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1
一、 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 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 消防控制室实行 小时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的主管部门 应按月制定工作人员值班表;
三、 消防控制室白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 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 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四、 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提前 分钟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 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白离岗;
五、 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按时上岗,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 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 由 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六、 应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
七、 消防控制室应设置一部外线电话及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 器等消防器材;
八、 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九、 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室的设施,保持控制室 内的卫生;
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
十一、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 行无关的杂物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
一、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在接到火警显示后,应保持镇定、不得 慌乱,并按照相应的处理程序进行工作。
二、 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
接到控制设备报警显示后,应首先在系统报警点位置平面图 中核
(1) 实报警点所对应的部位;
消防控制室领班派一名值班人员或通知保卫人员迅速赶到报 警部
(2) 位核实情况,领班留在控制室内随时准备实施系统操作;
值班人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2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在接到火警显示后,应保持镇定、不得慌乱,并按照相应的处理程序进行工作。
二、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
1、接到控制设备报警显示后,应首先在系统报警点位置平面图中核实报警点所对应的部位;
2、消防控制室领班派一名值班人员或通知微型消防站(专职队)人员迅速赶到报警部位核实情况,领班留在控制室内随时准备实施系统操作;
3、值班人员和微型消防站(专职队)人员现场核实报警部位确实起火后,应立即通知消防控制室,留在消防控制室的领班应将系统联动控制装置调整到自动状态,并立即拨打电话“119”,向消防救援机构报警,说明发生火灾的单位名称、座落地点、起火部位、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
4、报警后,消防控制室领班应利用火灾事故广播系统通知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组织疏散和自救工作;
5、消防控制室的领班要监视系统的运行状态,保证火灾情况下自动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消防控制室火警误报处理程序:
1、接到控制设备报警显示后,应首先在系统报警点位置平面图中核实报警点所对应的部位;
2、消防控制室领班派一名值班人员或通知微型消防站(专职队)人员持通讯工具和灭火器,迅速赶到报警部位核实情况,领班留在控制室内随时准备实施系统操作;
3、值班人员或微型消防站(专职队)人员在现场核实为火警误报时,应及时通知消防控制室,留在消防控制室的`领班应将系统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并在值班记录中对误报的时间、部位、原因及处理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
4、消防控制室领班应及时将系统误报的原因及处理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四、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熟悉火灾事故紧急事故处理程序,并应定期进行演练,达到熟练掌握的程度。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3
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自动控制系统的管理,确保消防控制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临警使用,确保火灾时灭火指挥及消防控制信息的畅通,根据有关行政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市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
第三条消防控制室的建筑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它用。室内不得设置床铺,严禁堆放杂物,保持室内清洁。
第四条消防控制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应在入口处设有标志牌或标志灯,标志灯的电源应从消防电源上接入。
第五条消防控制室内应有显示被保护建筑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等,并可直接目视。
消防控制室内应设置向当地公安消防队直接报火警的直拨电话。
第六条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控制室及消防控制系统相关消防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负责。
第七条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必须经市级以上专业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八条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不准空岗。
第九条消防控制室应建立值班制度、交班制度、设备维护保养等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火警处理程序、操作程序。
第十条消防自动控制系统投入运行后,任何人不得擅自关闭和停用,也不得随意中断。
第十一条消防控制室应具有下列文件资料,并应建立消防自动控制系统的技术档案。
1、系统竣工图及设备的技术资料;
2、操作规程;
3、值班人员职责;
4、值班记录和使用图表。
第十二条消防自动控制系统应实行日检、季检、年检制度。
一、日检:每日应检查火灾报警器的功能,并填写系统运行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见附3、附4)。
二、季检:每季度应检测和试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下列功能,并填写季检登记表(见附5)。
1、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显示。
2、试验火灾报警装置的声光显示。
3、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
4、对备用电源进行工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5、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
(1)防排烟设备(可半年检查一次)、电动防火阀、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等控制设备;
(2)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
(3)卤代烷、二氧化碳、泡沫、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
(4)火灾事故广播、火灾事故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灯。
6、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
7、消防通讯设备应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
8、检查所有转换开关。
9、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三、年检:每年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应作下列检查和试验,并填写年检登记表(见附5)。
1、每年用专用检测仪器对所有安装的探测器应测试一次,
2、进行季检的各项试验内容,其中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显示功能可做模拟试验;
3、试验火灾事故广播设备的功能。
第十三条消防控制室应有模拟火灾事故广播稿,并应定期进行模拟试播训练。有条件的可适时进行演练。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4
一.关闭有关部位防火卷帘门:根据失火方位及火势大小采取隔离法,值班员控制降落.若没有降落回答信号,则迅速通知有关人员现场强行落下.(注:用于疏散逃生是先降中位,阻止火势蔓延直降下位.)
