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5-03-18 08:03:20 制度 我要投稿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优选(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优选(15篇)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

  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固定资产的定义与分类

  2.资产购置、验收与登记

  3.资产使用、维护与保养

  4.资产转移、处置与报废

  5.资产清查与盘点

  6.责任追究与监督机制

  内容概述:

  1.定义与分类:明确固定资产的标准,如价值、使用年限等,并按用途、性质进行详细分类。

  2.购置与验收:规定采购流程,包括预算编制、审批、采购、合同签订及资产验收等环节。

  3.登记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记录资产信息,实行信息化管理。

  4.使用与维护:制定使用规定,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资产正常运行。

  5.转移与处置:规范资产内部调配、出租、出借、报废等操作,需经审批并更新资产信息。

  6.清查盘点:定期进行资产清查,核实资产现状,确保账实相符。

  7.监督与考核:设立监督机制,对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问责。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

  1、目的

  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正确核算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安装、使用、增加、减少、内部调动、资产盘点、盈亏处理等,确保公司财产帐、卡、物相符。

  2、责任

  2.1各使用部门为固定资产的保管部门,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维护,保证固定资产的实物存在以及性能完好、存放安全,各部门主管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2.2行政部为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调拨,盘点工作的审批手续和工作组织;

  2.3采购部门或采购责任人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特殊专用设备可以除外);

  2.4财务部为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监督部门。

  3、制度

  3.1名词解释:

  本制度核算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时间在1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能独立工作的非消耗性劳动资料。

  3.2固定资产分类: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指公司办公地或仓库的装修费用,以及与之相关的设计费和管理支出;租入的.固定资产从“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按合理期限列支;

  冷藏设备:指公司冷库冰箱等与物料保管有关的设备;

  运输设备:指公司管理用车辆;

  办公及其他设备:指公司办公用电脑设备、家具等以及除上述以外的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长期资产。

  3.3固定资产的购置审批与管理:

  每年编制公司预算时,各部门应将当年的固定资产购置作为资本性支出列入公司年度预算,统一报股东会批准;

  预算外资产购置,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并由使用部门提交包括设备性能、需要数量、购置厂商概况、售后服务质量等方面的书面报告以供决策参考;

  固定资产的采购统一由采购部或采购负责人负责办理,在购置资产前应多方咨询,做到货比三家,要求对同类型设备,应确定固定的厂商购置,并签定供货协议(包括价格折让、结算与售后服务),型号、配置采取相同标准,以利于售后服务和降低购置成本,如采购部对设备性能不了解,由相关技术人员协助购置;

  固定资产购置手续,由使用部门填制“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详细填列所购置资产的用途,报公司行政负责人、财务部审批,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核准。对于公司有可替代设备的,由总经理最终确定核准;

  固定资产验收:购置、筹建固定资产在交付使用部门时,由使用部门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单,分别由财务部、使用部门、(在建工程要有决算合同等移交清册),并随同原始发票一并报财务部办理入帐手续,进口设备应办理海关等有关手续齐全后,履行验收报帐手续。对于地上附着的房屋建筑物,除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外,由行政部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证后,再办理有关资产移交手续;

  固定资产减少:根据减少原因由使用部门提出议案,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核准。然后办理有关报废、出售手续。公司内部手续办理完毕后,财务部将有关资料报税务局审批;

  固定资产转移:由接收部门提出申请,填制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单,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核准,到财务部办理固定资产调入、调出手续,并作好资产转移记录;

  固定资产保管使用:各部门的主管为资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负责安排固定资产的定期检修和保养。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不得对资产进行拆除、改装、拼凑;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填明价格,如果无法取得原价值,应由行政部会同财务部予以估列,并办理固定资产增加相关手续。

  3.4固定资产台帐管理:

  财务部对公司固定资产增加减少、内部调动、资产盘点、盈亏处理、折旧计提等进行帐务核算;

  财务部在做好帐务处理的同时,根据资产增加、减少、内部调拨等原始记录,及时完整地登记、更新固定资产卡片,保证固定资产卡片所记载的资产状况、使用部门、存放地点、折旧净值状况等与帐务记载内容、事物存在状况相符;

  3.5固定资产出租出借管理:

  对于公司营业用固定资产的出租,应与租赁人签定租赁合同,收取一定数额的押金,按规定的价格或市场价格收取租赁费。由业务联系人负责将租赁到期的固定资产收回;

  对无偿临时(短期)借出的固定资产,必须由使用部门报总经理批准,并出具书面手续,双方经办人签字,以便于责任追究。严禁将公司资产私借他人使用。

  3.6固定资产盘点管理:

  流动性固定资产的定期抽查制:由于可流动性固定资产容易改变存放地点,变换使用部门,并且容易丢失和损坏,因此财务部与行政部每半年安排固定资产的定期抽查,发现有关资产发生变化,督促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固定资产年终盘点制:每年12月,由行政部负责牵头组织固定资产年终盘点工作。首先由财务部提供各部门最新的资产卡片,各部门按资产卡片所记载情况进行自查,年终最后一周,行政部组织各部门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由财务部将资产清查盘点结果做出书面报告,提出盘盈、盘亏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呈报股东会。

  3.7固定资产报废管理:

  a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的条件:

  资产已经损坏,且无重新修复利用价值。

  由于生产工艺改进,尽管资产尚可运转,但已经不能运用于生产工作,且其他部门也不能利用。

  设备已经老化,继续使用会影响生产工作效率或产生整个系统的不协调。

  资产丢失。

  盘亏。

  b由资产使用部门填制“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报送行政部,经技术鉴定确认后,报总经理审批。

  3.8固定资产的计价、折旧等会计处理业务,按《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处理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3

  固定资产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环节,涉及企业资产的购置、使用、维护、处置等多个阶段。一套完善的`固定资管理制度应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资产分类与编码:明确各类固定资产的定义,建立科学的资产分类体系,并为每项资产赋予唯一的编码,便于管理和追踪。

  2.购置审批流程: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流程,包括预算编制、采购申请、审批、合同签订等步骤,确保资产购置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3.资产登记与入账: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来源、价值、使用状态等信息,及时进行财务入账,确保账实相符。

  4.使用与维护:制定资产使用规定,明确责任人,定期进行保养和检查,保证资产的正常运行。

  5.资产转移与报废:规定资产内部调拨、出租、抵押、出售等操作流程,以及资产报废的条件和程序。

  6.盘点与审计:定期进行实物盘点,对比账面记录,发现差异及时调整,同时进行年度审计,确保资产安全。

  7.报表与报告:编制固定资产管理报告,反映资产状况,为管理层决策提供依据。

  内容概述:

  固定资管理制度的构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制度设计:制定详细的制度文本,明确各环节的职责、权限和操作流程。

  2.系统支持:引入或升级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提高效率。

  3.培训与宣导:对员工进行固定资产管理培训,确保全员理解并遵守制度。

  4.监督与考核:设立监督机制,定期评估制度执行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5.制度修订:根据实际情况和法规变化,定期修订和完善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4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确保医疗设备、设施有效管理和使用的基石,它旨在规范资产购置、使用、维护、报废等全过程,提升医院运营效率,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安全。通过合理的制度,医院可以有效控制成本,防止资产流失,优化资源配置,为医疗服务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内容概述: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1、资产分类与编码:对固定资产进行科学分类,建立统一的编码体系,便于资产的识别和追踪。

  2、购置管理:规定资产购置的审批流程,包括预算编制、采购申请、合同签订及验收等环节。

  3、使用与维护:明确资产使用责任,制定定期保养和维修计划,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

