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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建设情况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制度建设情况,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制度建设情况1
为促进重点行业和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电〔xx〕16号)要求,现就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xx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有关中央企业可依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补充完善,于5月底前下达到每个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并督促其贯彻落实,认真自查自改。要求各企业在自查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和全体职工的作用;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订方案,明确责任,落实资金,限期整改;7月底前将排查治理情况按照监管关系及时上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一、各类工矿商贸企业自查自改的共同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三同时"制度情况。
(四)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企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企业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五)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六)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二、各类工矿商贸企业根据本行业特点自查自改的重点内容
(一)煤矿企业
1、国有煤矿
(1)瓦斯治理情况。高瓦斯和突出矿井执行《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情况;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瓦斯传感器按规定标校情况和各种闭锁装置安设情况;突出矿井"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执行情况;按规定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情况;有动力现象及邻近高突矿井按要求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情况。
(2)矿井通风情况。通风系统是否合理,设施是否完善、可靠,矿井总风量和各作业点实际风量情况,是否存在不合理串联通风;高瓦斯和突出矿井是否设置专用回风巷,是否存在"剃头下山开采"问题;放顶煤开采的工作面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68条的规定;矿井建立综合防尘系统及运行情况。
(3)防止"三超"情况。是否按核定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采掘接替关系、采掘工作面布置是否符合规定;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的作业人员是否超过本企业或地方政府的规定;大型矿井每个采区内每班作业人员不超过100人规定的执行情况。
(4)机电管理情况。是否真正实现了"双回路"供电;下井设备取得MA标志情况;井下机电设备保证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情况;更换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及材料,特别是高压开关、非阻燃皮带和非阻燃电缆情况。
(5)水害防治情况。矿井水文地质,特别是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情况;防排水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情况;雨季"三防"工作的安排落实情况。
(6)建设项目情况。新建、改扩建、技改矿井除前述相关内容外,重点检查:违法违规建设情况;新建矿井是否存在边建设边生产、改扩建矿井在改扩建区域内是否存在边改扩建边生产现象;施工队伍资质情况,是否存在施工队伍资质挂靠、转借等现象。
2、小煤矿
(1)煤矿"六证"有效情况以及遗留问题的整改情况。
(2)防止"三超"情况。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井下作业人员是否超过地方政府的规定。
(3)劳动组织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以包代管、层层转包问题;是否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参加规定的保险;作业人员是否配备了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有严格的入井登记检身制度。
(4)依法依规开采情况。是否按规定布置采掘工作面;是否存在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以掘代采、多头作业等问题;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现象;是否有规范真实的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图纸。
(5)"一通三防"管理情况。通风系统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是否完善、可靠;是否有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所有采掘作业地点风量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是否有无风、微风作业等问题;矿井装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情况;按规定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情况;井下作业地点瓦斯传感器安装位置、数量、质量和标校是否符合规定;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及其持证上岗情况;"一炮三检"制度执行情况;炮泥、水炮泥使用情况。
(6)水害防治情况。矿井是否有真实的水文地质资料;是否查清采空区及废弃老窑积水情况;是否存在相邻小煤矿井下相互连通情况;防、排水系统是否完善;矿井井口标高是否低于标准的规定。
(7)机电管理情况。严禁非防爆设备入井规定的执行情况;是否实现了"三专两闭锁";年产6万吨及以上的煤矿实现"双回路"供电情况;年产6万吨以下煤矿备用发电机能否在规定时间内启动。
(8)火工品管理情况。使用煤矿许用火工品规定的执行情况;火工品存储、使用管理情况。
(9)整顿关闭情况。已决定停产整顿、停产整合和责令关闭的矿井,是否落实了停产期间的安全规定,是否规范严格进入了整顿、整合或关闭程序;批准恢复生产后是否执行了相关安全规定;是否存在非法生产、施工情况。
(10)新建技改项目情况。新建、改扩建、技改矿井除前述相关内容外,重点检查:违法违规建设情况;新建矿井是否存在边建设边生产、改扩建矿井在改扩建区域内是否存在边改扩建边生产现象。
(二)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
1、矿山生产企业
