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设备管理制度(范例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生产设备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1
1、目的:
确保设备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生产部所属各班组、部门和个人。
3、职责:
3.1、经理助理负责生产设备台帐、资料管理。
3.2、车间主任督促员工定期、不定期进行维护。
4、制度:
生产设备是从事生产工作的最基本的工具。保证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可靠性、完好性,才有能力保障生产的安全性、连续性、稳定性,由此可见加强对生产设备管理的重要性。
4.1、建立健全设备实施台帐。(包括: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参数、设备数量、设备采购日期及设备生产单位、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装配图纸、设备使用范围及所配属岗位等与设备相关资料)。
4.2、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将工厂的`设备保养与维护工作按所属岗位分别落实到个人,实行专人专管(包括:设备加油、设备防锈蚀、设备除尘、设备清洁等与设备相关的日常保养和维护)。
4.3、设备易损配件的备库。对设备的易损配件根据其使用周期及使用寿命长短制定相应的库存方案,实行充足的备库。防止出现设备因易损配件的缺欠而造成对生产的影响。
4.4、生产经理助理配合公司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经常对设备进行巡检,对设备可能出现的故障要有充分的预见性,防患于未然。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及设备使用要求对设备实行半年检或年检工作。
4.5、任何设备的使用环境必须干净、干燥、防止设备电器元件的因工作环境受潮短路或烧废。
4.6、在设备使用之前遵循“一看、二听、三检查”的原则,使用完毕后必须对设备进行清洁清理工作。
4.7、对于长期不使用或工厂停产放假等情况,必须对设备进行彻底的清洁和维护,并切断其电源进行封存处理,以保证设备能够因生产工作的需要而随时能够正常启动。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2
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是设备技术管理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为了延长仪器设备的使用寿命,保持其良好的性能及精度,是最大限度地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转的预防性、保护性措施,是保障我校实验室教学和科学研究正常、顺利进行的基础各实验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各实验室必须树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根据所使用仪器设备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维护保养措施,并当真落实,使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第二条、要加强对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以及学生的基本操纵训练,使他们熟习仪器设备性能特点,掌握基本操纵方法,避免因操纵不当或失误形成损坏变乱,出格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要严格执行持证上岗的制度,严禁未经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私自操纵大型精密仪器。
第三条、对库存、备用或因任务不足需要封存一段时间的仪器设备要定期清洁、查点、进行防尘、防锈、防潮等方面的维护。
第四条、常用仪器设备维护保养规定
①电子仪器设备
a、非常用电子仪器设备要定期清洁、除尘,定期通电,防止元器件受潮损坏。
b、要定期进行部位检测、性能检测,了解清楚其技术状态,保证仪器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c、内部使用充电电池保持其数据或程序的设备,要定期通电使用。
①机械设备要经常进行清洁、润滑、防锈、防尘、防潮、防腐等保养工作。
②实验室环境条件调节设备
a、空调器室内机及去湿机的防沉滤网至少半个月清洗一次,室外机要定期维护清洁,进步散热效果。这既是进步效力、效果的需要,又是防止过载诱发火灾的和损坏设备的需要。
b、实验室内吊扇、风扇要定期清洁、除尘、润滑。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农网生产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工作管理,提高农网设备大修及技术改造的质量和设备运行可靠性,合理控制生产成本,确保电网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根据国家、行业和公司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农网生产设备是指各县供电区域内与电力生产有关的生产设备、设施及附属(辅助)设施,包括电网一次设备、调度、通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自动控制设备、电网辅助及附属设施、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设施、电能计量装置、试验及监(检)测装备等。
第三条
设备大修是指为恢复现有资产(包括设备、设施以及辅助设施等)原有形态和能力,按项目制管理所进行的修理性工作。对于实施状态检修的生产设备,设备大修对应于其A类、B类检修。设备大修不增加固定资产原值,是企业的一种成本性支出,不包含公司固定资产目录中第一级目录对应设备的更换工作。
第四条
生产技术改造是利用成熟、先进、适用的技术、设备、工艺和材料等,对农网现有生产设备、设施及相关辅助设施等资产进行更新、完善和配套,以提高其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和满足智能化、环保等要求。生产技术改造投资形成固定资产,是企业的一种资本性支出。
第五条
生产技术改造范围主要包括:
(一)对输、变、配电设备(施)进行改造或更新,促进先进适用技术应用,提高设备(施)运行可靠性。
(二)提高电网调度、通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自动化等二次系统设施技术水平。
(三)公用系统、水工建筑和生产辅助系统存在的问题,挖掘现有设备潜力。
(四)降低线损、站用电等,提高设备运行经济性。
(五)改善劳动条件及劳动保护措施,治理环境污染,满足环保要求。
(六)完善试验、检测、监测等装备和手段,提高设备状态检测及运维能力。
(七)推广应用电力技术进步成果,提高电网设备装备水平和电网智能化水平。
(八)依据有关规定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预防事故措施。
(九)其它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第六条
按电网发展规划要求实施的涉及电网结构改变和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整站整线改造、设备升压、主变增容改造等项目不纳入生产技术改造范围。
第七条
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以安全、质量、效益为核心,强化综合计划管理和标准成本管理,在实施设备状态评价及确保设备安全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分级实施、提高质量、降低成本。