二.停止有关部位风机,关闭风阀.
三.控制消防电梯迫降首层.
四.接通事故照明与疏散指示灯.
五.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
六.按疏散顺序接通本层与临层的讯响器.
七.打开本层与邻层消防广播:将如何进行人员疏散的录音不断向选定区域播出.
八.启动消火栓泵:当接到消火栓手动报警信号后,启动消火栓泵.若不能启动,应立刻联系消防泵房工作人员强行启动.
九.启动喷淋泵:当某层发火灾时,失火部位的喷淋头爆破喷水.接到水流指示器与压力开关动作信号后,控制室值班员启动喷淋泵.若不能启动,则通知有关人员现场强制启动
十.启动排烟风机:发生火灾时,值班员控制打开该层与邻层排烟阀,启动排烟风机.(注:主楼排烟机启动前先开启屋顶排烟机防火阀.)
十一.启动送风风机:根据发生火灾的具体方位,迅速打开相应送风阀,启动送风机.(注:主楼送风机启动前先开启屋顶送烟防火阀.)
十二.接到送风机防火阀70摄氏度自动关闭信号后,关闭送风机.
十三.接到排烟机防火阀280摄氏度自动关闭信号后,关闭排烟机.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5
一、编写制度的目的
制定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和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消防管理,提高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作、人员有序疏散和快速、有效的处置火灾等消防事件。
二、范围及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制定程序如下:
1、编制制度草案;
2.制定细则并广泛征求意见;
3.经过讨论、修订、审批等程序通过,并在公司内部公示;
4.定期评估和修改制度。
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劳动合同法》
2.《劳动法》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行政管理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6.《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四、具体制度内容
1.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制度名称: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范围:公司内所有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
目的:规范消防管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内容:
(1)工作制度。制定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工作内容、物品设备等相关事宜。
(2)报警、接警制度。明确报警、接警流程、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3)设备维护制度。明确消防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巡查制度等。
(4)值班记录制度。明确值班记录内容、形式和报送程序等。
责任主体: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
执行程序:
(1)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
(2)认真负责的接受和处理各种报警信息、派遣值班人员到位;
(3)认真负责定期对巡检管线、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更换等;
(4)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每日报告主管领导。
责任追究: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严重性,可以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者追究法律责任。
2.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范围:公司内所有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
目的:规范消防管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内容:
(1)机构设置。明确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的.基本职责、工作流程、作业规范等。
(2)工作制度。制定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工作内容、物品设备等相关事宜。
(3)安全教育管理制度。明确安全教育的时间、内容和方式,确保全员学习消防知识和技能。
(4)消防器材管理制度。明确器材设备的检查更新时间及处置措施等。
(5)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有效的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各种火灾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处置。
责任主体: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
执行程序:
(1)认真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
(2)认真履行消防器材管理职责,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检查、保养、更新;
(3)认真组织实施消防演练、应急预案等消防活动;
(4)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活动文明、有序,杜绝舞弊等不端行为。
责任追究: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严重性,可以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者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制度内容应得到每个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的认真遵守。企业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估,并做出相应纠正与完善措施。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6
消防控制室应24小时有人值班,即使在特殊情况中,也应保证有一名人员留守,以便处理紧急情况。
1、控制室值班人员的任务
(1)、负责对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背景音乐与紧急广播系统的各种控制设备的监视和操作,不得擅离职守,做好检查、操作等工作。
(2)、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施,系统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协助技术人员进行修理、维护,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发生火灾要尽快确认,及时、准确启动有关消防设备,正确有效地组织扑救及人员疏散,给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并应现场火情和主管部门的要求直播119向消防队报警,不得迟报或不报,消防队到场后,要如实报告情况,协助消防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4)、对消防控制室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试验,以确保消防设施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纪录。
(5)、宣传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去完成各项技术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6)、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2、事故处理程序及日常管理制度
(1)、事故处理程序
A、接到报警信号后,应立即携带对讲机、插孔电话等通讯工具,迅速到达报警点确认。
B、如未发生火情,应查明报警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并认真做好记录。
C、如确有火灾发生,应立即用通讯工具向消防控制室反馈信息,利用现场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D、消防控制室值机人员根据火灾情况启动消防设备及背景音乐与紧急广播系统等有关设备,通知有关人员到场灭火,报告单位值班领导,并应拨打119向消防队报警。 E、情况处理完毕后,恢复各种消防设备正常运行状态。
F、消防控制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没得到上级领导批准,严禁带人对值班室、机房等工程重要部位参观、访问。
G、每日工作记录应认真清楚,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或跟进,努力减少一切失误。
