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管理制度

时间:2025-03-02 08:16:06 制度 我要投稿

诊所管理制度[大全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诊所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诊所管理制度[大全15篇]

诊所管理制度1

  急诊室是抢救急危重病人的重要场所,存在人口流量大,侵入性操作多,病人易感性高等特点,因此是院内感染管理的高危部门。为了有效防范院内感染[1],我们调查了急诊抢救室院内感染存在的潜在的危险因素,加强了院内感染各项措施,现就如何加强急诊抢救室院内感染管理和预防控制进行探讨。

  危险因素

  1.急诊抢救室的环境特点。急诊抢救室作为医院的窗口,人员流量大,病种多而复杂;初诊诊断不明确,甚至包括传染病人;陪护人员多,各种潜在感染和带菌者情况不明,导致环境污染较严重;急诊抢救室24小时全天候开放,使其环境难以进行彻底的消毒处理,因此是院内感染的高危部门。急诊重危病人在诊断治疗和抢救过程中需进行大量的侵入性操作,器械及抢救设施的使用不当或消毒不彻底,也是引起院内感染发生的重要因素。

  2.医务人员重视不够。急诊抢救工作任务繁重,院内感染知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差,工作中图便利不按消毒隔离制度操作,不认真洗手不戴手套操作等现象司空见惯。

  3.职业防护意识薄弱。抢救室医护人员每天直接与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和组织接触,是院内感染发生的高危人群。因防护不严密或防护意外造成职业暴露,尤其是被病人血液污染的针刺和尖锐器械损伤,如处理不当其后果非常严重4.医疗废弃物处理不规范。有些医务人员消毒隔离知识欠缺,防范意识不强,随便放置被血液、体液污染的医疗废弃物或废弃物消毒浸泡的时间不够,甚至将医疗废弃物未经无害化处理便与生活垃圾混在一起,直接污染医院环境和物品,极易引起院内交叉感染。

  预防与控制对策

  健全组织架构,完善各项制度。

  (1)根据《院内感染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在院内感染管理处的指导下建立了科主任、护士长、医生、护士共同组成的院内感染管理质控小组。结合急诊科特点,明确各级感染管理人员的职责,做到分工明确,上下协调。

  (2)制定医护人员院内感染知识的继续教育和分级培训制度,树立标准预防的观念,制定并落实切实可行的院内感染预防和控制措施、方案。组织专业培训,内容涵盖院内感染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质量标准、消毒灭菌知识、医疗垃圾处理、技术操作规范、职业安全防护等。采取请专家授课,科内定期组织学习培训考核,重点知识晨会交班时反复强调等措施,保证院内感染知识和技能人人掌握并落实到临床工作中。

  2.抢救室的消毒隔离。

  (1)室内保持空气流通,每日定时紫外线消毒并记录,同时保证室内适宜的温、湿度,温度以18-22℃、湿度以50-60%为宜。地面、桌面、平车、轮椅及诊查床等物表每天以含氯消毒剂消毒。每天检查无菌物品有效期,监测含氯消毒剂有效浓度;每月进行空气培养和物表细菌培养,并做好登记。

  (2)严格执行急救后的物品清洁、消毒工作制度。诊疗抢救器材在消毒灭菌的有效期内使用。一用一消毒、灭菌或一用一更换。如洗胃连接管、负压吸引连接管等一用一更换;使用后的呼吸机管道、简易呼吸器等急救器械经处理后送消毒供应中心消毒灭菌;监护仪用75%酒精擦拭后备用等。使院内感染发生的几率降至最低,充分保障患者救治过程的安全。

  3.加强自身防护措施。大量流行病学资料显示:医护人员手部的细菌种类和数量较其他人群多,接触污染物后未洗手的带菌率为100%[3]。因此,抢救室内配备流动水洗手设备、手消毒设施,针对接诊病人特点采取标准预防。科内规定在接触患者前后,进行侵入性操作前,接触病人体液、排泄物、黏膜、伤口辅料后,直接接触病人所用的各类物品后,必须严格按照“七部洗手法”洗手,并将洗手操作步骤贴于洗手池旁。在各治疗车上悬挂快速手消毒剂,以便在工作量大时间紧迫没有明显污染时使用快速手消毒剂[4]。此外还规定,医护人员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手部饰物,以减少细菌的数量,有效阻断医护人员因素导致的.交叉感染。

  4.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对医疗废物进行严格的分类管理,可防止病原菌扩散,切断传播途径[5]。

  (1)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医疗废物统一配置盛放容器,标识醒目,做到定点存放、定时清理,由医疗废物专职人员统一回收。同时医疗废物的转运、交接[6],由回收人员、医护人员双确认、双签名,并留档备案。

  (2)执行医疗废物的分类管理。急诊抢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主要是感染性和损伤性两类。针头、刀片、药瓶等损伤性医疗废物直接放于锐器盒;将感染性医疗废物存放于加盖的医疗废物桶,不同种类医疗废物不能混装,放置不超过包装袋或容器3/4。同时特殊感染性废物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5.合理使用抗生素。实行由医院药事委员会、感染管理处、科内质控小组组成的抗生素合理应用三级管理,督导抗生素合理使用的同时对不合理用药提出建议并进行改进。医院药事委员会、感染管理处定期公布合理用药监控数据,公布抗菌药物使用、耐药菌监测等信息,供临床参考。临床医生严格掌握抗生素使用的适应症,护士严格掌握抗生素的配伍禁忌,严格掌握用药时间,密切观察药物不良反应,使抗生素的使用更加合理。

诊所管理制度2

  幼儿园应如何管理、使用紫外线消毒灯?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幼儿园园舍、桌椅、教具、采光、照明、卫生设施、娱乐器具及运动器械等必须安全并适合儿童健康发育的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要求。

  紫外线能有效杀菌,但人体长时间被紫外线直接照射则会损害眼睛及皮肤,甚至可能发生更严重的病变。因此,紫外线消毒灯必须在室内没有人的情况下使用。幼儿园在配备紫外线消毒灯时必须做到如下几点:一是应选购质量合格、安全可靠的产品,保留好质保凭证及发票等;二是紫外线消毒灯的.安装应符合安全要求,保持一定的高度并应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为防止幼儿误开,最好架设独立电路,特别是应和普通照明灯分开安装;三是应健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确保消毒灯有专人负责,保证设备安全及有效使用;四是注意专项的安全教育,务必让每位教职工都知道消毒灯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把相关知识纳入幼儿安全教育教学之中。

诊所管理制度3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坚守服务承诺信条,执行照做。

  2. 科主任组织科室人员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开展新技术、新疗法、新业务,督促和指导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提高医疗工作质量。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共同提高。

  3.督促检查工作人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严防发生差错、事故。认真学习掌握本门诊的消毒隔离制度并严格遵守,避免医源性.交叉感染。医生诊疗中,相互需协助,施行四手操作

  4.督促检查各工作设备间物品井然不乱,各设备运行情况,经常检查和登记机器的使用管理和维修情况.保持诊室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务必保证当日治疗所需器械已灭菌,药品充足

  5 . 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早退,提前15分钟进入科室,科室人员做好班前准备,准时开诊,工作时间不离岗,离开诊室向科主任请假. 对迟到早退人员予以登记,并处以罚款.