第八条
本办法对生产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原则、范围、项目前期、计划、实施、管理考核等全过程作出具体规定。
第九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公司及所辖市供电公司、县级供电企业。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十条
农网生产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工作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十一条
省公司农电工作部是农网生产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对农网生产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工作进行统一管理,贯彻落实国家、行业有关大修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制订公司大修工作技术原则、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
(二)负责审定全省农网生产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年度项目计划,组织建立和维护公司农网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项目储备库。
(三)协调全省农网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工作的重大问题,监督、指导公司系统大修工作,组织对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计划执行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四)负责全省农网系统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管理工作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工作意见与措施。
第十二条
各单位农电管理部门是本单位农网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根据省公司农网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管理有关规定,制订本单位农网设备大修工作规定、规范和实施细则。
(二)负责本单位农网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项目储备、年度计划的编制、审核、限上项目上报,负责对限下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审查、批复和上报。
(三)组织年度农网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计划项目的实施和检查。
(四)负责对本单位农网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章项目管理
第十三条
各单位应加强农网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项目前期管理,规范开展限上和限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或项目建议书、项目储备工作,提高项目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为项目决策和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第十四条
项目划分标准
(一)根据农网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项目重要性和资金规模,分为限上项目和限下项目:
1.限上项目:
(1)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主设备单项费用总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大修项目;
(2)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设备单项费用总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
(3)自动化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力通信系统等设备单项费用总额在
万元及以上的大修项目;
(4)自动化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力通信系统等设备单项费用总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
(5)省公司指定的其他重大项目。
2.限下项目:限上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为限下项目。
(二)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项目应以固定资产为单位立项,不允许将不同电压等级或不同设备类型的若干独立项目打捆作为一个项目,也不允许将一个独立项目(同一台设备、同一条线路)分解成几个项目。
第十五条
项目可研报告编制与评审
(一)可研报告编制
1.限上技改项目应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深度原则上应达到初步设计深度要求;其他项目应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以下统称“项目可研”)应包括依据公司检修定额等标准确定的项目费用估算。
2.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对于不需要工程设计的项目可由具体组织项目实施的资产运行维护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自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可由项目单位自行编制。
(二)限上项目由省公司农电工作部组织审查和批复,其他项目由各市公司农电工作部组织审查和批复,并报公司农电工作部备案。
第十六条
项目储备管理
(一)为加强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前期管理,建立省公司和市公司两级项目储备库。
(二)储备库项目为拟列入下一年度计划的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各单位应在设备状态评价的基础上,结合电网运行情况、预防事故重点措施及工作要求,动态建立和调整项目储备库,作为年度设备技术改造计划项目来源。
(三)储备库项目应开展项目可研编制等前期工作,并根据项目审批权限进行项目可研评审,完成可研评审的项目方可纳入项目储备库。储备库项目应按照项目实施的轻重缓急排序。
(四)各有关单位根据年度计划编制需要,统筹开展储备项目可研报告编审工作。每年11月底前,各市公司完成下年度相应项目可研报告审查工作,并将限上项目可研报告报送省公司农电工作部。12月底前,省公司农电工作部、各市公司按照项目审批权限批复项目计划,并分别纳入公司两级项目储备库。储备库项目规模按上年度资金规模的1.2~1.5倍控制。
(五)编制或调整年度计划时,应结合公司管理要求和电网运行情况,从项目储备库中选择储备项目,未纳入储备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列入年度计划。
(六)对于进入储备库时间超过
年且未纳入年度计划的项目,或因特殊原因已不符合大修条件的项目应转出储备库,需要继续作为储备的项目重新履行可研评审等入库程序。
第十七条
年度计划调整
(一)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项目年度计划下达后,各单位不得自行调整。