H、消防控制室电话应保障畅通无阻,接听电话应清晰、明快,禁止长时间占线,禁止任何人上班时处理私人电话。
(2)、日常管理制度
A、消防控制室必须昼夜24小时设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未经专业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B、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学习消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消防技能。
C、值班时间严禁睡觉、喝酒,不得与人聊天、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控制室内会客,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室内设备。
D、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况,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做好各种纪录,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E、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设备。
3、人员配置及人员素质要求
(1)、消防控制室设备操作人数的配备
A、昼夜24小时保证有人值班。
B、每班不少于2人。
C、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
D、保持值机人员的相对稳定。
(2)、人员素质要求
A、消防控制室设备操作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的文体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年龄适宜在18~45周岁之间。
B、热受本职、忠于职守、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
C、应在上岗前经过专门培训,熟练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并经公安消防机构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7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精神、物质奖励或考核加分激励,视情给予100-300元奖励:
1、认真履行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工作作出突出成绩的;
2、制止不安全行为,避免发生火灾的;
3、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和扑灭初起火灾,经确认避免了火灾事故者;
4、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教育,在消防技能、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获得政府或部门消防安全奖励的;
7、在消防工作中有其他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并在考核减分,视情给予10-100元罚款,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待岗或解除劳动合同,并负责赔偿损失;或由公安消防机构实施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职工消防教育培训、义务消防队活动制度未落实、未按规定记录的;
2、未签发动火安全措施票擅自动火或动火未落实消防监护人、安全措施,尚未造成损失的`;
3、接到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
4、消火栓、消防水带、水枪、接口损坏丢失或丢失后隐瞒不报的;
5、非火灾情况下,未经申报审批,擅自将消防设施器材(包括消火栓、消防水带)挪作他用的;
6、消防设施器材使用后不及时上报更换或隐瞒不报、未及时恢复备用,尚未造成损失的;
7、消火栓、灭火器材(箱)周围堆放杂物或未经同意变更位置的;
8、消防设施、器材未落实岗位定期维护保养,或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箱)卫生不洁的;
9、未经批准,擅自改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或故意破坏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损失的;
1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不符合安全规定或未经批准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11、私接乱拉电源或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的;
12、在营业厅内吸烟或发现顾客吸烟不加制止的;
13、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上摆放物品的;
14、不会使用灭火器材和报火警的;
15、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消防演练的;
16、消防值班、巡查人员不如实记录的;
17、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8
一、消防控制室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配备专人24小时值班,每个班次不应少于2人,并实行岗位操作责任制。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年龄在18至45岁之间,具有一定相关专业知识,并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消防安全培训证书》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三、消防控制室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严禁存放化学危险物品和无关的杂物,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四、操作人员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在控制室会客,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五、控制室应设置显示重点部位、疏散通道信消防设备所在公交车的平面图或者模拟图,制定火灾发生后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
六、认真落实交接班、报警设备检测、发生火灾信号处置、灭火操作设备检查和设备运行登记、记录制度。
七、对建筑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测、测试和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运转及其设备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严禁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9
员和保卫人员现场核实报警部位确实起火后, 应立即通知消防控制室,留在消防控制室的领班应将系统联动控制装置调整 到白“动状态,并立即拨打电话 向公安消防机构报警,说明发 生火灾的119单位名称、座落地点、起火部位、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
报警后,消防控制室领班应利用火灾事故广播系统通知有关 部门和有关人员组织疏散和白救工作;
消防控制室的领班要监视系统的运行状态, 保证火灾情况下 白动
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 消防控制室火警误报处理程序:
接到控制设备报警显示后,应首先在系统报警点位置平面图 中核实报警点所对应的部位;
消防控制室领班派一名值班人员或通知现场保卫人员持通讯 工具和灭火器,迅速赶到报警部位核实情况,领班留在控制室内随时 准备实施系统操作 ;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10
一、每日防火巡查由保安部统一组织实施,每日由专门人员进行巡查,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至少巡查一遍。
二、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每二小时进行一次,营业结束时对营业现场全面进行清查,消除遗留火种,并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三、巡查的'内容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好情况;室内消火栓、水带、水枪完好在位情况;消火栓、喷淋管道阀门开启情况;消防水池、高位水箱水位情况;消防水泵等供水设备完好情况;湿式报警阀、末端试水装置完好、压力指示情况;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电话插孔、喷头在位、是否被遮挡情况;灭火器在位、完好情况;应急广播系统扬声器完好在位情况;防排烟风口完好情况;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四、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五、防火巡查在巡查时应佩戴统一制作的上岗证。
