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集锦[14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条为加强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有效控制小学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小学食堂与同学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小学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小学校长为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小学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讨论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主管校领导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教导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看法,必需准时责成相关部门举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后勤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小学设立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详细负责监督检查小学食品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小学守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守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大事的发生,确保同学用餐安全。
第五条小学以多种形式对同学举行宣扬教导,教导同学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加同学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庇护能力。
第六条小学食堂应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园饮食从业人员必需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小学要定期对相关人员举行食品安全法律学问的培训。
第七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大事,主管校领导应立刻到现场举行指挥,组织救护,防止事态扩大,并准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导行政部门报告,乐观协作有关部门举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背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伤害甚至生命危急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食堂发生严峻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安全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品安全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4、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及监督员的责任:
1、未根据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安全举行检查,或检查次数、订正力度达不到要求而浮现问题的;
2、对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峻后果的;
3、不主动协作上级食品药品监管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
4、未准时传达上级食品药品监管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5对、员工未举行食品卫生安全学问培训、考核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不主动协作饮食中心及业务部对食堂食品安全举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过程中发觉食堂有违背规定的行为而不予以准时订正、制止的;
3、不准时传达上级有关食品安全政策和相关规定,造成工作浮现失误的;
4、食堂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不准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
5、食堂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未实行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严峻后果的;
6、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峻后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物供部负责人及配送员的责任:
1、不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求对供货方举行索证的:或选购无有效许可证的食物:
2、把积压食品和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推销给食堂的:
3、把腐烂变质、不合格产品搭配给食堂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承包商的责任:
1、饮服务许可证不准时更换的`;
2、员工上岗不持有效健康证的;
3、食堂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准时上报主管部门的;
4未、对员工举行食品安全学问培训、测验、考核的;
5不、根据食品卫生法及卫生“五四”要求举行验收、加工、生产、销售的;
6、用不正值手段私自购买食品的;
7、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重大影响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保管员的责任:
1.对食品验收不把关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库存食物不检查造成积压或过期、变质的;
3.让食堂使用过期、变质的不合格食品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厨师、服务员的责任:
1、使用、加工、出售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
2、发觉食品原料有问题不上报经理或主管部门,造成不良后果的;
3、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峻后果的:
4、未办理健康证上岗的。
第十条责任及处分
(一)处分原则
1、因为工作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给小学和就餐者造成一定的伤害或不良后果的,赋予直接责任人记大过及其以下处分,并责令该饮食部门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2、工作严峻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严峻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峻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峻危害,给小学和就餐者造成严峻伤害或严峻不良后果的,赋予直接责任人撤职及其以上处分。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构成犯罪的,报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伪造餐饮服务许可证和未取得健康证实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或者对患有疾病不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人员,不按规定调离、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分离赋予警告、取缔其在校园的一切经营活动。
(二)处分种类
小学在编人员违背本方法的应分离赋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免职留用察看、免职等处分:造成严峻食物中毒事故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小学食堂外聘的单位和个人,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担当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责任追究程序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由小学组织相关负责人举行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看法,报总务处、校长室等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本方法由总务处负责解释。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一、 盛放冷荤及烹饪、加工好的直接入口食品的盆、盘、碟、碗等容器在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前必须洗刷洁净并进行有效的消毒。
二、 容器具洗刷,洗涤消毒池严格专用,明确标识洗涤池、消毒池、清洗池,使用的洗涤灵、消毒水须符合卫生标准要求,消毒液的配比浓度达到250ppm(试纸校验为300ppm)。
三、 容器具洗刷按照一刮去残渣、二洗、三冲、四消毒、五清水、六保洁的顺序进行。
四、 严格执行餐饮具、工用具、容器洗刷消毒程序:
ⅰ、 热力消毒至少设两个水池,洗消程序为去残渣、洗涤剂洗刷、净水冲、热力消毒四道,感官检查光、洁、涩、干。
ⅱ、 化学消毒至少设三个水池,程序为去残渣、洗涤剂洗刷、药物消毒、净水冲四道工序;消毒水池内壁有水面高度标志线,池中预先放自来水(使用有效氯消毒剂消毒时应使用常温水)达标志高度后,再向水中加入规定容积的消毒药剂,使有效氯浓度达到250ppm,用试纸校验达到300ppm,药剂分散混匀后(勿重叠)放入欲消毒的餐饮具容器,使餐饮具、容器充分浸入消毒液面内,维持消毒时间5分钟以上,取出后以净水冲洗表面的消毒剂残留,感官检查洁净、无异味。
五、 根据消毒程序要求,直接接触成品的用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因材质、大小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采取不同消毒方法,严格执行关键限值标准。