  6.关心体贴病人,态度和蔼,解答问题耐心有礼貌.

  7.每诊室有一名医师负责诊室工作对业务技术进行指导。 诊疗结束时由助手或医生指导病人填写完整档案,及时填写患者复诊预约卡,本次处置单和(或)处方筏。并交代清楚医嘱24小时内电话随访并记录。初复诊预约应提前24小时电话确定,并在就诊前8小时电话提醒。即刻初诊随即安排,勿让顾客等待时间过长.

  8.对疑难病历不能确定诊断时应向上级专家会诊。

  9.医护人员要衣帽整齐,禁止大声喧哗聊天保持诊室安静整洁.

  10.患者就诊当次未能确诊,治疗四次以上未能解决问题者。科内会诊有科主任负责。在本科就诊的主诉不属本科问题时由护士带病人转诊到有关科室治疗。

  11.病历检查根据本院拟订的标准内容,检查病历. 每月有专人检查病历检查结果上报科主任。 科主任每月检查一次医疗质量对存在问题予以处理和纠正

  12.医护人员要认真学习各种仪器设备使用方法,合理使用,避免损坏.下班前要关电闸,水门.气门,门窗。 保证。 安全

  13.门诊工作中出现的`医疗差错事故应登记,严重医疗差错事故应向上级报告,并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当事人应对发生的问题进行检查认识,吸取教训。予以改正以提高医疗质量,对责任事故应以惩罚。

  14.科室设差错事故登记本,定期进行检查,总结讨论和召开全科医师进行差错事故原因的讨论,总结经验,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15.对当事的患者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减少痛苦和损失,认真耐心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

  16.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严禁扎堆聊天,说小打闹,吵架.违者罚款.

  17.对患者给以表扬的医生给以奖励,对患者给以批评的医生予以惩罚。

  18.维护本院利益,维护科室利益,爱护公物,开源节流。

  19.时刻保持高昂的工作激情,有责任感,有爱心。

诊所管理制度4

  1、认真学习掌握本诊所的消毒隔离制度并严格遵守,避免医源性交叉感染。

  2、接诊每一个患者时首先要说:“您请坐,”引导患者在椅位上就坐,患者坐到椅位上要问:“您怎么了?”“您哪里的牙不好?”或者“您有什么需要?”患者叙述病史时要看着中考耐心倾听,并通过提问交流掌握患者的整个病程,患者的心理需求以及患者的期望。

  3、医生在检查、治疗的过程中必须戴手套和口罩,检查患者之前让患者漱口(如果患者主诉冷水刺激痛需用温水漱口),检查时最好交给患者一面小镜子,然后全面检查并告知患者其它牙齿的疾患。在检查的动作要轻柔,口镜避免压迫牙齿附着齿区引起患者不适。

  4、治疗前要向患者介绍2至3种治疗方案,并耐心介绍各种方案的治疗的时间、次数、优缺点及大致的价格、在征得患者同意后再开始治疗(阻生齿拔出,小手术需要签同意书)。必要时可以用收费手册、模型和医患交流系统详细介绍该治疗方案。

  5、治疗中在进行每一步操作之前必须向患者事先提醒,在进钟、磨牙、探诊、叩诊、冲洗、放药等步骤之前都必须向患者提醒可能的症状和感觉,治疗必须严格按照各项治疗的操作标准和进行。

  6、治疗中如果暂时离开椅位需要向患者说明情况,并注意关掉椅位的照明灯。

  7、治疗的过程中必须向患者介绍该疾病的一般常识并进行口腔卫生保健知识的宣教。

  8、治疗后必须清洁患者的口腔周围血迹、唾液以及印模材料,用小镜子介绍今天治疗的效果,叮嘱治疗后的注意事项以及可能有的症状和处理办法,作好预约并提醒患者留边通知和预约取消预约、调整椅位使患者离开椅位。

  9、本诊所诊治的每一名患者必须填写诊所的病历记录,绝对不允许不写病历以及病历记录潦草。过于简单。

  10、患者复诊时要仔细询问治疗后的反应并耐心的解释相关的症状,说明下一步的治疗方案。

  11、鼓励对治疗的患者进行随访(电话、邮件)。

  12、绝对不允许和患者发生争吵。

  13、医生必须遵守和患者珠时间,绝对不允许预约的时间医生不在位,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和患者取消预约。

  14、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职责和医疗工作制度,执行医疗常规、严格防止发生医疗事故和差错。

  15、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诊疗水平。

  16、树立服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技项和水平。

  17、同事之间密切合作、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绝对不允许发生医务人员之间的.争吵。

  18、执行诊室器械、药品等管理规定,所有物品使用后必须放在固定位置。

  19、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费,不得随意更改和减免收费。

  20、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向其它单位介绍和转诊病人。

  21、口腔诊疗工作有一名分管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门诊部主任全面负责管理口腔门诊诊疗工作。各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

  22、严格遵守《医院员工守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坚守服务承诺信条。

  23、科主任组织科室人员学习以提高业务水平;开展新技术、新业务;督促和指导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提高医疗工作质量。

  24、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早退。做好班前准备,准时开诊,工作时间不离岗,离开诊室向科主任请假,对迟到早退人员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25、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严防发生差错事故。

  26、严格遵守口腔科感染管理规章制度,避免交叉感染。

  27、认真学习各种仪器设备使用方法,合理使用,避免损坏。检查并记录医疗设备的使用和维修保养情况,发生故障及时报告科主任。

  28、保持诊室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为病人提供一个舒适的就医环境。

  29、关心体贴病人,态度和蔼,解答问题耐心有礼貌。

  30、按规定认真书写门诊病历,预约复诊时间。

  31、按规定收取治疗费用。

  32、按规定合理用药。

  33、对疑难病例不能确定诊断时应请上级医生会诊。

  34、患者就诊当次未能确诊,治疗四次以上未能解决问题者,及时报告科主任。

  35、工作时衣帽整齐,禁止大声喧哗、聊天。

  36、同事间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共同协作、共同提高。

  37、下班前要关电闸,水门,气门,门窗,保证安全。

  38、维护本院利益,维护科室利益,爱护公物,开源节流。

  39、时刻保持高昂的工作激情,有责任感,有爱心。

  40、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医疗诊疗常规;全面贯彻相关医疗政策,确保工作人员的职业资格,履行消毒隔离制度、收费标准和收费措施,方便病人,服务社会,争创文明、守法、科学的现代医疗机构。