  4、资产盘点:定期进行实物盘点,核对账实,确保资产信息的准确性。

  5、转移与处置:规范资产的'内部转移、对外出租或出售的程序,以及报废资产的处理方式。

  6、内部审计与监控:设立内部审计机制,监督资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5

  固定资产是学校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满足师生生活所必需的物质基础。固定资产的管理,是合理、有效、节约地使用教学经费不可忽视的一部分;对学校建设与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为了加强对学校固定资产的科学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一章 概则

  第一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国家所有,分级监管,单位使用的管理体制。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学校的财产,是保证完成教学任务的物质基础。爱护公物是每个师生的公德、美德。任何部门和个人都要给予珍惜、爱护,全校师生都有监督、检查的权力。

  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和使用制度,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作用。

  第四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确定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固定资产增加、使用、维护和处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帐务管理等。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摸清财产状况。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科学的管理、维护运行机制;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完好;实现固定资产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真正做到"人人都管物,物物有人管。"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与职责分工

  第六条:学校固定资产由校教育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统一管理。校教育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校长、总务处主任、资产管理员、各部门(室)校产管理员等组成,各部门(室)校产管理员在校资产管理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七条:校教育资产管理领导小组职责范围:

  1、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对校舍、土地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

  2、负责自制、拨入、资助、捐赠、购买物品的验收、登记、入帐、发放工作。

  3、负责办理外借,调出物品的手续,并协助有关部门追还外借物品。

  4、负责报废物品的上报、处理、登记、注销和交款事项。

  5、定期或不定期的核对所负责范围内的固定资产,了解使用、保管情况,听取批评意见、建议,对物管工作好的或差的部门和个人提出奖、惩建议。

  6、负责各部门(室)校产管理员工作调动时的变换工作的监交事宜。

  第八条:校长、分管校长对全校的固定资产负有主要管理责任,负责和指导校教育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开展日常工作,定期研究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各项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审批固定资产的购置计划、调进、调出和报废减损,认真总结资产管理工作经验。

  第九条:学校总务主任协助分管校长制定和完善校产管理的具体实施细则及各项校产管理规章制度,每学年及时调整管理网络人员的变动和修订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协助分管校长督促、检查校产管理制度和各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全校校产的采购、分配、调拨、清查盘点、报损报废等工作,努力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

  第十条:学校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资产管理员,负责固定资产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全校资产的全面建帐、记账、校产档案立卷等工作,运用手工和计算机同步对校产管理资料进行处理。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设专职或兼职的财产分保管员(如教学仪器、电教器材、体育器材、图书等),并力求人员稳定,使他们安心工作,熟悉掌握本行业务。教室财产由班主任负责,办公室等财产的保管由各室负责人负责。校资产管理员具体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网络化管理。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和计价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以及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大类:

  第一类、房屋和建筑物:包括教学用房、生活用房、办公用房、其他用房、围墙、道路、设施等;

  第二类、专用设备:包括微机室设备、语音室设备、仪器仪表、电教器材、教具、模型、挂图、音体美劳技教学设备等直接用于教育教学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

  第三类、一般设备:包括空调、课桌凳、黑板、办公用具、床铺、被服装具、水电表、变压器、消防设备、食堂炊事用具、家具等办公、生活的有关设备;

  第四类、文物和陈列品;

  第五类、图书、音响资料:包括各类图书、资料和电教教材;

  第六类、其他固定资产:凡不属于上述类型的固定资产。

  同一设备,既是办公设备,又是教学仪器设备,统一列入专用设备,例如电脑、打印机等。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计价

  (1)新建、购入、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分别按造价、购价和调拨价入帐。

  (2)无偿调入、捐赠、赞助和盘盈的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价的,参考同类固定资产估价入帐。

  (3)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开支的工料费入帐。

  (4)调出、变卖和报废的固定资产,均按帐面原价注销。

  (5)按规定支付的购置车辆附加费计入车辆购入价内。购入、调入固定资产的运杂费和固定资产的安装调试费,不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

  (6)固定资产的大修理,不变动固定资产的帐面价值。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或扩大原有规模的,应按其支出相应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在工程中拆除的单独计算价值的部分,可从该项固定资产原值中减除。

  第四章 固定资产增加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增加主要是指购置、建造、改良、受赠、调拨和划转等活动所引起的固定资产数量和价值量的增加。

  第十五条:学校应建立固定资产购建活动中的.合同管理,建立必要的法律咨询制度,严格依法签订并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的购置,必须根据需要与效率、统筹安排、精打细算,力求节约的原则,报校长批准,由总务处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所购买的一切固定资产,必须经校产管理员验收、清点、办理登记、编号、入帐手续后,在凭证上加盖“固定资产验收”印章后方能投入使用,否则财务一律不予报销。对价值较高(单位在0.5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应请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的人员参加验收,并建立使用档案(档案中应有图纸、说明书、保修单、购货日期、厂家、单价、使用记录、故障维修情况等)。验收不合格,不得办理结算手续,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条款及时向有关责任人提出退货或索赔。

  第十八条:凡上级拨入或资助、捐赠的固定资产,通过校领导的,由校领导通知资产管理员验收、清点后分配给有关部门保管使用,直拨给各部门的资产,由各部门向总务处报告物品的名称、数量,经校资产管理员验收入帐后方可使用,否则不得动用。校资产管理员根据上级调拨或捐赠物品的清单报核算中心记帐。

  第十九条:自制的固定资产(柜、写字台等)按成本价(工、料)计价,经校产管理员登记入帐后方能投入使用。

  第二十条:加强大宗物品采购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学校购置政府采购范围内的物品,必须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报教育局审批,经审核批准后依法实施政府采购。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处置管理

  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处置是指学校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移或注销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出售、投资、报废、报损等。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的固定资产,有外调或借出校外的必须经校领导批准,并持领导批件到总务处校产管理员处办理外调或外借手续,由总务处出具“出门证”,外借资产如有损坏,应报领导裁决。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一般不得随意调动和借用,确需调动或借用的,需征得校资产管理员的同意,并办理物资转移手续,办妥帐务处理或借用手续。

  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的处理与报废,必须由保管部门的管理员按物品名称、数量列出清单,填列《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一式四份),附原始发票、记账凭证、固定资产明细账(涉及资产部分)复印件,经教育局签署意见,报财政局批准后,持批件到资产管理员处办理销帐手续。有关批件由校资产管理员妥善保管,以备后查。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处置后,核算中心凭批准的文本调整有关资产、资金帐户,经批准后的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一份交会计作记帐凭证。处理报废物品所收回的一切款项必须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和有偿转让收入转入修购基金。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如有缺少或损失的,应由资产管理员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属于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造成的,可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销帐;属于责任事故造成的,应当给予责任人以必要的经济、行政处罚,作损失或其他处理;属于违法的,应依法严肃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应估价入帐。

  第六章 固定资产使用、变动与维护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和养护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爆、防锈、防蛀、防盗等工作。经常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

  第二十八条:学校财产、设备由总务处统一调配管理,专用设备要专管专用,财产设备的使用要有领用、借用、回收手续,加强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努力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和使用期。学校的财产、设备原则上不准借给个人使用。

  第二十九条:学校的财产、设备不得随意拆改,需拆改设备应经主管校长批准。

  第三十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要认真执行“损坏、丢失公物赔偿制度”,健全“班级财产管理办法”,教育师生爱护公共财物,树立人人爱护校产的良好风气。由于人为因素造成财产损坏和丢失的,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赔款处理。

