型、数量等,审核一般性抢救用药目录;制订、审核药物安全性监测方案;宣传合理用药。
5.2药事突发事件管理小组是突发事件管理的领导机构。
5.3药事突发事件负责应对突发事件的具体工作。工作组负责人员调配,稳定员工情绪,进行紧急动员,员工奖惩,一线员工及家属慰问与安抚等。工作组为临时机构,工作结束后即解散人员,撤销建制。
5.4工作组应以“精干、高效”为组织原则,一般由中西药品采购人员、药房负责人、药房管理人员信息管理员组成,必要时可以征召必要的人员参加。
5.8药房突发事件管理应对工作组有权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期间征召有关人员,被征召人必须服从调动,按要求报到,开展工作。
5.9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结束后,应由工作组做出报告,向院药事管理小组汇报。
6、物资储备
6.1药品采购按照应急方案的要求负责药品、消毒剂和其他物资的储备工作。应多渠道获取药品信息,进行市场信息的跟踪。
6.2药房应制定急诊急救和突发事件药品目录。应包括:名称、规格、包装、主生产商、备选生产商、主供应商、备选供应商、上述单位的详细联系方式等项目。目录中的药品应在抢救室和药房常备,其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6.3.2非常备药品目录应特别注意详尽记载供应链,尤其应明确指出最便捷的采购途径。主信息和备选信息均应详尽,应正确、详尽地记载尽可能多的`联系方式,注明主要联系方式和备选联系方式。
6.4目录应作为应急方案的一部分每年进行评审、更新。
6.5目录中的任何信息改变时应及时更新目录。
7、信息系统
7.1信息收集:信息管理员在突发事件的整个过程中,需通过登录相关网站、软件查询系统、报刊杂志等渠道,收集官方提供的各种关于突发事件的正规信息;通过讲座、座谈、电话咨询及查询书籍杂志的方式,收集与药物预防、治疗相关的信息。
7.2信息分析:信息管理员组织相关人员对所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迅速提供信息报告。
7.3信息传递:在突发事件的过程中,信息管理员将获得的相关政策法规、疾病信息、药品信息,通过网络、电话、参考手册等方式,传递给医院管理人员、医务人员、药师、公众等,以提高防范意识、疾病治愈率和合理用药水平。
8、培训
8.1定期培训,在培训合格的基础上,不定期地组织重点人员进行演练。演练由药房组织,指定人员负责,应有计划和大纲,有参加演练人员签到表和演练记录,有对演练结果的评价。
8.4在培训和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暴露出应急方案错误和不合理的情况时,应对应急方案做出修订。
9、奖惩
由于责任心不强,贻误应对时机,或错误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当事人责任。临阵退缩,逃避责任,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由药学部领导小组决定处罚,或报请有关部门处理。在应对突发事件过程中责任心强,处理得当,表现优异的,由药学部领导小组决定奖励,或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应急管理制度13
一、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制度
1、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有关要求。
2、采购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货者索取许可证和食品等检验合格证明,同时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核查。 3、采购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索取口岸监督部门出具的建议合格证书。
4、食品进货查验应如实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经办人等内容,并留存购物凭证(发票、收据或进货清单等),与所索取的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应一并保管,建立采购记录台账,以备查验。
5、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整理查验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6、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7、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害有毒、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不得采购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保质期或标志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来源不明的食品,不得采购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品及其制品。
8、不得采购无《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五病调离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健康检查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证到期前一个月参加健康检查,不得使用过期健康证明。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五病”调离率100%。
4.凡食品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须调离工作岗位。
5、定其检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无有效健康证明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凉菜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凉菜制作应指定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凉菜间,非直接入口的`食品、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凉菜间。 2.凉菜间工作人员要严格注意个人卫生,在预进间二次更衣,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配有流水洗手并严格消毒。 3.凉菜间室内温度不得超过25℃,有独立的空调设施;室内配有脚踏式污物桶、紫外线杀菌灯、冷藏等设施,每次使用前要进行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以上;有完好的防蝇、防尘设施。 4.凉菜间的刀具、案板、容器、加工设备等用具必须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5.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须洗净消毒,未经洗净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间。
6.加工熟食卤菜要先检查食品质量,原料不新鲜不加工。熟食卤菜要在另间加工,加工后进凉菜间改刀配制,剩余的存放在熟食冰箱内。
7.各种凉菜现配现用,尽量当餐用完,隔餐隔夜的改刀熟食及冷盘凉拌不能再做凉菜供应。
8.各种凉菜装盘后不可交叉重叠存放,传菜从食品输送窗口进行,禁止服务员直接进入凉菜间端菜。
9.加工结束后,将剩余食品冷藏,及时清理室内卫生,保持清洁状态。
四、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1、餐用具使用前应按照要求洗净消毒,不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用具,不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餐具。
2、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间或专用区域,配备清洗、消毒、保洁设施,餐具清洗水池应专用,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清洗食品原料或冲洗拖布。
3、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剂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药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冲程序。
4、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5、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放入专用密闭保洁柜内保存备用。
6、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7、盛放已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识,保洁柜应经常擦洗消毒,不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要分开存放。 8、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卫生,做到内外清洁。 9、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并做好消毒记录。五、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2.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