(1)爆破作业、爆破安全距离符合《爆破安全规程》要求情况,落实爆破作业设计和作业规程、防止危及人身安全和中毒窒息事故的预防措施以及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情况;爆炸物品的储存、购买、运输、使用和清退登记制度等落实情况。
(2)露天矿山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台阶高度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或《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要求情况;露天边坡稳定性定期监测情况;深凹露天采场配备专用防洪设施情况;排土场截洪、防洪和排水设施及防止泥石流的措施落实情况。
(3)地下矿山有两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各生产水平(中段)和采区(盘区)至少有两个能行人的安全出口情况。
(4)地下矿山采矿作业掘进、运输、提升、通风、防排水、顶板管理、地压监控、供电、爆破等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登记、监控情况。
(5)地下矿山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及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风质、风量、风速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和规程要求的情况。
(6)地下矿山采空区管理制度、采空区处理方案的制订和贯彻落实情况,防止人员进入采空区、已关闭废弃矿井的措施落实情况。
(7)地下矿山顶板管理制度、对顶板不稳固的采场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围岩松软不稳固的回采工作面支护措施落实情况。
(8)地下矿山落实防范水害制度,查清采空区及废弃井积水的情况;制订防洪、防透水措施和应急预案及落实情况。
(9)是否存在超层越界、乱采滥挖等违法违规行为。
2、尾矿库
(1)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情况。
(2)已投入生产运营的尾矿库无正规设计或者资料不全的,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补充设计或补齐必要的资料等情况。
(3)按照设计要求组织生产运行、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尾矿排放作业计划及落实情况;是否存在危害尾矿库安全的违规设计、超量储存、超期服役等情况。
(4)从事尾矿库放矿、筑坝、排洪和排渗设施操作的专职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5)尾矿筑坝有足够的安全超高、沉积干滩长度和下游坝面坡度,尾矿坝滩顶满足生产、防汛、冬季冰下放矿和回水的要求情况。
(6)防洪渡汛主要措施、应急预案、物资器材准备工作情况,对尾矿坝下游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实施有效监控情况。
(7)尾矿再利用情况。对于在用尾矿库回采再利用和闭库后再利用的尾矿库,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手续的情况。
(8)尾矿库区内是否存在从事爆破或采砂等危害尾矿库安全的情况。
(三)冶金、有色企业
1、《炼铁安全规程》、《炼钢安全规程》、《轧钢安全规程》、《煤气安全规程》等冶金、有色行业相关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
2、冶炼、铸造等生产环节起重、吊运铁水、钢水、铜水、铝水等金属重包的专用设备情况,包括设计单位资质、设备选型配套、设备生产企业资质,制造安装符合规范要求情况。
3、起重、吊运等危险性较大设备的日常操作、维护、检修、检测制度的执行情况。
4、高炉风口平台、炉身、炉顶、热风炉等区域煤气泄漏、冷却壁损坏、炉皮开裂、炉顶设备装料系统等重大危险部位和区域检查情况。
5、转炉、精炼炉、均热炉的炉体冷却、倾翻、烟气回收等工艺环节情况;煤气生产、储存、输送环节防止煤气泄漏、中毒、应急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煤气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情况。
6、冶金、有色金属冶炼过程和生产环节中涉及的氧气、氢气、二氧化硫、氮气、氯气、氨气等气体生产、储存、使用过程中,中毒、窒息、爆炸等相关事故防范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情况。
7、冶金、有色金属生产过程中涉及高温、高压、强碱、强酸环节,爆炸、烧烫伤、中毒、外泄等相关事故防范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情况。
8、涂层生产线的涂料等易燃易爆材料的安全管理情况,防范火灾、爆炸等事故的措施及落实情况。
9、冶炼铸造车间严格按照规范和要求设计,按照设计布置生产设施,设计、施工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情况。
10、作业现场防范各类机械事故和人员伤害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监控报警、联锁和自动保护装置情况。
(四)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
1、钻井、完井、试油和修井等作业过程防井喷措施的落实情况。井场布局,井控设计,防喷器、节流压井管汇的配套,起、下钻操作,泥浆密度监控,压井材料储备,人员井控培训等情况。
2、含硫油气井硫化氢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硫化氢防护标准的宣传贯彻,地质、钻井工程的'设计,井控装置、井下工具、地面设施的选材;硫化氢探测、报警、防护设备和点火器材的配备,作业人员防硫化氢培训等情况。
3、油气处理、输送等过程的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站场位置、管道路由、防火间距的设定,泄压放空设施、消防设施、防爆工具的配备使用,防雷防静电措施的落实,管道的定期监测等情况。
4、动火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舷外作业、临时用电、受限空间作业、平台起浮拖航作业等环节的管理情况,包括作业许可、安全防范、现场监控等情况。
5、重大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井场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管道打孔盗油的防范、占压管道的治理情况;超期服役设备的更换情况;人工岛、通井路高程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
6、海上石油设施的建造和运行管理情况。第三方检验机构的选择,设计审查的备案,建造过程的监理,设施结构、钻井、采油和消防、救生等专业设备的检验等情况。
7、海上石油设施劳动定员的设置与管理情况。设施岗位的设定,外来人员的登记和监控,劳动定员逐步减少的措施等情况。
8、防井喷、防硫化氢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落实,物资储备,企地联合培训演练的情况;海上石油消防、救生和逃生定期演练,防台风防风暴潮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落实情况。
(五)化工生产经营企业
1、化工和涉及化工生产的医药生产企业
(1)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重要生产车间、原料产品库区、供电供水等重点单元的安全生产状况。
(2)工艺技术管理制度、仪表联锁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制订和执行情况;工艺技术是否合规,操作条件是否合理,主要联锁自动保护设施是否正常,反应器、分馏塔、重要机组、专用设备以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重要设备的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4)在检修、维修作业中,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在生产和施工作业中,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情况。