A、煮沸消毒:温度100℃以上 时间≥10分钟
B、营养餐重复使用的餐具热风消毒:温度95℃ 时间≥60分钟
C、红外线消毒:温度 120℃ 时间≥10分钟。
D、洗碗机消毒:水温 85℃ 时间≥40秒钟
六、 消毒有专职人员负责,严格执行消毒标准要求,做好当日记录。
七、 消毒好的物品按卫生要求存放与使用,严格餐饮具用后洗净、用前消毒原则;已消毒与未消毒的餐饮具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标有明显的.“已消毒”、“未消毒”标记;消毒后的餐饮具放入密闭保洁柜中储存,分类摆放、整洁有序。餐具保洁柜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洁净;保洁柜内无杂物及个人用品。
八、 洗碗机保持洁净,热力洗消用水、气达到规定的温度;设备上的温度显示装置正常无故障。洗碗机、洗消池用后保持洁净,无残渣,台面、地面清洁无污垢。
九、 从餐饮具、容器上清除下来的废弃物以专用带盖容器盛放,做到废弃物不暴露、不积压、不外溢、容器外观清洁。
十、 从事洗刷、消毒工作的从业人员经健康培训合格,持有效健康、培训证明上岗;熟练掌握洗消工序与洗涤、消毒的相关卫生知识。
十一、 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需经检验合格,符合国家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卫生标准与要求,保证对人体安全无害,索取的检验证明存档备查。
十二、 未经消毒的餐饮具、容器不得用于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及供餐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饮具。
十三、 消毒间保持清洁,洗刷池、消毒池专用,水池用后刷净,垃圾及时清理。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3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
1.凡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应急性检查。
2.凡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或交管理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4.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工作。
5.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7.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洁、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本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2.制定并执行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拟定并实施年度自查和巡查工作计划,探索和推行先进管理规范和手段。
3.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食品安全自查和管理,并做好记录。对违反法律规定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进行批评、制止,严重者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4.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知识培训和内部考核。
5.定期组织开展场所内外环境卫生清洁工作,组织检查场所条件、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6.主动接受监管部门的培训考核,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食品状况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建议单位领导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并及时向市场监部门报告。
7.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确定的其他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本单位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自查计划,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2.食品安全自查由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员组织实施,并负责不合格项的整改工作。
3.食品安全自查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对员工健康管理、进货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管理、加工操作规范、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工作进行自查。
其中,经营场所布局、制作工艺流程、内部管理流程等重点管理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立即组织食品安全自查;根据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媒体舆情等渠道获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也应在本单位立即组织自查。
4.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常规项目食品安全检查,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的,要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5.食品安全自查不合格项应当查清原因、立即整改。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奖惩等规定处理。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建议本单位领导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向市场监部门报告。
6.食品安全自查应当建立自查档案,如实记录食品安全自查组织实施的时间、计划、人员、结果和排查整改情况,不得涂改或污损,保存时限不得少于2年。
四、粗加工风险控制要求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3)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4)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用。
(5)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分类存放。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6)切配好的食品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7)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机械设备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8)在专用洗拖把池或洗拖把桶内涮洗拖把,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
五、烹调加工风险控制要求
(1)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用水水质应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2)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C。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
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3)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4)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8℃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凉透后及时冷藏,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5)隔餐隔夜熟制品、外购熟食品必须在食用前充分加热煮透。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6)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7)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干净。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擦净。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理抽油烟机罩。
(8)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
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六、专间操作风险控制要求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配制的菜肴,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2)固定专人加工制作,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专间,工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二次更衣、洗手消毒,工作时应戴口罩。
(3)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专间,不得在专间内从事与加工无关的活动。
(4)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开启空调,室内温度不超过25℃。
(5)专间的设备、工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消毒,操作过程中注意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
(6)专间内冰箱必须专用。熟食品用容器及保鲜纸密封保存于冰箱中,不得重叠存放。
(7)装盘后不可交叉重叠存放,传菜从食品输送窗口进行,禁止传菜人员直接进入专间端菜。