  41、工作人员必须着装整洁,佩戴胸卡,操作时戴好帽子,口罩。不在诊疗室吸烟,言语文明。对有疑难或要转诊的病人应及时联系其他医疗机构,并专册登记。

  42、诊治前必须洗手,于消毒室中浸泡或戴一次性手套,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并有专册登记。

  43、遵守工作时间,护士提前一刻钟到岗,热情接待安排病员;医生准时开诊,严格执行门诊告知制度,不说忌语,不与病员冲突,遇有问题及时向主任汇报,不得隐情不报。

  44、严格按诊疗常规操作,杜绝医疗事故与差错,责任到人,做到规范书写病史、药方、检查单;做到一人一机,当场拆封。

  45、定期进行医疗技能学习,提高医疗质量,定期进行新知识、新技术的业务培训与疑难病例讨论,定指标、量化考评标准,减少投诉。

  46、严格执行门诊收费标准、财务政策,提供明细收费清单。让病员看得明白,对超标收费和违反国家财税政策者,一经发现按相关政策处理。

诊所管理制度5

  1.发热门诊应设置显著标志,防止他人误入。出入口应设手卫生设施。每天应打开门窗对流通风2~3次,每次30分钟。

  2.病人由预检分诊护士提供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后,引领至诊室。发热门诊实行一室一患者接诊制,严禁候诊人员多人同时进入诊室。

  3.发热门诊医生接诊时,应按防护级别要求戴帽子、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穿工作鞋、工作服、隔离衣等,在接触每个病人前、后或接触同一病人的不同部位前、后必须彻底洗手,或手消毒。当出现疫情时,根据需要穿隔离衣、戴手套、护目镜、鞋套等。

  4.空气每天用紫外线照射消毒一小时或用动态空气消毒机消毒,做好记录。每周用75%酒精棉球擦拭灯管1~2次,每月清洗动态空气消毒机滤网或按说明书要求执行。

  5.拖布、抹布应分区域、分室使用,标记明确,用后先清洗后置于500mg/L的含氯消毒剂中浸泡30分钟消毒,清水冲净,悬挂晾干。

  6.体温计用后先清洗再以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以上,流动水冲净擦干备用。听诊器、血压计、袖带等用后以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75%酒精)擦拭消毒,清水擦拭干燥备用。

  7.保持诊疗台、室内环境及物体表面、地面清洁干燥。对患者及家属经常接触的门把手、床栏杆、楼梯把手、餐桌等物体表面,采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剂擦轼消毒作用时间30分钟。

  8.保持诊查床清洁、干燥,若被患者分泌物、体液污染时,及时清除并采用20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生活垃圾及医疗垃圾均按照传染病医疗废物处理要求,使用带有警示标志的双层医疗废物包装物进行包装;锐利器物弃置于利器盒内,达到3/4满时,由专人负责收集,扎紧袋口或密封盒盖,专车密闭运送,集中处理。

  9.接诊患者的急救车应保持通风,车内须备有快速手消毒剂、医疗废物容器、包装袋。医护人员防护用口罩、帽子、手套、护目镜、防护服等,保持急救车内清洁、干燥、无污染。被患者分泌物、体液污染时,及时清除并用含有效氯2000~5000mg/L消毒剂擦拭消毒30分钟后,清水擦拭揩干。接诊后的急救车内物体表面、地面须做好终末消毒,采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剂擦拭消毒30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

  10.发热门诊污染物的处理:医务人员用过的布类隔离衣、护目镜等放入含有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液内浸泡30分钟,由专人进行分类处理;护目镜冲洗擦干备用,隔离衣送洗衣房洗净干燥后,灭菌备用。

  11.发热门诊的医务人员下班时,把用后的物品分类,放入指定的容器内浸泡后,再洗手(沐浴)、更衣。

  12.医务人员若出现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体征者,应急时隔离,进行医学观察。

  附:

  (1)穿戴防护用品应遵循的程序(摘自《医院隔离技术规范》)

  ①清洁区进入潜在污染区:洗手→戴帽子→戴医用防护口罩→穿工作衣裤一换工作鞋后→进入潜在污染区。手部皮肤破损的戴乳胶手套。

  ②潜在污染区进入污染区:穿隔离衣或防护服→戴护目镜/防护面罩→戴手套→穿鞋套→进入污染区。

  ③为患者进行吸痰、气管切开、气管插管等操作,可能被患者的分泌物及体内物质喷溅的'诊疗护理工作前,应戴防护面罩或全面型呼吸防护器。

  (2)脱防护用品应遵循的程序

  ①医务人员离开污染区进入浴在污染区前:摘手套、消毒双手→摘护日镜/防护面屏→脱隔离衣或防护服→脱鞋套→洗手和/或手消毒→进入潜在污染区,洗手或手消毒。用后物品分别放置于专用污物容器内

  ②从潜在污染区进入清洁区前:洗手和/或手消毒→脱工作服→摘医用防护口罩→摘帽子→洗手和/或手消毒,进入清洁区。

  ③离开清洁区:淋浴、更衣→离开清洁区。

  人员

  1、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技术操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上海市医疗废物卫生管理规范》、《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并定期做好质量考核监控工作。

  2、工作人员衣帽整洁,不戴手饰,不留长指甲。牙科世界报告之医疗服

  3、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及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操作时必须穿工作衣、戴帽子、口罩、手套,可能出现病人血液、体液喷溅时应当戴防护镜。

  4、每次操作前、后应该严格按“六步法”认真洗手,戴手套操作时,做到治疗一个病人更换一副手套,防止交叉感染。

  5、不能把私人物品放于诊疗场所。

  6、诊所专职负责人应定期监控质量及制度的落实,定期召开工作人员会议,反馈督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做好记录。

  物品

  1、物品清洁、消毒、灭菌、保管有一定制度,要为病人负责,定期消毒,定期检查,严格区分清洁区、消毒区和无菌区,包装的灭菌物品保持清洁、完好,应按日期顺序分类存放于固定清洁专柜内,要有明显标签,写明灭菌日期及有效期,各种治疗包、检查包、敷料包应备用齐全、质量合格,以确保医疗安全。

  2、凡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

  3、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口腔诊疗器械,包括牙科手机、车针、根管治疗器械、拔牙器械、手术治疗器械、牙周治疗器械、敷料等,使用前必须达到灭菌。