六、每日营业结束,保洁人员负责打扫卫生,清除可能遗留的火种。
七、营业结束后,对营业厅继续进行两次防火巡查。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11
1、消防控制室必须昼夜24小时设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未经专业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2、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学习消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消防技能;
3、值班时间严禁睡觉、喝酒、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控制室内会客,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室内设备;
4、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况,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做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5、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12
一、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报警联动控制设备需要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火灾时能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
三、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灾和故障报警。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每班不得少于2人。一名为值机人,负责值机,进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另一名为传达人,负责值班时对火灾报警部位的核实和拨打火警电话、启动应急预案等紧急情况的处置。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取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核发的《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资格证》,持证上岗,并将原件或复印件存放在消防控制室备查。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各项记录工作,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会客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报警设备检查,发生火灾信号处置、灭火操作设备检查和设备运行情况等各项登记、记录工作。
八、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室的设施,保持控制室内的卫生。
九、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
十、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消防控制室应设置一部可直接拨打119报警的固定电话、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备相应的通讯联络工具。
十一、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物品或杂物,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道穿过。
十二、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十三、对建筑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测试和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运转及其设备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十四、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严禁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
二、消防监控室消防安全巡查制度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进行两小时防火巡查制度。检查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二、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立即上报,反馈中控室,可按下就近的消防报警按钮报警并及时扑救。
三、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巡查、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名,存档备查。
四、巡查人员遇有可疑人可疑事要及时发现、询问、制止、上报,保证合法人的权益,保持酒店的有序经营环境。检查消防通道内有无杂物,门窗是否完好。安防执勤时注意自我保护。
五、巡查人员禁止利用工作时间闲谈或办私事,不得擅自进入独立经营管理的区域,工作需要,应两人以上经上级、区域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并配合负责人的工作。
六、巡查人员应按规定着装,执勤期间按相关要求规定完成本职工作,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处理的请示上级领导,详细记录现场的事态发展情况,并上报。
三、消防监控室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达本岗位,做好交接准备。
二、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着装,检查仪容仪表,精神面貌良好。
三、检查岗位的设备运行是否良好和交接巡视检查、执机注意事项。
四、当班人员必须在记录本上填写好设备运行、巡检等情况,并要求字迹清楚,记录齐全。
五、将消防应急工具,相关资料如数按规定摆放整齐。
六、做好中控室卫生清理工作,保证机器、地面、墙面洁净。
七、接班人员未到,当班人员不得离岗,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请示处理办法。
八、交接班各项内容经确认后必须在交接班本上签名和时间,以示确认和负责。
九、如遇到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接班者协助交班者对事件进行处理,待事件处理告一段落,经交上级领导批准,再进行交接班。
十、接班人酒醉、情绪不稳、意识不清、不得交接班,应上报请示处理办法。
十一、交班者要按本制度进行交班,如未按规定办,接班者可以提出意见,要求交班人员立即补办,否则可以不接班,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十二、消防中控室双人执机,不得单人交接班,不得电话信誉交接,应有文字体现。
四、火灾接警处警程序
一、员工发现火灾应当立即呼救,并利用电话或火灾报警按钮拨打“119”电话报警、报告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报告内容包括火警地点、燃烧物性质、火势蔓延方向等;
二、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处置:
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进行工作分工。一名为值机人,负责值机,进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另一名为传达人,负责值班时对火灾报警部位的核实和拨打火警电话、启动应急预案等紧急情况的处置。
2、在接到火灾报警信号时,应头脑冷静,保持镇定,并按照相应的处理程序进行工作。
3、接到控制设备报警显示后,应迅速核实报警点所对应的部位。报警控制器不具备智能显示功能的,应在报警地址编码对照表中进行核实。
4、迅速通过电话或无线对讲系统等通讯工具立即通知巡查人员或报警区域的楼层值班、工作人员携带通信工具和灭火器,迅速赶到报警点确认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在控制室内做好处置火警的准备。
5、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
(一)巡查人员或报警区域的楼层值班、工作人员现场核实报警部位确实起火后,应立即通过报警按钮、电话或无线对讲系统等通讯工具向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反馈确认火灾信息,同时组织本楼层或防火分区工作人员和员工,按分工及时引导本楼层顾客、消费者疏散,并实施扑救初起火灾;
(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接到反馈的火灾确认信息时,值机人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传达人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说明发生火灾的单位名称、座落地点、起火部位、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