(二)发生以下情形,可对相应项目进行调整:
1.因电网运行、物资采购等原因造成项目难以按计划实施;
2.因电网事故、救灾抢修等突发事件需紧急实施设备大修;
3.其他导致设备大修计划编制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
(三)年度计划调整由省公司统一组织实施。各市公司应按照计划调整工作要求和年度计划编制程序,在九月底前提出计划调整建议报省公司农电工作部,经审核通过的设备大修技改年度调整计划统一下达。
(四)对于不影响各单位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年度计划投资总额的项目调整,在经公司审核并完成项目审批程序后可先行实施,待公司综合计划调整时一并履行调整程序。
第四章项目实施
第十八条
设备大修和生产技术改项目由各单位依据项目资产归属和项目批复情况分别负责管理,项目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九条
设备大修和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应遵守招标采购活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一)对于具备招标条件的外包工程设计、外包施工、项目监理等必须进行招标,各单位应加强招标文件技术条款审核,并参与项目物资、设计、监理、施工招标工作。
(二)根据设备大修和生产技术改造工程特点,对于委托原设计单位设计,以及零星物资采购、非外包施工等不具备招标条件的,可进行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或单一来源采购,并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规范实施。
第二十条
项目单位应严格控制费用,不得超出项目可研确定的规模及估算。因实施条件或实施内容发生变化造成超概算,应按照初步设计评审程序重新进行评审,其中项目可研审批单位应指定人员参加评审。对于突破可研估算10%及以上的项目重新履行可研报告审批程序。
第二十一条
施工管理
(一)设备大修和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施工管理应严格贯彻落实公司生产设备检修相关规定要求,强化项目安全、质量、进度、费用的全过程管控,对重大项目实行跟踪督导。
(二)对于外包工程应严格外包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将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行统一管理,并按照合同管理规定,加强项目合同执行的检查、监督、考核。
第二十二条
竣工验收
项目单位应严格依据国家及行业有关法规、检修规程和工艺标准、检修任务书、技术资料等,组织班组、工区、项目单位进行三级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设备不得交付生产运行。
第二十三条
项目结算
设备大修和生产技术改造项目交付生产运行后,施工单位应按照检修任务书、实际检修工作量编制结算书,经项目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审定后进行项目结算。项目结算报告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
个月内完成。
第二十四条
档案管理
项目单位应在验收后按照项目验收资料编制的相关要求及格式组织竣工资料的编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
个月内完成归档工作。
第二十五条
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应全面加强设备大修工作管理,强化项目执行过程管控,提高检修质量,努力降低成本,提升大修工作效率。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应加强设备大修和生产技术改造统计管理,按时向省、市公司农电工作部报送统计报表(报告)。每月
日报送上月设备大修项目和生产技术改造实施情况统计报表;每季度首月
日前报送上季度项目实施情况分析报告;每年
月底前报送上一年度生产设备大修工作总结。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应加强检查考核管理,建立和完善管理考核制度,建立常态检查考核机制,不断规范大修管理。省公司农电工作部将不定期对项目管理与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对重点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并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通报。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省公司农电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河南省电力公司农电工作部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4
一、新增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必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经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增置设备。
第三条、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施工安装,由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
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第一条、目的设备是生产力三要素之一,是进行社会生产的物质手段,设备管理制度的好坏,对企业产品的数量、质量和成本等经济技术指标,都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因此要严格按照设备的运转规律,抓好设备的正确使用,科学维护,努力提高设备完好率。为此,特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操作人员和维(检)修人员应以主人问的态度,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用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维护好设备。坚持维护与检修并重的原则。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设备包机制,确保在用设备的完好。
第三条、操作人员对使用的设备,通过岗位练兵和学习技术,做到“三懂、三会(懂结构、东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出故障),并享有“三项权利”,即一是有权利制止他人私自动用自己操作的设备;二是未采取防范措施或未经主管部门审批超负荷使用设备,有权停止使用;三是发现设备运转不正常,超期不检修,安全装置不符合规定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如不立即处理和采取相应措施,有权停止使用。
第四条、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各项主要工作:
(1)正确使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执行操作指标,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
(2)精心维护、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定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排除隐患。搞好设备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无缺。