  第三十一条:学校教职工调离,必须办好公物归还移交手续,经校资产管理员签字后,学校行政才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三十二条:学校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每学期对班级财产、贵重仪器设备要查对一次。每年年底,各部门校产管理员必须在总务处的领导下,对所管物品进行一次全面清点,并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汇总后做出年末校产报表上报区教育局。各学校查点结果,要报告主管领导。通过检查不仅要核对数量,而且要检查保管、使用情况,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发现问题及时研究改进管理措施。

  第七章 固定资产帐务管理

  第三十三条:学校必须建立和健全固定资产的日常登记、使用、保管制度,建立资产帐簿和卡片,凡产权属于学校的固定资产均必须登记入帐,及时准确地记录资产的存量、分布和增减变化等情况。

  第三十四条:学校按如下要求设置固定资产帐薄和卡片:

  (一)总务处设置固定资产总台帐,负责固定资产总帐的登记与核算,其固定资产值应与学校的全部固定资产总值、核算中心固定资产总值相一致

  (二)资产管理员应建立固定资产分类明细帐及固定资产分布帐(使用部门明细帐)。固定资产明细帐应能反映出各类财产的数量和价值,固定资产分布帐应能反映各类财产分布情况和分管财产的种类、数量及价值。

  (三)明细帐应按品种设置帐户,按类设置汇总帐页,反映各种各类固定资产的数量和金额;固定资产卡片应登记名称、规格、型号、财产编号等内容,一物一卡,由使用人员签字,按使用人归集保存;

  (四)财产保管员应对分管固定资产建立财产登记清册,记录所分管财产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价值等。

  第三十五条:使用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变更固定资产卡片记录。

  第三十六条:各级帐务管理人员应定期核对帐、卡、物,保证帐帐、帐卡、帐物相符。

  第三十七条:为保证固定资产帐帐、帐卡、帐实相符,要建立定期清查制度。

  第八章 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所称的材料和低易耗品,包括教学、行政、生活、修建和总务后勤等方面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物品。

  (1)材料是指使用后即消耗或逐渐消耗不能复原学校库存的各种材料物资,包括购进材料、教学用品、维修材料等消耗物资及大宗办公用品。

  (2)低值易耗品是指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材料范围的工具设备。如仪器仪表、量具、器具、一般用具、维修工具、计算器、收录机以及劳保用品等。

  第三十九条: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应根据学校具体情况的不同,分别进行核算和管理;按材料物资的保管地点(仓库),材料物品的类别、品种和规格,设置“库存材料明细帐”。根据材料物品入库凭证和出库凭证逐笔登记,月末结出余额。对库存材料应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发生盈亏应按规定及时调账。对材料的盘盈、盈亏,均应查明原因,经过规定的报批手续后,才能进行账务处理。

  第四十条:材料保管员收到材料在材料发票上签字盖章,并同时填写“入库单”,登记“库存材料明细帐”。月底汇总填写“材料消耗明细表”报会计室作费用支出。低值易耗品原则上购置时一次性列费用支出。采用备查簿对领发进行登记,定期清查。

  第四十一条:材料保管员要有高度责任感,经常对库存材料进行检查,防止损坏、变质、霉烂。对易燃、易爆、剧毒药危险品,要特别加强管理,建立安全措施,设立专库,分类存放,领用必须有专人审批,限量发放,以保证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第九章 监督检查与交接

  第四十二条:要动员全校师生树立“爱护公物为荣”的新风尚,发动师生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现象人人都有监督检查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三条:资产管理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到各部门核对资产,了解使用保管情况,各部门要予以支持,随时提供有关情况,共同管好财产。

  第四十四条:校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这一项工作的实施情况。

  第四十五条: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工作调动时必须根据帐面实有物品清点交接,向接管者办理移交。

  第四十六条:固定资产接管者,必须根据帐面实物核实无误后方可接管。如有实物与帐面不符,查明原因,属丢失、损坏的要报请领导裁决。

  第四十七条:固定资产的交接,必须有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校资产管理员监交。交接双方核实物品后在帐面上写明交接日期,交接双方与监交者签字。

  第十章 计算机管理

  第四十八条:实行计算机管理不仅能促进校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而且能提高工作效率。配备专用计算机、打印机和数据备份移动硬盘或U盘等必备的硬件,并督促资产管理员学习并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技能。

  第四十九条:校产管理实行计算机管理,原则上要符合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

  第五十条:实行计算机管理的学校应定期或不定期打印常规账表和年终账表。常规账表,反映近期校产管理状况,供查阅;年终账表,反映全年校产变化状况,为存档资料。

  第五十一条:为保证校产管理系统的数据的完整性,应定期和不定期存储数据,年终必须备份数据,至少两份,并存档一份。

  第五十二条:随着校产管理软件的完善,应用计算机管理校产取得一定经验的学校,提出申请,经县教育局验收后,可以计算机管理替代手工记账。原手工账册及其相关的凭证,装订成册,形成档案,移交办公室存档。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6

  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等。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管理。

  2、固定资产以购买时的价值计价核算。

  3、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固定资产的预计残值为固定资产原值的10%,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按照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的分类和使用年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4、固定资产折旧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计提,停用固定资产,自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提足后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提前报废的不补提折旧。

  5、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成本费用,修理费用应尽量不分摊,如数额较大的经总部批准可分期摊入成本费用。

  6、根据价值与实物相结合,使用与保管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固定资产的分级归口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年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并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以保证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实相符。

  7、固定资产的采购由财务经理及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核,不允许超出年度管理预算。.

  8、固定资产的采购经公司总部领导批准后,由公司总部集团采购负责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最终确定中标的供应商,并安排送货。

  9、管理处对收到的固定资产应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10、管理处有关部门在领用固定资产时必须办理出库领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保管使用。

  11、固定资产的调出、变卖和因失去使用价值需要报废时,必须经专人检验,确认必须需要报废后,连同需报废的'固定资产相片、报废申请表及书面报告报送公司总部,经总部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有关处理。

  12、凡属人为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报废或损坏,必须上报总部领导处理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进行相应处罚。

  13、各管理处物业经理有权调剂各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各部门之间调剂固定资产时,必须报总部财务部进行相关帐务调整。

  14、各管理处保管、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擅自出租、出借、出售、转移、投资、抵押等。

  15、任何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有关行为均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固定资产业务中的各种差错和舞弊,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下,但属于公司固定资产目录范围内的设备、工具器具等也列入固定资产。

  第四条 基本要求:

  固定资产业务的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固定资产取得依据应当充分适当,决策过程应当科学规范;固定资产取得、验收、使用、维护、处置和转移等环节的控制流程应当清晰严密;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符合国家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固定资产业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第二章 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五条 固定资产业务按照岗位职责分工,确保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同一部门或个人不得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全过程,做到:

  (一)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与审批岗位分离;

  (二)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审批与执行岗位分离;

  (三)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与款项支付岗位分离;

  (四)固定资产投保的申请与审批岗位分离;

  (五)固定资产处置的审批与执行岗位分离;

  (六)固定资产取得与处置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岗位分离。

  第六条 设备供应部负责管理本公司的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道路、场地、涵洞及其不可移动的附着设备,负责对实物进行管理和办理请购、维修、改造及处置;各使用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财务部负责对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审计部负责对固定资产购进、使用、改造、处置的合法、合规、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七条 公司对固定资产业务实施授权批准制度,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

  员办理固定资产业务。具体规定如下:

  (一)固定资产的购建、验收与款项业务按照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执行;

  (二)固定资产投保由财务总监提出申请,经总经理进行审批后,交财务部执行;

  (三)一般固定资产处置由负责管理固定资产的工程部或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总经理进行审批后执行;

  (四)原值在5000万元以内的重要固定资产处置,经公司办公会议审议后,由总经理会同董事长共同批准,50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处置需报董事会批准,上述处置均不包括固定资产的正常报废。