3.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凭经验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4.不得使用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5.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六、预防食物中毒制度
1、依法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关注社会食品安全预警提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2、制作凉菜、烧卤熟肉、生食水产品、西式糕点、裱花蛋糕等直接入口的较高风险食品,必须有相应许可项目,并应严格按照专间要求进行操作。禁止超许可范围经营和超出供餐能力承接大规模聚餐活动。
3、食品原料来源应合法安全,不得加工或者使用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等《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及原料,禁止使用亚硝酸盐。
4、加工经营过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动物接触食品。
5、熟制食物应烧熟煮透,外购熟食和隔餐冷藏食品食用前均须彻底加热,生吃的蔬菜水果应清洗干净去皮后食用。
6、豆浆、四季豆等生食有毒食物,应煮熟焖透,有效预防高温季节细菌性食物中毒。
7、严防发生投毒事件。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出售间,注意炊事人员的思想建设,及时化解矛盾,以免发生过激行为。
8、食品仓库、加工间不得存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质。
9、食堂内不得有员工住宿、午休房间。
10、如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迅速上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采取及时有效措施进行救治。
七、食品留样制度
1、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超过100人的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并由专人负责。 2、每餐、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 3、食品留样应避免污染,加贴标签标明留样时间和餐次,待样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冰箱(0—10℃)内,同时做好留样记录,如实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时间及餐次、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
4、留样期间进餐者如有异常,立即封存所留样品,送食品安全检测部门检验。
5、食品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6、重要接待活动留样冰箱应上锁。八、配餐间卫生管理制度(学校食堂)
1、应按专间要求设置配餐间,专间入口处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用的通过式预进间,配餐环境卫生整洁。
2、专间应配置与售餐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台架,配备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
3、应配置与配餐间相适应的紫外线消毒灯,定时开灯消毒。
4、配餐间应由专人管理、其他人员不可随意进出。不得存放无关杂物和个人物品。
5、工作人员应严格注意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戴口罩。
6、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可疑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销售,盛放成品饭菜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上。
7、售饭菜窗口要能够开合,严禁开放式,传递食品需用专用的食品工具,专用工具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
8、配餐完毕后,清理配餐间卫生,保持配餐台、地面清洁,做好餐用具清洗、洗消毒工作。
关键环节食品加工规程
1.避免污染。即避免熟食品受到各种病原菌的污染。如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经常性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人员还应消毒手部;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动物接触食品。
2.控制温度。即控制适当的温度以保证杀灭食品中的病原菌或防止病原菌的生长繁殖。如加热食品应使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贮存熟食品,要及时热藏,使食品温度保持在60℃以上,或者及时冷藏,把温度控制在10℃以下。
3.控制时间。即尽量缩短食品存放时间,不给病原菌生长繁殖的机会。熟食品应尽量当餐食用;食品原料应尽快使用完。
4.清洗和消毒。这是防止食品受到污染的主要措施。接触食品的所有物品应清洗干净,凡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还应在清洗的基础上进行消毒。一些生吃的蔬菜水果也应进行清洗消毒。
5.控制加工量。食品的加工量应与加工条件相吻合。食品加工量超过加工场所和设备的承受能力时,难以做到按食品安全要求加工,极易造成食品污染,引起食物中毒。
7.蔬菜粗加工时以食品洗涤剂(洗洁精)溶液浸泡30分钟后再冲净,烹饪前再经烫泡1分钟,可有效去除蔬菜表面的大部分农药。
8.烧煮生豆浆时将上涌泡沫除净,煮沸后再以文火维持煮沸5分钟左右,可使其中的胰蛋白酶抑制物彻底分解破坏。应注意豆浆加热至80℃时,会有许多泡沫上浮,出现“假沸”现象。 9.四季豆引起的食物中毒。烹饪时先将四季豆放入开水中烫煮10分钟以上再炒。
应急管理制度14
一、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应急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三、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四、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经理、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科,并负责日常管理。
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远的编写和修订。公司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预案要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并保持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
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六、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辨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七、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安全生产科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八、应急通讯设备保障。公司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九、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公司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十、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十一、成立简直救护队,人员由各科室、采区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并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能力。
十二、应急救援协议。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
十三、应急管理费用有公司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门予以保障。
应急管理制度15
职业病危害防护管理制度是企业确保员工健康、降低职业病发生率的关键举措。它旨在识别、评估和控制工作场所中的潜在有害因素,保护员工免受职业病侵害,同时维护企业的生产效率和声誉。
内容概述:
1、风险评估:定期进行工作环境的健康与安全评估,识别可能产生职业病的风险源。
2、预防措施:制定并实施防止职业病发生的'措施,如改善工作条件、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等。
3、教育培训:为员工提供必要的职业健康培训,提高他们对职业病的认识和防范能力。
4、监测与检查:定期进行职业健康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病隐患。
5、病例管理:设立报告机制,对疑似或确诊的职业病案例进行妥善管理和处理。
6、法规遵从:确保企业的各项活动符合国家及地方职业健康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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