(5)防雷电、防汛、防台风、防建筑物倒塌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6)企业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或与当地大企业、与地方政府建立了应急救援合作关系;化工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的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了污水储存池及具备污水处理的能力。
(7)岗位操作人员熟练掌握和熟悉本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设备仪表的使用、应急处置方法的情况,严格执行企业巡回检查制度的情况。
(8)新建项目的立项审批、安全设施审核情况,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项目的竣工验收、正在试车投料和试生产项目的安全措施制订和落实情况;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的落实情况。
2、化工经营企业
(1)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是否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
(2)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标示牌。
(3)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距离、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储罐区是否建立了罐体定期检查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储罐是否装备液位高低报警,是否存在超储现象,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防雷、防雨、防汛、防倒塌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4)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是否取得运输资质,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资格证;运输车辆、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是否取得检测检验合格证明,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和定期检验制度执行的情况;运输车辆配备应急处置器材和防护用品情况;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监控车载终端(GPS和行驶记录仪等)以及标志灯、标志牌是否符合要求。承运剧毒化学品车辆是否载明品名、种类、施救方法等内容,是否携带运输通行证,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和速度行驶。
3、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
(1)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特别是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充装单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制订和执行情况,充装车辆资质、安全状况查验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严禁超量装载规定落实情况,操作人员取得上岗证的情况。
(2)可燃气体充装设备管道静电接地情况,装卸软管每半年进行水压试验的情况,充装设备的仪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液化气体充装站是否采取防超装措施;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充装站是否配备有毒介质洗消装置,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3)对证明资料不齐全、检验检查不合格、罐体内残留介质不详和存在其他可疑情况的罐车严禁充装的规定落实情况。是否向驾驶员和押运员说明充装的危险化学品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生产企业的联系方式等,是否向押运员提供危险化学品信息联络卡。
(六)烟花爆竹企业
1、生产企业在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在申领经营许可证时,对安全评价报告指出的不符合项整改情况以及安全检查督查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生产企业生产工艺符合《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92)、生产作业符合《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89)、产品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产品种类的情况;重点检查"四超一改"(超品种范围、超能力、超人员、超药量,擅自改变工房用途)问题。
3、生产企业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氯酸钾等禁用、限用药物生产烟花爆竹问题,购买和使用氯酸钾登记制度执行情况。
4、生产企业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搬运等危险工序作业人员培训并经安全监管部门考核的情况。
5、在高感度工房室温超过32℃、一般工房室温超过35℃、大雷暴雨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落实停止生产规定的情况。
6、批发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保管员培训考核情况;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疏散条件、库房布局、建筑结构、防爆、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以及电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等符合有关标准的情况;仓库是否存在超储现象;执行流向登记制度、建立记录档案的情况,是否存在采购和销售含氯酸钾等违禁药物的产品及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等问题。
7、烟花爆竹长期零售点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专人负责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距离、安全通道、零售场所的面积、消防设施等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是否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的或超标准的烟花爆竹等情况。
(七)建筑施工企业
1、企业依法取得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企业依法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情况以及遗留问题的整改情况。