  第八条 审批人根据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固定资产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固定资产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九条 对固定资产业务各环节应设置相应的记录和凭证,如实记载各环节业务开展情况,及时传递相关信息,确保固定资产业务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第三章 取得与验收

  第十条 固定资产预算

  行政部和设备供应部要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公司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以及国家有关鼓励自主创新的政策等因素拟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公司应组织力量对项目可行性进行研究、分析,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并按规定程序审批,确保同定资产投资决策科学合理。

  对于重大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聘请中介机构或专业人士进行可行性研究与评价,并由公司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防止出现决策失误而造成严重损失。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对于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办理相关手续;对于超预算或预算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由固定资产相关责任部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属于董事会批准的项目,还需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十二条 对于外购的固定资产严格执行请购与审批制度,请购部门(或人员)和审批部门(或人员)在职责权限内办理相应的请购与审批程序。对于一般固定资产采购,经办部门要充分了解和掌握供应商情况,采取比质比价的办法确定供应商;对于重大的固定资产采购,采取招标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 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并根据风险、报酬转移情况,按本制度第七条的规定审批。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固定资产交付使用验收制度,确保固定资产数量、质量等符合使用要求。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验收工作由行政部及设备供应部、使用部门及相关部门共同实施。

  (一)外购固定资产,根据合同协议、供应商发货单等对所购固定资产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技术要求及其他内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单或验收报告。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由制造部门、设备供应部及行政部、使用部

  门共同填制固定资产移交使用验收单,验收合格后移交使用部门投入使用;

  (三)对投资者投入、接受捐赠、债务重组、企业合并、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外企业无偿划拨转入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均应办理相应的验收手续;

  (四)对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及时办理入库、编号、建卡、调配等手续;

  (五)对经营租赁、借用、代管的固定资产应设立登记簿记录备查,避免与本公司财产混淆,并应及时归还。

  第十五条 对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应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录其编号、名称、种类、规格、来源、验收时间、所在地点、使用部门、数量、价值、使用年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固定资产卡片应一式多份,工程部或办公室、使用部门、财务部各一份。

  第十六条 财务部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及时确认固定资产的构建成本。

  第十七条 对需要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

  第四章 使用与维护

  第十八条 对固定资产要加强日常管理,授权设备供应部门和行政部门以及相关人员对其各自负责的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与维修进行管理,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实物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使用人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固定资产明细及标签,确保具备足够详细的信息,以便固定资产的有效识别与盘点。

  未经授权,固定资产不得转移。

  第十九条 固定资产分类标准和管理要求根据国家及行业有关要求和自身经营管理的需要确定。

  第二十条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净残值率,并将其登记在固定资产卡片上。

  折旧估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按照规定程序审批。

  每月计提的折旧,也应录入各该固定资产的卡片上。如财务部在固定资产卡片外又另行设立明细账的,则计提折旧的记录可一年登记一次。

  第二十一条 设备的.操作人员,均需经过充分的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易燃、易爆、电力和高精尖等特殊设备实行岗位许可制度,必须持证上岗。对设备的运转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保证设备使用流程与规定操作流程相符。

  第二十二条 使用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保证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日常维修、保养,定期检查,对高危生产设施应至少每天检查一次,及时消除风险。

  固定资产的简单维护,由操作人员和公司的相关技术人员实施。在保修期内的固定资产发生故障,相关管理部门应及时联系制造商维修或退换。

  固定资产大修理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安排修理,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运行。

  第二十三条 固定资产技术改造由使用部门和管理部门提出改造方案,按本制度第十条的要求进行决策。

  第二十四条 根据同定资产的性质和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投保范围和政策。

  投保范围和政策应足以应对固定资产因各种原因发生损失的风险。

  对应投保的固定资产按本制度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投保手续。对于重大固定资产项目的投保,采取招标方式确定保险公司。

  已投保的固定资产发生损失的,应及时办理相关的索赔手续。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大修和改造竣工时间应记入固定资产卡片。

  第二十六条 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盘点前,设备供应部及行政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应当对固定资产账簿记录和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核对,保证账账相符。

  公司组成固定资产盘点小组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根据盘点结果填写固定资产盘点表,并与账卡记录核对,对账实不符,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发生盘盈、盘亏,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和设备部门、行政部门逐笔查明原因,共同编制盘盈、盘亏处理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及时调整有关账簿记录,使其反映固定资产的实有情况。

  第二十八条 每年年末固定资产盘点时,应对固定资产的状况进行检查分析,评估是否存在差值迹象,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按照公司减值准备会计估计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

  第二十九条 对于未使用、不需用或使用不当的固定资产,设备供应部门及行政部门和使用部门应及时提出处理措施,报批后实施。对封存的固定资产,由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定期检查,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五章 处置与转移

  第三十条 对固定资产的不同处置方式,采取相互控制措施。

  (一)对使用期满、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由设备供应部或行政部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单,经总经理批准后对该固定资产进行报废清理;

  (二)对使用期限未满、非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注明报废理由、估计清理费用和可回收残值、预计出售价值等。经公司设备供应部或行政部进行鉴定后,按本制度第七条第三、四款规定程序审批后进行报废清理;

  (三)对拟出售或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由相关部门或人员提出处置申请,列明该项固定资产的原价、已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预计出售价格或转让价格等,按本制度第七条第三、四款规定的程序审批后予以出售或转让。

  第三十一条 重要同定资产处置价格,应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后确定。

  第三十二条 固定资产处置涉及产权变更的,及时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第三十三条 出租、出借固定资产,由设备供应部或行政部会同财务部按本制度第七条第三、四款的审批程序报经批准后予以办理,并签订合同协议,对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期间所发生的维护保养、税负责任、租金、归还期限等相关事项予以约定。

  第三十四条 对固定资产处置及出租、出借收入和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及时入账,并将相关信息登录在固定资产卡片上,保持完整的记录。

  第三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内部调拨,应填制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单,明确固定资产调拨时间、调拨地点、编号、名称、规格、型号等,经总经理批准后,及时办理调拨手续。固定资产卡片相应转移。

  固定资产调拨的价值由公司财务部按账面价值确定。

  第三十六条 同定资产无论何种原因出厂,均应至财务部开具出门证,门卫凭证放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子公司购置和处置固定资产均应报公司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8

  1、学校固定财产是保障教育教学需要的重要物质条件,全体教职工要以主人翁态度共同管好、用好,使各类设备发挥最好的效益。

  2、全校固定资产由总务处总负责管理,各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

  3、总务处负责全校固定财产总帐,各部门建立固定财产分类明细帐。凡属固定财产范畴不论自购、自制、分配、赠送按规定登记入帐。

  4、学校各类设备如有报废、损坏、遗失或需要增加,应由负责人填写申报表,经主管部门同意,向总务处报告,经审核后,作出相应处理。

  5、学校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清点,核实帐务。填写《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报告校长室,经校长同意后,报送主管部门审批。

  6、财产管理部门的保管员调离岗位,由总务主任监交,必须按规定办理实物明细帐和财产物资的.清点和交接工作,并在余额栏加盖移交人、接收人双方的印章。

  7、各部门设立固定财产领用、保管责任表,一式两份,一份由责任人保管,一份由总务处留存。固定财产每年核查一次,要求帐、物、表三者相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9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范围

  1、各部门分管使用的固定资产。

  2、学校财产部门负责管理全部固定资产。

  3、校产的分级管理

  各部门处室负责人、具体兼管员——→总务主任、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校分管领导、校财务。