  4、凡接触病人完整粘膜、皮肤的口腔诊疗器械,包括口镜、探针、牙科镊子等口腔检查器械,各类用于辅助治疗的物理测量仪器、印模、托盘、口杯等,使用前必须达到消毒。

  5、凡接触病人体液、血液的修复或正畸模型等物品,送技工室操作前必须消毒。

  6、牙科综合治疗台及其配套设施应每日清洁、消毒,遇污染应及时清洁、消毒。

  7、对口腔诊疗器械进行清洗、消毒或者灭菌的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8、无菌用品、灭菌药液启用应注明日期、时间,启封抽吸的各种溶液、棉球、纱布贮槽不得超过24小时,现用现抽,提倡小包装。

  9、裸露灭菌后存放于无菌容器中备用的器械一经启用有效期为4小时,过后重新灭菌。如有污染随时更换,开启者签名并注明开启时间。

  10、凡不耐热的器械应浸泡于2%戊二醛中10小时以上,使用前用无菌生理盐水冲洗。

  11、口腔专用药液应置于避光瓶内,防止污染,用后盖好瓶盖,用完后加药液前应消毒容器。

  12、技工蜡块、在膏模型及各种修复体用紫外线消毒。

  13、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医疗废弃物按《上海医疗废物卫生管理规范》要求处置。

  14、门诊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员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过行隔离、消毒,上报疫情。(对传染病、疑似传染病患者或病原携带者使用过的医疗器械应及时严格处理)。

  15、牙科综合治疗台及其配套设施应每日清洁、消毒,遇污染应及时清洁、消毒。

  16、认真、正确做好每天常规清洁消毒工作,以及每周各环节总消毒工作,并记录。

  17、定期做好口腔诊疗器械消毒灭菌的监测与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

  环境

  1、布局合理,符合功能流程,设有口腔候诊、诊室、技工室、X光室、清洁区、消毒区、无菌区等,各区域整洁,物品分类放置有序。

  2、保持室内环境清洁,每天定时用紫外线灯管照射消毒2次并做好记录(紫外线灯每周用75%酒精清洁一次)。

  3、每天用含氯消毒液擦拭工作面、治疗椅、操作台、门把,用消毒液拖地。

  4、保持流水痰盂清洁,每治疗一个患者后均应冲洗干净。

  5、在诊疗结束后对治疗椅水路、管路彻底清洁、消毒。

  6、手卫生设备齐全。不用手拧开关、不共用擦手毛巾、不用固体肥皂。

  7、环境污染时,随时消毒、处理。

诊所管理制度6

  为规范收支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诊所持续发展,根据《会计法》及《医院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实行收入预算管理

  根据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业务计划及医疗收费标准调整情况来确定收入总额。

  为了促进收入预算顺利实现,诊所应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评价收入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完成好坏的原因,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保证全年总收入预算的顺利完成,并为编制和执行下年度预算提供依据。

  (二)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

  诊所各项收费要认真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做到“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不得发生巧立名目、重复收费等乱收费行为。诊所应根据实际情况配设专职(或兼职)物价员,及时检查和收集收费情况,保证收入的合法性、完整性。

  (三)加强收入的控制

  诊所应加强对收费的收入凭证和存根审核,如是否少收或多收、药品收入应注意是否与处方合计数一致。

  (四)

  凡固定资产、办公用品、药品、卫生材料等财产物资的购买,必须做好入库记录。

  (五)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

诊所管理制度7

  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的应用与管理,积极推动临床合理用药工作,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工作制度。

  一、医院成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

  二、抗菌药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长田爱钊组长,成员有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临床科室负责人、主任护士长等组成,并定期开展相关活动。抗菌药物管理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部门:为医务和药学部门。

  三、医院定期组织执业医师、药师、护士等医务人员进行有关抗菌药物知识的培训。

  四、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一)我院临床应用的抗菌药物由药库统一采购供应,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抗菌药物。

  (二)按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药品。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35种之内,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我院抗菌药物品种控制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不重复采购具有相似或相同药学特征的药品。其中,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控制在5个品规之内,注射剂型控制在8个品规之内,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控制在3个品规之内,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控制在4个品规之内,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控制在5个品规之内,我院抗菌药物品种及品规目录附后。

  (三)医疗机构新引进抗菌药物品种,需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经药库提出同意意见后,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药库采购供应。

  对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或者发现违规促销使用等情况的抗菌药物品种,临床科室、药学部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成员均可以提出清退或者更换意见。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6个月内不得重新进入本机构药物采购供应目录。

  (四)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求,又未列入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药品供应目录的抗菌药物,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应当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说明申请购入药品名、规格、剂型、数量和使用理由。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库一次性购入使用。购用数量仅限于临床用量,不得有库存。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申请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和数量,一年内5次以上申请临时采购的品种,工作组应当列入常规药品采购程序。

  (五)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关于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的有关精神与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院抗菌药物应用基本原则、分级管理规定等实施细则。

  (六)我院应当对本机构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内容应至少包括:

  1)《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中国国家处方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及管理制度,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4)细菌耐药与抗菌药物相互作用,5)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

  (七)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得超过60%,清洁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百分率不超过30%,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应在术前三十分钟至两小时内给药,清洁手术用药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得超过20%。使用情况按科、按个人进行统计评价。

  五、监督管理机制:

  1、抗菌药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药库信息科定期提供的临床、门诊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包括:单品种全院汇总数、分科室与医师汇总数、抗菌药物药占比等相关信息,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处方点评小组每月提供的临床抗菌药物使用、检查、分析、考评做相应干预措施。

  2、要求医务科组织手术科室对本科室Ⅰ类切口手术和部分Ⅰ类切口手术,具体目录参见卫生部《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xx]38号文件),制定抗菌药物用药协定,经审核后签订用药协议。

  3、抗菌药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收集到的信息,依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点评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相关规定,对我院抗菌药物及处方医师做出监管决定。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向全院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4、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5、医务科、药库定期向临床发布抗菌药物信息,定期向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领导小组通报点评结果。

  本规定从20xx年8月1日起执行

诊所管理制度8

  一、注意仪容仪表,上班不配戴手饰、不穿拖鞋、响底鞋、高跟鞋。

  二、交接班要准时,并且要交接清楚,点清备用物品。

  三、中夜班要打扫治疗室、护士站。

  四、每周一、四换床单;周一大扫除,治疗室内窗子、紫外线灯必须擦干净。

  五、晨间护理、要换床单、消毒灵浸泡桶及操作台卫生,并随时保持床铺整洁。

  六、湿化瓶按时消毒保存,馏水每15天更换一次(长期吸氧者每日更换,备用15天换一次)。

  七、一次性医疗废物使用后按规定处理,不能乱扔,必须按要求毁形。

  八、注意处方用药,不能配错针水或将针水送错。

  九、严格执行无菌操作管理规程,在进行护理操作中要戴口罩。

  十、不得在护士站及治疗室吃零食、大声喧哗、嬉戏打闹。

  十一、不得脱岗、串岗,上班时间服从上级领导分配,不得推脱责任。

  十二、准时上班,不迟到、早退、旷工。

  十三、每周用95%酒精擦紫外线灯管,并做好记录。

诊所管理制度9

  1、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临床医疗、医技、护理、院感质量管理组织工作计划。并把工作落实到医院每月的工作计划中。

