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客服中心交接班制度

时间:2024-11-01 13:58:48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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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客服中心交接班制度

  现如今,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物业客服中心交接班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物业客服中心交接班制度

物业客服中心交接班制度1

  1.0部门内部交接班

  1.1整理好工作台,使下一班人员感到整洁、舒适,有条理。

  1.2交班人员在接班人员因故未到场,或未完成接班检查工作前不得擅自离去。

  1.3交班人员应将本班工作进行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并向接班人员如实反映。

  1.4接班人员应认真阅读工作日记,以了解上一班的工作情况。

  1.5交接班人员应明确回复接班人员提出的问题,并和接班人员共同核实,检查设备运行情况。

  1.6接班人员发现交班人员未认真完成工作,或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向交班人员提出,如交班人员不能给予明确回复,接班人员可拒绝接班,并报上级领导处理。

  1.7当交班人员检查工作完成,并且接班人员无任何疑问后,接班人员方算结束。

  2.0交接班检查记录

  2.1应接规定的.交接班检查事项逐一做好记录,检查情况正常记“√”号,不正常情况“×”号。

  2.2每天每班次都要有专人进行记录。

  2.3记录必须交班人和接班人签名认可,每天由领班负责审阅签名。

  2.4交接检查事项。

  3.0与保安部交接班

  3.1每个工作日早8点与保安监控室值班人员进行夜班工作的交接,主要交接内容是下班后客户提出的各种投诉和服务要求,应详细记录在工作交接本中。

  3.2每个工作日晚6点由客服部工作人员将工作交接本交予保安监控室值班人员。

  3.3如在交接过程中遇特殊或紧急需处理的事情,须由客服部和保安部的工作人员立即向各自经理领导汇报。

  4.0交接班检查记录

  4.1每天每班次都要有专人进行记录.

  4.2记录必须由交班人和接班人签名认可,每天由领班负责审阅签名。

物业客服中心交接班制度2

  1.0交接班时,接班人员由班长统一带领,提前5分钟到达岗位。接班人末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开岗位。

  2.0接班人要有礼有节,敬礼问候并详细了解上一班的执勤情况和本班应注意事项,做到三明:上班情况明,本班接办的事情明,物品、器械清点明。违反规定罚款10元。

  3.0交接人在下班前必须填好值班纪录,应做到三清:本班情况清,交接的'问题清,物品、器械清。违反规定罚款10元。

  4.0当班人员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移交给下班的事情要继续在岗处理完,接班人协助完成。违反规定罚款20元。

  5.0交接时要做好记录并签字。违反规定罚款10元。

  6.0当班人员交班后,应清理好卫生后方可整队离开,违反规定罚款10元。

  备注:交接班用语。

  交接班时,接班人到达哨位后,首先敬礼问候,用语为“您辛苦了,您现在可以下班了”。值班人员应礼貌的回答“谢谢,该岗一切正常或有某某问题请多加注意,祝您上岗愉快”。接班人回答“谢谢”,并相互敬礼齐步离去。

物业客服中心交接班制度3

  1、目的

  令工作协调一致,保持服务的连续性。

  2、 适用范围

  客服中心

  3、 现金、物品的'交接;

  3.1.1 将重要事情、通知详细记录于工作记录表上,并与下班当班人员口头交接;

  3.1.2 在记录表上记录当日未完成派工单及未处理事件,交待下一班当班人员跟进;

  3.1.3 领导交办其它需办理事件。

  4、制度

  4.1 接班人员必须做到:

  4.1.1 提前15分钟到岗,穿好制服,佩戴好工作牌,做好接班准备;

  4.1.2 详细阅读《客服中心工作记录表》,重要事项需再次进行口头交接;

  4.1.3 检查工具、文件资料是否完整;

  4.1.4 核对现金金额是否与记录表上一致,有无出入;

  4.1.5 各类挂号信、包裹及杂志等业主重要物件进行当面交接;

  4.1.6 清点遥控器、气卡数量;

  4.1.7 其它固定物品记录在记录表上进行交接,并由交接双方当面点清;

  4.1.8 交接清楚后,双方在《工作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2 交班人员必须做到:

  4.2.1 在《客服中心交接班记录表》上详细填写当班工作情况,特别是对一些未处理事件及上级领导指示,及时与下班人员进行交接;

  4.2.2 向当班人员交接《记录表》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4.2.3 对部分重要事件除记录在《交接班记录表》上,必须口头强调交接无误后,双方签字确认;

  4.2.4 由于未做交接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未交接人员负责;

  4.3 以下情况不得交接班:

  4.3.1 对上一班未进行清楚交待;

  4.3.2 交接现金与当日结余不符;

  4.3.3 交班人员正在进行事件处理协调中,处理完毕后,方可接班;

  4.3.4 在规定的交接班时间内,如接班者因故未到,交班者不得擅自离岗。

  5、 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

  5.1 《客服中心交接班记录表》

  5.2 《客服中心工作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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