  二、固定资产管理责任

  1、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对该资产的`使用、保管、维护负直接责任。

  2、各部门的负责人、财产保管员对本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报损、维护有直接责任。

  3、总务主任、会计室、校产管理员负责学校全部资产的管理工作。

  三、固定资产台帐

  1、总务处校产管理部门、各处室兼管员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会计室建立固定资产总帐。固定资产计算机台帐和书面台帐并存。统一学校固定资产台帐的格式,规范记帐,做到帐帐、帐实相符。逐步实行固定资产计算机台帐联网。

  2、书面台帐是计算机固定资产台帐的拷贝,主要用于固定资产台帐存档,转移交接。拷贝帐页可做登帐的依据,定期输入计算机。

  3、台帐责任人变动:编制固定资产移交清册,实地盘存财产后由责任人签字交接。

  四、固定资产台帐的建立及日常处理

  1、台帐的建立:现有固定资产分二类:a、由新校基建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b、迁入新校后由总务处购置及老校带来的固定资产,分别编制固定资产清册,由使用人、责任人、保管人签字确认后输入计算机,建立全部固定资产的总帐、明细帐。

  2、增加:固定资产到位验收交付使用,有关人员在发票、调拨单签字后登记入帐。部门分管的固定资产必须有部门责任人签字。

  3、减少 :固定资产因调出、报废等原因减少时,应由具体使用部门填制变更、报废清单,责任人签字后报有关部门审批,批准后输入计算机。

  4、财产外借,应由借用单位出具借据,经总务处、校领导同意后办理出借手续,同时变动该项财产的存放地点,但不减少该财产。

  5、归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明确个人保管使用的责任后,个人签字,一式二份(部门、校产各一份)归档并输入计算机。

  五、固定资产卡片的格式及需粘帖卡片的资产类别等,由总务处按需确定,并做好存档记录。

  六、固定资产每年盘存一次,具体由总务处安排。

  七、校、部门处室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管理人名单见表。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0

  金帝集团有限公司

  密级

  聊城金帝集团企业标准GEN-1220-20xx

  固定资产变更管理规定

  20xx-12-20发布20xx-12-20实施

  聊城金帝集团

  发布

  GEN-1220-20xx

  前言

  本标准为聊城金帝集团管理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依据集团管理要求,特制订本集团《固定资产变更管理规定》。

  本标准由聊城金帝集团设备部提出。

  本标准起草部门:聊城金帝集团生产中心设备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目的和范围

  1.1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落实管理责任制,保证固定资产的完整性、完好性,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建筑物、运输工具、机械、机器、工器具等固定资产的管理。

  定义

  2.1固定资产:能够独立完成一项工艺过程或单独具有某项作业功能,而无需附属于其它设备及设施,且价值在两千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建筑物、运输工具、机械、机器、工器具等,满足以上要求的都为固定资产。

  2.2闲置资产:因生产或技术原因,连续停用一年以上,并办理闲置手续获得批准的资产。

  2.3内部调拨:指固定资产在公司内不同的车间、使用地点之间的变化。

  2.4外部调拨:指公司固定资产向集团内关联公司的移动。

  2.5不良资产:闲置一年以上,或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

  管理职责

  3.1设备部

  3.1.1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管理,保证资产的完整性、完好性;

  3.1.2制定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

  3.1.3负责新增固定资产的接收、登记,建立固定资产台帐;

  3.1.4负责固定资产的季度清查;

  3.1.5负责办理固定资产的异动、报废清理等相关手续;

  3.1.6协同财务中心门对清查后的固定资产台帐进行调整;

  3.2财务中心

  3.2.1作为公司固定资产的监管部门,对公司固定资产的完整性负责;

  3.2.2负责固定资产的财务核算、登帐,每年与资产管理部门核对帐目;

  3.2.3负责固定资产明细帐的'帐务处理;

  3.2.4会同设备部组织固定资产清查。

  3.2.5组织固定资产年度清查,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情况会同设备部向公司管理层提出报告;

  3.3使用部门

  3.3.1对所属固定资产的完整性、完好性负责;

  3.3.2负责所属固定资产的使用、日常管理和维护(其中企管中心负责网络、电脑、电话类;总经办负责小型车辆类资产),保证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和运行。

  3.3.3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管理规定和岗位责任制;

  3.3.4建立固定资产台帐,负责资产的挂牌;

  3.3.4资产发生异动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资产管理部门,并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的异动、报废清理等相关手续;

  3.3.5对需集中存放的闲置资产,资产使用部门列出清单报企管中心备案;

  3.3.6做好所属资产的维护保养工作,并对报废未处理的资产妥善保管;

  3.3.7负责对固定资产季度清查,并做出资产清查报告提交设备部;

  3.3.8参加固定资产年度清查工作。

  3.4企管中心

  3.4.1负责接收集中存放的闲置资产,并做好闲置资产台帐;

  3.4.2负责对集中存放闲置资产的管理,并以书面报表反馈信息给设备部。

  工作要求

  固定资产的管理分为在用、新增、闲置、异动、报废、清查和档案资料管理。

  4.1在用固定资产的管理

  4.1.1设备部与企管中心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资产使用部门对资产的使用与管理;

  4.1.2各使用单位及责任部门对在用的固定资产按《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管理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4.1.3建立资产三级台帐(集团、分公司、车间),资产使用部门做好资产标识工作;

  4.1.4各使用单位每季度对所属管理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形成清查报告提交设备部,由设备部、企管中心、财务中心对清查结果进行抽查;

  4.2新增固定资产的管理

  4.2.1新增固定资产按《资本性支出管理规定》进行实施购置;

  4.2.2固定资产购置新增后,由资产移交部门(采购部)填写《固定资产验收移交单》一式三份,设备部、财务中心、资产使用部门共同签字确认后,正式列为固定资产,三级台帐部门分别进行登记建帐。

  4.2.3对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资产,资产使用部门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精心维护。

  4.3固定资产的调拨管理

  4.3.1固定资产的调拨可分为内部调拨和外部调拨两种形式。

  4.3.2固定资产内部调拨由设备部负责组织执行。

  4.3.2.1由于生产需要固定资产在公司内迁移时,由提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迁移申请单》,分别由移出部门、移入部门签署意见,财务中心经理、设备部经理确认、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迁移。

  4.3.2.2批准后的《固定资产迁移申请单》一式四份,移出部门、移入部门、设备部、财务中心作为调帐凭证。

  4.3.3固定资产外部调拨,调入单位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经调入部门、调出部门确认,设备部、财务中心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调拨。

  4.4闲置固定资产的管理

  4.4.1闲置固定资产由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设备部组织相关部门论证,并填写《设备闲置(封存)申请单》,报送财务总监、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

  4.4.3闲置资产可分为原地存放、异地封存两种形式。

  4.4.4.1闲置资产原地存放时,将资产清单以防水密封的形式、牢靠地放置在封存包装内,一份留设备部存档,另一份送财务中心作为资产调整凭证;

  4.4.4.2闲置资产异地封存时,以木箱或其它材料进行稳妥的包装并把资产清单放置在封存包装内,指定地点存放;

  4.4.5闲置资产封存时,应采取防尘、防锈蚀、防潮措施进行适当维护;

  4.4.6原地存放的闲置资产由原所属部门负责看护,异地封存的闲置资产由企管中心负责看护;

  4.4.7闲置资产需要启用时,需用部门持原《申报闲置报告单》申报启用理由,经设备部经理签署意见,报财务总监,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