(四)传达人在报警后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报告单位负责人。应利用火灾事故广播发出火灾处置指令,通知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开展疏散和自救工作,告知顾客、消费者不要惊慌,在工作人员和员工的引导下有序地疏散、撤离火灾现场(卡拉OK场所应启动声像报警系统),并用通讯工具向单位值班领导报告;
(五)值机人要监视系统的运行状态,保证火灾情况下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及时做好记录。
(六)火警处置完毕后,恢复各种消防设施至正常运行状态。
三、消防控制室火警误报处理程序:
(一)巡查人员或报警区域的楼层值班、工作人员在现场核实为火警误报时,应及时向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反馈误报的有关信息,并排除现场干扰因素;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反馈的火灾误报信息时,应对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复位,将系统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并在值班记录中对误报的时间、部位、原因及处理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及时将系统误报的原因及处理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四、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值班人员确认火灾后,立即通过单位内部电话、有线无线对讲系统、警铃、广播等方式,发出火灾信号,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同时拨打“119”电话向消防队报警;
五、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涉及的人员,立即按照预案分工,迅速展开灭火和疏散救援。
六、发出火灾信号后,单位应当于2分钟内全面投入灭火救援工作,并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1、通讯联络组按照灭火和应急预案要求通知预案涉及的员工赶赴火场,向消防队报警,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员工;
2、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利用本单位的消防器材、设施扑救火灾;
3、疏散引导组按分工组织引导现场人员疏散;
4、安全救护组负责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5、现场警戒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13
一、消防设施器材维护实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具体由保卫部具体组织实施,各部门发现消防设施器材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保卫部报告,维修不及时或管理不当将追究部门或柜组负责人的责任。
二、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各部门、柜组对本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
三、与具有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能力的.东安阳光商场签订维修保养合同,每月进行一次维修保养,出具维修保养报告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功能检验,确保其正常使用。
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投入使用2年后进行清洗,以后每3年清洗一次。
五、灭火器至少每十二个月委托维修东安阳光商场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东安阳光商场进行检查,更换已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必须落实灭火器报废制度,超过使用期限的灭火器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配新灭火器。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东安阳光商场(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六、每两年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全面进行检查,修补缺损和防腐处理;每年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每季度对报警阀进行一次放水试验,对管道控制阀进行一次检修;每两个月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每月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水位和压力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防水泵每月启动运转一次并模拟自动控制启动运转一次;内燃机驱动消防水泵每周运转一次;电磁阀每月检查一次并作启动实验;每月对全部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以上检查要记入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七、不准随便动用火灾区域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消防插孔电话、自动喷水灭火报警阀、防火卷帘手动开关等,发现损坏要及时报告。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14
一、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由消防安全归口部门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二、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四、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测,不具备维护保养和检测能力的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五、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等有关情况。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通用版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控制室的一般要求、资料和管理要求、控制和显示要求、图形显示装置的信息记录要求、信息传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GB50116中规定的集中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亦适用于未设置消防控制室但设置本标准涉及的自动消防系统的建筑。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520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3一般要求
3.1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
3.2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能监控并显示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并应具有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以下简称监控中心)传输这些信息的功能。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见附录A。
3.3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4.1规定的资料和附录B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可具有向监控中心传输消防安全管理信息的功能。
3.4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消防控制室时,应确定主消防控制室和分消防控制室。主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应对系统内共用的消防设备进行控制,并显示其状态信息;主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应能显示各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状态信息,并可对分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及其控制的消防系统和设备进行控制;各分消防控制室内的控制和显示装置之间可以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但不应互相控制。