2、工程的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及工程监理单位等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3、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四口、五临边"、高边坡、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符合标准规范的情况。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的情况。
5、施工现场起重、吊装设备及机具的安全检测检验合格情况,以及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安装、拆除方案的制订及使用情况。
6、脚手架的设计、制造、搭设、使用、管理和维修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情况。
7、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长大隧道、高大桥梁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订及专家组论证和审查情况。
8、长大隧道施工的地质超前预报、洞内通风、钻爆设计和爆破器材的管理、围岩变形监控量测及初期支护、二次砌衬、防水堵漏等工作落实设计方案和有关标准规定情况;预防坍塌、涌水、突泥、瓦斯爆炸事故和其它有害放射性元素措施的落实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查和演练情况。
(八)民爆器材生产企业
1、企业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能力和年度生产计划组织均衡生产情况,对超员、超量、超产、超时"四超"行为的控制情况。
2、企业基础管理和基层现场管理工作达标情况;按照《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检查方法—检查表法》的检查合格情况。
3、对20xx年以"四超"专项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安全评价报告中指出的不合项整改落实情况。
4、按照《工业炸药生产线电子监控系统设置安全技术条件(试行)》的要求,工业炸药生产线仪表装置自动监控和安全连锁、人机视频控制和电子监控系统落实情况。
5、按照《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的要求,清理危险品存放情况,不同品种不应同库存放的必须分开储存、完善监管及巡回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6、企业外部安全距离符合要求情况;企业工房、库房定员定量标识及控制落实情况;生产线电气设备接地和工房防雷设施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
7、主要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带病运行情况;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可靠、有效。
(九)电力企业
1、发电企业
(1)特种设备和压力容器的安全质量检验检测、维护管理和鉴定等情况。
(2)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测、补强加固和缺陷处理情况。
(3)并网电厂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监控系统、励磁系统和调速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等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情况。
(4)火灾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安全出口、厂内消防通道等消防安全情况。
(5)预防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和迎峰度夏措施落实情况。
2、电网企业
(1)电网一次、二次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情况。
(2)防火、防雷电设施的配备、使用和维护情况。
安全制度建设情况2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推动行政村及重点行业领域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落实隐患的治理措施和重大危险源的分级监控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完善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促进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工作要求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专项行动由街道组织实施。
此项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是:
(一)坚持专项行动与各类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坚持专项行动与落实监管责任相结合,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三)坚持专项行动与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从业人员的素质提高和技术进步相结合,加大安全投入,促进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坚持专项行动与“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相结合,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工作力度。
(五)坚持专项督查行动与企业自查相结合,确保各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督查的重点行业和领域
1、尾矿库、冶金有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
2、道路交通等行业(领域)的单位、场所、路段及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
3、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国防科技工业、电力等工业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施。
4、渔业、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单位、场所及设施。
5、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7、“多合一”建筑、“三合一”企业及其它小旅馆、出租房。
8、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范围。
四、督查内容
(一)综合内容
1、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行业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
2、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
3、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成立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制定和责任分工情况。
5、安全生产隐患公示情况及监控措施和整改方案制定落实情况。
6、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费用的提取及风险抵押金缴纳的实施情况。