(8)各种冷食类、生食类食品现配现用,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应存放于专用冰箱中冷藏或冷冻,食用前需要加热的按规定进行再加热。冷食类食品加工制作完成至食用应控制时间在2小时之内,生食类食品加工制作完成至食用应控制在1小时之内。
(9)蛋糕胚应在存放在专用冷冻或冷藏设施中,打发好的奶油应尽快使用。
七、场所及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本单位配备足够的加工设施和卫生设备。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2.采取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等防蝇防尘防虫防鼠设施设备。直接与外界相通的门窗均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门下设防鼠板,门的缝隙应小于6mm。
3.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
4.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
5.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6.转运容器、转运车、传送升降梯等食品转运设施,应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应为易清洗材料制成。
7.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八、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
1.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2.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3.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药物泡、清水冲、保洁的顺序操作,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专人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记录。
4.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盛放消毒餐饮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5.采购使用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供应的餐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营业执照复印件、消毒合格凭证,清洗消毒餐饮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必须符合囯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九、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
1.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2.进行采购时,选择具有相关合法资质的供或者,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等)。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 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3.采购记录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票据等相关凭证。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无保质期的,不少于2年。
4.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5.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 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6.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 明的复印件。
7.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8.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
十、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4.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l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5.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6.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密闭容器或包装袋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7.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十一、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
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杜绝使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中物品的现象。严禁使用亚硝酸盐。
2.食品添加剂使用要专人负责、专账记录、带锁专柜存放、专器称量。严禁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并严格按照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及产品说明书的使用量进行配比称量,并做好使用记录。
3.在自制火锅底料、调味料、饮料中添加食品添加剂的应公示,公示应标识在菜单中或设置公示栏等形式,便于公众了解相关信息,公示的基本信息要与实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相符,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变化的要及时更换公示信息。
十二、废弃物处置制度
1.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2.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做到日产日清。
3.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交由经相关部门许可或者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餐饮单位应与处置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并索取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不得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不得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放到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公共厕所、公共水域或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者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5.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帐,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
十三、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1.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应对食品进行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2.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3.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
4.原则上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其它情况可根据需要由监管部门或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行决定留样品种。
5.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25g。
6.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7.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四、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对事故延报、谎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五、食品安全追溯制度
1.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2.发现本单位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召回。
3.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对召回的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的,应提前报告时间地点。
十六、召回制度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使用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1.餐饮服务经营者发现其使用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市场监管部门。
2.餐饮服务经营者接到市场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应按上述规定立即处理。
3.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措施,能够保证食品安全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在履行查验和记录制度后,可以继续使用。