3.5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为符合国家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消防控制室的设计、建设和运行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6消防设备组成系统时,各设备之间应满足系统兼容性要求。
4资料和管理要求
4.1消防控制室资料
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下列纸质和电子档案资料:
a)建(构)筑物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重点部位位置图等;
b)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急灭火预案、应急疏散预案等;
c)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职、义务消防人员等内容;
d)消防安全培训记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e)值班情况、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及巡查情况的记录;
f)消防设施一览表,包括消防设施的类型、数量、状态等内容;
g)消防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系统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等;
h)设备运行状况、接报警记录、火灾处理情况、设备检修检测报告等资料,这些资料应能定期保存和归档。
4.2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4.2.1消防控制室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实行每日24h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
b)消防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应符合GB25201的要求;
c)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和其他联动控制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得将应处于自动状态的设在手动状态;
d)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启动开关处于自动位置(通电状态)。
4.2.2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应急程序应符合下列要求:
a)接到火灾警报后,值班人员应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
b)火灾确认后,值班人员应立即确认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状态,同时拨打“119”报警,报警时应说明着火单位地点、起火部位、着火物种类、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c)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单位内部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并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5控制和显示要求
5.1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4.1条规定的资料内容及附录B规定的其他相关信息;
b)应能用同一界面显示建(构)筑物周边消防车道、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消防水源位置,以及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建筑面积、建筑高度、使用性质等情况;
c)应能显示消防系统及设备的名称、位置和5.2~5.7规定的动态信息;
d)当有火灾报警信号、监管报警信号、反馈信号、屏蔽信号、故障信号输入时,应有相应状态的专用总指示,在总平面布局图中应显示输入信号所在的建(构)筑物的位置,在建筑平面图上应显示输入信号所在的位置和名称,并记录时间、信号类别和部位等信息;
e)应在10s内显示输入的火灾报警信号和反馈信号的状态信息,100s内显示其他输入信号的状态信息;
f)应采用中文标注和中文界面,界面对角线长度不应小于430mm;
g)应能显示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报警信息、故障信息和相关联动反馈信息。
5.2火灾报警控制器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火灾探测器、火灾显示盘、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正常工作状态、火灾报警状态、屏蔽状态及故障状态等相关信息;
b)应能控制火灾声光警报器启动和停止。
5.3消防联动控制器
5.3.1应能将5.3.2~5.3.10消防系统及设备的状态信息传输到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5.3.2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喷淋泵电源的工作状态;
b)应能显示喷淋泵(稳压或增压泵)的启、停状态和故障状态,并显示水流指示器、信号阀、报警阀、压力开关等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消防水箱(池)最低水位信息和管网最低压力报警信息;
c)应能手动控制喷淋泵的.启、停,并显示其手动启、停和自动启动的动作反馈信号。
5.3.3对消火栓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消防水泵电源的工作状态;
b)应能显示消防水泵(稳压或增压泵)的启、停状态和故障状态,并显示消火栓按钮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及位置等信息、消防水箱(池)最低水位信息和管网最低压力报警信息;
c)应能手动和自动控制消防水泵启、停,并显示其动作反馈信号。
5.3.4对气体灭火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
b)应能显示系统的驱动装置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并能显示防护区域中的防火门(窗)、防火阀、通风空调等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
c)应能手动控制系统的启、停,并显示延时状态信号、紧急停止信号和管网压力信号。
5.3.5对水喷雾、细水雾灭火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水喷雾灭火系统、采用水泵供水的细水雾灭火系统应符合5.3.2的要求;
b)采用压力容器供水的细水雾灭火系统应符合5.3.4的要求。
5.3.6对泡沫灭火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消防水泵、泡沫液泵电源的工作状态;
b)应能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
c)应能显示消防水泵、泡沫液泵的启、停状态和故障状态,并显示消防水池(箱)最低水位和泡沫液罐最低液位信息;
d)应能手动控制消防水泵和泡沫液泵的启、停,并显示其动作反馈信号。
5.3.7对干粉灭火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
b)应能显示系统的驱动装置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并能显示防护区域中的防火门窗、防火阀、通风空调等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
c)应能手动控制系统的启动和停止,并显示延时状态信号、紧急停止信号和管网压力信号。
5.3.8对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防烟排烟系统风机电源的工作状态;
b)应能显示防烟排烟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防烟排烟系统风机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
c)应能控制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的风机和电动排烟防火阀、电控挡烟垂壁、电动防火阀、常闭送风口、排烟阀(口)、电动排烟窗的动作,并显示其反馈信号。
5.3.9对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防火门控制器、防火卷帘控制器的工作状态和故障状态等动态信息;
b)应能显示防火卷帘、常开防火门、人员密集场所中因管理需要平时常闭的疏散门及具有信号反馈功能的防火门的工作状态;
c)应能关闭防火卷帘和常开防火门,并显示其反馈信号。
5.3.10对电梯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控制所有电梯全部回降首层,非消防电梯应开门停用,消防电梯应开门待用,并显示反馈信号及消防电梯运行时所在楼层;
b)应能显示消防电梯的故障状态和停用状态。
5.4消防电话总机
消防电话总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与各消防电话分机通话,并具有插入通话功能;