(3)掌握设备故障的预防、判断和紧急处理措施,保持安全防护装置完整、好用。
(4)配合检修人员搞好设备的检修工作,时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保证随时可以启动运行,对备用设备要定时盘车,搞好防冻、放凝等工作。
(5)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缺陷记录,以及操作日记。
(6)经常保持设备和环境清洁卫生,做到沟见底、轴见光、设备见本色、门窗玻璃干净。
第五条、搞好设备润滑。严格执行石油化工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同时对润滑部位和油箱等定期进行清洗换油。
第六条、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第七条、设备检修人员对所包修的设备,应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合操作人员搞好安全生产。
第八条、车间所有设备、管道等维护工作,必须有明确分工,并及时做好防冻、放凝、保温、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
三、设备安全检修制度
第一章检修前准备工作
接到检修任务或检修通知后,按检修任务要求的工作范围,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第一条、对检修用的工具、设备应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良好,临时使用的电气设备、导线,绝缘要良好,并有可靠接地,严禁将电动工具的外壳接地线与工作零线拧在一起插入插座。
第二条、凡是具有两人以上参加检修的项目,车间或班组应指定人员负责安全。
第三条、进行检修的设备必须切断电源,电气设备检修时应在电源进线开关上挂上“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第四条、凡在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管线上检修或动火,必须切断电源,将有关部位插上盲板,清洗、置换分析合格,需要动火时(焊接时)要办好“动火证”,动火分析标准按《安全动火制度执行规定》。
第二章检修中的安全制度
第五条、生产单位必须给检修人员创造安全检修的良好条、件,对一些操作复杂的设备,检修人员进行设备检修时,该设备的操作员应积极配合完成修理任务。
第六条、检修人员要对高大设备检修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升降工具或脚手架等必须安全可靠,脚手架的负荷量要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第七条、登高检修时,其高度在2米以上,必须拴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人员要注意空中电线,距高压电线应在2。5米以上,高处检修时使用的工具和物件要放稳,必要时要拴好系牢,工具不用时要插入工具袋,以免落下伤人,严禁随意向下抛物体。
第八条、电气设备检修必须由电工进行,检修前腰详细检查,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检修。低压不问如在检修过程中要进行电检查测量时,要有两名电工进行,一名有经验的电工做监护,并应掌握触电后的急救方法,监护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九条、检修时要使用绝缘木为工具,严禁使用锉刀、钢尺等。
第十条、外线电路发生故障检修时,登高前应检查登高工具,确认良好可用时在使用。
第十一条、要防止倒杆、滑梯等坠落事故,立梯坡度以60°为宜,梯低宽度50厘米,梯脚不能稳固的,必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第十二条、在设备检修过程中如中途离开,当回来继续工作时,应首先检查零部件和设备是否变动,确认无变动时方可继续工作。
第三章完工或试车前的.注意事项
第十三条、设备检修完毕,机器设备试车之前应检查机械部件、防护装置是否完全装好,设备内容应无遗物留存,然后对设备的传动部件进行盘车检查。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试车前,要检查电线连接是否有错误和不当的地方。并应清理现场,电气控制箱内不得遗留不用的导电物体。第十五条、开机前注意设备是否有人,与检修和操作无关的人员不要在设备周围围观,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开机试车。
第十六条、开机时先作点动试验,观察设备有无异常声响,如无异常反应,再启动试运行。
第十七条、试车后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停机,当继续进行修理时,应切断电源,拔掉保险。
四、设备计划检修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了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及时消除设备缺陷,保证检修质量,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借阅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设备检修份大修、中修、小修、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和事后维修。大修费用由大修基金支付;中修、小修费用由生产费用支付;系统(装置)停车大修的费用按项目及检修分类别支付。
第三条、实行科学文明检修,认真执行检修技术规程,企业设备动力不猛必须严格控制大修基金的使用。制订合理的检修定额,提高检修技术水平,逐步延长设备使用周期。
第四条、根据检修间隔期及设备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编制出设备大修、中修、小修计划,设备检修计划与生产计划同时制订、同时下达、同时检查考核。任何检修项目都要办理检修任务书。
第五条、设备检修计划有车间编制。厂设备动力组织平衡,报主管厂长批准后下达。年度计划在年前4个月提出;季度计划在季前1个月提出;月计划在月前15天提出。
第六条、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要做到:
(1)有一名副厂长全面督责大检修工作。
(2)在大检修前要成立大检修筹备领导小组,负责搞好检修项目的落实,物资准备、施工准备,劳动力的准备和开、停车置换方案的拟定等工作。
(3)组织和指挥大检修的人员要统一计划、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要做到“三个面向”(即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生产)和“五到现场”(即思想工作到现场、生产指挥到现场、材料供应到现场、设计科研到现场、生活业务到现场)。切实抓好停车、置换、检修、试压开车四个环节。
(4)大检修中必须严格质量检查和检修竣工验收工作,保质、保量、氨气完成检修任务,达到一次试车成功。检修完后,应进行总结评比。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发生事故。
第七条、严格认真执行设备检修计划,若确实需要调整,必须办理批准手续。设备中修、小修计划调整有厂设备动力科批准;大修计划调整,每年6月份由厂设备动力科组织进行,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八条、结合设备大修、中修实现技术革新的应由车间向厂设备动力科提出报告并附图纸说明,批准后方可执行。重大革新由厂设备动力科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九条、设备大修需要有大修方案。复杂工程需要绘制网络图。大修方案包括:检查内容、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劳动力、材料、特殊工器具需用量、试车验收规程、安全措施等。设备的大修方案确定后,有关部门要做好材料的供应和劳动力的准备工作。施工前,设备动力科组织落实,确保大修工作顺利完成。