7、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及人员配置情况。
8、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9、安全基础管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10、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二)行业(领域)督查的重点内容
1、尾矿库、冶金行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发工作情况;贯彻落实“三同时”制度情况;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方案制定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演练情况。
2、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情况;贯彻落实“三同时”制度情况;企业特殊作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安全管理情况;防火、防爆、防泄漏、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措施落实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方案制定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等经济政策执行情况;剧、易制的安全管理情况。
3、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情况;贯彻落实“三同时”制度情况;反“三超一改”活动情况,危险工序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工艺布局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落实情况;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工作机制、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4、道路交通:打击超速、超员、超载、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情况: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情况;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的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的情况。
5、建筑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公路、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情况,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高大桥梁及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事故等措施落实情况;安全帽、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6、学校:安全制度的制修订及其落实情况;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情况;食品、饮用水的安全情况:传染病的防控情况,校舍及教学设施的安全情况;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情况。
7、医院: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的制订、演练情况;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设施的运行情况;放射源、有毒菌种的安全管理情况;毒、精、麻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情况;医疗废物的处置情况。
8、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文物古建筑等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情况;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安全状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9、水利: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安全管理情况;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一般中小水库运行安全管理的情况;农村水电站、电网、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和违规水电站的清查整改情况;河道违法采砂突出河段、采砂量较大河段的整治和安全管理情况;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等的安全管理情况。
10、电力:预防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保证迎峰度夏电力安全情况;电力建设设施防滑坡、防坍塌、防泥石流、防机械设备损坏,保证电力施工安全情况;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和发电厂主机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水电大坝安全注册、定期检查、安全监测、缺陷处理和补强加固情况;网络与信息安全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情况,地下矿山的安全供电情况。
11、农机:农机的登记、年度检验情况;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审验情况,查处农机驾驶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及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
12、旅游行业: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规章制度建立及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及演练情况;星级饭店的消防设施运行情况;疏散通道的畅通情况;室外广告牌的安全情况,施行用车的安全状况及驾驶员的配备情况;游乐设施运行的安全情况。
13、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效证件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及演练情况: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旅游景区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重点行业(领域)的危化品压力容器、电站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
14、民爆器材:开展“四超”专项整治情况;民爆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打击民爆经营企业非法经营的情况。
五、实施步骤
(一)20xx年6月13日前,相关办公室要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操作表格,在街道办事处安排下,统一组织实施。6月底之前,市政府督查组对重点镇(街、区)和部门进行督查。
(二)20xx年6—7月,迎接省市二级专项督查组的督查。
六、省市督查方法