4.餐饮服务经营者对贮存、视频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并做好相关记录。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4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师生的安全、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化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我校制定的以下有关食品卫生、食堂加工相关的管理制度:
一、食堂必须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
二、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总务处负责日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预防工作。
三、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和从业人员工作责任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四、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销售操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原料存放间必须由专人负责。食堂管理人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学生饮食的卫生与安全。
五、对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饮用来历不明的食物,发现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出售变质、污染和三无食品,应及时向学校和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六、学校要制订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起动应急机制,并实行紧急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报告信息应包括发生单位、地址、时间、疑似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并做好记录。
七、不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报告,不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对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八、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按卫生部和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学校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5
一、根据实际加工需要设置专用初加工间,配备清洗、切配人员。
二、及时拆除食品原料外包装,将其放置到周转容器(箱、篮等)内。按照挑拣、整理、解冻、清洗、剔除不可食用部分、切配等工序加工处理食品原料。
三、加工前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腐败变质迹象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原材料,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四、食品原料加工前应洗净。未经事先清洁的禽蛋使用前应清洁外壳,必要时消毒。禽类、畜类、水产品、蔬菜、谷类等食品原料应分池清洗;水果应单独清洗;加工肉类、水产类、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必要时消毒。
五、冷冻(藏)易腐败食品从冷柜(库)中取出或者解冻后,应及时加工使用。
六、经过初加工的.食品应当做好防护,各种食品原料不得就地堆放,切配好的半成品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经过初加工的易腐食品应及时使用或者冷藏、冷冻,防止污染。
七、加工用容器、工具等使用后应及时按相关规定洗净、消毒,做到刀不锈、板不霉,定位存放。
八、废弃物应置于带盖污物桶内,及时清倒,做到日产日清,保持内外清洁卫生,坚持做到工毕场清。
九、加工场所随时清理,确保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杂物,定期进行消毒,做好防蝇、防鼠等工作。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6
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小学食堂与同学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小学食堂必需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上岗时必需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选购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商贩提供的食品;无商品标签或超过保存期限等“三无”的食品;未经有关部门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制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四、食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超期变质。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冰柜、用具、容器应有生熟标记,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养分要搭协作理,符合同学生长发育的.需求。
七、厨师操作前要对食品、半成品的质量严格检查,对不符合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准举行烹调加工。烧煮时,应将食品上下翻动,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热,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八、公共餐具必需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九、小学每餐、每样食品按要求举行留样,分离留足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样盒中,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后存入冰箱内,并作好留样记录。留样食品必需保留48小时,保存期内未发觉食物中毒大事即可倒掉;留样食品盒应单独存放,不得与其它无关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设备要洗净,厨具要摆放整齐。准时冲洗、清扫工作场所,保持环境卫生。
十一、完美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定期开展除害活动。
十二、严禁同学在校门口购买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7
为了维护学校稳定,确保全校师生饮食饮水卫生和身体健康,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食品安全安全管理制度。
一、食品安全管理
1、学校对营养餐公司的供餐,要做到检查资质和手续齐全,留样科学。
2、对供餐质量进行监测,如有问题,及时沟通反馈。
3、建立健全校长陪餐制。
4、学校和班级要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吃“三无食品”、变质食品,不暴饮暴食,不带和不吃膨化食品。
二、饮水安全管理
1、依照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加强学校卫生饮用水监督检查的要求,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和安全教育领导小组;配备兼职饮水卫生管理员;制定《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的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
2、师生用水和来客招待用水采用清洁的直饮水。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
3、教导处、各班主任做到:
(1)教育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做到自带杯具保持干净。不得将个人杯具转借他人。
(2)教育学生不饮生水,提倡喝开水,少喝或不喝碳酸饮料。
(3)一旦发现水质异常,要立即停止饮用,并向总务处报告。
4、总务处对二次供水全过程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安全办对直饮水全过程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5、发现饮水污染事故和水源性的传染病现象,立即启动《食品卫生应急处理预案》,停止师生的饮用水供应,并保护好水源,等待有关部门前来检测。同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和卫生系统防疫部门,最大限度地减小损失。
6、各部门责任人因工作玩忽职守、渎职将追究责任。因供水源污染或直饮水污染,出现重大饮水事故,要彻底查清原因,任何环节出现问题,将追查到底,找出责任人并处罚。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8
一、食堂从业人员每年举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学问培训合格证上岗。
二、建立员工健康检查花名册及档案资料,员工《健康证》采取统一保管,并随时接受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抽查。
三、严格控制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发觉员工咳嗽、腹泻、发热、呕吐、手部皮肤破损、烫伤、皮肤湿疹或化脓、疥疮、咽喉痛苦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刻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解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检查从业人员的穿戴是否规范: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六、检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指甲(不留长、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戴口罩,工作前清洗、消毒手。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9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确保我校学生食堂的食品安全,规范原材料采购及各食堂食品生产、加工、出售的环节,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做好员工岗前培训,内容是:食品安全法规、操作规范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二、严格把好采购、验收关,筑牢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一)严格索证制度,做到证件齐全,防止伪证与过期证件。