  4.5固定资产的报废

  4.5.1报废的依据

  4.5.1.1设备类报废

  a)使用寿命到期,折旧费已提完,无再使用价值和修复价值的设备。

  b)状况恶劣,损伤严重,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超过设备原值60%的设备。

  c)技术特性陈旧落后,结构先天不足,经一般性技术改造仍不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设备。

  d)因产品换型、工艺变更淘汰,不宜改造利用的设备。

  e)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限制使用或禁止使用的机电产品。

  f)因影响环保安全,继续使用将会污染环境,引发人身安全事故与危害健康,继续修复改造不经济的设备。

  4.5.1.2房屋及建筑物报废

  a)超过规定使用年限、长期废置不用、存在安全隐患,或其它原因且无使用价值的房屋及建筑物。

  b)因扩建或改造工程需要拆除的房屋及建筑物。

  c)由于政府部门规划或要求需要拆除的房屋及建筑物。

  4.5.2符合以上报废条件,由资产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设备部组织生产、技术等相关部门进行论证,并提交论证结论;涉及国家相关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4.5.3依据论证结论,设备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由设备部经理签署意见,报经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

  4.5.4财务中心、设备部、资产申请部门依据批准后的《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核减固定资产。

  4.6固定资产的盘点

  4.6.1每年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

  4.6.2采取财务中心组织、使用部门、设备部同时实地盘点、逐项核实的方法。

  4.6.3盘点人员做好各项盘点记录,认真核对每项资产,准确、详细的填写盘点表,将清查中产生疑议的资产进行详细记录,由财务中心经理会同相关部门经理到现场进行核实确认。

  4.6.4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处理

  4.6.4.1由各盘点小组出具盘点结果交财务中心汇总,由财务中心提交《固定资产盘盈报告表》、《固定资产盘亏报告表》报告,报财务总监、主管副总经理批示、总经理批准。

  4.6.4.2财务中心、设备部及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所在部门依据确认批准后的《固定资产盘盈报告表》、《固定资产盘亏报告表》,财务中心进行帐务处理,设备部、资产使用部门进行资产台帐调整。

  4.6.5不良资产的处理根据盘点结果,财务中心门会同设备部提交不良资产专题报告。

  4.7固定资产的档案资料管理

  4.7.1资产移交部门向设备部提供资产转固清单、资产项目明细帐。

  4.7.2资产移交部门负责每一项目技术资料、图纸的完整性,并交档案室存档,考核如违反上述规定,由企管中心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处罚决定!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1

  一、设置固定资产管理机构

  由院长、行政分管院长、设备科长、财务科长、总务科长、各护士长组成设备管理机构,负责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考察、保管及使用管理办法。

  二、固定资产标准

  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由物质形态的资产。以及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

  三、固定资产的计价

  为正确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和实际成本,正确固定资产折旧,必须按照《工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的原价为计价基础,对固定资产进行计价。

  四、固定资产内部转移的管理

  固定资产内部转移,须经分管院长同意,由总务科统一调度,调出、调入部门双方办理手续,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要根据调出、调入单及时更改仓库固定资产台帐及科室固定资产台帐,并报送财务部门。

  五、固定资产折旧

  范围:

  1、房屋和建筑物;

  2、在用医疗器械等专用设备;

  3、办公用品、家具等一般设备;

  4、图书;

  5、其他。

  折旧办法:房屋及建筑物,年提取率为3%计算

  专用设备 电子设备,年提取率为20%

  光学设备 年提取率为15%

  机械设备 年提取率为12%

  其他设备 年提取率为10%

  六、固定资产修理的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为固定资产修理的主要部门,其他部门应配合管理。设备维修员平时要对贵重仪器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医疗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对发生的修理费支出,5仟元以下列入管理费用,修理费支出,5仟元以上列专用基金修购基金支出。

  七、固定资产调出、出售或外借

  1、固定资产调出、出售、外借需由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院长同意后,同时按规定办好手续并及时转帐,报送财务部门。

  2、调拨、出售固定资产由管理部门报告院长后,并经评估机构确认后进行有价转让。

  八、固定资产报废

  一般设备应有使用部门提出报告,经院长同意,才可报废;贵重设备需由领导组织熟悉设备的技术人员进行鉴定后才可办理报废手续,并报上级部门批准。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2

  目前,许多企业并没有认识到企业战略的重要性,企业总体战略目标的制定、战略选择与决策流于形式,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培育止步不前,企业远景的预测和分析不清晰,严重影响固定资产投资与管理的长期效益。完善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途径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提高对固定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固定资产作为企业的主要劳动资料,固定资产所占的资金在其资产总额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固定资产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反映也有很大影响,还有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难度较大,问题较多。如果固定资产管理控制不到位,必然会出现固定资产管理松散,削弱企业竞争力与企业发展后劲。

  固定资产管理是企业资金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合理使用有限的固定资金,减少固定资产购建和使用中的损失,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就能缓解企业的资金紧张状况,有利于企业经济发展。通过多种形式,采取不同方法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研究和舆论宣传,克服重流动资金管理,轻固定资产管理的偏向。

  第二,强化外部监督作用。财、税、审、银部门要从不同角度发挥监督作用,如对固定资产的购建银行应把好关,对重大开支项目要坚持根据审批文件办理结算手续,对专项工程坚持按工程进度拨款,加强对工程开支和工程质量的检查。财税部门对固定资产要定期监督,防止出现死账,影响税收。

  第三,完善管理制度,要严格界定固定资产的采购、审批、使用及管理等权限。各部门的责权在制度上明确,在形式上分开,在执行中相互制约,避免某一部门利用权力代办全部工作。企业的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就必须严格遵守,并与企业的考核机制相结合,切实形成固定资产管理的有效管理机制。

  第四,优化配置结构。企业必须从自身的战略目标出发,对已有的固定资产重新进行优化调整与配置组合,使企业的固定资产最大限度地满足企业动态发展核心业务的需要。对于与核心业务不相关的固定资产,企业应尽可能地进行剥离或出售,收回其所占用的资金,用于购入与核心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从而实现固定资产配置结构的优化,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效率。

  第五,分类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对固定资产进行合理分类,并结合各类固定资产的特点实施差异化管理。对于技术含量高、价格昂贵的关键生产设备,企业应进行重点管理,要保证这类固定资产能够正常有效地运行,减少故障发生次数和停机时间,降低停机损失,提高利用效率。而对于房屋、建筑物以及技术含量较低的普通设备,企业在提高其利用率的同时,则应注意搞好维护和保养工作,减少自然腐蚀,以延长其使用寿命。

  第六,固定资产的前期管理。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决策时不能单凭管理者的意志,靠少数人决定,而应加强投资的可行性研究,使决策具有科学性。企业在购置固定资产前应认真做好调研和技术经济论证工作,如投资效益的预测与分析、工艺流程、设备选型、施工力量的选定等都需要做认真、过细的工作,确保固定资产投资收益的实现。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可行性研究既要考虑国家宏观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和市场需求等外部因素,还要结合企业自身的战略目标,系统地分析投资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先进适用,经济上是否合理有利,生产上是否创造效益。对于一些大型投资项目和陌生的投资领域,最好聘请一些权威专家和科研机构参与评估,以降低投资决策失误的可能性,提高固定资产投资的`有效性。

  第七,固定资产盘点管理。企业应定期组织盘点固定资产的实存情况。盘点工作应由负责保管、记账等不同职能的人员以及其他局外人员共同担任。盘点前,应当保证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进行固定资产账簿记录和卡片记录的核对,保证账账相符、账卡相符。

  固定资产的盘点结果应记录在盘点清单上,清单内容包括资产名称、类别编号、存放地点、目前使用状况和所处状态等。实地盘点结束后,应将盘点清单内容与固定资产卡片核对,并与账表核对。如发现固定资产已处于不能正常使用状态,应由固定资产的保管部门负责审查其原因,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才能对固定资产作相应的处置或转移,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应当计算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就当计提减值准备,避免资产价值的高估。每次盘点清单应归档保存。