(一)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督查组要全面听取所到地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的工作汇报,认真查闽相关文件、记录及资料。
(二)选取重点,实地抽查。督查工作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大隐患,特别是要对事故多发地区和发生过事故的企业或隐患未予整改的单位强化督查、抽查。
(三)专项检查,专家评议。督查工作中,要充分依靠和发挥专家作用,对查出问题、隐患及整改方法进行专家评议,及时督促整改。
(四)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要及时向被督查的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反馈督查意见,并要求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落实,消除事故隐患。
(五)总结情况,提出建议。每次督查结束后,要及时对发现的问题、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并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对策措施和建议。
安全制度建设情况3
1、概述
某调度办公大楼工程,是集跨省区列车运行调度指挥与机关办公生产相结合的大型、综合性房屋建筑工程,是路局成立以来首个单位工程建筑面积最大(6.9万平方米)、投资最多(造价约6.5亿)、涉及专业和部门最全、最复杂的一个综合性建设项目,在该项目的施工过程中,要策划组织一次全面大检查,须先制定一个完善的、切实可行的检查实施方案,避免检查不全面、不深入而流于形式,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全面大检查,不能局限于仅对房建工程的常规质量、安全、工期、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等内容的检查,还要考虑到当前国内建设项目常出现拖欠劳务人员工资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对监理单位工作状况及现场监控力度的检查,对安全措施实施情况及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的检查。
检查组成员的专业要尽可能全面,各检查人员分工要明确细致,检查的结果要真实可靠。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分类汇总建立问题库,进行闭合管理,同时通过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反思,透过现象看本质,找出问题的根源所在,找出建设、监理与施工单位管理上存在的不足,不断完善建设管理和施工管理的制度,提高建设管理水平,促进标准化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这样才能真正达到检查的目的。
2、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及推进计划
该调度办公大楼工程已进入装修阶段,为确保该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工程实际进度,从2月13日起至3月31日止开展为期45天工程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有关事项布置如下:
2.1指导思想及目标
要求各参建单位切实做到规章制度和施工作业标准日趋完善,安全质量问题有效解决,管理人员作风实质转变,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持续稳定,实现安全质量零事故,无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目标。
2.2组织机构
2.2.1建设指挥部成立全面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许××
副组长:杨××,李玉华
组员:徐××(房建专业),周××(铁道工程专业),黄××(房建专业),傅××(电力专业),李××(信号专业),黄×(房建、预算投资),黄×(给排水、消防、设备),高×(房建、结构),陈×(房建、监理),姚×(房建、监理)、苏×(安全)。
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指质安组,由建指质安组组长李玉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活动开展及推进过程中的指导及日常管理工作(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2.2.2各参建单位要成立相应检查活动领导小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抓好自查工作;建指将组织全面检查和督导检查。
2.3时间安排推进计划
从2月13日起至3月31日止,对调度办公大楼建设工程开展阶段性质量安全大检查。
大检查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检查阶段(20xx年2月13日至2月28日)。建指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拉网式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
第二阶段:集中整改阶段(20xx年3月1日至3月10)。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库,实行问题管理,落实责任人,督促参建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问题,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分析,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集中力量限时整改到位,使问题得到闭合管理。
第三阶段:复查阶段(20xx年3月11日至3月20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复查。
第四阶段:分析总结阶段(20xx年3月21日至31日)对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进行总结,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从工程设计、建设管理、人员素质、设备配置、技术工艺等方面深查管理不足和漏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保证体系,不断加强标准化管理,建立安全质量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安全质量平稳有序。
2.4检查内容
2.4.1高空作业施工。重点检查装修内外架施工方案是否完善;高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2.4.2机械设备管理。重点检查塔吊、施工人货升降机使用前是否进行检验验证;是否制定操作规程;操作人员是否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机械设备使用及维修记录是否齐全。
2.4.3消防管理。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消防水源、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和管理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施工、生活用电安全情况;施工现场的作业、办公、材料存放、住宿等区域分开布设情况,防火间距、间隔、通道是否满足消防安全等。