(二)货物验收防范重点:
1 、原料是否变质或不新鲜,是否属假冒伪劣;
2 、是否属“三无”产品或过期产品;
3 、包装是否符合要求,标签是否符合要求;
4 、要求送货人打开包装检查,无漏检原料。
三、规范生产加工过程
(一)启用原料前要严格检查是否有变质过期、假冒伪劣、“三无”产品;
(二)正确处理当天剩饭剩菜,不得出售剩饭剩菜,杜绝出售隔夜饭菜;
(三)严格控制、正确使用各种添加剂:
1 、过期产品;
2 、超量使用;
3 、严格控制使用范围与使用品种。
(四)严防各种包子馅加热不充分:不得提前储存包子馅,做到现吃现拌;包子要充分加热,蒸到规定时间才能下笼。
(五)煮豆浆,豆腐脑一定要充分加热,煮开后继续煮分钟。注意豆浆容易造成假开锅现象。
(六)加工好的半成品,不得隔夜使用。
(七)原料、半成品存放要做到“四隔离”,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八)防止各种豆制品、乳制品变质,加工前必须品尝、检查后加工。
(九)各种批次饮料、奶类在出售前要严格检查是否过期或属三无产品,是正品也要亲口品尝有无问题,确定后再出售。
(十)严格餐具洗消程序,不得减化洗消程序,确保餐具洗消质量。
(十一)要坚持食品留样制度,专人负责,按要求留样。
(十二)做好食堂安全保卫工作及操作间封闭管理,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仓库,各食堂楼层要设专人夜间值守,责任到人。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一、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食品的中心温度达70C到。以上。
二、需要再利用的,应当按照相关规范采取热藏或者冷藏方式存放,并在确认没有腐败变质的情况下,对需要加热的食品经高温彻底加热后食用。
三、盛放调味料的容器应保持清洁,使用后加盖存放,标注预包装调味料的生产日期、开封日期及保质期等内容。
四、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在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使GB2760用量。如使用食品添加剂应符合规定。不得使用亚硝酸盐。
五、炸油直接接触的设备、工具内表面应为耐腐蚀、耐高温的材质(如不锈钢等)。
六、选择热稳定性好、适合油炸的食用油脂。油炸食品前,应尽19(ΓC°可能减少食品表面的多余水。油炸食品时,油温不宜超过油量不足时,应及时添加新油。
七、定期过滤在用油,去除食物残渣。定期拆卸油炸设备,进行清洁维护。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病从口入”,保障就餐者的身体健康。小学食堂必需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需体检一次,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有传染病者坚定予以辞退。
二、进入食堂的各种原料,所有采取定点选购,确保食品质量。由原料到成品采取“四不”,即不买腐烂变质原料;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原料;售食品人员不卖腐烂变质食品。
1、成品存放实施“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品、药品隔离;食物与自然冰隔离。
2、用具采取“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3、环境卫生实行“四定”方法:定人、定物、定时光、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4、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
5、定时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错污染。食品采取“五隔离”;即主食与副食,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食,食品与鼠药、农药隔离。
三、放置食品的橱柜、货架应该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该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食品应该分类、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四、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需洗净;蔬菜与肉类、水产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清洗,须要时消毒处理。
五、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盘、框、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需标志显然,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六、冲洗灶具、地面、清洗水池,每星期大扫除一次,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食堂无污染、无杂物杂物。
七、常常对从业人员举行养分、卫生、职业道德和法制纪律教导,努力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树立爱岗敬业精神。
八、小学相关领导要常常检查饭菜质量,抓好卫生制度落实。保证同学就好餐。严禁闲杂生人进入食堂。
九、小学行政人员天天检查食堂管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总结阅历,查找不足,改进工作。天天有人组织同学有序安全地就餐。
十、如发觉食物中毒事故,准时上报领导,实行乐观措施,并庇护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协作卫生、行政部分调查和处理。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一、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二、食堂的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三、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四、食堂应当使用耐磨损、易清洗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采用化学消毒的,必须具备2个以上的水池,并不得与蔬菜、肉类清洗的设施混用。要做到四分开:餐具洗清分开,原料荤蔬清洗池分开,切配用具生熟、荤蔬分开,贮存生熟、成品半成品分开,并有明显的文字标识。
五、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六、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及存放场所(橱柜)有明显的标记。
七、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八、学校食堂必须取得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学校不得开办食堂;食堂从业人员要持有健康证及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九、设有独立的粗加工间、原料库、更衣室、操作间。
十、操作间有瓷砖或其它防水、防潮、可清洗材料制成的墙裙、排气扇、纱门纱窗、密闭的废物桶,下水道出口处有防鼠金属隔栅。
十一、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十二、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十三、原料库有防鼠、防虫、防霉、防潮措施,原料离地离墙10cm存放,保持空气流通。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师生服务的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包括管理员、厨师、采购员、库管员、清洁工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戴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学校食堂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只是、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食堂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只是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为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和教育部、卫生部的20xx年14号令的.有关精神,特制定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食堂管理员。
二、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定期验证。
三、建立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四、建立食堂卫生及饮食情况日检制,并作好记录。
五、食堂环境保持清洁,无鼠迹、无蝇、无蟑螂。
六、食堂管理员留存定点食品,采购场所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七、荤、素食品原料分池清洗,洗净后食品原料的盛器不放置地面。
八、冰箱内生熟、半成品分开,不放杂物或私人物品。
九、食品、原料无霉变,虫蛀,变质。
十、食品烧熟煮透,烹饪后食品至供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不超过24小时。
十一、加工后的熟制品放在备餐间,不得供应水产品和改刀的熟食卤味菜。
十二、食品留样放置48小时,每样量足100克,并有留样记录本。
十三、从业人员分发饭菜、点心,有专人看管,戴口罩,不直接用手接触。
十四、食品存放下垫离墙,原料、辅料缸加盖,调味品分类,分架存放,无超过保持期。
十五、洗涤、消毒剂、餐饮具存放处固定。
十六、容器、刀板生熟分开,注明标志,严格消毒。
十七、从业人员做到“三白”,注意个人卫生。
十八、饮用水卫生足量,保温捅加盖加锁,每天清洗消毒,专人监管。
十九、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学生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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