第十条、设备检修必须严格办理设备交接手续,严守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施工单位在检修前按规定办理“检修任务书”及“动火证”等手续。生产车间负责对停车的设备进行处理,合格后交施工单位,并排转染帮助施工人员联系处理有关安全事宜。施工现场应设安全施工护栏和标识,以确保安全检修。
第十一条、设备检修要严格执行检修方案和检修规程。若检修项目进度、内容需要变更,质量要求遇到问题,必须向车间或设备动力科报告,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
第十二条、设备检修要把好质量罐,采取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并贯彻于施工的始终。主要承压承载部分要有鉴定合格证。主要设备大修竣工验收由设备动力科组织;一般设备的大修及所有设备的中修竣工验收由车间组织;施工单位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第十三条、压力容器的检修,除按检修规程或方案验收外,还必须执行压力容器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设备大修、中修要由完整的检修记录;大修要由完整的交工资料,并记入设备档案。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要按计划节约使用材料,开展修旧利废、检修后的余料必须按项目退库,不得准一使用,尽力借阅检修费用。
第十六条、检修人员必须做到科学检修、文明施工、采用专用工具,现场要清洁,摆放要整齐,对工程质量,要一丝不苟。
第十七条、各车间每月必须做好设备检修执行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5
选矿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应实行责任制,要明确各级人员、各个岗位对设备维护的责任。
一般可分为日常维护、定期维护。对重点设备进行日常点检和群众性评比检查等。
(1)选矿设奋的.日常维护
要求操作人员在每班生产中必须做到。班前对设备进行检查、加油,班中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尤其要注意设备运转时发生的声音、振动、温升、油压、异味等信号,以及限位、安全装置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下班前对设备进行认真清扫擦拭,并将设备状况记录在交接班本上。日常维护是设备维护的基础,是预防故障或事故发生的积极措施,应当严格制度化。
有些设备可以执行周末维护,主要工作内容与前者基本相同,但要求的范围及程度高于日常维护。周末维护一般规定在周末下班前进行,主要目标是清洁、紧固、调整、润滑、整容和防腐。
(2)选矿设备的定期维护
目的是减少设备磨损、消除事故隐患,延长使用寿命。维护工作以操作工人为主,由维修工人辅导,按计划进行。
定期维护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对设备易保养部位和重点部位进行拆卸和检查,彻底清洗设备外表和内部,疏通油、水、气路,清洗和更换密封零件和过滤元件。检查和调整各配合部分的间隙,紧固各部位的连接或相关零件,由维修电工按要求对电气部分进行维护保养。
定期维护完成后,应对调整、修理、更换的零件及部位作出记录,尤须将未解决的问题记录清楚。关于维护周期,一般为工作500小时进行一次。维护周期及每次维护时间还应根据设备结构、生产条件、维护水平等不同情况合理地确定,并经常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加以调整。
可将定期维护内容归纳为‘四要”、‘六无’以便于记忆。
四要。部件清洗要解体,传动部位要灵活,配合间隙调整好,安全装置要稳妥。
六无:紧固部件无松动,各部清洗无死角。导轨滑道无油垢,油路畅通无漏跑,冷却系统不漏水,遗留问题记录好。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6
目的:全面贯彻落实“全员参与,全员管理”的设备管理的全新理念,执行“养重于修,防重于治”的方针,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设备管理工作。
意义:为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降低设备的故障率和减少故障时间,提高设备的可开动率,树立“为生产服务、为工艺服务”的原则,全力保障生产节奏的有序进行。减少非计划检修时间,确保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定义:零故障是指在计划检修和生产准备时间以外,设备不发生故障,不需要停机检查、检修,设备运行一切正常,不造成生产中断。
措施:
1、计划检修时间以内,要求各检修单位优化检修方案,合理安排检修项目,狠抓检修质量,保障检修后的设备无故障运行,直到下次计划检修时间以前不发生任何故障、造成停机现象。
2、要求各车间充分利用好生产准备的间隙时间(并要形成自觉的意识),积极主动地加强设备维护和对设备存在的问题进行全力抢修,把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
3、要求各车间在平时认真搞好设备管理,严格执行“全员参与、人人点检、各负其责”的点检制度,注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4、如有任何停产时间,各车间可借用此宝贵时间进行设备维护和检修。
5、今后将逐步取消各类故障时间,不再分解各车间的指标时间。
管理方面:根据公司领导贯彻执行“设备(生产)零故障管理”的指示精神,强化全员参与设备管理的主导思想,加大“奖优罚劣”的考核力度,今后将故障时间分解到各车间,根据内容对各车间进行考核。详细考核表附后。
以下对本制度解释如下:
1、设备故障:是指在生产过程中设备的零件,构件损坏,但不属于小型设备事故条件,或者虽未损坏,但设备动作不正常,控制失灵,造成生产的短暂中断,或由于各类设备运行不正常,虽能勉强运行,但对生产造成一定影响的故障。
2、生产故障是指除设备故障以外的,由于工艺操作不当造成生产短暂中断,或生产辅助设备损坏后,不能正常运行的故障。
3、故障具体分类:
3.1、设备故障:
3.1.1、进行检修后发生的`设备问题,因检修装配质量发生的设备问题等。
3.1.2、烧结机机头星轮移位,烧结台车、u型板松动造成的卡车现象,台车轮损坏不能动作;单辊掉锤头、剪切条移脱落等;环冷机台车卡住不能动作,关节轴承损坏等。开口机、凿岩机损坏;泥炮主动部位因缺油造成的损坏;仓上跑车烧接触器、减速机损坏不能上料等。
3.1.3、各设备的联轴器异常损坏,设备传动设施部件损坏,不能正常动作;风机振动超标、轴承损坏、叶轮不平衡。
3.1.4、环冷机主被动摩擦轮部位损坏;振动筛螺栓松动;筛板开裂、激振器轴承损坏、传动轴断裂、变形;链板机掉斗、脱轨、机架损坏等。
3.1.5、天车大小车轮轴承损坏,导轨松动;减速机壳体开裂;轴承、齿轮轴的异常损坏等。
3.1.6、由于设备基础松动造成的设备损坏;天车绳轮开裂,轴承、轴损坏;液压系统油管崩裂、阀台动作失常等。
3.1.7、水泵损坏不能正常工作;电机接地、烧线包、轴承损坏;仪表控制系统失修,导致设备不能正常动作或造成设备损坏等。
3.1.8、点检不到位造成的电缆短路、断路、接地,维护不力造成的电机烧毁、减速机损坏,油缸串液或高压胶管漏油等。
3.1.9、保护装置失灵,变频器报警,电气元器件损坏,传动装置损坏,衬(护)板掉,能源介质管道漏水跑气等。
3.1.10、对因管理不善造成计算机软、硬件损坏、丢失或严重感染病毒的,发生电脑黑屏和通讯故障,影响生产的等。
3.1.11、维修工人,未按规定对设备进行点检维护,不能发现问题作出及时处理造成设备损坏的等。
3.1.12、违反《设备润滑管理制度》规定,因润滑问题造成设备损坏的。
3.1.13、生产过程中由于岗位操作失误或岗位工人点检不到位等生产原因而引发的造成设备损坏,虽属设备故障,但其责任划定为生产车间。
3.2、生产故障:
3.2.1、天车因操作不当或违章作业造成钢丝绳断裂、脱槽、超限位等,钩组浸入钢水,扭坏龙门钩,大小车轮掉道,违反“十不吊”造成天车故障等。
3.2.2、堵料咀、卡料;高炉风口小套损坏;上料皮带跑偏撕裂,各种车辆(合金车、拆炉机、挖掘机、装载机等)的故障。