2.4.4各参建单位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管理制度、人员配备情况。检查各参建单位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是否运转正常;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得到有效的落实;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是否按规定设置,主要管理人员是否按照投标承诺配齐,人员更换是否经建设指挥部批准等。
2.4.5施工作业队伍管理情况。主要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投标承诺和铁道部《关于积极倡导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组建及管理架子队;“架子队”是否按规定组建。
2.4.6转包、分包及农民工工资兑现情况。检查施工单位及分包队伍名称、资质、工程内容,是否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情况,抽查现场施工人员,了解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情况。
2.4.7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和演练情况,查书面记录、照片和视频,检查应急物资、装备、人员、应急值守等准备情况,确保突况下快速反应、有效应对、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影响。
2.4.8维稳情况。重点检查拖欠劳务工工资、不同专业队伍交叉作业引起的矛盾、治安防盗工作及其他不稳定因素情况,切实加强管理,把各种矛盾尽量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严重治安事件和发生。
2.4.9质量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原材料(如钢材、水泥、红砖、砼砌块、防水材料、水电、电气、消防、防腐、防锈、保温、隔热、建筑内外墙装饰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构件等进场相关质保资料、取样试验资料及监理审核把关资料等,将现场材料、成品、半成品与进料台帐、质保内业资料对照。查施工监理单位日常检查制度执行及记录情况。
2.4.10安全教育培训及技术交底情况。重点检查新进场劳务人员的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是否全面真实,是否有相关档案记录、照片、音视频等资料。
2.5检查方式
2.5.1检查采取施工、监理单位自查自纠、建指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检查的方式。主要解决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制度不落实、技术不到位、人员素质低、检查不彻底、处罚不严等突出问题,强化安全质量管理基础,提高建设管理水平。
2.5.2参加被检单位的交班会。了解其质量安全管理情况,从中发现存在的管理问题。
2.5.3开展典型剖析。通过检查发现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开展正反两方面典型剖析,一方面剖析问题的根源所在,从中汲取教训,另一方面宣传和推广好的经验做法,通过学习借鉴共同提高。
2.6工作要求
2.6.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的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和开展此次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对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让干部职工从思想上、行动上有大的提高。
2.6.2 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各参建单位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挂帅,深入施工现场组织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层层分解责任到具体负责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按专业开展检查,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不走过场。
2.6.3加强问题的追踪整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对检查出来的安全质量隐患和问题,认真梳理,迅速整改,实行问题闭环管理;对重点隐患、问题要建立档案,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2.6.4以标准化管理为目标,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标准化管理以机械化、工厂化、专业化、信息化为支撑,进一步提高管理制度和作业标准执行率,让标准成为习惯、习惯符合标准、使结果达到标准。
2.6.5健全管理制度和长效管理机制。开展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必须用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精神全面彻底检查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用客观和理性查找原因,用事实和证据处罚相关责任人,用标准和规章制度查出突出问题并进行彻底整改,用发现问题进行闭合管理的模式落实责任人。进一步完善相关建设管理、施工管理制度,建立起工程质量安全的长效管理机制。
2.6.6严格干部作风,强化分析考核和督办力度。各参建单位主要领导要全面掌握信息,对问题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处理,让参建各方的管理人员充分认识到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的重要性。确保思想稳定、队伍稳定、工作局面稳定。
2.6.7畅通信息渠道。各参建单位要立即制定详细的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报建指检查活动办公室,要指定牵头部门和专职联络员,负责收集掌握各本单位开展活动情况,并于每日14:00前将活动情况上报;3月28日前将本次活动的总结上报,所有上报资料发到邮箱:×××。
2.6.8问题督促整改与处罚。建设指挥部安全质量检查活动办公室负责收集各参建单位开展活动情况,将检查出的问题汇总分类,成立问题库,分期分批复查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未及时完善相关管理机制的,进行书面通报批评并按合同条款约定酌情予以处罚。
3大检查活动实施效果
整个大检查活动期间,共组织检查13次,其中:
春节后复工现场全面检查1次,配合上级检查组来工地检查1次,配合质监站检查组来工地检查1次,按部署全面安全质量检查2次,组织现场问题复查2次,防火、消防安全专项检查1次,主体结构验收检查3次,建指与监理联合巡查2次。
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共查出问题61条。其中安全问题47条,质量问题12条,环保问题2条。
至3月24日12:00时,全部整改完毕,整改率达100%。
活动期间督促施工单位对新进场劳务人员组织安全教育55次,受教育人员1043人。
通过这次质量安全检查活动,提高了各参建单位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进一步完善了质量与安全的管理制度7条,杜绝了质量安全隐患,实现了质量安全零事故,确保了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社会稳定,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建设管理及施工管理都上了一个新台阶,完全达到了预期目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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