  2、重点抓好病历书写,按省卫生厅新的医疗文书书写规范要求在全院进行规范化教育。对重大病情变化及重要医嘱更改情况均应及时记入病程录,以保证病历的.及时性、科学性、完整性。

  3、规范落实疑难病例、死亡病例、重大疑难手术和新开展手术的讨论,统一格式详细记录,并做到资料由科室及医务科各存档一份。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重危病人床头交班,每班书面记录,交、接班者须签名后才能离岗、上岗。

  5、规范会诊制度,将二唤(上级医师)会诊制度落到实处。强调多科会诊,及时会诊,诊治措施得力,记录详细。院外会诊做好登记审批工作。

  6、加强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差错的发生。

  7、组织药剂人员学习《药品管理法》及《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规范药事工作。

  8、切实加强一次性用品管理,规范进货、验收、保管、发放、销毁等环节,确保安全使用。

  9、提高管理和技术水平,加大硬件投入及人员培训力度。

诊所管理制度10

  1、加强中医科室的建设,继承、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药学遗产;

  2、由中医负责管理。中医科病员的入院、出院、饮食、护理均由中医决定,诊断、治疗以中医方法为主,必要时可请西医协助;

  3、中医可按病员病情签署诊断、病假、死亡等有关医疗证明书。根据理、法、方、药的原则,认真及时书写中医或中西结合病历(包括门诊病历)。病历记载要完整、准确、整洁,要签全名;

  4、对于年老经验丰富的中医,应配备水平较高的青壮年中医或西学中医师,作为助手,继承并整理其学术经验。积极开展中医的科研工作;

  5、承担中医和西医学习中医的教学工作,认真带好进修、实习人员,定期开展中医学术活动;

  6、积极采集民间土、单、验方,进行整理、筛选、验证,对确有疗效的要推广应用。

  27、诊所的所有设备应保证安全运行,所有的非诊所的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对诊所的设备进行操作;

  28、工作人员在使用相应的设备应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进行违规操作;

  29、设备使用时要填写相应设备运行记录,并关注设备的安全运行;

  30、工作人员将设备使用完毕后,将设备的电源关闭;并做好设备的安全检察,以避免设备给我们造成安全隐患;

  31、设备有专门的人员定期进行运行检查并定期进行养护;

  32、部分设备使用后需要进行消毒处理的必须经过消毒后方能进行再使用。

  33、诊所管理制度2

  34、配备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

  35、使用专用运送工具,防渗漏、防遗撒,将废物收集送至贮存地点。

  36、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37、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的排泄物按国家规定用浓度400pmm优氯净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38、医用垃圾、输液器、注射器需毁形处理后,用浓度400pmm优氯净浸泡。

  39、医用垃圾能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40、做好门诊日志消毒登记制度。

  41、做好医疗废物处理登记管理制度。

  42、诊所管理制度3

  43、口腔诊疗器械消毒灭菌与监测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

  44、医疗机构应当对口腔诊疗器械消毒与灭菌的效果进行监测,确保消毒、灭菌合格。

  45、灭菌效果监测采用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46、工艺监测包括灭菌物品、洗涤、包装质量合格;灭菌物品放置灭菌器的方法合格;灭菌器的运行程序正常。压力蒸汽灭菌监测合格后在常规使用条件下做到每锅工艺监测。

  47、新灭菌设备和维修后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确定设备灭菌操作程序、灭菌物品包装形式和灭菌物品重量,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在设备灭菌操作程序、灭菌物品包装形式和灭菌物品重量发生改变时,应当进行灭菌效果确认性生物监测。灭菌设备常规使用条件下,无菌物品每包化学监测,每月进行一次生物监测并做好记录。

  48、用包装方式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环氧乙烷灭菌的,应当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49、使用中的化学消毒剂应进行浓度监测和微生物污染监测。

  50、浓度监测:对于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易挥发的消毒剂应当每日监测浓度,对较稳定的消毒剂如2%戊二醛应当每周监测浓度,使用频繁应缩短监测时间并记录。

  51、微生物污染监测:使用中的化学消毒剂每季度监测一次,使用中的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

  52、诊所管理制度4

  53、用人所长

  54、员工绩效不好,经理常常从员工身上找原因,其实,还应该反省一下自己在人员的使用上是不是存在问题,有没有用其所长,发挥员工的特长。如果用人不善,很难取得好的绩效。要取得好绩效,用人所长是第一。不要安排一条狗去爬树,然后又去责怪它爬得不好,因为狗并不擅长爬树,即便是一条优秀的狗,也很难把树爬得很好,而应该检讨我们自己是否应该安排一只普通的猫去爬树。

  55、加强培训

  56、通过培训可以改善员工的绩效,进而改善部门和整个组织的绩效。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当公司出现问题的时候才安排培训,也不是只对那些公司认为有问题的员工实施培训。或者象有些公司那样只对优秀的员工才培训。其实,公司的培训应该是依据企业需求长期的、持续的、有计划的进行。

  57、明确目标

  58、我们有没有清楚地告诉员工,他们的工作应该是销量第一?还是服务第一?还是利润优先?或者是三者兼顾。如果员工没有明确的.工作目标,那么通常会比较迷惑、彷徨,没有方向感,当然工作效率会受到影响,同时,由于员工没有得到明确的目标指引,员工的努力方向同公司所希望达到的结果难免有所不同。

  59、建立绩效标准清晰的绩效标准可以让高绩效的员工有成就感,知道自己已经达到或者超出了公司的要求,这种成就激励的效果对层次较高的管理人员或者专业人士非常明显。清晰的绩效标准可以使没达到标准的员工有一个努力的目标,知道自己同其他人的差距,从而激发工作干劲,努力完成工作指标。注意:清晰的绩效标准,必须成为公司薪酬发放的依据,才能保证激励的有效。

  60、及时监控绩效考评

  61、考评周期可以是一个月、一个季度或者一年。但是,监控应该是随时随地进行的。监控不及时,当然不能获得全面、客观的第一手资料。很容易导致考评之前争表现的现象发生,使“聪明人”钻空子,考评不公平。

  62、及时反馈考评结果

  63、在绩效考评刚刚出结果的时候,正是员工对绩效问题最关心的时候,也是思考最多的时候。这个时候反馈效率高,员工比较投入,效果好,并且利于对一些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改进。如果过了这个时期,考评者和被考评者都已经把考评的事放在一边了,效率一定降低;同时,员工会对公司的考评产生不良印象,会认为公司也不重视考评。由于其他工作已经展开,考评反馈也会占用工作时间,对其他工作难免会带来不良影响。

  64、帮助下属找到改进绩效的方法

  65、当发现您的下属的绩效不好时,仅仅告诉他/她“你的绩效不够理想”是不够的,重要的是您还应该要指出他/她绩效不好的原因是什么?改进的方法有哪些?