b)应能接收来自消防电话插孔的呼叫,并能通话;
c)应有消防电话通话录音功能;
d)应能显示各消防电话的故障状态,并能将故障状态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5.5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
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处于应急广播状态的广播分区、预设广播信息;
b)应能分别通过手动和按照预设控制逻辑自动控制选择广播分区、启动或停止应急广播,并在扬声器进行应急广播时自动对广播内容进行录音;
c)应能显示应急广播的故障状态,并能将故障状态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5.6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手动控制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主电工作状态和应急工作状态的转换;
b)应能分别通过手动和自动控制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和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从主电工作状态切换到应急工作状态;
c)受消防联动控制器控制的系统应能将系统的故障状态和应急工作状态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d)不受消防联动控制器控制的系统应能将系统的故障状态和应急工作状态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5.7消防电源监控器
消防电源监控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电源和备用电源的工作状态和故障报警信息;
b)应能将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电源和备用电源的工作状态和故障报警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6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的信息记录要求
6.1应记录附录A中规定的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记录容量不应少于10000条,记录备份后方可被覆盖。
6.2应具有产品维护保养的内容和时间、系统程序的进入和退出时间、操作人员姓名或代码等内容的记录,存储记录容量不应少于10000条,记录备份后方可被覆盖。
6.3应记录附录B中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及系统内各个消防设备(设施)的制造商、产品有效期,记录容量不应少于10000条,记录备份后方可被覆盖。
6.4应能对历史记录打印归档或刻录存盘归档。
7信息传输要求
7.1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在接收到火灾报警信号或联动信号后10s内将相应信息按规定的通讯协议格式传送给监控中心。
7.2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在接收到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后100s内将相应信息按规定的通讯协议格式传送给监控中心。
7.3当具有自动向监控中心传输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功能时,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在发出传输信息指令后100s内将相应信息按规定的通讯协议格式传送给监控中心。
7.4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接收监控中心的查询指令并按规定的通讯协议格式将附录A、附录B规定的信息传送给监控中心。
7.5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有信息传输指示灯,在处理和传输信息时,该指示灯应闪亮,在得到监控中心的正确接收确认后,该指示灯应常亮并保持直至该状态复位。当信息传送失败时应有声、光指示。
7.6火灾报警信息应优先于其他信息传输。
7.7信息传输不应受保护区域内消防系统及设备任何操作的影响。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通用版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报警联动控制设备需要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火灾时能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
三、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灾和故障报警。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每班不得少于2人。一名为值机人,负责值机,进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另一名为传达人,负责值班时对火灾报警部位的核实和拨打火警电话、启动应急预案等紧急情况的处置。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取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核发的《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资格证》,持证上岗,并将原件或复印件存放在消防控制室备查。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各项记录工作,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会客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报警设备检查,发生火灾信号处置、灭火操作设备检查和设备运行情况等各项登记、记录工作。
八、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室的设施,保持控制室内的卫生。
九、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
十、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消防控制室应设置一部可直接拨打119报警的固定电话、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备相应的通讯联络工具。
十一、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物品或杂物,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道穿过。
十二、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十三、对建筑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测试和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运转及其设备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十四、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严禁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15
一、消防控制室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配备专人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二人,严禁脱岗。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相关专业知识,并经消防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三、消防控制室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严禁存放危险化学物品和无关的'杂物,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四、值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控制室内会客,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五、控制室内设置显示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和火灾发生后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
六、认真落实交接班、报警设备检测、发生火灾信号处理、灭火操作设备检查等记录制度,要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况,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七、严禁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灭火系统,切断消防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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