3.2.3、高炉炉顶人孔密封不严跑风,送风装置跑风,炉前跑大流,冲渣时夹铁爆炸,堵渣槽,水池缺水不能冲渣,皮带堵料咀,烧结台车掉篦条等。
3.2.4、设备维修工人点检不到位,检修质量不合格、设备失修、下料咀破损、堵料引发皮带跑偏撕裂或堵料咀等原因造成设备运行不正常,导致生产节奏不正常,影响到产量减少和质量下降,直至引起停产,虽属生产故障,但责任划分为设备车间。
3.3、不属于故障范围:
3.3.1、在生产过程中,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正常动作,安全件损坏,使生产受到影响或造成中断,但未造成其它设备损坏。
3.3.2、不可抗拒的自然危害造成设备损坏生产中断者。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7
1、检修前各单位要成立检修指挥部,对检修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导,各种机具的调配,其成员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2、停工检修项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3、详细检查检修所用施工机具、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安全保险装置是否齐全完好,灵敏可靠,并做好种类机具、材料、设备的摆放布局。
4、装置停工检修必须制订停工、检修、开工方案,及其安全技术措施。重大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及检修项目需有主管安全经理签发的'安全检修方案。
5、凡进入现场检修的人员,检修前要进行安全教育,做到组织、思想、措施三落实,特别对外来工、新工人、临时工、民工要进行重点教育,进入项目作业时,单位要进行第二次安全教育,并做记录,造册登记。
6、生产装置停工前拟定有关停工检修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制定管理制度,落实停工检修安全措施。
7、聘请外单位检修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施工措施保证书,规定施工单位对承包检修项目安全工作负全责。严格执行所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接受所在单位安全技术部门的统一监督检查。
8、聘请外单位检修的项目,发包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向外来施工单位各类人员做好检修项目安全措施技术交底。
9、动火票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逐项落实防火措施,方可签发动火票,一张动火票只限一点,每张动火票不准超过24小时。
10、动火前防火监护人,动火人要逐条落实动火票上的措施,确信无误方可动火,动火时监护人不得离开动火点。
11、生产装置停工检修必须做到:
11.1吹扫管线,并做记录;
11.2专人负责加设盲板,并做记录;
11.3将检修现场划分成区域,专人负责防火;
11.4专人负责排污检查;
11.5区域防火负责人负责各种下水井、明沟堵盖工作。
12、工作现场严禁吸烟,严禁用汽油、香焦水等清洗零件及污物,严禁穿不符要求的服装进入现场。
13、下水井、电缆沟等要有安全标志,夜间要设安全灯。
14、检修现场临时照明不得随意架设,必须有安全部门批示,专人架设。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8
一、设备维护基本原则
1、设备维护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把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为生产提供最佳状态的生产设备。
2、操纵人员在设备日常维护工作中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维护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二、设备维护的要点
1、操纵工作实行设备维护保养负责制:
⑴、每台设备都要制订和悬挂维护保养责任牌,正面是责任者姓名,反面是维护保养者姓名。
⑵、严格按设备使用规程的规定,正确使用操纵设备。
⑶、开车前要仔细检查设备的必检部位,如螺栓、油位、各种仪表等,然后空负荷试车,发现问题和异常现象,要停车检查,并及时报告检修责任者,立即处理。
⑷、正确地按车间制订的润滑表规定,定期添加润滑油或润滑脂,定期换油,保持油路畅通。
⑸、操纵工在本班下班前将设备和工作场地擦拭和打扫干净,保持设备内外清洁,无油垢、无脏物,做到“漆见本色铁见光”。
⑹、当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双方要在“交接班记录本”签字,设备在接班后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2、专业维修工人,实行设备包修制:
⑴、班组包区域,个人包机组。
⑵、每个设备区域和每一台设备都要制订和悬挂维护检修责任牌。区域内要悬挂班组长责任牌,单机悬挂个人责任牌,正面填写责任者姓名,反面填写检查维修责任者职责。
⑶、包修的责任班组,应按维修部门制定的区域设备检查点,分解落实到单机包修的个人,定时、定点进行循回检查包修。
⑷、维修部门应根据检查的记录,安排和落实该设备的预修计划,并报设备主管部门备案,及时排除设备变乱或设备故障。
三、设备维护保养的标准
1、设备本体及周围清洁、整齐,无明显跑、冒、滴、漏现象。
2、设备润滑装置保持齐全完好并贯彻五定(定点、定人、定时、定质、定量〕原则。
3、设备各部位连接紧固,状态良好。基础螺栓及各部连接螺栓、销子齐全无缺,紧固无松动现象。
4、安全防护装置及各种仪器仪表维护保管好,完整齐全,准确可靠。
四、设备技术档案管理
1、设备技术档案是设备使用期间的物质运动(包括从采购、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更新改造、报废等全进程〕的综合记载,为设备管理提供各个不同时期的原始根据。因此,工段车间和设备管理部门都应贯彻执行,逐台树立设备技术档案。
2、凡在用的设备都必须树立技术档案。
⑴、按公司制定的“设备技术档案”逐项记载。
⑵、必须要有传动示企图、液压、动力、电气等原理图。
⑶、必须要有润滑五定图表。
⑷、必须要有点检表(包括内容、标准、时间、人员及处理结果〕。
⑸、设备档案的内容要随问题的`出现和解决而详细记载(包括问题出现的时间、部位、损坏程度、缘故原由、处理结果、责任者等〕。
⑹、档案记载的内容、文字要整齐清晰。
3、凡在用的主要设备、应树立备件、易损件图册。
4、新设备到货后,设备库必须把随机带来的全部资料(包括图纸、说明书、装箱单等〕交技术资料室复制两份,原资料归公司资料室,复制资料一份交设备管理部门,一份交设备使用部门。
5、设备大、中修,必须将检修情况(包括检修时间、检修负责人、更换的零部件、轴承、解决主要的技术问题、改进部分及图纸、调试、验收等原始记录〕归档。
6、设备的技术档案管理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
五、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由设备主管部门负责对设备使用情况定期检查,生产技术部考核,企业管理规划与基建部监督,每季度进行一次。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9
1、检修前各单位要成立检修批示部,对检修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导,各种机具的调配,其成员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2、歇工检修项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3、详细检查检修所用施工机具、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安全保险装置是否齐全完好,灵敏可靠,并做好种类机具、材料、设备的摆放布局。