  66、业绩不好的下属一般自己也很着急,但是,苦于找不到原因,也不知道如何改进。问自己的同事担心别人认为自己无知、没面子。请教经理又害怕由于业绩不好挨批评。

  67、这时候,做经理的应该主动找到他/她们,同他/她们分析业绩不佳的原因,并且帮助他/她们找到改善的方法,同时,如果有可能得话,最好提供相应改善的机会和一定资源支持。经理人能够成功,重要的一点是他/她能指导下属,能够想到、看到、做到下属做不到的。如果管理者本人不能超越员工,员工怎么服她呢?这种情况下,员工多半不会非常努力,业绩自然不会好。诊所管理制度5

  68、第一章总则

  69、第一条为加强个体诊所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用药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70、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辖区内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个体诊所。

  71、第三条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辖区内个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72、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储存、调配、使用和管理。

  73、第二章人员与培训

  74、第五条个体诊所的负责人及其有关人员应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掌握药品基本知识。

  75、第六条个体诊所从事药品管理、处方审核、调配的人员必须是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或由已获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及通过劳动部门技能鉴定、符合规定的药学人员担任。

  76、第七条个体诊所负责人应负责涉药人员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的继续教育培训,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77、第八条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78、第三章进货与验收

  79、第九条个体诊所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药品,禁止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对首营企业应审核其合法资格,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

  80、第十条购进药品应逐批进行检查验收,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必须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购进进口药品还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应至少保留两年备查。

  81、购进医疗器械还应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并建立购进验收记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产品注册证号、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供货单位等。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82、第十一条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得购进使用。发现假劣药品或质量可疑药品,必须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使用或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83、第十二条个体诊所应配备与经批准的诊疗、服务范围相一致的药品,制订基本用药目录。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范围和品种按照省卫生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省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常用及急救药品目录》执行。

  84、第十三条个体诊所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配制制剂。

  85、第十四条对特殊管理药品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86、第四章储存与保管

  87、第十五条个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存条件应与诊疗活动相适应。储存场所四周应平整光洁,屋顶、墙壁应无脱落物,不渗漏。并采取防潮、防冻、防虫、防鼠及通风、避光等措施。

  88、第十六条个体诊所必须配备与使用药品相适应的药柜、药架、底垫、冷藏柜、温湿度计等设施。药品按不同储存要求分别在常温、阴凉及冷藏条件下储存,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并每日做好温湿度记录。

  89、第十七条个体诊所储存药品的药柜、冷藏柜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90、第十八条药品储存放置必须分类定位,做到药品和非药品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第十九条个体诊所应定期对储存的药品进行检查养护,并予以记录。对近效期药品、医疗器械(指有效期6个月内)应加强管理,防止药品、医疗器械过期失效。

  91、第二十条个体诊所的药品储存场所应与生活、办公、诊疗场所明确分隔,不得临街设置药柜。

  92、第五章药品使用与调配

  93、第二十一条个体诊所应当凭本诊所医师处方使用药品,不得无处方调配药品。调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的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改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94、处方调剂和药品拆零所用的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卫生,发药时应在药袋、投药瓶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95、第二十二条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做好记录。

  96、第二十三条个体诊所必须经常观察本单位使用的药品质量、疗效和反应。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必须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97、第六章制度与管理

  98、第二十四条个体诊所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和落实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和考核,做好相关记录。

  99、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

  100、药品和医疗器械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101、药品储存、保管和养护管理制度;

  102、处方调配和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103、不合格药品管理和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104、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105、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06、直接接触药品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07、从药人员业务学习制度;

  108、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销毁处理制度;

  109、相关记录应包括:

  110、药品购进验收记录;

  111、药品养护记录;

  112、药品存放场所的温湿度记录;

  113、不合格药品处理记录;

  114、废弃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销毁记录;

  115、从药人员业务学习记录。

  116、第七章附则

  117、第二十五条个体诊所必须按本规范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如违反本规定,予以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如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118、第二十六条本规范中个体诊所是指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

  119、第二十七条本规范所指的首营企业是指购进药品时与本诊所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药品批发企业。

  120、第二十八条本规范自年6月1日起施行。

  121、诊所管理制度6

  122、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配套法规,为医疗保健提供有效、安全的药品。

  123、药品(一次性医疗用品)一律从合法的药品经销企业采购。对购进药品(一次性医疗用品)应逐一检查验收登记。定期进行药品质量检查,防止药品过期、失效、变质,杜绝采购使用假冒伪劣药品(一次性医疗用品)。

  124、药品不着地存放,旋转应定点定位、分类有序。妥善保管须特殊存放的药品。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没有诊疗科目范围之外的药品。

  125、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必须剪断、、毁形、浸泡消毒、统一销毁并有记录备查。

  126、凭医师处方发药,发药时要执行查对、复核双签字制度。如处方有错误,应由医师更改后配发。

  127、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处方书写规范、内容齐全。

  128、做好药品进、销、存明细账,做到帐物相符。

  129、诊所管理制度7

  130、坚持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精神,树立全心全意为伤病员服务的宗旨。

  131、对待病员要有“爱心、耐心、细心、责任心”,认真负责地为病员诊治,解答病员提出的问题,保护病员的隐私权。

  132、遇到重、危、疑难病人,要及时转诊。病情危急不宜转诊采取紧急抢救措施,同时尽快通知“120”或请上级医院派员现场急救。

  133、执业医师必须持证上岗,按登记许可的执业地点、范围依法从事诊疗活动。

  134、诊疗场所经常保护清洁卫生,药房保持整洁,药品存放排列有序。标签清晰,不得进购和使用过期、失效或伪劣药品。

  135、各种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公布上墙,收费要向病人出具收费凭据。

  136、建立门诊登记制度,门诊登记薄上规定项目按要求填写完整,处方、门诊登记薄等医疗文书保存五年以上。

  137、接诊较重患者要求书写门诊病历,主诉、现病史、既往史、查体、辅助检查、初步诊断依据充分,治疗原则正切。门诊病历保存不得少于15年。

  138、发现传染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及时报告病情,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诊所管理制度11