  第八,固定资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的统一。一般企业机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而由财务部门专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事实上机动部门和财务部门由于其管理的出发点、落脚点的差异就有其管理幅度及管理侧重点的不同步。如何做到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的和谐统一,是各种所有制企业面临的一项课题。解决这一问题的措施在于企业固定资产管理以实物管理为主,价值管理为辅,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相辅相成。

  第九,固定资产验收管理。企业外购固定资产应当根据合同、供应商发货单等对所购固定资产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技术要求及其他内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单或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企业自建固定资产应由制造部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共同填制固定资产移交使用验收单,移交使用部门使用。

  对于需较高等级的技术或专业人员来检查其质量或精密程序的固定资产,必须经过专职工程师的检查,并在验收单或验收报告上签字同意;对于通过建筑或通过安装取得的固定资产在正式向承包商签发验收合格证前,应作全面和综合性的测试验收验查工作。企业对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办理相关的建账、编号、建卡等手续,同时明确资产使用保管责任部门或个人。

  第十,固定资产的核算管理。由于固定资产种类繁多,一般以表代账明细核算,分类分具体明细设表,其主要分类有:房屋、机器设备、办公家具、电子设备、运输设备等;各类资产明细表应详细记录资产名称、规格型号、购入或建造日期、资产价值、折旧方法和年限、每会计期应计提折旧和累积已计提折旧额、净值额、使用人员或责任保管部门、存放地点等;同时月末应将明细表与总账进行核对,以确保账表相符;年度终了应将各月度明细表整理装订成册,连同会计账簿一并归档管理。

  企业须指定具体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财产卡片登记管理,规定必须有财产登记部门签署“财产卡已登”的字样后,财务部门方能付清财产款项,否则财务部门须负相应的责任。财产卡片至少应记录资产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或建造日期、资产价值、存放地点,同时资产使用或保管人在其上签字;财产发生变更时,有关人员应及时对财产卡和资产明细表作相应变更,以确保账卡相符、账实相符。以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企业应加快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选用合适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来管理固定资产。企业可以采用条码技术,通过条码信息介质,对固定资产管理进行全程跟踪,从而加快信息的传递速度,实现固定资产的电子化管理与实时监控。这样,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就可以及时、准确地了解各项固定资产使用和变动的情况,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效果。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3

  固定资产是企业长期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涉及大量的资金和成本,管理好固定资产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至关重要。因此,制定一套科学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企业必须要做的事情,下面将详细介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管理的目的

  既然需要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那么首先要明确管理的目的,这对于制定制度非常重要。固定资产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企业固定资产的安全和稳定增值,使其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竞争力。

  二、固定资产登记管理

  在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时,企业必须要做好固定资产登记管理。这包括对固定资产进行标识编码、分类登记、建立档案和清查等工作。登记时,应注意需要对固定资产的名称、型号、数量、购置日期、使用部门、车间等进行详细记录,并在资产转移、报废等情况下及时更新登记信息,保证固定资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三、固定资产入库管理

  在固定资产入库管理方面,企业应该制定相关规定,保证所有固定资产均按规定进入库房,并在入库前进行验收、标识和清点,确保不良品不进入库房,同时保证已验收的固定资产立即进行登记并进行清点。

  四、固定资产使用和保管管理

  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是企业管理固定资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企业需要明确固定资产使用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以及对固定资产的保管管理制度的规定,这样才能实现对固定资产实时的监控和管理。在使用和保管中,企业还需要规定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保险和安全等方面的事项,确保固定资产能够始终保持正常使用状态。

  五、固定资产清查管理

  企业需要制定固定资产清查制度,明确清查周期、清查方式和清查的时间等方面的规定,并安排专门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及时发现固定资产的失踪、破损、报废等情况,避免因固定资产管理不善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六、固定资产处置管理

  当固定资产到达其使用寿命或需要升级时,企业需要制定固定资产处置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应包括固定资产报废、出售、捐献等方面的内容,并规定处置的标准、程序和责任人,一旦固定资产除产生,即可立即进行处置,避免固定资产过多而不得重复利用,对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七、固定资产统计报表

  企业需要制定固定资产统计报表,对企业的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统计,并定期向上级单位和财务部门进行报告,以便精确掌握企业的资产状况,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调整和完善管理制度。

  以上就是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企业在制定此制度时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企业通过制定合理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企业的'竞争实力和市场地位,保证企业的可持续经营。

  八、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分工

  企业在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时,需要明确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分工。具体而言,应规定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和保管管理,财务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的登记、清查和管理。同时,还需要指定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明确部门、岗位和人员的职责和义务,以便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有效的管理。

  企业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随着企业的发展和变化,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需要不断完善。因此,企业应该通过实践和经验总结,不断优化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以适应企业的新情况和新要求,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水平和效率。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制定需要全员参与,应该重视员工对制度的理解和认同,通过培训和宣传,使员工形成正确的固定资产管理理念和认知,进一步提高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水平和效率。同时,企业还应该根据在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和经验,改进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使之更加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要求。

  总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保证固定资产安全、提高资产利用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企业在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时需要全面、细致、科学地考虑各个方面,着力强化固定资产管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监控和管控,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竞争力,从而为企业的稳定发展不断注入新动力。固定资产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资产,因此,企业必须对其进行全面、规范、有效的管理。为建立一套科学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企业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建立固定资产清单和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的种类、数量、价值等基本信息,并规范资产档案的建立、归档和查阅。其次,建立固定资产购置和报废制度,从采购、验收、入账、报废等方面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控制。再次,制定固定资产保管和维修制度,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其性能和价值的稳定。此外,还需要建立资产监控制度和责任分工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的监管职责和责任分工,确保管理的全面有效。

  针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实施,企业需要重视人才培养和技术支持。通过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加速管理信息化和智能化,进一步推进固定资产管理现代化。

  在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时,需要从实践和经验总结中不断改进和完善,以适应企业的新情况和新要求。企业可以通过全员参与、培训宣传、不断优化等方式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

  总之,建立科学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企业具有重要意义,是实现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企业在建立和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时,需要因地制宜、全员参与、持续完善,并加强人才培养和技术支持,以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4

  一、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学期期初组织人员对公共财物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登记造册,落实财产管理责任人。每学期期末对公物进行检查验收。

  二、建立财产登记制度。一是建立公共财物借、还登记制度。凡是向公共财物管理责任人借、还公物,均记录好借、还公物的品种数量及日期和其它应有的说明。凡有损坏或遗失,借物人须照价赔偿或负责维修好。登记簿将作为财会档案予以保存备查。二是会计要建立健全财产管理财簿,及时准确地做好记录,做到物物有账,账物相符。

  三、班上的`公物管理实行班级负责制。凡是班上的讲桌、课桌凳、书柜、卫生工具,毛刷、一切电器、门窗、玻璃、美化教室用品,班级牌,均由该班全体学生共同负责保护、管理。如有人为损毁,由该班自行解决维修或照价赔偿。学校从班主任津贴中那一部分作班级财产管理保管保证金。

  四、建立公共财物管理部门负责制。实验器材管理、杂物保管室、微机室器材管理、图书室公物管理、体育器材管理、打印室、食堂公物由专人负责。办公用品等进行发放与登记。办公桌椅经编号、登记后由各位教师负责管理。