4、装置歇工检修必须制订歇工、检修、开工方案,及其安全技术措施。重大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及检修项目需有主管安全经理签发的安全检修方案。
5、凡进入现场检修的'人员,检修前要进行安全教育,做到组织、思想、措施三落实,出格对外来工、新工人、临时工、民工要进行重点教育,进入项目作业时,单位要进行第二次安全教育,并做记录,造册注销。
6、生产装置歇工前拟定有关歇工检修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制定管理制度,落实歇工检修安全措施。
7、聘请外单位检修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施工措施保证书,规定施工单位对承包检修项目安全工作负全责。严格执行所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接受所在单位安全技术部门的统一监督检查。
8、聘请外单位检修的项目,发包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向外来施工单位各类人员做好检修项目安全措施技术交底。
9、动火票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逐项落实防火措施,方可签发动火票,一张动火票只限一点,每张动火票不准超过24小时。
10、动火前防火监护人,动火人要逐条落实动火票上的措施,确信无误方可动火,动火时监护人不得离开动火点。
11、生产装置歇工检修必须做到:
11.1吹扫管线,并做记录;
11.2专人负责加设盲板,并做记录;
11.3将检修现场划分成区域,专人负责防火;
11.4专人负责排污检查;
11.5区域防火负责人负责各种下水井、明沟堵盖工作。
12、工作现场严禁吸烟,严禁用汽油、香焦水等清洗零件及污物,严禁穿不符要求的服装进入现场。
13、下水井、电缆沟等要有安全标志,夜间要设安全灯。
14、检修现场临时照明不得随意架设,必须有安全部门批示,专人架设。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10
第一条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部门主管签字交工程部。
第二条维修部门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作记录簿”上注销接单时间,根据变乱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注销派工时间。
第三条维修工作完毕,维修作业人员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验收签字,并将通知单交回维修部门。
第四条维修部门在记录簿中注销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注销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五条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注销簿的扉页上。
第六条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值班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七条维修部门在接单后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注销簿上注明缘故原由,应采纳出格措施,尽快修复。
第八条设备修理调度工作职责。
1、调度员根据月份生产计划,编制维修及配件、零件加工计划,按照进度要求,组织好生产。
2、调度员必须根据机台、设备状态和维修人员技术情况,编制计划和进度表并及时检查和处理配件备品生产加工进程中的问题。
3、调度员要将每月投产的备品配件生产准备情况及时向主管汇报。
4、调度工作。应本着面向生产和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进行工作安排。
5、没有列入计划而生产急需的配件,经领导批准后,安排加工。
6、开好定期设备会议,检查各车间设备维修任务完成情况和设备维修的质量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调整。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11
1. 新购的各种设备设施到货后,公司必须组织相关人员认真验收,填写验收报告单入库。设备部负责登记台帐、编号、建卡和图纸资料归档保管;财务部负责办理有关资产入帐手续;仓库管理部门负责设备和随机部件的妥善保管。验收中如发现质量等问题,设备部门必须与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2. 设备安装竣工后,应由生产部、设备负责人、工程技术员、安全办负责人以及工程施工单位、使用部门、设备管理人员共同验收并进行试运转,通过试运行发现的问题,必须彻底处理,待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方可交付使用。
3. 大型固定设备、特种设备、主要电气设备等检修竣工后,要组织有关人员会同检修施工负责人共同检查验收。大修后的.设备必须空负荷试运转,符合质量标准后,方准许投入使用。分管副总、设备负责人和安全部门负责人必须定期参加集中检修检查,并分别在相关的检修检查记录中签署意见。
4. 移动电气设备检修后要按规程要求进行试验和试运转,由负责验收的技术人员签发合格证。设备的检修记录、试验记录和验收报告要统一交设备部存档。
5. 新购的各种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如抽水泵、汽油发电机、报警装置、消防栓高压水枪、水带、灭火器等必须经安全办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填写验收报告单,验收签字后资料存档。
6. 对设备设施验收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设备部和安全部门应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供货方或相关部门尽快解决,不留后患。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12
选矿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应实行责任制,要明确各级人员、各个岗位对设备维护的责任。
一般可分为日常维护、定期维护.对重点设备进行日常点检和群众性评比检查等。
(1)选矿设奋的日常维护
要求操作人员在每班生产中必须做到.班前对设备进行检查、加油,班中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尤其要注意设备运转时发生的声音、振动、温升、油压、异味等信号,以及限位、安全装置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下班前对设备进行认真清扫擦拭,并将设备状况记录在交接班本上。日常维护是设备维护的`基础,是预防故障或事故发生的积极措施,应当严格制度化。
有些设备可以执行周末维护,主要工作内容与前者基本相同,但要求的范围及程度高于日常维护。周末维护一般规定在周末下班前进行,主要目标是清洁、紧固、调整、润滑、整容和防腐。
(2)选矿设备的定期维护
目的是减少设备磨损、消除事故隐患,延长使用寿命。维护工作以操作工人为主,由维修工人辅导,按计划进行。
定期维护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对设备易保养部位和重点部位进行拆卸和检查,彻底清洗设备外表和内部,疏通油、水、气路,清洗和更换密封零件和过滤元件.检查和调整各配合部分的间隙,紧固各部位的连接或相关零件,由维修电工按要求对电气部分进行维护保养。
定期维护完成后,应对调整、修理、更换的零件及部位作出记录,尤须将未解决的问题记录清楚。关于维护周期,一般为工作500小时进行一次。维护周期及每次维护时间还应根据设备结构、生产条件、维护水平等不同情况合理地确定,并经常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加以调整。
可将定期维护内容归纳为‘四要”、‘六无’以便于记忆.