  一、抓好传染病人的早期诊断和隔离收治,及时检查诊断出有传染性的病人或疑有传染病的患者。

  1.在诊治中发现甲类传染病的疑似病人,应当在二日内作出明确诊断。

  2.甲类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淋病、梅毒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接受检疫、医学检查和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3.淋病、梅毒病人应当在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接受治疗。

  4.艾滋病的监测管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5.医院要严格分诊检诊制度,要根据当地情况和发病季节,专设肠道传染病诊室、呼吸道传染病诊病、病毒性肝炎诊室和寄生虫病诊室等以及隔离观察室,并开设相应的病房,病房的设计要有适合传染病诊治的特有要求,并要在病房设立一定数量的严密隔离病间。

  6.传染病房要严格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探视制度和病人住院制度)。

  二、抓好传染病的疫情报告

  疫情报告是传染医院的重要业务技术管理要求之一,及时准确的疫情报告可为卫生主管部门掌握传染病发病流行情况和制定防治规划措施提供重要的依据。

  (1)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是指: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化菌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

  (3)丙类传染病是指: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新生儿破伤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以及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2.医务人员发现甲类、乙类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病人、病毒携带者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限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

  (1)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城镇于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发病地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2)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时,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于12小时内,农村于24小时内向发病地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3)责任疫情报告人在丙类传染病监测区内发现丙类传染病人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发病地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4.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医院在岗医务人员尤其是传染科医师一旦发现规定疫情报告的传染病时,就应依法恪尽疫情报告人的责任,对此原那么问题必须认真对待,决不能马虎敷衍。

  三、抓好消毒隔离管理

  1.对甲类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部门协助治疗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2.对除艾滋病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以外的乙类、丙类传染病病人,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3.对疑似甲类传染病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

  4.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和密切接触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5.建立传染科病房和门诊必要的严密隔离的条件,包括严密的隔离室建筑设计和条件,传染病隔离病房要有单独的厕所、洗手间,备有隔离衣架、消毒洗手盆、污物桶,较好的通风,充足的阳光,良好的防蝇、防蚊装置等。有条件时可配备病人专用 或电视机等设备。

  6.必须严格遵守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和病人都应遵守,不可有任何例外或变通;

  (2)医务人员进传染病房时要穿工作衣裤、戴口罩、帽子,用消毒液洗刷和冲洗手;

  (3)教育和监督病人遵守制度,隔离病人不得离房随意外出;

  (4)工作人员要做好各项效劳;

  (5)严格家属和亲友探视制度,并做好病人带入带出物品的消毒管理工作;

  (6)医院同时要做好传染病人生活垃圾和医疗用废物的消毒,做好污水、污物的无害化处理。

  四、抓好传染病的社区预防管理工作

  抓好社区传染病的预防保健是传染病医院应尽职责,在传染病爆发流行的情况下更应义不容辞地做好这项工作,传染病医院要帮助医院预防保健科做好基层防治工作,发挥专家咨询指导作用。

  1、传染病医院的选址应远离闹区,宜选择市郊或城郊结合部。

  2、医院的布局应符合卫生学标准,设施有利于消毒隔离,在院内部要严格划分污染区、半污染区和清洁区。

  3、医疗区与生活区严格分开,门急诊和住院部也要相对隔离,医务人员和病人的出入要实行双通道。

  4、病人应按病种分室收治,病人应严格隔离,不得互串病室和在院内随意走动,接触物品相对固定。

  5、医院必须设污水、污物处理装置,污水、污物须经无害化处理前方可排放。

  6、消毒管理做到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相结合。随时消毒主要针对就床、被服、便具以及诊疗、住院场所的地面、空间等消毒。终末消毒主要是针对病人出院后,进行一次彻底的消毒。

  (1)、针对传染病谱的变化以及传染病的季节性波动,不断调整效劳功能。如针对性病发病率的增高,开设和加强性病专科,尤其是艾滋病等的治疗。

  (2)、加强预防管理,在做到对传染病早期诊断、早期治疗,及时隔离的根底上,做好建卡登记管理,实行病情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防治网组织,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抓好预防保健工作。

  (3)、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提高传染病的诊治水平。应采用新技术、新手段,不断提高传染病的诊治水平。

  为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保证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传染病的科学管理,特制定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二、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工程准确、完整、字体清楚。

  三、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种染性非典肺炎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城镇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防疫站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发现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城镇12小时内

  农村于24小时内、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四、责任报告人发观麻疹、白喉、百日咳、脊灰、流脑、乙脑、伤寒及副伤寒、钩体、疟疾、出血热等我市重点管理的传染病及疑似病人,以最快方式报告防疫站并配合检诊。

  五、责任报告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应准确、完整、字体清楚,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交医院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员。

  六、诊治传染病病人时,要按规定作好消毒、隔离措施。

  七、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每月一次传染病漏报自查,做好门诊日志、疫情旬报、传染病花名册、自查统计、奖惩情况等资料并存档。

  八、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医院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那么?的有关规定。

  2、在院感科的指导下配合做好各项监测,按要求报告医院感染发病情况,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3、患者安置原那么应为: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4、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每周空气消毒一次,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消毒,每月大扫除一次。

  5、病人床单、被套、枕套每周更换1-2次,枕芯、棉褥、床垫定期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及时更换,并装入红色塑料袋,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更换下来物品。

  6、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巾),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位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诊所管理制度12

  立即停用或清除引起过敏的物质。病人就地平卧,吸氧,针刺人中、十宣、内关穴。

  肾上腺素0。5~1mg皮下注射(小儿0。02~0。025mg/kg),必要时

  10~15min后重复注射。

  地塞`米松10~20mg或氢化可的松100~200mg加入5%葡萄糖液

  20~40ml内静注。

  扩充血溶量:5%G·S 1000ml静滴。

  血管活性药:多巴胺40~80mg加入5% G·S 500ml静滴。

  可与间羟胺联合应用。必要时给予去甲肾上

  腺素1~4mg加入5%G·S静滴。

  抗组织胺药物:肌注异丙嗪25~50mg,扑尔敏10mg。

  10%葡萄糖酸钙10~20ml缓慢静注。

  观察24小时,以防过敏性休克再次发生。

诊所管理制度13

  第一条为加强个体诊所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治理,保证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用药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辖区内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个体诊所。

  第三条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辖区内个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规范适用于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储存、分配、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 人员与培训

  第五条 个体诊所的负责人及其有关人员应认识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把握药品基本知识。