  五、学校公物非经校长和管理责任人签字同意,并办理好有关手续,不得外借,否则,一切责任由管理责任人承担。

  六、各位教师有对学生进行爱惜保护公共财产的责任。

  七、未尽事宜,由学校或分管领导解释说明。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5

  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说明

  第一条

  为了确保公司股东的权益,提高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固定资产是企业生产经营的物质基础,应合理使用,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确保公司固定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第三条

  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和基本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固定资产台帐、档案。

  第四条

  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实行分级管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更新、新增、调拨、报废等审批手续。

  第五条

  有计划地组织对现有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及时处理多余和闲置的固定资产。

  第六条

  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实地盘点至少一次,对盘亏、毁损和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并上报主管部门(公司总部,国资局)批准,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第七条

  要定期考核固定资产的利用效果和完好率,对固定资产的购进、出售、清理、报废和内部转移等都应办理有关手续,并应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第八条

  严格资产折旧与固定资产折旧资金的管理。合理折旧,真实地反映成本和企业利润,正确地评价生产经营成果。充分挖掘现有固定资产的潜力,促进产品数量、质量的提高,降低产品成本,保证公司扩大再生产和技术进步资金的需要。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标准和分类

  第九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价值在1500元以上。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第十条

  对固定资产按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分类管理:

  (1)生产用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造物、动力设备、传导设备、工作机器及设备、工具仪表及生产用具、运输设备、管理用具等。

  (2)非生产用固定资产、包括职工宿舍、食堂、学校、医院、专设的试验机械等单位使用的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

  (3)出租固定资产、指租给外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

  (4)未使用的固定资产,指尚未使用的固定资产,调入尚未安装的固定资产,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以及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

  (5)不需用的固定资产,指本企业不需要处理使用的固定资产。

  (6)封存固定资产,指经审核批准不用的设备。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折旧

  第十一条

  折旧是指固定资产由于磨损而转移到产品成本中的价值,所提取的价值用货币表示就是折旧费,折旧费用于固定资产的不断更新和重置。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采用分类综合折旧率,提足折旧后仍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但其未提足部分应从企业当年损益中抵减,并按其未提足额的50%,从各分(子)公司的工资资金兑现额中扣除。当月增减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额在下一个月份相应增减。

  第十三条

  报废或转让的固定资产的变价净收入(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原价减累计折旧)的差额,作为公司的营业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处理。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费用,采取待摊办法进行核算,摊销期应与大修理周期相同。

  第十五条

  各分子公司应加强固定资产使用的管理,计划财务管理部门应逐月编制固定资金用量计划表核算好固定资金产值率和固定资产利用率。

  第四章固定资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权限

  第十六条

  公司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常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成员:生产管理部、计财部的有关人员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审批各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和报废。对固定资产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进行全面监督,组织参与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的清查,针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改进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

  第十八条

  各分(子)公司由财务部门会同设备部门成立固定资产管理组,负责分(子)公司内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登记建档,提供未到期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已提折旧,参与固定资产的价值重估,正确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

  第十九条

  各分厂、车间及其他使用单位设立固定资产专职(或兼职)管理员,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负责登记、建卡、设帐,对变更情况及时逐级上报。

  第二十条

  各分、子公司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只有使用保养、维修的权利和义务,没有出租、外借、报废、转卖的权力,对本单位固定资产的使用,保养、修理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生产管理部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凡由公司组织实施的新建、扩建等专项工程中形成的固定资产,均需要实际发生的投资费用和安装的台数由生产管理部、计财部按照竣工资料分类逐项登记固定资产帐册和填制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帐册和卡片由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组、使用部门各存一份。对有关内容填写不清或弄虚作假者,要追究其责任。

  第五章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的管理及审批

  第二十二条

  各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首先要详细填写固定资产更新申报表上报生产管理部,生产管理部根据固定资产申报表到现场进行实地考查后,报主管领导批准转交有关部门执行。

  第二十三条

  审批程序

  1、二十万以下(含二十万元)的固定资产更新由生产管理部报主管经理审批,转交有关部门执行。

  2、二十万以上的固定资产更新,由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预审,提交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六章新增固定资产的管理及审批

  第二十四条

  各分(子)公司新增固定资产必须首先填写现有生产装置新增固定资产申报表报公司生产管理部。

  第二十五条

  审批程序

  1、新增固定资产金额在二十万元以下(含二十万元)者,由生产管理部报主管经理审批,转交有关部门执行。

  2、新增固定资产总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由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预审,再提交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和新增固定资产申报表获批准后,所需要设备的采购和土建、安装、施工合同一律按公司颁发的《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所有固定资产采购和施工合同必须报生产管理部、供应部和计财部备案执行。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更新在办理申报审批手续的同时,应办理被更新固定资产报废手续。

  第二十八条

  新增固定资产在二十万元以上的项目,要有科研报告和可行性论证书。

  第七章固定资产的报废

  第二十九条

  各分(子)公司首先要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经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组审核,上报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报废,并对报废资产建立台帐,责成专人进行管理。对报废所得收益,按国家财务制度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条

  各分(子)公司每年十一月三十日前填写固定资产报废汇总表连同审批表一起报送公司生产管理部由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统一审查后,转财务部门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出租、外借、转让、变卖需以分(子)公司总经理签字,生产管理部核准,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并到该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组登记和办理有关手续,对出租、转让及报废残值所得的收益,按国家财务制度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对租入的固定资产,由租入单位负责其维护和保养、检修工作。

  第三十二条

  各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组每年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落实盘盈、盘亏和应报废机器设备等各类固定资产管理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及专业技术人员分析审核,将结果以文字及表格形式于12月底前报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

  第八章固定资产的调拨

  第三十三条

  公司组建后,各分(子)公司所有组建时的固定资产,租出部分的固定资产,组建后新增的固定资产(包括从外单位购回还没有使用的)等均属调拨范围之内,租入固定资产不在范围之内。

  第三十四条

  各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的调拨,由调入单位负责办理,认真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表样附后),按调拨内容要求,经逐级审核后方可执行。调拨单一式六联,总公司生产管理部、计财部、调入、调出单位财务、主管部门各一份。即①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调拨,调出单位作固定资产减少,内部应收款增加。调入单位作固定资产增加,内部应付款增加,但双方必须在当月报表中加以说明,便于报表汇总。

  ②分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调拨,可视作买卖关系,调出单位作固定资产减少,银行存款或现金增加,调入单位作固定资产增加,银行存款或现金减少。调拨业务发生后,生产管理部将作为考核更改大修项目的内容。固定资产的调拨手续,每月的10~25日为办理时间,固定资产的上帐、下帐、折旧的停提、开提时间以调拨单规定日期为准,当月必须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调拨手续,每月的10~25日为办理时间,固定资产的上帐、下帐、折旧的停提、开提时间以调拨单规定日期为准,当月必须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六条

  调拨固定资产折旧的停提续提时间按国家的规定办理,即调出单位当月必须计提折旧,调入单位在入帐后的次月续提折旧。固定资产的技术档案。调出单位应随同调拨单一起转给调入单位。

  第九章闲置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三十七条

  各分(子)公司每年大修、改造、革新后,从经营上认为无利用价值或停用的闲置固定资产应及时予以整理,填写《闲置固定资产明细申报表》(表式附后),拟定处理意见后经总经理签字呈报总公司及分管副总、计财部、总经理审核后为准。

  第三十八条

  《闲置固定资产明细申报表》一式四份,总公司生产管理部、计财部、分(子)公司主管部门、财务各一份作为帐务处理依据。

  第三十九条

  闲置固定资产的折旧停提时间以审报表中总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日期为准。

  第四十条

  闲置固定资产的调拨,按第一章规定办理。出售给本公司以外单位要报总公司生产管理部及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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