四要.部件清洗要解体,传动部位要灵活,配合间隙调整好,安全装置要稳妥。
六无:紧固部件无松动,各部清洗无死角.导轨滑道无油垢,油路畅通无漏跑,冷却系统不漏水,遗留问题记录好。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13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民用爆破器材专用生产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鼓励技术进步,促进行业持续、快速、安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直接用于民用爆破器材专用生产的设备(以下简称“民爆专用设备”),其安全使用年限的管理适用于本规定。
第三条 新研制的民爆专用设备的危险程度分类及安全使用年限,依据本规定的原则由国防科工委组织专家确定。
第四条 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规定对民爆专用设备使用年限实施监管。
国防科工委负责民爆专用设备目录的制定及设备危险程度的分类。
省级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生产企业民爆专用设备的备案、安全使用的监管及违规行为的处罚。
第五条根据使用的安全状况,对达到本规定所规定的安全使用年限的民爆专用设备,实行强制报废。
第六条根据使用场所的危险程度,民爆专用设备分为0类、ⅰ类、ⅱ类和ⅲ类,具体危险程度分类及安全使用年限规定如下:
(一)0类—直接用于爆炸危险品加工生产,并已发生过多起重大燃烧、爆炸事故的专用设备,自设备安装之日起最长使用年限为5年;
(二)ⅰ类—直接用于爆炸危险品加工生产,危险性大的专用设备,自设备安装之日起最长使用年限为10年;
(三)ⅱ类—直接用于爆炸危险品加工生产,危险性较小的专用设备,自设备安装之日起最长使用年限为12年;
(四)ⅲ类—用于具有燃烧危险的原料加工或不直接接触危险品的专用设备,自设备安装之日起最长使用年限为15年。
第七条 对0类、ⅰ类、ⅱ类民爆专用设备实行目录管理,民爆专用设备的目录由国防科工委制定。
第八条 凡在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上使用的0类、ⅰ类、ⅱ类专用设备,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实施强制报废:
(一)达到国家和行业强制报废年限的;
(二)虽未达到本规定所规定的年限,但经修理和调整后仍不满足设计功能要求的,或达不到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
(三)技术性能落后、未达到行业规定的耗能标准、产能过低或用人太多的;
(四)对安全起关键作用的核心部件寿命期限已到的;
(五)影响生产安全的工艺参数监控不完善的`;
(六)由于设备因素造成安全事故的;
(七)有相关规定的其它情况。
第九条 民爆专用设备在距本规定使用年限最后的1~2年内,应加大设备检查、维护保养频率,确保设备运行稳定;民爆专用设备的易损件应根据其使用技术状态及制造厂的要求及时更换。
第十条 民爆专用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设备台帐和设备管理管理制度,0类、ⅰ类、ⅱ类民爆专用设备在安装后1个月内报省级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各省级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对本地区民爆专用设备实施有效监管。
第十二条 严格禁止0类、ⅰ类、ⅱ类民爆专用设备超年限使用,对未按规定报废的,一经发现,视危害程度及后果追究相关责任。
0类、ⅰ类民爆专用设备超年限使用或未按规定报废的,报请国防科工委吊销设备所在生产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ⅱ类民爆专用设备超年限使用或未按规定报废的,给予所在生产线停产6个月的整顿,待省级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十三条 现场混装炸药车和移动式地面炸药生产专用设备及车辆,按本规定相关条款执行。
第十四条 民爆器材运输车辆除应符合《爆破器材运输车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外,还应满足公安部《机动车[msi]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要求。
第十五条 进口的民爆专用设备的安全使用年限参照进口技术合同中设备制造商的规定和本规定确定。
第十六条 民爆专用设备提供方或制造厂提供的专用设备,必须提供安全使用规定、维修和检测方法;明确规定提供的专用设备的使用年限及其易损件的更换周期。
第十七条 鼓励在民爆器材生产中采用成熟可靠的新工艺、新设备。项目研制过程中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符合《民用爆炸物品科技管理办法》(科工爆[20xx]192号)的要求。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防科工委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14
(一)管理制度
1、全厂的设备固定资产由设备组负责管理。
2、设备固定资产:单台设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购置价(出厂价、运杂费、安装费、管理费等)在800元以上者列入设备固定资产。
3、设备选型、安装、移交使用,建档封存,厂内部调剂、向矿申请更新改造、报废、确定修旧方案由设备组负责。
4、生产设备操作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凭操作证上岗使用。
5、未经设备组办理及生产厂长同意,不得调整、变动设备的安装地点和使用条件。
6、未经设备组办理及生产厂长同意,不得改变设备的结构附属装置、电机等。
(二)考核办法
1、无证或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设备者处30—50元扣款,造成设备损坏的,其修复费用由责任者承担。
2、擅自变动设备安装地点位置者,除令其将设备放回原处外,处30—50元扣款,造成设备损坏的,其修复费用由责任者承担。
3、擅自改变设备原有的'结构,附属装置电机等到,处30—50元扣款,恢复设备完好的费用由责任者承担。
4、不按要求使用设备,擅自改变设备的使用条件,除令其按要求使用,恢复原来的使用条件外,处30—50元扣款,造成设备损坏的,其修复费由责任者承担。
5、已被定人定机,有操作证的设备使用人,在其操作使用期间,如不爱护设备、违章操作、拼设备,造成设备损坏的,其修复费用责任者承担。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为杜绝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过程。
三、职责
1总经理负责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审核。
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拆除和报废过程中的作业证审批,安全监督。
3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的具体实施。负责组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拆除计划,落实风险控制措施,落实现场管理工作。
4拆除工作人员进行具体拆除工作,对本职工作负责。
四、管理内容和要求
1拆除和报废生产设备设施,由总经理进行审批。
2拆除作业前,拆除作业负责人应与需拆除设施的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对接。
3在拆除生产设施前,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风险评价,评价要认真、仔细、到位。
4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制定详细的拆除计划或方案,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并办理拆除设施交接手续。
5拆除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措施,按计划或方案进行。
6拆除过程中注意事项:
6.1在拆除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要求进行作业。
6.2凡需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应先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6.3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不准用挖、掏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应保持稳固。拆除的物件不准自上部向下抛掷。
6.4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6.5作业现场必须有拆除单位安全监护人员。
7报废
7.1有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
7.2欲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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