  第六条个体诊所从事药品管理、处方审核、分配的人员必须是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或由已获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及通过劳动部门技能鉴定、符合规定的药学人员担任。

  第七条 个体诊所负责人应负责涉药人员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的继承教育培训,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第八条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第三章 进货与验收

  第九条个体诊所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药品,禁止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对首营企业应审核其合法资格,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

  第十条购进药品应逐批进行检查验收,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必须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购进进口药品还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测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应至少保留两年备查。

  购进医疗器械还应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并建立购进验收记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产品注册证号、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供货单位等。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第十一条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得购进使用。发现假劣药品或质量可疑药品,必须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使用或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第十二条个体诊所应配备与经批准的诊疗、服务范围相一致的药品,制订基本用药目录。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范围和品种按照**省卫生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省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常用及急救药品目录》执行。

  第十三条 个体诊所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配制制剂。

  第十四条 对特别管理药品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储存与保管

  第十五条个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存条件应与诊疗活动相适应。储存场所四周应平整光洁,屋顶、墙壁应无脱落物,不渗漏。并采取防潮、防冻、防虫、防鼠及通风、避光等措施。

  第十六条个体诊所必须配备与使用药品相适应的药柜、药架、底垫、冷藏柜、温湿度计等设施。药品按不同储存要求分别在常温、阴凉及冷藏条件下储存,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并每日做好温湿度记录。

  第十七条 个体诊所储存药品的药柜、冷藏柜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第十八条 药品储存放置必须分类定位,做到药品和非药品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

  第十九条个体诊所应定期对储存的药品进行检查养护,并予以记录。对近效期药品、医疗器械(指有效期6个月内)应加强管理,防止药品、医疗器械过期失效。

  第二十条 个体诊所的药品储存场所应与生活、办公、诊疗场所明确分隔,不得临街设置药柜。

  第五章 药品使用与分配

  第二十一条个体诊所应当凭本诊所医师处方使用药品,不得无处方分配药品。分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的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分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改或者重新签字,方可分配。

  处方调剂和药品拆零所用的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卫生,发药时应在药袋、投药瓶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三条个体诊所必须常常观察本单位使用的药品质量、疗效和反应。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必须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第六章 制度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个体诊所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和落实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和考核,做好相关记录。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

  (一)药品和医疗器械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二)药品储存、保管和养护管理制度;

  (三)处方分配和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四)不合格药品管理和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五)特别药品管理制度

  (六)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七)直接接触药品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八)从药人员业务学习制度;

  (九)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销毁处理制度;

  相关记录应包括:

  (一)药品购进验收记录;

  (二)药品养护记录;

  (三)药品存放场所的温湿度记录;

  (四)不合格药品处理记录;

  (五)废弃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销毁记录;

  (六)从药人员业务学习记录。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个体诊所必须按本规范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如违背本规定,予以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如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 本规范中个体诊所是指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

  第二十七条 本规范所指的首营企业是指购进药品时与本诊所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药品批发企业。

诊所管理制度14

  一、认真遵守《执业医师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认真、及时、准确地完成各科医疗文书的书写和其它相关记录。

  三、按有关规定做好传染病登记、报告工作。

  四、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

  五、为病人所急所想,关心体贴病人,精心救治。

  六、遵守医疗原则和保护性医疗制度,正确诊治,合理用药。

  七、努力学习医学知识,不断提高医疗业务水平。

  八、不开人情方、人情诊断书。

诊所管理制度15

  为贯彻执行《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加强我诊所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医疗器械使用安全、有效,制定我诊所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制度

  一、管理机构

  本诊所确定孙传英为医疗器械使用质量负责人,孙传英为医疗器械使用质量验收人。

  二、采购、验收制度

  (一)医疗器械采购实行统一管理,按业务性质和需要进行采购。凡属诊所所需的仪器设备,均统一由诊所负责人采购。其他部门或者人员不得自行采购。

  (二)采购应当从具有资质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购进医疗器械,索取、查验供货者资质、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等证明文件。对购进的医疗器械应当验明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并按规定进行验收。对有特殊储运要求的医疗器械还应当核实储运条件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标示的要求。

  (三)不得购进和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

  (四)质量验收人员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地记录进货查验情况。进货查验记录应当保存至医疗器械规定使用期限届满后2年或者使用终止后2年。大型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应当保存至医疗器械规定使用期限届满后5年或者使用终止后5年;植入性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应当永久保存。应当妥善保存购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原始资料,确保信息具有可追溯性。

  三、贮存管理制度

  (一)贮存医疗器械的场所、设施及条件应当与医疗器械品种、数量相适应,符合产品说明书、标签标示的要求及使用安全、有效的需要;对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还应当监测和记录贮存区域的温度、湿度等数据。

  (二)按照贮存条件、医疗器械有效期限等要求进行管理,做到计划采购,杜绝积压;先进先出,避免造成医疗器械过期。

  四、使用制度

  (一)在使用医疗器械前,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的有关要求进行检查,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前,应当检查直接接触医疗器械的包装及其有效期限。包装破损、标示不清、超过有效期限或者可能影响使用安全、有效的,不得使用,确认质量安全后方可使用。

  (二)对植入和介入类医疗器械应当建立使用记录,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记录永久保存,相关资料应当纳入信息化管理系统,确保信息可追溯。

  (三)按照产品说明书等要求使用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对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记录。

  五、维护与转让制度

  (一)对需要定期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的医疗器械,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并记录,及时进行分析、评估,确保医疗器械处于良好状态。

  (二)对使用期限长的`大型医疗器械,应当逐台建立使用档案,记录其使用、维护等情况。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医疗器械规定使用期限届满后5年或者使用终止后5年。

  (三)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维护维修服务,也可以委托有条件和能力的维修服务机构进行医疗器械维护维修,或者自行对在用医疗器械进行维护维修。

  (四)由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维修服务机构对医疗器械进行维护维修的,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明确的质量要求、维修要求等相关事项,在每次维护维修后索取并保存相关记录;诊所自行对医疗器械进行维护维修的,应当加强对从事医疗器械维护维修的技术人员的培训考核,并建立培训档案。

  (五)发现使用的医疗器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通知检修;经检修仍不能达到使用安全标准的,不得继续使用,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置。

  (六)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之间转让在用医疗器械,转让方应当确保所转让的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并提供产品合法证明文件。

  (七)转让双方应当签订协议,移交产品说明书、使用和维修记录档案复印件等资料,并经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转让。受让方应当按照进货查验的规定进行查验,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八)不得转让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或者检验不合格,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

  (九)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接受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其他机构、个人捐赠医疗器械的,捐赠方应当提供医疗器械的相关合法证明文件,受赠方应当按照进货查验的规定进行查验,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十)不得捐赠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或者检验不合格,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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